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1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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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山东卫视大型相亲节目《爱情传送带》录播中,男主持人百克力突然中断正常播出,神秘地跟观众商量:“占用各位同学一点时间,我来处理一下私人的事情。”随即,巧克力大蛋糕、绚丽浪漫的星空照片、闪亮夺目的钻戒……通过传送带一一送到面前,百克力单膝跪地,深情地向当天过生日的女搭档张杨果而大胆求婚。一时,现场眼泪和尖叫在飞……
百克力是中国电视史上首位在节目中向女主持人求婚的男主持人,让我们一起走进他和张杨果而氤氲着爱情芳香的“果仁巧克力”之恋……
“吃定”这份爱,
剥掉 “开心果”的坚硬外壳
2012年7月3日,张杨果而录播完央视《首席夜话》节目,匆匆赶往江苏常州淹城春秋乐园,参加央视一套《正大综艺挑战吉尼斯》之《世界大力士争霸赛》录前会。刚到会场,制片人将一个年轻、俊朗的男孩引到她面前:“百克力,你这次合作的男搭档。”说话间,张杨果而已认出在第五届CCTV主持人大赛中摘获银奖的百克力,便轻启笑容,礼貌地向他打招呼:“你好,百克力,合作愉快。”岂料,百克力只扫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这人太傲慢、架子太大了吧!”自尊心受到伤害的张杨果而心中顿生不爽。
张杨果而1985年4月18日出生于重庆,上海海事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曾主持安徽卫视《剧风行动》、湖南卫视《百科全说》、央视《购时尚》等十余档王牌节目,先后获得猫人超级魅力主持秀最上镜奖、上海电视节十大新锐华语风采主持等殊荣,是国内新生代主持人中的佼佼者。
张杨果而重新认识百克力,是在第二天拍外景时。那天,一见面,百克力就像见到老朋友般,亲切地跟张杨果而打起了招呼:“你好,很高兴与你合作。”他这般热情,张杨果而反倒愣住了。百克力见状,忙双手抱拳歉意地解释:“对不起,昨天我刚从国外回来,时差没有倒换过来,困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还请见谅。”张杨果而这才恍然大悟,昨天的不愉快也烟消云散了。
两人开心地站在草地上交谈着。天空刚下过一场雨,碧空如洗,空气里都是青草的味道,沁人心脾。张杨果而身着一件黄色连衣裙,外搭橘色小外套,配上动静适宜的一颦一笑,清纯甜美,如同天使。百克力的内心陡涌爱的潮汐:如果能牵起她的手,多美,多好……
其实,张杨果而也很仰慕百克力敏捷的才思。他们虽然是初次合作,但主持时两人心有灵犀、默契十足,百克力接口和甩口都自然流畅、幽默风趣,驾驭上万人的现场举重若轻。下舞台前,张杨果而半打趣半夸赞地说:“好吧,看在你配合默契的份儿上,我原谅你昨天的行为了。”其实,从见张杨果而第一眼起,百克力就不由自主地按下了内心尘封已久的按键——一见钟情。
单相思的煎熬真是苦不堪言,两个多月后,百克力坐不住了,决定投石问路。他托人从新疆老家带来两包上好的特产开心果,寄给张杨果而——他多么希望,她能当自己一辈子的开心果。岂料,张杨果而收到快递,当即退了回来。出于礼貌,她简单地回了条短信:“谢谢。我不喜欢吃开心果,壳太硬,麻烦。”
是真不喜欢,还是委婉拒绝?百克力拿不准,也不甘心,决定再探。于是,他打开那两袋开心果,用了一个通宵,剥尽外壳,连同一盒德芙巧克力寄过去,并写下炽热的表白:“每天想念春秋乐园草地上那只美丽的蝴蝶,她飞进了我的梦里,还在我的心上筑了一个巢……以后,我称你开心果,你称我巧克力吧,愿你这颗可爱的开心果,融化在巧克力的海洋里……”
这次,张杨果而并没有退回礼物,百克力十分惊喜,更加主动地展开了追求:发问候短信,寄在外地旅游录制节目时淘到的各种小礼物……其实,张杨果而身边也有一群优秀的追求者,可阳光、帅气、有为的百克力无疑是最优秀的,怎不令她心动!然而,她对他知之甚少,岂可轻易言爱!理智告诉她,以朋友的方式交往着,才是最合适的……
可是,百克力早已“吃定”了她。他决定用自己大男孩般的爱,去温暖、呵护她,慢慢用爱剥掉她这枚“开心果”的坚硬外壳。
距离不是问题,
“移动小秘书”时时在身边
随着张杨果而在国内主持界名声日盛,央视、湖南卫视、东方卫视等都向她伸出了橄榄枝,众多影视剧新闻发布会也邀请她主持,她每天在国内飞来飞去地赶场,成了“女超人”的代言词。一次,赴长沙主持节目的张杨果而在短信中无意聊到,自己饮食、休息都没有规律,近来犯了胃疼和头痛的毛病,百克力打去电话,霸道地说:“以后,让我当你的提醒小秘书吧。”
翌日早晨,张杨果而起床刚开机,百克力的短信就倏然飞临:长沙今日气温29摄氏度,紫外线指数5级,出门记得带防晒伞。中午12点,短信再至:该吃午饭了。晚上9点:切记切记,早点休息。张杨果而躺在床上,享受着被人惦念、关怀的感觉,竟然失眠了……
更令张杨果而感动的是,此后每天早、中、晚,百克力都定时发来短信,在衣、食、住、行、玩等方面加以叮嘱和提醒。作为同行,张杨果而深知百克力工作也异常繁忙,所以她内心一直盘桓着个疑问:百克力是怎么记住这琐碎的关怀的?
谜底在2012年11月底被揭开。那天,张杨果而到上海主持一个活动,百克力开车去接。在他的车前挡风玻璃上,赫然贴着一张纸条:记得发短信。百克力告诉她:在单位案头、宿舍床头、卫生间、每个文件夹扉页和钱包里,都贴着同样的纸条……张杨果而突然红了眼圈:这个男孩,一直以这种痴痴的方式默默守护着自己……
张杨果而在上海仅仅停留了两天。临行前,百克力执意将她请到家中做客,这是他心中最高规格、最为真诚的待客之道。不一会儿,一大盘热气腾腾的饺子呈到面前。“记得你以前说过喜欢吃饺子,听说你要来,我特意准备了一番,馅和皮,都是我亲手做的呢。”眼前的饺子,一个个大小匀称、晶莹剔透,张杨果而夹起一个轻送入口,唇齿生香。“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饺子。谢谢你!”张杨果而边吃边赞,百克力脸颊飞上了红晕,内心幸福地呢喃着:只要你愿意,我愿意为你做一辈子饺子。
从上海回来后,张杨果而对百克力渐生好感。可是,他们两地相隔不说,每天早晨一起来就像鸵鸟一样埋在繁忙的工作中,异地恋能维持得久吗?百克力很快用实际行动告诉她,如果深爱,距离和时空都不是问题。
2012年底,张杨果而决定跳槽去央视。作为台里重点培养的当家花旦,安徽卫视再三挽留无果,于是在台内外及网络上引发了一些对她不利的非议。张杨果而心情十分难受,一次,她在和百克力通话时,说着说着就委屈地哭起来。当时,她在合肥家中,百克力在五百多公里外的上海刚下班,焦急万分中他发现自己正好在高架桥上,于是方向盘一转就疾驰高速路口,5个小时后,他捧着一大束花,出现在张杨果而面前。张杨果而感动到无言……
百克力走时,隆冬的合肥,刮着凛冽的寒风。张杨果而看着穿着有些单薄的百克力,决定送他一个最特别、最深情的礼物:她亲手编织的围巾。买来毛线、织针后,她一心一意地设计、赶织她心中最美的围巾——那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围巾,草绿的底色上,两只美丽的凤尾蝶张开斑斓的翅膀,正在蹁跹飞舞。百克力收到礼物后,将围巾轻轻系好,不停地摩挲着,任无边的温暖和幸福在心海汹涌澎湃……
直播中大胆求婚,
“果仁巧克力”锁定今生
上天有意成全这对俊男美女。2013年元旦前后,忙碌中的百克力突然接到山东卫视高层打来的电话,邀请他主持全力打造的大型爱情心理辅导类节目《爱情传送带》。这档蓄势待发的节目,有别于目前各大卫视婚恋节目的一贯模式,设置了独特的心理考验和挑战规则来速配两情相悦的爱情。百克力看好这档节目,便打电话向张杨果而征询意见。张杨果而在电话中竟惊呼起来:“太巧了!太巧了!我刚才也接到山东卫视的电话,邀请我主持这档节目呢。”百克力既惊又喜:“爱神是在帮我呢!看来咱俩真的有缘。”
经过商量,两人决定接受山东卫视的邀请。2月14日,两人联袂主持了第一期节目情人节特辑。首期节目,就有一对男女嘉宾冲破层层考验,配对成功。当他们牵手的刹那,百克力和张杨果而不由自主地对视了片刻。“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和预示,冥冥之中指引着我们的爱情。”
他们更加用心经营起恋情,每次来山东录制节目,成了两人的蜜恋期。因为情意相投、心意相通,他们主持节目愈发默契,每当话题交锋时,简简单单一两句总能说到对方心里去。百克力还忙里偷闲,陪张杨果而去新西兰特卡波镇,看全球最干净、最壮观的星空;去吃泉城大包、孟家扒蹄、老河道瓦罐汤……
以诚相待的爱情,成熟得特别快。2013年4月初,迫切想把张杨果而升级为妻子的百克力,决定大胆求婚。他想:女孩总是追求一种仪式感的东西,那就给恋人一个一辈子记得住的时刻。既然两人都是主持人,不如就在相识相恋的舞台上给她一个惊喜。他的想法,得到了栏目组的热情回应,大家开始积极、秘密地策划起求婚事宜。
4月14日,开始录制第14期节目,百克力决定在这期节目中正式求婚,因为4月18日播出那天正好是张杨果而的生日。当天节目录播到尾声之际,百克力突然说:“占用各位同学一点时间,我来处理一下私人的事情。”他先祝张杨果而生日快乐,传递带随即送来一个三层的生日蛋糕,突如其来的庆生,令张杨果而非常惊喜。这时,百克力突然变得紧张,语无伦次地说:“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工作中的好搭档,其实生活中呢,我们是情侣。”现场顿时爆发出欢呼声。百克力动情地说:“今天鼓足勇气说出这件事,是因为真的控制不住了。”他随即送给张杨果而第二件礼物——那是凌晨四点,他们一起在新西兰看过的星空,他永远记得她第一次看到最美星空时陶醉的样子。他亲手把星空照片送给张杨果而,并深情款款地说:“希望我能用一生作为调色盘,描绘我们的星空。”
张杨果而感动的泪水已漫出了眼眶。这时,摇臂又送来了第三份礼物——一枚圆形求婚戒指。百克力从花丛中拿起戒指,深情地望着张杨果而说:“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这样我们就可以手牵手,走遍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去看属于我们的星空;可以一起生儿育女,将来共同享受天伦之乐;可以在年华老去的时候,相互告诉对方在这一天我们相互选择了对方,不后悔。果而,我爱你。”百克力单膝脆地,向张杨果而求婚,“果而,嫁给我吧。”
现场观众再次欢呼、尖叫,高呼“在一起、在一起”,大屏幕上也播出百克力动员几十位亲友录制的祝福VCR。张杨果而流下幸福的热泪,伸出无名指……在观众的祝福声中,他们缘定今生。
许多观众和网友,在送上祝福的同时,也感叹道:“‘果仁巧克力’之恋,让我们觉得爱情是那么美好,我们又相信爱情了。”“在为嘉宾寻找终身归宿的同时,也没落下自己。祝‘果仁巧克力’永远甜蜜、幸福下去。”
2013年10月,百克力和张杨果而的婚礼在上海外滩举行,婚礼现场很梦幻,天空飘着彩色的气球,许多装扮都是张杨果而最喜欢的糖果色。在百克力看见穿着一身洁白婚纱的新娘的那一刻,他瞬间就流下了幸福的眼泪,而张杨果而看到他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感动。执子之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与子偕老便好。
这是一个带着栀子花淡淡香味的浪漫爱情故事:青梅竹马的刘洋和苏小白,因一场意外失散。成为盲人的刘洋一直记着苏小白身上的味道,他花巨资找厂家生产出一种特殊的香水,免费发放,想从茫茫人海里寻找到苏小白……这个浪漫的故事,会有一个怎样的结局呢?
童年的意外,记忆中定格的栀子花香
今年32岁的刘洋是四川绵阳农业科技实验区的栀子花大王。刘洋很小的时候,父亲刘兴东就在镇西边种植栀子花。小刘洋常常跟在父亲后面,识别栀子花的品种,分辨栀子花的花香和花色。
初夏时节,满园的栀子飘香,苏小白的父亲苏丹就开着卡车来把这些刚摘下来的栀子花送到北川的凉茶厂。苏丹是北川县人,凉茶厂的卡车司机。每次来的时候,他都带着女儿。
两个因此而结识的小伙伴就这样成天徜徉在栀子园里玩耍,两人一钻进栀子园的花丛下面就不肯出来。
1986年春天,苏丹在栀子园旁边开了一家凉茶厂,采购刘兴东种植的栀子做凉茶。很快,他就因此富裕起来,同时也带动了刘兴东的栀子花产业,两家人亲如一家。
1987年5月的一天,刘洋和苏小白在栀子园玩时,一只小鸟从树上掉了下来。苏小白和刘洋商量后决定,由刘洋爬上树去把小鸟放回窝里。没想到刘洋在爬树时发生意外,摔了下来,栀子树的树枝刺进了他的眼睛,导致他双目失明。
出事后的刘洋变得情绪低落,成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肯出门,连学也不肯去上。一天,苏小白来到他家找他。在苏小白的哀求下,他们又一起来到了栀子园,刘洋不停地低下头嗅着栀子花的花香,用手触摸着花叶:“这应该是雀舌栀子,这是小叶栀子,这是水栀子,这是黄栀子……我一摸它们的花蕾和花萼就能知道,更重要的是,雀舌栀子的香是香气扑鼻,小叶栀子的香是淡雅平和,而黄栀子是清香缕缕,沁人心脾。”10岁的刘洋像个专家一样,得意地讲解着。
晚上,苏小白和刘洋一起回了家。看着偷跑出去的儿子,刘兴东却没有生气,相反刘洋脸上的笑容反而让他看到了儿子的希望。是的,儿子不应该因为一次意外就沉沦下去,于是刘兴东请求苏小白,让她每天放学后都抽时间带刘洋出去玩一下,让他多接触一下外面的世界。苏小白反问:“我可以带他去上学吗?”这次,刘兴东和刘洋都没有表示反对。
黄栀子散发着爱人的味道
苏小白和刘洋都在松垭镇中心小学读书。
那时候,学校还没有接送学生的校车,也没有通往学校的公交车。可从刘洋家到学校差不多有一公里的路程。路上的岔路很多,还要过一座小桥。因此,每次去学校,刘洋都必须得到苏小白的帮助,让她带着自己慢慢地往前走。而让刘洋最高兴的时刻就是每天放学后,他可以和苏小白手拉着手,奔跑在原野里捉迷藏、采野花,这个时候,苏小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极为丰富,她能贴切地描绘出这个多彩世界里各种事物的形象和颜色。在苏小白的描绘中,刘洋的嗅觉和触觉也变得越来越敏锐,只要经过苏小白描绘过的事物,即使是路边的一朵野花,无论过了多长时间再拿给刘洋,他用手一摸,用鼻子一嗅,就能准确地说出它的名称。
回家以后,苏小白又用这种方法,给刘洋重温课本里的知识,刘洋也靠着“听”、“摸”、“嗅”三招,巩固了课堂上的知识。那一学期的期末测试,刘洋的各门功课都在九十分以上。就这样,在苏小白的帮助下,刘洋渐渐从自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因为考虑到自己的儿子日常生活中已经离不开苏小白,1990年,刘兴东花钱把刘洋和苏小白双双转入城里的实验中学上初中。刘兴东请求苏小白,平时在学校里要多照顾刘洋。因此,刘洋和苏小白两个人总是一起坐公交车,一起去食堂吃饭,甚至和同学们在一起玩时,两人也是形影不离。这样的日子一天天下来,刘洋对苏小白渐渐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情,他觉得苏小白已经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就在这时,苏小白却告诉他,过完春节,自己就要离开了。
这场意外的分离让两个孩子都很难受,可他们无法改变大人的决定,只能无奈地接受。刘洋问苏小白:“你知道苏叔叔为什么带你走吗?”苏小白点了点头。“那我以后只能自己照顾自己了。”刘洋哭着说。“我走以后,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苏小白也红了眼圈:“你要坚强起来,我有机会会回来看望你的。”
苏小白临走前,刘洋躲在学校的墙角里,默默地听苏小白领着爸爸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苏小白离开栀子园那一刻,刘洋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年,苏小白14岁,刘洋15岁。
苏小白走后,刘洋经常一个人去栀子园散步,回忆着他和苏小白曾经共有的美好记忆。偌大的栀子园里,他嗅遍了大大小小各个品种的栀子花,在这日复一日的嗅闻中,有一天,刘洋突然发现,那种带着露珠的粉黄色的黄栀子散发出来的芳香,竟然和苏小白身上的味道如出一辙。于是刘洋将这种黄栀子采集起来,带在身上。每当刘洋闻到这熟悉的味道时,就仿佛感觉苏小白还像从前那样站在他的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
1994年暑假,苏小白给刘洋写了第一封信,并给他寄来了一大箱栀子花罐头。苏小白在信里告诉刘洋:“直到现在,爸爸的事业才走上正轨,所以才给你写信。在广州番禺的大夫山下,有一个规模很大的栀子园,今年5月,爸爸在那里与人合伙办的罐头厂开始投产了。栀子花性寒,以它为原料做成的罐头,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的功效,在炎热的广东很受欢迎……”
刘洋惊奇地在铁盒罐头的表面触摸到,盒上印的凸起的栀子花图案,正是那种粉黄色的黄栀子!而罐头吃起来,不仅清甜爽口,还有一种带露珠的黄栀子所散发出的潮湿的幽香。恍惚间,刘洋仿佛能想象出,心灵手巧的苏小白在散发着幽香的栀子园里,挥舞着玉臂忙碌地采摘脆嫩的花朵的美丽图画……
就这样,刘洋和苏小白一直书信来往了一年的时间。1995年5月,苏小白在信里对刘洋说,现在已经到了高考前最后冲刺的阶段,她希望自己能考上成都的大学,这样就能摆脱父亲的监管,常常回到绵阳来看望刘洋了。
苏小白的话让刘洋很感动,但他也很理解苏父的良苦用心,谁会愿意让自己这么优秀的女儿跟一个毫无前途可言的盲人在一起呢?刘洋只能在信里安慰着苏小白,只要心在一起,距离再远他们也是亲近的,他会用坚强和奋斗来诠释生命的意义,不让苏叔叔失望。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从那封信后,苏小白就和刘洋断了联系。
爱人,你才是主题香水的真正主人
和苏小白失去联系的日子里,刘洋对她充满了思念,他无时无刻不在怀念着那个如含苞欲放的栀子花一样的女孩。每次,只要一抚到栀子花的花瓣,只要一闻到栀子花散发出来的幽香,他就仿佛感觉到苏小白就在他的眼前。每天,刘洋都要站在栀子花前,汇报他的学习和工作,让栀子花看到自己的成长。
刘洋知道,即使自己考上了大学,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他决定,干脆回到栀子园,把父亲的事业做大做强。下定决心的刘洋没有参加1995年的高考,而是来到了栀子园,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发展大棚种植栀子花。不当季的栀子花,就是在本地销售,也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别是那种粉黄色的黄栀子,成了刘洋的最爱,种植的规模很大。
在他爱上她的那一刻,她所有的不如意,都会牵动他的心,他愿意分担她所有的痛苦,即使早已知道这一生无缘携手同行,可他仍愿意默默地为她遮挡一些生活的风霜雪雨,只希望她能够站在幸福的中央……
爱上她,是在开往航站大楼的地铁上。
因为要完成硕士论文,按导师的指点,他那两个月经常乘地铁去航站,搜集所需的资料。很自然地,他碰见了许多上下班的漂亮空姐。他说,与那么多的美女同行,很养眼。而她,却摇动了他的心旌。
像静静的心湖突然投下一枚石子,那爱的涟漪一圈圈地荡漾开来,中间是她明媚的芳颜。
“美女也喜欢这本书啊?”他找到了一个与她对话的源头。
“是朋友推荐的,里面有许多动人的故事和深刻的人生感悟,读着让人心里生暖,我还很喜欢书的名字——《人生不留遗憾》。”她夹了书签,抬起头来。
“是啊,若真能做到人生不留遗憾,那该多好啊。”不容与她错过的念头,蓦然强烈起来。
“有些遗憾也挺美的。”她一语轻轻。
“遗憾之美,缘于对那些生命中的美好未能如愿的不舍、不甘和无奈,缘于对完美的渴望和追求。”他喜欢探究问题的本质。
于是,就“遗憾”这个话题,他们把二十多分钟的行程,缩成了短短的瞬间。
随后的日子里,他知道了她的一些故事,竟然可以说是大多与“遗憾”密切相关:在读职高时,她发疯地爱上了一个学美术的男孩。那年她18岁。她不惜狠狠地伤了父母,跟着男孩跑到北京闯荡。他们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在人才如过江之鲫的繁华京城,他们吃了许多难以想象的苦头。后来,她有幸签约了一家北方航空公司,靠着她那份稳定的薪水,那男孩进了一所美术高校进修。没想到,那男孩在一次帮朋友进行室外装潢时,不慎从十楼坠落,没留下只言片语便永远地离开了她。无言的悲伤还未散去,出于对当初自己爱的任性的愧疚,不忍看着父母焦虑,她同意了父母看好的一份姻缘,嫁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营销部经理。两个人的物质生活是令人羡慕的,可感情上总是疙疙瘩瘩的,说不出的痛,是找不到药物的内伤,或许只有时间才能疗治。
“为什么要跟你说那么多呢?”恍然发觉与他竟有些无话不谈了,她的心不禁一颤。
“谢谢你把我当作了可以倾诉的朋友。”她的故事,令他冲动地想握住她的手,把怜惜和疼爱默默地传递。
“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遗憾吧。”她轻轻地叹息。
“尽管生命中的完美太少,但绝对不应该由此放弃对完美的追求。”他一时不知该对她说些什么。那一刻,他的心里也乱得很。
未曾表白就已结束。那样短促的爱,准确点儿说,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暗恋,却也那样的无法割舍。此后,她便挥之不去地占据了他心灵的一隅。
研究生毕业,他如愿地进了一所高校的宣传部。这期间,有许多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也很认真地去相亲,去恋爱,却怎么也找不到爱的激情。渐渐地,他便淡漠了爱情,而将更多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当中。与情感之路相反,他的事业一帆风顺,蒸蒸日上。很快,他就成了那所大学里最年轻的副处长。
不时地,他会接到她的电话,听她絮絮地讲自己的故事和感受。间或,他插进一两句自己的感受,更多的时候,他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而她,似乎也只需向他倾诉一番,并不奢望从他这里得到什么。
只是,他经常地想起她的那些遭遇,尤其是一想到她那至今仍如温吞水一样的婚姻,他的心里便隐隐地生疼,那一丝丝说不出的疼,皆与她有关。
逢了节日,他也会送上温暖的问候。她盈盈的感动,他看不到,却能感觉得到。
转眼间,两人没见面已有三年了,但她的一颦一笑,都那样清晰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她的苦辣酸甜,他知道的很多很多。有好几次,他想约她出来坐坐,但最终没有付诸行动。他苦笑:相见又如何,只怕会一重伤感再叠加一重伤感吧?
那天,在图书大厦一楼,猛一回头,他呆住了:不过是隔了一千多个日子,她的变化却那么大,那装束,那眼神,那气质,全然不是他曾熟悉的样子。原来,她还是瞒了他许多自己的情况,只因她不想让他有太多的牵挂和担忧。
坐在临街的咖啡屋,她轻轻地抚弄那个精致的杯子,在柔柔的钢琴曲中,面对他满脸的惊诧和急切,她缓缓地告诉了他另外一些从不愿向人提及的遭遇:她丈夫有外遇了,她像许多女人那样哭过闹过,但无济于事,就在她提出分手时,他却中了情人的美人计,因私自挪用公司的巨款炒股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被判入狱四年。一夜之间,他们倾尽了这些年全部的家产,仍欠公司一百多万元债务。这时,她的丈夫才骤生悔意,愧疚地说任她怎么抉择他都无话可说,只要她愿意,只要她能幸福。
“还能怎样呢?毕竟他是孩子的父亲啊!”她怒其不争地长长地叹口气。
等待丈夫洗心革面,或许不是她眼下最好的选择,但除此之外她又该如何?他也无法给她指出一条更好的道路,只是一遍遍地安慰她想开一些,相信经过这么多的曲曲折折,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他这样心虚地说,不敢抬头与她对视,生怕她一眼看穿了他内心的矛盾。
只是,从那以后,他给了她更多的关心,向她推荐了很多好书,帮她查了好些关于怎样做一个好妈妈的技巧和秘诀的资料,还通过同学的关系帮她调了一份更轻松的工作,甚至专门去探望了她服刑的丈夫,劝他一定不能再让她心灵受伤了……他那样心甘情愿地做着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没有感觉丝毫的辛苦,只有欣然。
她感动地问他为什么要待她那样好,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两个字:“心疼。”
他没说出的是——因为爱,所以心疼。在他爱上她的那一刻,她所有的不如意,都会牵动他的心,他愿意分担她所有的痛苦,即使早已知道这一生无缘携手同行,可他仍愿意默默地为她遮挡一些生活的风霜雪雨,只希望她能够站在幸福的中央……
再后来,他听了她的话,与她介绍的一名空姐恋爱并结婚了。而她在向他的妻子祝福时,不无羡慕地说了一句:“最懂得心疼的两个人,你们的幸福装不下的时候,一定想着分给朋友一些啊。”
他和妻笑着点头。
因为爱,所以心疼。因为那份真,那份纯,他的心疼禅意芬芳,地久天长。
一个是我国第一位盲人游泳世界冠军、有着“亚洲盲蛙王”美誉的郭洋,一个是容貌和心灵同样美丽的湖南靓女庄美仙,这对特殊的伴侣走在路上,总会吸引人们羡慕的目光。人们关注郭洋身残志坚的奋斗经历,可对他的爱情故事更感兴趣——美若天仙的小庄是怎样爱上他的……
她第一眼就爱了上他
19岁那年,庄美仙中专毕业来到长沙,在一家按摩医院当推拿技师。小庄租住的房子隔壁,住着个湖南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的老师。庄美仙经常向老师请教按摩技术,师生关系非常融洽。
这天,特教中专的老师举行聚会,迎接刚从全国第五届残运会比赛回来的郭洋,老师便带着庄美仙一起去学校。小庄注意到,被大家众星捧月般地簇拥着的是一个英俊男人,他身材挺拔,充满朝气,脸上幸福的笑容像阳光般灿烂。她好奇地问老师,这男孩是谁?老师说:“他就是体育明星郭洋呀!他刚参加了全国第五届残运会,夺得了蛙泳、自由泳3块金牌,还打破了3项全国纪录呢,很了不起呀!”
听了老师的话,望着眼前这位年轻帅气、谈吐潇洒、笑声朗朗的男人,庄美仙更好奇了:“他看不出哪儿有残疾呀?怎么参加残运会呢?”老师笑道:“他是盲人,3岁就患了视神经萎缩症,什么也看不见。”小庄大吃一惊:玉树临风般潇洒的郭洋竟然是盲人?她仔仔细细地端详起他,发现他的眼睛确实有些异样。她的心里不由得顿生怜惜:郭洋性格开朗,英气逼人,竟然是盲人,真是造物无情啊……
老师发现小庄看郭洋时的眼神闪闪发亮,那是情窦初开少女凝望帅气男孩时特有的眼神。他会心一笑,心里有了主意,便向小庄详细介绍郭洋:“郭洋5岁开始学游泳,13岁被选入省残疾人游泳队,18岁从长春大学特教班毕业后来到我们特教中专任教,一边担任推拿教师一边当运动员。他头脑聪明,勤奋努力,特别能吃苦,这次参赛拿了3块金牌,把大家都震惊了……”老师还讲了郭洋的一个故事:那年,距残运会不到10天,郭洋正在游泳池进行紧张训练时,一名跳水队员从5米高的跳板上跃下,手臂正好砸在郭洋的脸上,郭洋的眼镜被砸碎,鼻梁骨也粉碎性骨折。队医忙给他做了鼻骨固定手术,并交待他比赛时一定要小心鼻梁。可一到北京投入正式比赛时,郭洋什么都忘了,发令枪一响,他如蛟龙跃海,如离弦之箭,结果固定的鼻梁被水流冲击得鲜血直流……他咬着牙,忍住痛拼命往前冲刺,把所有选手甩到了身后,最终夺得了金牌。当他站在领奖台上手捧奖杯时,鼻子上还流着鼻血。这情景深深地感动了现场所有的人。听了老师的叙述,庄美仙对郭洋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聚会进入尾声时,老师把庄美仙介绍给大家认识。会上早有很多人注意到庄美仙了,这姑娘身材高挑,一袭白裙,显得婷婷玉立。弯弯的细眉下,一双眼睛顾盼生辉,脸上的神情恬静纯洁,整个人像朵出水白莲,美丽得让人目眩。此时经老师一介绍,大家都由衷地齐声赞叹:“哇,真漂亮啊!”小庄的脸上不禁飞起两片红晕。这时郭洋幽默地说:“你们都夸小庄漂亮,可我看不见。不过,从她的笑声中,我知道她不但漂亮,而且肯定性格温柔,心地善良。”有人打趣道:“在座的只有郭洋还没有女朋友,我看小庄和他挺般配!”庄美仙听了,羞得低下了头。郭洋说:“你们就别开这种玩笑让小庄难为情了,我怎么配得上她?如果你们把她逗哭了,不关我事。小庄,你是女性,我是盲人,咱俩都是弱者,如果他们欺负你,咱们结成‘反战联盟’一起对付他们。”一句话把大伙逗得哈哈大笑。小庄也捂住嘴笑了。她没想到郭洋还这样幽默,这是个非常开朗的阳光男孩啊。聚会结束时,庄美仙走到郭洋身边,轻声向他道别。郭洋犹豫了一下,问:“能给我留下你的电话吗?”庄美仙甜甜地笑道:“好啊,你的电话也要告诉我。”
当夜小庄辗转难眠,脑海里一遍遍回放着郭洋灿烂的笑容和幽默的谈吐。长到19岁,姑娘第一次心如撞鹿,第一次为一个男人失眠。
爱情之花盛开在碧波清池
第二天,庄美仙就辞掉按摩医院的工作,来到特教中专学习,这样她便能天天看到郭洋了。每天放学后,庄美仙就来到郭洋的办公室和他聊天,有时也搀着他到学校外面的林荫道上散步,听郭洋讲故事。她问郭洋:“你是怎么学会游泳的啊?”郭洋笑着说,爸爸担心我眼睛看不见,万一走路摔进水塘里怎么办?于是就天天带着我到游泳池去练习游泳,每天练3个小时,一练就是6年多,竟然练成了“水中蛟龙”,练进了省残疾人游泳队……
美仙笑道:“我还知道你那个砸伤鼻子的故事。以后我不许你这样拼命。”郭洋一怔,一股温情在心底弥漫开来。
郭洋的心里此后装满了庄美仙。每天下课后,他就在办公室等美仙来,有时她迟来一会,他就感到非常失落,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一听到美仙的脚步声,他就幸福得心花怒放。
这年夏天,游泳队去昆明海埂基地集训。郭洋缠着国家队主教练说好话,要求让庄美仙随队去做保健按摩师。张教练看出了郭洋的意思,问道:“小庄是你女朋友吧?”郭洋摇摇头又点点头,张教练说:“你这孩子还跟我打埋伏。没问题,一起去。”郭洋一听高兴得跳了起来,用力拥抱了一下教练。教练笑道:“你小子,有美人相伴比拿金牌还要高兴。”
在昆明海埂,美仙虽然是随队按摩保健师,但大家都知道她和郭洋的关系,做推拿时谁也不喊她,反正队里还有其他保健医生。美仙就时刻跟着郭洋,天天蹲在游泳池边看郭洋训练,心情随着他冲起的美丽浪花起伏,爱情之花在她的心灵深处绽放……
一天,郭洋在练最后的冲刺动作时,全身猛地朝池边冲去,爬上岸时,他的额头、手臂上全是鲜血。盲人运动员因看不见,游泳池边贴的磁片儿常常割伤他们的脸和手臂。美仙吓坏了,手忙脚乱地替郭洋包扎伤口时,发现他的手臂上全是一道道的陈旧伤痕,她大吃一惊:“这全是练冲刺时被池边磁片划伤的?”郭洋笑着点点头,像没事人一样。美仙流下了心疼的泪水:“以后冲刺时不要用那么大的劲儿。”郭洋说:“傻丫头,不用劲怎么练冲刺啊?”“我不管,你再不注意,再让我看见你流血,就不理你了。”郭洋听了心里一热,忍不住握住美仙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美仙一下子羞红了脸。
昆明集训结束了,郭洋将要出征澳大利亚参加第十一届残疾人奥运会。美仙不能随队去澳洲。分别在即,庄美仙的心事重了起来。朝夕相处的生活使她更加了解了郭洋,她觉得这个小伙子毅力超人,不仅能够成为一名出色的游泳健将,而且也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好男人。虽说她也觉察出郭洋喜欢她,但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他对她到底是喜欢还是爱呢?她的心里七上八下。无论如何,在郭洋去澳洲前,一定要把话向他挑明……
这天是周末,训练队放假休息一天。上午9时,庄美仙来到郭洋的宿舍,想和他出去散步,趁机向他表白自己的心。她一进宿舍,见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同宿舍的人都不在,只有郭洋一个人,庄美仙不无惊讶:“哇,平时你们宿舍总是脏不拉兮的,今天怎么这么干净啊?”郭洋一脸幸福地说:“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要宣布一项决定,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决定,所以我和队友一大早就起来把房子收拾干净了。知道你要来,他们都出去了。”庄美仙睁大了眼睛:“什么决定?这么庄重神秘啊?”她心里隐隐有一种预感,心怦怦直跳。郭洋突然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束鲜艳的玫瑰花递到庄美仙面前,郑重地说:“美仙,我爱你,我要娶你做我的妻子,这句话我早就想说,但一直怕你……怕你瞧不上我……”庄美仙接过鲜花,幸福得热泪盈眶,喃喃地说:“我也爱你……”郭洋深情地揽她入怀,两人陶醉在无边的爱意里……
柳清风就站在一颗碗口粗的柳树后面,这周围只有这棵树最粗,枝叶茂盛,垂下的柳条完全挡住了他的头,树干挡住了他的身体,让他能够向四周张望,而不被别人发现。这里离路旁那个电话亭大约有十几米远,共有四十一或四十二块地砖的距离。柳清风站在这里已经有半个小时了,目标还没有出现,他把眼前直到电话亭的地砖数了有六十三遍,可是还没有搞清楚到底是四十一块还是四十二块,他正准备进行第六十四次的数数的时候,何丽丽出现了。何丽丽和往常一样拿着一本《读者》杂志,估计是最新的一期,封面是一个骑着瘦骆驼的瘦子拿着一根长矛,追赶着一头瘦驴,不知又是哪个抽象派的大作。
何丽丽左手不停着举起来看着手机里的时间,右手里《读者》杂志不停地扇着,不知是驱赶着蚊虫还是降温。何丽丽在那里转动着身子,四下张望着,有时候还跷一下脚往马路对面的路人中张望着,电话亭里不断的有人进进出出,进出的人大多都是年轻人,拿着手机进去看一眼何丽丽,拿着手机出来又看一眼,路边的行人也是走过去的人都要看一眼她。何丽丽越来越烦躁了,她也知道总是这么让人注视着不太好,终于她跺了跺脚,挪动着双腿离开了电话亭回到了马路对面,又回过头向这边张望了一下,汇尽了人流中。
柳清风等何丽丽走远了,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七点十五,也就是说何丽丽一共在电话亭边上站了十五分钟,比上一次短了十五分钟,柳清风从兜里拿出了手机,犹豫了一下,又将手机放了回去,并没有开机。
柳清风转身扎进了路旁的小吃店,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来,要了一碗刀削面,狼吞虎咽地吃着。
柳清风这是第三次这么做了,每当他接到何丽丽的短信,让他到这个地方见面,他都是不吃饭,然后关掉手机,六点一刻准时就来到这里,在那棵柳树后面等着,直到何丽丽出现、等待、不耐烦走掉,然后他就会走进旁边的小吃店,狠吃一大碗刀削面,感到痛快之至。柳清风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变态了,总是这么偷窥人家何丽丽,虽然脑子里没有一些邪念,不是没有,应该是压抑着。可是总不出来与人家见面,却总是不会说出来,每次约会后第二天面对何丽丽发来的短信,柳清风总是说,我有急事忘记了,手机又正好没电了,何丽丽也明知道他是推托,但也不揭穿,就让他这么轻易的混了过去。
何丽丽不是柳清风的女朋友,严格的说连个朋友都算不上,他们只是认识,和所有班上的34名同学一样,只是老师和同学的关系,也就是说何丽丽是柳清风的学生,柳清风是何丽丽计算机应用课的老师,虽然柳清风比何丽丽只大了四岁。
何丽丽身高也就勉强搭上一米六,胖乎乎的脸上,散落着几个痘痘,犹如豆腐上嵌入了几个鸟粪,令五官都逊色不少。容貌不算出众,可是性格出了名的外向,很多男生都敬畏她三分。有一次,一个男生被其他班的男生欺负,这个男生瘦小的身材,连话都说不出来,何丽丽路过撞见了,她冲上前去,向着打人的男生的脸颊,左右开弓打了两个耳光,指着对方的鼻子,骂道:“你竟敢欺负姑奶奶的同学,瞎了你的狗眼”。对方被她的气势完全折服了,也不知她是什么来头,最后,捂着脸,灰溜溜的走了。此后她的大名和“英雄事迹”顿时在整个系乃至全校传为“佳话”。也许正是这点让柳清风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柳清风是刚刚从某大学的计算机系研究生毕业,算不上高材生,进入这所北方大学任教,也解决了自己的饭碗问题,也给国家的研究生就业率加了那么个零点零零零几,也是聊表自慰了。
柳清风不是对何丽丽没有好感,那么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不会不引起人注意的,当柳清风第一次接到何丽丽发来的短信,说,老师我想和你约会,柳清风还以为是发错了,并没有理会,可是又来了第二次,说,老师我很喜欢你,何丽丽,署名的情况下,柳清风就不好置之不理了,于是柳清风忐忑不安地回了个短信,以学业为重,我是你的老师。发出了短信,柳清风为自己能够写出这么经典的对白而引以自豪。
当柳清风又收到何丽丽的短信时已是第二天的下午,柳清风正往微机室去的路上,今天下午柳清风要给计算机系04级三班的同学上课,但不是何丽丽那个班,柳清风负责04级3个班的课,何丽丽在三班。柳清风接到短信时他的一条腿已经迈进了教室,教室里的同学们三三俩俩的坐了大半个屋,已经是大三了,上课的学生也是越来越稀,柳清风不是班主任也不操心这些事情,大学生们的生活完全在一种自立自由的状态下,自我控制能力都挺高,老师们都不太去管上课之外的事情,以至于上课与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是没有上级领导来检查,从不烦神去管。柳清风先在讲台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翻开手机的短信内容看了一下,就见上面写道:“我现在在电话亭等你,请你速来,何丽丽”,柳清风有些茫然,不知是怎么回事,原先没去都不会有这样的短信,也只是问一下原因,要是碰到上她们班的课,也只是拿眼神往柳清风的脸上询问一下,柳清风从没有感到紧张,倒觉得非常有趣,逐渐有些上瘾的感觉,像是抽烟的人犯了烟瘾一样。这一次柳清风有些拿不定主意了,倒不是怕影响上课,他们这个课很好弄,今天又是微机实践,打个招呼就能出去。可是柳清风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何丽丽,正犹豫着呢,又来了一条短信,“如果你不来,你会后悔的”,这让柳清风更摸不着头脑了,像是最后通牒,又像是威胁,柳清风并没有什么把柄在何丽丽手里,他才到这个学校半年,还不会有产生什么新闻事件的机会,柳清风想了想,决定还是去,是骡子是马总得出去溜溜,不管结局怎样总要碰一碰,反正这关也总要去过的。拿定了主意,柳清风就跟班长说了声出去办点事儿,就离开了教室来到了街上。
那个电话亭离学校不远,拐过两个街就到了,柳情风很自然地就走到了那个经常偷窥的树后面,探了探头,就看到电话亭旁,一个短衣裙打扮,烫着乱蓬蓬雨春头的女孩,背靠着电话亭上,手里握着手机,手指在摁健上飞舞,犹如花样滑冰的运动员在冰上和着音乐旋转,柳清风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去,一、二、三…..心里在数着地砖的数目,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哦是四十二块,这回总算数清了,严格的说是四十三块,因为何丽丽正站在电话亭旁边的地砖上,那里就是第四十三块了。
“你总算来了,好难请呀”。何丽丽的说话声音并不大,语气有些如释负重的感觉,即使这样倒是把柳清风吓了一跳,柳清风抬头看了一眼何丽丽,并没有说话。
“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不和我见面呀”何丽丽开门见山地说,也透着“女大侠”的豪爽和直率。
柳清风有些木然,面对着自己的学生,作为老师却是无言一对,不知用什么话语能够解释,也不知怎么样开口。柳清风心里琢磨为什么没有人写师生恋的教科书,好让他们这帮作老师的都能够进行这方面知识的普及,学习如何应对这些突发事件。
“我觉得这不太好吧”,柳清风为自己说出的话吓了一跳,这句话好像并没有经过他的脑袋就出来的,完全是无意识的。
“我是你的老师,我们怎么可能……”柳清风觉得自己的话就是那么轻而易举的流了出来,像自来水龙头坏了手柄,水从管线里喷溅出来,溅了何丽丽一身。
“不会吧,你也这么‘老土’,说这些过了时的话,你可知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不会用这些话搪塞我吧”。
柳清风的脸一红,有点被别人戳穿了心事而做贼心虚。
八年前的柳清风,还是一个高二年级的学生,那时候他是班上最能够玩的一个人,虽然玩什么都不是最出色的,但是他的执著劲和什么都会玩的特点是别人所没有的,所以也招来了一些女生的青睐,柳清风并没有从这些女生中找到自己的初恋,或者说是暗恋的对象,因为他的心思已经在一个人身上了。当然是个女人了,但不是女生,而是他们政治老师,新分配来的师范生,高挑的个子,白晰的皮肤,话语轻声悦耳,虽容貌一般,但气质是当时他们学校女老师中最好的,吸引了一些男老师的目光,也让情窦初开的柳清风失眠了,可是搞什么体育活动都能够冲在前的柳清风,却没有了在体育面前的闯劲,面对自己的相思,柳清风着实苦闷了,茶不思饭不想,觉也睡不踏实,玩什么的劲头逐渐减退了,令同学们很是惊讶,直问柳清风是不是病了,这么一个上窜下跳的人,突然间没有了动静,让人还有些不适应。那个夏天的下午,天气非常闷热,连知了都睡着了,柳清风站在学校外面的一颗树后面,汗津津的手上攥着一封信,一封写满了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相思的信,更应该说是一封涂满了勇气的信。柳清风的一手拿着信,一个肩膀抵住树,好让身体最大限度地藏在树后,这棵树有一人抱的宽度,也就是说有四五十公分的直径,可柳清风还是小心翼翼地把身体往里边缩着,脑袋紧紧地贴着树干,像似要将脑袋插进树里看看里面有没有虫子一样。他偶尔也探出头来往校门口望一下,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汗水顺着柳清风的脸颊流下来流到了树上,又顺着树淌了下来,路过一个“毛毛虫”旁边,将它忽地一下惊醒,抬了一下头,就又睡过去了。学校门口的人有些稀了,老师和学生都走得差不多了,就连和政治老师同屋的地理老师都走过去了,‘目标’还没出现。脸上的汗水还能够流走,可背心的汗水却在T恤衫内翻起了跟头,一会儿到了左面,一会儿到了右面,奇痒难耐,没办法柳清风只能背靠着树,使劲地蹭着,缓解一下痛苦。
那个下午柳清风在和汗水斗争了无数个回合后,终于以全面失败告终,“目标”没有等到,炎热让柳清风彻底屈服了,他昏沉沉地回到家里昏睡了一整天,而那封信,早已让柳清风当成擦汗的毛巾了,柳清风的初恋就那么结束了。
“喂”一个轻轻的柔柔的声音传进了柳清风的耳朵里,打断了柳清风的思绪,何丽丽的绵软的声音让柳清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注视着何丽丽的脸,何丽丽并不高的个子,刚好够到柳清风的下巴,柳清风可以说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一个女孩接触,看着何丽丽白皙的脸上,两只圆圆的眼睛,在涂抹过的黑黑的眼圈下,仍然透着清澈,内在的稚气从眼睛里流淌出来,让柳清风心里不禁一动,从没有有过的感觉从心里面冒出来,手心里也渗出了汗水,喉咙干涩,嘴里的唾液在一点一点地退却,女孩发髻里的气息随着风钻进了柳清风的鼻孔里,柳清风禁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脑袋里瞬间的缺氧,一霎那间又如大堤决口般地涌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涨红了柳清风的脸,他忍不住低下了头,却偷偷地又吸了一口。
“真的,我特别希望能够天天看到你,我一直有这种感觉,我猜可能是爱上你了”。何丽丽直白地说。
“有点唐突了,我还没有准备好,咱们可能吗?”柳清风并没有抬头。
“我准备好了,我会一如既往地喜欢你的,不会委屈我的感觉。”何丽丽很执著。
柳清风抬起了头,盯着那双圆眼睛,眼角间,有一块米粒大小的雀斑,随着何丽丽的眨眼而跳动着,柳清风的心也跟着跳动起来。
柳清风并没再说话,嘴巴缓慢地微微张开来,两侧嘴角的肌肉带动着脸颊,继而牵动着眼角和眼睛,做了一回多米诺骨牌运动——笑了。
何丽丽瞅见柳清风绽开的笑脸,也会心地笑了,那个往日风驰电掣般的“女豪杰”,在这一刻是那样的柔情似水、含情脉脉,仿佛那个迷路的小鸡突然发现了妈妈一样,急速的奔跑过后,尽情地享受母亲的庇护和慈爱,温暖在这一刻油然而生……
两个人在这个繁华街道旁就这么注视着,就在这个电话亭旁面对面的立着,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穿行着并没有人去留意这边发生的事情,好几次擦肩而过的人们也并没有惊扰这对情窦初开的男孩女孩,两人的手在不经意间互相交织在一起,紧紧地攥着,让两颗逐渐炙热的心通过手臂燃烧起来,直到完全熔化。
当美丽的爱情遭遇父母反对,私奔是不是唯一的路?
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生长在一个严重重男轻女的大家族里,从小备受歧视,我的母亲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不断耳提面命,要我一定要争气,而我真的很争气,每次考试都保持全年级前两名的成绩。可是因为中考那段时间,父母闹起了离婚,影响了我的情绪,本来成绩很好的我中考失利。
中考失利、父母责怪……在万念俱灰中我学会了上网。
2005年秋的一天,对人生感到灰暗的我决定离家出走。我把这消息告诉了一个刚刚在网上认识的人,那天晚上他一直劝我不要做傻事,并让我将电话号码告诉他。
第二天我带了一点路费登上了去广州的车。我不打算再回来了,这点钱花完后,我将找个地方了结自己的生命。
可是刚到广州的火车站,我就被父亲的一个朋友截住了,并被带了回来。
回到家,弟弟告诉我有个男的打电话找我。我照着来电显示回拨了过去,就这样,我和他联系多了起来,有时一个月电话费要上千元。
18岁生日的约会
2006年,他从一间厨师学校毕业,从此以后,他很少打电话给我。有一次我好不容易从别处得到他的电话,却在电话里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他并不隐瞒,说是他女朋友。当初他曾要我做他女朋友,并说一定会好好爱我一辈子,我一直以为他爱我,没想到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当天晚上,越想越气的我,喝下一瓶毒鼠药,同时将家里能找得着的药都吞了。
三天后我在医院醒来,记忆衰退,失语,胃也差不多坏掉……医生认为我没救了。我妈妈跟医院说,不管要多少钱,一定要将我治好。不知用了多少药花了多少钱,两三天后,我终于能开口说话了。
我自杀未遂的消息传到他那里,据说他哭了。这使我心里多少有一点安慰,我觉得他还有点良心。
回家后,他主动联系我,慢慢地,我们又有说有笑了,他说等我18岁生日时,他一定会来看我。
2006年夏,我生日的那天,我们第一次在县城的一家书城见面。他带了一件礼物给我。那天中午我们在一家餐厅吃饭,他将一枚桃木指环套上我的手指,并说以后不会再让我伤心。
从2006年夏到2007年初,我们共见过3次面。联系时断时续,但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2007年,高考的日期越来越近,而我的心也越来越慌,因为从我们上次见面到现在有三个月了,他一直没有联系过我。等待的心充满惶惑,不出所料,高考后,我只到专科录取线,家里要我复读考本科。
复读后的第二天,时间不早不晚,他又出现了。他说他不能忍受不能和我在一起的痛苦,让我去找他。
8月初的一天,我从学校偷偷溜了出去。我想用半天时间见他然后再赶回来。可到了目的地我就傻眼了,我们没有约好时间地点,我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的手机刚丢,我没有手机……最后,是他的一位同学带我找到他的家,我等了很久,直到天黑,他才回来,见面第一句话是:你怎么在这里?
仓促决定的私奔
那天晚上,我心里特别乱,担心妈妈找不到我着急,怕他们骂我。在这种矛盾中,我唯一没有想到的是立即回家。
那天晚上,我们都没睡,他帮我摇扇子赶蚊子,我们聊了一晚上。第二天,他带我去他的老家玩,我没有反对。
他家在很远的山里,好不容易走到他家,还没等喝口水,他的一个朋友就来电话了,说我父母报了警,说我被人拐卖,警方马上就要赶到这里了。
我们都傻了。我怕他被警察抓,而且我感觉如果这次被父母带回去,我跟他肯定没有将来。为了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我突然想到可以和他远走高飞。
私奔?他不敢作答。可这时,他朋友的电话又到了,警察已到车站,马上就要到他家。除了跑,我们似乎已无路可走。
我们马不停蹄地从他的老家跑到泉州市区投奔他一个亲戚,还没喘口气,我父母的电话又追到了(后来才知道我父母是从他的一个亲戚处得到的消息),于是,我们又跑。我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在火车车站外一间小旅馆住了一晚。那天晚上,我们真正地住在了一起。
两度意外怀孕
在惠安和泉州市区辗转了几天后,我们又到了晋江。
第一次私奔结束在第7天,那天晚上他和一位女孩通电话,我无法冷静,一气之下,拨打了家里的电话。当晚,我父母的车就赶到了,将我们一起带了回去。
回去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让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才能再跟他在一起。我父母发现这件事时已经过了最佳流产期。我妈妈的震惊可想而知。但她还是带我去了医院。当时吃下的药物已开始起作用,身体在出血,可趁大家不注意,我从厕所的窗口翻了出去,躲在一家小医院里,直到我男朋友赶到。
男友将我带回家,他母亲问了我的情况,并没有带我去医院,而我男友也没钱带我去,我就那样流了半个月血,身体越来越虚弱。在我感觉自己快撑不下去时,我打了我妈妈的电话。
妈妈说,钱早就汇到那家医院,只要我人过去就行。我男友将我带到医院做了手术,然后又带我回了他家,我的身体更虚弱了,但他家没人关心我。
中秋到了,看到别人家热热闹闹,我感到特别冷清。那天,我忍不住打了爸爸的电话,我说我很想你们,来接我吧。
爸妈觉得这次我是自愿回来的,对我的看管比较放松。可过了一个月,我又开始想念男友,我跟妈妈说想去看他,我妈气坏了,严词拒绝,还叫我不要再跟他来往。被爱冲昏了头的我固执地说,你如果不让他来,我就死。我父母不得不又做了让步,他们让我男朋友住到我家。那阵我妈拼命给我补身子,什么东西都买回来给我吃,只要我有,就没有落下我男友那份,和他家待我的态度完全不同。可这样的日子过了没几天,我男友就耐不住了,说还是外面自由。有天早上趁我妈外出给我买早点,我们又逃离了家。
离开家的日子很快乐,那两个月,他真的很疼我,什么都帮我做。不久后,我又一次怀孕了。我心里很烦,在这种时候,他还跟别的女孩子通电话、在QQ上打情骂俏,我们再次有了激烈的争吵,一气之下,我又打了我妈的电话。
回到家,我买了药自己偷偷打掉了胎儿,这次,我以为我可以平静地过自己的生活了,可我男友不时打电话来,还没开口就哭,令我的决心一再动摇。
终于看清他的面目
不到一星期,我又一次逃跑,这一次,我离家整整一年。很多次,我经过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但我不敢回家,而我的父母似乎也死心了,再也不到处找我。2007年,我第一次没有在家过年。
春节后,我和男友双双出去打工,我第一次知道钱的重要,也第一次见识了我男友的另一面,为了区区100元,他可以动手打我。他会赌,会抽烟,会喝酒。每个月,他都将我的工资统统转到他的卡上,一个子儿也不留给我。
只要有男同事和我打招呼,他就会吃醋并对人家恶语相向。我们的矛盾越来越多。自从第四次离家和他在一起,所有家务都是我在做,我从一个从不做家务的女孩变成了一个懂得侍候男人的女人,而他呢,下了班就去打牌。此后,他又在网上和一个女的关系暧昧。此后我们经常为这件事争吵。有一次吵架,我将行李收拾了想走,他不让,最后,他将我的行李从三楼扔了下去,然后像疯子一样把我打到昏死过去。不知昏过去多久,醒来,看见他抱着我哭,他说他以后不会再打我,求我原谅。可第二天晚上,我们又吵了起来,他又扇了我一巴掌。那一个月,我们不断吵架,而他也打了我一个月,每天早上我的脸都是肿的,就算脸不肿,眼睛也是哭肿的。
为了挽救我们日益危机的感情,我离开他到另一个县城重新找了份工作。果然,我们的感情似乎又复苏了,他对我又有了甜言蜜语。2008年我生日那天,他给我办了一个热闹的生日会,他的家人和朋友都问什么时候可以喝我们的喜酒。可生日过后不久,我一个朋友告诉我,我男友在晋江又搭上了一个女孩。从那以后,他开始动不动挂掉我的电话。
不得已,我们双双辞职重回他的老家。从此我们开始了没完没了的争吵。这时候,我对他的要求已退到他要花心就让他花好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我又一次怀孕、流产,我身体虚弱他并不关心,他家人也对我十分冷漠,而他暴躁的脾气在这时更加彻底,经常当着他父母的面打我。
没有工作,吃饭、睡觉、做家务、天天吵架,没有希望,看不到明天,生活暗无天日。这个时候,我特别想念我的同学,向往他们的大学生活,我想念我的家人,怀念家庭的温暖。
曾经让我痴迷的爱情早已变味
直到这时,我才感到,我太对不起一直为我操心的父母了,其实这个世界上,真正会对你好的人,永远只有你的生身父母啊。
一切该结束了。
回家后,见到妈妈的那一刻,我们都哭了,我妈妈欣慰地说:你终于肯回家了。
家人帮我联系了一所学校,我开始准备再次向大学冲刺。
现在,我男友每星期过来看我一次,住在旅馆里,我上完课,就去看看他,他说他很想我,而我对他的感觉已变淡。
我相信,我们还彼此爱着对方,但太多的事让我们的生活不可能再有交集。我们的背景、成长、将来要走的路……注定了我们只会是两个越离越远的人。
我该为自己的明天重新努力。我想,现在开始,还不算晚吧。
小编多话:
黄小姐用血淋淋的经历告诉我们:私奔,有时候是毒药。没有收入,没有工作,没有住所,也没有温饱,最重要的是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没有成熟的相处能力。
仓促私奔逃出来的爱情,新鲜感一过,剩下的就是两只无头苍蝇的互相乱咬。这样的爱情,还美吗?
小编为大家带来:守护这座曾给你承诺的城
米兰,一个阳光快乐,充满才气的小姑娘,人长得漂亮,身材窈窕,又写一手漂亮文章,在家乡赤峰可算是小有名气。她是从台湾某杂志社外派来到大陆了解各个地区的风俗文化的,让台湾地区的同胞们更加了解大陆的人文环境。
一天,米兰乘坐火车从京都出发,去往本次采访的最后一个地区,她的家乡“赤峰”。她正躺在上铺看《婚纱杂志》,正看的津津有味,突然手里一滑,杂志就从手里脱落了,急忙伸手去抓,可是还是晚了!
这时,从下铺探出了一张干净,帅气的脸庞,连声说:“是谁这么好心啊,知道我无聊,就给我送来一本杂志啊”米兰赶紧道歉,“对,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米兰真诚的道歉使他想逗一逗这个腼腆的小姑娘。下铺的小伙子说:“好啊,不是故意的就是有心的啦!既然你诚心要送我,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着,便翻开杂志看了起来,这一举动令米兰忍俊不禁。
米兰看着她,哼了一声顽皮的说:“你看了我的杂志,就得把你的书给我看一下。”说着就把青年的书拿到手中看了起来。
米兰看了几分钟,突然叫起来:“你叫魏来?《婚纱杂志》中那篇关于婚纱设计的文章就是你写的?”
魏来略吃一惊,心里想道:怪啊,她是怎么知道的?。
“哈,奇怪是不?你的书上写有你的名字和专业哟。”
“噢,你真厉害,这都能猜到,我怎么称呼你呢?”
“我叫米兰。”好美的名字,魏来马上想到“蕙心兰质”这个成语,并脱口吟出两句诗: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米兰一听高兴地说:“你的文采真棒,我得向你好好学习呢。”说完便自报了家门。魏来也是京都某知名大学服装设计系的在读博士生。
以两本书为媒体,两人逐渐熟悉起来,有了共同的话题,聊起来就显得非常投机,从台湾到大陆,从服装到婚纱,从生活到工作,那真是一次愉快的旅行。
半个月的通讯往来之后,两人也由最初的投机转变为一种默契,通信的内容也多了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文字。在朋友们的一再“教唆”下,魏来终于鼓足勇气,给她发出了这样一封信:“我不富有,但有满腔的激情;我的收入不多,但从事的职业很崇高;我不能给你名车豪宅,但能给你一生的幸福与快乐。我希望你能穿上我亲手为你设计的婚纱,你愿意做我的唯一吗?”
