,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容易,这钱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乐亲爹)了。”于是他让一乐去吃五角钱的红薯。第二天,一乐离家出走了,当许三观背着出走的一乐一路骂骂咧咧时,一乐却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此时,作为读者的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只能任凭鼻子发酸眼泪夺眶而出。
接下去许三观又卖了好多次血:为了讨好二乐在乡下插队时的队长,为了给一乐治病,他甚至一路卖血去上海。终于,许三观老了,当老态龙钟的许三观经过胜利饭店时,很想再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于是他又很想去卖一次血了。可是,当血头对他说,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他的血没人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是,许三观哭了(
幼教sMtxjs.com)
,混浊的眼泪涌出了眼眶,他在街上哭着走着,一圈又一圈。我们似乎看到了那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如孩童般那么惊慌,那么无助。一乐,二乐,三乐来了,他们对于父亲行为的不以为然惹怒了许玉兰,于是作者借着许玉兰的嘴回顾了许三观的卖血史,然后许玉兰拉住许三观的手说:“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至此,我们突然发现这对似乎一直磕磕绊绊的俩口竟已这般相濡以沫。于是,我们心甘情愿被那三盘炒猪肝,几两黄酒打动了,心底不禁感叹:原来幸福真是这么简单。
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佩服作者余华能用如此调侃的笔触勾勒出一个平凡人的平凡一生,却让我们久久地回味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