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20:41:13
《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欣赏》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一
终于到了康定草原。
这里仿佛是被现代生活遗忘的角落,纷扰尘世中惟一的净土。绿草与蓝天相接处,远处的雪山云雾般飘渺。蓝得透明的天穹下是无边无垠的草地,没膝的青草柔柔地掠过脚背,五颜六色的野花环抱着齐苍。
齐苍背着偌大的驴行行囊,被眼前的景色炫惑了,他的白T恤上很夸张地写着“探险”两个字。
再往前面走,景色会更神秘迷人,可那里荒无人烟,且通讯信号不能覆盖,如果不找个当地向导的话,进去也许会出不来。
于是,齐苍找到了附近小村落的村长,还有萨丽娜。
萨丽娜是这里畜牧站的工作人员。齐苍色狼一样,看她看得呆了。
萨丽娜做了齐苍的向导,村长还介绍了两个和齐苍一样要去康定草原探秘的驴友:格吉和德奔。格吉身材高大,英俊帅气,而德奔只有一米六高,形象猥琐。向导价格1500元,由三人平摊。
临行的那晚,月光出奇地明亮,齐苍徘徊在萨丽娜的房间门口,窗内微弱的灯光下,隐隐有个曼妙的女子身影在梳洗。齐苍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小心草原上的花有毒有刺。”不知何时,格吉走了过来。
“我有自信能搞定她,这个女人叫起春来一定很野性。”齐苍淫荡狡诘地笑着。
里面,灯熄了。
二
天空晴朗得令人睁不开眼,小村落被抛在了脑后,两匹租来的骆驼、四个人慢慢向草原深处走去,远远地,前面的山依然如水彩画一般,再没有人烟。
齐苍主动要求和萨丽娜共骑一匹骆驼,他紧贴着萨丽娜青春的躯体,骚动起来。萨丽娜涨红了脸,但没有挣扎,1500元,对她来说是个大数目。
另一匹骆驼上的两个人鄙夷地笑笑。格吉开玩笑地说:“不如把萨丽娜送给你当老婆。”
“不,我爱的女人叫阿雨,我很爱她,非常非常。”齐苍放开了正摩擦在萨丽娜腰上的手,萨丽娜的脸不自然地抽搐起来。
寂寞的旅途,只有驼铃在轻微的响动,格吉开始讲故事:
“来这之前,我听说这里有一个可怕的传说,在草原深处常有一个骑着黑马的无头骑士在游荡,如果有生人冒犯他,他就会杀人。”
齐苍专注起来:“不会吧,这只是个传说而己。”
“但愿是空穴来风,据说这个无头骑士是二百多年前被同胞暗杀的,在马上砍下了头颅,当时大砍刀还在他手上。他死不瞑目,他的马很忠诚,从此驮着他成了草原的无头游魂。”
一阵凉风吹过,齐苍不由打个寒战:“那只是个传说,传说,怎么会有鬼?”
前面繁花更密集了,有了高低不平的丘陵,景色更加迷人,但齐苍己没了兴致。
三
晚上,四个人已行进到草原腹地,第二天就可以到达山脚了。夜里的天气十分寒冷,他们搭起了野营帐篷,并点起篝火。
“德奔哪去了?”萨丽娜突然发现少了一个同伴。
齐苍知道沉默少语的德奔是去捡柴去了,可是他也应该回来了。
天空中一轮皎洁的月亮,照得大地一片银白,与白天的妖娆空旷相比,别有一番风情,真是美极了。
远远的,一个小黑点正在向这里快速移动。
“无头骑士,无头骑士!”萨丽娜首先惊叫起来。
齐苍也看清了,他的瞳孔睁大了,恐惧使他几乎全身僵硬。
月光下远处一个飞奔的鬼魅,一匹矫健神俊的黑马,驮着一个没有头的武士,他一身银色铠甲,手持一米多长的大刀,向这边急驰而来!
“无头骑士”的传说居然是真的!
格吉大叫一声:“快跑!”
在格吉的拉扯下,齐苍魂不附体地跟着跑了起来,只恨脚下没有生风,在一个小小的坑洼处,三个人一起摔了进去,茂盛的草把他们全部覆盖了。
在草缝中,齐苍看到:无头骑士跑到了他们刚才准备夜宿的地方,挥起大刀把篝火砍得火星四溅,两只骆驼没心没肺地依然低头吃草。无头骑士没有头的身体向四周转了转,策马而去,转眼消失在月色苍穹中。
齐苍整个瘫软了。格吉向堆放着出行家当和骆驼的方向跑去。
一只手伴着草腥花香向齐苍慢慢抚摸过来,那是萨丽娜的手。虽然刚才惊恐万分,这一刻的齐苍居然又能被温情和情欲覆盖,这时候,他需要一个女人。他情不自禁地轻呼了一声:“阿雨!”
萨丽娜电一般抖了一下:“朋友,我叫萨丽娜,请一定要记住,“阿雨’这个名字不能再乱叫。”
四
面对一地的狼藉,格吉己被吓得不想走了:“还往前走吗?”
“继续,我的职业是探险,一定要走到前面的山下,无头骑士不也没把我们怎么样吗?”齐苍坚定地说。
“可我害怕。”萨丽娜缩着脖子心有余悸。
“我可以加钱,500。”
钱真是好东西,萨丽娜眼里立刻有了光亮。
齐苍收拾行装东西时,发现摄像机和照相机都丢了,但另一个更重要的东西还在,他欣慰地松了口气。
也许是因为恐惧后怕,他又感到尿急了,他背对萨丽娜往后走了几步,却差点被滑倒……
继续往前走,这时天己经亮了。
前面,深深的蒿草被压了一个坑,德奔血肉模糊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用猜也知道:是无头骑士杀了他。
格吉扑上去抱着他嚎啕痛哭起来。齐苍和萨丽娜站在一边,无奈而悲恸。前面的山己经能看清茂密的树林了。
“我再也不在这鬼地方待了,德奔,我带你回家。”格吉抱着德奔的尸体骑上骆驼,对萨丽娜说:“你是我的向导,我是给了钱的,难道你还要往那有鬼的地方跑吗?”
萨丽娜茫然地看了齐苍一眼。
“你走吧,我一个人去。”齐苍的声音温柔得要化掉。
萨丽娜头也不回地向格吉跑去。齐苍听到格吉恶狠狠地骂:“不要命的,去死吧!”
五
天阴了下来,天地间只有齐苍一个人了,身后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前面是高如屏障的山峦,阴气环绕,死一样的寂静,仿佛里面是鬼的巢穴,而身后大草原也雾气腾腾,变成青黑色,像一张绿色的死亡之网。
来到山脚下时,齐苍发现被人踩踏过的痕迹越来越多,隐隐约约,山的拐角、雾的前面有房屋,还有奇怪的建筑。
突然,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离齐苍最近的山的拐弯处,慢悠悠移出来一个巨大的鬼魅——那个无头骑士又出现了!他身披铠甲,手持寒光闪闪的大刀。这回离得很近,齐苍看清了,无头骑士的脖胫处血淋淋的。
“侵犯我的领地,必定要接受死刑。”骑士说话了,声音像从音箱里发出的,嗡嗡地令人寒到骨头里,他慢慢端起了大刀。
想起葬身草原的德奔,齐苍惊叫一声,拽起骆驼的缰绳,就往山下跑,他感觉身后冷风阵阵,无头骑士就挥着大刀跟在后面。惊慌中,他的一个打火机掉到了茂密的草丛中。
雨开始下了。齐苍和骆驼被漫天的阴霾笼罩了,不知哪里是出口。
前面,站着一个小小的黑点,身材婀娜,衣襟随风飘舞。
是萨丽娜来接他的,没有这个向导,齐苍怎能生还?齐苍跑过去翻下骆驼,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六
四天后,五辆警车、一群荷枪实弹的警察打破了草原的宁静,天空中还有一架飞翔的直升机。
直升机上,一个军警正拿着定位接收器向地上寻找着目标,他就是齐苍,此时的他已不是一副休闲游客的打扮,而变成了全副武装的军警。
齐苍并不是普通的驴行者,他的康定草原之行,不是一般意义的探险,他的目的就是以驴行者之名,深入草原,寻找据内线报告的一个制毒窝点。
那天在山脚下,他己经发现了制毒点,他丢下的“打火机”就是定位仪,现在,他正在用特殊的仪器寻找它的方位。
七
齐苍再次见到了格吉和德奔,他们和一群毒贩被铐在一起。
“无头骑士,你还好吗?”齐苍走到德奔面前。德奔虚弱地抬了下眼睛,他活得很好,现在像只斗败的公鸡。
齐苍又走到格吉面前,这个毒犯虽然眼神依然恶毒,但己有了垂死的绝望。
“无头骑尸”的确只是个传说,由于康定草原风景秀美,来驴行观光的游客很多,有的情愿深入腹地去探险,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冰毒制作基地的生产,如果杀掉那些接近基地的游客必定会招来警察,所以他们决定利用“无头骑尸”来吓跑游客,他们需要一个亲眼目睹的活口,将传说传播出去,而齐苍就是他们选中的人选。
无头骑尸就是由身材矮小的德奔扮演的,一副巨大的铠甲在头顶支撑起一个肩膀,就成了无头尸体。那天晚上,他们偷走了齐苍的照相机和摄像机,却没有想到偷走他的“打火机”。
“假如那天我没有一脚踩到新鲜的马粪,差点滑倒,我还真会被你们的装神弄鬼吓到,鬼马怎么会有活马才有的粪便?”齐苍对格吉说。
当然除此之外,齐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让他知道了“无头骑士”的秘密,但他不能告诉别人,他微微一笑,脸上荡漾起无限温柔。
八
圆满完成任务收工时,齐苍绕到了最初进入草原的村落,那也是毒贩的窝点,村长首当其冲就是一个。但大部分还是无辜的牧民,他们茫然不解地看着村长被人押走。
齐苍走到在人群中观望的萨丽娜面前,停留了脚步,轻声说:“你真的很像我的女友阿雨,都很可爱。”
萨丽娜的脸通红,她也小声说:“但我叫萨丽娜,你很爱你女朋友吗?”
“当然,一生一世,希望她能早日回归我身边。”
萨丽娜眼眶有些发潮,她就是阿雨,齐苍深爱的女友,可他们却不能相认,因为她是这里的“内线”,但她暂时不能暴露身份,所以得由齐苍这个“驴行者”来完成定位寻找工作。
草原腹地的山很大,制毒窝点还没有全部被歼灭,还有漏网之鱼,没有斩草除根,而且在内地还有许多贩毒网与这里相连,这些,都需要她的继续卧底。
萨丽娜,准确地说应该叫阿雨,望着齐苍消失的背影,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但愿那天很快到来。”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初恋那点事(八)
直到现在,我都在回想着我曾经刻苦铭心的记忆,因为那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的身影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心,给我快乐,给我幸福。是的,从认识到分手,都是你一起陪我度过的,都是你一直温暖我的心。
--题记
时光荏苒,我们的爱比别人都要幸福,快乐,你相信吗
感叹时间走的真快,那绽放花开的爱情又已过去一个半月。这又是一个空荡的周末,天空依旧泛蓝,仅那几朵白云的飘摇,仰望那远方的无际,时不时都会想,这快乐的感觉能持续到什么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多余的想念,突然好想要你留下来陪我度过周末,仅仅只有一次也不要紧。
睡觉是时光流逝飞快的形式,悠闲的周末一晃而过,新的一周到来,其实读书的日子是一样乏味的,都是上课,看书,偶尔来点嘻闹的场景。不例外和平常一样,没有什么改变,因为这里的环境呆久了实在没啥好玩的。天天过着“平淡”的生活。某一天的晚自习,我们去那“荒芜”的操场散步,蛮享受那种感觉的,因为有你陪着我,手牵手,安安静静地向前走。记得曾经你问我:在学校这期间,这样重复的生活你会感觉到腻吗?你要老实告诉我。不要跟我说你一点都不会。我惊讶了一下,坚定回答:不会的,虽然这里的环境枯乏,学校就这样,如果以前,我还会嫌弃这里,但我现在拥有你。只要你在我身边,只要你一直都陪着我,我就不会。我喜欢你,不管做什么都好,即便我们都没话说,但你在我身边,我都会觉得很开心。那天我们就这样漫步,不离不弃,直到那可恶的钟声打破这显着快乐的空间。
夜幕降临的星期六,你答应留下来陪我,我可开心,可是我知道你这样做会被骂的,因为你老爸不喜欢你夜间外出,心里很感谢你,为了我留下来。学校待得实在没有意思,也不自在,我们坐着那颤抖的公交车去第一次约会的地方钟楼。这次从头到尾,沿着河岸走了一圈,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这次的感觉比上一次白天来的时候好多了,一路走来,微风的吹拂,使周边的花草树木香气在这寂静的暗夜里,显得更加的芬芳。虽有的地方暗暗的,没有装饰灯的点缀,显得无形的幽静。
躺在那带小尖刺的草地上,望着无边的黑暗,在黑漆漆的天空下,我们静静地聆听大自然,聆听彼此的心,在心中祈祷上天可以保佑你开开心心,幸福快乐也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虽然未来的事说不准,但我愿相信只要真心真爱,天涯海角也会有爱情的存在的。
走在回去的路上,你突然说:我生日的时候,你答应过我什么?我迟钝了一会,表示无奈的什么都没有说,其实我什么都记得,只是一想起要穿牛仔裤,就觉得怪怪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穿过!看着你生气了走开了,着急的我说:在你生日的那天要穿牛仔裤!我记得。说完了,表现脸上哭笑不得,可能你也没有看见,后来又补了一句:为了你,做什么都愿意。
在同一片天空下的我们,任时间荏苒,我们的爱,我相信我们会比别人都幸福快乐。因为我要牵着你的手,走过四季,让你靠着我的肩聆听各种花语。
我们初恋那点事(八)
真“头缘” 爱情来了
向欣荣,笔名木木荣,昵称小MU。生于1985年,山西太原人。小MU确实够木(傻气)的,妈妈常说她睡着的时候都在傻笑。长大后她才知道,其实她不笑的时候,也是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因为她有一颗大大的脑袋,有一张宽宽的脸,而身高却只有1米56。南瓜头的绰号,可谓实至名归。
长着一颗南瓜头的小MU,唯一的优势也就体现在拍合影照时,可以霸占足够辽阔的版图。而烦恼就太多了,最绝望的是敷面膜,因为脸太大,面膜没法覆盖整张脸。这种遭遇严重挫伤了她的自信心,待她长成妙龄少女后,她不敢向心仪的男生表白,只能花痴般地用她硕大的脑袋单相思。
2004年7月,当小MU的脑海里湮灭了三段无疾而终的单恋后,她高中毕业了。在爸妈的建议下,她选择了到英国的温彻斯特大学留学,攻读文化产业管理系。后来事实证明,这真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在距离中国最遥远的大洋彼岸,她,南瓜头,一头撞上了一段价廉物美的超值爱情。
2006年1月的一个周末,小MU学校附近一所艺术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夏美,约小MU去她的学校玩。夏美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几个学长,他们正在校园里画画,这让没有艺术细胞的小MU崇拜得五体投地。这时,一个瘦瘦高高的英国本土男生冲她一笑,说:“我以前见过你,你的脑袋和头上的两个鹿角给我很深印象……”经对方提醒,小MU记起来了,那是一年前的秋天,她参加大学的文化展,作为小组新成员的她,却在搬道具的途中迷路了,在火车站附近的公园里狼狈地来回奔走,而这个英国男生那会儿正在公园作画。小MU花痴般的幻想又一次泛滥起来了:真“头缘”呀,都一年了,还对我过目不忘。仅仅是因为我头大吗?
小MU下意识地记住了这个男生的面貌特征:1米80的个子,头发、眉毛、胡须全是金黄色,像极了英国最有名的糖果——姜糖人。姜糖人名叫Jim,比小MU大一岁,来自英国南方的一个海滨小镇,还有半年就要大学毕业了。就像是冥冥中注定的一样,小MU以后每次去找夏美,她都能见到Jim。她越来越喜欢看他那双海水般湛蓝而清澈的眼睛,也越来越喜欢感受这双眼睛所释放出来的温情……
小MU开始变得重色轻友。再去夏美的大学时,会有意无意地绕过夏美,打着学英语的幌子去单独找Jim。有一次,她在看Jim画画时,Jim突然随手画了一张速描,画的是他第一次看见小MU迷路时的样子,他把画送给小MU说:“Mu,我觉得你好可爱。”那一刻,小MU感觉到他的湛蓝色眼波无边无际,她整个儿跌了进去,靠不了岸。她告诉自己:听见了吧,你是可爱的,尽管你头大脸大,尽管你只有1米56,但你在一个高大的英国帅哥眼里,你是可爱的!一句“可爱”,将她的自信鼓得满满的。
不久,Jim的生日到了。小MU决定送他一件礼物,可是她一个靠课余时间打工供自己读书的留学生,实在没有钱买一件拿得出手的礼物。她很小的时候,就觉得会亲手制作蛋糕的白雪公主是最可爱的,Jim不是说她可爱吗,她要沿着这条路线坚定地走下去。她的一位被大伙称赞为“料理达人”的英国学姐小朋,教给了她一套制作最简单的英式蛋糕——蓝莓麦芬的流程。
Jim生日那天,当她把精心制作的蓝莓麦芬送给Jim时,他感动得当众惊呼起来:“我要恋爱了!可爱的小MU,做我的女朋友吧。”
南瓜头和姜糖人的爱情故事,就这么拉开了序幕。
异地恋 洋女婿
恋爱总是浪漫的,何况还是跨国恋。但浪漫不是浪费,小MU和Jim都是穷学生,每天下课后和周末,他们都得打工挣学费、生活费。唯一见面的时间就是中午的一两个小时,他们会约在离彼此的大学最近的公园里吃便当。他们也不去需要花钱的地方,送彼此的礼物也都是他们自己动手做的,Jim送给她一幅幅画,她则送给Jim一份份亲自制作的小料理。可小MU却认定了这就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笔下的、值得他用一生守候的“小确幸”——小小的明确的幸福。
然而,他们的“小确幸”很快就迎来了大考验。相爱半年后,Jim就大学毕业了。小MU心里很忐忑,在中国,大学生爱情似乎很难躲过“毕业就分手”的劫数。她和Jim也会这样吗?事态似乎正朝着小MU担心的方向发展,Jim顺利地找到了一份如意的工作,在国际动画大导演斯蒂朗芬的工作室做动画师,但工作地点却在距离温彻斯特417英里的爱丁堡。
Jim上班后,小MU度日如年,但她强迫自己不主动跟Jim联系,她要看看这距离是否会成为他们爱情的杀手。尽管如此,她却努力向小朋学习各式各样的料理,贱贱地期望着与Jim共同分享。漫长的一个礼拜过去,Jim也不跟她联系,她有些伤心了。不想,到了周五晚上深夜12点,Jim突然从天而降。原来Jim一下班就奔赴机场,乘飞机赶到温彻斯特,下了飞机再转乘的士到她的公寓,目的就是为了和她共度周末。
看着风尘仆仆的Jim,小MU感动得流下了眼泪。Jim却平静地说:“这就感动了,以后我们每周都得这样过,我周五下班后赶过来,到了周一早上再飞回爱丁堡上班。”小MU惊呼:“这也太浪费了吧?再说你也太累了。”Jim微微一笑:“有意义的花费,就不是浪费,我得对我们的爱情负责。我累吗?能够吃上你做的料理,就是对我身体最好的补偿。”
于是这个周末,小MU努力将刚学会的料理做出来,节瓜鸡蛋饼、百变饭团子……尽管做得很不地道,但Jim总能一边吃一边露出很夸张的喜爱状来。到了周一,Jim早上5点钟就得起床奔赴机场,在飞机上吃早餐,飞抵爱丁堡后,再直接赶到公司去上班。而小MU送他去机场后,还能没心没肺地回去再睡个回笼觉。“异地恋”就这样开始了。周周如此。
2007年初,小MU终于有勇气把恋情告诉爸妈。妈妈得知女儿找了一个外国佬,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恐慌:“听说外国男人都没有家庭责任感,亲情淡漠,还花心,女儿,你糊涂呀!”小MU极力争辩:“妈,也不是每个外国男人都这样吧,你不能一竿子扫倒一船人,Jim就是个例外……”关键时刻,小MU的爸爸表现出一家之主的淡定:“女儿说得对。但不能光凭你说,你得把那小子带来我们审核一下。”小MU把妈妈的担心和爸爸的命令原话转达给了Jim。Jim感到压力很大,她赶紧给Jim打气:“中国有句俗话,丑女婿总得见丈母娘,还是早点去见我爸妈吧。”
生命的意义在于行走。
“新情驿站”,致力于打造“在路上”的故事。
总有一个故事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个故事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个故事驱使我们勇往直前。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你,是你们中间的每一个人。
1
“大雪快把我们淹没了!”2008年3月25日清晨,先醒来的凌静惊恐着推醒熟睡中的袁童。袁童睁开眼,立刻被眼前厚重的大雪惊呆了……
今年28岁的袁童,是福建龙岩健身俱乐部的健身指导。比他小3岁的女友凌静是一家婚纱影楼的摄影师,酷爱摄影。相恋几年的他们对自驾游玩内蒙古充满自信和憧憬,于是计划2008年3月从南到北去内蒙古自助游。
2008年3月24日上午,袁童和凌静风尘仆仆地一路驾车途经八省,终于到达有“北国林都”之称的加格达奇。一望无际的草原和浓密的森林,美得震撼人心。但天有不测风云,在参观完神秘的“嘎仙洞”后,他们驱车来到诺敏河托扎敏流上游,由于路况不熟,天黑时分竟然走错了路!开始是路越来越窄,最后将车开进了崎岖的山窝里。万般无奈的袁童只好将车停下,准备第二天清晨再继续前行。
类似被困户外,他们也曾经历过几次,所以也没太当一回事,草草吃了几口干方便面,夜里7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就钻进睡袋进入了梦乡。可谁曾想到,那晚他们遭遇了内蒙古20年来少见的暴雪,一夜间积雪达到几十厘米厚,温度骤降10摄氏度!
25日清晨,刮起了六七级西北风,车厢里像冰窖一样寒冷。风顺着车的缝隙往里钻,一点点将他们身体的热量带走。先醒来的凌静惊恐地推醒熟睡中的袁童后,袁童发现,车体的下半身已深陷在积雪里,他试着启动汽车,但因水箱冻结,根本没有反应。
为了搞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袁童摇开车窗爬了出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一座小山。拿着望远镜往四周一看,来时的土路早已被积雪覆盖,除了远处孤零零的几座电塔,方圆10多公里竟看不到任何建筑,更别说看到人。
袁童站在山头上,感觉风像刀子一样在他脸上划来划去,掏出手机拨打110求救,结果电话提示他不在服务区。袁童冻得哆哆嗦嗦地退回车里,将行李包里自己的衣服和凌静的衣服分成两堆,面带严肃地说:“不管是长袖的还是短袖的,都套在身上,最好袜子也多穿几层。”
早饭很简单,两人分别吃了半块巧克力和一些饼干。由于温度低,他们都没喝水。从24日夜里降雪降温起,夜里气温达到零下20摄氏度,白天也在零下10摄氏度以下,车里温度才勉强维持零下4摄氏度。
两个人就蜷缩在车厢里,直到黑夜来临,凌静的内心再也不轻松了。起先她还觉得来加格达奇,能看到这么壮观的大雪是一种眼福,可现在她觉得外面的寒冷和内心的害怕正在慢慢吞噬着他们的生命。半夜,两个人都躺在睡袋里睡不着,虽然只有半张脸露在外面,但早已被冻得通红,像红萝卜一样。望着漆黑的天空,袁童安慰女友说:“这次是不虚此行了,我们活了这么大,终于看到雪了!相信我,我一定会想办法带你走出这铺天盖地的皑皑白雪!”袁童不停地鼓励凌静,其实他心里也在焦急,明天要试着走出这片雪地,要试图找到附近的人家才行,等待不如主动求救。
2
袁童脱下身上的一件长袖T恤,撕成宽窄不一的布条,分别缠在手上做成手套,又撕了两条宽布条缠在脑袋上,谨防耳朵冻坏,最后又用布条将裤管扎严实,防止雪灌进鞋子里。临行前,他还将车上的雪清除掉,黑色车体可以作为标记让他们在辨不清方向的时候再返回来。
在过膝积雪里前行就如同陷在泥里拔步一样费劲,凌静更是走出几十米就要扑倒一次,脸和手都沾满了雪。上午11点,袁童凭经验估摸着已走出了10公里,脊背出汗已湿透内衣,手脚却冻得冰凉发麻。这时,雪又一次下了起来,这下让袁童惊慌起来,他害怕第二次降雪会把他们的脚印遮盖住,如果看不到附近有人家,那样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袁童再次用望远镜遥望着四周,除了附近的电线杆外,依然看不到村落人家。这一下凌静也彻底泄气了。按照原来的计划,当务之急是要马上赶回车里避寒。即使这样,袁童还是把求救的字条用布条绑在电线杆上,祈盼路过的人能看到。
鹅毛大雪越下越急,能见度只有几百米,昨日的积雪渐渐被覆盖住。这时的凌静早已饿得头昏眼花,两条腿软绵绵的迈不动步。袁童停下脚步,掏出仅剩的巧克力和饼干递给女友。为了节省食物,袁童硬是一口没吃,他坚强地说:“我曾接受过耐饥饿训练,可以几天不吃东西。”其实袁童是在撒谎,他也饿得直冒虚汗了。
吃过东西的凌静,显然体力又恢复了不少。但走着走着,袁童忽地就不见了踪影。原来他掉进了雪坑里,只有手臂露在外面。虽没生命危险,凌静却吓坏了,她开始不顾一切地挖雪。袁童将坑里的雪踩实垫高,终于慢慢爬了出来。凌静“哇”一声就哭了:“你快把我吓死了。我怎么还没看到咱们的车,是不是我们走错了方向?”
袁童把望远镜递给女友,让她寻找远方的车。还好,黑色车身还露着,顶部早已白了。天黑得越来越快,两人心里也越来越紧,不由加快了走路。
等他们重新钻进车里,凌静身体几乎快瘫软了,吃的那点巧克力和饼干早就消化没了:“我们还有水吗?”女友的话,倒提醒了袁童。他突然想起还有个本用来煮方便面的小酒精炉。想到这,袁童赶忙翻出酒精炉,放上小盆,在车外捧进些雪烧起来。
两人边烧雪水,边在酒精炉旁烤手。此时车内温度也回升到零上3摄氏度。烧开了第一盆水后,两个人就着最后几块饼干喝了起来。紧接着又烧开了第二盆,这次袁童把开水倒进铝合金水壶里,递给凌静说:“你把它抱在怀里,可以暖和不少。”由于铝合金水壶只一个,凌静就不忍心自己单独用,过了10分钟后就把水壶塞给男友,可袁童就是不肯要。
27日,第3天。饼干和巧克力早就吃光了,好在还有烧开的雪水,不但可以喝,还可以灌到水壶里取暖。袁童在车厢角落翻找着,就连过去没有及时扔掉的垃圾袋都被他翻遍了,竟找到几小袋方便面调料。因为凌静不喜欢那调料味儿,每次都扔掉。袁童试着在盆里放了半袋,烧个热汤,味道竟是鲜美极了!
就这样,又艰难地熬过一天,第四天夜里,炉里酒精燃尽了最后一滴,车内温度重新降到零下4摄氏度。那一夜,两人紧紧地相拥而睡,因为这是最暖的方式。
28日。因没有开水,原先剩下的方便面调料就只能干吃。袁童挣扎着爬出车,看到雪地有干草束,就用螺丝刀挖起草根来。他自己先吃了一根,那滋味又苦又涩,只不过吞咽下去后,干瘪的胃舒服了不少,于是递给女友。谁料,凌静吃过草根后,就开始吐酸水。袁童搂着女友,哽咽着说:“傻姑娘,你要细嚼慢咽,就如同牛咀嚼那样,那样胃就容易消化了。”
3
3月29日,被困第5天。
寒冷依旧。因为整日靠草根和雪水度日,两个人还拉起肚子来。看着快冻成“冰棍”的凌静,袁童心疼不已,一股男人的责任感涌上心头。与其两人一起冻死饿死,不如自己出去求救。毕竟他当健身教练时,学过一些野外生存技能。
爰采葑矣?沫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诗经》
云姨出嫁时,年方十五岁。荣姨父当时正值学校放假,在假期就娶了云姨。
荣姨父特别爱吃蔓菁,蒸着吃,煮着吃,百吃不厌。云姨不吃,云姨忍受不了蔓菁香甜味之后的那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儿,所以云姨就只给荣姨父煮了蔓菁,看他吃。
荣姨父吃到开学的时候,说,多备点儿干蔓菁,等我回来吃。但荣姨父返回了开封的少年学校之后,却没有再回来吃云姨煮的蔓菁。
时局动荡,后来云姨才知道荣姨父学校的师生都被带到了那个小岛上。
云姨想荣姨父,想得日夜难宁。云姨就只能来回抚摸荣姨父的回信,摆弄荣姨父爱吃的蔓菁。摆弄得多了,云姨居然也慢慢爱吃蔓菁了,那种滋味是一种香甜之后让人欲罢不能的揪心。
云姨甚至不敢留太多空余的时间去想荣姨父,所以云姨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家里家外拼命地做。公婆不忍看着云姨备受煎熬,公婆说,再嫁吧,等不回来的。
公婆说了十二年,云姨都只当没听见。
很多当年去台岛的人都渐渐有了音讯,荣姨父却没有。云姨情绪消沉。病了一般瘦下来。后来公婆照云姨的吩咐给她准备了一篮蔓菁作为陪嫁,云姨再嫁了明姨父。
明姨父厚道能干,待云姨很好。虽然明姨父不吃蔓菁,但他每年都要种很多蔓菁给云姨吃。云姨也总是先煮了饭给明姨父吃,然后再去煮自己的蔓菁。后来他们有了一双儿女,十分幸福。
那天明姨父和云姨正在院子里喝稀粥,有人敲门。云姨起身去开门,手里的碗竟没有端好,粥撒得客人满脚都是。
客人是荣姨父。
明姨父和荣姨父对酒当歌时,云姨又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碟儿。其时明姨父和荣姨父酒兴正浓,荣姨父正回答着明姨父的问题,说自己还没有结婚。
云姨的心里很疼,疼得连嘴都哆嗦了起来。云姨说,该找个女人了。
荣姨父笑着应着,是该了,快了。
第三次荣姨父再从台湾回来,果真就带回了一个很富态的女人。云姨看着心里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脸上也溢满了笑。荣姨父也是一副很舒心很轻松的样子,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习惯家里的生活,当天荣姨父就赔着她会到了市里的宾馆。
荣姨父是来内地投资搞建设的,每年都要在两地往返两次;每次都要抽出空来和明姨父喝酒,走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云姨早已准备好的蔓菁。荣姨父总是说,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不到家乡的蔓菁,心里想得发慌,就更觉得它的滋味诱人。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再陪荣姨父来了,因为太太实在是不能忍受家乡糟糕的卫生状况。
那一年荣姨父又来的时候,明姨父酒后不慎重重地挥了一跤。登时便不省人事。荣姨父和云姨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很快把明姨父送到医院。抢救之后,明姨父却只是躺在床上喘气而对云姨的呼喊毫无知觉。荣姨父花了很多钱为明姨父请了最好的医生,但明姨父不言不语地躺了十天,终于没有再转回有云姨的这个世界。
待云姨的情绪从沉痛中缓和下来,她想起荣姨父该走了。云姨步履蹒跚地为荣姨父收拾准备蔓菁。荣姨父说,不忙不忙,歇一会儿吧。
云姨手不停地说:你也要注意保重身体啦,年岁不小了,再出门让你的孩子跟着你。
姨父在夕阳中坐着,摇头再三。看着云姨已经端着盛蔓菁的篮子站起身来,荣姨父才慢慢地说:我并没有结婚,又哪来的孩子?
云姨迅速转头,白发飘起美丽的弧线,抖落了一地的蔓菁。
地震过后,李小小家的房子受了轻微的损坏。工作人员来检查过了,告诉小小只要在房子的前梁位置加两根支撑柱就可以了。
比起房子需要重建的人家来说,李小小的确省了不少事。可说起来轻松,做起来就难。李小小的老公刘星在外面打工,凭她一个人的力量,哪能立起两根柱子来?最近余震不断,眼看着别家都忙碌地给房子添砖加瓦,而自己家的房子却一直没动静,李小小就着急了。
李小小给刘星打电话,让他马上赶回家修房子。刘星说现在工地上忙得很,过些天就回家。李小小火了:“外面的钱你挣得完吗?再不回来,说不准哪天我们娘儿俩就被震死在家里了!”刘星一听,答应过两天就回家。
两天过去了,李小小在村口等了刘星一整天,也没见他的影儿。李小小气呼呼地回家给刘星打电话,得知刘星还在工地上,气极了:“你咋说话不算数?这要是再地震,我们娘儿俩就只能露宿街头了。”刘星倒是稳得住,说工地实在太忙了,过几天忙完了就回去,把房子弄得牢牢实实的,可以抗八级大地震。
这天,李小小正在睡午觉,突然床好像动了一下。李小小习惯性地看了看桌上的水杯,水在动——又余震了。李小小一骨碌爬起来,拉着儿子就往外跑。村里的人都出来了,指着李小小的房子说着什么。李小小回头一看,自己家的房子一晃一晃的。
李小小又给刘星打电话,她终于忍不住喊起来:“你这个挨千刀的,不管我们死活,那就死在外面不要回家了!”没等刘星说半个字就挂了电话。
李小小冷静下来,决定请工人修房子。
“小小,你家刘星呢?咋不叫他回来修房子。”隔壁的杨嫂碰到前去请工人的小小。
“让地震给震死了。”李小小正在气头上。
工人很快就来帮李小小修房子了,同来帮忙的还有杨嫂。
“刘星真不打算回来?”杨嫂问。李小小摇摇头,说他现在工地上正忙呢。“不对呀,前几天我妹看到了刘星。”李小小纳闷,杨嫂妹妹的婆家在邻市,刘星可是在外省,怎么回事?杨嫂说,地震后,杨嫂的妹妹回家看家里房子的受损情况。正好碰到刘星,他正给人家修房子。当时,杨嫂妹妹扛着东西,也就没打招呼,但是肯定没看错人。
李小小的脸色就变了。杨嫂说:“他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错不了的。”李小小的脸就黑了。
“姓刘的,你到底在哪里?”李小小又打电话给刘星。刘星说在工地上。李小小说:“马上去找个公用电话打过来,你的手机信号不好,我听不清楚,我有急事给你说。”刘星说:“老婆呀,现在是上班时间,哪能随便出去?”李小小说:“那好,晚上下班再打吧。”刘星忙说:“这里是郊区,没有公用电话。”
刘星在撒谎,李小小的心就凉了。
第二天一早,李小小敲开了杨嫂家的门:“杨嫂,刘星在帮他远房表妹家修房,表妹家的房子地震给震塌了,我昨晚打电话问过了。”
“他表妹呀,怪可怜的,听说老公死了哦?”
李小小的心咯噔一下,点点头:“所以,我家刘星才去帮忙。”
杨嫂笑笑:“刘星可真是一个热心人。”
李小小点点头,突然脸色一沉,说:“哎呀,瞧我这记性,昨儿个忘问刘星表妹家在哪儿了……”
杨嫂说:“嗨,我告诉你。我妹子家就在那里嘛!”说着,就告诉李小小地址。
“小小,你也要去帮忙呀?”杨嫂问。
李小小点点头:“去看一下,看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
出了杨嫂的家门,李小小就直奔车站,
路不是很远,一个多小时就到了。一路打听,李小小很快就找到了刘星。在一座新修的房子前,刘星满身泥灰,看起来他是累坏了。
“小小,你咋来了?”刘星看到了李小小,吃惊地问。
李小小冷笑:“我再不来,我们家的房子没倒,你人就累倒了。”
“今天你不回家,就永远别回家了,留在这里吧。”李小小没心思废话,直截了当地说。
“嫂子,我看你是误会了。”一个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
“误会?我家的房子都要倒了,他却还在这里给你修新房!咱俩到底谁是他老婆?”李小小没好气地说。眼前这个女人,的确比自己白点,更有女人味一点,这让李小小更不高兴了。
女人看看刘星:“星哥,你不是说你家的房子没问题吗?”刘星咧开嘴笑笑:“我家的房子只是轻微受损,没什么的。”说完,看了看李小小。李小小脸黑了:“你们俩夫唱妇随了哈,真浪漫啊。”
“瞎说什么呀,她是春桃,我的同学,她家的房子塌了,我来帮忙而已。”刘星乐呵呵地说。
春桃?王春桃?李小小以前听说过这个女人。对了,她和刘星是九年的同窗,从小学到初中毕业,都在一个班。还听说,刘星以前很喜欢这个女人,可刘星妈不同意,就这样,李小小经人介绍嫁给了刘星,而王春桃嫁了出去。
“你男人呢?你没有男人吗?哦,你男人死了,所以骗我的男人来。”李小小皮笑肉不笑地质问王春桃。
“李——小小!”刘星大声喊道,拉起她就走,李小小想甩都甩不掉。
“你还怕人知道不成?她男人死了是吗,那你正好替上,圆你的好梦嘛。”
“你给我闭嘴!”这还是刘星第一次这么凶巴巴地对李小小喊,“你知道春桃花她老公咋死的吗?”
李小小撇起了嘴:“她老公咋死的,不会是地震给震死的吧?那太好了,这样你才有机会嘛。”
“还在瞎说!春桃她老公是在地震中死的,不过,是在救人的时候牺牲的,她老公可是一名军人。”刘星认真地说,“当时春桃这边是重灾区,我过来的时候,她家的房子已经塌了。你不是说当时地震撤离的时候,有很多当兵的都来帮过你们娘儿俩吗?说不定,其中就有春桃的老公。瞧见其他帮春桃修房子的人没,都是不请自来的。”
“那我们家的房子,你就不管了?”沉默了一会儿的李小小抱怨。
“当然管,咱们家的房子,是我亲自修的,我还不知道,当天的地震大不了让房子有几条裂缝,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况,你不是已经请人加固了吗?”刘星说,“所以,我先到春桃家里来帮忙了。”
“那我是误会你们了?我该向春桃道个歉去?”刘星点点头,把李小小搂进怀里:“小小,你放心,我们的感情就是八级地震也震不垮的。”李小小听了这话,就不生气了。
春桃把李小小请到她临时搭的帐篷里,拿出她老公的照片,问李小小:“他不比刘星哥差吧?”李小小接过照片,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比刘星帅多了。突然,李小小抓住春桃的手:“他救灾去过我们那边灾区吗?”春桃点点头:“应该去过,受灾的地方,他都去过。”
“我见过他。”李小小肯定地说,“他还帮我搭过帐篷。当时我儿子要他的肩章,说长大了也要当兵。他还真把肩章送给了我儿子,他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
“真的是他吗?”春桃急切地问。
“不会错,我记得他嘴角的那颗痣。”
“地震前,他正在家休假,地震来了,自家房子倒了,他却去了别的地方帮助别人。一个女人,有了牢固的感情才是幸福的,就像你和刘星哥一样。”春桃羡慕地看着李小小。
“他是爱你的,你们的爱情牢不可破。”李小小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对肩章来,把肩章翻过来,上面写着一个“桃”字。
春桃一看,眼泪就流了出来。
1.面对死神的邀请
那天早晨,做了一夜噩梦的梅傲天睁开眼睛时,终于发觉眼前那仅存的一丝光明也消失了。他顿悟:自己已进入一个永远的黑夜。但他没像一年前刚发病时那样绝望那样狂躁,而是格外冷静地把妻子苏小莺叫到身边,把这个终于到来的噩耗告诉了她。
妻子使劲用上牙咬着下唇,才克制住在喉头涌动的悲声,她一边抹着哗哗流下的眼泪,一边尽量用最平和的声音来安慰丈夫:“傲天,你别怕。大夫说了,他们有办法治愈这眼疾的!”
丈夫点点头,嘴角边浮出一丝苦笑。眼睛是在这一年中逐渐地失明的,他早有心理准备,所以他已不再紧张。现在,他反担忧爱妻会因此大为恐惧。为此,他从容不迫地笑着对小莺说:“别怕,我能盲打呢。”
“是的是的,反正你可以坐在家中‘做鞋’的嘛。”苏小莺抹着眼泪强颜欢笑道。
梅傲天听了也忍不住笑了。他是作协的专业作家,可笑的是不少人并不知道作家是何职业,东邻沈老太就曾把傲天误解为坐在家里做鞋的鞋匠。为此,逗得他们夫妇笑了几天。
苏小莺手忙脚乱地帮助丈夫梳洗完毕,给他冲了一杯浓浓的绿茶,将他安顿在电脑的转椅上坐定,再在旁边摆上一根拐杖后,这才匆匆忙忙地上班去。
门锁在梅傲天身后“咔嗒”响了一下锁上了。面对眼前永无穷尽的黑暗,他无声地哭了。毕竟是刚三十出头的人呀,他怎甘心就这样进入另一个世界?一年前,妻子陪同他去医院对他的经常性头痛做了全面诊治,诊治的结果是妻子告诉他的:只是神经出了点小问题。但妻子那双红红的眼圈却告诉了他,小莺向他隐瞒了实情。于是,他很快在那个在市医院当医生的同学的嘴中掏出了真情,他患的是不治之症——脑癌!死刑下达的那天,他疯狂了一天,但很快就恢复了理智。他不忍心让妻子一起来承受这令人绝望的恐怖,他和苏小莺才结婚两年,甜蜜的生活还刚开始呢。同时,他要告诉妻子,在妻子眼里,他永远是原来那个争强好胜、充满自信的梅傲天。所以从失明的那天起,他就坚毅地坐到了电脑面前,重又让那“咔咔嗒嗒”的键盘声顽强地持续了起来。
十年的电脑操作,已使梅傲天拥有一手熟练的五笔字形输入法,他无需依仗什么“王旁青头笺五一”等口诀,甚至无需睁眼扫描荧屏与键盘,他就已完全能够凭着条件反射,用盲打的技巧,将汉字输入电脑。所以哪怕眼前永远是一片黑暗(只要不停电),他还是能根据电脑语音的提示从事写作的——尽管生命的丧钟已在他头顶撞响。
作为一名作家,梅傲天对人生、对生命的意义已看得透,所以面对一步步向他逼近的死神,他已不再恐惧。唯一让他深感内疚不安的是他的妻子和秦迪安!
是的,本来小莺是应该和秦迪安成为终生伴侣的。是梅傲天当初硬是不择手段地把小莺从秦迪安的手中夺了过去。这件事,直到梅傲天查出身患绝症的前一天,他都认为自己并没错,因为谁都知道,这世界上,唯有爱情才是最自私的。谁让他当时如此刻骨铭心地爱上苏小莺的呢?!当时,他甚至为自己的胜利而骄傲自豪呢!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就在他还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时,残酷的人生给了他如此致命的当头棒喝,命运冷酷地向他宣布:是你的总会是你的,不是你的你永远得不到,哪怕你暂时得到了,那也仅仅是暂时。为此,在痛苦的自责与无尽的内疚的联合鞭挞下,梅傲天大义凛然地作出了痛苦的决定:把小莺送回到秦迪安的身边。
当时,他与秦迪安是中文系5班的同学,而且是全班公认的才子。当时,他俩争先恐后地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着作品,暗中进行着竞争与比赛。就那时,他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音乐系3班的苏小莺。他爱小莺那出水莲荷般的纯清,更爱小莺那莺啭燕呖似的歌喉,他是爱得那么痴迷、那么沉醉、那么不可自拔,以致当他得知秦迪安已先他一步在追求小莺之时,他居然为了自己这撕心裂肺的单相思得以实现,居然使出卑劣的手段,硬把小莺从秦迪安的身边抢到了自己的怀中……
努力克制着对往事的深深歉疚,梅傲天摸索着打开电脑,然后根据电脑语音的提示,一步步地进入操作程序,开始进入盲打。
荧屏上流利地出现了如下几行字:
自传体小说:《第三朵玫瑰》
作者:梅傲天
刚写到这里,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迫使梅傲天不得不停止操作。他从一边椅子上摸起两粒妻子事先放下的药片,和水一起吞了下去。少顷,头痛稍微缓和了些,他又继续盲打,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进入小说的正文:
在我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遭遇了爱情。这是我与我现在的妻子Y之间的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
现在,已经永远进入黑暗的我要忏悔了,我要对我的过去进行忏悔,特别是对因为我的这段初恋而产生的极端的自私乃至卑鄙的手段进行忏悔。同时,我更想恳求得到那位曾经被我的无耻的行径所重重伤害的男同学B的宽恕。
是的,馥郁芬芳、鲜美典雅的玫瑰确是爱情的象征,是爱情的信物。但是,这一连的三朵玫瑰却一度被我化为了自私的妖魔,变成了我手中无比残忍的屠刀。
故事是这样的……
也许写的都是亲身经历,梅傲天写得很顺手,以致小莺下班回家刚推开门,看到的便是他那张阳光般灿烂的笑脸:“夫人,你快来拜读吧,看看我写了一篇多么好的小说。这大概可算是我生平最得意之作呢!”
2.面对一屏的乱码
苏小莺被梅傲天的情绪感染了,情不自禁也露出了笑容:“好哇,奇文共欣赏。那就仍让我来当你的第一个读者吧。”说着,她等不及放下肩上的挎包,就来到了傲天的电脑前。
然而,面对荧屏,小莺一脸疑惑:“怎么就这些?”因为苏小莺看到的只是几段开头的文字,接下来,荧屏上都是些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符号。这些符号,应该是电脑发生故障时才可能出现的。
“什么就这些呀?”梅傲天急得叫了起来,“我打了整整一天,这篇小说至少也有几千字呢。你再往下拉呀!”
可是,不用再往下拉,苏小莺也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事:一定是在傲天刚打下个开头的时候,电脑出了毛病,把他辛辛苦苦输入的文字都变成了一屏乱码。
苏小莺不无怜爱地望着丈夫,泪水涌出了眼眶。她真想抱着傲天放声痛哭上一场,但她不会这样做。她知道如果她这样做,就等于往傲天正在流血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末。她不忍心让已对生活重新鼓起信心的傲天重又跌回绝望的深渊。
我又要离家出差一周,因是中午的飞机,上午就在家做作业。
早上送斗斗上班出门进电梯时,他忽然转身紧紧地抱住我并左右亲着我的脸,我也努力地回应着。再次送他进了电梯,却又跑出来,再抱了一下我,还呢呢地叮嘱:一切要小心,记得带手机数据线!自我上周五有大半天因手机没电,脱离了他认为安全的范围,他特别着急。平时周五,若有朋友找他搞节目,他一定会应允前往参加!但当打我N次手机无果时,他一口拒绝了朋友的邀请,他后来跟我说:“虽然知道你的手机没电,但我还是做什么都心神不定!”
我的工作永远是这样忙,有时,我也会很怀疑自己,有必要如此拼吗?我是否忽略了斗斗的感受?这个宠爱着十几年的男人,在他的世界里,总是我和猪崽,很少有他自己,花每十元钱,都是想着给我们买什么,吃什么好吃的,他自己不舍得,有时我为他选一些好的品牌个人用品,他总是笑着说:“不用,我用那么好做什么?你自己多买点!”
在这半年,我很少与他一起用车,他就自己经常乘坐公交或地铁上下班,我知道他是为了省钱。昨天我与他开车出去,我笑笑问他,你现在每个月油钱可能都不用一千元了吧?他知道我想说什么,他笑说:“一个人坐公交车也很方便的,还环保,没必要开车。”我直接告诉他说:“我不舍你天气这么热还坐公交,家里也不缺这点钱,对吧?”
他笑笑,没回我话。可是我心里在那一瞬有点百感集,他对我十年如一日的好,对我从未有要求,从不抱怨!而我呢,我在做什么呢?我在近乎挥霍着他对我的宽容,就是一句喜欢忙碌有挑战的工作,就将他放在后面了。
他一直在理解我宠爱我,可我真的有想过他的需求吗?他累吗,他快乐吗?忽然,觉得自己很自私,好难过。
我的女友阿美是一个有钱人的妻子,她总是说:“真累啊,做有钱人的妻子就像去西天取经,要有除魔降妖的本领。”她让我帮她想办法,我给阿美的建议是:“给你老公设一道防火墙,专门来杀那些侵略你老公内部的病毒。因为那些‘妖魔’没有自己的一套也成不了妖了,女人一旦成了妖,哪还有男人的活路?”
一、要经常和老公成双成对地出现在公众场合。你们的恩爱形象是对付那些想诱惑你老公上钩的美女的最具杀伤力的武器,她们只能咬碎牙齿吞进肚里。因为谁也不能拿恩爱夫妻怎么样,就像你能拿邓婕张国立、杨澜夫妻怎么样?人家开的可是夫妻店。如果你有能力,最好别在家做休闲太太,而是和你的老公一起去战斗,谈合同、签项目,只要有可能,出现在他旁侧的只能是你,一句话,不给美女可乘之机!
二、不断增强自身的魅力,把自己弄成一朵永远开不败的花。你要明白,美女的杀伤力是100%,男人都好色,谁不喜欢美女?所以,空闲的时间让自己成为千变女郎,不要怕人过三十或是半老徐娘。因为美丽毕竟不是坏事,它不仅能留住你老公的人,还能留住他的心,这样温柔的防火墙,足可抵挡千军万马。
三、如果你老公已经成了色鬼,见了美女就不会呼吸,美女仿佛他的罂粟,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让他怎样“戒毒”成功了。首先,你不要到处说你的老公如何色,你如何悲惨,那样反而救不了你。你要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变坏了,如果大家还说他坏,那么他只会坏得更快。谁让你先变成黄脸婆的呢?谁让你臃肿到让老公想从浴室里抱出你都不能?谁让你一生只会煮三样菜?抱怨并不能解决问题,当美色与成功已婚男人走得太近后,美色很快就变成了“毒品”,男人就变成了“吸毒者”,所以帮助男人“戒毒”就成为了当务之急。真正想使他“戒毒”成功有几个办法:
⒈隔离法。再也不让他单独出差,出去也让男秘书或者你的亲信陪着他,明为关心实为“间谍”,或者干脆在老家买两间老房让他还乡,住上一年半载心收回来了再让他回来。
⒉亲情引导法。大部分时间都让家人与他在一起,让儿女激发出他的父爱,而自己又学了10种他最爱喝的靓汤,相信会感动他吧。
⒊在帮助他“戒毒”的过程中,不要总提旧事,做太太的要勇敢和他站在一起,因为美色是你们共同的敌人。在“戒毒”期间,如果病情有反复,你要坚定信心,因为“戒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
如果这几点你都能做到,那么祝贺你,你已经设了一道十分稳固的防火墙。剩下的事情,就是幸福地和你的老公白头偕老,到你们一共只剩下5颗牙齿时,你再耻笑他也不晚啊。
1
寒冬腊月,我去相亲。之前很多人听说了都笑话我,她们说:小叶,以你的条件,也要相亲?
