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9 14:35:18
《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赏析》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题记:虽然爱上你我只用了一天,但我会用一生来保护你、珍惜你、疼爱你
快乐对孟洋来说已是许久以前的事,事业停滞不前,就连女友也离他而去,他找过、求过、哭过,也都挽回不了女友的心,最后他放弃了这样经不起磨难的爱情不要也罢,他把自己的心封闭了起来,不再接受任何感情。
孟洋和芸熙相识在情人节的假面舞会上,情人节的一个星期前朋友就跟他提起这个舞会,可他没兴趣,朋友说:“保证这次不枉此行,开开眼界也好”
他笑说:“哪有拿这个开眼界的,你们去吧,我在家看书”,朋友的女友站在房间中央:“别把自己包裹起来,给自己的心透透气”他笑了,不再回答。
可到了约定那天孟洋早已把舞会的事忘记了,他下班回来,朋友和女友早已等急了,他连衣服都没换,就被他们拉走了。
舞会还没开始,到场的人还不是很多,但那里感觉给人很舒服,舒缓的音乐让他全身放松,他拿了一个特洛伊的面具来到露台上,月亮很近,近的可以触摸到。
“哗啦哗啦”他听到有翻书的声音,他还在想,谁会有这样好的心境,在这里看书。
孟洋转头望过去,他看到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孩坐在不远处的秋千上,翻看着手中的杂志,女孩感觉有人再看她,也抬起头,一个戴着猫女面具的女孩。
这时舞池中响起了音乐,朋友跑过来,把孟洋拉进舞场,他回头望了一眼那个女孩。
朋友给孟洋找了一个舞伴,一个戴着白雪公主面具的女孩,朋友在他耳边说:“加深下感情”他轻轻皱了下眉头,朋友只当没看见拉着女友的跳舞去了。
白雪公主说:“别傻站着,带我去跳舞”
他说:“好”
白雪公主说:“第一次来吗”
他说:“嗯”
白雪公主说:“你怎么就会说一个字”
他停了下来说:“对不起,我有事,不能和你跳舞了,我要去找一个女孩”说完他仍下白雪公主走了,留下白雪公主一个人傻傻的站着。
孟洋跑到露台去找那个戴猫女面具的女孩,可她不在露台上,秋千上还放着她那本杂志,孟洋环顾四周,看见她正跟一个男子在跳舞,她眉头紧锁,心不在焉的在跳舞,他跑过去,对那个男子说:“对不起,这是我女朋友,我来晚了,想跟她跳舞”那男子一听笑了说:“好,年轻人”
孟洋把她拉在怀里说:“对不起”她一笑说:“没事的”他隐隐的闻到女孩身上的淡淡的柠檬香,可能她也紧张,手心都出汗了,他也紧张起来,不小心踩了女孩的脚,他急忙说:“对不起,我走神了”女孩笑着说:“没事,耽误您的脚落地了”他一听,大笑起来。
他们跳了两个曲子,后来女孩说:“休息会吧,人太多了,”他一听:“那我们到露台聊天去吧”
露台上很清静,两人都沉默着不约而同的抬头望着天空,他随口唱了张宇的《月亮惹的祸》,他望着女孩,女孩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大厅内的钟重重的敲响了12点的钟声,主持人宣布:“大家都把面具摘下来,让我们近距离的看清对方”厅内响起了《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场的人们陆续摘下了面具。
女孩把面具摘下来,让孟洋眼前一亮,女孩很漂亮,细白的皮肤,长的很精巧,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他感觉这样熟悉,仿佛在梦中见过一般
他对女孩说:“我们见过吗”
女孩摇头
他又说:“那为什么感觉你这样面熟,这样让我心跳,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女孩笑着摇头,这时女孩的同伴来叫她:“芸熙,我们走了”他一惊忙说:“把你的电话给我,我给你打电话”
回去的路上,朋友问他:“今晚过的怎么样,有艳遇吗”他望着车窗外“相信一见钟情吗”朋友笑他:“冷静点,哪来这么多一见钟情,你是今天太兴奋,回家睡觉,明天早上起来,还有这感觉,我就相信”。
晚上孟洋失眠了,电话拿起放下好多次,他想告诉女孩:“你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已经占据了我的心,我要追求你,不管以后结果怎样。
科贝拉今年70岁,在雅典卫城附近经营一家古玩店。欧债危机之后,希腊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许多生意都萧条起来。可科贝拉的小古玩店却生意红火,由于人们手头都缺现金,所以都把家藏的古董拿来估价出售。
这天,一个年轻漂亮的希腊女孩走进店里。
“姑娘,你想要点什么?”女孩摇摇头问:“请问,你们这里收这种东西吗?”说着她伸手指向柜台中的中国古钱。
“你有什么好东西,拿来让我看看。”女孩犹豫着从脖子上拽出一根吊着一枚古钱的红绳。看到那枚古钱,科贝拉的眼睛一亮。
“我想请您估个价。我不懂这些东西。这只是一个朋友送我的礼物。”“你的朋友没有告诉你它的价值吗?”“他……没有!”女孩的眼中泛起痛苦的泪花。“不过他是说过这个很珍贵,是他视为珍宝的藏品。”
科贝拉掏出放大镜,一点一点比对着钱币目录中记载的特点,然后又问女孩:“你可以告诉我,你是怎样得到它的吗?你为什么会想卖了它。如果答案让我满意的话,也许我会帮忙收下它。”
听科贝拉这样一说,女孩心中有点绝望。她本来也怀疑这东西根本不值钱。眼前的老人大概是可怜她才说出这番话。可是有许多事情憋在心里也真难受,不如找个人倾诉一下吧。
她告诉科贝拉自己是希腊大学读建筑设计专业的研究生,现在没钱交学费了。“先生,如果它不是古董就算了。”“能告诉我送它给你的人是谁吗?他怎么会送这东西给你。”女孩的眼中又浮起一片乌云:“这是一个骗子送给我的礼物!”
“骗子?”
“是的,一个骗了我的初恋的家伙——”
半年前,女孩的班上来了一个中国留学生。这个来自异国的阳光男孩,用他的勤奋、睿智打动了女孩的心。爱上男孩的女孩主动向他表白了。男孩被她的真情打动,接受了女孩,两人成了一对情侣。
一个月前,男孩突然要和她分手。男孩什么也没说,离开她回了国。临行前,他把这枚中国古钱送给她作为纪念。
女孩独自一人痛苦了好久,那枚古钱就像烧红的烙铁,每一次看到它都深深灼疼她的心。在经济陷入困顿后,她第一念头就是把这枚古钱卖掉。女孩说:“他说过这是他最好的收藏,是他的珍宝,所以留给我作为纪念。老先生,我是不是被骗了。这枚古钱根本不值钱,或者它是赝品?”
科贝拉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抬头对女孩说:“如果我没有记错,2012年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曾经成交过一枚,价格是二十万欧元。据我了解,这种古钱,现在的存世量不足十枚。姑娘,如果那个男孩真如你所说是个收藏者,我觉得你可能错怪他了。他确实把自己的珍宝留给了你。”
女孩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它值二十万欧元!”科贝拉笑问女孩:“你还想卖它吗?”女孩一把从他手中抢过古钱,朝店门冲去。拉开门后,她才想起来连声说谢谢。
一周后,科贝拉收到一封来自中国的信件,是那个女孩写的。那天从科贝拉店里离开后,女孩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打包甩卖掉,买了一张从雅典到中国的机票。在那个男孩的家乡的一家医院中找到了男孩。
早在三个月前,男孩就感觉自己的眼睛经常无缘无故剧痛,视力也越来越模糊。医院诊断,他患上了眼底视网膜肿瘤。医生说必须开刀治疗,但开刀成功的概率只有25%,而且即使成功了,他可能余生都要陷入到黑暗的世界中了。
男孩知道女孩爱他,可是如果他们走到一起,也许会拖累她一生。于是他决定离开。离开前,他把自己祖传的稀世古钱留给女孩。当他们在医院再次相遇时,女孩紧紧握住他的手,把古钱放在他的掌心,深情地说:“我要做你的眼睛,你才是我一生的珍宝。”
信的末尾,女孩告诉科贝拉,男孩已经决定去做手术,她相信自己的爱情一定会战胜一切。
科贝拉拿着信走到店后,从保险柜中取出一只皮匣打开,里面是满满一匣子中国古钱,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这是从科贝拉的祖父开始的三代人的收藏,现在这匣钱币中就差一枚了。
两个月前,一个中国男孩曾拿着这枚古钱来找过科贝拉,他想把它卖了,可是又割舍不下。而科贝拉的心更是被古钱攥住,有了它,自己的收藏就全了。他想方设法叫男孩卖给他,可最终还是失败了。男孩临走前告诉科贝拉,不久也许会有一个希腊女孩来卖它,那时候科贝拉可以买下它。
当女孩拿着古钱来到科贝拉面前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它。可当他听完女孩的故事后,改变了主意。看着仅余一小块空地的匣子,科贝拉笑了……
篝火晚会
张锦程三十二岁了,还没有娶妻,要说他也功成名就了,年纪轻轻就开了一家有机农场,事业发展得有声有色,长得高大帅气,但是姑娘们一听结婚后要和他一起住在乡下,都纷纷摇头。
父母劝他多出去走动,整天呆在有机农场里能遇见什么好姑娘?一天,他报了旅行团,参加张家界三日游,但是车上坐满了一对对情侣,不是年轻的小夫妻,就是已过花甲之年的老夫妻,看着他们恩爱甜蜜的样子,张锦程心里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他旁边的位置一直空着,没有人坐。快开车时,突然上来一位与他年纪相当的女人,背着一个帆布包,模样端正,皮肤白皙,一屁股坐在了他旁边的空位上。张锦程眼睛一亮,忙对她微笑,但是她一脸警觉地看着他,好像他是坏人。
在车子开往张家界的途中,张锦程有意无意地看向身边的美女,想和她说话解解闷。但她戴了耳塞,眉头紧蹙,看她一副不爱和他搭话的样子,他也意兴阑珊了,一路默默地看风景。
到了苗寨,前面的人都成双成对地下车了,只有他和这位美女落单。而她的行李又特别重,他好心地想替她背包,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我自己的包,自己背。不要你管!”美女冲他吼了一嗓子。让张锦程打消了帮她的念头,其实一个人看风景也挺美的,况且张家界的景色迷人,很快,张锦程就忘记了不快。
晚上有篝火晚会,那是苗寨欢迎游客的仪式,也是姑娘小伙互相表白的好时机。当夜幕降临,篝火燃起,苗族热情的姑娘们围着火堆载歌载舞,同行的团友都纷纷加入,只有之前那位美女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着篝火神色哀伤。
张锦程走过去,问她怎么了?需不需要帮助。美女抬头看着他,一行眼泪就流了出来。张锦程吓了一跳,连忙递上纸巾。经过一番了解,他才知道她叫唐蕾,刚刚和男朋友分手,参加这个团就是为了摆脱失恋的痛苦。
唐蕾梨花带雨的模样,让张锦程心生怜惜,他邀请唐蕾一起跳舞,说这种舞能让人忘记烦恼,不如今天晚上痛痛快快地跳一场,把所有的苦闷都抛之脑后。
唐蕾犹豫了一下,向他伸出了手,他握着那只柔软的手,心怦怦直跳。苗寨的歌声悠扬,让他忘记了忧愁,也让唐蕾的眉头舒展开来。
跳累了,张锦程连忙松开唐蕾的手,递给她一瓶纯净水,给她讲了许多杂志上看来的搞笑段子,把唐蕾逗得咯咯直笑。
三天的旅程,在唐蕾的欢声笑语中很快过去了。回程的车上,张锦程问唐蕾要电话,她却给了他一个微信号,让他加她好友。张锦程顿时蒙了,他说,他在乡下没拉网线,几乎不上网,更不会玩微信,让她写个手机号给他。
唐蕾像看外星人似的扫了他一眼,写下一串数字,居然是座机。张锦程以为是她家里的固定电话,回到农场,满心欢喜地给她打电话,却发现是个空号。
油菜花惹的祸
张锦程回来这几天吃不香,睡不好,脑子里都是唐蕾的身影,还好旅行的时候他打听过唐蕾公司的地址。于是,他从农场里摘来一束油菜花,驱车赶到唐蕾的公司,在她公司楼下等她下班。
透过玻璃窗,张锦程能看到公司里很多人对他指指点点,其中也有唐蕾,她像是不认识他似的,和那些人一起围观他。他隐约听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有人说:“真是土包子,哪有人送油菜花的啊。”
唐蕾在旁边连声附和,他也不怪她,因为以前那些女孩也对他抱有偏见,但是他相信,他一定能够感动唐蕾。因为在张家界的那三天,她没有拿有色眼镜看他,还和他相处得很融洽。他觉得唐蕾并不讨厌他,只是她怕同事笑话她,说她找了个乡下人当男朋友。
唐蕾下班时,刻意避开他,与几个女同事结伴离开。他没有走上去叫她,而是开车跟在她身后,一直看她坐上公车,到站下车。他才上前,将已经蔫掉的油菜花送给她。
她接过花,一把扔在地上,冷冷地说:“以后别来找我了,我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张锦程不明白,她和他怎么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在张家界那三天还有说有笑的,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
他捡起油菜花,说:“你不喜欢这花,没关系,下次我送你玫瑰行不?晚上跟我一起吃饭吧,咱们坐下来慢慢说。”
“不用了!今天我们就把话说开了。”唐蕾后退两步,指着张锦程上下比划,“你看看你,还是这身衣服,土不土啊,你就没有别的衣服换了?还有,你都不上网,我们怎么沟通?以后要是结了婚,还得和你去乡下住,那里既没网络又没有娱乐项目,让我怎么活?”
原来,唐蕾并不是讨厌他这个人,而是觉得和他观念不同,生活习惯也不同。她喜欢泡吧、上网,周末要去KTV、看电影,让她离开大城市,去过没有网络没有娱乐、起早贪黑的田园生活,简直是要了她的命。
张锦程明白了她的顾虑,他不打算放弃,而是想告诉她,田园生活并不像她想的那么可怕。他说:“我到城里来玩几天,作为普通朋友过来看看你,不过分吧?我保证绝对不会影响你的生活。”
唐蕾有些迟疑,说了句“随便你”就上楼了。
从此,张锦程开始主动开车接送唐蕾上下班。刚开始,唐蕾还很抗拒,坚决不坐他的车。但是有一天公车怎么等都不来,看着张锦程的车一直停在旁边,她心里一急,就跳上了他的车,幸好他开得快,那天才没有迟到。
她向同事介绍他,说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张锦程非但没有泄气,反而更加锲而不舍地对她好。唐蕾整天坐办公室,颈椎不好,他就有意约她去羽毛球馆打球。
唐蕾喜欢夜生活,一有空就去酒吧蹦迪到深夜,他就给她准备了面膜,督促她早睡,说女人晚睡老得快。唐蕾抱怨公司的伙食不好,他特地煲好汤给她送过去。
在他的贴心关怀下,唐蕾渐渐有些心动,她给了他一张音乐会的票,让他周六晚上准时到,张锦程接过票,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被识破的谎言
为了听好这场音乐会,张锦程特意打扮了一番。赶到现场时,唐蕾已经到了,穿着他送的连衣裙,面带羞涩。
5月11日,日本大海啸发生时,居住在岩手县大槌町的74岁老人芊子,正和丈夫桥本在距离海边一公里的公路上散步,没想到灾难突如其来。
桥本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跑到避难所去,也许快速奔跑对年轻人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但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比登天还难。因为芊子在20年前就得了白内障,视力几近失明,每天的生活都是桥本来照顾的。
来不及多想,桥本拼命抓住芊子的手往高处逃跑,但巨浪还是像恶魔一样紧随其后,不多时两人一起陷入浊流之中。
眼睛看不见的芊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呼啸而来的恶浪狠命地冲刷着他们。他们踉踉跄跄,东倒西歪,但一直是执手相牵。
最终,意外还是发生了,芊子的手脱落了。桥本一攥手心,竟是空空的,情急之下,他索性闭着眼睛摸索,他相信芊子一定在他身边:就像这20年的生活一样,他们时刻都形影不离。
这短短的十几秒,对桥本来说,恍如隔世。
幸运的是,十几秒过后,桥本再一次抓住了芊子的手,几经周折,他们终于相依相偎,逃到了高处的斜坡上,躲过了一场劫难。成功逃离大海啸的老夫妻,在避难所里相拥而泣。
他们的事迹在避难所广为流传,当记者听说了这个感人的故事后,纷纷前来采访,记者问:“大叔,你是如何在短短十几秒内准确找到大妈的位置,然后抓住她的手的呢?”桥本略显镇定地说:“这是我的心灵感应,海啸把芊子冲倒时,我刹那间感到远隔天涯,但心告诉我,她一定就在我的身边。”
而芊子的回答更让记者赞佩:“孩子,在脱手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拼尽全力稳住位置,只要不超过一米远,桥本一定会抓住我。幸运的是,我们成功了。”
原来,他们背后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当年芊子患眼病时,几次都想要自杀,是桥本一次次地鼓励她,他对芊子说:“我就是你的眼睛,我们今生形影不离,我不会让你离开我一米的距离!”
话音刚落,芊子的眼泪就汹涌而出,桥本赶紧为芊子轻轻拭去泪水,两个古稀的老人竞像初恋般甜蜜。
失明的芊子再也看不到桥本的模样了,但彼此都能感觉到20年来两人相依为命的一颗心,哪怕有着一米远的距离。
从民政局出来,王磊轻轻拉起了高菲的手,万分感慨地说:“我们成功了。”他终于践行了五年前的承诺,与心爱的女孩领取了结婚证书。这是一个事关生死和健康的五年之约,爱情最终战胜了病魔,让他们携手走到了一起……
“海归博士”邂逅美女病友,想说爱你不容易
2008年,25岁的王磊心情沉重地躺在天津市肿瘤医院的病床上。25天前,他被确诊为左下颌软骨肉瘤,三天前,他刚刚做了骨肉瘤切除手术。医生说,软骨肉瘤切除术后患者有50%以上会有肺转移,转移后的存活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被推开,护士领来一个高挑的长发美女。她介绍说:“这是我们科的病人高菲,她这个月快要做手术,听说你刚做完,想找你取取经。”提到病情,王磊的表情有些烦燥。高菲吐了吐舌头说:“你心情不好呀,那我下次再来。”
王磊的人生之路一直顺风顺水:从小到大成绩全优,大学毕业后,他在天津一家生物制剂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王磊考到美国休斯顿大学攻读生物学博士。
正当一幅闪光的人生画卷徐徐展开时,王磊的命运便遭遇不测。到美国的第三个月,他突然感到左边脸颊隐隐作痛,接下来疼痛开始漫延到两边的太阳穴,还有种忽冷忽热的跳跃感。他以为是自己刚到美国,水土不服,再加上学业操劳造成的,也没把这当回事。可到了12月中旬,他感到身体越来越不对劲,吃饭时脸很痛,不得不吃一会儿停一会儿,一顿饭总要吃一个小时以上。因为美国医疗费用昂贵,王磊回国做体检,结果医院确诊他患有左下颌软骨肉瘤。
原本王磊早就对未来20年做出人生规划。没想到这场大病把他的计划全部打乱,一时间,他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因此,当高菲想向他“取经”时,他忍不住表现了自己的坏情绪。
没想到,第二天,高菲再次来找他了。与王磊的低沉消极不同,高菲是个性格开朗的姑娘。那一天,她一走进王磊的病房,医生过来查房,见到高菲便打趣:“小姑娘,马上就要做手术了,怕不怕呀?”高菲笑着回应:“您可一定要给我认真做呀!不过放心,治不好我不赖您!”
那个下午,王磊与高菲攀谈起来,得知她还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读大二。2007年11月,她一直觉得左脚发麻,走路无力。到河北的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她去天津肿瘤医院检查,结果查出患有左股骨下段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
听着高菲跳跃的语言,望着她灿烂的笑容。王磊无法相信,世界上还会有这样乐观的绝症患者。
几天后,高菲被推进手术室。在那条长长的通道上,她被亲友们簇拥着,王磊也去了。高菲向大家比了个胜利的手势,笑着说:“别担心,我就进去一小会儿。你们盯着手术室门口的这个灯,灯亮了,我就出来啦!就好像在舞台上演出,灯一亮,大幕拉开,演出就结束!”她的话把在场的人们都逗乐了。
冬天午后的阳光,照耀在躺在手术担架的高菲脸上,将脸颊都抹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那一瞬,王磊觉得高菲就像一株向日葵,永远无忧无虑生活在阳光里。
幸运的是,高菲的手术也很成功。由于软组织瘤的高复发率,做完手术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接下来将面对的是漫长的化疗期。
化疗观察室在八楼,王磊和高菲因为都要做化疗,所以经常见面。不知为什么,每次一走进化疗室,看到微笑的高菲,王磊仿佛就没那么难受了。在六七个小时的静脉注射过程中,鬼灵精怪的高菲总会想出各种新鲜好玩的小游戏,让枯燥而痛苦的化疗变得有趣起来。时间一长,王磊甚至主动盼望着化疗。
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王磊脑海中冒出一个让他自己都吓了一大跳的念头:我该不是爱上高菲了吧?他急忙摇头,把这个念头甩开。两个连生命尚且不保的人,还奢谈什么爱情?
五年之约,有爱就有希望
2008年农历除夕,王磊和高菲在医院门诊大厅相遇,才得知两人都是当天出院。“放我们回家过年,医院很人性化啊!”高菲打趣道。两人一起办好手续,忽然都有些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高菲先问道:“能留个电话或者QQ号吗?”王磊脸一红:“我妈已经把你的QQ号给我了,以后多交流啊。”原来,王磊的母亲怕儿子出院后一个人闷着想不开,便向护士索要了好几位病友的联系方式,其中也包括高菲,这让王磊心中暗爽。
回家各自养病的日子里,两个人一直靠网络保持联系。由于要不定期回医院复查、化疗,那天,王磊看到高菲的QQ签名改成了:“我在八楼等你”。他感到一股电流从心脏穿过,全身都在颤抖——这个“你”是指自己吗?难道,高菲心里也有同样的爱?
两天后,他们真的在八楼化疗室再次相见,竟都有些小别重逢的惊喜和羞涩。治疗间隙,王磊提出请高菲吃饭,她愉快地答应了。点菜时,他发现高菲十分熟悉他的食物禁忌,点了芦笋、鸡肉、香菇、豆腐等,还细心地将菜里的生姜一粒一粒夹出来。两个人对视时,目光的纠缠让王磊明白,有些事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真的发生了!
可是,他们是两个绝症患者,仍靠化疗维持生命,面对死神的窥伺,谁敢轻易捅破那层窗户纸?再次分手,尽管两人都有些依依不舍,但最终也没将那句话说出口。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仍然通过网络频繁交流,热烈而克制,甜蜜而又忧伤。在此之后,他们又见过一面,彼此已经读懂了眼神中的爱,但可怕的疾病仍然横亘在他们中间,难以逾越。
少年在我家棉田的边缘放牧。他的羊,白而肥,像一朵朵移动的白色云朵。他笑起来的样子,像田地里绽开的棉花,丰满而温暖。
他在秋天的黄昏,打着呼哨从我的身边经过,他说,嗨,明天你还在吗?我说,不,就跑走了。后来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蠢笨的企鹅,他一定不会知道,我跑开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难看,装棉花的布兜那么大,像一个巨大而臃肿的肚子,难看死了。
那个阳光少年是高年级的同学,在我家向东半公里,涉过一条小河就是他居住的村子。他每天放学后都会去牧羊,如同我每天放学后去帮母亲摘棉花。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去摘棉花,后来,母亲告诉我,有个孩子真奇怪,我们家棉田附近明明没有草可以给羊吃了,可他还是天天去牧羊。
第二天放学后,邻居捎口信说,母亲摘的棉花太多了,让我去帮忙。我骑着单车奔向棉田,等我到达时,母亲还剩下半垄就摘完了。我躺在软绵绵的棉花堆上等母亲,看白云轻轻从眼前飘过。
他打着呼哨由远及近,我坐起来,对他说,嗨……他远远地看着我笑。
我问他:这里已经没草给羊吃了,你为什么不换个地方放羊?
他微微张了张嘴,又合上了,跑过来小声说,因为我心里也有只羊啊,只有在这儿,我心里的那只羊才能找到他要吃的草。
我发疯一样地笑了,大声跟母亲说:娘,他说他心里有只羊!
他的脸突然红了,逃也似的跑掉了。他的羊,散落在秋天金黄色的原野上,像零星的白雪洒在黄澄澄的金箔上。
那一年,我13岁,他15岁。随着我们各自读了不同的高中,连名字都不曾相互知晓的我们,离散在茫茫人海。
大二时,我收到一封来自陌生人的E-mail。他说,嗨,你好,我是那个心里有只羊的男生,你还记得吗?
往昔的岁月,如徐徐向两边开启的大幕,缓缓地露出了散发着芬芳香甜气味的棉花,还有那个赶着羊群打着呼哨的少年……
那年情人节的清晨,我收到了一张朴素而祥和的电子贺卡,他说,能允许我在你的眼睛里放牧我的羊只吗?
那是我听到的最富有诗意的求爱语,他让我的心,在春寒料峭的二月里,开满了六月的花朵。
再后来,我问在另一座城市读大学的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地址的?他说,只要心里有爱,一切就有可能。
我信。
只要心里有爱,无论风雨,每一个日子都可以是情人节。因为爱无所不能,他能让平凡的生活变得闪亮,让平凡的你我,变成彼此眼中温暖的奇迹。
查完房后,医生再一次失望了。他摇摇头,神色黯然地走出了病房。此时的凯西正痛苦地躺在床上,憔悴不堪,她甚至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大约从半年前开始,失眠的痛苦就开始折磨凯西,很多医生都找不出病因。一系列检查过后,医生总是肯定地说:“你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凯西的病还是一点点地发展到了药物都无法控制的地步。医生说,是好是坏,一切得靠自己了。凯西躺在床上,浑身酸痛难忍。丈夫莱卡总是心疼地守候在凯西的床前,为了妻子,他已经半年多没有工作了,他修鞋挣来的那点儿积蓄早花得一干二净。
这一天,凯西正努力地试图想睡着。这时候,莱卡却兴奋地走进了病房,大声喊道:“凯西,上帝保佑,我们有救了。”
凯西看见莱卡手里捧着一个精美的小礼盒。只听他高兴地说:“刚刚护士给你送来了这个礼物!不知是谁还在我们的账户里存了很大一笔钱!足够给你治一阵子了!真是太好了!”
打开礼盒后,凯西一下子呆住了。这是一款漂亮的紫水晶手链,12颗紫水晶清透亮丽,呈现出迷人的紫色光芒。
泪水慢慢涌进了凯西的眼眶里。曾几何时,这样一款手链一直是她最美好的一个梦啊。事过这么多年,它竟然来了!这是真的吗?
往事再次浮现在凯西的脑海里,那些日子才是她过得最开心的时候:她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有湖水一样迷人的眼睛和诱人的小酒窝。更重要的是,她有了一个倾心相爱的人。
她和他常常在一棵合欢树下约会,唱歌,跳舞,说着耳热心跳的悄悄话。他曾经把合欢花插到她的头上,许诺要给她一个最隆重的婚礼,并给她戴上一款最漂亮的紫水晶手链。从那时起,她就认定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
可是后来心上人在一次出海中,再也没有回来。听到这个噩耗时,她感觉自己也一起葬进了大海。后来,她嫁给了莱卡;后来,她想要个孩子,却未能如愿;再后来,失眠就来了……
难道那一次海难后他还活着?凯西抚摸着紫水晶手链,一时百感交集。十年之痛啊,为了他,她竟然浑浑噩噩地过了十年!她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就是想看看他,哪怕只是一眼。
一旁的莱卡,似乎没有料到她会如此激动,轻轻地为她擦去泪水。凯西忽然觉得心酸起来。其实,莱卡一直是个好丈夫,他能容忍着她的小性子,能容忍着她的冷漠。她并不是不知道回报,只是她始终对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难以忘怀。
凯西的精神一下子好了很多。很奇怪,戴着手链,凯西每天也能睡上一小会儿了。莱卡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水晶的奥妙,总是兴奋地说:“早就听过水晶对人的睡眠很有好处,没想到有这么神奇。”每每听到这儿,凯西心里只是暗笑,她当然不相信水晶真有这么神奇。不过,这的确是不同寻常的水晶。
在医院里调养了一些日子,凯西终于可以出院了。走出医院后,一切在凯西眼里竟都变得可爱起来了。特别是家中小院里的那一树合欢花,仿佛懂得迎合她的心情,张张扬扬地开了起来,微风吹过,大朵大朵地往下落,就像可爱的天使。
因为一直无法忘怀,她亲手在院子里栽下了这棵合欢树。凯西经常在树下想自己的心事,或者看着水晶手链出神。可是,亲爱的人,你在哪儿呢?一直过去了好些天,她竟然没有得到一丝音讯。难道他知道她已经结了婚,不敢来打扰她的生活?
如果是这样,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她已经把前半生给了莱卡,现在活过来,完完全全就是为了他!她是如此地想见到他,天天在树下流泪。有时候,莱卡晚上回来,还看到凯西在那棵树下发呆,他总是心疼地说:“凯西,你现在身体不太好,别在树下受凉,知道吗?”
终于有一天,凯西决定去找他了。她想,他既然能把这串水晶手链送到医院来,想必他可能隐藏在某个暗处,离她不远。凯西鼓起勇气来到了城东的珠宝店里。这个名叫麦克逊的老板是他们家的一个老朋友,她想,精明的麦克逊应该知道这样一串手链出自何处吧。如果知道这串手链是从哪儿卖出来的,她就可以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了。
麦克逊看到了凯西,远远地就打起了招呼:“嗨,凯西,你现在看上去气色真好。”“你好,你可以帮我个忙吗?”凯西轻轻一笑,走上前去把手链取了下来,递上去认真地说,“我想,你一定知道,这样的水晶手链可能出自何处。”
麦克逊接过去看了一眼,竟然哈哈大笑:“这就是莱卡在我这儿为你买的那一款!”
凯西一听惊呆了,喃喃地说:“这怎么可能呢?你知道我们家很穷,他根本买不起水晶手链!”
“这是我赊给他的!”麦克逊说,“莱卡真的很爱你。前不久,他来到我这儿说,他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为他活下来了。他说,只要有一串水晶手链,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于是,我就帮了他……”
一切都出乎意料。凯西的脸上飞快地泛起了红晕,然后转身就跑。只听麦克逊在身后追着大喊:“你还没有拿走你的水晶手链!”凯西却没有理睬,她一路小跑着,感觉心儿像小鹿一样猛撞着她的胸腔。回到家后,站在镜子前,凯西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这么多年来,她终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里有了幸福的光彩。她想好了,等到莱卡回家的时候,她要好好地谢谢他——那串手链她已经藏在心底了。并且,因为这串水晶手链的到来,她的爱苏醒了。
苗雨最近谈了一个男朋友,叫白玉海,小伙子英俊帅气不说,家境也不错。白玉海对苗雨可谓呵护备至,这不,得知苗雨刚刚炒了老板的鱿鱼,马上又给她介绍了一份新工作。
新工作是在顺达广告公司任企划部副主任。苗雨去公司报到,陈总经理随口说:“月薪四千,不委屈你吧?”苗雨赶紧说不委屈不委屈,她嘴上是这样说,心里却想:你和白玉海是好朋友,这工资也不算高。
陈总听了苗雨的回答,乐了,说:“那就好。你是白玉海的女朋友,我们也就不见外了。但是,工作归工作,如果你工作出问题,我一样要扣你工资、请你走人的。”
苗雨听到这话,心里就老大不舒服。可如今在别人的碗里讨饭吃,还能不让别人说两句吗?她一屁股坐在新办公桌边,就开始工作了。
第一天工作,白玉海显然对苗雨不是很放心,上午十点多,给苗雨发了条短信,问她适不适应新工作。这时候,苗雨正在会议室开会,全体员工都在认真地听陈总的工作安排。苗雨低下头偷偷看看短信,又抬头看看陈总,双手放在膝盖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回起短信来:“还好。你的同学有点不给面子。等我下班再说吧。”短信发了出去,苗雨收起手机,她的这些小动作被陈总发现了。
正在说话的陈总突然停了下来,皱着眉头对苗雨说:“会议纪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开会时手机要关机或者转振动模式,私事等散会之后再说。”
上班第一天,连续遭遇两个不大不小的下马威,苗雨心情差到了极点。下班后,白玉海来接她一起去吃晚饭,苗雨一个劲儿地向白玉海发牢骚:“你那叫什么同学?这个公司又不是他开的,犯得着这样说话吗?”
白玉海弄清了原委,安慰苗雨:“你别生气。按我说,你既然知道那不是他的公司,就应该理解他的难处。你一去,他就把你安排在这么重要的职位上,严格要求你也是正常的。你做出点成绩来,也让他脸上有光,也能堵上别人的嘴。”
白玉海这样说,苗雨也觉得在理。自此,她严格地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对企划部工作也逐渐熟悉起来,慢慢地,她能够独当一面了。
有了男友的关照与鼓励,苗雨自然急于做出点成绩给公司的人看看,她苗雨确实有真才实学,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这时,恰逢一家超市委托顺达公司策划一个周年庆典促销活动。苗雨觉得出成绩的时机到了,她没有告诉自己的顶头上司——企划部主任,自己用一个晚上做了一份策划书。
苗雨做的策划方案是这样的:将生活日用品中的一部分降价处理,而另一部分,则有意上调了价格。这样,能保证庆典时客源稳定,不会亏本。同时,她把家用电器的专柜做了重新组合,把高档、中档和低档的并柜销售。
方案做好后,苗雨想了想,最后决定还是先给企划部主任看看,那个四十出头的主任没有把这份策划书当回事,随便看了两眼就放下了,对苗雨淡淡地说:“这个策划书做得不行,需要更完善一些。你先放在这里,我等会儿向陈总汇报。”
苗雨哪里肯买这个账。她心想:“你到时候把方案往上一送,也不说是谁做的,那我的功夫岂不是白费了?”她伸出手正要拿主任桌上的那份策划书,正巧陈总进来了,陈总找企划主任谈些事情,瞥见了桌子上的策划书,就随手拿起来看了看,什么也没说,把策划书拿回自己的办公室了。
这天整个上午,苗雨的心都悬在嗓子眼。她坚信,自己出头的日子就要到了。果然,下午公司就召开了部门负责人会议,主题就是讨论该超市的促销方案。
苗雨兴高采烈地补了补妆,这才踌躇满志地走进会议室。陈总示意她坐下,然后问:“苗雨,你这个方案中的家电专柜重新组合销售依据是什么?”
苗雨连忙答道:“是这样。根据行为经济学的理论,人们在购买同类产品时,就价格选择而言,往往弃两头取中间,人家做庆典活动,顾客肯定会很多。这样做,可以加大中档产品的销量。”
陈总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不,我要的不是书本上的解释。我想问的是,你怎么知道超市会认同你的想法呢?且不说他们中档的电器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就说他们的专柜销售人员,也未必同意呢。要知道,所谓专柜,就是变相承包。每个柜台,都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小单位。你说能合并起来吗?你会不会把自己的东西和别人的混在一起卖,而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别人的货卖得更多一些?”陈总的话还没说完,其他几个部门的负责人窃笑起来。苗雨的脸顿时红到了脖子根。要是地上此时能裂出一道缝,她肯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
陈总并没有就此作罢,而是做出了另一个决定:“公司最近有一个安排,让主管级别的工作人员积累一定的销售经验,从明天起,苗雨就去卖服装吧。”这句话,无异于晴天霹雳,惊得苗雨半天没回过神来。她有心想嚷一句“我不干了”,可转念一想,这干不干的,总要和白玉海商量商量吧。
当天晚上吃晚饭时,苗雨将满腹的怨气全部撒在白玉海的身上。白玉海也不急,静静地看着她,等苗雨说完了,他这才说道:“我觉得陈总的意见并不错啊。他一没降你的职,二没停你的薪,既然有这个安排,增加点经验也是好的。反正,我该说的都说了,听不听由你,何去何从,你自己做决定吧。”说着,白玉海起身买了单,然后将苗雨送了回去,一路上,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白玉海的举动将苗雨吓坏了。他是一个好男人,苗雨自然不想失去他。看他这意思,明天自己要是不去服装商城,没准儿两人要各奔东西了。唉,就算是陈总给了自己小鞋,这回也得穿一次,白玉海应该知道,自己这是为了他。
在服装城卖了一个多月的羽绒服,苗雨仍然没有得到让她回公司的通知。这时,苗雨卖服装倒是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凡是进门就说服装不错的,通常都是东看看西看看,很少有买的;真正买衣服的人,总是挑出很多毛病来,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掏钱买下。苗雨根据顾客的这个心理,将服装仔细挑选,然后依照质量的好坏定价,挑不出来毛病的衣服,顾客自然也没办法杀价,有小瑕疵的衣服定价本来就不高,顾客自然能接受,这样一来,苗雨的衣服是服装城卖得最快的,收益就更不用说了。
这天晚上,白玉海约苗雨吃饭。在餐厅里,苗雨把这个心得告诉了白玉海,还开玩笑地说:“照这样做下去,我自己也能开服装店当老板了。”
白玉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么说,凡是挑挑拣拣的人才是真顾客?他们既然想买,为什么要挑三挑四呢?”
“嗨,说你傻你还真憨呢。真心想买的人,心里才会担心衣服有问题,同时,也想找点问题出来,好砍价。那些不想买的人,随口说些好话,就可以在店里吹上半天暖气,也用不着害臊呢。”
白玉海脸上已有了笑意:“那么一个单位用人呢?越是被老板鸡蛋里挑骨头的人,是不是越受到老板的重视呢?老板随便表扬几句,反而说明这人不咋的呢?”
苗雨不傻,一听这话就明白了:“你的意思是……”
白玉海哈哈大笑起来:“当然,不敢高飞的鹰,永远就只能低飞。上次你无缘无故辞工时,我就想告诉你,老板对你要求越高,就越发说明你既有能力又有潜力,他还要进一步挖掘你的潜力重用你呢!明天回顺达公司吧,有一份更适合你的工作等着你呢。这是我和你们陈总故意锻炼你的!”
白玉海的话音未落,一双粉拳已重重地打在他的肩上:“我让你演戏!”
一
我敢说,我的大学生活里要是少了麦子一定会少去许多精彩。
麦子是谁?是一个长相普通却不乏灵气的女孩子,也是我的同班同学兼死党,其实麦子的真名叫做陈麦,大家都喜欢叫她麦子。平常我总是打趣她说,麦子麦子,你妈妈生你的那年你们那儿是不是正闹饥荒,做梦都想着哪一天天上能掉些麦子下来,不承想麦子没掉却生下了你,干脆就给你取名叫陈麦。麦子听了以后总把我掐得鬼哭狼嚎的才罢休。一报还一报,麦子则给细胳膊细腿的我起了个外号,叫“猴子”。
二
真正认识麦子是在大一的中秋晚会上。班主任为我们这些才进大学的异乡客包了一个小酒吧,简单地举行了一个中秋晚会。那个时候,同学之间彼此还不大熟悉,连名字都叫不上。为了在众女生面前表现一下我的绝美歌喉,我大大方方地站到吧台上引吭高歌了一曲《十五的月亮》。歌刚唱完,台下掌声雷动,我自豪地走下台来,还没坐稳就听到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子在对旁边的女孩说:“哪一家的老水牛把链子给挣断了,跑到这里来撒野还沾沾自喜。”那女孩子听完后笑得抱着肚子蹲了下去,我的脸白一阵红一阵的装作没听见,心里却暗暗地发恨:什么时候可得好好地整她一下。
机会终于来了,我从麦子的一个好朋友那里打听到麦子超级害怕壁虎。那一天正好上高等数学课,麦子正坐在第二排的位置上专心地作着笔记,我把事先抓到的一只小壁虎从后面扔到了她的书桌上。麦子马上大叫一声跳出两尺以外,然后将手中的书本也扔了,那书本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砸在正在板书的老教授的屁股上,全班哄然。
后面的事情自然可想而知,我和麦子“光荣”地被那位头发花白的老教授给请进了教师办公室。老教授开始喋喋不休地说现在的学生如何如何地恶劣就连女孩子也会对老师进行恶意攻击之类云云。麦子一脸委屈的样子,双眼红红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的心里乐开了,一种报复的快感在心里升腾。然而,在老教授严厉批评之下,麦子的泪水终于落了下来,看她一副林妹妹的样子,我才感到自己玩得过火了些,心顿时软了下来,略作思索之后,猛地一咬牙大义凛然地拍拍胸脯说,老师,书是我扔的,但没想过要砸你,你别拿小女孩出气,有什么火冲我发!这可把老教授的脸都给气绿了。
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麦子对我投来了感激的目光,我说,麦子你不用感谢我,要真想感谢的话,就请我喝酒吧。于是,我和麦子的友谊便从学校对面那一家小酒吧里开始了。麦子笑笑说这叫做患难见真情。
三
和麦子相处,有些时候我甚至怀疑麦子是不是精力旺盛得用不完,整天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大一的时候我由于贪玩,第一次考试便把物理给考挂了,交了两百块钱的重修费,看着两张百元大钞从口袋里飞出转眼便不再属于自己,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疼痛。见到麦子的时候我说,麦子你监督我吧,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再重修。哪知麦子可真当真了,每天早晨6点钟准时打电话到宿舍叫我起床看书。坚持了两天之后我便向麦子求饶,麦子你放过我吧,别再给我打电话了,我宁愿多挂几科也想睡个懒觉,求求你让我睡个懒觉吧!谁知道麦子不依不饶,依然准时叫我起床,害得我损失了一个学期的懒觉。
和麦子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开心。记得大二那一年的秋天,学校那一边是一个很大的橘子园,我和麦子爬过学校的围墙去偷老伯种的橘子。结果刚下到橘子地里便被守在地里的狼狗给发现了,它恶狠狠地向着我们冲过来,我俩匆匆忙忙地往围墙上爬,但麦子终究是一个女孩子,心里一着急便从围墙上摔了下来,还好摔到了围墙的另一边,不然非得被那只狗“吻”上几口不可。麦子扭伤了脚,肿得像个馒头一样,眼泪叭哒叭哒地落了下来,我只好把麦子背在背上向医院狂奔。幸好麦子的脚并没什么大碍,医生说休息两个星期便没事了。吃不到橘子反而被狗追,我越想越气,我说麦子你等我,然后便向外跑去。当我穿着被狗撕咬得破破烂烂的衣服捧着几个鲜黄的橘子来到她的面前,她看我一副落魄的样子,破涕为笑,小声地骂了句:“猴子,你真有病呀?”我看着麦子笑了,心里也甜甜的。
麦子还是个百分之百的善良女孩。每次我把最后一件干净的衣服穿脏的时候,我总会挑上一套最脏的衣服穿到身上,然后可怜巴巴地跑到女生宿舍下面喊麦子,麦子从窗口瞟上一眼,便知道我的目的了。善良的麦子每次总经不住我的花言巧语被我骗到宿舍里帮我洗衣服,代价自然是随随便便请她吃上一顿不了了之。
四
大三的时候,我疯狂地爱上了同系的一个漂亮女孩,我对着麦子立下我的豪言壮语:“我一定会让苏木成为我的女朋友的!”然而麦子一反常态沉默着低下了头。经过了102天的追求,漂亮的苏木最终还是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整日地沉浸于爱情的小幸福里面,地球爆炸了也不会在乎。终于有一天,我感觉到累了,在爱情的海里漂浮得太久,还是觉得在岸上的日子比较舒服。我仔细地计算过,在我和苏木拍拖的231天里,我整整帮她买过近200天的早餐,给她写过100多封情书,替她洗过几十次衣服,有时候自己竟会想,我到底是在恋爱,还是在做保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苏木和我很友好地分手了,我很认真地问苏木: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苏木总算还有点良心,她说:爱过,但是我对你的情感永远不会有你对我的那样深。我们俩真的不适合,你没发现吗?
回到宿舍,我才发现,好长时间没和麦子联系了,想起以前和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觉得恍若隔世。我给麦子打了一个电话,说,麦子你可以陪陪我吗?在学校对门的那一家小酒吧里,我醉得一塌糊涂。
五
转眼便是离校的日子了,大学四年就这样结束了,麦子走的时候没有和我告别,我知道,麦子曾经和我说过她要回到他们的家乡工作。我则在这一个小城里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让我奇怪的是每个夜深人静的夜里,我总会想起和麦子在一起的那一段时光,而不是那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和漂亮的苏木。难道自己真的心有所属?
一日,无意间碰到了大学时一个朋友,他问我和麦子怎么样了。我不解地问他:怎么会这样问我?朋友的回答让我醍醐灌顶。他说:麦子一直都喜欢着你,只是你一直陷在和苏木的爱情里,所以从来都感觉不到,你不觉得吗,和一个人在一起要真的快乐那才叫爱情。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向着机场跑去。
来到麦子家所在的那一个小城,我几经询问找到了麦子的家,远远地我便看见麦子在阳光下看书,她的长相并不出众,但依然充满了灵气。走近的时候,我说,麦子,我来了,欢不欢迎?麦子浅浅地笑着。坐在阳光下,我说,麦子,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只猴子,老是喜欢那些华美的香蕉蜜桃,当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突然喜欢上了麦子,喜欢麦子的平凡,也喜欢麦子的真实,你说,那只猴子能变成一个人吗,或者说一只幸福的猴子也行?
麦子笑嘻嘻地说:“我没听清楚,你再讲一遍好吗?”于是,我又重新说了一遍:“从前有一只猴子……”我的第二遍故事讲完了,可麦子摇摇头说:“你在说些什么我真的不懂,你还是走吧!”
我急了,于是大声地喊道:“我说猴子喜欢麦子,我喜欢麦子……”
麦子笑了,在阳光下,好美。原来,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女友患巨乳症,一对乳房竟然重达21.5公斤。可他数年如一日地深爱着她,而且发誓要挣钱给女友治病。那么,他的愿望最终实现了吗?他为何要如此痴情地爱着她呢?
痛心!漂亮女友竟患上了怪病
动人的爱情,往往就是从生活中的某一瞬间开始!
2003年夏,陈立从广东省茂名学院机电系毕业后,进入茂名市远辰建材公司做技术员。一天早上,他匆忙赶往办公室打卡,不料在公司二楼走廊拐角处与一个同样急着去打卡的女孩撞了个正着。由于他的胸部撞到了她丰满的乳房,那一刻,他全身像触电似的,愣了好一会才不好意思地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那个女孩也满脸绯红,低着头跑开了……
此前,陈立从未与漂亮女孩有过如此“亲密接触”。因为,出生于广东化州的他家境贫困,大学学费全是父亲向亲戚借的,他哪里还有钱奢谈爱情。如今,大学毕业了,他渴望有一份爱情,心想:那个与他相撞的女孩就是他要寻找的“天使”,莫非这是上天的安排?没多久,他就得知,那女孩名叫詹怡萍,在质检部做质检员。从此,他开始向詹怡萍发起爱情攻势。
詹怡萍的22岁生日那天,陈立特地在公司附近的饭店订了个包厢,然后把詹怡萍及与她关系好的同事都请过去。詹怡萍感动不已。那晚,大家都玩得十分开心。最后,在工友们的撮合下,詹怡萍与陈立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不久,他俩便租房同居了。
就在两人热恋时,詹怡萍的父亲突然生病了。詹怡萍只好请假回家。半个月后,她打电话给陈立说:“我爸病重,我一时怕回不来了,你帮我办辞职手续吧!”陈立只好照办,同时还给詹怡萍汇了2000元,希望她父亲早日康复,她也能早点回来。谁知,一个月后,詹怡萍又打来电话,哭着说:“我爸走了,我妈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听到女友在电话里哭泣,陈立恨不得马上飞过去。可是,他家里还有债没还清,他不能就这样辞职了。
这样,陈立与詹怡萍只好天各一方,平时在电话里互诉衷肠,电话贵了就互发短信。开始,詹怡萍在电话里还与陈立缠缠绵绵。后来陈立发现詹怡萍经常在电话里唉声叹气。直到2006年6月的一天,她突然哭着说:“你把我忘掉吧!我配不上你,我们以后不要联系了!
说完,詹怡萍就把电话挂了。陈立赶紧打过去,可对方的手机竟然关了,他顿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想:她肯定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陈立百思不得其解,决定辞职前往四川寻找詹怡萍。经过5天5夜的长途跋涉,他终于到达詹怡萍的家乡——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卡松渡乡扎拉村。这里山高路险,与西藏只相隔一条金沙江。陈立进了村,见人就打听詹怡萍的家。乡亲们都好奇地打量着他,然后摇头摆手地说:“哎呀,那姑娘可不是啥好人!出去打工两三年,回来就染了一身怪病!”陈立听了,心里一惊。
经热心人的指点,陈立好不容易找到詹怡萍的家。谁知,他刚见詹怡萍,就禁不住目瞪口呆——只见詹怡萍的体形完全变了样,胸前像挂着两个冬瓜似的!而詹怡萍见是陈立来了,赶紧躲进房间不出来,大声说:“你回去吧!我永远都不想见你!”
见詹怡萍如此反感这个不速之客,詹怡萍的母亲龚兰和哥哥立即起了疑心,说:“你就是那个姓陈的广东仔?你到底有啥病?害得咱家女儿患了这种见不得人的怪病!”陈立仔细一打听,这才明白:自从詹怡萍的父亲病逝后,郑州就感觉自己的两个乳房有些肿胀,便找当地的赤脚医生开了一些中药。药吃了,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肿胀程度加重了。到2006年夏天,她的两个乳房竟然重达10多公斤重!见此,乡亲们议论纷纷,说她在广东肯定是做“小姐”的,才会得这种怪病,害得詹怡萍一家人在当地抬不起头。
詹怡萍的母亲边说还边指责陈立。躲在房里的詹怡萍不忍心,最终出来哭着澄清说:“妈,这事不怪他,你们不要为难他!”然后,她把陈立往外推,劝他赶紧回广东。可是,陈立千里迢迢找到金沙江边,终于见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心上人,怎么能就这样回去呢?尤其是看到詹怡萍现在的处境,他既心痛又不安:自己该如何是好呢?最后,他见天色渐晚,便租了一辆摩托车,返回德格县城,找个旅馆住下来。那天,陈立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天空突然下起大雨。陈立心想:自己怎么能就这样抛弃真爱呢?不!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想办法挽救这段爱情!
天变情不变!千辛万苦也要救女友
决定挽救这段爱情后,陈立立马又坐车来到詹怡萍家,提出要带詹怡萍回广东治病。可是,詹怡萍坚决不同意,她的家人也不信任他。无奈,陈立只好又回了德格县城,决定先找一份工作。可是,令他沮丧的是,在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县城,他想找份工作并不容易。就在陈立快要绝望的时候,他幸运地遇到了一个广东老乡林老板。这位老板正需要一个会讲粤语的服务员,陈立来得正是时候,林老板二话没说,当天就让他留下来,包吃包住,月薪900元。
安顿下来后,陈立便将自己在县城上班的事告诉了詹怡萍。得知陈立的情况后,詹怡萍感动得直哭:“你这是何苦呢?你这样做,值得吗?”陈立斩钉截铁地回答道:“只要你答应跟我回广东,我干什么都值!”詹怡萍的母亲见这个广东仔这么痴情,不禁默默流泪,村里的乡亲们也渐渐对陈立另眼相看,觉得他讲情义。这样,大家渐渐改变了对陈立的看法,认为他是一个好人。
陈立决定带詹怡萍到医院检查一下。医生初步诊断詹怡萍患了巨乳症,并劝她最好到大医院做手术,估计医疗费需要10万元左右。10万元,对于陈立和郑家人来说,依然是一个大数目,但陈立没有气馁,发誓挣足10万元,替她治病。尽管如此,善良的詹怡萍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也不想拖累他,就不停地赶他走,甚至不愿意见他。陈立十分沮丧。
不久后的一个周末,陈立再次来到詹怡萍家里,要求带她去广东。他还跪着求詹怡萍的母亲和哥哥:“大妈,哥,你们放心,我会一辈子对她好!”
见陈立如此痴情,加上詹怡萍的病情越来越严重,詹怡萍的母亲和哥哥也劝詹怡萍不要辜负陈立的好意,耽搁了自己的病情,詹怡萍这才答应跟陈立去广东求医。
城郊本连村的李力干贩运活禽的生意,生日这天,他邀几位好友去城里的春妮小酒店庆生。好友贺强听到酒席设在春妮小酒店,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春妮是李力的表妹,但她也是自己离了婚的妻子啊。
不管贺强心里如何纠结,李力生拉硬拽地把他给弄上了车。小皮卡向城里驶去,经过一堵灌木墙时,一只火红的毛鸡从灌木丛里惊飞出来,撞落在挡风玻璃下。贺强愁眉一展,嚷起来:“撞红撞红,撞上鸿运了!”
大家心动起来,到城里后都纷纷去买彩票。
喝酒时,贺强缩在朋友中间,偷瞄着忙来忙去的春妮,悔恨的泪水不觉流了下来。两年前,春妮因为贺强沉溺赌博,百般劝说无效,狠心离开了他,在李力的帮助下开了这家小酒店维持生计……深夜,从春妮小酒店出来,贺强已烂醉如泥。
第二天贺强醒来,想起昨夜在春妮面前醉酒失态,心里后悔不迭。要去洗漱时,他依稀记起昨夜买了彩票,就用手机上网查看开奖号码,然后掏出彩票对号。贺强的眼珠子反反复复地盯着手机和彩票,心“咚咚”地狂跳起来——他中大奖了!
中了奖的贺强大宴亲朋好友,他算有情有义,把酒席也设在春妮小酒店里。春妮的脸色平和许多,不过她万万没想到,贺强从此再也没有在她眼前出现过。
一次,李力说贺强做起了大生意,日子过得蛮好的。春妮听了,那颗疲于生计的心才变得欣慰起来。春妮小酒店一直惨淡经营,春妮早想盘掉,只是李力极力反对,才半死不活地维持着。
这次他们谈过贺强后,春妮摊了底,说小酒店真的无法维持下去了。李力再次反对:“你酒店的生意之所以冷清,那是因为你的菜式毫无特色,你看沿街两旁的饮食店几乎都有自己的特色菜,醉鹅、海鲜、羊肉什么的,都直接找准顾客的胃口,生意好得令人惊叹。所以,你只要想出一道新的特色菜,酒店的生意肯定能起死回生。”
春妮觉得表哥的话很有道理,李力趁热打铁道:“再撑几天,我来帮你想想办法。”
几天过后,春妮打算最后营业一天。已经是午饭时刻,店里好不容易进来一桌客人,坐下就喊上菜。春妮喜滋滋地捧着菜单跑过去递给客人,客人看都没看,拉长声音叫起来:“两只本连鸭——”春妮小声道:“对不起,小店不卖本连鸭。”客人瞪大眼睛道:“你该不会糊弄我们吧?”春妮满脸不解,说:“我这儿真的不卖本连鸭啊。”客人生气地指着店门外的招牌说:“你看看,你的招牌是什么?”春妮几个箭步跑出店门,看到“春妮小酒店”已经换成了“本连白斩鸭肉店”!