信息发出以后,便是紧张而又焦虑的等待。几个小时候,魏来收到了米兰的回信,打开一看,只有4行大写的英文字母。
魏来看那些字母,发现英文不是英文,汉语拼音又拼不出来,百思不得其解: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魏来把信翻来覆去地仔细琢磨,突然灵机一动,想起曾经在百度“赤峰”贴吧里看到的一个帖子,这些字母会不会是汉字五笔输入法的编码?他连忙打开电脑,转换至五笔状态,随着那些字母的键入,屏幕上出现了如下文字:
我自痴心花自怜/爱到深处于无声/魏我独家不外在/来时相约为已知。
哇,太棒了,这是一首藏头诗,每句诗的第一个字连起来,就是“我爱魏来”。这既表露了她的心迹,又回答了他的问题。魏来并没有被幸福冲昏头脑,他想,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要用一种什么方式给米兰一个惊喜,让她高兴高兴。
接下来的两个月如很多人所预见的那样,米兰和魏来也有后来,他们的后来,同许许多多情侣一样,平凡,甜蜜,不乏小吵小闹,却丝毫不会影响他们,他们在用魏来和米兰的方式,去诉说属于他们自己的爱恋。在公园里,米兰被眼前的一幕深深的吸引了,一袭白纱在眼前飘过,女孩穿着洁白的婚纱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真是太美了”米兰感慨到
“我一定会让你穿上我亲手为你设计的只属于你的婚纱”魏来坚定的承诺到。
美好的时间总是让人觉得短暂,米兰回台湾报道的日子到了,分别总是不想让人经历,尤其是情侣之间。
“别走了,行吗”魏来哽咽道
“等我把那边的工作交接完了,我就回来,等我”同样的不舍
“等你回来穿上我的婚纱”
“嗯”
魏来,一个如风一样的男人;米兰,一个细腻如沙一样的女人,风和沙,原本该是一体的,那么,就注定,他们要缠缠绵绵绕天涯。注定,他们融入彼此的生命。可是沙却飘到了大洋彼岸的陆地上,从此就在也没了音讯。任彼岸这边的他怎么寻找,魏来感觉没有未来了!
米兰呆呆的望着日月湖的美景,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往下拉了拉帽子,如果有这个机会,我会穿上婚纱站在你面前的,如果没这个机会,会有很多女孩替我穿上婚纱给你看的,只为曾经的承诺,米兰经营了这家婚纱店。
没有颓废,只有坚守,魏来答应亲手给她穿上自己设计的婚纱,他真的做到了,一件独一无二的婚纱问世了,婚纱之所以美,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表面元素,而是元素下面的故事,魏来的这件婚纱记录着的是关于米兰的承诺,影楼每天收集者不同情侣之间的幸福瞬间,来刻画着关于米兰的印象,三年后的,五年后的……
在一家影楼的橱窗前,只有唯一一件的洁白设计独特的婚纱吸引着每个女孩,与旁边的礼服对比显得格外入眼,腰间传来的温暖让她不禁一颤,声音依旧是那么的熟悉,终于等到你回来了,穿上试试吧!女孩流泪了。
印象米兰婚纱摄影会馆在这座曾给你承诺的城市驻足了,只因你是我的唯一。
在生命空白的书页里,米兰和魏来彼此共同去书写着,去填充着,漂染不一样的颜色,涂抹不一样的烟火,也许,待来年,待它年,每每想起,只怕都要好生回味一番。
守护这座曾给你承诺的城
那是1993年,我在一家公司里上班。公关部的关小秋是一位漂亮动人的姑娘。那一年分配来了几个大学生,连同我们这些打单生的老职员,都被她吸引住了,每天到吃饭的时候,她那一桌,都整齐地坐满了人。很像一句歌词:千条江河归大海,万朵葵花向阳开。这样的姑娘,要不发生点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似乎太委屈了。
后来,故事没有发生,倒出了个事故。由于工作关系,关小秋认识了一个老板,与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这老板长得一表人才,又事业有成,人到中年,正魅力四射的时候。关小秋卷入了感情漩涡中,而且如火如荼。
有一天,那老板的太太找到公司里,当众扇了关小秋两耳光,并且找到领导,把关小秋写给她丈夫的情书交了出来。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关小秋的名声一落千丈,她的身边再也没有人围着了。
那段时间,关小秋总是低着头走路,面色蜡黄,形容消瘦。她曾向公司提交过请调报告,可我们这家国企的领导正在生她的气,回答说:“想调动,没门儿。要么辞职!”那时,还是有一些往日的追求者对她深表同情,但是却没有一个敢公开地表示出来。譬如我,就深为她惋惜。但顾忌着舆论以及面子,所以我也只有退避三舍了。
一天清晨,关小秋刚上班,一个花店的小伙子捧着一束玫瑰花走进办公室,当着那么多人,把花送到关小秋手中。关小秋大概以为是那个老板送来的,立即把花丢进了垃圾桶。同事周大姐把花拾起来,从里面拿出一卡片,上面写着:“爱一个人没有错,抬起头来。”署名是“爱慕你的人”。周大姐把这束花放在关小秋的桌子上,把卡片放在显眼的位置。
从此以后,每到周一、周五这两天,总有鲜艳的玫瑰送到关小秋手中。我们发现,关小秋渐渐有了变化,她开始与大家说话了,又开始化上淡淡的妆了。扬起的脸上,也有了过去的风采。
大家都在猜测谁是送花人,都肯定,这个人决不会是那个老板,而可能是当初围着关小秋转的人。但一问起来时,大家都指天发誓,表示决不会做这种丢脸的事。
1994年,我辞职了,后来天南地北去过很多地方。几年后回到这座城市,看见的第一个熟人,竟是以前公司里的周大姐。我们在路边的一个茶楼里坐下,聊了好半天。后来,我问到关小秋,周大姐说:“就在你辞职后不久,她就去了广州。听说混得很不错的。”
我随意问道:“当初到底是谁给她送的玫瑰花呢?”周大姐笑笑说:“你还记得这件事啊?玫瑰花是我送的。”我感到非常意外,大惑不解地看着周大姐:“你为什么这样做?”周大姐说:“当年你们这些年轻人追求关小秋,都是看她漂亮。可是你们懂得什么叫经历吗?人生要经历很多事,有幸运的,也有不幸的。关小秋在最痛苦的时候,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安慰,大家像躲瘟神一样躲着她。你想想,一个刚进入社会的女孩儿,怎么受得了这种众叛亲离的打击?可当她知道还有人爱着她时,她很快就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我是过来人,我不能看着她被毁了啊!”
关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在关小秋今后的生活中,不管是开心还是失意,脑海里都会出现那些玫瑰花。因为花虽会枯萎,但那温暖的关怀却刻骨铭心。
2012年9月初,“李晨的石头”成了网上最火的娱乐新闻:先是李晨的女友张馨予在微博上晒恋爱礼物——一块心形的石头;接着李晨的前女友也晒出了同样的一块心形石,并怒斥:“你是批发了一堆么?”再接下来,网友又扒出女星刘芸也曾收到李晨送的“石头心”。而很多年以前,李晨还曾将3块“石头心”送给患病的母亲……一时间,李晨和他的“泡妞利器”心形石红遍网络,网友各种讽刺嘲笑,骂声不绝……
人人都把“李晨的石头”当做笑话,而我却笑不起来。因为,我也曾经遭遇过一个“屌丝”百试百灵的“泡妞利器”——
2011年,我应聘到南京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做文秘,在那里认识了郭逍奇。郭逍奇是这家公司的业务员,经常出差,不过,他挺照顾我这位新员工的。
有一次他出差一周后,我竟收到了他寄来的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写着一首诗:别人出去旅游/会在当地买一张明信片/写上一些祝福/寄给亲爱的人/我虽然是出差,没有旅游那么惬意/但因为心中牵挂着你/公差也有了旅途的意味/我想念你弯弯的眉眼/想念你雏菊一样的笑容/眼睛闭上,都是你的影子/眼睛睁开,到处寻觅你/你在哪里/收到明信片的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我爱你!
读完这首诗,我不禁脸红心跳。我把明信片拿给跟我合租房子的闺蜜晓红看,她看了大叫:“哇!太浪漫了!这年头都用电脑了,谁还手写字啊?更何况是一首情诗!”
我心里甜甜的,我知道,这个有才情、懂浪漫的男孩已经打动了我的心。
郭逍奇出差回来约我逛街,我同意了;逛街时,他牵起我的手,我也同意了。我们俩的恋爱关系就这样确立了。那天晚上,我们逛遍了新街口,没有买一样东西,但我的心却甜透了。我对郭逍奇说:“真没想到,你竟会写诗!”郭逍奇说:“我以前也不会写诗,只是心里有了你以后,就突然有了灵感。你真是我的缪斯女神!”
我和郭逍奇正式开始了交往,从此,我的生活中充满了他写的诗——出差在外,他把诗写在明信片上寄给我;同在南京时,他也不断地写诗送给我。一开始,他把诗抄在明信片上,后来,我们的关系很近了,他也就不拘于形式了,有时是写在一张便笺上,有时是撕开的烟盒上,有时甚至是一张餐巾纸上。可是,我却更爱那些诗了,因为这样会让我感受到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我。
我从礼品店里买了一只精致的木头盒子,专门收藏郭逍奇的那些诗。有时约会回来,晓红看我又往盒子里收进一张纸,就感叹:“天哪,见面了还写诗!”是的,见面的时候,哪怕我们是在豪华的商场里逛着,各种商品琳琅满目,郭逍奇都不会被干扰,只专心地蕴酿着一句句诗。我觉得,这比他给我买多少衣服都更浪漫。
那年的七夕恰逢我的生日,而那也是我跟郭逍奇相恋后的第一次生日,因此,我心里充满了期待。可到了那一天,他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不过,这反而更令我期待了,我想,他一定是要给我什么惊喜吧!
下班时间一到,同事们都急不可耐地闪人了,他们走时都冲着我和郭逍奇眨眼睛,有的还说:“哟,你俩好淡定,肯定准备了什么大戏吧!”我笑而不答,郭逍奇则说:“我才不像你们那样俗呢!”
等同事们都走光之后,郭逍奇拉起我的手,说:“跟我走!”他骑着电动车把我带到了明瓦廊小吃一条街,把车停好,他站在马路边,扬手一指身后的各家小吃店,豪迈地对我说:“来,我的女神,今天这条街是属于你的,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我有些惊讶,又忍不住想笑,最后跟着郭逍奇走进了一家小店。一碗鸭血粉丝,一笼汤包,我很快吃饱了。郭逍奇站起身,问服务员要来我们刚才的点菜单,从包里摸出笔,就在菜单的背面刷刷刷地写起来。不一会儿,他把纸推到了我的面前。我低头看:亲爱的女神/我入错了行/以前我只以为我是一名庸俗的业务员/遇到你/我才知我其实是一个诗人/我的灵魂里写着不凡二字/亲爱的女神/今天是你的生日/过去,这个日子也许仅仅是你出生的日子/现在,这个日子还是我出生的日子/这一天,伴随你出生的,是我的灵魂……
看到最后,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虽然这份礼物跟我期待的有所不同,但是我仍然被他从文字中透出来的深刻的爱打动了……
晚上回到出租屋,晓红好奇地问我,郭逍奇送了我什么礼物。我把菜单背面的诗给她看,她惊讶之余,感慨道:“看来,你家郭逍奇真是个诗人转世!从你俩交往到现在,他就没送过你一点花钱的礼物。我要是庸俗一点呢,简直就认为他是一个小气鬼;我要是心眼再坏一点,简直就认为他根本就想谈恋爱不花钱!”
我狠狠捶她,她连连告饶:“好了好了,是我庸俗、我心眼坏,你继续谈你那不食人间烟火的恋爱吧!其实,我也不是说男人非得为女人花钱,可我总觉得怪怪的!”
其实不仅是晓红觉得怪,我也渐渐觉得有些怪了。有一次,郭逍奇出差去杭州,我听说杭州的丝绸围巾特别有名,而郭逍奇也知道我特别喜欢各种漂亮的围巾,还曾为我的围巾写过诗,我猜,他一定会买一条围巾送给我吧。可最后,他还是只带回来了一首诗:杭州的西湖很美,但我看在眼里,心里却全是你/杭州的丝绸围巾很美,但我觉得没有一条配得上你/所以我想,掬一捧湖水给你,不如奉献给你我的热泪/所以我想,带一条围巾给你,不如将我的臂膀给你,让你有一个最坚强最温暖的依靠……
诗写得很美、很动人,让我不禁为自己的庸俗感到羞愧。我对自己说:所有围巾都是流水线上复制下来的,但是他为我写的诗,却是独一无二的,我为什么要失落呢?
不久后,郭逍奇又出差了,而我偏偏在这时候患了急性阑尾炎,进医院动了手术。没办法,我只得请晓红给我送饭、照顾我。
手术第三天,郭逍奇回来了,到医院看我。晓红叮嘱他说:“我听说蛋白质粉对手术病人的伤口恢复特别好,你记得买一盒,帮她补补身子!”
晓红说完,就匆匆忙忙去上班了。郭逍奇坐在我床边,看着我,说:“你受苦了。”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说:“呶,给你的,我的女神,这是我第一次写这么忧伤的诗呢,都是因为牵挂你呢!”我刚接过他的诗,突然肚子咕噜咕噜响了两声,郭逍奇问我怎么了,我给他解释道,这是我的肠道恢复正常功能了。郭逍奇连忙问道:“那就不用买什么蛋白质粉了?”我一愣,没想到他竟是这样的反应!接着他又说,“那我就不用出门,可以多一些时间陪你了。来,我给你读诗。”
那是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一个夜色如墨、滴水成冰的冬夜,父亲和母亲牵着一匹驮载货物的老马,在满腹疑惑与惶恐中走了大半夜之后,终于筋疲力尽地停下来。
父亲和母亲已经年过半百,为摆脱贫苦命运,他们单枪匹马来到离家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大草原,做起贩卖中药材的小本生意。这次,在由收购点返回十多公里外的临时住地的途中,他们在夜色降临时,意外地迷了路。
零下三十多摄氏度的严冬,风冷得就像无数枚钢针扎进骨头,那匹老马也浑身打战,快支持不住了。更可怕的是,他们渐渐感到“不冷”了,浑身微痒之后是可怕的麻木。常识告诉他们,除非发生奇迹,否则他们熬不到天亮。
父亲哆哆嗦嗦地打燃打火机,想把仅有的一点温暖送给母亲。那时,父亲尽管腿脚冻得麻木,但是,他早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一心只想让母亲活下来。
突然间,跺脚取暖的父亲一脚踩进一个一米多深的土坑,重重地摔了一跤。父亲灵机一动,他把母亲按在土坑里,然后把自己的皮大衣脱下来,盖在母亲身上。父亲觉得还不够保险,又把马牵过来,让它平躺在土坑旁,成了保护母亲的特殊“屋顶”。
母亲在短暂的惊愕之后,明白了父亲的用意。她挣扎着从土坑里爬出来,为父亲穿好大衣,然后两人紧紧抱在一起。母亲说:“你进坑里去,要死我死,你是咱家里的顶梁柱。”
父亲用力抱了一下母亲,说:“要是我自己活下来,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去死,我还算个男人吗?”
母亲用手拍打着父亲的胸脯说:“反过来对我来说,也是一样的啊。那咱们就一起死。”
父亲沉思良久,突然捧着母亲的脸说:“一起死也行,可咱们也不能就这么着等死呀,咱们为什么就不设法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一会儿呢?”
此时此刻,燃料就等于生命,如果有一把野草或几坨干牛粪,他们就能多活一会儿。父亲和母亲在没有一丝光亮的地面上摸来摸去,父亲竟捡到了一块勒勒车上的废底板和两只烂皮靴。
他们在可怜的温暖里不敢过分“享受”,当火焰还未转暗的时候,两人又肩并肩地在火光的尽头拼命摸索。一晚上,父亲和母亲不知挪动了多少回,也不知摸索了多少平方米,希望总是在火光的明灭间升起又沉沦,沉沦又升起。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时间,在火焰熄灭很久,再也找不到可以燃烧的东西的时候,母亲猛地被一个高大的东西撞倒,失声惊叫起来。父亲打燃打火机一看:天哪,矗立在眼前的,竟是一垛子牧民来不及运走的干牛粪,有一人多高!
牛粪燃烧起来。母亲随身携带的军用水壶里的水,原本已冻成冰坨子,在“劈啪”作响的火焰中很快沸腾起来;另一个装有老烧酒的军用水壶,也开始在红红的火堆旁冒出浓烈酒香。父亲和母亲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被冻得黑青的脸重又泛起红晕。
父亲和母亲的故事,始终激励着我们这个大家庭坚韧向上,生生不息。
离婚的她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在经历一次险遭歹徒打劫的危险后,她请了一位武功高强的男保镖。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保镖除有一身好武功外,也是一位事业成功的青年企业家。他到底有什么企图?为什么要隐瞒真实身份接近她?
年少暗恋,
渴望亲口对她说声我爱你
2002年7月,22岁的张娟从西安交大机械工程系毕业,不久,与同窗男友田存良在步入婚礼殿堂,随后一同南下广东鹤山市。颇有经商天赋的张娟发现鹤山市有大小鞋厂380多家,可却没有一家经营机械零部件的店铺。于是,张娟和丈夫果断辞职,在鹤山市人民中路办起了鹤山第一家经销各种制鞋机械零部件的店铺,生意十分火暴。财富有了,可张娟与丈夫的感情却愈走愈远,2008年年底,他们公证离婚。儿子由张娟抚养,田存良和新爱上的女人远走加拿大。为了儿子的成长,夫妻俩离婚的事瞒着儿子,没人帮忙,张娟一个人上上下下管理着公司。
很快,弟弟张杰就带着一个名叫吝建波的保镖从西安赶来了。听弟弟说是自己的高中同学,并且自小学过功夫,张娟也就没多问,只是礼节性地与他握了一下手说:“难怪我看你挺面熟,都是自己人,以后在这里好好干……”事实上,张娟说的是客气话,她对吝建波一点印象都没有。而眼前这个挺拔英俊的小伙子也并不是张杰要好的同学,他只是张娟十多年的暗恋者。
1997年,在渭南市城关中学上高一的吝建波悄悄爱上了高二的学姐张娟,可吝建波明白,他只是一个普通市民的儿子,而张娟则是高干子弟,两人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差距,所以,他只求能每天能偷偷看上她几眼就满足了。张娟高二下半学期,父母被调往四川绵阳,他与弟弟也转学到绵阳市一家中学读书。从此,张娟亭亭玉立的模样,便定格在了吝建波的脑海里,直至他后来在家乡渭南成为一名身家千万的成功企业家。因为始终忘不了张娟,年近30岁的吝建波不知拒绝了多少为他心仪的女孩。
也不知从何时起,吝建波又产生了无论如何要见张娟一面的想法,他想要找到她,亲口对她说一声:“我爱你。”之后,吝建波就开始到处寻找当年那些和张娟姐弟俩要好的学兄学姐们,然而沧海桑田,很多人没有张娟姐弟的联系方式。
2010年7月3日,吝建波到西安办事时碰到了高中同级不同班的同学郭新平。茗茶叙旧时,吝建波又问起张娟姐弟的消息,郭新平说张杰从东北一所大学毕业后在西安西关正街开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吝建波记下张杰的电话,特别激动。过了几天,他下定决心打电话约张杰一起吃饭聊天,可见了面,吝建波却找不到一个问起张娟的合适理由。
屈身做保镖,
只为每天能看到你一眼
2010年9月7日,张杰突然打电话给吝建波说起姐姐要请保镖的事,并让他介绍一个。挂了电话,吝建波心想,如果自己去做张娟的保镖,就意味着每天不离张娟左右,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他决定把自己的“长寿”面粉贸易加工公司暂交给弟弟吝建兴打理,自己脱身到广东给张娟做保镖。
三天后,吝建波找到张杰谈了自己要给张娟做保镖的事,张杰笑着说:“老同学,你可真会开玩笑,放着老板不当,给人当保镖……”吝建波严肃地诓张杰:“我不是什么老板,我是给我弟打工而已,我弟每月给我3000元的工资,你姐开6000元的高薪,我为什么不干呢……”张杰看吝建波如此认真,也就信了。
吝建波的任务是保护张娟外出时的安全,兼每个星期接送一次张娟7岁的儿子小雷,没事时,他就待在公司的保安室。张娟有事外出时,会让人通知他,晚上吝建波就住在张娟别墅一楼的一间卧室里。
一天晚上,张娟有些心烦,于是就从酒柜里拿瓶酒喊吝建波陪她喝一点,几杯酒落肚后,张娟粉着脸说:“小吝,你来我这里快三个月了,想你爱人吗?”吝建波脸微微一红说:“我还没有女朋友呢。”张娟抬手撩开额前几缕秀发说:“你一表人才条件又不差,没有理由还没有女朋友啊!如果真没有,咱公司里有没有喜欢的,如果有,我帮你牵线。”
“有,”吝建波瞅着张娟鼓足勇气说:“她就是咱公司的张总。”张娟一时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由抬高了声音:“小吝呀!你可真会开玩笑,拿大姐开心!”吝建波心想,既然话已说到这里了,不如索性就给张娟表明心意,不管张娟什么态度,讲出来也是对自己这些年苦苦相思的交代,于是就一股脑地把自己暗恋她的事说了出来。吝建波的表白让张娟脸上浮起一抹山茶花般的红云,可她嘴里却说:“我不会再轻易相信你们这些臭男人的甜言蜜语了,休息,我明天还要到广州办事。”此后,吝建波虽再三向张娟表明心迹,但张娟仍与他刻意保持着距离。
2011年4月,张娟组织公司一批优秀员工到西安旅游。游览了西安的名胜古迹后,张娟突然提议到她曾生活过多年的渭城看看,顺便到吝建波的家走走,没想到,吝建波一进家门,他公司的管理人员就纷纷找他汇报工作,聪明过人的张娟这才明白了吝建波的真实身份。虽然很感动,但张娟却不能接受这份迟来的爱,因为儿子还不知道爸爸妈妈已离婚,她不想因失败的婚姻过早伤害儿子幼小脆弱的心灵。回到公司后不久,张娟对吝建波说:“你回陕西好好干自己的事业吧……”
尽管吝建波不想离开张娟,但张娟却执意赶他回陕西。无奈,吝建波只好帮张娟物色了一个保镖,怏怏地回到陕西。此后,吝建波只能通过网络和张娟沟通联系,两人无话不谈,非常投机。
爱屋及乌,
爱你连同你患病的儿子
瞅着突然现身的吝建波,张娟嘴动了动却不知说什么。吝建波对张娟点点头,径自走到病床前,拉住小雷的手说:“小雷,叔叔来看你了,放心,叔叔来了,你的病很快就会好的……”安顿好儿子,张娟把吝建波叫到病房外,潮着眼叹息一声说:“你跑来干啥,我最近心好烦啊!”吝建波安慰道:“你不要太担心,我们一起想办法。”于是,张娟流着泪讲了儿子的病情。
从2011年11月底开始,小雷整天发困嗜睡,全身瘙痒,恶心,并且腿脚还出现了浮肿,百忙中的张娟现发现儿子不对劲后,急忙带儿子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犹如晴天霹雳,儿子竟患了尿毒症!医生对她说:“由于发现较晚,已不能采取保守治疗,只能先通过手术清除因囊液不断滋生造成的多囊肾,随后进行透析和换肾,这样才能保命……”给儿子治病化钱不是问题,可问题是一时找不到可配型的肾,目前只能透析,但透析不解决根本问题。张娟和她的一帮亲戚们都想捐肾给儿子,但配型检测后皆不合适,目前没有做配型检测的只有孩子的亲生父亲田存良。
“小雷他爸是什么态度?”吝建波问。张娟一听,眼泪马上又落了下来,她气愤地说:“他说配型合适不合适,他都不能捐肾给儿子,因他现在也有了一个才两岁大的儿子,前几天他来过,留张50万元的支票就走了……”吝建波抓紧张娟不停颤抖的手说:“没事,还有我呢,总会有办法的。”之后,吝建波到医院和张娟一起照顾孩子,并且在网上到处联系医院为小雷寻找合适的肾。张娟曾多次赶吝建波回陕西忙自己的事,但吝建波坚持不走。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雷的透析次数在增加,张娟娇美的面容一天天憔悴,但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
小静和男朋友大伟相处了三年,早就该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可小静放心不下相依为命的爷爷,迟迟不肯答应大伟的求婚。爷爷知道小静的想法后很生气。他总在小静身边磨叨:“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你结了婚我就放心了!”而小静却认为:留你一个孤单的老头在家我才不放心呢,所以也就没在意爷爷说的话。
爷爷不高兴了,打这之后俩人经常发生争执。小静觉得这样子下去也不是回事,也许自己真的该结婚了。当大伟再次向小静求婚时,小静愉快地答应了。婚姻是大事,怎么着也应该浪漫一点,于是小静说:“收到你九十九朵玫瑰的时候,我才能嫁给你。”大伟高兴得蹦了起来,要不是天太晚,花店关门了,他会立马跑去买回那九十九朵玫瑰的。
心急的大伟,第二天一大早就把九十九朵玫瑰送来了,小静羞红着脸接过了玫瑰,爷爷那张脸也笑开了花。小静看着爷爷那一脸的幸福,心里更多了一份喜悦,至少爷爷没有因为自己即将要离开他,感到孤独和伤感。
小静把花放在自己房间里,就被大伟拉出去选结婚戒指了。刚刚出小区大门,大伟就接到了公司电话,说有重要的事情要他马上回公司。大伟只好歉意地对小静说:“你先去看看,我会尽快回来,只有戒指戴到你的手上,我才安心。”说罢,吻了一下小静的手指。小静羞答答地说:“你还是快回公司吧,好好工作,多多赚钱,这样才能养活我呀。我先回家,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我们再一起去选戒指。”
就这样,小静回了家,爷爷不知去了哪儿,她一个人在家看着那一大抱的玫瑰,傻傻地笑了起来,后来干脆把束好的玫瑰打开,一枝一枝地细看。不知不觉地数起了玫瑰,一枝、两枝、三枝……九十七枝、九十八枝。怎么会少一枝呢,也许是自己数错了?她从头又数了一遍,还是九十八枝。怎么会呢?她想:也许是花店弄错了?她希望大伟能给她一个满意的解释。夜很深了,小静才接到大伟的电话,大伟十分疲惫地说他们单位出事故了,若是在平时,小静一定会很关切地问问是怎么回事,可现在她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让大伟好好休息,就把电话挂了。
等大伟公司的事解决之后,已经好几天过去了,大伟再约小静去买戒指,小静一口回绝了。小静把那束已经枯萎了的玫瑰甩给大伟说:“我那么爱你,所以才要你送九十九朵玫瑰,代表我们会长长久久,可是你却用九十八朵来说明我不够完美,我达不到你的要求是吧?”大伟赶紧向小静解释是自己疏忽导致了错误,对小静,自己是百分之二百的满意,还保证一定把九十九朵玫瑰交到小静的手上。小静的脸这才阴转晴了。
大伟第二次捧着九十九朵玫瑰来到小静家的时候,小静还没有到家,抱着这么多的玫瑰走来走去也不大方便,于是,大伟就把花放在了小静屋里,然后美滋滋地去接小静下班了。为了验证这确实是九十九朵玫瑰,大伟当着小静的面,把那束玫瑰打开,一枝一枝地数给小静看……
都说好事多磨,也真怪了,最后数出来的结果还是九十八朵。大伟傻眼了,小静阴郁着脸把他赶出了家门,不再听他任何解释。
不用说,花是在花店里出的错,大伟是看着花店的人把花包好的,怎么就会少了一枝呢?看来花店的人真会做手脚,在人家的眼皮底下也能偷工减料。他气愤地到花店对店主发了一顿火,店主很无奈也很委屈,明明是客人看着包好的,自己怕弄错,还非常仔细地数过了,竟然还是错了。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只好表示歉意,并做出补偿,重新给大伟包一束。重包一束?能把小静的心包回来?大伟知道小静的个性,现在说什么都不管用的,他无奈地把花摔在柜台上走了。
大伟第三次把九十九朵玫瑰交到小静手上,郑重地对小静说:“不可能再出错了,如果再出错,我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并且当着她的面一枝枝数给小静看。这回果然是九十九朵,小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与大伟一起把结婚戒指买回来戴在手上。
大伟对小静说:“你知道吗?我送你的九十九朵玫瑰里,还有一个秘密。”大伟得意地从那束花里挑出了两枝,而他要找的第三枝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他不相信地把花一枝一枝细细地找,可就是没有。这事真是怪了,不会是又丢了一枝吧!大伟重新把花又数了一遍,果然只有九十八枝了。两人面面相觑,花就在小静房里怎么会少了一枝呢,难道是家里来了外人?小静跑去爷爷房里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可还没进门就吃惊地发现爷爷正拿着一枝玫瑰喃喃自语。小静差点儿落下泪来,看来爷爷还是舍不得自己,又不想让自己知道,只能对着花说说心里话。
她悄悄地躲在门外听,只听爷爷像背书一样说:“一枝玫瑰是一心一意;两枝玫瑰是两情相悦;三枝玫瑰是——我爱你!”说到这里,爷爷竟然不好意思地偷笑起来。爷爷接下来的话更把小静吓了一跳,“老林啊,老林!我都不顾老脸地送你三枝玫瑰了,你也该嫁给我了吧……”爷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大伟打断了。他一眼看到爷爷手上的玫瑰,不分青红皂白地说:“爷爷,原来花是您拿的呀!”说着就要把爷爷手上的花拿过来,爷爷本能地把花藏到身后。大伟不满地对爷爷说:“爷爷,您喜欢花也不能不说一声就拿去呀,这可是我们爱的象征。”小静忙给爷爷解围说:“大伟你别胡说了,这花是爷爷自己买的。”大伟不认这套,从爷爷手中拿过花递给小静,说:“不,这花是我送你的,上面还有我用针刺出来的‘爱’字。加上另外两枝就是‘我爱你’。”小静握着那枝有“爱”的花,心中充满了幸福,看来,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爷爷自有爷爷的爱。她摇摇手中的花问爷爷:“老林是谁呀?”
本来不好意思的爷爷,脸涨得通红,憋了半天才说老林是自己的一个老同事,寡居很多年了,他们本来在小静还小的时候就准备结婚了,可是婚事还没办,小静的父母却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双双亡故。爷爷承担起抚养小静的义务,也正因为爷爷要抚养小静,老林的子女才坚决反对老林嫁给爷爷。两个年岁不小的人抚养一个孩子长大,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爷爷知道这件事后,怕老林会在自己和子女之间为难,就以怕小静受委屈为由回绝了这门亲事。老林也很生气,觉得是爷爷错看了她,竟然把她当成那种狭隘的人,因此再不和爷爷来往。这些年来,虽然都是独居,可再也没有提再婚的事。直到小静要嫁人,爷爷才把自己当年的心思说给老林听。老林很感动,也不无幽怨之意:孩子也许是负担,但是因此失去了那么多美好时光,岂不更是一种遗憾。当爷爷向老林求婚时,老林只说了一句:“只要你能用浪漫感动我,我就嫁给你。”
当他看到大伟抱着一大捧玫瑰送给小静时,他就知道这花是最浪漫的了,可是他一个老头子,又不好意思去买,只好去“偷”孙女的了。没想到成功地偷了两枝之后,第三枝就让人家发现了……
小静感动得泪水涟涟,爷爷为了自己竟然放弃了爱情。她流着泪问爷爷:“那两朵花,林奶奶收了吗?”爷爷不好意思地说:“收了。”脸上却满是幸福。小静为爷爷能找回爱情而高兴,她对大伟说:“你现在的新任务就是帮爷爷去订九十九朵玫瑰来。”大伟愉快地接受了命令,但不放心地对爷爷说:“爷爷,您订花,我可以代劳,但是您可不能再去‘偷’我们的花了……”
当小静和大伟陪着爷爷把九十九朵玫瑰送进林奶奶怀里的时候,一家人幸福地笑了。
比赛结束后,丁俊晖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轻轻牵起了一个长发披肩、身材高挑的女孩的手从侧门溜出了沸腾的现场。此时此刻,他只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
“5天,
被傻小子的傻笑沦陷”
下午5点,两人在饭店入住后,来到上海一咖啡厅,一个长发披肩、高挑靓丽的女孩已经等在那里。陈磊给丁俊晖介绍:“美女章梓,我的大学同学,你的崇拜者。”
握住女孩柔弱无骨的手,丁俊晖心一阵乱跳。陈磊打起了圆场:“小晖从小和女孩子说话就脸红,都成英俊少年了,还是不改羞涩本性。”陈磊的话让丁俊晖稳定下来,说道:“请多指导!我见到美女总是无法集中精力。”
接下来的聊天轻松而愉快,然而,当丁俊晖了解到章梓比自己大两岁、毕业于名牌大学时,他有些自惭形秽了:因为练习台球,他7岁就离开学校,学识上的缺失,一直是他心中的隐痛,因此,丁俊晖总是对知识渊博的人充满了崇敬。而章梓言谈举止间透露出的知性气质,也让丁俊晖更加局促、自卑。不知何时,他噤声了,只是静静地听章梓一个人在说话。
面对丁俊晖的沉默,章梓丝毫没有在意,她抬眼望去,粲然一笑:“你也喝清咖?”章梓灿若桃李地一笑,丁俊晖被感染了,他傻傻点头:“我一直都喝清咖。”常年漂在国外,承受着比赛的压力,丁俊晖在孤独寂寞时,喜欢冲一杯浓到极致、苦到极点的清咖,以冲淡心头的那抹无奈。很少有女孩像自己一样能够承受得了清咖的苦,丁俊晖对章梓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一旁的陈磊将两人的神色收入眼底,悄然离开了。
好友的“刻意”消失让两人同时红了脸,丁俊晖说:“这家伙,太不够哥们,居然把我甩下了……”章梓笑着眯起了眼睛:“不怕,我是上海通,不会让你迷路的。”当晚,章梓将丁俊晖送到居住的酒店,望着她远去的背影,他怅然若失……
就在这时,章梓突然转过身,重新走到丁俊晖身边说:“我有两张朋友送的电影票,今晚不看,就过期了,你能陪我看吗?”
丁俊晖欣喜若狂,这样的邀请,他似乎等待了好多年,并想大喊一声“我愿意”,可脱口而出的却是:“可是,我在国内的时间只有5天了……”因为紧张,他的话都有些结结巴巴了。章梓笑出了声:“5天,看一场电影,足够了。”丁俊晖直愣愣地,依旧傻笑着问她:“章梓,我只有5天时间,你说该怎么办?”
从丁俊晖炽烈的眼神中,章梓读懂了他,章梓放下女孩的矜持,说:“那我们就谈一场5天的恋爱,5天时间到了,看能不能再延长5天……”章梓歪着脑袋调皮地说。其实,她没有告诉丁俊晖:见面的那一刻,她就被这个爱脸红的男生打动了。
丁俊晖依旧在迟疑:“可我只有小学文化,我常年在国外打球,没时间陪你。”章梓打断了他的话:“那些难题让我们慢慢解决。现在,我们只需要好好恋爱。”女孩的勇敢,打消了丁俊晖的疑虑,他伸出了手,章梓也坚定地将手放在了他的掌心……
转眼间,就到了分别的时间。当晚,章梓在日记里写下:“5天,一辈子,就这样,被一个傻小子的傻笑沦陷……”
在飞机上,丁俊晖一遍遍回忆着5天里的分分秒秒:他们携手逛遍了上海的弄堂;在城隍庙,他们吃遍了上海的各种小吃;在静安寺,他们为彼此求下相守一生的符……丁俊晖心里闪过眩晕般的幸福。
回到英国,丁俊晖和章梓靠越洋电话和网络倾诉着浓浓的思念。因为时差问题,章梓在睡梦中时,丁俊晖则开始了一天的训练……这一切,让丁俊晖对女友充满了歉意,而章梓则无怨无悔:“你别忘了,我可是众多读者的爱情导师,我要是自己的爱情都调节不好,怎么配得上这个称号呢?”女友的话让丁俊晖既欣慰又心酸,他将msn的签名档改成“我的白天,你的黑夜”,章梓则马上留了言:总有一天,我们两人会拥有相同的白天黑夜,那时,一起看日出日落……
2010年3月初,丁俊晖的妈妈陈习娟作出回国的决定。她一直陪伴在儿子身边,为他打点生活。丁俊晖飞到哪里,她就会跟着飞到哪里,这么多年,她包揽了儿子生活的点点滴滴。现在,她年纪大了,也飞不动了。丁俊晖对母亲说:“你儿子长大了,可以自己飞了。”在儿子的坚持下,陈习娟返回了国内。
“没人陪伴的日子,
他的心里就慌张”
没有了母亲的照顾和监管,丁俊晖极不适应。毕竟,从15岁出国的那一天起,妈妈就一直跟随左右。妈妈走后,他不但日子过得十分狼狈,训练之余,也经常沉溺在游戏中,作息毫无规律。由于生活无序,丁俊晖的竞技状态下滑得厉害:在接下来的三场英国职业公开赛中,接连失利,都是惨败给了无名小卒。外媒一片哗然,甚至有媒体公然宣称,“台球神童”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丁俊晖的状态,揪着父母的心,更揪着章梓的心。
2010年6月初,丁俊晖飞回上海参加斯诺克公开赛决赛。这是在女友家门口打比赛,丁俊晖憋着一口气,发誓要把此前的败局扭转,作为和女友重逢的礼物。
然而,事与愿违,一开始表现强劲的丁俊晖,最终败给了英国选手威廉姆斯。赛后发布会上,丁俊晖勉强应付了媒体采访,就匆匆返回更衣室。章梓在赛场外等候着男友,久等不来,她放心不下,找了过去。推开更衣室的门,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丁俊晖正蜷缩在角落里,小声啜泣着。看见女友进来,他忙用衣服遮住脸部,掩饰说:“你在外面等我,我马上就出来。”
章梓退了出来,心像针扎一样难受。在别人眼里,丁俊晖风光无限,他也习惯了以成功者的身份出现在人们面前,无论何时,脸上始终都要挂着恬淡的微笑,可有谁知道他内心承受的压力和无处释放的悲凉和辛苦?5年前,他曾在上海夺过该项目冠军,这次惨败,也使得他重夺中国赛冠军的梦想破碎,更重要的是,还击垮了他急于在女友面前展示实力的那份自信!
几分钟后,丁俊晖走了出来,他的脸上重新恢复了笑容,用若无其事的口气说:“我希望在我们相爱的地方拿下一座奖杯送给你,作为见面礼。不好意思,我食言了。”章梓故意点着男友的鼻子,“你真小气,难道我们只在上海相爱吗?你以后每拿下一个奖杯的地方,都是我们相爱的天堂。”
在章梓的玩笑中,丁俊晖继续伪装着坚强。章梓一边笑,一边湿润了眼眶:没人陪伴的日子,他的笑有多坚强,心里就有多慌张啊!在丁俊晖前段时间失利后,章梓作为一个旁观者,琢磨着男友落败的原因。这次亲临现场,她更加确定,丁俊晖虽然技术上无懈可击,但心理上却极不稳定,遇到一些经验老道的对手时,就容易落下风。而台球比赛,更多时候,拼的是心理。谁做到了内心强大,谁就更有机会赢得比赛。这种强大,正是丁俊晖最欠缺的,必须靠岁月的沉淀来弥补。
想到这里,一个想法从章梓的心中萌生:自己何不放下一切,陪伴在丁俊晖身边?章梓知识渊博,有较强的文化、心理修为。她拥有的,也许不能直接帮上丁俊晖,但可以守在他身边,及时发现他所缺失的,慢慢引导他,让他快速弥补缺憾。
对女友的决定,丁俊晖满怀感动又心情忐忑:“我值得你这么做吗?”章梓调皮地在丁俊晖的鼻子上划了一下:“当然值得。从此,我们就能一起看日出日落了。”
爱情有时充满了跌跌撞撞!在油品公司上班的小技术员刘文津,与音乐学院的女大学生吕馨在网上认识。当时,吕馨正处于人生迷局之中,她赌气要拆散一个有妇之夫的婚姻。刘文津及时出手,阻止了女孩的荒唐之举。不久,吕馨发现刘文津竟是个身患绝症的人,但她还是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刘文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爱情之花还未绽放就惨淡凋谢。但痴情的吕馨依然倾尽所有,拯救了刘文津的生命。而后,他们在人海中失之交臂。
两年后,吕馨突遭车祸,得知消息的刘文津在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这一次,他们的爱情之花能再次美丽绽放吗?
“大侠”拯救迷失女孩
2006年8月底的一天,江苏省常州市维佳油料有限公司技术员刘文津上网玩音乐时,发现自己放在音核原创网上的一支曲子后面,网友“香雪兰”回帖:忐忑苍鹰,请问这首曲子是你自己创作的吗?关于此曲有事商量,把我的QQ号给你,你加我,好吗?刘文津毫不犹豫就加了“香雪兰”为好友。
此后,他们经常在网上交流。一天,吕馨高兴地说她的自创曲目作业被老师打了个A。她给曲子取名叫《苍鹰曲》 。
刘文津回答:“不会的。”吕馨就开始讲述:几个月前,在女同学周某的介绍下,她认识了做中药材生意的沈岩。沈岩时年37岁,事业有成。他很喜欢年轻漂亮的吕馨,每到周末,他便约吕馨出去吃饭、打球,给她买衣物和首饰,还每月给她生活费。但无论沈岩怎么哀求,吕馨都拒绝和他一起去开房。谁知,她和沈岩交往的事被沈岩的妻子秦红娟发觉了。一周前,秦红娟找到学校,在吕馨的宿舍里撒泼大骂,指责吕馨抢她的老公。现在,全校都知道吕馨被包养,系里要求她写检讨,老师同学也看不起她。吕馨生气地说:“他老婆太过分了。我要报复。我要拆散他的家庭!”
刘文津惊呆了,他没想到这个清纯漂亮的女孩会摊上这种荒唐的事。此后,刘文津天天都在QQ上劝吕馨,可吕馨完全听不进去,一心只想着报复。一天,吕馨在网上告诉刘文津:我今天晚上就去跟沈岩开房,让他对我欲罢不能。刘文津假装已经放弃劝说,故作随意地说:“那你得让他找个好酒店,第一次,不能亏待自己啊!”吕馨得意地说:“在上海云海大酒店,718号房,我都定好了。”
当晚,吕馨打扮一番后,就去赴沈岩的约会,正当她与沈岩缠绵相对时,房门被敲响了。沈岩以为是服务生,不耐烦地打开了房门。不料一个年轻男孩冲进来,指着沈岩大骂:“你敢碰我的女朋友?不想要命了吗?”吕馨觉得男孩非常眼熟。她突然意识到他就是在网上视频中见过的刘文津。刘文津不由分说,拉着吕馨出了门。直到把吕馨拉到大街上,刘文津才放开她的手:“对不起!我是万般无奈才出此下策的。”吕馨狼狈而好奇地问:“你从常州特意赶来,就是为这事啊?”刘文津说:“是啊!我不能眼看着你跳进火坑!”吕馨很感动,说:“刘文津,你还真是个‘大侠’呀!”
为感谢刘文津,吕馨请他吃宵夜。正吃着,沈岩的电话打来了:“你不仅把男朋友找来,还把我们约会的地方告诉了我老婆。她找到酒店来了,大闹了一场。你这个女孩真是太可怕了,以后,我再也不会跟你有任何联系!”
吕馨诧异极了,追问刘文津是不是把约会地址告诉了沈妻。刘文津一头雾水:“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根本没有沈岩老婆的电话啊!”吕馨惊出了一身冷汗:看来沈岩的老婆早就在偷偷地跟踪我,如果不是刘文津赶来拉走了我,自己很可能就被捉奸在床了,到时候肯定身败名裂!这时,吕馨才意识到自己过于荒唐,并答应刘文津,今后要靠自己的努力过上好日子。见吕馨醒悟了,刘文津才放心地回了常州。
此后,沈岩果然没有再纠缠吕馨。回想当时的那一刻,吕馨每每冷汗淋淋。渐渐地,吕馨爱上了相貌英俊、善良智慧的刘文津。一天,犹豫再三,她勇敢地在QQ上发了条信息:我爱上了一个人。他在我最黑暗的时候给了我灯光,在我最落寞的时候给了我力量,他还曾冒充过我的男朋友呢!……
刘文津看罢,心里热乎乎的,其实,他也喜欢上了吕馨。可是,他沉吟了一会儿,回复道:今天我还有事,改天再跟你聊。说完,他就退出了QQ。原来,刘文津有重病在身——2006年2月的一天他突然发现身体不对劲,就到常州市第二医院检查。结果出来,他竟然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他几乎蒙了。过了很久,他的头脑清醒起来:母亲心脏不好,妹妹年纪还小,这事必须自己担着!不能告诉家人……他继而想到医生曾说过,他的病处于初期,虽然骨髓造血功能在逐渐衰竭,但暂时用药物进行刺激可以延缓衰竭,而且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就有可能治愈。他咬着牙想:时间就是生命,自己一定要与病魔赛跑!可怎么做,才能在短时间内赚到30万元手术费呢?刘文津经过苦苦思索,有了主意。一天,他找到自己的老板谭佩,向他说明了情况,并说了自己不想再做技术员,而希望从公司以出厂价进清洗油,自己去跑销售,赚取差价,进行努力自救的打算。谭佩听罢,非常支持,当即捐赠了两万元给刘文津,并很快以低价批发给了他一批油品。
此后,刘文津跑起了油品推销。在工作之余,刘文津把自己创作的歌发到网站上自娱自乐,不料遇到了吕馨,开始了一段始料未及的情缘。
今生若无缘
让我拯救你的生命
刘文津想了两天,最后还是决定不能拖累吕馨。于是,两天后,刘文津上QQ对吕馨说: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如果定格在纯洁的友谊上,那才是最最美好的……看着他的回复,吕馨非常难过。她回复道:我理解你,毕竟我有一段难言的过去。我以后不会再提起这事了,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刘文津心酸无比,吕馨误会了自己,可他也不想多做解释。他们很快就恢复了好友关系。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到2007年3月,刘文津有了几家固定客户,并有了4万多元存款。3月中旬,由于血小板指标太低,刘文津又住进了常州市人民医院。几天不见他上网,吕馨担心之余,拨打了他的手机,谁知,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他去做骨穿检查了,要半个小时才能回来,我是他的病友……”从这位病友口里,吕馨这才知道刘文津是一个患有严重再障的病人,已经患病一年了。刘文津检查返回后,听病友一说,知道瞒不下去了,便打电话向吕馨如实告知了自己的病情和苦衷。吕馨既震撼又心酸,说:“我能帮上你什么吗?”刘文津笑着说:“你啥也不用做,我挺好的,这样坚持下去,不到两年我就能做手术了。”
4月21日下午1点,刘文津刚刚吃过饭,病房的门开了,吕馨走了进来。见他果真是一个人住院,吕馨伤心地哭了。刘文津却安慰她:“我现在没有生命危险,一般住院一周就可以缓解症状,然后照常生活和工作。指标不合格时,就来住院……”见刘文津说得如此轻描淡写,吕馨更是觉得心疼。她决定留下来陪他两天。
这个冬天有些冷。为了一份更加像样的生活,丈夫作了一个改变人生的举动,离开祖辈留下的几亩薄田,住进了农民工的窝棚里。这里到处霓虹闪耀,高楼林立,但他们的窝棚只能用寒酸来形容,尤其是们的穿着,除了几件工衣还像样外,其它的衣服都是旧得都已经掉了色。但是妻子从来没有抱怨这些,她知道,只要夫妻共同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当初她嫁给他的时候那样,义无反顾地全身心地嫁给他。
丈夫每天在建筑工地挑砖、运沙,她在工地给大伙做饭。每天收工后,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努力学习一些建筑知识,她则在昏暗的白炽灯下缝补工衣,一针一线地在工衣上留下一个个整洁的补丁。她想,即使是件粗糙的工衣也要爱惜些,毕竟寒风里,丈夫还靠这件工衣遮风挡雨。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他因为勤奋好学被提拔为工头,不久后当上了经理,日子在一天天地好转。他在城里买了一套60平米的小户型,也不再需要打着补丁的工衣。
勤奋好学的他,还拿到了建筑资格证,自己对外承包工程,腰包越来越鼓,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他总说他很忙。有一天,他告诉她,他不再爱她了,然后扬长而去……
一年,再一年……直到他的钱在一个工程中赔光了,他才回到那60平米的小屋。他从此一蹶不振。
“你知道吗,要想人生之路走得更远更久,就得学会在人生之路上修修补补,及时给那些被撕裂的口子打上补丁,即使那些补丁不那么好看,但可以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感觉人生之路还是完整的,就和这件工衣一样。”她拿着一件他当初的工衣对他说。
他恍然大悟,再次骨气勇气面对生活,渐渐地有了些起色。
她决定离开他,他苦苦挽留。她说:“其实,人生可以有补丁,但爱情就不行,撕裂了就是撕裂了,即使伤口愈合了,结了疤,但每一次触碰都会疼痛不已,甚至会再次流血……如果你一定要给爱情一个补丁,那么每缝下一针一线都会撕开一个新的伤口。”
不错,不是每一个样东西都可以有补丁。
两双满是污垢的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这是一列开往成都的新空调快车,普座车厢里挤满了不同口音的乘客。
邻座坐着一对衣着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中年男女,女人吃着馒头,男人嗑着瓜子。吃完一个馒头后,女人趴在桌上打起盹来,男人静静地看着她,一粒接着一粒地嗑瓜子,似有满腹心事。
列车在暗夜中疾驰,困顿的旅客们支撑不住睡意,一个个合上眼。
“我的神来我的仙,我的魂来我的天……”突然,那个女人从座位上站起来,一边大声唱歌一边手舞足蹈。
男人赶紧拉住她的手把她往座位上按,轻声劝她:“别闹别闹,影响人家休息了。”
“把你的手拿开,不要你管!”女人怒目圆睁,一把推开男人。
“听我的话,快坐好。”男人还是低声劝她。
“你再拦我我就跳车!”女人莫名其妙地流下泪来,边说边往门口方向走。
争吵声惊动了乘务员,乘务员跑过来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男人搓着手,不好意思地解释:“没事儿,没事儿,她老毛病又犯了。”
女人一听,恼羞成怒:“你才有毛病!我要跳车,我要跳车!”
这时,有乘客悄悄对乘务员说:“我看他们一上车就不对劲儿,男人是北方口音,女人却说南方话,是不是人贩子拐了这个女的?”
于是,乘警很快过来了,男人亮出身份证解释:“我是河北邢台人,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十八年前经人介绍跟她结了婚,这次是陪她回四川娘家探亲的。以前为了省路费,都是她一个人坐车回去。后来她得了癔病,成天说自己是大仙附体,为了给她看病,家当都快花空了。这次,她非要回娘家不可,我怕她犯病走失了,才跟着她的。”
乘警离去后,那个女人也慢慢安静下来,又趴在桌上打盹。男人心疼地看着她,对身边人说:“她不犯病时很能干,家里十几亩地全靠她一个人耕种收获呢。”
夜很深了。男人让女人睡在座位上,自己找来两张报纸铺在座位下,用一个大矿泉水瓶子当枕头,就这样躺了下去,很快发出均匀的鼾声。
空调不停地放着凉气,这在白天适宜的温度,在深夜里就显得寒凉了些。女人被冻醒了,看到男人躺在地上衣衫单薄,她便站在座位上,吃力地从行李架上取下一个编织袋,东翻西找一阵后,取出两件布褂轻轻地盖在男人身上,并小心掖好。
天亮了,乘务员开始推着餐车叫卖早餐。男人问女人:“饿了没?”女人点点头。
男人从兜里摸出十块钱要买一份,女人一把拦下,不高兴地说:“不要买,这么贵,我们家里哪有钱?”
男人说:“你饿了,要吃饭就不要怕花钱。”
女人坚决地摆手:“那我就不饿了。”
待到卖快餐面的经过时,男人坚持买了一碗,小心翼翼地用开水冲泡好放在女人面前。女人也不客气,很香地吃起来。
女人边吸面条边问男人:“你饿不?”
男人坚定地摇了摇头。
女人吃完后,心满意足地将碗推到男人面前让他扔掉。男人拿起碗看了一眼,将剩汤一饮而尽。
列车驶进一个大站后停靠下来。
女人说,车厢里空气闷,想出去走走。男人千叮万嘱:“就站在门口那里,不要走远了,记得要回来。”
女人点点头。几分钟后,女人果然回来了,手里多了一个纸包和一瓶啤酒。她把东西往男人面前轻轻一放,柔声说:“快吃吧,辛苦一天一夜了,我知道你很饿。”
纸包里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男人颤抖着手打开,里面是一只金黄色的烧鸡和两只卤猪脚。男人火烧了手似的赶紧包好,对女人说:“这么贵的东西,好浪费钱,快退了。”
列车已经开动,女人指着窗外向后退去的售货车,嗔怪说:“你想要我跳车呀?”
男人笑笑不再言语,只是眼眶慢慢变红。
我看到,他默默地将双手伸到桌下,悄悄握紧女人那双满是污垢的糙手。
和22个女人同床共枕,你想拥有这种帝王般的待遇吗?英国一名普通男子瑞恩就享有这般“艳福”,虽然他曾把这视为不折不扣的梦魇——瑞恩的妻子泰勒患有分裂性身份错乱症,也就是有22个性格年龄完全不同的人共用一具身体。与22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从苦不堪言、担惊受怕,到最后和谐相处、其乐融融,瑞恩和泰勒走过了一条坎坷崎岖的路……
一个身体,22种灵魂
可是,这个小家庭却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隐患和危机。在大儿子康纳刚出生不久,泰勒原来的标准模特身材开始向水桶身材过渡,加之孩子纷繁复杂的吃喝拉撒等琐事,不顺心的泰勒患上了严重的产后抑郁症,并开始出现一些奇怪的行为。
有一回,瑞恩正在路上开车,泰勒突然摇下车窗,对着路上的行人用污言秽语大喊大叫。瑞恩赶紧停车,问泰勒在做什么。可泰勒显得很无辜,认为她什么事情都没做过。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几次后,瑞恩带着泰勒去看病。医生一开始认为,泰勒可能患有抽动秽语综合症。但由于这种病多见于儿童期,所以成年泰勒所患的疾病可能比这更严重。果然后来,她古怪的行为开始越来越多。
有一天,夫妻两人吵架后,泰勒用一种奇怪的神情告诉瑞恩,她不叫泰勒,她叫莱西丝。莱西丝是一个叛逆的青春期少女,她表现得很讨厌瑞恩。她特别爱发怒,会经常给瑞恩发短信,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一无是处。她还经常警告瑞恩:“下班后不许回家,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你,我恨透你了!”
瑞恩后来说:“那时候,我真想一走了之。我要回家面对的是我女友泰勒,可里边装着恨我的灵魂。那种感觉难受极了!”不过,联想到以前两人的恩爱甜蜜,瑞恩还是选择相信泰勒。他要做的是尽量安抚莱西丝,同时让泰勒早点回来。
这还没完,更多人物开始出现。有时候泰勒在清晨5点醒来,要去《微电脑世界》上班,瑞恩只能试着说服她,告诉她并不在那里工作,可泰勒却把自己的工作细节说得清清楚楚。瑞恩终于明白,泰勒的身体里还真实地住着其他一些稀奇古怪的人。
泰勒有时会变成5岁的小女孩黛西。每到此时,她就会坐在地板上画画,一画就是几个小时,除了黛西,泰勒还有好几个人格是小孩。当泰勒变成其中一个时,她写出来的字完全就是孩子的。泰勒还会变成一个讲德语的人。奇怪的是,泰勒并不精通德语,她只在学校里简略地学过一点,但这时她却有如神助,能把德语说得很溜。还有妓院老鸨,泰勒自称拥有一家妓院,她钻研着何处开妓院的分支机构最合适……
在中国民间,此类病例被叫做“乩童附身”或灵魂附体,但在西方医学上,它被称做“多重人格解离症”。多重人格是指人格不连贯,他们能跨情境、跨时间地表现完整的人格,同时在病发时,他们会有暂时性失忆的现象。解离症的成因与治疗仍是精神医学中未解的谜,泰勒便被医生宣告得了“多重人格解离症”。
应医生的要求,瑞恩做了统计,泰勒的身体中起码有22个人物共存。22个,这个数字惊得医生都目瞪口呆。
与纵火犯和暴力狂斗争
因为真实的泰勒不想被隔离,有22重人格的她依然留在家中。每次真的泰勒回到身体中时,便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候。可这种和谐温馨的局面太少了,另外21个人让这个家庭变得乱七八糟并危险重重。
泰勒一直很喜欢骑自行车,常骑车带着孩子们出去。有一次,她骑车带着儿子们,康纳坐在她的小车前面,特洛伊坐在后座。但是突然间,小女孩黛西来了,她占据了泰勒的身体。可问题是黛西不会骑车,所以泰勒一下子失去平衡,把特洛伊摔了,也把康纳撞伤了。
瑞恩和泰勒的夫妻生活也成了问题。当“60岁的妓院老鸨”反复勾引瑞恩时,瑞恩安慰自己,反正这是我女友泰勒的身体,我又不是真的出轨。可就在床上翻云覆雨时,一个小女孩回到泰勒身上,她大哭大叫着喊爸爸妈妈,又撕又咬中要去报警。那天,瑞恩觉得再也无法应对那古里古怪的21个女人了,他终于爆发了,直至离家出走。
在瑞恩不在家的一个星期里,泰勒的病症更严重了。有一次,她把超市货架上的食品摔在地上,等她醒过来时,已经在警察局了。他的身体里还住着一个纵火狂和一个暴力分子,那两个人格向她所有的好友发了恐怖短信,说要出去放火,要杀了他们等。她还莫名其妙地去掐一个陌生人的喉咙……因为她被认定为“多重人格”,所以不会被定罪,她总算走出了警察局。
可危险还没结束。有一次清醒来后她发现自己满身是血,手中还握着剪刀,她当时吓傻了,赶紧去查看两个孩子是否安好,最后她终于发现了血迹来源——竟是一个非常恨她的人占据了她的身体,在拿剪刀割她自己的大腿。总之,因为瑞恩的离去,真正的泰勒似乎伤心过度,出现得越来越少了。
此时,在外面游荡的瑞恩本以为甩开了泰勒和那21个女人,他会轻松自在起来。可是,他一点都不轻松,眼前晃动的总是和泰勒曾经甜蜜的场面。最后,他发现,不管泰勒变成什么样,他都无法放弃并收回自己的那份爱。所以,他又坚定地回到了家中。
在几名心理医生给泰勒共同会诊时,经验极丰富的阿奎隆说:“在我25年的从医生涯中,像泰勒这样的病人极为罕见。一是各有各的年龄层,有自己的记忆、行为、偏好,而且每一种人格都是完整的。有一些人格知道其他人格的存在,有一些则各行其是。其次,不同人格之间的变换过程通常是突然且戏剧化的。而且,不管何时何地,至少会有一两个人格处于‘值班’状态,不会出现好几个人格争夺控制权的混乱。再次,泰勒会常有失忆症的现象,而且她受暗示倾向很高,很容易被催眠……”最后专家们总结:泰勒现在迫切需要接受治疗,至少每周一次。
一、
和末是在一个Q群里认识的,她是群里的活跃分子。
某个节假日,大家开始起哄来一次群聚会。目的地是A市的游乐场。二十岁左右的人,总还是会保留一些纯真幻想,比如在欢快的尖叫声中,遇到爱情。我和群主强是现实里的好友,这个吊儿郎当的男子却对未来女友的要求颇高,按他的话说,身高起码168以上,体重不能超过三位数。
他开始盘点聚会的人数。末说,她会去。
记得那天,天气有点灰灰的,我赶到游乐场的时候,他们已经几乎聚全,我横扫了一下,只有七个人。十一点四十五分,说好十二点集合的,他们还真早。我不知道哪个是末,那个每天都很闲,语言犀利有时候喜欢发很多可爱图片的女孩,有时候隔着网络,我能听见她的手指寂寞得敲在键盘上的声音。
我走到群主强的身边,我和他击掌打了招呼。他的身边早已有两个身材高挑面容不凡的女子围绕着他,你小子,厉害哦。我微笑着,我仿佛能看到我似笑非笑得样子。
这是巧,这是微。他看着我,眼睛往微挤挤,他想让我陪微。
我走过去,说微,你好,我是白。
哇,白,气质不错哦。她微笑着和我握了手。我说微你果然是个大美女。我不怀好意的讪笑着,然而。我却清楚看见她脸颊上廉价的粉扑有微微抖落的痕迹
嗨,各位,我来也。一个女子从一辆出租车里跳出来,迅速的冲到我们面前,你们可真早,特意迎接我呐,哈哈。她傻傻的笑着,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有点灰蒙蒙的长裙裹到了脚裸处,一双有点脏的白色板鞋很不对称的出现在脚上。她的瞳孔是灰色的,看上去很疲惫。可她的脸在笑着,眼睛也在笑着,没有化妆的脸颊有点苍白。她走到我的面前说:你好,我是末。她的头发很黑,随意的披散在脖颈处。
二:
从游乐场回来的时候,强刚巧有事要离开,临走时说白,可得把微安全的送回家哦,如果有什么懈怠我可不饶你。我说好好,微,我送你回去。
微笑着,那张脸,很温暖的看着我。
末一直玩的很开心,她狡黠的看着我,眼眸淡淡的泛着光。她说小白同志可别被微巫婆给吃掉哦,可怜的小白送末回去吧,微是巫婆哟,她会吃了你。她突然的粘过来,我闻到她身上某奢侈品牌的香水味道,这种闻到一次就很难忘记的味道。我想起母亲曾经一直对某奢侈品牌的香水深深的迷恋。她用着同母亲一样味道的香水。
那个行为疯狂最后终于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女人,末和她使用着同样的一款香水。我开始害怕,害怕她们的这种相似。我能猜到末是一个寂寞的女子,因为很多的时候她总是凌晨三四点开始睡觉,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又开始出现在群里疯狂叫嚣。
那么,我送谁好呢?我假装很愁的样子,微是A市人,游乐场离她家很近,而末似乎并不是本地人。我说末,你哪儿的呀。她黏在我的怀里,B市B市、、、她像及了某种动物。猫。
那么我们一起送微回去,然后我再送你回去行不。她终于松开我的手臂,然后走到微的面前拉住她的手说微,你不会介意吧。微点头说没关系,白怎么说就怎么做吧。
送走微后,末说她饿了,她说她定了晚上九点的火车票,现在才七点,我们去吃饭吧。我带她到离火车站不远的速食餐厅吃东西。她要了两杯可乐,一个汉堡,她说她不喜欢薯条,不喜欢番茄酱。我点了一份套餐。她很快喝完了两杯可乐,可见是渴坏了。
白,你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末突然抬起来,一张脸天真的看着我。
难道,你也是一个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小女孩?