我苦笑。
我想,我怎么就不需要相亲呢?我读书读了19年,青灯黄卷人已老,再不相亲哪里有机会走出小小校园认识大好青年?可是直到我坐到“名典咖啡”柔软的沙发上,几欲吐血。
眼前的青年,瘦、矮、白、斯文。我是山东人,我喜欢高大的男孩子,他们令我有安全感。可眼前这一个,一打听——扬州人,原来如此。
这就是那年那月我和我先生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只记得了他长得丑,戴眼镜,研究康德,研究生毕业后在机关做事,拿副主任科员的工资,不是我打击他那点微薄薪水——还没有我一个月的稿费多。
曾经,十分十分不甘心嫁给他。
2
可是,爱情是无常数的,我写那么多的故事,终于还是没掉进浪漫的陷阱,而是掉进生活的泥沼。
故事里,我们爱王子的帅气、财富、痴情,爱情如满天烟花美丽到刻骨铭心。然而,生活中,我生病,他陪我进出医院急诊室,打点滴时常熬夜到凌晨。他身体好,从来没有进过医院大门,甚至不知道要先划价再交钱,我看着他这样不具备生活能力,大怒,对其呼来喝去,他却还是好脾气地笑笑——生活原来不过如此,如果你是坏脾气的小巫婆,总还要有个好心笤帚来陪你。当然,我是巫婆,我先生比笤帚可爱多了。
打点滴间隙他陪我上厕所,高举点滴瓶子站在侧面,让我自己跑到里面蹲厕所。他说你去吧,我不会偷看的,边说边把脸扭到相反方向。我大病之中险些笑晕——真是书呆子。
可是后来他还是被我赖上,我说我都被你看光光了,你怎么能不娶我?
就这样,结婚!
——他满足了我买个“谢瑞麟”婚戒的虚荣愿望,然后存折上一分钱不剩。我内疚,他还傻乐: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老婆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吧。
3
结婚了,生活呈现最本真的状态。首先是生活上的问题。
他家在农村,很穷。家里惟一的电器是一台黑白电视机,他没用过冰箱、空调,拿着电视遥控器的样子好像刘姥姥。最初,见他这样,我很绝望。
我家是这样的:海边150平米的房子,推开窗是蔚蓝海洋,从小没受过苦,吃最好的食物穿最好的衣裳。从随身听、CD机到笔记本电脑,小时候父母永远给我买当时最先进的设备,到我自己能挣钱了,添置手机、数码相机等一干用品,也只拣好的买。
读大学阶段,虽然我和先生都是以兼职的方式自己养活自己,但他没几件好衣裳,穿格子衬衣的照片被我奚落成“堂·吉诃德式文艺青年”。我先生穿带洞的内裤的时候,我早已用上全套欧柏莱化妆品,是“兰蔻”的会员。
我时常怄气。
我让他做的所有事情,他都要先来问问怎么做,哪怕我当时急需酱油,他却不知道“味极鲜”瓶子上的两个小疙瘩要不要一起剪去。他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好奇,我却只能怎么看他怎么觉得他白痴。我时常恶毒攻击他,打击他,但他总是傻乐。到最后我拎着锅铲子都不得不苦笑着乐。
他从来不生气,他的口头禅是:你还是个年轻人啊!
他才比我大两岁。
后来知道,他爱我,所以包容我,包括我的坏脾气和大嗓门。
而我爱他,是因为他的自信不自卑。他说:我很多事情都不会,是因为我家穷,我没见过。可是穷不是我的错,我没有选择出身的权利。我能做的就是用后天勤奋来弥补,现在看来,我在这方面也不比别人差。所以我没有什么好自卑的。
每想到这里的时候,说句不太严肃的话:我都特别特别想狠狠亲他!
4
接着,是房子的问题。我们没有钱。想买房子,可我们连首期10 万元按揭款都拿不出来。
我们不好意思花他家里的那点钱,而我父母说经历过苦难的婚姻往往更见情义,所以他们也不给我们钱。结果他努力工作我努力写稿,我们经常翻自己的存折,哪天看墨黑小数字后面突然多了一个零,都欣喜若狂。
在很长时间里,我都远远张望那瓶“兰芝”的酸奶面膜,计算它的价钱相当于几块地板砖。
就这样,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我们连婚礼都没有举行,领完结婚证就把他宿舍里的小床换成很简单的那种双人床,我入住,仅此而已。
从来都没想到,有一天我要住这样的简陋的“团结户”:我们和他的一个男同事合用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一个客厅,我再也不能穿着丝质睡衣走进去。白天,我边看文章边笑,我笑的时候叽叽咕咕很像妖精,他都会惊慌失措捂住我的嘴怕别人误会我们在干什么不文雅的勾当。我对这种生活无奈,可是没有别的办法。
5
现在我基本上是这种状态:打开屋门之前先要从门缝里探个脑袋出去,确定我们的同居伙伴没有在使用卫生间等设施时冲进去速战速决,尽量不想给人家造成什么生活上的困扰和不便。做饭的时候多做一点,请人家吃饭作为精神补偿。
过年的时候公公婆婆从家里过来——他们那边冬天没有暖气且很冷,所以我和先生决定以后每年接他们来这边过年。可怕的是他们说话我压根就听不懂!我和我婆婆每天忙着对口型比手势,忙得不亦乐乎。
因为语言,我们频频理解错误对方给予自己的信息,生活中的漏子捅了一大堆。再加上淮扬口味的菜我实在吃不习惯,却又不好意思说。我十分想自己亲手做饭,可是又怕我婆婆误会我嫌弃她做的饭不好吃。
还有很麻烦的事情,就是公婆在济南的曰子里我们要去朋友家借宿,那么冷的天,走在大街上,冷风灌过来的时候,他用他瘦弱的小胳膊搂紧我,可是依然很冷很冷。对于一个瘦子,我们委实不能仅仅指望精神上的温暖。
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几乎要崩溃,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嫁给他?!这样的崩溃,是种压抑浓缩到极限的恐惧,曾经我很怀疑:我们会不会中途不堪重负,然后,离婚?
原来,物质生活是婚姻的底线,也是精神的基础。
6
后来有段时间,我就常常对我学生说:要找男朋友,不要找太远的,本省最好,生活习惯不会有太大差异,离家也近,不必像你老师一样回趟婆婆家能累散架。
从济南到扬州下属的那个小县城没有直达的火车,我们坐那种长途汽车,颠簸大约8个小时,中间会停车休息两次。我基本没坐过这种不带厕所的长途汽车,上车前喝了很多水,在车上险些胀破肚子,从此记住回先生家之前不喝水。
到了扬州,进了县城,还要再倒车进村。到处是水田,让我这个北方人大开眼界,可是,到处是蚊子。
天很热,潮湿的南方,粘乎乎的热。我坐在他家院子里,像条热晕的狗狗一样伸着舌头。厕所不在屋里,所以晚上顶着星星月亮像小偷一样在院子里找厕所门。经过几天的蹲守,我先生看我可怜,大发慈悲带我去河边钓鱼,我的表情立即变得很谄媚。
小河边,风吹杨柳,水泛轻波,泥土的香气裹着青草味道扑面而来。我在城市里长大,没见过这样的风景,陶醉得一塌糊涂。
1939年,她随父亲乔治六世到皇家海军学校参观,这次普通的行程,给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众多学生中,她看到一位身手矫健的英俊男孩,只一眼,心就扑通通地跳起来,而他的目光亦穿过人群,温柔地投在她的身上。那一年,她只有13岁,他刚满18岁,一见钟情的爱情突如其来地拉开了帷幕。
此后,他在海军服役,她投入到支援战争的工作中,但无论多忙,无论环境多恶劣,无论相隔多远,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断过联系,一封又一封的书信,将他们的感情紧紧地黏合在一起。
7年之后,他们秘密订婚,约定今生永不分离,但他们的关系遭到家族的强烈反对,因为她是英国王位继承人,不得外嫁,而他是希腊王子,将来会接过父辈的权杖,统领自己的王国。是为江山牺牲爱情,还是为爱情放弃江山?最终,他选择了后者,放弃王位继承权,加入英国国籍。
她肩负着太多的责任,不能像普通女人那样,做一个温婉的贤妻良母,她的生活被各种会议、会见和访问占据。无论她做什么,他总在她身边,她处理文件到深夜,他为她端茶续水;她巡视军队,他为她准备好献给皇家卫队的花束;她出国访问,他寸步不离左右,帮她打理衣物首饰;她累了,他取出当初两人写的情书,深情地念给她听;她不高兴了,他在她耳边讲一个小笑话,直到把她逗笑……
细细数来,她曾出访海外300多次,在英国各地访问2.5万多次,主持了超过100次国宴,收到过350万封信件,授予了近40万个荣誉头衔和奖项。而几乎每一件事,他都站在她身边,默默地支持着她,和她一起面对,一起见证。他像一个忠实的管家,称职的保镖,细心的仆人,无话不谈的朋友,她在哪儿,他的影子就在哪里出现。
孩子出生后,他又变身超级奶爸,无论生活多么繁琐,他都全部承担,挡住寒风暴雨,留她万里晴空。时光一寸寸夺走了她娇嫩的容颜,亲近的人一个个愈走愈远,而他,始终不变地跟在她身边,鞠躬称她为“陛下”。无论在现实的生活中,还是情爱的世界里,她始终是他心中永不更改的女王陛下,需要他细心周到地呵护爱惜。
不知不觉,他们已度过钻石婚,携手走过65年,他也因此成为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配偶,让世人称羡。65年来,她以优雅乐观著称,若问起她保持优雅和乐观的秘诀,会有人回答你:“因为有菲利普亲王的陪伴!”
细心的人们会发现,他们有一个经典动作,无论哪个时期,无论在什么场合,他们的合影总是保持那一个姿势:她挽着他的胳膊,娇小的身躯依偎在他高大的身旁,她微微抬头,他稍稍侧脸,四目深情对望,笑容在脸上绽放。
是蜜月时的姿势,居然一直保持了65年。65年翻过来,她一直挽着他的胳膊,什么都没有变,改变的只是两个人的容颜。从青春年华到耄耋之年,他们始终那样深情对望,尘世的喧扰被远远阻开,一眼便是永恒。
一个保持了65年的姿势,让世俗的人们相信,这世上有一种爱,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像童话般完美。
不错,她就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而他,是与她携手走过半个世纪的夫君,曾经的希腊王子,现在的菲利普亲王。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是不该,太遥远的相爱”沈菲喜欢哼唱听周杰伦的这首《千里之外》。
两年前,在机场家斌隔着机场的玻璃大门轻声为沈菲唱的这首歌,让沈菲哭的一塌糊涂,家斌隔着玻璃用唇语告诉沈菲“我爱你”这是他们经常做的游戏,可这个时候却是这样的心痛。
现在说网恋有点老土,但沈菲和家斌确是在网上认识的,两人居住的城市距离不到三个小时,彼此的感觉特别好,但双发的父母就是不同意两人在一起,觉得网恋是不现实的感情,另一个原因是,双方的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女离开自己。
家斌的朋友在云南做生意,忙不过来,让家斌过去帮忙,家斌推辞了好多次,可这次实在不好意思了,他有些为难,他爱沈菲,不想离她太远,家斌更不想陷入相思之苦。
“傻瓜,男人要以事业为重,我们都年轻,以后有很多机会在一起,这是一个机会,你去吧,我等你”沈菲帮着家斌收拾行李,她一直背对着家斌,其实泪早已流了下来,她和家斌一样,舍不得他走,家斌是个不会照顾自己的人,沈菲担心他能不能照顾好自己的起居。
“宝贝,等着我回来,我会给你幸福”家斌把沈菲抱在怀里,泪滴在沈菲的嘴唇上。
“嗯,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不要让我担心你”沈菲在家斌的怀里也不住的嘱咐他。
本来以为有了爱情就能克服一切困难,可距离却让对方产生了意见分歧,家斌的工作日渐走上了正轨,忙得有些不可开交,短信,电话也少了,往往是沈菲发出的短信几个小时后才能看到家斌的回复,打电话也说不了两句,就匆忙的挂断,这让沈飞有些不高兴。
沈菲知道家斌的事业刚起步,她总是安慰自己说:“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很大,稍微有一些小小的闪失,就会被别人迎面赶上,家斌是个不服输的人,他也是为我们今后努力,为了让我幸福些”可越是这样安慰自己,她越不踏实,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安心。
沈菲的那股拧劲上来,就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了,她心里知道家斌是什么样的人,也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可那劲头上来时,脑子处于疯狂的状态,沈菲就会发一些绝情的消息,刚开始家斌还哄她,可一来二去两人都累了。
千里之外的爱能长久吗,爱在千里之外他还能感受到吗,沈菲经常问自己这样的问题。
女孩爱他的英俊稳重,爱他的潇洒坚强。可是这爱里,仿佛少了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体贴,再比如,关爱和担忧……这爱必是不成熟的。
男人有一个约会。他站在客厅里,用梳子一遍遍地梳理着自己的头发。
妻子问,又要去开会么?男人说,是啊!公司里总有开不完的会。妻子抱怨说,真是的,下了班也不让人消停。男人急忙转过脸去,继续侍弄他的头发。妻子说,外面变天了,好像要下雨。男人看一眼窗外,说,没事。妻子说,怎么会没事,会感冒的。男人笑,表情有些不太自然。妻子说,你得多穿点。男人说,不用了。妻子说,冷呢!真感冒了,又是咳嗽又是发烧的。多穿点!男人说,真的不用了。
男人只穿着一件红色的短袖T恤。他知道外面冷,知道自己容易感冒,可是他不想多穿。女孩约他去茶馆喝茶,还说她希望男人穿着那件红色T恤过来。她说,你穿上那件衣服好帅啊。男人躲到洗手间里给她发短信,说好像要变天了。一会儿女孩发短信回来,说,不管,我就是要看你帅帅的样子。
男人苦笑。与女孩认识一年多,她总是这样不讲理。比如夜里他很累,可是女孩偏偏要他在QQ上陪她聊天;比如他出差回来想赶回家,女孩却偏偏让他先陪自己吃顿饭。可是女孩又是那般清纯可爱,眼睛就像山野里的一弯清泉,嘴唇如同玫瑰花一般娇艳芬芳。于是他们保持着这种危险的关系,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根本剪不断。
男人跨出家门。还是多穿点吧!女人拿一件风衣在后面喊,开会又不是约会!
男人再一次变得不自然起来。他感觉妻子的目光像一团火般烘烤着他的后背。走上街头,天非常冷,他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此时的天空,已经飘起了雨。
男人候着公共汽车,缩起身子。他给女孩拨一个电话,说,天太冷了,我回家添一件衣服。女孩说,你休想,我就喜欢你穿那件T恤,英俊逼人,百看不厌。男人说,我会感冒的。女孩说,真感冒了,我就亲自为你熬姜汤。男人笑,笑是硬挤的。女孩的幽默有些肤浅,他笑不起来。他想起他的妻子,与妻子谈恋爱的时候,她对他,可不是这样。
男人突然有些烦躁,甚至有了放弃这次约会的打算。
转身,他惊讶地看到自己的儿子。儿子拿着风衣,气喘吁吁。还好你没走,儿子仰着小脑袋说,妈让我给你送来的……妈还说你总是这样固执,就像一头驴子。
男人还是去赴了那个约会。面对那个梨花带雨的女孩,男人只是拥抱她一下,然后说一句,对不起。
男人知道女孩爱他,知道女孩爱他的英俊稳重,爱他的潇洒坚强。可是女孩对他的爱里,仿佛少了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体贴,再比如,关爱和担忧……这爱必是不成熟的,这爱的方式,也必是不成熟的。
妻子也爱他这些,可是妻子更了解他的脆弱。她早已把对他的爱变成牵挂,变成信任。这是爱的另一种方式,这是真正成熟的爱情。
回家时,男人看着妻子,没头没脑地说,我爱你。
这句话他说了无数次,可是这一次,男人想,他是真正用了心的。
1
校园水榭景观的小河旁,有一株株盛开海棠花。海棠花,树冠疏散,树姿婆娑,每年春天的时候,海棠花就会开出朵朵粉红色的花朵。那姹紫嫣红的海棠花,晶莹剔透。花瓣好似抹上了一层粉脂,如遇一阵微风吹来,便会飘落下来,花下四周,就像憩息着一只只花蝴蝶。
范卉卉喜欢这里的一株株海棠花。中学5年了,她对这里的一株株海棠花情有独钟。每当到了春天的时候,她每天都会来到这里,徜徉在这一株株海棠花旁,心情会变得格外清澈和亮丽。
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馨香,一阵风吹来,飘落下几枚粉红色的花瓣,落在她的秀发和衣襟上。看到那些落在身上的花瓣,她的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靥,像花一样开放,脚步也变得格外轻盈、欢畅。
今天下午放学后,范卉卉背着书包,又来到了这片海棠花前。不过,今天她的脸上好像浮现出一丝红晕,脚步也变得慌乱起来。
刚才,她收到郝大奇给她发来的一条手机短信。看了手机的短信,她一下子懵了,有点不知所措。这是她第一次收到郝大奇给她发短信,她不明白郝大奇是怎么知道她手机号码的。她感到很突然。
她将手伸进口袋里,紧紧地握住手机,感到手机被她握得有点烫手了。
她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这片海棠花下,用眼睛向四处逡巡了一下,发现没人注意到自己,于是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将手机拿出来,再次仔细地看了看刚才郝大奇给她发来的那条短信。那短信上的字字句句,像一柄小锤,轻轻地敲打着她的心扉:范卉卉同学,愿意和我做两朵昂扬向上的海棠花吗?明天下午放学后,我在校园那片海棠花下等你回答。郝大奇。
昂扬向上的海棠花?她不禁细细观看着枝梗上那些开放的海棠花。这一看,不禁嫣然一笑,心里暗暗思忖,真的呀,这海棠花朵朵并列向上开放着,而且姿态昂扬。她想,自己从这海棠花树下走过已有5年了,为什么从没有看出来。自己观察生活太不仔细了,难怪郝大奇作文写得那么好,他观察生活真的很仔细呀!她有点埋怨自己。
不过,她转念又一想,郝大奇让我和他做两朵昂扬向上的海棠,是什么意思呢?我应该怎样回答他呢?
范卉卉心里,有了一缕化不开的心思。
2
郝大奇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他的作文写得可好啦!范卉卉对郝大奇印象最深的是高一时,郝大奇参加市教委举办的一次中学生作文大奖赛获得一等奖的情景。郝大奇那次参赛的获奖作文,老师还在班上诵读了。
老师抑扬顿挫地朗读,一字一句地在她心里回荡。她侧头看了看郝大奇,心里不禁嘀咕起来,这个长得高高大大、棱角分明的大男孩,有点才子的味道。
再一看,她不禁扑哧一下差点笑出声来:郝大奇的那一双眼睛很小,难怪他观察事物这么细。眼睛小,聚光啊。范卉卉心里有一种坏坏的想法。
郝大奇是高一时转到这所学校的。如果不是郝大奇作文写得好,经常受到老师表扬,她是不会对他有什么印象的。对男生,她很矜持,目光中有种冷漠。
范卉卉的理科成绩很好,可就是怕写作文,每当写作文,她心里就觉得空荡荡的,写出来的东西像白开水,一点血肉都没有。
有一次,老师看了她写的作文,严肃地对她说道:你再这样下去,将来就是理科成绩再好,论文写不好,什么用?你要好好向郝大奇学习,人家理科好,文科也好,特别是写作文。
那一刻,她才似乎感到问题的严重性,看来,学好写作文,用处十分大。那么,我应该怎样写好作文呢?她很想向郝大奇请教,可自己从没有和他说过话,一张口,就向人家讨教,是不是有点唐突?
那天,在走廊里,她和郝大奇迎面碰上,她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停下脚步,对郝大奇说:请教您一件事,应该怎样写好作文呢?
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满是企盼、希冀和焦灼。
郝大奇一愣,发现她是在对他说话,他的脸刷地红了,而且一下子红到脖颈,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将脸扭向一边,好像对着那片蓝蓝的天空,说道:简单地说,就是要多看、多想、多写, 这是写好作文的关键!
一路上,范卉卉心里在不停地重复着郝大奇那句话。好像刺探到人家的小秘密,心里像盛开的花朵,喜出望外。
范卉卉开始实践这三多 了。她利用课余时间,看课外书、做笔记,对生活细节多思多想,并且坚持写日记、写生活小感悟等。
一段时间下来,她感到自己的写作水平有了明显进步。每次写作文感到有东西可写了。有几篇作文,还得到了老师表扬呢!
每当得到老师表扬,她总是情不自禁地用眼睛向郝大奇这边注视了一下,目光中,溢出一缕柔和。她从心底发出一种要感谢郝大奇的话。
没想到,还没想好要怎样表达,郝大奇倒先给她发了一条这样的手机短信。看了那手机短信,她真的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3
郝大奇的一条手机短信,像一枚小石子,投进了范卉卉平静的心海里,顷刻间,荡起了层层涟漪。脑海里,不经意地就会跳出手机里那行字。
范卉卉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不知往哪里躲藏。她有点嗔怪郝大奇,干吗要发这样一条短信?她不时地掏出手机,想给郝大奇回复一下,说她明天不想到那片海棠花下了,她怕她俩在一起说话,惊扰了那朵朵开放的海棠花:它们是那么地娇嫩、那么地柔弱,一阵风吹来,它们就会扑簌簌地落下一枚枚粉红色的花瓣。
不过,她始终没有发出短信。她不知应该如何表达。
第二天放学后,范卉卉还是不由自主地来到校园那片海棠花旁。一夜过后,那片海棠花的地下,又落下点点花瓣。她不忍心踩在那飘落在地上的花瓣上,她怕踩疼了那点点花瓣,那些花瓣一定是有生命的。它们不时轻轻地摆动着身躯,好像在顾朌生辉,脉脉含情呢。
心里正遐想着,一抬头,她发现郝大奇己经在这里了。看到郝大奇,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发现,郝大奇那高高的喉结,好像在不停地上下动弹。看得出,他心里也一定很紧张。
只听到轻轻地一声:来了!
轻轻地一声:嗯!
然后是沉寂,长时间的沉寂。那一刻,好像连时间都凝固了。
他终于打破沉寂,又轻轻地说了句:愿意和我做两朵昂扬向上的海棠花吗?
她心里猛地一颤,这句话自从昨天下午放学收到那条短信后,她不知在心里回味了多少遍,今天,他当着自己的面,又说出这句,顷刻间,在她的心海又荡起了层层涟漪。
她没有回答,她感到心里很乱。
她将目光缓缓投向身边的海棠花,目光久久地停留在那朵朵花蕊上。突然,她的心猛地一颤,心中溢满了柔软。一字一句说道:你看,这些并列昂扬向上开放的海棠花,给人一种力量和朝气,可是,有些海棠花却只剩下一朵了,与它并列的那朵海棠花已先飞走了。谁也不能保证这并列的海棠花能一直不离不弃,一直到永远。
郝大奇仔细一看,不禁愕然,暗暗钦佩范卉卉观察生活的仔细和认真。
郝大奇一时显得很茫然,不知如何表达。
范卉卉垂下眼帘道:做两朵并列昂扬向上的海棠花,是一种美,但如果谁先离开了,那朵也应该继续昂扬开放,不应放弃开放。开放,永远是生命中最优美的姿态。
郝大奇眼睛一亮,他随着范卉卉的目光,深情地停留在那朵朵昂扬向上的海棠花上。
他说:你说的对,我愿永远做一朵昂扬向上开放的海棠花。你呢?
我也愿意做一朵昂扬向上的海棠花,但我不能保证和另一朵一直相伴下去。还是让生活来回答吧。范卉卉终于说出心里头的这句话。说完,她捡起地上的两枚海棠花瓣,放在唇边轻轻地吹了一下,那两枚海棠花瓣立刻在天空中飘着,好像飞舞的蝴蝶,在金色的阳光下,发出炫目的光芒。
两枚海棠花瓣,在天空中,不断地重叠、分开,重叠,又分开
她和他笑了,笑得很甜、很灿烂。
地震来之前,他正在洗澡。地震来时,他赶紧叫他的未婚妻拿来衣服,准备穿上就带着她往外逃。浴室门打开了,她拿衣服的手已经伸进了浴室,可就在这时,房子垮了,俩人被埋在了地下。
片刻的惊慌后,俩人互相呼喊着对方的名字。那时,没有哭泣、没有绝望,只有一句又一句互相鼓励的话。
过了约20分钟,她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于是就大喊外面的人来救她的老公
她的喊声吸引了救援人员的注意,但他们发现,她埋得浅一些,他却埋得较深而且左手被石梁压得很死。
救援人员选择先救她,但她不同意,她让救援人员先救她的老公。她哭了,声音撕心裂肺,却没能打动救援人员。
两小时后,她被成功救出,却拒绝到安全的地方。从被救出那一刻起,她就一直跪在他被埋的地方,跟他说话、鼓励他。直到29小时后他被成功救出。
她想给他找点吃的,左顾右盼,才发现身边根本没有吃的,身上也根本没有钱。武警官兵把身上带的方便面,给了她。但没有水,就那样干吞了下去。
13日凌晨3时多,天下起了雨,他说他快要窒息了。原来,他一直都闻到相当浓的煤气味,她赶紧和旁边的人努力为他现造了一条生命通道一条通向地面的缝隙。也就是这条爱的缝隙,让他有了足够的氧气。
他清醒些了,但他也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手被死死地压住,即使活着出来也很可能残疾,他把自己的担心小声地说了出来,她立即鼓励他,让他好好地活着出来,即使手脚残了,她都会照顾他一辈子!
他眼里泛着泪光,更加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心。
13日晚19时许,他被成功救出!她高兴得又哭又笑,旁边的人也鼓起了掌。他被抬出了废墟,并迅速送到救护车赶往省医院。
她不知道他被送到了哪里,连夜在汶川的每个医疗点寻找。那个夜晚,天好黑,路好烂,她孤独地走在路上,她很担心心爱的人。她没有停下脚步,直到把汶川该找的地方都找完了。最后,有个好心人跟她说,可能去了青白江,她立即步行到车站。
此时的她右脚大拇指骨折处已经开始溃烂、肿大,鞋子完全穿不进去了,她脱掉了鞋子。好心的司机知道她是为了找人,连车费也没有收,一位同车的大姐递给她一百元。
一路上,她连水都没有喝一口。但她又意识到,如果她垮了,他就没有人照顾了,于是她买了东西强行咽下。
到了青白江,她到每一个接收地震伤病人的医院,从急诊科找到住院处,全靠着一双伤痛的脚,留下一路伤口流出的脓水!可青白江的医院还是没有。这一次,她再次遇到了好心人,他们给了她一个号码,刚好是省医院入院处的电话。
坐车来到成都,坐在省医院第一住院大楼门口的台阶上,她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她希望老天爷开开眼,让她快些找到他。想到口袋里还揣着一个电话号码,她怀着最后的一线希望拨了过去,工作人员告诉她有这个人,还告诉了她床位号。此时,已经是16日下午4时!与心爱的人失散已经整整69个小时!
她飞奔到第一住院大楼9楼普外科,小心翼翼地走进一个病房,她看到他正躺在病床上,肿胀得发白的双脚那样地令人心痛,空空的左手袖筒让她猛地意识到爱人的左手已经没有了。她跑过去,上下看着,他不敢相信眼前正是救下自己一命的他的未婚妻,更不知道她为了找他吃了多少苦,只是用正在输液的右手轻轻地擦去她脸上淌过的泪水。
两人忙着问对方情况,任凭眼泪四溅。虽然他俩从认识到地震只有半年时间,但因为感情很好,俩人已经订了婚。
这场灾难见证了我们的爱情,我想在病好后就娶你。他的声音有点激动,有点颤抖。
在隔壁输液的她,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身体很虚弱。两人互相斜视了一下,泪水再一次打湿了他们的枕巾。
而她的心里,一个意念早已萌发:老公,这辈子,我就是你的左手。
今生今世我都是你的女人
2008年5月12日,她走出了自己的单身公寓,早晨的办公室,和往常一样的安静。办公室里,依然传来的,是滴答滴答敲击键盘的声音。
宝贝,我很想你,我们结婚吧。看着QQ对话框弹出来的这一行热辣的文字,她的心酸酸的。她怎么会忘记他们曾经的约定,只是两地分居,现实的残酷,她很无奈。
午饭后,她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小眯了一会。这几天单位的事情特别的多,她已经累得晕了。她得赶快抓紧休息一会,下午还要出去一趟,给一个客户谈点事情呢!
看到这样的信息,她发了疯一样,刷地一下站起来,但不知自己要做什么。就这么一瞬间,她的神经已经绷到了极限。她慌乱地从包里拿出手机,打过去,忙音,无人接听,对方不在服务区内。
她一下瘫坐在了地上,浑身发抖,打电话给他当地的朋友,还是无人接听。
很快,她知道了,四川地震了,是大震。她快速地冲下了楼梯,毫无目的地想四处张望着,望着自己身边安然无恙的楼房,以及来去匆匆的单位人员,她还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又以最快的速度冲上楼去,但QQ信息框已经弹出了地震的事实。
无望的她又一次地瘫坐在了地板上,整个人傻傻地,没有哽咽,没有哀嚎,只有断了线似的泪珠,一颗颗地从她的脸庞滚落。
大龙,你可要好好地,一定要等着我回来哈,我要做你一辈子的新娘。坐在地板上的她,自言自语着。此时,泪水已经模糊了她的视线,全身没有了一点的力气。
晚上,她一步不离地在屏幕前关注着四川传来的每个信息。成堆的狼籍,撕心裂肺的呼喊,大家紧张的脚步望着这一幕幕恐怖的场面,她觉得自己很无助,在那些废墟的下面,有他的影子吗?
她坚信他一定是最勇敢的那一个,他一定会活下来,向她求婚无论如何,你都要坚强地活下来,亲爱的,今生今世我都是你的女人,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还是你的女人。
第二天,眼睛浮肿的她,没有怎么考虑,简单地向领导请了假,踏上了南下的火车。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在她的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马上赶到他的身旁。此时的她,多想让自己有一双会飞的翅膀,快点飞到他的身边。
爱在历练中重生
2008年5月12日,都江堰的早晨,很清爽,很宁静。
他早晨没有起床,也没有课,不妨多睡一会儿,下午好有精神,他又翻过了身子。今天是他女朋友的生日,他要和一些朋友为她去庆祝。
午饭后,他躺在床上回味昨天晚上一幕幕的时候,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今天的天气特别的好,他随手拿起电话,约了她,出去一起吃午饭。然而,他们怎么会知道,一场灭顶之灾正在向他们逼近。
中午的都江堰,如闷热的蒸笼,他和她呆在那家新开的饭馆里,在凉爽空调的包围下,会意地望着对方,谈笑自如,一切洋溢在爱的氛围之中。
中午吃饭的人慢慢地散去,最后偌大的饭馆,只剩下他和她还在那里互相打趣,打情骂俏。
突然,饭馆中的桌子晃动了起来,他还在和她说着话,没有注意到这突如其来的灾难。桌子摇晃的更厉害了,还不快点跑,饭店的领班急切地喊道。这时,他和她才发现不对劲,再向窗外的街道望去,起初还不是人多的街道,一瞬间,杂沓的脚步声、哭喊声、狂叫声混杂在一起,像海潮一般汹涌扑来。
他呆坐在凳子上,半晌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猛地拉起她就往门外冲。所有的人都冲出了房间,在狭窄的楼道里,大家推挤着,呼喊着,泛黄的地板在他的脚下摇晃着,好像整栋楼都摇摇欲坠。
饭馆门口挤了不知道多少人,蹿动的人群还在不断地涌动。他和她夹杂在人群中间,被人挤得旋转,立在了马路的中间。马路的两边,高楼林立,根本就没办法跑,而街边上到处都是人,霎那间一片凄惨的景象。
他拉着她的手,始终没有放开,但是汹涌的人流,瞬时将他俩冲散,两边的楼不断地倒塌下来,漫天的尘土,更加模糊了他的视线。阿均,我在这里!他闻见声音跑了过去。前面又有一栋楼倒塌了。
阿均,你快走,不要过来了,这里的楼马上就要垮塌,她两眼发红,眼里有种他从未见过的痛楚与绝望。
突然,他扑上去,手臂从卡住她的栅栏的间隙里伸过去,用力环住了她。她惊呆了,隔着栅栏,隔着生死他们紧紧相拥。这一夜她才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不仅愿意和那个深爱的人一起生,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阿硳陀佛,老天保佑,那楼没有塌。
他和她成了地震的幸运者,在死亡来临的那一瞬间,上苍手下留情了,看见了这样眷恋的一对恋人,他们幸存了下来。
望着他擦伤的胳膊,她疼惜地轻轻地为他包扎好了。望着他痛的抽搐的脸庞,她的泪水溢满了脸庞,因为她知道,自己是最幸福的。
那夜,在学校的大操场上,他一直用力地搂住她,他的手指箍痛了她的背,而她紧紧地伏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劫后余生,经过这次生与死,爱与痛的历练,她知道,他就是那个她所要的树,她所期盼的花。
她才25岁,却早已心如止水波澜不惊,此前那几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每一场她都十二分地投入,最后的结局别无二致,口口声声说要爱她一辈子要娶她做新娘的男人不是移情别恋,就是做了别人的新郎。
折腾了这么多年,她终于明白,所有的诺言在出口的那一瞬间绝对是真实的,但是诺言是有生命的,终会在时间的侵蚀下渐渐地风化死亡。
这个世界连被人称为永恒的爱情都不足以相信了,那还有什么值得信赖?
下班之后,脱下一身职业套装,她上网,和一个比她小4岁未曾谋面的写手聊天。她说真话,当所有的人都在网上说假话的时候,即便说真话,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她喜欢看他的文章,常常沉湎在这个小网友编造的纯真的爱情故事里。许多时候,站在生活外,看文字里的故事,隐隐看得到自己的影子。
他的心细,会体贴人。他用一些小小的笑话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夜晚,常用一些永远一辈子爱你之类的话来哄她。她只是淡淡地一笑置之,心里暗想:傻孩子,这个世界哪来的永远!
国庆节学校放假,他不远千里从学校赶过来看她。一身毕挺的军装,样子长得挺可爱。他们手牵手地去爬白泥山,一起蹲在路边吃五毛钱一串的羊肉串,一起买菜做饭,日子过得快乐而简单。
他不止一次想要说永远爱她的诺言,却被聪明的她用手或一个热吻堵住了他的嘴。假期结束,她去送他,他临上车,回身塞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等我,三年之后授衔完毕我就回来娶你,永远地爱你疼你。
她回到家里,把他的QQ拖进了黑名单里,从此成为陌路。至少在她的心里,可以让这份诺言的生命力长久一些,而不是N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告诉她他有了新的女朋友,或是结婚了,让她的心再次疼痛。
女人的青春是经不起等待的,她找了一个合适的男人嫁了,后来又因为一些原因离婚,远走北方。
转眼四五年的光阴已如流水般划过,她孑然一身地漂着。一日,在书店里无意中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她的名字,作者正是那个男孩。几年不见,他已经成长为一名军旅作家,扉页上是他的照片,显示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几年前留给她的那张字条,那些不负责任的诺言。
她把书买了回去,缩在小屋里一口气读完。那些深情款款的文字让她泪流满面,书本的最后一句话更让她触目惊心。原来,男孩子写着:我将用我一生的时间,来寻找我的爱情;也将用我一生的时间,来实现21岁的诺言。找不到她,我将永不再娶。
她思考了许久,最终按照书后作者的电子邮件,给他发了一封简短的信,告诉他她现在在哪儿!邮件发出之后她便开始后悔,他或许成家了,有一个温柔的妻子,或许还有可爱的儿女了,自己现在去打扰他,或许是一种罪过。
11个小时后,有人敲门,拉开门一看,他在门外瑟瑟发抖,身上仅有一件单薄的衬衣。原来,他在南方,接到了她的电子邮件,便急匆匆地赶往机场,而这个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飘雪了。
为了一句年轻时的诺言,他整整寻觅了8年。第二天,她便做了他的新娘,她站在雪花里浅浅地笑着,幸福溢在脸上。
纵使有一千句诺言是假的,这个世界欺骗了你一千次,我们仍有理由去期待,第一千零一句诺言,一定是真的!
似乎很多人都认为如今纯洁的感情是没有的了,尤其是在对待婚姻财产时候,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留一手,每一个人都在严防死守对方的侵犯。许多人都在回味以前贫穷而纯洁的日子。
事实上,在贫穷的日子里,人的感情也从来没有纯洁过。任何时代的感情都是相对的,否则也不会有郎才女貌作为一个成语流传至今,只不过表现的方式不太一样。三十多年前的婚姻也希望男方有房,当然这一个有房的概念,不是一套独立的房,一间亭子间已经是完美,一个阁楼,乃至一个阳台也算得上新房,没有这么一间,还真接不了婚。甚至还有被舆论批评为高价姑娘的女孩子。即便是这样,社会对感情的纯洁没有普遍的怀疑。
还有脍炙人口的传说,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集爱情、纯洁、美丽、英俊、缘分、勇敢于一体,虽然,这只是一个梦想,还是打动了少男少女的心。只是这一个故事只能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而不能发生在当下,如果发生在当下,那几乎就是一个农村小姑娘绑上了富二代的事件。且不说旁人断不能信,即使是灰姑娘和白马王子两个当事人,也不会相信他们之间除了爱情什么都没有考虑过。如果灰姑娘不美丽,王子会对她一见钟情么?如果王子只是邻村的一个男青年,能打动灰姑娘的心么?
爱情是相对的,或者说爱情是走向婚姻的一个重要元素,还有其他元素,包括美貌,财富,性格等等,它们是一个整体,在这一个整体中,元素与元素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很难一一切割。于是,当后人传诵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时,记住的是他们的美好,而不是从中剥离出世俗的元素。反过来说,当社会世俗很强大的时候,再传奇的爱情故事,首先让人们想到的是世俗的结果,而不是爱情的力量。
感情作为一个整体的时候,是美好的,感情分割成一个一个元素模块的时候,留下来的是世俗,流失掉的是美好。当下很普遍的婚姻和感情,似乎都已经习惯了把爱情、世俗、物质互相剥离出来,似乎每个人都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理性,当庖丁可以游刃有余地解牛时候,人们是在欣赏庖丁的水平,但是忘记了那一头牛,牛的整体也是让人欣赏的,人还把很多颂词加冕于牛,但是当牛变成牛腩牛展牛头牛尾的时候,牛的完美不存在了,只存在于烹饪和口福,所有的颂词都转交给了庖丁。倘若所有人对待爱情婚姻都像是庖丁一般,那么这一份爱情婚姻也像牛腩牛展,它们永远不再是一头牛。可惜如今的庖丁或者想做庖丁的人成为世俗社会的一个念想。
世俗社会是需要庖丁。当一个人深谙自己的整体不是自己期待的整体时,他或许也应该像庖丁一样,把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永久地改变。上海有一位先生,年过半百,有妻有子,却想了结自己的女人梦。他的梦想实现了,但是当他变成她,要去申请女职工50岁退休的时候,有关部门不置可否,因为他们不是庖丁。请读本期开首之作《50随后他变成她,她找不到她人生的社会接口》。
我们毕竟是东方女人,还是习惯依傍一个强壮的男人臂膀。如果一个男人连吃饭埋单都要锱铢必较,他的肩头的宽度和力度,是很值得怀疑的。
事实上,一个自尊心强的男人,是忍受不了约会经常性由女友埋单的,除非他是吃软饭的。香港名剧《我与春天有个约会》中一个细节很说明问题:女主角与一帮朋友吃饭,领班想当然地将账单递给男主角。男主角根本付不起,女主角却不经心地一把拿过账单签了卡,男主角黯然失色,他们终于分手了
记得电视上介绍过一对婚龄已过60年的上海老夫妇,多年来常在同一间餐厅吃饭,就餐发票积攒了厚厚一沓。有人曾打趣地问老先生,这么多年来都是你埋单的?他微微一笑,看了一眼已有老年痴呆症的太太,说:能为一个女人埋单埋到九十几岁,也是一种福分呢!
最浪漫的女人为男人埋单的故事则出自一位香港的大作家。上世纪60年代,他受恶势力迫害,又面临婚姻危机,那晚与家人一番激烈争吵后,他愤而出走,徘徊街头,突然风雨大作,他信步躲入一家小餐厅。年轻的女侍应看他一副失魂落魄、淋得像落汤鸡的模样,柔声劝他:再怎么着也得吃顿热饭呀!可他走得匆忙,钱包也没带。女侍应让他用干毛巾擦干头发,笑着说:这餐我给你埋单。过了今晚又是新的一天,一切会好起来的。她当然不认得这个目光呆滞、神情落寞的男人是驰骋文坛的大作家。她更不会想到次日,她收到一大束鲜花,一个半人高的洋娃娃和持续到现在的四十多年的幸福婚姻!
最令人苦涩的女人埋单是电视剧《金婚》中,李天骄与佟志喝咖啡,但佟志却付不出两杯咖啡的账单,李天骄默默代他付了这里的女人为男人埋单,男人一点不显窝囊,女人也不见女权味,有的,只是让人心憾的柔情和欲说也罢的遗憾。
说到底,今天谁埋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或她,是否情愿一辈子与你一起共同应付那些人生流水账。
这一切,还要从上学期期末说起,一个不知从何飘摇而来的流言枫喜欢梦。枫的好朋友林也为此和梦谈过,不希望她影响枫。但此时的梦,还很单纯、幼稚、乐观,完全没有把这一切放在心上。
可她是班里的团支书,很受人关注,于是或多或少有一些人开始对此产生猜疑,毕竟空穴来风的事,对于十四五岁这个浮躁年纪的孩子来说似乎是新鲜有趣的。
枫是校学生会干部,是一个性格内向、举止稳重的男孩。梦极力地希望能抹平流言带给他的伤害。谁曾想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事情失控了,她渐渐地对枫产生了好感。她喜欢为枫做事情,喜欢听枫的声音,喜欢枫内敛的气质这种感觉是她从来没有过的。梦一边青涩地暗恋着,一边又深深地自责着。那些日子里,她和老师谈了很多次,有书面交流,也有口头谈心。其实,她早就明白应该放下了,不能让喜欢变成一种伤害。
可有一天,一时冲动的她为求将枫在心里拔除,把老师随缘淡化的告诫扔在一边,把那种喜欢的感觉和现时的警醒告诉了枫。
枫听后只是了然一笑并无责怪之意。可谁知林来寻枫,他仅仅听了只言片语就跑开了,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会四处宣扬。
在那段时期,梦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她学会了宽容和忍耐。只是仍有一种歉疚,是对枫的。梦不知如何与枫相处,她单纯地想和枫成为好朋友,可怎么也想不到会发生今天的状况。
就是刚刚她与班长讨论竞选副班长的人选时,无心的一句话,却引起了另一场风波
想竞选却因纪律问题被梦否定了的铮与她吵了起来。铮就坐在她的前面,所以他误计了枫的票数这一过程,梦看得一清二楚。
只见铮瞪圆双眼,歪着头看向她,示威般嚷道:枫,4票!
不对!她觉得铮有些过分,怎么能因为一己私欲而错报票数呢,所以她不觉提高了声音,明明是12票!
关你什么事?铮不甘示弱。
老师看向针锋相对的两人:票数重计。梦,放学和我谈谈。
放学铃声响起,同学们陆续走了。梦闷闷地想:难道维护公正不对吗?你啊。一声叹息样的话语在她耳畔响起。我不过是她抬眼看向老师,在老师轻轻的摇头示意中,梦忽地明白了,只因涉及的人是枫老师拍拍她的肩:丫头,要学会闪开身子。敏感的季节里,有些事,是无可奈何的。明天啊,我再找铮聊聊吧!
就这样,这个不知何时开始的故事终于结束了。
青春的故事里,梦在努力地长大。梦就是如今这仍没头没脑、开朗活泼的我,而枫就是那个我曾经喜欢却已经放下了的他。
大学毕业后,找了很多工作,填了很多简历,都是无疾而终。后来,我对找工作没有一点信心了,整天宅在家里上网,看电影,借以打发漫长的时光。我变得更内向了。后来,我应聘到一家物流公司。
认识男朋友浦沅的时候,是我到公司上班的第二天。我是公司基层管理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发放货物。浦沅是业务部经理,自然要带着我去仓库盘点那些堆积的货物。
当我们进入仓库时,看到那些比我还要高大的纸箱,我的心直发怵。盘点的过程中,他非常健谈,一直说这是什么,多少价位,那是什么,多少价位。我都是哦字来代替。最后,他问我记得那些繁杂的价格和品种吗?我答应一声嗯。他笑眯眯地说:你的话真少。我低着头回答:你的话真多。然后,我又抬头望着他,歉意地说:开玩笑的,你不要介意。他这一下没有说话,只是摇头。
劳累了一下午之后,我坚持要请浦沅吃饭,以示谢意。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是饭店由他挑选。我大学毕业来这个城市没有几天,只好由他说了算。没想到,那天埋单的时候,前台服务员说浦总已经签单了。我望着一脸坏笑的浦沅,羞涩地笑了。
就这样,我一直卖力的工作。三个月后,我的工作居然没有出一次差错就过了试用期。我万分感激浦沅。
周日他组织了一群朋友去乡下看光明草。我们来到了乡下一个四周是山川中间是草坪的盆地。我们在一棵槐花树下席地而坐。我望着在清风中摇曳的光明草,那些摇曳的草丛中,时而穿插一朵清新典雅的百合花,视力有了极目楚天舒的清爽。他和朋友们侃侃而谈光明草让人惊叹不已的生命力。我躺在树下,闻着花香,听着鸟语,竟然慢慢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看见浦沅正在给我的右手戴一个草编织的戒指。指环是用光明草茎编织的,肥胖的光明草穗点缀着指型,旁边还有一朵小小的百合花瓣做陪衬。我红着脸问他这是什么?他禅意地笑了笑:求婚戒指!然后,浦沅牵着我的手,迎着微风,踏着晨露,在初升太阳的照耀下,在大片的光明草中穿行。一群男女朋友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为浦沅鼓掌,直喊:浦总,加油!抱着小楠,穿越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于是,浦沅抱着我,在光明草丛里奔跑起来,身边不时飘过阵阵百合的清香。
奔跑到一处山脚下时,我附在他的耳边问最后的预言是什么?他把我放下来,背对着身后很远的同事们,眼睛火辣辣地盯住我:就是当我们都老了的时候,只要你一戴上这枚象征着爱情的草戒指,我俩的恋爱时光就可以倒流!我的心,陶醉了。陶醉在浦沅热情似火的深情中,陶醉在野百合花的清香中,陶醉在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中。多年前,我就听说过光明草的预言,倘若一个人同时遇见了光明草和盛开的野百合,他(她)就可以找到终生的幸福。那么今天,我和浦沅同时看到了光明草和野百合花,我们一定会幸福一生一世。
就在我浮想联翩时,他拥我入怀,那宽大而又厚实的嘴唇就压住了我的樱桃小口,我还想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男友不幸患绝症
痴心女友相约殉情
1990年3月,章小依出生在辽宁省本溪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在她11岁那年,父亲章镇响就因遭遇一场意外的车祸去世了,在五交化公司上班的母亲黄芸怕女儿受委屈,一直没有再婚,含辛茹苦地独自将章小依拉扯成人。
谭海和章小依是初中同学。当时章小依人长得瘦小,性格内向,加上又没有父亲,班上经常有一些男生欺负她。每当这时,谭海就会挺身而出,为了保护她,有时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为此,章小依从内心里感激谭海,两人也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升入高中后,章小依和谭海虽然不在一个班了,但仍旧在同一所学校,他们在生活上互相关照,在学习上互相帮助。两个人虽然都能读懂对方的心思,但谁都没有说出口。
2007年夏天,谭海考取了沈阳一所重点大学,章小依却在高考中失利而落榜了。谭海劝她来年再考,可章小依考虑到母亲已经下岗,家里生活困难,便决定不再复读,而是尽快找份工作,分担母亲身上的压力。临去沈阳上大学前,谭海向章小依表白了爱慕之情。章小依既幸福又担心地问:咱俩现在身份不一样了,你还会看得起我吗?谭海将她搂在怀里说: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永远爱你的。小依,你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可爱的女孩!章小依感动不已。就在当天晚上,两人越过了男女间最后的防线。
谭海走了,章小依后来在本地一家商贸公司找了份内勤的工作。平时,章小依自己省吃俭用,工资除了给母亲一部分外,剩下的都给了谭海。只要周末有时间,她就会坐车去沈阳,到学校帮男友收拾卫生、洗衣服,同学们都羡慕谭海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女友。转眼4年过去了,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期间,章小依还为谭海做了两次人流。
当天晚上,章小依发现男友的精神状态很不好,显得心事重重,便问他怎么了。谭海再也控制不住,于是哭着把自己得癌症的事告诉了她。章小依不相信:不可能!你年纪轻轻的,怎么会得这种病呢?也许是医院搞错了,咱们明天去医院复查吧。谭海拿出病历说:你看,这是权威的大医院,怎么会弄错呢面对突然降临的灭顶之灾,两个人不禁抱头痛哭。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谭海向章小依提出分手。章小依紧紧地抱住男友说:不,我绝不离开你,我一定要把你的病治好!谭海摇摇头:癌症是治不好的,我舅舅当年就是得这个病死的。唉,反正也没得救了,我可不想去遭那个罪,还是早解脱了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章小依吓了一跳,难道难道你想自杀?谭海点点头。章小依一边哭喊着,一边使劲地摇晃着他的肩膀:你怎么能这么想!你要死了,我怎么办啊?可是,任凭她怎么劝,谭海心意已决。
章小依心中痛苦万分,她想了想说:那好,既然我们无法做夫妻,那就一起去另一个世界长相厮守吧!谭海听后忙说:那不行!小依,你这么年轻、健康,我不能连累你。章小依泪流满面道:海,你早已经融入了我的生命。如果没有了你,我活在世上还有意义吗?两人紧紧相拥,泪水交织在一起
荒唐举动埋祸根
大悲大喜造化弄人
第二天是周末,两人商量好了自杀的方式。中午的时候,谭海先去外面买来了安眠药,然后将药片碾成粉末掺在凉茶里,并各自给父母写好遗书,做了最后一次深情亲吻之后,一起喝了下去,然后相拥着躺在床上。也不知过了多久,谭海却突然醒了,只觉得头疼得像要裂开了一般。他本能地睁开眼,发现身边的章小依还在熟睡。一瞬间,他突然后悔了,于是急忙起身一个劲儿地摇晃女友:小依,小依,你醒醒啊!然而,章小依始终一动也不动。谭海害怕了,赶紧拨了120。
在医院,谭海跪在了医生面前,苦苦哀求着:请一定要救活她啊!求求你们了医生对章小依全力抢救,谭海守候在女友身边,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不停地呼唤她的名字。到第二天下午,章小依终于醒了过来。可是,虽然她保住了性命,但却服用药物剂量过大,神经系统和大脑因缺氧受到损伤,留下了后遗症,变得有些痴呆,语言功能也受到损害。
黄芸闻讯女儿出了意外,立即赶到沈阳。在医院里,她抱着女儿失声痛哭:小依,你这是怎么了?谭海站在一旁,一直低垂着头,一言不发。黄芸察觉有异,一把抓住他,追问道:你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你一定知道的!谭海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了黄芸面前,左右开弓连打了自己几个嘴巴:阿姨,您别生气。这这都怪我啊听完事情的前后经过,黄芸对着谭海就是一顿死命地捶打:是你害了我女儿,这都是你造的孽啊!谭海流着泪,跪在那里一言不发。等黄芸后来终于停了手,他信誓旦旦地说:阿姨,请您放心,我就是生命真的只剩下半年,也要治好小依的病。
谭海向公司请长假,每天守在医院照顾章小依。医生告诉他,除了用药等常规治疗外,还可以让病人试试高压氧舱,而且每天做一次、长期做效果会更好些,但费用比较高。谭海当即表示:我不怕花钱,可以马上就给小依做。那段时间,谭海还上网查阅了不少医学书籍,咨询了很多专家,得知每天为病人按摩、练习说话,有助于病人的恢复。于是,他一有时间就给章小依做按摩,一句一句地让她跟着自己念小说。而章小依的情况却不乐观,她总是睁着一双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有时会跟着念上几句,有时干脆不理他。谭海回忆起从前两人相恋时的甜蜜往事,章小依也是面无表情。看着心爱的人变成了眼下这个样子,谭海心如刀绞,暗地里一次次骂自己太糊涂,把女友害惨了。
治疗了近两个月,光医药费花了近十万元,但章小依的病情并无太大好转。想继续治疗,还需要不少钱,谭海全部的积蓄已经花光,不得已只能向父母张口。远在丹东的谭家父母这才知道沈阳这边出了大事,二老最着急的自然还是儿子的病,非拉着他去住院治疗。谭海说:我要去照顾小依,反正我的病也治不好。谭母顿时急哭了:傻儿子啊,你怎么知道治不好呢?再耽误就更危险了。你要是有个好歹,让我跟你爸可怎么活啊!两人不由分说,强行拉着谭海去了省肿瘤医院。
然而重新检查的结果,更是令所有人震惊:谭海根本没得什么胃癌,只是胃里长了个息肉。医生问他:你有没有恶心、呕吐的症状?谭海摇摇头。医生说:这就对了。胃息肉一般多为良性,基本不会发生恶性病变,像你这样的情况,无需手术,服用一些常规药物治疗就可以了。谭海又惊又喜,险些当场蹦起来,不禁慨叹造化弄人。
过往甜蜜现实残忍
赎罪男友去意生
谭海第一时间赶到章小依的病床前,对她说:小依,告诉你个好消息。原来我没有得癌症,真的,我不会死了!你也快点好起来吧,等你好了,咱们就结婚!对谭海的话,章小依却显得似乎有些麻木,只是愣愣地望着他,坐在那儿始终面无表情。谭海懊恼地用双手扯着自己的头发:都怨我啊!当初真该听你的,再找家医院检查一下,我为什么会蠢到同意你和我一起去自杀?为什么啊
谭海的父母也觉得,章小依眼下的病是因自己儿子造成的,心怀愧疚的二老拿出钱,给章小依交了医药费。这时,谭海的公司通知他,如果再不上班,将解除和他的合同。考虑到如果自己丢了工作,章小依以后的治疗费就更没有保障了,在征得黄芸同意后,谭海只得回公司上班,晚上再来医院照顾章小依。渐渐地,章小依的意识似乎恢复了一些。过去谭海从早到晚陪着她时,她并未表现出什么,现在谭海去上班白天不在医院了,黄芸发现女儿会显得心神不宁、烦躁不安。黄芸和其他人跟章小依说话时,她都没什么表情,唯独谭海来时,她脸上才会一副开心的样子。黄芸把女儿的这个情况告诉了医生,医生说:这是好现象,说明她还是有感情、有意识的。
起初,谭海对女友的病很有信心,觉得只要坚持治疗,章小依肯定会好起来的。可是,尽管想尽了各种办法,章小依的身体恢复情况仍进展不大,这令谭海的心情变得很糟糕。到2014年5月,他们实在是付不起昂贵的费用了,不得不让章小依出院,回家静养。由于长期用药和卧床,章小依开始发胖,体态变得臃肿,早已不见过去的窈窕和秀丽了。谭海看在眼中,心中百味乏陈。更让他痛苦的是,两人之间根本无法交流,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章小依要么望着他傻笑,要么嘴里啊、啊地胡乱叫。谭海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可平日里,他还是怀着一种赎罪的心态,一有时间尽量去看章小依,去陪伴她,只是脸上的神色开始变得越来越沉重。
黄芸敏感地捕捉到了谭海内心的变化,她恨他,是他给自己女儿造成如此的伤害。可是,她同时又很清楚,女儿对谭海充满了依恋。女儿的后半生还要依靠谭海,所以,一定要牢牢抓住他!于是,黄芸在谭海面前总是有意无意地说些人要有良心之类的话。还翻出女儿过去的照片,嘴里不住地念叨:你看,小依多漂亮、可爱啊!当年,可有不少男孩子想追她呢。唉,谁知道她变成了这样,她真傻啊
谭海自然知道黄芸话里话外的意思,开始他还能理解对方的心情,但后来听多了听腻了,心里也就觉得烦了。有一次他白天在单位挨了领导的训斥,心情本来就不好,晚上来看章小依时,黄芸又没完没了地唠叨,结果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顶撞了她几句。黄芸气得指着他的鼻子吼道:你还有脸顶撞我?小依都是被你害的,你要是敢辜负了她,我绝饶不了你!