正在这时,李力的皮卡开了过来,他抱着一只沉甸甸的大袋子走下车,边走边嚷:“来喽,本连鸭肉!”看着满脸堆笑的李力,春妮恍然大悟,表哥这是要给她一个惊喜啊。
春妮马上给客人斩鸭,李力又从车里拎下一只小桶,小桶里装着调好的蘸料。不一会儿,又进来几桌客人,把李力送来的熟鸭都点光了。这些客人离开时,都夸赞本连鸭肥而不腻,肉质鲜美,还说蘸料配制独特,吃了很开胃。
李力陪着春妮卖完鸭才离开,临走时对春妮说道:“从明天开始,我负责给你送鸭,顺便给你带蘸料来。”
第二天,春妮的本连鸭卖出了三十只,此后数量天天攀升,生意好到春妮不得不雇用了几个服务员。几个月下来,春妮赚的钱比她这两年赚的加在一起还多。
李力嬉笑着邀功:“我这特色菜不赖吧?”春妮点点头,突然狐疑起来,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李力抬脚刚走,春妮就把生意交给店里的伙计,回了一趟本连村。
本连村到处是沟沟汊汊,鱼类繁多,如春妮想象的一样,沟汊里养起了一群群鸭子。她看到一条水沟的堤岸上有个草寮儿,草寮的边上斜插着赶鸭的长竹篙,里面躺着养鸭人。春妮定了定神,慢慢地向草寮走过去。这时,水沟里的鸭子因受了春妮的惊吓“嘎嘎嘎”地震天叫起来,养鸭人翻身坐起,原来是本连村的穷光蛋发叔。
春妮的心沉落下去,思忖一下,手握成喇叭状问:“发叔,鸭子都是你养的吗?”发叔走出草寮,自豪地回答:“当然是我养的了,你还真得感谢我,没有我的鸭子,你的生意哪能那么红火!”
春妮连声致谢,匆匆掉头走了。她多么希望养鸭人就是贺强啊!
春妮顺路回村里看望母亲,下午才从家里出来。在村里停车场的旁边,她看到了心痛的一幕:贺强正在大榕树下可劲儿打麻将!他叼着香烟,乐呵呵地打出了一张牌,猛然抬头看到春妮,脸一下变了颜色。春妮心里又气又急,一步跨上车离开了……
李力第二天来店里时,欢喜地问春妮:“听说你昨天回了村里,看到那满沟汊的鸭子了吧?”春妮没好气道:“那是发叔的鸭子!我还看到贺强坐在大榕树下重操旧业!”李力连声叫道:“这怎么可能?”春妮打断了他的话:“别跟我提他,狗改不了吃屎!”
春妮闷闷不乐好几天,才开始平静起来,又让贺强搅得一团糟!
这事跟春妮毗连的那个小食店有关,那个小食店的生意就像当初的春妮小酒店一样冷清,现在被春妮的鸭肉店旺旺的人气一压,店主连硬撑的信心都没了。春妮正打算扩大铺面,就在她要跟店主谈判时,半路却杀出个程咬金,而且捷足先登,把小食店盘下了。这人正是贺强,盘下小食店后,偏偏挂了块“贺强白斩鸭”的牌子,跟春妮唱起对台戏。春妮气得鼻子都快歪了,眼睁睁地看着客人分流到他那边。
过一阵子后,春妮的心情才阴转晴,因为流失的客人都陆续回到了她的鸭肉店里,直抱怨贺强那边的鸭肉不正宗。
春妮到底忍不住好奇心,让伙计偷偷买来贺强店里的一只熟鸭,还要了一小碟蘸料。贺强卖的竟然不是本连鸭,蘸料的味道也无法跟她的相比。春妮正纳闷着,李力突然打来电话,说患了重感冒,明早的鸭子托发叔给送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发叔果然把鸭给送过来,卸下鸭子,春妮和伙计们就忙开了。忙了大半天,春妮才想起天天由李力送过来的蘸料还没着落,一下子惊跳起来。
正要给李力打电话,却见贺强提个桶走过来,嗫嚅道:“李力让我给你送蘸料。”春妮一怔,张口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一连几天,都是贺强送蘸料来,默默地来默默地走。春妮沉不住气了,打电话给李力:“表哥,别装病了!你来店里一下。”
李力来到店里,春妮对他说:“今天的生意特别好,蘸料都用完了,你现场给我配制一些吧。”李力哈哈笑起来,道:“表哥有哪些特长你还不心知肚明,这蘸料是我请人家给你配制的。”春妮感叹一声,说:“就知道你没这本事,这蘸料的味道我太熟悉了,挑明说就是贺强配制的!但我就不明白了,他的店为何不卖本连鸭,也不用这蘸料?”
李力这才如实招来:“不卖本连鸭正是为了本连鸭,不用这蘸料正是为了让你一枝独秀!你就是性急,那天不容我把话说完。贺强真的远离赌桌了,你没看到跟他打麻将的都是老头老太太?他那是消遣。还有啊,发叔养的鸭子是他赊的鸭苗,他采用赊苗分红利的模式在本连村一带做了大生意!让你卖本连鸭肉是他的主意,招牌也是他夜里来换的……”
春妮深感震惊,继续问道:“他盘下小店的目的仅仅是像你说的要当绿叶,把我的生意衬得更红火?”李力笑道:“那还用说,他想跟你零距离呗!”
春妮害羞了,拍了李力一巴掌,嚷着:“叫你贫嘴,我得亲口问问他。”话一出口,她脸更红了。李力趁机冲贺强店里喊:“贺强你过来一下!”
见贺强走过来,春妮闪进了屋里。李力对贺强说道:“春妮托我跟你说,明早把你俩的店合并了。”春妮偷听着,忍不住扑哧笑起来。
贺强的眼里闪出了泪光,李力愉快地说:“明早我带人过来把这事儿给搞定。”
李力说完要离开,贺强突然喊住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去,道:“卡上存了中彩票的钱,感谢你把中奖的彩票换给我!我买的号是我和春妮的结婚纪念日,而中奖号码是你的生日,你买号时我瞧得一清二楚。”
春妮一听,感到一股幸福的暖流涌上心头,她的表哥,真是好样的!
1997年,姑姑为我安排了人生第一次相亲,当时我只有19岁,心想,都什么年代了,还兴这个?可姑姑说小姑娘年纪小一点可以慢慢挑,等你年纪大了就只有被别人挑了。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随姑姑一同赴约了。晚上7点左右,当我们来到鲁迅公园门口时,对方早已到了,介绍人互相报了一下我们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后,双方就打道回府了。姑姑认为他的条件不错,比我大7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卖相”也不错,接下来的程序是等待男方提出约会。
记得我们相亲是在冬天,而初次约会已经是春天了。这中间如此漫长的间隔似乎预示着这次相亲将“无疾而终”。尽管如此,姑姑还是传授了一些经验给我,什么初次约会女方要迟到一会儿,要多听少讲,要保持矜持,并嘱咐说你年纪还小,还在读书,为了不影响你的学业,你们一个月最多约会一次,每次不能超过两小时。对方约我在鲁迅公园碰面,我真的有些担心我们能否认出彼此?幸好,我一看到他就认出来了,他也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我当时一副学生打扮,短发、戴着眼镜,身着休闲装;他则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一看就很不般配。我们在鲁迅公园里闲逛,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突然窜出一个乞丐,他很会“轧苗头”,“你们一看就有夫妻相,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虽然我们当时根本没有“来电”的感觉,但被这乞丐这么一说,我还真脸红了。他倒挺坦然,若无其事地建议我去打保龄球,从来没有尝试过的我,一下子来了劲。他打得不错,而我一开始一直打“双沟大曲”,不免有些懊丧。后来在他的指导下我也打得有些像样了,这时我才认认真真将他打量了一番,他长相很斯文,戴着眼镜颇有几分灵气,皮肤也很洁净,不像我满脸青春痘,而且他打保龄球的姿势也很潇洒。
打完球,他问我上哪吃饭,我想起了姑姑的忠告:不要用男孩子的钱,而且“规定”的两小时也已经到了,于是便推辞了。
虽然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但这次约会后,我们就没有再联系。也许大家都没有把对方放在心上,一晃6年过去了。这期间姑姑又为我安排过很多次相亲,但都未成功。
2002年底,我随公司赴香港考察,在著名的黄大仙旅游景点,我衷心祈祷能够尽快找到我的白马王子。谁想天下竟有如此巧事,不再相信相亲的我在回上海的当天晚上就接受了姑姑为我安排的第n次相亲,因为对方居然是6年前的第一任相亲对象。我想,他现在应该有32岁了吧,想来他这6年肯定也是“阅人”无数,“曾经沧海”,怎么又想起我了呢?看来是我们彼此的姑妈见我们都未修成正果,有意再当月老。
再度相见,是在他姑妈的家里。那晚,听说他先前拒绝了好几档相亲安排,而介绍人一提我的名字,不知怎的他就同意了。说实话,我只依稀记得他6年前的模样,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显得更成熟,更有魅力。颇有涵养的他仍旧一身西服,中规中矩的样子;而我也由一名学生妹变成了一个淑女,眼镜也换成了隐形的,手上也不再有圆珠笔迹,着装虽然还是休闲的,但款式能与西服相配。
我们一起去喝咖啡,面对面聊着各自的工作、生活以及这6年来寻寻觅觅的故事,忽然觉得我们彼此是那么熟悉,心越来越靠近。他告诉我他姑妈为他安排的相亲次数虽然很多,不过他还记得我当时的学生模样,还有留有圆珠笔迹的手打出的“双沟大曲”。我也问道:“其实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很好,为什么后来你不约我了?”他说:“你还说呢,你当时‘规章制度’那么多,怎么谈啊?”亏他还记得,也许那些规矩是很特别吧!“再说那时你还太小,6年前我错过了你,6年后不会再错过,我要把这6年的时间都补回来!”
就这样,我们相爱了,我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他也笑称:如果6年前我们就相恋,说不定现在都有孩子了。我说:如果当时与你恋爱,说不定不会成功的。他也表示赞同地说:“其实我们的性格和兴趣都挺相投,但当时我的事业刚起步,而你还未完成学业,不确定因素太多,直到再次见面,我才明白原来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一年后,我们携手踏进婚姻的殿堂。现在新婚半年的我们时时沉浸在幸福中,并且深信这辈子永远如此幸福。
岁月已远,青春渐如暮春的繁花,在5月的微风里缓缓不断地飘落,太多记忆都被抛在时光的后面。却在这样深的夜,因为一杯水,我便突然想起了他,想起了关于他的一切。
只因为饮了一杯水,只因为饮了一杯取自汉江的水。
那年我19,是快乐的大学女生。认识他的那个下午,是在图书馆,我装模作样地看着书,心里却记挂着4点钟跟人家约好打网球。又没带表,估计差不多了,便去向前排的一个男生问时间。
那男孩向我微一欠身,叽里咕噜说了一串我听不懂的话。我吓了一跳:什么?你说什么?
他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一字一顿,我还对他大眼瞪小眼。好久才明白,他在用英文说他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可是他明明是黑头发黑眼睛嘛。
怎么,练口语练得走火入魔了?我不甘示弱,拿右手在左腕上连拍几下,且大呼:time,time。他终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一边点头,一边把表面翻过来给我看,始终没有说话。我忍无可忍,对他怒目以视:你不觉得这样很累啊?
他茫然地看着我,半晌,仿佛突然想起什么,推过稿纸和笔,示意我写。干什么,留作证据啊?我毫不客气,提笔就写:你是哪国人?意犹未尽,又加一句,假洋鬼子。瞪他一眼,扬长而去。
第二天早上第一节课我迟到了,在教室后门口探头张望,却一眼看见昨天那个男孩,正和教授站在一起。他显然也看见了我,眼睛轻轻一闪。这时教授正在介绍他:这是我新带的研究生,从韩国来的以下的话我都没听见,因为已经溜了。
阳光下的校园格外宁静。我躲在小树林里,听见脚步一步步向我靠近,我只是拼命地低头。脚步声在我面前停了,接着,一张纸轻轻地摊下来。上面除了我昨天的杰作,还多一行稚气而工整的鲁我是韩国人。我不是假洋鬼子。我一点点地抬头,正遇见他安静诚恳的目光,另一只手里还握着一支笔。我忍不住笑了,提笔又加一句我是真洋鬼子。
他看看那行字,又看看我,再看看那行字,半晌,脸上渐渐涌起了笑意
他,懂了。我的脸刷地红了。
我是他在中国认识的第一个人,便义不容辞地做了他的中文老师。在初夏金橙色的黄昏里,我们去了江边,当那浩渺的大江向我们迎面而来的瞬间,我教给他那首我最心爱的《卜算子》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同饮长江水。情急地问他你懂吗?你懂吗?
他轻轻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因为想念一个人,因为喝的是一样的水,所以即使长江这样长的江其实也是短的。我连声说:对,对。禁不住满心的欢喜,又说:总有一天,我要带你从长江头走到长江尾。
他说要教我韩文,我兴致勃勃地问:我爱你怎么说?他咳嗽一声:换一句吧。那么我喜欢你?我认真地等他回答。他只是笑,笑得很尴尬,良久,整张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我蓦地回昧过来,霎时间,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狠狠地烧起来。
我们渐渐难舍难分。夏天我带他去东湖旁深深的树林里散步,下雪天他骑车去很远的地方为我买冰淇淋,一起排几小时的队买票看我们都根喜欢的崔健演唱会。他经常穿简单的牛仔裤球鞋,短短的黑发,很少有人留意到他与一般的大学男孩有什么区别,甚至连他有些特别滑稽的腔调,也被人当作一种偏远地方的乡音。那段日子,我们最爱的游戏就是猜猜他是哪里人,大家从天南到海北,却都没想过他不是中国人。而我,也真的早就忘了。
不知不觉地,认识他已经一年多了。那天,去他宿舍找他,正欲敲门。我忽然顿住了。门里,他正用自己的母语和人争执着什么,在他越来越高的声音里,我的名字在频频出现。我转身下了楼。半小时后再上去,门开着,他靠在门口,神色恍惚地抽烟。见了我,烟一丢,把我的手一牵:我们出去。
正是秋天,风起风落,金色的树叶纷纷飘零,交织成网,走在校园的小径上,仿佛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我们都保持沉默,惟有落叶在我们脚下发出轻轻的破碎声。
他突然问:你有没有想过去韩国?我想了很久,老老实实地说:不。我生在汉江平原,这里是我的国家,我爱长江,也爱那首最优美的情诗。我是一棵已经长大了的树,不能再随便移植。我转头看他,那你呢?你想过留下来吗?
他很久没作声,但是终于很慢很慢地说在这里,我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我是真的愿意留下来。但是我是家中独子,我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然后又是沉默,秋天薄如白纸的风掠过来,我觉得冷。小路到了尽头,我说我们回去吧。
如果漫漫长路竟然没有终点,又有谁会愿意开始这万里长征,如果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代价注定是刻骨铭心的伤痛,那么,我宁愿两样都不要。我开始躲他,而他,显然也在躲我。
听到他要回国的消息,我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总是忙,总是有新的人新的感情在不断出现,慢慢地,我真的以为已经忘了他。
喧哗的圣诞节晚会上,有人忽然一指我,说当年那个跟你在一起的韩国男孩,姓什么的,家里有事,退学手续都办好了,马上就要回国了吧。我也只是哦一声,仿佛想不起他说的是谁。
晚会没完我就走了。夜极黑,北风刀刃一般削过来,我走得很急,几乎有些跌跌撞撞。在寝室楼的树下,站着个人,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一一果然是他。
明明是东海的万顷惊涛向我一起扑来,我却也只能安静地向他微笑。许久,他说:我要走了。我说:几时?他说:明天。再无话。隔了好久,他忽然说:你记不记得你说过,要带我从长江头走到长江尾?
江边奇寒彻骨,杳无人迹,惟有江水奔腾的声音,伴着我们。他紧紧握住我的手,那样紧,仿佛要将他的温度传到我身上。一直走到芳草萋萋的地方,我累得都快走不动了,他伸手轻轻揽我入怀。
我低声说:再往前走,就到汉江与长江相接的地方了。我出生成长的地方就在汉江边,所以我的家乡叫汉阳。
良久他静静地说:也有一条汉江流过我家,所以我的家乡叫汉城。
我笑:君住汉江头。
他亦笑,接下去:我住汉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我一下子哽住了。他突然抱紧了我,在我耳际喃喃说了一句话,是我陌生的语言。
我问:你说什么?
他用力地吻我的耳垂:你,曾经要我教你的。
顷刻间,我泪流满面。他到底还是说了。自此山长水远,萧郎路人,在他说出口的同时,已经注定了我们的终将离别。
长江在我们身侧轰鸣,他一遍遍地吻我的耳垂,一遍遍地重复着,而我只是紧紧地贴在他胸前,任江风吹我一脸的泪
在最青春最美丽的时候我们相遇,却不能把同样青春和同样美丽的未来时光交付给对方,而我也只能在我的汉江边,因为饮了一杯汉江水,便幽幽想起那个在他的汉江边的人。
菲吉儿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出生不到一周,她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特殊的身世使她性格孤僻,从护理学校毕业那一年,她爱上了街头混混比尔。菲吉儿放弃了去医院上班的机会,跟着比尔吸烟、喝酒、打群架,还跑去盗窃便利店。这种堕落的生活,因为有爱情撑腰而让她不知悔改。情到浓时,她和比尔一起去文身,两人在各自的右肩上文了一只一样的黑蝴蝶。
有一次,菲吉儿一伙人又去打劫一家便利店,被人发现并报了警,警车呼啸而来。菲吉儿因为崴了脚,倒在地上不能站立,比尔却丢下她,和其他同伴跑了。眼看警察就要赶到,菲吉儿绝望地大哭,因为她不想进管教所。
店主是一个老太太,自始至终一直缩在角落里。就在警察冲进来的那一刹那,老太太忽然飞奔过来扶住了菲吉儿,她对警察说,菲吉儿是她请来在便利店打工的。警察转头追捕逃犯去了,菲吉儿惊险地逃过这一劫。事后,老太太帮她包扎完伤口,叮嘱她以后要改邪归正。
这件事之后,菲吉儿突然像变了个人,她和那群狐朋狗友从此划清界限,结束了那种颓废的生活。但是比尔经常来骚扰她,不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后,菲吉儿不得不离开了家乡,来到一个很远的名叫格拉斯的小镇。
格拉斯小镇的民风很好,这里的人们安居乐业,菲吉儿在小镇的诊所做了一名护理员,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除了工作,她还利用休息的时间去做义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菲吉儿感觉到了人生的价值。渐渐的,小镇上的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始终微笑的护理员。
有一天中午,一个叫布雷尔的青年被送进诊所,他被高空坠物击中了头,流了很多血。菲吉儿帮他清洗伤口、包扎、打点滴。当她知道没有家属来接布雷尔时,又亲自把他送回了家。听说布雷尔是当地的议员,菲吉儿立刻请求他在镇上建一个义工社团,因为镇上至今还没有一个义工组织。布雷尔很为难,毕竟成立一个社团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但是他答应菲吉儿,他会尽力。
一年多以后,布雷尔的申请终于批了下来,镇上从此有了自己的义工社团,布雷尔推荐菲吉儿当负责人。义工团除了照顾孤寡老人、可怜的孩子以外,甚至还收留那些流浪街头的猫和狗。菲吉儿的善举越来越被人们所知,最后还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人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吉天使。
布雷尔被菲吉儿的善良和美貌深深吸引住了,他开始追求她。然而菲吉儿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完美的布雷尔,因此她委婉地拒绝了。痴情的布雷尔没有放弃,他天天往诊所送鲜花,并坚持和菲吉儿一同做义工。布雷尔的痴情被大家传为佳话,菲吉儿最终也被感动,答应嫁给他。
新婚第一夜,布雷尔发现了妻子右肩上的文身,他问菲吉儿:亲爱的,这是什么?
菲吉儿微笑地回答说:这是一只蝴蝶,亲爱的。
我当然知道它是蝴蝶,可是,你为什么会文一只黑蝴蝶呢?布雷尔有点好奇。菲吉儿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过去,于是她撒了一个谎,说: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里的花园不知何故飞来了许多蝴蝶,而且都是黑色的。为了纪念那美丽的一刻,我特意去文了一只蝴蝶。布雷尔听了,越发觉得新奇,从此对那只蝴蝶视若珍宝。见丈夫没有怀疑,菲吉儿不由得偷偷松了一口气。
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男子来到格拉斯小镇,他找到了布雷尔先生。这个陌生男子长得流里流气,跟街头的混混一样是的,他就是比尔!比尔从电视里看到了关于菲吉儿的报道,心怀鬼胎的他找到了格拉斯小镇。他要来揭菲吉儿的伤疤,他要告诉布雷尔,他的妻子以前是一个小偷、一个流氓婊子!
比尔打听到菲吉儿的家,站在围墙外边等候。黄昏时分,布雷尔回来了。
嘿,先生!比尔得意洋洋地吹了一声口哨,一边走向布雷尔一边说,我想,你对你妻子右肩上的黑蝴蝶很感兴趣吧?需要我告诉你它的来历吗?布雷尔警惕地望着眼前这个混混,心里涌出各种繁杂的想法:这个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会专程找到我?他和我妻子到底是什么关系?聪明的布雷尔心里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但他还不敢确定。无耻的比尔又说话了:先生,你被菲吉儿骗了!她根本不是什么纯洁的女人,她在很早的时候就跟了我,我们一同去抢劫、去盗窃。她曾经爱我爱得死去活来,你不信?她右肩上的蝴蝶就是最好的证据
听了比尔的话,布雷尔冷冷地说:非常感谢你来告诉我这些,先生。但是,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在我和我妻子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已经将这一切都告诉我了。我妻子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如果你识趣的话,就请立刻离开这里!听了布雷尔的话,比尔无话可说,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走了。望着无赖的背影,布雷尔想:幸好今天妻子有事不能回家,不然她该有多伤心!
其实,菲吉儿那天是故意留在义工团不回家的,因为比尔在找布雷尔之前,已经先找过她了。菲吉儿知道比尔要揭开自己的过去,但她仍然不会答应比尔提出的要求:回到他身边,继续做一个小混混,或者给他一笔保密费。菲吉儿不肯妥协,她任由比尔把真相告诉丈夫,然后将一切结局交给命运
日子一天天过去,布雷尔一直都没有提起比尔来过的事情。菲吉儿终于忍不住了,好几次都主动提起那只黑蝴蝶,她想告诉布雷尔真相。然而,布雷尔每次总是及时地打断她:噢,亲爱的,你是说我们的黑蝴蝶吗?它是上帝赏赐给我的!布雷尔受宠若惊的口吻,让菲吉儿既感动又幸福,她知道丈夫深爱着自己,不忍心让她再去回首伤心往事。菲吉儿终于决定:一辈子不将黑蝴蝶的秘密说破,假装不知道比尔找过丈夫。
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 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 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
那时,落魄、一文不名的笛卡尔过着乞讨的生活,全部的财产只有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衣服和随身所带的几本数学书籍。
一个宁静的午后,笛卡尔照例坐在街头,沐浴着阳光研究数学问题。他如此沉溺于数学世界,身边过往的人群,喧闹的车马队伍,都无法对他造成干扰。
突然,有人来到他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在干什么呢?”扭过头,笛卡尔看到一张年轻秀丽的脸庞,一双清澈的眼睛如湛蓝的湖水,楚楚动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期待着他的回应。她就是瑞典的小公主,国王最宠爱的女儿克里斯汀。她蹲下身,拿过笛卡尔的数学书和草稿纸,和他交谈起来。言谈中,他发现,这个小女孩思维敏捷,对数学有着浓厚的兴趣。
几天后,他意外地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满心疑惑的笛卡尔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在会客厅等候的时候,他看到了前几天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慌忙中,他赶紧低头行礼。
从此,他当上了公主的数学老师。
在笛卡尔的带领下,克里斯汀走进了奇妙的坐标世界,她对曲线着了迷。每天的形影不离也使他们彼此产生了爱慕之心。
在瑞典这个浪漫的国度里,一段纯粹、美好的爱情悄然萌发。
然而,没过多久,他们的恋情传到了国王的耳朵里。国王大怒,下令马上将笛卡尔处死。在克里斯汀的苦苦哀求下,国王将他放逐回国,公主被软禁在宫中。
当时,欧洲大陆正在流行黑死病。身体孱弱的笛卡尔回到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在生命进入倒计时的那段日子,他日夜思念的还是街头偶遇的那张温暖的笑脸。他每天坚持给她写信,盼望着她的回音。然而,这些信都被国王拦截下来,公主一直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
在笛卡尔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此时,被软禁在宫中的小公主依然徘徊在皇宫的走廊里,思念着远方的情人。
这最后一封信上没有写一句话,只有一个方程:r = a(1sin) 。
国王看不懂,以为这个方程里隐藏着两个人不可告人的秘密,便把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是没有人能解开这个函数式。他不忍看着心爱的女儿每天闷闷不乐,便把这封信给了她。拿到信的克里斯汀欣喜若狂,她立即明白了恋人的意图,找来纸和笔,着手把方程图形画了出来,一颗心形图案出现在眼前,克里斯汀不禁流下感动的泪水,这条曲线就是著名的“心形线”。
国王去世后,克里斯汀继承王位,登基后,她便立刻派人去法国寻找心上人的下落,收到的却是笛卡尔去世的消息,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
这封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至今,还保存在欧洲笛卡尔的纪念馆里。
萨德尔是普利茅斯城的成功商人,他在英国拥有数家大型百货商场。普利茅斯西郊是有名的富人区,萨德尔和妻子瑞茜就住在其中一幢漂亮的别墅里。瑞茜对鲜花情有独钟。别墅前有一大块空地,她全用来种了花。
邻居都喜欢来她的花园里赏花。望着满园鲜花,人们总禁不住问瑞茜最喜欢哪种。瑞茜的回答让他们大感意外:“最喜欢紫红的玫瑰!”但瑞茜喜欢玫瑰,却不种玫瑰,这成了众人心中的一个谜。
萨德尔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却开始与瑞茜闹离婚,原因是事业越来越成功的萨德尔结识了不少气质高贵、优雅的女性,相形之下,他觉得妻子很俗气。
萨德尔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但瑞茜拒绝离婚,这让萨德尔很伤脑筋。
一天,一位青年男子走进了别墅,他是萨德尔聘请的律师。听过律师的自我介绍后,瑞茜脸色平静地说:“先生,在我签署离婚协议前,请您先听我讲个故事吧。”
瑞茜的故事很普通:一对贫穷的青年男女青梅竹马,相爱了很多年。有一年情人节,男孩想送给女孩一枝象征着爱情的玫瑰,于是他悄悄攒下了8美元,那是他三天的工资。情人节那天,男孩拉着女孩奔向花店,谁知这天的玫瑰早已涨到了15美元一枝。男孩搜遍口袋也没有凑齐15美元,他失望极了。
看着男孩涨红的脸,女孩却说自己喜欢的正是开在土壤里充满生命活力的玫瑰,并要男孩就为她买包玫瑰花籽儿亲手栽种,作为下一个情人节的礼物。
男孩用力握住了女孩的手,深情地说:“相信我,我一定会为你种出最鲜艳的玫瑰来。”阳光下,女孩幸福的笑脸就像盛开的玫瑰花那么美丽。
此后,男孩开始没日没夜地工作,先是给一家百货公司打工,而后用积累的钱开了家小百货店。凭借聪明的头脑和过人的毅力,他终于在40岁时,拥有了一家大型百货商场。
女孩始终无怨无悔地追随着男孩,但男孩并没为她种下哪怕是一枝玫瑰。起初,男孩想到了,但因为忙而无法顾及,渐渐地,他便也淡忘了曾经的许诺。随着手里钞票的增多,他再也不愿意花心思去种植什么玫瑰,每个情人节,他只是敷衍了事地甩给女孩一些钱,让她自己去买礼物,到后来,他连情人节都不记得了。许多年过去了,女孩不再年轻。但她仍一直等待着,希望有天他能回想起来他,曾为她买下一包花籽儿,却一直欠她一盆玫瑰。
说到这里,瑞茜眼睛里盈满了晶莹的泪水。律师被打动了:“你就是那个一直在等待玫瑰的女人吗?”
瑞茜缓缓地点了点头,说:“请你告诉萨德尔先生,我可以离婚,而且不需要任何赔偿,但我必须要一盆他亲手种的玫瑰。”
律师离开别墅,他把瑞茜的话转告给了萨德尔。萨德尔愣住了,他没想到,多年前的许诺,妻子仍深深记得。时隔多年,他终于又想起了恋爱时情人节的那一幕。想起这么多年来妻子的付出以及自己的冷淡。萨德尔感到从未有过的羞愧,他想,自己所欠的,岂止是一盆玫瑰啊!
萨德尔不再提离婚。他回到了别墅,试探着向瑞茜聊起了那年的情人节。没有想到的是。当年的花籽儿,妻子还一直保留着。层层叠叠包裹着的花籽儿终于被打开了,一股霉味却扑面而来,似乎在提醒别人,它们和瑞茜一样,被人遗忘了太久。
“花籽儿已经发霉了,它还能开出花来吗?爱情还能美丽吗?”瑞茜喃喃自语。望着妻子眼睛里的泪光。萨德尔负疚了:“亲爱的,它一定还可以发芽的,请你再相信我一次,我一定要为你亲手种下它们,让它们开出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
接下来的日子里,萨德尔离开了情人,抽出很多时间待在家里陪妻子。不过,他经常把自己关在一个小房间里秘密地做着什么,但这个房间他从不让妻子进去。不久后的一天,是萨德尔和瑞茜的结婚纪念日,在盛大的舞会上,萨德尔向来宾大声说:“现在,我要为我心爱的太太送上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在宾客好奇的且光里,萨德尔将手中的红绸解开了,一株种植在花盆里的玫瑰花苗赫然呈现在大家面前。大家都惊讶万分,不知萨德尔为什么要送如此普通的花苗给妻子。
萨德尔面对着宾客,也说起了当初妻子跟律师说起的那个故事,舞会大厅里先是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在掌声中。萨德尔将花盆献给了瑞茜,他深情地凝视着妻子的脸庞,轻声说道:“亲爱的,你知道吗,我一粒粒地察看,那包发了霉的花耔儿里,还有一粒是完好的,这株玫瑰花苗,就是用那最后一粒花籽儿种下的”
邮政局有位职员叫杨小晨,人长得不错,又是大学生,所以,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孩子可真不少,他们家的门槛都快被说媒的踏烂了。对此,杨小晨一概不理不睬,连见也不见,就都拒绝了。就为这,还把罗慕容给得罪了,整天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要知道那可是邮政局的局花啊,追求她的小伙子,没有一个加强连,也得有一个加强排。
这件事可把小晨的老爸老妈给吓坏了,以为他精神上出了什么问题。这一天,他刚刚在家里的电脑前坐下,老妈就走了进来,摸了摸他的额头,不无担心地问:儿子,你千万可别吓唬我和你爸,你不是有病吧?我可就你这一个孩子呀。
妈,你想哪去了,我这不是挺好么。杨小晨不解地望着老妈说,能吃能喝,健健康康。
没事就好。他老妈一听生气地说,可你为什么还不搞对象?你都老大不小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难道你还想让你老爸老妈养你一辈子,我和你爸还想早点抱孙子呢。
妈,我不是还没找到感觉么。杨小晨说。
什么感觉不感觉。杨小晨他老妈说,说你对别的女孩子没感觉,这我还信,可对慕容那孩子,我不信。你们俩从小在一个家属院长大,好得跟一个人似的,说没感觉,鬼才信呢。
妈,你不懂,慕容是不错,可我从小到大,始终都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杨小晨说。
噢,你一口一个没感觉,就知道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跟你那个破电脑玩命,我看你上学都上傻了,那电脑能当吃能当喝,还是能当老婆?老妈不住地唠叨。
老妈,你还别说,没准哪天我还真能从电脑里给你变出一个漂亮媳妇来呢。杨小晨双手搂住老妈的脖子,笑嘻嘻地扮个鬼脸又一头扎进了他的电脑里。
别怪杨小晨对电脑这么痴迷,因为那里边藏着他的幸福和快乐。杨小晨是个时尚青年,对爱情看得相当浪漫而神圣,爱情对于他来说,就如同空气和水那么重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要想找到超凡脱俗至诚至真的爱情,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无法超脱名利地位以及各种各样的诱惑,从而达到心与心之间的纯真交流。可是电脑却可以做到,因为在网上,两眼一摸黑,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年龄地位,长得是胖是瘦,是老是丑,有钱没钱,那完全谈的是感情,只有这样你得到的才是真正的爱情。
然而,这样的爱情杨小晨已经寻找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但他仍然一无所获。对此,他并不灰心,因为他知道只要精诚所至,爱情迟早有一天,会降临到他身边的。
杨小晨打开电脑,熟练地登录着一个个网站。当他进入爱情在线聊天室的时候,忽然被一个名字吸引住了,红月亮酒吧几个字亲切而又熟悉。这是他曾经发表在一家小杂志上的小说题目,影响很小,知道或者读过的人不会太多,但那却是他用心写成的,那里面记录的其实就是他对美好爱情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杨小晨坐不住了,忙敲击键盘急不可待地进去了:这位女士,不知道红月亮酒吧里,有没有爱情这杯鸡尾酒?
当然有了。署名红月亮酒吧的那位女士反应很快,不过这杯鸡尾酒并不容易喝到,因为她必须用心用真诚用时间用爱情才能调制,我都调制三年了,还一无所获,不知你有没有这份耐心。
那一百年怎么样?杨小晨问。
一百年太长了,只争朝夕。红月亮酒吧说,请问男士你是谁?
东方明。杨小晨说的自然也是红月亮酒吧里的男主人公。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说复杂就复杂,说简单就简单。有些人你都认识了一辈子,其实你什么也不了解,而有些人你只是见过一面或者说过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你就再也忘不了了。杨小晨现在就是这种心情,他惊喜地发现,他渴望已久的爱情,已经悄悄的不期而至了。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们互留了电子信箱,交换了网页,然后,一有时间,便在网上互相粘贴子看贴子,在线下线,乐此不疲。一开始,是每周见一次面,接着是二次、三次,最后发展到天天见面。时间也由最初的20分钟,发展到6个小时。这下可把电信局的人乐坏了。一个月下来,好家伙,光上网费就花了5000多块钱,把他老爸老妈心疼得不得了,急得直跺脚,而他却躲在一边偷偷地乐呢。
这一天,杨小晨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劈劈啪啪一顿敲击,开门见山地问:红月亮酒吧,东方明想见你。
我长得很丑。我不在乎。我半老徐娘。我愿意。我没有钱没有地位。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我还有一个孩子。结婚了更省事,省的再生了,让你少受一回罪。
该说的都说了,看你还说什么。杨小晨眼巴巴地盯着显示器,一动不动。过了好半天,红月亮酒吧才说:我寻找这种纯洁无瑕的爱情,已经好长时间了,现在,我终于找到了。不过,我真的不敢相信,好像做梦一样,似乎又不真实,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们暂停联系一个月,彼此都好好冷静冷静,多想想,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如果一个月后,你不变心,我们再牵手好不好。
她还是不信任我。杨小晨心里觉得有些委屈,但他尊重她的选择,因为强扭的瓜不甜么。一个月的日子真是太难熬了。在这一个月里,杨小晨都不知道自己每天是怎么过来的,工作中他也无精打采,还总是出错,没少挨领导的批评。就在这时,他们局里又发生了一件大事,罗慕容被检察院给带走了。杨小晨听到这个消息吓了一大跳,一打听才知道,罗慕容是局里的现金会计,她最近私自挪用了10万元公款。杨小晨搞不懂了,对罗慕容他太了解了,乖乖巧巧的一个女孩子,平时见到一个老鼠都吓得半死,她怎么会胆大包天干出这种犯法的事情来呢。
这一天,检察院来人要取一些证据,对罗慕容使用过的微机进行必要的检查,由于杨小晨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局里就让杨小晨配合一下。然而,当杨小晨熟练地打开电脑,把她的几个磁盘放进电脑里的时候,里面的内容把杨小晨惊得目瞪口呆。杨小晨千想万想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朝思梦想的那个梦中情人红月亮酒吧,竟然就是罗慕容。这真是太意外了,杨小晨的脑子里仿佛爆炸了一颗手榴弹,炸得他晕头转向,半天也回不过神来。
据罗慕容交待,自从她用红月亮酒吧这个名字上网以后,很快便坠入了情网,被东方明迷得找不着北了,对东方明更是言听计从。就在前不久,东方明要做一笔生意,还差10万元钱,就求到了罗慕容头上。说好了只是借用一下,用完了,马上还。罗慕容禁不住东方明的苦苦哀求,只好点头同意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东方明拿到这10万块钱以后,便如泥牛入海,再也联系不上了。
这不对呀。听到这个消息,杨小晨马上来到了检察院,向刘检察长说明了情况。刘检察长对此很重视,事情很快便搞清楚了。当杨小晨和罗慕容在网上谈情说爱的时候,一定有一个对他们两个情况都非常熟悉的假东方明,在他们俩浑然不知的情况下,悄悄介入了,并巧妙地利用了罗慕容。因为通过翻阅杨小晨和罗慕容相互往来下载的那些磁盘内容不难发现,罗慕容从来也没有发出过与杨小晨中断联系一个月的电子邮件。
那么这个假东方明又会是谁呢?刘检察长决定由罗慕容在网上去寻找这个假东方明。刘检察长坚信,骗子即使伪装得再巧妙,也会露出蛛丝马迹的,只要他不放手,就一定能找到他。
苍天真是有眼。这一天,罗慕容终于在网上搜索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刘检察长他们乘胜追击,不费吹灰之力就在网吧里抓到了那个正在网上的假东方明。
原来那人名叫周要通,是个专门在网上骗钱骗色的电脑黑客。他行骗的对象都是那些在网上谈情说爱并且爱得死去活来的痴情男女,而且他把目标都锁定在了女方身上。因为他知道男人是用眼睛谈恋爱,而女人是用耳朵。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最低,最易得手。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全说对了。
这一天,当他在网上左爬右爬东游西逛的时候,一下子发现了杨小晨和罗慕容正在那里羞答答的眉目传情。他像一头嗅觉灵敏的狼,一下子便选准了猎物,开始了又一轮的行骗。他先是静悄悄的趴在一边偷偷地看着,一旦他弄明白了双方的一切,火候也差不多了,他便跳出来同时扮演两个角色。先是扮作女方,假惺惺地找个理由告诉男方,先停止联系一段时间,然后,再扮作男方,向女方不择手段的发动爱情攻势,百发百中,屡试不爽,先骗钱再骗色。而被骗的人却浑然不知,还被蒙在鼓里呢。被他骗的女孩子,没有30个,也有20多。
由于周要通骗到手的那些钱财,早就被他挥霍一空,追是追不回来了。杨小晨好说歹说求爷爷告奶奶,东借西借,好不容易才还上了被罗慕容挪用局里的那10万元钱,罗慕容这才被放了回来。
杨小晨把罗慕容从检察院接出来的时候,不由得百感交集心绪难平。他真的不知道,他是该感谢电脑呢,还是该诅咒电脑。
她一直有个心愿,那就是到北方看雪;他在无意中知道了,在今年第一场冷空气来临的时候,他告诉了她北京下大雪的消息,然后递给她一沓钱,带着歉意说:宝贝,对不起,你知道我很忙,刚接了一个项目,这不,又要到外地考察一个多月,只是往南面走。你如很想去看雪的话,自己去好吗?
她没接钱,淡淡地说:你不去,我一人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想了想,说:要不,我叫我妹妹陪你一起去如何?你一人去,我还真不放心!两人有个照应!
她摇了摇头,安慰道:你别总惦记这事,以后你不忙了,我们再一起去,再说,两年前我们这不是也下了大雪吗?今年冷空气这么早就来了,这个冬天一定会下雪的!
她这么说只是希望他心里好受些。她不喜欢江南的雪,一场雪下来,虽然也有纷纷扬扬的景象,但最后却是满地的残枝,而雪融化那时,地上脏得人无法入脚,她并不是在埋怨江南经不起风雪的考验,而是她梦里总有那么一方风景,晶莹剔透,而这,她感觉只能在北方的冬天找到。
他常年要到外地跑项目,虽然已结婚好几年了,但他们聚少离多,她是一位老师,职业性质决定了她在家的时间很多,她性格很文静,不喜欢外出。他怕她寂寞,给她配了一台电脑,并办了上网手续。
她在网上也只是看看新闻,然后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些心情小品文,很少到其他人的博客里串门,至于玩游戏什么的,她更不参与。有时和朋友在一起聊天时,大家津津有味地说着早起到QQ农场偷菜的趣事,她在旁边听后只是微微一笑,第一是因为她确实不懂,第二呢,没兴趣。
随着冷空气的频繁南下,北方某些地方降大雪的消息不断传来,她的心里又开始有些痒痒的,梦里总是一片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壮观景象。醒来后,总有一丝怅然轻锁眉梢。
那天,她在写完心情日记后,看见自己博客首页的右上角提示有一条新消息,她信手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名为雪在北方的博客圈子邀请她加入。
她心里一动,毫不犹豫地点击了接受,然后打开了这个圈子。
一幕雪花飘飘的画面一下子就映入眼帘,看来圈主真是费了一番心思。
她浏览着里面的文章,一篇题为《等你到北方来看雪》的文章将她吸引住了,她忙点击进入,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跟着那娓娓道来的文字,她好似看见一个人正痴痴地望着南方,静待与他一样爱雪的人的到来。其间有一句话让她竟有些想流泪:雪很纯洁,与爱雪的人一样,那省略号竟滴到了她的心里。她感觉到那篇文章是为她量心定写的!
她打开了很少用的QQ,将他博客里留下的QQ号加入到好友栏目,并将雪很纯洁,与爱雪的人一样这句话作为对方验证的文字,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没有丝毫犹豫,她只是很激动,握鼠标的手都有些颤抖。
她没想到的是,只过了几秒钟,那边就回复过来了,紧接着送来了问候,没有玫瑰的图标,没有你好的字样,这些她以前经常遇到,对方只是发了一个握手的符号。
她将读他文章的感受对他说了,他回复道:谢谢!你是第一个读懂我文字的人,因为,那句话,我很喜欢!而我要等的人,必须是喜欢那句话的人!请问,你是我在等待的人吗?
她突然有种说是的冲动,但她让自己冷静了一下,回复道:不是,我只是喜欢雪而已。
他回复道:谢谢你的回答!因为,你是真正爱雪,真正理解那句话的含义!
她明白,那句话就是雪很纯洁,与爱雪的人一样。
她回复道:谢谢你让我明白了雪不只在人的梦里,它还可以与人的心连接起来,我也知道了,你等的并不是某个人,而是南方!你一定是一个很快乐的人!我在江南祝福你!
说完,她将QQ关掉了。
原来,有一种相思也可以叫凝望,而这种相思,只与雪有关。她倚着窗,望向远方,轻轻地对自己说。
说这话的时候,她竟心静如水。
七十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大约是六七十岁的样子。
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
丈夫虽然长得不丑,却是一个矮子。
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因为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面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不仅眼神相似,连表情都相似,甚至他们脸上的黑痣都很般配,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配合得天衣无缝。
他们有个女儿,嫁人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不知道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她自己。她大概每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敲门,里面立即响起应门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了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们的溺爱等。女儿还埋怨他们给小孩吃得太多,穿得太多。她一边吃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哎,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了都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了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下,死了。死因是心肌梗塞。老人人缘很好,邻居们闻讯都来吊唁。平时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个泪人儿……不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不哭才怪呢!她肯定后悔没有好好侍奉老人家。让邻居惊讶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
外孙不懂事,就问:“ 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 外公不骗人,外公当然也会死,我希望是今天,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感觉有不祥的预兆,于是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的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
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卡痰的咳嗽声。没等大家反应过来,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
这时。人们听见堂屋的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午夜十二点!
正如他所愿望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陪着妻子一起去了。
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死于七十年代末的同一个晚上。
那座鸣钟,后来就定格在十二点,就如上了锈一样,人们怎么拨转都一动也不动。
今天,雨灰蒙蒙一片。在路上,看不清楚谁的脸~~~只是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我正前方。我知道,是他!依然是他。在这条路上,与他擦肩,又何止这次!但每次他的眼神都只有前方,也许,那,有个女孩在等着他吧!
这次,他好象又瘦了。。。
这次,我没有追随他的影子
这次,我没有心动
这次,我没有再多看他一眼
两年的时间真的冲垮了那爱的城墙
但只有我对他的爱。。。这,是个秘密!算,算是暗恋的爱吧~~呵呵~~想想,也觉得很可笑!
不曾知道,他的心早已经属于另一个比我更好的女孩。每天,还是会找机会跟他说话,想跟他开玩笑,想逗他开心,想看他那可爱的笑容,想让他真的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想着,也许某天,他会跟我说:我喜欢你!但直到他的左手牵起另一个她。我才知道,那四个字已经不属于我~~~~
原以为,毕业了,就什么也没有。可某时还会在这条路上与他相见。而他,却总是视而不见!这时,我才真的明白:一切真的是毕业了,毕业了,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今天,心动的感觉突然停止。也许,那个爱,也真的停止了。。
人生若梦,梦中有你的影子。思念好象一个彩卷,在每一副记忆的画面上定格。喜欢与你一起所有的感受,在不知不觉中就已陷入你编织好的情网。曾经想到过离开,可是却很难做到,静静的面对自己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无法象对待电脑游戏一样把你从记忆中删除,于是,我只好认定你注定是走入我生命中的人。看到你的心里有我,我就会有一种甜美,一种心动,一种力量,也为此满足而感动。至于其他的感受,我想会永远保留在记忆的一隅,留在以后回忆时慢慢翻看!那么,我又希望自己给你留下什么感觉呢?
我想,留一点爱情,虽然我知道,爱情是一种奢侈的东西,好象那代表爱情的玫瑰,开放时,娇艳妖娆,却容易在很短的时间凋零。但我还是想看到玫瑰怒放的一刻。爱情,就只要一点。于是,想做一个使你充满激情的情人。
我想,留一点亲情,因为我知道,亲情是最为珍贵的情感,他的可贵在于只要付出不取回报,有了亲情就多了些神圣。于是,想做一个永远被你宠爱的女儿。
我想,留一点友情,毕竟我知道,友情是最值得炫耀的财富,一生的情人没有人做得到,一世的知己没有人不想要。于是,想做一个可以信任你,愿意向你倾诉,同时又希望理解你,愿意解你烦忧的红颜知己。
我是不是很贪心呢?记得我曾说过,我不会再爱上谁,也不可能做谁的情人。可是假如我要去做,我一定要做最好的,能够在你生命的轨迹上留下痕迹的。
我知道,或许你的爱人给你的不是完全轻松的感受。面对她,更多的是责任。而我希望你在我这里,可以寻找到一种完全放松的感觉,除了激情,也有温情。好想有机会让你将头好好靠在我胸前静静的听我的心跳,再告诉你我理解你事业上苦拼的疲惫,应对各种周旋的累倦。
虽然我愿意为你付出深情,但决不愿拖累你的脚步。假如有一天你感觉到厌倦,那么,随时可以放开我的手,甚至不需给我任何理由。因为我了解自己已经作好准备,接受你带给我的一切,好的,或坏的。我心中的爱只为感觉而存在。
想你知道,此生有我,何尝不是一种幸运?那么,我还想给你留点什么呢?还想,调制一杯感情的鸡尾酒,一份默契,一份洒脱,一份关怀,再加一份暮年时仍值得回味的美好回忆!
小米原以为向往已久的婚姻会花团锦簇,没想到结婚才几天,她就陷入了夫家与娘家的纷争。
那天,她回娘家取东西,父亲严肃地指着沙发说:“你坐下,我有话对你说。”小米一看架势不对,乖乖坐下来。父亲说:“我们提出让小顺买房,他说手头只有8万块,我们决定出15万帮你们,但房本要写你的名字,而且要做你个人财产公证,万一以后闹别扭,你不会人财两空。”小米傻眼了,嗫嚅道:“都结婚了,房子还公证,小顺还不跟我急?”大哥冷冷地插嘴:“你看着办。不去公证,到时候吃亏了,别怪我们没提醒你。”
回家后,婆婆坐在客厅看电视。看到小米,婆婆眉飞色舞:“小顺这孩子,我真没白疼他,花1000多块钱给我买一新手机。”小米心里很堵,母亲为了帮她买房,平时一分钱都不愿多花。
晚上12点多,小顺才回来,满身酒气。小米皱皱眉头,关了门,冷冷地说:“小顺,我们可以买房了。我爸妈给了我15万。”“真的?”小顺眼睛一亮,醉意跑了一大半。“不过爸妈要房本上写我的名字,还要去做个人财产公证。”小顺愣了一会儿,闷闷道:“行,公证就公证吧!”两人默默躺下,小米觉得有些对不住小顺,伸手抱住小顺的腰,她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房子买了,售楼小姐请他们写名字。小米和小顺对看一眼,小顺说:“写你的吧。”小米拿起笔,写上自己的名字。小顺又瞒着母亲,和小米悄悄做了房产公证。拿着公证书,上面的名字极为刺眼,小米低着头说:“对不起,小顺,这是我爸妈的主意,你千万要相信我。”小顺沉默一会儿,冲小米笑笑:“我就没在意这团废纸。”
这天小顺约好友大谢喝酒。酒精一刺激,小顺啥话都说了:“哥们儿,我心里难受啊。小米家要新房就写小米的名字,还做了个人财产公证。”“什么?这种老婆你也娶!换了我,立马休了她!”大谢生气地拍桌子。小顺苦笑。结婚的时候,满脑子要恩爱百年,没想到刚几天……
搬新房那天,大谢喝醉了。小米婆婆沏了一杯浓茶给他喝。大谢神秘地凑近小米婆婆:“阿姨,我跟你说件事。”“什么事?”小米婆婆有些诧异。“这套新房写的是小米的名字,还做了个人财产公证。”小米婆婆脸上的笑容冻结了。她冲进儿子房间开始翻箱倒柜。柜子就那么几个,全没上锁,房产证和公证书很快就找到了。她脸都绿了,骇人地尖叫起来:“小顺!你过来!”小顺听到母亲的声音瘆得慌,赶紧跑过来。
婆婆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小顺,我白养活你了,你不是答应我房子要写你的名字吗?怎么变成小米的了……既然小米娘家算这么清楚,那让小米3个月后必须拿8万块钱给我。不然凭什么房产就写她的名字?”小顺捂着头蹲在地上。小米欲哭无泪,无从辩解。
晚上,小米阴沉着脸责怪小顺:“公证的事是你告诉妈的吧。你不愿意公证,早说啊,何必让所有亲戚朋友看咱家的笑话!”小顺睁大眼,他本就不爱说话,现在更不想辩解。
家里的空气令人窒息。小米待不下去,就回娘家了。下车时,脚下一绊,小米没防备,跌倒了,小腹一阵剧痛,一条血蚯蚓从裤管里爬出来。
孩子没有了。小米苍白着脸在床上躺了几天,可是小顺没有出现。
小米回到新房,小顺坐在沙发上抽烟,房间里都是呛人的烟雾。小米哭着说:“小顺,咱们的孩子没有了。”小顺突然间爆发了:“你是故意的吗?为什么拿我们的孩子来报复我!大不了离婚!带着你的房产公证书回家去吧!”
小米躺到床上,被子里填满她的哭声。小顺躺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睡着了。凌晨5点,他被电话惊醒,发现身上多了一条薄被,显然是小米帮他盖的,小顺鼻子一阵酸楚。电话那头说,大伯父去世了,突发性心肌梗塞,要他回乡下奔丧。小顺的身体冷得发抖。小米也被惊醒了。她站在小顺身边低声说:“我跟你一起去参加大伯父的葬礼。”小顺有些意外,看了小米一眼,眼神柔软下来。这个时候小米不出面,那么多亲戚一人问一句,他恐怕得难堪得钻到地底下去。
颠簸了50多公里的山路,终于到了乡下。小米看见浑身僵硬的大伯父直挺挺躺着,大伯母像一下子老了十几岁,反复哭诉:你怎么扔下我一个人呢。小米的心一惊,原来女人是死不起丈夫的。小顺的心抽痛,下意识看了小米一眼,小米也睁着一双红肿的眼睛正在看他。刹那间两双眼睛说了千言万语,小顺握紧小米的手,两个人十指紧紧相扣。
小米和小顺跟随人群默默走着。路边,大伯父用过的东西在火光中一点一点地化为灰烬,几片烟灰落到小米的身上。小米婆婆帮小米掸了掸烟灰。小米知道婆婆在向自己道歉,她的眼眶又红了,揽住婆婆的肩膀,婆婆也抱住了小米的腰。
“我们再去上次那间宾馆好不好?听说每个房间的装潢都不一样。”某次,月萍“不小心”看到男朋友在MSN上和其他女生对话的记录,内容之暧昧,完全让她呆住了。虽然急怒攻心,但她暂时沉住了性子没有发作,等男友离开电脑,她继续往前追查。
男友是个擅长保存一切记忆的人,竟然将过去所有对话记录都存起来。月萍越查越觉得离谱:男友和不少女人对话的内容都很亲密,和他讨论过“去宾馆”的不止3个女人。月萍忍无可忍,气冲冲地质问男友,可男友不但没有一点悔过的表情,竟然比她还生气,大骂她:“为什么要侵犯我的隐私权?干吗偷看我的聊天记录?我最讨厌不尊重别人的女人!”
大吵一架后,月萍和男友分手了。事过境迁,她还耿耿于怀:“难道他有不轨行为,比我侵犯他的隐私权更道德吗?如果我没有偷看他的MSN,怎么会知道他是这么差劲的男人?”
其实,敢在被抓到把柄后还发飙的男人,都是一段感情中占强势者。他根本不在乎分手,不在乎对方,所以做错事之后还恼羞成怒。
在感情中居于强势地位的人,常常有“吃定”对方的举动。我曾有位男性友人,一直跟大家解释自己跟太太离婚的理由,是因为太太很可恶,竟然在家中电话上装窃听器,监听他的对话,他忍无可忍,才决定离婚。
他的朋友们都因为这个理由,相当同情他在婚姻中所受到的束缚。过了一些时候,我认识了他的前妻,才发现他并没有说实话,他的前妻在家中装窃听器的原因,是因为他常常消失几天几夜不回家,一回家只会对老婆咆哮,说自己公务繁忙,女人家懂什么!而前妻装了窃听器后,确实也录到了他与陌生女子暧昧通话的内容。
他已经不在乎她的感受,她也还以颜色。然而,即便抓到了证据,也不过是分手时为她多要一点筹码,争取到儿子的监护权罢了。他,还是这段婚姻中的强者,根本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跟她道歉,只是一味地恼羞成怒,指责她没道德。我对他的前妻说:当他做错,还能一脸凶恶,表示他被你宠坏,吃定你心软,不怕你翻脸!