白,你真的很英俊。
末,你和我想象的一摸一样。
她抿了抿嘴角的水渍,轻声的笑了。那么?是你喜欢的摸样么?。
你的世界里注定存不下我,当你从出租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
那么,那个满脸涂满廉价的化妆品的女人呢?。
她比你漂亮。
你不一定非要喜欢漂亮的女人。对不对?
我喜欢漂亮的女人。
三:
她牵着我的手,她的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银戒子,手腕上戴着一根红色的线和一款黑色的表。表很大,淹没了她整个脉搏。我被她拖在路上奔跑。从她走到我面前,说你好,到我送末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没有办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除了爱情。
白,你看,飞机。她突然停了下来,松开我的手,指着天空。
我从没坐过飞机,一直幻想有一天能坐一次。我想在飞机飞到最高处的时候把手臂伸出去。我想试一次, 我是否可以像鸟儿一样扑打着双臂飞起来。她边说边把手臂抬到我面前,白,你看,我这是翅膀,只是毛掉光了。我忍不住笑了,是天使的翅膀么 ?我随意回应道。虽然我知道她并不是在讲笑话。但我不知如何以不是笑话的方式接应。我不想让自己陷于困境。
她微笑着,眼角突然有液体闪烁了一下,然后又突然消失。
我该回去了。她不再微笑。
还有一个多小时呢我继续随口回应。
我不想再同你一起,你掩藏的太深。但我知道你在哪个层面里。
末,你是聪明的女子,所以有些话。无需说明。
好,那,再见。
再见。
四:
再见,并不是再也不见。
又是一次的聚会,大学同学于说他新交了女朋友,新女友在B市,今天是她的生日。作为好友,希望我能参加为他助威,这家伙貌似是要在女友生日的时候求婚。看来是煞费苦心了。
B市,我突然想起末,那个离开A市立马从强的交流群消失的女子末。她不想再看见我。
我们驾车来到B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于的女友打电话说她和她的同学在某KTV已经弄好包间,现在就等他大驾光临。
于买了一捧艳红的玫瑰和一枚精心挑选的戒子激动的走进包厢。那个寿星女人穿着粉色的麻布抹胸裙,清纯的脸上画着淡淡的妆。
她的旁边坐着一个女子,一头乌黑的长发,白色的衬衣过大的裹在身上,很深的锁骨处一抹苍白。我走到她面前,说你好,我是白。深蓝色的牛仔裤,一双有点脏的白色板鞋。我知道有些人的相遇是上天注定的。所以再见到末时,我没有一丝尴尬和措乱。她也一样,没有任何装束的脸颊,淡然的笑着。
于求婚成功了,在那枚昂贵的戒子面前,那个清纯的女子满脸害羞的躲在于的怀里。陆续散去的人群,里面有我认识的和不认识的。我走到末地面前,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好么。她说好。
有火么?她在我的右边走着,然后突然询问道。
没有,我从不抽烟。我看着她夹在左手间的烟。
哦。她把烟收回烟盒,随手放进裤子口袋里。
我从未想过再遇见你。她没有抬头,头发似乎比之前要长很多,一大半的发丝跌落脸颊,遮住了大半张脸。我看不见她的表情。
或许这是宿命。我看着她。
白,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你。而且一直无法忘怀。
你像罂粟,美丽,却有毒。
罂粟么?呵呵,多巧。那是我喜欢的花 。原来我一直喜欢的都只是自己。
末,如若我对你表现一丝别心。那么我们将会纠缠一辈子。无穷无尽的以后。一直纠缠。
那么,你喜欢罂粟花么?她抬起头。脸色苍白。
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是心脏的某处开始剧烈疼痛。我走进她,吻了她冰冷的唇,她的唇开始慢慢温暖。我抱着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五:
我们会一直纠缠,不会有结局,你想要的,仅仅只是这一场过程。即便,你极力的想要改变,我懂你,当你从出租车上跳下来的时候 -----------------
白,如何让你爱上我。
其实我早以爱上你。从你从出租车上跳下来的时候。
一见钟情?
末,这大概是宿命。
宿命?记得你问过我,问我是不是一个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小女孩?
如果可以,我是多么希望你是那样的女孩。
你懂我?
对,我懂你。
白,我爱你。她开始吻我,身体在我的怀抱慢慢的融化。我极力的想要她,就在她说爱我的那一刻。
五:
为什么选这家旅馆?
你看不见它的名字么?
如家?
恩,如家。
在身体融入一体的时候,我听见寂寞在她的血管沸腾的声音。她的眼角有一滴温暖的液体滑落。我说疼么?她微笑着,白,你懂我的,只有疼痛才能让我沸腾。如果没有疼痛,我就如死了一般。白,我想要个家。其实你并不懂我。对不对?
家?
我开始吻住她的唇,她说着胡话。她不懂的,这个女子,不懂自己。
很累,在她身边倒下,我紧抱着她,突然有一种将要失去她感觉。末,晚安。
白,晚安。她回应着,声音是冷漠的。
天空微白,我醒来,她蜷缩在我的左手边, 嘴角轻轻吸允着流淌下来的泪水。究竟是怎样的梦境,让她如此疼痛,可她并没有任何表情。或许,这个女子,已经习惯了惊恐。她的疼痛,是一种需求。活着的需求。我开始想要离开她,我不会有能力改变她,也抚平不了她左手臂一道道深色伤口。她要的,我给不起。
白,早安。
末,早安。
天亮,我们分离。在各自的城市,继续生活。
六:
我是个洁身自爱的男子,除了对她。那种欲望,仿佛无法自制。我开始在很多寂寞的夜里想起她。这个女子,我该如何忘怀。
一个平凡的日子,平凡的上班日。我打开电脑,习惯性收取邮件,然后一个署名宿命的邮件跌落眼帘,我突然想起我曾和她说起过的宿命。
白,你好。
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邮件对不对。嘿嘿,我一直想写,一直没敢写。只是突然很想你。我不知道如何让你知道。我现在在吃麻辣粉丝,很辣很辣的那种哦。汗水从我的鼻尖沁出来。很热,这个鬼天气。真热。
白,B市这几天天气总是灰蒙蒙的。白,我以前研究过星座。你看,水瓶座的幸运色是灰色的。我这几天是不是该很幸运呢。呵呵。
现在电脑里在播放林宥嘉的自由。白,我开始了解自己。很多的时间里我以为我可以和一般的女子一般。爱上一个男子,为一个男子生一堆孩子,然后为一个家庭操持,然后一晃眼就是一辈子。呵呵,我不能,我天生不能,对不对?你看,你是了解我的。在你一言不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同你,总是要陌路。我不埋怨。对生活,对自己,对你,甚至是对于过去。
身体深处总是有淡淡的难受。我开始怀疑我已经怀孕了。有点想吐,最近总是脸色苍白。呵呵,你应当不会相信。呵呵,我也不想说明 。你说过,末,你是聪明的女子,有些话,无需说明。我记得你的所有,我在想,如若有一天我们在一个旅途相遇,只要是在一条路上,我大概都能闻到你的味道。你看,我是念旧的人,念旧又固执的人。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永远不会。
总是提前同你说晚安,怕你熬夜。呵呵,很想你的时候我会听歌,很激烈的摇滚乐会融入的皮肤里,它们会变得饱满,你看,即便不被抚摸,它们也可以不用寂寞。白,你看,我试过,和那些陌生对我有意思的男子搭讪。我找不到安逸的感觉。在他们身边,我会更冷。我不如一个人,还不如一个人的时候安逸。
我想一个人,即便在想你的时候我依旧没有想过我是不是可以努力让你娶我。你看,我并没有那意思。我只是喜欢你,好像还爱上你。但,我从未想过同你一直生活,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你该找一个美丽健康的女子为伴,过一辈子。你应该过那样的日子,因为你足够温暖。
我会一个人,一直生活很久很久,直到死亡,把我带走。我期待死亡,白,那样我是不是就不用这么固执,不正常。我要离开了,去另一个城市,一个很远很远的城市。那里没有温暖,更不会有你。白,你看,现在是白天,呵呵。我在矛盾和无奈里生存,一直都是一个人。现在对我来说我,我的世界属于黑夜
看,这我第一次没对你说谎。白,晚安。我要休息了。好累。晚安!
末。
七:
我感到眼角有液体流出,狠狠地钻进嘴里,从喉咙滑下,沉沉的打在心上
她曾是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每一次看见儿子挽着女友亲亲密密地走进家门,她的心里就有一阵接一阵的恐慌,浪似的袭过来。就是这样一个美丽温柔、娇小可人、称之为女人都有些勉强的女孩子,只用一丝微笑、一个眼神、一声娇嗔,便将她守护了二十几年的幸福和依靠,给倏地夺了去。
结了婚的儿子,依然与她住在一起,只是原本不大的房子,却觉得有些空旷寂寞起来。阳台上彩旗似的挂了一溜艳丽的衣裙,风一吹,呼啦啦地响,那年轻张扬的声音让她觉得神往又压抑。她想像不出儿子何时变得如此勤快又体贴起来,以前他可是连碗筷都不收拾的啊!现在他怎么可以边吹着欢快的口哨边洗着满满一盆女人的衣服!
起初的几次,她还可以忍受,以为是儿子做做样子给晓竹看,并暗示他的媳妇在家里应担当起什么样的责任。可后来看儿子干上了瘾似的不能罢手,便有些气愤。趁晓竹不在,她便阴沉着脸教训儿子,说他不中用,娶了这样一个懒惰的媳妇回家,做饭婆婆帮着做也就算了,自己的衣服竟然也要让老公来洗。儿子好声好气地为晓竹说话,说她教高三,忙了点,自己搭把手,也累不着。她听了没吱声,当天的饭桌上,却当着两个人的面,不咸不淡地说,现在的领导怎么都这样,让人忙得连衣服都没时间洗,是不是过分了点?最后这一句,她故意加重了语气,又装作不在意地瞥了一眼对面一直不做声的晓竹。没想到,对面的视线也刚好向她望了过来。她注意到,那双勾走了儿子魂魄的眼睛里,写满了委屈和惊讶,甚至,还有一丝的抗议和叛逆。
以后儿子洗衣服的次数果真是少了。她当然不知道,儿子趁她不在家,偷偷地洗完了,又在她不动声色的监视下,让晓竹给晾出去的。
其实儿子的工作也不清闲。常常刚刚下班回到家,饭还没来得及扒一口,就有电话打过来,召他去矿井下检测出了毛病的机器。这样的时候,总让她觉得有些尴尬和别扭。婆媳两人面对面坐着,却找不到几句相投的话来说。
直到有一次,两个小时过去了,心灵相通似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说了同一句话:阿哲怎么还没回来?说完了,竟是彼此都有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和慌乱。然后便急急地起身,走到各自的房间里,去拨电话。
两人推门出来的时候,眼睛都红红的。眩晕似的倚在门框上,互不做声。终于晓竹哇的一声哭着冲出了家门。
赶到矿井上的时候,原本秩序井然的工地上,救护车刺人心的鸣笛声、警报声、女人的哭声、乱七八糟的指挥声,排山倒海般呼啸而来。一阵头晕脑涨中,她听见一声熟悉的哭喊。拼命地挤过人群,看见一个哭得眼睛都几乎睁不开的女人,正在众人的劝阻里,用手疯狂地扒着地上的砖块和石头,双手已是鲜血淋淋。右手无名指上雕着一朵精致玫瑰的钻戒,在灯光里刺她的眼。她终于认出那满脸泪痕的女人,是自己的儿媳晓竹。
她是个经历过生离死别的女人。年轻时她也曾像晓竹那样,两次在矿井旁长跪不起。一次是为自己的父亲。还有一次,是为儿子的父亲自己的丈夫。命运待她不公,竟又硬生生地从她手里夺走了两个小时前还鲜活有力的儿子的生命!所以当儿子遇难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除了绵绵不绝的哀伤,并没有像晓竹那样失去理智。她想或许命运就是这样地吝啬,不肯给自己一丝一毫的恩宠,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打击着她吧。
救援的专家们已经下了结论,儿子生还的希望微乎其微。她有些认命。而晓竹,却是近乎歇斯底里地拦住救援人员。求他们救救阿哲,她说她找人给他算过命的,注定了会有一次灾难等着他,但却会幸运地躲过去。她求他们相信她一次,否则,她便跪在这儿扒到死!
一时间,她竟是有些惊骇为晓竹的执拗与狂爱。她没有想到,她把爱的接力棒,以戒指的形式传递给晓竹的时候,年轻的晓竹竟是把这种爱,强化到近乎偏执的地步!
她有些感动,为晓竹对自己儿子的深情。第一次,做婆婆的她,主动和晓竹说了话。她说:晓竹。我们回家吧,该有的会有,不该有的,求也求不来。
而晓竹,却是把她耳膜几欲震破似的一声大叫:不!他说过,他会回来,让我们等他吃饭,他说过的,怎能反悔?
救护人员终于被感动了,他们答应,即使他已经粉身碎骨,也要把尸骨一块不少地掘出来。
救援人员挖了五天五夜。而晓竹,也在一旁跪了五天五夜。她端来的饭,晓竹一口未动。晓竹说,只有这样,才可以感动上天,救回她们的阿哲。
终于在第六天的清晨,有人一声高呼:他还活着!晓竹几乎是一路爬过去,朝着被两块支起的石板夹住因而幸运生还的阿哲欣喜若狂地大喊大叫。等他被抬上担架的那一刻,这个倔强而又执著的女人,终于晕倒在那片掘起的高高的土堆上。
第二天的清晨,隔着病房洁净的玻璃,她看到儿子和儿媳正相偎着喁喁私语。是这样一个让人稍稍忌妒的温暖又感怀的瞬间,让她突然间明白原来有一种爱,是可以感动命运且跨越生死、畅通无阻的。也是这样一种爱,如接力棒般可以那样环环相扣,节节传开。
70年前,他在一个草垛里将她救下,然后与她结婚生子,像模像样地过起了日子。
女人比他大3岁,个子也比他高一头,是当地有钱人家的小姐。那年遭难而被他救下,是因为日本人抄了她的家。
她看不上他,嫌他又穷又丑。对于她的指责和不满,他总是默默听着,然后笑着挽住她:别生气了,我改还不行吗?
改的却是她。她的小姐做派,在他的轻声细语中慢慢消失。她跟其他农妇一样,扛起了锄头,晒黑了脸,磨粗了手指。不忙的时候,她会定下心来细细地绣花,两只栩栩如生的鸳鸯,激起她女儿家的遐想。不过日子久了,她的脾气也因劳累和不平衡,变得越来越大。而他,从来不跟她顶嘴,从来都不和她生气。有时候,孩子们都看不过去,偷偷地劝父亲。可他,总是呵呵一笑:她不骂我,老在心里憋着,生病了怎么办?
日子在她的吵闹声中一天天流逝,孩子们都长大了,结婚生子。不管这个家的人口如何改变,老太太始终有绝对的权威。老太太不讲理的时候,若有儿女不服,老头会拼命调解,直到让老太太满意为止。
生活好过了,老头将儿女给的钱攒起来,哪天去城里或集市上转转,给老太太买个发卡,买点零食,或者买件衣服。虽不贵重,却能讨老太太欢心。家里是老头做饭,每天吃饭时,总能听到老太太大声呵斥:做了一辈子饭都是一个味儿,你家开过盐场啊。晚上睡觉前,老头总会烧好满满一大盆水,端到老太太面前,把她的脚握在手里,仔细地洗。这一洗,就是一辈子。
年龄大了,老太太眼睛看不清,出门时,老头就是她的拐杖,颤巍巍地在前面走。前面有个坑,左边有棵树,老头都会轻声提醒。偶尔没注意走个趔趄,老太太总是大声地说:你眼睛瞎了啊。老头笑而不语。这样的笑,他对着她,绽放了一辈子。
过完今年春节,老太太93岁了,老头也90岁了。那天,老太太眯着早已看不清楚外界的眼睛,说:老头子,外面太阳不错,咱们出去走走吧。不用叫孩子们了,你扶着我就行。老太太没拿拐杖,她把手放在老头手心里,郑重地朝前走。而老头,努力地扶住她的身体,就像托起了整个世界。
太阳很暖,也很红,老太太喃喃着,慢慢地倒了下去。临走前,她放开老头的手:我走了,你也解放了。
处理老太太的后事,老头显得精神抖擞。她的衣服、她的被褥、她的首饰,还有她爱吃的东西,他都让孩子们包成一个个包袱,放在老伴的棺材内。她入土后,他开始分家产:房子,家具,到最后把零花钱都拿了出来。
那天晚上,一辈子从未生病的老头子也走了。病情危重的一刻,孩子们要送他去医院,他制止了:用不着麻烦。他手里握着一幅鸳鸯绣花,大红色的底子。他说:让我带着它上路,找你妈方便。
台湾文化界名人吴念真小时候生活在九份矿区的侯硐村,他是村子里面唯一上初中的孩子。每天早上,吴念真要走一小时的山路,再坐火车40分钟,才能到学校。当年最深刻的记忆是饥饿。
初一升初二的时候,国语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是写一篇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的读书报告。吴念真打听后得知,这本书70元,父亲的工资一天才30元,一家七口,都靠他父亲一人的薪水,如果向父母要求,他们会认为你神经病:老师怎么会叫你看小说?
吴念真那个时候唯一能做的是在矿上扛木头挣钱,扛一根挣8毛钱。矿主很喜欢吴念真,因为他是村里面聪明的小孩,念很好的学校。平时还帮村民们写信。矿主问他为什么做这种事呢,吴念真说明了缘由。到第三天,矿主实在看不下去了,交给吴念真70元,但有一个条件:看完书要给我讲故事。吴念真感激之余满口答应。
70元刚刚够买书,暑假已经没有免费的火车票。如果自己坐火车去买,钱就不够了,吴念真只能等待村里有人去基隆。他第一个拜托的是一个邻居,邻居要去看望在基隆海关做事的孩子,两个星期后回来。两个星期后,吴念真兴冲冲地跑去,邻居说走了一半就忘记书名了,那时候又没有电话。邻居又去书店找,但实在是想不起来。吴念真问,下次什么时候再去?邻居说可能一个月。那就来不及了。
隔了几天,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儿子去城里看病,吴念真拜托她帮忙买书。女人责怪说:我小孩子在生病,你叫我买书?昊念真急得眼睛都红了:我真的没有办法,再拖下去,就来不及了。
这时暑假已经过了一个月,那个矿主每次走过家门口就会问吴念真:你什么时候来给我讲故事啊?当时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女人连书店都没有进去。当然没有把书买回来。
第三次。昊念真拜托父亲一个当厨师的朋友买书。那边有一个人要结婚,厨师要赶去办酒席。没想到厨师一回来。就把吴念真抓到屋角暴打:我去书店问了,这本书是禁书,你被抓没关系,我被抓到了百口莫辩。
这时候暑假已经快过完了。书还没有买到,读书报告也没写。矿主每天从家门口经过,都会笑眯眯地问:书看了没?
村里有一个公用的药袋子,里面放很多随时能拿来吃的药。如果谁头痛就吃一包。把钱丢进去。换药包的人每个月都会上山来把钱拿走,再补足药袋子。吴念真问他,你什么时候再来?那人说应该一个月。昊念真焦急地说,那就来不及了。那人听吴念真说了情况,立刻说:我帮你去买书,我今天回去跟老板娘说,我只换了一半,我明天再来换就好了。第二天,吴念真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卡拉马佐夫兄弟》。
吴念真连夜捧读,厚厚一本,字很小,人名又这么长,除了昵称,还有简称,十三四岁的小孩哪里看得懂?看到一半,这个人会不会是刚才那个?赶快退回去再看,看得很痛苦。
矿主经过家门的时候,问吴念真:你拿到书了,看完给我讲故事。昊念真如实相告:很久才买到书。可是我真的看不懂,我也没有办法现在给你讲故事。矿主笑眯眯地说:我知道了,你老师说,这是世界名著,14岁如果能看懂就不是名著了。
矿主总算交代过去了,读书报告不能不交。吴念真很认真地写了买书看书的整个过程,最后以矿主对他说的话作结:如果14岁的时候能看懂的话,就不是世界名著了。书已经在我的手边了,我希望长大后能把它看懂。
这本来之不易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后来被母亲拿去当了锅垫。过了40岁以后,吴念真有一次和一个朋友聊天,讲到这个故事,书架上正好有这本书。扉页上还写着一九七几年购于金门的字样。吴念真坐在厕所里随手看完一段,觉得很好看,讲得很有道理。有些东西我真的懂了,这已经过了二十几年。
还有些什么我们此刻毫不珍惜,而将永远怀念
唱着唱着,就拥有了很多过去
1994年的夏天,15岁的我被一朵玫瑰花扎伤了手指。
我在阳光下举起沁着血珠的手指,它是半透明的,有和玫瑰花相同的颜色。
15岁的青春,对那时的我而言不足为奇,倒是挺稀罕过去,与回忆、思念、欲语还休有关的。
正是追逐美的年龄,同时也敏感地发现,什么样的美也抵不过时间之美。
对于15岁的我来说,能够意识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
遗憾的是,这也正是我无能为力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陌陌利用广播员的身份,在校广播台一遍遍地播放卡朋特的《昨日重现》。
假如周围的人一队队地走开,而你独独像退潮后被扔在沙滩上的贝壳,那简直是令人想要立刻去死的难堪。所幸我不用为此而担心,因为我有陌陌和安娜。
我对陌陌说:我们要和新来的那个女孩做朋友。这感觉很难解释,并不仅仅是因为安娜漂亮,也许是因为她过马路时如一只鹤小心翼翼涉水的样子。
陌陌却不是很乐意。和每一个15岁的少女一样,她对我的爱带着独占。终于,安娜如一只鹤小心翼翼涉水向我们走来,她说:你看,我们的衣服分别是红、黄、蓝。
汩汩流走的,分明不只是风
一朵玫瑰从什么时候开始长出花刺?如今的女孩们想必更早,而1994年的我,15岁,已经读过了很多小说,包括《红楼梦》和琼瑶全集。那时我就觉得,成人世界真是让人既恶心又发愁。
让我发愁的还有具体的两件事情。一是我越来越无法忽略的胸部。这件事以我不去上学为威胁,逼着妈妈给我做了一件紧身褡裢而暂告一段落。
二是我的大姨妈。它第一次拜访的时候我坐在厕所门口哭了一个钟头。妈妈以为我是害羞,其实我是愤怒我竟然堕落成了恶心的成人!
能够分担我心事的人只有陌陌和安娜。
男生们非常讨厌。我不明白他们怎么会在一夜之间从和我手拉着手回家、同样芳香柔软的小男生变成了一群陌生人。他们那么吵闹,那么能吃,那么没心没肺。
在经历过两小无猜、疑窦丛生、捕风捉影的阶段之后,我决定对他们采取敌视的态度,正如他们决定对我们采取敌视的态度。安娜首当其冲。男生们有多喜欢偷看她,就有多喜欢捉弄她。她收获的恶作剧比情书要多得多。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我鄙视男生,当然也鄙视爱情。爱情是软弱者的行径,他们败给的是时间掳去我们天真的险恶用心。
教室最后排的那对男女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趁老师不注意手拉着手的样子真是傻透了。最傻的是他们居然还以为我们羡慕他们的勇气,殊不知他们每一个互相凝视的眼神都让我们肉麻得汗毛直竖。
只有一个人是特别的。我是多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可我的诗词手抄本证据确凿它记录了许多个黄昏,我用四处搜集的文字描绘的第一次心动,汪国真、莎士比亚和叶芝我偏爱那种尚未开始就已经着手放弃的爱情,例如这一首: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暗淡
如果太阳愿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如果爱情愿意
我可以永不再出现
如果你愿意
我和陌陌、安娜交换我们的诗词本。我们心照不宣:三本诗词本的男主角是同一个。这并不奇怪,因为大半个班的女生都是如此。
当然,如果展开行动的人是他,那么一切就不同了。谁会是这个幸运的女孩呢?一张放在文具盒里的字条告诉我们:她是安娜。
我哭了。陌陌哭了。接着,安娜也哭了。
徒劳地拖延与世界的最终照面
安娜如小心翼翼涉水的鹤,最终选择了驻足。
许多年后,像是玫瑰的天生第六感,我们一眼就发现了爱的暗面隐藏伤害。于是玫瑰长出刺,不是为了不被采摘,而是为了更加奋不顾身地爱。
安娜将字条的碎片抛向空中,暗示着这个夏天的彻底过去。我们进入毕业季,一切的烦恼都要为前程让路。
后面的记忆开始陷入混沌,像被风裹挟着不由自主地向前。风从各个方向吹来,骑着车赶路的街头,覆上薄冰的狭长走廊,没有人再试图张望的教室窗口。光线一点点暗下来,我的视力开始下降,陌陌停下了卡朋特的《昨日重现》,每天准时响起的是高亢得令人吃惊的眼保健操。
我们每个人都沉静下来,将梦想和躁动放进现实的小抽屉,再按照指定的步骤一一打开。
或是永不再打开。
草地上的誓言像是只开一季的玫瑰,脆弱得经不起秋风的一夜打探。匆匆地赶了一站路,再抬起头来时,我们都已经不在彼此的身边。
后来,我们都爱上了一个人,也许是两个,也许更多。也许其实一个也没有,只是时间将我们放进了各自的日子里。
但我总忘不了,在15岁这年的夏天,发誓要和我共度一生的人。
我是在姨妈家认识谢小勉的。那一年,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妈妈带着我和弟弟,来到姨妈家躲难。谢小勉站在门口,忽然抢走了我手中的娃娃,我想去追,却被妈妈制止了。
第二天,她就用棍子打我的屁股,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问:现在才几点啊。她则优雅地坐在凳子上说:徐天浩,天下怎么有你这么懒的人。我听后心里恨得直咬牙。其实,谢小勉并不是姨妈的亲戚,她父亲是一名海军军官,母亲是医生,因为太忙,她平常就被托付给姨妈照顾。这一照顾就是整整八年。
初一的第一次期中考试,我是班上的倒数第一,她是顺数第一。于是,我跟她开玩笑说:我们都是第一,中间却隔着78个名次。谢小勉就过来拉我的手说:去看书。我没理她,抱着篮球就跑了,谢小勉气得在我背后大叫。
15岁的谢小勉出落得如出水芙蓉般清新靓丽,追她的人排成了长龙。但她总摆出拒人千里的冷漠。一次,我问她: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呢?她回答说:魁梧,让我有安全感。英语好,将来能帮助我出国。我听后不说话,尽管我从没对她有过非分之想,但还是感觉很难过。
高一,我回到了自己的城市,没想到谢小勉也跟着我过来了,我有些惊讶,她却认真地问我:你会照顾我一辈子吗?我摸着她的额头:你是不是发烧了?她却甩开我的手,背过身去。望着她不停颤抖的双肩,我的心突然有种莫名的伤感。
高二,我依然在玩我的篮球,而她正忙着市里的演讲比赛。一次,谢小勉又来找我:徐天浩,要不你也好好读书,我们一起考大学。我的心忽然柔成了一汪水:好!谢小勉又说:谁考不上,谁就是乌龟。说着,便和我拉钩。
结果高考结束,我真的做了乌龟,谢小勉却以全市文科状元的身份踏进了北京大学的校门。我对妈妈说:我想去补习妈妈同意了我的请求。
我开始没日没夜地看书,谢小勉一周会给我寄一封信,我却从未回过。高考结束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省里一所体育院校。国庆节期间,谢小勉带了一个男生来看我,那一刻,我的心忽地一冷。
大三那年,谢小勉突然告诉我她考上我们学校的研究生了,我忍不住骂她道:好好的,不呆北京,回小地方,有什么出息。她一脸委屈:这儿不是没有你嘛,我想你了。我的心,呆住了。
谢小勉来了一年后,我也考上了研究生。这次,我算是没有做乌龟。研究生毕业后,谢小勉去了深圳。然后,她总是打电话告诉我深圳如何好,让我毕业后也过去。
一年后,我在去深圳的汽车上,发生了车祸。从医院里醒来,我发现自己少了一只手。撕心裂肺的痛,却又无法逃避。出院后,我回到了老家。我告诉谢小勉说我有了女朋友,不去深圳了。
一周后,谢小勉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惊住了,爬起来就跑,谢小勉在后面喊:徐天浩,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你追回来。
那晚,谢小勉说:徐天浩,我一直喜欢你,从八岁喜欢到二十五岁。现在我辞职回来陪你,你不可以对我这么残忍。其实,我一直没有男朋友,那次我带来见你的是我的死党,目的只是试探你
我平静而幸福地听着,脸上却是一片汪洋大海。现在我终于知道,她是爱我的,那些爱一直都在时光里柔韧穿行......
那时候,他们初到深圳,日子过得分外艰难。
为了省钱,他们在深圳的“城中村”里租了一套农家屋。房间很小,不足10平方米,外加小小的厨房与卫生间。就这样一套房子,月租也要700元。而当时,初出校门的他们连1分钱的收入也没有。
为了早点找到工作,他们不停地奔波着,从沙头角到南山,从关内到关外,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但工作,始终如同镜花水月。尽管他们非常节俭,每天只吃最便宜的盒饭,但他们原本就不丰满的钱包,还是日复一日地消瘦下去
万幸的是,到深圳两个多月后,他俩先后找到了工作他在一家建筑公司里当设计师,她在一家物流公司里当会计。
长松一口气后,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每天早上各奔东西前去上班,傍晚回来买菜做饭
一个月后,下班归来的她刚走到家门口,就看到他笑容满面地望着她:“宝贝,我买了猕猴桃!”
“猕猴桃?”她惊喜地叫了出来。果然,在小屋的桌子上,放着一筐暗绿色的猕猴桃,摸上去,软软的,熟得正好。
“今天发工资了,我专门跑了趟超市。”他说着,挑出几个熟透的猕猴桃,洗好后放在盘子里。她拿起一个,轻轻地撕开毛茸茸的外皮,咬了一口。淡绿色的果肉糯糯的,甜甜的,非常地爽口,尤其是里面黑色的籽粒,像黑芝麻一样,又脆又香。连着吃了3个后,她长出一口气,感叹道:“真过瘾啊。”是啊,从小到大,猕猴桃都是她最爱的水果。到了深圳后,满大街的香蕉、芒果、菠萝她视而不见,心里想着念着的都是猕猴桃。猕猴桃呢,摆在超市的柜台里,那昂贵的价格,让她望而却步
那一天,当她对着猕猴桃大快朵颐时,他坐在一旁,微笑地注视着她。“你怎么不吃?”她含糊地问道。“我不喜欢吃。”他干脆地回答。是啊,同学4年,尽管他常请她吃猕猴桃,可他自己,真的一次也没吃过呢!
从那以后,猕猴桃不定期地出现在家里在他发工资的时候,在他拿奖金的时候,在他升职的时候每逢遇到开心的事情,他就会买些猕猴桃带回家,看她吃得尽兴,他也心满意足。
生活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去。在深圳,他们努力打拼着加薪,进修,升职,他们一路向上走去。在到达深圳的第7年,他们终于按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
搬到新家后,他们就将婆婆从老家接了过来,他的父亲去世早,是婆婆一手将他拉扯大的。把家安顿下来后,婆婆就和她一起去超市里买点东西。
推着购物车,她们边走边聊。忽然,婆婆在水果柜前停了下来,将猕猴桃往购物袋里装,眼看着婆婆装了一大袋,她终于忍不住提醒道:“妈妈,少买点吧,猕猴桃不耐放。”“没事的,远航(她老公)早就和我说过,你最喜欢吃猕猴桃。”婆婆随口说道,“你俩真有缘,连喜欢的水果都一样。”她一愣,惊奇地问道:“远航喜欢吃猕猴桃?”“是啊,从小到大,他最喜欢的水果就是猕猴桃。他在家的时候,家里别的水果很少买,就买猕猴桃。”婆婆说完,接着去买别的东西。
而她,愣愣地站在那里,一步也动不了。往事呼啸着,从她的心头掠过:那个他,从来记不得他们的结婚纪念日;那个他,从未在情人节送过她一枝花;那个他,出差时从不为她买礼物为此,她不知和他吵过多少次,甚至,她曾歇斯底里地朝他吼:“你到底爱不爱我?”可他,哪会不爱她呢?她买衣服,他陪她去专卖店,每件都是数百元,而他的呢,常常是从地摊上淘来的;她做头发,他陪她去高档的美发店,而他自己,就让同事随便剪一剪;她的手机,换了又换,总是最新款式,他的呢,一部诺基亚用了好多年。至于猕猴桃,更不用说,他明明喜欢它们清爽甜美的滋味,可为了让她大快朵颐,他宁愿一口不吃他对她的爱,不是娇艳的鲜花,一眼就能看清;而是滋养鲜花的泥土,需要用心,才能体会得到。
而她庆幸的是,相识11年后,她终于读懂了,那一份深藏在猕猴桃里的爱。
记得有一年在从美国回香港度暑假的飞机上,身边坐着一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
他温文尔雅,长得像内地男星黄磊(《人间四月天》里的徐志摩)。飞行中途,飞机突然遇上气流,机身往下跌了一跌,然后开始颠簸不定。那时候我尚没有飞行恐惧症(真叫人怀念),本来仍睡得像死猪一样,不过由于身边那个男孩子紧张得抓住我的手,我才乍醒。
看到他脸容扭曲,便不断拍他的手背安慰他:“别担心,气流而已,一会儿就没事。”大概过了几十秒,他知道飞机已经恢复稳定,才松开手,然后频频向我道歉。还以他柔情似水的双眼对我苦笑道:“如果刚才有什么事,我最后见的人,就是你了。”那一刹,我忽然觉得好浪漫,几乎想投进他的怀抱,问他可不可以当我男朋友。
不过,专门煞风景的科学家却一再对我们当头棒喝:发生在《泰坦尼克号》或者《生死时速》这类同历险、共患难式的爱情,很大可能是错觉。
待他们一同过完桥后,美女会对他们轻轻微笑,更写下她自己的电话号码,向那些男性表示,未来几天他们可以找她。结果二十个男性中有十三人打电话找她,而他们对她的吸引力评分都很高。
同一个实验,在一条稳固宽大的小桥上,却有不同效果。事后只有七个会找她,对她的吸引力评分只属一般。心理学家解释这是“错认爱欲”。
当人处于惊险情况下,心跳加速、肌肉绷紧、肾上腺素上升,这些激荡情绪跟爱上一个人差不多。如果在这时候跟异性有接触,我们会把这种情绪投射向对方,以为那就是爱情。
这就麻烦了,现在轮到我有飞行恐惧症,如果下次乘飞机,身旁坐的是林志颖,我很可能会误以为他才是我毕生至爱。
毕业那天,男女同学礼节性地开始拥抱。
一个一个,女生们轮流投入男生的怀抱,没人在意谁拥抱了谁,女生与女生也互相拥抱。连平时最木讷的女生也不例外。
何阳作为班上的团支部书记,一向很得人缘,他大方地敞开怀抱,每个女生都笑嘻嘻地一改往日矜持投入他的怀抱。
轮到陈雪时,她反射性地跳开了,同时对何阳摇摇手说:对不起,我就不用了。
何阳一脸纳闷地看着她。旁边的女生对她说:没事的,只是礼节性地抱抱,又不会怎么样的。别那么封建嘛。
陈雪依然不同意,弄得何阳颇为尴尬。
别的男生打趣说:看来我们的何支书魅力不够啊,要不我来试试。说着,走上前准备去抱陈雪,陈雪照样逃开了。
直到晚会结束,陈雪一直没回教室。
同学们都在互相祝福着,喝着各自的酒。想到明天便要各奔东西,大家都沉浸在浓浓的伤感中,没人过多地留意陈雪。
离开学校后,大家忙着找工作,忙着谈恋爱,忙着结婚生子。那天晚上的小插曲被尘封在往事中。
多年以后,何阳的事业搞得风生水起,还叫来昔日的几个男生跟着他一起干。男生中有人说起,陈雪也在这个城市,一个女生在外生存挺不容易的,要不叫上她一起干吧。
终于,何阳再次看到了陈雪,和学生时代相比没有什么区别。
男生中有人悄悄地跟何阳讲,同学里只有她和何阳还没有结婚,要不凑成对算了。
何阳笑笑没说什么。
陈雪看到何阳,仍跟学生时代一样,叫他何支书,除了工作,其他时间便很少彼此联系。
那天,他们谈成一笔不小的生意,大家起哄叫何阳请客。喝完酒后,大家到卡拉OK厅,唱起年少时的歌,大家的眼睛都酸酸的。
不知是谁,想到了那晚的拥抱。有个男生忽然开口:陈雪,我那晚好像没有拥抱你。于是,几个男生忽然齐开口:真的,我们都没有拥抱过你。为什么连个拥抱也不给啊?
有人开玩笑地建议:要不,今晚大家都补上吧。
陈雪忽然红了脸,看了看在座的男生和何阳,只能开他们的玩笑:我可不敢,怕被你们老婆在醋坛子淹死。
何阳伸出手去:来吧,我还没老婆呢,补上我们上次的那个拥抱吧。只是一个礼节性的拥抱嘛,怕什么?
陈雪淡淡地笑笑说:还是算了吧,我们下次再拥抱吧。
何阳也笑笑:那就不勉强了。
那晚之后,陈雪离开了何阳所在的公司,自己一个人去了另一个城市。同学会的时候,陈雪也没有出现。只是大家偶尔通过QQ上的留言和签名,猜测她的近况。有人说她结了婚;有人说她又离婚了;有人说她仍待在原来的城市;有人说她出了国。
同学们再次见到陈雪,是在何阳的葬礼上。
在仪式上,陈雪哭得稀里哗啦的,比任何一个女生哭得伤心。
那份伤心,所有同学都被震动了,那似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伤心。同学们都怀疑,陈雪和何阳之间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何阳的父母也带着满脸的狐疑。
陈雪没有解释什么,同学们也不好问什么。
仪式结束后,照旧各奔东西。
当同学们都接受了何阳的离去,唯有陈雪谈起他时仍带着淡淡的伤感:他走得太早啦,才30岁啊,那是我们的同学啊,还没有结婚生子呢!
渐渐地,我也怀疑起陈雪对何阳的感情来,陈雪在电话那头哀伤地说:其实我是非常不甘心,为什么当初不给他一个拥抱呢?大家看我那天哭得那样伤心,以为我非常爱他,其实我们还来不及发生什么。他走得太早了。那时的我太自卑了,因为我有狐臭,所以害怕与人走得太近。
我恍然大悟,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泪流不止。
这是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便是我的同学。
汤尼的最后一个魔术,不是一场光与影的幻觉,而是他们真爱的缩影。
魔术师汤尼和简是在一个酒会上一见钟情的。他们爱得热烈、绚烂。都认定了对方是彼此的终身依托。
简是个对生活一无所知、连路都分不清楚的小女人。汤尼像宠女儿一样爱着简。无论简到哪里,他都会陪伴在她身边,要是他有事,就会给她找到地图,标好路线,帮她把手机充好电,甚至是坐车的零钱都为她备好,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他们相继有了儿子和女儿,一家人过得很幸福。简总是很幸福地对朋友说,自己的生活真像一场梦,甜蜜而温馨。她爱汤尼和孩子们。
渐渐地,汤尼的很多男性朋友都传出了绯闻,但是简始终相信汤尼不会那样做的。可是有一天,邻居却告诉她,看见汤尼和一个女人很亲密地进了酒吧。她不信。但当晚汤尼果然很晚才回家,简躲在窗帘后面,看到汤尼坐在一个妙龄女郎的车里,分手时他们拥抱在一起。
简怔住了,感觉像挨了当头一棒。如果失去汤尼,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回忆这么多年来,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得,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必须依靠汤尼。天啊,原来汤尼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他一定是觉得累了,想从别人那里找到慰藉。难怪他最近总说安吉拉太太做的饭好吃,说凯瑟琳小姐变得成熟懂事,原来都是在变相地指责自己啊。
她黯然神伤地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陷入了沉思。但最终她什么也没有问汤尼。在大哭一场后,简开始改变自己,学会生活和关心照顾汤尼,把他从别人手上抢回来。
她开始跟着电视或菜谱学做菜,汤尼和孩子们都很惊喜。尽管她刚开始做的比较难吃,而且笨手笨脚,还经常烫着手。但她对做饭极有天赋,不久就能做出味道极好的饭菜了。她成了一个出色的主妇,不再依赖汤尼。
出人意料的是,此时汤尼却越来越依赖她了,甚至连打什么颜色的领带都要她来安排。与此同时,他也越来越喜欢呆在家里,晚回家的现象越来越少了。
有意思的是,简的好强心一旦被激发出来,她就停不下来。她不再满足呆在家里做家务,她想出去工作。虽然汤尼挣的钱足够养活这个家庭,但是她也要自己去挣钱,这样让汤尼觉得自己也是个出色的女人。终于,她找到了一份做翻译的工作。她变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魅力。她不仅深深吸引住了汤尼,甚至连很多别的男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外遇风波就这样销声匿迹,汤尼依然是个好男人,简在心里原谅他了。他们依然继续着热恋般美好的生活。
厄运降临得非常突然,半年后,汤尼因为肝癌不幸去世了。简在极度的伤心后,按汤尼的遗嘱,打开了保险柜。里面有他全部的财产,都已经转到她的名下了。在一个精美的大信封里,简意外地发现了一封汤尼半年前写的信:
“亲爱的简,当我知道自己得了癌症的第一个反应是你和孩子怎么办,你的生活能力太差了,以前有我的照顾,没有我之后怎么办?我怎么能放心?
”为了锻炼你独立生活的能力,我才出此下策,故意找人来冒充第三者刺激你。而这也验证了你对我的爱,你爱我,所以没有说破,所以愿意去改变。
“我很高兴在这半年的时间里,你已经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样我就放心你一个人去面对生活的种种了。这是我为你变的最后一个魔术,你从一个生活白痴变成了一个独立自信的人。我为你感到高兴和自豪”
泪水霎时从简的眼眶中滚滚而下。
一个男人该用多深的情,才会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只想怎么样好好安排妻子以后的生活,甚至不惜遭到她的误解。汤尼做到了。
汤尼的最后一个魔术,不是一场光与影的幻觉,而是他们真爱的缩影。
原来,那些最美最好的记忆一直在那里,不可触摸,一摸就疼。
开始的时候,他和她,只能说是穷人的爱情。穷得吃了上顿就没了下顿。房子是租来的,下雨的时候就会漏水。但两个人还是打着一把伞继续吃饭,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睛里全是爱意。
有了爱情的日子总是美好的。常常,她在菜市散了时才去,既能买到最便宜的菜,又能拾掰些被人丢了不要的菜。经过她的巧手做出来,一样的美味可口。
所以。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零食可以吃,即使手里有一些钱,亦是含不得花。哪能舍得呢?那钱是要一分一分来花的。
但有一天,他忽然给了她一捧白亮亮的心形的东西。杏仁?她惊喜地叫着。哪里来的?
没等问清,她像个馋嘴的丫头一样就一颗颗吃起来了。吃完了才知道,那几十粒杏仁,是他从水果市场上一粒粒捡了人家的杏核。杏是吃不到的,等到人家吃完了杏把核扔到地下。有好几个晚上,他都在捡那些杏核。
刚剥开的时候他吃过一粒,又苦又涩,根本不能吃。有人告诉他,在凉水里泡几天就好了,苦味基本上就没有了。
他泡了。几天之后,给她的是一捧又白又嫩的杏仁虽然还有淡淡的苦,但总是好多了那时她刚怀孕,嘴里总是寡味得很,他能给的,只是这样一捧又一捧的苦杏仁。
那个夏天,他一直在人散去后的水果市场里捡那些杏核,然后回来敲碎,取出杏仁,再泡上三五天。当他在旁边一粒粒敲碎那些杏核时,她觉得自己就像女童一样,被人这样千般柔情地疼爱着,就是再受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她记忆中,那个吃苦杏仁的夏天充满了甜蜜。尽管杏仁还是有淡淡的苦味,但是,爱情是甜的啊。没有比让自己的男人宠爱更甜蜜的事情了吧?
后来,后来就一切全变了。他和朋友做生意,忙得很,有时赔有时赚。根本没有心思再给她剥杏核让她吃苦杏仁。就是有时间,他也不会去市场上捡那些杏核了。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好像已经忽视了她的存在,生意越来越大,回家越来越少,人好像还是那个人,但心却不再是那颗心了。
他们有了房子车子,孩子上了最好的贵族学校,她不用再去给别人打工了,但却守着一屋子的寂寞。想和他谈谈时他就吼:“少了你的吃还是少了你的穿?不要不知足了!你没看到有钱的男人全换了糟糠妻,能留住你就不错了!”这就是他给她的回答,让她对他感恩戴德,好像一切缘于他的恩赐。
大概,他早忘记了亲手给她剥杏仁的事情了吧?
那日,孩子嚷着要吃美国大杏仁。说是在学校里看到别人吃。他开车就出去了,几十块钱一斤的共国大杏仁,他买了10斤来。
“儿子。想吃什么就说,你爸爸有的是钱,别说这些杏仁,就是去摘月亮我都去!”
那时她正在厨房里洗碗,听到杏仁两个字心里一颤。手里的碗啪就掉到了地上。原来,那些最美最好的记忆一直在那里,不可触摸,一摸就疼。
茶几上,是和那些苦杏仁形状极似的美国大杏仁,只不过,那是他亲手捡来剥了泡了给她吃的。而这,是他从商场里买来的,顺手就扔给儿子的。
儿子正吃得高兴,拿起一粒给她。“妈妈,你吃过杏仁吗?”她拿着那粒杏仁,眼泪一下就下来了。
她怎么跟儿子说呢,最初的最初,她吃到的杏仁是世界上最好的杏仁!那么甜美,那么醉人!她看着他,他正在看电视,眼光躲闪着她。此时她明白了,他一定没有忘记,因为去捡那些杏核时,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啊?像一个叫花子,却又有着甜蜜的心情,要趁着夜深人静去捡,想着她爱吃,却又偷偷地笑着,心里欢喜着。
她抓了一把美国大杏仁给他,放到他手里时说,“这个杏仁也许不苦,不用泡的。”
儿子在看着动画片,他也在看着,但跟里却好像浮起了一层东西。她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如果你还想吃那淡淡的苦味的杏仁,明儿我去买杏,咱剥了它再做!”
此时,我想准备一份全世界只属于你的礼物/就是集满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们的一千条祝福和一万个赞/送给你2015年8月,张杨在朋友圈发微信,想集齐1000条祝福和10000个赞,作为求婚礼物,送给他的支教新娘李海燕。这条微信很快刷爆朋友圈,留言过千,点赞过万。由此,他们在大山深处培育的爱情之花也绽放到世人眼前。
2015年9月,在他们举行婚礼的时刻,张杨应本刊之约,深情讲述了他动人的爱情故事
2011年8月8日,太阳从东面的大山山顶刚露头,我就起床了。我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山村药铺小学当支教老师,这天,乡中心小学安排新来的支教老师到我们学校参观。我不知道迎来的支教老师中,有没有人像我经历过那么多热烈而又伤痛的爱?
我和其他四名来自各地的支教老师一起,开始对学校进行改造。我们筹资买来小型发电机发电;手持锹镐清理操场;动手和泥,将木头房的缝隙抹死;粉刷教室,修理损坏的桌椅。基础设施完善后,我们又挨家挨户走访,让适龄孩子来校读书。
一学期过去了,药铺小学终于有了欣欣向荣的气息。面对一双双童稚和纯净的眼睛,我渐渐忘了伤痛,感悟到了生命新的意义
2011年8月8日,在迎接来观摩的支教老师时,我终于望见崎岖的山道上走来三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穿红衬衫、扎马尾辫、身背旅行包的女孩。在苍翠的山峦映衬下,红衣女孩好似画中人,我一时看呆了。
到了近前,我发现女孩身高约在1。61米左右,戴着一副近视镜,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女孩见我眼眸里布满疑惑,大方地伸出一只手来:我叫李海燕,在呷咪坪小学支教。握手时,我感觉她手劲挺大的。
来观摩的三位支教老师一边喝水,一边听我介绍支教生活。李海燕似乎被我的坚守感动了:张老师,你很伟大,我为你点赞。交流中,我得知李海燕比我小8岁,老家在河南省济源市,大学毕业后,在珠海一家外企做秘书。日复一日机械式的生活,让她感到迷茫。经过抉择,她辞去报酬丰厚的工作,来到呷咪坪小学支教。呷咪坪不通车,条件极差。我听了李海燕的对未来教学的设想,由衷地说:李老师,我也为你点赞。李海燕笑了。我和她的距离感随着相互点赞,消失了。
在观摩学习过程中,李海燕每天和我一样劈柴、扫除,脏活、累活样样干,一点没有城市女孩的矫情。7天后,她要走了,我心里突然觉得空荡荡的
临近新学期开学,我和几名支教老师到呷咪坪小学回访。因不通车,我跟伙伴们从药铺小学走了3个小时山路,先是到达乡中心小学,又走了3小时,才到达呷咪坪小学。见到李海燕时,发现她变黑了。
吃过晚饭,我和李海燕在大树下聊天。我向她敞开心扉,将自己的情感遭遇娓娓道出月光下,她听得落泪。交谈中,李海燕发现我竟是她的校友,我俩一直聊到夜里。风起时,我将外套轻披在她的身上,心头升腾起想要呵护她的冲动,此刻她像月光一样地静美。
第二天早晨,我和伙伴们顶着薄雾离开呷咪坪小学。临走时,我和李海燕互留了手机号码。
新学期开学了。10月初的一个星期天,我想和李海燕通电话,可山区信号弱,必须先发短信,约定几点通话,再跑到外面搜寻信号才能通话。早晨,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约她中午11点通话。两个小时后,我才收到她的回复好,后面的字是乱码。
还没到11点,我就举着手机出了校门,我要到地势高的地方搜索信号。李海燕比我还要辛苦,她要走半个多钟头,登上一座山顶捕捉信号。通话时,还要使用耳机或免提,因为一碰手机,信号很可能消失。
我们将约会地点选在乡中心小学,同时朝一个方向走,只用一半时间就能赶到。下午2时30分,我们终于见面了!没有拥抱,没像第一次那样握手,那一刻我们眼里都涌着激动的泪花,足以说明一切。
2012年春季,药铺小学六年级的15名学生面临一次机遇,他们有可能被输送到县中学励志班去。在征得李海燕的同意后,我把教学过硬的她挖过来。李海燕除负责六年级语文教学,还要教学前班的孩子。
然而,过度劳累也让李海燕吃不消了,她从96斤的体重下降到84斤。2012年5月中旬的一天,李海燕上课时突然高烧晕倒,我将她背回了宿舍。第二天,她仍高烧不退,睁不开眼。我非常害怕,山区手机信号弱,学校又缺少药品,病情一旦凶险就会致命。我赶紧出去请村民帮忙,用担架抬着她,走了近3个小时到白碉乡,又乘班车把她送到县人民医院。
李海燕患了呼吸道感染并引发急性支气管炎。我一直守在她的病榻前,经过治疗,她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出院返校路上,我苦笑着对她说:我真不该把你弄来。她依偎着我说:有你陪我,再苦的日子也如天堂。我紧搂着她,害怕一松手,她就会溜走。
李海燕身体没有恢复好,就走进了课堂。即便我很想用心照顾,但她的体质还是越来越弱。
2014年秋的一天夜里,我接完一个电话,突然眼前一黑,被送到了医院。医生诊断我是因为体力透支引起的低血糖昏迷,需要静养。住院的那些日子,李海燕衣不解带地守着我,我非常内疚:我没照顾好你,现在却要你来照顾我。李海燕说:你是个像山一样坚实的男人,放心做事业,有我在你身边!我瞬间泪下。
我想准备一份全世界只属于你的礼物,就是集满认识与不认识的朋友们的一千条祝福和一万个赞送给你,在我心里你值得我为你这样做。就在今天,我决定/我要娶你为妻/这是我迄今做的最幸福的一个决定/只要你愿意/希望你愿意/嫁给我,好吗?
微信发出第一天,就在朋友圈引起巨大反响,我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许多陌生人加我好友,当晚,点赞量就达2000个。我本想集够10000个赞后,再告诉李海燕。可是当晚,这条微信就传到了她的朋友圈。下班后,我去看她,当她打开微信,看到我写的求婚帖和大家的祝福、点赞后,泪水像溪流一样流淌
到8月27日,点赞量终于超过10000个,祝福留言也过了1000条。我的求婚成功了!
9月20日(谐音就爱你),我在成都以一场感恩婚礼,迎娶我的支教新娘。我们约定,终生不放弃支教事业。婚礼上,我重复着这句话:我要娶你为妻,这是我迄今做的最幸福的一个决定!
他去参加市里举行的“真好男人评选活动。本来,他是不想去的,在她强烈要求下,他才答应去试一下。她怕他放弃这次机会,所以一刻不离地跟着他。
报名的有几百个男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三道关。
第一关是审查材料。主持人看完他的材料,朝他含笑地点了点头。
他朝台下的她看去,她也正在看着他。尽管她的嘴角带着微笑,但眼里却湿湿的,眼神充满了无限的感激。
第二关是夫妻心灵感应测试。按照活动规则,由妻子来调拌一道菜,然后混在事先调拌好的几道菜里面,端到男人面前,由男人指出那一道菜是自己妻子调拌的。
活动开始前,他对主持人说:”我能不能和她换一下,我来调拌,她来猜。“
主持人点点头,说:”我给你破例一次。“
于是他站在加工台前,口令一开始,他麻利地调拌着,俨然一位技艺娴熟的厨师。他是地一个将菜拌好的。他拌的菜和其他预先拌好的菜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但她还是准确无误地指了出来。
第二关,他又顺利地通过了。
进入第三关时,只剩下十个参赛的男人。
主持人将十个男人和他们的妻子带到同一个阁楼上,然后手拿话筒,正要宣布第三关的内容,突然阁楼一阵摇晃。主持人脸色大变,叫道:”不好了,地震了!“
他们所在的城市经常发生地震,每一次地震都来得很突然,让人猝不及防,主持人的话音刚落,有几对夫妻已经拉着手向外跑去,令有几个男人抛下自己的妻子撒腿就跑。
他跑的比谁都要快。那一刻,他仿佛变成了一颗子弹,向外门口射去。
主持人望着他们的背影遗憾地摇头,然后对着话筒说:”朋友们,地震是假的,这个阁楼是独立的,装有摇摆器,而这正是第三关。“
逃向外边的人一下子站住了,他们满脸慚愧。
他停顿了一下,又冲出去几步,然后趴在地板听了听,确认并不是真的地震,才走了回来。
这时,主持人指着全场唯不动的一个男人说;”下面我宣布:他中本次活动的胜利者。“
那是位老先生,足有六十岁了,是参加这次活动的男人中年龄最长的一位,老先生是他邻居,而且是关系很好的邻居。
老先生红着脸说:”不,我只是由于耳背,没有听清,才没有逃跑,而且,我的腿不方便,也跑不快。其实,真正的获胜者是这个人。“说着,老先生的手指向了他。老先生的手指向了他。
老先生接着向主持人提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把他的资料当众读一遍。主持人想了想,点点头。
他的资料是她写的,她说,她是个不幸的人,父亲在她刚出生时就遭车祸去世了,是她的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她拉扯大,然而几年前,她的母亲却脑血栓瘫在床上,她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他,他不但对她体贴入微,而且悉心照顾她的母亲,因为她的双手在一个冬天落下了病根,十指麻木,所以家里一日三餐都由他来做……
主持人念完资料,叹息一声说:”我看得出他是个好男人,但我们的活动规则是必须过三关,而在第三关,当我喊出“地震”时,他恰恰是第一个逃离的人。“
”不!“这是,一直没有说话的她走上台来,眼睛红红地说,”他不是逃离,因为我知道,他是急着要回家,背出那瘫痪在床的母亲。”
原来,这跑得最快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马湘兰说:我爱你,却与你无关。
在那样的浮华和纷繁里,太多的感情流入荒漠,可仍然毫无反顾的流出来,流进去了。
原来爱情可以只是一个人的事。只是那需要更多的勇气,更多的努力吧!
听不见耳边的甜言蜜语,握不住手心仅有的温度。
风起了,谁来抚平那零乱的发,雨落了,谁来撑起那遮挡的伞。
那样的人是坚强的,也是脆弱的吧!
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一开始就选择不去拥有。
让所有的一切都成为自己的事。
两颗冰冷的心不能相互取暖,可一颗冰冷的心也靠近不了太多的温暖,就象冰冷的玻璃杯盛不了滚烫的热水!也不是没有过希冀吧!只是瞬间的希冀之后是冗长的平静!