矛盾激化上法庭
蒙尘青春令人心痛
由于和黄芸的关系越来越僵,而和章小依也无法交流,谭海每次去看她,都是硬着头皮。心力交瘁的他,人整整瘦了一圈,工作中也常因为精神恍惚而出错,遭到了公司的警告。2014年国庆节,谭海回丹东看望父母,望着儿子憔悴的面容,二老心疼不已。他们曾去咨询过医生,得知章小依这种情况,要完全恢复到正常实在很难。两人商量来商量去,觉得不能再把儿子的一生幸福都搭进去。于是,两位老人郑重地跟儿子谈了一次,希望他和章小依尽快了断。
谭父说:小海啊,咱们谭家三代单传,我跟你妈还指望着生孙子呢!以章小依如今的状态,你不可能娶她啊谭海对父亲说:她是因为我变成这样的,我要是现在跟她分手,良心会不安的。谭母劝儿子道:这事你是有责任,可也是她自己愿意的,又不是你强迫的。咱家为她治病花了那么多钱,也算对得起她了。亲人的劝说、工作的压力,加上在章小依母女那里也得不到温暖和理解,谭海心中开始有些犹豫了。
那段时间,谭海的公司正接了一个新开发项目,由他负责,所以经常加班,去看章小依的次数就少了。而章小依的情绪随之变得很波动,经常发脾气、摔东西、莫名其妙地大哭。黄芸知道,女儿是想谭海了,于是她给谭海打电话,让他抽时间多来陪陪章小依。谭海解释说自己工作实在太忙,请她理解。黄芸觉得谭海在找借口,他是想甩了女儿。正在这个当儿,谭母买了一大堆营养品来看章小依,并拿出两万块钱给黄芸,向她委婉地提出以后可以把章小依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黄芸一听就火了:你怎能说出这种话?是你家谭海把我女儿害得这么惨,他不娶小依,小依将来怎么办?谭母叹口气说:他也不是故意的,谁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但你总要接受现实吧?小依眼下这个样子,怎么可能结婚呢!我们做父母的,也总要替孩子想想吧?你们太自私了吧!只想着你们的儿子,为什么不替我女儿想想?结果,两家大人闹得不欢而散。
黄芸越想越气愤,觉得这是谭海和父母串通好了的。她怒气冲冲地找到谭海的单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令谭海感到无地自容。从此,单位同事对谭海开始议论纷纷,看他的眼光也变得异样。谭海心生怨气,从此不再登黄芸母女的门。见不到谭海,章小依整天哭闹,病情又加重了。黄芸心疼女儿,只好拉下脸去找谭海,可谭海一直躲着她不见。黄芸气不过,提出让谭家赔偿100万,作为女儿今后的治疗费和生活费。谭母听得连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100万?我们家就算砸锅卖铁,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啊!以前的那点积蓄,都拿出来给章小依治病了,现在一分钱也没有!黄芸质问道:那你儿子把小依害成这样,难道就想撒手不管了?谭父解释说:我们现在正准备和那家给小海误诊的医院打官司,要是官司打赢了,拿到赔偿金,就给你钱。
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每对恋人都渴望的,但人生无常,即便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在一起,也不能采取极端的自我了结方式。像本案中的小情侣因为一时冲动双双为爱殉情,却导致女孩沦为植物人,男孩所谓的绝症只是一次误诊,这样的人生变故和面临的人性纠结,是年轻的他们以及彼此的家人都无力承受的。不管发生了什么,唯有活着,才能有机会去改变和选择。愿类似的悲情案例不再上演!
她和他青梅竹马,在村子里算是金童玉女。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相爱了。
但是她家穷,父母把她许配给一个有钱人家。那个男人有残疾,长得也难看,最重要的是,她对那个男人一点感觉也没有。她还是嫁给了那个男人,因为弟弟要等她的聘礼娶亲,父亲要等她的钱治风湿病。她是个孝顺的女儿,乖乖地嫁了。
他哭了又哭,心爱的女人还是嫁了。他说:我会等你,哪怕一辈子。她骂他傻,让他找个好女孩相爱,可他说:这一辈子,我只爱一人,就是你。我永远不变心,生死相守。她哭了。
从此,他们是情人。他离她一百公里,为了见她,打工赚的钱全用来买车票、住旅店了。很快,五年过去,她为丈夫生了一个孩子,可她的心,全在他的身上。
他已经27岁了,好多人给他说媒,他长得英俊,人又善良,很多女孩子喜欢他。而她长他一岁,生了孩子,发了福。可在他l心中,她还是最美丽的女子,除了她,别的女人入不了他的眼。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她和他的恋情终于被发现,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奸夫淫妇。但他们从来不这么认为,虽然被发现,他们还偷偷来往。终于有一天。他们被堵在屋里。她的丈夫拿着刀,疯狂地砍过来,她被砍得直流血。乱了方寸的他。夺过刀砍过去,只是一刀,她的丈夫使倒下,死了。
他和她愣了,怎么办?跑!只有这一个念头,她回了家,找到尚年幼的孩子,匆匆收拾了东西跟着他跑了。这一跑就是十年。
他们去了一个偏远的煤矿工地,离家好几千公里。他们从此隐姓埋名,过着穷苦的日子。他养着她前夫的女儿,待女儿情深似海、因为觉得害她没了亲生父亲。几年之后。他们又有了一个自己的女儿。他和她也想过以后怎么办。他说:等两个女儿都出嫁了,咱就去自首。她说:我陪着你去,咱们一起去。
如果没有这段恋情、她可以过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过得那么穷苦,他也可以靠自己的手艺过上不错的日子。但现在,他们只能隐藏在工地上。她曾问他后悔过吗?他说:从来不后悔,因为有了你,觉得这一辈子没白活。
他和她都没有多少文化,但他们知道珍惜自己的感情,在一起时几乎没吵过架。有时候他回来晚一点,她就没着没落的,她想:如果他被抓走,她立刻就会跟他一起走,她会说:我怕你孤单。。两个逃犯的爱情,也是平常男女的爱情,有了这份担忧。他们更觉得分分秒秒都珍贵,生怕哪天就生死两隔。
她过45岁生日,他居然给她买了几支玫瑰花,他说:你老了,声音老了,人也老了,还有了白头发和皱纹,忍几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不让你跟着我这样躲躲藏藏。地就哭,说害了他,他说:遇上你,我不怕受一生的罪。
那一天终于来了。
家门被推开,警察出现在她的家里。听到家乡的口音时,她很平静,但唯一担心的就是他,她向小女儿使了一个眼色,小女儿跑到矿上去找他,告诉他快跑,警察来抓他们了。他对小女儿说:傻闺女,爹怎么能跑呢?剩下你妈,她会觉得没着没落的。
他们被一起押回老家。此时,大女儿已出嫁,小女儿正读大学,他们在警车上相互看着对方,她说:不论你判多少年,我都等你。他用戴着手铐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发:到那时你就更老了。她说:只要你不嫌。他笑了:你是我心里最美的女人。
说到这里,我的朋友声音哽咽了,我的眼泪,也不知何时落了下来。
茶餐厅奇遇记
“尖东”不在香港,在小艺家楼下。那是家叫“尖东”的港式茶餐厅。凉志站在透明的玻璃房里切烧味。第一次遇见他,是某一天午后,我刚和男朋友分手,搬到朋友小艺的房子借住。他高,且瘦,靠在店门口的玻璃上,说:“小姐,要帮忙吗?”
我说:“要啊,我险种挺多的,你想买哪一个?”
“你是卖保险的?”他吓得往店里缩,唯恐避之不及。
可是那一天,我已经丢了男朋友,不能再丢了潜在客户。我追进店门说:“先生,你是厨师吧?那可是高危人群啊。我保证,你只要买了保险,一旦出了事,我们都赔。切了手,切了脚,烧了肚皮”
“停,打住吧。”凉志一脸怕怕地拦住我说,“再说会儿,我就要挂了。”
“挂了也不怕哦,至少可以赔个几十万。要是在飞机上挂了,还翻20倍呢。”
凉志被我的热情吓得不轻,躲在玻璃房里说:“说这么半天都累了吧?我请你吃叉烧。”
凉志切了份隔夜叉烧,配新鲜米饭,然后坐在一旁笑嘻嘻地看我鲸吞。笑吧。我没理他。那一年吃猪肉很贵,找工作很难。小艺一直没回来,打电话也不回。我从热闹夜市,一直坐到凌晨打烊。凉志推我的肩说:“她是不是忘了啊?”
“不会吧。”我的声音,没了底气。
“我们要打烊了。要不,你到我那儿去凑合一晚上?”
我很感激地望着他,说:“其实如果我不去,你能买份保险吗?”
凉志要口吐白沫了。
高木的侄子
联系到小艺,已经是第二天。她说她在中山。很显然是句假话。但我不能拆穿。凉志一直坐在我身后沙发上说:“你不会打算在这里长住吧?”
凉志的小公寓,小到只有一个房间。我睡在他的床上,他只好缩进沙发。我说:“你有没有看过高木直子的《一个人住第5年》?”
凉志一头雾水地看着我说:“高木的侄子?我不认识。”
我闷头在巨大的背包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本陪伴我N年的漫画。是的,我爱高木直子。尤其这本讲述一个年轻的、单身女子的故事。她让我知道,在穿越不算宽阔的日本海之后,有一个和我一样在孤独里找热闹,在寂寞里找有趣的女人。我们有着共同的特质,穷,且能折腾。不过,让一个从小看天马流星拳,随时等待命令变形的男人看懂这个,还需时日。
凉志捧着漫画说;“哇,小人书啊,好多年不看了。”
他热情地捧着书看起来,我在心里长吁了口气。终于成功转移话题了,我必须在凉志领悟高木小姐之前我新住处。
告别凉皇后
其实,我的麻烦还远不止这些,比如我终日不振的业绩曲线,就像我的身材一样平坦如机场。培训主管一见到我就对我翻白眼,说:“快在我眼前消失,你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大的败笔。”于是,我很不礼貌地对她冒出了粗口。
凉志听到我这段经历,边给我做着鸳鸯奶茶,边慢悠悠地说:“你呀,做新丁还是要厚道一些。我做学徒的时候,一天要被师傅骂一百遍。”
其实,我们真不是一类人,他老实、大度、呆。而我是不安分且斤斤计较的猫。如果没有小艺和前男友的恩断义绝,也许我们永远没有交集的那一天。
凉志在第五天的清晨,把漫画还给了我。阳光大片地铺在桌上,把油条照得透亮。他说:“你自己一个人住,会不会和她一样?要不你再多住一阵,免得成了精神病。”
我呵呵地笑着说:“不用了,我已经找到房子了。”
“这样啊。”凉志不无遗憾,“那我就买你一份保险,当庆祝吧。”
我发现,凉志真是个宅心仁厚的男人,很容易与人生出良善的感情。我绕过桌子,用力抱了抱他,像抱住一堆巨大的骨头棒子。我说:“谢谢,你真是我的贵人。”
他却立马抗议说:“不,我不做贵人,我要做皇后。”
一个人住
从凉志家搬走的那天,他帮我叫了辆车,把我的大包小裹的行李,统统搬进后备箱。我坐在车里忙着给司机讲解,我那个身处郊区的新窝。站在外面的凉志,突然敲了敲车窗,塞进来一大包他招牌的秘制烧味。
凉志说:“记住,别忘了放在冰箱里冻着。”
我望着他,有一瞬的呆愣。车子就在这一刻启动了,他的身影飞快地退出了车窗。我突然有股冲动,想跳下车去狠狠地抱抱他。可是车子转了弯,心里的那股劲头也跟着就淡了。毕竟,我们也只是萍水相逢,都有各自不同的圈子。他开他小富即安的店,我做我大富大贵的梦。
子曰,良禽择木而栖。我两年如一日地“择木”,终于风光地做了城内知名的摄影师皮廉的助手。这是份看起来很牛的职业,至少每天可以穿着赞助的名牌,假扮潮人打杂。
皮廉这几天发现了一个新店,想做下一季硬照的背景。我拿了地址去和店主联系。那是在新乐路上的一家小店,叫“一个人住”茶餐厅。很意外,我遇见凉志。他还是老样子,只是已经收了学徒。他不用站在玻璃房里切烧味,而是坐在柜台后面数钞票。他不停地问,真的是你吗?
我说:“你的新店不错哦。”
凉志说:“你知道不?没有你,就没有这个店。”
32层的无敌海景房
这一天,皮廉带领模特在茶餐厅里拗造型。凉志和我靠着保姆车晒太阳。凉志说起小店的来历,全因为我当年那本《一个人住第5年》给了他灵感,所有食物都是一人份,他说,店里的生意越兴隆,就说明这个城市越孤独。即便大家挤在一起。内心也容不下异己,始终一个人生活。
我特别惊讶地望着他,想不到几年不见,竟变得这样深刻。凉志却不好意思地挡住脸说:“别这么看我,我把高木直子一个人的系列都读了,文艺一下不行吗?”
那天片子拍得很顺,提前收工,凉志留我吃饭。他亲自下厨,为我选了份上好叉烧。站在玻璃房里边切边说:“那时候我给你拿的那包烧味,你吃了多久啊?”
我笑,“还说呢,我倒是一直记得放冰箱,可是下车的时候,光顾着搬行李。把它落车上了。”
凉志听了,一个人哈哈地笑了,巨大的声波,震得玻璃哗哗作响。
那一段时光,我觉得自己在和凉志恋爱了。有过贫贱的前情,我们似乎爱得顺理成章。
当然,指望凉志有些浪漫举动,可能性不大。最多看一场电影,无论多风花雪月,他都能看得睡过去。可是,我真的有点喜欢他在我身旁的感觉。我握着他精瘦的手,心里就会飘飘荡荡。那一天。我们去一个还算豪华的小区,有一块很奢侈的绿地,人工水池边铺了细沙,据说从32楼向下看,可以冒充无敌海景房。
凉志坐在车子里说:“你喜欢这儿吗?”
“你买,问我喜欢干什么?”
“当年我没地方让你住。现在想起来都后悔呢。”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空气里发酵了,好像沉睡了许多年的怪兽要复苏的迹象。皮廉在这个时候,打来电话。他说:“你在哪儿呢?马上回公司,有事和你商量。”
你是我的皇后
八月,我坐上飞往香港的飞机。有人出资请皮廉去那边做独立的个人工作室。我是他唯一带去的助手。离开的那天,我没告诉凉志。可是就在上机的一刻,他的短信突然追进来。他说,也许你喜欢一个人住,所以我不拦你。但你别忘了,我已经买了超大的无敌海景房,当你不想一个人的时候,记得来找我。
我微微笑了,删除,关机,等待飞机带我离开这座缭乱庞大的城市。其实凉志错了,我不是喜欢一个人。当年他送我的那袋烧味,我没有丢在车上。它在我的冰箱里放了好久。那时我所有的钱都交了房租,就凭他这些精挑细选的叉烧,才挨过了凉水泡饭的一个月。而凉志至今都还记得它,是因为他想知道,我有没有看见他留在里面的卡片。是的,我看到了,他留了电话、地址,让我艰难的时候去找他。可是,我就像删掉那条短信一样,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因为在我被前男友赶出公寓的那一天,就发誓不再为感情羁绊。因为女人有时需要一些决绝的信念,才可以独立地生活。
高木直子的漫画里,一个人住是孤独的。然而比孤独更可怕的,就是依赖。
凉志,我想我是爱你的。只是在我不足以依赖自己之前,请不要让我学会去依赖你。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昂着头生活,如果你在那时,还守着无敌海景房一个人过活。那么请相信,我一定会去敲你的门,说:“嗨,嫁给我吧。凉志,你不是我的贵人,你是我的皇后。”
时光是最不留情面的,无论你怎样的青涩,怎样的不舍,它总会不顾你的挽留,轰轰烈烈向前奔去,留下无数无数,你来不及思索、来不及想好如何面对、就发生的一切一切。再回首,已经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对于那一段往事,何止十年?
那时候,临近毕业,告别了所有在城里实习的同学,我落寞的回到我生长的山村,到学校开始了为期45天的实习生活,成为一名乡村女教师。当时,心里还为一段似乎是心有灵犀的懵懂情感纠结着,家里,面临着一场近乎灭顶的官司。
我们是在这里认识的,一群青春洋溢的朋友。霞是我朴实真挚的姐姐,在我为了家境的难堪悄悄流泪的时候,她总是用最实在的方式安慰我,劝导我。我们的友谊延续至今,虽然,她最后成了一个要强能干的农妇,我是一个机关里的小领导。还有他,一个木讷实在的师兄,在我短短的实习生涯里,我最最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带来了延续多年的苦恼。
知道他喜欢我是在我实习了一段时间以后,霞对我说的,我不知道如何应对。但是,我很快发现,他对我的关注让我感动也不安:听说了我家的官司,他在我家对面痴痴的坐一个晚上;我妹妹在他所教的班学习,咳嗽了,他特意熬了冰糖梨水,节节课放我妹妹课桌上;我收到了一封信,他坐卧不安的找霞打听我的心情;我实习结束了,他偷偷掉泪;我返校后,他每周六到我们的镇上等车,看我会不会回家;老师们外出旅游,他不知道我的分配情况,执意不去;学校组织看电影,他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在纸上一遍遍写我的名字。
毕业分配后,我很快认识了老公,一年后就早早的结婚了。婚后不久,他突然到了我的单位找我,是他父亲病了,就住在离我单位不远的医院里。我告诉他我结婚了,并请他到家里吃饭,老公很友好大气的接待他,我们此后倒也常常联系。知道他一直单身,我多次要介绍朋友给他,他都婉言谢绝,在后来我劝导他时,他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曾经沧海你如果很想让我找,你看吧,只要你说好就好。这句话,吓到了我,可能也吓到了他,之后,我们几乎不再有联系了。
时光荏苒,在我的孩子8岁的时候,霞说,他结婚了,有了孩子,我们应该为他高兴,说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他的小公主。当时,他已经35岁了。我和老公很精心的挑选了礼物,和霞一起到了他的家。他看到我们很开心,当我看到一脸幸福躺在床上他的老婆时,我还是吃了一惊:那是个长相和我极其相似的女子,年龄比我小几岁。我们坐了一小会儿,就匆匆告辞了。老公回到家,还有些醋意的说:他怎么找个老婆都这样的像你!
又是五六年的光景,我们没有联系过。有次带朋友到老家的黄河边玩耍,有几个老朋友,叫了他。因为中午喝了点红酒,头晕晕的不愿上陡峭的台阶,他不说一句话就留下陪我,我觉得很尴尬,就提议顺着土坡走上去。他默默的走到一边,撅了个木棍子过来对我说:你拉着木棍的一头吧,上坡的时候你走前边,万一摔倒了,我可以挡你一下。那时候,还没有张艺谋拍的《山楂树之恋》。后来看这部电影,就觉得有点淡淡的温暖。
后来再回老家的时候,在当年的镇上,我们不期而遇,当时还有几个朋友,我们几家在一起吃了饭。他老婆是开朗单纯的女子,热爱生活,喜欢写一些文字。我总感觉,我们前世可能真的是姐妹,相似度很高。但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女子不知道他对我的曾经,我也不想她知道,其实,他真心的喜欢着她就好。
此后,就和他老婆偶尔有些接触,越来越喜欢她这个善良纯净的女子。曾经也调解过他们夫妻间的一些小矛盾,也在各个方面彼此鼓励过,在八月石榴丰收的季节,原来是他给我送点石榴,后来是她老婆给我送。开心舒畅的是:曾经已经彻底过去,我们都沉浸在各自的幸福生活之中,彼此,多些关注和祝福。
那是 全国学生联合会的一次集会,罗家伦虽然貌不惊人,但他是当时名声远扬的学生领袖,他亲笔起草的《北京学界全体宣言》,在当时大学生中间争相传阅。当时,罗家伦一出现,就让现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激情澎湃的演讲更是让现场成了沸腾的海洋。上海女子学校的女学生张维桢站在台下,她满脸红晕,用一双深情的眼睛专注地默默注视着罗家伦,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手势和每种表情都让清秀文雅的她着迷。此刻的罗家伦就站在张维桢的面前,他的演说一字一句地敲击着她的心扉,贴近,火热,直入她的心田。在这一瞬间,爱情产生了,张维桢被爱情赋予了强大的力量,她在人山人海中居然挤到了会场的最前面,大声地对罗家伦说:我名叫张维桢,今后请你多多指教!说完,她把自己的联系地址写在一张字条上递给他。面对张维桢的热情大方和青春美丽,罗家伦的心在那一刻被惊动了,原本口才出众的他竟然腼腆得像个不知所措的小男孩,只是慌乱地说着:好,好!
都说一见钟情的爱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但是,张维桢和罗家伦却用真实的爱情经历证明:即使是一见钟情的爱情,也有在一开始便注定会相爱一生的。
爱情大多是有信物的。罗家伦给张维桢的爱情信物,是两张风景明信片和两张小型风景照片。虽然并不名贵,却包含着罗家伦渴望和张维桢比翼双飞的心意。张维桢读懂了其中的含意,她回赠给罗家伦的爱情信物,是自己的一张玉照。一个女孩子把自己的玉照送给一个男人,自然是意味着心中的爱慕。罗家伦在日记里写道:就是你的照片,使我看了生无限的愉快。从此,张维桢和罗家伦开始鸿雁传书,漫长的爱情之旅启程了。
1920年8月,罗家伦从上海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留学,他本想与张维桢在上海见面,畅叙一下与她别后的相思之情。不巧的是,此时的张维桢已从上海女子学校转学到湖州的一所女校读书,而罗家伦到了上海后又一直发高烧,无法去看张维桢,虽然上海和湖州相距不过是几百里,他俩却没能见面。
在分别的几年时间里,张维桢收到了罗家伦寄来的好几本书,还收到了许多信。在这些信件中,张维桢看到罗家伦字里行间出现的微妙变化,比如对她的称呼,罗家伦从维桢吾友自然变成了维桢、维桢吾爱,到最后成了我生生世世最爱的维维。张维桢明白,她从此成了罗家伦心目中最珍爱的人。张维桢读着罗家伦那一封封漂洋过海的信,心中暖意弥漫。
1926年4月,张维桢接到罗家伦的信,说他决定回国了,想想就要回到心爱而相思的女子身边,他的心情很是激动。可就在这时,张维桢却申请到了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奖学金,计划在秋天进入研究院。张维桢知道,罗家伦在国外的这几年来,忍受着分别的痛苦,一直盼望着她到国外留学,与他日日相见,如今自己要到国外去了,可是,罗家伦偏偏又要回国了。张维桢非常体谅自己心爱的人。为了让罗家伦早日回到上海当面向他表白心事,她给罗家伦汇去了钱,让他早日回上海见面。罗家伦接到张维桢的汇款时,他的心放下了,他明白了,张维桢是在告诉他,她愿意为他们的爱情而等候。
1926年6月18日,在张维桢的殷切盼望中,罗家伦在马赛登上了回归的船,经过一个星期的行程,他终于回到了张维桢的身边。在一个多月的甜蜜日子里,两个相爱的人互定了终身。
1927年11月13日,他和她在上海结婚了,当时,他们都已年近三十了。8年的相思,终于换来了朝暮比翼飞,同心度人生,深情依依,真挚动人。
世间有一种爱情,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一生,不论是一见钟情,还是相识已久,只要真心相爱,就是一生的牵手。
主持人鲁豫几年前与她的前任洋老公离婚时说过,因为他们在生活中有许多东西不能一起分享了,所以选择分开。
她的话固然有理,但我觉得夫妻之间,不仅仅要共同分享,更重要的是彼此分担。
夫妻之间,如果有一方只承担分享,而不负责分担,那样的感情长久不了。我的一位女友,她是个超级能干的女人,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男人想搭把手,她却嫌他做哪件事都不入她的法眼,碗刷得不干净,孩子带不好,拖地像写大字……男人只有分享的份。时间一久,男人就不回家了,找了个需要他分担的女人,因为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家可有可无。
青葱岁月时,我们曾流行过读席慕容。读过她的许多诗集,印象最深的却是她与丈夫合写的一本散文,书中细述他们夫妻的感情之好,被我视为人间美满夫妻的另一对楷模(还有一对是钱钟书与杨绛)。他们深谙婚姻中的分担与分享。比如,夏日清晨,在孩子稚嫩的歌声伴着清脆的鸟鸣中醒来的席慕容,听见丈夫刘海北正悄声跟孩子们说:嘘,小声一点儿!妈妈还在睡觉。他永远比她早起一刻,亲手做美味的食物来填充她的胃,因为她就不爱做饭。他永远是她的第一个读者,虽然不懂诗歌,却给她尊重和理解。她那位不解风情的物理学博士老公,写过一篇《家有名妻》,轻松幽默,至今读起仍不禁莞尔。
回头再说婚姻,它从来不只是两个人相爱那么简单,一辈子说长也短,有风雨雷电交加、有春花秋月静好,只要两个人共同分担与分享,这样的婚姻带给你的绝对是阳光、雨露和养料。
某天,那人忽然举箸感叹:老婆,我们结婚都快16年了。我说,我老了。他说,你一点也没变。我喷饭,如果16年前我就长得这样急促,你还会多看我一眼吗?
其实我知道,变化最大的不只是皮相吧,而是内心,“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那是芝加哥天气最恶劣的一个冬天,所有的屋顶都被白雪覆盖,很多已是不堪负荷……罗伯特·麦格拉思看到妻子跑进后院车库,要取些盒子。
紧接着,他听到剧烈的撞击声!
他向外看去,车库的屋顶已经塌陷。麦格拉思顾不上穿衣戴帽。他跑出屋子,一手抓起雪铲,并大声向邻居求救。
他一边大声呼喊,一边用力挖着,把雪铲开,把屋顶板材拖出来,汗水在他脸上冻结。他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她挥舞的手。他不停地挖着、铲着、拖着……
不一会儿,妻子便已在他怀中了,他呜咽道:“你还好吗?你没什么事吧?我还以为你受伤了。噢,宝贝,我好爱你!”她一切安好。
但罗伯特·麦格拉思有所不知:
麦格拉思太太从一扇门走进车库,却已从另一扇门离开了。
当丈夫边铲雪,边发号施令,甩开块块木板,拼命地试图营救她出来时,她已平安地回到家中,她透过窗户看到了这一切。
但她不能让英勇的营救者失望。
于是她又穿上外套,走出门,悄悄地从后门进入车库——让她的丈夫成为她的英雄。
和丽一起逛街,我们都相中了一款颜色、做工都很不错的品牌长靴。美中不足的是,鞋跟太高了,想想自己平时走路风风火火的样子,且公司又没有电梯,我只能放弃。
丽却不甘心,咬咬牙买了下来,欢天喜地地拎了回去。几天后,丽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听过灰姑娘的故事,说她适应不了新鞋子,却又因为价格太昂贵,舍不得丢掉,现在真是活受罪。
幸灾乐祸地打趣了丽一番,我还是决定再陪她去买双新鞋。走到商场门口,我们碰到了老同学梅,她还像当年一样,优雅时尚,落落大方。
丽偶然一低头,指着梅的鞋子,一副很吃惊的样子。我一看,天啊,她脚上穿的正是我们喜欢的那款长靴,只是鞋跟不高不低,非常合适。
“你在哪儿买的?”我急忙问。梅说:“就在这家商场啊。”“可我买的鞋跟很高,穿着很累。”丽叹了口气说。
“这个很简单,我也不喜欢太高的鞋跟,买回去以后,找了个修鞋的师傅把鞋跟锯掉了一截,就变成现在这样了!”梅呵呵地笑着。
丽“啊”了一声,若有所思地回去了。
不久,丽打电话给我,说她也锯掉了鞋跟,穿着很舒服。还有,她和相恋多年的男友,正式分手了。
丽和男友在我们看来很是般配,是公认的一对金童玉女。可丽总觉得他们之间缺少点什么,不甘心就这样嫁掉,于是,这段感情就一直这样不冷不热地拖着。
“也许,我和男友的感情就像那双长靴,看起来挺好,真实穿着的感觉却只有自己知道。”丽说,“既然鞋跟可以锯掉,爱情为什么不能?我提出分手时,男友也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原来他跟我一样累,一样不肯轻易开口,怕对方伤心。现在好了,锯掉‘爱情’,我们依然是朋友,还可以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感情归宿了。”
原来,生活中一些看似很棘手的事情,只要换一种思维方式,就会完全不同,就像鞋跟,就像爱情,好看固然重要,但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有一天我和母亲聊到爱情,那时我正在接一个女友的电话,她正和男友闹别扭,说不知道如何把这段爱情继续下去,我在这边得意洋洋地给她支招:你记住,一定要和毕加索的情人费尔多南多一样,先一小时不要他!哪怕先一秒……母亲在我身边替父亲切着苦瓜片,据说吃苦瓜片可以治糖尿病。她一边摊晒开苦瓜片一边说:“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那些母亲们的老爱情,总是带着苍绿的羞涩的味道—大多是有介绍人的,见面后茫然羞涩,即使喜欢也要低下头去,把头低到尘埃中去,然后相约见面。
没有电话,鼓足了十二万分的勇气跑到人家单位门口,还要拉上一个好友,以别的名义把她邀出来,然后低下头问:“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在黑暗的电影院里,仿佛谁也不认识谁,一起呆呆地看着电影《地雷战》,根本不会偷着牵一下手,用余光扫她一眼就吓死了—她今天穿了列宁装,可真好看……也就是想想,心里害怕死了……
都谈了半年恋爱了,没记得他长成什么样……因为没敢看,只知道一见到他就会颤抖,就会把头低到不能再低,一边走一边用脚踢身边的小石子。可知道了他脚的尺寸。喜欢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于是,绣了鞋垫—天知道女红有多差,天知道一边绣着一边想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送鞋垫的那天,两个人上楼,忽然停电,于是,黑暗中两个人上楼,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男人说:“你用手揪住我大衣,免得绊倒。”女人就在后面,牵住男人的衣服,一点点往上走……那男人是我父亲,那女人是我母亲。那时他们已经恋爱一年了,还这样拘谨、羞涩、腼腆,好像犯了什么错误。这个镜头在我脑海中回放时,我眼睛湿润了。那么干净的爱情,饱满、青涩,但泛出丰盈的味道,那种味道,属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属于穿着蓝青灰的那些不善于表达的男人和女人们,他们是煤,不易点燃,但燃后持续的时间长,大概会这样地燃一生,直到生命成灰……
曾无数次追问父亲,第一次对母亲说“我爱你”三个字是什么时候。父亲不答,笑着。而母亲嗔怪我问这样的问题。我再问,母亲说,他没有说过。
“没说过?”“用说吗?”母亲反问我。我呆了。
是啊,用说吗?用吗?爱情是说出来的吗?30年了,她和他相濡以沫,没有半句怨言,穿着最朴素的衣服,为了多挣些钱,在微暗的灯光下曾一副副织手套,为的是给他多吃几块肉,因为他那时贫血……她最终决定嫁给他是因为他病了,阑尾炎住了院,她跑着去医院,看到他孩子似的无助,看到他的刹那,她扑过去,一下握住他的手。那居然是他们第一次握手,后来他说,没想到她的手那么凉,当时就心疼了。
一辈子没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低调、低温、持续地散发出恒久的缠绵—这也是我父母的爱情,他们也常常吵架,一吵也惊天动地,但不会影响到爱情。母亲始终在炖红烧肉,因为父亲爱吃。父亲出差就会买回各地的面包,他说,因为母亲爱吃面包,他发誓,要让母亲吃遍全国的面包……就是这么朴素的爱情,不张扬,不作秀,不会像电视上去表达多爱,不会发短信,没有写过情书,现在还和当时的介绍人保持着联系,问到你是否爱她时,还脸红……
那些旧光阴中的老爱情,让我怦然心动,让我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不花哨,没有花言巧语,却有着最打动人的最饱满的情怀。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是我父亲对我母亲说过的最带有爱情味道的话了,引用的是沈从文的话。母亲当时就哭了,回家就开始操办自己的嫁妆:两个暖壶,一张床,几件衣服,还有送给父亲一支笛子。
在这个“泛爱”的年代,在把“我爱你”当做“你好”来说的现在,我知道,沉溺并追忆这样的爱情让我心酸,我看出光阴中泛着苍绿,而母亲们的爱情,闪着温暖的银光,一点点地照亮着她们的日子,一点点地浸染着我们的时光。
地铁站台上人很多,拥挤、混乱,我早就习惯了,这不过是北京普通的一天早上7点45分。
我每天都赶在这个时间左右来到地铁站,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保证在下了地铁转乘公交车赶到公司上班不会迟到。还有一个原因,我常常在这个时间看到一个姑娘,一个我喜欢的姑娘,一个大多数人都会喜欢的姑娘。
她常常穿着浅色的衣服,修长的身材,淡淡地站在人群中,仿佛一朵在风中微微摇曳的百合花,散发出幽幽的清香。我总是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默默地看着她的侧脸,她有一个小巧微翘的鼻子,在地铁站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每次,不管人再多,我都能很快发现她的身影。因为我很熟悉她的背影,她走路的姿势,她轻抚头发的手,即便是她不时变换的发型也在我心里深深烙下了一扫就能自动识别的二维码。
当然,也不是每天都能看见她,看不到她我的心就会很失落,连早饭都没心情吃了。不过今天很幸运,我走下地铁站台,第一眼就看到了她。今天她穿着一件浅粉色的长款羽绒服,微卷的长发温柔地披在身后,看着就让我觉得心里很温暖。
地铁来了,我随着她身后上了车,今天人格外地多,我被挤到了她的身旁。我的脸距离她的脸不超过30厘米,我的心跳得很快,这是要眩晕的节奏啊!我甚至不敢呼吸了,害怕惊扰了梦中的人儿。我痴痴地看着她的侧脸,这张让我魂牵梦萦的面孔啊,如果这时候我开始流鼻血,我想应该也是不过分的。
有风吹来,她的一丝头发拂在我的脸上,还有她微甜的香水味,我全身有种酥麻的感觉,这感觉该如何形容呢?我突然看到车身上有一张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宣传画,上面有句话正是我此刻的感受——这酸爽简直叫人不敢相信!
不远处有个人接了个电话,说道:“亲爱的,明天情人节想到哪里吃饭啊?”
情人节!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的心揪紧般痛!明天就是情人节了,她会跟谁过情人节呢?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酸楚。
她好像也听到了,转过脸,似乎扫了我一眼,我屏住了呼吸。这时到站了,人群中一阵骚动,她被撞了一下,“啊!”她轻呼了一声,手机滑落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一伸手在半空中接住了手机,递给了她。
她有些惊讶,旋即嫣然一笑道:“谢谢啊!你身手真快啊!”
我做梦都没想到她会主动和我说话,她的声音很好听,笑容很好看,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
“呵呵”,我傻笑着摸了摸头道,“没什么,我平时练过的。”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好盯着她的发梢。
“我经常看到你呢!你住这儿附近吧?”
她也注意过我吗?我的心狂跳起来,我猜全车厢的人都能听到我的心跳声。一种巨大的甜蜜感如山洪暴发般倾注进我的全身,我想我快融化了。
“不,不是啊,我,我是转车到这儿坐地铁的。”我的嗓子有些发紧。
“哦。”她应了一声。
短暂的沉默,犹如一个世纪般漫长。
我想自己必须要说些什么,我不想遗憾终生,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
“你知道吗?我关注你很久了,每天早上我都在地铁站期待你的出现,看到了你我就觉得北京是多么的美好,生活是多么的美好。”我感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喷薄欲出,却无从说起。
她的脸红了,含羞一笑,轻声道:“我哪有那么好?”
我急道:“你真的很好!非常好!我,我很喜欢你!”说完我热切地看着她,我真希望此时空中打出一个字幕,上书四个大字——“情深似海”。
她笑道:“其实你也挺好的,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你很特别。”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感觉这班地铁似乎正行驶在外太空,因为我已经快飘起来了。
热血涌进我的胸腔,我猛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柔软温暖的手,我愿牵着这只手走遍天涯海角。
“我没房没车没北京户口,工资也不高,你,你会喜欢我吗?”我的声音都快哽咽了,眼角也湿润了。
她看着我,眼神清澈而温暖,缓缓说道:“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我们在一起。”
我被人猛地一撞,恍惚之中,犹如隔世,大概是每天晚睡早起赶车太疲惫的原因,我刚才迷迷糊糊打了个瞌睡。
那个姑娘已经到了门口,下站是灯市口,我知道她在那站下车。
我猜她一定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否则她不会如此淡定地低头玩着手机。她也永远不会知道有个人每天在7点45分的地铁站台上偷偷地看她,偷偷向她表达爱意。
“你好,我喜欢你”这句话我永远说不出口,就像“老板,我想加薪”一样,我只是个软弱并善良的人,没有帅气的面庞,没有修长的大腿,没有侧漏的霸气,没有不羁的率性,我有的是足够的自知之明,我全靠它在这地球上活了这么久。我还有忧郁的眼神、稀疏的胡子、凌乱的头发,不过这些只能帮助我蹲在地铁口混点饭钱。
即便如此,这世界纷纷扰扰,总有些事情需要相信,比如爱情。这世上有些事情你不相信并不会带给你什么力量,相信了反而会给你安慰。
我以为,我们完了
结婚第三年,为安和我都感觉我们的“七年之痒”提前到来了。最为极端的事例是他去海南出差半个月,去与回都未与我打任何招呼,我也坚持对他的行踪不闻不问。
然后,某一天,我们因一件小事发生了极为激烈的争吵。我们越吵思路越清晰,然后彼此绝望地发现,这场婚姻毫无存在的价值。
那夜,我们的决心都很一致——天亮就离婚。可是第二天早上,为安提前上班去了。当我发现自己的决心也不似昨晚那般坚决时,暗暗庆幸为安给了我一个婉转的台阶。
中午,他发来短信:老婆,晚上请你去不见不散吃水煮鱼。
我欣然赴约,两人就着那个吃了无数次的水煮鱼顾左右而言他,然后很自然地手牵着手步行回家。没人再提离婚的事,仿佛指天发誓非离不可的,是邻居,而不是我们。
他的出轨,让我心生绝望
事实上,真正的难关是在我怀孕两个月时,为安证据确凿地出轨了。我的第一反应是,离婚,坚决离婚。
可是,离婚的过程很漫长,也很纠结。双方亲戚齐上阵,让原本两个人的事,一下子变成了一群人的事。最后,两家老妈赤膊相见,从刚开始互相检讨到最后纷纷为自己的儿女辩解,直至对对方儿女的讨伐。
我和为安在这样一轮又一轮的劝和与争吵声中,失笑了——原来世界上任何牢不可破的关系都会有裂缝。我们之所以将这场离婚之战拖了6个多月,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们都没有下定必离的决心。事实上,民政局就在那里,只是我们的决心没有抵达而已。
在这样的过程里,女儿降生了。这个来得很不是时候的小生命,差点儿要了我的命。由于麻醉药过敏,我只能采取顺产的方式,24小时内,为安先后接到了3次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病危通知,他3次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保大人,并泪流满面地签字。
等到手术室里传来母女平安的消息时,为安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我在半夜醒来,看到他坐在床边,双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事实上,当我得知他保大人的决定时,已经心生了原谅。生死一念间,他选择了我,也许对他来说不需要太多考虑,可是在我,这却意味着一份承担。
出院后,我和为安谁也没有再提离婚二字。日子在狂风暴雨之后的风平浪静中日复一日。
靠到最后才能笑到最后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我生活的重心开始向工作转移,应酬也越来越多,为安对此颇有微词。
最后是我自己挣扎着打了120,到医院后确诊是急性阑尾炎,阑尾已经穿孔,差点儿送命。
那些日子,我心灰意冷。面对为安心虚的道歉,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婚姻真的很没劲。
出院后,我与为安平静地分居。这期间,我以考察工作的名义穿梭在各大城市,走的地方越多,心胸越开阔,为安在我心中的地位也就越微不足道。我想,婚早晚是要离的,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我都有能力让自己活得很快乐。
在香港启德机场收到母亲病危的电话时,我整个人快要崩溃了。临时改签,接着是深圳空中管制,飞机晚点,然后又是大连暴雨,飞机改停青岛,我乘船赶到医院时,终是没见到母亲最后一面。
后来,父亲告诉我,是为安让母亲走得很安详。母亲突发脑溢血,抢救了3天3夜,陷入昏迷状态,为安承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你妈卧床无法排便,为安二话不说,动手就抠……”“他给你妈讲故事,你妈没醒,可是眼泪却流出来了……”
从父亲不断哽咽的描述里,我还是很难将母亲病榻前的女婿为安与我的丈夫为安联系在一起。但当我看到他眼含热泪,平静地为母亲化了一个她平日最喜欢的淡妆时,我相信了父亲的话。
母亲用生命催化了我们成熟的速度,我们终于明白,维系婚姻的,不是金钱,不是孩子,而是两个人精神的共同成长。
如今,我和为安的婚姻依然有你死我活的争论,可是,我们自己心里很明白,经历了那么多非离不可的大考,我们抵达了婚姻的另一重境界——不管发生什么,不离不弃。更何况,没有哪个人,能像夫妻一样,看着彼此从青涩到成熟,从狭隘到包容。事实证明,婚姻这回事,靠到最后才能笑到最后。
我和为安现在无比热衷于参加别人的婚礼。每当主持人说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为安总会小声地加一句:“两段话中间省略10万字以上。”我随即补充:“相当于一部长篇小说的长度。”
每场喧闹的婚宴里,总有一个人的笑容格外寂寞。
如今的婚礼已在两位新人一同缓缓步入舞台的基础上,融入了西式环节——父亲送女儿到仪式亭,与新郎做交接。我得以见到各种各样新娘的父亲。
最多的是紧张不堪,不停地问女儿自己的领带好不好看、胸花是不是歪了、头发是不是乱了,习惯性地舔嘴唇……
还有的父亲只是沉默,从站在门外那一刻起就一言不发。也许在那一刻,他们还体会不到自己在女儿婚礼中的重要性——父亲,不是婚礼仪式中用来煽情的道具,不是被摆布的“玩偶”,他们是女儿这场绚烂成人礼中最巍峨的守护神,是女儿一生中最忠实的“保镖”,甚至超过那个举着鲜花即将接过女儿后半生的男主角。
在婚礼上哭泣的新娘父亲,我至今只见过一个。他站在门外,不停抚摸着女儿的手,在耳边轻轻低语。我礼貌地走开,远远看着这位父亲越说越激动,红着双眼,脸上渐渐泛起了酸楚。女儿则低着头,不停点头,再抬起头的时候,已是泪水涟涟。仪式还没开始,室内几百人翘首企盼,父女俩却已在门外哭得稀里哗啦。
很少能看到在仪式上兴高采烈的新娘父亲,至多是嘴角强扯出一点点弧线。
司仪宣布进场,新娘挽着父亲缓缓走向红毯,灯光给他们的身影营造出一圈光亮的轮廓,看上去很神圣。帅气的新郎登场,手捧鲜花,意气风发,走过长长的红毯,跪在新娘面前。追光灯和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一对新人。新娘父亲的神情此时被埋在阴影中,只剩宽阔的、被西装撑起的、棱角分明的身影。或许,只有站在一侧的我,还能看到新娘父亲的表情,笑得那么僵硬。那一刻,对女儿的不舍,以及想对女婿千叮咛万嘱咐的复杂情绪已在心里决堤。只是,他必须忍住。
新郎从他手中接过新娘的手,也从他手中接过了女儿的后半生。新娘转身拥抱父亲,作为即将告别父母,迎来自己小家庭生活的仪式。父亲动作僵硬,大多只是被女儿搂住,不知如何回应,瞬即,放开。
在传统的中国,绝大多数父亲在这天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拥抱自己的女儿。
新人华丽地走向舞台,剩下仪式亭里孤单单的父亲,宽阔的肩膀好像瞬间衰老,被抽去了生命的活力。依存了二三十年的奋斗目标今天走进了别人的生活。从呱呱落地起便对她一心呵护、全心付出的日日夜夜,她成长中的每一个微笑、每一次哭泣……汇成了父亲此刻的依依不舍。
好好抱抱父亲吧,因为每个女儿,都是父亲今生的最爱。
妻子退休了,无所事事,一下子感到失去了很多,生活一片迷茫,一时沉浸在麻将桌上,输输赢赢,喜怒无常。这搞得她心力憔悴,坐得腰酸背痛,身体也逐渐发胖起来。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到城郊散心。眼前的一幕使她惊呆了,田野生机盎然,一片翠绿,头上百蝶纷飞,脚下瓜果飘香。菜农们三五成群,有说有笑,有的在耕地准备播种、有的在灌溉追肥、有的在采摘果实。妻子灵机一动,决定投身大自然,种几分菜地,一来练练身板,二来养养心情。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她在郊区拥有了一块地,开始了田园生活。
有了新的生活目标,她便忙碌起来,跑遍城中的大街小巷,购置了大批的“健身器械”。什么铁锨、锄头、镰刀、耙子、喷壶、钩担、水桶,大大小小物件,应有尽有。她也由一个城市的“美人”,摇身变成了一个地道的“村姑”。她身着粗布衣,头披碎花巾,脚穿黄跑鞋,像蝴蝶一样,在城乡间飘来飞去。几个月下来,她变得面色红润,身体均匀,走路健步如飞,赢得了居住同楼的邻里们赞叹。大家戏称她萌动了“第二春”。
妻子的菜园不到三分田,种菜完全是一种消遣,可她耕种得特别精细。耕作时,挖一道,翻一道,耙一道,把地面整得平平整整;施肥时,底肥用油脂饼,追肥用大粪,不用化肥;治虫时,手工捕捉,不打药,不用添加剂。一年四季,家中的餐桌上,琳琅满目,花样百出,果红叶绿,味香色美,吃的真正是“放心菜”。亲朋好友冲着这环保菜,隔三差五来家里“享用”一番。女儿已大学毕业,准备考研,在百里之外的学校租房复习,她经不住家乡菜的诱惑,毅然返家学习。女儿常常突发奇想:“妈!我要吃小白菜。”妻子便随手在菜园里扯上几片,不一会儿,一碗“青枝玉叶汤”端在女儿面前。看着女儿美滋滋地吃着,妻子夸耀道:“我这种的不仅是生态菜,还是成才菜呀!”