被吃定的一方,确实有弱点在人家手里,这弱点就是“过度付出”。
爱一个人可以全心全力,不过,千万不要让他以为,不管他怎么踩你、踢你、欺负你,你都不会走,只因你没有他不能活。
爱的艺术,在于让他明白你的重要,而不是“你除了他什么都不想要”。
宁佳长得不够沉鱼落雁,智商也泯然众人,婚姻路却走得可圈可点。去了几次清华园,就轻松拿下高材生老史同学。老史赴美深造,她也远赴彼岸,陪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按照两口子的安排,等老史博士一毕业,宁佳就辞掉工作,安心相夫教子。她是巨蟹座,说好听,是把家庭排在生活的第一位;说难听,那就是懒,懒得出去上班看人脸色。可人算不如天算,眼瞅着老史就快毕业了,金融危机却来势汹汹,求职路立刻艰难起来,屡屡碰壁是常事,私下里老史自嘲:想不到在国外也有当“面霸”的一天。曾经的清华才俊,如今的美国博士,大名都刻进家乡的祠堂了,这让他情何以堪!
经济形势影响感情生活的质量。原本老史就是个“闷骚男”,经过几轮高不成低不就的打击,光剩下“闷”了。每每宁佳下班回家,总见老公发散如草,北漂艺术家似的盯着电脑。被女儿请到美国当免费保姆的丈母娘,曾经当过妇女干部,最看不起外面一受挫回家就颓废的男人,忍不住就要给女儿发牢骚:“他一大老爷们儿,天天泡电脑,能泡出美元来啊?”
确实,光泡网不是办法。可他正处于情绪低谷,自信心严重受挫,宁佳怎么说服心高气傲的他走出去,即便走出去了,又该走到哪里去,向谁展示自我?
内忧也罢了,工作也不让宁佳省心。她那个美国上司,一贯用有色眼镜看待黄皮肤下属,金融危机让他更有恃无恐。但凡有脏活累活,总想到宁佳这个中国女员工,话里话外还藏着这样的潜台词:不好好干,随时走人!
内忧外扰的当口,隔壁那对老夫妻给了宁佳电光石火的启示。那是一个周五的黄昏,她下班回家,远远看到迎面走来的保罗和露丝,一个拿鱼竿,一个拎鱼桶,一副打靶归来的神气。走近了,老两口热切地向她展示他们的垂钓成果。宁佳突然就起了一个念头:老史打小在山区长大,摸鱼捞虾是拿手好戏,酸菜鱼也做得不赖……他的消沉和颓废,他和自己老妈日益紧张的关系,这些问题,垂钓也许可以帮上忙。
从此,钓鱼就成了宁佳家的周末必修课。湖边的老史与电脑前的颓废客判若两人。鱼儿钓上来,宁佳和孩子每每大呼小叫,一来二去,就把老史叫成了垂钓高手。
湖边认识的、不认识的,一律对他心服口服。不仅老史,连宁佳都被人艳羡:“听说你家先生做的酸菜鱼有专业水平。你真有口福!”丈母娘也不再投诉老史的斑斑劣迹,还一个劲儿夸他的厨艺。更让她惊喜的,是老史眉间的山峰逐渐瓦解,阳光再现,王者归来。
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宁佳不再认为老史找到工作是她家拨云见日的唯一出路时,机会不请自来了。那是一个供职于美国名企的钓友,说他们的凤凰城分部正招聘一名工程师,老史的专业刚好对口。
宁佳永远记得老史从凤凰城打来的那个电话,他语无伦次个没完没了:“老婆,我面试成功啦!下周来上班,年薪是你现在的三倍!我,你,哦,不,我们终于实现梦想啦,这段日子苦了你了。老婆是我的救星、福星、幸运星!没有你,没有我今天……”
有了“骚”的资本,老史这个闷骚男终于恢复如初了。
漫漫人生路,哪个家庭会一帆风顺呢?面对另一半的难关,要帮他重振信心并非不可完成的任务,但也不是靠一味的安慰和忍让。善于逮住机会的女人会把甘苦与共的日子经营得妙趣横生,让婚姻惺惺相惜,牢不可破。
她嫁给他那年,正值19岁花样年华。军阀割据时期,她家生活窘迫,是自愿被他家买去做媳妇的。
那时他还是个学生,她也因此而感到骄傲,每当和村里其他女人一起下地干活时,她总拍着胸脯说“他是个知识分子哩!”
她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水灵,又不识字,在他面前,她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去。有一次,她去学校给他送午饭,同学问起,他却支吾着说:是我家请的佣人。
她愣住。在那一刻,她听见了一种叫做心碎的声音。
她再也不去他的学校打扰他,却约好地点将饭送给他。他动了恻隐之心,让她别再送,她却坚持说不,她说热饭热菜才最有营养。
就这样日复一日。
半年之后,她怀孕了,全家人都喜上眉梢。他的父母让他暂停学业回家务农,让她得以休息。她哭着求公公婆婆,她说她身体好,能包揽下所有的活,他喜欢念书,千万别让他辍学。
几个月后,抗日战争爆发了,他的学校被安排迁往四川。他有些舍不得家人,她握着他的手对他说:你放心去吧,我会照顾父母和孩子,等战争结束,你再回来。
这一走就是多少年。
女儿出生,父母渐渐老去。她一边挑起这个家,做了顶梁柱,一边托人打探他的消息。日子在等待中渐渐流逝,却等不来他的只字片语。
再后来,女儿渐渐长大,父母安详离世。女儿嫁人后,想把她接去城里,她摇头,她说要等她的丈夫回来,她不能走。
其实,他给她写过一封信。信里说,他参加土地改革时爱上了一位姑娘,结了婚。他向她说了许多抱歉的话,让她改嫁。是村里人怕她看了信会寻短见,把信扣了起来。
这一等,就等了整整一生。
82岁,弥留之际,她对自己的女儿说,此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嫁给他为妻;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再见他一面。最后的最后,她闭上眼,喃喃说,可她知道他婚姻幸福,足够了。
原来她一直都是知道的。
她带着遗憾与世长辞。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当年在预备返乡时,却意外伤了腿,致终生残废。他含着泪写那封信,为的是能断了她对他的想念。原来,他也如她一样,这般深爱着她。
在她去世的同一天下午,他也无端地就撒手人寰。
或许,他与她会在天堂重遇。
老公是一个“实惠”主义者,平常不论买什么东西都讲究两个字:实惠。别人都羡慕我找了一个会过日子的好老公,可我感觉与这样的人在一块过日子缺少浪漫情调,就拿出差买礼物这件事来说吧,人家的老公出差给老婆孩子买礼物经常变化花样,可我老公每次出差都雷打不动地给我和女儿买衣服,你就不会变一下花样,我说过好几次,但老公照样我行我素,就是不会变通。为此,我和女儿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大老土”。
五天前,“大老土”的公司又派他到上海出差,按计划“大老土”今天回家,出发前我千嘱咐万叮咛告诉他说,这次如果想买礼物,就变化一下,不要再给我和女儿买衣服了,“大老土”当时听了光“嘿嘿”傻笑,什么没说。
下班后,我刚打开家门,“大老土”就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腰,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说:“老婆,我想死你了,你猜!我这次给你买什么礼物了?”“衣服呗!这还用猜。”我胸有成竹地说。“错了,这次你一定猜不到。”大老土神秘地卖了一个关子。
“我太懒地去猜,你买的礼物像你一样土!”我说完就想进厨房做饭,大老土见我不感兴趣,急忙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我一看包装还真不像衣服,一下来了兴趣,难道在我的调教下,大老土变浪漫了,我心里想。
急忙打开盒子想看个究竟,我打开盒子一看,笑得差点背过气去,你猜什么?一个小小的挖耳勺躺在盒子里。“你可真够浪漫。”我讽刺地说。等我笑够说够了,老公才讷讷地说:“我出差前,你的耳朵不是一直痒痒吗?到医院里又没有查出什么毛病,看到你痒极了,有时候随便拿起一个东西就挖耳朵,我就一直想给你买一个好一点的挖耳勺,我利用这次出差的机会,把上海的整个南京路跑遍了,才买到这个挖耳勺,这不是一般的挖耳勺,这是一种电筒、镊子和配件储存器五合一的新型发光挖耳勺,是一种新科技产品。使用时先旋转壳体,使两个箭头互相对准,挖耳勺的勺部便能发光,方便观察耳朵内部……
老公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此刻,我的心里早已如灌了蜜,透心甜,自己都没有放到心上的一点小事情,老公却时刻挂在了心里。挖耳勺虽小,但却证明我在老公心里的位置很重,那就是爱得很重……
他和她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生活不温不火,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二婚。
不温不火过了半年,两人都感觉没劲,就在准备分道扬镳的时候,他感觉到她有了点变化。
那是他下班进门,冷锅冷灶,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就从柜子里摸到一瓶酒,没有菜,翻了半天碗柜,找到一小包花生米,一个人闷闷地喝起酒来。越喝越难过,他弄不明白,到底是自己错了,还是她错了,生活这么没有味道,难道真的还要离一次婚吗?
这时,门锁一阵扭动,她一身光鲜进门了。
见他闷闷喝酒,她呆了3秒,转身跑进了厨房。就在他闷闷不乐时,餐桌上多了碟可口的小菜,是她做的。他愣了愣,伸出筷子,将小菜放进口中,没有想到,她还有这么好的厨艺。但他还是喝多了,他和她没有说话,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他醒了,感觉胃里很难受,刷牙、洗脸,这时,她飘到了他的面前,拽住他的衣袖,要他在餐桌前坐下,随后,她给他端过来一碗清汤面,望着清汤面,他心里不由得一动,想说什么,却又咽了下去,就那么默默地把清汤面吃了,胃里有了饭,不那么难受了。
他沉思,或许喝酒,她出于女人本能对他有这个特殊照顾吧:那个下酒小菜,那碗酒醒后的清汤面。他苦笑一番,继而摇头。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还在变化着,打破了以往不温不火的生活:早上醒来餐桌上热乎乎的煎蛋、上班出门前塞在包里的一个苹果、加班深夜回家后的一碗热汤、睡觉前的一杯牛奶、伏案工作时的一杯热茶、一次偶然生病卧床时特意熬的一碗白粥……
那天,当她给他端来热茶时,他接过杯子放到了桌子上。她诧异地望着他,为什么不喝茶呢?他含情脉脉说,我要喝一杯甜蜜的爱情茶啊。说完,他热烈吻了她。两人热烈亲吻,这还是头一回,他们就这么开始深深相爱了。
又是半年,她有了身孕,原先忙碌的她,变成了他在忙碌。他在做她曾经对他做的事情:早上醒后给她做的一个煎蛋、上班出门前塞在她包里的一个苹果、加班回家后给她的一碗热汤、睡觉前给她的一杯牛奶……
幸福的技巧,让他们恩爱有加。
一档综艺节目,主题是:想当年娘家的陪嫁。看此节目,很有怀旧的味道。
被主持人选上台的几对夫妻,按年代顺序排列站在台上,一对对夫妻脸上洋溢着被选中的笑容。台下的观众也是热情高涨,等着观看台上几对夫妻展示他们在不同年代结婚时娘家的陪嫁物。
台上的几对夫妻讲解着他们那个年代的嫁妆,有的令人同情,有的令人兴奋,有的令人伤感。临到一对今年春节刚结婚的新人讲解时,只见那对夫妇朝台下一鞠躬,然后,各自当场拔下戴在耳朵上的耳塞。一下子,观众疑惑了。这时,新婚丈夫说:“我妻子的嫁妆是两副耳塞,因为结婚时,我家置备了一切结婚用品。”台下观众一时未反应过来。新婚妻子说:“出嫁时,公婆家不要我娘家陪嫁妆。我的父母一时很为难。他们想了一夜,最后用自己一生的婚姻经验送给我两副耳塞,作为我的陪嫁物。当时,我接到耳塞时也不解,直到临上花车前,父亲挽着我,才娓娓说出原因。”
她的父亲是这样说的:“孩子,婚姻是两个人的生活,今后你们一定会遇到摩擦、斗嘴。送你们两副耳塞,其实是想让你们今后学会彼此宽容、谅解、忍耐。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今后,当你们在生活中真遇到磕碰时,只要一人戴上耳塞,我想你们的婚姻一定会风平浪静!”
“听到父亲如此说,我恍然大悟。原来,父母送我耳塞作为陪嫁物,不是从物质角度出发,而是为我们一生的婚姻质量作考虑。那一刻,我感动得差点儿落泪。想想父母这一生,年轻时,他们因性情、脾气、生活的压力,没少争吵。父亲是个火暴脾气、高嗓门,母亲也是整日唠叨不停。记忆中,每次父母争吵得即将摔盘砸碗时,他们总是有一人先静下来,戴上棉花塞忙自己的事。没过多久,日子就会平静下来。渐渐地,父母上了年纪。他们再争吵时,已不用戴耳塞,总有一人静静地听着对方扯嗓门或唠叨不停。细一想才知,婚姻的耳塞已根植于他们的心灵。
“我和先生在蜜月里,恩爱有加,有时看到父母陪嫁的耳塞觉得好笑。然而,蜜月过后,生活中柴米油盐的琐碎渐渐地使我们的个性表现出来。第一次和先生争吵,我们唇枪舌剑、互不相让,直至要大打出手。这时,我想到了陪嫁的耳塞。于是,一人悄悄地走进房间,背着先生戴起耳塞听起音乐来。没想到,再看先生指手画脚张着嘴的样子,像是一名哑剧演员,一下子把我逗乐了。不久,先生也平静下来,看着我的脸,反而向我道起歉来。”
这对夫妻讲完他们特殊的陪嫁物——耳塞,台上、台下陷入了沉寂。接着,人们在如雷的掌声中起立,向那对新人致敬。电视机前的我,也禁不住拍起手来,为那特殊的倾注了父母独具匠心的陪嫁物叫好。难道不是吗?“耳塞”是夫妻生活得以美满的润滑剂,更是夫妻生活出现“雷电”时的避雷针。
前几天出差,我偶然在火车上遇到多年未见的学妹小晴,两人久别重逢相谈甚欢,结果谈到各自的感情状况时,她突然一脸忧伤,眼眶都红了。原来那个和她谈了六年恋爱、一直把她捧在手心里的男人黄凯,就在前不久决绝地提出了分手,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他们是大学同学,上大一的时候,身为学生会文艺部部长的小晴和新闻部部长的黄凯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时间在一起,花季年龄春心萌动,四目相对时好感已经写在了脸上。大学中的爱情总是浪漫和美好的,在一次英语口语课上,老师让大家用英语表达自己最想说的话,黄凯就第一个站起来用英语说,我喜欢一个女孩子,长长的头发、漂亮的大眼睛,很温柔、很善良,但是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她就坐在左边的窗前。大家猜来猜去,最后就猜到了小晴,从此他们的关系就公开了。
还记得有一年“女生节”,学校在大礼堂给所有的女生举办活动,没有一个男生。突然礼堂门打开了,黄凯捧着一大把糖葫芦走了进来,直接走到了女孩的身边,大家尖叫,疯抢那一串串火红的糖葫芦,小晴一口都没抢上,但是心里好温暖,好幸福。
大学期间,由于两人的家不在一个城市,所以每次假期从老家回来,黄凯都会提前央求小晴宿舍的同学帮他把小晴的被子拿下去晒好,把开水打好,把水果买好放在桌上,好让她一进宿舍就可以钻进被窝睡个踏实觉。
大学毕业了,两个人来到北京创业,租住在一间小房子里,黄凯依旧是那样地无微不至照顾她。小晴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连她的妈妈都说,找到这样的男友让每个女人都羡慕。日子本可以这样平静温暖地过下去,可是爱情中的“无微不至”导致的“心安理得”却破坏了这个美丽的童话。
在这段感情中,黄凯表现的无微不至的好,慢慢助长了小晴的坏脾气,两人吵架,永远是男孩先道歉,小晴的火也是一次比一次升温,最后吵架甚至连他的家长也捎带上了。最初,黄凯一直表现还好,也不反抗,因为在这段情感中他已经习惯了按照小晴的意愿办事。可突然一天黄凯回老家了,只留下一句话,我想和你分手!小晴一下子崩溃了,因为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她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她放下公主身段,求黄凯回来,可是那边似乎铁了心。他说,因为这六年来,他对她太好了,好到没有了自己。她经常莫名发火,甚至和他的父母顶嘴吵架,不给他面子。他觉得自己做得再好也没用,所以还不如分开,两人各走自己的路。
在这段感情里,小晴错把男友对她的好当成了理所当然,心安理得地接受一切呵护,却没有想过,爱是双方的,接受多少也应该给予多少。如今失去了她才知道珍惜。
生命尽头,她要留下一道美丽的风景
2005年11月16日,古城扬州,天气阴冷。但在扬州市慈济医院一个病房里,却充满了温暖。这里住着一位晚期胃癌患者,在她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的时候,毅然申请捐献角膜和遗体。她就是韩冰。
面对病魔,她没有消沉,而是以微笑从容迎接生命的挑战。11月16日,是她和丈夫朱春文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她觉得这一天是她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一天,所以决定在这一天正式签字捐献角膜和遗体,同时向人们公开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三个心愿。
韩冰说,作为一个肿瘤病人,因为癌细胞扩散,自己身上大部分器官都派不上用场了,于是想到了捐献角膜和遗体,这对需要角膜的病人和开展医学研究会有用的。
“你的眼睛很美丽,质量很高,符合移植标准。”当天扬州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陪同眼科专家对韩冰的角膜进行了检查,当专家告诉她这一情况后,韩冰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接着,韩冰拿起那张《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轻轻地念了一遍上面的文字:我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奉献给祖国医学科学事业……然后,她郑重地在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签过字后,韩冰微笑着对家人说:“这样即使我走了,我生命的一部分还在延续。”
除了捐献角膜和遗体,韩冰另外的三个心愿是什么呢?
她的第一个心愿是拍一张穿上婚纱的结婚照。去年她和朱春文领结婚证时,为了省钱给她治病,他们一直没有舍得去拍张婚纱照。韩冰说,穿上婚纱的女子肯定是最美丽的。她想把自己最美的模样留给亲人。
韩冰说,她的第二个心愿是在公园里为自己种植三棵树,把她的指甲和一缕头发埋在地下,让这棵树成为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让家人以此寄托对她的思念。
韩冰说,她心里最舍不得、最感激的人便是丈夫朱春文,所以她的第三个心愿就是给小朱征婚,希望以后能有一位像她一样深爱小朱的女子来陪伴他,共走人生路。
厄运突降时,好日子才刚刚开始
1976年3月29日,韩冰出生在扬州市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小时候,韩冰就是个乖巧漂亮的女孩,学习成绩也很优秀。由于家境较为贫寒,初中毕业后,她便选择了到职业高中读书,希望毕业后能早点挣钱养家,替父母减轻负担。
1994年,职高毕业的韩冰到万家福商厦上班。也就在这一年,认识了在一家商场做家电销售工作的朱春文。两人认识后,彼此都很有好感。
一晃几年过去,到了1998年冬天,韩冰开了间服装店。朱春文也做起了皮鞋生意。有一天,小朱找到韩冰,对她说:“听说你经常到上海进货,我对上海不熟,想跟你去一趟进点货。”韩冰爽快地答应了。
那一次,韩冰领着小朱把上海几个主要皮鞋批发市场转了个遍。朱春文非常感动,晚上,他们到外滩去看夜景,小朱把自己深藏了许久的心事说了出来。在这个冬天的夜晚,两个心心相印的年轻人牵起了手。
1999年下半年,两人一起来到上海打工。有一天,朱春文送给韩冰一件T恤衫,胸前印着三头憨态可掬的卡通小猪。小朱说:“这上面的小猪就是我,你穿在身上,我离你的心最近。”韩冰说:“这是我收到的最有意义的礼物,我真的好喜欢。”
然而,这样的好时光到了2003年10月1日这一天戛然而止。这天上午,韩冰和单位的一个小姐妹去逛街,突然,她感到胃部一阵钻心的疼痛,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头上满是豆大的汗珠。同行的小姐妹当即拦了辆的士,把韩冰送到静安区中心医院。经医生初步诊断,韩冰得的是胃穿孔急症,需立即开刀手术。
医生在给韩冰做手术时,发现她的胃部有癌变迹象,当即给她做了切片检查。15天后,韩冰被确诊患了胃癌。
两个热恋中的年轻人顿时如遭雷击,如坠深渊,忍不住抱头痛哭。命运啊,你为什么对韩冰如此不公!两个月前,韩冰和小朱刚回了趟扬州,因为韩冰的母亲突然被查出患了乳腺癌。孝顺的韩冰在病房里陪了母亲一个星期,最后被母亲硬劝才回到上海上班。
纯真的爱情,让她领悟了生命的真谛
韩冰说,每次小朱有事需要离开她一会,总是轻轻地在她额头吻三下。这是他们的约定,表示“我爱你”。正是小朱的爱,让她的生命创造出了奇迹。当初医生都断言,她患癌后最多只有一年的寿命,可至今她仍然笑靥如花……
朱春文所有的钱都拿出来给韩冰治病,并开始全天候地照顾她。因为做过胃切除手术,韩冰每顿吃得很少,夜里会感到饿,小朱便想尽办法,做些有营养的粥饭给她吃,每天夜里,他都要把饭热了又热,喂她四五次;韩冰化疗后,有一段时间特别想吃东西,小朱便陪着她到处找她想吃的东西,可是韩冰吃一口就不想吃了,小朱便将剩下的吃下去,然后再换个地方。
2005年5月,韩冰的病情突然加重,并出现严重的腹水症状。经检查,她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不可能再作手术治疗。也就是说,她的生命已到了危急状态,随时都可能离开这个世界。
此时的韩冰,心里还孕育着两个不为人知的愿望。一个是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一个是为丈夫找个好的归宿。当然,她知道丈夫不会同意她后一个想法的,所以总是瞒着丈夫,在亲友们探视她的时候,偷偷地委托他们帮小朱物色一个好姑娘。
当韩冰告诉亲人们要捐献角膜和遗体时,父母和丈夫开始也都不同意。可韩冰却坚持自己的想法:当自己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与其让身体化作一缕青烟,不如将其贡献给医学部门,用于医学研究,也算自己对社会的一份回报;把自己的角膜捐出去,不仅可以让失明的人重见光明,还可使自己的生命得以另一形式的延续……
一个人感动一座城市
一个柔弱的年轻女子,在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却把她最后的美丽绽放在这个世界!
韩冰的事迹经当地媒体报道后,整个扬州沸腾了。韩冰牵动了无数市民的心,大街小巷都在谈论她的故事,不足10平方米的病房,成了许多市民情感寄托的“圣地”。他们有的送来了慰问金,有的送来了鲜花,还有的送来了秘方和草药……
和丈夫朱春文拍一套结婚照,是韩冰最后的心愿。11月19日,扬州“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店要无偿为韩冰圆一个美丽的梦。影楼工作人员专门来到病房为韩冰化妆。医院也派了一辆汽车,把韩冰夫妇送到影楼。当韩冰穿上洁白的婚纱后,她就如同出水芙蓉一般,成了人们眼里最美丽的“新娘”。
此时,扬州市妇联和团市委也分别授予韩冰“扬州市新时代优秀女性”和“青年爱心大使”荣誉称号,号召全市妇女和青少年向韩冰学习。
依偎在爱人的怀抱里,韩冰孱弱的身体显得愈加娇小,但绽放在她脸上的微笑却像阳光一样灿烂。她说:“我真的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捐赠举动,会引来这么多人的关爱。我想对所有的人说一声谢谢,说一声‘我爱你们’!我的生命不管还有多长时间,我已经没有遗憾!”
安徒生说:“焰火,只有冲上天去并散发开来,才是最美丽的。”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在病魔和死神面前,韩冰以自己的可贵精神将生命的伟大与恒久散发开来,必将以撼人心魄的力量,给人们的心灵带来持久的感动,给这座城市留下一段美丽而永久的记忆!
前一阵子,人人看好的娱乐圈明星夫妇潘粤明和董洁竟然离婚了,他们的婚姻可是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呀!两人在离婚的过程中,不惜撕破脸皮,互揭对方的老底、贬损对方的人品,这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就在前几天,又听说了谢霆锋在离婚后,接受某电视台的专访时声称,自己最爱的女人乃是王菲。当下替张柏芝觉得不值。先不说他和张柏芝当年如何相爱了吧,仅从她为他诞下两个可爱的儿子份上,也不能说此生最爱的是别的女人吧?都是前任,只不过,一个恋爱分手后成了别人幸福的妻,一个成为他的妻子恩爱4年又离了。他这样的说法分明是很响亮地扇了前妻张柏芝一记响亮的耳光:虽然娶你生子,但是你却不是我的最爱。多么可笑,若非最爱,为何要娶?又没人逼你。况且,在他娶她的时候,她正红得发紫,而他曾被怀疑借助她的光环来照亮自己的前程。谢霆锋的表白分明是应了张爱玲的一句话,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两朵玫瑰,娶了的那一朵最终会变成饭粒与蚊子血,没娶到的那一朵则成了心中的明月光和朱砂痣。
有人说看清一个男人的真面目,就看要他分手时的态度。这话说得对。朋友贝贝是个“大叔”控,自认为年轻生得美是一种资本,一心想攀个思想成熟、事业有成的男人,少奋斗几年就能过上理想的生活。可惜,成熟男人都是名草有主,贝贝先后交往过两任大叔,分别是两种男人的典型代表。一个为了讨好贝贝,使劲贬低他的糟糠之妻,把她说得简直是无貌无才无德的“三无”人员。另一个从不提及他的妻子,被贝贝问得急了,也只是简单说她是做什么工作,当初如何相识,至于其他只字不肯提及。贝贝说,对于那位一直贬低自己太太的,她总觉得他品格不高,因为娶这样不堪的女人做妻子,自己又能好到哪里去呢?所以没有继续交往下去。而对自己太太不着一字的那位,贝贝却真心喜欢。可是,随着两人的交往加深,贝贝又开始犹豫了,她对我说,姐,他想离婚娶我了。可是,我去他家看到他太太的照片,清秀优雅,与他很般配,他们的儿子也可爱,真不忍心去拆散这样一个美满的家庭,我想撤退了。贝贝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嫁了个爱她的穷小子,两人一起按揭买房,一起吃苦打拼。
女人喜欢在同性面前吐槽,说自己的男人如何懒散不做家务、如何不会挣钱养家糊口,却很少在异性面前说自家男人的不是。而男人却喜欢在异性面前说自家老婆的坏话,就连著名诗人徐志摩也曾跑到林徽因那里诉苦,大谈太太陆小曼的不是。陆小曼如果知道,非气晕倒不可,男人跑到自己一生都在意的情敌面前说自己的坏话,这让人情何以堪呐!我一直认为,男人为了讨好一个女人,踩自己的女人,或许不是个好途径,沉默或者赞美自己的女人,往往更令人肃然起敬。至少,这关系到一个男人的品质。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2 你会每周从四中门口的一个老婆婆那里给我买《体坛周报》,但当我上课看《体坛》被老师抓的时候,你会气的几天不和我说话。
3 永远只有你才会准确的知道我哪天没有吃早饭,然后悄悄的买了吃的放到我屉子里。还记得你总是让我给你带最喜欢吃的襄阳宾馆早餐部的牛奶馒头。
4 我们一块出去玩,你看到要饭的乞丐总是跑很远去给他们一些钱。这使我也受了影响。但后来到武汉才发现,这里的乞丐多的足以让我破产。
5有一次我上课闲的无聊,抓住一只飞到窗台上的天牛给你玩,而你却因为我用透明胶带把天牛缠的动弹不得而责怪我没有爱心。老天,那只是只天牛而已啊。
6 当我们刚开始一起逛街时,我因为怕撞见熟人老是和你保持一定距离。终于有一次,你突然从后面,紧紧的挽住我的胳臂.....于是后来,我们上街时就没有分开过。
7 记得第一次给你传纸条是夹在一本书里给你的,书的名字是《中学生语数外》。第一次牵你的手时,你竟然想要挣脱,很可惜没有成功:),第一次骑车载你时,我故意把车骑的左摇右晃,你几乎把我的书包带拉断,也不肯搂住我。第一次晚上带你上漆黑的襄阳古城墙,我边走边讲恐怖故事把你吓的浑身发抖。
8 那年夏天,我去宜城看你。我们一起坐了一个看起来很可怜的老头的人力三轮。到了后,我习惯性的和那老头讨价还价,而你却很生气的阻止了我。你的善良让我无地自容。
9 我在五中复读那年的情人节,你送我了999只纸鹤。而我因为害怕家里知道,现在都还放在同学家
10 那年暑假最热的时候,我去看你。我们一起在烈日下到宜城汉江大桥下玩水,一起在一家西瓜批发市场旁边的小酒馆喝啤酒,然后满脸通红的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走遍了小县城的大街小巷。
11 有人传纸条骂你,我愤怒的抢过纸条看,而你却责怪我不应该偷看别人的东西。
12 在有一次学校停电的那天晚上,我们一起爬上襄阳古城墙上。在那里,我第一次给你唱歌。记得我唱了小田和正的《OH YEAH》。后来,公园的大门锁了,我们只好一起翻墙出来。
13 还记得高考前那段日子,我们经常在四中体育馆的楼梯上相拥而坐,两双眼睛一对视就是很长时间,而且永远都不会觉得累。
14 还记得咳嗽是我们的暗号。我和哥们打赌只要我咳嗽一下你一定会扭头看我。每次我都会赢,因此颇为得意。
15 你总是能在电话那头听出我是否感冒。也总是能用只让电话响一声铃的办法来避开我们高度警惕的父母
16 高考前一天的晚上,下起了暴雨。老师有重要的话要讲,而你却不见踪影。我心急如焚的等你向落汤鸡似的回来才知道,你竟然是到江边给我捡第二天压试卷的石头
17 我生日那天,你喝醉了。看着你傻乎乎的醉态,我有点不高兴。后来你才说,是因为你不想让我的那群哥们扫兴
18 我的新同桌是个开朗的女生。当我和她开玩笑时,你总是低着头默默的做题,很久以后你才告诉我:当时你心里恨不得杀了我
19 当有人无聊的告诉你我以前的所谓“风流韵事”时,我急的象只困兽,不顾一切的向你解释。但我记得你当时只是很平静的说了一句:我从来都是相信你的
20 高考前的体检,晕血的你刚抽完血就晕倒了。还记得是我在后边及时的抱住了你吗
21 复读的苦闷使我突发奇想的让你寄一根头发给我以解相思之苦。我说的是一根,而你竟然用红色的丝带系了那么多
22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吗。你还在感冒,就和几个疯丫头跑到刚开放的汉江百米喷泉去玩,淋的象落汤鸡。我生气了,你劝我别生气,我说了句:你还没那本事。当时你就哭了
23 我记忆中你最美丽的一瞬,是复读的那年寒假,你来襄樊看我。你系着一条黄色的丝巾,用温柔的眼神对我说:这次,你一定行
24 为了我,你和你的朋友也闹翻了,因为他们看不惯我的吊儿郎当。当那次我和你的朋友发生争吵后,你和她去操场谈了很长时间,回来后,你说:我真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你。当时我便感动的鼻子发酸。
25 你喜欢黄色,爱看小说,数学很差,爱睡懒觉,喜欢黄磊的歌和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喜欢看我画画,喜欢在写字时把钢笔套当发卡别住自己的长发,还老是逼着我给你唱张学友的《情书》。这些,我全都记得。
那时他们刚刚结婚,日子并不宽裕,一台彩电是家中最值钱的东西.他在在工厂上班,她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洗衣做饭。
二月里春寒料峭,她为下班回家的他端上一杯热茶,突然发现他白衬衫领口的扣子居然没有系上,脖子生生露在外面的冷风中,再一瞧,袖口也是大开着的。不冷吗?她想,也许是他干活身上发热了吧。
第二天早上,他准备出门,领口袖口还是大敞着,她按捺不住,走上前要给他系好,他竟然阻拦:“扣上好难受!”她温柔地劝说:“外面风大,还是系上吧!”他于是乖乖听话,像个孩子似的,任由她摆布。
她目送他走出家门,忽然,她看见他的手伸向领口,然后是袖口。她明白了,他是在解开扣子!她自然生气:都要当爸爸了,还任性得像个毛头孩子!
晚上他回来,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她假装生气:“到家门口才系扣子,不冷吗?”他倒老实,惊讶地问:“你都看见了?”她大笑,又批评他:“你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惜,怎么来顾惜这个家?”他急了,涨红了脸分辩说;“还不都是为了你!”
他们小小的家里没有洗衣机,所以不管有多冷,换下的脏衣服都要由她亲手清洗。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他心疼,因为让白衬衫脏得不那么快,让她小洗几次衣服,他就在刺骨的寒风里,敞着自己的领口袖口,微笑地来来回回。
他说完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手已经紧紧握在了一起,让彼此更温暖。她想:“能把他的衣服、我的衣服放在一个盆子里清洗,是我一生的幸福。”
其实,这份不系扣子的爱,是她的幸福,也是他的幸福。
男孩和菁恋爱的时候,总是走在她的身后。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问他:“是不是不喜欢和我走在一起?”他憨厚地笑笑说:“哪能呢?我高兴还来不及哩。”但她总觉得有一种孤独感,缺少安全的感觉。
但她总会得到他及时的提醒:“前面有个坑。”“车来了。”等到车子急驰而过时,他就把菁往旁边拉一下。
菁曾跟朋友们提起过他。朋友们告诉她:“嫁给走在你左边的那个人,准没错,因为他给了你安全。可走在你后面,什么意思呢?”他们都不得要领,莫名其妙。
尽管如此,她和他还是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婚后,菁忽然发现他是一个软弱的男人,办事畏头畏尾,老是走在她的身后。她问他:“你什么意思啊?”
他小心地说:“你走,我跟着就是了。”但菁觉得他对她一点也不在乎,缺少一个男人的骨气。于是,她开始同他争吵。争吵的结果是,她提出了离婚。
菁搬出去租房住,他时不时打电话来,问她有什么困难没有,软叽叽的样子让她打心眼里瞧他不起。
有一天,菁病了,卧床不起。她忽地感到自己一下子很无助。有人敲门,她撑起身,打开门,竟是他,手里提着一包中药。他说:“听说你病了,我抓了一剂药来,既养病,又壮身子。”菁很奇怪,就问他:“我们都已经离了,你怎么知道我病了?”他朴实地回答说:“因为我喜欢从后面关注你呀!”
后面?……她的心动了一下,药汤洒了一地。
一次,她和母亲走在一起,母亲也绕到了她的身后。她感到奇怪,就问母亲:“妈,喜欢走在别人的后面有什么好处吗?”母亲笑了笑说:“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整个人放在眼里啊。”
这个时候,菁突然想到了他,心头一热,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
生活中,并非人人都爱走在你的身后。走在你身后的人,就是那个将你整个人放在眼中的人。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一日,与一群旧友喝酒。渐渐全喝高了,有人提议:“咱们都说说自己的初恋行吗?如果大家认为你说的有假,罚三杯。”
一个快40岁的男人开始讲。20年前,他爱过一个美丽而灵秀的女孩子,女孩是班里最漂亮的,他写了很多情书、唱过情歌,终于把她追到手了,送给她的定情物是一条红围巾。那时,他们读高三。
高考下来,男生考上了,女生落榜了,女生提出分手。她说:“我配不上你。”女生很快开始相亲,和乡村里那些20岁的女孩子一样。
男生痛苦地去了北京读书,寒假回来时,却发现山坡上站着一个围红围巾的女子,他知道那一定是她!她等了他多少天了呢?待他张口叫她的名字,她却转身跑了。
十几年后,他应该有的幸福全都有了:妻子在一个不错的单位上班,自己也事业有成。十几年,他再也没见过她,只听说她嫁到极远的一个农家。
后来的一天,他去乡下视察工作。跟地方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乱哄哄的集市上。他是领导,有人给端着玻璃水杯,里面是上好的龙井茶,还有宝马车在后面跟着,他看着自己的部下给那些小贩们开罚单。忽然,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回过头去,看到有一个卖点心的摊子前站着一个中年女子,又黑又胖,脸上有很深的皱纹,手上全是黑黑的东西,他一愣,她又叫了一声,然后说:“我是……”
他呆住了。怎么可能是她啊!当年她多么漂亮、多么精神,如今却成了一个乡下妇女,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风霜刹那间让他心酸。
“我也没有证,能不能不罚呢?”她开口说的居然是这句话。后面站着的是她男人,讨好地看着他,她对男人说:“我从前的同学。”
刹那间,他感觉有什么堵在胸中,如鱼刺,又如酸梅。那天,他用了自己的特权。走的时候,他从小车的反光镜里看到女人背过脸去。
他一边讲一边流着眼泪,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流眼泪的。没有人说故事的真假,所有的人端起自己面前那杯酒一饮而尽!
初恋,不管它以怎样的结局结束,都让人怀念啊。无论两个人走到了哪一步,也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曾经爱过你。
这就够了。因为有的时候,爱情的缘分只有这么多。
1.少年时代最美的时光
他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不高不帅,又有些调皮捣蛋。但就是吸引着她。
他们是好朋友。那时候他们总是一大帮人出去玩,在空气中飘着淡淡花香的五月清晨,或是放松的周末。大家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大咧咧,笑声大得夸张。可她总觉得,在他那无所谓的外表下,却有一颗脆弱敏感的心。也好像只有她知道,他其实是个挺细腻的人。
最初他们是同桌。那时她任性得很,可他很迁就她。每次哭泣,他都会费劲心思哄她高兴;她发脾气时摔在地上的东西,他会一次次帮她捡起。她最喜欢听他的那一句关切的问候:你怎么了?谁欺负你?我帮你收拾他!她觉得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他会收起平日里的张扬,变得很温柔。她不明白,是喜欢上了他对她的好,还是喜欢上了他那隐隐的忧郁。
教室外的那棵杨树随风摇摆,夕阳的余晖照进它的缝隙中,树上就像挂满了无数颗钻石般,闪着耀眼的光芒。这时通常是最后一节自习课,周围很静,一般他都在睡觉。她看看窗外的杨树,再看看长长睫毛的熟睡的他,觉得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了。
2.甜蜜的猜想
直到有一天老师愤怒地说,你们俩竟敢在老师眼皮底下偷偷打闹,又指着她说,你还学生干部呢。于是她被留在第一排,他被串到最后一排。她忘了,老师从来不喜欢学习差的学生。她总觉得连累了他,却无法说出抱歉。
这事并没影响他们,反而使他们走得更近。偶尔上课传传小纸条,也开始通信,聊些班上不痛不痒的事。她想,从第一排到最后一排,再从最后一排到第一排,真是声势浩大,路途遥远哪!常常在很静的课堂上,后面的同学捅捅她,递给她一本书或一个文具盒。她略带羞涩地接过,还要躲避老师的目光,心里却既兴奋又紧张。然后迫不及待地打开来飞快地看,她太想知道他对她说什么了。
她每天都在猜。留意他们每一个擦肩而过的感觉,记住他看她的每一个眼神,揣测他信里略带暧昧的话语,并乐此不疲。她想他应该是喜欢她的吧,哪怕只是一点点。不然怎么对她这样好。她想他怎么就看不出自己对他的感情呢?她希望他知道。可是他从未有过任何这方面的表示,她就又觉得他是不喜欢她的,只是把她当朋友看待。所以她又害怕他知道,怕他知道后便不理她,怕失去他。关于这段暗恋,她决定永远不去挑明。那时她就知道女孩子要矜持,她有着骄傲的自尊。于是她一直等着他发现,等着有一天,他跑来,向她告白。
3.等待竟如此苦涩
初中毕业后,她考到了外地高中,而他留在家乡复读。他们失去了联系。她却开始疯狂地思念他。终于找到了他家的电话号码,她赶紧拨过去,激动的握着话筒,心里一遍遍叫着他的名字。可当那头响起他的声音时,她竟不由自主地压抑着兴奋,轻松调侃地说,怎么哥们儿,这么长时间都不联系我,是不是把我忘了……放下电话,她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无奈,为什么总是要掩饰自己的感情呢?
知道了他的地址后,她便开始写信给他。可是好像什么东西在悄悄变化。他不回信,她打电话也很难找到他。可她还是眼巴巴地等,每天看着空空如也的信箱,才感到如此强烈的失望和痛苦。从前她从他那里得到的永远是温暖和照顾,她受不了这样的待遇,决定不再理他。但当晚他的电话姗姗来迟,她却一下子原谅了他。也不再想问他为何不回信。她那时并不明白,他可能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让她放弃。
后来有一天一个朋友问她,你还在等他吗?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她愣了几秒钟,终于大哭出来。她突然明白,永远也等不来他向她告白的那一天。她的暗恋,似乎太清高了点。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不肯死心,仍然存有一丝幻想。放假大家又聚在一起,他还是对她那么好,好像比原来更好了,什么都护着她。她有点搞不清楚了,于是问他,你女朋友对你好吗。好,很好。声音那么恳切,刺得她心都疼了。她终于明白早就不该存什么幻想了,他已经离她远去。
少年时代的感情,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从那以后,两人似乎离得越来越远,完全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初中毕业不长时间,他爸妈离婚,他开始变得冲动,爱打架。她也曾尝试劝他好好学习,可因为明白了每个人要走不同的路,有些事不是那么容易就改变的,后来也就放弃了。而她要为了考上理想大学而努力。她想应该慢慢忘记他,后来真的就忘记了。再后来,他们逐渐没了联系。
4.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那年夏天同学聚会,她又见到了他。他已经不念书,而她已经考上大学。他们变得客气而生疏,没说几句话。酒席间歇时,她出去透气,失望地想,好像以前一切的美好时光从未发生过。他忽然走过来,要走。他微笑地对她说,他要去上班了,问她怎么出来了,要她好好玩。她客气地问他在哪工作,然后和他说再见。时光突然静止,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但其实一切早已不同。
不久前她惊讶地知道,一直以来,他其实什么都知道,只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到底喜没喜欢过她,已经不再重要。如果那时是喜欢她的,也许因为怕耽误她的学业,选择保持沉默;如果不喜欢她,这也是给了她最好的尊重。在那个懵懂的时代,这是他应该有的最好的态度。
最近她看到一句歌词:而我已经分不清,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说得真像他们。那段暗恋已渐渐远去,可在她心里会越来越香醇。她会一辈子记得他,感激他。他让她的暗恋淡淡的,却永远完美。
7年前,她还是青春四溢的年华,却早早地经历一段早恋。那个男孩子,高、帅,有着挺直的鼻梁和湖水一样深邃的目光。她迷上他,和他一起逃课,坐在他自行车的前梁上转遍小城的大街小巷,夜里偷偷翻过校门去看通宵电影,一起爬到最高的山上去看夕阳……她觉得幸福就是这样,单纯、浪漫、不食人间烟火。可是这段恋情就像绽放的烟花,转瞬即逝。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她眼睁睁地看着男孩儿头也不回地走远,哭得泪雨滂沱。
5年前,她在家乡的小城,做着一份文案的工作,业余时间写点文字,常在本市的晚报上发表。他是她的编辑,清俊、儒雅。她每次去报社送稿,他都会提前泡一杯绿茶,静静地等着她来。他们渐渐开始交往,他教她如何写文章,为她做好吃的菜,双休日带她去海边,在沙滩上留下大大的3个字:我爱你!纯美的爱情,像春天里绽放的第一枝桃花,鲜嫩而饱满,溢满的幸福,仿佛呼之欲出。她常常傻傻地握着他的手问:“你会爱我多久?”他把她的手合在掌心,说:“一辈子,还要预定下辈子,下下辈子……”
却没有那么长,半年后,他提出分手,他说倦了累了,需要新的出口。她哭着求他留下,把他写给她的情书一封一封含泪读给他听,却只是,更加坚定了他离开的步履。
3年前,她辞了工作,开始在家里专职写字。父母催她结婚,她也想给自己找个依靠,正好朋友介绍给她一个男人,离异,有一个5岁的女儿,有一家自己的公司,车房兼备。男人喜欢她的才华,送她珠宝钻戒,假日开着车带她去乡下钓鱼,给她配最先进的电脑,答应会给她幸福安定的生活。她便很满足,想,就这样吧,这样温情默默成熟体贴的男人,现在不多见了。她飘泊的心,该靠岸了。
却没想到,他的温情不止给了她,在她之外,他还有别的女人。
她果断地离开了那个男人,心重新开始启航。她开始平静安详地生活,并且相信,好男人决不会让深爱的女子受委屈,而她,要继续寻找她的幸福。
1年前,她遇上他。彼时,她的事业渐入佳境,他买的新房刚拿到钥匙,两个人都大龄而未婚,都在感情上历经磨难,都喜欢几米的画王小波的书,都喜欢吃芹菜馅的水饺……两个同样看遍了风景的人,在走遍万水千山之后相遇,水到渠成地,结了婚。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这段寻爱的过程,是其中最美丽也最受折磨的一段。有的人很幸运,无需历练一步成功。而我们大多数人,则必须经历感情上一次又一次的折磨和打击,在一次次的错爱之后,继续寻找下一个幸福。无需埋怨情路的坎坷,请你一定相信,你现在所经历的每一次爱情,都是对下一次真正的幸福所做的坚实的铺垫。你的每一次离开前行,都是在渐渐接近下一个幸福。
感谢那些错爱,感谢那些爱过我们的人,正是他们的离开,才给了我们寻找下一个幸福的机会。
那是一次由朋友安排的相亲。那一年她已经28岁,爱情的繁花开了又谢了,只因为没有一双能走路的腿,爱最终是没有结局的忧伤,像一把锋利的剑,把一颗脆弱敏感的心刺得千疮百孔。她再也受不得那样的痛,所以朋友介绍他时,她稍稍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长她一岁,憨厚老实,沉默寡言。见面时,他拘谨地坐在她的对面,有些羞涩,一双手从桌面移到膝盖,又从膝盖移到桌面,头上不停地渗出细密的汗珠。一个小时里,他们说的话没有超过十句。结束后父母问她的意思,她不点头也不摇头,无可无不可。这个人,和她理想中的男人,相差何止千里万里?可是父母都很欢喜,他们说,这种稳重敦厚的男人最靠得住,你也别太挑了,差不多就行了。
很平淡地交往着,隔几日,他会打个电话,也没有太多的话。简单的问候而已。放电话前,他总是问,喜欢吃什么,我去的时候带给你。她沉默,并不答他。隔日他来的时候,抱了一堆的苹果橙子猕猴桃。他说,你天天看电脑,吃这些对眼睛好,便再没有多余的话,待在一旁看她双手在键盘上飞舞,陪着她练“坐功”。
她客气地保持着和他的距离,不亲不疏,温文尔雅。有时候他在,正好她的朋友打电话来,她也会欢颜调笑,娇憨可人,天南地北,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放电话后他还在,她马上收敛起那些恣意纵情,又变得温婉优雅。他很努力地想走进她的内心,有一次他说:《红楼梦》里的诗词……她却打断他,外面下雨了吗?她笑容温婉,却有拒他千里之外的冰冷,那是他不能靠近的距离。她的心就像紧闭的蚌,始终不曾为他打开。
她其实也能走的,只不过要用双拐。但是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走过,她那么骄傲,决然不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于他的目光之下。他也由着她,推着她一起去逛街,去书店,去花鸟市场,为她买香喷喷的烤红薯。
那一次他来的时候,她正在小区的花园里锻炼。她的腋下架着双拐,拐杖先向前移一下,然后左腿往前迈,站定了,右腿再往前迈。步履蹒跚,每一步都那么艰难。他看着,心里忽然很疼。她转身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他伸手就要来扶她,她脸涨得通红,坚定地推开他,继续往前走。却没走几步,脚下忽然一个趔趄,整个人都摔在地上。
几乎在同时,他从身后冲过来,双腿跪在地上,手抱住她的腰。他的脸在一瞬间就渗出了密密的汗珠,目光里全是疼惜和自责。他一迭声地问:摔着哪儿了?疼不疼?来。我抱你起来……她坐在地上,不动,眼睛盯着他看。不过是摔了一跤,这样的场景对她早已司空见惯。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紧张,他的无措,他额头上的汗珠,似乎都在告诉她:他爱她,在乎她,心疼她,怜惜她。
她问,你那么紧张干吗?他没说话,红着脸,笑了。那一刻,她的心,忽然柔软无比。她仿佛听到自己心里铁马冰河一般轰隆隆响过,所有的坚冰,都融化了。
她知道,原来她的心,一直偏离在爱的轨道之外。这摔倒的一跤,让她的爱情拐了一个弯,他的宠爱和心疼,是拐弯处鲜明的路标,一路引领着她,走进爱的轨道。
1
从冬天到春天我一直在忙,忙着和李小婉结束我从开始就注定要失败的爱情;忙着看李小婉和那个叫张一凡的男人离开,只留给我一个冷冷的背;忙着站在空荡荡的舞台上,贪婪的吸吮着李小婉留在舞台上的一缕缕清香,回忆我们在一起演戏——她是白蛇,我是许仙。她妩媚多情的眼,凄凉哀怨的唱:“与官人真乃是良缘巧凑,谁料想贼法海苦做对头……”法海是张一凡。一个很帅,很有钱,可以给李小婉天堂的男人。我不能,我只是个普通戏子。
2
开车路过花店时,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玫瑰花卖得格外火热,看着一对对男女相拥而过,我的心,陡然沉下去,蓦然想起我的爱情,灿烂的开花,寂寞的结束。
有人在敲打窗户,抬头一看,吓了一跳。一个乱蓬蓬的脑袋,半边火红,半边碧绿,头发下,一张略显清纯的脸。张嘴微笑间,发现她的牙齿竟然涂成了黑色。
打开车门,女孩挤进来。我习惯性地问:“去哪儿?”
“随便。”女孩笑笑。
我没有动,看了看她。她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思:“那就到‘渔人码头’酒吧。”说着,她从斜挎的背包里掏出好多钱夹,取出里面的钱后,把钱包扔到窗外。
“出门带这么多的钱包?”我随口问。
“别人的。刚才在花店里偷的。”女孩忙着数钱。
“哦。”我斜了女孩一眼。
“我最喜欢在情人节这天偷男人的钱包,那些臭男人,买几支玫瑰,就可以哄小女孩跟他们谈感情,然后再抛弃她们,真是人间悲剧呀。为了阻止这种悲剧,我必须把他们的钱拿走。”完全一副救世主的模样。
这居然也是逻辑!我忍不住想笑。
“告诉我这些,不怕我把你送到公安局?”我吓唬她。
女孩一脸不屑:“你不会的,因为我们都是戏子。戏子都一样,表面欢喜,内心孤苦。我看过你的戏,知道你叫木凯,和你一起演戏的那个李小婉是我的师姐,我们以前在一个剧团。”
我还想问点什么,“渔人码头”到了。女孩跳下车,走出几步后,冲我喊:“我叫苏茜。”
3
我在“渔人码头”等客人的时候,看见了李小婉,她提着一个黑箱子神色匆匆地走进去。在一种莫名的力量的驱使之下,我也跟了进去。李小婉似乎觉察到了,回过头,望望我,眼神:疲惫憔悴,欲言又止的样子。
她在—个桌子边坐下来,似乎在等人。我坐在吧台边,要了杯红酒,独啜。几分钟后,李小婉把黑色的箱子交给几个戴墨镜的男人后,离开了。
我没有追,一杯一杯的喝着酒,有几分醉意。
不知什么时候,苏茜站在了我的面前,端着酒杯,醉意朦胧。“走,去天台上喝月光。”
苏茜端起酒杯,借着从空中倾泻下来的月光。月光清冷,流淌一杯的晶莹。苏茜啜了一口,示意我也照样子。我做了,当一杯一杯月光从我的口中融入肚子时,苏茜很认真的告诉我:“木凯,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我望着夜空。
“爱情有毒,有些爱情,像飞蛾扑火,最终要毁灭的。”苏茜凄然一笑。“明白吗?”
“你说我?”我问。
苏茜摇头。
4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头晕晕的疼,睁开眼,发现苏茜正坐在我的旁边,穿着薄如蝉翼的睡衣。看到我醒来,她跳下床,一个漂亮的亮相,又是一个兰花指,凄怨哀婉地唱:“你妻不是凡间女,妻本是峨眉一蛇仙。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
“唱得不错。”我由衷赞叹。
“唱得再好也是戏子。张一凡最喜欢我给他唱这段。”苏茜叹息一声,像小猫一样钻上床。我搂着她柔若无骨的身子,听她缓缓地讲述一
几年前,苏茜和李小婉同在一个小县城的剧团唱戏。当时,她们很红。后来,李小婉来到现在的剧团。在李小婉走后一个月,苏茜认识了张一凡,并不顾一切地跟张一凡来到这里……
苏茜停下来,眼中有点点泪光在闪动。
5
我和苏茜恋爱了。我不知道自己是爱上了苏茜,还是为了让苏茜弥补李小婉留在我内心深处的空白。
苏茜说我们结婚吧,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给苏茜买了一颗钻石戒指。苏茜说钻石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它本身只是一块石头,但人们叫它钻石,并赋予了它意义。它改变不了爱情,但可以锦上添花,让爱情更美。
走出珠宝店,路过一家纪念品商店,我们又进去了。
这是一家漂亮的小店,灯光温暖,气氛宁静。
因为独处一角,装修简约,反倒有一些孤傲的味道。
苏茜转悠了半天,选了一个木桶,提水的。
老板介绍说,这个木桶是尼泊尔的民俗物品,是古代尼泊尔人用来提水的。这家店里有两个这样的木桶,一个有些扁,提手是两只鸳鸯,另外一只是圆形的。
苏茜没有要有鸳鸯的那个。
她说:“有鸳鸯的那只还是留在店里,一会儿,说不定有情侣来买。人家很恩爱,当然要有鸳鸯的了。”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一我们不恩爱?”我不满。
“也不是,我是想,将来你落魄了,老了,要天天在大街上蹬三轮车来养活我,我只好用这个木桶给你送饭。贫贱夫妻要有贫贱夫妻的样子,鸳鸯浪漫得有些俗。”苏茜解释。
找一个天天可以给我送饭的爱人也不错。
6
李小婉进监狱了,原因是贩毒。我怎么也无法把李小婉和毒贩联系在一起。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苏茜的时候,苏茜平静如水。她说她知道。在我的再三追问下,苏茜告诉我。张一凡是个瘾君子,她和张一凡在一起时他就在吸毒。为了供张一凡吸毒,她才做了小偷。后来,张一凡开始贩毒,于是她离开了张一凡,因为她清楚那是一条不归路。没想到李小婉还是步了她的后尘。
我好像在听—个故事,很遥远的故事。李小婉可以为张一凡铤而走险,却不能为了我留下来,难道这就是爱情?!
许久之后。苏茜说:“我可能也要被牵扯进去,说不定要坐牢。”
“我给你送饭。”
“真的?”
