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幼教管理 > 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
幼儿伤害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幼儿伤害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更新时间:2014-07-21 17:47:10

《幼儿伤害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虽然他们在家里也经常磕磕碰碰,但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家长却很少能够冷静地对待。为此,教师天天提心吊胆,只怕孩子出事。为了减少伤害,有的教师消极防范,限制孩子到户外活动。即使在户外,也不许孩子自由活动。然而,消极防范是不利于幼儿发展的下策。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幼儿伤害事件的起因,从而积极预防伤害的发生。一旦发生伤害事件,也要理智、合理地加以处理。这样才能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幼儿园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序地开展工作。
一、幼儿伤害事件的起因
l.幼儿年龄小,容易出意外
3至6岁儿童身心处于明显的未成熟阶段,幼儿身体各部分的器官比较娇嫩,神经系统比较脆弱,运动水平比较低,动作的协调性差,所以走路摔倒、弄伤自己是常有的事。而且幼儿的大脑对身体动作的变化不能灵活作出相应的反应,比如在奔跑过程中遇到其他幼儿迎面而来却不知躲闪。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幼儿对自己行为将会产生的后果无法预见,如有的幼儿在滑梯上推小朋友,有的幼儿不顾跷跷板那一端的小朋友自己突然走开等等,都是幼儿不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出现什么后果的表现。此外,幼儿好奇心强,对周围事物感兴趣,他们东跑西窜,样样都想触摸、试探一下,但由于幼儿动作不稳,又缺少生活经验,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险,因此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2.幼儿园制度不严,管理不善
有些幼儿伤害事件是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不健全所致。比如,食堂不注意卫生或者食物不符合有关标准而导致幼儿食物中毒。门卫管理不当也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如幼儿趁传达室无人之际,溜出幼儿园而走失。
3.幼儿园的设施存在着不安全的隐患
如,有的幼儿园的室外大型玩具是铁制的,幼儿在活动时稍有不慎就可能撞伤。有的幼儿园将跷晓板安置在水泥地上,孩子不慎摔下造成脑震荡。有的幼儿园幼儿的用具用品放置不当,孩子需登上凳椅才能拿取,在上下凳椅时不慎摔伤。有的幼儿园建筑不合规范,台阶过高或栏杆过低,极易发生幼儿伤害事件。
4.幼儿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与工作责任心不强属于不同性质的行为。玩忽职守为渎职行为,通常要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幼儿园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幼儿伤害的实例很少,更多的是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伤害。如某教师领着小朋友到园外散步,一名孩子中途离开队伍回家,直到家长将孩子送回幼儿园,该教师才知晓此事。如果这名小朋友中途迷路,后果不堪设想。某班两名幼儿趁教师离开教室之际,跑到操场上追跑,不慎摔伤。幼儿在户外活动,教师聚在一起闲聊,幼儿因无人保护而发生伤害,等等。 5.教师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分页标题
教师侮辱幼儿的现象比较少见,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时有发生。某幼儿午睡时尿床,带班教师打其屁股;某幼儿不愿意睡午觉,教师拿缝衣针吓唬;某幼儿不守纪律、好动,教师罚其站在教室外思过,这名幼儿自行去滑滑梯,不慎碰伤,等等。
6.幼儿体质特殊或者疾病突发
有些事故是由于幼儿的体质特殊或者疾病突发引起的。如幼儿先天性心脏病复发就属于此类。这样的伤害是意外事件,是幼儿园不可预见的。
二、幼儿伤害事件的预防
1.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幼儿园应该严格执行有关卫生保健制度,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具体地说,幼儿园应该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并对幼儿身体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教师要将幼儿的身体特征记录归档,及时向家长反映幼儿的异常变化。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幼儿园应实行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实行食品、药物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摔伤、烫伤、走失、溺水、中毒、吞食异物或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幼儿的安全教育。
幼儿园应重视晨间检查工作。晨检对于发现问题、排除不安全隐患有着积极意义。
2.创设安全的生活环境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教具、玩具。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幼儿园举办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等。