说到成才,还有一个小插曲。儿子已读高中,一个时期爱上了网络游戏,出现了厌学的情绪,精神恍恍惚惚,学习成绩下降。一天,妻子看到湖南电视台的一档“变形计”节目,说的是让城里和乡里的学生换位生活、换位思考,以此体验不同层次的生活,激发斗志。妻子的灵感又来了,她让儿子双休日随自己一起到菜园劳动。那是一个烈日当空的上午,她把儿子带到田间,给他划了一片未垦地,甩了一把铁锨,限时一上午挖完。儿子麦苗韭菜就分不清,别说下地干农活了。他先鼓气开挖,接着便一锨一摇,晃晃荡荡,站立不稳,不一会儿汗流浃背,眼冒金星,手掌磨出了血,累得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妻子大吼一声:“起来!继续挖!”他只好强撑着身体,痛苦地挖着,汗水随着血水流淌,他用手抹一把脸膛,满脸血迹斑斑。实在撑不住了,他把铁锨摔向一边,蹲在地边,双手抱头,一声不吭。妻子问:“上学美呀?是干活美?”他答道:“都不美!”妻子又问:“那你是上学,还是随我干活?”他坚定地说:“我要上学!”
一声“我要上学!”改变了儿子的人生轨迹。不久,他远离了网吧,成绩扶摇直上,当年被评为全校优秀学生。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庭也有磕磕绊绊的时候。妻子如果哪天和我赌了气,不需劝说,没有“冷战期”。她一头钻进菜园里,大干一场,权当发泄。回到家里已云开雾散,比当今城里流行的“发泄吧”更见效。
我和妻子曾是大学同学,同窗四年,我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追了她四年。在我毕业留校后的第二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有了结果,她终于答应嫁我为妻。
所有的人都说我俩的结合一点儿也不般配,妻子出生于高知家庭,能歌善舞、才艺双全,是许多男生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我则是从一个极其贫困的大山里走出来的山里娃,从我考上大学那时起,穷山沟里的父母、多病的爷爷奶奶和一大帮弟妹们就都指望着我工作后能够多挣些钱贴补家用。我也曾承诺过,一定会好好孝顺父母照顾弟妹。精明的妻子很清楚这一点,婚前就同我约法三章,我每月的工资都得交给她,每用一分钱都得经过她的同意,婚后她要当家。她的用意很明白,是怕我用家里的钱无休止地贴补那个大山里的穷家。她说她嫁的是我这个人,而不是我那个穷家,所以未雨绸缪,先定下了婚后的规矩。
我答应了她的条件,虽然对自己那个穷山沟里的老家有着割舍不断的责任,但我更不愿失去她。我知道妻子瞧不起自己那在千里外的山沟里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和兄妹,但是为了能够娶她,她提什么样的条件我都会答应的,别说这个小小的婚前要求。
婚后我严格履行了在婚前许下的诺言,所有的工资奖金一文不少交到妻子的手里。可另一方面,我宁可自己不花一分钱,对老家当初的承诺却不能改变,于是我拼命地爬格子挣稿费,偷偷将挣来的稿费全部寄回山里的老家去。
妻子对穷得叮当响的公婆一家有着很深的成见,逢年过节出于礼貌勉强寄点钱或东西过去,也总是嘀嘀咕咕,说公婆贪得无厌。还说别人家小夫妻都是老的贴补小的,自己却从来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了解妻子的小心眼儿,也明白她因这个积怨颇深,可是我是深爱着妻子的,不想因为老家的穷困在自己和妻子当中制造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为了彻底改变妻子对公婆一毛不拔的印象,我也煞费苦心地编织起一个个美丽的谎言来。
第一个谎言是从妻子小产的那天开始的。那天我将妻子从医院接回家来后,就试探着对她说:“爸妈今天打电话来,我说你在做小月子呢?”
躺在床上的妻子皱起眉头道:“没事打啥电话?怕是又跟你要钱的吧?”
“不是那么回事,他们说要寄点东西过来给你补补身子。”
妻子扑哧笑出声来:“太阳从西边出来啦?他们会寄东西给我?是玉米还是白薯?超市里五元钱我能买一大堆儿。”
我笑笑没吱声,过了几天去商场买了点核桃、红枣之类的东西,又去邮局要了个邮寄专用包儿封好,装着兴冲冲的样子提回家里对妻子说:“你瞧,爸妈他们真的给你寄东西来了。”我当着她的面,打开包裹,取出那些核桃、红枣来。
妻子瞥了一眼,鼻子里哼了一声,什么也没说。
我没有泄气,没多久是妻子的生日,也是她婚后的第一个生日。我又如法炮制,买了高级一点的土特产,其中还有两棵人参。我对妻子谎说这是野参,是父母知道她身体一直不太好,又无法赶来为她庆贺生日,便特意从深山里挖来寄给她的生日礼物。
这一次妻子脸上露出了笑容,有一天还拿出来向自己的闺中好友炫耀了一番:“瞧见没有,野生的人参,外面买不到的,是我公婆从深山野岭里挖来给我补身子的。”
那以后,我仿佛是上了瘾一般,不只是逢年过节,隔三差五地去买点土特产伪装成父母寄来的包裹交给妻子。她每次都笑纳照收不误,从来没怀疑过,只有一次她曾突然问道:“你爸妈最近怎么回事?以前一次都没给咱们寄过东西,怎么现在寄来这么多土特产,他们不会自己留着卖钱吗?”
“可能是这两年山里的生活好了些,他们才能寄一点过来。”我惊出一身冷汗来,好在反应挺快急中生智几句话就应付过去。我的话妻子也信了,心里对远方公婆的好感一点点的也多了起来,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过意不去,还让我多寄点钱回去孝敬孝敬老人。
对我来说,谎言既然已经开始,就得一直继续下去。但即使最美丽的谎言也是要有代价的。我买来那么多东西应付妻子,却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只有想办法去多挣钱,于是瞒着妻子,偷偷找了两份做家教的事。那以后晚上我经常很晚才回家,对妻子谎称是学校组织科研人员在搞一个实验项目,我也参加了,要经常加班,还说有不菲的加班费。对此妻子没有丝毫怀疑,她相信自己老公从来就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男人。
因为这个美丽的谎言,我开始像台机器一样超负荷不停地运转着,下了班常常晚饭也顾不上吃,路上买个馒头啃着从这家赶到那家去做家教,回来还得熬夜写稿挣钱。日积月累时间一长,终于顶不住了,有天夜晚就在做完家教骑车回家的路上,又饿又累的我倒了下去。
醒来后,已是在医院,妻子看着我却只是微笑什么也没问。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我晕倒的那天她打了电话给学校的领导,人家告诉她根本就没有我说的加班的事。她的脑子里马上升起一个个疑团来,想起婚后一年多来大大小小的变化,又想起家里那么多的土特产,虽说都是山里的公婆寄给自己的,可总是我亲自将包裹提回来,她自己一个人在家也没见邮局的人来送过包裹。她又想起有一次寄来的包裹里有银耳和白果,她还奇怪我在西北大山里的老家怎么会生产出南方平原里才有的东西,我说那是大妹暑假在南方打工带回来给爸妈的,他们舍不得吃,又寄给了城里的儿媳妇。我的解释让她曾感动了好一会儿,但这些话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此刻的妻子,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也知道我这么做的良苦用心,她不想戳穿那个美丽的谎言,决心要和我一起保守这个我俩都已心知肚明的秘密。
好几年后,我的几个弟弟妹妹都已大学毕业找到了工作,父母特意从老家赶过来看望我们,也第一次带来了许多大山里的土特产,他们要谢谢我这个儿子尽了做兄长的责任,一直坚持给上学的弟妹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他们都完成学业走向社会。
听到父母的叙述我是一头的雾水,自己给父母寄去的那点钱,只够他们治病用的,根本不够维持几个弟妹上大学的费用,何况家里也没那么多的钱。但我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是妻子以我的名义一直在给弟妹寄钱,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她向娘家借的钱。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没有掉下来,而是落进了自己的心里。
那晚,我们陪着远道而来的父母,非常幸福地吃了一顿晚饭。最艰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俩谁也没提起过去的事情,美丽的谎言成了我俩幸福的依赖,我们成了人人称羡的最相敬如宾的一对夫妻。
我想谎言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不足可取的,不过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条件下,如果谎言有着美好的出发点,或许它就是一个最美丽的谎言。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不知道男人也会有耳环眼。
是中学时代一个秋高气爽的游园日,他们在东湖划船。他先上船,回身来接女孩子们。她小心翼翼地跨上船舷,船一个摆荡,她踉跄地跌靠在他肩上,一眼看见,不禁低呼:“呀,你有耳环眼。”他早用力一捏她的手,示意她噤声。事后,他才腼腆地告诉她:他家四代单传,上面还有5个姐姐,故而在家格外受宠,自小就给他穿了耳环眼。他频频嘱咐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看他紧张的样子,她不禁好笑,心中却充满莫名的疼惜和柔情。
大概是共同守着一个秘密的温暖感觉,让他们渐渐走到一起去的吧?他们常常在午休时间躲在后墙边聊天,她喜欢抚摸他柔软的耳垂,看阳光细细地穿过他的耳环眼,她知道那是只有她享有的小小机密。他微笑着,任她摆布。那一刻,她有种冲动,想拥他入怀,想倾全心地爱他。
终将分别的前夜,疾雨里他黑色透湿的背影站得那样远:“即使,以后,我做了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我身上,总有一处,是你的,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不肯抬头,因为不想让他看见,她的泪,比最急骤的雨还要来得凶猛。她沉重如山的悲伤啊,却在流水般匆促的日子里无声地沉入岁月的河底。渐渐地,她记不起他当年的面容,却常常在莫名的时刻,想起,他小小的耳环眼,说着一个男人最脆弱最温柔的部分,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还在见证曾经的爱情。
蓦然相遇,是在毕业25周年的同学会上。他们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同时看到的,还有他凸起的肚腩,她鬓边的白霜,以及共有的中年坦荡笑容。他们急着追问对方别后种种,说笑间,她问:“你的耳环眼,还好吗?”他一怔,侧脸过去,他丰厚的耳垂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对视良久,突然双双爆发出大笑,笑得前俯后仰。渐渐地,两人都湿了眼睛。她缓缓举杯,与他一碰,然后一饮而尽。两人都知道,自己杯中溢满的,是25年不肯回头的时光。
———没有耳环的耳环眼,就像没有男女主角的爱情伤口,悄悄地,在时间里愈合了。
那年,他7岁,她6岁。
他们是同学和邻居。他们每天背着包一起上学,牵着小手一起放学,下雨的时候同撑一把伞。
她长得很漂亮,男生们都喜欢和她在一起。可是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很奇怪,他们揪她的手背扯她的头发,她疼得直哭。
他就会忽然出现在她身边,对所有男孩子说:“她是我妹妹,不要欺负她!”
做勇士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因为她而被一群男孩揍了一顿,却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他们从此不再欺负她。
就这样,他们一路走来,到了中学。
他已经是个高大英俊的大男生了,而她,却显得平凡了。美丽的女生们都希望把他旁边的她换成自己。可是谁也取代不了。这么多年以来,每天早晨他都是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
他们约定,将来考学也要同一所学校,这样他可以继续照顾她。
他很优秀,有很多爱慕者,她常常被迫做着邮差的工作,那些女孩子总是要在给他写情书之后拜托她递给他。他从来不看,总是扔在一旁,满不在乎!
她很小心地问他:“你看那些信没有?”
“看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你喜欢不喜欢那些女孩子之中的某一个?”
“不喜欢!”
她给信的次数多了,问的次数也多了,他对她大发雷霆:“以后不要给我看这些信了!你别那么多事!”
她委屈着对他说:“你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她怒气冲冲地跑了。
高三毕业了,她没有和他考同一所学校,而是相隔那么远地分开。那年,他19岁,她18岁。
偶尔暑假回来,在同一个院子里相逢,他会问:“在学校还好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她淡淡地说:“还好啊,我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看着她的背影,一种难言的伤痛像小老鼠一般慢慢啃噬着他的心。
她妈妈说,她留在那座城市了,有个很疼很爱她的男朋友。
他微笑着祝福她,却满心落寞。大学毕业那年,他回来时身边多了一个女孩。那是他的女朋友,说不出有多爱,只觉得女孩身上有种与她相似的习性。
可是那年,她偏偏一个人回来了,当他们在大街相遇的时候,她看着他身边拽着他手臂的女孩子笑着说:“身边的位置终于有人了!”
他尴尬地对身边的人介绍说她是他的妹妹。
他用哥哥的语气问:“还有一个人呢?怎么没有陪你回来?”
“他?”她冷笑一声,“早分手了!他和你一样有太多女孩子喜欢,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安全感!”她捻了捻头发,对他身边的她说:“不过,我哥哥可是个很好的男人哦,他一旦爱上了谁,一定会一辈子用心去爱的!”
女孩子羞涩地笑着说:“他就是有太多的追求者,以前我跟他是好朋友,很多女孩子见我们关系不错,就叫我帮她们送信给他,后来我自己也写了一封……”
听到这里,她的脸色突然惨白,黯然地对他们说:“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我要回家休息一下!”
他看着她失态地离开,突然感觉到了些什么!
回到家中,趁着女朋友陪妈妈做饭的间隙,他在书柜的角落找到那堆尘封多年的情书,他一封封地寻觅着,他总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她写的。他终于在最后一叠里找到那张写着她秀美小楷的淡蓝信封,他懊恼得跌坐在地上。
“其实我一直希望自己不是你妹妹,虽然你一直都用爱妹妹的方式来爱我,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希望能一辈子坐在你的单车后座上,希望能永远听你说你要保护我,希望你对我的每一个承诺都能实现。我希望你能看到这封信,而你对我的态度,与我对你的态度,都会由这封信决定。你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死死纠缠的,我会安静地躲开,要多远,就躲多远……”眼泪滑落在纸上仍然无法赶走那种爱她却又伤她的痛。
第二天,他想去找她,拿着那封信。可是走到了她的家门前,却又迟疑了。
他能辜负跟着他回到家乡的女朋友吗?
她从在学校开始,就—直照顾着他,她对他的爱,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了他,她会死!他不能辜负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女人。
那几个晚上,面对女朋友,他没有任何兴致。他想了很多,第二天,他抱着女朋友说:“对不起……”
可是,当他再次去她家的时候,她的妈妈却告诉他,她已经离开了,工作安排在了另外一个城币,离这里更远的地方。几个月后,他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去了她所在的城市,
当他出现在地面前的时候,她被吓呆了。
他笑着抱紧她:“我来带你回家!”
“可是……”她举起自己的右手,那上面戴着一只订婚戒指:“我准备结婚了!”
他惊讶地看着她,怎么会这么快?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就要嫁人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最爱的女人是你,那封信也是我刚刚发现的……”
“别说了!”她长叹口气:“你应该对她负责,不能因为一封信就辜负别人……就像我,也需要回报他一样,所以我选择嫁给他!”
她说得那样决绝,他听得肝肠寸断!
那一年,他26岁,她25岁!
她结婚了,留在了她丈夫所在的城市;他也结婚了,妻子是个简单贤惠的女人。
她的父母生病没人照顾,他妻子比他还要热心。
她再回来的时候,虽然丈夫陪伴左右,可是仍然不敢直视他。
于是,他们常常是,她陪他的妻子聊天,而他却和她的丈夫十分投契。
他们聊的话题,仍然是他们小时侯的糗闻趣事,只是那种心情却没有了太多的甜蜜与回忆,他们要顾及身边的那两个深爱着他们的人。
他们唏嘘,各自身边的人也感动着。
原来时间真的会让爱更刻骨。
那年,他32岁,她31。
后来,每年她都要和丈夫回来过年,每年都和他们家一起吃团圆饭。
他的孩子管她叫姑姑,她的孩子管他叫舅舅。
他们之间的感情仿佛真的回到了最初的兄妹。
到了各自的孩子都要上大学的年纪,他赶紧给远方的她打去电话:“妹妹,你们那边有什么好点的大学,我想让孩子考那里,这孩子太不听话,老惹他妈妈生气,我叫他过去读书,你也好帮我监督监督!”
她在电话里却笑了起来:“是吗?我还想让我孩子考你那里呢!我们家这孩子也不听话,不服她爸爸的管教,这丫头说只想听舅舅的……”她顿了顿,说:“不如这样,让他们都考同一所学校吧,这样他们兄妹彼此有个照顾,我们去看他们的时候还可以一起将两个孩子都管教一下。”
他握电话的手抖了一下,心被拉回了多少年前。
孩子们在父母的安排下考进了同一所学校。他对儿子说:“你要好好地照顾妹妹,不能让任何人欺负她!”
她对女儿说:“以后不要惹哥哥生气,不要老给哥哥惹麻烦。”
也许早已经有了预感,当他和她接到儿子女儿的电话说要结婚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孩子们的婚礼上,他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彼此两鬓斑白,他温柔地说:“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一家人了!”她点点头,脸上带着疲倦的微笑:“只是等得太久了,只是最后在一起的却是我们生命的延续。”
那年,他67岁,她66岁。
后来,他被诊断出患了癌症。
他绝望了,对所有人都排斥着,拒绝吃药拒绝治疗,他的情绪完全失控,看见妻子儿子媳妇就是破口大骂。妻子站在病房门外,心疼地叹了口气,对儿子说:“给你姑姑。不,是你岳母打个电话,你爸爸的毛病,只有她能治得了!”
当她敲开他的病房门,她只说了一句话:“你要是还想再见到我,就听医生的话,吃药化疗;要是不想,那我马上就走,以后你是死是活我都不管了!”
他看着她,却放声痛哭起来。
……
她站在他的墓前,眼里已经没有了泪水。
墓园凄凄无人,一阵风抚过她斑白的发丝,像是他的回应,也像是他的哭泣。
原来爱情,留在心里只会永远成为遗憾。
那年,他77岁,她76岁!
(一)
那个夏天,许白衣打了份工。每天下午顶着毒辣的太阳坐62路公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一位老太太读报。也许是天太热的缘故,公车里人并不多。许白衣总会看到一个穿着米黄色夹克、头发乱蓬蓬的男子,老是捧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像织田裕二。
公车像是流动的胶片,白衣会很奇怪地把自己想象成电影《甜蜜蜜》里的女主角,那么男主角呢,她把眼睛瞟向对面的大男生。每次白衣上车的时候他就坐在车上,下车时他仍在车上。车开的时候,白衣转身,看着那蓬乱的头发和织田冷漠略带邪气的面孔一点点在视线里消失。一切感觉都像是老电影。他的身上会有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吧!这样想着想着白衣会不知不觉地脸红。
白衣不知对面的织田也早把清水一样的她看进了眼里。
(二)
白衣是不会主动去争取什么的女孩子,如果不是那样一个雨天,或许他们就这样偶然地遇到,又很匆匆地各自奔向各自的生活了。但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你成心等它,它总是忸怩着不来。你没有提防,却不经意撞个正着。
给奶奶读报时,读到一盆蟹爪兰开了几百朵花。奶奶说:我还没见过这种花呢!说得很感慨的样子。那天路过花市,正好有一盆含苞的蟹爪兰,白衣就把它买了下来。
上公车时,下起了小雨。车子启动,白衣一趔趄,就撞到了前面的女人。“长没长眼睛!”白衣疼得直咧嘴,一个浓妆艳抹的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横眉冷眼。她手里提的蛋糕也被弄丑了外形,白衣手里的花盆叶子连花苞也掉了好几枝。白衣连忙道歉,四十多岁女人过生日总是心怀感伤的,碰巧出了一点状况,当然是口不饶人的。“我赔给你钱吧?”“钱能买来什么呀?”白衣脸一阵红一阵白地捧着那盆可怜的花尴尬地站在那里。“大姐,前边的站你下去等一等,那有个蛋糕房,蛋糕很不错的!”是他,织田裕二。白衣感激地瞟了他一眼,他并不瞅她,只说:“这种花很好养,你把掉的枝插上,一样会活的。”大概闹得没了意思,女人不再吭声了。
下一站,三个人下了车。织田拎了个比坏掉的大好些的蛋糕,女人拎着蛋糕嘟囔着走了。白衣说:“多亏了你了,不然……”要掏钱给他。他拎了拎那个弄花了脸的蛋糕:“不用赔了,这个归我了!我请你吃蛋糕!”白衣不干,他就板了脸:“你这人,真没劲!”白衣便不再坚持。“总见你,叫什么?”“许白衣!”眼前的白衣编了长长的辫子,白色长裙,白色T恤,素淡得像一朵兰花。
织田眼里溢出笑来:“还真是名如其人!”白衣红了脸,好在长长的发挡住了。“庄则,工大在读研究生!每天都坐这路公车去教授家出苦力!”
再坐上公车,两个人便像是经历了世事,已然是朋友了。庄则帮白衣去插那些弄掉的花,白衣翻他看的书,居然是潘向黎的散文集《纯真年代》,她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这样婉约到了极致的文字的。可眼前这个像极了织田裕二的男生居然也会看。“看过她的《我爱小丸子》吗?”他摇头。
白衣到站了,再转身看车窗时,看到他浮在窗上的一张笑脸,清朗疏俊,突然很感谢那个过生日发脾气的中年女人。
(三)
仍是每天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老奶奶读报,不过,更像是赴一个约会。每天白衣没上车时,他身边的座位都空着。白衣想那是他留给她的吧,那样想想心里就会有淡淡的椴树花蜜的味道。她把那个刊有《我爱小丸子》的杂志找给他看,他就那样在公车上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像你吗?”白衣就板了脸:“早知道你看书就不理我了,不该给你找书来了。”口气中已然有了撒娇的味道。他抬起头,嘿嘿地笑了。和她清风明月地讲校园里的笑话。
“你叫白衣,原来是总穿白衣呀!”他说话时有些坏坏的。她抬起头,也笑了。“其实我更喜欢穿紫衣。”
“那就成袁紫衣喽。”白衣想说那你是胡斐吗,终于这话没问出口。
(四)
那天白衣上车就看到一个短发女孩在挨着庄则坐,那女孩不时把手里的一袋蓝莓往庄则口里塞,样子很亲昵。
白衣坐在公车的角落里,心里空空荡荡的。透过车窗她看到庄则在偷偷看她,她就把目光移到窗外。那个女孩不配庄则,她眼里的灵光与庄则眼里的宁静不相配。白衣的心很疼。
有三四天,白衣病了没去老奶奶家。“许白衣,你哥来看你了!”白衣正在床上昏昏欲睡时,寝室的阿姨喊她。白衣从小到大就没一个哥哥的。更何况家在南方。
进来的是庄则。他很有些不好意思。“路过你的学校,就进来看看。你还挺好打听的,一问人家许白衣,就找到你了。”
庄则不知道白衣在她们学校是很出名的。她上大学前就出了本很有些名气的小说。进学院后,还被请出来做过讲座,是美女加才女的人物呢。
白衣自己乱头乱脚地被他看到,一时有些尴尬。庄则坐下来问:“怎么了?”白衣的鼻子居然就酸了。他拉了她的手,屋子里的阳光暖暖的,有爱情的味道。
白衣想起那个短发的女孩,幽幽地说:“为什么不等等我?”
庄则揉了揉她的头发:“白衣,介意我们现在开始吗?”白衣咬了唇,爱情来了,介意又能如何呢?
他与那个女孩的故事,白衣不再问,庄则也不说。谁又没有过去呢?可是白衣还是会嫉妒,嫉妒她先认识了庄则。把这个说给庄则听时,庄则就皱了眉,然后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下辈子我就在少林寺等女侠来找我下山!”白衣就笑着打过去。
两人都是很淡的人,就是在爱情中也不是那样轰轰烈烈的。往往是约了,然后找个咖啡屋或者是公园,坐了看书。庄则是学工的,但看的书很杂,很多。白衣说: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庄则就刮白衣的鼻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讨个当作家的老婆,不多看几本书怎么行?
后来那个叫茹晓风的女孩来找过白衣,那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子。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聊了好久,说的都是庄则。晓风说:输给你,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不过我不会放弃。
(五)
庄则的家住在离雪乡不远的城市。寒假,白衣跟了庄则去看雪。白衣从没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雪。踩着积雪走在乡间,雪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出淡粉的光,路两旁的白杨树则像剪纸一样拉出长长的影子,一缕缕炊烟、一盏盏晶莹透亮的红灯笼,还有戴着红色滑雪帽,穿着红色羽绒衣的许白衣,一切宛如童话世界。
白衣冻红了脸,庄则就轻轻地捏她的鼻子,小心把鼻子冻掉喽,没鼻子的哈密赤我可不娶。白衣就耍赖,抱住庄则,把脸在他的衣上蹭来蹭去。
狗拉着雪橇从山坡上飞驰而下时,白衣紧紧地搂住庄则的腰。风呼啸着从他们的身旁刮过,白衣听见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喊:“我爱你——”于是她就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在梦中了。后来的许多日子白衣都在想:那天庄则是真的喊了,还是自己的幻觉呢?她没问过他,但她宁愿相信是喊了的。
白衣和庄则打赌,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谁输谁买糖葫芦。比赛开始了,白衣傻乎乎地跑了好远,停下喘气时,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跑,回头看见庄则拿了一串快一米长的糖葫芦走了过来。白衣跑回去接过糖葫芦: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庄则笑着说:傻丫头,我早就输给你了!输了一辈子,只用糖葫芦请客,不是太便宜我了吗?
白衣低头,咬了一口那串巨型冰糖葫芦,那甜一直进到心里。
晚上,他们住到了一户老夫妇家里。老夫妇看惯了城里人的做派,也没问什么就让他俩住进了小小的里屋。白衣红了脸。庄则说:你尽管睡好了,我帮你看着色狼。白衣和衣躺下,果然庄则就坐在炕沿边上,不动。白衣扔过去一个枕头,还真想坐一宿啊?睡吧。
庄则躺下,他们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窗外的月光映着雪照进屋里来,一切都很美。
北方的火炕热得快,凉得更快。后半夜时,白衣就被冻醒了。身子抖成了一团,嘴也干得张不开。她伸手搂住了庄则,庄则把白衣搂在了怀里,然后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那怀抱很温暖,但白衣还是冷,或许要感冒了吧。很长时间了,白衣总是不舒服。
白衣醒来时,房东奶奶年画一样的笑脸绽放得很美:丫头,你可醒了。那孩儿吓坏了,跑了好远的路去给你买药了呢!白衣透过窗,看见窗外正飘着鹅毛大雪。
庄则进屋时,几乎成了雪人。看到白衣醒了,开心地笑了,像个白了眉毛头发的圣诞老人。
白衣三天后病好了,庄则倒瘦了很多。
(六)
白衣很能吃,但越吃越瘦,庄则握着白衣的手说:“怎么长个没良心的肚子啊!”白衣就笑:“那还不
好,现在不流行骨感美人嘛,不然,你想娶个肥婆呀!”白衣总是觉得心慌,失眠,疲乏无力。她想:是熬夜写东西累着了吧。
后来感觉越来越不对,有一天拿笔的手无缘无故地抖个不停。白衣吓坏了,跑去医院。三番五次折腾后,白衣呆住了,是甲亢。白衣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病,从前母亲单位有个人得过的,先是瘦,后来胖得没了人形,眼睛还像金鱼那样。恐惧如烟雾一样缭绕在白衣的心里,她很想站在他身后,让他为她遮挡严寒。白衣看着镜子里纤细瘦弱的自己,看着清水芙蓉的一张脸,心一点点地冷了下来。她不能让庄则和她一起过那种凄风苦雨的日子,绝对不能。
面对庄则,白衣的心更加急速地跳了起来:则,再陪我去坐一次62路公车吧。庄则从电脑前抬起头,怎么了,不舒服吗?
白衣偎过去,紧紧地搂住他。他身上是很干净的香皂的味道。她说过:没什么可以让我们分离的。可是……可是她不得不选择放手。她不能等到他厌倦了她的那一天再放开手。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东西。
她问: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丑很丑,你还会爱我吗?庄则拍拍她的脸,开玩笑说:不爱,谁爱丑八怪呀。
白衣的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庄则赶紧哄她,最近怎么就这么爱哭了呢?
(七)
那个秋天,许白衣带着疲倦与零落的一颗心离开了北方。走的那晚,天上飘着细雨,出租车在庄则的宿舍楼下停了好久,他窗子里的灯光浑然不觉地亮着,全然不知这世上还有生死分离这件事。
后来白衣听茹晓风说,庄则疯了一样去学院找她。有时是喝得醉醺醺的。白衣给他留的信里说回家嫁有钱人的说法他根本就不信。白衣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那一刀同样是插在她自己心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白衣回到了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城市,她的眼睛就快看不到东西了。她想再来看看这座无数次梦里回来过的城市。
坐上62路公车,车缓缓开动的一刹那,她透过车窗看见他,世上的事居然就这样,有了因就一定有果。他抱着一摞厚厚的书,在细雨中走得急匆匆的,她喊了司机停车,跑下去,从他身边过去时,特意放慢了脚步,他看过来,目光很漠然,然后在细雨中路人一样匆匆离去。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胖胖的变了形的女孩就是他日思夜想的许白衣。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走就走说忘就忘了吗?
白衣想到这些,泪如雨下。爱,真的可以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忘记吗?
(一)
和丁小川的故事开始于大一,有一点早。对于闻格来说,似乎所有一切都有一点早,青春、冲动……爱情。
她一直在经营一种与时光格格不入的生命环节,16岁的初恋,17岁的辍学,19岁的失恋以及同一年的离家出走……
4年后,谁也没想到如此叛逆的一个女孩子会选择了重新捡拾起走远的高三时光,从春拼到夏。秋,一纸录取通知书把24岁的闻格带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看海、读书,一个人逛街或者散步,闻格想日子终于可以波澜不惊了。在如此的年纪,千帆过尽之后,唯有自己知道,醒悟的代价是什么。满满一校园青春的少男少女,都在闻格渴望安静的目光之外,可是有一点她却不经意
地忽视了,安静的另一面,无约而至的孤单,自己还没有学会应付。
(二)
丁小川有一头跳跃的黑发,他坐在闻格的左前方,靠窗的位置。那个不过20岁的男孩有种让闻格久违的青春味道。他习惯用手指掠动自己的发,一瞬间也掠起窗口射进的无数阳光。白T恤的V形领口不经意地晃着一只褐色石坠,深蓝或浅蓝的牛仔裤裹着的两条腿结实而修长。
课堂上,闻格看丁小川的背影像看一道青春布景。但闻格压根儿就不想惊动丁小川,他太年少,只属于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那种年少的记忆,已经在恍然间有些远了。
只有这样一片风景,是好的,似乎比经历的一切,都好。
秋越入越深,天空也越来越高远,是安静下来的海边独有的蔚蓝。海滩上已经没有人再留恋了,闻格的心几乎无缘由地就跟着季节掉入萧瑟。好在,虽然不知怎么应付,却会忍耐。
直到有一天,闻格发现丁小川的目光,开始更多地从前面转向后面。隔了一排桌椅的角度,那个男孩的目光,渐渐异样。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还不到尾声。
(三)
丁小川爱上了闻格。原因很简单,不同于身边其他的女孩。闻格那张美丽的脸,极其安静。20岁的女孩子都是火,她却是水,流淌着,波澜不惊。浅淡的目光里散落着让他无法捕捉的寂寞。闻格的独来独往,不言不语,以及不施脂粉的脸,让那个似乎没有来处的女子有种落花人独立的孤傲。
是岁月留给闻格的。丁小川不可能知道,除了在迷惑中深陷。
闻格却不想心动,看穿丁小川的心事对她来说易如反掌。经历让她沧桑也让她丰富和敏锐。但丁小川太小,从未涉足社会的他,不可能承担起闻格已经逝去的岁月。而爱情,想起它闻格就在心里苦笑。于年轻而言,它是那么不可能真实的一回事,闻格已不想再尝试。
两个人无言地进进退退,坚持到了冬天。
青岛的冬天没有雪,冷得很清淡。只是海风的缘故,那种冷从早到晚地透明。闻格的后退变得有些迟缓,也许一个人的感觉很容易在寒冷中恍惚。
圣诞节的晚会上,做主持人的丁小川在最后唱了那首很好听的“灰姑娘”,唱至中途,站在舞台上对着数千人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这首歌,送给我心爱的女孩闻格。
口哨声和雷动的掌声中,闻格的心茫然退到了终点。
(四)
晚上,在女生楼前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拥闻格入怀,无视远远近近的人来来往往。
丁小川的激情如涨潮的海水涌向堤岸,让闻格最后的固守轰然坍塌。在丁小川的怀中,寒冷和寂寞都变得模糊不清了。模糊不清的还有闻格的心情,有一刹她觉得自己竟然想跟着这个男孩上路。而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20岁那次重创的失恋,让闻格对一切的爱恋都清冷如水,她没有想到还肯再被一个人爱,一个年仅20岁的男孩子。
丁小川却没有给闻格辨别的时间,他释放的爱太快太突然让闻格的心决堤了。
飞速而至的寒假,送别的站台,闻格的双手牢牢环着丁小川的身体,环到列车启动前的最后一分钟。深冬的黄昏,告别的一吻如火如荼,闻格的心在丁小川跳上火车的一刹那,慢慢疼了起来,那么遥远而久违的疼痛像16岁。
闻格终于忍不住哭了,衣衫上久久散着丁小川身上淡淡的阳光洗衣水的味道,逼得闻格的泪无处可逃。
再见面,闻格看到丁小川依旧神采飞扬,而丁小川看到的闻格,却有些许的憔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画面,在不同的青春里,原来并不一样。
丁小川托起闻格的脸,傻丫头,我的爱不能让你快乐吗?闻格不说话,心里暖了一下,“傻丫头”三个字让一个24岁的女子重温了情窦初开的感动。
闻格开始脱下长裙换上休闲装,长发结成马尾的样子高高束在脑后。开始坐在足球场外看丁小川踢球,开始跟着丁小川去“大地”冰场溜冰。抑或周末,两个人牵了手乘一辆双层大巴,从起点到终点,一遍遍环绕着美丽的黄金海岸……
所有的画面陌生而熟悉,在不同城市的往昔,闻格和不同的人表演过。只是闻格忽视了丁小川把她带回到已走过的时光,他初次的无所顾忌的爱,让闻格再一次失了方向。似乎她曾是坠入谷底的小龙女,而她的杨过已经出现。
(五)
暮春,樱花纷纷扬扬开了一城,丁小川额前松散的发已垂至唇边。没有课的午后,闻格陪他去剪发,剪发的男孩和丁小川一样的年纪。
在镜中,他看丁小川又看闻格,你姐姐吧?男孩的手飞快地起落,这么疼你,陪你剪发。
闻格一愣。丁小川已笑嘻嘻做答,当然疼我,姐姐嘛!目光在镜中狡黠地看向闻格。
闻格别开了脸,坐的位置有阳光从玻璃的门中透射过来,刺得眼睛微微地痛。
再去“大地”,丁小川拉了相熟的一些同学,在那种闪烁不定的灯光里,闻格忽然就觉得累。场外,要了一杯水,坐下来慢慢地喝。
场中的丁小川依旧旋转如飞, 他被叫做“ 冰场王子”,而闻格却做不成“冰场王后。”
片刻后,丁小川的衣衫在身后被一个女孩握住,很多人接着依次连在一起像一条长长的龙,灯光和音乐也随着切换。闻格下意识地握紧杯子,却阻挡不住眼前的音乐灯光和身影,一点点变得遥不可及的远和陌生。
(六)
吹落樱花的风吹得闻格有些莫名其妙的慌乱。似乎太吵了,和丁小川一起的日子,没有一刻可以安静下来,闻格的爱情有些累了,她想歇一歇,但,丁小川不懂。
丁小川还不懂得疲惫,正如闻格曾经已忘却了激情。
樱花落时,合欢花已满树绯红,夜晚,乍暖还寒。似乎不经意地,闻格问丁小川,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以后?
丁小川低头看闻格。片刻,说了一句,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然后,补上一句,谁也不知道明天,不是吗?
只要现在,我爱你。
闻格的心静静地寒了一下,夜空有飞机闪闪烁烁地穿越。那一刻闻格记起了丁小川还不到21岁,21岁的自己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
那时自己也年轻,而现在……怎么,就会这样了呢?
风不知从哪个方向吹了过来,柔软的冷瞬间钻得到处都是。丁小川伸出手臂,闻格犹豫一下,躲进他怀中。
日子依旧,丁小川的青春依旧,激情依旧。闻格的回应却开始一点点生涩和牵强起来。静下心来,觉得沉迷在丁小川身边的女子,不像真的自己。只是那个男孩对自己的一举一动已经成了习惯。像抽烟,抽久了,连呼吸都不再清澈却难以放弃。
丁小川一直不知道闻格有不短的吸烟史,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留给闻格的生命痕迹。但那么长时间以来,闻格从不在丁小川面前抽烟,她习惯在夜里,在很深的安静下来的夜里燃一支烟,明明灭灭地把缓释不了的心动与感伤燃为灰烬。
久了,丁小川变成了闻格手中一支总也点不燃的烟,面对他愈演愈烈的青春,闻格不知该怎么办。
大二的夏,再送丁小川走,拥抱和吻依旧深沉而漫长。
只是即使离别在即,仍没有一丁点哪怕风过水无痕的承诺。
丁小川没有诺言就像青岛的冬天没有雪。
(七)
这样迎来大三的秋,丁小川带回一个青葱的女孩。女孩叫点点,丁小川说是邻家的小妹妹,一不留神长成了大女孩。
大女孩也不过18岁,在闻格的眼里,是另一个年代的孩子了。
点点叫闻格姐姐。闻格说点点你怎么选了这么远的学校,千山万水的。
小女孩仰起脸看丁小川,满眼的神往,说因为小川哥哥在呀,就不觉得远。
丁小川揉乱点点一头的发,小丫头,这么会说话。伸左手带过闻格,右手拉了点点的手臂。闻格弯下腰去,拎包,不动声色地挣开丁小川的手臂,留下他莫名的惊异。
以后闻格和丁小川的身边,就多了点点的影子。点点很乖的一副样子,穿水蓝的背带裤,头发束得很高,一对洋娃娃一样的眼睛不停地转来转去,叫闻格姐姐、小川哥哥,叫得甜甜的。丁小川说点点的心还是一枚青苹果。
青青涩涩,我见犹怜。
闻格再也没有在足球场外的看台上,看丁小川奔跑的身影。点点和一群女孩组了一支拉拉队。点点年轻的声音是足球赛中的另一道风景。
青苹果的心已经长大,闻格和点点都知道。闻格看点点,像看初时的自己。当丁小川的目光不经意地,更多地在点点身上停留,闻格知道这一场爱情,已是尽头。
没有什么太清楚的伤悲,除了疲惫。这该是一种必然吧,点点的出现和丁小川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察觉的改变,也没有什么可以真正缩短时光的距离,至少,爱情不行。
而自己,闻格已没有心情同自己分辨。
闻格和丁小川说分手,当着点点的面,在深冬的午后,曾经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松开点点,一把抱住闻格。
他说为什么,好好的,闻格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闻格摇头,小川你太年轻,对我来说,你怎么样都太年轻了。
闻格拂掉丁小川的手转身离开,淡紫的裙裾在冷风中摇曳,那道背影,闻格相信,足以让丁小川记忆一生了。
只有记忆。
不久,闻格办理实习手续离开学校。走的时候,听到了丁小川和点点的爱情故事正在校园上演。
不会有结局的,青春的爱情。
闻格轻轻燃了一支烟,有时候,爱情根本就不想停留,它只是,想跳一支舞而已。
和阿文有过一段那样的经历之后,我渐渐理解了女人的婚外情。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按部就班地走着一个寻常女人必经的历程,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老公一直从事技术工作,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且整日忙于工作,很少顾及家庭,或许这是技术人员的通病吧,理智多一些,感情却欠缺。我们从恋爱到婚后,似乎一直是我一个人在经营着我们的爱情和婚姻。
不过,因为我心里有着对他的深爱,就从未感到委屈和后悔,而是把小我一岁的老公当作弟弟一般宠着,盼望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一天天成熟起来,成为一个知道用心呵护我们母子的好老公、好父亲。
那年,儿子两岁,老公单位实行竞争上岗,老公很有把握地认为勤勤恳恳工作了多年、业务又出类拔萃的他,一定能够竞争上技术部副主任一职。结果却出人预料,某领导那位技术平平的上门女婿当选了。
年轻气盛的老公很是不服,在单位又不好说什么,回到家里就尽情发泄,向我诉说着他的怀才不遇,抱怨着这个世界的诸多不公平。
我理解老公,看他苦闷的样子,我好心疼。每次我都会耐心地劝慰他:“来日方长,你还这么年轻,明年咱再去竞争。”
“我还年轻?人家比我还小两岁呢!都怪我自己,没有一个好……”老公欲言又止,忿忿不平地叹着气。
我知道,他是羡慕人家有个有权势的老丈人。
“其实,事业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可以把重心转向家庭、偏向孩子一些,那样,你说不定比现在快乐得多。”我说。
“你这是什么话!你想让我做一个只会做饭、看孩子的庸男人?唉,你知道什么呀!”老公一副知音难觅的悲愤模样,我只好闭嘴。
那之后,老公对我、对孩子、对这个家有了很多的抱怨和看不惯,对婚姻的不满在他的言行中一天天地流露出来。我知道,这源于他的心理不平衡,如果他不是娶了我,而是娶有权或有钱人家的千金,他可能就会有个要雨得雨、要风得风的好前程。
对丈夫忍让的时间久了,我也觉得委屈,我们便开始吵架,甚至他会在儿子面前出手打我,吓得儿子哇哇大哭。我的心一天天寒了下去,对老公一次次失望。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暗自流泪:为什么我嫁了这样一个不知疼我、爱我的暴躁老公?
儿子大一些时,送到了幼儿园,我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工作中。我倒没有想出人头地,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在工作中找到一些乐趣,不让自己深陷在了无生机的婚姻苦闷里。
在每日的忙忙碌碌中,我竟发现我的同事阿文时不时地向我投来关注的目光。开始我并没在意,后来,阿文常常来我的办公室,找各种借口与我聊天,帮我做些事。我们聊得最多的是各自的孩子,因为两个孩子同龄,是同一个幼儿园的小玩伴。
其实,有时候,婚姻不幸福的女人伪装得再巧妙,也难免会露出破绽。我不知道阿文是出于什么用心来接近我的,我算不上漂亮,更不风骚,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三十岁女人。
虽然内心有戒备,但对阿文没有太多的反感,大家在一起聊聊天,说说笑笑的,我甚至感受到了那份久违的快乐心情。
有时,阿文出差,办公室里没有了阿文的身影和笑声,我的心竟有些空落,待自己觉察到,心一下子变得慌乱:大家只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又都是早已婚嫁的成年人,不可以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我常强迫自己不去想阿文,但却适得其反,心里有一份真真切切的牵挂。
阿文出差回来,急急地冲进我的办公室,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低低地说了一声:“我好想你!”我的心一下子像被击中了,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
我和阿文不远不近地牵挂着,时光轻快地过去。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些变化,听多了阿文的赞赏和鼓励,我多了一些自信,我开始发现自己有许多优点,而不是像老公抱怨的那样一无是处。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的工作业绩在同事中是最出色的。每天开开心心、忙忙碌碌的我,好像又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节,洒脱而自信,和以前的我简直判若两人。就连很少关注我的老公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有时也会对我行上一会儿注目礼。
我想我是应该感谢阿文的,是他改变了我的性格,改变了我后来的生活。
有时我想,如果我和阿文能永远保持这样一种情谊,也并不是一件坏事,不影响各自的家庭,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只是淡淡的牵挂,淡淡的喜悦,还有一丝淡淡的伤感,等我们年老时,也会是一种甜甜的回味啊!
只是,看多了一些婚外情故事,最后都流于俗套,很少有一个尽善尽美的结局:有的落得个家庭破碎,有的留给女人的是无尽的悔恨和苦泪……而每每想起这些,我的心就会涌起隐隐的不安。我不想受伤害,更不想去伤害各自无辜的伴侣。
一次,我陪阿文去他家闲置的平房小院摘红枣,阿文注视着我,动情地说:“馨欣,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阿文叹了口气:“我真想把你吃掉,可是,我,我不忍心伤害你。”我的心里暖暖的。阿文给我的竟是一份纯纯的感情,我好庆幸、好欣慰!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一天天长大,老公心态慢慢平和,竟越来越多地关心起我来。不再下了班没事做耗在单位不回家,也不再三天两头地出去喝酒聚会,真的把生活的重心偏向了家庭,偏向了我和儿子。
一天老公感慨说:“以前我真傻,把精力白白浪费在无聊的名利之争上,是少了根筋。人生在世,重要的是有一份快乐的心情。好长时间来,我对你和孩子关心不够,你不会怪我吧?以后我会做一个好男人,照顾你们娘儿俩。”
听着老公的话,我一下子泪流满面,那个被我宠了好几年的小弟弟终于长大了、成熟了。毕竟是我爱了近十年的人,我和老公多了一些心与心的交流,我们很快又找回了恋爱时的感觉。
有时,我会故意逗老公:“幸亏你及时悔悟,我差点就不要你啦!”老公一脸的可怜样儿:“我知道。都怪我不知珍惜,差点失去你哦!”听得我心里酸酸的。也许,他知道些什么,只是不愿意向我说起。
后来,和阿文谈起,阿文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祝贺你,馨欣,看到你们幸福快乐,我也高兴!你本来就是属于他和孩子的,你的心永远也离不开他们,就像我一直不忍心背弃家庭一样。”
我和阿文相视而笑。虽然心里有些伤感,但我知道,我们理智的选择是正确的,没有人受到伤害,就是最好的结局。
那份感情渐渐平淡,我和阿文依然是同事。偶尔,我会想起以前的岁月,对阿文,我的心里只有说不尽的感激。
谢谢你,阿文!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爱上她的。
他最喜欢像个孩子般趴在她怀里,脸颊紧贴着她的胸脯,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
“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这是她大一时写的诗。她从小就觉得自己的心跳特别快,有时候运动稍微激烈些,心脏就好像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即使渐渐长大,仍然是只要爬上两层楼,就仿佛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碰痛碰痛。
碰痛碰痛,她抚着剧烈跳动的胸口询问双亲,爸爸低头叹气,妈妈又流了一脸的泪。
终于知道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时,她也流了一脸的泪。但后来就坚强了,不再怕病床、怕高悬的点滴筒、怕护士的白口罩,有时候还能平静地看着仪器上自己心跳的起伏,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变成死寂的横线。
上帝大约没有把她收回去的意思:30岁那年,终于等到了愿意把心捐给她的人。手术前一天晚上她哭了一整夜,哭湿了白被单和枕头,她哭自己终于重新拾回了生命,也哭那个失去生命却救了她的人。
她只知道是个和自己同年龄的女子,结过婚,猝死于一场车祸。无从表达对那人的感激,她剪存了报道她换心手术的新闻,上面并列着她们两人的照片。
然后他就出现了。起初他在病房踟蹰,她还以为是访者,后来却成了常来聊天的访客,在百无聊赖的病中,她常为了期待他而忙着在病床上梳妆。初恋的喜悦强烈地冲击着她,毕竟由于自己生来脆弱的心,她连接吻也不曾。
这一次她可以放心地吻了。别人的心在自己胸腔里有规律地跳动着,她的心跳不再剧烈,却十分安稳,她真的“放心”了,将半跪的他紧拥在自己的胸前,她答应了他的求婚。
但她仍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爱她,自己不过是个残缺的人,依旧是孱弱的身子,胸前有永远的疤痕……他竟然毫不嫌弃地、热烈地爱着。每次她追问原因,他总是笑而不答,也许历经沧桑的人感情较内敛吧,她知道他曾有过一次婚姻,但很快就失去了。
她不知道的是他藏在衣柜底层的小盒子,她在偶然间发现,好奇地打开时,看见他的旧结婚照,含笑的新娘看起来好面熟,好像……她凛然一惊,匆忙找出收存的换心剪报,不待对比,就知道是同一个人,那个把心捐给她的女子。
那颗心正在她胸中剧烈地跳着,碰痛碰痛。
我是在一次市电视台组织的节目中认识刘星雨的。
《家庭新视角》栏目主持人兰齐,原来主持《法制在线》节目,我作为市公安局的办公室人员,也负责公安宣传,因此和他很熟。他主持了新栏目,为了扩大宣传,邀请我当作嘉宾出席他的第一期节目。
在直播厅里,我和3个男士坐一排,对面是4个靓丽的女孩。在她们的逼视下,我有些局促,尽管我长得高大魁梧、相貌堂堂。
节目讨论的主题是家庭装修。我虽年近而立,但还是个王老五,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却坐在这里讨论什么家庭装修,真是天大的讽刺!
兰齐给出了话题:如果有100平方米的新房,你重点装修哪个房间?答案写在题板上。
我毫不犹豫地写了“卫生间”。写完,我有点后悔,这是否不够高雅,太俗了吧。高雅一些的应当写“书房”。我在惶惑中等待人们的嘲笑声。
亮题板时,嘉宾有的写“卧室”、有的写“厨房”、“书房”、“客厅”。没想到,我也有知音。对面一个叫刘星雨的女孩,居然和我一样,写的也是“卫生间”。不过,她可不像我这样怕别人说没品位,而是很悠然自得。翘着二郎腿,本来就不长的短裙更遮不住修长、白皙的双腿了。翘起的那只腿还不安分,金色的高跟鞋和赤裸的纤足上下舞动。
“张警官,你为什么要写‘卫生间’呢?”兰齐问,他直瞪着我。我这才知道自己走神了,都是对面那只娇美纤足惹的祸。
我说装修也要以人为本,只要舒适、随意就好,装修是要自己享受,而不是给别人看的。我的话音未落,刘星雨竟忘乎所以地拍起手来,全然不顾直播厅里和电视机前的观众。她还向我调皮地眨眨眼睛。其实,别看说得冠冕堂皇,我有一个羞于启齿的毛病,那就是爱坐在马桶上看书。
兰齐转身问刘星雨。她可没我这么文雅,竟直通通地回答了一句非常俗、不能登大雅之堂又让人乐不可支的话。
节目结束了,走出直播厅的时候,刘星雨大咧咧地拍着我的肩膀:“张警官,留个电话吧。我们是知音啊!”
偶然的邂逅,刘星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作之余,我也曾想起过她。但我不善于和女孩子交往,有了想法,却不知该怎么进行下去。
8月的一天夜里,我刚打完一份领导讲话稿,
关上电脑。手机响了。一个甜美的声音传过来:“张警官,今夜有流星雨,去不去看啊?”我知道这个消息,天文学家预测今夜23时英仙座有流星雨,但我觉得和自己没关系,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恐怕要熬通宵。
提起流星雨,我想起了那个朝我调皮地眨眼的女孩。也想起了别人对我“严肃有余,浪漫不足”的评语,为什么不和女孩子出去浪漫一回呢?
“去哪?”
“当然是商贸大厦了!那里的露天旋转餐厅是观看流星雨最好的地点了。”
我有些踌躇,那里的消费价格对我来说有些昂贵……但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太寒酸了不好。
打车来到商贸大厦,老远就看到刘星雨在大门口朝我挥手。17楼的旋转餐厅灯光闪烁,笑语杂沓,座无虚席。想不到这个城市人们的夜生活还这么多姿多彩。我们在靠边的位子坐下。刘星雨眉飞色舞地对我说:“没想到吧,是不是打搅了你的好梦?”