“真的。用我们买的木桶给你送热饭。”
一滴泪涌出了苏茜的眼睛,那滴泪在阳光下抖动着闪烁着,从那滴泪里,我读出了好多好多……
窗外飘进来一段唱,是《断桥》:“你妻不是凡间女,妻本是峨眉一蛇仙,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
我的泪忽然流下来,我没有抹,只是任它静静的流。我不知道自己在为谁伤心?是为李小婉?为苏茜?还是为我自己?我说不清——
如果上帝夺走了亲情,那么或许他会赐予你友情或者爱情。
如果上帝夺走了其中两样,那么或许他会施舍你仅存的另一样。
如果上帝夺走了全部,那么你除了原谅他还能做何?
一
蔌聂对我说,恣旎,你帮我个忙吧。
于是我就说好,甚至不知具体内容。蔌聂眨巴着她那双摄人心魂的单凤眼,柔软的唇一张一闭,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于是我从来都没有拒绝她的理由。
蔌聂含着笑把藏在身后的双手摊到我面前,雪白纤细的手指夹着一张照片,是蔌聂与一男子的合影。那男子比蔌聂高出半个人头,脸上漾着几分无奈的笑容,蔌聂带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皱着鼻子,神情可掬。看来,蔌聂是早有准备的,量我不会拒绝她,连道具都已有准备。
恣旎,他叫林明,我的超级死党,最近被一女子纠缠,要死要活,烦恼非常。他骗她说已有女友,可是她不信,于是只要找个人假冒一番。我……
你要我假冒?我说蔌聂,这等劳心劳肺的事你自己解决了吧。被呈齐知道,我岂不遭殃?
可是那个女孩知道我啊,所以得找个她不认识的才行嘛。再说,呈齐不是去北京出差要两个月才回来吗?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了。再再说,他要真的误会,不还有我来做解释嘛。
说来说去,蔌聂终究有比我更充分的理由,她一嘴伶牙俐齿的功夫,我与呈齐自小望尘莫及。不过也亏得这张嘴皮,让我们3人在孤儿院得了不少人心,尝了无数甜头。
晚上接到呈齐的电话,听他说北京的雪,白茫茫的一片,动人至极。上海却只有凄冷的雨,夹杂着无尽思念,在幽幽的黑夜里蔓延。
蔌聂像搞地下工作般让我和那个叫林明的男人在“巴黎岛”见面,然后贼溜溜地一路急走离我们而去。
林明在阳光底下对着蔌聂的背影出神良久才忽然记起我的存在,他说,谢谢你肯帮这个忙。
我有些怀疑,有些人是否生就一张无奈的面孔,他的表情里没有感激没有愉悦,只有和那张照片里一样的无奈。
我们没有话说,就沿着嘈杂的马路漫无目的地走。我想,总该找些话说,于是我问他,怎么能让那女子发现我的存在。
她时常会跟踪我。他回答得心不在焉。
那么要多久?我终于说出了我最想说的一个问题,其他的一切,与我无关。
几个星期吧。我们每个星期见上两三次,她总会看到的。
其实我还想问,如果那个女子不肯放弃怎么办。不过,我没有问出口,因为这似乎不需要我来关心。我有些同情那个女子,爱情总能把有些女人折磨得疯疯癫癫,令人怜悯,或者是嗤之以鼻。
幸好我遇上了呈齐,我在呼啸的冷风里缩了缩脖子,眯着眼睛幸福地想。
二
我,呈齐,蔌聂,自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三人如胶似漆,形影不离。
虽然小时候扮家家时,一直是呈齐演王子,蔌聂扮公主,可是这并不影响我和呈齐的相爱。我和呈齐确定恋爱关系那天,蔌聂假装可怜地说,谁叫我小时侯得了太多的好处呢,现在风水轮流转啦。说完,还有声有色地抽抽她的小鼻子,随后与我们一同哈哈大笑。
你知道,其实上帝是公平的,它夺走了我们的亲情,却更多地赐予我们友情。还顺便,抛下了爱情,被我和呈齐捧个正着。
我和呈齐正讲电话时,蔌聂一阵风般刮到我的面前,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抢过我的听筒。
我说亲爱的呈齐同志,你们通了多久电话啦,我可是拨了半个多小时电话愣是没拨通啊,我们不是约法三章嘛,恣旎有一小半归我,你也有一小半归我,这下可好,你们可是拼命侵犯我的权利啊。
蔌聂一开口当然不会让对方有反驳的机会,可怜呈齐一定在电话那头目瞪口呆一时语结。一小会儿后,蔌聂成功地敲诈到一套芭比娃娃。
林明的事怎么样了?蔌聂一脸坏笑地问我。
我说,还能怎么样,都半个月了,也没见什么起色。
唉,你不配合当然不见起色啊。林明和我说了,那个女子都见过你们两三次了,可是她看你们和普通朋友没什么两样,于是坚持不肯相信林明的话。你们得亲密一些才是。
我拿蔌聂没办法,于是也不与她争辩,径直去厨房泡了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
折回来时见到蔌聂双手环抱着膝盖,陷在沙发里,宽大的黑色毛衣使她整个人显得消瘦,几缕青丝低垂,脸上浮着几分悲伤。
我把咖啡轻轻地搁在茶几上,坐到蔌聂身边。我很少看到蔌聂悲伤的神情,大多时候她是个快乐而又易满足的女子。
蔌聂似乎在沉思着什么,却被我的到来而打断,她抬头望我,顷刻间又是一副巧笑嫣然的模样,眉目如画。
有两种人会让你分担他们的悲伤,陌生人,或者知己。前者是因为安全,后者是因为日积月累的感情。除此之外的朋友,只能划为普通。
一时间,失落感涌上心头,什么时候起蔌聂不再与我分担她的伤悲了?
再一次与林明相见时,我将左手递进了他的右手。
我们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于是我的心里没有丝毫内疚,我只是想尽早结束这个帮忙。
由于和林明的交集只有蔌聂,于是这成了我们惟一的话题。我总是疑惑林明对于蔌聂的眼神,那里面我感觉到了异样。
你喜欢蔌聂是吗?我问林明。
他挤了挤脸上的肌肉,依旧是个无奈的笑容。看来蔌聂并不喜欢林明,而林明也十分清楚。
你知道蔌聂喜欢的人是谁吗?林明问我。
我扯了扯了嘴角,告诉他没有。蔌聂的真命天子一直都未出现。
三
蔌聂说,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问我要先听哪个。
我说好消息。于是她告诉我,我这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那个要死要活的女子已经自动退出了林明的生活,我算是顺利完成了任务。说完,她扮个鬼脸逗我,说,有没有对林明这样的优秀男人有非分之想?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便扑闪着明亮的眼眸道出了答案,怎么会呢,这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可是呈齐啊。
于是,我只有在一旁点头的份。然后我又问,坏消息呢?
蔌聂顿时安静下来,坐到我身旁,搂着我的脖子轻声细语地说,亲爱的,我要离开你一段时间,公司让我去海南出差。
这般的温情,我欣然接受,忽然间记忆兀自跳跃到童年。那时候,蔌聂最喜欢搂着我的脖子说些不让呈齐听见的悄悄话。蔌聂那软软的声音,夹杂着热气在耳边雀跃。这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却在这一时刻重现眼前,我忽然热泪盈眶。
想是我的伤感感染了蔌聂,她竟也泛着泪光,紧抿双唇,眉头微蹙。那只是片刻间的事,片刻间,两名女子莫名忧伤。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蔌聂。
这个世界很大,每天都在发生一些莫名其妙光怪陆离的事情,谁都不知道忽然哪天自己也会深陷其中。
在蔌聂离开后的第7天,呈齐也忽然消失,无影无踪。
呈齐每天都会给我电话或是短消息,在连续3天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后,我打他的手机,听到的只是机械般标准的普通话。蔌聂的手机也是一样的情况,甚至蔌聂公司里的人告诉我,她已经在一个月前申请辞职,并且在几天前正式离开公司。
从来没有过的恐惧在我的心里无声无息地膨胀,我至亲的两个人竟就这样在人间蒸发,杳无音讯。
我想,这是一个玩笑,蔌聂总是有许多鬼点子。可是玩笑持续了太长时间,一个星期,一个月,从冬天走到春天,依旧是我独自一人。
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叫林明的男人,觉得像是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林明见到我时脸上并无意外。我像是一个木偶,而他则是握着绳子的操纵者,他似乎知道我会找他。
他的嘴角总是有着无奈的笑容,他问我,你知道蔌聂喜欢的人是谁吗?
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手中的咖啡杯顿时倾斜,洒了一身。我顾不得擦拭,只是呆坐着等待些什么。
林明开始讲述一个故事,关于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俗气故事。当然,还有另一个男人,可惜他算不上主角,只是一个道具。蔌聂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在4个人之间游刃有余,像是一个导演,布置好了一切,选定了最佳时段,上演了一出好戏。
当呈齐见到有着我与林明亲密举动的照片时,他定然也会像我如今这般撕心裂肺地痛。可是他相信了,甚至不需要我的解释。在蔌聂面前,我和呈齐似乎永远都没有反驳的份。
那么蔌聂呢?她会痛吗?那个搂着我的脖子呼出热气的女子,如果她知道我将用余生来恨她,她会痛吗?
我望着眼前这个和我一样可怜的男子,我忽然想问他,林明,你会一直爱蔌聂吗?
林明说,不会了,在她要求我帮她来完成这场戏时,她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爱。
我不记得怎么与林明道别,我只记得我对他说,我不恨他。
四
时间是个好东西,它对于每个人都公平,永远忠诚,没有欺骗或者偏袒。
我走过了整个一年的寒冬,然后发现,第二年的春天依旧是春天,太阳依旧耀眼,花儿依旧妩媚。
虽然有些伤痕仍隐隐作痛,可是终究开始结疤,逐渐愈合。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隐痛,必须独自承受。
后来,我收到一封信,信纸上有曾经最最熟悉的笔迹:
恣旎,我矛盾了很久,不知该以何种方式与你联系,我不敢听你的声音,所以我选择了书信。知道所有的真相,是在蔌聂产后。她抱着我们可爱的女儿,告诉我两年前的整个欺骗。恣旎,我想你能知道离开你时我心里的疼痛。蔌聂说你不想再见到我,蔌聂说你会很幸福。你知道,你要的幸福我不会不给,可是我却未曾料到原来我给你的不是幸福,而是伤痛。我们决定远离上海。后来的日子,蔌聂一直伴我身旁。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永远不知道这个真相,毕竟我已无法弥补什么。可是蔌聂说,这个在她心底埋了两年的内疚已经几乎让她崩溃。我能怎么做呢?我已经有了妻子和孩子,并且深爱着她们,于是我只能残忍地为蔌聂乞求你的原谅。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一天会回到我们一起欢笑过的那个城市。恣旎,我们还能一同欢笑吗?
有些液体顺着脸庞滑落,一些字化了开去,模糊不清,像在叹息,像在忏悔。
我在顷刻间强烈地埋怨呈齐的狠心,他竟要我原谅蔌聂,他竟要我同他们一起欢笑。
可是很快,在下一时刻,我忽然平静。爱之深,恨之切。如果不爱了,如果心结解开了,我又要拿什么去恨蔌聂一辈子呢?蔌聂的幸福里已经有了永远的愧疚,无须我再画蛇添足。
或许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除了原谅,别无他法。
那是我最后一次为呈齐哭泣。
也是最后一次想起林明,那个再也不曾见面的男人,是否也早已释怀?
有时候,我会想象有一天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道上,忽然遇到蔌聂和呈齐,或许还有他们的孩子。那时候,我的脸上一定不会再有悲伤与愤恨,我们定然会如同呈齐所期盼的那样,一同欢笑。
爱一个人可以很久,但是错失彼此,往往比很久很久还要久。
我的目标一直都很明确,跟他在一起,从清晨到黄昏,从白衣飘飘的年代到白发苍苍的季节,我们一直在一起,一起上班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还有,一起养育一个孩子。
只是,我一直没有去努力,我在等。像守株待兔那个故事里的蠢人一样,守着半截树桩子,等着他撞上来。
可是,景行身边永远站着别的女孩。
1
第一次在公交车站遇到他时,他手里撑着一把橙黄色的伞,伞下站着个冷傲的漂亮女孩。他拼命讲笑话给她听。我和周围等车的人都笑了,不是被那些笑话,而是被他。他转头看我,嘴唇翘起,露出洁白的小虎牙,阴郁的天空都被这朵笑照亮了。
就那样认识了景行。他说:哦,原来你就是老师口里的完美学生骆小溪啊,久仰久仰!他说这话时一点都不真诚。什么叫老师口里的完美学生,我就是很完美。当然,完美在他眼里一定应该还包括别的内容,比如美丽。
我实在不能算是个漂亮的女孩,矮墩墩的个子,连他的肩头都不到,圆圆的脸,因此他并无恶意地叫我骆小饼,慢慢周围的同学都这样叫,甚至苏大浅认识我很长时间都以为我就叫骆小饼。我说:毁了我的形象,你要负责。
景行的目光从花花绿绿的信纸挪到我的脸上:怎么负责?要我娶你?我装做很生气,决定再也不帮他送情书了。总有一天,他会爱上我的。
再次见到景行时,他正在艰苦卓绝地追一个重庆女孩。他总是很忙,在我面前晃一下还直看表。我若无其事地给他一拳骂他重色轻友,放他走,心里却钝钝地疼。
儿童节那天,他叼着烟把我从图书馆里揪出来:小饼,今天你过节,送你个礼物。礼物是苏大浅。他是重庆姑娘的老乡,后来我知道景行怕苏大浅近水楼台,便把他派给我,很高风亮节地解决了暗藏的情敌。
我们4个坐在江湖滋味吃火锅,苏大浅“小饼小饼”地叫着为我添菜,而景行使劲说着有趣的话。
那晚,苏大浅送我回寝室时说:小饼,我知道你喜欢谁,但是我喜欢你。我很努力地笑着说了对不起。
2
景行穷追猛打的爱情开了花,却没结果。把重庆姑娘送上回老家的列车,我陪他去喝酒。依然是江湖滋味,只是这次,他要的是清水锅,我要的是红通通的麻辣锅。
失恋的男人的话很多,说她让他跟她去重庆,可是他不愿意。他说:小饼,你说我是不是不够爱她?我没回答,却给他讲了个故事:有只木头马,一不小心跑进了死胡同里。它以为路是没有尽头的,却不知道原来尽头并不一定在远方。
景行隔着两个热腾腾汤汁翻滚的火锅看着我。我想他应该很明白我说的意思,可是他说:小饼,如果你30岁,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就在一起。
张国荣这样对梅艳芳说过,最终他们的诺言成了灰。
那晚,他像他的清水锅,从一段爱情里跳出来,风清月白,前面仍有无数的目标。而我,像那个红通通的麻辣锅,声色俱烈地等待他看见我的爱情。
苏大浅没有回重庆,他留在了一所学校教物理。闲时,他来武大找我,给我带来冻疮膏或是带我去吃特色小馆子。来武汉快4年了,我依然不习惯这里夏天的热、冬天的冷。
而我,总是约景行去吃苏大浅带我吃过的馆子。景行以一位成功小白领的身份埋单,甚至给我零花钱。只是,他从来不送我礼物。哪怕是我明目张胆地要:我生日时,他要送我一只杯子。
热辣辣的希望还是落了空。我生日那天,他带我出去吃饭,然后问我要什么。他已全然不记得我说过什么。我不肯重复,他塞钱给我:去买点化妆品和漂亮衣服。
自己买跟他买的一样吗?我只是想要一只杯子而已。我对自己说:等我们在一起时,看我怎么跟你算这笔账。
还有一个月情人节时,我跟图书馆的阿姨学着打一条围脖。灰色的,元宝针,我笨手笨脚地拆了织织了拆,图书馆阿姨说那个男孩就是看到这些毛线都会觉得幸福的,现在的姑娘谁还织东西啊?
围脖没有织完,他带了巧笑嫣然的女孩来看我,美其名曰让我把关。
我把那个围脖变成了一团毛线。悲伤一点点漫出来。我还能等到他的爱情吗?这么多年,他恋爱失恋我都站在他身旁,真的成了一截会倾听的树桩。
我一直很摇摆,是否要留在武汉。是景行的一句话留住了贼心不死的我。他跟巧笑嫣然分手了。他说:小溪,我们在一起吧!
江风撕扯着他的头发,他手里的烟头明明灭灭。我抬头看他,笑着问:打算让我做终结者了?
他使劲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是啊是啊。我很矫情地说那你要把你的缺点都改了,我可是完美姑娘。
喜悦没有想象的多,我给自己解释说,就你小时候做梦都盼着能买到那个芭比娃娃,等真的拿到那娃娃时,并没有想念她时的快乐多。
工作并不好找,满街都是大学毕业生。他天天说帮我找工作,却一转眼就不见了。苏大浅倒是办事的人,替我在学校找了个代课老师的工作。我见到苏大浅梳着高高马尾的女朋友,苏大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傻笑替我们介绍。恍惚了一下,我想,如果我不这么死心眼,可以像苏大浅这样快地放弃会不会更幸福。
我故意把折了页的《小王子》落在景行租住的公寓里,那一页我用荧光笔画的一句是:如果我知道一朵花——人世间唯一的一朵花,只长在我的星球上,别的地方都不存在,有一天早晨被一只小羊糊里糊涂地毁掉,这样的事难道不重要吗?我想让他像那个小王子一样告诉我:看完世界上无数的玫瑰后才发现,只有我,才是他想要的玫瑰。
再去景行那里,那本书不见了。我问他,他并不知晓。我里里外外找,在床下找到了落了灰尘的《小王子》,折的页没有被打开过。
3
那天电话响,手机显示明明是景行这两个熟悉的字,那边却怎么都不说话。我小心翼翼地一遍一遍叫着景行的名字,却是一个陌生人接了电话,他说:你是机主的朋友吧,他喝多了,把我的车吐得一塌糊涂……
我忙不迭地跟司机道歉,挣死巴活地从出租车上把他弄下来,架到电梯里,他突然抱住了我,吻我。景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想象力不够,我一千次一万次想过我们亲吻的情景,只是没想到这一种。
他喝醉了,但他知道站在面前的是我,他说,明明白白地说:小溪,我知道你喜欢我,一直喜欢我,那咱俩就结婚!他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我脱掉他的鞋子,帮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用热毛巾为他擦了脸,然后关灯离开。
如果一天前的晚上,我跟同事从饭店出来,没看到他跟一个身材火辣的女孩撕扯,或者,我会觉得他是倦鸟知返了,结果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我站在街口,风呼呼地吹过来,手脚冰凉。
苏大浅和马尾辫结婚时,我送了一对黑白配的骨瓷情侣杯。苏大浅喝多了,跟我碰杯时,眼球赤红地跟我掏心窝子:小饼,歪脖子树多了去了,你麻溜地去另找一棵去吧,老大不小了,你要把自己吊到什么时候?
半年后,我成了一所小学校里的正式老师,教语文。有个大我一点点的男同事,总是准时在我课间回办公室的时候,准备好满满一杯菊花茶。我知道他在等待什么,就像我知道我在等待什么一样。
讲“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时,孩子们问题多多:那个兔子为什么会撞树上啊?那个人干吗干等着啊,用猎枪打兔子多好啊?
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做猎手的能力和勇气。也不是所有的兔子都能在欢快追逐中,发现一个树桩,静静地,静静地,守在那里。
孩子们并不懂这些。就像我从来都不懂得有些目标永远只在远处,隔着岸,能看见,却无法靠近。
有些男人也不懂这些吧,他们不懂,女人等待的,守候的是爱情,而他们追逐的,不过是追逐罢了。
我终于放弃做守着左岸的树桩,等待右岸奔跑的兔子的事了。
爱一个人可以很久,等一个人,也可以很久。但是,错失彼此,往往比很久很久还要久。如果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寓言,那么,它的寓意大概如此吧。
常常问自己,那么爱你为什么?
一遍又一遍,但始终找不到答案。
只知道,没有了你,一切都变得没有了意义,上班没有心情,下班后看着一切不想动,就连心爱的音乐也听的让人心生烦躁。
你对我好吗?
我觉得还好,可是稍稍跟别人一比,你对我的那一点好,不值得一提。或许是我默默的付出,却对你一向没有过多的要求,让你不知不觉中忘记了,我也需要你的关心,需要你的体贴,需要你的疼爱。
让你忘记了,爱情是需要两个人相互付出的。
你的冷漠就像一把刀,轻而易取就能把我的心刺痛。
一次又一次的摧残着本就破碎不堪的心,让本就不胖的我,被折磨的更加消瘦了。
不知道你看到曾经和如今我的样子,你那颗冷漠的心是否会有一丝丝的心痛和内疚。还是我的死活真的再也惊动不到你的心了呢?
总是在心痛想你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给你发信息,可是每当信息一发出去我就后悔了,不管每次我编了多长的信息,而你回给我的总是一个字,两个字。
你总是爱回不回,要不就沉默,沉默。
让一颗等待的心,以心为中心点,从上凉到头皮,从下凉到脚底。
我多么希望在某天,不轻意的在手机上看到显示你的名字,哪怕只是一次,让我知道你也会偶尔的想起我,事实证明,你真的早已把我忘记。
真的很想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可内心深处又有一丝丝的抗拒,我知道,那是因为你还在这里。
我知道哪怕我已没有理由再去见你,但我还是希望能够离你近一些;多想找个人把你代替,可我的眼里,我的心里都装不下任何人,我知道,那是因为你还在那里。
多希望能够把你忘记,可你始终固执的占据着我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于是只能无奈的任凭泪继续流着,心继续痛着。
没有你的日子,我的天空总是下着雨,每当夜人静的时候,孤独总是如影随形,思念的痛冲击着我身体里的每一根神经。
你不曾心碎,所以你不会懂得我的伤悲,你不曾像我一样的付出,所以你不会感受到爱一个人的苦。
你不曾像我一样如此的深爱过一个人,所以你不会明白那种想爱不能爱,想忘忘不掉的痛。
我想像你忘了我一样忘记你。
可当一次次把你从记忆深处抹去,又一次次忍不住从思念把你想起,我知道,我总是活在回忆里,我知道,我一直怀念过去,我知道,忘记你就必须先忘记自己。—— 我都知道,但我却做不到。
每个人都说我不值得,不值得那样爱你,不值得为你那样心痛。
我知道,连我自己都很清楚的知道不值得。
每个人都劝我要放弃,我也真的真的很想放弃那个我深受的、痴爱的你。
可爱过,伤过,痛过,哭过,恨过,那又怎样,真正爱过了,就很难做到放弃。
在这场感情的游戏里,或许真的只是我一人在唱独角戏,而你只是个旁观者。
你操纵着一切,想抽身便抽身,而我却早已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那么爱你为什么?我不知道。
也许,真正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只因不幸爱上了。
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无论是苦是悲,命中注定我有此一劫。
她一直患有轻度贫血。那时,她和他恋得如七月的骄阳。那个眉慈面善的老中医一边开着药方,一边看着她和他把诊所当结婚登记所的亲热劲儿,意味深长地说,“小伙子,记着每天给她吃十粒花生米,花生补血,对她有好处。”
走出医院的时候,她挽着他的手臂,头亲昵地靠在他的肩头撒娇,“我要吃花生,你得亲自给我剥!。”他真的去买了许多花生,带壳的,不是那种现成的花生米。
他每天为她剥十粒花生米,亲自送到她的嘴里,微笑地着看她吃。要是遇上出差或有事,他会打电话或发短信提醒她不要忘记吃花生。 她和他就在花生的吃吃剥剥中,走进了结婚礼堂。
婚后,他依然履行着十粒花生米的承诺。倒是她,对这十粒花生米渐渐淡漠了。 有时,他喂她吃,她头一偏,嘟着嘴说不想吃。他多劝一句,她就皱起眉,面露不悦,“我就是不想吃嘛,你干嘛逼我吃?”
再后来,她对他说,“你就只知道花生米。你能不能像别人那样给老婆买名牌服装,开车接老婆上下班,一个礼拜下趟馆子改善生活啊?真没出息呀你! ”他在她的嗔怪声中沉默了半晌,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着了,疼痛不堪。 可他什么也没说,依然剥着花生米,不管她吃不吃。 她越来越感觉失衡。常想,凭什么别的女人出入都是小车,我就只能挤公交车?凭什么别的女人买名牌,眼睛都不眨一下,我却得盘算个没完没了?
她的脾气变得很坏,时不时朝着他大呼小叫。他要稍稍反驳几句,她更是指桑骂槐,闹得不可开交。 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了,探出墙头看看外边的花花世界,也就再自然不过了。她是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遇到陈的。她长得很有几分姿色,陈看上去一表人才,这是一种很容易发生故事的组合。 都是有家庭的人,彼此纠缠在一起,似乎更自在,对谁都不是一种亏欠。 陈是一家公司的营销部经理,开着一辆黑色奔驰。对年薪几十万的他来说,买件名牌服饰送套高档化妆品,比普通人家上菜市场买菜还要简单。 也许最初,她真的只是在寻找某种补偿。就像这个城市里的某些人,要了自己想要的,一转身就可以忘记这些东西是谁给的。好比网上玩游戏,游戏结束了,退出程序,连再见都不必说,现代人都习惯。
可她终是落了伍。她不满足。她偏偏要在天平的一端放上感情这种虚无的东西。甚至,她还想到了天长地久,想到了白头偕老。 那个晚上,她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了花生。她对陈说,“我有贫血,花生可以补血,我想吃花生。”陈一脸惊讶,“想吃就去买啊!多简单!”她用脉脉含情的眼光投向他,“我想你给我剥花生!” 陈捏了捏她娇翘的鼻子,“傻瓜,你就不能买现成的花生米?” 她不依不挠,“不!我就要你为我剥花生!”陈哈哈大笑,“好好好,我为你剥花生,行了吧?” 陈真的为她剥起花生。亲自喂她吃。甚至比她的他更温柔。
她想,剥花生实在太简单了,谁不会啊?而自己竟嫁给了一个只会为她剥花生米的人。她对自己的婚姻有了更深的挫败感,她想要改变,非常强烈地想要改变。 她对陈影影绰绰地坦露心迹,“如果我们早认识几年,该多好?”陈微笑,“现在也不迟啊!”她的脸微微泛红,嘟哝了一句,“总归是有遗憾吧。”陈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难道你愿意放弃现有的一切?” 她的心怦怦乱跳,她一直在时间里煎熬自己。该不该对丈夫摊牌?可他对自己一直很好,怎么说得出口?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用冷漠代替心底不停翻腾的那股暗涌。
他在她无声的抵抗中终于失去了信心。不多久,他就独自去了南方,一无所有地走了。她对他的出走,起初还带些愧疚。心灵上的十字架,压得她隐隐不安。可渐渐地,她习惯了。她想,也许他离开自己,会更好。她还想,追求幸福,该是生命赋予的权利吧。她就用这样的方式卸了自己身上的担子,为自己找到开脱的借口。 她开始这样对陈直截了当,“我可以放弃现有一切,你会吗?” 陈看到她竟不敢回视。他支支吾吾,“不会吧?用不着吧?我们现在这样不是挺好?”他的言词闪烁,令她有些失望。
一天晚上,他拿着计算器,对着一堆数据报表算个不停。她呆坐在客厅,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看着无聊的电视,有点郁闷。她想了想,拿了袋花生走近陈身后,双手环住陈的脖子,温声细语地央求,“休息一下,给我剥花生嘛!”他皱皱眉,不耐烦地把她的手甩了下来,继续埋头算计。她不甘心,把袋花生朝他桌上一扔,赌气坐到了他前面。 她以为他会放下手中的活为她剥几颗花生。可她没想到,他抓起那袋花生,没头没脑地向她狠狠砸过来。一袋花生像冬雨一样撒播下来,夹杂着他八十分贝的怒吼声,一起砸了她一身。 她惊呆了,大哭着跑了出去,而身后的他,竟没有半点反应。 她回到了自己的家,眼泪恣意横流。 她开始疯了似地砸东西,发泄自己。 当她抓起一个蓝色的陶质贮存罐狠命地砸向地面时,在一记清脆的碎裂声中,无数的花生米“哗”一下蹦了出来,就像陨落的流星似的,撒了满满一地。这是他在临去南方之前为她剥好的。
她刹时呆住了。她想起了他剥花生米的情景,充满着关爱与疼惜。而她,竟早已麻木,变得无动于衷。突然觉得,那每一颗花生米,就仿佛一个承诺,是他对她,最晶莹最虔诚的承诺。
那瞬间,她终于明了,原来再高贵的名牌服饰,再豪华的进口轿车,都不及这每天的十粒花生米。
10粒花生米,不仅仅是花生米,那是全部的爱。
有一个哑巴小男孩。他的邻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假如要形容她的漂亮与温柔,那么或许就是隐起双翼的天使吧!男孩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女孩,但是他也明白自己只是个哑巴。对他来说,女孩就像画像上的维纳斯,可望而不可求。女孩和男孩的家境都不富裕,他们都很认真的学习,希望有一天能出人头地。男孩,比女孩大一届。第一年,男孩考上了大学,去了外地。临走前,女孩说,等我,我会去找你。男孩点了点头,踏上了离乡的火车。第二年,女孩拿到了录取通知单。
站在大学的门口,女孩的漂亮引起了无数男生的驻足和女生的羡慕。她在找人,她找遍了每一个系,却找不到男孩。
老师说:去年,男孩没有来报到。女孩哭了,哭得那么伤心,落在地上的眼泪和一年来的期盼一起跌得粉碎。
女孩还是坚强了起来,她相信男孩一定在什么地方努力着,所以她也不会放弃。女孩交不起全部的学费,虽然学校已经减去了部分学费,但是学费对女孩来说还是一个不小的问题。期中的一天,女孩收到了一封家信,信中父母告诉她,有一个亲戚愿意资助她读完大学,女孩笑了,上了大学后,这是她第一次开心地笑出来。天天都有不少优秀的男孩围绕在女孩的身边,但是,女孩的心里只有哑巴哥哥。放假了,女孩回到家里。有男孩的消息吗?女孩问男孩的父母。没有,我们也很担心,男孩的父母嘴里说着,表情却异常平静。我可以去拜访并谢谢那位亲戚吗?女孩问父母,他说不用的,而且他住得很远,是位远房亲戚,女孩的父母这样说,却不知为什么表情显得很紧张。终于,聪明的女孩明白了,男孩没有消息的原因。但是她没有说破,她把这份欣喜埋在了心底,她要认真学习,到大学毕业,她就要去找男孩。
四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女孩拿到了毕业证书和一份国际知名企业的聘用合同。她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家乡,男孩的父母终于对女孩的果断态度屈服,说出了男孩所在的工厂。具有腐蚀性的酸气,灼热的蒸气,三米外看不见东西的车间……
女孩站在车间的门口,看着男孩不再挺直的身影。女孩的泪又流下来了,男孩被呜呜的哭声吸引,看了这边一眼。霎那间,像触电一样,男孩消失在滚烫的蒸汽雾之中。女孩也冲进去,但是,这个也不是,那个也不是,每个人影都打破了女孩的希望。终于,在最里面的一个车间,女孩找到了那熟悉的却又生疏的身影。
“我要嫁给你”,女孩说,虽然她被呛得直流眼泪,依然面如桃花地笑着,这是她练习了四年的话。然后,她看着男孩,等待着他的回答。
男孩看着她,忽然又跑了,再次消失在蒸汽里,也再次从她的生活中消息。
伤心的女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三天,然后,她背上行囊。究竟,所爱的人虽然不见了,但生活还要继续。女孩从他父母的口中知道,男孩也来到了这个城市,她又笑了,因为她知道,男孩在默默地守护她。好几次,她似乎看见了男孩的身影,但当她追过去的时候,那个身影却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
直到有一天,女孩住进了医院。男孩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脖子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怎么了?”女孩焦虑地问。“他工作时不小心被钢丝绞到了脖子,没死已经是万幸。”他的工友说。
男孩也焦虑地看着她,急于知道她来医院的原因。
“我”,女孩慢慢地说:“我的声带上长了一个肿瘤,假如动手术的话,或许,我会失去声音。”女孩这样说着,但是,眼神里却流露着一份喜悦。从那天起,男孩又回到了女孩的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她。直到手术前,女孩看着男孩,说:“或许这是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要嫁给你。我不是可怜你,是因为:我——爱——你!”这最后三个字,她并没有发出声音,只是用唇型默默地念。她为了爱,做一个哑巴。
男孩哭了,然后,看着她被推进了手术室。灯灭了,主刀医生走出来,对男孩说:“手术成功了,但是,她再也不能说话了。”然后,男孩看到了女孩幸福的眼神:现在她和他一样了。她费力地打着刚学会的唯一一句手语:我爱你!男孩也颤抖着做了一样的手势。
他们结婚了,平凡简单的婚礼。婚后,一切是那么的平静与美满。他们的世界没有声音,但是却同样有欢声笑语。然而,老天爷又一次捉弄了这对苦命鸳鸯,幸福的生活只维持了四年。
男孩得了癌症,是恶性晚期。女孩这次没有哭,她知道男孩希望她坚强地活下去。男孩安详地合上了双眼,嘴角的微笑表示他去得并不痛苦。女孩终于忍不住了,握着男孩渐渐冰冷的手,哭声由呜咽变成了响彻医院的悲声。女孩的朋友们安慰着她。
她轻轻地抚摩着男孩的相片,终于,她喃喃地说:“为什么,好不容易走在了一起,为什么你却独自先走了,你忍心留我一个人在这世界吗?难道只因为我欺骗了你,你就要舍我而去吗?”
几十年后的一个清晨,风烛残年的她站在男孩的墓前,放上他最爱的百合花。忽然,她发现墓碑上放着一封信。
她颤抖着打开信封,是他的一位老工友写的:这么多年了,或许,不用再隐瞒你了。那次,你在医院看见他脖子上包着绷带,其实,不是什么工伤。一位闻名外科医生利用人造声带为他做了声带再造手术,他,很早就可以说话了。但是因为知道你马上就要失去语言的能力,他就把这份喜悦藏在了心底。为了你,他愿意继续做个哑巴。
本以为他走了,便不会再流泪了,几十年后,却又尝到了泪水咸涩的滋味。信任,老实,是爱情的基础,但有时,善意的谎言所表达的爱,却并非言语可以传递。
他们的世界没有声音,但是却同样有欢声笑语。为了爱,做一个哑巴!
为爱不发声,虽然是欺骗,但这欺骗却可以表现他对她的爱有多深,有多浓。如果我是女主角的话,我愿意他说出话来,爱要彼此共享。如今让女主角知道他能说话而不说话,让她愧疚一辈子。这样的话,活着的人就太辛苦了。
每个女孩其实都清楚的知道,选择爱自己的人才不会受伤,去追自己爱的人一定会心痛,因为每个人都告诉她,主动的女孩不会被珍惜的。
然而,她还是会因为喜欢你,鼓起勇气告诉你她对你的依恋,还是像飞蛾扑火一样为你受伤为你付出。
男孩子一定要清楚地知道,其实,倒追你的她绝不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女孩,她身后会有很多仰慕者,她只是想把握自己心里的爱,因为她是那么认真对待爱情的人啊!也许对别的所有人而言,你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可是对她来说,就算你有那么多的缺点,她也全部包容,愿意留在你身边,不管现在的你是否一无所有……
也许她会是你一生不会再遇到第二次的女孩,是笨拙的你怎么努力都追不到的那种女孩,是失去了以后再也找不回来的天使……
她曾经是无泪的天使,遇见你,为了你放弃了无泪的天堂……每个女孩一生也许只有那么一次鼓起勇气来爱一个男孩,如果你生命中遇到过这样的女孩,如果你可以做到,请珍惜她,就像所有的其他的男孩子珍惜一个女孩子一样珍惜她……如果你心里曾对她动过心,曾经心疼她,请好好珍惜她,不要把她的心伤害成她自己再也无法拼接的碎片;不要总是对她愧疚,不要总是告诉她你永远想念她……
可知道她的勇气是尽全力换来的。只为说出那几个字,已然用尽所有……如果不是那么爱你,她不会傻到放下身边很多优秀的男孩去向你表白;如果不是在乎你,她不会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你在一起;如果不是把你当作最后的赌注,她会不要自己的尊严?
请尊重倒追你的女孩,因为她值得你这么做。她的勇气,她的决然她的气魄,都是你无法想象的。她比你勇敢,比你坚强,甚至比你潇洒,拥有这些优秀品质的女孩难道不值得你去爱?
请珍惜她,也许你一辈子也不会再遇到这样为了你放弃尊严的女子,也许你是她的第一个,也许是最后一个愿意放下尊严的男人;因为她也怕受伤啊!所以,请珍惜她,也许你会觉得没有了自己的男子汉气魄,但请相信你得到的会远远超过你认为失去的东西,其实你并不会失去什么。
请珍惜倒追你的女孩,因为你在还没注意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爱上你了。她默默的念着你,装作不在乎的打听着你的一切,然后了解你的爱好和梦想,努力成为能够配得上你的人,为此你不知道她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也许是开始关于你的爱好,比如台球。也许是开始减肥,男生都不知道,减肥是一件多么需要毅力的事情,如果一个女孩因为你而减肥成功,那么你就可以考虑娶她,因为各种坚苦汗水泪水是绝对的证明。也许是开始打探你的各种联系方式,因为她希望能够与你有更多的接触。也许是开始关注你所关注的事情,因为她不想在思维上跟不上你,也许……
你知道一个女生要拥有飞蛾扑火般的勇气需要累积多久吗?所以你一定要有耐心等待那个爱你的女孩,好吗?你可知道她需要背负什么样的心理包袱吗?她难道就没有考虑过如果被你拒绝她怎么面对剩下的残局吗?她不怕被朋友们笑话吗?你知道一个女孩要从你身上转移开注意力需要多久吗?有一句话叫做“一见钟情的往往是男人,一往情深的往往是女人”。
她是想像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一样,呆在所爱的男孩身边不要离开,没有遗憾……如果有一天,她带着伤成碎片的心离开,一切都来不及了……
就算是飞蛾扑火也好,就算是无极而终也好,为了他,也不顾一切。
如她所说:“秋雨总那么缠绵,温柔带着丝丝冷意,给人一种深刻的感受。”不知何时,又开始思念她,那种微妙的情愫不是刻意或者无意就能淡忘的,说不清是伤痛还是幸福还是后悔或者说是幸运……
那次同学请了很多人说聚会。她也参加了。她很安静,只是微笑,不过也只能这样,她除了认识我那个同学之外,其余的人对她而言都是陌生人,包括我。听同学说过,他喜欢一个女孩,我想大概就是她吧。
双环SCEO中,似乎把她给忘了。但她像似没有责怪的意思,一个人静静地去了阳台。或许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尴尬。
他们对我一个劲的灌酒,于是趁神智还清醒时一溜烟地逃了出去。
双环SCEO
她看我有些狼狈,恰好遇到我的目光,于是向我微笑着表示礼貌。我倒是有点难为情了,于是向她打招呼:“一个人啊?”话出口才知道自己傻,难道除了我,这里还有别人吗?!
“只是有点闷,于是出来透透风。你呢?怎么也出来了?”她说着用贪婪的眼神望着远方漆黑的夜。
一
六岁那年我刚上一年级,那时候觉得什么都想试试,看到大人们抽烟觉得很过瘾,于是趁家里没人的时候偷偷拿了老爸一包烟,跑到外面找了个角落,装模做样地点了一根,用力吸了一口,立刻咳嗽不止,呛得我眼泪直流,真搞不懂大人们吸烟何来过瘾。
怕被老爸发现,于是一把火烧了那包烟(小时侯的我也懂得毁灭证据),立即烟香弥漫,火越猛烟越香,我擦着眼泪偷偷地笑了起来,直到火灭烟尽。老爸最终还是发现他的那包烟人间蒸发了,于是大发雷霆,当场抓起家里的那只猫痛打了一顿,然后拿去做火锅吃了,看着老爸通红的脸,我真想跟他说:其实烧烟比抽烟更爽!
后来才知道那包烟是当时最贵的牌子,然后为那只被吃的猫默哀了一分钟。
二
高考前一个月我过完第十八个生日,庆祝终于成年了,奖励自己一包烟,比较贵的那种,那时候还不会抽烟,但预感告诉我总会有需要到烟的时候的。
高考前那段时间,老师经常在我们身边唠叨:高考是决定你们人生命运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你们必须全力以赴!听多了就觉得烦了,谁都知道她那么紧张,有一半原因只是为了她那份奖金而已,我不是愤青,没有必要去澄清,但我也有我的理想,总觉得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不应该就这样玩完?于是我还是照样努力的温习好我的书,每晚都学习到凌晨两点多。
在夏天的晚上看书真的不容易,身边都已经摆了两台风扇使劲的吹了,温度计上那红色的煤油还是停留在30℃徘徊不降,围绕在身边的蚊子更肆无忌惮地唱个不停,书是看不进去了,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了,是时候找点可以提提神的东西了,于是我打开了那包成年礼的烟,抽出一根,点着,吸了一口,没有被呛得流出眼泪来,只是咳嗽了几下,随之而来的仿佛是无穷无尽的精力,抽烟也许真的能提神,我开始相信了。
接下来的每个晚上,陪伴着我的是一根接一根的烟,后来是一包接一包的烟了,高考后我已经离不开烟了,全身围绕着烟味,连考试用过的笔都是这种味道……帅呆了!
十八岁,我学会了抽烟,参加了高考,懂得了人生的转折点从一根烟开始!
三
就因为那一个月的拼搏,我顺利进了大学,为了感谢“烟”这个功臣,从踏进大学校门开始我就烟不离手了。
大学不是读书的地方,那里更适合谈恋爱!进来还不到一个月,我就开始了我的第一次恋爱,在之前的十八年里,这些事我连想都没想过,在这里却轻易的发生了,牵着手一起去上课,漫步在校园过道里,用两根吸管喝一瓶可乐,聊起电话来小声说大声笑等等等,就连睡觉做梦想起都会笑出声来的感觉实在令人难以忘记。难怪人人都说,恋爱是甜蜜的,尤其是初恋!
抽烟和恋爱是两回事,却不知什么原因乱搭在一起了,女朋友要我戒烟,说是不喜欢抽烟的男生,我反问她,那为什么喜欢我?她回答,不知道,所以要你戒烟。我无奈,不戒可否?她坚决,不戒就分!于是我们在戒烟与分手的问题上因达不到共识而吵了起来,历时半小时未果,直到她哭着说了一句,你理会过我的感受吗?每次和抽完烟的你Kiss就像吃屎一样恶心!然后就跑了……我开始反思,吃屎是这样的吗?我没试过,我怎么会知道呢?然后思想就在戒烟与分手之间徘徊,最终我还是决定了戒烟……和分手一起进行!
我在她面前把带来的一盒烟里的十九根倒了出来,用脚踩了N下,然后跟她说我决定选择戒烟时,她笑着跑过来抱着我,但当她听到我说同时选择分手时,她疑惑地看着我,眼泪不听使唤地流了出来,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我摊了摊手,把剩下一根烟的盒子放进口袋,潇洒地走开了,连头都没回。她会恨我吗?不会吧,怎么说我已经答应她戒烟了啦;但也许会吧,怎么说我也是第一个令她觉得Kiss恶心的男生啊!哈哈……
初恋那年,我把烟戒了,陪伴的是分手,原来戒烟和分手也不是两回事,是可以一起进行的。
四
没有抽烟的日子,睡觉的时间多了却没有什么精神,没有恋爱的日子,无聊的时间多了却感觉过得特快。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学着别人在校园外混了起来,酒吧、DISCO经常会出现我的身影,感觉整个人坏到骨头里去了,认识的人都是毫无理想,得过且过的小混混,唯一使他们感到疑惑的是像我这样一个出来混的人竟然不会抽烟,想起以前一包接着一包抽起烟来的日子,我笑了……笑他们的无知!
这样的生活颓废到了极点,身边却多了一大堆女人,一大堆我不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人。在一个泡吧的晚上,和那群狐朋狗友玩得开心,酒也喝多了,有点神志不清地和身边其中一个抽烟的女人狂吻起来,180秒后我转身狂吐,地上、桌子上都是我今天吃喝下去还没消化完的废物,狐朋狗友们狂笑……在他们的笑声中我清醒了,此刻,我终于体会到了初恋女友要我理会她的那种感受,原来和刚抽过烟的人Kiss真的像吃屎一样,不管对方是男生还是女生,照样令人想吐!
自从体会到那次感受后,我放弃了那种颓废的生活,离开了那群混日子的狐朋狗友,重新回到学校,继续那未完的学业,那一根烟还照样的留在我的口袋,只是装烟的盒子换了又换,保证那根烟总是在一个新的烟盒里,因为那根烟将是我一个新的开始。
五
大学最后一年,我已经完全恢复了乖乖的学生形象,因为学校领导的安排,我成了低年级某个班的辅导员,那个班的班长,一个漂亮的学妹也因此经常跟我在一起,她是一个聪明的女生,很多时候我不需要言传她也能明白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所以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起码不会发生像对那些笨笨女生说完以后还要重复,重复完后还要再解释那种累人的事。某种程度下她在我的心中甚至是完美了,在之前我所遇到的N多女生中,从来没有一个可以获得我这样高的评价,于是我决定了……追她,直到追到她为止!
自古以来,近水楼台先得月,然而我却不这样以为,在开班会的时候我必须表现做为辅导员应有的风度,对所有的学妹学弟一视同仁,不会对她偏心;和她单独相处的时候,我更要表现出君子的形象,把心理的感情亲手扼杀在萌芽状态。想想,这样其实是很痛苦的,但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我并没看出她对我有着一样的感觉。
直到有一天,我和她刚做好一份班里的年终总结准备离开,在我拿挂在墙上的衣服时,口袋里的烟盒掉了下来被她发现了,她好奇地问:“你不是不抽烟的吗?身上怎么会有带烟呢?”我无语,不知怎么回答她,她顺手把烟盒捡了起来,打开发现只有一根,小声说:“怎么只有那么一根呢?”我说过她是一个聪明的女生,所以她能从烟盒的新旧程度判断出,这样新的一个烟盒不应该只有一根烟,然后用期盼的眼神看着我,希望从我口中能得到她想要的答案,那种咄咄逼人的眼神就像一支穿心箭,穿透了我的心,让我放弃了沉默,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把最后一根烟的秘密逗了出来,当然,保留了其中恐怖的片段。
她认真地听着,好象感觉有点不可思议,等我一说完,她就问了一个我还没想过的问题:“那你什么时候会去抽那最后的一根烟啊?”我真的没有想过,所以只能回答:“我也不知道。”“那现在可以抽吗?”她还是那样的认真,有哲人说过:认真的女人最美丽!此刻我可以肯定那哲人说的话是对的,我回过神来,却还是照样的彷徨:“啊?现在?为什么?”“只是想看看你抽烟的样子,还有……”她没把话说完却底下了头,我看到她的脸竟然有点红了,唉!我已经为某个承诺把烟戒了,但我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这根烟意义重大,一旦点燃就意味着忘记过去,重新开始。“你可以把笔拿过来给我吗?”她把笔给我,看着我用笔在那根烟上写着什么,满脸疑惑的说:“你怎么把我的名字写在烟上啦?”然后我说了一段后来想起还觉得可以列为世纪经典语句的话:
“我要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然后吸进肺里,把你放在离我的心更近的地方!”
然后把烟点着,用力吸了一口,回味着过去差点被遗忘的味道,随着那根烟在弥漫的烟雾中燃烧不断消失,过去的情景又一次沥沥在目,连声音也仿佛在耳边环绕,一根烟的燃烧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什么都应该结束了,该忘记的也必须忘记了,新的也从现在开始了,烟尽,忆去。
此刻我才发觉她正看着我,却不知什么原因哭了起来,我伸手帮她擦眼泪时却被她紧紧抱住了,我反而变得不知所措,不过现在什么都不用说大家也明白了吧!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哭了?”“是被你的烟呛的啊!所以我不许你再抽烟了。”然后顽皮地笑了,“你忘了那根烟上有你的名字吗?在我的心旁边有你一个就够了,我怎么还会再抽烟呢?”
就这样,我新的一段恋爱从上一次留下来的最后一根烟开始了,值得提一提的是,那天我和她抱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Kiss她,我总不能刚抽完烟就去吻她吧?哈哈……
六
拿起同事身边的那盒包装很好看的烟,烟盒上清晰地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反问自己,明明知道有害健康为什么还要去抽呢?
“等你的烟抽完后,烟盒送我。”
“哦,没问题。”
烟,我现在真的不再抽了,却有了个收集烟盒的习惯,算是一种对烟的怀念吧!
刻舟求剑是很有名的成语,你可知道它的来历。
刻舟求剑成语解释,成语故事刻舟求剑典故:战国时,楚国有个人坐船渡江。船到江心,他一不小心,把随身携带的一把宝剑掉落江中。船上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惋惜,但那楚国人似乎胸有成竹,马上掏出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上一个记号,并向大家说:“这是我宝剑落水的地方,所以我要刻上一个记号。”
大家虽然都不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但也不再去问他。
船靠岸后那楚国人立即在船上刻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捞取掉落的宝剑。捞了半天,不见宝剑的影子。他觉得很奇怪,自言自语说:“我的宝剑不就是在这里掉下去吗?我还在这里刻了记号呢,怎么会找不到的呢?”
至此,船上的人纷纷大笑起来,说:“船一直在行进,而你的宝剑却沉入了水底不动,你怎么找得到你的剑呢?”
其实,剑掉落在江中后,船继续行驶,而宝剑却不会再移动。像他这样去找剑,真是太愚蠢可笑了。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刻舟求剑。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青春的缱绻。
认识杜浅的时候我还是棵长在校园里的小草,有点少不更事的莽撞,也有着青春初绽的敏感和忧伤。
大二暑假来临的时候,我找到一份薪水优厚的工作,在一家外语培训中心的夏令营活动里,负责10个孩子的英语学习。
那个周六的晚上,我们开总结会议,因为做教学卡片忘了时间,会议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像节失控的火车头一样冲进办公室。一个年轻男人正在发言,一下子十多双眼睛一齐向我投来惊异的目光。我满脸通红地赶紧找位子,这时候他停下来温和地对我笑:“快坐下吧。”
就这样,我认识了杜浅。那天我受到身为教务主任的他的表扬,还被特别介绍说,“秦真真也是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是我师妹。”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脸一下子发烧了。
杜浅是我们学校法语系有名的才子,研二,大我整整四届,是无数女孩子瞩目的对象。因为这层关系,我们很快熟悉起来。他就像一颗偶然吹进我心里的种子,即使是在酷热的暑期里,也固执地生根发芽了。
我第一次心动了,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想要主动追求他。
我带着一颗初恋的甜蜜羞涩的心,在黑夜里辗转反侧。最后我对自己说,等回到学校,我就要向杜浅表白。
暑期很快结束,我和杜浅都回了学校,还像朋友一样往来。但我却始终没有向他表白,因为那时我才知道,杜浅的老乡是我同班同学徐萌,而徐萌和杜浅的关系,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是那么的千丝万缕,甚至扑朔迷离。
徐萌就像是另一个杜浅,从入学开始,一直是系里有名的美女才女。
我并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我明白,送走那个夏天,杜浅离我已经越来越远。上课时我坐在徐萌身后,会生出一种深深的自卑感。和徐萌相比,我长得不漂亮,也没有过人的才气,杜浅和她看起来是那么般配的一对,我凭什么插入他们中间呢?
这样清醒的认识让我盛夏的天空陡然变灰了。我只敢跟在他们身后,偷偷地看杜浅对徐萌微笑说话,也只敢在雪地里悄悄写下杜浅的名字,再用手掌的温度将它捂化。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写日记,把自己埋入深深的沮丧里。同学都习惯了我的沉默,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痛苦绝望。
很快到了杜浅毕业。那个热得令人发狂的夏夜,即将离校的杜浅请朋友唱歌。在歌厅昏暗的角落里,我难过地看着他和徐萌两个人,在屏幕前声情并茂地唱一首首情歌。
那天我们都醉了,徐萌在我肩上含糊不清地哼着老歌。杜浅坐在我们对面一直笑,又像是有话要说。
这时不知是谁搞恶作剧,房间的灯光和屏幕的光亮陡然熄灭。我惊恐地去抓徐萌的手,却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拉住,落入有着熟悉气息的怀抱里。
CD机里还回旋着《恋恋风尘》的旋律,我的脸颊上,突然多了一个轻轻的湿湿的吻。
是杜浅。他在对我悄声叹息:“傻丫头,其实我一直喜欢你。答应我,好好念书,等你毕业,我一定回来找你。”
我的心跳得快要裂开,突如其来的狂喜把我击倒了。我羞怯又慌乱地推开他,在嬉笑声四起的黑暗中,感到整个脸都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后来灯光就亮了,我看见杜浅站在房间中央,拿起了麦克风。我们的目光穿过人群相遇,他的脸上露出了调皮又饱含深意的微笑,然后故作镇定地转过去。
这时候徐萌走过来,去拿茶几上另一只麦克风。我突然扑上去夺过来,随着杜浅的声音放声大唱起来。我看见杜浅对我露出了深深的笑意,而徐萌却站在一旁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表情转向冷漠,继而是愤怒。
我的心里刹那间鸟鸣莺啼。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越过篱笆的丑小鸭,因为有了杜浅的爱,所以不再萎缩在枯草灌丛中,而是渴望成为一只优雅的白天鹅。我对自己说,即使是徐萌这样优秀的女生,也没能得到杜浅的青睐,所以平凡的我一定要长出丰满羽翼,等到杜浅回来找我的那一天,能展开足够有力的翅膀,和他一起飞翔。
杜浅离开了学校,临走时我们没有说过一句与约定有关的话,我甚至没有去车站送他。但我知道我必须为了他变得精彩起来,等到我变成真正的白天鹅,我才会骄傲地站在他身边,对他说我是因为他而出色美丽。
我没想到徐萌把我当成了竞争对手,若是以前,我觉得和徐葫竞争简直是件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有了杜浅的话,再难的事也变得简单起来。渐渐地,每天出门,我都能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充满朝气的自己,熟悉我的同学都忍不住惊叹,“秦真真,原来你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
面对徐萌,我再也没有了以前的自卑感。有时她和我说起杜浅,说真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里。我笑着也不去计较,我想其实她不过是像当初的我一样,有一种充满挫败感的嫉妒。
后来她问我和杜浅有没有联系,我坦白地说,除了偶尔通信,我和他都把这一年的分离当作磨砺期。这一年,我们退出彼此的生活,是因为都心怀期待。他等着看我惊人的蜕变,而我,要逐渐修炼直到能配得上他为止。
徐萌翻翻白眼,用酸溜溜的语气说:“哼,脑子都有问题。”我也懒得反驳,依旧春光灿烂地生活和学习。
临近毕业,徐萌申请到英国的奖学金,提前答辩后离开了学校。我被保送上研究生,像只新生的蝴蝶一样等待着杜浅的到来。
只是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杜浅的消息,他就像一颗滴入泥土的露水,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那是一段让我感到孤单的日子。徐萌常有信来,她不着边际地炫耀着丰富多彩的留学生活,用隐讳却分明是幸灾乐祸的口吻嘲笑我说:“没了杜浅,你就要被打回原形。”
后来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杜浅给她写信了。她的口气充满胜利的骄傲和对我的轻视,她说以前她就怀疑,杜浅是什么眼光,怎么会看上我。
我在一场秋雨来临时大哭后,烧掉了所有为杜浅写下的日记。我决心好好念书活出一个漂亮的自己,多年后,让徐萌为对我的轻视感到羞愧,更让杜浅为当年的放弃而深深后悔。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结束了日本的留学生涯回到国内,在大学里做了老师。
转眼春天到了,意外地,我收到了徐萌寄来的请柬,但新郎不是杜浅。
在她的婚礼上,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杜浅。他还是像当初那样眼神晶亮笑容调皮,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仍不免感慨万千,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最终没和徐萌在一起?