面对外面的狂风暴雨,他们总是波澜不惊的说:我爱你,却与你无关!他们永远一个人走在自己的路上,哼着自己的歌……
莹莹和致远刚上大学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莹莹老家在农村,人很要强,大学的生活费都靠打工赚取,小时工、家教老师、餐厅服务员很多活儿都做过,四年来学习没耽误,还攒出部分贴补家用。致远家在哈市,是独子,他不想莹莹太辛苦,从一开始就说用家里钱来帮她支付学费及生活开销,但都被莹莹谢绝。在莹莹看来,恋爱关系不足以成为被对方承担起一切的义务,生活要靠自己支撑。
转眼大学生活结束,也面临着找工作及开启全新生活的抉择。说实话,致远的母亲不喜欢莹莹,虽说能干,但毕竟是农村孩子,老人想的很现实,总想让儿子找个哈市的姑娘结婚过日子。但致远和莹莹几年相处下来感情很稳定,在他们班莹莹也是第一个找到工作的,莹莹母亲也不好再说什么,儿子喜欢,随他去吧。
工作稳定后,着手人生大事
不久,致远在家人的安排下进入国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比较清闲,也符合他不温不火的性情。莹莹则是公司给她提供单人员工宿舍,工作忙碌,有时也出差,又过了两年,致远妈看两个人的感情还是相对稳定,也就开始张罗致远的终身大事。
六年的爱情长跑,莹莹自身的努力和对致远的付出和照顾,致远妈看在眼里,她不否认莹莹家里家外是把好手儿,但她工作总不时出差,在这个准婆婆心里,女人还是要围着老公孩子的,这些她也没少表明态度,莹莹也赞同,说只是想趁年轻多赚点钱,过几年结婚稳定了肯定是要以家庭为重。而致远的想法一直很简单,恨不能随时娶莹莹过门。
婚检结果让结婚路起波澜
婚期定在了一个月后,结婚需要的东西也都陆续开始准备,就在两人去做婚检时出现了插曲。莹莹的妇科检查报告上查出有宫颈糜烂,建议治疗,这被致远妈无意间发现,心生狐疑,觉得莹莹不检点,竟然提出要带莹莹再做复查,看看有没有其他疾病,这让莹莹感到非常不舒服,但面对老人的要求,她还是耐着性子去了。检查结果基本一致,但致远妈特意撇开莹莹和给她做检查的医生嘀咕半天。回家的路上,老人家脸一直绷着,问她也不说。等进了家门,致远妈突然靠着门大哭,冲着致远父亲就喊道,“这是谁做的孽啊,他爸,咱们是别想抱孙子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看呆的不只是莹莹,还有愣在一旁的致远。
“怎么了,妈?出什么事了!”致远赶紧过去搀扶母亲,“小远啊,你可能还不知道,莹莹不会生育了,这样的媳妇怎么能踏进我们家门呢?”“孩子妈,你在胡说什么?”致远父亲不免嗔怒道,“实话跟你们说吧,我刚才问大夫了,她说莹莹这个病挺严重,医生说治不好就不能生育,而且这个病跟个人生活不检点很有关系,这成天总出差的,有些话很不好意思说啊!”莹莹再也听不下去了,这对她来说真是莫大的羞辱,看来刚才致远妈和医生嘀咕半天想必也就是这个事儿,莹莹一边含着泪一边说道,“阿姨,您怎么可以这么说话?致远是我唯一的男友,相处了这么多年,您竟然怀疑我,那今天把话说清楚,您要是觉得我耽误你家延续香火,那我也绝不拖累,致远,我们分手!”。致远妈也不示弱,“分不分手是你们的事儿,但你这病得先治,治不好,生不了孙子,这婚啊,我看也不用结!致远你说话!”
面对突发的一切,致远完全看呆,致远爸也听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女人家的病,这做老人的可咋说。两个女人都不说话,屋子静的让人尴尬,过了一会儿,致远说,“莹莹啊,你这病到底是咋回事儿啊?真的不能生孩子么?”莹莹惊讶的抬起头,极度失望的对着致远说,“致远,你说这话没良心,你是我唯一的男人,现在你却来质问我,什么都不用说了,分手!”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
其实,在跟男朋友交往的过程中,莹莹就无数次地领教过他妈妈的强势,从买房子致远妈要住大间到房间要按她的想法来装修,甚至平时炒菜他妈也要在旁边指指点点,这些事莹莹都能忍,但致远的态度真的让她心寒,对自己连起码的保护和信任都没有,这才是最让人失望的。
用心治愈,身体及情感上的伤……
莹莹离开家后,和自己的闺蜜小旭倾诉刚才的烦恼,小旭听得气不打一处来,说是要找致远妈理论,被莹莹连忙拽住,说道,“我已经够烦了,当务之急还是先治病吧!”“恩,亲爱的,我姐儿们在黑龙江玛丽亚妇产医院,他们医院技术挺不错,医生专业,服务也好,尤其注重患者隐私,听说都是一对一的诊室,现在我就陪你去!”
说话功夫两人就来到玛丽亚妇产医院,被导诊带到陈凤主任的诊室,经过检查陈凤发现莹莹的情况属于中度宫颈糜烂,并伴有一定程度的盆腔炎,陈凤耐心给莹莹讲解道,“传统的物理方法治疗宫颈糜烂周期比较长,容易反复发作,虽然有疗效,但容易伤害到宫颈,只有找到合适的方法才能标本兼治。建议你采用Ⅱ代德国BBT光子宫颈修复术,它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治疗宫颈糜烂的方法,能有效的清除糜烂面,手术时间短,过程中没有痛苦,你也不需要住院,术后恢复快,还不会影响到你的生育能力,你看好么?”
莹莹连忙点头,陈凤主任迅速安排她手术,先采用BBT技术彻底治好宫颈糜烂,再采用“三维立体”疗法根治了她的盆腔炎症。手术进行的很顺利,恢复的也很快。
就在莹莹几天后来医院复查时,她惊奇的发现致远和准婆婆也出现在陈凤主任诊室门口,是小旭通知的他们,没等莹莹开口,这个准婆婆连忙给她赔不是,说那天也是听闻医生说的最严重的可能,一时间担心才那么说狠话,让莹莹原谅她,致远在一旁也不无歉意的说道,“老婆,我错了,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我一辈子都要和你在一起!”“切,谁是你老婆啊,领证了么?”莹莹也开起玩笑来,没想到致远从兜里掏出户口本和身份证说,“亲爱的,复查完后,咱们直接去民政局吧!”,“好啊,这次啊,我还陪你们去!”“啊,妈,你还陪呀?”说完,小两口相视而笑,幸福的拥抱在一起……
她对朋友宣布了订婚的消息,10年感情终于尘埃落定。新近的朋友,只知道她的未婚夫是一个极好的男人:他会把工资卡交给她,下班回家还会帮忙洗碗,周末会耐心地陪她去探望父母,每一年都会请假陪她出国游。朋友们问她,究竟怎样才能找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对此,她只会浅浅一笑。只有一两个闺蜜知道,这10年来,她流过多少泪,伤过多少次心,动了多少次离开的念头。一开始的他,刚毕业,工作没着落,整天玩游戏。加上他是独生子,从小四肢不勤,莫说煮饭,连鞋带都不会打。他爱在家里抽烟,从来不管她喜欢什么。这样一个男人,当时谁也不看好。
她也不是毫无所求,年轻的她也希望有浪漫、体贴和照顾。于是,矛盾四起,她常常跟他吵架,漂亮的面孔变得僵硬,眼睛瞪得血丝毕露。最后通常是逃到闺蜜家,哭哭啼啼地诉说心中的委屈和失望,说了一遍又一遍要分手的话。但当他一个电话打来,或者出现在闺蜜家楼下,她就会举械投降,破涕为笑。“我原谅他了”是每次吵架之后必定会说的话。那么容易就原谅他,宛若刚才只是做了个夸张的梦。闺蜜们都愤愤不平,认为她太没原则了。
她对朋友说:“虽然他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是谁是完美的呢?争吵不可避免,重要的,是吵架之后,双方还愿意牵手。”可能就是这种朴素的爱情观,使她百忍成佛,如剥洋葱般,一层一层掀开他懒惰、骄傲、暴躁的老皮。他们修成正果,不是她有秘密的“驭夫术”,而是她知道路上本来就有绊脚的枝枝蔓蔓,她愿意跟他一起,如唐僧去西天取经般,闯关斩魔。
该感谢的,是分歧,是争吵,是横眉,是气愤。是这些伤痕,让他们明白沟通的涵义,使他们慢慢了解对方。于是某一天,转身望着那个人,心想,其实他/她也不是那么差。佳偶从来不是天成的,而是这么练成的。
是在很久以后,她方才知道自己喜欢他。
他们读中学的时候,男生女生还不说话,所以虽然他们高中同学三年,却是在上了大学以后才认识。那是第一年的寒假,同学在母校聚会,大家一起玩一种叫“心慌慌”的纸牌游戏,她第一次玩,一直输,不知被刮了多少次鼻子,鼻尖都红了。后来与他打对家,每次出牌前,他都会给她一个小小的暗示,她就再也没有输过了。
那天大家吵着要玩通宵,然而到了半夜,很多人都已经支持不住,七零八散睡得遍地都是,她也趴在桌上闭了眼。有人在她耳边说:“会着凉的,来。”用力拉她,是他。
一拉开门,一股寒风迎面而来,她冷得直抖,睡意顿时消了。天寒地冻,月色却极清澈,照得操场如同雪野般澄明。他们沿着跑道边走边聊,她说起自己正在学自行车,他立刻说:“骑我的车吧。”
她还没学到上车下车那一步,他把着龙头,让她上了,她骑在车上兜圈子,他就跟在她车后跑,防她摔跤。她兜了一圈又一圈,风把脸割得生疼,却还舍不得下来。听见他喘气的声音,她一偏头,看见月光把他的影子和她的影子叠映在地上,一愣神,就从车上掉了下来。他一连声地问她:“摔疼了吗?”
开学后没多久,她就收到了他的第一封信。在信里他们无所不谈,可是其实也没谈什么,无非是最近看的一本书或者一场电影。她最记得有一次她读了徐志摩的诗集,深有感触,便给他夹叙夹议地写封信。去寄的路上,同学递给她一封她的信,竟也是谈徐志摩。那一刻的心情,除了高兴以外,好像还有些别的什么,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大清。
上了大二以后,他们的通信渐渐疏落了。也许是因为忙,也许是因为诱惑太多,也许只是因为太年轻,不知道真正该珍惜的是什么。
第二年的圣诞节,他忽然寄了一张贺卡来。她踌躇了很久,不知该不该回。她不是不想重新恢复与他的友情,却又不明白他的心意,毕竟是过去了这么久,他会不会只是偶然想起,随手寄张卡呢?如果仅仅只是这样,而她又反应得太热情,会不会被他嗤笑呢?时间是经不起迟疑的,贺卡的季节轻轻过去,他和她从此云自高,水自流。
她从此很少听说他的消息,却还是常常地会想起他。她也想过要去找他,但是越往前走,她越明白,没有人能回到从前。
而他已是她的从前。
今天和老婆一起看电影,里面感人的爱情故事让本就脆弱的老婆泪如雨下。电影快完的时候,她突然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动情地说:“你说,我们有天会不会也像这电影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样,不得不因为某些原因而天各一方?”
看着她那张梨花带雨的脸,我有些感动,也一把抓起了她的手,坚定地说:“不会的,我们一定会白头到老,我会一辈子抓着你的手不松开!”听着这肉麻的话,她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轻轻地靠在我身上,调侃说:“你说话可要算数,不过这样一来,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抓别的女孩的手了,不后悔?”
就在这时,电影结束了,里面的人全都同时起身,把刚刚站起的我们身不由己地往外面推,可外面也是挤满了人,很快,我和老婆就被挤散了。
“哎哟!”我听到了老婆被挤痛的叫唤声,赶紧伸手过去抓住她的胳膊,大声说:“别怕,我抓着你,跟着我走就行了。”接着,我像个大无畏的勇士,带着她冲了出去。
好不容易出了电影院,我长舒了一口气,转过头去,正等着老婆甜蜜的拥抱。突然,一个耳光扇过来,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正黑着一张脸,把自己的左臂从我的手中挣脱出来,给了我一记狠狠的耳光。
我还来不及解释,门口刚刚挤出了狼狈的老婆。看我正愣愣地抓着另一个女孩的手臂,她转身就走。我急了,赶紧追上去向她解释。还没容我开口,她就气愤地说:“不是说一辈子只抓我一个人的手吗?”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把这事向她解释清楚。当然,从此后“为奴为仆”伺候她一辈子的协议也就就此签下了。
其实,自从结婚以来,老婆对我还是挺好的。只是那次的教训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把握的事千万不要随便说!
初遇他时,我的周围不乏丰神俊朗、年少多金的男士,老实本分、家境一般的他于其间并不显眼,我却惊异于他的不愠不火。他从不像别人那般极力讨好我,偶尔碰见,也只是干些下雨送伞、吃饭夹菜送汤之类的小事。他和我父母倒是热乎,陪他们下棋、逛街、遛狗,深得老人的一致表扬。每当我对此不屑一顾时,母亲就拿这事说教:“你看他,多体贴啊,连电视剧《说好不分手》中都说:体贴的丈夫好似陈年普洱,温和醇厚,一年四季都相宜。你怎么就视而不见呢?”
不是视而不见,而是周围诱惑太多。我需要的婚姻是面包和爱情的共同体,如果再多加点别人的艳羡就更完美了。何况,我不爱喝茶,怎知普洱之味?
对他的青睐,缘于一个电话。那天,我正在家里休息,电话响了起来。他说去我公司办理业务,没见我上班,便打电话过来问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就是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吗?当我正在澄清事实的时候,冷不防瞥见母亲养的那只母猫正在沙发边缘磨它的爪子。那可是父亲新买的真皮沙发,被猫爪子这么一抓,估计就得千疮百孔,我赶忙扔下电话就去打它。
几分钟后,猫终于被我赶走。坐下来才发现,电话那头的他依旧没有收线。“喂”了一声,那边传来他焦灼的声音:“别打它啊,它又不懂的。它怎么会知道哪些可以抓、哪些不可以抓呢?这是我们人类的责任,没看好它是我们的错,不能怪它。”这些话听得我愣在了那里,半天才回过神来。突然,我的心间漫过无际的柔软与感动,一个能为动物设身处地着想的人,也一定会很疼爱他的家人吧。由此,我心里便生出细细密密的感动,芳心大开。
结婚后,我才发现,他是一个极爱喝茶的男人,尤喜普洱。稍有空闲,必泡一壶,慢慢地品,慢慢地呷,手上再握一份报纸,便是他最轻松、最惬意的时光。我爱上普洱,却是在听闻陈年普洱能减肥之后。两个人一起喝茶,聊些生活琐事,看那红汤慢慢变淡,绵长、厚重而又甜甜的味道直入喉底,馥郁的陈香久久挥之不去。饭后共饮一壶普洱,神定气闲,便品出从未有过的幸福来。
“久闻春茗最沁心,才觉陈普更凝神。”享受着普洱茶的醇厚,再望望眼前这个细心体贴的男人,反复斟酌那句经典台词——“体贴的男人似普洱”,越久越品出他的温文尔雅,越久越感受得到他的“一年四季都相宜”。茶,越喝越爱;人,生活越久,越觉得他的情深意重。心里便时时弥漫着幸福与快慰。
体贴的男人似普洱,遇见了就不要错过哦。
他和她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只不过,他是公司里的财务主管,她是刚刚走出学校大门的实习生。开始的时候,她小心翼翼,早早来上班,打扫打扫卫生,一丝不苟。每天打扫完卫生后,心细的她,总会泡上一杯又一杯香茶,放在财务部几位前辈面前。面对她的细腻与谦逊,他总是投以赞许的目光。在他的眼里,漂亮可人的她就像一盆花,或者是一杯茉莉花茶,在办公室里散发着芬芳,溢着清香,给办公室营造着春色满园的氛围。
那天下班后,她正在读一本与业务有关的书。天色渐晚,科室早已人去楼空,白炽灯下,她盯着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办公室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寂静中,门响了。她诧异地扭头,正迎上他的目光。她赶紧起身,悄声解释。听完,他粲然一笑,轻轻地点点头,问她书上的知识与实践中的感受,然后接过书来细细地讲解。“原来是这样!”听完之后,她在心里低呼一声。在温馨的灯光下,在他微微的笑容下,她顿觉豁然开朗。隔着桌上腾起的茉莉花茶的清雾,两人相视而笑。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平时不善言笑的他,竟有如此动人的笑容。
那天晚上,他和她聊了一会儿,当时针指向21时的时候,他邀请她一块儿去楼下的咖啡厅喝咖啡。面对他的邀请,她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坐在咖啡厅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尴尬,因为没有什么能够聊得亲切些的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在沉闷的气氛中,服务生将咖啡端了上来。然而令她想不到的是,他接过咖啡后,却突然吩咐服务生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喜欢放点盐。”他的话,让她呆住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好奇之下,她问他:“你为什么要放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总喜欢在海水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点盐,就算是对家的一种怀念吧,也许这样在心里可以把家的距离拉得更近一点。”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一个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想倾诉的欲望,她跟他说起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气氛渐渐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她从此喜欢上了这个干净温和的男人。之后,每到周末或晚上不愿回自己那个清冷的出租屋的时候,她便盼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请她出去喝咖啡。再或者,在她那间出租屋里,两个人一起动手,将一勺圆润的咖啡豆,慢慢地磨出一杯香浓的咖啡来,而每一次,他在喝之前,总是往自己杯里放点盐。和他在一起,她的心情是欢喜的,像有很多的花儿,在心底渐次盛开。为了这份欢喜,在他的面前,她从不肯容忍自己半点的懈怠,从衣服帽子到背包丝巾发型,样样都搭配得妥帖可人,连同嘴角的笑意、脸上的表情,都拿捏得恰到好处丝丝入扣。只是,他们在一起喝过很多次咖啡,也度过很多难忘的时光,他却迟迟不肯向她表白。这样的感情,像一条没有终点的跑道,他和她仿佛只是途中的旅伴,在这个漫长的跑道上,她似乎永远也找不到自己的归宿。
她对他渐渐有些失望,有几次,他约她去楼下的咖啡厅喝咖啡,她借故自己有约拒绝了。拒绝后,她躲在旁边偷偷地看他,他虽未流露出多少难堪,却显得心事重重,工作上,也有点儿杂乱无章。
之后的一天晚上下班后,她主动约了他,请他去自己的出租屋喝咖啡。那天晚上,他坐在她对面,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终究没说出来,只是看着她磨豆、填压、萃取,将咖啡慢慢煮出浓郁的香气。她将香醇的咖啡端到他面前,用小勺在里面放了点盐,然后目光直视着他说:“喝完这杯,就……分手吧。”
那两个字终于说出口,她原以为自己会如释重负,却不料竟触动了心底的伤悲,泪水如玉珠一般,滴滴滑落,就像他杯子里的咖啡,有点儿甜和苦,也有点儿咸。他看着她落下的泪,有些愕然,却仍是不语。她索性摔了手中的勺子,把门轻轻地打开,用手拽了他的臂,哽咽着把他往门外推:“你走,你走吧,除了工作之外,我们再也不要在一起……”
她眼里含泪推他,他却站在门口不动,而是含笑看着一脸怨恨的她,伸手轻轻将她揽进怀里。他在她的脸颊上深情一吻,那个吻十分热烈,但热烈中,却夹杂着一丝胆怯和犹豫。
她忽然明白,原来他的犹豫不决,是因为怕她这样精致的咖啡女子,做不了他柴米油盐的凡俗之妻。心底的结解开后,两个人的约会更频繁了,在一起喝咖啡的时候更多了。而每次喝咖啡,他往杯子里加点盐的习惯从不改变,而她对此也习以为常了。
过了半年,她和他携手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婚后的日子幸福又甜蜜。肌肤的相亲,朝夕的相伴,她发现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那种男人应该具有的品质。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与他擦肩而过。
接下来的日子,他带她去遍了这座城市的所有咖啡厅。每次服务生送上咖啡,都是她抢先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老公喝咖啡喜欢加点盐。”再后来的十几年,她和他的婚姻生活就像童话里写的一样,小日子过得甜蜜温馨。虽然之后的岁月他们去咖啡厅喝咖啡的次数少了,更多的时间是坐在家里煮咖啡,但对未来的憧憬,比煮出来的咖啡气息还香醇。
然而不幸的是,就在他和她结婚20周年的那个春天,他却因为身患肝癌,离她而去了。处理完他的后事,她在整理他留在床头柜上的文件时,发现了他临终前留给她的一封信。
他在信里这样写道:“原谅我一直都在欺骗你。咖啡里放盐,那味道难喝极了,可我不得不对你一直欺骗下去。记得我第一次请你喝咖啡的情景吗?当时的气氛有些尴尬,由于没有能够拉近距离的话题可聊,我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服务生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喜欢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能将错就错。没想到一时的紧张之语,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为让无意中的谎言瞒下去,我强忍着喝了这么多年加盐的咖啡。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因此离开我。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再也不愿喝加盐的咖啡了……”
他的信,让她又一次流泪了。原来,20年来,他一直在骗她。但这种骗却让她感到了一种幸福,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因为有人为了她,心甘情愿地喝了半辈子的咸咖啡,把一种别样的幸福,留给了他的爱人,也留在了自己的心底。
学生时代看金庸小说,所有的男主角中,我最不待见的就是张无忌。围在他身边的女孩们,他一不给人家一个拒绝的态度,二不给人家想要的名分,就这样拖着。直到周芷若逼他,他才不得不吐露,真爱只有赵敏一个。同样是女人缘奇好的韦小宝,他就比较讨人喜欢。他喜欢谁,就大胆地追,哪怕是把那么多女人娶回家。当然,并不是要提倡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就娶一个。
古代,男人的拖泥带水总会给女人伤害,而现在,将拖泥带水运用到极致的,多是女人,因为女人才懂得如何养备胎。现在很多女人,在没有找到最满意的男人前,都习惯性地养着备胎,偶尔给备胎打个电话,一起吃个饭,看个电影,但是,就是不告诉备胎,她其实没有看上他。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备胎小王,他不太高也不太帅,有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建筑设计类工作,性格温和,这样的“配置”,天生就是做备胎的啊。他喜欢的女神是他大学时的学妹,他第一个月工资,就用了一半给学妹买施华洛世奇手链。学妹戴着手链发了条微博,就算是对他的回报。他却高兴得不得了:看啊,她发微博了,说明我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其实那时候学妹有男朋友,可是学妹对他说:“我男友和你一样善良老实,我不忍心伤害他。”小王觉得学妹真是个好女孩,那就等吧,等她男友提分手。后来学妹真的和男友分了,小王觉得机会来了,可是学妹没多久又找了别人。学妹说:“你真的是个好人,可是,我已经跟别人谈过了,配不上你,你应该找一个还没谈过恋爱的女孩。”小王很伤心,他觉得学妹误会他了,他一定要让她相信,他是爱她的,不在乎她跟谁谈过。学妹毕业后,租房,找工作,没找少小王帮忙。小王再一次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一个女人如此需要他,还不是在乎他吗?然而,学妹虽然没再找男朋友,却始终没有和小王突破男女关系。如果小王说:“要不,咱们在一起吧。”学妹会说:“你经历得太少了,还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我再给你两年时间,不定这两年你会遇到自己的挚爱。如果两年后你还遇不到,那再考虑我吧。”这话说得多好听啊,好像是学妹不想拖累小王,其实她是给自己争取两年的时间,看能不能遇到高富帅,若遇到了,那就和小王没什么关系了,若遇不到,好吧,小王这个备胎终于可以上位了。
直到小王给我们看学妹的照片,我们才最终明白,学妹是打心底里看不起小王啊。学妹是个非常漂亮的妹子,和小王实在是不配。可是,学妹从没有实打实地对小王说一句:“我不可能喜欢你,你放弃吧!”学妹的态度永远是模模糊糊的,所以小王等了五六年。在小王心里,学妹是个温柔可人的妹子,而实际上,学妹对他比对谁都残忍,因为她的不拒绝,才导致小王这么漫长的等待。
所以呀,对不喜欢的人来说,狠心拒绝,才是最大的温柔。当然,如果你是像学妹这样,成心养一个备胎,那就继续残忍吧。不过,爱恨都是互相转换的,对别人如此残忍,说不定哪天,自己也会被残忍地对待。
她和他在一个村子长大,她从小就是他的尾巴,一起爬坡上树,一起采荷摸鱼,只要有他的地方,就一定能在身后看到那个怯怯眼神的她。
从小学到中学,他都自然而然地把她当做妹妹一样呵护关爱,而她似乎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份宠爱。随着年岁渐长,她的亭亭玉立,常常让他在某个瞬间看得发呆。
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大学,在相邻的两座城市。每到周末,他都会辗转坐上三个多小时的车,来看她,然后两人挽着手走到校园外的小餐馆,炒上几个菜,慢腾腾地吃到忘了流年。
看着她清丽脱俗的眉眼,他觉得自己心里就像是藏了一只小鼓,砰砰而动,她给他描述着同学间的趣事,他,微笑着倾听,双手,却早已在桌子底下紧张得搓出了汗。
一次,两人正在吃饭,进来她的一个女同学,她大方起身打招呼,而他,瞬间手足无措,一不小心失手把桌上的一个玻璃杯打碎在地。她在女同学的笑声中渐渐冷了脸,接下来的饭,两人吃得沉默而无味。
她慢慢觉得,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无趣,甚至有点讨厌。她有些虚荣,觉得他的笨拙、木讷,让她在同学朋友面前丢尽了脸。而他丝毫没有感受到她内心的变化和冷淡,依旧每个周末风尘仆仆地赶来看她。
她20岁生日,他送给她一把紫色木梳。结发同心,以梳为礼,她明白了他委婉而含蓄的意思,心里头掠过一丝感动,但想到他的沉闷和呆板,她眉宇微微一皱,随手将木梳放到一旁。桌上,一捧玫瑰绽开得肆意而热烈,就如同送她玫瑰的另外一个他。
她理所当然地投入到了另外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里,送她玫瑰的人是她班里的体育委员,一个阳光俊朗、热情四溢的男孩。
当他再次来看她的时候,他看到她和一个俊朗男孩手拉手站在他面前。不待她说什么,他已然明了一切,她将手中的木梳递到他手里,他黯然转身离去。她心头有些许不忍,然而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美好的大学时光匆匆结束,送她玫瑰的男孩,在父母的安排下,回到老家顺利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分手的时候,他云淡风轻的一句“曾经爱过足矣”,生生刺入她心脏骨髓,刺得她忘了痛。
她收拾行囊,带着一身的伤独自去了一个陌生城市,找了一个普通的工作。倚在出租屋的阳台上,她望着宁静星空,突然想起了远方那个沉默寡言、送她木梳的青年,突然,泪水模糊了双眼。
时光总是很快,转眼是她25岁生日。晚上,她一个人走到蛋糕店,想给自己买一个生日蛋糕,抚慰一下渐行渐远的青春年华。正当她挑好蛋糕准备转身时,抬头,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只是,比几年前更高大了些。
她瞬间泪如雨珠,一颗颗滴落到手中的蛋糕上。他笨拙地用袖子替她擦泪,说,“对不起,我来迟了!”她越发泪如泉涌。他从怀里掏出一把泛着旧色的木梳,郑重地放在了她手中,连同她滴满泪珠的手,一起紧紧握住。
后来,偶然的一次,她在网上看到一段话:紫芯苏木,木质坚硬,生长周期很缓慢,长达60年,用它做成的梳子,时间越长紫色越深,就如同尘世间最朴实的爱情。
她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
我看到一封中学女生写来的信。她说,如果莫扎特还活着的话,她就要嫁给他。她用蓝色圆珠笔在练习本的纸上写着大大的字,看上去一往无前、勇敢而温柔的样子。
我看着信,心里就笑了。认为自己喜欢谁,就要嫁给谁,这就是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的心情。女孩子的心里常常想着,自己的爱可以救一个人,把一个怪兽变成一个王子,然后符合自己心愿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看中了莫扎特的女孩子,是看中了他的美丽音乐,和他的贫穷不幸。这对许多女孩子来说仿佛童话。那些心情温柔的女孩子,一心以为自己的爱情是战无不胜的宝贝,一心要拿它来救一个人,开始自己的浪漫生活。
女孩子的心情,常常是壮怀激烈。
其实生活常常是,你喜欢的人,不可以嫁。
你喜欢一个浪漫的人,可是生活说不上浪漫。你那个浪漫的人,到了生活里将不再浪漫,你会失望,失望到你以为他在欺骗你。如果那个浪漫的人在生活里继续浪漫下去,那你就得把生活里所有不浪漫的事都担待下来,因为他不会去擦脏了的浴缸,也不关心米粒中的小虫。那样,你会愤怒,你以为是他把你的生活剥夺了。
生活常常还是,你不喜欢的人,也不可以嫁。
天天都和你不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比杀了你还要难过,这就叫不幸的婚姻。
幸福的生活,是怎么得到的呢?我想,找到的要和你生活在一起的人,应该是一个可以原谅你的错误的人,这很重要。还有,你也要愿意原谅他,不要去做把怪兽变成王子的梦。他的缺点,是不会改的。你要是爱上他的时候,他是一个怪兽,他一辈子都将是一个怪兽。爱情的力量不大。
可是爱情的力量也不小。它使得两个人一生共度,最后像骨肉那么亲。没有了性,也照样可以在一起。那已经不是亲热了,而是恩爱。
事情就是这样地变化着,两个人爱上了,开始一定是有性欲在里面的,可是后来,它就不那么重要了,睡在一张床上,只握着手也可以。
可能,婚姻本身,就是说不清楚的,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哲学家、宗教家、作家、算命的,什么什么。人类生生世世,都想知道它,可它一直是谜。我问过一个很老的老太太,关于婚姻,她说,我不知道,然后,她把自己的一张老脸笑得像波斯菊一样地说:谢天谢地,我现在用不着去想它有什么意义了。那老太太,她让我放心我自己对它的糊涂。
等到一颗心平和了,一个女孩子也走到了女人的地步了,再不适合穿短裙子,那时候,听莫扎特的音乐,会感叹他不把自己痛苦的生活放一点点到他的音乐里,连一声呻吟都没有。
父亲做得一手好菜,年轻气盛的我经常一边有滋有味地享用他做的美食,一边不屑于这种柴米油盐的生活,总觉得做饭不是男人该做的事,男人应当志存高远、叱咤风云、指点江山。我一个女子,都不愿意将聪明才智和美好年华埋没在厨房里。
学生时代,每每遇到困难和挫折,垂头丧气回到家,闷头睡觉,不吃不喝,父亲总是故意打开我的房门和厨房门,让卤鸡翅或狮子头的香味飘进来,诱惑得我忍不住爬起来,吃得满嘴流油。看我吃得香甜,父亲说:“这就对了!什么事也没有吃饭重要,吃饱喝足,才能继续学习。”美味使我暂时忘记了烦恼,可我仍旧不以为然。
表姐结婚了,总在我面前炫耀表姐夫如何为她精心烹制一日三餐。我觉得表姐太没追求了,更没出息的是那个为她做饭的男人。
在大城市打拼,我遇到一个男人,事业有成,众人仰慕。我庆幸自己终于可以脱离那种一地鸡毛的生活,后来发现这个男人,别说做饭,就连吃饭的时间也没有,难得一次共进晚餐,电话不断。他总是纽约、香港、北京、上海满世界地飞。渐渐的,一月见不上一次面,见了面竟有一种陌生感。再后来不咸不淡的,直到有一天,我们不再联系。
我在空落落的宿舍,将就着吃些快餐、泡面填饱肚子,想起父亲做的红烧肉,顿时觉得面前的食物难以下咽。想起在表姐家,表姐夫在厨房忙碌,满屋飘散着的菜香,我开始心生羡慕。
朋友邀我到家中做客,一个系着围裙的陌生男人,从厨房里端出一道红红绿绿、香气四溢的剁椒鱼头,一下子打倒了我。我一遍一遍地咽着口水,鱼肉塞进嘴里的一刹那,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剁椒鱼头男,一边给我递纸巾,一边不停地为我夹菜,看着狼吞虎咽、全无淑女吃相的我,眼里满是怜惜。那天我醉了,他一直将我送到宿舍门口,身在异乡的我第一次感觉到温暖和踏实。
后来这个会做菜的男人成了我的老公。婚礼上主持人问我:“怎么爱上新郎的?”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是先爱上剁椒鱼头,然后才爱上他的。”
现在我懂了,世上除了饭店厨师,心甘情愿为你做饭的男人,才是真心待你的人。只有用爱心和耐心,炖煮出的爱情和婚姻,才会滋味醇厚、历久弥新!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一如当年那样漂亮。
她想去兑现那个十年的诺言。现在才过去一年,她觉得那天长地久的爱情还在等待着她。她难以想像他见到她时那狂喜的模样。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看到了一拨又一拨热闹的人群。她蓦然想起今天是好日子,怪不得一路上尽是结婚的人。
在那个车流量很多的路口,她被堵住了。那条路旁停着一溜婚车,挤了许多人。她正为难时,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喊:“来了,来了。”她看见那个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从车里出来,她想女人一打扮可真是不得了,就如仙女下凡。她想自己到时一定会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紧跟着新郎出现时,她觉得新郎好帅好精神。只是她觉得有些不对,再定睛看时,不由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正是他吗?
他那十年的承诺上哪里去了呢?她只用了十分之一,不是还有十分之九吗?而他却将剩下的十分之九给了别人。
还是在那个酒吧,她再一次醉了,却没有人搀扶。十年,原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诺言。她一直牵挂着那个十分之九,而他却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留给她。
也许,人生原本是连十分之一的诺言也是不要去相信的!
那天,他们又吵了起来。才结婚一年,两人大吵小吵不断。他和她都想不通,婚姻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以为结婚是恋爱的延续,没想到延续的不是花前月下,而是柴米油盐。
这次吵架的原因很简单,他晚起了几分钟,没有下楼买早餐。
她在化妆间里化完妆,走出来看见他还没起床,就嚷嚷道:“还不起来?你想饿死呀?饭不吃了?”
“少吃一顿饿得死吗?”他不高兴了,“你只知道在镜子前浪费时间。有这嚷的功夫,早餐早买回来了!”
“可那不是我的事。”她说,“早就说好的,你负责早餐,我负责晚餐。你可别无理取闹!”
他们就这样吵了起来。他穿上衣服,脸也没洗就出门了。她“砰”的一声关上门,还嚷道:“晚上别回来,不让你吃我做的饭!”他骑摩托车绝尘而去。
当初恋爱时,她要是生气,他会吓得像丢了魂似的,赶紧跑过来哄她,直到把她哄开心为止;可现在,她再怎么不高兴,谁会理她,谁会拿她当回事?她扑到窗前,没好气地把窗台上的花盆乱扔在地上,“哗啦啦”的,花盆碎得厉害。她委屈地哭了。
晚上下了班,一个人待在黑暗的屋子里,想着早晨的争吵,她觉得真是无聊。他不过是晚起了五分钟,至于冲着他吼吗?
天越来越黑了,外面下起了大雪,这么冷的天,他去哪里了?天冷,让他进门多喝点汤吧。她一边想,一边煲了一锅鸡汤。
而他,郁闷了一天,正在外边徘徊。他想打电话回家,又怕她说:“没做你的饭,你回来做什么?”晚上有朋友过生日,他借酒消愁,结果喝多了。
她一直在等他回来。汤热了又热,但还是没有听到他的摩托车声。她想打电话给他,又怕他得意。
喝到半夜,他发动了摩托车。10分钟后,一辆载重大货车迎头把他撞翻在地。顷刻间,他血肉模糊。趁着最后的清醒,他按下手机的第一个键,那是她的号码。
她仍然坐在沙发上等,眼皮狂跳不已。突然,手机响了,她跳起来接听,却一直没有声音。她回拨过去,接听的是一个陌生男人。
“请问你是?”她问。
“我是警察。这个男人出了车祸。你是谁?”陌生男人说。
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早晨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再次见到时,他已盖着白单子,已经阴阳相隔。她明明不是不想让他回来吃晚饭,她还为他煲了美味的鸡汤!
她一次次扑过去,又一次次被人拉开。她哭了又哭,想把最甜蜜的话说上一万句给他听,可他再也听不到了。她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爱他。失去了他,她好像死了一样,整个人是那样的虚弱,不堪一击!
整理物品时,她看到一条短信,那是他在喝酒的时候写的,但没有发出去。上面写道:“亲爱的,等着我,一会儿就回家。”但是,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年后,她又结了婚。这回,她极少和丈夫争吵,而且再也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你不要回来。
她想,既然能在一起相爱,那就好好的。爱一个人,不要羞于把爱说出来,即使是老夫老妻,即使是觉得说了有些矫情。有些爱,不趁早说出来,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读大学时,洛琳便对手语很感兴趣,后来她成为社区一个聋哑团体的志愿者,定期为聋哑人服务,和他们用手语熟练地交流。毕业后,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如愿来到一所聋哑学校担任教师。
一个周末,洛琳赶去学校帮助学生筹办圣诞晚会。正在公交车站等车时,身边不远处,一男一女两个用手语交流的年轻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她看出这个女孩是在问路,她想去离这儿不远的购物中心,刚好那个男孩也打着手语,表示他也不知道。
一向乐于助人的洛琳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女青年怎样去那个地方。出于对残疾人的友好,上车前,洛琳给他们留下了自己的电子信箱。没想到第二天,洛琳就收到了男青年的邮件。男孩叫凯奇,是一名软件工程师。
出于职业习惯,洛琳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之后,两个人就开始在网上聊天了。除此之外,凯奇还经常约洛琳出去散步、郊游。
虽然只是用手语交谈,但他们却分外默契,洛琳丝毫不觉得两个人的沟通有什么障碍。
渐渐地,洛琳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幽默爽朗的凯奇,而凯奇显然对她有好感,可洛琳也明白凯奇毕竟不是一个健全的人,虽然他很优秀,但想到他永远只能用手比画:“我爱你”,洛琳心里就不免有些遗憾。
面对心底的悸动,洛琳彷徨了。于是,她在网上碰到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网友们各执一词,有的说爱情至上,有的则劝洛琳不要犯糊涂,但没有一个网友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洛琳更加难过了。
转眼到了情人节,凯奇约洛琳出来。他手捧一束玫瑰,憋红了脸,认真地用手比画着:“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那一刻,洛琳心中满是幸福,可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心情,本来父母对她担任聋哑老师就有意见,如果再跟他们说找了—个聋哑人做男朋友,他们能接受吗?
想到这里,洛琳的表情黯然了了,她用手语比画着说道:“对不起,请你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好吗?我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争取他们的理解。”
不出洛琳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大发脾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她,可是洛琳始终坚持自己的选择。父母看着洛琳态度坚决,便又动员了洛琳的好友来当说客。
见家人这么排斥自己跟凯奇交往,洛琳终于忍不住痛哭失声,他啜泣着对家人说道:“凯奇很优秀,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积极,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百倍。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啊。”
洛琳的话给父母很大的震撼。一个月过去了父母终于不再那么强烈地反对了,他们表示要先见见凯奇。洛琳一听,高兴地说:“好,过两天我就带他来见你们。”
一天傍晚,忐忑不安的洛琳带着凯奇回到家。走在路上,凯奇特别开心,他用手比画着说:“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照顾你一辈子。”看着凯奇真诚的笑脸,洛琳感动得热泪盈眶,同时心里仍有着深深的担心。
一进家门,洛琳对父母说:“这就是凯奇——”没想到话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凯奇放下手中的红酒瓶,紧紧的抱住洛琳说:“你会说话?”
在场的人全都惊呆了。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洛琳想问凯奇的。
原来,凯奇也是一名懂哑语的青年志愿者,那天他看见洛琳熟练地用手语给人家指路时,便以为洛琳也是聋哑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凯奇深深的爱上了善良单纯的“聋哑女孩”洛琳。
见洛琳把他当成聋哑人,凯奇为了接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让洛琳能够坦然接受他,便索性隐瞒了自己的正常人的事实,并且在和洛琳交往的过程中,努力说服了家人,勇敢的向洛琳表达了爱意。
听了凯奇的解释大家都开心的笑了,洛琳更是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此时尽管凯奇还没有开口表白,她却仿佛已经听到那句企盼已久的“我爱你”。是的,发自内心的爱,原来就是最响亮的语言。
我的初恋男友一手缔造了我的初恋,也一手终结了它。
当男友残忍地向我提出分手时,我当即哭得稀里哗啦,大脑接近空白,只知道一个劲儿地问他为什么,而此时,他却面沉似水,冷静得让人害怕。
他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为什么,而是给我讲了一个他在食堂打饭的故事:
一天,他去食堂打饭,之前,他已想好了,一定要吃自己最爱吃的“宫爆鸡丁”。食堂里打饭的人很多,小炒窗口排起了长龙。他心里祈祷着,“宫爆鸡丁”千万不要卖没了。可事与愿违,他排了20分钟的队,等轮到他打饭时,“宫爆鸡丁”已经卖没了,只剩下“鱼香肉丝”了。为了对得起自己20分钟等候的付出,对得起自己的饥肠辘辘的肚子,他别无选择,只好改吃“鱼香肉丝”了。
他告诉我,我就是那个“鱼香肉丝”,虽然他曾选择过“鱼香肉丝”,但“鱼香肉丝”却并非他所最爱,这一选择实属无奈。而现在,他终于找到他的“宫爆鸡丁”了。
初恋开始和结束的那一年,我上大一,才18岁,那是个十分单纯的年纪。
我听懂了他的故事,十分不舍地、身不由己地告别了自己的初恋。
初恋结束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会经常看到他与那个“宫爆鸡丁”出双入对的情景,而我这个“鱼香肉丝”只有独自暗暗哭泣。
那时,我俨然已成为一个“痴情怨妇”,终日抱怨自己不是“宫爆鸡丁”,却是“鱼香肉丝”,无法成为“宫爆鸡丁”是我初恋的“遗恨”。
无独有偶。10年后,在我步入婚姻殿堂已三年有余的时候,我却在偶然间发现,老公对我有不忠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的产生似乎由来已久。
气得浑身发抖的我,决定与他开诚布公地谈一次。在他面前,我亮出了他有外遇的证据,他一言不发地低下了头。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一番义正辞严的斥责之后,他居然反唇相讥,指责我对此事亦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
我有什么责任?我带着冷笑不解地问他。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却给我打了一个比方:
家应该是温馨的,应该是让人吃饱穿暖的地方。可是,如果一个人在家里面吃不饱,而他又有这方面的需要,该怎么办?难道要等着饿死?就不能去外面吃几顿?
我为之愕然。我一方面惊异于老公能有将这种事儿与吃饭相提并论之本事,另一方面又惊异于男人们竟都能振振有词地用“吃饭”理论来诠释感情和性。
正如在初恋终结时,我曾经被初恋男友的“吃饭”理论搞晕过一样,这一次,在我果断结束这段婚姻之前,我又一度栽倒在老公的“吃饭”哲学之下。
然而,这一次的栽倒并非永久的栽倒,我早已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单纯的小姑娘,随着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我渐渐形成了较为理性的判断,而这种判断最终让我果断地结束了我的婚姻。
不论是初恋男友的吃饭理论,还是老公的“吃饭”哲学,他们的理论虽然看似有一定道理,却回避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责任。在这一点上,我的初恋男友和老公都不能称之为有责任心的男人。
一段感情的开始应该是负责任的,为了排遣寂寞而与不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对那个人的不负责,对感情的不负责。
一段婚姻的开始应该是负责任的,从婚姻开始的那一天起,互相关心,互相忠诚,即成为彼此应承担的责任。
感情和性,不能像吃饭那样随便。五花八门的饭菜,让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随意选择,吃过之后饭会变成残渣排出体外,让人一身轻松、毫无负担。但感情和性却要求投入其中的人专一,有责任感。不负责任的人在结束一段感情时,想必不会像吃饭和排泄那般轻松和洒脱。
将感情和性与吃饭相提并论的人,就等同于将感情和性视为儿戏,他们根本无视感情和婚姻中所承载的巨大责任……
曾经,初恋男友和前任老公或让我难以释怀,或让我哀怨自己是吃饭理论最大的受害者。
但是,现在,我高兴地发现:离开这种人,是我最大的幸运。
高中时我既漂亮学习也好,这样的女生通常飞扬跋扈。
同桌李小涛是个学习一般的男生。我们都喜欢看武侠书。我还千辛万苦让父亲帮我在家里系了个沙袋,每天对准它打,打到手上有一点点微微的血痕,便跑去学校让李小涛看。李小涛看后无限崇拜地说:“黄姑娘,你真行。”李小涛叫我黄姑娘,放任我的刁钻古怪,并称之为冰雪聪明。
自习课,我说坐久了脚累,便把他的书包放在脚下当垫子。放学时,他从地上捡起书包,边拍上面的灰,边冲我笑。我不喜欢他跟别的女生说话,只要看到,就会在他坐回座位时,偷偷打他一拳。是真的打,用足十成功力,咚的一声巨响后,同学都望向这边,李小涛笑眯眯的,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等大家一转头,他就撑不住地咧着嘴说:“黄姑娘,你的功力竟又长了几分呢。”
从小到大,没有一个人那样纵容我。
那时,我喜欢的是班长彭海。我对李小涛说彭海很像桃花岛上的黄药师,李小涛听了,笑笑,朝彭海的背影做鬼脸,我咚地打了他一拳,他咧了半天嘴,眼圈突然红了。是要毕业时的春天了,教室窗外的白杨树刚刚绽出淡绿的叶苞,心思缜密的女生们已经担心与自己心仪的人天各一方。
我开始每晚电话骚扰李小涛,让他给我出主意,怎么才能接近彭海。当时彭海的同桌是我的好朋友白蓝,白蓝愿意与我对调,但我觉得那样太不掩人耳目。这样对李小涛说时,他嘿嘿笑起来,说你真像黄蓉,鬼机灵。
一天晚自习后,我拉着李小涛走在放学人群的最后面,说:“咱俩假装闹翻吧,那样白蓝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与我换座位了。”李小涛闷闷地走路,影子在路灯下拉长然后缩短。“听到没?”我朝他后背捶了一拳,咚的声响在夜色中左冲右窜。李小涛像从梦中惊醒一样,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突然撒腿跑了。
第二天早自习,我怎么跟他说话他都不理。我愤怒了,李小涛这个名字就代表了百依百顺,如果不这样,那就是对朋友的背叛。
那天,我的拳头落在李小涛的后背上发出的声响特别巨大。全班同学都扭过头来看我们。
李小涛没有像往常那样装笑,而是突然涨红脸站了起来,边挽袖子边说:“我忍你很久了。”
他的手扬了起来,我本能地捂着头趴在课桌上尖声大叫。
彭海走过来挡住了李小涛,白蓝趁机要求与我调换座位,这一切的发生,不到五分钟。在我仓皇收拾书本准备搬家时,李小涛递过来一枝钢笔,我记不清这是哪次他向我借的了,便把它狠狠塞进书包,就算恩断义绝。
与彭海同桌后,我才知道与偶像坐在一起是多么压抑的事情。彭海知道我打沙袋后,像我爸那样严肃地说,时间不多了,学习是第一位。更痛苦的是,无论我的拳头多硬,都不可能打在彭海肩上。因为喜欢,所以自卑。在彭海面前,我沉寂,变得不像自己。因为想念而特别悲伤的夜晚,给彭海打电话,说不到三句,他便说,好好复习,争取考上理想的大学。
然后砰地挂断电话。电话断掉的嘟嘟声如此刺耳和陌生。这才恍然想起,与李小涛同桌近三年,每次通电话他都要我先挂掉。也就是说,近三年时间,每一次,都是他在承受那些无聊的嘟嘟声。
怀念与李小涛同桌时的被宠和自由时,我们已经不说话了。高考前的一个月,李小涛突然很少来上课。然后某一天,老师说李小涛不来上学了,准备去新疆当兵,因为他父亲患肺癌去世,家里无法供他读大学。那天放学,大家一起去李小涛家探望。北方常见的大风天里,李小涛家里所有的物件都披了一层浅白的灰尘,原本很瘦的他更瘦了,看不出太多悲伤,只是话是那样少。想想以后再也没人叫我黄蓉,我那被他称为很硬的拳头也再无用武之地,有种什么东西失去后不会再来的心痛。白蓝悄悄说,你应该主动跟他和好,你总欺负他来着。
可我犟着,不开口。我猜他会找我说话,他曾经那样宠我,对我百依百顺。可是,最终我们都没有开口。
李小涛就这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去了很远的喀什。高中的最后一个星期,看到白蓝身边那个空空的座位,我的心里仿佛有一个黑洞,把浅淡的悲伤一点点往里吸,吸到眼睛突然地发酸。
高考后,我们跑到城市东面的山上,把那些沉重的、恨透了的课本扔进了熊熊烈火。在书包的夹层里,我摸到一件硬硬的东西,是李小涛与我吵架那天丢过来的钢笔。放在里面,竟忘掉了。我离开同学们,一口气跑到山腰,拉开了夹层拉链,那是一只通体黑色的钢笔,八成新。打开,墨迹已经干在笔尖。在笔尖上端的笔体上,刻着很细的字:1996年9月2日—1999年4月16日。细想了一刻,我的心突然怦怦狂跳起来,这正是我们同桌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也就是说,李小涛那天与我吵架是有预谋的,他想帮我坐到彭海身边。那他自己呢,送我一枝自己用过、刻了我们同桌的957天的钢笔,究竟为什么?
我不知道答案——我百思不得其解。
1999年夏天过后,我不再习武,也不再是黄蓉。原来,黄蓉只有在郭靖面前才是真正的黄蓉,魅力四射,妙语连珠。一个女人成就一个男人,一个男人也成就一个女人。这是我回首射雕英雄1999年版才明白的事情。两个人的青春,糊里糊涂地错过了,便糊里糊涂地永远粘在了一起,如那一年,我的李小涛与我的沙袋
她给我看她的笔记,给我看她买来的复习资料。我说你不用像救世主一样地救我,我不会感激你的。
那一年,正是最青涩的年纪。
我是班里有名的坏学生,经常和一些不上学的狐朋狗友鬼混。上重点中学完全是靠父母的关系来的,高一全校大排名,我排倒数第一。在一千多学生中排倒数第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前途一片渺茫,我只盼着空军来学校里招飞行员,也许我可以去当兵。
班主任把她安排和我做同桌后,我知道一定是母亲找过老师。母亲的用心良苦,她想要这个学习好的女孩子带动我。
她的确学习好,年级前十名,我们班里的前三名,常常去参加各类竞赛不算,还是学校里第一个拿到稿费的人。
但我对她很敌视。我一向讨厌好学生,而她就是。极听老师的话,还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常常去复印室里印卷子。
上课我写纸条给她:“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我以为她不会理我,但她在纸条下面写了:“知道。”
“她结婚后生的孩子你知道是谁吗?”
我是在故意和她捣乱,把她气走了,我就可以自己一桌,那样的话,我又自由了,看看天空,听听鸟叫,多好啊!
“不知道。”她写道,“她生孩子了吗?”
她终于中计了!我写道:“白雪公主生了个女孩,叫灰姑娘,她很失望自己生了这么难看的孩子,所以,和王子离婚了。”
写完后我给了她,她扑哧就笑了,正好被老师看到,老师说:“笑什么笑?”
结果她被罚站了一节课。但我并没有如愿地将她气走。
以后的日子,她逼我写作业,我不会,她就让我抄她的,她给我看她的笔记,给我看她买来的复习资料。我说你不用像救世主一样地救我,我不会感激你的。
她笑了:“我是想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能力可以让一个考倒数第一的变成倒数第二?”
我的自尊心受了极大伤害。“太小瞧人了,”我想,“我一定要学好给你看!”从此开始认真学习。原来,学习进去也可以有很多乐趣,当那些从前特别讨厌的数学题被我变成有趣的东西时,我知道自己真的有了转变。
第一次测验来临了。是一次英语考试,那次我考了有史以来的高分——69分,让我吃惊的是,同桌只考了65分。这个每次都是98分以上的英语课代表怎么了?
老师表扬了我,却把她叫到了办公室,问她是不是被我影响了。
她说不是,是自己太马虎。
回来后她转过头对我说:“你真聪明,稍微一努力就超过了我。”
我被这句话极大地震撼了,我没有想到自己是聪明的。
那次考试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等到高一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已经排在了全校中游。我对还是遥遥领先的她说:“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
老师和家长都特别惊异于我的改变,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改变的原因。
转眼,忙碌的高中生活结束了,我们也各奔东西。
几年之后,同学聚会再次见到她。她问我:“你还记得那次英语考试吗?”
“当然,”我说,“你考得不如我多。”
“不,”她笑了,“其实是我故意让着你,让你树立信心。我当时是喜欢你的,只不过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
说这话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出色的女友,她和我正在北大读研究生。
同桌当年喜欢我?那时我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了,我不明白有什么值得她喜欢。而她说:“我喜欢你写的那些小纸条,全留着呢,你和别的男生不一样,有一种创造力和与生俱来的幽默感。”
可惜高二我们分了班,她去了文科班,而我在高三后就成了学校里的重点保护对象,我们就这样匆匆地错过了。
如今,我常常会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喜欢着我,并且改变了我的一切,每次想起,心里都有阵阵暖意。
■ 一
林闲认识陈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那么遥远,仿佛隔了层层叠叠的雾气,关山万里似的。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十多岁的少年,一起在少年宫学跳舞,陈晓跳舞的条件并不好,用老师的话说是腰太硬了,而林闲,则是胳膊不够长,老师说你们的嗓子都还不错,学别的也还可以的。所以两个少年就一起去了戏剧班。
那是一段特别沮丧的日子,很少有少年愿意学戏剧的,陈晓和林闲也不例外。别的小朋友青蛇、白蛇、许仙、法海地做戏,两个少年就在台下看。他们也对了几段唱词,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不用功了,说了几句就半途而废了。
后来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学,只是在少年宫混着日子,两个少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把作业带到学校做,周末的时候一起吃早点。父母到少年宫接他们的时候分别说再见。
那一年,是陈晓16岁的时候吧,父亲生病了。父亲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是惟一的收入来源,少年宫的费用虽然不高,但陈晓也没有去了。
就是那个时候,林闲第一次去了陈晓的家,陈晓的家在城郊的小平房里,有木栅栏围着的开满木槿花的小小的院子,那些花是浅浅的粉色,浅浅的淡紫,很好看,像画里的风景一样,却有灵巧的风,微微地吹。林闲在院子外面喊陈晓的名字,陈晓答应着跑了出来,林闲说:
“陈晓,少年宫的老师问你怎么不去了?”
其实少年宫的老师并没有问,他们是一个月交一次钱,陈晓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不去了,没人会关心的。
陈晓红了脸说:我爸生病了,家里就不让去了。
两个少年,问的答的都心不在焉,林闲点点头,很严肃地说好的,我会告诉老师的。就迈着方步很严肃地离开了。
那天回家后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很镇静。后来林闲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每当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回忆生命里那个叫陈晓的,常常和自己对着少年宫的大窗户发呆的女孩,心总是莫名地牵动,他知道,他的方步,他的发呆,都是因为喜欢,他对陈晓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最初的爱情。
■ 二
林闲大学毕业了,工作的城市是上海。
这个城市太现代了,所以发现自己住的地方有了外地来的演出队。
那天晚上,他们都穷极无聊了,小刘说:去看演出吧,30元一张票,超便宜的。经不住小刘的劝说,去了却很快后悔了。那都是什么演出啊,外地的草台班子,表演杂技、流行歌曲、戏曲、二人转和摇滚,演员们都有香艳的名字,小曼玉,小青霞,邓本山——整个一个大杂烩,看演出的都是小区里的中老年人。就这样,还有人不断地离场。
一个女子唱了流行歌曲,没下台,又唱起了戏曲,是白娘子里面的选段,她唱得并不好,台下有人叫好,有人嘘声。林闲原本快要睡着了,那些唱词那么熟悉,声音也有些熟悉,就睁开了眼睛。台上的女子眉目清秀,有艳丽的妆,音容笑貌却那么熟悉。林闲脱口而出陈晓的名字,小刘说什么啊,人家叫小曼玉。
就去后台找小曼玉了。林闲那么着急,他几乎肯定那就是陈晓。
只是舞台妆都太浓,灯光又奇奇怪怪地闪来闪去。演出还没结束,后台不让进,演出结束了,还是不让进。倒是小曼玉听说观众找,自己出来了。
她的妆还没有卸,脸上是胭脂浓郁的红,头发高高束起,廉价的曳地长裙颇有几分风情,没注意到林闲和小刘,径直问阻拦的男子谁要见自己,是要给小费吗?瞥见林闲和小刘。又不好意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真的是陈晓。“陈晓,陈晓,我是林闲啊,你记得吗?我是林闲,你小时候的朋友林闲啊。”
陈晓抬起头,呆住了。
■ 三
那天晚上,林闲就约陈晓去吃饭。陈晓说:太晚了,改天吧。
第二天一早去了小剧场,他是等不及了。陈晓出来的时候不是昨天的样子了,她没有化妆,皮肤很白。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穿着素色的裙子,瘦得像个大学生。
林闲问起陈晓的事情,为什么搬走了?陈晓说原来她家就在乡下的,因为爸爸有一些手艺搬到了小城,后来爸爸生病了,就又回去了。
没念完高中就辍学了,好在村子里来了个演出队,听说她在少年宫待过,嗓子还不错,就带上她了。
林闲无非就是念书和工作,几句话就完了,陈晓却需要说很多。他们闲闲地在街上走,陈晓一直低着头,碎碎的发飘在肩上,就像很多年前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接下来,就是林闲最快乐的时光了,他请了假。每天都会去找陈晓,和陈晓一起逛街,他们去浦东玩,回来的时候很晚了,穿过石库门房子的时候林闲牵了陈晓的手,就一直那样牵着,舍不得放开。林闲的心微微地颤抖着,像很多年前,去陈晓家探望,分明很紧张,却要让自己镇定一样。他想他和陈晓应该在一起的。他爱她,一直爱着。而她呢?应该也是有一点喜欢自己吧。他说陈晓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和你一起,穿过每一条街道。走很远很远。
陈晓笑了,小时候,我们都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吧。送陈晓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一点了,陈晓敲开小剧场的门,倚在门前对林闲说再见。
林闲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挥手说:明天见。陈晓点点头:对,明天见。
■ 四
明天,也就真的没有明天。
天亮的时候林闲洗了一个澡,想到陈晓一定还在睡觉,就和小刘聊天,小刘说:为了她你的年假都休完了。怎么办?“休完了就去上班呗。”
“陈晓呢?”“她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小刘说你疯了,她没文凭没能力的。留下来,你养她啊。林闲说:是啊,我养她。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总得疯一次吧。
中午的时候,疯子林闲就去叫陈晓起床了,只是小剧场冷冷清清的,没有挂出往日的大幅宣传画,看门的大爷说演出队早上就走了。
“去哪儿了?”“继续演出去了呗,好像是南京,谁知道呢!”