整个晚上,话都让她说了,我只有洗耳恭听的份儿。快午夜时天空出现流星雨了,她一边专注地看,一边对我说:“我出生的夜里就有流星雨,所以父母才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流星雨远不如焰火绚丽多彩,但它是自然界的奇观,依然具有震人心魄的魅力。天幕上散落的一片星星点点,其中蕴涵着巨大的能量,多年不遇的壮观景象,能在此时欣赏到,也足以铭记在心了。
我叫服务生结账,但她已先付了款。我这时想起了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话,故作幽默地对她说:“你知道两个青年男女去消费,结账时,男人付款,那表明两人是情人关系;两人抢着付款,那是一般朋友关系;女人付款,那是夫妻关系。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她跳起来大声喊:“啊,你想占我的便宜!”四周的人都注视我们,当时搞得我颇有些难为情。
刘星雨说她在全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当售楼小姐,业绩是最好的,因为有提成,收入比我这个当警官的不知超出多少倍。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我们还是炽热地相恋了。
和她相恋会搞得你很累,因为她的脑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半夜里会叫你爬到楼顶上去数星星、在大庭广众下逼我和她接吻,或者做其他疯狂的事。甚至有一次,我和她在咖啡馆喝完咖啡,出门正下着大雨,她在众人惊讶的目光里,拉着我的手在街道上狂奔,还发出痛快的叫声。回到家,我被浇成了落汤鸡,感冒了好几天。母亲觉得她有些疯癫,我却劝母亲说现在提倡经济互补,我和她整好是性格互补。她是那种叫人痴迷得整天找不着北的女孩,而我则是比较老实的男人。我们两个在一起,正好是绝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开始谈婚论嫁了,第一件事就是选购新房。她看中了花园新村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可惜我的积蓄根本不能承受昂贵的价格。她说没问题,那是她们公司的,可以找老总打折。我说打折也买不起,还是现实点买个小些的吧。她说看我的,领我去了公司,直接找老总。老总40多岁,胖胖的,听了我们的想法后,老板爽快地给打了8折。刘星雨高兴地抱住老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老总倒不好意思地说:“你的张警官该吃醋了。”
刘星雨要自己付房钱。我觉得那会失去我作为男子汉的尊严,我倾其所有,付了一半房钱。装修时,正应了我们在电视节目中所表现的,都想重点装修卫生间。她请人在卫生间的玻璃门上磨出彩色的雷诺阿的《大浴女图》。我觉得同事们看见那些裸体的浴女会嘲笑我的,就极力反对。她反驳我说:“这是世界名画,谁嘲笑就说明谁没品位。让你坐在马桶上看美女,还不乐死你?”除此之外,她还在客厅、卧室里装了一些非常前卫的绘画和饰物,弄得我每天看到这些装饰,都有些难为情。
一次干完活,已是深夜,她领我到不远的“藏酷”酒吧。一进幽暗的大厅,疲惫的她立刻显得活跃起来。她一会儿拍拍这边人的肩膀,一会儿向那边的人送去一个飞吻,而且是男人居多。她向我解释:“这些人都是哥们儿。”没想到她交往的人这么广。这些人不一会儿又都向她敬酒,“阿雨”“阿雨”地叫得让我肉麻。她向他们介绍我是她的男朋友,但他们好像并没把我当回事。她如鱼得水地遨游在她的所谓“哥们儿”中间,完全把我冷落在一旁。我第一次对她心生不满。
新房装修接近尾声,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和披肩发的装饰公司包工头,向我们炫耀他的杰作。刘星雨奉承地说:“还是宫哥的水平高,宫哥是装饰界的大艺术家!”
我不合时宜地发表我的见解,认为装饰得太花哨了,缺乏庄重感……那个宫哥听惯了奉承话,当即拉下了脸:“你们当警察的没文化,懂得什么艺术?”
我没文化?我有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和华东政法学院的双学士学位,不知这位老兄比我高在哪?而且他说话时的轻蔑态度,更让我难以咽下这口气!没想到刘星雨竟替他帮腔,抢白我:“你不懂就少说话!”
我的不满终于爆发了:“好,让懂艺术的在这欣赏吧!”我一甩门走了,而且再也没进新房一步。有几次,刘星雨给我打来电话。我咬着牙不接。她到我家来找我,听到她的敲门声,我装作不在,就是不开门。我要杀杀她的威风,铆足我的男子汉尊严,否则,结婚后还不成了受气丈夫?
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她的威风被杀得差不多了,给她打电话。没想到电话里传来:“此电话已停机,请用其它方法联系。”“真有性格!”她反倒将了我的军,我只好到她工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去找她。部门经理告诉我:“刘星雨已辞职。”我懵了,追问:“她去哪了?”我知道她在这个城市孑然一身,没有一个亲戚。回答我的是:“可能去广东了吧,她没留下地址。啊,这有一封给你的信。”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我走了,不再回来了。我们相爱却无缘分。新房留给你,随你的心愿重新装修吧。刘星雨。”
我到处打听她的消息,却渺无音讯。大半年过去了,新房仍原样锁着。有人又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她没有刘星雨漂亮,但气质如兰,清纯的模样惹人爱怜。她说对我心仪已久。可我见了她一面之后,再未约会。我知道我还在等刘星雨,说不定,她会出乎意料地给我一个惊喜,她爱搞这样的恶作剧。但我却再没听到她那清脆悦耳的声音。
难道她真的像那夜的流星雨一样,在我的生活中一闪而过……
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王茹平喝了杯牛奶,吞下两片安眠药。可是,她辗转反侧,还是睡不着。老公向华强在单位值夜班,晚饭都没在家吃。因为工作的原因,他每个月都要值几次夜班。最近一年,他更是忙上加忙,夜班越发多了起来。
迷迷糊糊躺了一会儿,王茹平突然感到心口一阵绞痛。她坐起来,用力抚着胸口,额头沁出了汗珠。王茹平有些奇怪,她的心脏一向很好,胃也没闹过病,怎么会突然绞痛?挣扎着起身,下床拉开抽屉里的药箱,王茹平心凉了——药箱竟是空的。无疑,向华强上次出差带走药箱,回来没有补充药品。王茹平心里赌气,老公最近越来越粗心了,家里诸事都不放在心上。
王茹平坐在沙发上,感觉到心绞痛越来越厉害,心里有气,她索性拿起电话,打给向华强。
手机响了半天才有人接。王茹平劈头盖脸地问:“家里的胃药呢?去痛片也没了!”
向华强愣了一下,声音听上去很不高兴,“半夜三更的,发什么神经啊?家里没有胃药,赶紧去买,莫非我能变出药来?”
王茹平十分委屈,半天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喃喃地问:“你几点下班?还是两点钟吗?下了班后就从24小时药房买点止痛片回来吧。”平时,向华强值完班,总是去楼上的休息室睡上一整天的。
听筒里,向华强想说什么,可王茹平声音倔强,似乎一定如此。无奈,他叹了口气,答应了。毕竟王茹平很少对他提要求的。
拉开被子,王茹平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五十分。盯着时钟上的指针,她心里突然有点儿不是滋味。回想起和向华强恋爱时的场景,那些甜蜜和温情,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时光消磨殆尽。她依旧记得,当时哪怕只是打个喷嚏,向华强也会担心地问:是不是感冒了?现在,听说她要去痛片,他竟然都没有问她哪儿不舒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王茹平躺在床胡思乱想。心口不痛了,可依旧睡不着。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她突然听到街上传来一阵比一阵尖利刺耳的消防车警报声。王茹平猛地坐起来,心一阵怦怦乱跳。
约摸一刻钟过去,电话响了。王茹平拿起听筒,以为是向华强,想不到却是一个女人。她声音颤抖着说:“是王茹平吗?向华强今晚是不是和大林一起值班?我是大林的妻子,他们的大楼起火了!”
什么?大楼起火了!王茹平一下子懵了。听筒从她手里滑出去,她整个人几乎瘫倒在地上。半晌,她急切地拨打向华强的手机。手机无人接听,一直无人接听。
抓起件衣服飞奔出门,王茹平打车直奔向华强单位。只见到处浓烟滚滚,消防车,救护车,挤做了一团。王茹平疯了一般冲过去,却被消防官兵挡在了警戒线外。
大火烧了几个小时,来来往往都是伤员、救护者,已经有几十个人被分送到了市里各大医院。还有更多的人被抬出来,匆忙送上救护车。王茹平披头散发,一辆接一辆车地寻找,却根本不见向华强的踪影。王茹平越来越紧张,整个人几乎要崩溃。如果他不是被提前救走送进了医院,那么,很可能被埋在里面……
大火被扑灭了,开始清理伤亡人数。王茹平如坐针毡,跑了一家又一家医院。可她把所有收治烧伤人员的医院跑遍,问遍了烧伤科,却没有向华强的任何消息。向华强单位的领导也忙得团团转,一面安抚死伤者家属,一面还要配合警方调查事故原因。在初步查明的死伤者名单中,王茹平没有看到向华强的名字。最大的可能性是,他还在废墟下,没有被救出来。
王茹平一直守在大楼前,三天三夜水米未进,最后终于支撑不住,虚脱晕倒,被送进了医院。
当王茹平醒过来,见床边站满了人。她心里陡然升出一股不详的预感——老公挖出来了?向华强的同事捧着花走到她跟前,轻声说:“嫂子,放心吧。华强还活着,在附近的另一家医院。因为不是烧伤,所以没有送烧伤科。他一直昏迷,医院也没能搞清他的身份。现在他醒了,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
王茹平挣扎着下了床,拔掉输液管,直奔相邻的医院。
实际情况比王茹平估计得还要乐观。当她抵达医院,向华强已经能够说话,只是还很虚弱。看到王茹平,他眼前一亮,突然一把拉住她的手,攥得紧紧地,生怕她会松开。
半个月后,向华强出院了。大火是一点五十分烧起的,当时向华强刚刚放下妻子的电话。他舒展一下身子,没有和其他人一起上楼,而是准备出门回家。他得给老婆买药,再不情愿也得去。可是,当他乘电梯下楼,突然发现12层有烟雾升腾起来。他马上反应过来——大楼失火了。刚刚报过警,冲天大火升腾起来,似乎就在转眼间弥漫了整栋大楼。向华强蓦然想起一楼有价值几百万的设备,刚从美国运过来,还没有拆封。他蒙住头,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当他扛着机器出来,烟雾几乎将他呛昏,就在大门口,沉重的机器将他压在了草坪下。
伤愈回家,向华强和王茹平仍像平时一样。只是,从那天起,向华强值夜班的时间少了许多。而王茹平,再没心绞痛过。向华强没有告诉妻子,他值夜班其实是躲着她,他另外有了人,想和王茹平离婚。可那天晚上,如果不是妻子心绞痛,他可能像其他人一样,或葬身火海,或被严重烧伤……
没过多久,向华强结束了和年轻女孩的关系,每天按时回家,再没动过离婚的念头。妻子已经是和他血肉相连的亲人,他怎么能舍弃?
看着老公在阳台上看书、喝茶,王茹平的嘴角露出微笑。那次火灾之前,她以为自己失去了老公,甚至想到了放手,成全老公和那个女孩……但现在,她知道自己不必了。老公的心,已经回家。
有只小蜘蛛刚刚在屋角织了一张非常特别的蜘蛛网,小蜘蛛把这张特别的蜘蛛网叫做爱情之网,“谁要是要碰到了这张爱情之网,我就嫁给他!” 这只小蜘蛛发誓道。
“傻丫头!要是大蟑螂碰到了,你也嫁给它呀。”蜘蛛妈妈在一旁听见了,担心地叫道。
“不会的,妈妈!我敢保证,那些蟑螂决不会到这里来!”小蜘蛛自信地说道。她是一只聪明的小蜘蛛,她独出心裁地把爱情之网织在了一个非常巧妙的角落里头。并且,她还是一只特别漂亮的小蜘蛛,哪位蜘蛛小伙子要是能娶到她,那真是太有福气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蜘蛛也长得越来越漂亮,遗憾的是,至今没有哪位幸运的蜘蛛小伙子碰到她的爱情之网。
“我的女儿,要是一直都没有人碰到你的爱情之网,怎么办?”蜘蛛妈妈开始着急了。
“嘻嘻!那我就永远陪伴在您的身边,什么人也不嫁!”小蜘蛛笑道。
“这个傻丫头!”蜘蛛妈妈摇了摇头,“……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我可不愿意我的女儿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况且,她长得又是这么漂亮!”
蜘蛛妈妈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她看中了一位非常会捉蚊子、相貌又特别英俊的蜘蛛小伙子。这位蜘蛛小伙子追求了小蜘蛛很长时间,小蜘蛛也不愿意嫁给他,他的心里因此非常苦恼。蜘蛛妈妈悄悄地把小蜘蛛的秘密透露给了蜘蛛小伙子,蜘蛛小伙子立即欢天喜地地朝那张爱情之网跑去。不料,那位蜘蛛小伙子找来又找去,始终都没有碰到那张爱情之网。
原来,那张爱情之网是小蜘蛛用一种特殊的材料编织成的,缘份不够的人根本就看不到它,更别说碰到它了。
“我的傻丫头哟,哪怕是地震了,你的爱情之网也是不会动一下的……”蜘蛛妈妈无可奈何地叫道。
出乎意料地,有一天,小蜘蛛的那张爱情之网突然猛烈地晃动了起来。小蜘蛛立即跑上前去,紧接着,她又发出了一声惊叫:“噢!我的天啊!”
蜘蛛妈妈听到了小蜘蛛的叫喊,也赶紧跑了过来,很快地,她又逃开了,一边逃,一边大声地叫道:“快跑啊!赶快跑啊!我的女儿!……”
原来,蜘蛛妈妈看到了一个人,正是这个人碰到了小蜘蛛的爱情之网。
小蜘蛛却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她完全惊呆了,想不到到自己苦苦等候了这么久,居然等到了一个人!并且,还是一个男人!
“我的女儿,你可千万别幻想着嫁给那个男人啊!”蜘蛛妈妈告诫道。
“为什么呀?妈妈!”突然间,小蜘蛛对那个男人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因为人类全都是坏蛋!他们总是把我们辛辛苦苦织出来的蜘蛛网,毫不留情地撕烂掉!害我们抓不到蚊子吃!”蜘蛛妈妈生气地叫道。
“其实,他们也是不小心,才会弄坏我们的蜘蛛网……”
“哼!不小心?!这些人干起坏事来可小心了!他们绝对是地球上最凶残的动物!”
“可是,那个男人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凶……我敢保证,他肯定是个好人!……”当那个男人碰到爱情之网的时候,他居然马上停住了,接着,又后退了半步,再弯着腰,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小蜘蛛的爱情之网依然完好无损,不过,她再也无心继续等候其他的蜘蛛小伙子了。
“……竟然是他碰到了我的爱情之网!”许多天之后,小蜘蛛的眼前仍然不停地闪现着那个男人碰到爱情之网时的情景。她变得很爱发呆,有时候,蜘蛛妈妈连续叫喊了她几遍,她都没听见。
“我的女儿!你怎么啦?”蜘蛛妈妈奇怪地盯着小蜘蛛。
“妈妈,我没事呀……”这些日子里,小蜘蛛竟然消瘦了许多。
“我的女儿,你该不会爱上那个男人了吧?!”蜘蛛妈妈皱着眉头问道。
“我、我没有啊……”小蜘蛛支支吾吾地答道。
“没有?!”蜘蛛妈妈冷笑道,“傻丫头,你的心思我还不知道!赶快丢掉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吧,我们蜘蛛是永远不可能跟人类结婚的!”
“要是我能够变成人,那该多好!”小蜘蛛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哼!我才不稀罕变成人呢,特别是变成像他这么窝囊的人!一个大男人,一天到晚关在屋里,什么活也不干,根本就是个废物!”蜘蛛妈妈鄙夷地朝着那个男人叫道,那个男人就跟他们住在同一间房屋。
“妈妈,您误会他了!其实,他是在屋里不停地写作呢,并且,他还立志要写出世界上最感人的文章,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小蜘蛛用一种敬佩的口吻说道。
“得啦!他成不成为最伟大的作家,关我们什么事呢!我的女儿,听妈妈的话,还是尽快找个会抓蚊子的蜘蛛小伙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吧。”蜘蛛妈妈劝道。
可是,不知为什么,小蜘蛛始终对那些蜘蛛小伙子没什么感觉。
“没感觉也得赶紧找一个结婚,不然就嫁不出去啦!”蜘蛛妈妈催促道。
“妈妈,您不用担心,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最合适我的蜘蛛小伙子了!”
“是吗?!是哪一个蜘蛛小伙子?”
“瞧!就是他!”小蜘蛛把手一指屋里的那个男人。
“是他?!”蜘蛛妈妈差点当场晕过去。
“没错,就是他!他就是最合适我的蜘蛛小伙子!”
“我的傻丫头哟!你看清楚了,他是人!根本不是什么蜘蛛小伙子!”
“不!他就是蜘蛛小伙子!您看他,为了写好一篇文章,一天到晚不停地想啊、改啊,多么的执着!多么的顽强!这种精神跟我们蜘蛛又是多么的一致!”
“可他的样子根本就不像一只蜘蛛!”
“但他具有我们蜘蛛身上最宝贵的精神!我宁愿嫁给一个执着而顽强的怪兽,也不愿嫁给一个懒惰而懦弱的蜘蛛小伙子!亲爱的妈妈,今天早上,他还把一只蚊子放到我的网上呢!他可真是一个善良的怪兽!”小蜘蛛幸福地叫道。
“天啊!一只死蚊子就把你给俘虏了!”蜘蛛妈妈不可思议地叫道。
“礼轻情谊重嘛!妈妈,我想他……他肯定是爱上我了!”小蜘蛛突然面红耳赤地叫道。
“什、什么?!他爱上你了?!你这个傻丫头!”蜘蛛妈妈哭笑不得。
“那只蚊子肯定是他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小蜘蛛开心地叫道,“他可真体贴人!竟然知道我最喜爱吃的就是蚊子!”
“完了!完了!我的女儿肯定是疯掉了!我怎么会生出一个这么傻的女儿啊!”蜘蛛妈妈哀叹道。(2010-06-12)
小蜘蛛开始不顾一切地爱上了那个男人。为了能够更近距离地看到他,她大胆地把蜘蛛网织在了他写作的那张桌子旁边。
“我要替你抓蚊子,我要让你安安心心地写作……”小蜘蛛深情地朝那个男人说道。
那个男人却根本不知道小蜘蛛的这一番好意,他始终看都没看小蜘蛛一眼,始终皱着眉头,始终不停地敲打着电脑的键盘。
“他可真拼命!每天起码工作十四个小时!甚至连晚上做梦时都在想着写文章!”小蜘蛛称赞道。
渐渐地,小蜘蛛又担心了起来:“他的身体真瘦!他的脸色好苍白!……老是这么下去,他很快就会累垮的!”
小蜘蛛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皱眉头。小蜘蛛皱着眉头在桌子旁边不停地走来又走去。她在想办法,她要让那个男人休息一下,她要让那个男人的眉头松开一些。
“别靠他太近!他会把你给打死的!”蜘蛛妈妈在一旁警告道。
“他不会的……”小蜘蛛说着,竟然又跑到了那个男人写作的桌子上。
“回来!快回来!”蜘蛛妈妈在后面惊恐地叫道。
小蜘蛛却继续往那个男人走去,很快地,她出现在了那个男人的电脑键盘上。
“小蜘蛛!”那个男人叫了起来,他不由地停下了双手,一动也不动地看着小蜘蛛。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看蜘蛛。
“好漂亮的小蜘蛛!”不知不觉间,那个男人的眉头竟然舒展开了许多。
从此以后,小蜘蛛每隔一两个钟头就会出现在那个男人的电脑键盘上。她在电脑键盘上跳舞。她在为那个男人跳舞!她觉得自己的身材比任何女人都要漂亮,也更能吸引那个男人的目光!她甚至沿着那个男人的手指,大胆地跑到他的手臂上、肩膀上,在他的身上翩翩起舞!
“噢!能为他跳舞,真是太幸福了!”小蜘蛛快乐地叫道。
“他有给你蚊子吃吗?”蜘蛛妈妈问道。
“没有,他是那么忙,况且,我的肚子一点儿也不饿。”小蜘蛛答道。
“哼!一点儿也不饿!你看你,瘦得一阵风就可以把你刮跑!”蜘蛛妈妈叫道。
“嘻嘻!那我就荡起秋千,荡回到他的身边!给他一个惊喜!”
“我的傻女儿哟,没有蚊子吃,你怎么会有力气荡秋千?!”
“妈妈,您不用担心,我自己会去抓蚊子吃的!”
“每天要跳舞给他看,还要自己去抓蚊子吃,你怎么这么傻!”
“这有什么呢?只要我爱他!”
“关键是你们在一起,根本就不会有结果,你们……你们甚至连个孩子也生不出!”蜘蛛妈妈一直盼着当上蜘蛛姥姥,小蜘蛛要是跟那个男人结婚的话,她的这个希望就完全泡汤了。
“哎哟,我的妈妈!”小蜘蛛微笑着说道,“您就放心吧,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的!”
“你们……你们怎么生出孩子?”蜘蛛妈妈把眼睛瞪得又大又圆。
“他写的那些文章就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将会有很多、很多的孩子!”小蜘蛛骄傲地答道。
“你傻了!那些文章怎么是孩子呢?”蜘蛛妈妈叫道。
“他们凝聚着我们所有的希望和心血,他们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他们就是我们最宝贝的孩子!而且,我们的孩子将会给无数的人们带去欢乐与信心,他们一定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有出息的孩子!”小蜘蛛满怀信心地答道。
日子又一天天地过去了,那个男人写出来的文章也越来越多。
“这还不够!”那个男人自言自语,“我还要写出更多、更感人的文章,我一定要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
有一天,那个男人却停了下来。他在房屋里不停地走来走去。一会儿躺倒在床上,一会儿又从床上爬起来,使劲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是那么乱,脸色是那么苍白,眉头也皱得更深了。
“亲爱的,你应该好好地睡一觉!”小蜘蛛担心地看着他的样子。
可是他怎么也睡不着。他一边抓着自己的头发,一边低声地叫道:“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出什么事啦?亲爱的!”小蜘蛛不知所措地问道。
“没想到我辛辛苦苦这么久,写出来的全都是一堆垃圾!而我还一直幻想着要成为什么最伟大的作家!”那个男人痛苦地叫道。
“原来是这样啊!没关系的,”小蜘蛛安慰道,“其实,我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形呢,有时候连续几天几夜都抓不到一只蚊子,不过,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没有希望了!完了!彻底完了!”那个男人使劲地敲打着脑袋。他的脑袋又胀又痛。他往一条毛巾倒了些热水,再把那条毛巾敷在自己的脸上。小蜘蛛这时候才发现他的那条毛巾是那么的破烂。她为此而感到心疼。
“我的女儿,赶紧离开这个废物吧,别再自讨苦吃了!”蜘蛛妈妈在一旁劝道。
“我应该想办法帮帮他,让他尽快走出困境……”小蜘蛛皱起了眉头。
可是,好多天过去了,小蜘蛛仍然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那个男人仍然在不停地敲打着自己的脑袋。他再也没有心情看她跳舞了。他甚至把小蜘蛛从他的手臂上用力地甩开。
“摔痛了没有?我的女儿!”蜘蛛妈妈紧张地叫道,“他已经不需要你了!你还是死了这份心吧……”
“我没事,”小蜘蛛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他的头肯定很痛!他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呢?”
“这个废物!连条新毛巾都买不起,哪里还有钱去医院看病!”蜘蛛妈妈鄙夷地叫道。那个男人正继续把破毛巾敷在他的脸上。
“他应该用一条更好的毛巾敷脸,那样的话,他的头痛或许就会好起来!”小蜘蛛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脸上的那条破毛巾。突然间,小蜘蛛发出了一声欢呼,她的眉头也随之全都舒展开了。
“怎么啦?我的女儿!”
“新毛巾!亲爱的妈妈,我要为他织一条新毛巾!”小蜘蛛兴奋地叫道。
“什么?!你要为他织毛巾?!”蜘蛛妈妈以为自己听错了。
小蜘蛛静静地躺在房屋的角落里,她的肚子又胀又痛。很快,她又挣扎了起来,开始织网。她要织一张全世界最特别、最珍贵的爱情之网!小蜘蛛在网上一刻也不停地忙碌着。她的脸上冒出了一粒粒大大小小的汗珠,她的肚子也越来越痛。不过,她的心里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前所未有的幸福!
渐渐地,小蜘蛛的那颗绿宝石变得越来越小了,她所织出来的那张网也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厚。可是,房屋里的那个男人还是没有注意到她。
“我的宝贝女儿,快停下来歇一会吧……”蜘蛛妈妈在一旁心疼地叫道。不知不觉间,蜘蛛妈妈被女儿的执着和顽强深深地感动了。她的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泪花。她为自己有这样的一个女儿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小蜘蛛仍然一刻也不停地织着,一心一意地织着。她已经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她甚至忘记了自己!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快为自己的男人织出一条新毛巾,尽快让这条新毛巾敷在他的脸上,尽快减轻他的病痛。
终于,小蜘蛛再也不织网了,她已经吐出了肚子里最后的一根丝,她的那颗绿宝石也完全消失了,她织出来的那条新毛巾也终于被那个男人看到了。
那是一条多么美丽的新毛巾啊。看上去是那么鲜嫩!摸起来又是那么柔软!你甚至可以感受到一个年轻的生命,在它的里头不停地歌唱!
“奇怪!怎么会跑出一条新毛巾?!”那个男人疑惑道,接着,喜不自禁地把那条新毛巾敷在了脸上,一股清新的气息随即扑面而来!他的脑袋马上不痛了!紧锁的眉头也完全舒展开了!
不一会儿,那个男人又打开了他的电脑,满怀信心地写了起来。而那只小蜘蛛,那只为她的男人织了一条新毛巾的小蜘蛛,却再也没有力气爬到他的电脑上了,她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小了。事实上,她已经死掉了,静静地躺在角落里,一动也不动。
情人节,老年痴呆的外公失踪。晚间,医院来电说有位衣服上缝这个电话的老人站在某病房里不肯离去。去接外公时妈妈一进病房便哭了,外婆就是在这间病房去世的。当我看到傻傻的外公手里那支不知从哪里拣来的玫瑰时,忽然想到几年前情人节,我问外公咋不送外婆玫瑰时,外公说傻老太太衬不上玫瑰。
初中的时候他们俩在一个班上男孩叫S,女孩叫沐,那是他们初一,男孩和女孩很快在班上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女孩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男孩,但男孩却不知道还像以前一样跟女孩无话不谈知直到一天女孩写给男孩的一张,纸条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平静,那天上课时女孩把纸条传给了男孩男孩看了纸条纸条上写着i“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男孩看了之后很幽默的说:“可以说不吗?”女孩犹豫了下说:“可以!”男孩当场就说:“不。”
女孩听到了不字之后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男孩那时就是个小孩子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之后女孩还是哭的很厉害,很多女同学读来安慰她但是都没用,女孩心情失落了好久但慢慢的又开朗了起来但是他们之间变得越来越少话。
最后竟然从无话不谈变成了无话可说,但是女孩好像并没有放弃一直想着男孩经常写纸条给男孩但男孩还是一样,和女孩玩的很好的女同学,来问男孩你喜不喜欢她,男孩冷冷说了一句:“不喜欢!”女同学说:“好吧!”转身就走。
初二到来了,男孩心理好像变的更成熟了,女孩还是喜欢男孩并还在追男孩,女孩追男孩的方式并不是死缠烂打,而是冷漠就这样他们之间越来越冷,之后女孩因为受了男孩太大的伤,去找了男朋友并切热恋了起来,这是因为男孩给他的伤她得疗伤,就用了其他男孩来疗伤,之后不男孩在班上听到了女孩有男朋友了,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竟然不是高兴,而是担心女孩怕她受别人的伤害。
当幸福来临时,请伸出你的双手去抓住(他/她)。
故事会提供:飘香的玫瑰
1
末末认识田野的第二年,非典盛行,SARS疫情遍布全国。街上,行人日渐稀少。公共汽车里,大家都成了带着口罩呼吸的人。偶尔,有个把人轻咳一声,人们便四处躲避,唯恐那一声轻咳里含有数千亿的SARS病菌。
早上起来,末末象往常一样梳洗后就要上食堂打早餐。当她打开宿舍门的时候,外面已经吵闹一片,整栋宿舍楼被戒严了,大伙都不准出入。后来来了一些医护人员给他们检查身体,抽走了一针筒一针筒的血。这时候,末末才知道他们这栋宿舍楼有一个学生染上了SARS,为免疫情扩散,整栋楼的人员必须要隔离一段时间。同学们都象到了世界末日,大家吵闹了一段时间后开始静下来,到了晚上,又闹了起来。
末末给家里人打了电话,又给田野打了电话。在电话里,末末恐惧地说,田野,我们被隔离了,田野,我们完了,田野,我现在好想吃榴莲。
田野在电话里不停地安慰末末,说没事的,很快就会过去的。田野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也充满了恐惧,他其实也是在安慰自己。现在,整个国家都被恐惧笼罩着,城市上空的空气里都飘荡着SARS的味道。
2
田野去超市买榴莲。他跑遍了很多地方,却连榴莲的影子都没看到。田野发疯似地到处寻找,好不容易才在一个不大的水果店里找到了一个。
田野背着吉他去看末末。工作人员不让他靠近宿舍楼,他就在远处弹吉他。工作人员来赶他走,他走了后一会又倒了回来,还是继续弹吉他。
末末宿舍里的女生都围在窗口里看,末末擦着眼泪喊:“田野,大傻瓜,这里很危险,你快回去。”
田野听到末末的喊声,扬起吉他朝末末挥手。连续好几天,田野都要在末末宿舍楼的窗下呆上两个多小时。在那两个多小时里,他断断续续地弹着吉他。田野的吉他声飘过学校的上空,在空气里与SARS不停地交锋。末末在田野的吉他声中幸福地流泪。
除了末末宿舍的女生,大家都不知道末末为什么流泪。原来,田野每天在窗下弹吉他的时候,还时不时地就用弹弓把一小块榴莲弹进去给末末。因为他弹得不准,末末很多时候都拿不到,有时好不容易拿到了一小块,就跟宝贝似的一点点地嚼着。末末宿舍里的女生都把末末叫做榴莲精。
终于,吉他声战胜了SARS,爱情战胜了病菌,末末的宿舍楼被解禁,末末抱着田野又是哭又是笑。田野见到末末的第一句话却是说,末末,对不起,我弹得不够力,浪费了很多的榴莲。末末灿烂地笑着说,傻瓜,我们没事了,以后有的是机会吃榴莲。田野笑了,路边的红杜鹃也灿烂地笑着。
3
末末刚上大学的时候,她宿舍的一个女生逛街时带回来一个榴莲,同宿舍的女生都嫌榴莲味道难闻,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从没吃过榴莲的末末出于好奇,一试之下竟然喜欢上了这种臭臭的水果。从此以后凡是去超市买东西,末末看到榴莲就要买。末末的零用钱就这样都贡献给这些臭臭的水果了。
大二的暑假,末末买好回家的车票,剩下的钱她到超市买回了一个榴莲,然后用报纸包了一层又一层。末末的家乡没有榴莲卖,末末抵挡不住榴莲的诱惑,准备把榴莲打包回家。
“奇香”包不住,卧铺汽车里还是有人不满意嘟嚷着叫开了:“谁带了榴莲上车?好臭的榴莲啊!”
末末脸一红,想说却又不敢说,嘴张了一下又合了起来。
睡在末末铺位旁边的一个男孩子看出了末末的窘态,忙不迭地对车厢里的人说:“对不起,不好意思,是我带的。我想带给家里八十多岁的奶奶尝尝,奶奶说她活了那么大年纪了,还没有闻过榴莲的味道。”
一听说是一个这么孝顺的小伙子带给老奶奶的,大家就不好再说什么。
末末没想到男孩会帮她解围,更没想到男孩那样机警。男孩一说完话,她就对男孩吐了吐舌头。
男孩还给末末一个灿烂的笑容。
4
末末跟男孩聊熟了后,才知道男孩叫田野,高中的时候曾跟末末同一个学校,比末末高一届,他现在就读的外国语学校离末末的学校也很近,坐车就十多分钟的路程。
田野会弹一手非常棒的吉他,他经常背着他那把吉他来找末末。每次,他都不去宿舍
门监那里叫末末,而是在末末的宿舍楼下边弹吉他边唱歌。刚好末末的宿舍下面是一条行人马路,路边种满了杜鹃花。从楼上宿舍的窗户看下去,田野弹吉他的身影映照着鲜艳的杜鹃,酷呆了。
每当这时候,末末宿舍的女生就涌到窗户旁,大声地嚷了起来,末末,你家田野来了。
末末在大伙的笑声中脸色绯红地跑下楼。田野不明所以,看到末末红着脸,就一边很自然地拂开末末额前的留海,轻轻擦拭着末末额头的汗珠,一边心痛地说,末末,你别跑那么快嘛,你看你,跑得脸都象红苹果一样了。末末的脸更加红艳了,简直是在跟路边的红杜鹃争艳。这时候,田野往往就会变着法子从某个地方变出一小袋子的榴莲给末末。
5
末末毕业后留校当了教师,她搬出了学生宿舍,搬进了教师楼。这时,田野失踪了。一个多月后,田野才给末末发了封邮件,田野在邮件中说,末末,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在印尼开餐馆的舅舅被人砍成重伤,舅舅没有亲人,我不能不来这里照顾他和帮他打理这里的生意。在邮件的最后,田野写着,末末,这里的榴莲又多又甜,还特别便宜,如果你在就好了。
末末在回给田野的邮件中说,田野,你什么时候回来?田野,我好想你,每次经过我们以前的宿舍楼的时候,我好象都看到了窗下你的身影。
等电话,等email成了末末生活的一部分。每次回到房间,末末都要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田野的邮件。田野的email越来越少,电话也越来越少。在田野零星的邮件中,末末知道田野很忙。田野说舅舅被打瘫痪了,不能再工作,他必须要全力以赴地照顾好舅舅和打理好舅舅的餐馆。田野还说印尼人很野蛮,非常排斥华人,在印尼的华人都生活得提心吊胆,他现在得打好十二分精神生活,连睡觉都睁着眼睛。
末末不停地给田野发邮件,每次在邮件的最后,她都要说,田野,回来吧,不要再在印尼呆下去了,你呆一天,我就担心一天。田野在回末末的email时说,希望末末给他时间,让他处理好那里的一切再回来。在信的最后,他每次都发一个大大的榴莲给末末,然后说,末末,我今天又代你吃了多少多少榴莲了。最后就是一张很大很大的嘴巴。
年末,东南亚发生地震海啸,震惊全世界。闻听消息,末末整夜整夜睡不着。她发疯似的打田野的手机和田野舅舅家的电话,可都没有人接。发邮件给他,也没有回。
6
没有田野信息的日子里,末末度日如年。一天,同事拉末末逛街,在经过一间水果店门前的时候,水果店里飘出了一阵榴莲香。末末惊喜地丢下同事跑进店里,宝贝似的把一个榴莲抱回了家。
末末不象平时那样一回家就急着开榴莲吃,而是把榴莲象宝贝似的放到书桌上。一直放了好多天,整套房子都飘满了榴莲味,还是没有田野的消息。
跟末末共用一套房子的一个老师闻不得榴莲味,跑过来问末末为什么还不把榴莲吃了。末末说,这是给田野吃的,我要等田野回来一起吃。同事用异样的眼神看了看末末,回她的房里去了。
晚上,末末一个人守着电脑发呆。凌晨,电话铃声响起,是田野。田野说,末末,我想你,我要见你,我真害怕见不到你了。末末,你知道不,当看到遍地都是尸体的时候,我不相信我还活着,我以为我是在做梦。
末末在电话里说,田野,你怎么还不回来,我在等你回来吃榴莲呢。田野笑着说,傻丫头,榴莲我吃得比你还多,印尼到处都是榴莲。末末说,我不管,我就要你回来陪我吃榴莲。田野说,傻丫头,你打开窗户看看下面是谁?
放下电话,打开窗户,末末看到窗外一个熟悉的身影,柔和的月光穿过他旁边的树枝,洒落在他的身上和他右手抱着的一个榴莲上,如幻似真。
我们内心深处总会有个他(她),因为没有得到的才是最美的!
每个生命都有他的宿命。
鸟儿飞倦了,树枝会为它撑起一片蓝天。枝头那温暖的小窝,包容了它的疲惫和无助。蝴蝶折翼了,花朵会为它洗却所有的忧伤,将它安放在最隐秘最芬芳的花蕊里。
倘若,我的心痛了,那么,你会不会让我拥抱你,给我一个温暖迷人的微笑?
倘若,我的心里还有你,那么,你会不会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和我一起等待春暖花开?
认识你,很偶然。
喜欢宅在家里的我,总在清幽休闲的假期里,读文写字听音乐,一个人享受着静默安然的时光。没有谁能走进我的心田,我也没有想要侵入谁的心。
今年的春天,来得好早。
冬季的严寒还在我身边狂暴呼啸,春天却带着轻盈的脚步,温情的笑容驱除了阵阵寒风。整天静坐电脑旁,听着清脆的键盘声,细细碎碎的心情故事,便在指尖灵活舞动,一篇篇字幕在我的空间里,生出花朵。
窗外欢快的声声鸟鸣惊扰了我安静的沉思,一缕阳光洋洋洒洒在我的肩头,心灵突然闪动。仿佛有一抹晨曦之光渗入心底,似乎有一股灵魂赋予心间。
于是,寻着这抹光,跟着这份感觉,试图去寻找。
跟随着心情,迈动了脚步,我走进了一间幽静素雅的咖啡屋《晨曦之光》。点了一杯咖啡,精巧的咖啡杯捧在手里。一种淡淡的味道在里面,不是咖啡般的浓烈,却似清茶般的淡淡。
钢琴架前坐着一个素雅的女人,弹奏着《梁祝》忧伤缠绵的音乐中,整个曲子轻柔、温馨、轻盈飘逸,充满了浪漫气息。
华丽的音色散发出忧伤缠绵的曲调,却凝聚着质朴与沉重。
我紧紧盯着眼前这个女人,齐耳的短发,皮肤白净,眼睛水汪汪却藏着一丝忧郁,仿佛一个冰冷幽兰的湖。
她就那么直接的魅惑了我。明媚的眼神似有溪水流动,带着江南水乡的潮湿,潺潺水声清晰诱人。
就在那一刻,我的心由微微的轻颤,转而剧烈的翻腾。
从此,我由深居简出的宅男,变成心思活跃羞涩的处男。每天在定期给杂志社交完稿后,便雷打不动的坐在咖啡屋,安安静静的看着我梦中的仙子,优雅素净的弹钢琴,听着忧伤缠绵的《梁祝》。幻想着故事里的梁山伯、祝英台两人化为蝴蝶,双双花间欢娱自由飞舞。
就在她望着我,眼中溢满一泓浓艳欲滴的情意时,我轻轻搂住了她微颤的小小的肩头。
你刻画了两只极美丽的蝴蝶,为它们的翅膀描绘了多重色彩,你说这是我们的爱情圈圈。
第一圈,红色,我是你开在你心房里灿烂的花朵。
第二圈,蓝色,我是你记忆年华里无悔爱过的点滴。
第三圈,黄色,我是你回忆里甜蜜酸涩的过往。
第四圈,紫色,我是你永远永远时时刻刻惦念着的那份遥远的梦!
第五圈,还是红色,那是心的颜色,那是爱的颜色,那是柔腻在圈圈里,永恒的颜色!
然后,将这两只展翅欲飞的蝴蝶戴在了我们各自的胸前。你说,希望我们能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忠贞不渝,生死相依地爱下去。
可是,可是……
每天,你都在钢琴前,欢欣的等待着我。而我每天都安静的坐在你的身旁,用心聆听指尖下缓缓流动的乐谱。
就在你轻轻站起来,再蹲下身寻找你的拐杖时,我才惊讶的发现,原来白色连衣裙下,隐藏着一条孤独凄然的腿。
我的心在那一刻凝固,然后飞出胸腔,砰地一声摔碎在地。
你抬头,看到了我的讶异,读到了我眼里的茫然。你有了片刻的恍惚,像一只无助的小鸟,飞去了另一个世界……
你的眼里晶莹一片,转头看夕阳,夕阳已经坠下去了,很沉的一轮太阳,“哗啦”一声,沉到了天际尽头。
而我,落寞的离开了咖啡屋。
我又回到了曾经宅男的岁月,每日晨曦之光将我唤醒,然后开始静坐电脑前,陪伴我的只有清脆的键盘声。
我更加害怕出门,害怕面对那个深深开启我心扉,弹奏着忧伤琴曲的女人。
可是,我无法安静了,无法忘记那双溢满情意的双眼,无法忘却那双眼里闪烁着的情伤迷离。
在爱情与现实面前,我选择了逃离,伤害了无辜的你。我想,我终不配拥有你的爱,不配去爱你。
曾经,你对我充满了信任,这份信任让我心中充满了甜蜜。此刻,一股淡淡的哀愁涌上了心头,这样美丽无助的女人,是不该经受这么多磨难的,我该好好保护着你,而不是仓皇而逃。
终于,我再次走进了咖啡屋。
而你,却早已消失茫茫人海。
我在春天认识你,被声声鸟鸣,被一缕神奇的晨曦之光,牵引着来到了你的身边。却在夕阳落下的刹那,无情将你丢弃。
现在,我又在苦苦的相思中反省,苦苦的寻觅,找遍了整座城市。我却悲哀的发现,我除了知道你叫“晨曦”其他什么也不知。胸前这只美丽的画着爱情圈圈的蝴蝶,也在嘲笑蔑视着我的无情,我疯狂地封存了所有有关《梁祝》的故事。
可我,舍不得将这只蝴蝶丢弃,或许,终有一日你会戴着另一只蝴蝶,翩翩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笑容如嫣的依偎在我的怀里。
苦苦等待,深深呼唤,春去秋来,你没有回来,我依然在原地静静守候,期望你的归来。
我会等,一直等,等你,许我一世长安。
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心疼。键盘下点点滴滴,诉不尽我的衷肠,字字句句,倾不完我对你的愧疚与浓浓情意。
遗忘,却忘不掉你若水的眼眸,将我浸没在深深的情怀里。
遗忘,却依然在心的角落。
一叶绽放一追寻,一花盛开一世界,一生相思为一人。晨曦,我会一直一直等你。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美丽的爱情故事和陌生人拜堂!
左明和周慧是一对小情侣,自从《士兵突击》热播后,他俩就成了军事迷。马上就要结婚了,两人心血来潮,想拍一个军事题材的婚礼DV。左明联系了一家婚庆公司,预付了三万块钱的费用。
很快,婚庆公司的导演打来电话:“DV剧本已经写好了,背景放在抗日战争时期。剧中,左明扮演一个八路军指导员,周慧扮演一个村姑,两人青梅竹马……”听完剧情,两人十分满意。之后,造型师为两人试装,导演指导两人演戏。三天后,DV在25公里外的凤凰山实拍。
那天傍晚,众人早早地上了凤凰山。周慧换好装后,迫不及待地说:“导演,快开始吧!”导演点点头说:“摄像师,准备……”话音未落,突然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炮响。随即,浓浓的烟雾弥漫了周慧的双眼。等睁开眼时,周慧不禁呆住了,一瞬间,天空突然暗了下来。左明不见了,连导演、摄像师也一个不见了,原地只剩她一个人。周慧心想,难道正式开拍了?也对,第一场戏就是左明派人接她去拜堂。周慧静静地等在原地。很快,前面响起了脚步声。原来,是一个八路军大姐和两个小战士。大姐笑眯眯地说:“大妹子,等好久了吧?”果然,她说的是剧中台词。周慧也按台词,羞涩地说:“不,我也才来!”大姐将一个红盖头罩在周慧头上,笑着说:“快走吧,指导员都等不及了!”说罢,牵住了她的手。
黑暗中,走了约莫15分钟。终于,大姐停下了脚步,大声喊道:“新娘子进门喽!”顿时,里面炸开了锅:“快看新娘子……”对于这段剧情,周慧早就烂熟于心。她知道,这座土庙是八路军的根据地。此时,里面已经摆好了酒席,就等她拜堂呢。周慧想进门,大姐急急地说:“小心火盆!”周慧吓了一跳,差点儿烧着了裤腿。众人哈哈大笑:“新娘子想拜堂,等不及喽!”羞得周慧满脸通红。
谁知,周慧刚进门,远处就响起了枪炮声。屋里顿时鸦雀无声,有人飞快地吹灭了喜烛。黑暗中,大姐焦急地问:“指导员,现在怎么办?”指导员望了一眼周慧,朝她做了一个手势。大姐点了点头:“好,我留下来保护新娘子!”众人拿起枪,匆匆离去。
过了好久,周慧才反应过来:这和剧本完全不一样呀?她一把扯下红盖头,诧异地问:“大姐,发生什么事了?”大姐握着周慧的手,安慰道:“没事,打完鬼子指导员就会回来的!”周慧明白了,一定是导演临时改戏了,想考验一下她的演技。于是,周慧坚毅地说:“大姐,我也要出去打鬼子?”说罢,撒腿就跑。大姐抬腿就追,大喊道:“大妹子,你站住……”周慧哪肯听她的话,也许,摄像师正躲在暗处拍她的特写镜头呢。
小树林东边传来了密集的枪声。周慧猜左明就在那边,便循声而去。跑出三里地后,大姐才追了上来,慌张地说:“大妹子,危险!”话音未落,几颗流弹“嗖嗖”而过。周慧忍不住暗笑,这些都是空弹,有什么可怕的?谁知,大姐突然被一颗流弹击中,一个踉跄摔下了山坡。
周慧暗暗点头,想不到扮演大姐的群众演员这样敬业。她想,山坡下一定摆好了柴草,大姐不会摔伤的。周慧在枪林弹雨中继续往东跑。她喜滋滋地想,这样的画面,在DV中一定美极了。
周慧跑了一会儿,赫然发现路边躺着几具八路军战士的尸体。有的胸口中了弹,有的头上中了弹。再往前,又出现了几具日本鬼子的尸体。他们死相惨烈,有的缺胳膊断腿,有的甚至没了半个脑袋。周慧暗暗佩服化装师,实在太形象了。这时,一棵大树摇了一下。周慧明白,摄像师正躲在树上。于是,她哭着对八路军战士的尸体说:“同志们,我一定会替你们报仇的!”然后,含着热泪继续朝东走。
不知不觉,枪声停止了,小树林里一片寂静。突然,周慧在一根树桩下发现一个黑影,正在痛苦地呻吟。周慧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原来,是个受伤的八路军战士。周慧以为是左明,谁知,那黑影痛苦地问:“是……是小荷吗?”周慧有点失望,不是左明的声音。周慧轻轻扶住他,关切地问:“同志,你怎么样?”谁知,战士竟然晕倒了。这时,周慧发觉手上黏糊糊的,原来,战士的脸上全是血。周慧又加了一句台词,动情地说:“同志,快醒醒,你不能死……”战士迷迷糊糊地一边摸索着,一边问:“小荷,我知道一定是你。”周慧这才发现,小战士的眼睛瞎了,而且右臂也断了,连骨头都露了出来。周慧立刻尖叫起来:“左明,快让导演停一下,有个演员受伤了?”可是,喊了好久也没人答应。没办法,周慧只好撕下战士的衬衣,替他包扎了眼睛,又找了根木棍,替他把胳膊固定好。战士悲伤地说“小荷,我好爱你,可惜,我再也没机会跟你成亲了!”那一刻,周慧的心都要碎了。小荷一定是这个群众演员的女朋友。都怪那个烟火师,不小心炸伤了他。
周慧正不知道怎样回答,突然,一架战斗机在空中呼啸而过。战士大喝一声:“卧倒!”说罢,重重地将周慧压在了身下。炸弹在十几米外炸开了花。战士又被炸伤了两腿,再次晕了过去。
周慧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忍不住破口大骂:“导演,你还拍?要出人命了!”可是,仍旧没人答应。周慧望着怀里的战士,几乎肝肠寸断。要不是他及时掩护,刚才炸伤两腿的就是自己。倘若换了左明,他会不会也这样呢?周慧猜不出答案。想起左明,周慧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到现在,还不见左明的人影,这黑灯瞎火的,他究竟藏哪儿去了?想到这里,周慧气急败坏地说:“左明,你快出来!”黑暗中,风刮得树叶沙沙响,仿佛在嘲笑周慧的落魄。周慧越想越气,赌气吼道:“左明,你再不出来,我……我嫁给别人了!”等了好久,还是没什么反应。周慧咬了咬牙说:“好,左明,你可别后悔!”说罢,她吃力地背起了战士。此时,周慧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回到土庙,以小荷的身份完成战士的遗愿。
过了好久,周慧才吃力地将战士背回到土庙。她点燃了两根喜烛,又舀了清水替战士擦了擦脸。一切准备就绪,战士终于又清醒了,他似乎比刚才好多了。周慧明白,那是回光返照。
周慧对着镜子,又仔细装扮了一番,然后,轻轻走到战士身边。战士欢喜地握着她的手,问:“小荷,这是在哪里?”周慧哽咽着说:“这是我们拜堂的地方,一切都准备好了!来,摸摸我头上的红盖头。”战士颤抖着手,激动地说:“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周慧强忍着泪水,大声喊着:“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拜完最后一拜,战士微笑着闭上了眼睛。那一刻,周慧哭得撕心裂肺。突然,远处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炮响,周慧只觉得一阵眩晕,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周慧发现左明正抱着她,旁边导演、摄像师、烟火师等所有的人都围着她。左明焦急地问:“小慧,这两小时你去哪儿了?刚才大炮走火,眨眼你就不见了。后来,我们找了一圈,才发现你躺在这里!”周慧摸了摸脑袋,将经过说了一遍。众人听罢,纷纷称奇。导演笑着说:“所有的演员都在这里呢,没有一个人受伤呀?”周慧呆住了,难道是自己在做梦?