他有些遗憾地笑起来,说其实毕业那天晚上,他曾经趁灯灭的时候对徐萌表白过,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她一直是个骄傲独立的女孩,始终有她自己的路要走。
我在那一刻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后来我问杜浅,你毕业以后给我写过信吗?他抱歉地笑了,说:“实在是对不起,当时我因为徐萌的关系,甚至不肯和所有旧朋友联系,到后来就已经没了你们的联络方式。”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人群中,我看到穿礼服的徐萌,隔着那么多宾客,冲我露出傲慢而又狡黠的微笑,鲜明耀眼,智慧而美丽。
那一瞬间我突然懂了,在青春初绽的时节里,因为一个美丽的误会,那个丑小鸭变成了今天优雅的白天鹅。
那是关于一个童话般的美丽谎言,是关于一个女孩教会另一个女孩成长的秘密,那是我们关于青春最美好的追忆。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青春的缱绻。
喜欢听广播里的情感谈话节目,记得有人曾说过:“聪明人不是每件事都要亲力亲为,不是每个风浪都去撞得头破血流,而是从别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睿智地走好自己的路。”我的情感经历并不丰富,所以,我更愿意听别人的经历。
今天打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她有些忧伤,她说她的男友得了癌症,因为是早期正在治疗,但她不知道他能够活多久。她很难过,也很犹豫。因为他们的感情很好,她舍不得分手。如果分手,她怕再找不到如此爱她的男友。但是不分手,她怕男友活不长,留下她一个人会是多么孤独;或当他男友离开人世的时候,她已不再年轻,想再找一个如意的伴侣也难了。她问主持人,她应该怎么办?是坚持还是放弃?她既不想放弃这段感情,又怕男朋友和她不能长久……
主持人说:“你真是太自私了,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放手,贪婪的人最痛苦。”
女孩沉默几秒钟说:“我是希望得到长久的幸福,让他照顾我,又担心他活不长,我现在放弃了又可惜。”
听到这里我想,这个女孩简直把自私和贪婪演绎到极致,贪婪的人最痛苦,没错。何止是爱情,生活中许多事情莫不如此,因为贪心欲罢不能,最终的结果就是沦陷。
女孩只想索取,不想承担责任,她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因为爱一个人就是为他真心付出,她却不懂这个道理。也许那个男孩太爱他的女友,所以宠坏了她。当他得了癌症,女友还在为她自己患得患失,全然没有考虑男友的感受。也许她的男友在人世活不了多久,她应该让他在活着的时候更快乐些。
爱上一个自私的人,也许比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好不了多少。我不知道女孩最终的抉择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和她的男友都不会幸福。
爱首先是给予,是让对方幸福快乐,如果一方不如此,爱情就成为一只脆弱的空玻璃瓶子,一碰就会碎。
流年颠沛,红尘浮乱,谁奢侈了爱情,谁留下了伤悲?
我在青春的路口等你,你在时光的尽头将我丢弃,
命运里的那道伤,是你永远读不懂的疼!
文/夜小云
【壹】
夏日黄昏的最后一道光线透过落地窗,细碎的打落在房间里,那么的轻柔,仿佛害怕打搅了这片宁静。两个明媚如花的女子,安静如那午夜的星辰,无声却点点闪烁。
天空干净透明,蓝的如此忧郁。窗台上有蝴蝶在飞舞,窗外的天空有鸟儿轻轻滑过,仿佛它们都能听懂,能听懂从屋子里传出的音乐其中蕴含的悲伤。安静里带些躁动,躁动中透着哀伤,如一场葬礼上的死亡曲。《断翼之蝶》,花了三年的时间我才做好这首曲子,那里寄予了我内心所有的伤痛与不堪,那是别人看不到的。唯心每次听后总是泪流满面,不想让她难过,所以这首歌我们从未在台上演唱过。但是今晚是我们在这个学校的最后一夜,也将是我们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夜,是的,我们毕业了。唯心说:梦语,就在这里结束吧,告别过去,彻底的将他忘记,将他埋葬,将过去的你埋葬,这样你才可以真正的重新开始。对于唯心的要求,我从来无法拒绝,更不会去拒绝。这个视我如生命的女子,她如我的双生般活在我的生命中,痛着我的痛。
看着站在镜子前的唯心,雪白的连衣长裙,乌黑的长发,在明暗交换的光影中,我看到了一个天使。对,她就是我生命中的天使,陪我渡过了生命里最黑暗的日子。
【贰】
正出神,MSN上一个陌生人的头像闪烁着,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这不只是个陌生人,心脏跳动的频率有些失常。打开对话框,一句简单的话语:恭喜你毕业了!带着好奇与一点点的期待,打开他的博客,那一张张照片映入眼帘,刺痛着我的双眸。是莫凡,真的是他,只是他的怀里抱着另一个女的,如此幸福甜蜜的婚纱照,让我觉得自己多么的讽刺。我不知道自己还在期待什么,还在等待什么,那不是早就预料到的事情吗?只是当梦想被撕碎的时候,真正面对现实的时候,心还是会疼痛。
回忆像旧胶片,一张张滑过眼前,只是失去了色彩,只剩黑白。
那是一个盛夏,阳光充裕的温暖季节,童稚未脱的我带着对青春懵懂的期待踏入了这座充满文学传说的校园。在一个晨光稀疏的清晨,我遇见了莫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绿荫湖畔,抬头望着远方,仿佛穿透了现实的光线,到达了另一个世界。那样的安静,那样的忧伤。就那一眼,我便爱上他了,没有理由,那时我想,爱就是如此突然的事,只需一秒,一秒就足矣。我找借口跟他搭话,知道我是新生,他便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我问他要了电话号码:我说以后有什么不懂,还希望他多多指教,他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他在一张便利贴上写下了他的姓名号码,莫凡,就在那时,这两个字就深深的刻入了我的脑海。我也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梦语”,他说很好听的名字。
通过打听,我才知道原来他是我同系的学长,成绩优异,并且是我们学院学生会的主席。在往后的日子里,我总是找各种理由去找他,但是从来不敢让他知道我的心意,因为他是如此的优秀。我亲眼看到他拒绝那些女生,那样的冷漠,让我以为他是没有感情的,但是他对我总是很照顾。
女人刚把菜放进锅里,男人的电话就打了进来:“媳妇,睡没?”“没,正要热菜呢。”“不热了,咱出去吃。”“都半夜了呀。”“穿好外衣下楼吧,我等你。”男人语气执拗中又充满期待,女人不忍拒绝了,轻声答:“好。”
楼道寂静,女人刚下半层,就听到男人有意的轻咳。女人小声问:“怎么上来啦?”“怕你害怕。”说话间男人已到近前,俩人牵手而下。
出楼门,红色的出租车正停在门口。坐进车里,女人皱起眉头:“怎么又没锁车啊?”男人拍这脑袋说:“嘿,光想着你害怕,急着接你了。媳妇,可别生气啊,平时我连出去吐口痰都会把车锁得密不透风的。”女人‘扑哧’乐了:“别贫嘴,这大半夜的去吃什么饭呀?孩子快上小学了,要多攒些钱,妈身体不好,也要存些钱,还有。。。。。”“不怕,咱就吃碗面。对了,不说让你先睡,我自己热菜就行吗?”男人边说边把暖风拨向女人的方向。“你?你只会图省事吃冷的。你天天这么辛苦,不说吃得多好,总要吃得热乎乎的呀。”“你啊----”男人摇头,脸上却挂这被宠的满足与幸福。
街路空旷寂静。“人真少,都在暖被窝里呢。”女人说着,愈发心疼男人,一再地说:“晚上千万别出城,给多少钱也不行!”“嗯,记得的。”这样的嘱咐已数不清了,每次男人都应得肯定而郑重,他要尽力多给女人一份安心!
七拐八转,车子在小巷子里的一家面馆附近停下。锁好车,男人和女人从门前停得横七竖八的出租车间的缝隙穿过。“这么多死机都来吃面?”女人很惊讶。“是呀,这家的面馆的牛肉面特地道,还不贵。”
一坐下,男人就豪爽地点起来:“老板,来两大碗牛肉面,一盘牛腱子,一盘花菜,一听啤酒,一瓶可乐。”女人有点急:“不是说开车不喝酒吗?怎么点那么贵的菜?”男人也不解释,只呵呵笑着用餐巾纸把女人面前的杯子细致的擦好。
酒水端来,男人把酒摆到女人面前,可乐摆在自己面前,笑着说:“你的话我全记得,酒是给你的。”“我?”女人很惊讶。店里顾客几乎都是男人,有的闷头吃,有的边吃边谈论刚拉的活,面馆里只有自己一个女人。女人悄声说:“我可不好意思在这喝酒呢。”“怕什么呀。”男人说着开了啤酒,给女人倒满了杯子。女人笑了,不再争执,也给男人倒可乐。
牛肉面送来了,热腾腾的,香味扑鼻。“好香!”女人轻赞。“嗯,这是秘制老汤煮的,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家。”男人答。女人挑起一小筷子面,说:“味儿可真诱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那快吃,趁热好吃。”男人热切地看着女人,女人把面送入口中,刚嚼两下就不住点头:“好地道,有我家乡牛肉面的味儿。”男人仿佛一直等着这话,女人一说完,男人就放松地靠到椅背上,从胸腔里畅快地吐出一口气。“你也吃呀,傻看着我干嘛。”女人催着。“好,好,一起吃。”男人应着,却并不动筷,而是掏出手机看。
计划永远也赶不上变化快,因为家庭原因,她很伤心,家庭突变让紫灵觉得犹如晴天霹雳,一时间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她迫于无奈去找男朋友柏林,谁知昔日对自己如对掌上明珠的男朋友以自己很忙为借口而避而不见,她终于认清了自己爱着的男人究竟是何种人了,紫灵没有见到柏林,心里很是难过,自己一个人去了酒吧,拼命的喝酒,想麻痹自己,让自己不再去痛苦不再难过,她喝醉了醉的不醒人事,昔日里一直很喜欢她的袁伟碰巧路过,认出了紫灵,见她独自一人喝的烂醉,内心犹如针扎一样的痛,她把紫灵带到车上开往自己家去,一路上紫灵说着醉话,袁伟大概知道了紫灵喝醉的原因了,看着紫灵消瘦的脸庞袁伟抬起手本想去抚摸却又停在空中,袁伟自己在思考着,自己算什么啊?一直以来自己的真心付出都得不到紫灵的认可,再何况如今的紫灵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也轮不到自己瞎操心啊!于是袁伟拿起紫灵的电话拨打着柏林的电话,可是电话始终是无人接听,没有办法只好把喝的不醒人事的紫灵带到自己家里!
第二天,紫灵清醒了,睁开朦胧的睡眼看着陌生的环境,第一反应是,她摸了摸自己的衣服,还好自己还是衣衫完整的,可是这究竟是哪里,紫灵下床穿上鞋子向外走去,刚出门就闻见了炒鸡蛋的香味,这时紫灵的肚子开始抗议了,她顺着香味走过去,出现在她眼前的是自己一直拒绝交往的袁伟,顿时感到十分的别扭,不知该如何是好:“我怎么会在你家啊?你又是怎么遇见我的啊?”“你不记得了吗?昨天我在酒吧看见你喝得烂醉,你男朋友电话又打不通,而且有接近凌晨了我就把你带到我家了,不过你放心我没对你做什么,一定饿了吧?”“你怎么知道我饿了啊?”睡了那么长时间昨晚又喝了那么多酒我肯定你一定会饿的,快来吧,坐着吃饭了,尝尝我的手艺吧!”“真被你说中了,我还真饿了,真好吃啊!”紫灵边吃边说,吃过饭,紫灵别别扭扭的走到袁伟身边:“能不能麻烦你陪我出去走走啊?”“说吧,想去哪里,正好我今天也没事做。”袁伟起身说到,“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而且很安静的地方,最好是有个草坪”袁伟笑着说:“这还不好办啊,走我家后院,有个很大的草坪,保证没人认识你,除了我,”紫灵坐在草坪上一个人静静的发呆,袁伟说:“你昨天说的是不是真的啊?”紫灵满脸疑惑:“我说什么了啊?是不是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啊?快告诉我?”“也没什么,你忘记就算了。”又坐了一会儿,紫灵的手机响了,是男朋友柏林,
柏林:紫灵,你现在在哪里?我去家里了,你根本不在,到底发生什么了,怎么家里人看似都很伤心的样子啊?
紫灵:没事了,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不需要你操心了,我自己的事情不需要你管
柏林:你干嘛啊?你自己也知道我前几天因为你要走而生气,所以昨天才没见你,你也不能怪我啊!
紫灵:好了,不要说了,那就等你气消了在和我说吧!
紫灵挂断了电话,起身对袁伟说道:“谢谢,谢谢你昨天和今天的款待,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有时间再联系。”袁伟也站起来和紫灵一起朝屋子走去,“我送你回家吧?”“不用了,这就够麻烦你的了,我自己打车回去,谢谢!”说完紫灵朝袁伟做了个88的动作,走了。
因为男朋友对自己不够关心,紫灵选择了放手爱情,回到单身生活,尽管男朋友柏林很不愿意,紫灵还是决定了与柏林分手。家庭的突变就已经够紫灵难后了,现在又加上和男朋友分手,对于紫灵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一旁对紫灵一直情有独钟的袁伟看着紫灵一天天的憔悴很是心疼,可是也无可奈何,因为紫灵总是拒绝自己走进她的生活。袁伟再次思考过后决定再次向紫灵提出了交往的提议,这次紫灵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而是告诉袁伟:“你让我考虑下,我不想做不负责任的决定,茫然的去接受你,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我们还是很陌生的。给我几天时间好吧?”“可以,只要你不再拒绝我,我愿意等,等到你愿意做我女朋友那天。”袁伟看着紫灵说道。紫灵回到家坐在电脑前思考着,自己究竟要不要接受袁伟,去开始一份新的感情,她终于战胜了自己的内心,3天后,紫灵给了袁伟一个十分满意的答案,他们交往了,紫灵也找到了幸福,从此紫灵成了袁伟生活上的伴侣,工作中的拍档,两个人一起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工作创新,很快两个人去见了彼此的家长,步入了幸福的婚姻殿堂,婚礼上当朋友们问紫灵为什么愿意嫁给袁伟时,她给了大家一个吃惊的答案:因为袁伟是真正的正人君子,这样的人不嫁还准备嫁给谁啊?”朋友们都笑了,袁伟,也笑的很开心!
我有一位同事,长得不错,个子也高,外形和家境都不错,按理说,她这样的条件找对象应该不难,可二十五六了,也落了单。当然,这个年纪在一二线城市算不上剩女,可在湖南,家里也该着急了。
我从一次偶然的交谈中得知她想嫁入豪门,即使不入豪门,也得嫁个有钱的。当时并未对她产生什么看法,这样的女生毕竟为数不少,我们也无权说她们拜金、物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想拥有富足的生活,就去争取,只是各有各的方式罢了。一个女人,自己创业当老板赚得个盘满钵满我们说她有能力,若一个女人嫁了个千万富翁亿万富翁那也是人家的本事。不管怎样,只要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那就是好的结局,歪门邪道除外。
得知同事的“豪门情结”后,我追问她:“要是你不爱他呢?你只嫁给钱吗?”她不加犹豫地答道:“我认为钱很重要啊,现在有谁还那么傻,为了爱情放弃好的生活。”好吧!我不做声了,因为她说得不是没有道理。谁都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我是个感觉至上的人,一向视精神高于物质,可现在我若扬言可以为爱不顾一切,别人只会说我幼稚,况且我也确实没有这样的底气。相对她来说,我反而不那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感性细腻如我不能没有爱情,要维持生计、享受生活自然也少不了面包。可是思前想后,我觉得这两者也并没有那么难以抉择。
有人会说,先赚面包,等自己拥有了优越的物质条件,就只剩天降姻缘了,面对爱情,自然也就简单了许多。可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毕竟绝大多数面临此困惑的都是不到而立之年的年轻人,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他们是很难做到让自己在经济上毫无后顾之忧的,也就是说,很少有人能够在选择对象时不考虑物质因素。再加上中国传统的门第观念,更加剧了这一现象的蔓延,既然靠自己的努力得不到,那么只有通过他人来获取了,这也正是许多女生萌生嫁入豪门念头的根源。
也有人说,让你的老公去帮你实现梦想吧!从一定程度上理解,也就是让自己的老公给予经济上的帮助,这个无可厚非。但又有人说,千万不要为了想过上某种生活而嫁给一个人。我们暂且不去评论谁是谁非,公有公之理,婆有婆之理。但这林林总总的声音或多或少会干扰到我们的选择。
说到这里,问题并未得到解决。那么究竟要如何选呢?如果可以,如果能够,两者兼而有之,当然再美好不过。但是,西方的上帝也好,我国的玉帝也罢,通常都没这么好心,管你情愿不情愿,大多数人还是要有所取舍的。
如果你和我一样爱情至上,那么就适当降低对物质的要求。比如说本来想要个宝马的,但是看在爱他的份上,开个别克也没关系。如果只有自行车,那么跟他一起努力赚钱买宝马吧,买不起买个QQ或者熊猫车也行。就像三毛,本来是要嫁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跟了荷西,她觉得能吃饱饭也就足够了。如果你们QQ、熊猫也买不起,那就认命。因为你选择了爱情,物质上的不宽裕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不过,我认为只要两个人不傻不笨不残疾,也不至于真的买不起QQ和熊猫。而你们的幸福也不取决于能买得起一辆什么档次的车,关键在于你们有没有携手并肩、同甘共苦的勇气与决心。你们不是相爱吗?那就发挥爱的作用吧!
如果你跟我的同事一样,只想嫁入豪门,那么就做好充当孤家寡人的准备。豪门深似海,有种你就来。我也并不是说你嫁的那个人就一定不会爱你,但我确定他不会像一个寻常人家的孩子那样去爱你。你是看上他的人还是看上他的钱,他比谁都清楚。再说了,这样的男人身边也从来不缺女人,就算你风情万种、魅力无穷也难敌他周围的莺莺燕燕。就算你百炼成钢、御夫有术,也难免独守大床寂寞空虚冷。要知道,花外有花,草外还有草。到时候或许你找不到半点自信说自己没有爱情只有金钱也能把日子过得阳光灿烂、风生水起。我没入过豪门,也不知道是地狱还是天堂。但是,如果你不幸福,你要知道,精神上的空洞是在你选择金钱的当初就已经注定了的。
今昔跟路明,平白无故配合人家演了一场戏,散场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们饰演的,是一对炮灰。
1.
一个人形单影只坐在食堂里吃饭已经够惨了,却偏偏还撞见前男友与其现女友勾肩搭背——宋今昔只觉整个世界暗淡无光,头顶上飞过一排黑乎乎的乌鸦,发出令人沮丧的嘶叫。
本打算忍气吞声缩着脖子装乌龟,哪知道那得意者丁沫沫并不打算井水不犯河水,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来,声音酥麻地在今昔头顶上散开:“这么巧啊今昔,怎么一个人来吃饭呢?”
塞了满嘴的炒饭差点喷出来—— 事实上今昔很希望是那样的结果,可是当她抬起头看见丁沫沫身后的路明,只得强迫自己隐忍再隐忍。她不想中了丁沫沫的计,开启一场注定惨败的争战,让路明误解她对他余情未了。她自认对路明不亏不欠,即使分手是因为丁沫沫的介入,也依然潇洒地跟他好聚好散。可古人说得好,人善被人欺,丁沫沫瞄准了她这只软柿子,逮着机会就跑过来捏一捏……
今昔也并不期待路明会出来主持公道,她已经打定主意自生自灭。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这种神奇的转机,会发生在她身上。
天知道那位干净爽朗的帅哥是打哪冒出来的,反正,他一出场,就把所有人都镇住了。而宋今昔,绝对是被镇得最结实的那个。
即使是慢镜头回放,今昔也找不出被他牵着手走出食堂的理由。而半分钟前,她只是感觉身边走过来一个人,下意识抬头却见他冲自己开口:“怎么跑到食堂来了?不是说好中午一起吃比萨的吗?”见她目瞪口呆,他微笑着伸手拍拍她的头发,接着就再自然不过地拉着她的手,走了出来。他始终对她笑着,今昔一直处在梦幻中的意识终于慢慢恢复,她弱弱地说了一句:“同学……貌似你认错人了?”
2.
除了做梦,今昔实在想不出一个贴切的词汇来形容林维哲对她的搭救。或者,她也可以很平常心地把一切归咎于走运。那天,同样在食堂吃饭的林维哲目睹了她被丁沫沫欺负的全过程,一个心血来潮,就发了善念,上演了一出拉风的英雄救人的戏码。
当然,不得不说,当耀眼的林维哲拉着她从丁沫沫面前走过去的时候,有四个大字在她的身上闪闪发光,那就是:扬眉吐气。
隔天早上,今昔刚一走出宿舍楼,就又见到了林维哲。他衣衫清爽,神态自若,态度像是对一个熟悉的老友:“忽然想出去吃豆花,可惜没人陪,走到这里就遇见你,算不算命中注定?”
啧啧,不愧是帅哥,不就是捞个人喝豆花,都能把台词说得像偶像剧。那天他们拿着同样的烧饼,吃同样的豆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十分开心。再后来,她跟林维哲的交集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三番五次下来,今昔已经彻底摆脱被路明劈腿的打击,整个人神采奕奕,那些小女生擅长经营的梦幻情节不由自主地在心底滋生。一个男孩经常叫一个女孩一起出去,而且相处过程又非常愉快,那么很显然,他对这个女孩是有好感的。
可能是大部分的爱情都让人恍然若失,特别是,当林维哲温柔地冲她笑着,却什么都不说的时候,今昔忍不住怀疑,他真的喜欢自己吗?
可是当她收到林维哲的短信,一颗心又立即开始流光溢彩:“在寝室吗?出来吃晚饭吧!”笑容层层叠叠铺盖在脸上,她飞快地回复他的信息:“你在哪了,我去找你!”
神经质的女人大都跟爱情脱不了干系。
3.
校门口附近的米线店,今昔一眼就看到林维哲,可是又十分惊恐地发现他旁边站着一个脸色难看的丁沫沫。即将被千军万马的猜测淹没,却见林维哲坦然自若地冲她招手。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帅气的男孩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喊她的名字:“今昔,快过来呀!”
紫苏一直觉得自己能赢得左放,就像拔河,紫苏始终占着上风,左放一直往回拉,紫苏却纹丝不动,最终等左放只好放弃,而紫苏赢的,除了一个华丽的转身,什么都没有。
如果说年少时我们不懂爱情,可长大后的我们为什么迷失在爱情里。
紫苏和左放上高中时就背着家里和学校偷偷的恋爱,那时两人连手都没敢拉过,只有在学校走廊里看到对方时,偷偷的看一眼对方。
高三那时,两人为考同一所大学而拼命学习,大学入取通知书下来后,两人拿着各自的通知书,跑到小河边,两人互相望着对方,左放伸出手掌,紫苏轻轻的把手放在左放的手心里,脸红的低下了头。
两人在大学毕业后不久结婚了,他们虽然对婚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可总是吵架,照理说,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都互相了解了,不会出现磨合期,可左放经常会说一些让紫苏特别伤心的话,一次两次紫苏忍了,可事不过三,第三次左放说:紫苏新买的鞋子好像套在了猪蹄里一样,穿什么都白搭。
这一句话把紫苏惹急了:“姓左的,你看不上我了,我知道,你在外面看上了别的小狐狸精,别以为我不知道”紫苏站在厨房间背对着左放。
就为这一句话,矛盾激化了,两人冷战了半年,平静的分手了,按紫苏的话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左放没钱还不体贴,离了干净。
感情就这么怪,什么关系都没有了,反而更能向朋友一样相处,左放经常会给紫苏打电话嘘寒问暖,其实左放心里还是爱着紫苏。
“别跟我这么暧昧,你以前要是这么关心我这么体贴我,我也不会跟你离婚的,别假惺惺的”这天左放又给紫苏打电话,被紫苏骂了一通。
“你咋这么笨,紫苏是想让你开口求和呢”左放的姐姐在给左放收拾房间时,听到左放在念叨他最近跟紫苏的一举一动。
老姐的话,让左放吃了一惊,一拍脑门:“我怎么没想到呢”于是左放就开始回忆紫苏的好,紫苏虽然脾气有些急,有时会像个孩子,家务不是很好,但还是疼我的。
“复婚,不可能,我才不想给你等门,我才不想应付你哪些狐朋狗友,还有没完没了的七大姑八大姨,有一次就够了,再说,左放我交了男朋友,人虽然老了一些,没你精神,但很体贴我,也很有钱”左放来家里找紫苏求和,被紫苏一口气回绝了
左放有些生气,可他又不知道说什么,转身走了
两家的父母都希望两人和好如初,毕竟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出一家进一家不容易,哪还有这么了解他们的人呢。
正好紫苏的爸爸下个月过生日,这正好是让两人和好的机会,紫苏的妈妈背着紫苏给左放打了电话,让他那天务必来吃饭,一切都悄悄的进行着,谁知事与愿违。
生日那天,两家的父母都早已到了,左放给紫苏买了一大把玫瑰还有一枚求婚戒指,打算在两家老人面前给紫苏表个态,谁知等到6点,紫苏才慢悠悠的来了,还带来了她新交的男友,一进门紫苏的新男友就往外给紫苏的老爸掏礼物,其实紫苏进门时看见左放的那一大把玫瑰,可她就当没看见一样,始终一句话没和左放说。
她是那种各方面都很突出的女孩,一直渴望能有段完美的爱情。
在一次偶然她结识了比她小5岁的男孩,这个男孩帅气、开朗、像阳光一样温暖着她的心,男孩对她狂热的追求似乎正是她渴望已久的完美爱情。她在男孩身上找到了怦然心动的感觉,于是她接受了男孩的爱。
男孩见她接受自己,欣喜若狂,在她耳边喃喃道:“亲爱的!我会爱你一生一世,永不变心。”
这句话深深的打动了她,任由男孩把她搂在怀里抱到床上,她只感觉浑身酥软,娇羞地把头埋在他的怀里没有拒绝他的要求,一切发生的很自然。
事后她哭了,她说这是幸福的眼泪。从那天起她变了,变得离不开男孩左右,变得甘心为他做任何事。就像尊贵无比的公主,摇身变成了卑躬屈膝女奴。
男孩也变了,他觉得她把他缠得太紧,他感觉没办法呼吸。不管是上班还是和朋友出去喝酒。她的电话就像恶鬼缠身一样,随时随地会响起。问他在干吗和谁在一起,要是电话里有女孩子的声音,她会追问不停。很烦,男孩开始有意避开她,连手机号都换了。
这一天,男孩正和几位朋友喝酒。她找来了,一脸的憔悴。她当着他朋友的面告诉他:“我怀孕了。”
这对男孩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晴天霹雳,他被劈的晕头晕转向。他慌忙站起来拉着她的手跑到了外面,颤抖地说:“把孩子做了!”
她冷冷地看着他问:“你不想负责任,还有意躲着我是吧?”说完她见男孩一脸的厌烦,接下来的话,再也说不出嘴,哭着跑了。
她怀孕的事,很快传到男孩父母的耳朵里,他们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非常生气,说如果他不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话,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男孩被逼无奈,只好在父母的压力下和她结了婚。
婚后男孩整天不着家,对她冷冷冰冰。
一次男孩在朋友聚会中,认识了一个女孩,瞬间被这个女孩深深地吸引了。这时候他完全忘了自己是一个丈夫、一个即将成为爸爸的人。他不顾一切地对女孩展开了强烈的追求。
当女孩接受了他,想和他结婚的时候,他犯难了。
他回去对她说:“我想离婚。”她呆了,抚摸着凸起的腹部说:“你不是说会爱我一生一世吗?这还不到一年,你就都忘了吗?”没等说完她已泣不成声。
男孩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道:“哭,就知道哭,娶你真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你也不想想你比我大那么多,我根本就没想过娶你,都是我父母逼的。”
她忘了哭,眼神绝望的盯着他问:“你……从来没爱过我吗?”
“爱过,但那是以前,都过去了,现在你放我走吧!我真的很爱那个女孩,一刻也不能没有她。”男孩气急败坏吼着。
她呆了很久,缓缓地说道:“好!我同意离婚。”
这时只听见门一声响,男孩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跑了出去。他心里一惊追了出去,果然是他心爱的女孩,他跑上去抓住她的手求她留下来。女孩很大力的甩开他的手哭着说:“我真没想到你是个这么狠心的人,我不会步你妻子的后尘,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男孩离婚了,手里攥着离婚书,去找女孩,却发现女孩搬家了,人去楼空再也无处可寻,他无法面对这一切整日喝酒消愁。
一日,他醉眼迷离的差点摔倒在路上,一个小孩清脆的声音惊呼:“妈妈!你看那位叔叔的样子好吓人。”他闻声看去,瞧见一个孩子纯真的小脸。突然想起那个他遗忘了的孩子,他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内疚,很想知道她带着孩子还好吗?
于是,他问朋友要了她的住址,去找她。她看上去过的不错,神采奕奕的脸上,对他的突然到访并没有过多的惊讶,她把孩子交给身后的男人和他来到了附近的茶楼。
四目相对,男孩沉默了许久道:“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以后让我来照顾你们母子吧!”
她笑了,笑得有些苦涩的说道:“爱情不是游戏,你想玩就玩,不想玩就把它丢在一边,什么时候捡起来了再玩……我现在已经结婚了。刚才你也看见了,他就是我现在的老公,人很普通但对我和孩子都很好,请以后不要在打扰我的生活。”说完她走了。
男孩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仔细地琢磨着“爱情不是游戏”的话,似有无限的悔恨和感慨,苦苦的泪水,悄然滑下脸颊……
那个夏天,简简单单的阳光,简简单单的晴天;就像我和他,平平淡淡地相处,平平淡淡地相知。
在同一所农行的办事处共事快一年,什么话都说尽了。他好,我知道;他对我好,我也知道,感觉里有温暖也有牵挂,却都是自家人般的云淡风轻。其他的呢?他没说过,我没问过。
他要去黄州学习的消息,是突然知道的。上午开会宣布,我中午吃完饭回来,他和其他的学员都已经整装待发。所有的同事都站在站口,轮流地握手,拥抱,语重心长地嘱咐。正是告别得如火如荼,只有他,一直在东张西望,看见我,眼睛一亮,仿佛示意我过去。但是太热闹的场面让我窘,我头一低,也没跟他打招呼,就进去了。
从刺眼的正午阳光里一步踏进幽暗的营业大厅,我禁不住地一阵恍惚,心里霎时间涨满的,是扩大了许多倍的念头:他,要走了。
我怔怔地站在门边,听见背后急切的脚步声——果然是他。一时理不清头绪,许久我们都没有说话,外面人声鼎沸,屋里却静寂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半晌,他说:“我去一个星期。”我说:“嗯。”又无话。良久,听见汽车直按喇叭,他向门口跑了两步,又停下来说:“我,给你打电话。”我用力地点头。
我一直记着他的话。每次电话一响,我的心就一阵狂跳,是别人的或者公事,心才暗暗地落回原处。短短的一个上午,我的心大起大落,象大户操纵下的股市。但是他的声音,始终没有在那一端响起。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他没有食言。只是因为学校远在郊区,打长途不便,每次都只能赶在上课前放学后。第一天打来,快下班了,我在后面洗手,他们喊几声不见我应,就告诉他,我走了。第二天打来,是刚上班,我还没到,别人又忘了告诉我他来过电话。
但是当时的我自然不会知道。中午同事们去吃饭,我却不死心地守着电话。电话彻底地安静着,我渐渐焦虑起来,许多不祥的念头一掠而过,却又不敢深想,害怕一念成谶。渐渐有些睡意蒙眬,忽然铃声大振,我一跃而起,在桌角撞痛了腿也在所不惜,但是那端满口粤语,竟是打错了。
我慢慢放下话筒,听到雷声隐隐传来,抬头看去,天色正迅速地变暗,乌云奔腾而来,一场暴雨正蓄势待发。我突然想到了他:他走得那么急,记得带伞了吗,还是一贯的不在乎?那样粗心的男孩啊。我忽地站起身,拿了雨衣,跟主任说:“我请半天假。”没告诉他,我是要去黄州,当然更没问,他,到底是在黄州什么地方。
雨来得比我想象中还要急,雨点大颗大颗地灌进雨衣里去,我的全身很快就湿透了。一辆又一辆车从我身边疾驰而过,泥浆溅满了我的裙摆。而我坚持地站在路边,对每一辆经过的车招手。
我从来没出过武汉,我不认识东南西北,更不知道黄州到底在武汉的哪个方位。反正只要是长途车,无论是南来还是北往,我一律奔过去充满希望地问:“到黄州吗?”
一辆开往蕲春的车被我拦住了。“黄州?经过倒是经过,不过我们直达蕲春的……”那父亲一样年纪的售票员抬头看看滂沱大雨的天空,又看看我湿得紧贴在小腿上的裙摆,犹豫了一下,眼里流出长者的善意:“你上来吧,我们在黄州给你停一下。”我千恩万谢地上去了。
车上人很多,我被挤在一只猪笼旁边,车稍有颠簸,那只猪就发出抗议的嚎叫。车顶在漏雨,无论怎么躲闪都躲不开,我索性由它一滴滴打在我肩头。站了好久好久,腿都软了,窗外是越来越陌生的田野,但是我心情平静,甚至还轻轻地哼着歌,觉得肚子饿了,摸摸口袋还有一包话梅,就拿出来吃。
我没有想过我是去一个遥远未知的地方,我也没想过我能不能找到他。他在,所以我去,就这么简单,简单得就像每天早晨搭车上班,知道一下车就会看到他,那样的自信和安心。
雨停了,阳光渐渐来敲我们的窗,售票员招呼我:“黄州到了,你到哪里,我们在附近把你放下来。”
我说:“我不知道。”
他说:“你说门牌号码或者单位名称就行了,黄州我们很熟。”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他:“这些我都不知道。”连司机都回头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我在刚进市区的地方下了车,立刻有一个三轮司机过来拉生意。想想是农行办的培训班,显然跟经济有关,我便问:“你知道哪儿有财贸一类的学校?”
他说:“十块钱我搭你去。”
我数数钱——出门时根本没想到会到这儿来,身上只带了平常零用的钱。我摇摇头:“太贵了。”
他缠着我不放:“八块,六块,好了好了,五块,不能再低了。”我干脆把钱包翻给他看。他不可思议地摇头,一边自言自语:“武汉大地方来的,连这点钱都没有。”一边还是告诉了我怎么走。
暴雨过后的天空更是蓝得咄咄逼人,阳光金箭一般直射下来,只一会儿,我就挥汗如雨。在路边买一杯三毛钱的冰豆浆喝,我很乐观地安慰自己:到了就好了。
我实在是太乐观了,在黄州市财贸学校连问三个人都不知道,最后人家显然是被我问烦了,“砰”地关了门,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周围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就在我急得眼泪快掉下来的时候,我一眼看见“中国农业银行”的金字招牌,蓦地觉得见到亲人般的绝处逢生。
亮了自己的工作证,储蓄小姐热情地指点我:“你说的培训班在农行职工学校,我帮你叫三轮,省得他宰人。”
我小声地说:“您告诉我路线,我走着去就行了。”
“走去?”小姐惊呼,又好心地提醒我:“那要穿过整个黄州市啊,起码要一个小时。”我只好,苦兮兮地笑。
明明是牢牢记着她的指引,可是才出两个街口我就彻底地糊涂了,只好走投无路地问人:“最近的储蓄所在什么地方?”幸好黄州只有那么两三条街道,也幸好农行在那儿的网点星罗棋布,每遇到一个信用社或者储蓄所我都进去问路,别人指引我一段路,在我快要迷路的时候,下一个储蓄所又该出现了。就这样,在六月的烈日下一小段一小段艰难地走着,汗水滑过皲裂的嘴角,是撕裂的痛楚,我舔舔嘴唇,却连一小杯冰豆浆都不敢去喝:谁知道还要走多久呢。而在这样地艰苦里,我一次也没有觉得自己是不该来的。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在我的目的地等我。
终于有人抬手一指对面:“就在那儿。”刹那间,漫天的晚霞同时打开在我面前。
在即将走进宿舍楼的瞬间,我站住了,我第一次想到,见到他,我要说什么?问他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但是如果,他根本只是随口说说呢?我们之间其实不过是同事,而一个办事处有上百人。只是一个星期的分别,只是两天不知消息,而我,居然就这样巴巴地跑来,他会怎么笑我的自作多情?我想要马上回去。可是,那么大的雨,那么毒的太阳,那么远的长路,我为他而来,就这样徒劳而返,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
最后我终于决定了,悄悄问一问别人,武汉来的几个学生怎么样,如果没事,那就表示他也平安着,然后就可以走了,他的面也不必见。
在心里想了几十遍该如何若无其事地询问,走进楼道,有人看我一眼。只是一眼,我好不容易建立的全部勇气立刻土崩瓦解,我惊慌地逃上楼去。在二楼,我连停都不敢停,三楼,最后是四楼,顶层了,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终于敲开了头廊尽头的门。“武汉来的学生?我不知道,你问对面吧。”
我走到对面,手刚刚抬起,门开了。忽然好像整个夏天的热浪一起翻卷而来,我身处云端般恍惚——我看到的真是他吗?
那一瞬间,我清清楚楚地看见惊喜闪电一般照亮他的脸:“是你?真的是你?我听到你声音,我想不可能。你这两天在哪里?为什么我打电话你总不在?我都快急死了,车票都买了,马上就准备回去。你怎么会来?你怎么来的?你怎么找到我的?”
他连连追问,而我只是深深地看着他,轻轻地微笑,笑着笑着,我就突然哭了。
原来,喜欢就是这样的。
那年,他和她,因为爱情留在了重庆。四年恋爱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他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他们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所以,几乎是为了一份工作没日没夜地干着,为的是在重庆有自己小小的天空。
他和她,都与别人合租了房子,一个在南岸,一个在渝中,相见的时候只有在周末。
很多个周末,他们就在南滨路上来回走着,手牵着手,吹吹江风,看看江景,说说一周的欢乐和痛苦,他们都不愿去商业街和公园,因为没什么钱。
南滨路上有多少灯他们都快数过来了。
重庆的冬天很湿冷,他们站在风里等待对方的时候仿佛全身都冻透了,可去的地方也多得是,到处开着热风,比如商场里,但那里人声鼎沸,总逛不买心理上会有重重的失落,快餐店里买一份东西可以吃上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之后呢?他们一周没有见了,总想多缠绵一会儿,在那里拥抱也不合适吧?
有一次他们在南滨路上逛了一天,回来后,她病得很严重,连续几天高烧不退,他带着她到红楼医院做了检查,而后请假休息了一周。他告诉她,亲爱的,我带你去一个温暖的好地方。
那个温暖的好地方就是轨道3号线。
他拉着她的手,跑进轻轨站,花了14块钱买了两张票,3号线转1号线,大学城到江北机场。
他们选择了一个温暧的角落里呆着,吃着自己带来的面包和小零食,他读着英语,她看着最新的流行小说,累了她就倒在他的怀抱里休息一会儿,没有人笑话他们,轨道站里有很多这样的轨道恋人!
她想,他真是个聪明男人,想到了这样一个温暖的地方,那么美好的、一辆开往春天的地铁,有着两个相爱的人,他们为了躲避寒冷,选择坐在地铁的角落里享受着爱情,有时人多有时人少,人多的时候他们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人少的时候就看看书听听音乐。不过三个月吧,那三个月,是她和他最美丽的冬天,而在她眼中最冰冷的地铁变得那么浪漫妩媚,因为里面散发的是爱情的味道!
春天终于来了,他们从地铁里出来,又开始在南滨路上散步。一个晚上,他掏出戒指戴在她的手上,他说:“亲爱的,请你一定要做我的妻子,因为能和我一起坐一个冬天地铁的女孩子一定是爱我的,她并没有嫌弃我的不如意,没有嫌我不能带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这样的女孩子,太值得爱了。”
后来他们结了婚,后来,他们有了房子有了私家车,但是,他和她,还是最怀念那年冬天一起坐地铁的日子,因为共苦的人才更明白,爱情有时候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担,而那辆温暖的地铁,曾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融洽,是个被领导器重的中层干部。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他娶她那年,已经35岁。
前妻跟人跑了,他一个人过了5年,然后,娶了她。
前妻风流漂亮,他矮小难看,而且只是一个修自行车的男人,手上布满油污。在一个雨天回家时,他把前妻和一个男人堵在了家里,那个男人跑运输,有钱,前妻的金戒指就是他给买的。
离了婚,他再也不相信女人。
可爹妈哭着求他再婚,因为,咱家要有后啊。
怕了漂亮女人,这次,他娶的她,比他还难看。正因为难看,她30岁还没有嫁出去,而且,她眼睛不好,视力只有0。1,没有人给她配眼镜,她总是眯起眼睛来看人,一脸的雀斑,头发枯黄,说了多少人家,可都嫌她难看。
娶的那天,他大醉,趴在桌子上哭。
有人给他披了件衣服,他回过头去,看到一张难看的脸,他不喜欢她,可为了传宗接代,他娶了她。因为,漂亮的女人让他害怕,他宁愿娶个丑陋的。
开始过日子了,他天天发脾气,骂她,喝多了还打,以前从前妻受的窝囊气,他要一并还给她,其实,他不知道他心理已经变态。
可她忍着,说得最多的一句是:俺听你的。
她越逆来顺受,他越发放肆。当着人的面就打过她,嫌她炒菜难吃,嫌她穿衣服难看。也许男人总是这样,失去的总是最好的,他有时想,前妻虽然风流,可毕竟真是会穿衣服。
日子在磕磕碰碰中过着,他极少给她花钱,挣的钱也自己管着,她把家收拾得特别好,又在家里织些毛活,也扎过花圈,扎一个一块钱,一天可以扎两个,她说,能让你减少点负担就减少点。
她眼神不好,扎花圈时把花纸贴得极近,近到快贴到眼睛上了,然后和他说,你看,这花纸真好看呢。
这句话让他有些心酸。前天赶集,他看到一件花衣裳,碎碎的小花,很素净,想必穿在她身上也是好看的?可只动了动心,没有买。
那天晚上他又喝多了,闹开了肠胃炎,疼到打滚。
家里没有电话,离大夫家有1里多地。
她背起他就走,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大劲,外面下雨,她眼神又不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他没有力气了,觉得自己要死了。
她说,要到了,没事的,我有力气。她才不到100斤,哪里来的力气?事后他问她,怎么会那么大力气,她说,我自己都不晓得。
是从那天开始,他知道这世上有一个女人这样心疼他。
第二天,他上集市,买了那件花衣服给她,她拿着衣服,离眼睛极近地看着,看着看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这是第一次有男人给她买东西。她穿在身上问,好看么?好看么?一句句,问得男人心酸。
男人说,喜欢以后我还给你买。女人就掉了眼泪,说,这一辈子,你对俺最好,爹妈都嫌俺,只有你对我最好,我也要对你好,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男人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给女人配了个眼镜,女人戴上,欣喜地说,原来,这花是这样的叶是这样的啊;原来,这个世界是如此清晰啊。女人孩子似的问,我是不是看着跟有学问一样?男人就笑了,摸了摸她的头说,傻丫头。
一年之后,他们生了孩子。
女人傻气地说,有了孩子,我也最喜欢你,没有你,就没有孩子。
男人也傻傻地说,我也是,因为,你是孩子的妈。
原来,爱到极致就是变傻,就是说傻话,一句句,其实全是爱情的。而这世间最美丽的爱情,一定是,你在我心里,我在你魂里,不离不弃,一生相依,水乳交融。
苏尘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是七年前的中学开学典礼。
她就坐在校长左边的第四个位子上,不偏不倚,正对着他的视线。那一年,她刚从师范毕业,来到这所偏僻的北方小城的中学任教。苏尘,是她的第一届学生。
她从温润的南方来,皮肤有着北方女孩少有的象牙白的颜色,她的衣服和头发上永远都有着一股淡淡的青草味道,她讲话的声音轻轻的,有着南方女孩特有的口音,她注视着你的时候,目光柔软,好像又有些漫不经心。
每一天,苏尘最期待的事情,就是早上上课前的点名。每当她叫到他的名字,他便会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好像那只是属于他和她之间的密语,任谁都无法理解。他甚至觉得她在叫他名字的时候故意加重语气,与别人不同。他们之间唯一的一次对话是在入学一年以后,那天下课,他在操场后的空地上,和一群人围在一起抽烟,抽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听到有人说起她的名字。是高年级的学长,突然压低了声音,眉飞色舞地跟他们说:“我哥们前天晚上有东西落在学校了,回来拿。走到校长办公楼附近的时候,看见有灯还亮着,就溜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你猜怎么着,就二年级的那个杨老师,跟校长在……”苏尘觉得好像有一双冰冷的手,一下子裹住了心脏。他看着那张得意忘形的脸,突然觉得好像被侮辱了。
他几乎没有犹豫,一拳打在那个人的脸上。
在教员室里,他站在角落里,鼻青脸肿,额头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她送走盛怒的教导主任,慢慢地推上门,走到他面前,看着他,轻声问:“疼吗?”苏尘只觉口中腥咸,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她轻轻地叹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轻轻地擦掉他脸上的血迹。苏尘一动不动地感受着她手指的温度,他看着她的手指,在北方寒冷的空气里,已经彻底被冻伤,好几处,都是青紫肿胀。
直到毕业的前夕,深夜,他趁母亲睡着的时候,偷偷地从家里跑出来。已是冬天,寒风仿佛要刺入骨头一般。他在零下5度的天气里独自走了一个小时,到她家。他看到她的屋子里亮起的灯,她与一个男人在里面,大声争吵着什么。他心慌意乱,一脚踢翻了院子里的花盆。里面的声音突然停住了,他从口袋里拿出那瓶满是体温的冻疮膏,放在她的窗台上,做贼一般地躲到了一边角落里。
整整七年,他再也没见过她。
有一天,他终于决定,要与这些往事做一个了结。
他最后一次看到她,仍是在中学时的操场上,一年一度的新生典礼,他站在学生的后面,看到坐在校长旁边的她,她几乎已经完全变了样子,头发剪短至耳畔,皮肤微微泛黑。唯一不变的,仍是那口柔软的南方口音。
散会后,她走到他面前。
“你找我?”她问。语气平淡,她已不记得他。
苏尘看着她,却突然失语。那是他15岁的时候爱着的一个人。那个时候,她轻轻地擦着苏尘的额头,无比温柔地问他,疼吗?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对话,他记了整整七年。
苏尘看着她,轻笑,说:“没什么,我弄错了。”
他看着她走开,突然觉得释然。好像郁结在胸中的一口气一下子喷吐而出,呛得他眼泪都出来了。
原来一个人的一生,只能勇敢一次。
而在漫长而艰辛的生命里,那些天真执拗的爱恋,不过都是些小事。
三年之后再去那个小镇,是给朋友做伴娘。
三年之前,曾经对自己发誓,那个小镇,以后再也不去了,但仅仅过去三年,却再一次走进。
人很奇怪,发誓要忘记一个人,忘记一段感情,其实好些时候,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提醒自己,要记得这个人,要记得这段感情,要记得所有美好的瞬间。
那时候两人相隔千里,每月飞到对方的城市,一再约定,来年选一个美丽的城市住下。那时每晚听着情歌入眠,偶一次,梦见在山林里迷路,醒来电话打去,对你说,若是迷了路怎么办。你告诉我,就算迷路了,也不怕,你会做我的导航。
次年的春夏秋三个季节里,每天都在家人无数的唠叨和数落中过日子。反复强调,恋爱的男子可以不好看,可以没有才华,可以没有钱,唯独不可以是唱歌的,不可以是画画的。对于传统的家人来说,这样的职业就是没前途。
那年秋天艰难分开,换了号码,换了城市。我们一起去了那个小镇,在镇上的庙里许了愿,到山顶看了一次日出,到郊外放了原本准备五年时间才放完的烟火。我们就像朋友一样告别,收起忧伤。
三年后,再次路过小镇,我早已换了若干次电话号码,编辑短信,默念着心里的号码,给你一个信息:“小镇依旧,我很好。你好吗?”我以为你会问我我是谁,不到三分钟,收到你回复:“我不会换号码,任何时候你都可以找到我,水水,要幸福,一定要比我幸福。”“没事,这号码是别人的,就这样吧,你要好好的。”关了手机,把头抬起来,还是忍不住流出了泪。
男人究竟想从女人那里得到什么?不要相信婚姻杂志上那些编造的鬼话,比如“爱是付出,不求索取”,这完全是非人性的。
真正陷入热恋中的男人也会像女人一样失魂落魄。他们虽然不会像女人那样有时哭有时笑,但会像猛兽呵护小兽那样把心爱的女人保护起来,不容其他男人多看一眼。
男人对爱的渴望其实超越了对女人的身体的渴望。只有真正拥有了爱情,男人才会领略到爱所带来的那种幸福的拥有感是超越了性所带来的快乐感的。
张爱玲说“通往男人的心是胃”,其实这是对男人最大的误解。作为一种野蛮生物,男人对吃的东西从来不像女人想的那样挑剔,男人之所以在厨房或餐厅里表现得那么夸张,不过是对女人辛苦的劳作表示一下尊重,这种语言上的奖赏却让女人误以为男人真的以食为天了。除了个别食欲旺盛的吃货,大多数男人,能吃饱就足够了。
男人对爱的体验之所以深邃,是因为男人对女性的依恋是一生的。在母亲的怀抱里所得到的一切,比如温暖、疼爱、照顾、温存等都会是男人一生寻找的。即便是一个看不出一丝一毫具有恋母情结的男人,一旦从女人那里得到似曾相识的感觉,也会英雄气短,变得温情起来。
相比女人,男人对爱的需求更难捉摸,或者说更挑剔。持续地对一个女人好,愿意照顾她,满足她的种种要求(包括无理的),女人通常会以为这是爱。而男人不一样,能让他们产生被征服感的,并非无微不至的照顾,而是要照亮他们的灵魂——只有深入男人的内心世界,擒拿住他们那颗躁动不安的灵魂,并令之顺服,男人才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女人。
大家也许会意识到,男人想从女人那里得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母亲般的温暖、姐姐般的照顾、妹妹般的娇嗔,亦或是情人般的浪漫……但很少有女人能做到这么全面。如果不能遇到一个给他灵魂以安慰的女人,他们宁愿一个人执著地走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话说回来,女人何尝不也是想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得到父爱的厚重、兄长的亲情以及情人的甜蜜等呢?可她们一样也不能得到满足,所以女人们会怒、会怨、会失望。我们被那么多的爱情教科书影响着,被那么多煽情或滥情的故事教育着,却不知道爱情的真面目是什么,还有比这更令人灰心的吗?不过没关系,释然就好了。
那时,男生们的目光都喜欢悄悄追随田美美,她身材高挑,瀑布般的长发扎成马尾,俏皮地随着主人走路的节奏摆动着。
“田美美,真美呀!”每个男生都会这样想,悄悄给她写情书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敢于公开站出来示爱的,只有二班的李雷。为了追求田美美,李雷花费了不少心思,玫瑰鲜花,巧克力和情书,这些一般女孩子们都喜欢的方式,却都被田美美拒绝了。
李雷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屡次对田美美纠缠不休,这件事在校园里传得沸沸扬扬,影响极坏。最终,田美美只好跑到校长室告状。没想到,老校长叹息着说:“田美美同学,我很理解你的苦恼,但你也知道,李雷的父亲是教育局局长,咱们的校舍早就该翻修了,他最近才答应给拨一笔钱……”
田美美哭着跑出校长室时,正好和一个人撞个满杯,手里的书本散落一地。那人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我来帮你捡……”蹲在地上的不是别人,正是和自己同班的王勇,因为他一向胆小怕事,连和女生说话都会脸红,同学们给他起了个绰号“王小胆”。
就在不久前,田美美收到一封表达暗恋的纸条,尽管上面没有署名字,但她还是一下子就猜到写纸条的就是王小胆,因为全班的男生,只有他能写出那样漂亮的毛笔字!
不知怎么的,田美美把一腔怒火全都发泄到了王勇头上:“离我远儿点!你无非是个胆小鬼!”说着,田美美跑远了,王勇站在原地发呆,很久很久。
听说田美美找到校长告了自己一状,李雷恼羞成怒。有一天晚自习结束时,他在胡同里拦住了回家的田美美,恶狠狠地说:“你必须向我道歉,否则别想回家!”
正在田美美不知所措时,一个身影突然从黑暗中蹿了出来,将毫无准备的李雷扑倒在地上揍了起来,田美美趁机赶快跑掉了。
第二天,鼻青脸肿的李雷拎着一个书包走进了田美美的教室,大声问道:“谁是王勇?赶快给我站出来!书包里的课本上写着你的名字呢!”田美美转过头去,发现总是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写字的王勇,居然没有来上课。
从此,王勇就从这个班里消失了,他再也没有回到校园。有一次,有位男生在教室里捡到一本旧的练习册,上面写着王勇的名字,男生就笑着说:“真不知道王小胆跑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还是看到女生就吓得发抖?”
在男生们的一片哄笑声中,田美美站了起来,一把抢到了那个练习册,一字一句地说:“他不叫王小胆,叫王勇。”
多年之后,同学聚会,有人问:“田美美来了吗?”“王小胆来了吗?”有人说:“别找了,他们早就去北京了,一个画画,一个写书法,神仙眷侣呀……”
有人又说:“真没想到,王小胆居然能娶到田美美!”
这时,又有人大声说了一句:“不,他不叫王小胆,叫王勇……”当年暗恋过田美美的这帮男生,忽然都噤了声,心底划过别样的惆怅。
深爱时,你们总是急着要为对方做点什么?其实,在一起的每一天,彼此的肯定、安慰和陪伴,才能让你和他成为最亲的人。
爱人一脸疲惫地下班回到家,对你抱怨新来的上司:“我已经尽力去跟他和谐相处了,但根本没用,他对我实在太苛刻了!”