幼儿园的电源开关或者插座应该装在离地面较高处,使幼儿不易碰到。房门最好向外开,关门装置不宜使用弹簧。窗户的高度要符合要求。栏杆设置、楼梯的台阶高度、幼儿活动场所的布置、幼儿活动器械的配置等都要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幼儿园的厨房应该卫生整洁,尽可能设备完善,生、熟食必须分开。对幼儿园的建筑、设施、设备、器材、用品等要定期检查、维修。
3.确立高度的责任感
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应该时时、事事以幼儿为中心,本着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宗旨,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传达室管理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幼儿在园期间关闭大门,绝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有条件的幼儿园最好每个教室装一台电话分机,以便及时联系。幼儿的接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接──教师将孩子交给家长;送──家长将孩子交给教师。孩子最好由专人接送,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换人,家长应事先通知教师。家长没有通知,而放学时换了别人接孩子,即使幼儿与该人熟识,教师也应该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后再作决定。食堂工作也很重要,要绝对保证食品卫生,坚决抵制三天食品,及时处理过期的、不洁的食物,餐具要及时消毒,食堂环境要保持整洁,聘用食堂工作人员要符合有关要求。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活动需要用车的话,应该到有关单位租车,不能超载。有的幼儿园向家长单位或者有关系的单位借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幼儿园因为是无偿用车,碍于情面,处理起来很麻烦。如果是租车,幼儿园与出租单位构成合同关系,出租单位有将乘客安全地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如果由于出租单位的过错发生事故,由出租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教师在工作中要特别细心,进出教室随手关门。不要将床、桌子、椅子放在靠窗口的地方,以防幼儿爬窗跌下。往墙上贴宣传画不要用图钉。幼儿午休时要加强巡视,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尖头剪刀、小刀、缝衣针、纽扣、豆子等不能让幼儿玩(特别是小小班、小班的幼儿),以防刺伤、误吞或进入呼吸道。热水瓶不要放在幼儿够得到的地方,以防烫伤。外用药和内服药要分开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药瓶要有明显标签,以免孩子误服。教师不得无故离开班级,如果有急事需要离开,应该请别的教师代管。在活动中,教师要注意保护幼儿,而且要随时清点人数。平时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分页标题
三、幼儿伤害事件的处理
幼儿受到伤害,幼儿园要不要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在特殊情况下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甚至公平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即要不要承担责任视幼儿园有没有过错而定。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此有明确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幼儿园可能涉及的主要有三种情形:污染环境、因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作了明确规定。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对此,《民法通则》和《意见》均有明确规定。必须明确的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前提是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没有过错。一旦发生伤害,首先应该根据责任大小由有关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伤害的发生都没有责任,才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由当事人分担实际损失。 由于教师虐待、体罚而导致幼儿伤亡的,教师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他伤害事件,幼儿园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刑法》等有关法津法规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责任人可能被解聘,可能被取消教师资格,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推荐
  • 幼儿体育锻炼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卫生原则 1.经常锻炼 体育锻炼必须经常进行。学前幼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都应有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锻炼。 2.全面锻炼 必须选择对学前幼儿有益的多种项目进行科学的锻炼。 3.循序渐进 学前幼儿的体育锻炼必须循序渐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运动量和动作的复杂程度。 4.注意个体差异 学前幼儿的体育活动应使每一个幼儿得到锻炼,但是,由于每个幼儿的体质条件、营养状况、家庭的教养方式、健康现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幼儿的运动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在组织活动时,要随时观察幼儿的反应,对体质较