这时,周慧的手机响了。父亲告诉她,奶奶刚过世了。周慧一听,赶紧坐车离开了凤凰山。原来,周慧的奶奶已经在医院躺半年了,好几次,医院都下了病危通知书,可是,每次她都挺了过来。
三天后,周慧在整理奶奶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张老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八路军。刹那间,周慧呆住了。原来,他就是和自己拜堂的八路军。在柜子的最底层,周慧又找到了一封信,还有一块紫玉佩。
读完信,周慧彻底明白了。原来,奶奶的小名就叫小荷。当年,小荷和这个八路军战士青梅竹马,以玉佩私定终身。1939年的9月3日,战士决定接小荷去驻地成亲。谁知,小荷等了一夜也没见人影。后来,小荷终身未嫁,领养了一个儿子……
周慧猛然想起,拍婚礼DV那天也是9月3日。难道,当年战士临时接到任务去狙击鬼子,结果牺牲了,害奶奶空等了一晚上?70年后,周慧的婚礼DV,无意中完成了两位老人的夙愿。而今,奶奶了无牵挂,终于可以放心地走了。
半个月后,一群驴友在凤凰山发现了若干具尸骨,还有许多生锈的枪炮。其中一具尸骨,旁边有一块沉甸甸的紫玉佩。不久,周慧以后人的身份取回了那具尸骨,将他埋在了奶奶的坟墓旁。
以上就是故事和陌生人拜堂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有好的故事可以联系小编,小编会为大家整理分享!QQ:1121980541
章小渔在2002年春回京,给唐发邮件:“又见沙尘天,好亲切。你还记得吗,沙尘里的桃花?”当年,那个年纪,居然在沙尘天里骑单车逛北京城。一身土满嘴沙,愣是笑盈盈,他偷摘两枝桃花,藏在风衣袖子里,怕折了,走路如机器人。
唐没说记得,只说:“也许深圳不适合你。”唐是简洁的,只是在小渔看来,这简洁有些远。毕业跟他去深圳,结果只一年,唐就去伦敦读书,思念和电波密密交织。几个月前,唐开始写论文。他说,我要回去了。
小渔准备了松软的被褥,嫩黄的床单,浅绿的碗碟,还有……还有什么,她觉得什么都不够。她说,我都变成那种虫子了,到一山头就搬回一只小粪球,拖回家里头,呼哧带喘的,还唱《义勇军进行曲》。
分开三年了。在这速食时代,三年,连鹊桥新生的小鹊都开始谈恋爱了。
2………
周六,唐说:“还记得琉璃厂吗?我导师很感兴趣。”接圣旨60分钟后,小渔把自己赶到琉璃厂的街上。韵古斋、汲古阁、戴月轩、萃珍斋、墨绿阁。除了拍照,她还在便笺本上记店名。
她看中一只鼻烟壶,柔蓝底子,粉色小花边,一唐朝仕女拈花而笑。旁边一个中东游客显然也中意它,他友好地笑,看似中肯的嘴巴说出狡猾的交易:“你给我这个鼻烟壶,我送你一个土耳其挂件,蓝眼睛。”
她不稀罕什么挂件,这鼻烟壶,她喜欢唐就喜欢唐的导师就喜欢。巴结到导师,唐的论文就没问题。结账时,那人仍不死心:“你改变主意了,给我打电话,我在北京语言大学。”小渔勉强接过他的纸片。
照片发给了唐,鼻烟壶说好由小渔的同学捎去伦敦。一切办妥,小渔告诉唐接收。唐却沉吟不语,她心疼,国际长途呀。正要催他挂了,他忽然说:“对不起,导师她想和我结婚。”
他常说导师导师,她还以为是个秃顶老先生。蠢了点,这事别人用脚指头就能分析出来,而她要让男人告诉。第二天,她从同学处要回了鼻烟壶。
3………………
穆罕默德,中文名阿穆。肤色较黑,全麦面包那种黑,眼窝深,鼻梁挺直。他站在她门口,露一口白灿灿的牙齿:“谢谢,我太幸运。”
她不说话,从屋里拿鼻烟壶给他,并不打算让他进门。
他却激动地说个不停,直到他听见小渔被泪水泡肿的鼻音,才惶惶然住嘴。他也不走,拿着那个挂件说:“这个蓝眼睛,能带给你好运。”
是个避邪的玻璃小件,蓝色惹人爱煞,深蓝套浅蓝,内里则是一黑玻璃,活脱脱一蓝眼睛。她接了,说声谢就要关门。
他紧着撤身,小渔关门时,还见他那么紧张的一双眼,心里隐隐不忍。及至一刻钟后,看见门缝下的纸片,心软的她更愧疚,何苦伤及无辜人。纸片云:“中国有俗语,笑一笑十年少,请你快乐。”可见也是好人了。
阿穆后来再来电话,像怕她寻短见似的,叫她出来吃饭。她去了。一顿饭没结束,他已开始叫她老师,他说他想研究中国法律。
反正无聊,她收了这徒弟。课余聊天,他说,章老师,你为什么不叫大丑?她瞠目结舌。他解释:“我导师小名叫大傻,为长命百岁。我叫你大丑好不好?”这个学生心眼儿是实在的,为她好,希望她度过失恋危机。
她有时打电话给朋友:“我有个学生阿穆,是土耳其人,你不知他多有意思……”寂寞里,他陪她。
4………………
秋天,唐归来。出过洋的人不同凡响,居然还能请她光临他的婚礼。小渔去了,那个金发女子不出小渔所料,大唐十岁,脸上皱纹吓死人,非要凤冠霞帔做一回古装新娘。
她和公司的老板吵了架,气呼呼地走在雨中,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溅起了水花,像极了此刻她的心情。而他,来自冰城哈尔滨,刚刚大学毕业,是来扬州觅一份工作。踌躇满志的他,四五天过去了,竟然无一收获,高昂的心顷刻间下沉,满心满脸的沮丧,一个人流浪在街头。
她手中把玩的那枚一元硬币,突然脱了手,叮叮当当滚落在他的脚下。他弯下腰,捡起了硬币递到她的面前,说,“嗨,怎么这么不小心,是不是钱多得花不了了。”这时她却呵呵地笑了,不是因为他给她捡起了硬币,而是因为,他刚才弯腰时一辆摩托车溅了他一脸的泥巴。
就这样,他们相逢并且相爱。她带着他游览扬州城,古朴的扬州让他迷恋。她也异常开心,快乐得像一只飞翔的小鸟。
然而,扬州也只是他的驿站。一天,他跟她说,“我要去深圳发展了,在那里才能证明自己。”她哭了,紧紧地拥着他问,“什么时候回来,还回来吗?”他抚着她的长发,吻着她的前额,有大颗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说,“一年之后就会回来。”她说,“我会等你的。”她给了他曾经捡起过的那枚硬币,他攥在手里,出了汗。
他离开后,她便买了一个储钱罐,从离开的第一天,她便每天向里面丢一枚一元的硬币来表达对他的思念和爱。他没跟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不曾联系过她。她很失望,但是依然坚信,一年之后他会回来。周围的同事都劝她,忘记这段感情吧,这样的情爱实在不值得留恋和珍惜。可是,傻傻的她,还是每天都向储钱罐里丢一枚一元的硬币。
就这样过了一年,她一直这样等他回来。在她丢进第365枚硬币的时候,她终于接到了他的电话:“我回来了。”她兴奋得落了泪。
见面的时候,她兴奋地说,“你可回来了,我等了你整整365天。”说着,她便拿出了储钱罐说,“从你走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每天丢进去,我始终坚信第365枚硬币丢进去的那天你就会回来。”
她摔碎了储钱罐,硬币散了一地。她一枚一枚放在他的掌心,他突然就落了泪。他手捧着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他知道她对他的爱就像手中的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了。他把她抱在怀里,深情地说,“丫头,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其实,她不知道,当初他去深圳其实是不想再回来了,而且他在深圳发展得很好,一位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他。这次回来是要向她说明白,并且告别的。可是,当他看到这365枚硬币的时候,他决定不走了。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只有她才能给他。
这是一个普通家庭,男人、女人和儿子是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
日子在平淡而琐碎的生活中过着?熏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入托、进入小学、读完初中、升入高中,继而到北京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深造。其间,男人和女人的工作也先后发生了变化,女人单因位效益不好,下了岗,男人的单位又破了产。男人除了依靠自己在厂里练就的手艺找了一份电焊工的活外,还买了一辆三轮车,利用一早一晚的时间在城市的街头巷尾靠载客增加点微薄的收入。
每天晚饭的时间是夫妻俩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时刻两口子坐在饭桌前,男人对女人的厨艺赞赏有加,他感觉自己这辈子找了这么一个女人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且还找到了自己的口福。
但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九个年头,男人却不得不下厨了。女人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刚刚做完手术。大夫嘱咐男人说,目前最主要的是要给患者增加营养,多吃点好吃的。男人原打算给女人买那些昂贵的补品,可被女人阻拦了。女人说,那些东西我不想吃,再说了我也吃不惯。男人知道女人心疼钱。男人问,那你想吃什么?女人想了想说,要不就像我们平常吃晚饭时那样来盘清炒土豆丝吧。男人佯怒,你现在病着呢!需要增加营养,土豆丝有啥营养?要不,女人迟疑了一下说,我就想喝点鱼汤。男人说,没问题,我这就去饭店让他们炖上一锅鲜鱼汤!女人出声止住了男人,说,你到集市上买条草鱼,给我炖点鱼汤喝就行了。
男人欣然答应了。
男人买好鱼回到家准备做菜的时候,发现盐没了。于是,他又急匆匆地下了楼,来到小区的小卖部前嚷着,来包盐!柜台后的老人,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瞧你这满头大汗,急个啥呀?男人心急火燎地说,大爷,快,来包盐,我做菜正等着用呢!男人扔下钱,拿起柜台上的盐,又急匆匆地回到厨房,按照女人的嘱咐开始做菜。
做菜真不是个好差事,男人边手忙脚乱地忙着边想,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做菜——那个啥,一时竟想不到一个词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总而言之辛苦着呢!准备好了各道工序,男人把鱼放进锅内滚开的水里。趁着炖鱼的空当,男人从菜橱里拿出剩下的一点菜水倒进碗里又倒上一碗白开水,掰了个硬馒头,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餐。
当男人提着小饭桶里的鱼汤走进病房时,迎接他的是女人熟悉的笑容。男人用调羹舀了一汤匙鱼汤用嘴吹了吹后,送到女人嘴边。男人有些不安地说,第一次做,只怕味道做得不好,你凑合着吃吧。女人咂了咂嘴才把鱼汤咽了下去,笑着对男人说,没想到您是个天生做厨师的料,第一次做的菜就这么好吃!
男人的脸上盛开出一朵莲花。
一个星期后,儿子从北京放暑假归来,到医院里照顾母亲。这一餐,男人特意多做了两个菜,兴匆匆地送到医院。女人像往常一样边吃着菜边称赞男人的厨艺。男人微笑着看着女人品尝他做的菜,脸上满是幸福的感觉。接着,他又让儿子也尝尝自己的手艺。儿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继而面带难色又吐了出来,嚷着说,老爸,你这是做的什么菜呀?咋了?男人问儿子。你尝尝呀!儿子笑着丢下筷子,走出病房。男人拿起儿子放下的筷子夹了菜放进嘴里,立刻品出了自己所做的菜还真不是味儿。原来,那天他买盐时,小卖部的老人错把一包糖当作盐给了他,而他匆忙间也没有在意,就撕烂了包装袋,一古脑儿全部倒进了盛盐的瓷罐内。男人真后悔自己做出来的菜没先尝尝。
男人苦笑着问女人,这么多天来我把糖错当成了盐,你咋不说呢?
女人微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菜!
男人说,你就别宽我的心了!我刚尝过了,用糖做出来的菜吃起来的确不是个味儿。
女人看着面容憔悴的男人意味深长地说,可你别忘了,糖吃到肚里是甜甜的味道呀!
那一刻,男人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水。
六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是她的忠实听众,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了日本,男朋友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耳边,她才把抑制许久的泪水释放了。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的粉红色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经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告诉他:说出你的爱来,爱情不可以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了大门。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经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 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
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该这样结束了。但在次年的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
她觉得这个男孩子痴情得有点可爱,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我们是没有可能的。
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午后,春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
后来,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夜很深很安静,心却早起涟漪,记忆也总会在深夜伴着心碎、伴着痛苦,悄然落地。我还爱着你,……一直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
————题记
我带你时光倒流,看望曾今的我们,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如今我们在一起已经快要半年了。最近的事,让我们的距离远了,产生了矛盾!所以想带你看看曾今那时的快乐,记下此长篇日志!望你能够慢慢的,细细的去品味其中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道理,一些你所不知道的!
还记得我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吗?你找过我谈过,可我并没有答应。是因为我觉得恋爱是因为两个相爱的在一起,而我当时还不爱你,也不能确定你是否是真的爱我。还有就是我们并没有真正的相互了解过。所以我拒绝了,只是让你做我的妹妹,慢慢的发展。我知道那时你纠结很久才答应下来了!或许你已经不记得了吧。可我还是历历在目,从那之后。生活出现转折,开始偏向着我们的幸福。
记得曾今你很委屈的和我说过你圣诞节要在三中过,让我请你吃东西,可是我们连面都还没有见过,怎么敢去承诺。
记得冬天天冷,我们手脚冰冷的时候,我们用着话语互相温暖,互相关心!虽然身体是凉的,可是心却热了。
记得我们曾今也一起讨论过无聊的事情:锄禾,当午。还有射狼,射鬼。可是那些我都懂,只是我们配合你!
记得你有次很生气的问我同位是男士是女的时候,我想着你生气的样子,真的好想笑。可却第一次听你说了喜欢我的话。我挺高兴的,真的。可是我还是不能肯定,因为你没有见过我。
还记得周末的时候,我们想念彼此,你却想着亲我,要我的初吻,当时挺无语的。
还记得,我喊着你“宝宝”让你听我话的时候,我也挺温馨的!
还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吃饼干,果冻,巧克力,话梅。不开心的时候吃点东西就好了。这些我都记得!我真的很佩服你,如果我也像你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好了!可是我却总是做不到吧。
你说过我是你遇到男生中最好的一个,可是我却没有觉得,比我优秀的人,大有人在,只是你没有遇到!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如你所说的那么好!只是有些事我可以看的清楚而已!
我记得有次问你如果我找你谈你愿意吗?你回答的是他怎么办?那次是真心的、也是一个试验。希望你可以懂得什么爱情。而并不是小时候玩的过家家!那次我知道自己的不对。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你说“我好喜欢你”的时候,我真的很想对你一直好下去,一直保护你,不受到伤害!那天下午,你对我的态度也变了好多,我好失望。也是第一次那么难受!为了你。
后来,我们见过两次面,还记得你被人骗过感情之后,说再也不谈了,用心追我。然后寒假到了,我们没有再聊过了,渐渐远了,可是我还记得我对你的介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那份情感。
在2011年春天三四月份的时候,我们再一次开始交涉。那天,我看见你上线了,聊了一会,说去找你,我知道你不相信,不过我还是去了。找到了你,看见你不停的吐着口水,好像生病了,当时,我真的很想上前拍拍你的背,安慰你一下,可是我看见你身边还有人,心中就想,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还轮不到我去关心!可是我不忍心看着你那样,索性就自己上网去了。上完了我送你回家,我们一路一路的晃着,让你做我的电瓶车,你说不干,还说我的性格挺像吴涛的。我没有在意!后来,我们还像从前那样,只有有些事已经慢慢在发生改变了。我对你的感情越来越深,直到你那天,送给我那个盒子,我挺感动的,一个称呼,一份戒指,一份礼物。让我试着去爱上你,记下你对我所有的好,于是4月6号,我向你提出恋爱的邀请,但是让你思考一个晚上,这一个晚上,不是让你激动的,是让你去考虑自己有没有把握和我一起共同面对以后的种种困难,你自己能不能和我一起坚守这份爱情!
开始下雪了,好美!
一个男孩独自一人在雪地里彳亍着,走着走着、停了下来。这是一棵树、一棵许愿树。男孩伸出骨瘦如材的手摸了摸被雪花包裹着的树,突然、男孩吐了一口鲜血,溅到他抚摸的地方。顿时,出现了一朵绚丽的血花,渐渐的雪融化了。露出了里面的树干,“不离不弃”四个字刻在树上,是那么的刺眼。男孩记得那是去年的情人节、他刻下了“不离”他女朋友刻下了“不弃”。
泪眼逐渐模糊,记忆拉回了去年。他们是巧合相逢的,在看到对方第一眼的时候就爱上了对方。所以,他们相恋了、男孩很喜欢女孩、女孩并不是很漂亮、可以说是很普通吧!唯一引人注意的就是她的笑,她笑起来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可爱…也许男孩就是喜欢上她单纯而又可爱的样子了吧!女孩也很喜欢男孩、因为男孩有着深邃的眼睛,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把眼神离开。
男孩总是不喜欢笑,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总是给人一副冷冷的样子。只有对待女孩,男孩还会露出久违的笑容!用他的话说:他笑起来太牵强了,女孩就说:你会为我改变吗?呵呵!傻瓜当然啦,谁让你是我的小傻瓜呢!女孩只要听到男孩喊她小傻瓜、就一副十分幸福的样子,还会喊他大笨猪。
记得女孩曾经问男孩:如果我走了、离开你了、你怎么办?“我会努力挽留、不让你离开。”男孩坚定的说,“那如果没法挽留了呢?你怎么办?”“如果、真是那样我想我就没有再活下去了勇气了、”“不、我不让你…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女孩用手堵住了男孩的嘴不让他说下去,男孩拿开了女孩的手吻在了女孩的唇上,因为男孩和女孩都是初吻,所以吻的是那么的生涩,女孩幸福的回应着……
呵呵!多么幸福的一对。后来女孩因为其它事离开了这么城市,男孩和女孩是那么的不舍,可是没有办法。一开始女孩很想男孩、每天都回应着男孩的电子邮件。男孩每天都很想女孩、每天不间断的发着。直到有一天男孩发现女孩回应他的不是那么热烈了、总是代理不理、总是说很忙没时间…其实女孩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也许是因为时间的原因吧,女孩渐渐对男孩没有感觉了。直到有一天,女孩说出了:我们分手吧!也许我们在一起并不合适。男孩听后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无力的说:我们还有可能继续下去吗?“我说了,我们不合适,你懂吗?不要再来烦我”……
男孩绝望了,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一切真的是他错了吗?他想要努力遗忘女孩,可是每晚总是泪水陪伴着他,他真的没法离开她、没有女孩的生活,男孩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男孩死了,死在了那棵许愿树下…警察在他家里发现了一封没有寄出的信,是给女孩的
小傻瓜: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还记得我们去年刻下的“不离不弃”吗?你无情的抛弃了我,失去你我真的没有再活着的意义了,我不怪你、也许认识你真的是我的错,呵呵!曾经爱过你我不后悔。只是在那个世界再也没有人喊我大笨猪了,唉!好想、好想再听你喊我一声大笨猪、可是我知道那不可能了,因为你已经不再属于我了,我恨、我恨那个男生,为什么把你从我的身边抢走了,我不甘心。如果、如果有来世,你嫁给我好吗?如果有来世、不要再抛弃我了好吗?
别了!小傻瓜爱你的!
笨猪!
开始下雪了,雪花再次包裹了树干上的“不离不弃”只是带走了一具痴情的尸体……
阿P是一个极爱面子的男人,为了可怜的面子,他既然喜欢对着比自己优秀的妻子说:
“你要看不惯,我们就离婚。”
“你要觉得我不对,不行,你就去找个比我好的男人呀!”
妻子知道他爱面子,总是容忍这种大呼小叫,哪怕心口在隐隐作痛。
看到妻子的每次沉默,男人以为她是怕了自己,以为她已经爱他爱到了不能没有的地步,次数也是有增无减。
于是习来惯往,开口闭口就叫妻子,“快去找你心中的白马王子去呀!”妻子就这样长期地停溺在被排斥的痛苦中。久而久之,妻子认为婚姻已经到了尽头,人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
终于有一天,妻子真的找到了能和她和睦共处、以礼相待的男人。
她牵着那男人的手来到阿P面前,“我找到了你说的好男人,我们现在可以离婚了。”
可是自己还爱她,他从没想过真离婚。阿P这时能做的只有懊悔和无尽的自责。
为了面子不离又能怎样呢?这段婚姻已成去势。
如果你还爱她就不要轻易说,“不行的话,我们就离婚吧!”
因为最伤女人的就是这句话,女人需要的是终身的依靠和伴侣。
合适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84岁吧。那时候什么也不用做,有好多时间彼此相爱。──朱迪,5岁
等我读完幼儿园,就得开始考虑为自己找个妻子。──汤米,5岁
两个人之间的爱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我听人说,这和身上的味道有关。大人们都很喜欢用香水。──简,9岁
我想大概会被一支箭之类的东西射中吧……应该不疼的。──哈伦,8岁
爱上一个人的感觉会是怎么样的?
会像发生了雪崩,你得拼命地向前跑,不停地跑。──罗杰,9岁
如果会像学拼写那么麻烦,我可不想试。太花时间了。──里奥,7岁
外表重要吗?
如果你希望一个不是亲戚的人爱上你,当然是长得漂亮点好。──珍妮,8岁
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我长得应该算不错了,可是没听说过有谁想嫁给我 。──加里,7岁
外表是不能持久的。你有多少钱才最重要。──克里斯汀,9岁
为什么恋人们总是手牵手?
是怕戒指掉下来吧。那些东西很贵的。──大卫,8岁
愿意恋爱吗?
我还是很希望和人谈恋爱的──只要别是在电视放《阿森一族》的时候。(注:《阿森一族》是美国很受欢迎的动画片)──安妮塔,6岁
就算你想躲起来,爱情也一定会找到你的。从 5岁起,我就常常想藏起来不让人看见,可是那些女孩老是能找到我。──波比,8岁
要成为一个好的爱人,应该有什么条件?
起码得会签支票。就算你有好多好多爱,也得付好多帐单。──爱娃,8岁
怎么让别人爱上你?
告诉她你有好多糖。──阿朗佐,9岁
请她吃饭吧。一定得是她喜欢吃的东西。我自己就很喜欢吃法国菜。──巴特,9岁
怎么判断在餐厅里吃饭的两个大人是不是在恋爱?
看看是谁付钱。谈恋爱的男人都愿意付钱。──约翰,9岁
恋爱的人总是我盯着你你盯着我,吃的东西都凉了。──布拉德,8岁
恋爱的人准会叫甜品……他们心里准是很甜。──克里斯汀,9岁
当一个人说我爱你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
她没准在想:爱是爱,不过最好他能勤点洗澡,至少一天一次。──米歇尔,9岁
人是怎么学会接吻的呢?
多看点肥皂剧一定有好处。──凯琳,9岁
应该在什么时候亲吻自己喜欢的人?
除非我有足够多的钱,买得起结婚戒指和摄像机,否则我不会去吻一个女孩子。因为女孩子们总是想把结婚那天录下来。──吉姆,10岁
我可不想在别人面前这样做,会很害臊的。不过如果没有别人看见,我可以考虑亲一个好看的男孩……一两个小时就够了。──凯丽,9岁
爱情怎样才能持久?
多花一点时间,不要老是想着上班。──汤姆,7岁
别忘了她的名字……那样会把事情弄糟的。──罗杰,8岁
接吻的本事很有用。就算你忘了清理垃圾,她也会原谅你的。──兰迪,8岁
下班的高峰期,商业楼门口总是门庭若市,但今天似乎有着不同寻常的骚动。好几层人群密密麻麻的围成一个圈,圈内是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小伙子。
一个开着保时捷怀抱着一大束香水百合,另一位也是。可见,女主角对香水百合是偏爱的。不过相比之下这一位则显得有些寒碜,他是打的来的,路上堵了好几个小时,发丝有些凌乱就连手中的鲜花也露出了倦容。
突然,两位男主角都低头整理了一下衣襟,瞄了瞄手中的鲜花,然后望向同一个方向。众人开始沸腾,甚至有人吹起了口哨,十足一副看好戏的姿态。只见女主角苏以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她穿的是一件淡粉色连衣裙搭一件米白小外套,精致的妆容让她看起来明媚动人。
按耐不住激动之情的观众开始对接下来的情景纷纷猜测,很显然,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场爱情与金钱较量的戏码。只见女主角毫不迟疑的走到“保时捷”身边,笑了笑,接过他手中的鲜花,留得另一位小伙一阵尴尬。
这个画面像是出乎意料又像是意料之中,众人一片烨然,许多人甚至发出了“切”的不屑声。接着骂声开始稀稀落落的闯入苏以耳中,大约是一些“拜金”“世俗”“不要脸”的字眼。
苏以叹了口气:“唉…”然后抬头望了望身边的路洐。事情在围观群众的参与下变得复杂。局外人总是认为自己所看到的就是事情的全部,然后不管不顾一吐为快。
无奈的闭了闭眼,苏以朝有些黯然的范翊深深的鞠了个躬,正准备措辞好说些什么,以降低对他的伤害。但没等她回神来范翊的脚步声已越来也远,原本抱在怀中的花束此时也摔落在地,遗下满地残骸。苏以望着他远去的身影,有些迷茫,转过头看了看身后的路洐。路洐会意,轻轻一笑,那眼神在说:“去吧,我相信你。”
得到路洐的许可,苏以快步追上要走出视线的范翊,拉住那带着悲伤和愤怒,迫切想要离开的身影。围观群众也大迁徙似的,快速的,再次围出一个圈,对于他们来说,好戏才刚刚开始。拽着范翊的手,苏以却突然发现不知该说些什么,此时两人之间像隔了千沟万壑。
苏以深深吸了一口气,看了一眼那倔强的脸庞。心想:有些该说的还是要说的吧,哪怕会在一颗自尊受损的心上再添一刀。
“范翊…对不起”苏以面带愧色轻轻的说。“你爱他吗?”范翊扭着头,看向街对面的灯火阑珊不看苏以。苏以没想到他会这么问,顿了顿,坚定的回答:“是的!我爱路洐。”范翊啪地一下子甩掉苏以拉着的手,转过头说:“我没想到你拒绝我竟然是因为一个富二代。”失望之情跃于脸上,像是父亲抓到了一向乖巧的女儿在早恋般。
接连的被误解,苏以有些黯然,但还是皱着眉轻轻解释:“是的,他是富二代。但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拥有的一点一滴都是通过自主创业得来的。”范翊有些不屑,嗤之以鼻地说:“呵,自主创业,说得倒好听。一个富家子弟就算白手起家,他的人际关系网这笔财富能摆脱吗?不过是借自主创业四个字让自己显得更高尚罢了。”
范翊的态度让苏以的情绪有些激动,原来安稳放在两侧的手此刻在天空中比划着:“我不否认会有这种情况,但这并不是他的错啊,命运的这份赐予他也没有过问的权利。”
原本安静的人群开始有些骚动,像风吹过树叶发出一阵唰唰声。
苏以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又忍了下来,最后带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无力感将接下来的话说了出来:‘我们总觉得他们世俗,难道整天把金钱划分的等级挂在嘴边的我们不世俗吗?’
范翊没想到苏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有些惊讶的看着她。围观群众中不知谁率先开口:“贱女人,炫富也别这么猖狂。”然后众人像被点燃的干柴,噼里啪啦的烧着。“爱钱就说爱钱,还那么多理由。”“去死吧!”“真是不知羞耻!”……
苏以的脸色有些难堪,隐约的能看出一股愤怒。路洐不知何时踱步到苏以身边,轻轻拥着苏以说:“没事,有我在呢。”然后面带愠色对围观群众说:“能不能让我们自己处理!”
范翊看到两人这般亲昵,情绪胀满有着即将爆发之势,带着责怪的语气说:“那为什么我深夜买醉,你要绕大半个城市找到我送我回家?她走之后要陪我游历山水半个多月,而在我爱上你之后却又狠狠将我推开?为什么?”
苏以回道:“没有为什么,只是因为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不可能放任你不顾,这就像你不会让我深夜独自回家一样。”苏以走近范翊:“你总说你爱我,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只是错把我带来的感动当成了爱,你爱的一直是那个让你丧失理智的人。”
“是吗?”范翊的声音像是飘过天空的棉絮般轻飘飘,带着一抹怀疑,还有过往在脑里重演一遍所带来的悲伤。苏以继续说道:“我们总是会在失意的时候紧紧拉着身边某个人,像是溺于河中时紧紧抓着漂浮的木板。但是感动终究是感动,时间一长它与爱所带来的感觉将是千差万别的。”
“小伙子,别相信她的话,虚荣就是虚荣,哪来那么多借口。”人群中不知谁又来了这么一句,然后接着是无数回应,“对对对,事情都发生了,现在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甚至还有几个人热络地聊了起来,说着邻居八大姑的类似故事。
范翊的理智渐渐被围观群众的声音淹没,情绪在不断拉锯之后彻底爆发:“都闭嘴!”转身对苏以说:“我再也不想看到你!”然后头也不回的,跨着大步走了。
苏以呆愣了一会,对着范翊离开的方向哭出声来:“为什么你宁愿相信路人也不愿相信我?为什么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都敌不过旁观者几句话,为什么?”然后用嘶哑的声音失控地对路人喊道:“你们知道什么?凭什么这么评价我?我经历过什么失去过什么你们知道么?”此时的苏以瘫坐在地上,没有了往日的色彩。
众人有些不屑,在她们眼中不过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在背叛情人之后还在渴求原谅,但碍于路洐锋利如刀的眼神不好说些什么,只是指指点点几下,然后向四周散去。像是打破的玻璃杯,其中的水向四周流窜。
“为什么没人相信我是真的爱你?”苏以抬头看了看路洐,眼泪在她的脸上划出深深浅浅的痕迹,像是刀片划过。
“我相信就行啦!”路洐轻轻的回道。
老刘是个三十来岁的光棍,整天拖着一辆破烂的辗米机走东窜西的吆喝着生意。他给村民的印象,似乎永远一脸的糠灰,洗也洗不干净。有人说老刘你要把脸给洗干净。老刘说天生的糠脸洗不了。说完嘻嘻的笑笑,脸上的沟沟壑壑一下子抖动起来。老刘的笑,像是带着调皮的戏谑,一种玩世不恭的嘻皮。村妇见不惯老刘的不正经,说老刘你这个样子谁家的媳妇会看上你,我们都替你发愁。老刘说你放心,天下女人多得是。
老刘虽然嘴上这么讲,但心里是真的发愁了,三十多了,还是一房破屋,一辆老掉牙的辗米机,一身的土衣土裤,还一脸的糠灰,这样下去别说娶媳妇,连母猪都看不上他。
于是老刘咬着牙买了一件蓝色的的确良和一块香皂。那天夜里他忙乎了,香皂被他洗了一大半,的确良被他试穿了十几个来回。
这几天老刘一直在我们村里瞎溜。该辗的米早被他辗完了,但他不走,见一个人就凑和上去,嘻笑着摸出口袋干巴巴的香烟,恭敬的递上一根,嘴里说着大哥,你说我老刘上辈子又没拈花惹草,咱得这辈子连女人味都闻不上呢。别人抽了老刘的烟,只得安慰他一番。但老刘不喜欢别人老是说些安慰的话,他想能给他来点实际的,比如有哪家的闺女要找婆家的呀。别人对老刘绝口不提这事。老刘察觉到了别人的眼神,他畏畏缩缩的让了道。
现在全村人都秘密的知道只要和老刘提一提哪家闺女的事,老刘辗米一定不会收钱的。于是都挨家挨户的找老刘辗米,并说些很遥远的话。老刘知道人家那闺女实在是和自己搭不上边,但他仍然不收钱。
我二嫂是个多舌又贪小便宜人。她找来老刘辗米,说如果真能帮你说了一门亲事,那你怎么报答我呢。老刘一下子激动了,他说那我就卖了这辗米机,摆上一桌满汉全席,用八抬大轿抬着你,炮仗给你放得震天响。二嫂说我用不着那个,只要你给我扯一匹大红绸做衣服就行。老刘以为二嫂真能给他说上媳妇了,竟一下跪下来给她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惊得二嫂跳到一旁连说老刘这是发了疯了。
二嫂本来只是想多占点老刘的便宜,她是随口说说的。但哪知老刘当了真,还一遍遍的往二嫂家跑,一边送这送那,一边忙上忙下的,倒一下像成了二嫂的哪个亲娘舅了。
二嫂被老刘感动了,但她很为难,你说哪家黄花大闺女会嫁给像老刘这样的穷光棍呢。二嫂试着对老刘说你觉得死了男人拖家带口的怎么样?老刘脸憋得通红,他说大嫂子你这不是让我成了搅屎棍吗?搅得自己臭哄哄的。二嫂生了气说你这样的人家还能高攀上谁,要说大闺女,本村就有一个,可不知道你有什么本事能让她看上你。
二嫂说得是村里的凤仙,凤仙可是我们这方圆百里的大美人,她家的门槛儿都快让媒人踩破了。二嫂这样说是想让老刘碰碰灰,用镜子好好照照自己的糠脸。
老刘穿着崭新的的确良在凤仙家门口出现了。他给凤仙家扛谷辗米挑米,里里外外全一把手。凤仙的老爹倒是清闲了,端着个凳子在门口坐着,时不时和老刘搭几句。
凤仙给老刘辗米的钱时,老刘懦弱得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他说妹子我真不收你钱。凤仙说为啥不收钱?老刘说就当我是孝敬老爹的。这话让凤仙糊涂了,凤仙说你咱好好端端的要孝敬我爹?老刘说妹子你就别难为我了,不要给钱吧。
凤仙的美惊慑住了老刘。
有一回老刘终于对凤仙爹说了自己的意思,凤仙爹一脸铁青,但没发作。这时正好凤仙回家,她见桌上放着一匹紫红的洋布高兴得很,也没问是谁送的就比划着给自己做衣服。凤仙爹刚要说什么,但瞥见老刘乞求目光忍住了。
这件事让老刘仿佛看到了一线渺渺的希望,如果凤仙知道那是自己送给她的洋布,还会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吗?如果她穿了,那她的心里是不是有了我老刘呢?
老刘这几天魂不守舍的。他也不拖着那辆破烂的辗米机四处给人辗米了,而是穿着洗得干净的的确良,脸上飘着香皂的香味,在凤仙家不远处瞎逛。
凤仙果真穿着了老刘送的洋布做成的衣服。洋布上流淌的花色衬托得她像个翩翩的仙子。
凤仙从老刘身边走过,老刘心慌意乱的打了个招呼,凤仙回头对老刘甜甜的笑了笑。老刘崩溃的边缘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老刘,是一个拖着一辆破烂的辗米机走东窜西吆喝着碾米的三十多岁的穷汉。他说妹子你嫁给我吧。
凤仙杏眼一瞪,逃了。老刘愣了老半天,回过神来重重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整村的人都知道了老刘在追求凤仙,他们都在偷偷嘻笑。
凤仙的爹告诉老刘,你要是再来我们村,别怪我这把老骨头跟你拼命。
老刘再也不敢在凤仙家不远处瞎逛了,他觉得自己侮辱了凤仙。
老刘实在忍不住相思之苦。有一个晚上他来找二嫂,跪在地上求二嫂一定帮他给凤仙带封信,是他写给凤仙的情信。
二嫂死都不答应,老刘一个大男人就呜呜的哭了起来。二嫂说你如果胆大就把信直接塞进凤仙家的门缝里。
第二天村里炸开了锅,给人写情信在这村里还是千百年来头一回呢。老刘给凤仙写情信的事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神,说老刘信里的话是如何如何的肉麻,是如何如何的许愿,是如何如何的要把凤仙捧在香炉上像神仙一样供奉。这情信是从一个代笔的老秀才口中传出来的。
老刘的名字一下子家喻户晓。人们再称呼老刘就不叫他老刘了,叫凤仙的孙子。“凤仙的孙子”据传是老刘在情信里给自己的称呼。
老刘再也没来我们村了,也再不去辗米。他卖了辗米机,种了片密密麻麻的甘蔗林。
有一回老刘本家一个有名望的老太太过八十大寿,请了一个戏班子在村口唱戏。四面八方的村民都来看戏,熙熙攘攘的。老刘怕自己的甘蔗被人糟蹋了,入了夜就在甘蔗林外蹲守。
晚上正当村口的戏唱得响亮时,甘蔗林外突然冒出一对偷偷摸摸的男女,男的样子看不清,女的老刘认识,那不就是凤仙的身影吗?他们飞快地钻进了甘蔗林。刚开始老刘还以为他们是想偷一两根甘蔗,但他很快明白了,凤仙正和别的男人幽会,在自己的甘蔗林里。
听说凤仙快要结婚了,嫁的是镇上一个有钱的阔少。老刘心里琢磨,那晚看到那个男人就是镇上的阔少?
阔少的迎亲队吹吹打打的要抬走凤仙的时候,凤仙跳出轿,她喊你们不能抬走我,我……我的身子已是别人的了。
阔少当场给了凤仙一个耳光,骂凤仙是不要脸的婊子。
这好端端的黄花闺女,怎么一下子就成了残花败柳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凤仙爹把凤仙吊着打了一顿,要凤仙招出来是怎么一回事。凤仙说看戏的那个晚上被人奸污了。
村民愤怒了,个个义愤填膺的发誓要找出那个畜牲,但她们再看凤仙的目光,已经变得古怪。
凤仙一身血淋淋的,她有气无力地说现在有谁愿意娶她就嫁给谁,就今天,时辰还没过。
老刘冲上去说我愿意,我愿意。
凤仙死死地瞪着老刘,气得只说了个“你”字便昏了过去。
人们给昏了的凤仙打扮了一番,叫老刘背回家。
老刘娶凤仙的大喜日子,却没有一个人来恭喜他们。
凤仙嫁给老刘没几天便一病不起了,老刘守在床前。凤仙说刘大哥,你为啥愿意娶我这个残花败柳呢。老刘说我就是愿意娶你,一辈子给你当牛当马。凤仙说你不该娶我的,我和另外一个人商量好了,他来娶我的。老刘说那你怎么要嫁给阔少?凤仙说我拗不过爹,不嫁阔少,爹就要死在我面前。所以我和另外一个人商量好了演这出戏,可他怎么就没来娶我呢?凤仙低低的抽泣起来。老刘说就是和你一起钻进甘蔗林的那个男的?凤仙说你都知道?老刘点点头。凤仙说那你告诉我他为什么不来娶我?他为什么不来?
凤仙死了。
老刘也发了疯,他整天拿着一把刀在甘蔗林周围乱窜,嘴里念叼着:“你为什么不来,为什么不来。”
上个月,闺蜜燕子生完宝宝,接下来要给孩子办一些诸如防疫证等证件。我们是多年的挚友,便陪她办理。
有个表需要去某单位盖章,燕子知道我发小林子在那里工作,就止我跑一趟。我拿着表到了林子那,他接了我电话刚从外面回来,专门在单位等我。顺利地盖完章,我告辞出来,边走边和林子客套:“晚上我请你吃饭吧,咱们也好多年没聚过了,这次又给你添了麻烦。”林子有点急:“你跟我怎么这么客气,咱俩用得着吗?”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我鼻子酸酸的。
是啊,我和林子住在一个胡同,一起长大,一起上学。小时候,我俩经常一起做作业,一起玩游戏,一起欺负和我们不是“一伙儿”的同学。好多年,他在我面前都像个兄长,虽然他只比我大几个月。初中毕业后我们考上了不同的高中,从此分开,联系也少了。但林子在我心里一直像亲人般存在着,这种童年伙伴,感情最真。
有好几年,我和林子失去联系,直到一次开会时遇见才加了微信,但很少聊天。我的客气,让林子和我都那么不自在,曾经的伙伴,竟然慢慢陌生起来。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人生境遇不同的我和林子,关系变淡,会不会是因为我们平时很少麻烦彼此,怕打扰对方,渐渐就疏远了?
朋友问如此,其实,亲人亦如是。
有个周末去看父亲,他老人家说活时有点别扭,原来他刚刚拔了牙。我问谁陪他去的,父亲笑呵呵地说:“我自己去的,你们都挺忙的,怕给你们添麻烦。”
我急了:“您上了年纪,怎么能一个人去医院呢?我们再忙,也有时间照顾您啊。”父亲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局促不安地笑:“你每天脚不沾地,我能少添点麻烦就少添点吧,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拔个牙而已。”
看着父亲空洞的牙床,我心疼的同时,觉得有种淡淡的疏离感。我想起自己小时候去医院拔牙的情景。那时我不过七八岁的样子,该长一颗牙齿的地方,竟然一前一后长了两颗,父亲说必须拔掉一颗才行。在医院拔完牙,我一直哭一直哭,父亲给我买了好多好吃的,我才不哭的。
而我的父亲,从什么时候开始,怕给我添麻烦了呢?從我嫁做他人妇那时吧。他觉得女儿已经不再是曾经黏着他讲故事的小棉袄,而是人家的媳妇,更多的精力应该放在小家庭建设上,不能整天顾着娘家。可我是他的亲生骨肉,是他老人家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不麻烦我麻烦谁呢?被父母麻烦,我一直认为是一种莫大的福气。
我多么希望妈妈还能够给我添麻烦,我不嫌她唠叨,不嫌她买处理的蔬菜水果回来,不嫌陪她逛了半天商场不花一块钱…只要,她还在就行。可今生今世,妈妈再也不会麻烦到我了。
母亲去世前一年,基本都是在医院度过的。每次我们请假照顾她时,她都一脸歉疚,嘴里嘟囔:“又让你们休班,这个月是不是得扣工资了?”每次看到她一脸的不安我都会说:“妈,您生病,儿女照顾您是应该的。我不怕麻烦,您安心养病就行。”
我从小到大,在家里都没干过多少家务,结婚后也整天在妈妈家吃饭。我的女儿,从几个月就交给妈妈带。妈妈的一生,犹如一支蜡烛,燃尽了自己,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而她唯一给我们添的麻烦,就是那段住院的日子。对于那些麻烦,我却是满满的感激,那是我唯一能找到一点心安的事情。否则,一世母女,我就唯有歉疚了。
是啊,当孩子不再麻烦你时,或许已经长大成人远离身边;当父母不再麻烦你时,或许这辈子都见不到面了;当朋友不再麻烦你时,或许你们已经不再是朋友。
其实,越是爱你的亲人,越是真正的朋友,越不愿给你添麻烦。他们知道你忙,心疼你累,怕给你添负累,宁愿自己扛着也不吭一声。
可是,多少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多少感情冷着冷着就淡了。所以,不要怕麻烦,在麻烦与被麻烦中才能加深彼此的感情。在我们生命中,能有几位挚友?能有几个青梅竹马的小伙伴?能有多少至亲至爱的亲人?
亲爱的,只要是你,我不怕麻烦。而你,也一定不要和我客气。被你麻烦,我愿意。
原来,她一直是个好姑娘。只不过在过往的爱情里,爱到失去了自我。
可我只喜欢你呀
赵桐在毕岩的世界里,招摇过市地混了三年。
然后,他们一起去了上海。学校分别在松江大学城和五角场,见一面几乎要横穿魔都。大部分时間,都是毕岩来找赵桐。
一起去吃街头的美食,看午夜场的电影。也会在学校门口的宾馆开个房,一本正经地在两人中间放个枕头。像极了刚刚陷入热恋的小情侣,舍不得吵架,舍不得生气。
赵桐原本以为,他们会这样一辈子腻歪到老。
可自从毕岩当了广播站的播音员,他的人生好像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系里的晚会,市里的主持人大赛,哪里都有他。毕岩的声音很好听。听他说话,像走在静谧的树林里,听潺潺流淌的泉水。当初明明是她怂恿他报的名,现在赵桐却觉得,像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拿来和全世界分享了。
有天,她去学校找毕岩,毕岩正在台上和漂亮的女搭档对台词。赵桐远远地看着,一颗心黯淡下来。以前那个有点呆头呆脑的男生,怎么突然一下子变得那么好看了呢?只不过是刮了胡子,换了发型,却仿佛在一夜之间成了眉目清朗而又自信满满的少年。而她,却还是那个平凡的小镇姑娘。
毕岩不再是她一个人的毕岩,有不少女生围着他。赵桐有点小焦虑。心底的不安不小心暴露出来时,毕岩刮了刮她的鼻子,宠溺地说:“别的姑娘再好,可我只喜欢你呀。”
他的温柔向来都是这样滴水不漏的。
熄灭在他的温柔里
毕岩的搭档,叫王晓咚。
赵桐第一次见她,心里“哗啦”一下,卷起了千层浪花。怎么说呢,王晓咚是那种不把自己当回事儿的姑娘,但你就是没法不注意到她。她长得高高瘦瘦,留波浪大卷发,涂浓浓的口红,明明是呆在云端的女神,却非要和一帮男生在大排档咕噜咕噜地喝啤酒,大口大口地吃肉,看起来有种格外的硬朗和诚恳的漂亮。
毕岩说起王晓咚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赵桐心有戚戚,在地铁里跑得更勤快了。她有点儿讨厌这样的自己,却又拿自己没办法。
打电话给毕岩,毕岩不是在广播站和王晓咚录节目,就是和王晓咚在食堂吃饭。赵桐一急,朝毕岩嚷:“你俩为什么老是在一起?”毕岩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你吃醋了?”
赵桐顿时就委屈得掉了眼泪,毕岩这才慌了神。他从宿舍被窝里爬出来,赶最后一班地铁去找赵桐。在她的宿舍楼下,毕岩一把抱住她:“傻瓜,瞎想什么呢?”
她就这样毫无招架之力熄灭在毕岩的温柔里。只是,一旦看不到毕岩,那些不安和恐慌又扑面而来,淹没了她。
赵桐开始怀念以前的毕岩。高一那年,毕岩父母离婚。他每天打游戏看小说,说不上来的颓废。16岁的赵桐,迷恋这种颓废的忧伤。她屁颠屁颠地跟在毕岩身后,硬是一点点抚平了少年的忧愁。
两人顺理成章地恋爱。那时许岩的眼里,只有她。而现在,毕岩的生活里多出了很多其他的东西。譬如王晓咚。
赵桐没办法撵走王晓咚,还得表现得很大度,于是患得患失得厉害。只好不停地吵架,不停地分手,又不停地和好。
渐渐有些疲倦。
温柔的人往往最无情
到底还是熬到了大学毕业。
王晓咚去荷兰留学,赵桐暗自松了一口气,像是消除掉了爱情隐患,从此天下太平。她和毕岩在田林路租了个老公寓,住在一起。
毕岩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视频网站当出镜记者,怎么看都有点大材小用。不过毕岩运气还不错,不久后竟然接到SMG的电话,顺利进了电视台。毕岩说,是人事在网站上看到他的视频,挖他过去的。
那天晚上,赵桐特意烧了基围虾和昂刺鱼,两人吃得很满足。她以为,这就是他们往后的生活,朴实,简单,却快乐。
可有一天,赵桐半夜醒来。隐约听到毕岩在卫生间压着声音接电话,她的一颗心顿时被轰得七零八落。下意识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向卫生间。
毕岩有些支支吾吾地解释,王晓咚心情不好,给他打了个电话,没有别的意思。然后他又说,其实电视台的工作是王晓咚托关系帮他引荐的,作为朋友,他至少应该陪她聊聊天。
赵桐轻轻“哦”了一声,心里却再也淡定不起来,好像哪里都有王晓咚的影子。她陷入新一轮的挣扎与猜疑。吃醋、丢东西、摔杯子,也还是填补不了心里那个巨大的黑洞,渐渐就有了一种无力感。同样无力的,还有毕岩。这个向来温柔的男人,绝望地问她:“我要怎样做,你才能相信我?”
赵桐回答不了他。这个叫王晓咚的姑娘,让她丧失了全部的自信。
最后一次分手是赵桐提出来的。以前她说过无数次,只不过这次,毕岩沉默了很久后,缓缓地说:“好,我听你的。”
她赌气地连夜收拾行李,可看到两人一起选的窗帘,一起从超市搬回来的碗碟,想起两人一起描述过的未来,眼泪又止不住地往下掉。她心里盼着毕岩说一句“别走”,可天都快亮了,毕岩还是什么都没说。
原来温柔的人,往往最无情。他说分手,那就一定是分开。
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梦想拥有温暖米饭的同时,还有红玫瑰的浪漫点缀?
当男人遭遇红玫瑰
平常人的故事总是很容易落入俗套。
12年一成不变的婚姻让大学教授肖波渐生疲倦。妻子是大学同学、当年的系花,可系花也有凋谢的那天。每天与青春蓬勃的学生们接触,诱惑日日如魔鬼骚动他懦弱的心。
三年前,22岁的刘云为毕业论文敲开了他的房门。她的身后是初夏浓烈的阳光,青春的气息仿佛缪斯降临,在一刹那攻破他单薄的道德薄膜。
四十不惑的男人需要一个女人来证明自己依然年轻,而妻子已经枯萎的身体满足不了他——她总是推却房事,把太多精力用在父母和孩子身上。肖波说,你就像一瓶用了多年的花露水,我的鼻子再也闻不到你的魅力。
年轻的青春的刘云不一样,她有太多特征契合肖波的精神波长:他们都喜欢在下午喝一杯伯爵红茶,喜欢在白日里享受欢爱,喜欢讨论法国新浪潮时期的男女关系……她是一团火焰把肖波苍白的身体映红,这些激情他已经在妻子身上失去了很多年。
当男人遭遇红玫瑰的挑逗,肖波一败涂地。
他想念温暖的白米饭
肖波帮刘云解决了工作问题。他们的关系很快传到姚碧笙耳中。她没有声张,尽管痛得想要死掉。她只是把儿子送回了父母家,不让他看到自己的狼狈。她一个人枯在家里,不吃,不睡,蓬头垢面。但她不去找他问个究竟,所有流行的“家庭保全秘笈”,都教老婆们此时只用一个字:忍。她能做到。
肖波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回家,最初几个月的欢愉过去后,他被刘云纠缠着索取承诺:你要永远爱我,你要送我最美的礼物,你要……他听出背后的潜台词:如果你真的爱我,便该给我应得的一切,包括名分。
肖波开始不安。他们有的不该是精神之恋吗?他起身,说:你先让我回家想想。
开门,是一桌丰盛的菜肴,都是他爱吃的。妻子笑盈盈吩咐他去洗手。肖波松口气,珍珠米煮出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那是和刘云洒的洋娃娃香水截然不同的味道。他嗅出了米饭香中的家庭幸福感,暗自做出决定:妻子是不能放弃的。
姚碧笙的手机里躺着几条新彩信。她一眼就认出照片里那条赤裸裸略显肥胖的身子。几年前她和丈夫手拉手坐在电影院里看一部叫做《手机》的电影,也许从那刻起她就对未来做好了心理准备。
但是当刘云向她炫耀自己的年轻时,打击还是猝不及防,痛得她必须蜷缩着在厨房里做出一桌8个人都吃不完的菜肴才能转移注意力。
他吃得这么香,还亲自洗碗收拾厨房,他的心也许并没有走出这个家。姚碧笙说服自己,决定不碰那个禁忌的话题。
回头和诱惑之间
不甘心一辈子躲在阴影里偷情,那个男人说爱,却总是拖延犹豫。刘云去姚碧笙的学校打听过对手的情况:一个几乎没有缺点的适合娶回家的女人。
可是在她眼里,40岁的女人再好也是黄脸婆,再也无法取悦丈夫。你能永远宽容丈夫的出轨?你能面对我的挑衅永远无动于衷?她疯狂地想。
“你丈夫在我这里,他在床上很棒。”肖波沉沉睡去,刘云却持续亢奋。她习惯了在深夜两点发短信向姚碧笙“汇报”肖波的近况。人不能老是吃白米饭,在家停留了一个月,肖波接到刘云的电话:我很想你。她在电话里重复这句话,软软的声调满是委屈。他立刻就动摇了,想起她身体上洋娃娃的味道。
人生就是一个轮回接一个轮回,螺旋着前进。肖波觉得自己回到一年前她敲开他家门的瞬间,热烈而激动。他永远不知道那个紧紧抱着他的年轻女人心里的得意:那个老女人怎么是我的对手?
第二天是周末,他没有回家。姚碧笙提着生日蛋糕去了朋友家。今天是她41岁生日,她不想一个人凄凉度过。凌晨时,刘云发来“生日快乐”的彩信:看到了吗,我和他喝着红酒为你庆祝生日。
第三天,肖波在葡萄酒的微醺中想起妻子的生日。他对自己很生气,却仅仅是生气而已。每一次背叛都能获得原谅,他甚至连愧疚都成了习惯。
人善一定被人欺?
“你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去骂她?反而让她骑到你头上了?”好友急得跳脚。“你老公脚踏两只船,你还这么宽宏大量善解人意?人善被人欺!”
姚碧笙抹干眼泪。我能做什么?我做不到和他大吵大闹把事情搞得无法收拾,我怕这么做会把他彻底推向那个女人。而且肖波也说他有不得已的苦衷,他心里有我有这个家,他只是控制不了身体的需要,他只是天性多情。姚碧笙把丈夫持续了三年的出轨归咎为重情意,割舍不下、不愿意辜负任何一个。
好友气不过,在刘云的博客上留下一串诅咒:你个不得好死的小三!不要以为装清纯就能被大家同情,小三就是小三,就是贱人!