这时,你会怎么反应呢?→
A“我相信只要你一直努力,将来总会跟他和谐共处的。”
B“身为下属的你就应该努力去理解他的观点啊。”
C“为什么你俩就不能和谐相处呢?”
D“你与新上司的关系正处于一个困难的时期,先冷静下来。”
E“跟我聊聊具体的情况,好吗?”
F“你希望他能对你更宽容,能不能找个合适的机会,直接跟他说出真实想法呢?”
如果你选择A/B/C,那你在爱情中的“共情水平”还处于Level1,你对他的话语没有理解,也没有指导,而只有否认。面对你的回应,他会觉得你一点都不理解他。
如果你选D,那你在爱情中的“共情水平”处于Level2,你对他的话语没有理解,只注重了事实,而忽略了他的内心感受。
而如果你选E,你在爱情中的共情水平处于Level3,你对他的话语比较理解,而且,你对他的情感做出了反应,已经让他嗅到你对他的“共情”味道了。
如果你选F,恭喜你,你的共情水平是最高阶:Level4。你的反应不仅包含了Level3的所有反应,还为他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细节措施,让他感觉你和他站在同一战线上。
爱情保鲜,先修复你的“共情”
共情,指的是体验他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当爱情中的共情发生时,意味着你能设身处地地理解恋人。
当你对他100%共情时,他会瞬时有一种被你关注、理解、悦纳的感觉,这种感觉会让他很有安全感,也促进了他的自我表达,对你们的关系会有积极作用。下次,当他遇到新挑战或有新收获时,才会第一时间想与你分享。
5招,“懂你”不再只是说说
“倾听”的样子要做足
当他向你发出信号时,你应尽快放下手中的事情,坐在他身旁,认真地说:“亲爱的,我愿意听你说。”当他开口,不要随意打断他,不做任何价值判断。
“亲爱的,我愿意听你说。”这是一句经典而有效的开场白,表明了你对他的态度是开放的、接纳的,表示你愿意站在他的角度去理解他。这会让他感觉很舒服,能够让他有向你倾述心声的安全感与意愿。
适度表达你的“尊重”
你对爱人的“尊重”,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切忌表面努力倾听,眼神却四处游离或嘴角不经意上扬,露出“不屑”的表情。可以对照以下3个问题来检验自己是否做到了真正的“尊重”:
你是否善意地理解他的观点与行为,而非直接采取排斥的态度?
你是否尊重他的能力所及,而非觉得他应该有超乎目前的能力?
你是否支持他的决定,而非替他做你觉得正确的决定?
“模仿”他来感同身受
当他出现时,你需要通过“模仿”他的处境和做事习惯,来感同身受。心理学家李松蔚说,有些情感会阻碍你发自内心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需要小心避免,比如:
愤怒。当你火气正盛时,很难听进去一个字。
焦虑。你今晚还有个紧急材料要准备,当你勒令他“长话短说”时,你对他的“共情”熄火了。
抑郁。你还在为自己的烦心事愁眉苦脸,哪里还顾得上他兴致勃勃地跟你说今天的见闻。这时,告诉他换个时间,或互诉衷情,都合适。
自大。“这个问题怎么会困扰你那么久?让我来告诉你完美的解决方案!”你这么有自信,哪还顾得上体会他的心情?
储备“情绪”词语来描述感受
为了让你的共情更有效,你需要努力使自己在情绪方面的词汇变丰富,可以借助字典、小说、电影或其他材料,以便当爱人就站在你面前时,立刻捕捉住他此刻的情感,并说出来。
给出适当的可行性指导,但不勉强他接受
运用言语来传递共情,你可以通过尝试性、探索性的口气来询问、陈述,讨论他认为重要而非你认为重要的事,并给出适当的可行性指导。注意,不用勉强对方接受你的建议,只要与他在某个问题上,建立起最基本的情感联系,发现他的热情或烦恼就足够了。
说出你想对他说的话
与其永远保持正确却十分迂腐的积极倾听,倒不如冒着犯错误的风险努力做到深度共情,因为仅仅局限于倾听虽然不会出错,但也很难让他感受到你的爱。
莫小美和小于恋爱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跟他们熟悉的人都会摇摇头表示不相信。
那时,我们同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莫小美是个大学生,在公司主管财务,而快递员小于来自农村,初中毕业,人瘦,而且矮。他们怎么可能在一起?有人酸溜溜地说:“莫小美一定在耍小于呢,等到把他手里的钱榨干了,一定会甩了他!”有人反驳道:“莫小美那么漂亮,想找个高帅富并不难,如果是为了钱,她何必找小于这样的快遞员?”
尽管大家都很好奇,却没有人问小于为什么。因为,自从和莫小美恋爱的消息被证实,他几乎就变成了大家的公敌,总是被派到最偏僻的地方去送货,大家下班之后聚会也不叫他。一支支名字叫“嫉妒”的暗箭,不动声色地射向他。
半年之后,莫小美和小于双双辞职离开了公司,莫小美考上了公务员,至于小于去了哪里,却没有人知道,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了,于是,大家更加不看好这段恋情。
又过了一年,我在下班的路上,遇到了小于。他身穿广告衫,踩着一辆三轮车上,车上放着一堆乱七八糟的灯具。“小于!”我叫了一声,他立刻停下来,高兴地说:“张姐,刚下班吗?真巧!”
“你这是做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我自己开了一家店,给商户们设计霓虹灯广告,店里人手少,我帮着送货。”小于说着,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当老板了呀?真能干!”说实话,我的称赞有几分言不由衷,因为站在我面前的小于,活脱脱就是一副农民工形象。“无非是给自己打工,没啥……”小于说完,似乎还在等着我问些什么,比如,关于他和莫小美的关系,我却忍着一句也没问,说不定他们早就分手了,我又何必往他的伤口上撒盐呢?
小于走了,他的背影,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看起来那么寂寞。
后来,我也离开了那家快递公司,莫小美和小于,都渐渐淡出了我的记忆。
直到不久前,我登陆一个闲置已久的QQ号,无意中进入了小于的空间,正好看到了他发布的照片,那是他和莫小美在三亚海滩拍摄的一组婚纱照,他们手牵着手,笑得那么灿烂。
在这些照片的下面还有一篇日志,小于在日志里写道:
“那年,我爱上她,所有的人都不理解。我想给她幸福的生活,只能默默地拼搏,于是,我悄悄学会了制作霓虹灯的技术,我拿出存了几年的工资,开了属于自己的小店,我又利用送快递时积攒的人脉,拥有了一笔笔订单……
“我爱她,却一直爱得非常寂寞,因为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我们能够修成正果,没有人分享我的快乐。
“还好,恋爱八年,我们终于要结婚了。回首往事,那些寂寞又算得了什么。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我们相爱着……”
我一页页翻看小于的日志和照片,心里感慨不已:其实,我们所有的人都看错了小于,除了莫小美。
爱情,有时候就是一首寂寞的歌。
朋友在我的博客上留言:“真是羡慕你,有一个疼你爱你的贤惠妻子。”平白无故多出这么一条留言,着实让我一头雾水,我反复检查那几日更新的博客日志,并没有发现妻子有以上优点。
好在这位朋友是彼此熟识的,不日又在网上遇见他,问及此事,他说,那天看我的博客,无意间循着博客链接发现我妻子的一篇日志。当日妻子在博客中这样写道:“老公很挑食,每天伺候他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得挖空心思做一些菜满足他挑剔的胃。”日志最后还列出当日的家庭菜谱,以及这些菜的制作方法。朋友一时触动,就有了上面的一番感慨和赞美。
朋友如此赞美我的妻子,按理说我要谦让一下才合乎礼节,但那一刻,我心底暖暖的,仿佛最柔软的部分被针扎了一下。我对朋友说:“谢谢你,她的确是一位好妻子。”
结束了聊天后,我打开妻子的博客,果然发现那篇日志,大约更新于一周前,只是我没有留意而已。妻子的博客多半记录一些琐事,例如:“老公最近好像又瘦了,每天晚上回到家中还要做事,我倒宁愿他换一份工作,工资拿得少一点,不用让人这么担心。”
我不知道回复点什么为好,只好将我和朋友聊天的记录复制了,贴在妻子的日志后面,以示“表白”。妻子显然很欣喜,这样回复道:“你到今天才知道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后面是一串“嘻嘻”的表情。
和朋友的一番交谈,仿佛为我找寻回了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以往视而不见的幸福。其实,妻子这些年来付出很多,她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天忙于工作之外,还要买菜做饭。有时风风火火赶回家,来不及更换衣裳就套上围裙——她是想在我回家之前做好饭菜。
还记得刚结婚那会儿,围绕着饭菜我们曾发生争吵。我和她来自不同的地方,我爱吃辣,她偏好清淡。起初她做的饭菜不合我的口味,我不时指责她,有一次她生气了,对我说:不吃就算。我一怒之下,摔门而出。可是第二天,我察觉到桌上多了一份添加了辣椒的菜……
生活中的幸福无处不在,只不过它以一种含蓄和羞涩的方武隐藏在岁月深处。烟火日复一日,不免使它蒙上了灰尘,加上经久没有擦拭,使本应能感受到的幸福,一直被我忽略和漠视。每个人的幸福,都需要一面镜子,去放大它,珍惜它。
处理一场爱情
余羽在机场意外地碰见了萧雪。本来那天余羽要出差,谁知道公司有急事,出差日期推迟了一天,她就到机场接个客户。却看到了戴着墨镜,穿着风衣的萧雪,萧雪脚步疾快,昂头冷淡,目不斜视地向外走,像是赶着奔赴一场约会。
余羽不由自主叫了一声,“萧雪?”萧雪看见她也很惊讶。余羽长话短说,“你怎么来了?紧急出差?幸好我明天走,要不你连我的面都见不上!”
做了二十年朋友,太熟悉了,萧雪看着她,眉眼之间略有似无的一丝无措闪过。余羽撇嘴,“你没准备见我?也是,你知道我今天出差了。”
萧雪马上笑容亲切变回自己人,笑得眉眼不见,清贵冷艳范儿立时消失殆尽,“我,就是紧急出差。”
余羽一边问她在这儿待几天,一边观望出口处,寻找客户身影。
萧雪略微迟疑了一下,下决心般地说道:“我来处理一场所谓的爱情。”
余羽立即眼睁得溜圆,“什么所谓的爱情,你瞒着我干了什么?”“我瞒着你干的事多了,你说的是哪年哪月哪一件?”
余羽无语了,三年前,因工作原因,萧雪调往另一个城市生活,时空隔离,她们如今有很多秘密不共享是正常的。
客户来了,余羽丢下一句话,“回头再审问你。”
但只隔了三个小时,她就在陪客户去吃饭的路上看见了萧雪,她当时在车里,但隔窗她也能认出路边那家咖啡店门口的女人是萧雪。她身边的男人,余羽更是熟悉得不得了,是自己的男朋友杨朔。
余羽不是愚钝的女人,马上脑子里就出现了闺密和自己男友之間有故事的凡俗桥段。不过此时她心里有一万个不相信,就有五千个不敢信。
记得她刚介绍男友杨朔给萧雪认识的时候,萧雪惊呼:“余羽,完了,他完全是我的菜。”当时余羽轻踢了萧雪一脚,没当回事儿。当时萧雪的男友就站在边上笑着看萧雪耍宝。
情人节泪滴
余羽用了十二分的忍耐之心压制了自己的猜忌和懊恼,因为当晚杨朔若无其事地回家了,用和平常毫无异样的口吻询问了她出差的情况,并帮她装了防患于未然的药物。
看着这样的杨朔,余羽告诉自己要淡定,杨朔确实是个有吸引力的男人,沉稳英俊,虽家世中姿,但自己很努力,事业发展良好,还有特别吸引人的一点是:笑容灿烂,为人绅士。一看就是未来能给女人温暖婚姻生活的那种男人。
可关于他和萧雪,未免也太没有预兆了,或许是他们隐藏得深,让敏感的余羽都没有发现。
“带把雨伞吧,天气预报说那边这几天有雨。”直到杨朔的声音再次温柔出现,余羽才回过神来,心想,再等等。
第二天,余羽上飞机前,接到了萧雪的电话,萧雪说,公司催得紧,没时间见她了,昨晚就飞回去了。
余羽一时有点儿蒙,也许是自己多疑了,其实萧雪和杨朔之间什么也没有。他们平常都没什么交集。
生活照旧,从杨朔身上,余羽没有发现一点儿端倪,而萧雪,从微信上看,她的生活依旧多姿多彩,活色生香。只是在情人节那天,余羽在朋友圈看到萧雪发了一张图片,是一个笑着的泪滴。泪滴的图案,看着也像心形。
微信下面有人打趣问,萧雪是不是又谈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恋爱。萧雪大方地回:是啊。余羽往厨房看了一眼,此时杨朔正围着围裙忙着准备他们的浪漫晚餐。
余羽到底还是忍不住问萧雪什么时候又谈恋爱了,萧雪回她说,她只谈场假恋爱,心动了那么几次,一次大概十秒钟,现在已经结束了。但她很羡慕那个男人将来的妻子,那人虽然没有对她动情,但人真的很好。她想她会一辈子尊敬并祝福他。
“哦,这真是一个美丽的故事。”余羽感叹道。萧雪回了一个字,“嗯。”
半个月后,有老同学路过当地,余羽尽地主之谊请老同学吃饭,酒至微酣,自然话就多起来,天南海北,艰难悲喜。最后话题自然扯到了萧雪,老同学和萧雪在同一个城市但不常见面,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萧雪是不是又失恋了?”余羽奇怪,什么叫又失恋了,她总共也没有谈过几次恋爱。老同学说半年前,杨朔去他们那里谈一笔业务,她和萧雪还有一些同学聚会,萧雪喝醉哭得稀里哗啦的,最后是杨朔背着,她们陪着把萧雪送回去的,听萧雪室友讲,当时萧雪暗恋一个人,好像没有结果。
同学一脸意外,“没想到萧雪这么傲娇,还玩暗恋。”余羽马上说:“暗恋又没有多大错。”
“哈,真是天生一对,杨朔当时也说了和你同样意思的话。”
余羽的心咯噔一下,心想,萧雪那个美丽的故事说不定就是和杨朔有关。
变相坦白
说实话,近来余羽有点儿作,实话说,她是故意的。
本来余羽对结婚不太热望,她还想自由两年,对此杨朔没有意见,但一天晚饭后,她忽然拉住杨朔,“我想结婚。”杨朔稍愣怔了下,就迎着余羽挑衅的目光笑着说,“好,不过,不是我应该先弄个求婚仪式吗?”余羽有点儿羞赫,还没来得及解释点儿什么来掩饰,杨朔就当真了,很认真地和她谈起什么时候和父母开口,结婚后住哪儿,买什么样的家具等。
余羽没和杨朔多说这些事,反而说起了伴娘的事,她说想让萧雪来当伴娘,杨朔稍思索了一下说,可以,你定吧。不过他的建议是他们俩的同学朋友很多,多找几个伴娘伴郎,这样热闹。余羽嘟嘴,“就要萧雪一个。”杨朔研究性地看着她,然后宠溺地笑着答应,“好,只要你高兴。”
余羽心里不知为何,竟然稍稍有点儿失落。“余羽,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站在你这边。”杨朔追加这一句,跟表白一样,他们好长时间不说这样的情话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温暖如春也平静如水,平静得余羽有时会怀疑他们的感情牢固度,此时她心里陡然感动。
“那我想婚前去旅行,你请假陪我,不要问我去哪里。”余羽恃宠而骄了,结婚当即,都是蜜月旅行的,谁会在婚前去旅行,何况杨朔真的很忙。
“好,听你的。”
杨朔的干脆,让余羽心里的一丝惭愧化作恼忿,越来越有一种理亏丈夫补偿妻子的感觉。但她再做不出来继续作妖的样子,两人相处的底线她懂。
萧雪打来电话的时候,余羽炫耀般地把这些事说给她听,萧雪听后由衷感叹羡慕,说也不知道余羽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上天这么厚待她,让她遇见了杨朔。
余羽马上开玩笑般说:“你不是看上杨朔了吗,让给你。”萧雪笑着回她:“要是杨朔中意我,凭着我的狐狸精本事,还有你的份?”余羽秒接:“这么说,你还真勾引过杨朔?”
萧雪在电话那头哇哇叫,“什么叫真勾引啊,帮你试探过,杨朔值得托付。”萧雪说完,补充了一句:“记住,你我之间,此话是秘密。”
如此坦荡,坦荡得又自私又厚脸皮,但笑谈嬉闹间两人的刀光剑影也灰飞烟灭。余羽心里的郁忿之情消失了一大半。
她知道凭萧雪的聪明,已经知道余羽发现了点儿什么。萧雪这是在变相坦白,她对杨朔动心过,甚至付诸了行动,只是杨朔不为所动。
什么秘密?这只是余羽和杨朔之间的秘密,也许只有上天知道,这不是秘密了,只是他们彼此不选择说破。
萧雪是聪明知进退的女人,余羽何尝不是,“萧雪,警告你哦,下不为例。马上我就是杨夫人,我会立场坚定地捍卫主权。”
“你有这等觉悟,我就放心了。好好捍卫你的领土,从此后就剩你一个人了,你要当心哪,我再不能帮你了。”这是什么画风,萧雪语气凄惨说台词般,然后哈哈笑。“余羽,等我参加完你的婚礼,就出国了。已经办好签证了,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是个好消息吧?”
余羽觉得心里有说不上的悲喜。特别庆幸她们用了电话,没用视频,看不见彼此的表情,其实,余羽说话半真半假,温软有锋芒。萧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余羽能感觉到,萧雪并不好受,如果视频,会哭吧。羞愧,歉疚,或不甘。
讲完电话的时候,杨朔进来,余羽看着杨朔同样坦荡真诚的脸,她又一次放弃了质问、询问以及试探,关于他和萧雪的事。
谁的时光深处无秘密
余羽和杨朔的婚礼来了许多人,热闹非凡,婚礼司仪特别敬业,逗引他们回答的问题都能引起阵阵喝彩,余羽还能应付,反倒是平常沉着冷静,在谈判桌上都能应付自如的杨朔明显紧张,握着她的手心里都是汗。回答问题既不完美也不逻辑。很是笨拙实在。引得一阵阵哄笑。
司仪很刁,问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请问新郎,结婚后你会怎么对待你的太太?”
这个问题回答面很广,没想到杨朔真就罗列了一二三四五六条,从吃穿住行到作息。
可能司仪觉得再听下去就像报告会了,赶紧机智总结,“就是对她好。”杨朔一怔一顿,醒悟般道,“对,对她好。”台下当时笑得一片欢腾。司仪夸新郎太可爱了。余羽矜持地笑,一側头发现萧雪也笑着看着她,余羽看见萧雪笑得坦荡而真诚,眼睛里有水荡漾。
敬酒的时候,余羽竟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不请自来的旧识,旧识是几年前出国的余羽的前男友,说是前男友有点牵强,他们在一个社团认识,一见如故,但闪恋闪分,毕竟一见如故不是一见钟情。他们发现彼此性格不和马上理智和平分手,那人喜欢轰轰烈烈,像酒,余羽喜欢平平淡淡,像茶。
他们谁都没有提过这件事,觉得没有在彼此心里留下烙印,不必提。所以就很少人知道。
但余羽知道那人和杨朔也认识,不过关系不佳,气场不和。“没想到你真和白开水结婚了。”那人毫不顾忌地打趣,她和杨朔恋爱之初,那人曾经说过杨朔这个人无趣,像白开水一样。
余羽有点尴尬地看了一眼杨朔,有秘密被识破的难堪,杨朔此时却不失分寸地说,“白开水不好吗,常喝常好;酒味香醇却醉人,不宜常饮。”杨朔话里有话,一箭双雕。双方话罢言欢。余羽却心下明白,杨朔不说,并不是不知道什么。
谁的时光里没有秘密,那些触及情感的秘密如果不出线,都可被原谅和珍藏,余羽此刻庆幸自己还足够冷静,没有追问什么,也庆幸杨朔的不说之举。爱情里有些事,无需说。也无需说出来。
在真爱面前,那些都不值一提。爱情需要体面和信任,婚姻也是。
白开水般的杨朔有什么不好,余羽的个性也温吞如水,两水相容的婚姻生活,往后还有什么烦恼和障碍不能被包容被冲淡。
女孩大学毕业了,她决定回家乡工作,那是一个很远的城市,3个暗恋她的男生一起去送她上路,女孩知道,隔了这么远的距离,如果没什么事,这一次分别今生基本是无缘再见了。
就在火车即将启动的时候,3个男孩依依不舍的走上前去,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女孩笑着问:“你们是不是想对我表示情意啊?说话的不要,真舍不得就跟我走呀!”
3个男孩都神气暗淡,一时空气突然凝固一般。
但是就在车门快要关闭的时候,一个男孩突然飞身跃上了火车,冲到女孩的座位上,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女孩没有拒绝男孩的示爱,她靠在男孩的肩头,双手紧紧的围住男孩。眼里闪烁着点点泪光。
留在站台的2个男孩一下子惊得目瞪口呆,还来不及让他们回过神来,火车门已关闭,火车已行驶向了远方。
若干年后,在女孩的那个遥远城市,,女孩举行了婚礼,赶来道贺的其他两个男孩问她:“你是什么时候决定嫁给他的?”
女孩笑了笑说:“就在他为我抛弃一切,奋不顾身的跳上火车紧紧抱住我的那一刻。”
女孩看了看他们问:“那么那时候你们怎么不像他一样跳上来抱住我呢?”
我还以为你在开我们玩笑呢!谁知道你是认真的。一个男孩说。
“当时我还没准备好,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第二个男孩说。
他们各有各的理由,听起来也都有道理。可是,启动的火车不会为这些理由停留。
最近我读妹尾河童的书挺上瘾的,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揣着童心的好奇宝宝,还因为在他所有的游记里总是穿插一些素描和房屋俯视图。最有意思的就是那些房屋俯视图,分明就是一个人站在房顶往下看的样子,然而人又怎么可能爬到天花板上去呢?按河童自己的话说就是:“不爬到房顶也能画出来,一切靠想像就可以。”
我有一个女友跟河童蛮像的,不过她俯视的不是房子而是她自己。她是南方人,眉清目秀,十分娇小。她偏偏爱上了北方男,他们曾是中学同学,一起考进同一所大学,如今又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你说老天赐予他们这么近的缘分,他们能不相爱吗?他们相恋了8年之久,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可是,老天爷赏赐了缘分,并不代表他们之间就没有落差,他们的身高相差25厘米。高大的男朋友总是俯视自己的女朋友,想必看到的总是“顶上风情”。
有一次我跟女友去逛街,途中经过一个卖帽子的商店。烈日炎炎,我建议一起去买遮阳帽。我挑选好以后,又帮她拿主意。我觉得那款绣着蕾丝花边的白色帽子适合她,她却不喜欢,拿了一顶碎花帽子。我比较了一下,还是觉得绣着花边的帽子好看。她倔强得很,买下了那顶碎花帽子:“这个帽子的图案多好看,花朵都开满头了。”我说了一句:“这些花朵你又看不见。”她没言语。
还有一次,我们去美发店。理发师设计了厚重的刘海儿,女友又犯起倔,坚决不要刘海儿,她要的是光洁的脑门。我取笑她:“巴掌大的脸上,挤着一双玻璃球般的大眼睛,再配上一个光亮的大脑门,活脱脱就是一个卡通娃娃啊。”她害羞起来:“你懂什么,只有这样他才能看见我的长睫毛。”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我喜欢买耳环、戒指等小饰物打扮自己,而她喜欢买发卡,都是小巧精致的那种,把它们别在头顶。夏天的时候,我会在胳膊上涂厚厚的防晒霜,而她不但胳膊上涂,连肩膀也不放过,说这样肤色就会均匀了。她说:“我要在男友1米8的视野里,尽量做到完美。”
我终于忍不住好奇心,爬到一张矮凳上俯视她,我看到了她的发卡,它们藏匿在她乌黑的头发里,就像星星在夜幕里闪光。我还看见了她长长的睫毛,浓密地盖在眼睛上,比平视她时更好看。没想到,换个角度看风景,竟然有这么大的不同。
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身材矮小的她,是怎么从想象的高空看自己的?
女友说,爱一个人,你的眼睛便能看到他的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就这样,娇小的女友也就有了1米8的视野。
我忽然想到,鉴定两个人之间是否产生爱情,这是一个好办法——如果有一天你和男一双眼睛看到的事物相同,那么便是爱了。
美丽在心头,风情在高处。
我们总是这样,把最爱的人作没了,和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然后也就不作了。或许,这就是生活。
我弟给我打电话,说想跟女朋友分手。我问为啥?他说,女朋友太作了,他快受不了了。
我弟问:“姐,你谈恋爱的时候作么?女孩子为什么那么喜欢作?我特别不懂,觉得特别累,累得都有点不想谈了。”
这问题,问得我好心酸啊!
因为下雨天他不在,我作
两年前,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而且,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特别好。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么好下去。可是,很不幸,没好多久,我就开始作了。
记得第一次作,是一个下雨天。
下雨天特别容易多愁善感。那天,我没带伞,衣服都淋湿了。走在街上,看到别人都有伞,而且女孩都有男朋友为她们撑伞……瞬间,我就悲伤起来,眼泪止不住地流。我还故意不跑,慢慢走,淋死算了。
那一刻,我特别想他。我想,如果他在我身边,也一定会为我撑伞,一定会把外套脱给我穿。可是,他不在啊。我越想,越觉得自己可怜。
回到家,他给我打电话,我没接。因为我还在哭。他接着发来视频通话,我还是没接。
我洗了把脸,让自己平静了一会儿,给他回了过去。他问:“你怎么不接电话啊,视频也不接,你在干吗呢?”其实,他的语气特别正常,坦白讲还很温柔。可我怎么听都像是在质问,顿时觉得委屈,瞬间泪崩。
然后,我一句话没说,挂了电话,关机。第二天早上开机,发现他发了很多微信、打了很多通电话。他当时应该很担心我吧。
因为怀疑他养前女友的猫,我作第二次作,是因为在他的朋友圈看到他发了一张猫的照片。
我记得他说过,他和前女友养过一只猫,分手后那只猫在前女友那里。我也没问此猫是不是彼猫,就断定是他前女友的猫。
我开始生闷气:“什么意思啊?这是要和好么?还是要给她什么暗示?”
于是,他给我打电话,不接;给我发微信,不回;QQ上抖我,无视。
那几天,他每天都发微信问我:“你怎么啦?很忙么?还是心情不好?你咋不理我?”
我还是不理他。我心想:“你还问我,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生气?你不知道你错哪儿了?你要是不把猫的照片删了,我就一直不理你。”
天啊!我现在想起来,真是作死啊!我又没说,他怎么知道我在生猫的气啊?于是,那几天,我天天去翻他的朋友圈。一看,猫还在,不理他;再看,猫还在,继续不理。
就这样,作了差不多一个月。
因为他听我话没来上海给我过生,我作第三次作,是我生日。
在我生日的前一周,他就跟我说:“下周你生日,我去上海陪你过。”
我当时特别高兴,可不知道为什么,又莫名其妙地开始作了。我说:“你别来了,太折腾了。生日嘛,年年都有,以后等我回去,有的是机会过。”(其实,我心里想的是,你来陪我,我好想你。)
他说:“你真的不想我过去么?”我说:“真的,你不用来了,太折腾了。”(明明想他来,嘴上却说不用。与此同时,还幻想着:他才不会听我的呢。等我生日那天,他搞不好会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终于,生日那天到了。
一大早,我就收到了他给我订的鲜花。我是不是应该开心、感动?可我没有,我又开始作了。因为,我幻想着,他会来上海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我打电话:“亲爱的,收到花了么?喜欢么?”
我没好气地说:“你怎么这么俗啊,还玫瑰花,难看死了,不喜欢。”
他依然没生气:“我就俗,爱咋咋地吧?你喜欢么?”
我说:“不喜欢,不跟你聊了,我要上班了。”
就这样,我把电话挂了。
同事们都一脸羡慕,可我,却一点也不开心。我怪他没有飞来上海陪我,可明明是我自己叫他不用来的啊!
因为元旦没给我惊喜,我作
我们聊天的时候说,元旦一起过。大概也是随便聊聊,只是我记住了,他可能忘了。
于是,我憋着气等啊等,看他到时会不会主动说去哪里玩。终于等到31日晚上,他还没说,我的作病就发作了。31日晚上,我早早地关机了。
第二天早上开机,发现他在1月1日零点的时候,给我发了红包,还在微信上说:“公司元旦要开会,去韩国。不然,我计划去上海看你的。”
阿西吧!我瞬间气疯了。心里一连串的疑问:你之前不是说元旦要和我一起过的么?你们去韩国,难道是今天才知道的么?这恋爱到底还谈不谈了?你到底爱不爱我?……
我明明想质问、想吵架,可我又偏不问,我憋着气,闷着作。
1月2日,他发微信:“你在干吗?有没有想我?等我回去,尽快找机会去上海看你。”我说:“你好好开会,再说吧!”(可我明明想说,好啊,那你快点来看我。)
1月3日,他发微信:“我们很多女同事都说韩国的化妆品特好,你想要点什么?我也给你买。”我说:“不用。”
他说:“你想想,缺点啥?面膜?口红?洗面奶?”我没理他,他接着说:“那你再想想,要是想起来缺点啥,马上告诉我。或者我到时候看看同事都买了啥,我也给你随便带点。”
这样的男朋友是不是很好啊,可当时,我居然还在生气,还在作。现在想来,作已经不是病,是癌了,且已晚期。
回北京的事儿,他说尊重我的意见,我作
第五次作,是我们在商量我何时回北京。
这可是大事啊,是我们期盼已久的大事啊。我明明恨不得马上就回,嘴上却说:“我不想回去,这事以后再说吧。”(为什么呢?因为我想知道他有多想我回去?会不会天天求我回去。他如果不表现得特别想我回去,我就特别想作。)
他说:“我真的希望你回来,不过这事我尊重你,最后还是听你的。你回不回来,什么时候回来,都听你的,好么?”
这明明是很体贴的男朋友对不对?可我,听他这么说,就生气了!我心想:“你什么意思啊?我说不回去你就同意了啊?你到底想不想我回去?难道你就不能任性地说:‘什么破工作?不要了,辞了。你快点回来,我想你,我想天天和你在一起。’”
后来,我就真的在上海一直没回去,他也没再提了。
现在想来,他是不是其实也很难过啊,他可能在想:“难道你不爱我么?你不想早点回来么?你不想和我天天在一起么?”
可我,在作的时候,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一直作,一直作,作到最后,终于把他作没了。
把男朋友作没了,就平静了
现在回想起来,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无时不刻在竭尽所能地作。每一件事情都要钻牛角尖,每天都在等着逮他言语的漏洞,逼得他左右都不对,怎么做都是错。
我们对别人明明都很温柔,可对男朋友,就很作。
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别人又不是我们的男朋友,在别人面前不能作啊。所以,只能跟男朋友作。直到有一天,把男朋友作没了,也就平静了。
后来,他跟我说:“你太作了,我受不了。我现在和女友在一起特别平静,我喜欢这种状态。”
几年前,我和朋友谈论各自的理想,她说想拥有一个带露台的房子,因为她的母亲在城里住不习惯,说晒太阳都要下楼,种菜的地方也没有,她便想着,要是拥有一个有露台的房子,母亲就可以肆意地晒太阳,还可以在露台上种菜种花。看她憧憬在美好的生活里,我也说出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多学习烘焙知识,以后开一家面包店。
5年后的今天,朋友打电话跟我说她搬进了有露台的房子,妈妈感觉特别惬意。虽然背了房贷压力大了,但生活充满了阳光,她觉得只要努力,梦想都是可以实现的。她的语气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和骄傲。
她还跟我说起她的下一个梦想:要学习画画,争取花5年时间学有所成。想起那时候我们一起谈论理想,我那个面包店的梦想依然遥遥无期,她却在短短几年内,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是怎么做到的?
她笑了笑对我說:“我的每一个梦想,都是有截止日期的。譬如露台房子的梦想,我的计划是5年之内,我预算好了买露台房子需要的首付,并算出这5年内,除掉卖掉这所小房子所得的价款,我需要每月攒多少钱,这几年里,我发了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存好预先计划的钱,雷打不动。因为有了计划,我不再乱买东西了,衣服、鞋子够穿就行,这样坚持了几年,竟然轻松地实现了梦想。”
我恍然大悟,我也有梦想,但我没有像朋友那样,给梦想加个“截止期限”。我一直想,迟早有一天,我的梦想会实现的,但那一天,我没有订好日期,所以总在拖延。从朋友的经验来看,我渐渐悟到,有梦想是好的,但光有梦想不马上行动,这辈子就是一个空想家。美好的生活需要很多梦想来填充,当一个梦想接着一个梦想实现,你才会发现,人生多么美妙,你才会发现,追梦很美,只要努力,梦想都会变成现实。
此后,我也学着朋友的做法,给梦想加个“截止日期”,譬如,那个面包店的梦想,我从今天开始,从做普通的蛋糕开始,每天坚持一点点,3年后,我想一定能实现它。
网上流行一段话:喷泉之所以漂亮是因为有了压力;瀑布之所以壮观是因为没有了退路;水之所以能穿石是因为有了目标……这些话都颇有道理,没有压力的生活,不可能精彩,有退路的生活,做什么都不会竭尽全力,没有目标的生活,平淡无味不说,更不能出彩。一个人有了目标还不够,还要给目标加个截止日期,每一天都在为梦想添砖加瓦,那么,生活才会充满激情与动力。
他和她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他在二楼,她在三楼。两人虽然在一个单位,但做的工作却互不相干。
那时她还是刚来单位的一名新财务人员,说话轻轻,每天只顾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1
他经常出差,每次出差回来都要拿一堆票据前去报销,而每一次都有几个人在他前面报账。这是他最痛苦的时刻,一次次的无功而返和漫长的等待会让他莫名地烦躁。
一次,出差回来的他又有些票据需要报销,在连续跑了8趟还没结果之后,他终于愤怒了,脸色铁青着非常难看。
她看在眼里。就在他即将出门时,她叫住了他:“把你的票放在我这里吧,我帮你办,办好了我去找你。”
他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把票交到她手里,便出了门。
出门后他便忘了此事,依旧天马行空地四处奔忙。回来后,同事告诉他,财务室的那个女孩找了你几回。说完,脸上还挂着坏坏的笑。他想起发票的事,便说,不要瞎想,她是帮我报销发票。
同事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他已有一个女朋友,两人非常的恩爱。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在外面叫他。屋里很热闹,大家正在肆无忌惮地大耍嘴上工夫,他没听见。别人便喊他,有美女叫你。
“有美女叫我?”他嘟嚷着,“人长得帅就是没有办法,在哪呢?美女在哪呢?”大家又是一阵哄笑。在这种场合,他总是有让人开怀的本事,一句平常的话都能让人喷饭。
她在外面听着,脸红红的。
出来后发现是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办好了吧?”
“没有零钱,以后再说吧。”说完他便进去了里面。
她愣在那里,没想到他是这样的态度,心里委屈得想哭,但似乎没有理由,一个下午只觉得心里堵得慌,到最后变成了微微的恨。发誓不再找他了,让他自己去跑吧,她想。
2
几天后,他们部门到会议室开会,路过她的门口,她叫他,钱要不要?
哦,他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好啊,晚上喝茶?看着她的眼睛,他说。
算了吧,就这点钱,喝水都不够。她不看他。
这时同事又在门口起哄,少爷,不要又在这里骗女孩子了,你都是有老婆的人了,正经点好不好。小鱼,你不要上他的当哦。
他笑了起来,很好看的笑。笑完,便走了。
很不经意地,她的梦中开始出现一张笑脸,像他又不像他,飘忽不定。她问自己,为什么他的笑脸会在我梦中?为什么?我没有理由喜欢他的。还好,每次的思索都很短暂,她是个理智的女孩。
再熟悉些的时候,他的玩笑开到她这边来了。一次她和同事走在大厅,他和一伙人进来。突然,他冲着她猛眨了几下眼睛。她始料未及,又一次愣在那里。正打算不理他时,他又学着赵本山的口气,怪腔怪调地说,“咋的了,不懂啊,打飞眼呢。”
爆笑声中,她的心猛地震动了几下,而他却裹在笑声中飞也似地上了楼。
走出大门,她的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毫无预兆。
同事停下来,定定地看着她说,“小鱼,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他了?”
她没有反驳,眼神复杂地看着前方,心里回荡着一个声音,我怎么会喜欢他呢?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他是有女友的人了……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着,躺在黑暗中,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想,眼睛一直睁着。
3
他又出差去了,一连几天,单位里没有了他重重的脚步声和爽朗的笑。她坐在三楼的窗前,只感觉空气是一片凝静,静得可以拧出失落的水来。
没两天,他回来了,拿着一叠票据直接来到她的跟前,“小鱼,帮帮忙,我实在是不想跑了。”
她本想拒绝,但又伸手接过来,没有看他。
“谢谢你啊,”他松了口气,“办好了我请你吃饭。”“不用了,”她淡淡地说,“明天下午来拿钱吧,过时不候。”
以为他出了门,谁知还是他的声音,“小鱼,有个问题折磨我几个月了,一直想问你,可以吗?”又是这种腔调,她有些讨厌他这副模样了,“问吧。”
“你为什么长得这么好看?”他一本正经地说。知道他又是在开玩笑,但她的心还是很明显地被刺痛了一下。她抬起含满泪水的双眼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是吗?真的吗?你说的都是真的吗?”语气中带着狰狞,带着怨恨。
以为他会吓倒,又错了,他很平静地回答,“是的,我说的都是真的,有时候,看到你,我就会想,我为什么要有女朋友,但现实的确是有了。”说完,他便走了,咚咚的脚步,带着逃的滋味。
她再次愣在那里,泪水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4
年底的时候,单位聚餐,吃饱喝足后又去唱歌。他也似乎恢复了以前的模样,嘻嘻哈哈地和每个人开着玩笑,惟独撇开了她,撇开了在一角静静坐着的她,眼角都不瞟一下。
轮到他唱歌了,是张行的《迟到》:“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我的心中,早已有个她,哦……她比你先到……。”深情的歌声在歌厅飘荡,大家还在闹着,没几个认真在听。他全然不顾,一遍又一遍地唱着,到最后,竟哽咽不能成句。
大家开始起哄,少爷,不要抒情了。谁又走进你的心扉了,哈哈……
他尴尬地笑笑,用玩世不恭的口气解释,“你们不懂,唱歌就要像我这样感情投入嘛,学着点。”下台时,他回了回头,朝她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坐在黑幕中,泪流满面。身旁的同事紧紧握着她的手,小鱼,算了吧,他太危险了,太危险了……除此之外,不知道再说什么好。
放年假前的一天,大家乱成一团,都在做着回家的准备。
她到二楼,叫他,孙雨天,过来一下。“叫我?美女叫我有何贵干?”他笑盈盈地走过来,脸上的表情干净得出奇。
她看着他的眼睛,小声地说,“过完年我就不来了。”他低着头,没有说话,脸上似乎有点难过。
突然,她的语气变得欢快起来,“孙雨天,这一年来我帮你报销了那么多发票,你可不可以也帮我报销一张?”
“帮你报销发票?”他惊愕起来。“对,就一张。”他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报销事由:爱情;金额:无价。”
他的眼睛湿了,许久,伸出右手在她的肩膀上拍了拍,“保重!”
“保重!”她回过身来,快步跑远。
看着她的背影,他轻轻地拿起“发票”,再轻轻地折了起来,放进了西装靠左的口袋。
2013年春,玉兰花开得正旺时,我曾站在树下,长长久久地望。我以为我会像小说里描述的那样:挽着一个男人,面上有粲然的笑,心却因思念另一个男人而苦涩不堪,可是我没有,就像我一直以为我大婚那日满脑子会是你的音容笑貌实际上却不是一样。是不爱了么?是么?
满树的白玉兰在春风里悠然摇曳,它们生机盎然,馨香扑鼻,如我们当初的爱情。你曾说,玉兰花是我们的爱情花,花在情在,花绝人亡。我信以为真,在没你陪伴的长久岁月里,视它如亲。
我们说好的,永远不分手。
高二那年五一,你要我在宿舍乖乖等你。同学们都回家了,偌大的宿舍楼只我一个人,我说我怕,你便从外面落了锁。你必须得回家,跟你父亲谈我们败露的早恋。你坚信你父亲会尊重支持你的爱情。你承诺天黑前回来。
三日后,放假归来的同学,看到满地狼藉和墙角的一只“困兽”。我语无伦次,瑟瑟发抖,咕咕噜噜喝了两杯白水,意识总算清醒。我满世界找公用电话,得片语:“我爸不让出门,喂!别!丫头,我爸要剪电话线!嘟嘟……”
原是你被父母软禁了。我一点都不怕,我坚信真爱能战胜一切。我们伟大的爱情怎会因这点阻力而溃败?
又一周,你依旧不出现。我开始迷惑,动摇,坐立不安。等不来你,我便去找。长大后才明白,没邀请的登门对女孩来讲,是厚颜,是无耻。
我是怀揣着为爱牺牲一切的雄心壮志去寻你的呵!你却当着全家人的面,对我说:一刀两断。那时的我,太傻太天真,不懂得迂回、分寸和策略,不懂挽留,只讲若分手我便去死。你用我们当地对死最无谓的方言方式说:“谁死填谁的坑!”
你好狠。我们说过无数次不分手的,你都忘了么?
我被巨大的悲伤笼罩,像一尾被搁浅在沙滩遭烈日暴晒的鱼。不死不活。你却又出现了,在我即将死心的时刻。你拥我入怀,疼惜地喊我傻瓜。你重现了你说“一刀两断”时跟我挤眉弄眼的神情,展示了你说“谁死填谁的坑”时你强忍的笑意。你讲得绘声绘色,表演得活灵活现,感动了一满屋十六七的女孩,除了我。
遭重创的心,很难复原。你父母给你摆了两条路,或斩断情丝专心读书,或休学辍学转学任选其一。你有聪明绝顶的脑瓜,知晓假分手是见到我最快捷的方法。你在演,我却入了戏。
我不明白,真爱岂能,哪怕假意的放弃?我时常观察你的表情,琢磨你嘴角上扬、蹙眉和斜睨的深长意味,我分不清你说的话哪句真,哪句假。我笃定你不再是原来的你,爱我至深的你。
为此,你的心都碎了。你做了很多努力,想把爱重新煨热。
你写了99封情谊绵绵的书信给我;
你折了999只纸鹤;
你买了9999朵玫瑰——虽是泡水喝的那种小小的干玫瑰,那是你倾其所有……
我心唏嘘。也感动也流泪,虽仍不敢把整颗心奉上,重茬的冰却在悄悄融化。偏偏此时,你被教务处找去谈话。
老师并没想难为我们。谁没年轻过?那点斑驳缤纷的情愫,每个成人都懂得其珍稀。老师只是希望你收敛。可是,你刚在爱情里栽过跟头,你不想你的女孩再次失望,面对教务处主任,你坚决而凌冽地说,对,我爱她!至死不渝。
你为我们的爱情交上了满意的答卷。你被劝退。早恋、旷课、扰乱教学秩序,任何一个罪名都足够你离去。
我是在你离校的那一刻,才明白你前一次假意分手的良苦用心。晚了。
没你的高中生涯,有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那是我们的恋歌。“多少人曾在你生命走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你去了一所三流高中借读。你捎话来:大学里,玉兰树下复牵手。
你的话我懂。我拼了命读书,流着泪做题,熟睡中还在背单词,我一定要考上那所大学,那所那年春天我们游玩过,有玉兰的学校。
玉兰悄然开两回,我终于站在了山东大学校园里。我打给你,电话接通,只会嘤咛。你咬牙切齿,说我是你这辈子最恨的女人。
恨我什么?耽误你读书,致使你只考上一所民办高校?那时,“女人”二字对年轻的我是莫大的侮辱,痛极了。难以理解的是,我依旧恋着你。很傻,是么?
听同学说,你在追赶我。你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容不得你的女孩比你优秀。我迷惑了。我理解的真爱,不是你所诠释的这种。它应该是超越世俗的,无关乎学历及将来薪资,是无敌的。我固执地以为你只是暂时想不通。
你专升本了,考研了,第一年失利,第二年成了我的师弟。隔了七年的时光,你说你爱我依旧,要我等你毕业,娶我。此时,我已经研究生毕业,开始工作。
不是我不肯等你。
我曾想过放弃保研,停下脚步等你,只要你肯开口要求。我是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学业的高度不是我所求,我要的是陪你到天荒,到地老。可是,你连一个空口承诺都不肯给。这个你追我赶,却没有默契和共识的游戏,我玩累了。
抑或是,我们爱得还不够深。再或是,命中注定前缘难续。以至于,我们用了10年的时间,马不停蹄地错过。
说好的不分手,说好的不提分手,我不提,你也不要提。我们相恋一年,守望9年的爱恋,就在没有结尾的结局里,到此为止吧。
我追随着在我身边守望了七年的师哥,去了远方。他愿在新婚时,用我最爱的玉兰花,为我包一束手捧花。结婚前一晚,思忖良久,我把玉兰换成了百合。我希望与他,百年好合。
如我所愿,今春,挽着他的手站在玉兰树下,我心里一片清亮。
在爱情里,两个人应该“同”还是“不同”,这是很多人疑惑的一个问题。
很多人会以为,爱情的产生源于“同”这个字。两个人,有共同的爱好,喜欢看同一类的电影,喜欢吃同样的美食,也有着相同的习惯。于是,共同点多了,有了话题聊,越走越近,最后也就成了一对儿。
在很多人看来,爱源于“同”,那么要持续下去,自然也是如此。所以,哪怕两人已经在一起了,双方还是忍受不了彼此那些“不同”。一方一直孜孜以求的事就是将对方身上的“不同”,改造成两人一样的“同”。而这,在不少人看来,就是一段感情成败的关键。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会不会一开始,求“同”就已走错了方向?
试想,一样是和你类似的,一样是和你完全不同的,你会被哪一样吸引?人多是喜新厌旧的,若是类似的,和自己的影子有何分别?正如你对于自己的影子,是无视,还是会被深深地吸引住?其实,能让你动心的,多是与你不同的新鲜事物。
感情也是如此。很多时候,你认为是“同”引发了你们的爱情,殊不知真正吸引你的,是对方身上异于你的“不同”。而之后,你致力于改造对方,让两人之间有更多的“同”。在你看来,这是你为经营感情所付出的努力。可实际上,你努力的方式其实是在抹杀那些令感情长存的“不同”,而让令两人生厌的“同”越来越多。一段感情里,有利的因素越来越少,不利的因素越来越多,最后结局会怎么样?所谓的七年之痒,大多数就这么产生了。经过了漫长的拉锯战,你成功把对方塑造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影子,你们每天面对的是和自己相似的另一半。你说,你心里能被自己的影子激起任何感情的波澜吗?这样没了激情的状态,不就是当初拼命求“同”结出的果嗎?
总结一下失败的感情,大多数有一个共通之处。当事者被“同”的假象迷惑,在追求完全一致的道路上,不见棺材不落泪,甚至认为不和我一样,就是不爱我,令对方为难。直至碰了壁,回过头来想一想,才发觉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走在与美好渐行渐远的道路上。结果,悔之莫及。
记着,对方真正吸引你的是异于你的“不同”,能让感情维持并保持新鲜感的,也是彼此之间的“不同”。所以,要想感情长长久久,历久常新,就该多让对方留有自己的空间,不要强求对方要活成和你完全一样的模样。这也就可以理解那些在感情生活里互补的恋人,为何更容易保持激情。
一味地求“同”,不一定就是爱的秘方。存异,尊重彼此的不同,欣赏彼此的不同,更是长浴爱河的不二法门。
畅想素婚的80后小夫妻
我和男友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他意志坚定地要办一场素婚:领个证,办个网上直播婚礼,发点电子照片给亲友看看,连酒席都省掉了。对此我当然不屑一顾,每个女人在小女孩时都有这样的梦想:将来披上婚纱的一刻是女人最美的瞬间。可素婚是什么呢?浪漫的洞房花烛夜只在粗茶淡饭中度过?男友反驳我:素婚能让我们留下最纯粹的爱和平淡相守一生的承诺。可是,我把他驳了回去:绚烂之极方能归于平淡。连激情都没了,结婚又能剩下多少让人铭记的东西?男友不再争辩。
看着男友因拼命打工挣钱变得瘦削的脸,我的心里充满了酸涩。奢华的婚礼是一个面子工程,我们不能为了面子透支掉下半辈子的幸福,我不希望结婚后我们靠吃方便面度日。男友搂着我说:其实,素婚并非新鲜事,鲁迅与许广平的婚礼,仅仅在家里添置了一张茶几和四个方凳;吴晗先生结婚时在报纸上刊登结婚启事,与新娘在旅馆住了一夜,婚礼就算完成了。我揶揄他:你拿名人来压我啊,那你去找个名人结婚吧,我可俗着呢。
话虽如此,我不希望他因为婚礼欠下一大笔债,那可是要我俩共同去还的。我同意了男友素婚的主张,但以高标准要求他策划一个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创意婚礼。
办婚礼之前,我们先拿出各自的存款首付18万买了一个二室一厅的房子,装修材料是自己买的,少掉了中间商,省下的钱可以买电脑。新房装修完后我们就没钱了。空荡荡的新房里除了旅行包,什么家具都没有。我们每发一次薪水就添置一件家具,这个月多了台电视机,下个月多了只柜子,第三个月是沙发。闲时坐公交车晃荡一小时到宜家,看到需要的东西打折了就搬回家,半年后把家填满了。这个过程很开心,就像旅行一样,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先是坐在地上看片子,然后是凳子,再是沙发,最后可以躺在床上看了。
为了给这份爱情留下特别的纪念,男友亲自设计了结婚对戒,花了一个月时间设计草图:宽宽的戒环,中间镂空以对方的名字为花纹围绕一圈,代表感情绵绵不断。他不断和工艺师探讨,每一个汉字都要选择一种笔画连贯的字体。
特别的婚礼给特别的你
如果按传统的婚礼,有花车接送、请婚礼司仪、吃婚宴大餐等一整套做起来,这个婚礼的费用至少要两三万元。仅婚宴一餐,如果请来了两百名亲友,摆二十桌酒,那么费用至少在两万元以上。事实上,亲友们对婚宴本身的兴趣却不大,留下的印象也不深。
男友是IT行业从业人员,我们策划了一个时尚浪漫又高科技的简约型“数码”婚礼。
他设计了一款特型请柬,用我俩的右手的等比例形象,打开时是两只连在一起的手。当然,手指的形状无法用机器完成,是我们自己用剪子剪出来的。
婚礼用车租用了一辆公交车,在专业的音响设备模拟的爆竹声中,我们和宾客均由公交车接送到婚礼现场,气氛热烈,形式别出心裁。在婚车这个单项上就节约了五六千元的开支。
婚礼当天我们租用了一个别墅,一天是2000元,将别墅里所有的椅子都搬走,桌子上摆放食品、红酒、冷饮、水果、纸杯与纸巾。所有客人都是站着的,房子里有更多的空间可以供来宾们自由活动。在别墅里事先安装好从家里带来的音响和向朋友借用的灯光等设施。增加一些彩灯,准备好伴奏的碟片。还将我们的大幅婚纱照挂在墙上,增加气氛。装饰物以气球为主,鲜花为辅,再加一些绸带、彩条。
婚礼定在晚上八点钟左右开始,签到处有一个摄像头,让所有的来宾都对着它说出对我们的祝福,然后制成DVD,制作一份有声的签到簿,还能做成给所有参加婚礼的来宾的纪念礼物。
主持人宣布婚礼开始后,伴随着《婚礼进行曲》,新郎款款走向顶着红盖头的我,但突然间我的姐妹们冲上去,阻止住新郎的动作。于是新郎历经艰难,从宣读爱的宣言到下跪求婚,终于如愿以偿。
通过互联网宽带技术,主持人接通了新郎远在加拿大多伦多的父母的电话。一番调试之后,二老的图像出现在屏幕上。新郎兴奋地告诉父母亲:“爸妈,儿子今天结婚了。”告别多伦多,图像切换到广东番禺,他的弟弟正等着参加哥嫂这场特殊的婚礼。“嫂子,你越来越漂亮了。”他弟弟一看到我们这边的画面,立刻就花言巧语地恭维我,让我乐得合不拢嘴。但是我们没敢多聊,朋友们早捧着鲜花等着了。一个还在澳大利亚度蜜月的哥们儿打趣说:“看不出来你俩还真新派啊,只可惜闻不到你们手里的花香。”
新郎别出心裁地为新娘子我献上三道“美味佳肴”:第一道是11朵娇艳的玫瑰,象征着“一心一意”的爱恋,第二道是一双可爱的宝宝鞋,寓意“同偕到老”,第三道则是晶莹闪亮的北极星项链,寓意他愿为我“上天摘星”的决心。
婚礼的浪漫小花絮
未婚夫创意了一个个性蛋糕,请蛋糕店的师傅按照我俩的模样来制作小糖人。在漂亮的三层婚礼蛋糕上插婚礼现场打印的照片,让爱情的甜蜜,蛋糕的甜蜜,和照片一起与亲朋好友即刻分享。
正当宾客们的情绪被充分调动起来时。主持人突然把灯光关了,台前增加了幻灯机和屏幕,开始播放我俩从小到大的照片、生活DV、自录MV等,最有趣的是我们各自出生时的小手印,儿时爱不释手的玩具等。还配有深情的解说,幻灯片的最后就是两人结婚的大照片。我们的合影现场通过手机、数码相机从打印机内打印出来,与一串串中国结编在一起成为“照片红线”,牵起千里姻缘。在回忆中,在场的所有人都被这浓浓的温情所打动。
婚礼达到高潮时,还定制一些冷焰火燃放;设计的独特请柬,设计的一套结婚手册现场发放;自编自演一个恋爱经历片子现场放映等等。
吃完自助餐,婚礼结束自然要闹洞房。我们的洞房也不同寻常。主持人宣布最后一项仪式是新郎新娘进入“数码洞房”。
我向来宾演示了进门的一套程序。我将右手食指放在房门把手处,再轻轻压一下把手,洞房门就开了。原来,门上装置了一个“指纹识别器”,只有识别了主人的指纹,才会放人进去。但新郎随后伸出手指,门把手却纹丝不动。原来智能大门没有设置新郎的指纹,没有我的同意他是进不了“洞房”的。
事先我们建了一个婚礼博客,把相关信息和图片贴了上去。我们在婚礼结束后,将婚礼经过和细节又一一贴出。把自己成长的照片、与朋友的合影制作成签名墙,让来宾能够在上面找到自己的身影。
作者观点:爱情无需一个盛大的婚礼证明,婚姻生活也无需从一个费神的庆典开始。一场简单的婚礼可以做得温馨浪漫,而盛大的婚礼更容易令人身心疲惫。我们提倡素婚不是不重视婚礼,也不是逃避,其实是希望在新结婚时代的我们能拥有一种个性化的婚礼。而由本文主人公的老公策划的DIY数码婚礼并不简陋,是他们用简单的形式,浓炽的感情操办出的铭记一生的浪漫。
他和她结婚3年了,渐渐感到激情失去,麻木代替了激情,上班下班,吃饭上床,每天都是鸡毛蒜皮的事。
他说:“你怎么越来越邋遢?”她穿着大背心,上面有污垢,棉布大短裤,头发用夹子胡乱一别,眼角还堆着眼眵。下了班就是这个样子,而且常常穿着拖鞋四处和邻居聊天。从前的淑女形象荡然无存,她再也不是他心中的那个天使了。
而她说:“看你懒的,就知道躺在沙发上看球,一天到晚在网上和MM聊天,你多少天没和我说过十句以上的话了,你多少个月没给我买过一支鲜花了,你多少天没说过‘我爱你’了?把我骗到手就这样啊?”