  • 开展手足口病防范 确保师幼健康安全

    夏季来临,各种呼吸道、肠道传染病进入高发季节,尤其是手足口流行疫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近日高青县崔张幼儿园积极行动,展开了一场将手足口流行疫情拒之校园外的大行动: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幼园每天利用晨检时间组织幼儿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充分利用板报、墙报及幼园广播等宣传手段,开展手足口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防范知识。 二、加强整治,清洁环境。 大力开展爱园卫生活动,加大对幼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教室清洁卫生。积极倡导全体师幼参加健康有益的户外体育运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第二十五条 对受伤害的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 谈幼儿园安全事件的起因与防范措施

    谈幼儿园安全事件的起因与防范措施 幼儿园是众多幼儿集体生活的场所,安全、卫生等工作的好坏关系着广大幼儿的健康和生命,同时也牵动着幼儿家长的心。近年来,由于种种因素造成幼儿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教师提心吊胆,消极防范,限制孩子的某些活动。然而消极防范是不利于幼儿发展的下策。我们应该认真分析造成安全事件的起因,从而制定积极的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幼儿安全健康的成长。 一、幼儿伤害事件的起因 幼儿的安全事件是指幼儿在园期间或在与幼儿园有关的保育教育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其造成的因素大致分为以下

  • 安全无小事——日记体生活随笔(1)

    下午,当来势凶猛的秋雨哗哗而下时,我正在办公室整理档案。天色好像一下变得更加黯淡了,没有丝毫的回旋余地。开灯之时,窗玻璃上已是雨水淋沥 我疾步走到办公室门口,冒雨探头环顾了一下园舍周围,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以往,有老师们洗涤的衣物被雨淋过。耳听临近教室里,孩子们兴奋的吵嚷声,我知道,他们沸腾了:雨,给他们打开一扇新奇的窗口,他们倾听、观赏雨里发生的一切 没上课的几位老师,此刻不知被雨困在哪几个教室里,不见一个人影。我重新蹲坐在办公椅上,机械地撰写着新制订的档案制度,心里却莫名地思虑起来:有没有教室的天花板渗

  • 陶幼以“三个增强”严把安全关

    近日,陶幼通过召开安全专项会议,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严把幼儿园的安全关。 1.增强安全意识:要求教师以百年大计,安全第一为根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麻痹大意,并要求教师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师幼的安全演练,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2.增强责任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按照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人,每个环节。对幼儿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幼儿在园万无一失。 3.增强忧患意识:幼儿园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止自然灾害方面的预案,教师应加强园内

  • 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父母的希望与寄托,孩子的幸福安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期盼。 最近上网查看新闻,对于不法分子在学校犯罪的事例也较多,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们幼儿园也高度重视,先向全体家长朋友们发放《家园携手,共同为孩子擎起一方平安快乐的天空》一封信,要求家长们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履行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对孩子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时接送孩子。为控制外来人员的出入,在幼儿上课期间(上午8:30至下午3:30),家长如要给孩子递送衣服和药品的,一律不得入园,可以打电话叫老师来拿

  • 威信县第二幼儿园防控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措施

    一、加强晨检、午检力度,每天的晨检、午检情况必须记录清楚,要在园内部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到制度,报告必须记录清楚,痕迹资料完善。 二、在甲型H1N1防控工作中,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做到四个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值班领导是疫情报告人和具体工作联络人员,全园教职工必须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在工作中,要严格实施报告程序,在晨检、午检中发现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症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园办(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报告园长,县教育局、

  • 孩子的安全谁来保证

    近来,接二连三听说关于孩子的安全事故,从针扎事件到亲人残杀孩子事件,从紫外线灯事件到手术致死事件。不断爆出的骇人听闻的新闻,让我们听了在扼腕痛惜的同时,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如果说作为一个幼儿教师,明明知道紫外线的杀伤力,还明知故犯去用紫外线灯去照射孩子,这是出于怎样的一种想法啊?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种你觉得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在我们的身边真真切切地发生了,你觉得可以想象吗? 这种现象表明了什么?如果仔细想想吗,其实也不难理解。现在,在对待婴幼儿的食品、药品以及其他的服饰用品等,都不是很重视。没有制定一种高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