留言的当晚,刘云打电话给姚碧笙:让你朋友别这么嚣张,再这么踩我的地盘,我到你办公室自杀给你看!
姚碧笙拿着电话不知所措,看着丈夫回家像看到救命稻草。你劝她不要乱来好不好,她求肖波,自杀对大家都不好,我给她道歉,对,我给她道歉。她又慌慌张张打电话给好友:你们不要闹了,她说要到我单位自杀把事情闹大,她说得出做得出的。
刘云自杀过两次。半夜三点吞安眠药,然后给肖波打电话求救。那晚下着瓢泼大雨,她和丈夫像两只落汤鸡站在刘云的床头。刘云并没有吞多少药,只是胃被折磨得难受在床上打着滚。即使这样,她依旧有力气歇斯底里怒吼:我不要看到你,你是不是来看我笑话的?你滚!滚出去!
姚碧笙讷讷走出门,被吵醒的邻居伸出头疑惑地看着这个中年女人。听着房内肖波细声细语的安慰和刘云肆无忌惮的撒娇,她拨通了120。
对不起,回到家肖波一迭声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他反复说这三个字,他抽自己的耳光,满心悔恨。姚碧笙握住他的手,没有说话,肖波趁机伸手抱住妻子。她迟疑了一下,终究没有推开。
她怕刘云自杀,每一次自杀,都把三个人往泥潭里拉得更深。
忍是痛,不忍是毁灭
2008年初,肖波痛下决心和刘云分手。他不知道妻子背着他给了对方4万块钱的封口费——他即将升迁,刘云扬言不给钱就公布手里的照片和录音证据。
刘云去了宁波,生活似乎回到三年前的平静。他是学术有成的教授、是家里的好丈夫好父亲。她是贤良淑德的妻子,总是微笑着听从他的决定。
红玫瑰只是点缀,可不能当主食,白米饭才是生活必需品。肖波安慰自己。
可分手不到半年,刘云的一条短信就让他变成扑火的蛾子:怎么办,我还是忘不了你。
肖波的眉眼中跳跃出活力,他收拾行李要去宁波:我去看个朋友。这样的表情这样的说辞,姚碧笙看了听了整整三年,她使出浑身气力拽住丈夫的行李箱:如果你去宁波,你就和她过一辈子,你不要回来了!
可是这份决然也不过保持了三天。三天后他风尘仆仆站在门口,她一边鄙视自己,一边却欢喜地接过他的外套:想吃什么?
风平浪静又过了几个月。肖波生病了。刘云再一次闯进他的家。姚碧笙口干舌燥说不出话。“不要装哑巴!你再装,老娘把你老公和我上床的照片贴到网上去,让你们单位的人知道你老公是什么货色!”曾经清纯温顺的年轻女人,发出可怕的尖锐的声音,楼道里开始有人窥视。
她看丈夫,却再一次失望:肖波不吭声,他的眼里闪着狂热和迷惘——米饭和玫瑰,可不可以都要?
你们到底要怎样?姚碧笙不想忍了。忍是连绵不绝的痛,可是……不忍却是彻底的毁灭,她从来没有那样的心理准备。她第一次挺直腰板,想给三年的忍让做个了结。可是声音这么小,连她自己都听不清楚。
那日早上,妈发来一条微信,打开一看,是一张照片。照片中,爸弓腰拖地,非常专注,看样子全然不知自己已成为偷拍对象。
哎呀!爸竟然会拖地了!我连发了几个叹号过去。妈很快回复:“我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等到这一天。”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妈隔三差五地便给我发来爸干家务的照片,我从而得知爸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男人”竟在晚年学会了洗碗、择菜、刷马桶,甚至做饭,和我记忆中爸爸的形象,相差甚远。
我感到如此不可思议,是有缘由的。毕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爸是另外一种画风:每天早上,他只管坐在餐桌旁看报纸,即便粥在锅里也绝不会动手盛一下;下班回来直接窝进沙发看电视,哪怕他比妈早到家,买菜、择菜、做饭这些琐碎的事情也一概不管;妈甚至还要趁着炖菜的空当给他洗水果,活像一个五星级酒店的贴身管家;饭后,爸碗筷一撂,便继续养生娱乐,而妈就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所过之处,皆干净整洁。
妈累到心酸无力时,不止一次说过:“我收拾屋的时候,真想把你爸一起丢进垃圾桶,他就是咱家最多余的大垃圾。”
长大懂事后,我不止一次向爸提出抗议,可是爸总说:“女儿啊,爸爸是个大男人,怎么能做这些小事?”
彼时,妈在多年的操劳中早已变得麻木,懒得和他争辩,只一再嘱托我,一定要把爸当做选择结婚对象的反面教材。我们都以为,受大男子主义糟粕思想侵蚀的爸已无改进空间,怎么临老了,反倒变了性情呢?
几日后,我接到爸打来的电话,攒了一肚子的冷嘲热讽终于找到出口,噼里啪啦损他一番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老爸你无事献殷勤,到底有什么企图?”
没想到,爸接下来的口气是软的,他说:“你妈年纪大了,我伸把手不是应该的吗?爸给你打电话,是想让你们周末回家。我学会了几道菜,有你爱吃的剁椒鱼头。”
周末,我和小崔早早就回去了,因为我特别想看看爸下厨的样子。
我到家时,爸穿着小熊围裙,正在切辣椒,手法极其笨拙,引得站在旁边的老妈不停地笑。一见我进门,爸似乎更加慌乱,但还没忘记招呼我们:“你们先坐会儿,马上就好。”
直到我和小崔餓得前胸贴后背,饭菜才全部做好。爸殷勤得让人心里发慌,摆椅子、摆碗筷,给每个人盛饭,还给我们夹菜,不停地用近乎讨好的口气问:“怎么样,好吃吗?”
“呃……只能说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我嘴下未留情面。
爸略显沮丧,嘿嘿笑了声,说:“以后我多做几次就好了。你说对吧,小崔?”
小崔正在埋头挑鱼刺,突然听到自己被点名,有点茫然。
爸爸看着小崔,问道:“你会做饭吗?平时下厨吗?”
小崔点点头又摇摇头,不好意思地说:“我最近工作比较忙,没太照顾家里的事。”
爸爸的脸色有点不好看,淡淡地“哦”了一声,随后说:“谁有时间谁就多做点,家务也不是一个人的事。”
至此,我才明白,爸大费周章,故意立个好丈夫、好爸爸的人设,原来是冲着小崔来的。
一个月前,妈回老家参加婚礼,爸就来我家小住。那段时间,小崔的公司刚好到了结算期,特别忙,我心疼他,便不让他插手家务事。每天早上,我早早起来准备早餐,甚至把粥盛好、把筷子摆好才喊他起床,只为了能让加班到深夜的他多睡一会儿;下班回到家,不管多晚,我都要用心地做一顿饭,让小崔回家后能吃顿可口又营养的;小崔吃过饭后钻进书房加班,我留下来收拾碗筷、打扫卫生、洗衣服。那段时间,每天都是如此,爸来了也没有什么不同。
起初,爸什么都没说。直到有一天,我擦完地,正揉着酸痛的肩膀和脖颈,他突然问道:“你也要工作的,怎么所有的家务事他都不帮忙?”
我懒得解释,便说:“爸,你没听人说吗,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女儿,我妈这辈子是个劳碌命,我也是。”说完这话,我趿拉着鞋去晒衣服。出来时,爸爸仍僵坐在沙发里,拧着眉头,面色沉重。如果我没看错,在他的表情里,藏着一丝心疼,还有一丝愧疚。
上次那顿饭后,妈再也没有给我传过爸做家务的照片。一天下午,我给妈发微信问候近况,不一会儿就收到妈的回复:“女儿,苍天有眼,你老娘我总算熬出头了。”
妈确实熬出头了。因为曾经放言只“扫天下”的爸开始把满腔热忱投身于“扫小屋”的事业中来。经过日复一日的实践,爸做家务的水平越来越高。妈说,从前给我传照片是因为觉得新奇,现在爸干家务已成平常事,不值得当做一个话题了。
说实话,这些年,我对爸的感情有些复杂。我爱他、敬重他,同时也厌他、鄙视他。我谨记妈当初说过的话,在谈恋爱的时候,完全把这个与我血浓于水的人当做反面教材,那时就觉得,和谁在一起都好,除了爸这样的人。
但是现在,他变了。年近六十,忽然顿悟。此生没能做一个好男人,但立志成为一个可爱的小老头儿,也算是一种圆满吧。
再回家见到爸,目睹他果然忙前忙后。妈偷偷告诉我:“你爸不止一次和我道歉,他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我,更对不起你。因为他觉得是他没有做好榜样,影响了你,才会让你在结婚后,过着和我当初一样操劳的日子。”我回头望了望正在擦洗菜池的爸,心中说不出的百感交集。
这个周末,小崔和我决定请爸妈来家里吃顿饭。那天,我和妈在客厅里吃水果,爸和小崔出去买菜。回来时,爸笑着说:“哎呀,真没想到,小崔买菜这么专业。”
那是自然,小崔可是考过厨师等级证书的人,不工作的时候,他最喜欢在家里洗洗涮涮、炒炒炖炖。爸来小住那几天,刚好错过了我们的日常。小崔对当初那顿“鸿门宴”耿耿于怀,说啥也要找个机会给自己正名。
接下来,爸开启目瞪口呆模式,小崔的刀工、雕工、颠勺技法无不让他惊掉下巴。从前他只知自己的女婿是个性格内向的“码农”,如今才知道他还是烹饪界的“扫地僧”。他本想去帮忙的,结果发现,就自己会的那点家务活,在小崔面前,瞬间被秒成了渣渣。
席间,小崔向爸敬酒。爸看着我们,颇有些自嘲地摇了摇头,说道:“到老了才发现,自己活得多失败。你们不知道,当时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像个陀螺一样忙完家外忙家里,没个歇息的时候,那心里有多难受。”
妈的眼圈泛红,我拍了拍爸的手,他的心情,我懂。我想说,一切都不算晚,因为你们的下半辈子才刚开始,而您也及时明白,爱女儿最好的方式就是爱她的妈妈。无论如何,我要感恩您,出于对女儿的爱而学会了如何去爱,亲历您从一个爱我的爸爸变成一个更好的爸爸,我深感荣幸。
同事对我说,要聊聊爸爸妈妈的爱情。
同事的妈妈患眼疾,已不大看得见东西。丈夫比她大好几岁,3年前去世了。他们的爱情多久了,不会褪色吗,不会只剩一个大致的轮廓?
同事说:“不会。有字为证。”
一大堆黄色的牛皮纸,每张都有半个巴掌大小,估计为信封一角。当年同事的爸爸妈妈同在报社工作,稿件往来,应该有很多这样的废旧信封。
爸爸是报社“一支笔”,妈妈是新来的实习生——梳两根麻花辫、穿条花裙子的馋嘴小姑娘。
街上传来叫卖炒白果的吆喝声,热热香香,淡白色的壳里,翡翠绿的肉,让小姑娘熬不住食欲。想吃,可兜里没有一分钱。同事的爸爸——当时长得高高瘦瘦的,很及时地递上一枚硬币。
小姑娘家教好,不肯吃白食,第二天就扯了一片黄色的牛皮纸,包好5分硬币,写上3个字“谢谢你,把纸包放在年轻人桌上。所以,那片纸上,有呈三角形的折痕。
谁料下班前,黄色纸片回到了小姑娘桌上,上面多了年轻人写的一行字:“你忘记付利息了。”
这片纸被同事的妈妈珍藏到今天,当它放到我手心里的一刹那,我差点流下泪来。
小姑娘想辞职去考清华,家里没人支持,只有那个年轻人鼓励她。此时他们已经相爱,他不担心她会跑掉吗?她那么漂亮,而清华里又才子如云。
“不会。”他有把握,他的法宝是,每时每刻都写下像微博一样的情书。
某月某日,几点几分:我在看一篇你也会喜欢的好稿子……
某月某日,几点几分:我在听那支我们都喜欢的歌……
某月某日,几点几分:我在想你有没有睡下……
某月某日,几点几分:我在贴邮票,希望你马上看到我的信……
墨水的颜色,字的大小,潦草程度,都不一样。一看就是他随时随处,随手写下的,反映他即时的心情。
这是他自创的微博形式啊,在没有微博的年代,谁能做到像他这样?而且这个“加V”的微博,不是他把她娶到手就封笔了。他一直写一直写,写了一辈子,所谓:春风杨柳,千条万条。
3年前,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他手写了一条微博:“不用怕。我很安心,一辈子有你陪着我。”
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缓慢地“发”了一条,只有三个字:“谢谢你……”
无时无刻、不分昼夜的关注、表达、传递,具有微博所有的特征。诡异的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条微博,就是小姑娘发在一片牛皮纸上的,也同样是这3个字:“谢谢你!”
爱的渴望
江旭东打来电话的时候,苏雯雯正在店里看报表。他的声音很温柔,“明天就是周末了,咱们带淼淼去游乐场玩玩,晚上一起去我家吃饭,顺便见见我的父母。”
“我担心他们不会接受我,我比你大,还离婚带着孩子。”苏雯雯的语气里都是担忧。“放心吧,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你了。再说,跟谁结婚是我的事情。”江旭东说得斩钉截铁。
挂掉电话,苏雯雯心里百感交集,她想不到在33岁这年,还可以遇到真心实意爱她的人。
苏雯雯和江旭东是在一个同城读书会上认识的。那天,她穿素色的连衣裙,化淡妆,长发披肩。刚进门,他的目光就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自由讨论的时候,他俩恰巧分在一组,聊得十分投机。分别的时候,江旭东主动加了苏雯雯的微信。这年头,遇到一个能够静下心来读纸质书的人实在太不容易了,她对江旭东的印象不错。
苏雯雯和江旭东最初只是偶尔聊聊,后来参加读书会的次数多了,他们很快熟悉起来。
当江旭东一本正经来表白时,苏雯雯简直受宠若惊。她喜欢他,却从没想过能跟他在一起。用世俗的标准来看,他们并不般配。虽然心里起了波澜,她还是拒绝了他。江旭东没有勉强,却也没有放弃。他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不着痕迹地提醒她,她是优秀的,是值得被爱的。
苏雯雯不是铁石心肠,她觉得自己不该辜负他的一片真心。所以,半年后,江旭东再次表白时,苏雯雯就答应了。踏出这一步,对苏雯雯来说,其实并不轻松。
上一段婚姻失败的打击
当初,苏雯雯和前夫也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
他们是大学校友,在海棠花如云朵般盛开的四月遇见。校园里的恋爱单纯且美好,几年的光阴就留下了无数难忘的回忆。大学毕业后,苏雯雯跟前夫回了老家,然后结了婚。
苏雯雯从小娇生惯养,父母总是竭尽所能满足她的一切要求。她对婚姻的期待,就是嫁给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像父母那样继续宠着她,做个全职太太,安逸温馨地过一生。然而,远嫁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她吃不惯异乡的食物,听不懂别人的乡音,也没有亲戚朋友。因为结婚不久就怀了孕,她连工作都没有找。每天百无聊赖,早上前夫刚出门上班,她就开始盼着他回来。
苏雯雯唯一能找到点自信的事就是烘焙。外面卖的点心,她总觉得添加剂太多,不够健康。前夫很爱吃点心,她索性报班学习。她在美食方面天赋异禀,每次做好点心,他都吃得很满足。
前夫要工作,要应酬,不可能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苏雯雯身上。这让她备受冷落,再加上孕期比较敏感,动不动就挑刺。起先,他还忍着,好言好语哄着她,后来他也烦了,于是争吵成了常事。淼淼一歲多时,前夫调到销售部门,应酬更多了,三天两头地晚归。在一次喝酒后,前夫出轨了。很快,他们离了婚。
幸福要靠自己争取
前夫的出轨,让一直生活在安乐窝里的苏雯雯不得不面对现实。她开始反省自己。一直以来,她都没有独立过。结婚前,她依靠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奋斗;结婚后,她把一切都放在前夫身上,以为嫁给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就能给自己幸福。
她觉得必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于是,她在父母的资助下开了一家烘焙店。闲暇之余,苏雯雯看了不少书,还参加了读书会。然后,她遇到了江旭东。
一开始,苏雯雯不是很有自信。虽然事业上小有成就,但她还是对自己离婚带娃这件事耿耿于怀,觉得就算要再嫁,也该找一个离过婚的。但江旭东根本不在乎。他对苏雯雯好,也对淼淼好。他不止一次说,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有这么聪明可爱的女儿,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
淼淼也喜欢江旭东。她从小缺乏父爱,对江旭东特别依恋。而江旭东,总是温柔又耐心地听她说话,尽量满足她的每一个要求。
第一次去江旭东家,他大方地跟他的父母介绍她。让她惊喜的是,他的父母对她很热情,还给了淼淼红包。他们不是没有犹豫过,但是决定尊重儿子的选择。因为,那是他的婚姻。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苏雯雯披上婚纱,成了江旭东的新娘。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苏雯雯成长了不少。她不再怨恨前夫,明白未来比过去更重要;她开始懂得,女人的幸福从来都不是寄托在男人身上,而是靠自己给的。
苏雯雯相信,她和江旭东,还有淼淼,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
某著名女演员结婚了,消息一出来,一个朋友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这事吧,一看就是女的用怀孕逼婚,不然男的为什么要结呢?他那么喜欢跟年轻女演员约会。
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为什么呢?一个中国名人榜上排名第四的女演员,跟一个排名第99名的男演员结婚,他能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来:她应该是逼婚的。
如果两人的位置对调一下,男方更有名,作品更多,代言更多,大概就变成顺理成章的事了。中国很多女人正在慢慢变得更有钱,更独立,但很奇怪的是,很多有钱女人的境遇,比有钱男人差远了。
一个女人的富有,很多时候好像并不是她的重大优势,而是一个让很多人犯难的点。富有的女性,像一个新崛起的物种,让很多人觉得有点新鲜,又有点不可接受。
我有一个朋友,自己去买了个四万块的包,买完并没有很高兴,反而有点惆怅。她说:“你看,我这是宣布自己已经不是需要男人给买包的那种人了。”
她有钱到可以全款买房。如果一个男人在婚前这么做,没什么问题,未来妻子会很高兴,这个男人给了自己一个温暖的港湾。但反过来,男人就没有那么高兴了,住在女人的房子里,一砖一瓦都不属于自己,朋友的丈夫觉得十分不舒心。他要是有中国大部分女人的决绝和勇气,说“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行不行”倒也罢了,但出于男性的自尊,他住在这个房子里,就像一个临时租客,老婆是房东,买任何东西,添置任何家具,都是你出钱你来忙就好了,又不是我要买的房子,又不是我要住在这里的。
几年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和另一个女人重组家庭,当起了生活的掌舵者。
我还有一个朋友,事业做得还不错,跟丈夫说:“我们这样继续到处飞,肯定不行,有一个人要回家。我赚的比你多,你先回家吧。”她的丈夫倒没什么问题,开开心心回家做起了全职爸爸,家庭矛盾也大为缓和。这种事情换了一个成功的男人,让一个女人回家当照顾家庭的太太,是多么稀松平常的事情。就算男人在外面有点花花草草,老婆作为合法妻子,搞不好还要时不时出手帮花心老公解决点麻烦。但角色对换后,像捅破一个马蜂窝。
首先亲戚朋友们坐不住了,纷纷站起来发言:一个男人,在家带孩子,那成什么样子了?还有人说,你老公将来怎么办?你养他一辈子吗?那怎么可能?更有人暗自揣测:肯定是在家做什么大生意吧?怎么可能带小孩呢?
好像带小孩是一份非常窝囊的工作,只能让习惯了窝囊的女人來干一样。
女人有钱了,可世界依然不能围着自己转,当她像古代狩猎的男人一样,独自出门拼杀的时候,很多人只会觉得:你一个女的,何必这么辛苦呢?听说熬夜会老得快,女人啊,还是要过舒舒服服被养在家里的日子。
有钱的男人,生活是过得很舒心的,所有女人都爱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好像在极力证明,男人的金钱和忠诚,只能二者取其一,所以做有钱人的太太,当然要懂得忍耐啦。
有钱的女人倒是很忠诚的,她们大部分时间都忙得不可开交,赚很多钱,意味着忙得根本停不下来,完全顾不到男人的问题、爱情的问题,饶是如此,有钱女人依然有着无数的烦恼。
你就算不变坏,男人也可能因为受不了一个成功女性,择路而逃。就算他没有逃,也一定有人觉得:这样的感情并不长久,终有一天会破裂的。那些相信男人有钱就变坏的人,也同样相信:没有男人受得了这个。
我叫于文凤,是香港建设集团主席于镜波的女儿。14岁那年,一部周星驰的代表作《审死官》让我从此迷上了他的电影。我喜欢他在电影里的荒诞气质,痴迷于他的“无厘头”风格,更感动于他演绎的那些让人笑中带泪的小人物。
我从小家教甚严,性格内向,没有多少朋友,只有周星驰的电影带给自己无尽的快乐。整整6年,我关注着周星驰的每一部电影,收集了关于他的各样的报道。在心里,周星驰仿佛已经成了我的朋友
1998年1月的一天,在铜锣湾一家酒吧,周星驰约了几个朋友喝酒聊天。一个朋友把我也带去,朋友对周星驰介绍说:“她是于文凤,你的忠实影迷,非常崇拜你!一直很想见你,所以今天带她过来”我有些腼腆地伸出手,可周星驰只是看了一眼,继续喝他的酒。作为女孩,我的手只好讪讪地垂下了其间,我发现周星驰抵挡不住酒劲去卫生间吐了一次,从卫生间出来时他感到难受极了我连忙递给他热毛巾和一杯蜂蜜水,他愣了一下。点点头表示了感谢,便又投入酒局中。
这次亲眼看到周星驰,虽然他的态度并不和善,我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可是看到他借酒消愁,我心里替他难受,暗暗设法想帮他。
几天后,香港地产协会举办了一个酒会,众多当红明星应邀参加,周星驰也是嘉宾之一。酒会开始不久,我们又见面了。随着交谈的深入,周星驰很惊喜,他没想到我这个出身豪门的女孩能够阐释他在电影里所要表达的心声。这次酒会后,我和比自己大16岁的周星驰成了好朋友。
那段日子里,因为事业和情感的不顺,周星驰的情绪非常低落。在拍了10年喜剧后,他希望自己能有所突破,可是苦于找不到方向。那时,他的感情也陷入困境。1996年在拍摄《食神》时,他和莫文蔚互生好感。莫文蔚希望周星驰能够面对媒体。大方承认他们的恋情。周星驰因为事业正处于瓶颈期,面对的外界压力很大,他不希望这个时候让自己的感情被别人炒作为此,他和莫文蔚数次发生争吵。
我竭尽所能地安慰他,我也明白,自己已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有着忧郁气质的喜剧天才。可是,我只能以朋友的身份帮他出主意挽回爱情,而把对他的爱默默藏在心底。
不久,周星驰带母亲参加了莫文蔚的小型演唱会,借此表示对莫文蔚的诚意。嗅觉灵敏的媒体立刻大做文章,称“喜剧之王”终于心有所属。看了这些,我的内心很复杂。我希望周星驰解决了情感问题后很快振作起来,可内心深处又有淡淡的失落和惆怅。
后来,我突然在八卦报刊上看到了莫文蔚和一名靓仔的合影,还有她夜不归宿的新闻,与之并排的则是周星驰在酒吧买醉的花边消息。我意识到,周星驰和莫文蔚之间可能出现了严重问题
再次见面时,周星驰憔悴不堪,甚至有了不少白发。原来,尽管他作了种种努力,和莫文蔚的感情结局却依然是分手。看着一杯接一杯喝酒的周星驰,我知道任何安慰的话语都是多余,便陪着他喝起来周星驰喝醉了,喃喃说道:“说过要守护她一辈子的,为什么不能等等呢,难道爱情真的敌不过现实吗?”
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天凌晨,我给收工后孤身人的周星驰打电话,说要他陪我起骑单车夜游。“真是个没长大的小丫头!”周星驰在铜锣湾等我,我们全副武装地顶着满天星光出发了。周星驰觉得心情飞扬起来,被酒精麻痹很久的大脑也变得异常清醒。
到达浅水湾时,已到了清晨。一丝黎明的曙光穿透了云层,浅水湾安详而宁静,海浪轻轻拍打着海岸。这时,轮美丽的红日正一点点冲破云层,直至跃然而出,崭新的天到来了!周星驰深深地震撼了:多么美的清晨啊,自己有什么理由醉生梦死呢?
自浅水湾单车之行后,周星驰脱胎换骨一般振作起来。1999年,他执导并主演了《喜剧之王》,他赋予这部影片“笑中有泪”的全新内涵。事实证明,这次尝试非常成功,影片最终以3千万票房登上当年香港电影票房的首位。
看到周星驰取得了这样的成绩,我比任何人都高兴。那天,我从西贡买来周星驰最爱吃的蟹黄小笼包送到他的住处。周星驰吃着吃着。忍不住戏谑道:“文凤,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呢々不会是爱上了我吧,千万不要啊!”我的脸红了,说道:“你想得美,我是怕你拍不出好看的电影给我看!”
其实现在看来,那时周星驰已察觉出我对他的关心和体贴已经超过了普通朋友,而他对我也有了好感。虽然谁也没有捅破彼此之间的那层窗户纸,但爱情的种子在我们之间萌发了。工作之余,我们想方设法争取时间呆在一起,我沉浸在爱的幸福中。
爸爸不愿意我的情感生活卷入是非纷纭的娱乐圈,更对绯闻缠身的周星驰心存戒备。他觉得周星驰虽然是个好演员,却决不是理想的女婿人选。于是,爸爸找周星驰面谈,他对周星驰说:“我爱女儿远胜爱我的几个儿子,因为她是那么善良乖巧。我希望她以后有一个全心爱她的丈夫,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而不是整天被狗仔队盯梢。我不希望女儿整天为你的花边新闻受煎熬,更不愿意她卷进复杂的娱乐圈。周先生,你愿意离开演艺圈吗?如果你做不到,如果你希望文凤幸福,那么请答应我,永远放弃文凤!”
爸爸的这番话让周星驰的心沉到谷底,年近40的他早就将事业视为生命经过痛苦的考虑,他答应爸爸:“离开文凤!”
在制造了一系列假象后,绯闻不断的周星驰终于“成功地”让我离开了他。我失去他后,生活几乎失去了生机。终于有一天,爸爸无法再忍心看着我消沉下去了,他怀着歉意和盘托出了周星驰变心的原因。我惊呆了,闪现在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立刻去找周星驰,告诉他我只想和他在起,不需要他给我任何承诺。
然而,冷静下来之后,我明白事情已无可挽回。电影在他的生命中排第一位,我不愿成为他的负担。我既然爱他,就必须成全他的梦想。
2002年,周星驰的新片《少林足球》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等一系列奖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星驰说:“这是一部在我感情低落的时候拍摄的电影,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成全了它。”在电视机前听到这句话后,我流下了泪水,那泪里有苦涩,也有欣慰。
2003年5月,周星驰在健身房做运动时,不小心扭伤了颈部。祸不单行,他的“星辉公司”因为管理不善而四面楚歌。再三徘徊后,我鼓起勇气到医院看望他。对视仅一秒钟,我们就大笑起来,原来我们都想起5年前初遇时那相似的一幕。然后,我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对周星驰说:“你好好养伤,公司的事我来帮你打理。”
接下来,我加入“星辉公司”,帮他重整公司结构。同时。出身地产商之家的我利用自己独到的理财眼光为周星驰四处投资地产,不仅使“星辉”走出困境,还净赚了4。4亿港币。我们像多年的朋友一样相处,谁都没有再提感情一事,可是相互间的默契有增无减。不久,周星驰拍摄了大片《功夫》,此片创造了票房奇迹。
一天,我收到一份录音带,里面竟然是周星驰在《大话西游》里的经典台词:“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来到我面前,但我没有去珍惜,直到它失去的时候,我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3个字:我爱你!如果要给这段感情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听着他深情的表白,我热泪盈眶,我们之间的一切障碍都已不复存在。
前年春天,《周星驰映画》一书出版。周星驰在这本书里主动披露了自己的情感世界,并在付梓前第一次对公众说出了自己的爱情宣言:“于文凤小姐是我生命里惟一的红颜知己。”
他刚刚拿到驾照,买了一辆二手车。公司里的女孩子常搭他的车回家或者一起去吃饭,他也乐得如此。只是,女孩子们不太放心他的驾驶技术,每次全都挤在后座上——驾驶员身后的座位,应该是最安全的。
她第一次坐他的车,选择了副驾驶位置。其实那天后排座位不算挤,他笑着对她说,你还是坐后面吧,我可是新手上路。她笑了,歪着脑袋说,我晕车,坐这个位子最好,你要稳当点儿开啊。
他不再说什么,发动了车子。副驾座上第一次坐人,他竟然有些不习惯,开车越发的小心,惹得后座的女孩们不停地取笑他。她没有笑,而是不时地提醒他注意路况。
慢慢地,副驾驶位子就成了她的专座,他也习惯了她坐在身边柔声地提醒他。自从有了她的提醒,他开车非常谨慎,从未出过事故,也从未接过罚单。她夸他的车技越来越娴熟,因为她没有晕过一次车,而且后排的女孩们也敢坐在他车上睡觉了。
不久,帅气的他换了一辆新车,是外观很酷的吉普。常坐他车的几个女孩子,开始旗帜鲜明地追求他,除了她。他游离在几个女孩子中间拿不定主意,她们都很可爱,可是似乎又都少一点什么,他说不清楚。
五一假期,大家坐他的车去旅游。一路上很热闹,后排的女孩子们唧唧喳喳。她还像以前一样沉静,却很少再提醒他什么,他的驾驶技术已足以让人放心了。
午后,女孩子们说累了,一个个东倒西歪地睡去。她随手打开了音响,低低的音量,若有若无。他说,你也睡会儿吧。她摇头,我不困,倒是你该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他笑了,说,听着音乐,我精神好着呢。
两个人不再说话,车子在音乐中前行。
意外发生了:他打起了瞌睡,神情渐渐恍惚。对面一辆货车越来越近,她喊了一声,声音不大,就像平常温柔的提醒,他一下子醒过来。货车擦身而过后,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没事了,她安慰他。
他放慢车速,好半天说不出话。直到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他才回过神,对不起,吓到你了吧。
没有,她微笑着,口气依然平静,你还是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后座上的女孩们依然在睡梦中,丝毫不知道刚刚过去的危险。
休息片刻后,他们重新上路。后面的路途,他再也没有出现意外。她总是笑看着他,说,别紧张,我帮你看路况呢。
这句话让他的心温柔一动,有她坐在身边,他是安心的。
旅游归来后,他向她示爱。虽然,她不够漂亮,个子有点矮。可是,他知道自己喜欢她什么。
后来,他无意中跟她母亲提起她晕车的事,她母亲断然否决:不可能,她从小就不晕车。
他疑惑地转过头去看她,她只笑不语。他追问,为什么要撒谎?
她笑了,歪着脑袋说,因为我想坐在你的右边啊。
你真胆大,那时我是新手,谁都不敢坐那个位子。
就因为她们都不敢,我才能坐。这辈子,我都要坐在你的右边,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会一起承担。
他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只是伸出手,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
一个姑娘遭遇男友劈腿,被动结束七年恋情,痛不欲生,怨恨丛生。“我为他付出那么多。”她说,“21岁跟他谈恋爱,最好的青春都给他了,流产三次;为了他从深圳跑到这儿,拼命工作省吃俭用,一心想跟他好好过日子,到头来却是这样。我恨。”
被无端辜负,恨是正常的。但把什么都说成“为了他”,就有点不对劲。
亲爱的姑娘,请你想清楚,你的确在这段感情里付出了很多,但那全是为了他吗?你从深圳来到这儿,那是因为你想追求更好的生活,你在这儿活得一点也不比深圳差,甚至更舒服。虽然你好像是为了追随他而来,但其实他只是你的引路人,真正让你来这里的原因,是你可以在这过得更好,所以你不亏。
你卖命工作,省吃俭用,那更不是为他,一定是为你自己。甚至你跟他耗了七年青春,你一次次流产,这些账都不能记在他身上,那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尽管你看起来好像失去很多,但你是从中得到过快乐的。你当初决定要这么做的时候,也一定是因为这些付出都有差不多的回报。所以,不要说你为了他,你是为你自己。失恋后只有想通此理,才能完成自我救赎。
女人在沉入爱情时,总有一种特别天真、特别高尚的牺牲情怀,她们无惧无畏地付出,倾尽全力地奉献。这很好,很容易成全一段感情。但这也很危险,因为这种牺牲,绝不是不求回报。爱情圆满时,怎么都好,一旦破碎,这些付出就立即成了感情白条,出现在道德法庭上。面对这些旧账,男人往往觉得无聊无理,翻个白眼就过去了。女人却因此生怨,因怨生恨,因恨而苦不堪言。
其实,你有什么理由怨恨呢?这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啊。好比买彩票,你下了血本在一个号码上,却没中,你该怨恨那个号码吗?你会捶打着彩票哭诉“我为你付出这么多,而你居然没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吗?
男人跟彩票的区别是,男人在你的付出中有收益,在你的痛苦中有过错,但这绝不是你把责任全部推给他的借口——你付出是因为你有所求,愿赌就得服输。如果非要追究责任,那你也只能自责,而不是怨天怨地怨对方,更不要说那些“我为了你”的话。你买彩票是为了让那个号码高兴吗?你谈恋爱真的是为了让那个男人快乐吗?冷静下来想想,你无论付出了什么,哪怕是牺牲自己做了让他快乐的事,那也是因为他快乐所以你快乐,归根到底,你还是为了你自己。
所以两情相悦、两厢情愿的事,千万别搞得太高大上,好像你是天使志愿者,本想拯救魔鬼却被魔鬼拖入地狱一样。这种对旧恋情的不端正态度只会让你心理失衡,满怀怨恨。怨恨是天底下最负能量的事,它只会把你拖入深渊,让你更痛苦、更煎熬、失去更多。
N年前,王菲和黎明传绯闻。一次记者问黎明他和王菲的关系,黎明怒斥记者,引来讨伐一片。后来又有记者问王菲,怎么看“黎明为了你骂记者”,王菲干净利落地说:“别说为了我,他为他自己。”
若真想从一段关系里解脱,就必得冷却心中痴妄,看清这一场纠缠中,他是为了他,你是为了你。你在他身上错付了感情,根源在你自己。要打板子,也该打在自己身上,使自己清醒、成长,进而擦亮眼睛认清下一个人,走好未来的路。
自责虽然也不好受,但一定好过怨恨。
3年前的夏天,她正值花季的年龄,如盛夏满开的莲,美丽、清雅。但是,就在美丽夏日的一天,她突然感觉双腿剧烈地疼痛起来,这种痛感来得如此莫名和剧烈,像是骨头在瞬间断裂一般。她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站立起来。
当家人把她送到医院检查之后,医生给出了残酷而准确的诊断——骨癌晚期!她的父亲沉默着,母亲哭了起来,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他们把她送到好几个大医院检查。得到的诊断结果始终一样。
虽然她的病已被确认为绝症,但是父母还是义无反顾地为她倾注所有,他们花掉了所有的积蓄,四处借债,只为挽救她脆弱的生命。
当她了解到自己的“生命宣判”时,她的心中一片冰凉与虚弱。就像那天,她的脚突然无力支撑身体一样,她的眼前一片漆黑,她感觉全世界都在一瞬间变得灰暗起来。
后来的日子里。病魔疯狂地摧残她的精神,侵蚀她花季的身体。那刀绞般的疼痛让她无法忍受,她甚至疼痛得想早点离开这个世界,结束痛苦的生命旅程。她枯瘦下来,体重从50多公斤急剧下降到30公斤,她感觉生命在枯萎,她的灵魂迷茫而无助。
就在一天天的灰淡日子里,他出现了。其实他一直都在,只是他从来没有机会亲近过她而已。
他是一个善良的小伙子,是她大哥的同学,得知她得病的消息之后,他特地来看望她。当他看到这个可怜的姑娘时,他心中顿生怜悯与关爱。从那天起,他每天跨进她的家门,悉心照顾她的生活,和她谈心,驱散她心中被死亡照射的阴影。他还为她揉腿按摩,试图减轻她的病痛。
他的出现,仿佛让她忽然看到一盏明灯,让她重新看到了黑色生命中的一点亮光。而这一切,一如病痛一样,来得如此意外和突然。她心里顿生了许多平和,仿佛痛苦和快乐都是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让她在人生的路途中忽而绝望,忽然欣喜。
慢慢地,他仿佛成了她家庭中的一员,每天只要一有空闲,他就来看她,为她削水果,读书,讲故事,喂饭,洗脸洗脚。她被他深深地感动着,重新拾起了生活的勇气。她默默地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哪怕能多活一天,也要拼命争取。
她的父母为她背的债越来越多,他将家中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带她去看病。为了她,他四处找活干,只要一发工钱,他就背上骨瘦如柴的她寻医问药。
或许就是这样如同相依为命的生活,让两个人在关心与被关心之间,在同情和感激之间,渐渐生出一份亲密的感情,他们的眼神越发熟悉而亲切,他们的搀扶越发默契,如同一对相爱已久的恋人。是的,他们居然相爱了。
一个善良的小伙子爱上了一个患有绝症的女孩,这是多么难得而宝贵的感情!当他第一次对她说出“我爱你”的时候,她的眼泪簌簌而下。在她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忧伤的双瞳不知道流过多少次眼泪,惟独这一次是幸福的泪。
爱情之花悄然地在她的心头盛开,但令人悲哀的是。生命之花也在她的身体里悄然地枯萎。她的病情不断地恶化。2008年的腊月二十九,当所有人都沉浸在春节的氛围中等待新年到来的时候,她却疼痛得昏死过去。当流浪天涯的游子返回家乡团圆的时候,她不得不住进医院。在医院里度过鞭炮四起的大年夜。
但是,就是这看似苍凉的一天,她收获了莫大的幸福。就在这个除夕夜,他坐在床头,紧紧握着她的手说:“我要娶你为妻子,请答应我!”
她惊得目瞪口呆:“你疯了吗?我是要死的人了。”
他的声音坚定:“无论怎样,我都要和你结婚,如果你不做我的新娘,我会遗憾一辈子的。”
她猛地扑进他的怀里,大声痛哭……
大年初五那天,他背着她去了镇里的婚纱影楼,老板免去所有的费用,送给她一套美丽洁白的婚纱,为他们拍了漂亮的照片。
2008年春节,在辽宁新民市东北一个叫公主屯的关东古镇,一个叫乔艳秋的姑娘幸福地出嫁了,她的丈夫叫吴保安。他们结婚的地点是新天地酒楼,所有的花销只有1200元。这是这个关东古镇最特别的一场婚礼,一个深情的男孩迎娶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
这一天,一群市民自发组成一支车队开到乔家大门前迎接新娘子。酒楼门前,无数善良的乡亲们已经等在那里。当身穿白色婚纱的新娘子趴在穿着白西装的丈夫背上从人群中间走过时,面容消瘦的她居然听到了人们在传递着同样一句话:“姑娘,你今天是最美的新娘子!”她的眼泪不停地落在丈夫肩上,脸上却笑颜如花,她不住地点头回应着这最令人幸福的赞美,莫大的幸福与温暖涌在心中……
乔艳秋对来宾说:“今生今世,命运如此多舛,我没想到能遇到一个情深意浓的男人,能得到这么多人的祝福。尽管容颜枯槁,我却有天大的幸福相滋相润,我又怎能不是这个世界最美的新娘子呢?”
苏婷和鲁豫相遇,刚好十八岁。鲁豫和她同岁。苏婷是一个规矩的农村少女,鲁豫则是一个叛逆不羁的城市少年。他们在小镇的化工厂做工。她为了挣钱,他则为了躲避因打架招惹的麻烦。
苏婷又矮又胖,幼时的贫困养就了她拘谨的性格,在年轻喧哗的声浪里,她永远是最沉默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滴水。而鲁豫相貌出众,挺拔俊逸,浮雕一样的面孔,眼睛深邃而明亮,是女孩心中的王子。
谁知,鲁豫偏偏喜欢上了苏婷。鲁豫的活没干完,就有了约苏婷的理由:“留下来帮帮忙,好吗?”
苏婷心一软,就留下来了。
鲁豫对苏婷越来越热情。
自从他第一眼见到苏婷,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他无意中翻开相册,发现了苏婷有一双和母亲相似的忧郁的眼睛。怪不得看到苏婷总觉得似曾相识呢!鲁豫很小,母亲就去世了,是酗酒的父亲把他拉扯大的。父亲对他实施的是棍棒教育。在父亲的拳脚、棍棒下,鲁豫也逐渐学会了用拳头说话。直到有一天,父亲再次对他挥舞棍棒的时候,他一把把父亲搡倒在地,夺过棍棒,折成两截,父亲对他的棍棒教育才无声地宣告结束。
苏婷和他以前的女友有很大不同:那些女孩吸烟酗酒上床打架什么都肯干,就是不肯走正道。苏婷却是个好女孩,家境不怎么好,自尊、自爱、刚强。有人说,好女人就像一本好书,让你越读越想读。他遇见了苏婷这本书,他渴望翻阅一辈子。
他们俩经常一起轧马路。真的是轧,从城北走到城南,从大街走进小巷,从天明走到天黑,要是一直走下去,恐怕不平的地方也被他们踩平了。
园林路开张了一家米线馆,叫过桥米线。肚子饿了,他们就跑过去饕餮。
过桥米线是云南的风味小吃。传说很早以前,有一位书生在一个湖心亭苦读,他的妻子每天都要过一座桥给这个书生送饭。有一天,妻子觉得丈夫很辛苦,就炖了只鸡放进土罐里准备送给丈夫吃,可是中途有事便耽搁了,等回来才发现土罐里的鸡还是热的,打开一看,发现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黄油,于是就用鸡油烫米线给丈夫吃,书生吃后赞不绝口。因为妻子每天送饭都要从湖的桥上经过,所以书生起名为“过桥米线”。
他们第一次去,就被过桥米线的传说打动了。
那次鲁豫的兜里只带了五块钱,勉强够买一份过桥米线。苏婷掏钱,他坚决不让。米线端上桌,鲁豫果断地递过一双筷子,口中念念有詞:“你一半,我一半。老婆,将来你也做米线给我吃!”苏婷嗅到了爱情甜丝丝的气息。
鲁豫对苏婷很好:苏婷单车的一枚螺丝丢了,跑起来咣当咣当响,鲁豫借骑以后就不响了,原来螺丝已经补上,拧得结结实实的;突如其来的暴雨中,鲁豫扯下自己的T恤,遮在苏婷的头上,宁肯自己赤裸着半截身体遭受雨淋;柠檬第一天上市,鲁豫伸出拳头放在她的鼻尖:“猜猜这是什么?”指缝漏下了甜蜜清香……
像莲花一样的,在那年夏日,苏婷轻轻绽放了自己。
意外是突然发生的。那个夜晚。他们搂着肩刚尝完米线出来,一群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欺过来,带头的是一个怒气冲冲的漂亮女孩。女孩美丽的面庞因气愤而扭曲。她对鲁豫说:“今天你撂下个话──是要我,还是这个柴火妞?昨晚我们还上过床……”
苏婷被女孩的话语一下子砸晕了。她只注意了鲁豫对她的好,其实并不懂他。在鲁豫身上沾染了太多种颜色。她选择了离开。
这些年,她结婚、离婚、再婚、再离婚。一个个男人近了,远了……原本以为收拾起一段感情,另一段感情就会轻易地展开。结果完全不是那样啊!忘记一个人,有时是一辈子的工程。关于鲁豫的信息,她一条也不肯漏掉:他当兵了;他更换了差不多一打女友;他结婚了,又很快离婚,至今形单影只……
三十五岁的苏婷重新回到了小城。
有公交车开了过来。她无聊地上车,落座,神情萧索。车内电子屏上的一条信息映入眼帘:“婷: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园林路过桥米线馆见!豫。”
苏婷打听到,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男人为了等他的女友,盘下了那家米线馆,至今生意兴隆。
“鲁豫,原来爱情这般美好!”苏婷步履轻盈地向园林路走去。
刘女士常向朋友诉说:我丈夫是一个大单位的领导,也算事业有成吧。去年他单位分来了个漂亮的女大学生,他常说那个女孩子好。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便怀疑他们俩有某种特殊关系,但只是猜测。于是我便偷偷地翻他的衣服和包,甚至查他的手机,但都没发现什么。我们的夫妻感情和婚姻生活不错,他对我说那个女孩子好的时候,生活也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后来我忍不住质问他,他说我神经质,不好好地过日子却胡思乱想。我知道这样做会伤害夫妻感情,破坏彼此间的信任,但就是忍不住疑心。是眼下社会风气的影响还是我的心理真的出了问题?
从这位女士的自述分析,她只是猜疑心较重。从心理学角度看,猜疑心理属于一种心理变化的錯觉。人们由于认识和思维受着各种限制,在某些事情上只是凭内心揣测,往往会被假象所迷惑,以致于产生错觉,这时猜疑就会随之而来。这种猜疑极易导致爱情和婚姻的危机,甚至使家庭走向破灭。
猜疑的人中,有一小部分,其实已经是一种妄想的症状。靠分析和讲道理已经无济于事,这部分人应该接受精神科医生的诊断和治疗。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还达不到这样严重的程度,他们只是个性方面的缺陷。近年来,因夫妻间相互猜疑,最终引发矛盾,导致离婚的事情逐年增多。夫妻相互猜疑,已成婚姻一大“杀手”。
夫妻间最容易引起猜疑的有如下几种情形:一是一方经常背着另一方打电话,次数一多,就容易被对方认为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二是因为以上原因,查对方手机通话清单,引起对方不满;三是一到晚上,在外应酬时,手机经常“屏闭”或话音显示“暂时无法接通”;四是经常“加班”,晚回家或不回家;五是两地分居,互不放心,经常突击“查岗”;六是对方的工作单位有了“俊男”、“美女”,因工作原因经常在一起,开一些过头玩笑;七是突然不愿意与对方一起,在公开场合露面;八是一方对另一方讲话时,另一方经常爱理不理;九是老夫少妻,少妻社交活动太多;十是夫妻间一方经常拿另一方的缺点、长相开过头玩笑,时间一长,容易被另一方误解为“厌旧”;十一是夫妻中一方在外面的花销突然增加,又不愿向另一方解释。
夫妻间要彼此信任。夫妻双方只有都深切地感受到彼此的信任,才会珍惜这份信任,从而努力做到无愧于它。相互信任不仅会使对方心情舒畅,而且更使其感到被爱人尊重。相反,猜疑、妒忌,甚至跟踪、调查,挖空心思想证实自己的猜想,其实是庸人自扰,在焦虑不安中既折磨自己的心灵,又让对方无法忍受。其实,在一切的提防中,爱情的提防是幸福最大的致命伤,是拿感情作代价。
戒除妒忌,纠正自私心理。恋人或夫妻之间,往往在心灵处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时隐时现的妒忌情绪,这种由于唯恐爱的丧失和转移而形成的妒忌之情是正常的。可是爱情中的嫉妒还有另一种属性,就是一方心胸狭隘或占有欲的流露,这种因强烈的占有欲或小心眼儿而产生的妒忌,在爱情中是一种消极的心理品性,它带给爱情的是无端的焦躁和无尽的哀怨。妒忌的恶性发展,会导致自身陷入一种狐疑、惶恐不安的病态心理之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及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子,夫妻也不例外。有些人看到自己的爱人同异性来往便怀疑其忠诚,疑神疑鬼、捕风捉影,甚至进行监视跟踪,限制对方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这是一种防范性的嫉妒,是不健康的心理反映。戒除不正当的妒忌和无端的猜忌,必须加强修养,克服占有欲,还要尊重对方,尊重爱情。
加强自信心。夫妻或恋人间的猜疑也可以说是缺乏自信的结果。一个能力或条件不足的人,总是担心会失去爱,因而疑心就会很重。可如果对方不爱你,猜疑也于事无补。而两颗真诚相爱的心总是充满自信,不会无端猜忌,即使流言袭来,也不会轻信和猜疑。
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一个聪明人是不会在影响自己幸福、快乐的事情上纠缠的。人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中,有时糊涂一些也是一种幸福、快乐,没有必要把什么事都搞得太明白,否则就活得太累了。生活如同一团麻,越理越乱,不需要非要理出个头绪来。生活也如同一幅大的写意画,不可能每一笔都做到尽善尽美,我们要从整体上欣赏它的美,只要不影响全局,就不要刻意地去挑它的瑕疵。同理,爱人与异性交往时的话语、表情、举止、短信、电话,也都没有必要非要弄明白、搞清楚,只要感受到爱人还在爱着你,还在珍惜着这个家,那就足够了!如果不在这些方面较真,那么恋人和夫妻间的猜疑也就不存在了。
美好的婚姻可以承受生死离别,但很难承受彼此的猜疑。在婚姻中,相互尊重和信任,是婚姻牢固的黏合剂。作为共同生活一辈子的夫妻,如果你猜我疑,同床异梦,那么,怎么谈得上相依相伴,怎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怎么能放心地将自己的终身和命运相托?聪明的男人和女人,请别让猜疑成为婚姻的隐形杀手!