“谁骗你了?”他嚷着,“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什么是黄脸婆了。”
他们越吵越僵,到最后,离婚的心都有了,当初的山盟海誓显得那么虚张声势,谁还以为当初说的是真话?
他还想看到她美丽的样子,不想让她变得这么邋遢;她呢,还希望他一如从前一样爱她。其实,都是想尽可能回到爱情原来的样子。
他的一个朋友告诉他:“我结婚10年了,如同新婚,我有一个秘诀,就是一分钟爱情。”
一分钟爱情?是啊,爱情要保鲜,婚姻也要防臭,就要坚持一分钟爱情,这是婚姻防臭的最好办法。他的朋友给他讲了一分钟保鲜法:
她做饭时,从背后拥抱她一分钟,让她感觉你在爱她,所以,她做起饭来就会心甘情愿,并且特别快乐。
上床时,花一分钟给她讲个幽默小段子,这樣,她就会觉得你是个有趣的男人,而且她会因为你的幽默变得特别兴奋,不至于结婚才3年,爱情已如同嚼腊。
鼓励她化妆给你看,花至少一分钟看她的样子,尽量含情脉脉地看着她,让她觉得好像是初恋。
再花一分钟跟她一起去阳台上看看风景,只要一分钟就可以,她会觉得你还没有失去最初的浪漫。
其实每天不过5分钟,不,哪怕每天只做一个一分钟,爱情就会保鲜了。
他问:“真的吗?”
他的朋友说:“去试,一个月后告诉我结果。”
一个月后朋友问他:“怎么样?”
他说:“如同初恋,形同新婚。她也因此而改变了,她做饭时不再嚷着他懒,心甘情愿地在厨房里一边炒菜一边唱歌,仅仅因为那个拥抱!”
她也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化妆买衣服照镜子,她总问他:“好看吗?”他看得很专注,说:“好看,你是我的天使。”
一分钟,拯救了她和他的爱情,她学会了用一分钟为他打领带,虽然他自己会打;用一分钟坐下和他说说足球,尽管她不懂;用一分钟和他一起给他的爱狗梳个头,让他明白爱屋及乌。
结婚7年纪念日,有人问他们是不是新婚,因为他和她牵着手一起在街上跑着。如果爱情保鲜了,每天都会是新婚。
一分钟那么短,一生中有很多个一分钟。
他说:“一分钟其实也不短,可以说30个‘我爱你’。”她也说:“一分钟真的不短,它表达爱情的时候,就是地久天长。”
一天,回老家辦事,夜宿大哥家。一晃我们哥俩又是一年多没见面了,彼此都憋了好多话要说。晚饭后,我和大哥往炕头上盘腿一坐,茶香氤氲中,边喝边聊。
这时,大嫂凑了过来,又唠叨起大哥的一些不是:“都年近半百的人了,还爱喝酒,且每喝必多,一喝多就拿狠话伤人;他依然不怎么讲个人卫生,你让他刷个牙、洗个脚,他都跟你捉迷藏;抽烟抽得凶,家里摆着两三个烟灰缸也不见他用,他却常常乱弹烟灰、乱丢烟头……你说,他这样的人,谁能跟他过日子呀!”
大哥原本就不怎么健谈,任凭大嫂怎么数落,就是不吱声,只闷着头在那里憨笑。大嫂是个小学老师,极爱干净的一个女人,摊上大哥这样不讲究卫生的主儿,也真是难为她了。我便开玩笑说:“如此屡教不改不听话,干脆不跟他过得了。”
大嫂却截住了我的话头,说:“他也不是没的好处,比如冬天,晚上睡觉,他总是小孩似地急着钻被窝,且总是喜欢先占领我的地盘,待我睡时,他再主动挪到他的位置。有时候我批改作业到很晚,看他分明睡熟了,但只要我一掀被子,他也会立刻腾出地儿,起初我还笑话他没出息,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是故意给我暖着被窝,因为我生老二时落下了手脚冰凉的毛病,最怕钻凉被窝了。嗨!就凭这点好处,我这辈子呀,就砸你大哥手里啦!”
那一刻,我发现大嫂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和满足。
他是村里唯一一个到了30岁还没有找到老婆的男人。也难怪,家里穷的只有两间草屋一头猪和几十只鸡,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哑巴,除了“咿咿啊啊”就什么也说不出了。村里没有一个人想给他介绍对象。
35岁的时候,他和一个脊背像弓一样的女人走到了一起。有人说哑巴占了那女人的便宜,那女人便跟着他;有人说那女人是哑巴用他的那头猪换的。还有许多人根本不会把这事当做谈资。
那个女人刚来的时候还干些拎水扫地的事,但只要哑巴一看到便“咿咿啊啊”地叫着,然后抢过女人手中的水桶或扫帚。其实女人能干这些活,尽管她的脊背像弓一样。村里的妇女都说哑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对那女人怜惜到那地步。哑巴听不到,所以一直都那样疼爱着他的女人。
女人经常会听到村里那些无事可做的女人说这说那。女人不敢和她们吵,于是当哑巴要抢她的水桶、扫帚时,女人便拖着那孱弱的身体想要夺回来,她不想让人说她是废物,说她狠心什么事都要哑巴做,哑巴就“咿咿啊啊”地叫个不停。她到底拗不过哑巴。但从此以后,女人偷偷地把这些事做完,等哑巴不在家的时候,她总是把地扫的干干净净,水缸也总是满满的。每次哑巴回到家都“咿咿啊啊”的像在训斥警告女人不要这样。后来哑巴渐渐地看女人确实能把这些事干好,也就依了她。
一个在外人看来残缺不全的家,在哑巴和女人的经营下也渐渐温馨起来。他们就这样相濡以沫地生活着。
哑巴家的后面有一大片树林,谁也不会想到哑巴凭这些树一下成了村里的富人。那一年,政府要搞绿化,移栽十年以上的大树,每棵一百元。哑巴一下拿到了好几万。村里的人眼红,见到女人就拉家常,见到哑巴就竖起大拇指,哑巴听不到,只是憨憨地笑。哑巴给女人买了好几套衣服,家里也买了彩电。村里那些嫉妒的人又多嘴说哑巴有钱肯定会学坏,会和女人离婚。这话传到女人的耳朵里,女人好几天没理哑巴。
冬天来了,比往年的冬天都冷,隔三岔五地下雪。为了取暖,哑巴把煤炉放到了卧室。谁也不会想到,这在农村很流行的取暖方式竟夺了哑巴的命。
那天早上,哑巴家的门紧紧闭着。因为快过年了,村里有人家杀猪卖肉。邻居想叫上哑巴一起去,却怎么也敲不开门。当村里人踹开哑巴家门的时候,屋里很浓的煤气熏得人头脑发昏。村里人看到哑巴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哑巴的嘴紧紧咬着被子抵在床上,手在外面,一只手圈住被子,另一只手压在被子的边缘,右脚脚趾夹着被子像要往里拽。哑巴的身体呈现了煤气中毒者特有的樱桃红。当人们想拉开被子看看女人有没有死的时候,竟一时掀不开,哑巴几乎每一个器官都按压住了被子。扯开了被子,女人已经昏死,还有微弱的呼吸和心跳,送到医院,医生听说中毒时间超过了八小时,肯定死了。但哑巴留下的爱是个奇迹,女人活了过来。活过来的主要原因是女人的体温没有因中毒而下降。
那些曾说哑巴会变坏、会和女人离婚的人,在哑巴的尸体旁默默地流泪忏悔。哑巴似乎为了证明自己的爱情,在那个毒气缭绕的冰冷夜晚,用自己无言的生命告诉人们:我爱这个女人,用整个生命爱,有爱在,什么也毒不死我的女人。
我上学的时候,电视里经常放一些很惨的校园爱情电视剧。当年最火的应该是《将爱情进行到底》,大学校园里纯粹的爱情,男人拿着手机在海边大声呼喊着女友的名字:“文慧,听到了吗?”
那时候人们总把校园爱情当成某种高度提纯的感情方式,跟金钱、家庭纠葛、社会地位没有任何关系,自由自在。还有种说法,如果没在大学交过男朋友/女朋友,青春就算彻底虚度了。要让青春无悔,必须谈一场校园爱情。
十多年前,我那些在校园里谈恋爱的朋友,绝大部分都实现了毕业即分手。当年有一对情侣,我印象深刻,他们在大三那年登记结婚,互相称对方为张先生、张太太。张先生用一辆自行车带着张太太每天上下课,一起去饭堂吃饭,图书馆自习。他们说,早婚是一种潮流。
大四的时候,张先生和张太太离婚了。哈?为什么要离?
张先生说,前妻打算去英国攻读硕士,但是他想留下来工作。那你们为什么当時要结婚呢?张先生痛苦地闭着眼说:“我没想到她会想要出国。”
爱过,结过,也离过。这跟李亚鹏和徐静蕾的校园爱情又不太一样,我们这一代的校园爱情,明显没有那么沉重了,虽说也很想在海边找个打电话的对象,但是完全不会像李亚鹏一样,忘我地在大海里狂奔。
好像爱情就是他这辈子最珍贵的东西似的,一副要用生命来置换的架势。后来的年轻人,一届不如一届。
校园爱情算什么啊?我在网上看了一个今年毕业的女大学生的烦恼,她和男友在大学里谈了两年恋爱,一直感情很好,少有争吵。于是毕业时,她选择跟着男友走,回到他家所在的大城市。男友找到一份体制内的好工作,她找到一份体制外、有发展前景、可能会赚很多钱的工作。
跟以前的大学生不一样,这一代大学生一毕业就在考虑结婚的事,而且一分一厘都算得清清楚楚。
女方说我家那边一般都要收20万彩礼,男方说我们这边一般男的出房子,女的出装修和车子。女方说没这样的道理,这样我们一家在村里都会抬不起头。男方搬出撒手锏说:我也不想耽误你,但真的不可能的,你年纪轻轻,还是另做打算吧。
校园爱情,落到实地,总的来说,还不如那些毕业后自由恋爱的,起码还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可言。
我有一个意见,大学里固然可以谈一段恋爱,毕竟有人帮忙买早饭,一起去自习,既可以打发时间,还可以提高成绩。但是差不多就得了,为什么非要落到实处?
两个人大学毕业后还在一起,好像未来都已经一目了然,不会再有任何波折。
当年学校里有一对金童玉女,毕业后没分手,坚定地继续在一起。同一个城市,没换过工作,十年后,两人变成了都市中一对平平无奇的夫妻。
这十年里,他们好像一点点在变旧一样,十年前人人都觉得,哇,好羡慕,校花和班草在一起。十年后好像人人都有点诧异,哦,原来你们依然过着这么普通的生活吗?
校园爱情,走出校园,就已经没什么意思了。
芷的长发在傍晚的风中飞舞,米色亚麻裙裤,刺绣兜肚,外罩白衬衫,领口处露出兜肚上绣的一枝并蒂莲,深红浅粉嫩黄,衬得芷的脸多了几分妖娆。
青石板路,千回百转的小巷子,络绎不绝的行人,一脸风尘仆仆,都是旅人吧?来自四面八方,到这丽江古城,寻一种情怀,抑或一次艳遇?
天空,草木,云朵,分明是要发生故事的背景,舞台搭好了,等你来上演。三十岁,对女人来说是一个坎,会怎样,跨过去才知道,芷还不愿想那么多。
七拐八拐,眼前赫然出现一个酒吧。在这个艳遇之都,散落在古城里大大小小的酒吧,就是艳遇的温床。
芷推开门,灯光、音乐、酒精、香水扑面涌过来,差点没招架住。定了定神,瞥见窗边角落有个空位,坐下,点了一杯名字奇怪的鸡尾酒,颜色自上而下是金黄深蓝,明亮沉静,让人想起阳光下的海。
喧闹声忽然静止,歌声响起来,歌声里有草原、溪流、雪山、骏马、盛开的格桑花。芷循着声音望去,一个年轻的男孩,眉宇间英气逼人。他居然也在看着芷,四目相对的刹那,电光石火。芷慌忙转移视线,这种游戏,她不想再玩了。
可是,丽江本来不就是一个梦吗?梦里有什么是非对错呢?于是目光继续纠缠,意料之中,男孩唱完后走过来,一起喝酒聊天,像所有故事的开始那样。
男孩叫沙,彝族人,22岁,酒吧歌手。
聊得很好,简直可以算是投机,男孩率真、质朴,没有一点都市人的乏味造作,而他身上异族的神秘和自然的野性,又让芷的心悄然悸动。
不觉到了深夜,芷起身告辞,沙送出来,芷手腕上的绞丝银镯子在夜风中发出清脆的声响。
沙说:“以后我去北京看你。”芷笑笑,转身进了宾馆。
芷在窗前站了很久,看着沙的身影走到灯火阑珊处,消失不见。喜悦慢慢淡下去,有些面容和往事浮上来,痛已不再痛,爱恨都远走,只是她已经不会再轻易相信男人这种生物,何况他这么年轻。
不要再幻想,便不会失望,芷犹豫了一下,还是删掉了那个号码。
生活回到常轨,地铁,写字楼,日复一日,没有波澜,也没有惊喜,岁月像猫一般无声无息地走过,并继续走下去,不紧不慢。
那一天,芷将疲惫的眼睛从电脑上转移开,走到阳台上吹吹风,看到楼下一棵洋槐,开满了小小黄花,每当风过时,小小花蕊细细地飘落下来,有一种美好的感觉在心里轻轻生长。
突然电话铃响起,接起来,有点生硬的普通话:“我来北京找你了,你在哪里呢?”是沙,那一瞬间,竟有些天旋地转,一不小心碰倒了水杯,水流得到处都是。
请了假,打车直奔火车站,一路上手在颤抖。
芷看到那个清瘦的身影,星星一般清亮的眼睛对着她笑,眼泪忽然就下来了,接着手就被温暖地握住了。
这不是艳遇,这是爱情。芷含着泪微笑。
婚姻问题:爱情怕计较,谁在爱情里付出的更多
任何坠入爱河的情侣都向往步调一致、和谐温馨的爱情,但事实上,爱情从开始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它将麻烦不断,原因很简单——男女有别。
对于男人而言,他希望直入主题、省却过程;而对于女人而言,她希望过程无限长,被反复玩味。这个被“反复玩味”的过程被称为“调情”。女人可以从“调情”中获得被重视的感觉,但男人可不这么认为。
因为对爱情的态度不同,女人们总是计较爱情里的得失,为了谁付出的更多斤斤计较,在不断的计较中,婚姻开始受伤。
心理词典:古烈治效应
传说中,古烈治是某个国家的总统,一日,他携夫人去参观一家养鸡舍。夫人问场主:“公鸡多长时间对母鸡尽一次丈夫的职责?”场主答:“时时尽责。”夫人说:“请把这个结论转告总统。”总统听罢后反问场主:“公鸡每次都在同一只母鸡身上尽责吗?”场主答:“次次都要更换伴侣。”总统说:“请把结论转告夫人。”
“古烈治效应”在心理学上是指在男女差别中,男性最被诟病的见异思迁部分,尽管这看上去像一个笑话,但通过哺乳动物证实了男性在情感中的不够忠诚。但这并非为喜欢拈花惹草的男性开脱,众所周知,人类尽管也被纳入哺乳动物的范畴,但良知、道德、主观能动性等,使得人类最终脱离了动物界。
解决办法:牢固的爱情更需要奉献——别以为你的爱情与众不同
对爱情抱有浪漫幻想的女人们,总是在相爱之后,认为自己的爱情充满了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就像同一片土地上会开出不同类型的花。只是,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斯滕伯格在1988年提出理论,认为爱情不过是个三角形,这个三角形的三个边(不等长)分别是:激情、亲密和忠诚,所有爱情不同的面目不过是这三个边的长度来回变化而已。
心理学家通过4000余种对爱情的描述,可以将爱情分成6大类型:其中情欲之爱、游戏之爱、友谊之爱是3种主要类型;现实之爱、激情之爱和奉献之爱是3种次要类型。这一理论后来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你可以认为你已经爱得举世无双,但也无非是这几种类型的一个表现而已。
情欲之爱就是所谓的浪漫爱,一见钟情就被归纳在此种类型中。这种爱注重外表的吸引力,快速且直接,两人会经历几乎一样的生理反应,并会很快发展到生理阶段。
游戏之爱故名思议就是一种随意的爱情状态,它多发生在以自我为中心、不愿意受到约束的人之间,他们不会过分在意对方的外貌或其他条件,“在一起同乐”才是最重要的。
友谊之爱则要靠谱很多,它多发生在慢热的人之间,从朋友做起最后发展成恋人,而他们在交往过程中,也会更多地体会到信赖、平和与温馨,即便分手也能成为好朋友,继续维持良好的友谊。
现实之爱则兼具游戏之爱与友谊之爱的冷静和平稳,处在这种恋爱类型中的人会站在现实的角度上,选择最符合其条件的情人,“合算”是他们决定是否会开始一段恋情的重要标准。
激情之爱则兼具情欲之爱与游戏之爱,依赖感、占有欲和嫉妒心是它的主要表象特征,身处其中的人几乎完全被激素水平左右,心情就像一个弹力球来回跳跃。
奉献之爱是最深情也最坚定的,它兼有情欲之爱的深情和友谊之爱的稳定,将人的利他性充分发挥,为了对方的快乐而不计回报,“存在感”是他们在坠入爱河后最重要的诉求。
纯粹的奉献之爱非常罕见,也正因为如此,身处其中的人,幸福指数也最高。在身处爱河的人中,如果问她“你幸福吗?”,具有奉献精神的人会回答“是”。如果你选择像英雄一样去承受,回报就是高于常态的欢乐。
这一年的春天,花开了,树绿了,万物开始复苏,四十岁的戴小琪好似掉进蜜罐里,被幸福紧紧包围,又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爱情让她觉得生活有了希望,让她更注意自己的形象。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戴小琪决定每天步行去公司上班,她要在春季的花香里一边享受爱情给她带来的喜悦,一边减掉肚子上那些渐渐堆积起来的脂肪。她不想四十岁就把“米其林轮胎”围在腰上。在离婚后的十年里,她虽然也遇到过几个喜欢她的男人,也和他们有过很亲密的接触,但还没有一个男人像李壮那样,让戴小琪死心塌地地决定把后半生托付给这个高铁列车员。
李壮比戴小琪大五岁,再过十年,李壮就退休了,那时候,戴小琪也五十了。李壮喜欢和戴小琪谈退休以后两个人怎么过日子,怎么打发余下的时光,他们的共同愿景是,将来买一辆房车去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这样的畅想让戴小琪恨不得一觉醒来就年过五十。
十年前,戴小琪和丈夫离婚,她离婚的原因和许多家庭离婚的原因差不多,丈夫张国庆有了外遇,离婚是张国庆提出来的。最初,戴小琪已经做好了原谅丈夫的准备,她不想离婚,不想让三岁的儿子承受父母分离的痛苦,可是,张国庆态度很坚决,直到他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戴小琪才不得不考虑离婚。离婚时,丈夫和她做了笔交易:孩子他带走,房子留给戴小琪。其实,戴小琪决定放弃孩子倒不是因为房子,而是张国庆能把儿子带到上海,总要比在这个几十万人口的北方小城市更好,为了孩子的前途,经过半年的思考,戴小琪同意了。离婚后的戴小琪对男人很失望,大约有两年的时光,戴小琪除了家就是公司,那时候还没有人知道她是离婚的女人,可那年的冬天,戴小琪得了阑尾炎,手术之后,陪伴她的是年近六十的母亲,她躺在病床上看着头发花白的母亲端着保温饭盒走进来时,她意识到,单身的生活不能继续下去了,出院以后,她开始大张旗鼓地宣布自己已经离婚了,她要找对象。最初她就是想找个伴,有个头疼脑热的有人照顾,找来找去,和谁都觉得无法生活。直到去年底才遇到李壮,没想到,两个人很快就走到一起,共同的喜好让他们对未来充满了热望。她喜欢旅游,李壮也喜欢,这就成了他们在一起的基础。
戴小琪想结婚,她把这个想法和李壮提出来,李壮也没迟疑,本来戴小琪想把结婚的日子定在五一,可李壮却一定要把时间安排在十一,李壮说,十一他可以请年假,两个人去马尔代夫度蜜月。
李壮也是离婚的,他和前妻有个十九岁的女儿,女儿判给了前妻,如今在北京读书,是大二的学生,但戴小琪感觉,他女儿和父亲并不亲,戴小琪基本没看到他的女儿主动联系过李壮,这让戴小琪感觉很奇怪。可李壮说,没什么奇怪的,现在这儿女,都是狼崽子,你对她再好也没用。说是这么说,可李壮还总是一厢情愿地给女儿打电话发微信,多数时候,对方都是不冷不热地说三五句话就撂下电话。有时候,也会见到李壮一个人撂下电话抽闷烟。戴小琪觉得这样也挺好,清净。
一天,李壮非常严肃地请戴小琪吃饭,吃饭途中,李壮走进卧室拿出了一本房照,对她说,这是我的全部家当,我们就在这里结婚吧。他说着指了指臥室的门说,下个月,我抽时间把这个房子重新装修一下。戴小琪觉得他很真诚也很实在,感觉和这样的男人生活很踏实,从这天开始戴小琪就住在了李壮家。李壮工作很有规律,上两天班休息两天。李壮上班时,也会给她发微信,拍照片,发视频,告诉她列车行驶到哪里了,戴小琪就觉得挺好玩,她总能看到列车经过沿途的各种景致。
这天,李壮走了之后,戴小琪打扫家里卫生,无意间在沙发背后看到一个公文包,她打开一看,竟是两本房产大照,除了先前李壮拿给她看的那本,还有一本是李壮没有提过的,都写着李壮的名字。这样的隐瞒让她感觉不太舒服,她把公文包放回原处,也就没有心情打扫房间了,本来舒畅的心突然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静下心来,她为李壮找了诸多理由去原谅他的不诚实,依然和他和睦相处着。
到了七月份,李壮的女儿回来了,李壮一到休息日就去找女儿。这个暑假,戴小琪突然发现,他和女儿的关系有了突飞猛进的改善,有事没事的,他的女儿也会主动打电话给他,说话也不像从前那样生硬。
临近八月,李壮说房子必须装修一下了,于是他们决定暂时住到戴小琪家里,等把房子装修好了,他们就结婚。如果不是为了装修,戴小琪可能就不会和李壮分手,就在她收拾李壮家的时候,她又看到了那只公文包,当她打开公文包,看到的是两本崭新的不动产证,戴小琪翻开证件,两本证件名都改成李丹丹,李丹丹是李壮女儿的名字。原来这两个房子都是最早办理的房产大照,可在这几天,李壮居然把大照换成了不动产证,而且还都更了名,戴小琪万万没想到,她的幸福被这两个红本本击得粉碎。她拿起手机,拍下照片,微信发给李壮,然后推门走出李壮的家,一路上,她一直等待着李壮回复,她想听听李壮怎么解释这件事,直到晚上,李壮也没给她回音。
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十月一日到了,李壮依然杳无音信,这个人似乎人间蒸发了。戴小琪在这天晚上,把李壮的微信从好友拉进了黑名单。
一
这些日子,每当上床睡觉,我的心便在暗夜里开始蠢蠢欲动。这种情况,起因于半个月前,那天傍晚,我邂逅大学同学李盈,她向我介绍了她的老公,一个高高的个子、笑起来富有气质的男人,当晚,一入睡,他的脸竟然在我脑海里浮现,挥也挥不去。
第二夜、第三夜……夜夜如此。我的恐慌日胜一日。我知道我又一步步走到了老路上。我就像个吸毒的瘾君,心里无比清楚且抗拒,却无能为力。
5年前,我顺利考入湖南大学。人才荟萃的学校里,我不再是佼佼者,这让我很失落。还好,两个月后,我不仅拥有了男友朝阳,还拥有了个同性朋友——籍贯同一座城市的萧潇。萧潇相貌美丽,学习成绩很好,老师同学都喜欢她。如果,朝阳不在我的身边,她就会离开男友跟我在一起,两个人一块上街购物、去图书馆阅读。
萧潇总是把她和男友之间的故事讲给我听,神情像喝了蜂蜜一样。然而,萧潇不知道,嫉妒是一个女人的天性。时间一久,我内心越来越不平衡,我和朝阳的种种情意,与她那个外表俊朗、浪漫、懂风情的双鱼座的男友钟键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我不再自欺欺人,暗自言语:余瑾,你已经爱上了他!
从此,这种欲念更像毒汁一样浸遍我的周身。我的眼里,钟键已不只是萧潇的男友,他更是个具有诱惑力的男人。每次,四人相处时,我总是假装不经意地不时紧挨着钟键,说笑中,眉目传情;有次登山,朝阳和萧潇落在后面,我趁机很恶俗地扭伤了脚。钟键听到我“哎哟”的痛苦声,走在前面的他回转身,体贴地搀起我,忽然我脚下一软,身体倒在了他的身上,顿时,他面红耳赤……钟键被我刻意酝酿的暧昧融化了,开始迎合我,趁萧潇和朝阳不注意时,替我擦汗、系松散的鞋带……那天下午,当他将一张电影票塞在我手里,我终于百分百确定自己之于他已经不再仅仅是“萧潇的好友”!我灿烂地笑了,立刻有一种胜利的满足感涌上心头。
二
转眼,即将放寒假。那个寒冷的冬夜,钟键一如既往地避开萧潇和朝阳打电话给我,第一次把我约到Blue’s酒吧。一杯酒下肚,我让他坐到我旁边来,他立刻受宠若惊地依言坐了过来。可我主动扑到他怀里没一会,他的一句话却让我迷乱的情绪骤然冷却了,他激动地抱住我说:“余瑾,我发誓,只要我不死,一辈子爱你!”可是,他的话没有如一股暖流流淌在我心里,相反,我顿时非常奇怪地产生了一种莫名而强烈的厌烦,这种感觉使我像瞥见了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先前许多良好的印象和强烈的吸引力居然全部消失殆尽。
自此,钟键在我眼里一落千丈。但由于一时找不到拒绝钟键见面的合适理由,我只好对他若即若离。然而,钟键不知道是佯装没看见我的冷脸,还是他的确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我。只要有机会,他就会暗示我跟朝阳分手。他越是这样,我越是反感他。
期末考试后不久,钟键和3个朋友去黄山旅游,路上,他们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钟键和其中一个朋友不幸撒手人寰。
钟键消失了,但朝阳,我对他的感情已完全丧失。后来有一次,我沉下脸来,冰冷地对朝阳说:“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要是再来我的学校找我,就别怪我翻脸。”说完扭头就走,看也不看愣在那里的朝阳。
三
我想自己是病了。和朝阳分手第二个月,竟然又爱上了同宿舍米雪儿的男友曙光。
那晚,对曙光滋生出来的情愫,让我感到隐隐的不安。我担心,这样的重复会成了我的一种习惯,使我总在重复地爱上别人喜爱的,也习惯性地在得到后失去了兴致。
可那粒欲望的种子,却像石头下的野草,一夜比一夜葱茏,即使是压制着,也还是越来越茂盛。
我开始有意无意增加在曙光面前出现的频率:每当他来找米雪儿,我总是寻找借口跟他搭讪几句;每当他和米雪儿去打球时,我都拉上萧潇也去打羽毛球,为的就是能让他注意我……果然,不到半个月,他开始注意我,然后在我和他说话时传递个笑脸,邀请我和萧潇一起打羽毛球……
一个月后的一个星期天,我以前的几个朋友到长沙玩,那晚他们约我一起吃饭喝酒。喝着喝着,我突然有种莫名的骚动,觉得此刻正好可检测一下曙光对我情感,我打了曙光的宿舍电话,告诉他,过来几个朋友,我们一起喝酒,问他来吗?他立刻忙不迭地回答:“我来,马上就来!”
回到学校的时候,穿过林荫小道,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他突然转身牢牢地抱住了我,“我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你了。”他在我耳边低语着,“我跟米雪儿分手,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可是,他的话他的气息却没有什么冲击力,像上次跟钟键一样,我突然间对他寡淡下来。我仿佛一个猎人,他迅速且毫无抵抗的结果,顿时让我狩猎的乐趣没了。
“你喝醉了。”我拼上全身的力量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迅速逃走。
从此,我怕自己再爱上身边熟悉的女同学的男友而独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我和同学之间划了一道鸿沟,又由于萧潇在她叔父的帮助下去了国外,我过得更加孤单。
毕业后我去了千里之外的深圳。我只是希望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自己能够超越那种畸形的情感心理。
这些年,我的心理有很大障碍。我就像一个“套中人”,不敢跟任何同性深交,不敢探听她们的秘密,因为我怕一旦熟悉之后,我的毛病会复发。我怕有一天事情败露之后,人们对我露出鄙夷的眼神。
嫉妒,是一种常见而又颇具破坏力的负面情绪。
嫉妒,是一个人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发现自己不如对方之后产生的不满和痛苦。所以它的本质是自卑,自我评价和自我价值感低,并且总是以外在的人和事作为自己进行评价的参照标准。
文中的女主人公余瑾就是如此。她因为在人才济济的大学校园里,曾经一帆风顺、在赞扬声中成长的她丧失了优越感,从而感到了深深的失落,无形中,感觉自己已不如人。为了弥补自己的这种自卑感,非要拥有跟别人一样的东西才能感到自己有价值,以至于她要征服好朋友萧潇的男友钟键,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魅力。而实际上,那并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因此,她这么做,自己也受到伤害,感觉自己是个卑鄙、龌龊的病态女孩,自我价值感更低。
从而,她开始怀疑自己心理出了问题,并采取了压抑与逃避的消极应对方法。但就像只是用手遮住衣服上的破洞而不修补它,破洞并不会消失一样,使她更是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于是更加逃避,包括在校外租房、毕业后兀自去了陌生的深圳。
可是,她这么做,并不能使她逃离一切,反而会使自己越陷越深。她的这种自我麻醉,其实是在创伤后对爱情、承诺的完全不信任的一种变态行为,是心理受挫后的一种幼稚倒退的极端行为,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方式。
嫉妒是把双刃剑,既可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那么应该怎样消除这种不良情绪呢?第一,正确认识自我。要准确认识自己的长处,不要妄自菲薄;更重要的是不断剖析、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寻找自己对他人、对某事的评价与处理是否具有不公正、不客观的成分;第二,减少虚荣心。对嫉妒心理来说,要面子、以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正是一种虚荣和空虚心理的表现。单纯的虚荣心比嫉妒心理容易克服,但从形成的心理机制来看二者又紧密相连。所以,克服一份虚荣心就会减少一分嫉妒;第三,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具有嫉妒心理的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甘别人之下。如果不能跳出自我,就不能摆脱痛苦。
因此,余瑾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就必须从自身出发,建立以自我的真正需要为基础的动机系统。学习客观地、独立地评价自我价值,而不是完全依赖于跟别人比较来确立自身价值和幸福感,或者,依靠逃避来控制自己的心理障碍。其次,接受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师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把握问题的关键,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和恰当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美女王彬彬跳槽到科华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和帅哥封子路对上了眼儿。两个人这才相信了,世间真有一见钟情,两个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
热恋之后才发现,他们居然有着相同的爱好——探险旅游。他们都是狂热的户外运动爱好者,都有精良的户外运动装备,但只缺时间。恰好公司宣布员工可以休年假了,他们两个人就凑到了一块儿商量,最后的结果是去爬日月山。
日月山位于青海的东部,是进入青藏高原的第一道雪山屏障。两个人选择这座雪山,主要是考虑这里的交通还算便利。他们经过了周密的准备,待到一开始休假,就准时出发了。
两天以后,他们到达了日月山下,仰头就能看到日月山皑皑的雪峰,在夏日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圣洁神秘。两个人心潮澎湃,恨不得立即跑上去拥抱圣峰。但他们都深知,雪峰离他们还很远,要想亲近雪峰,还要跨过许多考验。
他们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找一个好向导。他们跟一位牧民说明了来意,那位牧民就把他们领到一座帐篷边,冲着帐篷里边喊:“麻先生,有人来找你!”帐篷里应了一声,接着就走出一个50多岁的男人,黑脸上长满了麻子。
两个人说明了来意。麻先生先看了看他们,又抬头看了看远方的天际,点了点头说:“你们真会选啊,这正是攀登日月山的好时候。你们的身体也不错,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发。”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
三天后,他们爬过了几座陡峭的山峰,在傍晚时分来到了雪峰下。他们跑过去触摸着冷森森的冰雪,都很兴奋。麻先生嘱咐他们说:“这是圣山,不能爬的。你们就在雪峰下玩耍吧。”他寻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去垒灶做饭了。
王彬彬望着那些晶莹剔透的冰雪,意犹未尽地说:“我就想爬上雪峰,都来了却不能上去,真扫兴。”封子路小声对她说:“明天咱们早点儿起,绕到后面去爬,他看不到咱们了,就不会说什么了。”王彬彬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他们两个就相约着往山后绕去,寻到一个适宜的位置,他们就开始爬雪峰。忽然,王彬彬觉得身子下面的冰雪震了一震,接着就听到隐隐的轰鸣声。她正不知是怎么回事,麻先生边朝这边跑边大声喊着:“快下来!快呀,要雪崩啦!”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后背却被猛烈地撞击着,大团大团的冰雪裹挟着她往下冲去,她惊慌地大叫起来。封子路猛扑过来,把她推出了好远,他自己却被冰雪埋住了。
王彬彬一下子昏了过去。
麻先生救醒了她,然后就和她一起挖着冰雪。可他们连着挖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挖出封子路。麻先生就对王彬彬说:“不要挖了,我们走吧,不然我们都会死在山里的。”王彬彬抹了一把眼泪,跟着麻先生下山去了……
封子路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但王彬彬还是一往情深地爱着他。每年夏天,她都要到日月山来,挖着山谷中的冰雪,这一挖就是10年。
10年后的一天,她又在冰雪谷中挖着,一边挖着,她一边流着眼泪,哽咽着低喊:“子路,你听到了吗?我想你,我想你啊!”忽然,她感觉手上碰到了异物,不觉惊叫了一声。麻先生忙着跑过来看,结果看到了一只手,手里竟还拿着相机。他们使劲挖下去,很快就挖出了封子路的尸体。王彬彬扑到他身上痛哭失声。
忽然,她感觉封子路动了一动,忙着低头看去,却见封子路正缓缓地抬起手来抹着脸上的雪水,她立时惊呆了。封子路慢慢地睁开眼睛,看到她,不觉笑了。她冲动地抱住了封子路,大声喊着:“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再也不要!”
封子路愣住了,“分开?我们什么时候分开过?”
王彬彬破涕为笑,这才告诉他说,他已经在冰雪下被埋了10年之久。封子路愕然,不相信地看着她,“怎么可能啊?”麻先生笑着说:“是不大可能,但真的发生了。”他看封子路还不相信,就问他:“你看看我们两个都有了什么变化?”
封子路仔细看去,这才发觉麻先生老了,下颚上的胡子都已花白。而王彬彬也显得沧桑了,她的脸上已经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不再年轻,眼角儿也出现了鱼尾纹,他这才不得不相信了这个奇迹。他紧紧地拉住王彬彬的手,“咱们永远都不要再分开了。”
王彬彬使劲地点着头说:“永远!”
第二年夏天,他们两个人又来到了日月山,找到了麻先生。麻先生似乎料到了他们还会再来,看到他们的时候,居然没感到半点儿吃惊。他二话没说,就开始准备行囊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上路了。
经过几天的奔波,他们终于又爬到了雪峰下。麻先生依然是去做饭,王彬彬和封子路还是去拍照,但显然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是装着快乐,拍了几张就没了兴趣,吃完饭就钻进帐篷早早睡下了。
王彬彬悄悄找到麻先生,她带着麻先生来到冰雪山谷,望着洁白的冰雪,忽然低声抽泣起来。好一会儿她才镇静下来,抬起泪眼望着麻先生,哽咽着说:“麻先生,我们很痛苦。”麻先生问她:“是因为他看上去比你年轻?”王彬彬点了点头,哭着说,封子路在冰雪下被埋了10年,颜容未改,可她却苍老了,他们的恋情被人形容为富婆包养小白脸,这让他们痛苦不堪,她才决定再来日月山的。
麻先生望着她,“那么,你想怎么办呢?”
王彬彬急切地说:“麻先生,你让我躺到冰雪下面,10年之后,你们再把我挖出来,那时候,我们就很般配了。”麻先生点了点头,王彬彬义无反顾地走进了冰雪谷中。麻先生忽然大喝一声,那雪峰上的冰雪就向她压过来。她大声喊道:“子路,等着我……”
她在冰雪下躺了10年。
那一天,她忽然听到了冰雪上面传来话语声。她听得出,那是她日思夜想的爱人封子路。她抑制住一颗狂跳的心,焦灼地等待着。她看到一双手挖去了她身上的冰雪,接着就看到了一脸沧桑的封子路。封子路看到她,忽然惊喜地惊叫出来:“彬彬,彬彬……”
封子路很快就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还不能说话。她现在才明白,她中了麻先生的魔咒,魔咒不解开,她就不能醒来。封子路忙着去喊麻先生,但他却发现麻先生倒在冰雪上,已经含笑离开了人间。他埋葬了麻先生,也唤不醒彬彬了,只好在冰雪谷中挖出一个雪坑,准备把她葬进去。
她躺在那里,听着他一边啜泣着一边挖雪坑,她的心都要碎了。从此分别,,从此阴阳两隔,那就是永别了。她默默地流着泪,任自己心如刀割。封子路回过头来,她看到心爱的人伤心玉碎地抱起她,要把她放到雪坑里。她好后悔呀,要知道现在会这样,当初就不会躺到冰雪下了。那样,他们还可以享受甜蜜的爱情啊!不就是容颜之差吗?那又算得了什么?她积攒起全身的力气,奋力喊道:“我不要容颜了,只要爱呀!”
她感觉脑子里“轰”的一下,顿时清醒过来。这时,她听到封子路正在她耳边哽咽着说:
“彬彬,你快醒醒,彬彬,你不要吓唬我了!”她睁开眼,看到自己正躺在帐篷里,封子路正跪在她身边,焦灼地望着。麻先生正跪在旁边,对着神像祈祷着。
看到她醒过来,封子路惊喜地大叫起来:“彬彬,你终于醒了,你终于醒了啊!”王彬彬不解地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封子路告诉她说,他们偷着去爬雪峰,结果遇到了雪崩,她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他跟麻先生一起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一直昏迷不醒,已经10天了。
王彬彬抚摸着他憔悴又瘦削的脸,“着急了吧?”
麻先生看她醒过来,也舒心地笑了。他告诉彬彬,这10天,封子路一点都没睡,一直在用冰雪给她擦身取暖,她现在终于醒过来了。王彬彬一把拉住了封子路的手,“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一分钟也不要分开!”
封子路使劲地点了点头,使劲地抱住了她。
有个秘密王彬彬一直没说,她要爬上雪峰,是因为她要取到雪峰之巅的圣水。她比封子路大了三岁,女人比男人更容易老,她担心封子路看到自己老了会移情别恋,就四处打听,后来听到一个秘方,说用圣峰顶上的冰雪之水洗了脸,就能保住容颜不老,她这才动员封子路跟自己来日月山,又怂恿他跟自己一起去爬雪峰。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容颜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他们能够在一起。如果阴阳两隔了,再想享受爱情,那是多么奢侈的事啊……
他们在空中都有各自的精彩,这才是最重要的。
涉水深:写文时我对你说希望自己是个机器人;不写文时你对我说莫非你是个外星人?
one
在奥娜所在的星球上,所有人到了一定年龄就会自动地飘浮起来,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每个人只要双脚并拢,然后用一只脚轻轻磕一下另一只脚的后脚跟,脚下立刻绵软软的。等再睁开眼,噢,正在尝试这样做的人就会发出惊呼,因为他会发现自己已经飘荡在空中了。
当然像奥娜这样娇弱的女生,一开始只能是悬浮在离地面并不高的地方,而且很有可能她一松懈,就会从空中掉下来,但是这并不能掩饰她的天赋。老师告诉她,随着年龄的增长,飘浮能力会越来越强。
所有年轻人都在热议飘到哪里才算最棒的,情侣之间更是增加了新的玩法,互相比试飘的高度。女生会青睐飘得高的男生,而做得出色的女生就更引来男生们的一片掌声。
比如奥娜,就是同龄人里公认做飘浮最好的女生。有人提议说,不如和你的男朋友来个表演,一起玩!
奥娜的男朋友乔伊刚要说话,就被奥娜打断了:“他最近一直在生病呢,今天是特意来看我的,等他病好后,我们就一起表演。”
没人看到乔伊的眼睛中一抹神采消失了。
其实乔伊并没有生病,那是奥娜与乔伊都知道的一个秘密,也是奥娜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她昨天在阳台上看到乔伊在反复敲自己的脚后跟,但是他没有浮起来,甚至他的脚都没有离开地面。
很显然,飘浮动作做得最好的奥娜,她的男朋友居然不具备这种天生的能力。
two
自己可是飘浮能手,男朋友却还没有学会,这可怎么办?关键是一年一度的飘浮大赛就要举行了,奥娜的对手已经说了,不如我们来个情侣飘浮表演吧!大家都拭目以待奥娜和男友乔伊的精彩表演呢!在朋友们面前丢面子这种事情杀伤力十足。
于是,奥娜要求乔伊每天来跟自己训练。时间定在晚上,地点她找到了一个偏僻的空旷场地。乔伊很累委屈地说,白天训练起来更有精神,为什么要搞得这样神秘?奥娜故作轻松地解释,白天我也很忙,晚上不会打扰他人嘛!乔伊默然接受了,按照学习的程序训练着。
然而,无数次的尝试没有带给乔伊任何改变。
“这怎么可能,这可是天生的啊!”奥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忘记了飘浮能力是这个星球赋予他们的本能,学习只是为了更好地运用这种能力,但不能弥补这种能力的缺失。
“也许,我真的飘浮不起来。或许我可以表演别的,你知道我会……”乔伊在反复尝试多次后沮丧地说。
“不行,你一定要和我表演飘浮,为什么我能做到,大家也能做到,就你做不到呢!”奥娜质疑地看着乔伊,“是不是你根本没有努力?”
乔伊的眼睛黯淡了,说:“我努力了,可是你没看到。”
“那你就给我做出一个样子,让我看到啊!”奥娜气呼呼地走了。
可能是心情不佳导致了精神恍惚,跑到路上的奥娜不小心摔倒了,一个少年将手伸给了她,这个少年奥娜认识,他是本年度最有希望夺得飘浮冠军的人。
“我叫艾森,我记得,你飘在空中的样子很漂亮。”
奥娜一下子就哭了,她想为什么自己的男友不能像他那样出色呢?
three
艾森有一个飘浮表演队,每个飘浮者不仅在空中行走自如还做着各种有趣的动作,让奥娜大开眼界。
“要不要来试试,很有趣的。”艾森风度翩翩地邀请。
“这个……”一向对自己很有信心的奥娜竟在艾森面前感到有些犹豫,“我可以吗,我从来没有表演过。”
“你行的,拉着我的手,跟着我一起做动作。”艾森的语言像有魔力,她不由自主地跟着他走到舞台上。
他们牵着手,调整着呼吸一起轻飘飘地离开了地面。奥娜小心翼翼地把眼睛睁开一个缝隙,然后看见自己的身体已经悬飘在空中。她一下子紧紧抓住艾森的手,生怕自己一松手就会掉下去。
艾森鼓励着给她一个微笑,然后抬起自己的左腿向前迈一步,示意她也模仿着这样做。刚开始奥娜差一点失去了平衡,多亏艾森及时拉住她才重新找到感觉。奥娜感激地看着他,壮大胆子,跟着他迈步,绕圈,在空中的动作越来越多,她逐渐掌握了要领,在他放手的那一刻,她自己可以在空中漫步了。
表演结束后,奥娜听到艾森表演队成员对自己的赞许高兴极了。
“有没有兴趣来参加表演比赛,你知道我们一直在找优秀的飘浮能手,就像你这样的。”艾森提着建议说。
“我本来是要参加情侣飘浮赛的。”一想起男友,奥娜的心就重新沉重了起来,不知道乔伊的飘浮练得怎么样了。
four
奥娜偷偷去了乔伊训练的地方,想给他一个惊喜,或者想让自己看到一个惊喜吧!她真的希望能和男友一起飘浮到空中,享受到大家对她的赞叹。结果却看见他在和一帮朋友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她听来听去也没有听到和飘浮训练有关的内容。
看到她来,乔伊很高兴地说:“奥娜,你来了太好了,我要给你一个惊喜,我报名参加救援队了。”
是的,这真是一个惊喜。奥娜突然变得很生气,不顾在乔伊朋友的面前跑去质问他:“你在做什么,你应该去训练。”
乔伊顿了顿说:“你有没有想过,飘浮也许并不适合我,我想做……”
“怎么会不适合,每个人都会的,你只是不愿意努力而已。”奥娜认定了这一切是乔伊有意造成的。
“可是我真的尽力了,不过我会……”乔伊又要兴致勃勃地说出自己的计划。结果奥娜捂着耳朵跑开了,不能参加飘浮比赛,所有人就都会知道她的男友并不会飘浮,那些她的对手一定会嘲笑自己的。
那么挽回的办法只有一个了,奥娜当天就找到了艾森,告诉他,她愿意参加飘浮表演队的演出。
five
飘浮表演大赛终于开始了,那天奥娜换上了最好看的衣服。进场时,她听到空中传来了一声惊呼,原来她的对手正在那边和她男友展现动作,但是他们飘荡得太高了远远超出了安全范围,结果碰到了一股风,对手突然坠落了下来,只剩下对手的男友在空中手足无措无计可施。
许多人甚至都闭上了眼睛,一场悲剧似乎在所难免了。关键时刻,奥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地面,那是她的男友乔伊,他坐在一个动力救生艇上快速朝向空中坠落的人开去,正好把坠落的女生接住。
“哦,好棒,真勇敢!”等救生艇安全抵达了地面上,喝彩的人们才发现那个操作员居然就是奥娜的男友。
“原来你的男友是一个飘浮救生员,真了不起!”乔伊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敢,艾森由衷地赞美着。
奥娜支吾着不知该说什么好,事实上她也是刚刚知道。
“为什么,不告诉我。”奥娜又紧张又惭愧地靠到乔伊身边,知道他没有受伤,这才放了心。
“你没有给我机会说啊!”乔伊系上头盔,救生队的朋友们在远处招呼着他,他们都是一样的出色。“要开始巡逻了,你要好好比赛,虽然不能和你一起飘浮,可有危险时我会第一个冲上去呢,奥娜,你是最棒的!”乔伊以为奥娜还在因为自己不能一起比赛而懊恼,安慰着奥娜并递给她一个抱歉的微笑。
看着救生艇升到空中,奥娜突然挥了挥手,大声地说:“你也是最棒的,加油!”
那天,奥娜和搭档们一起自信地飘向了空中。艾森放开了手,投入的奥娜感觉自己是在飞翔。也许乔伊真的没有飘浮能力,但是乔伊不是换了另外一种方式在陪伴自己吗?
他们在空中都有各自的精彩,这才是最重要的。奥娜想等表演结束后,她要好好倾听一下乔伊要对她说的话,她再也不打断他的话了。
“我要和麻杆怼架!谁也别拦!”
一口把杯中的白酒吞下,咚地将杯子掷在枣红色桌子上,瘦猴咬牙切齿,血色的小脸溢满了气愤:“迎面一个黑狗掏心,飞身后移,断头台,待那厮气短,腾出右手,沙包一样的铁拳持续击打,一下、两下、三下——求饶!不行,得喊祖宗!”
瘦猴和麻杆的打架已不可避免,打架,只是个时间问题,种种迹象表明,打架,进入倒计时。
瘦猴正在进行紧张而有序地备战。
打赢,是瘦猴最常念叨的两个字。一下班,瘦猴总是闭关修行(据说武林高手大多如此),屋门紧闭,戴着拳击手套实操,训练用的木人桩上还贴一幅画,像极了麻杆,画像已被击打得稀烂。
“怼架时,二饼,您千万别拦!”瘦猴看了我一眼,那眼光凶得能杀人。在金庸、古龙小说里面,只有极少的绝世武功高手才会“目光杀人!”
“都一个车间,为个女人,打得头破血流,不值!”我劝瘦猴。
“生命诚可贵,黄金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二者皆可抛。”瘦猴不屑地看了我一眼。
瘦猴比生命和黄金更珍贵的爱情,发生在2019年春天。
其实,2019年的那个春天,比以往来的更晚一些。彼时,瘦猴已经荣升型材分厂拉拔组长,拉拔组是分厂的大组,治下有19头大蒜,刺头、愣头青、拼命俠占了不少,可都听瘦猴使唤,就连厂长也要高看瘦猴三分。瘦猴常常“膨胀”,不止一次在我和肉球面前“不谦虚”:“哥俩,咱瘦猴算得上个牛叉吧!”
肉球和瘦猴从小光屁股玩尿泥长大,一同掏过鸟窝,偷过柴狗家的西瓜,还都从课桌后面拽过胖丫的粗辫子,又一同技工学校毕业进的厂,肉球挺烦:“你瘦猴是百分之一万的牛叉!像你这样的牛叉,一定得配一个牛叉媳妇,要不,不般配!”
瘦猴乐了:“这是自然,咱瘦猴一定要找个让你们服气的牛叉媳妇,眼气死你们!”
三月初,分厂接到了市场大批合同,交期短、合同杂,瘦猴在拉拔全圆边铜排时,被毛刺划伤了手指,血流不止,正在现场产品检验的李美丽,掏出口袋里花手绢为瘦猴缠住了手指,世界突然美好,温暖瞬间袭来,瘦猴抬起头看着李美丽,荷尔蒙瞬间爆了表。
李美丽,中等个,瓜子脸,白净,是那种瞅上一眼没什么特别,可再瞅一眼,就觉得很耐看的女孩子。
李美丽危难中相助的画面被瘦猴无数次回放,每一次,瘦猴总能回味半天:“那手绢香啊!”
看着瘦猴荷尔蒙激增,一副伸舌头、摇尾巴、快步走秋田犬的讨好样,肉球把嘴巴都撇成了烂杏,常拿小手指很不屑地比划瘦猴。
我看李美丽有一搭、没一搭的样子,估计瘦猴没戏,我劝瘦猴,现在的女孩子很实际,爱情是麻东西,什么都不是,爱情都被金钱、权力捆绑了,别瞎忙活,净给别人当灯泡。
可,瘦猴充耳不闻。
李美丽身边又多了一个男人,电气技术员麻杆。
麻杆更是个大情种,今天送份鸡米花,明天送份薯条加鸡腿汉堡包,在家里的资助下,还新购了一台白色荣威i5,虽说裸车还不到7万,可那毕竟是四轮啊!
周五下午下班,麻杆一路荣光一路威风开着新车漂移到车间门口,李美丽和两个闺蜜有说有笑地走出车间大门,麻杆早就微笑着拉开了车门,李美丽坐进车,麻杆低身关门,抬头甩了一下秀发,还顺带瞟了刚出工房的瘦猴一眼。
瘦猴立马不干了:“二饼,我要怼架。”
周六我下了夜班,刚进单身公寓,不知瘦猴从哪钻了出来,满身酒气,怀里还抱了一根桃木大棒,看见我,把大棒嗖地抡了一圈,又扛在肩上。
晚餐时,在柔和的灯光下,我和妻子两人在家中面对面而坐,吃得津津有味时,妻子抬头看着我,突然冒出一句话:“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人是谁?”这么唐突的问话差点让我喷饭,因为这句话问得太“蹊跷”和太“见外”了。我俩是自由恋爱,结婚已快30年,儿子都已经是二十七八岁的人了,自己也已一把年纪,还问“最爱”,不是“太矫情”又是什么?
我知道她话里有话,便实事求是地回答说:“最爱父母!”她听了若有所思,之后又问我:“想知道我最爱的是谁吗?”我猜想肯定是“我”或是她的父母。沉默了一分钟,她说:“我最爱的是儿子!”语气很笃定,丝毫不容置疑。我有些意外,有些惊喜,还有些失落。
我们都没有把“最爱”给对方,更没有把“最爱”给自己,而是把一个“最爱”给了赐予我们生命的父母,把另一个“最爱”给了传承我们血脉的下一代。
我们都没有把对方摆到“最爱”的绝对中心位置,还刻意地告诉对方,但是,这种选择是善意的,可以接受的,分别蕴含和标示着人伦中两种美好的纬度:一个懂得孝悌、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人,也蕴藏着爱妻子、爱儿女的情愫,非常重视家庭伦理亲情,爱得博大而深沉;一个懂得最爱自己子女的人,也会钟爱子女的血脉纽带和一切上下传承的关系,爱得细腻而专注。
本该最爱爱情,这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选擇。在时间的过滤和岁月的打磨中,爱情成了亲情的一部分。
这世上,无论是爱父母还是爱妻子或丈夫或儿女,都是应该的,“最爱”也是理所当然的,他(她)们都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最亲的人。“最爱”虽有程度区分,但爱从来没有设限和篱笆。
在人世间,怕就怕那些只爱自己的人。这种人既不追溯自己生命的来源,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又不厚爱延续自己血脉的人,善待他们,感谢他们的陪伴,只顾自己在身强力壮之时,过着吃喝玩乐的生活,罔顾年迈的父母,撇下嗷嗷待哺的子女,极度自私到失去人伦温情和爱意。这种人薄情寡义,不懂珍惜人间“最爱”之情,实际上是枉来世上走一遭了。这种人,要远离。
我常常想,在“亲情”的字典里,“最爱”就是一种孝悌的付出、默默的奉献、勇敢的担当、勤劳勤俭的濡染、懿言善行的表现……唯有如此,一切“最爱”才会大放异彩,精彩无比,在人世间留下温馨而美好的记忆。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才能够永远陪着自己,所有的别人,始终都是别人。
简简单:大学里有很多这样的感情,无缘而起无疾而终。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样一个男生?他温暖了你曾经的寂寞,但是最终却在你生命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等下次你再寂寞的时候,你才终于发现,他并不能温暖你很久,能够永远陪着自己的,只有自己。
1.