林闲给陈晓打手机,拨了很久,终于通了,却不是陈晓,是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陈晓忙着呢,没时间接电话。人家都走了,你怎么还缠着她啊,看在同学的份上没撅你面子,你还真来劲了。电话扣掉了,再没有拨通。
林闲托在南京的朋友打听,似乎演出队并没有去南京,林闲的心,落在沙地里,反反复复,都是疼痛,他知道陈晓是故意消失的,她不要他找到她,或许对陈晓来说,自己只是同学,她抹不开面子;陈晓无数次说起那一天,她原本以为有小费的,也或许对她而言,他只是观众,对他,她却是初恋。她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多想多虑,伤心了,也只能怪自己。
■ 五
休息一个礼拜后,林闲上了班,西装革履的,融进徐家汇的人潮里。
小刘说你和她根本不是同路人,就像乘地铁,不管多拥挤,一度和谁靠得多近,到站了,也会各奔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闲开始总是想着陈晓,后来就不想了。陈晓像一个痂。看到的时候会伤心,就不如不看。没有人知道林闲喜欢过一个演出队的女孩子,知道了,也会当作笑话的。
林闲开始恋爱了,是公司里的同事,后来分开了,又和别人恋爱,又分开,后来还是结了婚,小刘跳槽去了北京,回上海看朋友,是林闲结婚两年后。
接风是在饭店里,刚开始,林闲的妻子很忙,晚到一些,小刘喝了一些酒。就开始说话了。
他真的喝多了,就有些口无遮拦了,说林闲你知道吗?在北京,我见过陈晓的,是另一个演出队,在一间酒吧里,陈晓提到你的名字就流泪,说如果我见到你,你已经结了婚,忘了她,才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你。其实小时候她就知道你喜欢她,知道你是假传圣旨去看她,她离开少年宫的事情,一早告诉老师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后来,很多次她在院子里写作业,曾见到躲在木槿花后的你。
陈晓说她也喜欢你,也忘不了你们一起在少年宫的岁月,只是女人分两种。一种是像白娘子那样,为了证明爱情的完美,肯为男人喝下雄黄酒的;一种是不肯的。她不是不愿意为你喝雄黄酒,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只是她高中没毕业。在外漂泊,吃了很多苦,被人欺瞒过,她配不上你。白娘子可以依靠法力把不完美掩盖,陈晓没有法力,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你们原本是路人,离开前,曾经牵手走过几条街,就够了。
小刘说完了,还是不放心,又问林闲:“你是不是不爱她了?否则,就是我多事了。”
林闲说:是啊,是啊,是啊。小刘就笑了。
远远的,一个女子走过来,是林闲迟到的妻子。女子的皮肤很白,瘦瘦的,碎碎的头发倚在肩上,有些像一个人。但是她不是。小刘呆住了,说那是你的妻子啊。原来你并没有忘了她。
林闲没有回答。那一刻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www
她爱猫,画出来的猫咪栩栩如生,亲人们都叫她“咪咪”,可是她从来没看过自己的画。她是先天性白内障,只有光感,可以辨别颜色。
在盲校,她遇到他。她学钢琴调音,他学中医按摩。爱情之于他们,同样是幸福的、甜蜜的。他们租了一间不足9平方米的小屋结婚了。她说:“将来我们一定会住上大房子的,很宽敞,在屋子里随便走都不会撞到东西。”他握住她的手,仿佛给她力量一般许给她一个将来。
那年的大年三十,房东要他们马上搬走,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三十那晚,他们在那间冰冷的小屋子里商量着大年初一出去找房子的事,生活一筹莫展。大年初五,他们又一次收拾行李被迫搬家。搬家对于他们来说比普通人更加辛苦,所有的东西都要摸一遍收起来再摸一遍放在新的地方。她骑着三轮车,他在后面推。她不知道,后面的他早已泪流满面。他向她提出离婚。他说:“我没能给你幸福,不如放你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她听了他的话,狠狠地给了他一拳:“你以为我是胆小鬼吗?再难两个人的肩膀也会扛起来。”
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他成了按摩师,她也有了一家自己的调琴公司。他们按揭买了房,终于有了一间小小的家。可是命运显然不想就此停止对他们的考验。她的肚子里长了个瘤,要马上手术。而她是有哮喘病的,手术有很大的风险。可是,她对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我还没活够呢。”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房子每个月的月供都是一笔钱,如果她不在了,他供不起,又会无家可归了。为了他,她要活下去。她不舍得留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世界上。
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她在手术中并发了哮喘综合征,心脏一度停止跳动。等在手术室外面的他感觉着护士进进出出,心里像掏空了一样,他不能想像,生活里没有她,他该怎么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
那一刻,残酷的命运放开了她的手,她熬过了鬼门关。他们住进了新房子里。她说:“我们也去照一套婚纱照吧!”他欣然同意,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愿意。
盲人照婚纱照?影楼里的人像听了天方夜谭。她笑了,很美,她说:“我从没把自己当成盲人,我也从不抱怨自卑,我们的心里比谁都亮堂。”
看了照片的人都羡慕他们,幸福就明明白白地写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
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如今生活在北京,她叫陈燕,他叫郭长利。他们在一起15年,结婚12年。
爱情不会因身体的残缺而变了味道,只会因心灵的杂质改变了成分。面对相携走过人生风雨的这对盲人夫妇,我们还会怀疑爱情吗?如果怀疑,那只是因为,自己爱得还不够。
大学时,他们同班。她热情活泼,像只快乐的小鸟叽喳不停。而他却冷峻少言,即使偶有妙语,把别人惹得捧腹时,他仍旧不动声色。
他们早就互生情愫,却从未向对方表白。她在等他开口,而他始终沉默。直到毕业前的一个月,两人都在北京找到工作,他才匆忙约她出来,一脸严肃地说:“咱们恋爱吧。”
她笑,歪着脑袋调皮地问:“为什么到现在才说?”
“以前我不敢保证让你幸福,而现在,我觉得可以了!”他的话还是那么简单,却异常坚定。
他们恋爱了。因为有他,她什么事都不用操心,像个无忧无虑的公主。
工作后,他们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公用的。他主动承担起所有的家务,每天锅碗瓢勺忙得不亦乐乎。
她爱吃土豆,于是他经常买,土豆丝、土豆片、土豆块…… 变着花样做给他吃。共用一个厨房的邻居对她说:“姑娘,你真有福气,找了一个这么能干的男朋友。”这时,她的心里暖洋洋的。
在她看来,有土豆吃的日子,很幸福。
三年后,他们结婚了。她是美丽快乐的新娘,他是英俊稳重的新郎,在别人的眼里,他们珠联璧合,天生一对。
婚后的生活平稳而舒缓。他仍旧每天下班就去厨房,做她最爱吃的饭菜,她仍旧像只快乐的小鸟,围着他追逐嬉闹。她想,日子就该如此吧,简单却充实。
那年,由于经营不善,他所在的公司即将倒闭,他面临着事业上的重新选择。而她的工作却一帆风顺,很快成为公司最年轻的部门经理,前途一片锦簇。
那段时间,他为事业而懊恼,却从未在她的面前表现,仍旧一如既往地做饭、收拾家务,好像什么事都未曾发生。
她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知道,这样坚强和隐忍的男人,宁可自己受苦受累,都不会让她承担分毫。
后来,他的朋友力邀他到深圳创业,但他放心不下她,犹豫不决。她明白他的心思,对他说:“你去吧,不用担心我,到了那边,争取早点稳定下来,我也过去。”
他终于下了决心,依依惜别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没有他,她的生活一塌糊涂。他打来电话时,她正在泡方便面,听着他温暖的声音,她突然哭了,声泪俱下。她说:“我想你,我想吃土豆……”
是啊,有土豆吃的日子,真的很幸福。
离别后,他们靠电话倾吐相思,但为了节省话费,她们的通话从来不超过三分钟。有时,刚挂上电话,他的短信就发过来:“我想你,还没说够!”她又打过去,他却不再应答。听着话筒里的忙音,她悄然落泪。
因为想他,她时常精神恍惚,为此影响了工作,出现一些很低级的失误。她懊悔,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经常深陷苦恼。
一年后,他的事业终于稳定下来。电话里,他说:“你过来吧,这里有你喜欢的公园和树木,并且不缺少土豆。”她笑,大声说:“就等你这句话呢。”
于是,她辞职,收拾了简单的行囊,迫不及待地到了深圳。
对她来说,有他的城市,就有一切。
她找了一个文员的职位,轻松得有些无聊。重逢的喜悦过后,生活步入正轨。他们住着不属于自己的房子,过着平凡简单的时光。
闲暇的日子,她在网上打发时间。论坛上,本来秀美的文笔,被她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个帖子,都能吸引很多“鲜花”和“掌声”,她因此结识了很多网友。
他很忙,并且总有一些纷杂的应酬,再也无暇给她做饭,甚至不能回家吃饭。他经常在深夜归来,每次都醉得很深。趁着酒意,就语无伦次地对她说一些话:“我要挣很多很多的钱,买一幢很大的房子,让你过最幸福的生活……”
她知道,他是爱她的。以前,他给她做最喜欢吃的土豆,如今,他拼了命似地努力挣钱,这都是为了让她幸福。但她并没有感到欣慰,虽然生活境况好了很多,虽然相聚替代了离别,但她总觉得生活中缺少点什么,是什么呢?
情人节的前夕,有网友约她见面,她拒绝了,没想到这个网友不知从哪得到她的单位地址,送来一束鲜花。花是红玫瑰,很艺术的包装,放在她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些扎眼。她不喜欢网友的唐突,却无法拒绝这些美丽的鲜花。
她突然想起,和他相识十年,他竟从来没有给她送过鲜花。她有些想不通,他为什么从来不给她送一束代表爱情的玫瑰,她更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从来没有和他计较!难道是那些香气扑鼻的土豆,让她忘记了世间还有玫瑰的存在?
莫名其妙的,她开始怀疑起他们之间的感情。
情人节前一天,她无意中发现了他忘在家里的钱包,里面除了钞票,还有一张借据,数额20万元,落款是他的一个朋友。对此,她一无所知。也就是说,他没有和她商量,就私自借了20万给他的朋友。
晚上,他们大吵了一架。面对她的质问,他明显有些不耐烦。他大声说:“这都是生意上的事,用不着你管!”
她觉得他不再爱她了,伤心得一夜未眠。
第二天,情人节,他很早就去上班了,什么话都没对她说。房间里很冷,而她的心里更冷。
心情烦躁地挂在网上,那个网友发来消息,邀请她晚上一起吃饭。她本想拒绝,但突然想着那些鲜红的玫瑰,竟答应了下来。
她想打个电话给他,但拨了几遍都是占线,索性就不打了,反正他也不在乎自己,她心想。
没想到想象中浪漫温情的网友,却丑陋而无礼。见面没多久,就把手放在她的手上,眼睛里尽是暧昧。她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荒唐,情人节的晚上,竟和一个陌生的网友共进晚餐,自己这是怎么了?他打来电话,问她为什么还不回家,她支吾着说在加班,马上就回去。
终于摆脱了网友的纠缠,她回到家。门是虚掩的,他早回来了。进门的瞬间,香气扑鼻。桌上,是满桌的饭菜。厨房里,他还在忙碌,见她进来,他慌乱地把一个盆子藏在柜子里。
“藏什么呢?”她好奇地问,一边从柜子里拿出那个盆子。
随即,她惊呆了。盆里竟是摆放整齐的“玫瑰”,用土豆雕成的玫瑰。“这,是你雕的吗?”她满脸疑惑。
他微笑着点头,拿起刀和土豆,刀锋在土豆上迅速地翻飞,几分钟后,圆圆的土豆变成了一朵盛放的玫瑰……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从小就对鲜花过敏,所以从来不敢给你买鲜花。今天是我们相识后的第十个情人节,就用这些十朵土豆雕成的玫瑰来代替好吗?为此,我已经练了很久了!”
她再次惊异,相识十年,她竟不知道他对鲜花过敏。这个沉默少言的男人,竟对她保守着这样一个秘密。
再看他时,他正低头拿碗筷,她看到他的头顶,不知何时生出许多白发,在灯光下分外扎眼。她呆呆地看着他,往事一幕幕在心头翻滚。
“发什么呆呢,吃饭吧,有你最喜欢吃的菜!”他的声音依然温暖,眼神里依然写满浓浓的爱意。而她却再也控制不住眼眶中的泪水,一把抱住他,哭了起来……
爱情是需要土豆的,没有食物、没有物质维持的爱情难以长久;但爱情也需要玫瑰,失去浪漫的情怀和精神支撑,再精彩的爱情也会变得乏味。因此,在爱情里,我们要土豆,也要玫瑰。
我可以喜欢你吗?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小禾读书的时候是自卑的,终日只会在教室的角落里啃厚厚的小说。除了有零落的稿费单掉到她的课桌上以外,没有一个人在意她。
有不少陌生的同龄人从远处寄信给小采。她一一回,用心地把字写得一笔一划,生怕对方看不清楚。可几乎看了她信的人,都不会再写第二封信给她。只有骆向阳。
骆向阳在距小禾很远很远的城镇读高三,不太像个好孩子。骆向阳写第一封信给小禾说,你的文章如清风扑面。
小禾听多了这样的夸赞,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但小禾的课桌上,轻盈得像一只过路的蜻蜓。骆向阳写,小禾,你的字虽然不算漂亮,但怎么看,都像一个乖巧的小姑娘用心地在纸上刺绣,一字,一标点,都看得出你的心在上面行走。
骆向阳的信来得很频繁。他的手比小禾的手还要灵巧,每次都要把信折叠成不同的形状,仅仅拆信,都要花费小禾很长的时间。骆向阳告诉小禾,是因为有很多女孩子折叠各种各样的情书给他,他不喜欢她们,但他却一一收下,只是为了学会折叠信纸的形状,然后寄给她。小禾有些感动,甚至有些不知所措。但转念就会告诉自己,或许人家只是随意讲讲。有时候小禾会将视线从信纸上偷偷转移至班级里那个优秀的男生身上,那男生同样也被许多女生喜欢,甚至在最初的最初,她也会悄悄地就着落寞的月光给那男生写情书,可是次日醒来,尽管昨夜的梦还带着晨露的清香,但在早晨阳光微弱的照射下即会碎裂一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禾再看到那个优秀的男生,便在心底开始默念着骆向阳的名字,然后无措地想象着他是否也这般清朗。
小禾将骆向阳的来信一一编了号。小禾想,若干年后,回望来时路,将编了号的信一路看过去,定会发觉青春原来这样微薄,或许,青春里的名字,只有一个,便是骆向阳。
骆向阳有一次在信里问小禾长的什么样。小禾看着信,有一朵泪花不自觉地盛开在了信纸上。骆向阳再三要求小禾寄照片过去,小禾莫名地有些生气,不但不寄,却连着两封信没回给骆向阳。
小禾长得不算漂亮,但也不算难看,是那种行走在学校里极少有人注意到的平凡女生。可小禾倒希望自己确实平凡到没任何人注意才好。
有一段时间,小禾再没收到骆向阳的信。小禾想,他一定生气了吧?或者他一定觉得我不寄照片,就是因为自己长得太难看的原因。其实也是,只要他要,只要我有,我为什么不给他呢?不过一张照片而已,或许他看到我事实上长得并不算难看,说不定会不计其他地喜欢我,反正又不会有见面的那一天。
在最美好的年龄里,小禾却要的这么简单。只要简单的喜欢,哪怕是一点点,哪怕没有永远。
于是,小禾特意选了条长裙去了学校附近的照相馆,选了蓝天碧海的背景,双手背在身后,羞涩而明朗地笑。
小禾写了薄薄的信,将照片夹在纸张里,信封的中间位置,工整地写着“骆向阳”。可是,在她还没有将信投进邮筒的那个下午,骆向阳的信却再一次飘落至她的眼前。
信不长,骆向阳说,一直都没收到你的信,以为你忙,就没好打扰。连同泛着淡淡香味的纸张滑落的,却是一枝玫瑰,红得耀眼,虽然是剪来的,但是,小禾像是看到了骆向阳,倚在墙角,周边是女孩子钦羡的目光,而他,沿着玫瑰的脉络,一点点,一点点,专注地为她“采摘”。贴着玫瑰的纸张背面,是骆向阳一向刚劲而落拓的字,写着舒婷的《致橡树》。每一行,都看得小禾的眼睫边缘像摇曳起一颗颗打湿的露珠。
玫瑰的一侧,骆向阳写:小禾,真正在意一个人,外在的东西并不重要。最后的最后,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她是不是他的公主
夏天过后,骆向阳没有被大学录取,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西安。只因为,那是小禾梦想抵达的城市。
骆向阳说,小禾,你等着我,我会给你幸福。落笔的语气里充满了甜蜜的笃定。然后在信里,骆向阳向小禾用笔描述着他眼中的钟鼓楼、大雁塔、小寨、朱雀大街。偶尔也会说长安南路上总有漂亮的女孩子风一般掠过,他就说,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却没有我要的一个,小禾你知道吗?
小禾开始怀疑上天是不是真的对她过于眷顾,爱情怎会来得这样简单?小禾小心翼翼地试探,骆,听说西安有著名的小吃街,记得带你喜欢的女孩一起去哦!
骆向阳没有直接回答她,只说,小禾,我想快些找到更好的工作,挣更多的钱,那样我就能在你毕业后接你来西安时。给你满满当当的幸福了。
毕业并不是遥遥无期,在周边的同学纷纷揣着简历开始穿梭于大小人才市场时,小禾却总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有意投射给她异样的眼光。班里那个优秀的男生,因为优秀,总比他人得来的容易,早早找到不错的工作,走起路来比天鹅还要高傲。王子就应该这样吧?生着俊朗的外貌,有着不错的事业,身边还有异性的青睐,或许,生活中的骆向阳也会真的如此。小禾想,要不就等着王子来接吧!只是,他是她的王子,她是不是他的公主呢?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儿也不好看,一直一直都是。但她仍会写信给骆向阳,时间不固定,长短不固定,只要想起他就会伸展开信纸,让心事在上面温柔地蔓延。
有好长一段时间,骆向阳都没有写信给小禾。小禾企盼的心多少有点难过,会不会陪女孩子去小吃街了呢?小禾看着街边掠过的年轻女孩洁净的面庞,会想如斯优秀的骆向阳的身边,就应该有这样一个年轻好看却又出众的女孩子,怎么也不会轮到她的。
直到收到骆向阳的信。薄的,如蝉翼,不小心就会失却另一只翅膀。小禾不忍不敢也不舍动手拆开,她害怕这会是最后一封,看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读到骆向阳的字。
可是,当她拆开,信封里如同当年收到玫瑰时一样,滑落出来的是薄薄一张,不同的是,这次是从她的城市抵达西安的车票。骆向阳整整加了一个月的班,只为送小禾一张抵达幸福站台的车票。
重要的东西在内心断了线
小禾写给骆向阳的最后一封信是:以后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因为我按你信中的要求到西安火车站出站口,我看到了穿着蓝色T恤的你,根本不是我一直喜欢的你,就这样永远说再见吧!
骆向阳再写信,却是查无此人,悉数退回。骆向阳这个时候才发觉,这么多年,他与这个早在心里比谁都爱的女孩,除了信件,再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
骆向阳哪里知道,小禾根本没有去西安。她只是回了趟老家,她要告诉父母有人要带她走了,她不管这人怎么样,也不管二老怎样的拦阻,只要能跟他走,怎么都可以。可是,母亲最后的话却伤到了她一直都努力掩藏的痛楚。母亲说,你以为他见面后会真的喜欢你吗?他喜欢的只是文字里的你,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你。
小禾不相信骆向阳是母亲中眼的这类男人。但小禾这么多年一直担心的事情,被母亲这样一说,却是生生地疼。
可是骆向阳是小禾青葱岁月里惟一的名字,她不想轻易放弃更舍不得一笔抹去。小禾忍住内心的阵痛,一次次地和父母亲相商、争执、忍让,却怎么也学不会妥协。末了,父母把她锁在屋子里,只说了一个理由给她:再也不愿意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受伤,不管是心,还是身。
小禾像一个落难公主,写了最后的信给骆向阳。与其说因现实被迫决绝地告别,不如说是她要抱着最后的希望试探他,如果他像她一样懂得争取,哪怕现实中的他像她一样,她也会跟了他去。
可是,后来证明,骆向阳并没有任何的争取。他只是如小禾一样写:这是最后一封信了。不同的是,他还有一句:对不起,我没有资格爱你。
小禾哭了整整一夜。她一直记得这句话:没有资格爱你。
从此,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她的内心断了线,心里的那扇门就此永远地掩上了。
错失在白衣飘飘的年代
很多年后,小禾除了写小说,就是用声音通过电波讲述一个又一个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有一天,她在众多听众来信中看到一封信。信上写:听你讲了《致橡树》的那么多版本,可我觉得只有你和他的故事最感人。我是他要好的同学,其实他是一个有些自卑的人,是你的信指引着他一路走了下去。他说要带你到你梦想的城市,要照顾你,要把他一生的幸福都给你,你不知道他有多么地努力。当年你写信和他告别时,他按着邮戳寻找你家的地址,可是就在他快要到你家的路上却出了车祸,右腿被截肢,后来就再没了消息……
小禾握着信纸忽地柔肠百转,泪水再一次像那年收到骆向阳信封里的玫瑰一样,大颗大颗地掉落。他不知道,那张火车票她一直夹在当年写满青春里惟一一个异性名字的日记本里;他不知道,她的右手因为6岁那年被严重烫伤而留下了终身残疾。青春年少,在最需要被异性注目的年纪,那么多的人,只有他说她在尽力写却仍是歪歪扭扭的字像在纸上刺绣,像心在上面行走,只有他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尽管是在4月1日。
当然,小禾也不知道,那一年,骆向阳按信中所说,他真的在西安火车站出站口等了她。只是他没有按信中所说穿蓝色T恤。那天他穿了白色的衬衫,只因为,是那篇文章让他认识了小禾。文章里写:我多么想在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有一个人伸出手给我说,今后的路,我们一起走。
对面楼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搬进一个漂亮时尚的女孩儿,牛仔短裤、黑色吊带小背心、修长的大腿、白皙的胳膊,身材窈窕,每天早晚都会在阳台上走来走去,节奏欢快。
有好几次她喊男人过来看,男人不屑,开玩笑道:“美女大街上有的是,美女再美,也没有我们家的黄脸婆可爱。”
她听了,撅起嘴佯装生气,他揽过她的肩,一本正经地说:“黄脸婆怎么啦,黄脸婆是家中的宝。”她揪住他的耳朵:“再敢骂你老婆我是黄脸婆,我跟你翻脸。”他乖乖地投降,一脸坏笑地说:“你不是黄脸婆,是一朵花儿。”她听了,脸上绽出笑容,知道底下没有什么好话,但还是忍不住问他:“是什么花儿?”他说:“是狗尾巴花。”
这回她真的恼了,他怎么哄都哄不好她,她一边流泪,一边数落:“嫁给你也好几年了,你除了贫嘴,什么长进都没有,结婚时买的这间小房子,像鸟窝那么小,贷款到现在都还不上。办公室里的女同事,用法国的香水、韩国的化妆品,假期不是去健身就是去美容,我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天天窝在家里看电视是我全部的娱乐活动。嫁了你这样一个不争气的老公,不变成黄脸婆才怪。”
男人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手足无措地对着她,说不出话来。
男人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女人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两个人的工资都不多,除了还贷,剩余的钱刚够生活,日子显得很紧巴。生活单调而且乏味,两个人每晚守着一台老式的电视,一直看到困倦才去睡,有时候还会为看什么节目发生争执。男人爱看新闻和体育,女人爱看综艺节目和电视剧,争执不下的时候,两个人往往是划拳定输赢,赢的那个人必定兴高采烈地看电视去了,输的那个人心情寥落地抱着枕头郁闷地睡去。
自从对面搬来一个美女邻居,男人不知何时便不再跟她抢电视。刚开始她并没有留意,天天晚上对着电视里又臭又长的连续剧流眼泪,直到有一天,下班后,她在路边买了娇艳欲滴的草莓,晚饭后洗了满满一盘子,喊了他几次过来吃,他都没有动静。她去厨房、卫生间、卧室一一找过才发现,他竟然拿着望远镜蹲在阳台上朝对面看,一边看还一边笑。
她的心生生地被牵扯了一下,疼得厉害,几乎站立不稳。这个男人岂止是没出息,简直太令人失望了,心里阴暗到了极点,偷看穿得很少的美女在家里晃来晃去,这样的事情都能做出来,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妄为?
白天上班,一整天都心不在焉,仔细想想,男人这段日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常的行为举止,对她依旧关爱有加,每个星期一次的床事也很和谐,是哪里出了纰漏呢?她想得头都大了,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晚上回到家里,她已无心再看电视连续剧,细心观察男人的动静。吃罢饭,男人悄悄地拿上望远镜溜到阳台上,向着对面看得不亦乐乎。她悄悄地潜到他身后,出其不意地朝着他的后背给了他一巴掌:“你在干什么?”他吓了一跳,忙把望远镜藏到身后,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没……没干什么。”她气呼呼地说:“别以为你干的好事别人都不知道!”他也急了,说:“我干什么了?不过是看看电视,有什么了不起的啊?”
她呆怔在那里,顺着他的目光往街对面看,街对面的一家商场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安了一块大屏幕,正在直播足球比赛,穿红色球衣的球队刚好是他喜欢的那支队。
他嗫嚅地说:“我没有本事让你吃好穿好住好,你什么都没有,喜欢看个电视,我再跟你抢,我还是男人吗?”
她的心瞬间润湿起来,把头埋进他的胸前,哽咽道:“有你,我知足了,我喜欢你跟我一起抢电视看,一个人看多没意思啊!”
1
2005年的夏天。许嘉乐,还记得到武汉步行街旁的那趟2路电车吗?那时我正在接一个好朋友的电话,她正为一份鸡肋的爱情心神憔悴,打电话来向我讨要主意。车厢里人很多,我一手拉着把手,一手拿着电话开导她。在我苦口婆心劝慰了她20分钟后,她还在电话那头不知所以。于是,我就对着电话喊,那就分了吧。分了也就没折磨了。
好不容易挂上电话,就看见站在身边的你,还有你那双探究的眼睛。你说,劝人都是劝和,你怎么就让他们分了呢?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这就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场景,你的一句话。你就以这样独特的方式走进了我的生活。
那天,你原本要去健身房的,仅仅是因为我好朋友的分手问题,我们两个就在长长的步行街上逛了两个来回。
晚上回去的时候,你问我坐过地铁没有,我摇头。你不容我说话,就拉着我往轻轨的地方跑。站台人不多,身边一对情侣在旁若无人的接吻,而我们之间隔了大约3米。
分手的时候,你喃喃地说,两个人守在一起多幸福,为什么要劝分手呢?从那时起,我相信,许嘉乐,你一定是个重感情的人。
只是,许嘉乐,你一直不知道,我那天其实是和一个男孩去分手的。我为他来到这座城市,没想到第三个月,他却和另一个女孩好上了。那天,我原本是想要去和他做个正式了断的。没想到,碰到了你,也让我断了这个念头。缘分断了。就随他去了,为什么还要割上一刀呢?
2
许嘉乐,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也许都是独在异乡的感觉,我们走的更近了一些。我陪你去健身房,你陪我去图书馆。更多是下班后。我们相约一起去找武汉市各种特色的饭店去尝鲜,然后夜晚去K歌。
我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每次吃饭都是你抢着埋单,这让我很不舒服。你察觉到我的不快,所以在吃便宜的大排档时,你就冲着我喊,老板,她埋单。我知道你是不想太伤我那可怜的自尊。许嘉乐,我明白你的心。
你总说我唱歌很好听,说如果我唱得如你那么好,我早去参加2006年的超级女声比赛了。这时,你总是举起双手摇摆着说,我要做你的粉丝,我要成立你的粉丝团。记得有一次,你突然问我,付小青,你说,你说如果你出了名,作为你的粉丝,我应该叫腐竹呢?还是青蛙?
你就是这样孩子气,尽管比我大2岁,但你总是天真得可爱。
许嘉乐,我最喜欢听你唱张学友的歌曲,那深情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第一次见面的你,你喃喃地说,为什么要分手呢?我有时也想,是啊,为什么要分手呢?
2006年夏天,信乐团的歌火上了天,我和你成了他们一伙老男人的忠实信徒,两个家伙说谎请病假去外地看他们的演唱会。那是一个惊心动魄的里程,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安分守纪的女孩子,但遇见你后,就做了一系列稀奇古怪的事情。在演唱会的现场,那么多的“信徒”举起荧光棒,高喊着阿信的名字。我们聚集在那群光芒之间,第一次感觉到眩晕。演唱会结束的时候,我们忘乎所以地拥抱了在一起摇晃着。就在那时,我看到你眼睛里闪闪发光的东西,你附在我的耳边说,小青,让我做你爱情的信徒吧。
许嘉乐,我答应了你。其实,我也曾对你动心。
3
许嘉乐,还记得我们宏伟的计划吗?
我们说要一起买房子的。你说我们的房子不需要很大很豪华,但一定要有落地的窗帘,木质的地板,阳台上养着花草,对了,还需要养一条漂亮的狗。
可这一切都只是我们的规划而已。因为你几乎是月光族,而我也是刚毕业。身上也没什么钱。想买房子谈何容易。于是,我开始给你制订省钱的计划。你说你做不到,开始与我讨价还价。你说,付小青,你真是个管家婆。其实,许嘉乐,你不知道,我一个月要节省2000元为我们未来的房子。
那段时间,我们不再流连外面的大餐了。偶尔也会如家常夫妻一样去菜市场买些东西回家做,只可惜,我的厨艺太差,很多时候都是你在忙活。那段时间,我们确实很节俭。我们不再打车,和很多人一起挤公交车。公交车人可真多啊,但游弋在人海里,一摇一摆中,我们对视一望,也是如蜜的快乐。还记得有一次上车没零钱吗。我拿了一张20元的票子投了进去,我和你就站在公交车的前门口,你负责接受别人的零钱,我负责说谢谢。你一接钱,我就说谢谢。我们配合的那么默契,也那么滑稽。下了车,我们的钱还没凑齐,你数着手里的钱说,看看,还差4块钱呢。我们是不是不该下车,再坐几站,也许就能收够了。你可真逗,再往下坐几站,我们不是还一样要坐车回来吗?
你爱唱歌,但为了省钱,你只好在家洗澡的时候喊上几嗓子了。后来。我们开始在家打游戏和玩扑克牌。打最简单的游戏,连连看。我总是打不过关,至于扑克牌吗,我总是赢你,其实每次我明明看到你的牌很好,但被你组成乱七八糟的样子。
你就是这样,许嘉乐。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的脑子里全是对我们未来生活的想象,那么甜蜜,甜蜜得总让我梦里笑出声来。其实,有你陪伴,应该就是我最大的福气。
4
2007年春节后,你从老家赶回来,憔悴了许多。
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笑着说这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啊!然后你抱着我,紧紧的,久久没有分开,
我一直以为那是想我的表现,我从没想过你会离开我。我一直对你那么有信心,但就在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的时候,你却说要离开武汉了。我盯着你,死死的。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你说是单位的安排,你不能拒绝,除非辞职。
许嘉乐,说实话,我曾那么自私地希望你辞职,仅仅为了我们能在一起,而你却沉默了。我开始无缘无故地发脾气,生气过后,又深深地自责。我本不该那么自私的,让你放弃你的事业。于是,终于有一天,我告诉你,我愿意陪你一起离去。你一开始是感动,之后就摇头否定。你说,我不希望你为了我丢了工作。我愿意,我乐意,可你为什么要拒绝呢?所以,我开始怀疑你对我的爱,相爱的人都不是希望相守在一起的吗?为什么你要选择逃离?
你看着我难受的样子,开始劝慰我。你说,付小青,你等着我,我不会让你丢失工作,我会再回来的。这句话在当时就如一救命稻草,我抓着你这句话又开始了等待。
你走了以后,我开始适应过一个人的日子。习惯了有你,再适应没有你,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还好,我相信你会回来的承诺。
可一个月过去了,你没回来,等来的是你结婚的消息。说什么定的娃娃亲,父母之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你就这样,成了别人的新郎。
我开始恨你。咬牙切齿的恨,我不能原谅你用一个美丽的约定欺骗了我。我真想马上找到你,当面给你来一大耳光。我开始骂你,可骂出来才发现是你常用的口头禅。我的生活到处都是你的痕迹,眼前总是摇晃着你的影子,不能安心工作。我一直想不明白,最怕分离的你,到最后为什么还提出分开。为了忘记你,我把你想象成一个忘恩负义、欺骗感情的骗子,你不值得我为你伤心。
2007年4月,我一个人去了青海湖,那是你最向往的地方。碧波万顷,水天一色的青海湖,好似一泓玻璃琼浆在轻轻荡漾。夜间,我住在附近的宾馆,外面下起了雨,我的眼泪一滴滴掉在地板上。许嘉乐,我们的愿望一个个都破灭了吗?
5
许嘉乐,你过得好吗?
前几天听到信乐团解散的消息,我以为是空穴来风,但最后我还是相信了现实。就如我现在慢慢学会了宽容,不再恨你了,毕竟你给了我那么多快乐和回忆。书里告诉我人要学会感恩。以前我们总在一起看的红楼选秀也即将落下帷幕,不管由谁来演,我们心中最爱的陈晓旭离开了我们。人生就是这样缺憾,所以我不再怨尤。
5月27日,张学友到武汉来开“和你在一起”的演唱会,我买了票。那天,去坐公交车,我看到了你的同事。他告诉我你的一些事情,我在公交车上没形象地掉起眼泪了。如果你在,你一定笑话我了,可我就是这么没出息。
当天晚上,当张学友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哭。我身边的人都投来不可理解的目光,可如果是你。你应该理解,不是吗?
许嘉乐,我忘记告诉你了,我去健身了,几乎每天下班都去,是你从前去的那家。还有,我坐公交车不用再找零钱了,我办了卡,很方便。我最近还养了一条狗,是你喜欢的那种。不过就是太难养了,我像伺候孩子一样对待它,现在每天我一开门,它都会扑到我的怀里来。另外,连连看我能打通关了,许多同事都很羡慕我。至于房子,我现在还买不起,不过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买了房子,那一定是落地的窗帘和木质的地板。
只是,许嘉乐,你很不够意思。我现在都告诉你,而你却隐瞒我很多事情。比如你体检得了耗人的重病,比如你为了不连累我而编造了一个结婚的谎言,比如你走之前忘记了说爱我。
不过,我知道,我爱你,很爱很爱你。
这,就足够了。
两人分手后多年,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
男:“你好吗?”
女:“好”。
男:“他好吗?”
女:“好”。
女的问,“你好吗?”
男的回答, “好”。
女:“她好吗?”
男:“她刚才告诉我她很好”。
伫立初冬的边缘,折叠起岁月的忧伤,聆听风从指尖滑过。静静的凝视,那缕带着冷凉的寒气掠过冬日的上空,穿过我的颤动身躯,将思念凝结在冬日的寒流里,执撑着这个冬日的暖意。
细数流年过往,季节的缤纷以随风远去,几番相遇相知,几番深情惆怅,思恋以写满这个季节的起点。拂过岁月的风,扫落了季节的枯黄,忧伤的眼眸挂在落叶的枝头凝视这个冬季的冷凉。
一次次念你,总会落下温柔的泪滴浸染诗行,那浸进骨子里的思念凝结成想你的诗篇,掩盖这个初冬的冷清。
素色流年,岁月不断的变迁,而思念却在寂寞的荒芜里疯涨。
阅览过往,忧虑写满这个季节,翻阅书签上那些曾经的墨迹,经年的落寞便搁置心底,摇曳着一涟一涟的心事。那些姹紫嫣红的芬芳,流年的浅伤,索绕在心房,纠结着凌乱的情绪。执笔落墨,把点滴思愫倾洒于扉页,速写流年里这段相知相遇。
你曾说,我忘了你的存在,忘了把你装在心里,其实,很多事情不是你想象的,在我的视线里,你从未远离。为了把你牢记在心里,我祈求月老将红绳缠绕在手中心,牢牢的将你挂记。手掌的脉络牵扯着神经,想你时,就有一种撩心的痛扯着心脉,你能感知吗?
一滴泪,洒千行,一地愁,溢满霜。情忧忧,思忧忧,一帘幽梦伴枕旁。魂忧忧,梦忧忧,情丝缕缕绕心头。魂飞出,倚栏望,相思痛断肠。问天涯,何时幽梦醒?叹红尘,此情此意几个秋。愁锁眉梢处,思绪千万缕,化作心有千千结,梦魂伴你到千年……
风浸染岁月的微凉,在风卷残叶的萧瑟中凌乱飞扬。摇落一地的轻愁无从捡拾,只希望你懂我眉间的惆怅,把零碎记忆从头整理,就知道你在我心里的分量。
今夜,思念浸湿了一地的忧伤,把念你的心装上翅膀,飞向你的那片天地,带着前世的诺言,守候在梦里的那条相思河畔,等待你涉水而来。
素色流年,细数相互走过的日子,多少墨迹溢满相思的断章,一浅浅扉页落下的诗篇,写满这个初冬倾城的思恋。
时光错落,缘分注定了前世的回眸,流年苍郁,独守这份情的凄美。拥着岁月清浅的流程,静怡的心沉静在有你的日子里。
凝结于指尖的文字轻轻划出柔情浓意的墨迹,缠绕在初冬干枯冰冷的枝头,等待你的暖意浸染。所有的记忆幽化成有你的画面,填满我思维的空隙,溢满这个冷静的夜晚,想你时,不在寒凉,不在独单,此生有你,念起便是暖……
李萝长得真美,天生一副好嗓子,性格温和且善良,身体又瘦又饱满。大家都说,李萝如果是个电影明星,也许会比章子怡还要红。
当然,这只是大家的想法,很多漂亮的姑娘,都不是电影明星,她们长着一张明星的脸,在工厂做女工,在公司做白领,在夜总会做小姐,或者在老男人身边做情人。
李萝没有那么惨,可也没有多好。我始终想不通李萝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工作,竟然是,卖猪肉。
可她却不在乎这些,吆喝起来既明亮又好听,男人们都走不动路了,纷纷来买猪肉。
很长时间,我一想到猪肉这个词,就忍不住地想起李萝,就连看见猪,都觉得它们可爱起来。
我也情不自禁地走到了李萝面前,可我不买猪肉,我是来要账的,顺便欣赏一下她好看的身体。
我都想好了,如果她还不上钱,我也不在意,她陪我睡一觉,就减少一笔钱,再睡一觉,再减少一笔钱。
虽然钱很多,可以在外面找很多不错的小姐,但小姐怎么能跟李萝比,她只用了一个眼神,就把我的魂儿勾走了。
那个眼神有点儿卑微,有点儿祈求,有点儿不好意思,她用和那个眼神一样的语气对我说,你可不可以等到我晚上收摊,那样可以多还一点儿。
李萝不是欠我的钱,她欠的是高利贷,开始借的时候只有5万,只两年的时间,利滚利,她要还15万。
她还不起,只能每天还一点儿,很少很少,连利息都不够,她十分抱歉地看着我,问我,今天可不可以就这样过去?
我摇摇头,跟我说没用,我也只是个小喽?,我也不容易。
我说了很多很多,她就不说话了,而且意识到我说的是实话,我可能比她还要穷,最好的解释就是我那双快要掉了底的旧球鞋。
李萝让我把球鞋脱下来,我不肯,她就笑着蹲在我面前帮我解鞋带,我不知道她唱的这是哪一出,可没来由地,心就乱了。
尤其是她的手碰到我没穿袜子的脚时,我浑身都僵硬了。
她找来了一根很粗的针,还有很粗的线,她在帮我缝球鞋,缝的不好看,可她说,至少比以前暖和多了。
真的是这样,踩着她缝过的球鞋,从脚指头到头顶,都暖洋洋的。
我的态度也开始变得缓和了,我用一种尽量温和的声音对她说,那个,也不是没商量,要不然,今晚就去我家睡觉?
我没有逼她,我是诚心诚意的,虽然我胆子还没大到没拿到钱就回去交差,但我可以替她还钱,一天的钱我总还是还得起的。
可她偏偏就做出了一副吃亏的样子,双手放在了胸前,好像我会偷袭她一样。她说,你怎么这样啊,看着挺像好人的。
我决定不再纠缠,可就在我要转身而去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那个,可不可以只是睡觉,不做什么。
我以为李萝千帆过尽,可没想到她还挺纯洁。
她走进我的破房子,坐在沙发上,胡乱地喝着水,掩饰不住的慌张,她还指着沙发说,我今天就睡这里,给我一个被子就行。
我只有一个被子,可我不给她,我撒了个谎,我说,我很怕冷,她立刻就表示不要了,但还是要睡在沙发上。
我由着她,我知道夜晚的沙发上会有多么冷,我躺在距离她不远的床上看着她,她可能是太累了,一躺下就熟睡过去,开始她还很放松,后来就蜷起了手脚,后来她有点抖,再后来,她醒了,鼻子红着,在手心里呵着热气。
她或许想去倒杯热水,可暖水瓶空空的,是我故意倒掉的,我为自己的远见感到很兴奋,因为我看到了李萝向我走来,我赶紧装做睡着了。
她坐在了我旁边,钻进了被子里,尽量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我只一个翻身,就压在了她的身体上。
或许是我很暖和,或许李萝也想做了,反正我撕下她的衣服时,她并没有拒绝,还呻吟了两声,以示鼓励。
我让李萝彻底不冷了,一整夜都流着汗,不停地喊热,后来,她连喊的力气都没有了,紧紧地抱着我,睡了过去。
醒来后,太阳已经升了起来,她的悲伤又回到了脸上,她小声地问我,钱的事怎么办?
我刮刮她的鼻子,特别认真地告诉她,别怕,有我呢。
我不明白李萝为什么突然就哭了,真的不明白。
我看不懂李萝的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她死活不肯用我的钱,虽然没有多少,可她却一副用了我的钱就没有办法跟我上床了一样,这和我正好相反。
还比如,她对于当初为何借高利贷这件事很是忌讳,不管我怎么问,她都不说,有时候被问急了,就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让我怎么也问不下去了。
我和李萝的关系飞速转变,从追债的和欠债人转变为了白天是追债和欠债人晚上是情侣。
我承认,这关系有些复杂,李萝也觉察到了,所以她下定决心早点还完钱,好清清白白地和我在一起。
可15万哪,怎么还?
我觉得自己得想点办法,不能让李萝白跟我睡觉不是?
另外我也觉得,卖猪肉还钱这件事实在不靠谱,现在猪肉贵得要死,生意并不好做,李萝的眉头一直皱得很紧。
我还是那句话,别怕,有我呢。
这次李萝没哭,李萝笑了,笑了以后的李萝真是好看,她还依偎在我怀里,那样子,有点儿相依为命的味道。
这让我更加坚定要把钱给弄到。
我弄钱的方法很简单,我没有什么能耐,只能,抢。
我已经想好了,就是市场里的银行,当然我还没有胆子去抢银行,我抢的是从银行里取钱的人。
市场很乱很吵,很难有人听到呼救声,市场的路很复杂,七拐八拐地钻进小胡同,就很难被抓到。那些小胡同也很复杂,谁进去都迷路,为此,我在里面逛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一条最短最安全的路。
可是在这里也有个坏处,有人会认出我。我去买了条女人的黑丝袜,又在身上套了件厚厚的毛衣,一照镜子,连我都以为是电影里的劫匪。
我不是一个人,还找了个同伙,他和我一起混过,也同样没能耐,也想钱想疯了,我们一拍即合,成为搭档。
他负责在银行里把风,看见取钱多又没有叫保安护送的人,会给在外面的我发个信号,我只需要付出最原始的体力劳动即可。
第一次我们很顺利,那是个中年妇女,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我们很顺利地得到了2万。
第二次也很顺利,是个老年人,我们得到了5万。
钱是平分的,但不劳而获总会很高兴,又很担心,我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醒了看见熟睡着的李萝,会格外愧疚,也会格外安心,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值得。
我没有告诉李萝这些事,我只告诉她高兴的美好的事,比如我说,等还了债,我们就离开这里,去个有海的城市,每天都黏在一起,看美丽的风景。
李萝又哭了,这次我明白她为什么哭,我是在听说了李萝的故事,突然开始明白她。其实我不是没想过,李萝为什么欠了这么多钱,或许是因为一个男人也不一定,还或许她出身贫穷,有个多病的父亲,电视剧里都是这么写的。
可事实比我想象的要美好得多,李萝也并不是我原来认为的过尽千帆的女人。李萝是孤儿,她没有父母,还没谈过恋爱,她的经历就像一张白纸。她借高利贷,是因为把她养大的孤儿院要搬迁,没有资金,她急坏了,她没人可以借钱,她没有东西抵押,银行不给贷款,她只能去借高利贷,好歹让孤儿院可以挺过最艰难的日子。
如果我和她的第一夜,我稍稍注意一点的话,我会发现,床单上有点点的血迹。
你说,这是不是个好女人?我该不该为她奉献一切?
最后的一笔是个大买卖,足足有20万,这样,加上以前分的和攒的钱,我和李萝就真的能够去海边的城市生活了。
同伙的脸上也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吃了什么药,竟然没有叫保安护送,他拿着那笔钱,悠闲地走出银行,走到银行右边的小马路。那里停着他的车,他拿出钥匙开车门的时候,我迅速地冲到他旁边,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抢走了那个装着20万的皮包。
很多人看见,但没人敢出声,20万其实很重,我跑得不算快,我还看见了李萝,她推着三轮车,上面是切割好的猪肉,我跑到她面前的时候,冲她笑了一下,不过,她什么也看不见。
她只是犹豫了一下,然后快速地把三轮车向我推来,是个下坡,三轮车的速度比我要快得多,我们相距又不远,我被撞倒了,撞到了腿,连爬都爬不起来。
我的同伙从银行里冲了过来,我看见他拿着刀冲向了李萝,我想喊,可根本来不及,那把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刺穿了李萝的身体。
我冲了过去,我头上的丝袜早就掉了,我看见了李萝的失望,她靠在我怀里,连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就闭上了眼睛。
我哭了。
远处的警笛声越来越近,我的同伙被警察摁在地上,紧接着我也被摁在了地上,我的眼睛一直看着李萝,看着她。
这个即使生活在尘埃里,也能够在尘埃里开出最美的花朵的女人,我爱她。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如影随形。
瑞木吸着鼻子,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脚下的影子忽斜忽正,然后她咧开嘴巴笑了,在这样的季节里灿烂如花。下午3点,她的影子终于和她本人形成了40度,她抬起头,眯着眼睛,这迷宫般的城市正一点点地把她吞噬,她却只能这样张望行走着,无能为力。
“你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吗?”那个下午,他是惟一一个和瑞木说话的人,只是眼前的这个女孩眼中溢着的泪水让这个人有些不知所措。油腻的头发胡乱地耷拉着,脸上的皮肤因为哭泣开始泛着红色,只有眼睛是明亮的,泪水透明得跟水晶似的,正大粒大粒地往下掉。在这样的城市很少会出现瑞木这样不修边幅的邋遢女生,也只有他,才会跟着瑞木这么久。没错,他叫黎生,这个城市有名的摄影师,有着大把时间到处晃悠的人。
瑞木一把推开眼前这个男人,“让开,你踩到我的影子了。”黎生显然被她冒出的话吓了一跳,但他随即笑了,露出好看的牙齿,他遇到过的女子无数,他的职业嗅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女孩是特别的。
在KFC明亮的灯光下,瑞木狼吞虎咽地吃着全家桶,她小小的胃早被塞得满满的,却还不满足,甚至连手指头上那残留的鸡翅香味她都欢喜地吮吸着。最后,她小心翼翼地对坐在对面的黎生说:“我可以要一个冰淇淋吗?”她指了指旁边桌子上小孩子的圣代,舔舔嘴唇。黎生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100元,“这次换做你自己去买。”瑞木并没有推辞,跑了过去。一会儿,找出一大堆零钱放在黎生的面前,“我以为你会都花光了。”黎生做惊讶状,脸上挂着溺爱的笑。“我一向都是个诚实的孩子,可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相信我。”瑞木神情黯淡下来,睫毛遮住了她的眼睛,可黎生看到里面写满了忧伤。
这一刻,黎生决定让瑞木做他的模特。
2。事情比黎生想像中要顺利很多,瑞木轻易答应他的时候,他甚至有些难过。没有人会抵挡住钱的诱惑,他扯了扯嘴唇尽量不动声色,“好,明天就过来吧。”然后递给她一张名片转身离去,并没有绅士般地送瑞木回去,只是走出门外时,他忍不住向里张望了一下,瑞木依旧舔着冰淇淋,开心且安静的样子。
合同仅为3个月,瑞木的眼神早已告诉过他,她不会在这个城市呆太久,她厌恶这个地方,却又不得不留下来。是为什么?为了爱的人吗?瑞木进来的时候,打断了这些出现在黎生脑子中的滥俗情节。她今天穿白裙子,露出细长的腿和干净的脚趾,完全不见昨天乱糟糟的形象,只是不知道跑了多远才找到了这个地方,光洁的额上渗出许多汗来。
“你可以给我很多钱,是吗?”瑞木问道。
黎生皱了皱眉头,他很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可他还是点了点头,并把合同扔到了瑞木面前,“签吧。我对你的惟一要求就是随叫随到。”
工作开始一段时间后,黎生发现自己并没有选错人。他开始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甚至以前几个月才能用完的胶卷,在短短几天内就能用完。因为瑞木总会给他很多灵感,她的眼神倔强而自由,会时常自恋地看着自己的影子,缀着蕾丝的裙子会让人联想到上世纪末落寞的公主,还有那即将被人遗忘的高贵。他们的工作时间并不太规律,通常会很晚回去,这时候,黎生总会请她吃饭。在如水的音乐里,瑞木会说很多她小时候的事,黎生也总能听到一个名字,家和。然后,她会嘲笑似地说,“你真不应该干摄影,你是那么缺乏激情,感觉平静如水。”每每这时候,黎生的心像被堵住般,压抑得说不出话来,这让他有些不安。
爱情的去留是那样突然,我们惟一能做的也只是空着手等待。
午后的明晃晃的阳光下,瑞木哭泣着让家和留下来,周围有无所事事的人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瑞木像一只被围的小兽一样恐惧,却挣扎着,勇敢地拖住爱情的尾巴。
“我可以赚很多很多钱的。”还没等瑞木说完,家和身边的女人却露出轻蔑的神情,这个年纪的女子早已不再漂亮,可她却可以让家和这样的年轻男子做她的情人。
这个世界越发的可笑,上帝却躲在云端悠闲地吹着口哨。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手拉着瑞木不由分说地就往前走,瑞木试图想摔开,却被更紧地握住。她转过脸来,听到黎生恶狠狠一句:“怎么还有闲情在这里吵架,不是让你随叫随到吗?”
阳光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却平行得没有交点。
3。就这样,瑞木眼睁睁地看着家和和那个女人扬长而去,她天真地以为10年的感情总该抵得过10万块钱的钞票,可是她错了。很长时间以后,瑞木才明白,爱情是脆弱的,有时候甚至经不起一点诱惑。
“黎生,我不再做你的模特了。”在摄影棚里,瑞木说,“因为我不再需要钱了。”
黎生的心一下子就沉了,其实他很想让瑞木留下来,虽然这不符合他一贯的作事风格。可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瑞木走了,一阵风似地,飘飘无痕,却留给了黎生阵阵凉意。接下来的日子,瑞木开始流连往返于各种酒吧,穿妖艳的裙子和高跟鞋,若无其事地和每个男人喝酒,然后坐不同的车回去。而黎生就这样望着,跟着,直到她安全到家,如此反复。
“你今天还没有下班吗?”瑞木倚着黎生的车笑着说。在车里打盹的黎生并没有料到瑞木会出现在他的面前,有些慌乱。这时候,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向瑞木走过来,试图搂住瑞木的腰,“我送你,我送你回去。”男人一身的名牌,却丝毫不能掩盖他一脸的龌龊。“瑞木……”黎生叫她。“怎么?你是想我跟你回去吗?”瑞木把头凑过来,脸上的皮肤因为酒精的作用变得粗糙和黯淡。黎生皱着眉头,脑袋里“嗡嗡”作响,他应该上去把这个家伙揍一顿,还是应该把瑞木拉上车来。可他竟然什么也没做,再一次的,他无助地望着瑞木的背影,心如刀割。夜晚华灯闪烁,影子在夜色下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透。
“你是个胆小鬼。”这是瑞木留给黎生的话。
4。家和再一次出现时,是一个月后。那天,黎生依旧在酒吧门口守着瑞木,然后看到家和走了进去。原本家和去哪里跟黎生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不同的是,瑞木也在这个酒吧里。黎生很快地跟了进去,虽然这个地方已经来过多次,可每次都在门口呆着,并没有真正进去过。他努力寻找着瑞木,终于,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发现了她。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男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进去的家和。
“瑞木,跟我走吧。”家和拿着酒杯,“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我现在有钱了,大把的钱。”
“你走开。”瑞木叫道,“我不想再见到你。”
“你怎么会不想再见到我呢?”家和笑道,“你不是在为我堕落吗?”他很大声地说着话,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瑞木曾经深爱过他。
爱是一个人的事,可总有人会拿别人的爱来作为自己的资本。在酒精的作用下,家和开始对瑞木动手动脚,他的脸因为欲望而变得扭曲。正当瑞木不知道该如何逃离,无助地打量周围时,黎生出现了。瑞木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他真是个明亮的男人,干净的平头和衬衣,笑起来总会嘴角上扬。突然地,瑞木觉得黎生的出现照亮了整个酒吧。
“你给我滚。”黎生拖起家和的衣领。
家和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人这样对待,脸变得通红,顺手就抡起了酒瓶。尖叫、吵闹、拥挤、逃跑,酒吧里陷入恐慌之中,大家像四处飞散的鸟儿,只想快点找到出口。随即,十几秒后,酒吧突然安静了,因为地上出现了一摊血,黎生倒在了地上。
5“我是一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人。”第一次见面时,瑞木就曾这样对黎生说过,“我喜欢自己的影子,因为家和说他会像影子一样一辈子在我身边,他是个勇敢的人。”
是的,从小到大,家和都为她撑着半边天。他会为了给她摘一朵花爬最高的山顶,会因为她而和老师顶嘴,甚至为她和别人打架。那是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瑞木也不例外。她把家和塑造成她心目中的英雄,沉溺在自己所创造的幻象中。
这些都是后来瑞木才想明白的。现在,瑞木站在展厅中,一遍遍地望着那些黎生曾经为她拍的照片,小心地抚摸着。这是黎生最后留给她的礼物,一张张定格的记忆。离开时,瑞木抬起头,看到摄影展馆前的标题“如影随形”,瞬间泪流满面。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如影随形。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感谢你不曾伤害我。
A
华咏生是我的房东,35岁的中年男人,高挑身材,穿风衣很好看。眼睛幽深如同一眼泉,我很少见过有那么漂亮眼睛的男人。他留下电话给我,说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找他。他住1栋,我住2栋,听说他老婆被公派出国了,他一个人带着女儿过。
我拨通了华咏生的电话,我说,华咏生,你能来陪我喝杯酒吗?
不到10分钟华咏生就赶到了,他穿着米色的风衣,坐在对面,听我絮絮叨叨地回忆我和男朋友的感情,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温和地看着我,不时地低声插一句,想开些,不要太难过了。
当酒吧的钟声敲过12点以后,华咏生起身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不,我还要喝酒,我执拗着。他劝说无效,最终是把我半拉半抱着拖上车。他低声说,周丽,这么晚了,你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会好起来的。而我却是在华咏生把我拖上车,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突然喜欢上他的。那么狭小的空间,那么近的距离,他身上的男人气味包围了我,结实的胳膊紧紧环绕着我。这样的温度,突然让我不可抑制地迷恋起来。我借故喝醉,倒在他的肩上装睡,那样暖的温度,让我的心,突然之间转换了方向。
我得承认,那个夜晚,我的确是在一念之间喜欢上了华咏生,却仅仅是喜欢而已,在被寂寞和孤单伤害的夜晚,任何来自别人的温度,都非常容易让我陷落。
假如华咏生不是个好心男人,那么也许我和他的这个夜晚,都很容易被我们忽略过去,只当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华咏生在第二天敲我的门,带着他的女儿,他说让我教她一些折纸之类的简单手工。说他不太会这些,正好让我帮帮忙。我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便教小女孩儿做手工,又带她一起出去玩。这样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月,华咏生经常做好了饭送来给我和他女儿一起吃,说是感谢我,我也乐得接受。跟孩子在一起,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慢慢好了起来。
那一天,我正和小女孩儿在一起捏橡皮泥,她说,周丽姐姐,你最近心情好点儿了吗?我笑,姐姐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呀?她凑近我的耳朵,悄悄说,爸爸说你最近心情不好,怕你一个人会哭,所以才让我来陪你的。你现在心情好点儿了吗?我心头微微一震,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却不料,他是如此细心的男人,怕我一个人孤独寂寞。
那晚吃华咏生送来的晚饭,我却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我偷偷看华咏生,他在卫生间里替我修漏水的水龙头,背影修长而挺拔。那个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情,我细细地喝着他煲的鲫鱼汤,雪白浓香的汤,那么温和地熨贴着我的胃,让我的眼里涌上了微微的湿。
B
周日,我正在浴室里洗澡,突然停电。我摸黑擦干身体,裹上浴巾出来,却有人敲我的房门。我紧张地问,是谁?是我,华咏生。我开门,他手里拿了几支蜡烛,微笑,我想你是没有这种东西的,便送来给你。
蜡烛橙黄的光芒在屋里洒下温暖而暧昧的光,我裹着浴巾,头发上滴着湿答答的水,身体上散发着诱人而成熟的香,华咏生显然也意识到了什么,他起身低声说,我先回去了,女儿在家里。
你骗人,华咏生。我说,今天下午我看见她的外婆来接她。华咏生无语,顿了一顿,转身向门口走去,我在背后绝望地哭泣起来,华咏生,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叹了一口气,复转身来,手掌抚过我湿漉漉的头发,那么温和,却与情色无关。我顺势将身子埋进他的怀里,他没有推开我,却只是像一个父亲对待娇宠的女儿那样,将我轻轻地护在他的臂弯中。他说,周丽,你还年轻,不要做傻事。他微微地笑,轻拍我的背,周丽,你在我眼里,和我女儿一样,还都只是孩子。
我真的开始迷恋上了华咏生,若说开始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喜欢,而现在,的确是陷入了相思。他是那么懂得生活的男人,将各样的菜肴和汤水做得美味可口,家里始终飘有鲜花的香气。我见过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菜的样子,动作娴熟,神情专注。我突然是那么不可遏制地想上前拥抱他,像一个小妻子那样,温柔地从背后揽住他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背,呼吸他身体皮肤上的每一寸气息。像这样一个懂得生活,而又自律甚好的男人,恐怕已经绝种了吧?