吴明达在手机的那头对我咆哮,在三公里之外我都能想象出他青筋暴凸唾沫纷飞手舞足蹈的样子,他说木木子,你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到,你知不知道我们有十几个人在等你?
木木子是我在暴走团的ID,我入团三个月,参加活动六次,这是我第五次迟到。吴明达是组长,他恼火是应该的。可我也没有办法,上课的同时做好几个兼职,要不然我哪来这些闲钱跟他们去游山玩水,哪有钱喝咖啡穿Zara,哪有钱买书买碟看电影?
我穿着高跟鞋从地铁一路跑到火车站门口的集合地,只有吴明达一个人。他气得鼻孔放大,我不等他开口,做出赔罪和出发的姿势。他倒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还有五分钟火车就开了,而我们还在站外。
我跟吴明达前脚踏进车厢,后脚车门就关上了。我对吴明达伸了伸舌头,从包里翻出运动鞋和牛仔裤,当着他的面,三下五除二搞定。吴明达苦笑,你这女人可真是够了。
南京话里面,够了的意思很多。但是吴明达想要表达的,应该是无药可救。
那又怎么样呢?我不以为然,ID叫抱抱熊的男人,才真是够了。
那一次具体去的是什么地方我都有些想不起来了。总之回来下火车之后吴明达把我拉到一边,“我的姑奶奶,求求你了,下次您老人家高抬贵手,不要再报我的团了,我要被你搞出神经病来了。”
我冲他笑,点头,好。
就在这时,我那个不大却有点重的包忽然不争气地断了一根带子。吴明达两眼一翻,装没看见,但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算了,算我倒霉,我先送你回去,真够折腾的。”
我说不用了。我是真心的,他的表情是真的烦躁跟厌恶,我还没有脸皮厚到不会察言观色的地步。
但他还是坚持,说善始善终。
吴明达将我的包用绳子系好,绑在他的包上。我跟在他旁边,一句话也不敢说。就这么沉默着走了好一会儿,吴明达说,“以后像这样的场合不能背这种包,你们这些女生,到哪儿都想着要漂亮,漂亮顶个毛,下次买个结实点的。”
我说不需要了啊。
吴明达停下来,很凶恶地说,“我发现你怎么这么不通人性呢!”
我也停下来,“不是你说让我下次再也不要报你的团了吗?”
吴明达嘴巴微张,想说什么又觉得无话可说的样子。
2.
从那次之后,我真的没有再去参加吴明达的暴走团。一是因为要考试了,加了一些课时;二是陆友彬不让我去。他说参加活动的那些人都是寂寞得无聊,自己找气受,找苦吃,有时间还不如在家睡觉看电影吃饭来得惬意一些。
我想陆友彬应该是不寂寞的,他的内心一定被现在的生活填得满满的,比如上课、玩网络游戏、去棋牌室、打篮球、泡吧……总之这些活动里面我只占了比上课更少的比例。作为女朋友,我应该检讨和警醒。
我辞掉了一份兼职,这样可以多出一点时间跟陆友彬在一起,偶尔陪他去网吧玩通宵,他们七八个男生一起玩得兴高采烈,我无聊得紧,有时候碰到吴明达在QQ上,就像遇到救星一样,插科打诨消磨时间。
吴明达说两个人在一起,就要相互包容一点嘛,相信他以后也会陪你逛街吃饭旅行啊!
我想想也是。在百无聊赖地带着耳机听歌的网吧的深夜,吴明达抱抱熊的头像看起来也没有那么娘了,还觉得蛮可爱的,带着一点点渗透人心的温暖。
我决定听吴明达的建议,辞掉了所有的兼职,跟着陆友彬到处打发人生。陆友彬开始有些不太习惯,后来变成劝我自己去玩,再后来他急眼了,不让我天天跟着他。
陆友彬说林子艾,咱们都冷静一下吧,我们各自用一段时间,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然后再看,是不是可以适应。你看,你喜欢折腾自己,那这段时间你就去散散心,好不好?
我在学校拉了铁丝网的篮球场外哭得昏天黑地,我已早知道陆友彬有了别人,他这是要把我支走,好去陪那个女孩。我不想拆穿他,是想勉强维持自尊,或者心存侥幸,觉得他玩够了就一定会回来。
我在QQ上找吴明达,这一次是去皖南。同行的都是情侣,只有我和他是单身。这是我头一次主动没有迟到,起了个大早,心里是淡淡的落寞和恨恨的欣喜,还有一点点说不上来的期待,我是在期待与吴明达发生点什么,还是什么?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顺其自然。
和吴明达住一个房间,是我要求的,并不是没有办法。偶像剧里那种偶然基本上不存在,男女不得不共处一室的多数原因不是其中有一个犯贱,就是两个都犯贱。
这次犯贱的是我。
我靠在床头,听着吴明达在浴室洗澡的声音,心里一阵一阵的涟漪。我忧伤得想哭,不晓得陆友彬跟他的新欢,是不是也正在经历这样的事情,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是和衣而睡一起看电视谈人生谈理想,还是热情洋溢地拥抱互啃干柴烈火?
当然是后者。想也不用想。
我还是哭了。吴明达出来了很久,就站在厕所门口饶有兴味地看着我,然后意味深长地说,你也有今天啊,你这样的性格注定是要吃苦头的!
那个晚上吴明达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一边讲一边不停地换台,后来突然不换了,说就看这个吧,《黎明之前》,挺好看的,人家那才是真正的大悲,你这算个屁。
我再想跟他说点什么的时候发现他已经睡着了,我走到他的床边去碰碰他,他也没有醒。于是我自己进去洗澡,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出来后他还是睡得香甜,我趴在他的床沿上看他熟睡的脸,无限的失望与轻松在心里交织。
我想,他是对我没有兴趣,我也不是什么天仙美女,像吴明达这样的人,带了那么多队伍,总该有几个能看上的吧,普通如我,恶劣如我,怎么可能入得了他的眼。
是我自己想多了。我看了一晚上的电视剧,那个男主角很有味道,看到后来,我也睡着了。
3.
从皖南回来之后,我没有去找陆友彬,他偶尔有短信发给我,问我怎么样,我说很好,一切如常。我也问他怎样,他说林子艾,我们真的要分开吗?
可不就是分开了。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要大吵大闹让陆友彬跟那个姑娘付出代价。可是现在,我心里的冲动都已经淡化了。马上要毕业了,没什么大不了,什么都会过去的。
毕业旅行是吴明达为好几个毕业生策划的,其中包括我。六月的夜,我们住帐篷,我跟吴明达住同一个。从上次的那个晚上之后,我把他当成了姐妹,有时候嘲笑他是同性恋,从他抱抱熊的网名,他的火暴脾气,他对别人奶妈一样的关爱,以及那次的无动于衷,都是我怀疑的对象。
他常常急眼,说自己有过女朋友的,不过分手啦,没遇见合适的而已。
六月的乡村,到处散发着泥土和青草的香味,还有热热的暖风吹在脸上,心神荡漾。吴明达说你知道吗,那晚我给自己下了药,我一直失眠,经常要靠安眠药来帮助睡眠,那晚我早早吃了药,怕自己会忍不住。说完他就笑了,笑得头都仰了起来,一直仰到平躺下来,声音被燥热的夜吞没了。
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伤。假装很豁达的样子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记,我说我还当你有毛病呢,这下好了,不用担心娶不到老婆了。
我继续说吴明达,你只知道我叫木木子,却还不知道我的真名字。说完这句话,我自己笑了。其实,我们这样的分别太过平常,如果就这样离开了,谁还记得谁?
吴明达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一定听见了。因为在我离开这座城市去上海之后,他的小组里面有一个帖子,标题就是:再见,暴走团的抱抱熊。
抱抱熊说,是写给一个总是迟到的女孩子的。
而他,盘下了一个老驴在西藏的客栈。他早就知道,他的人生,是我无法参与的。
对于过客,只有再见而已。
家庭关系总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而家庭关系中尤以婆媳关系最难处理,但只要我们坚持:好人应该得到幸福,好人应该享受尊敬,不管她是亲娘还是继母,不管她是妈妈还是婆婆,那么我们的家里家外都将阳光灿烂,笑声灿烂……
A
当我还没见过婆婆时,就开始穿她给我织的毛衣,吃她精心为我制作的泡菜。毛衣又漂亮又暖和,泡菜姹紫嫣红地装在玻璃瓶子里,看着都觉得香,同事们羡慕得眼绿,我心里是满满的幸福。后来,老公费尽周折把我调过去,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小城里,我终于见到了婆婆,那么安详而和善的老人,心里忍不住地喜欢,想一辈子对她好。
可令我诧异的是,公公从没正眼看过婆婆,婆婆总是低眉顺眼忙里忙外,诚惶诚恐地像个童养媳。我见惯了父母的恩恩爱爱,以为天下的夫妻都是相亲相敬的,见了这个情形大为不解。
吃饭时,有一道菜的盐有些重,公公便大声训斥婆婆,句句都刻薄得刺心刺骨,婆婆低着头一言不发。心直口快的我忍不住要打抱不平,老公暗暗扯住我的手,谈天说地掩饰了过去。
我哪里还吃得下去,推开碗去了厨房,无意中发现婆婆的手很烫,一量体温竟然烧到了38.5℃。我扶她躺下,又叫老公赶快找药。公公说哪里就这么娇气,我装作没听见,把饭菜端到床边喂婆婆。她满眼的感激,看着她拼命忍回去的泪,我有种说不出的难过。一回到家老公就埋怨我,他说他父母一直这样,叫我不要多管闲事。
我冷笑道:这是闲事,她是你亲妈吗?老公淡淡地告诉我,他幼年丧母,这个的确是继母。
我目瞪口呆,怪不得老太太没人疼。我不依不饶,你小时候被她掐了拧了,还是不给吃饱穿暖了?老公无奈地笑了,你真能缠人,她倒是个好人,从小到大还真疼我,可爸再不好也是亲的啊,哪里有向着外人的理呢?我恨得直咬牙,你小子只配让坏心肠的后妈打骂,老天偏让你遇见这么好的人!
后来办公室一个同事告诉我,她和婆婆是邻居,当年老公的生母去世后,善良的婆婆出于同情嫁了过来。公公脾气很坏,一喝酒就打她。婆婆是个再贤惠不过的人,可惜脾性和身体一样弱,又早早下岗了,没有经济来源,辛苦带大的儿子还不是亲生的,苦了那么些年,谁也救不了她。听着同事的述说,我的心揪得生疼,凭什么好人就得受委屈?
B
老公出差了,我心里惦记着婆婆,有空就去看她,婆婆开心极了,还特意配了家门的钥匙给我。那天,我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吵闹声,我迅速打开门,公公正恶狠狠地掐着婆婆的脖子,声嘶力竭地问她要存折。
我的血涌到了头顶,大喝着叫他住手。红了眼的公公根本不听,幸好我平时坚决不减肥,身体结实力气也大,一下子抓住公公的衣领就把他揪了起来,又将他狠狠地甩在沙发上。我气势汹汹地挡在婆婆前面,紧握着拳头,瞪圆了眼睛看着面前这个人,如果不是管他叫爸爸,我今天一定会痛揍他一顿。
公公灰溜溜地摔门离去,我把婆婆送进医院,她的肋骨断了三根,手臂脱臼。躺在病床上,婆婆低声对我说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退休的公公一直觉得无聊,就迷上了赌博,婆婆苦苦相劝,先是给他买来渔具让他钓鱼,后来又劝他养花养鸟,公公根本不理,现在越赌越凶,几乎彻夜不归。这几天常有人堵着门要赌债,今早他一回来就翻箱倒柜,拿走了家里所有的现金,还要存折,婆婆犹豫着不想给他,他就下了那样的死手。
医生揭开婆婆的衣服,孩子样瘦削的身体上,新伤旧伤赫然在目,我愤怒得全身发抖。医生告诉我,婆婆不是年轻人,不能再受伤了。
C
婆婆出院后,我把她接回了自己家。同事告诉我,公公照旧每天去赌,而且家里住进了一个年轻女人。我不知道怎么对婆婆说,看着她怯生生的模样,我的心莫名其妙地痛,我觉得她不是个饱经沧桑的老人,而是一个满腹委屈的小妹妹,在这茫茫的人世间付出了那么多真情,却被伤得体无完肤。
我想劝婆婆离婚,便打电话和老公商量,他怪我太多事,说他回来会去劝劝老爸,几十年的夫妻了,应该互相谅解。不知为什么,我越听心里越堵。
公公竟然提出离婚,他铁了心要娶那个年轻女人。气急败坏的老公冲我发火,你看看自己做的蠢事,这下怎么好?我平静地说,我想好了,我养婆婆一辈子,如果你不同意,我们就离婚!有我在,没有人能够再欺侮她!老公一声叹息,无话可说。
我陪着婆婆去离了婚,公公趾高气扬地走了,婆婆怕冷似的瑟缩着,我搂住她的肩膀,告诉她想哭就哭。她在我怀里伏了很久,却始终没有落泪。
D
老公和我展开了冷战,敏感的婆婆拼命做家务,一刻也不愿停歇,光泡菜就腌了十多种,家里摆满了瓶瓶罐罐。我知道她很紧张,可又无法让她放松,我也陷入了迷茫。老公冷冷地说,你那么侠肝义胆,去帮老太太开个泡菜店算了。他一激,我还真去租了个小店面,婆婆是个聪明灵巧的人,除了卖泡菜之外,还捎带着做小笼包子和稀饭,饭菜干净味道好,吃的人络绎不绝。一个月下来,婆婆的收入居然超过了我们两人的工资,婆婆发了一会儿愣,忽然抱住我哭起来,我知道她一直想哭,可一直不敢哭,现在,她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哭了。
成功真的可以迅速改变一个人。婆婆整个人像花朵一样舒展着,她走路挺胸抬头,不久前的那个童养媳连影子也不见了。天热了,她掏出5000元钱,大声嘱咐老公去买台好空调。我笑眯眯地欣赏着她的张狂,心里是满得要溢出来的幸福,老公说,30年了,他第一次看见婆婆这么自信。
公公却丧失了全部的自信,他的家被那个女人洗劫一空,连垃圾桶都卷走了,他嗫嚅着向我们借生活费。我咬着牙又是气又是笑,故意说家里钱不凑手,叫婆婆先拿点儿出来。婆婆爽快地一口答应了,公公却低着头不敢接钱。
E
一天晚上,婆婆羞涩地告诉我,公公现在戒赌戒酒了,天天去小店帮忙,把30年的错都认完了。我严厉地告诫婆婆不要冲动,婆婆听话地连连点头。我便去看公公,闲闲地聊起许多人想追婆婆,我要挑个好的把她嫁了。公公万分紧张,结结巴巴地说他想和婆婆复婚,求我替他拿个主意。看火候差不多了,我将求爱秘诀给他恶补了一通。公公如获至宝,对我言听计从。
那天婆婆很晚未归,我去接她,看到她和公公在一起。她孩子气地指着路边的零食,公公乐呵呵地掏钱,婆婆一手举着白蓬蓬的棉花糖,一手握着烤红薯,歪着头左咬一口右咬一口,公公爱怜地看着她,他们眼里再没有了别人。这场恋爱,整整迟了30年,可毕竟还是来了,我满足到几乎哽咽,一颗心稳妥地放回了胸腔。
就算不提张欣的老公.她也一定会成为中国建筑史上不得不说的一笔,因为她一直在奋斗,她过去的历史都是她的奋斗史。
而她最成功的一点,是对婚姻的理解,她不仅仅成就了地产大王潘石屹,更成就了她自己。
对于现在的中国而言,潘石屹不算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我曾经去过他的家乡甘肃天水,我以为天水入会津津乐道地说起从这里走出的那个少年,但是当天水人说起潘石屹的时候,却是掩不住地哀怨:“自从他回来探亲以后,天水的地价房价就开始直线上升,现在的年轻人都买不起房子了!我们都不愿意提起这个人!”
当你路过北京的东三环时,会看到著名的SOHO现代城,出租车司机会八卦地说:“那光头潘石屹平时就住这,最好的那套房子他自己住了,你看他博客,他经常照相发上去呢。”我仰望着这栋建筑,想着,这里的房子要卖多少钱呢?
在说起潘石屹的时候,人们都不会提起张欣,一个成功人士的背后,必定有不止一个为他付出的女人。潘石屹背后的这个女人,是张欣。一直到今天,作为北京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SOHO,它的首席执行官是张欣,同样,大多也只有圈内人才知道,没有张欣,就没有今天的潘石屹。
从童工走向海外
张欣遇上潘石屹以前的人生,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华人奋斗史。
1965年,张欣出生在北京,1979年,随母亲来到香港。14岁的张欣是一名童工,就算是童工,张欣也是一个非常有理想的童工,她有自己的目标,并且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一直到今天,她都记得14岁的理想——每个月赚到1400块钱。13年之后,她完成了这个理想,回想当初,她觉得正是这件事,让她对任何事情都不再惧怕。
张欣的第二个理想,是去写字楼当小白领,为了这个心愿,张欣风雨无阻地去读夜校。当然,很快,拥有文凭的她就有了一份体面的白领工作。
张欣的不知足本性慢慢地显露出来了,她认识了一个北京的朋友,他对她说:“你应该去国外才对。”从香港去国外留学是比较简单的,张欣决定去,就去了,带着她全部的积蓄3000英镑,就去了英国。
在张欣的履历表里,这么写着,她22岁的时候,取得了剑桥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剑桥毕业之后,就职于华尔街的高盛银行,年薪25万美元。
闪婚
潘石屹总是说,他的成功是因为遇到了一个好的时代,其实我猜测他想说的是,他在那样一个好的时代里,遇到了张欣。
潘石屹遇到张欣的第一面,就开始追她。而他约见张欣的初衷,却是想寻求事业上的新起点。
正是在那一年,潘石屹做了一番市场调查之后,激动地觉得:“北京的房地产要火了!”于是,他找了几个朋友谈投资房地产的事,他的朋友张维迎教授约了张欣,还特别对潘石屹说:“是在华尔街工作的大美女哦。”
没有见到潘石屹之前,张欣就看了他们写的材料,张欣当时就很惊讶,对这批人很好奇,一到北京,就约见了他们。
潘石屹见张欣的第一面,就惊艳了,令他惊艳的,不仅仅是外表,还有张欣的谈吐和见识,潘石屹说,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土鳖。
后来,潘石屹就开始试图单独约会张欣,不到一个月,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4天之后,就决定结婚了。这是个不折不扣的闪婚。
本来潘石屹是想寻找事业的春天,他却意外地找到了久违的爱情。回顾这段历史,张欣和潘石屹唯一的解释就是爱情,彼此都是一见钟情,当时张欣觉得潘石屹虽然有点土,但是还是个很可爱的男人,而且特别有思想,这让张欣这个习惯了华尔街思维的人觉得很新奇。至于闪婚,理智的张欣觉得没必要慢慢相处,感觉对了就结婚吧。
潘石屹完全没有求婚,只是简单地对张欣说:“我们结婚吧。”于是就开始操办婚礼,当时婚礼是在香格里拉外的一块草地上,潘石屹还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刚结婚的时候,张欣还是有点不习惯,安家以后的第一件事,张欣把潘石屹衣柜里的所有衣服都扔了,全部按自己的审美买了新的。当时的潘石屹没觉得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也没有坚持自己的审美,而且让张欣打理自己的一切,还努力地学习。
婚后没多久,张欣就辞了职,两人共同创立了公司——就是今天的SOHO。
差一点离婚
两个人真正住在一起,朝夕相处之后,矛盾也就慢慢地显现出来了,张欣离开北京15年了,刚回国,有些不习惯,加上他们面对事情的观念、风格、方法都不一样,几乎天天吵架,张欣觉得,那段时间,好像不说“不”就不对劲。
吵得最凶的一次,张欣拿起行李头也不回地走了,去了欧洲,在她看来,这段婚姻算是完了。
如果他们就这样离婚,张欣肯定会离开中国,她这辈子肯定也就不会再回来了,当然也不会有今天的SOHO。
可是离开潘石屹,张欣冷静了一下,觉得还是放不下他,再见面之后,两人抱头痛哭,很像拍电影。说起当初的离婚危机,张欣说:“其实我觉得很多婚姻,都要经过一个坎,如果过去了,就等于通过了考验,只要不离婚,很多婚姻都能走下去。”
在婚姻中,张欣这个条件优秀的海归向土鳖低头了,因为她觉得,后退比前进更需要勇气。
张欣毫不谦虚地认为:她和潘石屹最不缺少的就是智慧,她自己经常受坏情绪的影响,所以才有了那么多的争执,张欣说:“但是潘石屹能够不让自己陷入到坏情绪里,我很佩服他。”
经过了婚姻危机之后,他们都更加珍惜对方,感情反而更好了。张欣也做了让步,停止工作回家准备生孩子,没多久,他们的大儿子就出世了。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发现,遇到任何事情,都更想征求对方的意见,他们在彼此的生活中更重要了。
幕后的大女人
如果去问地产记者们,张欣的形象,他们会说出这么几个关键词:聪明,高智商,不好接近,“自信得令人无言以对”,“优越感不容分说”……
张欣自己也说,我不是一个小女人。
在丈夫的事业上,张欣表现得很低调,不过,在潘石屹的成功道路上,处处可以看到张欣的影子。“SOHO”这个房地产概念的兴起,就可以看到张欣经历的影子。甚至SOHO现代城刚刚开始出售的时候,天还没亮,就有人排队买房了,售楼小姐只好把一杯杯咖啡端到客户手里,端咖啡,这种伎俩绝对不是潘石屹想得出来的。张欣当仁不让地说:“没有我,现代城肯定不是今天这个样子。”
张欣有着艺术家的气质,她的理念是,把房子当做艺术品来经营,所以才敢用大胆的颜色,而在社区布置和室内装修方面,她也邀请了很多美术家、雕塑家来进行艺术设计。
张欣觉得这样很好玩,但是张欣比谁都知道,投资不是用来玩的,生意与兴趣,兴趣与特长,在商界能把这一切统一起来的人是幸运的商人。对于张欣来讲,商业的嗅觉和艺术的灵感不是存在于她的脑子里,而是深入于她的骨子里。
做完了SOHO现代城,张欣一直在琢磨,还应该有更有意思的东西。于是她请人设计,自己亲自修改、选材料、监工,把房子建在能看到风景的地方,这种想法一直支持她做自己想做的东西,一直到“长城底下的公社”这样把建筑和艺术完美结合的项目,正是这个项目使张欣获得了第八届威尼斯双年展的“建筑艺术推动大奖”。这是双年展有史以来第一次把奖项颁发给一位发展商而非建筑师。而且这个奖给的是张欣个人,不是潘石屹,也不是他们共同拥有的公司。
一直到这次获奖,张欣才从幕后走到台前,接受了很多媒体的采访。
她说:“我对潘石屹的改变都是很表面化的东西,比如衣着、形象什么的,但对于他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则没有改变。相反,我受他的影响是比较深刻的。比如做人的境界,‘用情’是我本身具有的,‘用脑’是所受到的教育,而‘用心’则是我受了很多潘石屹的启发,我从他身上理解了什么是东方式的智慧,也就是所谓的‘道’。在这点上我很佩服潘石屹,他的确是一个非常智慧的人。”
关于她的婚姻,她觉得,即使没有这段婚姻,或者这段婚姻没有走到今天,她也不会满足于做一个普通的白领,华尔街当Banker的人很多,但从女工到Banker的案例可能只有张欣一个。她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在向前迈.因为她看见过生命不止这些
这坎儿就横在那儿,或高或低,
让你心里不消停。
好在我终于愿意迈出我的腿,
尝试了才知道,迈过去其实很简单。
徐晓璐要结婚了。在我们离婚的第10个月,我在朋友聚会的酒桌上听到了这个消息。那天晚上我喝得有些醉,还在马路上跌了一跤,膝盖出了血。叶子把我扶回家后就走了,这之后两天的时间也不肯理我。后来发信息给我说,我这样失态是因为我心里还有徐晓璐.我解释了两次,她不肯听,执意坚持她自己的想法。若在以往,我总要哄她一番,这次,我选择了沉默。
其实我很想跟她说,我只是被姜大明的话刺激了。酒过三巡的姜大明嗓门大得离谱,他说徐晓璐要嫁的人是个海归,长得斯文,人还有钱,婚房是一次性买的,压根儿没用得着贷款。他说:“兄弟,你知道婚礼摆在哪儿吗?最好的酒店.摆了40桌。你小子,就是不知道疼老婆,要不能和徐晓璐分了?”我和姜大明十几年的朋友,我第一次感觉他这么娘,人家徐晓璐结婚他竞打听得这么清楚。另外几个朋友也开始附和,他们说,徐晓璐真是好命。而我,丢了她这么好的女人也是命。
婚姻这东西,果然是如人饮水,甘苦自知。又有多少人的婚姻不是千疮百孔过来的,只是有人看得见,有人看不见。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叶子来的时候,我在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我失眠好几天了,这在以往是没有过的事情。夜晚显得格外长,且很安静。数羊数累了的我开始反思我和徐晓璐的婚姻。是真心爱过的,不然谁会为了对方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因为环境陌生所以相依为命,彼此的朋友,双方没有一个不熟识的。日子是从两年前变得糟糕起来的。儿子出生的第二个月我被调往外地,隔着300多里地.即使想每天回家也是有心无力。一周回来一次,如果周末赶上加班,回家的安排又得拖到7天之后。“距离产生美”这话没在这儿适用,徐晓璐不停地抱怨,每次电话都几乎以吵架结束,她最常说的话就是累,累死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我每次回家听到的都是这一周她是多么辛苦,身心俱疲。
新环境压力很大,工作一项挨着一项,似乎永远没有完结的时候,稍稍忙活就过了吃饭的时间,只有泡面充饥。我两个月的时间毫不费力地减了10斤的体重,我妈看着直心疼,但是徐晓璐看不到。她看到的只是我一周不在家,所有的事情都是她来处理,抱怨、责备、哭闹忽然成了我婚姻的主旋律。日子最怕的是折腾,情意就在这不停的纠缠里一点儿一点儿地缠没了。离婚的时候.我们几乎忘了对方所有的好,房子和儿子归了我,徐晓璐得到了家里所有的存款。你一份,我一份,我们的婚姻就这样四分五裂地消失了。
离婚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热情,但是日子总要往前过,好心人的介绍加上母亲的撮合,我陆续奔波在相亲聚会上,直到遇到叶子,日子才安定下来。儿子成了我一个人的,几番努力我把工作调回了市里。离开一年,总部的环境变得不适应了,一切又要重新开始。34岁,我开始知道.为了对生活充满兴趣,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少努力。
几乎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徐晓璐要结婚的时候,徐晓璐的海归老公更是成了每次必提的话题。一个32岁的女人,离婚还不到一年就可以再嫁得这么风光.是值得被人说一说的。可是,我心里开始添堵,一层层砖摞上去,成了一道道坎儿,又连成一堵堵墙.密不透风,憋得我喘不过气来。
生活的道理似乎总是这样子,因为徐晓璐再嫁得好,我们离婚的这个正确决定就被全盘否定了。朋友说的时候表情里常带着惋惜,你看人家离开你之后能过这么好的日子,你小子给不了还不知道珍惜。我跟朋友动了手,借了酒劲,也是为了发泄心里的憋屈。
我开始怪徐晓璐,怪她的招摇和不念旧情。不用猜我也能想象她在朋友面前的表现,说起我来一定是一堆毛病,不必说,她的海归男和海归男带给她的婚姻足够全盘否定了我。儿子已经快两岁了,爸爸妈妈喊得很清晰,知道自己蹲下来大小便,会笨拙地用勺子吃饭,笑起来咯咯地连成串,每一天都有新的进步。而这些,徐晓璐知道吗?要不是儿子跟了我,一个离异女人带着个孩子,能嫁得这么好吗?
人最怕的是跟自己过不去,越临近她的婚期,我越难受,心情差得无以复加,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跟叶子一天吵三次,还不到黄昏。叶子也成了一个复读机,每次吵架都说:“我知道你放不下你前妻,你要是不爱她你怎么能这么生气啊?你没放下她,为什么和我交往啊?我没在意过你有孩子,你却这么欺骗我的感情。”每次她说到这个的时候,我都无语。我无法让她知道,这种在意不是代表着我们依然相爱相惜,而是像切掉身上的赘肉,不小心引起的生理反应而已。我能明白自己,却解释不了,所以叶子连明白也不明白,所以我们好好坏坏,关系危在旦夕。
我和叶子在街上遇到了徐晓璐。叶子先看到的,拐了我胳膊—下,我拉着她掉头就走。叶子不干了,赖在马路上不挪一步,她说:“不想再过了,咱俩分手吧!”我说好,叶子的泪就下来了,她说:“你果然忘不了她,你看到她都这么失态。”“我不是介意她,我是介意她现在的生活对我的打击。”叶子的眼泪忽然就没了,脸上的表情晴一阵阴一阵的,原来在她的心里,只要我对徐晓璐不是爱情,那就是最好的答案。“前妻现在过得好,是因为她愿意朝前走。她再婚,一样很多人非议,有人说她没良心不要孩子,她也得受着,一脸无所谓地往前走。你不愿意朝前走,你活该难受。”
北京的夏天,近40℃的中午,我沿着护城河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个小时.思索到底什么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生活就是一出戏,总免不了各色的观众.他叫好的时候,你要演,他喝倒彩的时候,你也得演下去,他说你演得差劲透顶,只要你活着,你还是不能罢演。生活里有很多差强人意的东西,上帝用这样那样的方式提醒你,你比别人少了什么,聪明的人会用所拥有的好抵挡了过去,傻瓜才会像我一样哭泣。好在,我在为了丢弃的鞋子哭泣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所幸不是没有脚的那一个。
人心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只需要你伸一个指头,就能把自己一块块砌起来的墙推倒了。真的,你有没有尝试过这种感觉,这之后,一切便都不一样了,天是蓝的,水是清的,连呼吸都是甜的。原来,生活累,一半缘于生存,一半缘于攀比。
还没打开家门,就听到儿子“咯咯”的笑声。一小时前还气得姿态全无的叶子,竟然和母亲两个人笑得合不拢嘴。这宝贝是徐晓璐留给我的财富,而叶子就是上帝给我的宝物,我最爱的母亲日夜陪在我的身边,我已足够富有。
那天的晚饭是我和叶子一起做的,她一再地赶我出厨房去,说男人不该在厨房里待着。我说,我偏不走,我要珍惜一切机会跟你做很多我们可以一起做的事情。叶子说这话很温情也很色情。要不是菜已经放进锅里,要不是母亲和儿子还在客厅里,这饭我们都不想做了。
当晚叶子没有走,我说,我不如徐晓璐现在的男人,但这正是激励我以后当个好男人的理由。叶子却不爱听这话,她撇着嘴说:“我压根儿就没觉得她男人哪儿好,我只知道我眼前的这个男人好,这就够了。”
她的温润摊开在我的掌心时,我才知道,够了,确实够了。
前妻的再婚就是道坎儿,离了婚的,除了老死不相往来的,肯定都得经历。这坎儿就横在那儿,或高或低,让你心里不消停。好在我终于愿意迈出我的腿,愿意去尝试一下,尝试了才知道,它只是那么一点点儿的高度,真的,迈过去很简单。
你知道,每个日子认真地过,遗憾才不会多
2011年4月以来,国家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通过提高首付、利率等措施严格限制二套房贷。不少急需换房的“穷夫妻”,为了筹钱竟然纷纷“假离婚”!或许,对于某些恩爱夫妻来说,他们换房后还能幸福地复婚,可谁能保证不发生意外呢?
深圳就有这样一个80后男子,他和妻子为了换房,竟然瞒着父母“假离婚”了。可离婚后,他又觉得,换房不如“换妻”!
他坚持不再复婚。结果,妻子的强烈抗议、父亲的暴力阻拦,让他的生活一地鸡毛,不仅丢了婚姻、损失了财产,而且还逼死了老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难违父辈之约!80后大学生夫妻为房所累
说起魏健的婚姻,其中还有一段父辈渊源。
魏健的父亲魏国安与母亲廖艳娇,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便离开湖南益阳农村南下深圳淘金。1993年秋,魏健被父母接到了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读初中,因为他父母在当地买了套房子。
魏健性格内向,刚到深圳时很不习惯。他只好经常和邻家妹妹蔡娟在一起玩——蔡娟的父亲蔡永民与魏国安是战友,曾在云南一起当兵,退役后在深圳同一家工厂做保安,几年后又都成了厂里的部门主管。1989年的一天晚上,两人在街边小店喝酒时,遇到一伙歹徒抢劫,搏斗中魏国安被刺数刀,幸亏蔡永民紧紧抱住他替他挡了两刀,不然魏国安必死无疑,此后,他们结拜为“生死兄弟”。
蔡娟比魏健小一岁,老家在四川宜宾农村,来深圳后和魏健同在一个班读书。两家人比邻而居,平时走动频繁,过年过节都在一起聚餐。这样的氛围让魏健与蔡娟两颗年轻的心早早地擦出了火花。
1999年,魏健被广州某重点大学本科录取,而蔡娟只考上了深圳的一所大专院校。2000年3月,蔡永民被查出晚期肺癌,为了治病,他把房子卖了,但半年后他还是去世了。临终前,他握着魏国安的手说:“兄弟,我唯一的牵挂就是我的女儿,你还记得当初我们喝酒时的那一句玩笑话吗?如果你能帮我完成最后的心愿,我死也瞑目了……”魏国安含泪点头道:“兄弟,你放心吧!”
原来,早在魏国安与蔡永民来深圳打工时,他们就曾开玩笑地说:“如果有缘,我们以后就成为亲家吧!”尤其是那次蔡永民舍身救了魏国安一命后,两人就更坚定了这种想法,虽然他们从未跟孩子们讲起过。他们原本打算待孩子们大学毕业后再说这件事,可没想到蔡永民现在得了绝症。当时,魏健和蔡娟都被叫到了蔡永民跟前。两人听后虽然都有些吃惊,但由于他们先前就有感情,加上父辈的“感人情谊”,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就含泪同意了。蔡永民欣慰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2003年,蔡娟大专毕业后在深圳福田区找了份工作。第二年,魏健大学毕业后也回到深圳,进了罗湖区一家科技公司上班。因担心“夜长梦多”,蔡娟的母亲袁冬芬催着女儿于这年底与魏健结了婚。
婚后,蔡娟和魏健一家居住。由于魏国安夫妇当年买的房子只有六十多平方米,两个房间都很小,无法把袁冬芬也接过来住,而独居的袁冬芬为了省钱,搬到小区外的城中村去租了一间民房,平时靠做临时工为生,引起了不少人的议论。这让蔡娟深感心疼,她恨不能多挣些钱早点买房接母亲一起住。
为此,蔡娟平时对魏健的“财政”把关很严。蔡娟是一名文员,工资只有1800元,每月除去夫妻俩的日常花费根本存不了钱。魏健每月有3000元薪水,他一发工资,蔡娟就收过来全部存进银行,只给他一点少得可怜的零花钱。魏国安夫妇虽然都还在工厂上班,但收入不高,且十分辛苦,经济上也不宽裕。
蔡娟经常给魏健吹“枕边风”,要他多挣钱买房子。2005年6月,魏健在公司干满了一年,与他同时就职的同学升职了,薪水翻了一倍,可他仍在原地踏步。那些天,他心里本来就很郁闷,回家便玩玩电脑游戏减压。不料蔡娟见状埋怨个不停:“你咋就那么没上进心呢?”由于与父母住在一起,魏健不敢随意发火,否则父亲首先就会教训他,时间一长,他内心里的不满情绪憋得越来越多。
为换房假离婚,另类之举气煞白发双亲
2006年初,魏国安夫妇主动拿出家中所有的积蓄15万元,袁冬芬也掏出仅有的7万元,魏健与蔡娟同样出了几万元,然后贷款10万元在小区里买下了一套很旧的两居室。房产证上写了魏健与蔡娟的名字。购房后,蔡娟便高高兴兴地把母亲接了过来一起住。
2006年8月,蔡娟生下一个女儿,魏健的压力更大了。更让他憋屈的是,袁冬芬母女是一个性格,有很多方面让他难受,比如喜欢唠叨、斤斤计较,自己稍稍反驳或者抗议一下,她们就立即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势……懦弱的魏健根本不是她俩对手。魏健对这样的生活日益生厌。可又有什么办法呢?2007年的一天,他在街上碰到一个大学同学,对方打扮得很时尚,而身边的女朋友更是漂亮性感。同学跟他在一边聊天时,十分惊讶地问:“你是不是遇到什么挫折了呀?这么憔悴,看起来像三十多岁了!”同学还称自己如今混得还不错,女朋友都换了三个了,那得意劲让魏健很是自卑。
不过,想到年迈的父亲,幼小的女儿,魏健只能一忍再忍。2008年春,魏健终于当上了经理,收入达到1万元,由于房贷已经还清,他心想这下自己总算可以过点逍遥日子了吧,可蔡娟很快给了他新的任务:“老公,你看,女儿一天天地长大了,这房子实在太小,还是尽快买套三居室的吧!这房子到时就留给我妈住……”
2009年底,蔡娟已经攒下20万元,她高兴地说:“老公,我们去买新房吧!”魏健却不太同意,他觉得这样自己太辛苦了。蔡娟却说:“我们都才二十八九岁,怕什么?趁我们现在年轻,赶紧换房是明智之举,等孩子大了,父母老得不能动,就更难了!我可不想一辈子挤在这套破旧的两居室里……”
最终,魏健又“被答应”了。那段时间,蔡娟拉着他四处看房。按照他们当时的设想,20万元的积蓄刚好能买套总价60万元的三居室(首付3成)。可是,在深圳,60万元的三居室实在难找,他们不得不在二手房中寻觅。2010年3月,他们总算看中了一套80平方米的小三居室。可4月下旬,就在他们快要签合同时,由于
由于双方父母的反对,我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充满磨难与疼痛。我和妻子带着两套行李,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那时候我没有工作,也赚不到稿费,就去工地给人搬砖推沙子,即便是这些重体力的活,也不是天天有,有时候天气不好,好多天都赚不到一分钱。
“这苦命的孩子啊!”房东太太是个热心肠,看到我们什么家当都没有,就从杂物房里翻出些能用的东西送给我们,像什么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之类的,一方小炕连个铺的都没有,她就又倒腾出一块席子给我们用。
妻子怀孕,特别馋油水大的东西,可是我们连买豆油都没有一次超过一斤的。对此,我内心怀着深深的愧疚。邻居们看到新搬来的这对贫苦夫妻,都不免很是同情,但我们却很不自在。因为在他们眼睛里,读到了自己的酸甜苦辣。我们虽然穷,但一样有尊严。
“苦日子总会过去的,别犯愁。”房东太太总会时不时地劝我们几句。再后来,在房东太太的介绍下,我临时去街道找了份送水的工作,虽然辛苦,但生活总算有了盼头。
有一天中午下班回来,妻子不在,我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个满满的热气腾腾的盒饭,里面还有久违了的五花肉!妻子一定是觉得我每天出苦力干活太累,要给我补充营养呢。其实,妻子怀孕了,最该补充营养的是她啊。我吃了一小半,剩下的给她留着,然后倒头午休去了。醒来的时候,妻子对我说,你今天买回来的盒饭真好吃啊,很久没吃到肉了呢!
我一下子愣住了,那会是谁送来的呢?
“肯定是房东太太,”妻子说,她去后山拾掇柴火,临走的时候,依稀看到房东太太蹑手蹑脚,像做贼一样地去了我们屋子里一趟。
上帝说:“你们行善,要暗暗地进行,右手所做的,甚至不让左手知道。”我想,房东太太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想尽最大的力量帮助我们,却又不想让我们的尊严受到伤害,所以才偷偷地进行着她的善行。
那个冬天,让我们感到温暖的,除了房东太太,还有那些可爱的邻居们。
邻居马奶奶是个退休教师,老伴几年前去世了。孩子们都住着高楼大厦,要接她去,她不肯,她习惯住平房,就一个人在这里住着。平日里她喜欢站在院子里隔着栅栏和我妻子聊天,不管天多冷也挡不住她的话匣子,从而也大抵知道了我们的窘境。常常为我们的贫穷咂咂嘴,跟着叹息。我不免有些埋怨妻子,为什么要那么赤裸裸地把自己的窘境,全盘说给别人听呢,那样只会换来别人的同情和怜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马奶奶还喜欢刨根问底,非要把我穷困潦倒的伤疤重新揭开不可,这些都是我不喜欢的。我拎着大大的油桶却只买回来一斤豆油的时候,想躲着邻居们走,可还是躲不开,我依稀能听到他们在我身后小声嘀咕着什么,我仿佛做了什么难堪的事情一样,脸羞臊得像块火烧云一样。
有一天,妻子最好的朋友要来看我们。这可愁坏了妻子,我们实在掏不出钱来买菜招待朋友。妻子情急之下,带着满腹的委屈呜呜地哭了起来。这时候就听见马奶奶在外面喊:“小朱啊,怎么把媳妇儿惹哭了呢?可不许欺负媳妇儿啊!”听了我的难处之后,马奶奶二话没说递给我们100元钱,“先拿着应应急吧,谁都有受憋的时候。”
从那以后,隔三差五的就有人从大门口的门缝里往我们院子里放东西,有时候是一块新鲜的冻肉,有时候是一坨海带、几条刀鱼或者几块冻豆腐,不知不觉间我们的年货都差不多齐全了。我们不知道是谁在暗中施舍,但我们知道,那个人肯定是个天使,就像房东太太和马奶奶一样。
过年了,邻居们纷纷来串门,说着祝福的话,我度过了生命中最贫苦也最温暖的一个年。
在那个冬天,为了表达我的感恩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下了大雪的时候,早早地起床,偷偷地替邻居们把门前的雪打扫干净。虽然我穷,但我也想用我自己的方式,做一个隐身天使。
在人生的低谷,我们常常会抱怨,误以为天使不在,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是隐身的,就像鸟儿飞过,却没有在天空留下痕迹。
做夫妻就是做一对心有灵犀的搭档,互捧才够交情,互损就太没意思。
1
望着贺一航那硕大身形在人满为患的喜宴大厅里穿梭,犹如一条游弋得不亦乐乎的花鲢鱼,任晴落筷,饱了,气饱的。
今天是贺一航哥们的大喜之日,昨晚,贺一航就上他家安营扎寨帮忙。今天中午的婚礼喜宴上,贺一航帮忙打灯,放礼炮,分发烟酒,给摄像老师拎包,十足一颗螺丝钉,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钉。
别人看婚礼,任晴看贺一航,这还是她的老公吗?眼里有活,逢人就笑,不叫苦不喊累,整个一活雷锋!贺一航在家可没这么勤快,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的,你说上十句他至多“嗯”一声以示存在,或者岔开话题,“饿死了,开饭开饭!”有次任晴妈来家,任晴故意当着老妈的面,指使贺一航洗被罩拖地擦油烟机,贺一航是死要面子的人,捏着鼻子干了这些他平时从不干的活。丈母娘一走,他罢吃当天晚饭,黑了三天脸给任晴看!
此时,喜宴已近尾声,宾客徐徐散去,任晴垂头枯坐等着贺一航一起夫妻双双把家还,她想采访他一把,为什么人前是条龙人后是条虫!
新郎官又张罗了一桌酒席,请这群忙活得连酒菜都没顾得上吃一口的哥们入席。任晴想先走,贺一航按着右手虎口跑来,问她要创可贴。做护士多年的她,一直有在包里准备点创可贴、橡皮膏之类的习惯。贺一航摊开手,右手虎口上划了个寸许的口子,正在淌血,幸好伤口不深。他没事人般咧嘴笑:“刚才帮舞美师傅收拾电线,一不留神被钉子划伤,小口子而已。”
任晴就地取材给贺一航做简单清洗,拿眼剜他:“有事就晚了,先简单包一下,回头跟我上医院。”
新郎官过意不去,要敬酒:“一航,今天要没你张罗操持,这婚礼还不定乱成什么样呢,我端两杯水酒略表敬意!”任晴阴着一张脸上前挡驾:“没见他手都流血了,马上得去打破伤风针,肯定不能喝酒!”新郎官有点尴尬。
其他人七嘴八舌拿好话哄任晴开心,这个说贺大哥精干,那个说老贺够义气,新娘端杯红酒冲任晴说:“嫂子,我真羡慕你有福气,嫁了一航哥这么个有本事的好男人!”
任晴冷笑一声:“妹妹,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贺一航是在家是条虫在外是条龙,他对哥们朋友够义气,对老婆就像对阶级敌人,他现在划了这么大个口子,血都止不住也不皱—下眉,在家我让他拖地,他能拉三天脸!”
大家伙不知道这话该怎么往下接,一时冷了场。贺一航起身道:“我家这口子就是心眼实在不太会说话,你们别介意,赶紧吃,我跟她上医院处理伤口。”说完拉起任睛就走。
出酒店大门,任晴向左,贺一航向右,任晴喊:“医院在这边,你走岔了。”贺一航头也不回:“没走岔,咱们道不同,你上你的班,我回家睡觉去。”
道不同不相为谋,任睛思忖,贺一航想说的,大概是这意思吧。
2
这天晚上,任晴和贺一航结结实实吵了一架。
憋了一肚子气的任晴,率先开火:“结婚这么多年,没见你工资涨,没见你职位长,脾气倒是见风涨!我今天当着你朋友面说的,哪一句不是大实话?你嫌我给你丢人扒面子?你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就会做那些没用的表面功夫!”
贺一航吼:“你就是个脑袋被门夹了的蠢媳妇,谁不知道有金子都得贴到脸面上,偏你净给我扒漏没脸,人家看瘪你老公,你也跟着矮三分!我那帮哥们没一个妇联、派出所的,下次你要诉委屈先找对上级哈,别拉上我跟着你一起丢人现眼!”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越吵声浪越高,眼睛越红。
茶几上的座机响了,任睛就近伸手一拿,没好气地“喂”了一声,是婆婆!婆婆听出任晴声音有异,迭声追问。不问还好,一问,任睛的委屈就如星火燎原了,她索性竹简倒豆子,不但把婚宴上的事说了一遍,捎带着还把平日里小两口争吵斗嘴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都倾倒出来。
任晴正说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话筒传来嗡鸣声,贺一航一把扯下了电话线!任晴的委屈告状,让贺一航顿觉自己在老妈面前颜面全无,素来有点大男子主义的他冲口而出:“任晴,别告御状了,你要真觉得咱俩这日子过不下去,那就离婚!我成全你!”
任晴呆了,结婚三年,恩爱有时,吵闹有时,也经历过起落沟坎,离婚这字眼可是第一次蹦出来,而且还是从贺一航嘴里蹦出来的!
任晴顿时眼泪如瀑布横流,拔脚往外跑,跑了大约两站路,停下,回头,贺一航压根就没追上来。
3
夜半更深的,也没别的地方可去,任晴来到她最要好的女友佳慧家楼下。
任晴抬手要按楼道口防盗门的对讲门铃301,从扩音器里飘出来一男一女的吵闹声,女的疾声厉色:“这日子没法过了,你今天要不给我交代清楚,我明儿就去你们单位闹!”男的严防死守:“我们单位那女同事逮着哪个男的都喊哥,她嘴上抹蜜一口一个哥喊我,肯定是想要我帮点什么忙,你说我能对她横眉冷对吗?”
任晴听着这两人声音耳熟,这不就是佳慧和她老公嘛!
正好,有邻居出来扔垃圾,任晴顺势走进去,一口气跑上3楼东户,噔噔敲门。
门内的争吵声戛然而止。好半天,佳慧才来开门,一脸的山明水秀,丝毫没有刚刚疾风骤雨的犀利痕迹。
进门,任晴先把自己的烦心事放一边,关心地问佳慧:“你跟老公没事吧?”佳慧一笑:“我家这位是典型的五好丈夫,从来不跟我拌嘴。哦,你刚才听到的可能是这出电视剧里的夫妻大战吧!”任晴瞥了一眼门口没放好的对讲机听筒,不好再说什么。
佳慧老公附和道:“我们俩连脸都没红过,怎么可能吵架呢,一定是你听错了。”他热情地给任晴沏菊花茶,拿干果、鸭舌,为了让她们俩自在地说体己话,他主动提出下楼去遛狗。
任晴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她跟贺一航从争吵升级到闹离婚的战事,末了,苦恼地说:“佳慧,他是不是心里没我了?他都敢把离婚当脱口秀说了,我今后该怎么办?”
佳慧扑哧乐了:“你们这对夫妻,男人勤奋能干,女人贤惠、持家有道,是很般配的一对。美中不足的是,他有点大男子主义,就喜欢要个脸面,听个恭维话;你有个毛病,在人前台面上,不懂操外交辞令,不会粉饰,喜欢实话实说。实话实说虽是可贵品质,但也得分个时候,你要老这么着,他真敢跟你离!”
任睛半信半疑:“我为这个家鞠躬尽瘁,家外又没有小三作乱,我跟他从没为钱吵闹过,婆媳关系也说得过去,就因为自己说话直来直去,让他觉得在外人面前丢了脸,他为这离婚,太离谱了!”
佳慧这才向任睛兜了底,刚才她确实在跟老公吵架,因为老公单位有一女同事对他又是喊哥又是请吃饭的,她这才开审。可是,她跟老公有个原则,不管婚姻里发生什么事,内部矛盾一律内部解决,绝不当着第三个人面激化矛盾。他们只要当着人前,总是扮恩爱演赤诚,博得羡慕声一片,老公的声望借此提高,人脉由此聚拢,事业当然平步青云,而她除了也得到上述这些无形资产之外,更收获了老公的死心塌地。哪怕她刚刚跟老公上演过摔盘子丢枕头的大战,只要有第三者驾到,立刻偃旗息鼓。
人前,要给足对方面子,要做足表面文章,有问题回家关起家门解决,做夫妻,经营好婚姻,比修炼内功更重要的,是做好表面文章。
任晴顿觉醍醐灌顶。
4
任晴告别佳慧,刚出楼道,一个黑影扑上来,任晴吓得失声尖叫,黑影嘿嘿一笑:“别怕,是我,你老公。”
任晴冲出家门半个小时后,贺一航的怒火就转化成担心和自责了,任晴跟着他恋爱一年半,结婚三年,一直是个疼人顾家的贤内助;而他呢,着实有大男子主义这点毛病,最爱面子,执拗地认为,只要没有原则上的大是大非,两口子关起门来怎么折腾都行,哪怕自己天天给她打洗脚水、捶背,只要你侬我侬就行。一旦敞开门走出去,把婚姻生活展示给别人看的时候,就一定得从简装版升格为精装版,女人一定要跟男人配合默契,表演恩爱有加,帮着男人把坏毛病小瑕疵都藏着掖着,只打造他光辉的一面,做足表面文章。所以,在任晴没做好这些表面功夫时,他就跟她怄气、对着干,浑然忘了这点不足不过是瑕不掩瑜,她仍然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妻子。
贺一航刚要跟任晴说对不起,迎面过来一个人冲他打招呼。是公司王副总,贺一航这才想起副总就住这小区!副总随口问:“小贺,来这里找人?”贺一航答:“王总,我来接我媳妇回家,我们俩刚刚拌了几句……”
任晴打断贺一航:“王总,我们两口子来串个门,一不留神,说话就说到这后半夜了。”
王总点头而过,贺一航感激地看了任晴一眼。回到家,婆婆的电话追来。任晴主动跟婆婆说他们就是拌了几句嘴,她也有不是,现在已经没事了。
洗漱完毕,贺一航拎着键盘到床头,请示任晴要跪几个钟头,他要为离婚那句浑话接受惩罚。任晴推了他一把:“胡闹,赶紧睡觉。”
自此,人前台面上,任晴给足贺一航面子,尽量维护贺一航的光辉形象,虽然初初做起来,会略显生硬和虚伪,心里也觉得别扭,但坚持做下去,她发现自己一点不比电视里的演技派逊色。做着做着,虚的会做成实的,以前是在演,现在是弄假成真,即便有人喊卡也停不下来了,这就炉火纯青了。贺一航呢,被树了标兵立了模范,就是真的进门想松懈成一条虫,也得抖擞起精神继续当龙!
做夫妻就是做一对心有灵犀的搭档,互捧才够交情,互损就太没意思。夫妻是个共荣共辱体,你只有像维护幼苗一样去维护他的颜面尊严,他才会像呵护眼珠子那样疼你爱你一百年。
第1篇、状元失踪案中案民间故事 01 大宋仁宗年间,新科状元范仲禹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朝廷派了好几批报录的人前去范仲禹的住处通报,可是房主却说,已经好几天不见状元公了。原来范仲禹带着妻子白氏和儿子金哥,两
第1篇、一个厉害的公主民间故事 从前有一个朝代,国王有一个儿子。他有三个姐姐,大姐叫玛丽娅公主,二姐叫阿丽嘉公主,三姐叫安娜公主。国王和皇后去世的时候,告诉王子: “谁来求婚,就让姐姐出嫁,不要久留她们。” 王
第1篇、胡百万沉浮记民间故事 胡百万几年前做过大生意,家产过了百万,于是人们就“胡百万”、“胡百万”地喊开了。其实,胡百万挣的钱不止这个数,应该说百万后边加上个零还要多。 话说发财后,胡百万被一些人追捧得昏
第1篇、秦皇岛的由来民间故事 关于河北秦皇岛地名的由来,民间有这样的传说。 相传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心想长生不老。他听说东海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如可以登上仙山,就可以取来长生不老药。于是,秦始皇派
第1篇、晋惠闻蛙成语故事 晋朝时期,晋惠帝十分昏庸愚昧,曾经在华林园听到蛙声就问左右说:“它们这样叫是为了要官做还是别的原因。”后来天下大乱,很多百姓饿死,百官上朝时把情况报告给他,惠帝竟然说他们为什么不吃肉呢?
第1篇、瑚琏之器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孔子的弟子子贡原是卫国的商人,姓端木名赐,他因为有钱,经常穿华丽的服饰,孔子看不惯他的新潮,说他为君子不器。他沾沾自喜,他问孔子自己是什么器,孔子随意说是瑚琏之器。子贡更加飘飘然,
第1篇、子罕辞宝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宋国有人在开凿石料时发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是宝石,就抬到都城献给大臣子罕,子罕说如果给我,我们都失去了宝,我以不贪为宝。于是命人打磨宝玉到市场上卖掉,把钱交给宋人,派人护送他回家
第1篇、傣族关于神造人的民间传说民间故事 很多民族都有神用土创造人类的神话传说,例如汉族有女娲造人的说法,傣族也不例外,一样流传着神造人的传说。 傣族传说,天地刚刚形成的时候,地上只有光秃秃的土地和茫茫的
第1篇、北京城-八臂哪吒城民间故事 传说北京也叫“八臂哪吒城”,何得此号?原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四太子朱棣,经过“靖难之役”,取得了皇位后,要在北京地界儿修建京城,就派工部去办这件事。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