我问华咏生,你和你妻子的感情很好吗?他看一看我,点点头。我不死心,又问,难道她出国这么久,你一个人也不觉得寂寞?他笑笑,女儿已经占去我生活的大半,我不觉得寂寞。寂寞是属于年轻人的事,我已经不年轻了。你哪里见老?我气他如此庄重。真的是这样,华咏生深深地看我一眼,撩起额前的头发,你看这里,已经有了白发。
华咏生,有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和你一样大,这样至少你不会说我小,说我幼稚不懂事。我叹气。
C
又一年的情人节,是我和华咏生相识一年的日子。我约他喝酒,还是那家酒吧。
我喝了不少酒,华咏生看着我,周丽,你该去谈场恋爱,而不是闷在这里喝酒。我打断他的话,华咏生,把你面前的酒喝掉我们就走。他无奈地笑一笑,端起面前的酒和我干杯。
是我把他拖上出租车的,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少量的安眠药。我扶他回了我的住所。
当他终于宛如沉睡的婴儿一样躺在我面前时,我的呼吸开始变得紧张急促,我一件一件,慢慢褪下他的衣服。第一次亲吻他的肌肤,男人的味道让我一时头昏脑涨,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情感慢慢地笼罩了我的全身。
我爱华咏生,可是他不肯给我他的爱,我固执地想要留住些什么,于是,我想留下一个孩子,留下一段有关他的记忆。我是真的想要一个孩子,然后离开他,远远地,独自生活。我相信那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有着如同他一般深邃的眼睛和柔软的头发,我会把对他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华咏生,既然我得不到你的爱,那么请允许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吧。
我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我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皮肤贴在他的身体上,他的手下意识地揽紧了我的腰。我亲吻他的每一寸肌肤,有一点儿卑微,可更多的是一种巨大的快乐,让我想要哭,却又感觉到圣洁的快乐。把身体奉献给最爱的人一点儿都不可耻,我真的怀着那样一种献身的念头,投入而专注地做着每一件事。我的手指在他的发间穿行,我的吻落在他的唇上,那样的温度,让我像一条失水的鱼,奋力地挣扎着,不知疲倦。
我是被华咏生推醒的,我睁开眼睛,他已经穿得整整齐齐,目光里交织着复杂的感情。他端一杯水给我,喝点吧。我顺从地喝下,他叹口气,你饿了吧,我做饭给你吃。他做了丰盛的菜,摆了满满的一桌,我坐在他对面,一口一口细细地咀嚼他做的饭,心里说,华咏生,再见了。
我已经预知了我们的未来,他待我必将如同路人一样谨慎而警惕,他看我的眼光将不再澄明了无心结,我不希望我们的感情走向这样的穷途末路。所以,这顿饭过后,我和他便从此清风明月,不再相见。但他身体里的某一粒种子,也许正在我的身体里生根发芽,那将是上天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
华咏生不看我,只是低头吃饭。良久,他抬起头来,低低地说了一句,周丽,你真的该找个人谈恋爱,好好照顾你。我微笑,是的,我会。
D
几年后,我在家里整理东西的时候,在一本旧相册里,我看到了一张照片,我和一个小女孩儿的合影,那个拍照片的人,是华咏生。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的烟尘,袅袅而来的时候,依然还是让我的眼睛泛上了微微的潮湿。我将照片拿出来放在手里看着,突然发现背面有字,是华咏生熟悉的字体。
他写着:周丽,当我醒来的一刻,听到你在睡梦中呢喃着孩子的字眼,我便猜到你要做什么样的举动。我清楚地知道,一个人带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你是那么年轻、那么容易冲动的年龄,我不能让你在年轻的时候,以爱的名义让自己过得太艰辛。所以,请原谅我在给你的水中放了事后避孕药。希望你,不要受到伤害。好好爱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眼泪在那一瞬间终于轰然而落。儿子跑过来,叫着我,妈妈,你怎么了?我摇摇头,没什么,风吹的。
是的,我真的如他所说,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但不是华咏生的。那一夜,我并未怀孕。
华咏生这个名字,随着时间的沉淀,随着生活的圆满平安,被我渐渐埋进心底深处,不再轻易想起。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感谢你不曾伤害我。
晚上8点多钟,专柜前的人流渐渐稀少了,水晶花瓶里只剩下一枝“蓝色妖姬”。还有10多分钟商店就要打烊了,我看着那朵孤零零的“蓝色妖姬”,心里忽然感到一丝丝渴望。我对自己说:“在这个甜蜜的日子里,如果有人送我一枝玫瑰,我会更加幸福。”想到这里,我有一点难过,但我接着笑了:“没关系,林雨白!没有人送给你玫瑰花,你就自己送自己一枝好了,祝福自己:明年的今天,得到一份甜美的爱情。”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朵“蓝色妖姬”从水晶花瓶里取出来,移到喝水用的玻璃杯里。这时,背后响起浑厚的男声:“小姐,我要一盒巧克力。”我回过身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拖着行李箱、一身风尘的高大男子。
收完钱,递巧克力给那个男人时,我照例说了一句:“祝您爱情甜蜜!”那男人咧嘴笑了:“谢谢你!”突然,他看到了那枝“蓝色妖姬”,眼睛一亮:“小姐,能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吗?”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这枝花不卖。”
那男子失望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不一会儿又折回来:“对不起,还是把那枝玫瑰卖给我吧。我从加拿大飞到北京,又从北京坐火车马不停蹄地赶回沈阳,就是为了跟我的女友一起过一个‘情人节’。我们已经三年没见面了,我想送一枝花给她,可这么晚了,沈阳所有的花店都关了门。请你帮帮我,好吗?”
我把那枝玫瑰递给他:“你的女友真令人羡慕。好吧,这枝花是你的了。祝你有一个愉快的晚上!”
2………………
下班后,我刚走出商城大门,就被迎面吹来的寒风呛得打了个冷战。又是沈城一个寒冷之夜。走出没几步,忽然看到那个拖着行李箱的男人垂着头立在路边。我走过去捅捅他:“哎,不去见你的女朋友,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小心冻成冰棍。”
那男人抬起头来,刚刚的欢乐全然不见了,脸上写满悲伤。他哆嗦着说:“我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她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眼泪突然从他的眼里涌出来,哗哗向外流淌。我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如此悲伤。我有点慌:“不见也罢了,这么薄情的女子!你赶紧回家吧。”
他坐在那里不动:“在沈阳我没有家,也没有亲人。我不知道我能去哪里。”说着,他悲从中来,泪水又流了下来。我突然生气了:“哭什么哭?哭能把你的女朋友哭来吗?把她的手机号告诉我,我给她打电话。”
也许是过度伤心让这个男人丧失了理智,他竟乖乖地把一个电话号码输进了我的手机里,拨通了,他把手机交还我手里。我接过来,一个柔美的女声传来:“哪位?”
我不理她的问话,开口就骂:“喂,有没有你这么薄情的女人啊?你的男朋友从加拿大飞回来,为你买了巧克力,又从我手里抢走玫瑰花,就是为了跟你一起度过这个‘情人节’,你怎么可以把他扔在这里看也不看他一眼呢?你要知道沈阳今天夜里的温度可是零下20多度啊,你这女子也太狠心了吧?”
对方长久地沉默。我放缓了语气,恳求她说:“你过来吧。两个人当面把话说清楚,以后各奔东西两不牵挂,不好吗?你想因为一时的躲避,让自己一辈子背负良心的谴责吗?”
其实我还爱着你轩辕泪
打开我的心扉,在我心灵的深处,有着一个清晰的影子,她就是文姿。如今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回忆起以前和她的故事。
第一章重逢
那是一天下午,天阴沉着脸,我瞧老天不开心,就知趣的把衣服收进屋子,刚收没多久,天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光线,隆隆声传来,接着豆大的雨点飞奔而下。呼,还好我聪明。此时看见邻居家有个漂亮德尔女孩在雨中搬东西,我心想:邻居家什么时候有个美女?哦!我知道了,是文姿!我们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学,而且又是邻居,可算是青梅竹马呀!后来人家有钱,去县城读高中了,而我家穷的叮当响,便混到家了。俗话说女大十八变,不知道文姿如今是个面貌?咦?怎么湿湿的,口水怎么流出来了?说出手时就出手,为了爱情冒雨前进,可是怎么开口呢?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我故作避雨状,躲进她家门口,她发觉门口有个人影走近后,温柔的说:“请问你找谁?”我缓缓转身,当眼光瞄在她,瞳孔放大,竟咬起了手指。简直是太美了,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柳条眉下镶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儿,特别是那圆圆的脸蛋儿,甚是诱人。红色的T和蓝色的牛仔裤又给她增加了几分可爱,啊!完美无缺。她看到我呆滞的样子,妩媚一笑,重复的说道:“请问你找谁?”“啊,啊,我,我是避雨的,嘿嘿。”我傻笑道。她也笑着说:“那边有凳子,请随便坐。”然后她有继续去搬东西,我有装作很激动的样子说:“你,你是文姿?”(好莱坞没发现我真是他们的损失呀!)她一听,又回头重新打量我一番,惊讶道:“你是阿泪?”我连忙点点头说:“是呀,是呀!文姿,你不是在县城上学吗?怎么回来了?”她眼里略过一丝悲伤,又恢复了笑容,说道:“有点事情来家一趟。”“哦”我看出她不愿意说实情便转移话题:“你在搬东西呀!来,我帮你。”“好呀!”文姿甜甜的笑道:“那就谢谢了。”
然后我们步入大雨中。
我经调查后得知,她家开了个饭店,生意红火,她的爸爸为了省俩钱雇人,就让文姿辍学回家在饭店做事,原因是:文姿是个女孩子。哎!她家已经算是富裕了,她爸爸怎么还这样啊!一颗好苗子就这样毁了。
第二章表白
和文姿相处几天后,觉得文姿是个开朗,可爱的女孩子,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她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深爱上她了,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呢?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阿泪,有空吗?”文姿刚进我家就喊道,哇!文姿的衣服和裤子全是白的,这给本来就美的文姿又添几分秀气,“当然有空啦!”我答道。文姿脸色微红的说:“可以骑着我家的摩托车带我去县城一趟吗?”傻子才会拒绝呢!“OK”我爽快的答应了,而心里盘算着得抓住这次机会,一定要一举拿下。嘿嘿嘿嘿。
我带着文姿在通往县城的路上飞奔,而文姿则在后面害怕的抱着我说:“慢点,你慢点!”我开的越快,她抱的就越紧;她抱的越紧,我就开的越快。
是时候了,我郑重的向文姿大声说:“我爱你!”(我是不是太直接了?)她一愣,然后胆怯的问我:“你说什么?”我仰天喊道:“文姿我爱你,请你接受我。”我感觉到她猛的一惊,然后也赶紧大声说:“好,我,接受你!”我慢慢的停下来,木偶似的转过头,满脸惊讶的问道:“真的吗?”文姿脸红红的点点头。
我激动,她竟然答应了;我高兴,以后能和我最爱的人在一起;我骄傲,谁让咱长的这么帅!激动的我抱着俺的女朋友转了起来!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真心爱你,为什么我给你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是你看不到我的努力,还是你根本不愿看到?是我忘记了对你说,还是你根本不想听到?“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以为分手真的是可以这么简单,原来只是时间没有让我们去真正读懂,没有读懂你,也没有读懂我。一一一一江枫
今夜,寂静得让人感到害怕,江枫无力地坐在这落单的双人床上,左手拿着早己喝空了的酒杯,右手夹着将要熄灭的香烟。
要不是被香烟炙手的痛,江枫依然会沉沦在思念梦儿的那一份心痛里面。面对着这一屋的悲哀,梦儿的离开,无疑这个曾经充满美好回忆的家,就像一个早己被幸福淘汰了的废虚,除了剩下一屋的烟气和酒气以外,留下的只有早上梦儿含着泪伤心离开的画面,在江枫的脑海里不断地循环播放着。
当梦儿打开门,看到江枫又一如既往的大清早起来就玩起网络游戏的时候,她的心对他彻底的失望了,抑压在她心底长达三个月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你骗我,到现在为止你还一直在骗我!”
“我没有!”
梦儿看到江枫对她的这一种冷漠,她的心终于要崩溃了,她为他最后一次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因为他的眼睛连和她说话的时候,也不愿意离开他心爱的电脑屏幕。
“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没有!”
江枫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但当他转身望向梦儿的时候,梦儿的脸早己经全是泪水了。可他还弄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对他生这么大的气!
“梦儿,你到底怎么啦?”
“你只爱你自己,你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
“我真的没有!”
“对!你没有,你什么都没有!和你在一起什么都没有!”梦儿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三番四次给他机会改过的男人,到现在还是一如既往的执迷不悔,她的心终于敌不过要苦笑了。
“难道你一直没有看到我在努力吗?”江枫终于按耐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不想再看到你!”梦儿丢下手中刚买回来的菜,转身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去。
江枫望着梦儿的离开,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但当他看到散落一地的菜,他连忙飞快地追了出去,因为那些全是她为他买的他最爱吃的菜。
当江枫追出大马路的时候,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看不见梦儿的影踪。他就像热窝上的蚂蚁,来来回回找不着方向。
于是江枫马上拿出手机不停地拨打着梦儿的电话,因为梦儿根本不想接听他的电话。直到电话的那一头传出:“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己关机!”他才无力地放下了手机。
江枫好像失了魂的驱壳一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碰碰撞撞回到家的。他的脑里始终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对他生这么大的气,最后还这么伤心的离去。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吗?
江枫百思不得其解地呆坐在电脑旁,他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看不到自己一直在努力。在他失业的这三个月以来,确实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沉迷上了网络,但他昨夜就己经答应过她会去找工作了。因为他答应过她的事情总会放在心上,所以他大清早就起来,把个人简历传到了朋友介绍的公司里去应骋了。他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相信他真的没有去欺骗她,他爱她,他愿意为她去努力改变,事实他真的在为她在努力改变。
江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点燃了一根香烟。就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他兴奋地连忙从口袋里把手机拿出来,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有气无力了。
【一】
杨小明的大学时代是从2005年开始的,那年他在路边买了一本杂志。虽然什么杂志他记不清了,但是他却牢牢记得里面有那么一句话:爱情是一种奢侈的追求。
于是,大一、大二,杨小明都没有爱情,他的生活主题只有三个字——图书馆。
直到大三上学期的某一天,杨小明在食堂里吃红烧猪蹄的时候看了一部名叫《大话西游》的电影,他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期望,他想好好去喜欢一个女孩。于是在当晚宿舍熄灯以后,他在被窝里向天花板许下了这样一个愿望:“上天啊,请让我爱上一个女孩吧。”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去了图书馆。在阅览室看了十几分钟报纸后,一个女孩围着阅览室绕了一大圈,最后在他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杨小明想起了昨晚临睡前许下的那个荒唐的愿望,顿时两眼发亮,并且激动地握紧了双手。
杨小明觉得这女孩一定是上天安排来这里的,于是就想要和这位美丽的天使搭讪,可是他的舌头却像是搅成团了,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这样,墙壁上的时钟分分秒秒走着,当女孩起身要离开的时候,杨小明突然从她身后冒出这么一句:“同学,你的板砖掉了!”他用手指着一块垫桌脚的砖头。
刚说完话杨小明就后悔了,因为好多人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看他,眼睛里充满笑意,当然也包括这个女孩。整个阅览室在经历了短暂的平静之后,突然响起了暴风雨般的哄然大笑。
杨小明也跟着笑,只不过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一会儿挠头一会儿挖耳朵,场面挺尴尬。可是那女孩却说:“同学你好幽默,只是这么大一块砖头,我都不知道该揣哪里。”
“那放书包里吧!”杨小明脑袋再一次短路。
那个女孩,名叫林薇薇。
【二】
之后,杨小明和林薇薇就熟悉了,杨小明叫林薇薇“兄弟”,林薇薇却叫杨小明“呆瓜”。话说林薇薇不该这样占杨小明便宜,可是杨小明却觉得这是他占了林薇薇的便宜。
他在电话里告诉林薇薇一个道理:“当你心中有佛时,看谁都会像一尊佛,当你心里装的全是屎的时候,看谁都会像一坨屎。”林薇薇生气得二话没说把电话给挂了。
因为这句话,杨小明的电话号码在林薇薇手机中的黑名单里足足待了七天七夜。直到圣诞节那天,杨小明为了将功赎罪,带着林薇薇逛遍了学校周围的大小商店,最后终于寻找到传说中最贵的冰激凌。
冰激凌事件之后,林薇薇就对杨小明很“哥们儿”了。冬天里她常常和舍友在宿舍用违禁的电器偷偷做些好吃的,比如说熬什么粥啦,炖什么汤啦,她总能记得捎一份给杨小明,这让杨小明感动得一塌糊涂,不知所措。
接下来,大家就都大四了,开始忙着写论文或者找实习单位。那天,杨小明的手机响了,是林薇薇打过来约他看电影。
回到宿舍之后,杨小明开始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到深藏在箱底的带着霉味的镜子和梳子,他躲在门后面给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他已经盘算好了,晚上黑暗中看电影之时,就是他向林薇薇表白之时……
在电影院里,事情的发展好像和预料中的发生了一些偏差,那就是杨小明睡着了,而且还打呼噜。当林薇薇手中攥着面巾纸擦鼻涕抹眼泪的时候,杨小明才睡眼惺忪地知道,电影已经进入尾声了。
后来直到走出电影院,杨小明都没能想通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会那么轻易地在看电影的时候掉眼泪,而且还是那么一部无聊得有点搞笑的《海角七号》。要知道,他长这么大只为一部电影流过眼泪,那就是《大话西游》。他想不通是电影公司拍错了格调,还是他的眼泪流错了地方。可是有一点他好像想得很透彻:他和林薇薇心脏的振动频率不大一样,难以产生共鸣。于是,他就没有给林薇薇打电话了。
谁也没有料到,第一次约会,竟然在厨房里。
大学毕业的时候,雪青非要嫁给张然。令人奇怪的是,父母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嫌弃张然是农村户口,来自小县城,吃饭穿衣都带着咸菜的味道,父母只是跟雪青讲,你不是和他一个人结婚,你想拥有他,注定要接受他的全家人。
雪青义无反顾。典礼的时候,雪青落下泪水,不为五年恋爱,不为有情人终成眷属,独独为父母的谅解、体贴。有这样的父母,这辈子这个女儿做的值。
雪青和张然没有浪漫的约会,没有缠绵的恋情,没有悱恻的故事,有的只是,他埋头读书,她侧耳倾听。听着读着,就走到了一起。
三年刚过,雪青懊恼起父母来,为什么当初不阻拦自己,让两个不相干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走到了一起。他的生活习惯,她简直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打呼噜,爱管老家人的闲事,非要买腌制的咸菜才吃得下饭……雪青发现自己上了一条破烂不堪、船底漏水、船舱跑风的贼船。
已经懒得说他了,对牛弹琴,牛或许都要摇一摇尾巴动一动耳朵,而张然却微笑着倾听,微笑着继续。
为什么,当初牺牲那么优越的条件和他来到这个小县城,甘愿当家庭主妇为他服务,如今却换来一钱不值,提打不起来。
沮丧之余,虽然偶尔也發现一些他的小优点,比如他爱朗诵诗歌;他能写一手好书法;他和乡下老家的朋友们玩牌时,多少还知道将烟头放在烟缸里……
全盘烂了,生活在一堆烂泥里,雪青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败。不仅是自己的失败,更为父母提前预料到却不阻拦自己而替他们感到内疚。
于是,站在窗前,雪青总是会眺望远处的别墅群,心里憧憬着,本来……
直到有一天,他在厨房里偷偷打电话,被她听到。
“这个季节给人的,总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樱花树下的邂逅是一个美丽的错误。……‘辛酸’与‘浪漫’这两个词放在一起的时候是何等的自然与贴切,就好似长在同一枝上的月季。一枝只长两朵,两朵共存于一枝……”
多么熟悉的诗句,多么相似的场景,可如今的他,竟然背着自己,偷偷朗诵给别人!
一定是他的情人!
雪青怒不可遏地冲进去,大吼一声:“滚!你这恶心的家伙!”
张然愣住了,他显然没有意识到雪青会在门口“偷听”。
他尴尬地站在厨房里,面色惨白,无助地看着她,一双可怜的眼神望着她,不敢发声。
“为什么?”暴怒之后,雪青冷静下来,幽幽地问一句,“背叛!”
张然走过来,拿出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一个号码:老婆。
老婆?多么庸俗的字眼,此刻成为卑鄙的罪证。他竟然将另外的女人设置成“老婆”!雪青一下子绝望之极,迅速窜到窗前,推开窗扇要跳下去。
他从背后一把揽住,哭着说:“雪青,不敢当着你的面朗诵,我就偷偷对着你的号码朗诵。因为,我没有能力承诺当初的诺言,给你一个幸福的家!”说完之后,泪流满面……
雪青扭转身,不知不觉地朗诵出:“或许,辛酸与浪漫本来就是相依而存的,这是人生的不幸,还是生命的幸事。或者说,这只是多情的造物主一厢情愿的安排?……”一时,雪青泪水滂沱,说道:“是我辜负了你……”
半年前,碰到了大学时代的好友Debbie,热恋中的她出人意料地娇俏明艳。
印象中的Debbie非常朴素,从大学认识她开始,我只见她上过两次妆,一次是毕业典礼,另一次是面试。但如今我却发现,她的头发挑染成隐隐艳丽的铜红,脸上搽的是RMK今年的新颊彩;她改戴了隐形眼镜,开始穿秀得出身材的及膝鱼尾裙。
她的改变,光说变漂亮是不足以形容的,正确地说,应该是她开始散发出一种柔媚娇态,那是专属于女人的魅力,甚至我敢夸张地说,当她从你身边走过,你会错觉自己闻到从她身上飘来的香水味而忍不住回头,即使裹住她的只是刚刚洗完澡的肥皂香。
“Debbie,恭喜你。”我忍不住对她说,“我想你的男人应该很爱你,让你懂得怎么让自己美丽。”同时,我也发自内心地佩服这个发掘Debbie潜藏魅力的男人。以前有人说,爱情可以滋润女人的美丽,我觉得这句话只对了一半;这句话漏掉的部分是,爱情的能量让女人希望自己美丽,也激发出她们的美丽。
Debbie笑了:“谢谢你懂,在这个人身边,我终于觉得自己是个女人。”
“他是个懂情趣的人,也很疼女人。”Debbie这样告诉我,“他没办法天天陪着我,可是他一定留一天假期,带我上山洗温泉,甚至到溪畔露营。他会在上班时间兴冲冲地打电话告诉我他看到一道绝美的彩虹,花五分钟告诉我那美丽如何感动他,即便我不在身边,也希望我仿佛亲见。虽然只是偶尔一次,但他也会因为我心情不好,请半天假在家陪我听音乐、看书。”她顿了会儿,接着说道:“我这辈子长这么大,都不曾被人这样宠爱过。”
说着,她又仿佛想起什么似的,不胜娇羞地笑了一下,那种不刻意的撒娇姿态,连同是女人的我都不禁感到一阵酥软:“好好玩,他说我媚,很会撒娇。好怪,从前从没人这样说我。”
我也笑了。眼前的Debbie真的很媚,有种女人独特的魅力。我突然了解到,原来,被宠爱的女人才懂得撒娇,当女人只被要求独立、坚强的时候,她失去的,正是撒娇的权利。
我想起一个男性朋友说,他的女朋友很容易生气,但是嗔媚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让他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怪她。我蓦地想起小时候的大姐姐。于是我也对Debbie说:“会撒娇的女人是幸福的,这样很好,你要记得,不要忘记。”
有一种拥抱不叫爱情
我22岁那年冬天,姑妈给正在沈阳附近一座城市里打工的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她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弟考上了沈阳的一家工学院,让我没事的时候去看看他。我答应了。
我所打工的那座城市离沈阳很近,坐快巴大概只需要6个小时左右,就坐上了一辆快巴。
天阴阴的,有风,东北的冬天很冷,没有人愿意说话,生怕一张口,从嘴里流出来的那些字符便会凝固在空气之中。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年龄和我相当的漂亮女孩,她穿着一件不算太厚的羽绒服,在一顶薄薄的小棉帽下露出一张带有几分忧郁神情的脸。
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在坐上这辆车之前,我们彼此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知道彼此之前的经历。我们没有理由需要知道这些。我们只是两个从不同地方来的陌路人,聚在一起只是为了同坐一辆车,然后再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从此不再相见,仅此而已。
女孩显得很文静也有一些害羞。她紧紧地靠着车窗,中间隐隐约约地跟我保持一定的一点距离。
车上居然没有空调。女孩好像很怕冷,她反反复复地用力搓着双手,全身有微微地颤抖。我望了她半晌,我说:“要是冷的话就靠近一点吧!”女孩很乖,她感激地看了看我,然后闭着眼睛靠在我的身旁。但我还是能够感觉到她身体微微地颤抖。于是我解开了我那件厚实的外大衣的扣子,尽量地想帮她盖上一点点,女孩什么也没说,她突然将身子紧紧地扑到我的大衣里,双手死死地搂住我的腰。女孩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均匀的呼吸。好像很久,也好像只是一瞬间,女孩开在我的怀里硬咽起来,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我知道,一个人哭泣。总有她哭泣的理由。也许是失恋了,靠在一个陌生男孩的怀里,仅仅只是寻找重温旧梦的感觉,或者只是在告别一段爱情。
那一次,我们就那样无言地紧紧拥抱着,我们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车到沈阳,女孩下车的时候淡淡地一笑,很灿烂的样子。然后我们各自说了声再见,就消失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面。
我知道有一种拥抱不叫爱情,它只是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旅途中,一颗寒冷的心和一双冰冷的手被男一个陌生人的怀抱所温暖,尽管美丽,但那不是爱情。我相信时间无论多么久远,女孩都会想起那个旅途中,有过一个陌生的男孩曾经给予过她的一个怀抱,就像是我自己偶尔也会想起那个美丽的冬天一样。这就够了。
意林札记
读了这篇文章有一句话涌上心头——陌生的朋友。文中的女孩与男孩就属于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朋友同样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同样可以给予对方温暖和关爱。竟管他们彼此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而且只是陌生的同路人,或是暂时的相遇,这样的相遇以后可能永远都没有再相见的机会了,但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在彼此需要的时候对方向她敞开过自己的胸怀,这样的怀抱是需要彼此间如朋友那般信任的。
她是单纯善良的女子,性格一直温和懦弱,在分辨人事能力上,也显得薄弱和优柔寡断。
大学里某个雨天,因路滑,她摔了一跤。路过的男生就势扶了她一把,并递上关怀和一个美好的笑脸,她顿时觉得世界充满爱和阳光。那个笑,也就刻进了心里,觉得幸福来的如此简单和突然。
开始关注那个人,往人家课桌里塞小礼物、小点心。那边并没有回绝,并且经常与她互动交流和来往,她便以为人家认同了自己的爱慕心思,鼓气勇气想要表白那天,却见他牵着另一个女生的手出现在校园。
原来,人家只是礼貌和博爱情结使然。而那些小礼物和小点心,人家能习以为常地收下,是因为不止她一个女生如此多情。初恋便成了她一个人的事,自我安慰和感伤很久,才慢慢平息。
入了社会,也不断有人凑上来追求和献殷勤。青春大好,不恋爱似乎也是辜负时光,于是也经不起诱惑的有过几次恋爱经历。但每次不是会错意,就是与人错过或生出误会而决裂,甚至发现被人愚弄。虽然如此,仍然还是相信下一次,就会遇见真的幸福。
后来跟朋友聚会时,认识了新的男人。男人幽默风趣,气质不俗,且对她情有独钟。只一次相识相处,便让她芳心大动。男人事后频频主动联系她,并热烈表达对她的爱慕。于是赴约,并很快坠入情网。任人家牵了手,吻了唇,并有了肌肤之亲。男人表现自然而深情,她想,这就是托负终身的人了,她也想,这就是幸福了。
但前后不过半年,男人就离开了那个城市。原来,他只是前来此地做短暂停留。他的事业,在远方。这不是关键,他的未婚妻,也在远方。
而她,不过是他旅途中的一个驿站。他声泪俱下求她原谅不能跟她在一起一辈子,并一再说自己是真的爱她,只是家里有媒灼之言,不能不守约。
她柔软的心,除了泪来浇灌,无力有任何行动,也没法有任何行动。她黯然神伤问朋友,为什么每次当我觉得幸福在敲门,有曙光从门缝透进来的时候,都会有状况发生呢?
朋友说,因为那敲门的,不是真正的幸福。那光,也只是烛光,撑不了多一会儿就要熄灭。
那是生命如诗如歌的岁月,来自柏林的他,与正在巴黎大学读书的她,邂逅于埃菲尔铁塔下。四目相对,两颗年轻的心,一下子就融到了一起。于是,美丽的塞纳河畔、香榭丽舍大街,一同留下了他们相亲相爱的倩影。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隆隆炮声,很快便无情地将他们打散了。他回国后便被强征入伍,并被派往非洲战场,在战俘营被关押了3年。而她,在巴黎沦陷后,被迫与家人一起逃难到瑞士。
后来,她曾多方打探他的消息,却始终没有回音。而他寄给她的那些信件,要么被退回,要么不知所踪。两个人都在殷殷地寻找着对方,都在热切地等待着喜讯的降临。
但是,直到战争已结束多年,她仍没等来他的任何消息。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他已离开人世,坚持不肯嫁人,执拗地等他。
而他,和她一样,守着曾经的诺言,痴情不改地等待着,找寻着,一年又一年。
许是上苍被他们忠贞不渝的等待感动了,终于,在他们90岁的时候,让他们得以欣喜地相逢,一道牵手走过梦中的红地毯。
面对大家的祝福,他们苍老的眼睛里,流淌出来的,依然是年轻如昨的泪水。
有人慨叹,他们凄美的爱情故事,足以令许多好莱坞大片黯然失色。
也有人说,那样耗尽一生的深情等待,实在太辛苦,太令人心痛了。
可是,谁让一个人痴痴地爱上了呢?她愿意用一生去等,他也愿意,等到望眼欲穿,等到苦苦的心痛,仍不肯放棄……
“若是爱了,纵然心痛一生也值得。”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的诗人叶芝,从23岁一直等到52岁,也没能等来内心渴望的那份爱情,他仍无悔无怨。
而在遥远的宋代,一位叫朱淑真的才貌双全的民间女子,也像一朵孤傲的花,怀着“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心愿,独自苦苦期待着心中的恋人,能够蓦然走到她面前。
那份等待中的孤独、寂寞与凄苦,在她那首《减字木兰花·春怨》中形象地呈现出来:
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轻寒著摸人。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
五个紧紧相连的“独”字,紧锣密鼓般地,渲染出她内心密布的愁云,道出了伤心失神的她那无可名状的孤独与寂寞。而此刻,正值春寒料峭时节,一个“无奈”,告诉人们:她独自的等待,伴随的是无边的苦楚。
等待苦,苦等待。她黯然泪下,以泪洗面,将无心修整的残妆,弄得更加惨不忍睹了。她因愁而病,因病又添新愁,愁病相因。她守着一盏孤灯,彻夜无眠,连梦也做不成。那寸才燃尽的灯花,多么像她日渐枯竭的生命啊。
这番“等你等到心痛”的苦情,无人知晓,无人慰藉,也无可解脱。怎一个“苦”字了得?
多年后,再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陡然想起孤苦的朱淑真,不禁柔柔地心疼,心疼她曾那样在寂寞与痛苦的等待中,决绝地一个人倾城,一个人地老天荒。
我是一個风姿绰约的女人,由于对爱情的期望值很高,一直渴望找到彼此终生不渝的爱人携手到老。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清高使我对于那些帅哥大款的追求无动于衷,年近而立却形单影只。
我不是白领,我在国内一家保险公司做小业务员,国外保险公司的冲击使我的工作相当艰难。我的收入除去房租等生活费经常所剩无几。可是我怡然自得地享受着单身贵族之乐,幻想有朝一日邂逅美丽浪漫的爱情。
一天,我浏览一份报纸,有一则广告吸引了我:“加盟爱情保险,包你不赔只赚!”我正想再兼一份职为即将到来的爱情来一次物质包装,于是毫不犹豫地拨打了招聘电话。没有料到,接待我的老总居然是我以前的一个追求者,他风度翩翩地解释说,目前他拥有过亿的资产,在国内外有9位公开的情人,每个都为他生了孩子,可是他一直为没有追求到我而感到失败羞愧,就开了这个爱情保险公司来找我。
他提出的条件很简单:给我5年时间做他的业务员,每拉到一对客户,利润五五分成。他保证对每对客户都是零理赔。如果有一对需要理赔他会给我1000万元,并且保证不再追我,否则我就要做他永远的情人。出于对人们的爱情的信任,我当即答应了他。为了验证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我找到几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们从梁祝化蝶到现代版的“两只蝴蝶”的时尚爱情的赞叹使我更加笃定能赢的自信。
我的第一对客户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人两小无猜,从同学同桌到牵手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他们几乎没有红过一次脸,让周围的人们艳羡不已。他们原来大学毕业以后都在机关工作,嫌公务员薪水低双双辞职下海,现在两人各自都有了颇有名气的大公司。他们入的是保额为100万元的10年期的爱情保险。按照公司规定,如果过了10年他们仍然相爱,公司就要赔偿他们100万元,反之他们交的100万元就要给公司。当时我很看好这份保单,一度觉得自己胜券在握,还提前在咖啡屋为自己庆贺了一番。
可是不到一个月,男的开了自己的林肯轿车找到我,说要为自己入一份上千万的保险,可是他填的受益人的名字居然不是她。他要求为他保密,我感到很吃惊。不到一周,他的她开一辆翡翠色宝马约我到一家高档的酒店,也要为自己购买一份数目不菲的保单,当然受益人也不是他。尽管我靠这两份大额保单有了较高的收入,我的心情却很糟糕。因为这意味着我在我的经理面前遭遇了第一次失败。
我十分不甘心,就约了“林肯”想知道其中的原因。他解释是因为双方都很要强,谁也不肯为对方放弃自己的事业。他通过“玫瑰之约”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他愤愤不平地说其实并不怪他——在他之前,她已经和她的司机好上了。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最后说:“其实世界上哪儿有长久的爱情啊!我们相识35年了,结婚也已8年,过了‘七年之痒’的危险期,到头来不还是同床异梦?”我当即毫不客气地用各种事实和理由反驳,他都坚持己见,还打赌说,不信他可以介绍他原来的街坊邻居——一对共同生活了40年的穷困夫妻入我的保险,保险不出一年都得散伙。
他这样帮助我拉到了我的第二对客户。他先是打出租找到居住在一个破旧工棚的老邻居,借了5元打车费。第二天就开车为邻居送去100万元,说他靠他的5元钱购买彩票中头等大奖了。邻居夫妻看到钱,眼里亮闪闪的,说要分一些给他。他说不需要,只要求他们为自己在我这里入一份10万元的爱情保险。我接待他们时在口头和心底都祝福他们白头偕老。我甚至说:“这钱我先替你们保管好,过了10年期限我会按照承诺退给你们,并且再给你们10万元。”两位老人笑着说:“谢谢你。我们都过了40年了,一定能够坚持到底的,这么大的保险,一定会的。”他们的信誓旦旦,使我根本不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能成为我第二对客户的谶语。
可是我竟然又输了,不到3个月就听到两人去法院离婚的消息。原来我的第二对客户自从有了钱,男人就迷上了赌博,输了50万,又多次嫖娼被老婆带钱去交罚金。本来怕街坊笑话,他们这对模范夫妻是要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可老婆觉得自己是受害方,要对方多赔偿自己损失,最后就打了官司。
在我就要对自己的爱情保险感到绝望的时候,我等来了我的第三对客户。他们是仅仅通过一个半小时的网恋就相约结婚的,据说已经申报了从相识到结婚的最短时间世界吉尼斯纪录并且成功。我对他们很失望,举了前面两个例子说他们经济并不宽裕,最好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丢掉这10万元,毕竟不是一笔小数目呢!可他们不听我的劝阻,还说现在流行先结婚后恋爱,婚姻专家都论证过了,这样的爱情才是最稳定的。“关键我们钱不多,要不别说10年,要有更长的保期赔偿费率更高的我们就入100万,来一场爱情百年马拉松,那个时候又会有一个新的爱情世界吉尼斯纪录诞生。”男客户信心满满地说。事不过三,经历两次失败的我已经看破红尘,对我的第三对客户的爱情并不抱乐观态度。果不其然,热恋半年,两人便分道扬镳形同陌路了。
难道有钱真的能使鬼推磨?我怀疑爱情保险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我不甘心这样的失败,花了一大笔钱雇用一家著名的信誉度很高的私人侦探公司开展调查,可是一无所获,我的保险公司在开展自己业务之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在银行存进可以开业的风险保证金。
“为什么最后受伤的人总是我?”记得在他们最后分手的时候都这样对对方说。“谁还会为自己的爱情买单?”我这个爱情唯美主义者独自站在冰冷的雪夜诘责。
怀着无奈,我放弃了我应该得到的70万薪水,开始在茫茫人海中寻找那一份缥缈无期的爱情。
也许天堂里有保险的爱情在等着我。
他遇到她是一次公司的会晤,他是主动要求去的,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推销员,只能站在一旁,等开完会给对方发传单。她也只是一个小小的秘书,给公司的负责人递递文件,端端茶水,她勤快地忙碌着,总是一副腼腆的微笑。他看着她,衣着朴素,素面朝天。她也注意到了他,因为他一直端着一个笔记本,把会上讨论的问题一一记下来。她以为他和她一样,是个文秘。于是当会议结束,他把一张公司的传单发给她时,她竟然红了脸。
他们的第二次见面,是春节前。他去买火车票,她正好排在他前面。他南下,她北上,当她转过头来时,两双眼睛正对一起。是他先笑的,轻轻地说了一声,你好。她不知所措,脸先红到耳根。她站在一旁,打了一个电话。其实,她是在等他。等什么,她也不知道。他买了票,看她在不远处。于是走了过去,伸出手,说,你好,我们好像见过面吧,我叫林礼泽。她慌忙伸出手,微微低头,也说了自己的名字,思雨,我叫思雨。从购票厅出来,突然下起了雨,她焦急地看着天,说,真奇怪啊,冬天下这么大的雨。他和她并排站在一家小店前,默默地直到雨停。雨停了,她说,我先走了,你住哪里?他说了住的地方,她惊异,说,我们住一条街啊,我住你对面。啊,他心想,这就是缘分吗?他打车,车在下过雨的路面上慢慢开着,他想,车永远开下去不停多好。到了楼下,他鼓起勇气要了她的号码,她说完就跳着上了楼。
她以为春节他会给她发短信,可是,那么多短信中,竟没有他的。她想,也许他要号码只是为了公司的事,心想着,不禁有些暗暗的失落。其实他一直在给她发短信,从她走的那天,他就不断地给她发,一天一条,可是,没有回复。他就认为,她妩媚的微笑只不过是一种礼节,其余的都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他们就是那晚开始熟的,后来是她先约的他,咖啡厅,他和她面对面坐着。他们聊的是公司的事,她看得出,他是个上进的人。而他也明白,她对他有好感。他们聊得很投机,只是谁也不愿问对方,是否相信缘分二字。他争着去付钱,她把他拉住,说,我刚领了奖金呢。他就说,听说后山的桃花开了。她明白他的意思,就说,我想在桃花树下许愿呢。他问还有在桃花树下许愿的吗?他们去后山,是一个星期后的事,他特意穿了平时不穿的运动服,她就笑他,你的梦想是进国家队吗?他笑笑,说,那你呢?她不说话,闭上眼睛,在桃花树下许愿。他问她,你许了什么愿,她睁开眼,调皮地说,不告诉你呢。那天,他们吃的炒饭,鸡蛋炒饭,他本想请她吃大餐的,但她说不喜欢华丽的餐馆,让人拘束。他就认定,她是个会体谅人的女孩。
他对工作一丝不苟,因此赢得了很多客户的信任。他努力工作只为了一个人,他的母亲。他母亲的病需要一大笔钱,他就拼命地挣,攒下来,寄回去。现在,他必须更加勤奋地挣钱,为了她,为了他在她心目中的男子汉形象。她生日,他跑遍整条街,给她买了一双漂亮的运动鞋。她笑他土,然后是一大颗感动的泪水滑下脸颊。他们一起吹蜡烛,许愿。他们都许下了相同的愿望,祝对方幸福。她开始给他讲她的爱情,两年前,她是怎样放弃保研的机会跟一个男生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又是怎样被这个人抛弃、伤害的。最后,她说,要是一切能够重来多好。她讲完,扭过头,看见他在擦眼泪。意外地,她没哭,他却哭了。她不知道为什么跟他讲这些,也许,她是在告诉他,女人最需要的就是爱护。
第二天,他兴冲冲地跑来找她,抱来了一堆考研的书,他告诉她,他能和她一起考研,只要心还在,梦就在。她含着泪说,真的吗?你真的能和我一起考研吗?他使劲点头,说,我们一起努力,考同一所大学,一起去读好吗?他的话,重新燃起了她心里的希望。他们开始复习,白天工作,晚上打开台灯,在一本考研英语上勾勾画画,直到深夜。有他在身边,她心里就踏实多了,白天工作的疲惫一扫而空。他们的计划是两年,用两年的时间复习,并挣够读研的学费。他依然会给家里寄钱,自己的生活却更加朴素,他常常一顿吃两个白馒头,然后给她打饭。两年下来,他瘦了,当她抱着他哭的时候,他却笑得异常幸福。
他们一起去参加考试,当她从考场走出来的时候,他总是乐呵呵地已经站在校门口了,手里提着盒饭。她问他,考得怎样啊?他给她一个坚定的微笑,说,没问题。然后又扭头问她,你呢?她没说话,将手伸过来,拉他的手,幸福地倚在他身边,说,要记得我们的约定哟。考完试,他告诉她他要回一趟老家,因为母亲的病加重了。临走时,他又吩咐她说,你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先到学校等我。于是,他们再次,一个南下,一个北上。他转身,低着头,泪水大颗大颗地滴在地上。他擦着眼泪,心想,思雨,从此,忘记我好吗?
她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她迫不及待地给他打电话,但是空号。就在她心急如焚时,她收到了他寄来的一封信和一张汇款单,她惊呆了,汇款单上是整整一万元。她拆开信,读着,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她现在知道,他只是高中毕业生,是没有资格参加考研的,他骗她和她一起考研只是想让她继续自己的梦。他在信里说,思雨,请原谅我,之所以这样做,是觉得你的幸福比我的爱更重要。她翻了天地找到了他的号码,她在电话里说,林礼泽,你给我记住了,等我三年,三年后无论你在天涯海角,我都要来找你。他点头,只是她看不见,他的双眼已经开始看不清楚东西了。
他即将失明了,是遗传,当三年后,她第一时间赶到他面前时,他却拉着一个女孩的手,笑眯眯地说,思雨,这是我的妻子,女孩勤快地给她倒水做饭。她泪如雨下,大喊着,林礼泽,现在你高兴了吗?这就是你要给我的幸福吗?她哭着飞奔而去,他一下子跪倒在地上,泣不成声。她去了另一个城市,在那里,她找了一份大学教书的工作。工作的第二年,她就把他的那一万元汇给了他,她不想再欠他的,因为她欠下他的,已经还不清了。几年后,她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儿,过着幸福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以前做秘书时的一个同事来找她借钱,同事谈起了他。他现在就在街上卖唱。她愕然,怎么会呢?他不是结婚了,还开了一个小店吗?同事摇摇头说,没有,他失明了,是遗传,他更不会结婚,还是单身一人呢。她不信,请了假跟同事去找他,远远地,她看见了他,胡子拉碴,穿一件破烂的T恤,在街头摆了个音响高声唱着歌,依然带着那春风般的微笑。路人时不时会给他扔些零散钱。她捂着嘴哭起来,心碎了般疼。她终于明白了,他是她天空里的一朵云,陪着她这只小鸟飞啊飞,为她挡过风雨,又在太阳出来时给她让出了阳光,让出了一片蓝天。云默默离去,不是因为它有更好的梦,而是,它觉得自己的黑色挡住了天的深蓝。
1
10月,深圳温暖暧昧的秋天。
我一直忙,忙着搬家,看求职指南,找工作,带着两盆栀子,浪人般在城市穿梭。
迷乱盲目的日子、偌大的城市、迷茫的钢筋水泥森林、灯光昏暗的地下铁……一趟趟列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没有声音,没有烟尘。只有我,捧着栀子,脚下是黑色旅行包。
一切,像极了一个虚幻的梦。
我刚从男友家搬出来。名符其实的“家”,父亲、母亲、妹妹、他,五脏俱全。我和他的妹妹挤在一起。
傍晚,屋里亮起昏黄的光,全家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新闻联播、还珠格格、纪晓岚,还有香港明珠台的旧电影。粤语片子里,个子矮小的周星驰在电视盒子里呲牙咧嘴,全家幸福的哈哈大笑。
我听不懂粤语,看不懂电影。我跟着大家,呵呵,一起笑。
和林一起在北方上大学。毕业后,他回深圳。我日日和他通电话,熬不住思念,一个月后,买了火车票到深圳。虽然,他并没有邀请我。
异乡陌生的城市,我来时,只带着两盆小叶栀子。
林在火车站接我,牵我的手,带我去麦当劳、星巴克。他的手心温暖干净,手指骨节均匀,摊开了,像一方洁白的手帕。
4年,他一直这样牵着我。从食堂到图书馆,从小树林到高大的教学楼。教学楼前有一排小叶栀子树,夏天开白色的香花,微风动处,暗香汹涌。我莫名感动,心甘情愿被他牵着,从北方到深圳。
2
到深圳的第二天,我开始找工作。在这个城市里,我没有工作,没有户口,是个标准的外来户;而且,住在林家里,我也有尴尬和不方便。但在人才市场,我屡屡碰壁。每个人,在我面前走动,都是冷漠的表情;只有林,冲我温暖地笑。他的牙齿,尽管是阴天,也能反射耀眼的光。
那天,从人才交流中心回来,林家灯火辉煌,隔着门,有愉快的笑声。
推门,我看到林和一个年轻女子坐在沙发上,显然是家庭聚会的主角。我一时怔忡,在门口傻傻站着。林的母亲将我拉到女孩面前,细细介绍:“林大学同学,在深圳找工作,暂住我家;这是小奕,林高中的女朋友。”没想到会是这样,在长椅上坐下,我一言不发。林看我,有些不忍,却没有说话。
热闹的气氛继续着,所有的人都在笑。我也笑。心仿佛跳到口里,一张嘴,就会蹦出来,胸口则只剩下空落落的痛。无依无靠。
小奕走了。客厅里,小妹与母亲争论,母亲的声音隔着门,隐隐约约:“她不过是个外来妹,连粤语也听不懂……”
我对自己笑。小时候英语发音不标准,妈妈带我去补习班学标准伦敦音,老师拽着舌头教我改正;大学,流行美式发音,我听坏了4个随身听;毕业到深圳,又有人开始嘲笑我不懂粤语了。我是外来妹,但谁又不是外来妹?这个小小的渔村,90%的人都是来自农村。谁又不是外来妹?
但是林,为什么你不说话?
3
在网络公司面试,人事主管在大班桌后面,不抬头看我,却问我:“为什么应聘这份工作?”
“我学市场营销,大学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我提高声音,故作轻松。他依然埋着头,不看我。
心一横,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我需要这份工作,我缺钱!”
他终于注意到我。牛仔裤,白T恤,长发高高束起,拖在脑后。表情倨傲,眼里却有隐隐的泪。
我的简历上被注上红色标记。“明天,你可以来上班。”他说。
所有的求职指南上都没有这一条,那上面只说不要孤注一掷,只说一定要自尊自信。但那时,哀伤扑面而来,铺天盖地,我来不及思想。
我的新工作,是网络公司的OL。有了钱,我在公司附近租小小的单间,白色的墙壁,淡绿的窗帘。买了电视,我也看周星驰的粤语片,《喜剧之王》,一遍一遍地看。张柏芝对周星星喊:“你愿意养我一辈子吗?”
周星星坐在宝马里,身边是成功而明艳的莫文蔚。我终于看得泪流满面,不为周星星的爱,只因我能听懂他们的粤语。现在,公司里、马路上,我能听懂所有人的粤语;我的皮肤,在热带炽热的阳光下,是微微的橄榄色的黑,走在大街上,与一般人无异。我不再是外来妹。
4
林到小屋找我,带着礼物———青苹果、红樱桃、紫山竹,水果们挤在褐色的竹编篮子里,热闹而喧嚣,像顽皮无忧的孩子。
他倚在门口,声音低沉琐碎:“小奕是高中时最要好的同学,毕业回家,就见了面……”
我急急地问林:“喜欢哪种水果?”他的话被打断,再没有继续。
我看着他,大学一起过的4年时光从彼此眼里又鲜活起来。终于,我伏在他的怀里,眼泪决堤般地汹涌。在这个城市里,我只有他一个人。他什么都不用说,我已经原谅他。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与旁人无关。虽然,我很想问他,那一日,为什么不说话,哪怕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
然后,我就迎来在深圳最快乐的日子。工作渐入佳境,林常常过来,吃我熬的糯米粥。我们不常讲话,各自拿一本书蜷在椅中。偶尔,我偷偷看他,觉得幸福就是这样。
日子就这样过着,当春天到来,栀子热热闹闹地开,林渐渐不来了。
可能,他很忙吧!?我只能这样告诉自己。
一遍遍,我看芭蕾舞剧《胡桃夹子》。所有的人都在舞台上旋转,芭蕾的5个基本手势,凌空举起的双腿。第三幕,糖果仙子独舞,快乐、跳跃、飞速地旋转在舞台中央。柴可夫斯基悠扬的音乐。华丽背后隐隐的哀伤……
5
周四,下午,晴朗无云。我拎着自己做的稀粥和咸菜去林的公司。高新区28层的大厦,林的公司在最顶层。
大学时,林的理想是当老总,在高层大厦顶楼办公,就像五星级宾馆的阁楼是总统套房。现在他的理想实现了一半,在顶楼办公,却不是老总。我对自己微笑,可爱的林,可爱的愿望。
大厦内有两个电梯,我守住其中一个。电梯走走停停,站在等待的人群中间,我悠闲散淡。
那边的电梯先到了,人们鱼贯而出,同时有人把自己很快塞进去,不发一言,却是一场无声的战争。谁都可能被淘汰。淘汰的人,所幸还赶得及下一班电梯。
我看着人群笑,渐渐地,笑不出来了。
林和小奕从电梯里走出来。林用身体挡住人群,小奕小心地、撒娇地在人群中穿梭,粉红脸蛋上全是幸福的微笑。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我的脑子回闪那动人的一幕,张柏芝对周星星喊:“你愿不愿意养我一辈子?”周星星迟疑,然后从车子里跑过去,对张柏芝说:“我愿意。”他俩在阳光下拥抱、笑、跳。
林可能是周星星,我却不是张柏芝。电影总有换角色的时候,我是那个可悲的被换者。歌停舞歇,影视新星冉冉升起,无限风光,却不再与我有关,可怜我也曾满面油彩。
回到出租房,我通宵上网,同所有的人胡言乱语。我问他们会不会讲粤语,我现在粤语一级棒,广东土生土长的鸟儿也能被我从树上逗下来。后来有人问我,你是不是失恋了。我说,是。他说,爱情是一种情绪,在特定的环境下滋生,失恋也一样。他保证,明天,你会忘了这件事。
对着电脑,我“嘿嘿”直笑。窗户开着,呼呼的风声,这个飞鸟也会迷路的城市,我的失恋算得上什么?
6
林再到小屋找我,是一个礼拜后。我正在拾掇栀子。春天即将结束,它们不再开白色的香花。林还是带着一篮水果。这个城市永远有不合季节的水果,冬的瓜、夏的橙、春天的葡萄和苹果,像当初不合时宜的我。
“怎么有时间过来?”
“你在深圳就认识我一个人,我得照顾你!”
林在椅子上坐着。我瞪他,像纠缠不休的章鱼,嘴里喷出毒汁,“你就这样照顾我?我一个人,在这房子里?”我顿了顿,“你和小奕,真是高中同学那样简单!?”
林从椅子上站起来。这个一起在北方待了4年的人,我们一起看天、看云、看栀子,我们一起旅游、住青年旅舍、敲着锅碗瓢盆熬粥。我们从不争吵,毕业了,理所当然在一起,却生分了。
莫非,爱情真是特定环境下的情绪,就像栀子,从北到南,少了一季花期。我看林,深深吸气,这情绪,是否维持得太久?
林从屋子里走出去,孤单的背影。
我没有离开。作为职场新人,我思维敏捷、充满创意。深圳,仍有适合我的地方。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与旁人无关。林那日不说话,或许,只是他不愿说。从北方到深圳,他早已转变情绪;而我,死守的,不过是那段孤单的芭蕾,糖果仙子的独舞。
我已不愿独舞。5年的爱情,跳到最后,不过是一场孤单芭蕾。
谁说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就浪漫得不得了呢?其实,从小有个大尾巴的成长生活,还真是麻烦多多,当然造化好了,可能幸福也多多……
1
在小得还不足以分辨科学、迷信、神话等词汇真实涵义的时候,纪小琛就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上辈子绝对做了了不得的坏事,对门的罗小蓁简直就是神仙派来惩罚他的“瘟神”。
而当他大到有足够理性分析事物及其内在规律的时候,“被隔壁罗小蓁欺负”这回事已经习以为常。自两岁那年,纪小琛被罗小蓁红口白牙地诬陷为偷吃整盒巧克力的罪魁祸首起,牙都没长全的纪小琛便成为“罗小蓁”牌恶作剧的代言人,无论事故大小,他都是替死鬼的不二人选。
罗小蓁身穿红白格运动衫,紧身短裤,球场上醒目鲜明远胜裁判。罗小蓁换人上场,五分钟后灵活无比地越过中场,紧接着禁区射门得分。是的是的,她,罗小蓁,成绩永远第一,服装永远招摇,体育永远耀眼,她想不成为全校偶像都不行。
其实纪小琛也是很出色的男孩子,修长白皙,五官清秀,笑容温暖,彬彬有礼,成绩也是数二数三的优秀,可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所谓的“天才”存在,纪小琛只能活生生成为“刻苦认真”的好注脚,再努力也做不到罗小蓁那样一边ICQ聊天一边翻书,随随便便就考全市第三。
所以纪小琛对罗小蓁的感情很复杂,这也促使他从稍有觉悟的年纪起就刻意把自己和罗小蓁区分开来:罗小蓁精力无限活动多多,纪小琛就是认真读书课业第一:罗小蓁不守规矩自由跳脱,纪小琛就是本本分分的模范学生;罗小蓁的追求者可以从操场排到校门口,纪小琛就是克己复礼和女生话都不多说一句;罗小蓁奇装异服风格夸张,纪小琛就是笔挺整洁的学生装扣子扣得一个不落……不对盘了整整18年,而当纪小琛踏入Z大电子通讯系的那个秋天,阴魂不散的罗小蓁亦在同一时间顺利升至Z大中文系三年级。两边的教学楼正好是个大对角,纪小琛的梦魇依然没有结束。
2
那年高考结束后罗小蓁顺顺当当进了Z大中文系,报到那天老师同学都被吓了一大跳———中文系的女孩子不都是黑发飘飘白衣长裙吗?可这罗小蓁,咋吼吼,七个耳洞,栗色爆炸头,破烂仔裤搭皱巴的露肩上衣……
可罗小蓁不在乎,以她的天赋搞定中文系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她终于可以摆脱隔壁的讨厌鬼了!没错,罗小蓁不喜欢纪小琛,三岁起就不喜欢!罗小蓁一直都觉得自己被无良的父母欺骗了,说什么可爱粉嫩的小弟弟,明明就是只会哭和睡的肉团团,整日在地上爬来爬去,阿米巴原虫一样的单细胞生物!可天才儿童罗小蓁却被迫照顾这只不晓得花多少年才能进化成板凳狗的低等物种!剥夺他人玩乐时间且毫无自觉的麻瓜是最可耻的,罗小蓁决定替天行道,顺带为自己谋取些许福利。
巧克力被吃完了———那一定是纪小琛干的;
为什么裙子这么脏———阿琛要去沙子堆玩我只好陪他;
今天怎么没有按时回家———哎呀,我是为了给小琛准备生日礼物……
罗小蓁本以为这种可怕的生活会在自己上学后有所改进,可两年后同样场景再度上演,罗小蓁牵着纪小琛的手微笑着向两家父母告别并保证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
罗小蓁觉得自己是天下最最倒霉的女生,青春年华凭空多了一只体重身高逐年增加的拖油瓶。全校同学都知道一年级三班的纪小琛是罗小蓁的弟弟,甚至上课到一半也会有低年级老师跑来说:罗小蓁,你弟弟身体不舒服快去通知家长吧……
什么跟什么呀。
长大后的纪小琛更是可恶可恨,罗小蓁本以为在她的教导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一定和自己一样聪明伶俐、活泼大方,可纪小琛居然变成沉默寡言、冷静自制,连夏天都乖乖穿校服的可怕生物!罗小蓁想破头也不明白。
没有了纪小琛这只阿米巴原虫,罗小蓁的大学生活真是春风得意,如鱼得水。从学生会到记者团,从校乐队到广播台,从篮球协会到网络部,一切都仿若她那条埃及彩绘披肩般绚烂多彩。
可大二结束时好日子也到头了,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罗小蓁也只能摆出招牌笑脸,咬牙切齿地向两家家长做出人生第三次保证:“我一定会,会好好照顾小琛的!”
3
大一新人纪小琛报名前就被罗小蓁叫去耳提面命:你我二人,自今日起,绝不能在校内有任何牵连!不过天不遂人愿一直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
新生参观校园时罗小蓁正在游泳池边热身。纤细的四肢和腰身虽然略显单薄,却并不妨碍她连续两年拿下本市高校女子400米蝶泳的冠军奖牌。结束了最后一组扩胸运动,调整呼吸准备入水时,瞥到纪小琛和同学们结队走来,他右边的小妹妹乖巧可爱,苹果面孔浑圆双眼,笑容更是明媚讨喜。罗小蓁看看,点点头,又看看,再点点头,不自觉摆出了个高难度pose,一个没站稳就头下脚上地跌进身后那一片水波中。
醒来后罗小蓁发现自己躺在医务室狭小的床铺上,迷迷糊糊,一转身看到床边的纪小琛,哗啦啦记忆瞬间回笼,来不及多想先气势汹汹地发飙了:
“靠,搞什么鬼,坐在这里吓人!?”
“罗小蓁同学,首先你该感谢我把你从水里救上来,”纪小琛面无表情接着说,“其次,你该好好反省为什么四岁就会游泳的人能在浅水区溺水!”
罗小蓁惨叫,隐约间觉得纪小琛和以前有点不同了,这两年来只在周末偶尔见过这个阿米巴原虫,现在居然跟自己交锋了。罗小蓁懒得多想,换个姿势干脆睡了过去。
纪小琛看着和枕头滚成一团的罗小蓁,叹口气带上门出去了。从此,纪小琛以“救过罗小蓁和是她关系很好的学弟”身份,成为那一届名气最大的新生。
4
元旦汇演可是上半学期末的重头戏,罗小蓁决定公演话剧《雷雨》。
罗小蓁号令天下,谁敢不从?三天内舞美、灯光、后勤———到位,体育组出借体育馆充当排演场地,校乐团制作全剧音效。选角也是头等大事,宣传部抢眼海报从宿舍区一路贴到教学楼,报名的人多到挤破头。得意洋洋的罗小蓁站在椅子上做出一副睥睨众生样,只有纪小琛知道她在想什么:上月新买的旗袍终于能派上用场了!没错,罗小蓁才不演可怜兮兮的鲁四凤,她可是美丽高贵的繁漪,一个转身就……带走数也数不清的云彩。
人算不如天算,纵使罗小蓁再怎么抗议反对,纪小琛还是当仁不让地成为周萍的扮演者。这次的大导可是新闻社的一把手沈小晨学姐:“想想看,周萍怎么说也得比繁漪高吧?可你呢,174再踩上高跟鞋,除了阿琛小学弟,谁跟你能配得了戏?”
公演时罗小蓁手拿月白绢扇,身着黑底银边丝绒旗袍,微施粉,点绛唇,施施然走向台前。每句台词都吐得婉转凄离,惊心动魄。纪小琛披麻布长衫英俊逼人,把周家大少的懦弱无能活生生演绎成隐忍无奈的有情郎,倾倒无数女生。
《雷雨》当仁不让地成为最受欢迎节目,几位主演统统收花签名到手软。落幕后一行人欣欣然把酒庆祝,“一杯倒”罗小蓁几口小酒下去就眼神迷离,半靠在纪小琛身上笑成一朵喇叭花。
沈学姐见状笑得眉弯眼弯,口气却正经无比:“小琛要送阿蓁回家哦。”纪小琛点头。学姐又叹气:“人家就快毕业了,无论如何也等不到你们这对碧人交往嘛。呜呜呜,伤心ING……”
于是满座哗然,全体目光刷刷刷齐射到一个方向,纪小琛顿觉大脑缺氧。沈学姐再接再厉,瞬间大侃了一通“罗小蓁和纪小琛的爱情事迹”,从名副其实的门当户对说起,以游泳池英雄救美为结,细节之详尽,想像之夸张,令当事人瞠目结舌。
散场时大家一一拍了拍纪小琛的肩膀,一副“罗小蓁和世界和平就交给你”的神情,纪小琛只好认命地先叫车,至于罗小蓁醒来后会怎么样,纪小琛缩缩脖子,决定这么晚了还是不要想太可怕的事情为好……
5
时间向后推移半年,六月盛夏,星期日下午,38℃,天气晴。
罗小蓁在镜前打量自己的新造型:白色短袖衬衫,方格及膝裙,顺直的黑发修着学院气十足的刘海。“这样真没问题吧?”罗小蓁狐疑地想,觉得自己很是陌生。可沈学姐的忠告言犹在耳:“喜欢一个人,就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哟!”
与此同时,纪小琛正在本市最fashion的发型店埋单。果然好手艺,金茶色的寸长短发丝丝分明,挑染成烟紫的额发也服帖无比。可纪小琛觉得全身都好别扭,只希望沈学姐所说的“爱的牺牲”会有效果。
两个自以为是的家伙就这么疑惑着,犹豫着,向约会的地方走去。
本世纪最乌龙的恋爱故事,现在才刚刚开始。
15岁前,兰妮随父母住在环境优美的南方小镇——海拉德。情窦初开的兰妮和比她大一岁的巴蒂尔把彼此当成了生命的另一半,海拉德镇的大人们笑着说:“兰妮和巴蒂尔真是天生一对,上帝会保佑他们终成眷属。”
在大人们的真诚祝福中,兰妮和巴蒂尔对未来充满了美好遐想。一个夏目的黄昏,两人在雷雨猛烈侵袭后的海边开心地漫步,沐浴着温暖的夕阳,兰妮发现不远处的沙滩上金光闪耀。走到近前,看到沙地上是一些造型奇特的玻璃晶体,兰妮兴奋得叫了起来:“太漂亮了!”
“这些玻璃晶体是雷电打在沙子上形成的,所以它们绚丽而坚硬。”巴蒂尔感受着心里涌动的激情,对兰妮说,“让我陪伴你一生一世好吗?”兰妮痴迷地看着巴蒂尔,点点头。巴蒂尔低头摩挲着晶莹闪耀的玻璃体,然后深情地看着兰妮:“我要用这些神奇的玻璃封存我对你的爱,打磨一颗世界上最美妙的玻璃心吊坠!”
几天后,巴蒂尔随父母驾车出去旅游。临行前,他热烈地搂着兰妮说:“亲爱的,我很快就会回来。”兰妮未能等到巴蒂尔归来,便在父亲的紧急工作调动中离开海拉德镇,举家迁往纽约。此后,她再未见过巴蒂尔。从朋友那里,兰妮得知的信息是:巴蒂尔一家旅游途中出了车祸,父母不幸遇难,侥幸活下来的巴蒂尔被远方的亲戚直接从医院接走了。
此后,兰妮和海拉德镇的其他朋友渐渐失去了联系,尽管后来她成为纽约小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但她始终固守着自己的感情,她渴望有那么一天巴蒂尔能捧着晶莹的饰品款款走向她,让她成为人间最美丽的新娘。
日子在兰妮对巴蒂尔日复一日的思念中流逝。又一个夏天来临之际,兰妮设计了一批款式新颖的夏装,让脖子部位裸露出来,服装公司为夏装配上了一些饰品。
夏装发布会取得了成功,兰妮设计的夏装以及恰到好处的晶莹饰品,让T型台下的观众得到了超乎寻常的美的享受。兰妮自己也未曾料到,那些饰品和夏装搭配在一起竟然如此谐调,特别是其中一颗绚烂夺目的玻璃心吊坠,尤其吸引她的目光,从而让她对饰品设计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玻璃心吊坠后面锲刻的“巴蒂尔”这个名字,一下子让兰妮呆住了。兰妮向助手打听到巴蒂尔的地址后便冲出了会场。
兰妮看见巴蒂尔捧着晶莹的饰品款款走来,她喃喃自语:“巴蒂尔,是你吗?“兰妮,是我!”一声轻柔的回话,让仿佛沉浸在梦幻中的兰妮倏然醒来。
巴蒂尔的目光落在兰妮身上,兰妮不相信幸福就这样降临了:“亲爱的,这些年你到哪里去了?”
原来,车祸后的巴蒂尔在冲撞中暂时失去了记忆,叔叔将他接到了旧金山。许久后,恢复记忆的他总是回想起和兰妮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他回到海拉德镇寻找兰妮,兰妮却已经离开了。这些年,巴蒂尔邂逅过很多女子,但他始终无法忘记兰妮。为了找到兰妮,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雷电打出的玻璃晶体,制作各种各样的饰品,他希望这种特别的饰品能引起兰妮的注意。
看着那颗玻璃心吊坠,兰妮知道,那里面封存着巴蒂尔对她从未忘却的爱。兰妮情不自禁地抱住巴蒂尔:“我还可以成为你美丽的新娘吗,我要永远带着这颗只属于我的玻璃心吊坠!”
【壹】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心情别说有多糟糕了,快递说好八点钟上门揽件,这都过了半个多小时都还没见着人影。
我经营着一家网店,每天有好多包裹要快递出去,快递员成了和我息息相关的人。以前快递的小伙虽说态度一般,好歹有时间观念,可最近换的这位大姐,工作效率实在不敢恭维,我就差拿起手机投诉了。正当怒火一点点侵蚀我的理智时,听见大姐在门口唤我的声音。
我熟练地将包裹和填好的单子一并递给她,顺带吐槽:“大姐,您这效率我等得花儿都谢了。”可想而知,当时我的脸色有多差,她一个劲儿地道歉,收拾包裹的动作也略显笨拙,乍眼就能看出是新手。
“快递这么辛苦,你一个女人怎么挑这工作?”
“赚钱嘛,做什么不是做。”她腼腆笑着,眼角处的细纹更加明显,目测应该年近四十,若不是真的缺钱也不会选择这么辛苦的工作。互相体谅些吧,庆幸刚才没有心急打投诉电话,不然如果害得她被扣钱的话,我心里还会过意不去。后来她熟悉了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有时她来揽件时我还没来得及打包和填单子,她都会搭把手。
大姐本名宋春晓,老公患病多年,女儿读高中,家庭经济负担相当重,做其他工作挣钱太少,而快递员只要业绩多收入就多,我大抵明白了她选择这份工作的初衷。再想想自己,原本有高薪的翻译工作,生活过得比较安逸,但是想着年轻要拼事业,我毅然辞职开了现在这家网店,虽说收入不算少,但比上班要累得多。在义乌这地方,网店和快递是最为交织缠绕的一张网,我和春晓姐不过是这张大网上渺小的节点,希冀能在这张网上发光发热,但也不是易事。
因为我一个人生活,吃饭基本不按点,好几次春晓姐来揽件时我正端着碗泡面坐在电脑前,她看到了经常会像家长一般教育我:“好几次看见你吃泡面,这么不健康的东西,要少吃啊!”那唉声叹气的模样像极了疼惜我的家人,尽管是教育人的口气,但听着还是非常暖心。
【贰】
这半年的网购比较红火,按理说春晓姐的业绩不会差,购置衣服的钱肯定是有的,可是每次看到她穿着的那些衣服特别寒碜,特别是前几天温度突然降下来,她还是穿着一身单薄衣服来来去去,捧着货物的手被冻得红红的,实在让人不忍心。
刚好那几天整理库存,找到几件过季的大衣放在网上低价处理,款式虽旧了点儿,衣服还是崭新的,想着既然要折价处理,还不如顺水人情送给春晓姐好了。但那天我刚说要送她衣服,她连忙摆手拒绝。
“这都十一月了,眼看着就要冷下来了,这衣服挺保暖的,拿着吧。”我使劲将衣服往她装货的篮子里塞,她却一把拎了出来,“真不用,我不冷,谢谢。”
她的语气一下变得特别生疏,脸也板了起来,大抵是我的举动伤到了她的自尊心。望着她匆匆离开的身影不由觉得心酸,看了看装大衣的袋子,我心想,一定要想法子让她收下这件衣服。
十一月初,网店的销量蹭蹭蹭往上涨,包裹也是越来越多。那日春晓姐电动车后面整整一箩筐的包裹全是我的,她略显惊讶:“这么多货,不会全部包邮吧?”
我无奈点头,如今网店竞争实在激烈,要是不包邮客户早都流失到别家去了,但包邮后价格又不能低,只能自己少赚点儿。
“你每天都发这么多货,我跟领导商量下,看看能不能在价格上做点让步。”春晓姐若有所思地说。听她这么说我惊得瞪圆了眼睛,压价这种事不该是我自己开口吗?怎么由她先提出来,但我顾不得疑惑,连忙点头。
第二天,春晓姐就带来了好消息,说是除了江浙沪以内的价格不变之外,外围的快递费可减少一块钱。别小看这一块钱,能节省不少成本。我原本想就着这个机会把衣服送给她,但再次被她拒绝了:“我是看你开网店也不容易才帮忙的,我拿你的衣服倒像是贪图你便宜似的。”她假装恼怒地瞪了我一眼后便扬长而去。
被连续拒绝两次,我也不好再提这事,只能让那件衣服安安静静地躺在屋子一角。所幸只有月初那几天冷,后面那些日子倒又暖和起来,春晓姐应该不会受冻。
【叁】
“双十一”全民网购狂欢那几天,由于整日整夜地忙碌没能好好休息,我感染上了重感冒,但没有当回事,合计挺挺就过去了。第六天,我还浑浑噩噩伏案当客服,眼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脑仁疼得难受,后来竟趴在桌子上昏睡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我只听见耳边一阵阵的喊叫,但是怎么都醒不过来。伴随喊叫声的还有重重踢铁门的声音,终于把我从昏沉沉的梦境中拉了出来。
待我睁开眼睛,整个屋子都是漆黑漆黑的,踢门声还在继续,我强撑起身子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竟是春晓姐。
“叫这么久不开门还以为出什么事了。”春晓姐焦急地说,“你脸色怎么这么差?生病了吗?我还奇怪今天怎么没打电话来。”
她连珠炮般的问询我一句都答不上,不是不想答,是根本就没有力气,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继续去睡觉。春晓姐见我这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伸出手来试探我额头:“啊,你这高烧不得了,赶紧去医院。”二话不说拽过我就要往外走。
“等等。”我的意识渐渐清晰过来,“我得带钥匙。”
春晓姐没用她的电动车送我,而是拦了辆的士,要知道从住宿的地方去医院起码要花将近二十元的打的费,事后她解释说当时只顾着救我的命,钱财乃是身外之物。
后来,医生跟我说当时的病症已经很严重了,要是去得晚一些小命都可能丢了,我就很有可能成为微博上经常出现的“猝死网店店主”标题的主人公。说不后怕是假的,那晚春晓姐陪着我挂点滴到十点多才回去,耳边萦绕的全是她的谆谆教诲。
“以后有事,随时打我电话,别一个人死扛着。”“下次要是有人这么使劲地敲门,一定要从猫眼里确认外面的人是谁才能开,你一个单身女孩住着太危险了。”……
她几乎把能想到的都说了,最后还语重心长地加一句:“赶紧找个男人吧,好歹有个照应。”俨然一副家长的派头,我被她那副正经的样子说笑了,她的表情更加严肃了,“不要笑,说的是正经事。”
我问她怎么确认我就在家里,说不定我外出办事,费那么大力气敲门不怕白费劲吗?她戳了我的脑袋一下:“刚开始感冒的时候就劝你去医院你不听,昨天你咳得说不出话我就担心来着,今天到下班都没给我打揽件的电话,收工以后就打算过来看看,结果发现你的屋子黑漆漆的,但是台灯却亮着,那盏台灯平时你工作时都开着,所以我敢断定你在家。”
“就因为一盏台灯?”我瞪圆了双眼,春晓姐居然为了一盏开着的台灯猛敲我房门将近二十分钟,硬生生将我从危险的边缘拉了回来。
如果问义乌从什么时候让我有留下的念头,大抵就是那天晚上,当我依靠在春晓姐并不坚实的臂膀上,觉得自己并非是这座城市孤独无依的人。
【肆】
春晓姐在我眼里,是那种能撑起一切的女强人,她有她的自信,有她的尊严,然而,再强的女人也有脆弱。
那天,我连着打好几个电话她都不接,担心是不是手机被偷了,大抵半小时后她的电话打了回来,接起就听到了她浓重的鼻音:“妹子,我电动车被偷,正处理事情忙着,待会儿再联系。”明显听得出那是刚哭过的声音。
电动车被盗,连带着车上的货物也一并被人顺走了,赔款的数额有点高,远远超出她的偿还能力,平时坚强的她在金钱面前折了腰。
那天晚上,春晓姐来我这儿时眼眶红红的,一看就是暗地里哭了很久。得知她从出事以后没吃任何东西,我特地下厨给她煮了碗馄饨。她的眼神呆呆的,拿着勺子的手迟迟未开动,忽然转头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失败?”
“怎么会?每个人都会经历挫折的,我都差点被网上的骗子把钱骗走,更何况那些无处不在的小偷,咱们以后小心点就是了。”
我原本是想安慰她的,可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她一遍遍地搅拌着馄饨,说:“我说的失败不是东西被偷,而是到了这把岁数,却无力面对这种局面。”生活已经够艰难,如今又将她维持乐观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倒了,再多的安慰对她来说也无济于事。
那天晚上,她没有再拒绝我借钱给她,白纸黑字给我立了借条,每一个字都写得极为认真,最后还和我要了账号,说万一她回老家没能及时还钱,就汇钱给我。
后来身边的朋友知道了这事,都说我太轻信人了,居然就这么相信一个才相处没多久的陌生人,但是他们又怎会懂那晚送我去医院时,春晓姐搂着我的肩说:“别怕,姐这就带你去医院。”她留给我的财富远远多于我给予的。
赔偿后,春晓姐换了另一家公司做快递员,我们之间的见面就变少了,渐渐地也就少了联系。后来她真的回老家去了,那笔借款,也是分期地汇款打到我的账户上。
逢年过节,我都能收到春晓姐发来的短信,简短的问候里有着深深的眷念。
是从认识她以后,我才渐渐愿意与身边的陌生人接触,也学会体谅和关心别人,这世界虽有险恶欺骗,但也有善良真诚,感谢,生命中有过你。
一对夫妻闹离婚,男女都是我的朋友。男人找我说合,我问他:你跟那实习生到底有事儿没事儿?
男人恼怒,说:怎么连你也不懂咱男人呢?
我问,要怎样才算懂?
他说至少你得明白,男女从生理结构上就不一样,忠诚就像女人的子宫,男人就没有那零件,所以,要求男人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怎么可能?
我说谁要求你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不是你当时追人家山盟海誓的时候啦?
他说是啊是啊,我是说过要一辈子爱她珍惜她,但我没有说不爱别人不珍惜别人啊。难道婚姻是牢笼吗,难道结婚就相当于无期徒刑,连点儿自由都不能有?
他说的“自由”是包括“性自由”在内的。
我想了半天,去劝他老婆:他不想跟你离婚,他对你还是在乎的,他只是体内的多巴胺分泌旺盛……
女人怒目圆睁,对我说:你算哪拨儿的?
我想,得,我别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赶紧上街买了一本书,《男人不说女人不懂》送给该女友。
结果,没几天,男人气急败坏地找我,对我说:你把我们搅散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一打听才知道,敢情他老婆看完书,特别和颜悦色地跟他分财产离婚。他老婆对他说:你们男人总以为我们女人不懂,其实我们都懂。我们知道对于男人来说,忠诚非常困难。正因如此,当一个男人对我们说,他愿意放弃森林只为我们这棵歪脖树的时候,我们才格外感动;我们也知道男人更喜欢年轻漂亮的美眉,所以当一个男人对我们说他们会爱白发苍苍坐在炉火边打盹的我们,我们会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诗句。假如一切都是物竞天择,假如男人就是由多巴胺决定的动物,我们又何苦海枯石烂地老天荒?您年富力强的时候被多巴胺左右,夜夜笙歌,等年老体衰一饭三遗屎,您就想回家弄个天伦之乐,您倒是人生得意须尽欢了,可您想过这中间的几十年我怎么过了吗?难道整天一个人很贤惠很懂事地把家收拾干净,有孩子的养孩子,孩子大了的养条狗,然后安慰自己说,嗨,男人都这样!他们生来是男人嘛,他们分泌的是雄性荷尔蒙嘛。他们爱的还是我,我还是他老婆,他跟别人,那就是生理需要嘛。
他老婆问他:难道我是女人,我就得懂你的荷尔蒙,怎么你就不打算懂懂我呢?难道我啥啥都不分泌吗?
关于我这对朋友,最后离还是没离,我不知道,也不敢掺和了。
说起来让人郁闷:那个叫啥啥的“喜洋洋”动画片居然这样火,不仅孩子,连老婆都正儿八经地坐在电视旁看。
那天,老婆对我感叹,嫁人就要嫁灰太狼那样男人,窝囊,爱家,怕老婆。其实,她应该反过来看,正是因为有了红太狼这样的老婆,才造就了一批灰太狼先生。
大部分男人对红太狼没有太好的评价,觉得她就是个怨妇,天天抱怨老公无能,脾气超级暴躁,手中的小平锅是随时可以挥动的武器,她还臭美虚荣,自以为是。
我以为,红太狼其实就是大部分婚后的女人。应该说,大部分结了婚的女人都可以在红太狼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也许只是部分,但你不能说没有。
红太狼是个好母亲,在《虎虎生威》中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所有的动物为了逃出游乐园,准备坐过山车逃跑。就在出发之际,红太狼抱着小灰灰赶来了,说了一段让所有人动容的话,大概意思就是:麻烦大家带上小灰灰,他还小而且很善良;小灰灰,你以后不能再任性,妈妈不在身边,你要听话!
那个时候,我相信,所有的男性观众都会给红太狼加上印象分。还好,她还有闪光点。
再说红太狼的望夫成龙,哪个女人又不是这样呢?嫁给一个男人,不就盼着他事业有成,多带回家银子,就像灰太狼带回羊一样;如果遇上老公窝囊,天天空手回来,哪个女人会不唠叨呢?最初也许会讲究方法,和风细雨地劝慰老公,但是最后往往效果不好,于是女人们就都变成红太狼那样的唠叨婆了。
一个女人在家里认真地带孩子,当全职太太,盼望老公挣钱养家糊口,结果,每次丈夫都信誓旦旦,回来都两手空空。按照我的脾气,这样的老公就是欠扁。
我曾经采访过一个女子,她的老公就是这样,每个月都会说“这个月我去工作赚钱养活你”,结果月末一分钱也没拿回来,还向老婆伸手要钱。女子结婚4年,这样的日子让她忍无可忍,最后提出离婚,而且态度坚决。我想,如果红太狼可以离婚,也许早离了。
红太狼喜欢听赞美的语言,这又和所有婚后的女人一样。这一点,灰太狼还算是做得不错了,比我身边的那些哥们儿都强,起码他嘴甜。
呵呵,想想自己,想想红太狼,然后开心一笑:回头也哄哄太太,顺便把红太狼的优点与她“分享”一下。
她觉得初恋男友最爱她。最经典的事例是,她曾撒娇说想吃草莓蛋糕,初恋男友去她指定的地点,坐两站公交车,到一家甜品屋买了蛋糕,再按原路返回。她两手捏着蛋糕盒问满头大汗的初恋男友:“是不是只要我高兴,怎么都行?”“是的,只要你高兴。”她随手一抛,蛋糕被扔进一旁的垃圾桶。男友呆了,她无辜地将两手一摊:“你说过只要我高兴,怎么都行。”初恋从呆滞到摇头再到宠溺地笑,直至一把拉她入怀。
这种无条件的接纳、包容,就是她理解的真爱。
后来她陆陆续续也谈过几场恋爱,总用“草莓蛋糕”试探对方的真心。那几场恋爱都无疾而终,她却并不觉得可惜,“一块蛋糕就看得出他小家子气了”。
终于,她遇上一个青年才俊,很有钱,平日里忙得脚不沾地,连草莓蛋糕都是快递给她的。她没好气地回应:“你根本没有以我为中心!”“为什么要以你为中心?你能像一个成年人吗?”对方语气厌烦。
她真想念初恋男友啊!听说他还没举行婚礼就将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她主动联系他:“为什么视婚姻如儿戏?不是还想着我吧?”“她是有点像你,一言不合就在大街上把刚买的钻戒扔了出去。”
她柔声说:“那都是爱得不够,你看你当年对我……”“过了那个人生阶段了。”初戀男友说,“我已经失去耐心,想像成年人那样恋爱,成熟、自制、共情、体谅、不折腾,而不是一再考验。”
她嗫嗫嚅嚅:“不爱你,谁会折腾你、考验你?”她提起那块蛋糕。初恋男友竟说:“我当时其实是很生气的,只是没让你知道。如果你告诉我,虽然不想吃了,但仍然谢谢我,谢谢我走那么远的路,谢谢我的那份心,我会更爱你,我会觉得你对我是真爱。”
她呆了,原来草莓蛋糕还有另一种解读。她测试别人,用折腾的方式来检验真爱,而别人也顺便测试了她,用“怎么舍得折腾我”来检验她的爱。也许,她只有进化成一个更好的自己,用更成熟的心智,才能找到爱吧。
老公是个博士后,又会赚钱又顾家。按说这样的老公,实在是没什么可挑的。可是,真所谓鞋子合脚与否只有自己知道。老公有一大弱点,那就是不解风情。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他请我吃饭。他一定是跟女生接触不多,点菜的时候紧张得很,一个劲挑贵菜点。付帐时他很快就满面羞红地回来了,后面跟了个小姐。——因为钱不够,他换衣服的时候将钱夹忘在家里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个茶楼里。老公一遍又一遍地给我倒茶水,然后自己便开始狂喝。喝完就开始让我,逼得我去了好几次卫生间。
终于喝茶喝到不能再喝,我们决定出去散步。按说这样的场合,应该是男生采取主动的,可是那时的老公太紧张,我看他涨红了脸说不出话,为了打破僵局,于是问:“你毕业多久了?”
万没有想到,他的脸本来就够红了,现在竟然腾地全红了,嗫嚅道:“很……很久了,刚才喝了太多水……”
我本来是一直维持着很好的淑女形象,那一刻再也撑不住,爆笑了起来。
回家向家里人报告这一天大笑料,本来是想就此结束的。但是妈妈说,这说明这个人老实可信。
一次吃过晚饭,博士后送我回家,路过一家花店,我别有用心地走进去,看看这朵,又嗅嗅那朵,博士后耐心地跟在后面。
终于,我拿起一束红玫瑰,一脸娇艳地问他:“好看吗?”博士后老实答曰:“好看。”我再次诱导地问:“真的好看吗?”博士后肯定地点点头:“喜欢那就多看一会儿。”
我立时崩溃。当晚辗转反侧不能入眠,第二天他来电话的时候,我两句话就直入主题:“我们分手吧。”
电话那边,听到他的呼吸突然紧张,似惊愕地吸了一口气。良久,他说:“我想知道原因。”
本是不能割舍,听到他这样追根究底,立时崩溃。于是在电话里哭了个稀里哗啦,哭泣的间隙,终于断断续续地告诉了他昨晚我的感受。
他一下子放松下来,电话那头有点不能置信地问:“只是因为这个?”
当晚,见面的时候,他还未及走到我的身旁,一大束怒放的鲜花就举过来。他看到我很高兴,放心了,裂开嘴,说道:“你高兴就好。虽然价格相等,但两只烧鸡的价值远远不及一束鲜花。”
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扶不起的阿斗,才知道什么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唉,我逼他又有什么意趣呢?
我们很快准备闪电结婚,开始着手装修房子。老公一直想在客厅挂幅装饰画,选了很多都不是很满意。最后出门的时候,发现在广场正中朝向门口的地方有幅很大的字画,绿底黑字,他一眼就喜欢上了。拉着我过去看,我当时没戴眼镜,又早被他弄烦了,就随口说不错啊,他就跑去问售货小姐价格。
可是我恍惚间仔细瞅了几眼那字画,发现那龙飞凤舞的四个字好像是:家、居、广、场。天哪,我赶紧喊老公,但是已经晚了,他已经在指着字画询问小姐。
就听几位售货小姐惊呼:“啊?那幅?不能卖啊,那是我们的……招牌!”
我拉起老公夺门而出。
大概婚后生活比较写意,我的体重噌噌噌地就窜了上去。看着曾经盈盈一握的小纤腰如今渐有成水桶的趋势,我大为惶恐。于是开始节食、锻炼。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减肥班魔鬼训练了一个月后,回家量体重发现减了2千克。我欢呼雀跃地告诉他:“老公我瘦了唉!”
他立即跳开两步,对我左瞧右看上下端详,坚定地摇摇头。然后又过来抱抱我——大概跟用磅秤秤小肥猪的理念是一样的。老公想了想,终于发表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看法:“我知道了,老婆,那是因为你今天忘了化妆!”这话气得我三佛出世七佛升天,不过转念再一想,他这话也是蛮幽默的,也许,老公慢慢开窍了以后便懂得解风情了也不一定。
无数事实证明,婚内“双轨制”是一杯醉人的葡萄酒,激情过后却往往找不到回家的路。女人,最美的景色是宁静。
一场同学会搅乱了平静的心
2005年春节,阔别几年的同学相约杜甫草堂。我与昔日的同桌光明再次相遇,他的脸上多了几分成熟外,还有些颓废和玩世不恭。
同学会结束后,光明开始频频地到我的办公室。我逐渐了解到他已从一个激情四溢的歌手转向为音乐创作,但尚无大的建树。他坦承,毕业后就回到四川的他,始终没摆脱“盆地意识”。大四那年,他的父亲患癌症去世了,他答应父亲要好好地照顾母亲,又怎能自奔前程呢?但他说自己现在找不到感觉,没有激情,没有创作灵感,怎么可能出好作品……事业的不顺使他两难,因此有很深的挫折感。因而原本就从不掩饰自己的他更加敏感而脆弱。
我们还像从前那样,无拘无束地谈彼此关心的话题,我欣赏他创作的曲子片断,他挑三拣四地说我的作品中刻画的人物形象。更多的时候是他说我听,因为他总是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的状态。但我们不谈感情,更不说爱。
其实我知道,他需要的是宣泄和释放。
在跟他频繁的接触中,他的眸子里又重现以前的清澈和温情。一天,他深情地对我说:“在和你的接触中,我的心态越来越平和了,而且灵感也正在向我走来,你帮我找回了一颗自信的心。”我看到他的变化时,也感到了他对我的依赖在一天天增强。有一次,我到一风景点参加一家报社组织的作者座谈会,要在外住一晚上。离开成都的当天上午,光明为一部电视剧作的曲子有了新的想法,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驱车一百多公里找到我,一吐为快后又连夜赶回成都,真令人哭笑不得。
除了说音乐外,光明对我的关心也在与日俱增,每当与他温情的目光相遇我总是极力回避。但随着与光明接触的增多,我分明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气息扑打着心田,给我平淡的生活注入了活力。他日益迸发的创作激情也感染着我。有时他一天会给我发二三封邮件,除了述说他转瞬即逝的创作灵感,就是对我的嘘寒问暖。
我喜欢这种备受呵护的感觉。我默默地接受了这一切,再与他炽热的目光相遇时,我有了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感情这东西就是这样复杂,令人捉摸不透。
记得那是一个含情脉脉的初夏傍晚,在光明的工作室兼休息室,他唱完《ATIMEFORUS》后深情地揽住我的双肩说:“你知道吗,这些年我过得很苦,从未接触过女孩子的皮肤,但我也是正常男人啊……”我在光明炯炯有神的眼睛里看到了无比的渴望,我不忍浇灭。就在我犹豫的一瞬间,光明猛地将我揽进他宽阔的胸怀,我无力挣扎,只是既害怕又惶惑地顺从着他,我怕伤了他的自尊……
自从我们交往甚密后,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到。而作为一个有夫之妇,我从未想过要背叛丈夫。
那天,我怀着内疚和自责的心情回家。为了减轻自己的负罪感,我拼命做家务,把丈夫和孩子的衣服从里到外洗了个遍,家里的旮旮角角也是扫了又扫。
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的激情和痛苦
就这样,我一方面与光明分享着彼此的快乐,一方面又在自责中打发着每一天。我一会儿快乐无比一会儿忧心忡忡。在家里我总是怀着一种忏悔的心情忙这忙那,比任何时候都要贤惠,却不敢直视丈夫的目光,怕他把我看穿。而和光明在一起时,我又尽情地享受激情燃烧的甜蜜。
我就这样矛盾和尴尬地生活在两个男人之间。
在家里,我常常对自己的行踪不能自圆其说,而光明那种不管不顾的性格常常令我狼狈不堪。一个星期天,好不容易遇到丈夫不加班,我们带着儿子去月亮弯嬉水。我正在给玩得非常投入的一大一小两个“儿童”摄像,光明一遍又一遍地给我打手机,十万火急地说,他为一部风光片作的曲,导演等着交稿,他却在一段表现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关系的配乐上举棋不定,一定要听听我的意见。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对丈夫撒谎说头儿让我立即回单位换一篇稿件,便撂下他和泪眼汪汪的儿子往回赶,当时我真有万箭钻心的感觉。虽然事后光明一再道歉,但真的让我非常尴尬。
也许应验了爱情基本定律,爱情的温度大都只能维持半年就要降温。我开始有些厌烦常常找托辞与光明幽会了,尤其是儿子一天天长大,我一边在教育他要做诚实的人,而我却屡屡撒谎,这让我脸红心跳。我冷静而理智地审视着与光明交往的这大半年时间,我觉得活得太累,我不断反思过去也不断思考着未来,尽管丈夫与光明是截然不同性格的人,他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他也在用他的方式爱着这个家和我。生活就像涓涓溪流,平静而充实,有很强的安全感。况且他在这个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他不应该受到伤害,儿子幼小的心灵更不应该受到伤害。我清醒意识到,在婚姻内实行双轨制是行不通的,而我不想破坏家庭,更不想活得那样累。
2005年最后一天,我主动约见光明。我将准备好了的话一古脑向他端出来:“我不想伤害任何人,包括你。我们分手吧!”话没说完,我早已哭成泪人,因为我知道这样做已经深深地伤害了光明,可我别无选择。
这个决定也许对光明太突然,他几乎是用扭曲了的脸说出这句话:“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觉得快乐”,眼里却噙满了泪水。我们最后一次含泪拥抱,泪水打湿了彼此的衣裳。我说不出任何告别珍重的话,只是一个劲地哭。分手时,他爱怜地在我的额头上亲吻后说了一句令我安慰的话:“今后我们不要像陌生人一样不打招呼啊!”
激情过后,我的心渴望平静
生活重归平静,但不到二十天就被光明母亲的去世而打乱。就在大家忙着准备过春节的时候,同学阿亮告诉我,光明的母亲因突发脑溢血刚刚去世。我知道,一直陪伴在光明身边的母亲是他的一切。此时,光明需要安慰。我犹豫再三,还是前去吊唁光明的母亲。
令我始料不及的是短短二十多天时间,光明已经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帅小伙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人,眼光中带着一团火,随时摆出一副与人过不去的神情。在其他人都出去吃饭的时候,光明总算静下来与我说话,他用充满火药味的语调叙述了事情的经过:自从那天和我分手后,他因为心情太坏,几乎没有与他母亲说过一句话,母亲问他为何不开心,他只重重地甩过去一句“我要远走高飞”。老母开始黯然神伤。早上起床时,他发现母亲倒在卫生间……说到这里,光明抹了一把眼泪,痛心疾首地说:“这下我真的无牵无挂了……”
此时,我才深深地感到,分手,仿佛抽走了光明生活中的光和热,使他重新被甩进了冰冷的深渊。我想试着安慰躁动不安的光明,并试图解释我本不想伤害他,谁知他狂躁地打断我的话:“我不想听任何解释,本来我以为我们的感情纯洁得没有任何杂质,可说断就断了……。”我被他抢白得无言以对。他木然地看我哭着离开……
回家后我大病一场。2006年春节过后,听说光明去了上海。接着听说他回来处理了他母亲留下的房子,几乎没有与任何同学朋友联系,便去了英国。
我无时不在惦念着他,不是想要重温旧梦,只是想告诉他,我为这本不该燃烧的激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失去了心灵的宁静。我们爱过恨过,但更应该走好未来的路。希望光明如他的名字一样,对人生充满信心和希望。若能如此,我便释然了,我的心也可以重归宁静了。
爱上他的时候,他正失恋,彼岸的女友没有道别。她默默地为他买好早餐,附上字条:心情再不好,早餐还是要吃的,香浓的咖啡正是他最喜欢的卡布基诺。同事告诉他,这咖啡是她一大早跑到中环正宗的咖啡店买的,匆忙间,还烫伤了手臂。
他的眼睛湿润了,想起一句经典的话:找自己最爱的人恋爱,找最爱自己的人结婚。
婚后的生活比他想象的还要平淡。每天,她早起,为他准备早餐。餐后,他看报,她洗碗。两人再一起出门上班。下班回家,她做饭,他看电视。总之,家里事无巨细,他从不用操心。
第一次争吵是为了孩子,她那样欣喜地告诉他,有了他的孩子。他表情惊愕,潜意识里,他似乎还在对某些不可挽回的情感有些奢望,婚姻是一回事,如果有了孩子,也许一切真的就无法回头。
他要她打掉孩子,借口是事业未成。她不肯,泪如梨花,整整一夜,未同他说一句话。
几天后,她一脸憔悴地告诉他,孩子已经打掉了,婚姻还会一如既往。他愣住了。她总是以他完全没有想到的方式成全他。
一日,在办公室,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份重要材料遗忘在她的包里。原来他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为了他,她主动离开了。打电话去她的公司,她正在开会,无法联系。他只好自己开车去她的公司拿。这是他第一次去她的公司。一进门,繁忙的工作大厅让他有些茫然,怎么也没想到,她竟是在这样的大公司工作。
门口的女孩问清了他的来意,一脸谄媚:“哦,您找周副总呀!”
副总?他从不知道,原来,她已经做到了这么高的职务。来到她办公室门口,她正厉声指责着下属工作上的疏忽。他又愣住了,从不知道,在家里低眉顺眼的她,还有这样刚烈的一面。抬眼见他,脸上诧异,完全的小女儿态了。
原来,允许他高高在上的,不关能力、地位、性格、金钱,只限于一个条件,那就是爱情。她爱他太多,自然在婚姻里就卑微了。而他爱她太少,所以就在婚姻的城堡里高高在上,宛如帝王。
想当年,张爱玲这位冷傲绝世的上海女子,见到胡兰成时,也只能怯道:“望着你时,我觉得自己很低很低,低到了尘埃里,只是我的心是喜欢的,于是从尘埃里开出了花。”
一
上周末,我参加了沈树和小曼的孩子的满月酒。
他们俩是我的大学同学。
沈树依旧沉默内敛,小曼话也不多,温柔安静地笑。他们的神态看上去舒服自然,婚姻生活很是幸福。只是,当初他们俩,并不被看好。
读大学的时候,沈树和小曼都是学霸,课余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久而久之,他们就坐在一起温习功课了。
沈树长相普通,个子不高,憨厚腼腆,一和女孩子说话脸就通红。小曼虽然算不上是美女,但模样清秀,身材纤瘦,颇有小家碧玉的味道。
沈树当然喜欢小曼,只是一直不敢表白。虽然他憋着不说,但是却有好事者帮他宣傳,显然大家都觉得这事成不了。很快,“沈树喜欢小曼”的流言就在系里蔓延开来。小曼听闻后,笑了笑,也不说啥。只是过了几天,我看到他们在食堂一起吃晚饭,神态亲密了很多。
沈树的家在江苏农村,条件不太好。他一直省吃俭用,努力读书,争取奖学金。小曼是上海人,家境也很一般,她的父亲患有重病,全家就靠她母亲一个人支撑。在食堂里,他们两个人就买两个菜。一荤一素,而沈树总是让小曼多吃点肉。小曼体质弱,容易累。有一次晨练,她中暑晕倒了。体检结果显示,血小板有异常。
于是沈树去肯德基打工,一小时7块钱。他总是傍晚出去干活儿,晚上10点左右才回来。
那段时间沈树很辛苦,瘦了好多。我们劝他别这么拼。沈树露出傻傻的微笑说:“就是想让小曼平时吃得好一点,她的身子需要补一补。”
他们桌上的菜逐渐丰富起来,总是放着五六个餐盘。
他每天都到水房帮小曼打水。每个周五下午他都会陪小曼回家,把小曼送到小区门口后,再横跨半个上海回寝室。
那年圣诞节,大家都给女朋友准备礼物。沈树说:“你们为什么要过洋人的节日?七夕节怎么没见你们这么折腾?”他嗤之以鼻。
他虽然这么说,但还是偷偷让我帮他带了瓶香水,还咬了咬牙买了两张电影票。那时候电影票很贵,一张就要一百块钱,他要干好几天。我猜想,小曼应该会很惊喜。
后来,沈树谈及小曼的时候,总会支支吾吾地说我女朋友怎么样怎么样。然后,他的脸又涨得通红。
二
学霸情侣的关系一直很稳定,而且国家奖学金就在他们俩之间轮番转。
大学毕业之后,沈树去了外高桥工作,虽然地点很远,但是薪水却相当可观。
沈树的家里希望他回老家,据说他舅舅为他物色了一份挺体面的工作。但是他坚持要留在上海,惹得他父母很不高兴。
沈树工作很拼,经常在港口现场监察,原本就粗糙的皮肤被晒得黝黑,我们都说他像个包工头。
小曼在市中心上班,越来越有白领范儿,变得精致小资,据说追求者不断。只是小曼是沈树的女朋友。她说,她从来没有动摇过,沈树就是她的“不将就”。
2010年,小曼第一次带沈树回家。小曼的妈妈态度不是很友好。
待沈树走了之后,小曼的妈妈表示不赞成,她觉得沈树不能给予小曼稳定的幸福。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没有房子怎么结婚?小曼说:“我看中他的心。我想应该不会再碰到像他那么真诚的人了。”
只是不管她怎么说,小曼的妈妈依旧坚定地反对他们交往。于是小曼和妈妈大吵一架。自毕业起,沈树一直租住在学校旁边。这家伙很是念旧。好几次,我们在学校旁边的烧烤摊聚会,喝多了就睡他那儿。
沈树问我糖醋排骨和番茄炒蛋的做法,说小曼最爱吃这两个菜,然而大学食堂里烧得不太好吃。
后来,他学会了烧地道的上海菜,让我颇为佩服。
由于小曼的妈妈不允许小曼再和沈树来往,所以,到了周末,小曼只能编造各式各样的理由,然后偷偷摸摸地到沈树那儿去。他们不得已成了地下恋人。
沈树说,只要熬到最后就好了。一切都会柳暗花明。
没过多久,小曼的爸爸病危,住进了医院。而小曼的妈妈忧心如焚,也病倒了。
于是沈树下了班之后,经常赶去医院照顾小曼的爸爸,陪他聊天,帮他擦身,有时候还守夜看护。周末他还会熬好汤送过去。
小曼的爸爸说沈树的手艺很不错。渐渐地,小曼妈妈的态度也开始有了转变。家里,始终还是要有个男人。
一年之后,努力工作的沈树终于得到了回报,晋升为总经理助理,前途一片光明。他贷款买了房。在小曼的百般劝说下,她妈妈终于也点头了,愿意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这个农村孩子。
三
其实,小曼偷偷地将自己所有的存款给了沈树,一起付了首付。
沈树说,其实他们有很多的阻力,也有过激烈的争吵,只是,他们从未想过放弃。
5年后,在小范围的同学聚会上,他们俩一起来了。
沈树穿着笔挺的西装,我们看了都忍俊不禁。而完成了蜕变的小曼,让许久未见的同学们都眼前一亮。
沈树傻傻地笑了笑说:“今天正好给你们发请帖,我们要结婚了。”聚会很开心,大家都喝了很多。荣升新郎官的沈树被我们频频劝酒,第一个醉倒了。
我对小曼说:“真羡慕你们,这么些年了,感情一直这么好。”
小曼轻抚着沈树的后背,慢悠悠地说:“其实很简单,不管遇到什么事,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和沈树分开。关于我们的未来,我也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世事纷纷扰扰,有他陪在身边就好。在爱里,所有都可以克服。”
我想,他们的爱情是很普通的爱情,一直都是两个人,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什么缠绵悱恻的细节,可是却如此触动人心。
整整十年,他们恰如其分地嵌入到对方的生命中去,感情的火候煲得刚刚好。
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们只需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的心思。因为知道对方的心里只有自己,所以没有猜忌和揣度。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新厌旧,有很多人轻易放弃,还有更多的人相互埋怨,觉得遇人不淑,但真正好的感情不就是认准一个人吗?无论他贫穷或者富有,无论他出色或者平凡,他都是一开始就选定的人,互相适应,互相改变,互相成就。
而半途而废的,摒弃的也是自己曾经的付出。
爱不是满腔热血的大声告白,而是细水长流的默默关怀。
所以,有的爱情轰轰烈烈,却往往戛然而止;有的爱情平平淡淡,却意外地温软绵长。
最后,小曼说:“真的不需要有多少浓情蜜意的言语,也不需要多么贵重华丽的礼物,只想彼此相望着的时候,嘴角自然而然地上扬,心里就会暖暖的。走过那么多山重水复,总有一棵大树,为我遮风挡雨。”
满月酒的那一天,小曼的妈妈一直抱着外孙,乐得眉开眼笑。
那孩子,长得就像一个缩小版的沈树。
张宇和十一郎的黄金夫妻档在华语歌坛无人不知,张宇的经典作品《用心良苦》《雨一直下》等,都出自十一郎之手。他们的婚姻一如这些歌曲一样,精彩纷呈……
女人的虚荣心很简单
刚结婚时,张宇觉得把钱交给太太就是爱的表达方式。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你买得开心,我一劳永逸,岂不两全其美。
这种方式搁在大多数家庭是行之有效的。可十一郎不缺钱,对钱也没啥占有欲,她不是那种充满购物欲的女人。所以,张宇的这一招并没有收到预期效果。
有一次,一个手表品牌做商业推介,邀请张宇出席,赠送了一块最新款的全自动机械表。张宇对手表没兴趣,于是让手表商将自己的男表换成了一款女表,带回家给太太当礼物。
当他刚掏出手表递给太太,十一郎便露出了热切且开心的表情,戴在手腕上左右打量端详。再木头的男人也知道不能说这是赠品了,于是张宇说这块表是参加商演时一眼看中的,专门买下来送给太太。
只是一块瑞士入门品牌的腕表,算不得什么昂贵的礼物,十一郎的高兴却是他上交数十万家用时都未曾见过的。张宇开始琢磨,这个女人不拜金,难不成拜物?
那就投其所好吧。此后的日子里,张宇先后挑选了5块表送给太太。效果的确好,十一郎每次都表现得很开心。只是,他这种做法最终被叫停了——表太多,戴不过来了。
此后,张宇交家用时,十一郎就貌似漫不经心地回答:“你自己拿着,看着花吧。”话外之音颇有点儿以资鼓励的味道。
张宇自然明白太太放手财政大权的潜台词。为讨好女人可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一个包包足以让她容光焕发、一根项链就能乐得眉飞色舞、一双高跟鞋可以让她迫不及待穿上就出门……女人的虚荣心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花小钱哄太太开心
花大钱哄太太开心,算是初级阶段,慢慢地,张宇越来越有心得,进化到了中级阶段——花小钱哄太太开心。
一个结婚周年纪念日,张宇一大早就溜出了门,在花市悠闲地逛了1个多小时。十一郎起床后打电话问他去了哪里,张宇很郑重地说正在花市挑花,因为要的量太大,所以花店老板需要临时调货,自己还在等。十一郎问张宇准备买多少花,张宇一本正经地说打算买999朵玫瑰花送给她。
十一郎马上急了,最后的结果是,张宇被十一郎“劝服”了,拿了一束19朵的玫瑰回家。
那天正好跟几个好友一起吃饭庆祝,十一郎特意把这件事拿出来说,说要不是她及时制止,张宇就拖着999朵玫瑰回家了。说这话时,满足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其实,张宇哪里真会买那么多玫瑰,无外乎编了个瞎话,换来的却是太太扎扎实实的高兴。
每次离家去外地演出,给十一郎打电话时,无论接待方安排得多么圆满,吃住行多么满意,张宇都会在电话里抱怨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海鲜大餐被他描述得还不如她炒的小菜,舒适的大床房被形容成远不如自家的卧室。当然,顺手给她挑的各种特产则被描述成淘遍全城、精挑细选才找到的稀有商品……很小的一些事情,被他颠倒黑白添油加醋之后,马上就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1000块换辆保时捷
张宇越来越接地气了,在给太太买东西时,他不再考虑那些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了,而是将更多的目光转向了衣食住行,也越来越明了一些此前不知道的数字尺码。
太太的身高、体重、三围、衣长、裤长、鞋码……这些资讯顺手都记在手机备忘录里,给她买东西的时候,可以翻出来作为参考。
备忘录里除了这些资讯外,还有太太生日、结婚纪念日、第一次认识的时间……每逢此时,张宇就得开动脑筋如临大敌,让太太在这些纪念日高兴一场。当然,太太不会白高兴,所谓礼尚往来,张宇也收到了越来越多的惊喜。
好比有个结婚纪念日,张宇送给太太的只是一枚银手镯。这是个复刻品,当初两人恋爱时张宇送过这样一枚手镯给十一郎,可惜被她不小心遗失了,这也让她多年来深感遗憾。张宇翻出当年十一郎戴着手镯的照片,找老银匠将这枚银手镯还原了,还是一样纤细的造型,一样清新的四叶草点缀。虽然费心,但并不贵,折合人民币不到1000元。
十一郎的回礼却很惊人。张宇曾经很想买一部跑车,结果被十一郎骂他40多岁还发癫。骂归骂,但礼物却是一把保时捷跑车的钥匙。
一对夫妻,走过十几二十年,再多的真话也都讲完了。如果还需要继续相处,那么就说说假话吧。有时双方都知道玩的是虚情假意,但说者有意听者有心,虚假的甜言蜜语中却能透出发自真心的味道。虚情假意一辈子,真心真意过一生。
早起上班,身后有对中年夫妇和我一路,听到他们的对话。
男:“一会儿吃包子吧?”
女:“好啊。”
男:“吃肉的还是素的?”
女:“肉的吧,肉的好吃。”
男:“那就要两个肉的,素的想吃吗?”
女:“也有点儿想吃。”
男:“一会儿我先去占座,你去买包子。”
两个人说得有商有量,不急不躁。听他们说话,有一种温润的松弛感,我断定他们一定是一对恩爱夫妻。可能有人觉得他们说的都是小事,算不得什么,可如果换一种心态和方式交谈,就算这样的小事都可能跑偏。比如这样:“一会儿吃包子,行吗?”“就知道吃包子,你不能换个花样吗?”“那你说吃什么,每次都让我说,说了你还不同意。”“你是我老公,连我爱吃什么都不知道?”“那我爱吃什么你知道吗,凭什么每次都得依着你?”
以上对话可不是虚构的,而是我的一位亲戚和老婆的真实生活场景。他和我抱怨,他们之间经常连最简单的吃饭都很难达成共识。
有一次在一处景点排队,大家都很疲倦,有位中年女子将头靠在老公身上,老公的手温柔地护着她,脸上却一片淡漠。不像面前另外一对恩爱的小情人,搂着抱着,从表情到肢体都显得如胶似漆。我更喜欢前者的状态,感情已经走过热烈燃烧的阶段,却没有变成灰烬,而是在平淡的表面下暗藏温度。在难过、疲倦的时候我抱着你,你需要的时候我总是在你身边,生活的所有细节都并非出于展现情感的需要,而变成了一种本能。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很简单,也许只是在深夜的便利店里遇见一个醉酒的人,你说不出他哪里特别,但他对于你来说就是特别的。
喜欢一个人,就是明明自己有哮喘,不可以抽烟,却还要假装学着抽烟,每天穿过两个街口去你在工作间隙抽烟的楼下等你,只为与你搭上几句话。
喜欢一个人,就是明明不会吸烟,还要装作很有烟龄的样子,拿你喜欢的香烟牌子不经意地在你眼前晃来晃去,然后等你真的注意到自己。
我之所以喜欢彭浩翔的电影,扪心自问,是因为其中充斥着一种恶趣味。进一步是cult,退一步是下流,而他则在临界点上拿捏分寸,仗着与生俱来的小聪明,走钢丝走得不亦乐乎。无痛、趣怪、带点混蛋劲儿,这是彭氏出品的气质。
电影里,张志明和余春娇从相识到相恋只用了七天。如何?港派吧?速食吧?很赶吧?然而,七天其实已经够很多事情发生—上帝造万物也只用了七天。两个人是在后巷吸烟时认识的。之后有一天她觉得有点闷,于是发简讯给他,恰好他也有点寂寞,遂即时回复。如此一来二去,也就成为情侣。大多数恋情无非就是这样开的头:不是太迫切,也不是太笃定,更加不是非你不可,可是既然你来了,那就恋个爱吧。怎么说呢?我就是中意彭浩翔的这一点轻佻。毕竟所谓“刻骨铭心”,都是很后来的事,而且其实,绝大部分恋情根本撑不到那个时候。
喜欢一个人,就是很简单,很简单地想和你在一起。明明知道丢掉一段旧的关系再去适应一段新的关系是很艰难的,但却对你充满了耐心与期待。
喜欢一个人,就是不舍得再浪费一分一秒,浪费在相互的犹豫、质疑、试探、反反复复地论证上。我已经比你老了四岁,不想再跟时间赌气了。
必须承认,飞速奔跑的现代人其实暗藏自卑—有梁祝生死相许的凄美故事在前,我们怎么好意思再惊动爱情?而这部电影则试图论证,如果一个人肯在休息日专程跑来后巷的吸烟处跟你碰头,那已经是爱情,即使它琐碎到不值一提,即使它只有一支烟的时间。所谓“我爱你”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记得你抽什么牌子的烟,看见别人跟你搭讪会不爽,跟你在一起做多无聊的事也觉得有趣,以及刚说了“再见”,一转身已在想念你。
喜欢一个人,就是看到年轻英俊的警官同你搭话,心里还是会像第一次恋爱那样偷偷吃醋。
喜欢一个人,就是时刻在想,你是不是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呢?如果我先说出口,感情会不会扑空呢?也不是没有烦恼的。
我有朋友看了《志明与春娇》之后,很为其中一句情话心动,那是在酒店的床上志明搂着春娇的肩膀说的。他说:“有些事,不用一个晚上都做完的,我们又不赶时间。”此语一出,安抚了多少躁动不安的灵魂。不过,相比起来,我却更喜欢另外一幕。春娇搬出前男友的家,上车前突然问志明介不介意她比他大。志明听了,垂头想一想,从车里走出来,比一比春娇的头顶,郑重其事地跟她讲:“但我比你高。”看吧,这就是为什么要跟聪明人谈恋爱,因为听到的情话会比较多,比较窝心。
喜欢一个人,就只是喜欢而已,连同你那孩子气的一面。喜欢和你一起把干冰倒进马桶里,看蒸腾的烟气,把手伸上去,就以为是在仙境。
喜欢一个人,未必就一定是要在枕边说些炽热的情话,也许就是老老实实地在你手机上打出一句“Imissyou”。我不敢看你的眼睛,可是你还不知道吧,其实我时刻在受着思念的煎熬。
喜欢一个人,就是,你让我觉得,遇见你,是一件被祝福的事。
今天,我是你的新娘。
辽阔的原野,美丽的黄昏,你执一朵鲜红的玫瑰轻插于我的发际。醉人的芬芳,缭绕着两颗相通的心,一如天空的彩霞把温馨交给了相依的天地。在我们的周围,是青青的草儿、点点的繁花、窃窃的虫鸣。云朵飘过,情意融融,我们的心里五彩缤纷。
倚在你的怀里,泪水不自觉溢满我的眼眶。你笑着轻吻我,是怜爱的笑。我的泪,却是幸福的泪。
那一刻,当爸爸含着泪花把我交到微笑着的你的手里,心就告诉自己: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已成了爸爸泪光中永远隐去的风景,而你的微笑昭示着未来的每一个日夜,相依相拥是我已定的抉择,无论鲜花,无论风雨。
这一刻,漫天彩霞仿佛都已静谧,唯有旷野中的两颗心,相连着韵律地跳动,互相诉说爱的话语。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你披一身雪花站在我的窗前,在玻璃窗上写下你终身的选择。我激动得哭了。我期盼已久的山盟海誓,却这样轻轻流淌于你的指尖,那一种庄严,就这样像落在你身上的雪花无声无息地融入我的心里,然后化成一泓清泉。
外面的世界寒冷而苍茫,我心中的爱河却温暖而清澈,它缓缓流向你,连起我们的眼神,连起我们的气息,连起我们生命的脉搏。
也曾有过万千的阻隔,告知这爱河的源起便是尽头,更曾有过爱恨交织的分分合合,但你在玻璃窗上写下的爱语,就这样清晰地印于我的胸口,温暖我心中的寒流,然后汇合,相融。
于是我步出我的屋子,轻靠着你的肩,挽着你的手,在雪花纷飞中迈开我们的步伐。
我不知这雪花铺成的路有多长,但我知道我们每迈一步都是心甘情愿的真实,都是无怨无悔的靠拢。两个人携手走下去,让洁白朴素的雪花来证实这样的爱是否相牵始终,这样的情是否相依永远。
也许将来的某一日,我又倚着你的肩喃喃地对你低语,发现与自己相处了多年的你脸上竟也有了皱纹,再也找不到多年前玻璃窗上指尖言爱那个男孩的影子,我会感悟到两个人组成的家已成了心中的沉淀物。也许在某一天的早晨,我们会出门相背而去,但我相信我们的心紧连着,我也会在每一个早回的日子聆听你晚归的脚步声,然后给你一声温暖的问候。
那种日子也许仅剩下你我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侍弄花园的欢声笑语,但这种平实的生活却有着一份朴素与和谐。那一刻,已不需滚烫的情话,甜蜜的爱语,只需迎着各自的眼神,闻着双方的气息,我们就能感悟那醇厚久远的关怀。
将来的日子,也许不再会有大悲大喜的心境,但每天聆听你的呼吸,为你烫洗干净每一件衣服,在你的书桌上放一杯咖啡……这平淡的生活,便是一种满足。
如果能够在这种平淡中感悟到幸福,能够在平常的一句话中读懂关怀,能够在一饮一饭中品味出一种坦然,人生便进入了一种至美至善的境界。我们一直追求的,不就是這种境界吗?
旷野的上空,已缀满点点繁星,你拥着我,又轻轻地笑了。看着你的笑,我心释然。
风儿很轻,夜色很柔,我迎着你的目光,轻轻地说:“我们回家!”
他的生活循规蹈矩,但偶尔也会有不经意的浪漫,比如学校组织旅游,经过一个小城停车,大家都去买零食和水,他也跟着跳下车,从街边买回一串糖葫芦送给她吃。虽说只花了一元钱,她却喜欢极了这种情调,顷刻有了一种被宠爱的感觉。
喜欢他,愿意接近他,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毕业后,他去另一个城市打工,她去一个更远的城市读大学,但每天都有短信往来,她多是抒情,他更像汇报工作。几年后,她毕业分配在那座城市当了白领,他仍在打工攒钱寄回乡下的家。
他们保持着这种关系,也说不上是恋人,虽说她喜欢浪漫和优雅的生活,可每天沐浴在空调间里,喝着正宗的雀巢,面对僵冷的电脑,总觉得有些飘,不真实,所以他在生活中的存在,使她有一种说不出的厚重和踏实。
于是,有一天她突然就出现在他眼前。
他已经租了门面房开了一间书店,当时正在销货单上勾勾画画,见了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说:“我请你吃饭吧。”是在书店对面的一个饺子馆,她吃得香喷喷热淋淋,好似从天上回到了人间,活生生的日子扑面而来,像回家的感觉。
一算账,还不到二十块钱,他掏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交给服务员,还坐在那里等什么。她问:“怎么不走?”他说:“还得找钱呢。”
不过是找回了两元钱,她皱了皱眉,忽然心里有点异样。回到小店,他让她稍等,然后,跑到街上买回了一袋葵花子,让她嗑。她说多脏啊,顺手丢到一边。
他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今天真不巧,刚进了货,只剩下二十元钱了,如果不找回那两块钱,连一袋葵花子都没法招待你了。”
她听得有点失望,觉得失去了什么似的,心里空落落的,就说困了,想休息。他让她睡在店里那张仅有的单人床上,然后关了灯,悄悄走了出去。她插好门,连问都没问他去哪里睡,仿佛受了多大的委屈。
但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的,半夜,想起还有一趟夜车,不如趁早回去吧,拉开门,脚下被什么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却是他坐在门口,头枕在膝上睡着了。
她一惊,心里有了一丝感动,又悄悄回了屋。
但回去后,她的短信还是少了,尽管他还是一如既往地问寒问暖。她在思考自己究竟该有个什么样的归宿。于是她有了新男友,是一个政府机关的科长,有气质,也很绅士,家境良好,年轻有为。他经常带她去吃饭,给她买昂贵的衣服,她虽说喜欢,但毕竟是农村出来的女孩,看他这么奢侈,到底是心疼。他却满不在乎地说:“小意思,这点钱算什么?”
她也想,这就是自己需要的生活、需要的男人吧,一生一世都这样多好。
有一天,他们吃完饭,忽然她肚子疼,觉得不妙,红着脸告诉他可能坏事了,想让他去超市买些卫生巾。他听罢一笑,招手叫来一个小姐,吩咐去买了回来。她匆匆去了卫生间,回来时,见他已在吧台结账,就走过去等他。他正聚精会神地和吧台交涉什么,好像在说卫生巾,她走近点,听见他说,把卫生巾的钱写成一个菜,一起签单。
猛然间,她好像被人骂了脏话,又好像被人打了耳光,上前一把夺过账单。那是他所在单位的公家账户,上面有很多他的签名。她还注意到,生日那天他请的晚餐,也赫然签着他的名字。一丝屈辱涌上来,她掏出几张钞票,摔到吧台上,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她想起另一个城市那顿廉价的晚餐,想起找回的两元零钱甚至,想起多年前的那串糖葫芦,忽然心里滑过一丝温暖。那个仅剩下两元钱,也要去为她买一袋葵花子的男人,难道不该去爱吗?
她拿起手机,发短信给他:“你的生意还好吗?”瞬间,才发觉这竟是自己第一次主动问候他。很快,他的短信回了,说,最近很不错,他扩充了门面,如果她再去的话,一定要带她去星级饭店吃饭。她说:“那多浪费呀,如果天天那样吃,你肯定承受不起的。”他问:“天天吃?搞不清什么意思。”她却没有回音。
几天后,她辞职来到他所在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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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老同学来访。
我煮了两杯咖啡,倒在新买的斯里兰卡金边瓷器里端出来。没想到,那位太太一瞪眼:“看到这种带碟子的咖啡杯,我就有气。”
我吓了一跳。
“不是说你啦!”她笑了起来,“我是说我老公,看到这个碟子,就想起我老公的混蛋。”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们结婚之前,每次我喝咖啡,他都会把一双手伸在咖啡杯下面,说是怕咖啡洒出来,弄脏我的衣服。”
“多肉麻!”一屋子人都笑了。
“但他很现实。所以刚结婚,他就不肉麻了。我问他为什么不肯再伸手帮我接着了,你们猜他怎么说?停了一秒,他说:‘弄脏洗洗就行了。’隔两天,他干脆买了一套咖啡杯,说:‘现在有小碟子,不会打翻了,自己喝吧!’所以,我现在一看到带碟子的咖啡杯,就想到他以前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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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离婚了。”一个中年的朋友在电话里说。
“你不是才说太太最近对你特别好,常常打电话到你办公室里说想你吗?”我说。
“她想我?!”对面传来怒冲冲的声音,“她只是要确定我在办公室。我笨,还以为她真的那么体贴呢!后来看报纸上写配偶出轨的征象,包括另一半对你特别热情、温柔,对你在办公室的作息特别关心,才起了疑。所以有一天,我放下她的电话就就冲出门去,飞车回家,停下车,正看见那个男人从我家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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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个年轻女同事说的话。
“如果哪天晚上,我先生对我特别好,”30多岁的女同事神秘地笑笑,“我就知道那天晚上他要做爱做的事了。”
“怎么个好法?”有人问。
“帮我擦桌子、洗碗啊!哄小孩早早上床睡觉啊!”
她的丈夫在旁边笑了起来:“当然要好!要不然她一直拖、一直磨,磨到小孩睡觉才去洗碗、擦厨房,拖到十二点、一点,兴趣早没了。”
“所以呀!结了婚的男人对你好,多半有所求。”在场的女同事你一言、我一语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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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又在泡发鱼翅了。
那是她叮嘱我去香港买的,先放在温水里,加上姜片泡24小时,再配上香菇、鱼肚、鸡肉、笋丝、高汤、黑醋和香菜。
“儿子要回来了吗?”我问,“你又要做鱼翅羹了。”
每次当鱼翅羹的香味弥漫整个屋子,就是儿子进门的时刻。
“好香!好香!好像到了台湾的夜市。”儿子总是这么喊,“奇怪,我真有口福,一回家,就能碰上我最爱吃的东西。”
有一天,我吃醋地问太太:“为什么儿子回来,你才做鱼翅羹呢?”
“做鱼翅羹,他都不一定回来。不做,更不想家了。至于你,反正得回你的老窝,不怕你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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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91岁的老母亲拿着茶杯出来,我赶紧跑去接过来,再奔到厨房,为她倒满热水,放在她的轮椅旁边,又把当天的报纸交给她。
晚饭后,我在看电视,老母亲慢慢走过来。我从桌子上的纸盒里拿出一块巧克力放在她手里。
一大块巧克力,她居然一次全放进嘴里,又绕过椅子,从她下垂的眼皮里露出亮亮的眼神,还拍拍我的膝盖:
“告诉我,你是不是又要回台湾了?”
“没有啊!”我说,“我这次要在家待3个多月才走!”
她点了点头,缓步离开,喃喃地说:“我觉得你又要走了。”
我好奇地追问:“为什么呢?”
“因为你这两天对我特别好,”她指指嘴,“说不准我吃糖,还给我巧克力吃……”
我没答话,不敢告诉她那是代糖做的巧克力,怕她知道就觉得不好吃了。
我是最近对她特别好吗?还是以前对她不够好?我又为什么在每次离家之前,不自觉地会对她特别好?
我想,以前我是因为自己要离开。但是这一年,看她快速地衰老,我有了另一种恐惧。
一个人为什么对另一个人特别好?
年轻时,可能为了占有他。
少壮时,可能为了亲爱他。
出轨时,可能为了亏欠他。
思念时,可能为了吸引他。
老年时,可能为了怕离开他。或像我一样,怕我的老母亲在某一天,突然永远离开我了。
1978年,正在医院休养的他见到了前来查房的她,当时就被热情美丽的她“惊”到了,一股特殊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他痴痴地想,如果能够与她生活在一起,将会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虽然他是有名的“呆人”,但经过一番思索后,他还是鼓起勇气迈出了一大步。那天,趁着她前来查房的时候,他感叹说:“如果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就好了!”
猝不及防地听到这样火辣辣的话语,她一下子被吓到了。且不说他们之间十几岁的年龄差距,单就是两人之间地位的差别,就让她有些不敢承受。虽然她敬重他,但这是一种女儿对父亲般的崇敬,如果要让他成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她不敢相信。她没有吱声,快速地做完查房的工作,匆匆忙忙跑掉了。
在接连的几天时间里,她每每从病房前经过,总是能感受到有一双火辣辣的眼睛在注视着自己,她知道,这是他的。平日里不常走出屋外的他,要么到屋外晾晒衣服,要么到外面小憩片刻,只是那双眼睛始终在寻觅她的身影。她不由得在反思自己的做法是否妥帖,冰冷地拒絕是否合适,是否会让他心里沮丧、痛苦。这天,她再一次来到了他的病房,他幽幽地说道:“我们不能在一起的话,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听到这样的话语,她扭过头,看着他,那双诚挚的眼睛里充满了渴望和期待,她的心不由得颤了颤,过了许久,她才开口说道:“那我们相互了解一下吧!”
从这一天起,爱情的大幕悄悄地拉开了。在她的印象中,人们评价他木讷、呆板,不善言辞,可跟他真正交往起来,她才发现他其实是个挺富有情趣的人。有了闲暇,他们相约一起外出游玩。在野外,每一棵小車,每一只小鸟,每一株小树,都会让他开心不已。她才知道,其实他的內心里住着一个孩子,他纯洁天真,没有被世俗所浸染,他不会拐弯,一切都是直来直去。从一开始,他就用她的姓来称呼她,而她则是称呼他为“先生”,这是个对老师的敬称。
随着了解的加深,他们之间的距离一点点消失了,成为一对幸福的恋人。在彼此的眼中,他们成为世界上最般配、最亲密、也是最让人艳羡不已的恋人。
经过两年的恋爱时光,1980年8月,他们心手相牵,步入了婚姻殿堂。
婚后,他们两个人过了两年多的两地分居生活,其中的相思之苦自是甚浓。好在有人体谅他的苦衷,主动帮忙把她的工作调了过来,他们才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生活。生活在了一起,她对他内心里住着一个孩子的体会更深了不少。
有一次,他们一块儿坐公交车外出,恰好车上只有一个座位。他二话不说就拉着她,非要两个人一同坐在那个座位上。她脸一红,拒绝说:“人家都看着呢!”他有些不解地说:“他们看着碍我们什么事儿?”但很快他就明白了什么似的,就让她坐到了位子上,自己则站在了一边。
还有一次,他要理发,可外面的理发店很少,需要排队,他抱怨说理发真麻烦。她笑着说:“那我给你理好不好?”他一听,高兴地说:“好啊,好啊!”她不过是信口一说罢了,可他却认了真,非要让她理。结果她把他的头发理得参差不齐,凸凸凹凹,可他依然像个孩子似的高兴得不得了,兴冲冲地就去上班了。让她觉得甚是难堪的是,他逢人就说是她给理的头发。别人一看都“哧哧”地笑,而他却不以为然。
可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太快,1985年,他被诊断患上了帕金森综合征。上边打算安排她专职在家照顾他,可一口就被他回绝了。那天她回到家,他颇有几分严肃地向她解释说:“你是部队培养出来的,不能为我一个人服务,这样是不可以的。”她何尝不知道,他知道她争强好胜,如果真的在家待着,只会让业务变得生疏,更会增添她的心理压力。与其这样,倒不如直言拒绝。他做了一回冷面人,实则在他的內心里,则是对她深深的爱。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病症一天天重起来。尤其足在病重住院的时候,她需要上班,下班后还要赶到医院照顾他,日子过得相当辛苦忙碌。看着她为自己而憔悴的面容,他的心里很是难受,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呢?只能好好听医生的话,听她的话,努力过好每一天。可就是这样,他的病还是在加重着,以至于到了后来,他连说话都成了问题。那次,他翕动着嘴唇,发出了只有她才能听得懂的声音,他是在呼唤着他经常称呼的她的名字,然后说:“我对不起你。”她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她动情地说:“先生,这是我情愿的,我愿意,只要你能够好起来就行了。”
话是这样说,但他还是在1996年3月19日永远地离开了她。
也许你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对,他是陈景润,享誉世界的数学家,她是由昆。在他们相处18年的时光中,他一直称呼她为“由”,这是她的姓氏,而她则叫他“先生”。陈景润走后,“由”再也没有人叫起,而她则坚持把他的一部分骨灰放在家里,想念之深的时候,她就会对着他的骨灰说话,说出的第一个词语就是那个她专门对他的称呼:先生。
爱是那一个专属名字,正是有了这个,才会让爱情有了异常绚丽的色彩,这是用再绝佳的颜料、再高超的技巧都无法描绘出来的。
早晨八点,马尔韦利亚还未从沉睡中苏醒过来。浅棕色的沙滩上几只肥胖的鸽子在晒太阳,看到我走近,歪着头看了看又转回去,慵懒而温和,就如同这里的人一样。一个晨练的老妇人脱了睡衣直接跳进海里,仰面漂浮在海上。我看到一个人在礁石的尽头静静垂钓。我把相机挂在胸前,朝他所在的地方走过去。
沙滩鞋的软底接触到礁石凸起的地方,脚被硌得有些疼。我继续前行,朝着他走过去。他用随身携带的椅子在礁石上找到一个支点,坐在上面。他的眼睛微眯着,似乎是在睡觉。听到我靠近,他懒洋洋地睁开眼看着我。我说:“你在这里钓鱼?”明知故问。他却很宽容地笑了笑,认真地回答:“是,我在这里钓鱼。”我看着他什么也没装的铁桶:“每天都钓吗?”“嗯。”我像熟识的友人一般,在他旁边坐下,把相机打开,对准了礁石上的浪花,一张接着一张,不停地拍摄。
鱼竿轻微地晃了晃,但他恍若未觉,抬眉看着远处问我:“你知道海在说什么吗?”我摇头。“它说,离开这里吧,远远地离开这里!”他表情严肃,眉头紧皱,眼眸深处有阴影,不像是在开玩笑。看到我愣了愣,他旋即放声大笑:“要是我女朋友听到我这么说,肯定又要和我吵一架了,说我是疯子。”我无奈地叹口气,欧洲人的幽默有时让人很难以理解:“你们一定经常吵架吧?”“不,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吵架了。”他打断我,“她离开我很多年了。”
意料之外的回答让我顿时有些尴尬。他说:“我们曾在这里相遇。哦,这里多么美!任何一种爱情都有可能在这里发生。”他指着海滩的各个地方。这里,这里,还有那里,每一个场景,每一幅画面,甚至就连这附近的石头,他都记忆深刻。他记得与恋人所经历过的一切。
他说:“这里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人上演爱情电影,却没有一场属于我。”他还说:“我的家在意大利,但是,我怕我走了,她就找不到我了。我只能在这里等她回来。这里才是唯一能够厮守终身的地方!”
我不曾料想会在这个遥远的国度,与一个刚认识的男子谈及他的爱情。我们对彼此一无所知,却能这样心平气和地聊着各自的感情生活。我想到了身边的那些亲密无间、整天膩在一起的朋友,很多时候和他们反而相对无言。
一
前年我不情不愿跟他回老家过年,冷着脸,耍性子,婆家人整个春节都在郁闷。节后回来,从不发微信朋友圈的冯宣发了海涅的一句话:“女人的道德,好比白色香花的香味,吸引着绅士。”我很生气,质问他为何要发这句,他轻描淡写:“大师的名言,我终于得以深刻领会,发一下朋友圈很过分吗?”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冯宣的“王”,他毫不吝啬地宠爱着气场强大的我,哄,忍,甜言蜜语。可过年事件之后,我们的关系陡然降温,争吵,埋怨,冷落。
岁末,所有同事欢天喜地回家过年,我呆在办公室失落,发呆。我们董事长的爱人敲门进来,委婉问我是不是婚姻遇到问题,我点头,说及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她告诉我,她曾有过与我一样的经历,对自己的婚姻失望,羡慕那些长久恩爱的夫妻。直到有一天,她看严歌苓的访谈,说及自己那电影一般浪漫的跨国婚姻,严歌苓说了这样一段话:“爱人是一种纪律,绝不是我一笔“挣”到了这个男人,也不是他“该着”对我这么好。你得一直保持一种仪态,去继续“挣”他对你的爱。正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不能松懈,不能吃得走形,不能面容稀烂,不能放纵自己。正因为爱一个人,我情愿接受严格的婚姻纪律。”我忍不住问:“怎么挣呢?我自认为这些年形象与事业都很努力了,还能怎么挣?”她笑:“注意外表形象,现在很多女人都重视这一点,可为什么离婚率还在继续升高?除了诱惑增多,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忘记了夫妻本是合伙人,合伙人需要的是什么?需要你任何时候都坚持挺他!
我陷入沉思,结婚以来,我确实一直在理直气壮地消费爱情,觉得他娶到我这种养眼又独立的妻子,显然是捡到宝了,于是放纵自己一味索取他的爱,却不曾想过用付出来“挣”爱。我忘记了一点,宝贝是自带愉悦功能的,而我已荒废了这个功能。于是,对我的失望开始一点点填塞冯宣的心。好在,既然我与他都没提出离婚,那么还有留恋。还想过下去,那么就得遵守“挣爱”的婚姻纪律。就这样,我决定主动跟冯宣回公婆家过年。
二
公公婆婆看到我跟在冯宣身后进了屋,有些紧张。没多久我就听到小姑子打电话来问是否有什么情况发生,婆婆吞吞吐吐地说“好着呢”,一家人的忐忑,显然是我之前任性留下了后遗症。我忍不住有些惭愧。
看到公公拿出春联和灯笼,我说:“爸,我和冯宣来吧。”接着我又踱进厨房给婆婆帮忙。晚饭后,我故意指着墙上冯宣孩时的照片问婆婆照片背后的故事,婆婆开心讲述,家中气氛慢慢散发浓浓温情。小姑子带着几位表嫂来玩,冯宣很紧张,因为他知道我讨厌这些寒暄交际。我看他一眼,微笑:“这些漂亮的嫂子我该怎么称呼?你给我介绍介绍啊。”然后,我又积极张罗着大家一起打牌,几盘玩下来,气氛融洽。
那天晚上,冯宣什么也没说,只是很紧很紧地抱住我睡。那一刻,我的眼泪流了出来。我不过懂事一点点,他竟如此感激。
春节和婆婆一起逛超市,看到意大利阳光金奇异果,我本想买几只,但一看那价格,13元一只,一小盒就100多元,担心向来节俭的婆婆认为我奢侈,我拿在手中又放下了。结账时,购物车里竟躺着一盒奇异果,馮宣抱起那盒子,漫不经心地说:“好久没吃这个了,挺想的,我拿了盒大的,大家没意见吧?”儿子想吃,婆婆自然没意见,可我知道,冯宣根本就不喜欢吃奇异果,向来粗心的他却发现了我刚才拿起又放下的犹豫。彼此相视,会意一笑。他这是回报我这几天来的“懂事”吗?
夫妻间的温度渐渐升高,仿佛春天正在归来。
三
新年伊始,我正忙碌,冯宣却说他想辞职创业。我很吃惊,因为他的工作不错,待遇算得上丰厚,又是朝阳行业。可我知道,正像董事长夫人说的,此刻他最需要的就是我的支持。我给自己和他都倒了杯红酒,笑着说:“支持你!我的冯总。”当然,在此之前,我已仔细权衡了他创业的利弊,虽说有些冒失,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再说他决心已定,我挺他不过是顺水人情。
知道我工作忙,可能也觉得自己前途未卜不好意思打扰,冯宣独自紧锣密鼓地张罗新公司。有几天,他很晚回来,第二天却6点多就睡眼惺忪地出门了。原来是签了一个不错的项目,但执行主要在对方公司,可这段时间那边正修路,道路堵塞厉害,为了不迟到,他只好每天提早四五十分钟出门。
我暂时放下工作,开车往冯宣说的客户公司走,问了很多人,花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一条可以完美避开堵塞路口的路,那是一条连导航也没有发现的路,因为要穿过一个小区的前后两道门及一条已几乎废弃的公路。第二天早晨,我带冯宣走了这条新路,早到了半个小时,他拥抱我,眼神里闪烁着深情光芒。
新公司逐渐有了生机,冯宣说想去贵州谈个项目。其实我也特忙,而且听行家说冯宣谈成这个项目的把握不到3成。可是,哪个创业的人不是在不可能里开拓出可能呢?我说:“你放心去吧,公司这边有我呢。”
冯宣在贵州10多天,给我打电话,焦虑地说,如果没有谈成就太糟糕了,浪费这么多时间。我说:“你不是早就想去贵州旅游吗?即使项目没谈成,你就当是去旅游了,难得的好机会,尽情玩哦!”他犹豫了一下,仿佛瞬间释然,发出轻松的笑。几天后,项目签了合同,他说我的话让他超水平发挥,而且他真的好好去玩了一圈,“就是看到什么都总想到你”。听到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情话这样甜美,而他说得如此真挚。
冯宣的公司走上正轨,发展势头很好。
半年后,我怀上了宝宝。我一点也不紧张,因为我有冯宣这坚定而可靠的后台,正如他意气风发朝理想奋进时说的那样:“我一点都不怕,我身后有你呢!”我觉得这是世上最恩爱的情话。
1
林秋属于那种脑袋聪明但不爱学习的女孩,一边学一边玩,高考去了江苏的一所二本。上大学半年就找到了值得托付终身的男孩。
陈戈,不帅气,但很阳光平实。说话语调舒缓,听他说话像初秋的微风吹在身上的感觉,暖暖的。
他们甜蜜了四年,临近毕业开始共同谋划未来。因为林秋喜欢上海,他们决定一起去上海发展。
他们一起租了房,林秋把小小的出租房装扮得很漂亮,她说,走在种满梧桐树的街道,身边站着自己最心爱的人,她觉得生活待她不薄。照片中她站在梧桐树下,比着v字手势,满脸灿烂。
但理想是个南墙,他们被撞得头破血流。他们两个人在上海忙得团团转,赚得并不多。陈戈做销售,销售需要业绩,他每天忙得焦头烂额。
什么极品客户都能遇到,好在陈戈性情沉稳,能把客户那里遇到的坏情绪消化掉,不会转嫁给林秋。但每天绷紧神经的他不再像从前一样对林秋上心,那个每月林秋来大姨妈都会给她冲红枣姜茶的暖男不见了。早上起来,饭桌上都是带着皮的凉鸡蛋冲着林秋嘲讽地笑。
2
周一例会,林秋起晚了,大雨,打了很久的车才拦了一个顺风车。
好不容易到了学校。打完卡,灰溜溜地坐在会议室最后一排。校长板着脸严肃地说:“小林啊,这工作态度怎么能行呢,年轻人就不能早点起来嘛。例行规定在群里发20元红包吧。”
林秋心里骂娘,迟到就没有满勤奖,再加上打车费、红包钱,这一天整个义务奉献了。
开完会,平静一下心情,准备上课。
要下课的时候,林秋掏出手机看看还剩几分钟,偏巧不巧,被查岗的主任进屋就把手机没收了。
后来林秋才知道,今早的例会,校长严厉批评主任对老师管理松懈,主任正没處发泄呢,林秋撞枪口上。
接着几天例会,林秋都被当典型来游街示众,林秋动了辞职的念头。这时,恰好林秋老家招考在编老师,林秋有教师资格证,在父母的游说下,林秋决定回去复习复习,碰碰运气。
报的是离她居住城市很近的一个乡下中学,考虑乡下中学竞争会小点。
结果证明这个考虑是对的,林秋一举“上岸”。
3
老师假期多,最开始五一,十一,寒暑假,林秋都去陈戈那。此时,林秋工作稳定,内心不再焦躁,而陈戈事业也开始稳定,他们的关系恢复如昨。
两人异地了一年多。林秋父母希望陈戈来他们的城市发展,老这样异地也不是办法,考个公务员,稳定,体面。
但陈戈觉得自己现在在上海已经打开局面了,回去这边就前功尽弃了。林秋父母看陈戈那边不行,开始在林秋这边吹耳边风:在编老师,体面,铁饭碗,乡下中学教几年课,积累一些经验,找找人,咱们就可以活动回城里。有多少人考了多少年,都没考上。你这运气多好,可得珍惜啊。上海有什么好,上海人都排外,生活一辈子也融入不进去。
吹着吹着,林秋也动摇了。一个月见一次,舍不得买机票,火车上摇摇晃晃的,折腾一趟,一身臭汗,又困又乏的。异地太累了。
在18线小城市,体制内真的太好找对象了。单位热心大姐给介绍了一个在检察院上班的官二代,各方面条件在这个小县城都能拿得出手。林秋的情感天平开始倾向于官二代,跟陈戈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很直接,她爱上了别人。
分手那天,陈戈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天黑了,没有了光。
自此,他的朋友圈再无更新。
4
林秋跟官二代好景不长,新恋情激情过去,她发现这段感情除了整日的陪伴和甜言蜜语,似乎没有心灵的交集。
而且,官二代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自负。张口闭口他爹的人脉,他娘的人脉。慢慢地,陈戈的好又浮上水面。
林秋开始怀念以前的日子,怀念他们在一起的那六年。
她说:“上大学时候我们没有钱,周末他陪我逛街,在路边吃一碗麻辣烫都那么美味。他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我们去内蒙古大草原,他用草原的花草编了两顶帽子,自己带了一顶,另一顶小心地戴在我头上,笑着说,这是陈戈牌情侣帽,纯手工,限量版哦。然后拉着我的手站在空旷的大草原对着血红的夕阳合拢双手大喊道,忽必烈,成吉思汗,你们听好了,林秋是我的女人,我要一生一世对她好。”
在小吃部里,林秋对朋友说着这些的时候,泣不成声。
朋友停下筷子问她:“你现在要好好想想,你是因为讨厌这个新人,而对曾经的旧时光多了些美好的添油加醋呢,还是因为这个参照物觉得陈戈才是你的白月光啊。”
她低下头说:“他是白月光。”
“那就追回来啊。”
不知道林秋是怎么表白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戈的朋友圈又恢复了动态:我们的第七年。
他们的爱情拐了一个弯,又回归跑道了。
5
这两年,陈戈一直没谈恋爱,和好后的陈戈并不在意林秋和官二代的情史。他跟林秋说,他是游乐场,林秋是偷偷溜出去散心的小麻雀,走了一圈,又回到他的游乐场,他要做的就是重新打开游乐场的门,因为这里面有小麻雀留下的各种气息,他没办法把它抹掉。
两年时间,两人的爱情都有了经济实力加持,想见对方,一张机票就解决了。他们谈婚论嫁的最大阻碍来自林秋的父母。
林秋父母对陈戈还是不冷不热的。总是冷嘲热讽地说,陈戈还是没本事,要是有本事,怎么没在上海混套房啊。要娶你也可以,让他在上海买房。
买房真难住了陈戈。他工作刚有起色,月薪一万元左右,在上海买房就是天方夜谭。他家境一般,父母也无法帮忙。
眼看着结婚遥遥无期,陈戈做出了让步。或许是年龄大了,也或许是不想再次失去林秋,陈戈说自己可以为了林秋倒插门,来林秋的老家这边找工作。
林秋的父母忧虑他来老家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毕竟现在公务员很难考的,而陈戈毕业那么多年了。
小城市除了公务员也没什么好工作。喜欢你,只要一个理由,而嫌弃你却有无数个理由。林秋的父母从最开始就没看好陈戈,各个方面。自从林秋考进体制内,更觉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谁都没想到,林秋这时候又动摇了。
30岁的陈戈如果为了她放弃在上海打拼出来的成果,回到这个小县城,从头再来,怎么能拼过那些有房有车的本地青年。如果他混得不好,那么,她担不起不杀伯仁,伯仁因她而死的罪名。而她也不愿辞掉这份体制内的工作随他去上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
面包和爱情是个无解题,他们又掉进了曾经跋涉出来的那个烂泥里面。
陈戈遭到林秋父母三番五次各种维度地劝退,还在顽抗。但林秋的再次动摇成了压垮陈戈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秋说乡下中学因为没有城市老师愿意来,她在这里很受重视,被提拔当了团委书记。前程可期,不可能冒险辞职跟他回上海。
陈戈一个人回了上海。他给了林秋一个了断。他发了条信息:如果只是外力阻碍我们不能在一起,那我可以去扛,但是连你都看不上我,不能为了爱情赌一把,我也没有坚持的意义了。咱们分手吧。
他们终究将对方交还给了人山人海。
6
分手的第二年,林秋跟父母托人介绍的相亲对象订了婚。新郎符合十八线小城的标准,符合父母的标准,也符合林秋的标准。
林秋结婚前一天晚上哭到凌晨一点,她妈叹了口气说,让她哭吧,哭哭心里能痛快点。
林秋知道,她跟陈戈的这场爱情马拉松,没有败给时间,也没有败给距离,而是败给了自己。
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你不能搬走它。
1。情书
我大约是爱情绝缘体,一直到二十岁,我都没有迎来我的初恋。
我从小就跟个假小子似的,喜欢穿运动服,喜欢穿跑鞋,喜欢登高喜欢爬树,浑然不知爱情为何物。我在十七岁时,收到了第一封情书。写信者是个调皮鬼,我担心他是在耍我,拿着他写给我的情书,看看前面,又看看背面,然后问燕子,我要不要接受他。
燕子撇撇嘴,不屑地说,他也配?
当调皮鬼问我是否答应做他女朋友时,我狠狠地把情书甩给他,有点不知天高地厚地说:你也配?
我看着他的眼神暗淡下去,有一大团云浮在眼角,他要么马上就要哭出来了,要么就是愤怒了。
我吓得夺路而逃,真怕他打我。
我也不是在谁面前都野蛮的,比如,在小哥哥面前我就不野蛮,或者说,我之所以成了一个野蛮的女孩,全都因为小哥哥。
小哥哥是个哑巴,这是我能够来到这个世上的直接原因。我是全家唯一能和小哥哥顺利交流的人,爸妈常常问我小哥哥说什么,我便得意地给他们做翻译,没来由的,只要他一比划,我就明白他在说什么。
我和小哥哥一个班,许多男孩欺负他是哑巴,我便像个女侠一样为他冲锋陷阵。我要保护不会说话的小哥哥,也因此,我的衣服常常被撕扯出一道道口子,而且没有人愿意和我玩,我被人称为野丫头。
小哥哥在我十五岁那年死于溺水。那个夏日那么安静,离他不远处,有一帮人在钓鱼,如果他能够大声地呼救,肯定会得救的,可是,他扑腾几下就悄无声息地没了踪影。
小哥哥离开后的三个月里,我一句话也不讲,如得了失语症一般,妈妈吓坏了,以为我也哑掉了。当我再次发出声音时,妈妈高兴得哭了。
五年后,我二十岁,大一,头发依然碎碎短短,依然穿运动服和跑鞋,参加学校的跆拳道队,动不动就做出前踢后踢旋踢的动作。我有一大堆的哥们儿,我们摩拳擦掌,前拥后抱,他们不把我当女生,我也不把他们当男生。后来,秦吉了出现了。
2。肖像
大一下学期,跆拳道队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比赛,竟然一举夺魁,体育老师兼队长领我们去庆祝。
酒足饭饱出来时,每个人都脚步晃悠,大家勾肩搭背地走在三月玉兰的香气里。饭店门口明亮的灯光下,一个男孩认真地给一对母子画素描,队友伍泽凑上去大喊,“我也要,你帮我画一张。”
男孩却像是没有听到一般,依然低头画画,伍泽借着酒劲大吼:“你聋了?”那位母亲对我们摆摆手,小声说:“他是聋哑人,他听不到的。”
伍泽这才清醒了少许,我却一怔。聋哑人?瞬间,我想起了小哥哥。我傻傻地看着他,想从他的眉眼间找出小哥哥的影子,但随即我就笑了,怎么可能,他们唯一的共同之处,是都不能说话。
男孩有些清瘦,留着短短的寸头,看上去十分清爽,修长的十指白皙如玉。他画得很专注,眼睛不时抬起来看看那对母子,之后匆匆描上几笔。大约是我的影子挡住了他,他顺着影子,看到我,然后莞尔一笑。那是礼貌客气的笑,并无深意,可我的心,却像是坚冰融化了般。
“六弟,走吧,再不走,赶不上末班车了。”伍泽喊了一句。
他们叫我六弟,大约因为我实在是太男孩子气了。
“你们先走,我想画一张肖像。”
他们先走了,我静静地等在一旁,直到那对母子离开,男孩对我笑笑,写了一行字:要画一幅肖像吗?
我摇摇头,我会手语的,一直会,尽管,小哥哥去世后我再也没有用过。
我用手比划,问他叫什么名字,这么晚了为什么不回家?
他觉得很意外,不再写字,也用手语:“我叫秦吉了,是师大的学生,画肖像是我的兼职。”
“秦吉了,什么意思哇?你怎么叫这个名字?”我比划着问。
天空突然飘起了绵绵细雨。“走吧,要下雨了,没办法画了。”我比划完,撒腿就跑,我穿着运动鞋,又是跆拳道队的,比他跑得还快。
在雨中狂奔的时候,我又一次想起了小哥哥。如果小哥哥活到现在,也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了吧,有没有喜欢他的女孩?他也会选择画画吗?
突然,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是吉了,他骑着一辆二八自行车,指指后座,我跳了上去。雨中,我突然就泪流满面,那一刻,我那么深切地思念我的小哥哥。
3。爱情
美术系举行了一次习作展览,我本来是没有兴趣的,但燕子迷上了美术系的一个帅哥,我们便一起去参观。
我一眼看到那对母子的画像,它静静地待在展厅一角,画像的左下角写着“秦吉了”。
“快看快看,这张画很像你。”燕子大吼大叫。我好奇地凑过去,雨中,一个男孩穿着白衬衫,奋力地蹬着自行车,他的身后是一个女生,晃着腿,穿着运动服,仰着脸,迎着雨,好像很惬意,又好像很伤心。
我呆住了,果真是我和吉了。
我开始找秦吉了,在三展厅里看到他和几个同学在免费为同学们画肖像。他看到我,一怔,随即脸上浮现了招牌式的笑容。
有几个人排在他的桌前等着画肖像,他抱歉地笑笑,我告诉他我要先走了,秦吉了从画夹里抽出一张画像,画中的我有一张沉静的脸,虽然是短短的头发,虽然穿着运动服,却透露着一股文气。
我是这样的吗?我有这么沉静这么文气吗?
我说,你这是抽象画法吧,他大笑,却没有声音。
燕子一下子跳過来,贼兮兮地跑到秦吉了身边,笑着在一张纸上写了点什么,我问她跟秦吉了说了什么,燕子笑眯眯地说,“留给他你的号码,他如果需要模特,可以找你呀。”我假装恼怒,心里却是欢喜的。
第二天,竟收到吉了的信息:那幅画获了个三等奖,请你吃饭庆祝好吗?
我的心跳得飞快,慌张地收拾,还向燕子借来一管唇膏。燕子在我背后喃喃道:同情?爱情?
我一怔,却没有回头。
4。委屈
自此,便常常看到吉了,他骑着一辆自行车,背着一个大画夹,白衬衫在风中猎猎作响,见了我,老远就有微笑浮起。我开始发生变化,不再穿运动服,换上长长的连衣裙,并且留起了长发。
那天,伍泽盯了我半晌,大声喊:“妈呀,咱们队竟然有一个女的。”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远远看到吉了在操场一角跑步。
后来,我收到了平生第二封情书:君未嫁,我未娶,我们互相扶贫,成立个爱情小组好不好?
是伍泽的恶作剧,我将那团纸揉碎扔掉,燕子捡起,大叫:“恭喜哇,野百合也有春天呀。”
我满脑子都是吉了温和的笑脸。
整个夏天,我陷入一股莫名的哀愁,秦吉了安静的脸在我脑海中反复出现。偶尔的机会,我发现吉了喜欢游泳,我想到了小哥哥溺水而死,便产生了隐隐的不安。于是,我和燕子整日泡在游泳馆,其实,我就是为了远远地看着吉了。
“佳妮,游泳哇?”伍泽拍拍我的肩膀。燕子看看伍泽,又看看吉了,轻轻地吹起了口哨。
燕子在水里待了一会儿,见我一直在岸上,好奇地问我怎么不下水,我不说话,心里怪怪的。
我的眼睛一直跟随吉了的蓝色游泳衣,但只是一个眨眼,吉了竟不见了。
我倏地站起来,看到有一点蓝色在水里扑腾,我“咚”就跳进了水里,狠命地游过去,同时大声地喊“救人呀”,几个工作人员也一起下了水。
救上来的竟然是伍泽,我这才发现,他穿的也是蓝色泳衣。我又气又恼,吉了呢?吉了怎么不见了?回头,看到吉了拿着一听可乐递给我,我突然委屈得要死,就那么忘情地抱住了吉了。
吉了手中的可乐“啪”掉到了地上,洒了我一身。
5。我爱你
吉了开始躲着我了,而伍泽,鉴于我对他的救命之恩,简直像狗皮膏药一样贴着我,怎么甩也甩不掉。
“吉了是怎么了?”我认真地问燕子。
燕子撇撇嘴,“如果我是个哑巴,有一个活力四射的健全人说喜欢我,我也会躲的。”
于是,我和吉了就展开了一场游击战,吉了那辆二八自行车像是为了躲避我才买的,只要见到我,他就骑得飞快。
可是那天晚上,我还是把他堵在了美术系教学楼前。
“你为什么要躲我?”我打着手语。他的眼睛不敢看我,犹犹豫豫的。
“对不起,你会遇到更好的。”他也打手语。
在这个学校,似乎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熟练地打着手语。
“可是,我却再也不会像喜欢你一样喜欢别人了。”
吉了呆呆地看着我,长长地叹口气,终于转过身去。
“吉了,我爱你。”我在他身后大声喊。可是,他听不见,谁让他又聋又哑呢?
很快,传出吉了谈恋爱的消息。那个女生,低吉了两屆,走起路来一脚深一脚浅。早晨,他们常常一起散步,那是一对很特殊的组合,很多人说他们很般配,可是我却有些不甘心。
那一段日子,我抽烟、喝酒,自暴自弃,不上课,逃学,考试不及格。我憎恶我自己,更憎恶自己轻易就接受了伍泽的感情。有长达半年的时间,我的手爱抄着兜,我怕我会一不小心又用手语,那双熟练掌握了手语的双手,像是我一个难过的印记。
一年后,吉了毕业,我的心像是生生被人扯了一块去,一夕变老。
多年后,我在百度百科里看到“秦吉了”:秦吉了,又称吉了、了哥,与八哥相似,是一种常见的观赏鸟,智商很高,可学人语,因产于秦中,故名秦吉了。
我突然明白,那个名字是吉了自己取的,在他沉静的表情下,也是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说出悦耳的话来吧?如果他能够,他会不会对我说“我爱你”呢?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惟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但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
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钱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作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
家乡人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账,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 帮她认路。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账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
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我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哪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这一切就是我所能给她的,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就这么多,却要求她无休止地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像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妈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她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去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打电话告诉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决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像我的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吵闹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比你更疼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10年的婚姻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所有的婚姻经过岁月的沉淀都会变得面目全非?是不是意味着爱情蜕变得不成样子?恋爱时,老公从来没忘记过我的生日和情人节,他满足了我所有的浪漫情怀。那会儿,我就是他手心里的宝。如今,我们结婚10年了。不知不觉中我在老公眼里早已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看到他对我的漠视和冷淡,我真想红杏出墙……
当我又跟老公吵了一架,我气愤地走出家门,茫然地走在大街上,我知道老公不会追我的,所以也不指望他来哄我消气,只能靠自己解决。
我来到一家咖啡厅,坐在落地窗前,品着咖啡,想着心事。恋爱和刚结婚那会儿,每次闹了矛盾,老公总是千方百计地哄我高兴,甚至不顾自己的形象在我面前出尽洋相,直到我破涕为笑。唉!时间真的很消磨人的耐心,我们结婚已近10年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好像是从有了孩子之后吧,他已不再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而我也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变成了“保姆”。
记得那年,我发现这个变化后,心里一阵凄凉,也试图找回那种受宠的感觉,可老公已经没有心情哄我了,眼睁睁地看着我哭,他丝毫不为所动。若在以前,他会心疼得要命,早就把我的泪水吻去,还担心我气坏了,又哄又劝的,直到我为所欲为地耍完脾气,他都一直陪着笑脸。当初,他对我太有耐心了,与现在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他对我的冷处理,久了竟然忘了怎么撒娇。其实,我也没有心情去撒娇了,整天孩子、家务、工作,那么多事需要我操心,如果像原来那样小鸟依人,哪能撑起这个家?可我还是希望得到老公的呵护和娇宠。我想,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吧。
结婚以后,我的生活圈子变得越来越窄。有了孩子后,我的世界只剩下孩子和老公了。看着老公越来越不重视我,有时对我好像视而不见似的,跟他说个话,他也懒得答理,我心里实在不是滋味,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好似一粒尘埃。有时,我真想犯个小错误,让老公知道我并不是没人理没人要的“黄脸婆”。
郁闷的时候,我想到了徐飞。我们在一个系统,因为工作关系时有联系。看得出来,他对我比较关照。那次在重庆开会,我感冒了,他跑前跑后给我找药,还嘱咐餐厅帮我做病号餐。那刻,我心里暖暖的。
“生病事件”之后,我感觉与徐飞的关系好像近了。在工作上,他非常关照我,只要有外出开会和培训的机会,他都会让我参加,还经常有事没事打个电话问候一下,虽然都是以工作的名义,但暧昧却在电波里流转。久了,我竟然有点依赖,接不到他的电话,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一样。我们之间这种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暧昧关系非常微妙,我也搞不清这是第四类情感,还是蓝颜知己。总之,我知道他心里有我。
这会儿,我真想给徐飞打个电话,但我还是忍住了,同事就是同事,如果超越了这种关系,以后会不好收拾的,我看过很多的倾诉故事,难免联想到类似故事的结局,我不想要那样的结果,所以我选择了自我排解。可现实生活又让我矛盾不已,每当回到冷清的家,那种寂寞实在让人受不了,我才30多岁,以后的路长着呢,难道女人结婚之后,就活该过死水一般的生活吗?我不甘心。
我本来就不太善于交际,婚后,心又都放在了家里,可老公随着职位的升迁变得越来越忙,回家也越来越晚,问他整天忙些什么,他总是说男人以事业为重,工作上的事情女人不要多管。我哪里是想管他,我只是想沟通一下感情,可他这么一说噎得我兴趣全无,连话都懒得说了。
有时,我偶尔会跟老公说起单位里发生的一些事情,可他要么不理,要么就撂下一句:“女人就是麻烦,想那么多干吗!”我被他噎了几次,便不愿再跟他谈。有时,碰到结婚纪念日、生日之类的特殊日子,我会建议出去庆祝一下,可他不是忙,就是累,要么就怕浪费钱。不去倒也罢了,他居然还嫌我事多,甚至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姑娘似的搞什么浪漫,矫情不矫情?”他这样一说,堵得我难受了半天。
面对老公的淡漠,我真不知该怎么好。有时郁闷极了,真想犯一次错误气气他,让他知道他不在乎我,有人在乎我。现在,徐飞对我的爱不比老公少,如果我愿意,他会随时来陪我的,可我不能那样做。尽管我对婚姻有太多的不满,但我却不想背叛它。
后来,我和老公的关系陷入冷战。我已懒得看着他的脸色和他沟通了,我选择了通过网络倾诉苦恼。网络上都是陌生人,说些什么也不用考虑后果,不像现实里的人,要考虑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没有了现实的束缚,我在网上身心放松地跟几个聊得来的网友倾吐我的心事。
巧合的是,我和徐飞竟然在网上不期而遇。开始我不知道是他,但聊着聊着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知道网上的“曾经沧海”就是现实中的徐飞完全是无意中的事,可那时我想掩饰已来不及了,我们彼此的婚姻生活和工作情况通过网络上已经交流得太多,我想干脆顺其自然,事情该怎样发展就怎样发展吧。很久以来,徐飞对我的感情是润物细无声的,他的关怀体贴让我心动。所以,我想还是随他去吧。
今年五一节,我想一家人去旅游,开阔一下孩子的视野。可老公听到我的建议后,没有任何反应。我又说了一遍,他看了我一眼,说单位要加班,让我和孩子参加个旅行团。我真的很生气,平时他总是说工作忙,根本顾不上我们娘俩。要知道我们都好几年没出去旅游了。今年春节,我就想报名参加欧洲旅游,也是被老公以工作忙为由给推掉了。我想,这种死水一样的日子还有什么意义!如果这样下去,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很郁闷,心里发堵。走出家门就掏出手机,徐飞听出是我很高兴,声音里都带着笑:“你终于主动给我打电话了,难得啊!有什么指示吗?我愿效犬马之劳。”
听他这样一说,我心里竟然很舒服很受用,“有空吗?我现在园梦咖啡厅。”“好的,马上到。”放下电话,我心里竟然有些后悔,问自己:这是在做什么?
徐飞很快来了,他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着,我看见他,竟然委屈得掉下眼泪,他拿出纸巾拭去我的泪水:“宝贝,别哭,你这样我会心疼的。”我心里愈发地温暖和感动,这个称呼对我已太陌生了,老公几年没这样称呼我了?烦恼和委屈一股脑儿地倾泻出来,徐飞默默听着,不时投来关切的目光。说完,我心里舒服多了。
从此以后,我和徐飞的关系更近了,他经常会发出暧昧邀请,我也无力拒绝。我们就这样交往着,但至今没有越过雷池一步。但我不敢确定,如果哪天有合适的机会和地点,我会不会出轨。
编后:当人们的身体对食物产生需求时,那种饥饿感是比较明显的,而对于精神层面的情感饥饿,人们却往往忽视。心理学家把长期难以摆脱的心灵空虚、寂寞、精神不振的状态,称为“情感饥饿症”。长时期的婚姻生活把爱情变成了亲情,把浪漫变成了生活的常态,如果夫妻双方不及时调整心态,不能适应和接受这种变化,会比较容易患上情感饥饿症。
陈亚铃长期的情感荒芜和匮乏,导致了她的情感饥饿症。情感饥饿是种不健康的状态,它会影响人的情绪,使女人对婚姻失去信心,对丈夫感到失望,觉得家庭生活没有意义,为摆脱这种空虚,女人往往有过激行为,比如疯狂购物,不停地吃东西,或是寻找婚外激情,或红杏出墙。之后,仍然是一片茫然。
婚姻中,女人如果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就不至于因为依赖对方而失落。陈亚铃的问题在于,婚后她放弃了自我成长,顺应了丈夫的要求做了贤妻良母,缩小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这就把自己置于弱者的地位。女人一旦处于弱势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就没有了话语权,也就失去了与另一半平等对话的资格。所以,女人要建立一个适合自己的社交圈子,培养自己的爱好,扩大自己的生活半径,不断丰富自我,成长自我,发展自我,这样才会走出自我设置的小圈子。
阿贝·罗斯滕是一个有钱人,但是他总是乘地铁上班,并且每次都与萨姆·斯坦同行。两人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不过他们在车上并不怎么说话,一般是各人看各人的报纸。
一天,一个年轻人上了地铁,坐在靠近阿贝和萨姆的地方,他问阿贝:“打扰一下,请问现在几点了?”
阿贝抬起头看了一眼年轻人,然后又低头看报纸,一句话也没说。
“打扰一下,请问现在几点了?”年轻人又问,“能告诉我时间吗?我没有手表。”
阿贝这次连头也没抬,只顾看自己的报纸。年轻人很尴尬,脸涨得通红。“为什么你不肯告诉我时间呢?”他说。
阿贝还是一声不吭。一旁的萨姆看不下去了,他看了一下手表说:“九点一刻。”
年轻人在下一站下了车。
“你怎么了,阿贝?”萨姆问,“为什么不告诉人家时间?你有手表的呀!”
阿贝放下报纸,看着他的朋友。“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他说,“听完你就明白了。”
“去年,”他讲了起来,“我在大街上遇到了一个年轻人。他走到我跟前,对我说,‘打扰一下,请问银行怎么走?’年轻人举止文雅,彬彬有礼,所以我说‘我正好顺路,我会指给你的’。我们边走边谈。他对我谈了他的生活,他说他喜欢乡村,喜欢花草和小鸟。我对他产生了好感。到了银行门口时,我说‘我家就在银行对面,星期天你可以到我家坐坐,看看我养的花草’。”
“星期天他真的到了我家。我给他看了我养的花草,我请他在客厅里喝咖啡。就在这时,我的女儿罗丝来了,她很快和这个年轻人交谈起来。后来,他告辞了。下一个星期天,他又来了,这次他不是来看我的,他要见我的女儿罗丝,想请她去乡下看风景。我不能阻止女儿,对吧?她二十多岁了,不是小孩了。”
“下一个星期天,她又和他出去了,再下一个星期天还是这样。连续六个月,每个星期天都是如此。再后来,他们结婚了。这谁能料到呀!”
萨姆听了哈哈大笑,“这是好事呀,阿贝,多美好的事!”
“好事?”阿贝叫道,“这是好事?你都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那个年轻人没有钱,没有工作,他看上的不是我女儿,而是我,因为他知道我有钱。我的女儿现在也后悔了,她说她的婚姻很不幸。”
“哦,这的确是一件伤心的事。”萨姆说,但是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他问阿贝,“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不跟那个年轻人讲话,他不过是想知道时间。”
“谁能料到他的真实目的。”阿贝说,“我现在不相信任何人。我还有一个女儿琳娜。如果我跟什么年轻人搭上话,我可能会对他产生好感,可能还会请他去我家做客。可能他就会遇到琳娜,可能他们就相爱了,最后可能就成为夫妻了。”
“这有什么不好的呢?”萨姆说,“你的女儿将来总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年轻人,然后相爱,结为夫妻。”
“可是,”阿贝说,“我决不会让我的女儿嫁给一个连手表都买不起的家伙!”
情人怀孕并逼婚,他走投无路只好向妻子坦白。由于妻子患有不孕症,她选择了原谅。夫妻两人迅速统一战线:纵容情人生下孩子,再由妻子扮成保姆照顾情人,伺机将孩子偷走。
妻子忍辱负重潜伏6个多月为情敌端茶送水,最后终于含恨成功,可是故事却并没能那样圆满——丈夫使尽浑身解数也没能阻拦情人报案,夫妻俩很快被抓获。妻子满腹委屈,情人怒火裂胸,丈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夫妻俩怎样收拾这感情的残局?
妻子不孕,情人怀孕,
无良的计划共同酿造
对于汪政和李慕颜夫妇而言,2007年8月,是生命中最灰暗的一个月。那天,李慕颜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医院做常规妇科检查。经诊断,她因子宫肌层发育不良,怀孕的几率为零
晴天霹雳!汪政与李幕颜都是福建晋江人,两人在高中相恋,又一起考入福建大学。毕业后,两人来到深圳做知名品牌的体育用品代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现在,夫妻俩正准备孕育小生命,谁知竟然出现了这样的疑难问题。最忐忑的还是李慕颜,丈夫需要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他会提出离婚吗
当晚,夫妻俩紧紧拥抱在一起,两人商量,等汪政40岁以后,就去领养一个女婴。
注定没有孩子的生活,就这样磕磕绊绊地开始了。孩子是个敏感的话题,两个人都对此绝口不提。看到电视中与母婴有关的画面,汪政也会立刻换台。李慕颜知道。这将是丈夫心中永远的痛,她只能用加倍的温柔体贴来弥补。
2008年初,李慕颜忽然发现丈夫变得异常忙碌,每天回家也心不在焉,有邻居看到汪政的车里总坐着一个漂亮的女人。李慕颜多次逼问汪政,他都不肯承认。没有证据,且自己因不能生育觉得理亏,她只好暂时隐忍不发。
2008年7月的一天下午,汪政突然向她坦白:年初他结识了深圳市德佳房地产公司的经纪人赵雪。赵雪小他两岁,一次酒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他一再申明因为看到赵雪是个开放、时尚的女孩,所以自己也只是抱着“玩玩”的念头与其交往。不料赵雪不知怎么得知了李慕颜不孕的事,十几天前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便开始逼婚。汪政走投无路,只好向妻子坦白……
李慕颜感到天旋地转。尽管丈夫悔意十足,但孩子是赵雪最尖锐的武器!她能理直气壮地责骂他吗?见她哭得伤心至极,汪政也不禁长吁短叹,恳切地向妻子道歉。李慕颜气得浑身发抖,但从丈夫的话中,她听出丈夫并不想离婚。
丈夫的背叛,于一个女人而言打击是致命的。矛盾重重之中,她决定原谅丈夫,和他携手共战二奶。
李慕颜忍不住问丈夫:“万一她不愿意打掉孩子怎么办?如果她能生下来送给我们就好了,毕竟是你的亲生骨肉,比领养的还是要亲一些……”从丈夫的立场出发,“收养”私生子是最圆满的结局,而作为妻子,容忍他把私生子接回家也是对自己给他造成遗憾的最大弥补。可是情人又怎么肯将生下的孩子拱手相送?即便肯送,赵雪又怎能让她堂而皇之地做妈妈
两人几乎同时想到了一条捷径:把私生子偷回家。
经过一夜的商量,夫妻俩敲定:为了不引起赵雪怀疑,由李慕颜扮成保姆去照料婴儿,伺机偷走。赵雪做梦也不会想到保姆是原配。得手后,夫妻俩变卖家产,携子回老家去重新创业,对外就谎称是李慕颜生的孩子。
汪政战战兢兢地问:“去给她当保姆,你会不会穿帮啊?将来孩子抱回来,你肯对他好吗?”李慕颜没好气地说:“放心吧,为了家庭的完整,去给情敌当保姆算什么。再说我自己不能生孩子,你的骨肉我肯定视如己出。”汪政非常欣慰——计划第一步,稳住赵雪,在她临产时将妻子安插过去。
忍辱潜伏,何时得手,
情人老婆都委屈
为了让情人好好保胎,汪政不得不抽空去与情人约会。8月的一天晚上,汪政与李慕颜刚刚睡下,赵雪忽然打电话来称自己见红,有流产先兆。汪政紧张地叮嘱她不要乱动,自己马上就送她去看医生。看着丈夫匆忙的背影,李慕颜终于忍不住落泪,为这将永远不为人知的辛酸。
汪政忙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一言不发,倒头便睡。自从有了这个无德的计划,他们的夫妻感情变得异常微妙。李慕颜时常觉得是自己有愧在先,无法追究丈夫的错,不得不和血吞牙。可是每当他的态度稍有不恭,李慕颜仍然无法自控地恨意丛生,在家中闹得鸡飞狗跳。
2008年年底,汪政十分无奈地告诉李慕颜,赵雪借口自己即将临盆,要他陪她过年。李慕颜咬牙同意了。
2009年2月底,汪政告诉李慕颜,赵雪的预产期快到了,她已从单位辞职,提出需要一个保姆。汪政忧心忡忡:“机会到了,成败在此一举,你能行吗?”李慕颜忍不住大发雷霆:“我现在还有选择的余地吗?”汪政苦着脸问:“你就不能不大呼小叫吗,计划不是我们共同商量出来的吗,你为何总是这么仇视这件事?”李慕颜哑口无言。
2月28日,打扮朴素的李慕颜收拾停当,和丈夫一起来到了赵雪家中。挺着大肚子的赵雪开门,轻蔑地扫了李慕颜一眼,问:“这就是你请的保姆?看这细皮嫩肉的能干活吗?”汪政表示,她是自己从月嫂中心请来的,做不好可辞退。赵雪这才放下心来。李慕颜称自己叫刘小月,福建人,在家政中心做了好几年月嫂。赵雪的态度始终非常傲慢。
汪政走后,赵雪抱了一床旧被子让李慕颜睡在一张小床上,并申明她只能使用客厅的公共卫生间,不能在面盆里直接洗脸,等等。李慕颜不禁为她的为人刻薄感到不满,忍不住取笑她:“刚才那个人是你老公吗?”赵雪厉声训斥:“以后这个家里的事,与你无关的你少开口!”
眼看预产期越来越近,赵雪更加依赖汪政。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打电话要他过来陪自己。汪政推辞不过,偶尔前来看望。一天晚上,李慕颜正在阳台上晾衣服,汪政忽然来了。赵雪一见到他就发起嗲:“说好的,孩子一生下来你就离婚啊,要不然我非得抱着孩子到你家住着不走了。”证政哈哈大笑:“把你的心放肚子里吧!”李慕颜在阳台上听得两眼直冒火。
不一会儿汪政借口上厕所,来到李慕颜旁边偷偷捏了一下她的屁股。李慕颜知道这代表一种示好。她还是难抑气愤,一把将丈夫推开了。
2009年3月9日,赵雪生下儿子,取名汪乐。汪政欣喜若狂,一直陪伴左右,在住院的几天里帮其按摩、压腹、扶去卫生间。当着李慕颜的面,他的兴奋显然已经冲破了畏忌,李慕颜十分失落,可是一切悉心照料都在情理之中,她又无从责骂。
3月中旬,赵雪母子平安,一起出院。李慕颜满心欢喜,决定伺机下手。可是赵雪却与孩子寸步不离,哪怕到卫生间也要保证宝宝在自己的视线内。宝宝满月后,赵雪与老同事逛街买衣服,却让李慕颜推着孩子同去。看着赵雪每天恨不得将眼睛和心都挂在孩子身上,李慕颜心急如焚……
真相大白,何去何从,
谁是最委屈的人
在赵雪家中,李慕颜度日如年——晚上孩子啼哭,她整夜无法入睡,白天她还要洗衣做饭,听着赵雪和汪政煲电话粥:孩子眼睛会转动了,孩子会笑了,孩子会出声地笑了……
自从有了孩子,汪政来的次数明显频繁起来。每次来,都抱着孩子不舍得撒手。一天下午,汪政坐在沙发上逗孩子玩,宝宝尿到了他的裤子上。赵雪让他脱下裤子扔给李慕颜洗,汪政尴尬地照做了。赵雪立刻在沙发上与其调情,并甜蜜商讨:“等孩子长大了,成绩好就由我去开家长会,成绩不好就由你去。”汪政说:“瞎扯,我们的儿子哪有成绩不好的?”李慕颜在阳台上像兔子一样竖着耳朵偷听,气得胃里一阵阵绞痛。
赵雪逼婚,汪政每次都是一拖再拖,偷偷发短信让李慕颜早日下手。
女儿的出生不只忙乱了我一人,老公那天的表现,至今还是紧紧抓在我手中的把柄,这些“小辫子”可以让豪气冲天的他立刻垂头丧气,并且屡试不爽。
自从我怀孕,老公调整了他的作息时间,和我基本保持一致:我听音乐他听音乐,我看书他看书,我睡觉他睡觉,我散步他散步。最可气的是,我吃什么他吃什么,我什么时候吃,他什么时候吃。虽说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但结果是,我的肚子一天一天长大,他的肚子也一天一天地见长,并且和我保持同步。晚上一起散步,远远看去,像两个大肚婆。
那天,吃完晚饭,我和老公一人一个枕头歪歪斜斜地躺在床上看书听音乐。我在床上困难地翻身想坐起来,突然,听见肚子里“喀吧”一声,好像什么断裂的声音,正在纳闷,感觉两腿之间一股热流冲涌而出。虽然此前看过关于分娩的流程,但是突如其来的状况还是让我没了主张。我推了推在一旁看书的老公,他习惯性地伸出手打算摸摸我,摸到手湿,便问:“你没事吧?多大了还尿床?”
“不好了,我可能要生了,破水了。”我一着急,眼泪下来了。
“不会吧,还差20多天呢!”老公吓得从床上掉了下来,“千万别慌,咱上医院。”他慌慌张张地找车钥匙、拿钱包,满头满脸的汗,那叫一个忙。我不哭了,怕再哭他也该哭了。
去医院的路上,老公不敢开快车,急得一路喇叭声不绝于耳,每隔10秒问我一次:“疼吗?”我回答了N遍“不疼”之后,口干舌燥地到了医院。
停好车,老公飞也似地跑了,留下一句:“我去挂号找大夫,你慢着点!”
我举目望去,昏暗的医院大院里连个能求助的人都没有,那叫一个生气:有这样慌张的老公吗,到底谁生孩子啊?!
等我挪进急诊大厅,看见小护士边推着车边教训我家老公:“有你这样当丈夫的吗?都破水了,还敢让孕妇自己走,出什么事有你后悔的!”老公一个劲地点头,一个劲地擦汗。
然后,是跟着护士左一个弯右一个弯地奔产房,当然,我是躺在床上被推着走的。护士问我:“开始宫缩了吗?疼吗?”我也奇怪呢,书上说的不是这样啊,怎么就没什么感觉呢?
到产房,大夫忙着检查,告诉我,胎儿还正常,可以等待顺产,叫在一边紧张得直搓手的老公去办入院手续。
“等等看,夜里12点还不见宫缩,就吃蓖麻油炒鸡蛋。”大夫交待护士。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躺在病床上,不能下地。我着急啊,问老公为什么肚子还不疼,老公想了想,说:“这个,基本上,我还是去问问大夫吧!”
我睡着了,迷迷糊糊地听见老公说医院的服务就是好,还有消夜吃,怎么这么难吃!
护士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给我量体温,听胎心音,问我:“开始疼了吗?”
“还是没反应,我什么时候生啊?”
“不会啊,吃了炒鸡蛋应该开始了呀?”护士奇怪。
“什么炒鸡蛋?”我也奇怪。
“刚才给你的鸡蛋吃了吗?”护士转过头问我老公。
“吃了啊,不过可真难吃,我从没吃过这么难吃的鸡蛋。”
老公的回答让护士哭笑不得:“谁让你吃的,那是让你给你老婆吃的。催产的啊,你就小心吧!”
护士出去拿了支针进来,看见老公揉着肚子发呆,边给我打针边说是催产素,一会有感觉叫她,抬头吓唬老公:“一会肚子痛告诉我,叫你嘴馋!”
没半小时,我的腰开始痛,并且一阵比一阵厉害。我不能下地,脚抬得比较高,平躺着,难受得没法说,就哭,埋怨老公吃了我的炒鸡蛋。老公替我擦汗擦眼泪,说:“再不吃了,不好吃,可难吃了,真的。”然后他开始一次一次地出去,叫医生,上洗手间,叫医生,上洗手间。
大夫每隔半个小时进来替我检查一次,我就问她一次:“没事吧?我老公也没事吧?”大夫刚开始不耐烦,后来就乐了,幸灾乐祸地告诉老公:“你没事。天快亮了,给你老婆弄点吃的,她快进产房了,需要补充体力。”
我哼哼了很久,进产房的那一刻,老公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打死我也想不到,他居然给我拿来一只酱猪蹄!我哭!大夫笑翻了:“你吃吧,不然放那儿,等会出来我吃,我也饿了!”老公望着大夫,一脸不解:“这是她平时最爱吃的呀,我跑好远才买到!”也是,平时我是爱吃,可是我的傻老公,这是平时吗?有产妇边生孩子边啃猪蹄的吗!也难为他,天还没亮呢,他打哪弄来的!
老公把油乎乎的酱猪蹄交给护士,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要陪我进产房,却被护士拦在“男士止步”的牌子后面。老公快和那小护士急眼了:“不是提倡丈夫陪老婆一起生孩子的吗?我不介意!”护士不急不躁地告诉他:“你不介意,别人介意,里面还有其他人的老婆!我们医院就这条件。”
说不上千辛万苦,我顺利地生下了女儿。看着她小老头一样的脸,我那叫一个幸福。女儿太像她老爸了,我着急抱着女儿见我的笨老公一功德圆满,让他也尽快看到他的女儿。
产房门口,老公一脸的紧张,看见我完好无损笑眯眯地出来,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吓得旁边的小护士赶紧搀扶。老公的脸色比我还苍白还疲惫,紧紧盯着我的脸,兴奋地大叫:“我生了,我终于生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门口的人没有不乐的。到底是谁生了啊?我的脸都红了:谁家老公这样!
看着老公一脸幸福地抱过女儿,我的笑容还没展开,就被他一句话气回去了:“我说,这是你刚生的孩子吗?怎么我看着像猴?如果没错,是我女儿,我可以亲她吗?”他一本正经地看看女儿,看着医生,又问:“你肯定这不是猴?是我女儿?”大夫没好气地告诉他:“我敢肯定是你太太生的,至于是不是猴,那得问你!”老公释然,抱着像猴的女儿亲了又亲,然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往我脸上狠狠地啃下来,弄得我满脸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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