A我给不起你爱情,所以只能给你生活
安蓝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做一个贤妻良母。她对沈默然的好,可以说是纵容。
两个人结婚过日子,开始的时候都免不了吵闹。谁做饭,谁洗碗,看似琐碎,其实都是争吵的导火索。结婚的时候,沈默然其实是有心理准备的,虽然不喜欢做家务,但是他不可能把家务都推给安蓝做,不但有失公平,并且,他是爱安蓝的,并不想她太委屈。沈默然的心里,甚至已经预先定下了让步的底线。
但是安蓝浅浅地笑着,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她从不叫沈默然做什么,除非是沈默然自己主动做。下班回来,冷锅冷灶,明明沈默然早早地就回了家却翘着腿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换了别的女人,就算不河东狮吼,也会拿冷脸给他看,把锅碗瓢盆弄得丁当乱响,安蓝却不。她不声不响地进厨房,饭菜都上桌了,才语气柔柔地招呼沈默然过来吃饭。
沈默然自然是乐得清闲,向哥们儿大肆吹嘘安蓝是如何的贤惠,如何的好脾气。
他不知道,安蓝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对沈默然好,不要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和他计较。别的女人包揽家务会有怨气是因为她给了男人爱情,所以希望得到宠爱和回报。而安蓝,可以毫无怨言地为沈默然洗衣做饭,不过问他的晚归,是因为,她能给他的唯有这些,而一个女人最应该给她丈夫的爱情,她给不起。
B背着往事结婚
她的心里,住着另一个男子。她想,这一生,她都会爱他,至死方休。
她把婚姻给了沈默然,却把爱情给了别的男人。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爱,也就没有要求,所以,她可以坦然地承担所有的家务,她可以对沈默然的夜归淡然处之,而不去探究沈默然晚归的借口是真还是假。
和沈默然相亲的时候,安蓝已经28岁。很尴尬的年龄。她自己是不介意的,但她不能不介意母亲的心急如焚。
沈默然的条件很好,人长得俊朗,工作单位也不错,税务局的中层干部,福利待遇好不说,光是他住的那套150平方米的集资房,市价已经升值到八十多万。男人三十一支花,又有不错的经济基础,多少水嫩的女孩巴巴地想嫁给他呢。安蓝不喜欢被人挑的感觉,觉得自己像过了季的水果,蔫蔫地等着削价处理。但是母亲的反应很热烈,安蓝不想扫了母亲的兴,只好去赴约,表情却是疏离和敷衍。眼高于顶的沈默然,想来不会看上自己这个老姑婆,人家以前说嫁不出去的女人都叫老处女,现在却都叫老姑婆,因为深知,老虽老矣,却不是处女。安蓝的疏离,却勾起沈默然的好奇和征服欲。
两个人淡淡地交往起来。安蓝波澜不惊,沈默然却越来越热烈。对于他的热烈,安蓝不主动,但是也不拒绝。总归是要嫁人的,既然要嫁,当然要选择嫁得好一点儿。
不到半年,两个人就结了婚。新婚之夜,做完了该做的事,沈默然下床倒了两杯红酒。安蓝诧异地接过来,沈默然轻轻地和她碰杯,然后说:“安蓝,让我们一起和往事告别吧。”
安蓝的心,慌慌地跳着,沈默然笑吟吟地看着她。30岁的他,28岁的她,想来都曾有过不能割舍的情感往事,可是对安蓝而言,往事不是放下,而是在心里珍藏着,并且坚守着爱情的承诺。
C那些点点滴滴的温暖
和沈默然的新婚之夜,在沈默然呼吸均匀的鼾声里,安蓝在黑暗里睁着双眼,无比清晰地回放了她和盛乔的情感往事。
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还有那疼痛的第一次……安蓝爱情里的所有第一次,都是和盛乔分享的。
从大一到参加工作,他们度过了如胶似漆的六年。六年的时间里,他们疯狂地爱着,那样热烈的爱情,会让安蓝在午夜里隐隐生出担心。这种担心藏在她心里,不敢对盛乔说。离别却突然到来。盛乔的母亲坚持要盛乔回到她身边,并且拒不接受家境贫寒的安蓝。这是一个绝顶俗气的理由,可是却成了盛乔和安蓝无法逾越的现实。
在机场目送着盛乔入闸,安蓝的心在那一刻空了。和盛乔的爱恋透支了安蓝一生的爱情,她想,这一生,再也没有力气去爱了。
好在,和沈默然的生活,平稳中不乏温暖。安蓝虽然不再有爱的能力,但她还是能感受到温暖。
沈默然,并非不懂得投桃报李的男人。安蓝的温柔和纵容,他以为,必是爱自己,爱这个家的缘故,所以,他回报给安蓝加倍的爱和温存。他对安蓝的父母很好,总大包小包地送礼品。他对安蓝也很好,总能知冷知热地送鲜花和新衣给她。只是,床笫之间他最爱呢喃:安蓝,你爱我吗?这样的呢喃会让安蓝在心底有些微的不堪,怎可以对着肌肤相亲的男人说不爱,那样太残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嘲讽。她只好说我喜欢你。
D却是旧相识
生活是琐碎的。在这种琐碎中,盛乔的种种不再频繁地闪现在安蓝的眼前,他的影像渐渐模糊。安蓝想,这是分离太久的缘故,但是她对他的爱不会改变。
秋天的时候,安蓝去上海参加一个业务洽谈会。傍晚,忽地起了心思,想去衡山街转转。因为那里住过一个传奇的女子张爱玲,也因为,后世不少人诘问过她的爱情传奇,然而,谁又能懂得她爱着的喜悦和快乐呢?
漫步在衡山街,安蓝的心,莫名地忧伤。
一双男人的脚停在安蓝的面前,安蓝的目光慢慢地上移,然后就看见了盛乔。
安蓝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真的是遇见了。这样大的世界,这样大的城市,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上,没有早一刻,没有晚一刻。真的是遇见了。
那几天,盛乔也在上海,就住在衡山街附近,不过是随便走走,这一走,就遇到了安蓝。
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盛乔说:“你知不知道,你抬头看我时的目光,好像已经不认得我了。”
“我怎么会忘了你呢?”安蓝说,“你变得成熟稳重了,和我记忆中的盛乔不太一样了。所以,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晚秋的风中,他们牵着手,不说现在,只说从前,说从前两个人在一起时的那些趣事,那些甜蜜。安蓝想,他们真的是成年人了,知道谈论什么,回避什么。
夜色渐暗,他们找了家餐馆吃饭。他让她点菜,她拿过菜单,不假思索地点了洋葱肉片、麻婆豆腐、紫菜汤。
盛乔仍是笑着,缓缓地说:“安蓝,你忘了,我不吃洋葱和紫菜的。”
安蓝就怔住了。突然就想起这三个菜是沈默然最爱的三道家常菜。
那个晚上,本来是有事情要发生的。久别重逢的恋人,最后的纠缠当然在床上。她有些忐忑,却也期待,她有一兴奋和紧张就发生胃痉挛的毛病,坐在宾馆的大床上,她又不可遏止地胃痉挛了。她转过头,冲他叫:“默然,我胃痛,把我包里的药拿过来。”
这一声“默然”叫出口,两个人都沉默了。他拿了水和药,喂她吃下。
后来,两个人一个坐在床上,一个坐在沙发上,说着各自的生活,竟然平静如斯。
安蓝想,或许盛乔没有她想的那么爱她吧,在这太平盛世,如果真的是爱到深处,有什么可以阻隔两个人的厮守呢?而一个男人要和一个女人分手,总会有很多的理由,很多的迫不得已,而其实,不过是表演给爱情看的。
再或者,生活本就琐碎而强大,能够在不知不觉中淹没她的爱情,像她的心,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开始淡忘了盛乔,已经开始倒戈相向沈默然。那一份不为她自己感知,或者是她拒绝承认的爱已经深入骨髓,如影随形,它会在不经意间就跳出来。
蓦然回首中,她和沈默然的爱情花朵已经盛开在连理枝头了。
唐小梨特别喜欢雨果在一篇短文《石头下面的一颗心》中所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是石头,便应当做磁石;如果你是植物,便应当做含羞草;如果你是人,便应当做意中人。”唐小梨想,她会是谁的磁石,谁又会是她的意中人呢?
唐小梨是那种特别其貌不扬的女孩,还很花痴。走在路上,看见帅哥,眼睛就会眨个不停。她暗暗赞叹流小苏的芳华四射,无愧于“校花”的称号。唐小梨喜欢流小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她更喜欢流小苏的男朋友。
流小苏的男朋友徐若寒是大学附近一家台球馆的小老板,要模样有模样,要气质有气质,痞痞的,像极了古惑仔。据说,他可以一杆打进球洞两个到三个球。这些都是别人说给唐小梨的,唐小梨再添油加醋地说给别人,谁让她那么喜欢徐若寒呢。
别人都不知道唐小梨的心事,孟坏坏可是观察得一清二楚。孟坏坏找到唐小梨说,我们是好哥们儿吗?唐小梨说,是。孟坏坏说,好兄弟讲义气,我们要互相帮忙。唐小梨说,帮什么忙。孟坏坏在唐小梨耳朵边耳语一番。
唐小梨说,我不干。唐小梨很生气,孟坏坏居然让她去勾引徐若寒,因为他要去追流小苏。唐小梨想,还不如让她去跳黄河来得容易。可是,没有孟坏坏这个借口,唐小梨怎么好意思去主动接近徐若寒呢。
周末,唐小梨换上她最炫的运动牛仔,用条花花绿绿的头巾把头发胡乱一扎,站在徐若寒的台球馆里东张西望,她还没打过台球呢。很少有女孩子进台球馆,几个调皮的男生冲她吹口哨,唐小梨不理睬他们。
唐小梨终于看见徐若寒,她的心怦怦直跳。把徐若寒据为己有,是唐小梨长久以来的梦想。唐小梨溜到徐若寒的身边,把手大咧咧地搭在徐若寒的肩上,哥们儿,能不能教我打台球啊?唐小梨紧张得手心都冒了汗。徐若寒像看一只捣乱的小狗一样看着唐小梨,这可是第一次有女孩子来要求学习打台球。流小苏就不喜欢这些,更多女孩子也不喜欢这些,她们就喜欢逛街、化妆、买衣服、谈明星的八卦,惟一的体育运动就是跳健美做瑜珈。
徐若寒奇怪自己居然答应了唐小梨。
唐小梨屁颠屁颠地去向孟坏坏报告喜讯,在校园里碰见流小苏。流小苏并不认识唐小梨。唐小梨截住她,桀骜不驯地对她说,徐若寒答应同我约会了,你不会生气吧?流小苏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唐小梨,愤怒写满眉头。
唐小梨不理她,说完就走。流小苏在身后喊,臭丫头,你是谁?告诉我你的名字!唐小梨做贼心虚,不敢报出自己的名字。
唐小梨期待的结果一直没有出现,她每天都等流小苏不在的时候,悄悄溜到台球馆去学打台球。她仔细观察着徐若寒的表情,没有任何异常。比如,那天,她躲在远处看见流小苏扇了徐若寒一巴掌,然后徐若寒再回扇给流小苏,看两个人的降龙十八掌比试个天昏地暗。
唐小梨有些内疚,但内疚也抵挡不住对徐若寒的喜欢。唐小梨在宿舍楼下遇见孟坏坏,他正拉着一个秀气的女孩的手,唐小梨气不打一处来。她提起孟坏坏的耳朵,孟坏坏咿呀咿呀地喊疼。你说我怎么办?如果徐若寒知道了是我捣的鬼,我就死定了。孟坏坏龇牙咧嘴地说,你先放了我,我给你说。唐小梨松了手,孟坏坏躲到一边说,你就直说你喜欢他呗!呸,这算什么屁主意。唐小梨看着一肚子花花肠子的孟坏坏,原来是个胆小鬼。
唐小梨望着一脸幸福远去的孟坏坏,他早已忘记流小苏了吧,现在居然和别的女生搅在了一起。
唐小梨感觉自己上了个大当,她一辈子的幸福就要这么完了吗?唐小梨不甘心,就是死,她也要孤军奋战。
唐小梨找到徐若寒,眨巴眨巴眼睛说,祸是我闯出来的,我会为你负责!唐小梨的心突突地跳,脸红得厉害,这是她说过的最肉麻的话了。徐若寒冷眼斜视着她,你以为你是谁?唐小梨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
唐小梨忍住自己的眼泪,不停地咒骂风太大。徐若寒是不会喜欢她的,他只喜欢流小苏那样娇媚美貌的女孩。唐小梨也咒骂孟坏坏的临阵脱逃,不够哥们儿义气。
唐小梨照常到台球馆学台球,徐若寒见了她爱理不理的,让她自己练习,偶尔心情爽的时候,也会过来指点她几招。有时候,流小苏会在台球馆遇见唐小梨,她眼神复杂地看着唐小梨,像看一条毒蛇。
唐小梨暗暗地高兴,流小苏终于感受到了她的威胁。唐小梨这朵喇叭花终于和流小苏这朵芍药花打个平局。流小苏笑意盈盈地问唐小梨,你真的觉得若寒会喜欢你吗?你看你,整天像个假小子似的。唐小梨毫不示弱,也许,若寒会觉得我可爱呢。唐小梨把若寒两个字叫得格外甜腻,她想,若寒真的会觉得她可爱吗?
流小苏气极了,她伸手给了唐小梨一巴掌,流小苏还想再伸第二巴掌,却被一只手生硬地拦截下来。唐小梨委屈之极地看着徐若寒,泪水已落了下来。
徐若寒气急败坏地说流小苏,是不是因为你是校花,你就可以随便打人?流小苏也很委屈,她突然嚎啕大哭,你们一起欺负我。徐若寒不理睬她,拉着唐小梨去洗脸。
徐若寒用湿毛巾擦过唐小梨脸上的红印,轻声问,还疼不疼?唐小梨本来不疼了,被他这么一问,她又委屈地点了点头。
唐小梨终于对台球有了一知半解的了解,有时运气好,她也可以一杆进两个到三个球。徐若寒告诉她,打台球一定要手稳、眼准、有力度。其实,台球不只是一种娱乐,更是一种数学、物理学、哲学的综合。唐小梨听得似懂非懂,她在想,爱情是不是也是这样?
唐小梨和流小苏和好了。就因为,徐若寒没有和流小苏分手。那天,流小苏找到唐小梨,拿出一双最时尚的护腕送给唐小梨,她第二天就用上了这双护腕。
徐若寒亮晶晶地看着护腕,看唐小梨打台球的技艺,结果她一个球都没进,全跑了。唐小梨被他看得方寸大乱。
看着徐若寒和流小苏出双入对的般配,唐小梨在想,她是否还有表白的必要?说来说去,她还是没有成为磁石,没有吸引来徐若寒的使者护花;充其量,她只能做一株含羞草,默默地躲在一边,看别人的爱恋风景。
古人云,有所失,也必有所得。她成为了徐若寒和流小苏最铁的哥们儿。他们出去吃喝玩乐,总会带上唐小梨。但是,尽管没有了唐小梨的介入,流小苏还是没和徐若寒走到一起。因为面临毕业分配工作的问题,流小苏随一个追求他的高干子弟去南方开办了公司。
唐小梨为他们的爱情惋惜,他们确实是很相配的一对。唐小梨和徐若寒坐在操场上,说了很多话,那是他们相识以来说话最多的一次。那天,恰好是个傍晚,紫色的斜阳就要落下,闪耀的长庚星已然升起。
徐若寒没有太多的悲伤,对于恋爱,他早已看得明白。流小苏喜欢的是他的一种酷,并不是真正爱他。毕业以后说分手,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只是,他没料到会这么快降临到他身上。
唐小梨看着徐若寒落寞的笑,心里微微地疼。她怀揣着一封长信,那是写给徐若寒的。没有了流小苏,唐小梨也没有了顾忌。
唐小梨的手直抖,她想把信交给徐若寒。再不给他,毕业离开后,她就再没有机会。这是唐小梨青春里的秘密,她一定要搏一搏。
正在这时,孟坏坏兴高采烈地跑了过来,唐小梨尴尬地看着他。徐若寒呐呐地说,你男朋友啊,挺不错的小伙子啊!
唐小梨的脸窘到了耳根。这是那天徐若寒对唐小梨说的最后一句话。
唐小梨想找孟坏坏算账,他已经机灵地逃跑了。唐小梨欲哭无泪。毕业后,偶尔一次和孟坏坏通电话,他早已忘记让唐小梨帮他一起追流小苏的事,那只是当时他的一时兴起。唐小梨微笑着听孟坏坏说着他的风花雪月。
唐小梨没有告诉孟坏坏,她现在也谈恋爱了,她男朋友的名字叫徐若寒。那年唐小梨写给徐若寒的长信,被唐小梨无意丢在了徐若寒台球馆的垃圾篓里。唐小梨走的时候,徐若寒给她说,他要关闭台球馆,重开一家网球馆,听说白领女性流行打网球。
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人心,也可以改变爱情。唐小梨不再是那个大大咧咧、梦想着和帅哥恋爱的假小子女生,她学会了抿嘴微笑,她不再打台球,她现在只打网球。
一
“给你,”阿南冲过来,脸红红的,往我手里塞了一朵栀子花,“乞巧用。”我的脸一下子烫得能往外冒蒸汽了。
“为什么给我?”我愣头愣脑地问。
“给你就给你——”阿南掉头就跑,像是后面有高校长在追他。 阿南是高校长的儿子,如果哪天不上蹿下跳打坏两片瓦,踩坏几根苗,那他一定是生病了。每天黄昏,都有邻居拿着被打破的瓦片什么的,跑到学校跟高校长“聊聊天”。“聊天”之后,高校长就拿着一根小竹枝,满村子找阿南。
高校长戴着眼镜,一副斯文相。气势汹汹的样子跟他真的不怎么协调。村里人就喜欢看高校长凶起来。凶起来的高校长才有可能坐在他们家的晚饭桌旁,一起抿上一壶米酒。
“其实,也不能怪阿南。”村里人都这么劝高校长,“屋顶上葡萄挂果了,金南瓜开花了,男孩哪能忍得住。小时候,我们谁没睬坏过人家屋顶上的瓦?” 这倒也是,村里的灶屋都修得矮,盖着稻草、瓦片。主妇在屋旁屋后插一根葡萄枝,点两粒金南瓜籽,葡萄藤、南瓜藤蔓延到屋顶,开花了,挂果了,好滋味就藏在屋顶上。金南瓜花吸吮起来可甜了,味道不比葡萄差。
阿南倒不是嘴馋,一般都是伙伴央求他。
葡萄要留着变紫,金南瓜花要留着结南瓜,不能随便动,可把灶屋底下那些孩子给馋坏了。他们都找阿南说:“阿南,我们家那葡萄绝对可以吃了,去年味道甜得很,去摘点咱们尝尝吧。我爸那根木棒,可比高校长的小竹枝粗得多,那一棒子下去——”话说到这里,说话的人都要打个冷战,“再说,你爸要是喝上二两米酒,回去肯定把打你的事给忘了。”
村子里那么多人家,阿南可忙了。 我没想到,他竟然还有工夫送栀子花给我。
想起栀子花,我的脸更烫了。
今天是七夕。
七夕乞巧,是祖上留下来的风俗。晚上,女孩辫子里插着栀子花,在月光下穿针,请求月娘娘把心灵手巧的祝福赐给自己。老人说,戴过栀子花,女孩儿心眼更清亮。
这天,栀子花要男孩子送。不过,谁送谁栀子花,可微妙着呢,这栀子花有点像情人节高校长领着我们画的情人节贺卡的含义。
那次,我只收到了俊辉的情人节贺卡。阿南的情人节贺卡送给了他妈妈。
其实,阿南和我关系挺好的。我们是同桌,还一起参加了数学竞赛。那些竞赛题,争论起来可有意思了。我们拍桌子,跳到椅子上争论。
“给你!”没想到,阿南又回来了,往我手里塞了个硬东西, “我姐的,明天记得还我。”他照例跑得飞快。
我伸开手,原来是枚发卡。我的头发被爸爸剪成齐耳的蘑菇头,短短的,有了栀子花也没地方插,只能用发卡别在头发上。
这个阿南,竟然也有细心的时候。
“阿南——给我出来!”远远传来高校长的声音,我听到他在前屋跟人说话, “今天七夕,关他什么事啊,一个男孩子也去摘栀子花。摘就摘吧,他把人家一树花摘得七零八落,说是要挑朵最好的!你说,该不该骂!”
“哈哈——”邻居大伯大笑起来。
我看看手里的栀子花,想起阿南摘一朵,丢掉,再摘一朵,丢掉…一我仿佛看到他那精挑细选的样子,忍不住也笑了。想起“精挑细选”这个词,我心里有点好笑,又有点甜。
一
几年前的端午节,我带妻子回老家,那时妻子刚怀孕三个月。回来时,母亲往后备箱塞了一大袋亲戚小孩不能穿的小衣服。
母亲边往后备箱放衣服边告诉我,一听说妻子怀孕了,她就开始着手准备,向表姐、堂姐们要了她们孩子已经不能穿的小衣服。既然我开车回来,正好方便带回去,以后,她再去问谁家要些来,小孩子换衣服勤,衣服越多越好……
当着母亲的面,妻子没说什么,回来的路上,妻子便对我说:“你妈也真够可以的啊,新衣服不舍得买,拣人家小孩不要的旧衣服,老公,我可不想让我们的宝宝穿人家不要的旧衣服,那太亏待宝宝了。”“不要就不要,那我给妈打电话,让她以后别再去向别人讨要了。”
到家后,从后备箱拿东西时,看到那袋母亲为宝宝准备的小衣服,想起妻子的话,我便给母亲打了个电话。母亲一听我说完,便在电话那头说教起来,说旧衣服怎么了,都是好好的,有的才穿两三次,还是新新的。小孩子长得快,一天一个样,衣服穿个一两个月,顶多穿三五个月,就不能穿了,为什么还要浪费钱去买新的呢。穿旧的衣服怎么会是亏待宝宝呢……
说着说着,母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虽说你们现在有了房,以后不用为买房发愁,可生了孩子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奶粉钱,纸尿裤钱,还有很多算不到的钱,这些钱都得早点积攒。我看你媳妇,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的,该省的钱不懂得省,小孩的衣服能拣不拣,自己的衣服,买两三百块钱的就可以了,非要七八百上千的。儿子,你可得说说你媳妇,可不能这样乱花钱。钱是挣来的,也是靠理出来的,不该花的钱乱花,到时候,你能攒几个钱下来?”我觉得母亲说得有理,便和妻子讲了一通,希望她能接受意见。
没想到,我那么一说,妻子非常生气,说我妈什么都要管,管宝宝穿衣服不说,还要管她买衣服。说小孩穿衣服,能花多少钱,说她买衣服碍着我妈什么事了,凭什么管她。说我们结婚时,婚事上如何安排听我妈的也就算了,为什么婚后,我还什么都要听妈的……不管是婚事的安排,还是这件事,我都觉得母亲说得有理,才决定采纳,怎么就变成我什么都听妈的了呢?考虑到妻子有孕在身,我忍着没和她争辩。
二
原本以为,这事算是过了,没想到,妻子因为那点小事对母亲有了成见,每次和她那些朋友提起母亲,妻子都会有怨气。看着妻子满脸怨气的样子,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婆媳难相处,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就因那点小事也能引发婆媳矛盾。哎,我们结婚不久,还没与母亲住在一起,妻子就和母亲有了矛盾,那以后……一想到未来可能越发严重的婆媳矛盾,我心里暗暗发愁。该如何解决婆媳矛盾呢?我想到了安福。
安福是我的一个朋友,结婚好几年了,和父母住一起,他母亲和妻子的关系处得非常好,从来没听说她们之间有什么矛盾。于是乘着妻子和她好友逛街的一天,我把安福约到茶馆喝茶聊天,向他取点婆媳相处的真经。
安福听我说完我家的那些事,对我说:“你妻子对你母亲成见那么大,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是我妻子容不得母亲的那些意见,老是揪着不放,怎么问题还出在我身上?”我不服气地说。“你呀你呀,说你还不服气。为什么你妻子说的那些话,你要原原本本地对你母亲说?为什么你母亲说的那些话,你也要原原本本地对你妻子说?你就不能当好她们之间的隐蔽墙么?”听安福说完,我顿时醒悟过来,妻子对母亲有意见,我还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谁让我这个中间人,把事情做得那么透明呀。
听了安福的建议,我决定在之后的日子里,针对妻子的优点,不仅自己适时对她说些赞赏的话,也要让妻子听到母亲对她肯定的声音,这样,她心里舒服了,就会对母亲放下成见。
回家的公交车上,我听到一个女子对另一怀孕的女子说,孕妇吃鱼有各种好处。我心一动,有了法子。下车后,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到市场去,特意买了条鲤鱼。
正在买鱼的时候,妻子打来电话,问我在哪。我乐呵呵地告诉妻子,母亲打电话来了,说她听别人讲,女人怀孕吃鱼有很多好处,便赶紧打电话给我,让我经常买些鱼做给你吃,我还以母亲的名义说了些关心妻子的话。电话那头,虽然妻子只是哦了一声,但从她的语气中,明显能听出,妻子是欢喜的。
三
我和妻子虽然是同省人,可我们的饮食习惯却有着天差地别,我家好辣,妻子那个地区的人不喜辣却偏爱吃甜,不仅做菜时要放糖,平时也喜欢吃些带糖的零食。这些,我都不以为然,妻子喜欢,就随她吃。
有一天,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她对我说,让妻子少吃糖,说她之前去医院检查时,听医生对一个怀孕的女子说,怀孕的人,糖吃多了不好,让我告诉妻子,糖千万要少吃。
既然母亲是听医生说的,少吃糖肯定是对的,当我想把母亲的话转达给妻子的那一瞬间,突然想起了安福说过,很多媳妇对婆婆想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大多都有抵触心,即便对方是对的,也不会轻易接受,相反,还容易产生反感的情绪。联想到妻子和母亲之前的情况,我赶紧打住了想说出口的话。
如何让妻子接受母亲的意见,又不对母亲产生反感心里,最保险的方法,当然是由我来向妻子表达啦。为了证实糖吃得太多,确实对孕妇不利,我咨询了当医生的高中同学之后,才告诉妻子。妻子听了关于糖吃太多,对孕妇有诸多不利因素后,采纳了我的意见,做菜时,尽可能地少放糖或不放糖,平时,也不再吃含糖的零食了。
此后,我如法炮制,但凡母亲对我提起要妻子怎么样的话,不对的,我当时就劝说母亲,对的,我则以自己的意思说给妻子听,还时不时转达母亲对妻子的“关心”。当然,如果妻子对母亲有什么不满,或是意见,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随意地在母亲面前说了。
妻子没有再听到母亲要她这样那样,相反还听了不少来自母亲的关心后,不仅放下了对母亲的成见,还时不时主动关心起母亲来,比如时常给母亲买点吃的,或是主动提起给母亲买衣服。而母亲得了妻子的好,又没感受到妻子对她的不满,心里自然非常开心,对妻子真正关心起来,给我打电话时,会在我面前对妻子嘘寒问暖了,有时,也会亲自打电话关心一下妻子,妻子忍不住对我说,我母亲就像她的亲妈妈一样,太让人感动了。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妻子从心底不再排斥母亲后,原本坚决反对母亲让宝宝穿旧衣服的她,有一天,居然对我说:“你妈说的也没错,宝宝穿旧衣服是挺好的,我上网查看过了……”听了那些话,我心里特别开心,也特别感慨:妻子的变化,充分说明,我这堵隐蔽墙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呀。安福说得非常对,婚姻生活,在妻子和母亲之间,作为丈夫的我们当好隐蔽墙,是非常重要的。
几年过去了,不管母亲住在哪里,妻子都没有和母亲发生过矛盾冲突,能和母亲融洽地生活在一起,婆媳关系好了,我们的夫妻关系自然更和谐美好了。
生活中,妻子和母亲两个原本完全陌生的女人因我们男人而成为了一家人。她们多会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通过我们这个中间人,去要求对方,或是评论对方。这个时候,我们光是想着如何协调好夫妻关系是不够的,还得充当好她们的隐蔽墙,协调好她们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地让她们感受不到来自对方的约束和不好的评论,只感受到对方的好,这样,她们就能和谐相处了。
她们能够和谐相处,我们也就少了份烦恼多了份清净,少了份争吵多了份和平,少了份郁闷多了份愉悦。我们的婚姻也就更加甜蜜幸福,我们的缘分也就更加牢固……
我的母亲十分好强,她的兄弟姊妹养出一窝一窝如花似玉的孩子来,不是被摆在照相馆的橱窗,就是上杂志封面,可是偏偏我却很不争气。每当母亲数落我时,外婆总是及时在旁援救,她会很合我意地化解:“世上无丑女。女人有三丑:好吃、懒做、爱打扮。”
懒,女人第一大忌。懒需遮遮掩掩,否则为何常说偷懒?
在外婆身边长大,想犯一点点懒,真是连偷带哄。为此,我尽量拖延放学时间,倚在路灯柱下看小说;或躲在家中凡是能逃过外婆眼皮的地方,诸如被窝里、衣架后,或爬上杂物间。因为外婆认定读闲书是最不能宽恕的懒,看把眼睛读成什么样了!
女孩子好吃,以上海姑娘为最,可能是上海盛产话梅、怪味豆、五香瓜子的缘故。外婆对零嘴深恶痛绝。我也曾发誓:等我自己会挣钱,我要买很多难消化的零食,而且一下子全吃光。果真自立了,我却对一般的零嘴再无兴趣。
按外婆的理论,娶一个好吃懒做的老婆已是家门不幸,如果加上爱打扮,那就等着倾家荡产了。懒仅算废物,吃嘛,胃肠的容量毕竟有限,而打扮则是无止境的。但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何来能力打扮呢?“那只有变坏了。”外婆说,“哪怕父母有钱,也不能养她一辈子;侥幸丈夫有钱,金山也有掘尽的时候。”
我自己爱打扮的天性受家教和社会环境的双重制约,一觉醒来,年龄已令我失去大片用武之地。数年来,家中三个深不可测的古老楠木衣柜里,塞满了国内国外或重金采购或减价购进的衣服。每逢应酬,我总在三个敞开的衣柜之间徘徊叹息,没有衣服穿呀!丈夫掩耳逃出厅外,他永远不能明白,何以上个周末亮出那件人人喝彩的碎花短袄,今天就穿不得了?
因为自己深知,有许多美丽的衣服要等下一辈子再续情缘,遂把眼睛从镜子前挪开去,投向华服少年、盛装女人。西方习惯,见面总要恭维一番:你这条裙子真漂亮啦,我喜欢你口红的颜色与丝巾的搭配啦等等,接受这一甘霖普降的女人大多更加容光焕发。从前老是提醒自己,这仅仅是礼貌而已,不必太当真。时间长了,不但学会如此这般地入境随俗,还更深地体会到怎样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令自己快乐。
外婆一辈子不曾嫁人。
外婆不是我的亲外婆,她是子衿姨的娘。我母亲从小就和子衿姨要好,她们两家住对门,数着日子一起长大的。
我小的时候,母亲忙着做活贴补家用,常把我送到外婆家去。子衿姨很疼我,视我如己出。在我歪着脑袋想该如何称呼子衿姨她娘的时候,子衿姨摸摸我的头,笑盈盈地说,叫外婆。
外婆正坐在镜子前拢头发,并未回头,我从镜子里依然看到了一张苍老但美得生动的脸,亲昵地向我笑。花白的发在她手里,转眼就挽成了一个圆圆的髻。她取出一点桂花油,抹在头上,光亮亮的,好精神。她的衣一尘不染,素素朴朴的。整个人洁净雅致,一眼看上去,已让人心生欢喜。
我总喜欢待在她的旁边。她的身上没有老年味,总是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我把这香味归结为她家那一院子花的缘故。外婆这一生有两痴,一个是花,另外一个是戏。
晚风拂来,外婆一边侍弄着花,一边哼唱着戏。戏词永远只有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外婆反复地唱着,这八个字她能唱出很多种味道。多数时候,唱到最后总要默默地流一阵眼泪。
外婆不知道它是《诗经》里的诗句,却为它肝肠寸断,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寂寂地苦了一世。
彼时,外婆还是水葱一样清凌凌的年纪。镇上来了一个唱戏的戏班子,唱小生的是一个温文尔雅、月朗风清的男子,不仅戏唱得好,还有一怀才气。他借用《詩经·郑风·子衿》编了一出戏,吸引了很多人来捧场。外婆是最痴迷的一个,眼神追着台上那男子的一举一动,心如撞鹿。男子一身青布衣衫,踱着方步。偶尔男子幽深深的眼睛望过来,四目相对,外婆便羞了,低头浅笑。
戏班子在镇上住了30天,外婆风雨无阻,去听了30天的戏。在戏班子要离开的头天晚上,外婆带着两样小菜,一瓶烧酒,大着胆子,偷偷地去了那男子的住处,即为送行,又想借此表明心迹——这一走,也许将是天涯海角,再无相见之日了。
男子低着头,不敢看外婆,一杯接一杯喝酒。待外婆把一番心思托出之后,男子一句话也没说,红着脸,把酒喝得更凶了。外婆在那里直待到天蒙蒙亮才走。
其实那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男子醉了,外婆不放心,坐在那里看了他一夜。
他走后的几年,外婆始终不愿嫁人。有一天,伤心欲绝的外婆起了寻短的心。一切都收拾好了,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突然跑进来要讨些吃的,外婆的眼前猛然一亮——太像了。小女孩是大街上流浪的孤儿,那一刻,外婆决定收留她,并给她取名子衿。她就是子衿姨,外婆一直和她相依为命。
十多年后,外婆竟收到了那男子的信,按照上面的地址,带着子衿姨寻了去,外婆的心里其实是负着气的。他就那样走了,带走了她的心。她想忘,给自己新的生活,可不行,那青色的衣衫总是不停地在眼前晃。
没想到外婆见到的男子那么凄凉,已是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向外婆讲了他辜负外婆的原因是有疾,怕不能带给外婆幸福。他望着一旁的子衿姨,眉眼处倒有几分和他相像,他的眼里溢满了父亲的慈爱。外婆本来是想把真相告诉他的,突然什么都不想说了,只趴在他跟前呜呜咽咽地哭。
一
当初,静之的理想是嫁个“钻石男”,哪怕掘地三尺,也不会随随便便找个什么男人嫁了。
静之是聪明人,以每周2个以上递增的速度去相亲,振远就是在某次相亲时遇到的副产品。他休假在家,闲得无聊,陪朋友去相亲积累经验,却鬼使神差的被静之娘家的亲友团全票通过。
静之怎么看都没有看出振远的好,相貌平常,收入一般,只有身高占了一点点优势。尽管静之后来还是嫁给了他,但那是因为振远掷地有声的表白。两个人在茶香袅袅中相对而坐,若有若无的丝竹音乐软化了原本并不怎么坚强的神经,振远握着静之的手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受一丁点的委屈,别人有的我们也会有,我努力找钱,让你过上好日子,一辈子对你好!
女人是感性的动物,静之也不例外,振远的柔情将她的心软化成一汪水,于是糊里糊涂开始和振远拍拖。
振远喜欢叫静之老婆,虽然还没有结婚。
二
最让静之受刺激的是,一个平常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同事,嫁了一个好老公,最近刚买了海景别墅。庆祝乔迁之喜的时候,静之在那幢豪华到有些奢侈的别墅里,踮着脚尖走在枝型的水晶吊灯下,联想起自己,振远好是好,就是没有什么大理想,别人香车宝马,豪宅别墅,振远却一点不急,淡定从容的样子,让静之恨得牙痒痒。
静之的一腔幽怨化作了悲愤,居然在同事乔迁之喜的宴会上,很煞风景的喝醉了,是怎么回去的,一点都不记得,醒来,头痛欲裂,眼前晃动的是振远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上面写满关切,振远说,你怎么这么傻啊,不能喝就算了,逞那强干吗?遭罪的还不是自己!我给你熬了醒酒汤,乖,起来喝一碗,解解酒。
面对这个唠叨琐碎的男人,静之厌烦的转过脸去。
振远又不是静之肚子里的虫,哪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不合时宜的问她,老婆,谁惹你生气了?我去扁他!静之没好气的厉声说,除了你,谁敢欺负我?你整天就知道喝汤喝汤,喝汤能解决什么事?拿一边去。
静之只是轻轻的一划拉,谁知汤碗落在地上碎了,汤洒了一地,还有振远一身,静之忽然觉得自己很过分,缓和下来说,我只是气你不争,你天天就知道煮汤下厨房,这样下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换上大房子?静之畅想:起码150平方米,双卫,大客厅,大阳台,到时候我要在阳台上种绿萝,摆上摇椅,和你一起数星星。
振远蹲在地上擦洗汤汤水水的污渍,听了静之的话,抬起头来,说,老婆,就为这烦恼啊?我还当什么大事,不就是想换个大房子吗?有老公我在,你怕什么?从明天起,我换一份挣钱多的工作,努力找钱,争取早日达成你的目标。
很多男人喜欢在女人面前说大话,乱拍胸脯,但振远不是,静之知道。去年冬天,周末,她拉着振远逛街,走到皮草专卖柜前,静之就有些挪不动步,振远摸了一下干瘪的口袋,底气不足地说,回家吧,我给你烧鱼香茄子。
静之瞪他一眼,你看家本事就是吃吃吃。静之不留情面的抢白,让振远这个大男人,脸上一阵红一阵青,讪讪地说,吃饭才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大事。静之说,穿衣服就不是大事?难道你都裸奔?振远想说她蛮横不讲理,但不敢,只是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
没成想,几天后,振远就把那件漂亮的皮草买下来送给了静之,一问才知道,振远把他的邮票藏品全卖了。
三
很长一段时间里,找钱,成为振远生活中唯一重心。
振远最爱说的话就是,大男人应该有担当,不让跟着自己的女人受委屈。他想当大男人,所以辞掉了那份原本清闲的工作,找了一份年薪可观的工作,争取早日给静之买上有双卫的大房子。
公司是朋友开的,一再鼓噪他加入,并且许诺了他优厚的条件,年薪、分红、股份、大假等等,都是充满诱惑的字眼,他和静之躲在被窝里商量了有半个月之久,最后静之拍板:去,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冒风险找不到钱。
振远一去就当上了副总,只是公司的规模不大,包括他才三个人,所以很多事都需要他这个副总亲力亲为,比如出差,比如处理公司的大小事宜,解决纠纷,因此忙得像一只陀螺一样,没有一刻停歇。
一直在机关里清闲惯了的振远是不擅此道的,那间小公司,还是没有维持到半年,那个朋友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公司散伙走人,振远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静之知道真相以后,气得三天没吃饭。半年的时间一分钱没有赚到,照这样的速度猴年马月能买上大房子啊?没有大房子怎么结婚啊?交了那样的朋友,连最起码的识人的常识都没有,比大狗熊还笨啊!静之越想越气。振远低声下气的祈求,老婆,我给你买个平底锅好不好?静之不解,振远说,你像红太狼那样,用平底锅砸我一下,解解气就行了,只要你不离开我。
静之忍不住破啼为笑,但还是忍不住教导他,吃一堑长一智!
振远感叹,找钱真不是个容易的活。静之讥讽他,银行里有,你敢拿吗?振远说那叫抢,你想让我进去吃"小饼子"啊?
一个朋友跑来找他,说有家公司,只要入股就会获得丰厚的回报,而且切实可行。
振远动了心思,他急于求成,又想给静之一个惊喜,经不住朋友的再三开导,于是偷偷把准备开小饭店的资金20万,全部拿去入股,想像着那些钱成倍的增长,振远夜里做梦都会乐醒。静之问他乐什么,他卖关子,说到时你就知道了。
没过多久,传来一个雷人的消息,那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拘留,振远被雷得几乎晕过去,那可是他集攒下来的全部家底,这一次可谓损失惨重,不能就这么算了。
一腔愤怒的振远无处出气,找到那人的手下,和人争吵起来,最后还动了手。振远白白长了一个人高马大的花架子,打架很外行,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三下五除二便被人家放倒,脸上破了相,胳膊也受了伤。
四
静之在医院里找到振远,一下子就傻了,那个平时喜欢跟她贫嘴逗乐的人,头上缠了绷带,胳膊上打了石膏,鼻青脸肿的躺在病床上,像一个战场上刚刚下来的残兵败将。
她咧了咧嘴哭了。呜呜地说,我的老公只有我才可以欺负,别人怎么可以欺负你?我找他算账去!
静之凶巴巴的样子,触动了振远心中最柔软的那根弦,谁说她不爱自己?她爱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而已。他拽了静之一把,检讨道,老婆,我又失败了!我没本事,这一次损失惨重,老本无归,你不会怪我吧?
静之叹气。
振远说,老婆,为了弥补我的过失,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但前提是你不许生气。
看到静之点头,振远放心了,说,咱家墙上挂的石英钟,背面有一个用不干胶封在上面的存折,那是我背着你攒下的私房钱,现在交给你保管。
静之不听则已,一听之下,气得有些发抖,原来你背着我还有这一手啊!
振远悔得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真是贱啊!看到静之真情流露,就犯了冲动的老毛病,谁知静之翻脸比脱裤子还快,说走就走了,竟不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
傍晚,病房里病友都开始吃饭,只有他孤孤单单的对着窗子的方向发呆,看窗口上有两只小麻雀在打架,看着看着,振远忽然觉得有点像自己和静之。
正在发呆,不成想,静之来了,拿来了热乎乎的小米粥,煮鸡蛋,还熬了鸡汤。原来下午静之是回家给他做好吃的去了。
静之说,我想过了,以后不再逼你出去找钱了,你根本不是那个料,就像那只永远抓不到羊的灰太狼,除了没本事找钱,你剩下的都是优点,我们应该扬长避短,把你的优点发扬光大,而不是出去丢人现眼。
振远一把捉住静之的手,感动地说,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人,老婆,你嫁给我吧!
当父母能够从子女的世界中剥离开来,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超脱地看待他们的得失。并耸耸肩不在乎地说“这是他们的生活”时,我不知道这对父母来说算不算是一段美妙的时光。
当二十多岁的时候,我焦虑地徘徊在医院的走廊里,忧心忡忡地等待医生为儿子把头上的伤口缝好。我问比我年长的护士:“什么时候才可以不再为孩子操心?”她回答:“等他们过了调皮捣蛋的年龄。”旁陪着我的母亲微笑不语。
当三十多岁的时候,我坐在教室里的小板凳上,听着老师向我抱怨我的孩子如何不守纪律,在课堂上大声喧哗破坏教室气氛,并把制作车牌当做自己的理想。或许连老师也不忍看到我那揪心的样子,她反过来安慰我:“不用担心,孩子们会走过这个阶段的,到那时,你就可以轻松地坐在教室后面,欣赏他们的进步了。”
当四十多岁的时候,我常常花一整天的时间去等待:等着家里的电话响起。等着汽车驶进院子,等着前门打开,等着孩子们平安无恙地出现在我面前。一个朋友劝慰我:“再过几年,等他们成人了,你就用不着如此操心了。”
当我年过半百,身体已大不如从前,容易生病和感到疲惫时,我仍在为我的孩子们担心。朋友这回说只有等我的孩子们都结婚成家了,我才能够摆脱担心的阴霾,过上自己的生活。我很愿意那样,但只要一见到我那年老体弱、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总是担心地问我“你看上去脸色苍白,你还好吗?你最近又为什么事烦心了吗?”我就担心我也会和她一样。
难道只要一朝当了父母,这种无休无止的“担心”,就像代代相传的火炬,折射出人性的脆弱和畏惧吗?
最近我的一个孩子变得十分焦躁,他对我抱怨:“您去哪了?我连着打了3天的电话都没人接,您知不知道我很担心?”我笑而不语。
瞧!火炬已经传了下去。
本已预定好了餐厅,晚上要一起吃饭,下午却收到卢中瀚的微信:“老板来了,晚上我得陪吃。”结婚纪念日已过去很久了,因为各种事情一拖再拖,一直拖到现在都没能在一起好好吃个饭庆贺一下。
又一次被临时取消,我应该撒娇、耍赖、发脾气,让他心生愧疚,让他低声下气地哄我,然后放他一马,让他心生感激。可事实上,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窃喜。
不用等他一起去吃饭,意味着不用出门了,那就不用化妆、不用费心搭配服装、不用穿高跟鞋,而可以安心在家寫文章。
卢中瀚接着发:“对不起,下周一定陪你,我保证。”我很快回复:“真的没关系,你慢慢吃,别急着回来。”
晚上10点半,他一脸疲惫地回到家,可能是在酒桌上说了太多言不由衷的话,演得太累了。他看了看盘腿坐在灯光下奋力敲着键盘的我,然后一言不发地走进了卧室。过了半晌,他才说了一句:“后天我要出差,你给我取点钱。”
我似乎又该生气了。怎么回家都不哄哄我就去睡觉了?还吩咐我给他取钱,这日子怎么过成了这样?说好的要把我当成公主宠呢?但我依旧没有生气,觉得这一切再正常、再合乎情理不过。
曾经,恋爱时,卢中瀚请年假来法国南部看我。早上在我洗澡、化妆,准备上班的时候,他会为我煮好早餐—牛奶咖啡、可丽饼,配上甜软的黄桃。怕我吃到衣服上,还会把食物切成一口一口的小块,在盘子里面摆成心形。
曾经,我在广告单上看中了ZARAHome一个带着绣花丝带的蚊帐,但法国没有ZARAHome的分店,卢中瀚便趁着去西班牙出差的机会,买回来给了我一个惊喜。从西班牙带回来时还经历了一番波折,因为蚊帐的尺寸太大且不规则,塞不进行李箱,又不能拿上飞机,他用结结巴巴的西班牙语,不知道跟机场说了多久,才终于被允许带上飞机。
曾经,两个人吵架吵得厉害时,我拿着半人高的毛毛熊打他,打到熊的缝线开了,里面的棉花飘了一地。我趴在地板上哭,他走过来拿着针线把熊缝好,把我抱在怀里说:“别用大熊打我,大熊会疼。”
曾经,我们相依偎着坐在地中海白色的沙滩上,看着满天的繁星,他把我的耳朵贴在他心口的位置,神色郑重地说:“如果有一天,你觉得我对你不够好,你一定一定要提醒我,而不是选择远离。”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心怦怦地跳着,一下一下,是那么有力。
曾经的他,对我有太多宠爱,而现在,只剩下感慨。“我要宠你一辈子。”这句誓言,在走进婚姻后,成了奢侈。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宠我,但实在是没有了力气;其实我也真心想撒撒娇让他宠,可我也没有了力气。
我用了半辈子终于明白,其实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事情,不是不想做,不是做不好,也不是不会做,而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没有男人能够宠你一辈子,很多时候,那个挚爱你的男人,不是他不想宠你,只是已经身不由己。
凌晨的时候,我终于合上电脑,摸着黑进入卧室。我在自己习惯的位置上,按照自己习惯的姿势躺下。我把脚放在刚刚可以碰到他腿的地方,脚掌心感受得到他皮肤的温度。这一点点温度,足以让我一夜无忧地睡去。
男人有外遇,跟老婆不好有没有关系?
一个男人告诉我,男人有没有外遇,跟老婆好不好没有必然联系。有的男人娶一个悍妇,动不动就河东狮吼,两口子打打闹闹白头到老;有的男人家有贤妻,色艺俱佳,却在外面偷臭鱼烂虾,乐此不疲。所以,女人发现男人有外遇,追问男人我到底哪里不好,其实本来不是你的错,但是你非要追问,他只好找你的错了——如果你温柔,他就说你沉闷乏味;如果你不温柔,他正好说你不够女人;总之,你要他找你的错,他总是能找到。你有工作,他说你忽视他;你没有工作,他说你不上进。
我认识一个男人,有过两次婚姻经历,两次都是因为外遇。第一次,他年轻,他妻子也年轻,俩人比翼齐飞,妻子比他飞得高了些、快了些,他就外遇了,跟公司的一个临时工。妻子勃然大怒质问他,他振振有辞:“因为你给我的压力太大,我没有做男人的感觉。你每天提着LV世界各地签合同,我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
离婚,跟了临时工。天天有热饭吃,但又外遇——理由是,男人又不是猪,这辈子就混口热饭吃吗?我就没有点自由吗?
这种男人还生活在宋朝,家里有几房媳妇,时不时还可以去秦楼楚馆依个红偎个翠,一夫一妻怎么都不成,你是海参鱼翅,他思念大排挡肉夹馍;你是肉夹馍大排挡,他又惦记海参鱼翅私房菜。而且他们自己还委屈,并不认为偶尔换换口味有什么错。他们会对老婆说:“我又没有真想和你离婚!”
男人有外遇,女人的忍管不管用?
很多人会说,男人有外遇,只要做老婆的大度一点,忍一忍,熬一熬,小三是熬不起的,把她熬成黄脸婆了,她就会跟你的男人气急败坏,你的男人就会离开她了,就会说还是你好。然后你们就可以笑傲江湖,缔造爱情的神话——你还可以做出胜利者的姿态,逢人就说,我们的婚姻经历过考验,事实证明,真爱无敌。
其实,有过外遇的男人会告诉你,他最终离婚不离婚,实际上跟老婆忍不忍关系并不大。你再能忍,能比鲁迅先生的原配朱安还能忍吗?忍了一辈子,忍到最后,鲁迅先生还是跟许广平女士一起生活,朱安的临终遗言是:对他再好也没用。
有一个男人,外遇无数,老了,对独养女儿就一句话:“如果你结婚,发现老公有外遇,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就大闹,如果他承认错误,可以继续生活,但要提要求,比如钱、手机、邮箱都要跟你的绑在一起,联合国对恐怖国家尚且要‘核查’,你对已经有外遇且被你抓到的老公怎么可以姑息?姑息只能养奸!”
这是他的生活经验——女人对男人越大度,就越给男人时间去培养婚外恋。如果男人最后回来,可能是外面那个女人也没真心想跟他过;如果人家俩越处越好,那就要商量转移家产了。以后,你愿意离就离,反正只能分你看得到的东西了,如果你不愿意离,那你就守个空房;人家愿意回来就回来,不愿意回来就不回来,你连哭闹都找不到人了。
女儿说:“要是我太不依不饶了,他不跟我过怎么办?”老爸说:“要是你年轻漂亮的时候都管不住你老公,还指望你人老珠黄的时候管得住他吗?你要打算忍,就要忍一辈子,而且还得人家肯给你机会让你忍!看上去,是你熬走人家小三,实际上是小三消费了你老公本来该属于你的时间和金钱,还有性,完后人家找一高枝飞了,把用剩的男人还给你!你赔大了!”
男人有外遇,会对老婆更好吗?
有一种男人,对孩子好、对老人好、对老婆也体贴温存,甚至连夫妻关系也没什么可说的,可就是有婚外情,被发现就说断,但过一阵又发现根本没断。
有一个女人给我写信,说他老公经常教育她:男人喜欢新鲜异性是天性。做老婆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家,让孩子在这个家里健康成长,这样,男人就不会轻易离开这个家。如果女人一味要求男人绝对忠诚,那么等于是让男人违抗自己的天性,男人被逼急了,只好离婚。所以聪明的女人应该了解男人的天性,顺着男人的天性,允许男人犯男人的错误,男人是永远不会和这样的女人离婚的。
当然,她老公是有婚外情的,而且一直不断。她的问题我请教了多位男性,这些男性都属于既被女人伤过也伤过女人的——他们一致认为“最毒妇人心”。如果都说天性的话,母狗的天性也不是在窝里带狗崽,它们发情的时候,也是逮谁跟谁的。多数女人之所以不像母狗那样,一方面是因为进化得比较好,另一方面是因为几千年来,“沉塘”、“骑木驴”把那些进化得不太好的给淘汰了。但男人为什么敢大言不惭地说“天性”呢?因为除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那时“生活作风”以及“流氓罪”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其他时候,男人多找几个女人都不叫事儿,很多男人的爷爷那辈还是三四个老婆的,所以他们的观念停留在爷爷那辈儿——他们觉得老婆是荣誉称号,能多置办几个小老婆,说明自己能力强。
所以这种男人,他们要一个女人做“老婆”,实际上就是“孩子妈”,给他免费带孩子,教育孩子,伺候老人。他不会跟这样的女人离婚,因为能占到“婚姻生活”的便宜,他们自己可以省出时间精力去干别的,包括“发展天性”。然后到老了,等身子空了,钱包也空了,玩不动也没人愿意跟他玩的时候,他就回到家里养老,再说一些“那些都是玩玩的,真爱只有一个,就是你”。我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愿意这样过一辈子——自己丈夫最好的时光都是在跟别的女人“玩玩”中度过的,而你是他的超级备胎,他准备了给自己养老用的。
当然,这是愿打愿挨的事。如果双方乐意,大家约好了,男人在老婆的默许下有婚外情,并因此更卖力地讨好媳妇,以报答其大度,这也算相安无事。只是有的男人没有那么厚道,他们在婚外情没有落停的情况下,不能轻易后院起火,赶上这种一点亏都不吃的“精算师”类型的男人,女人就得加个小心了。因为人家可能跟你“玩私奔”。玩私奔的最大好处是“不似离婚胜似离婚”——因为没有离婚,你们的所有财产不必分割,你照样是他法律上的妻子,有给他带孩子的义务以及赡养他家老人的责任。而他呢,则可以潇洒走一回,想跟谁奔就跟谁奔,想奔哪儿去就奔哪儿去——它跟真正的离婚相比,你的义务一点不少,但单身的自由你却没有,你连上网找对象都不成。因为你还没有离婚呢!
去广东出差,想起大学室友飞羽在佛山,上次见面还是3年前,她满脸怨气,说正闹离婚,但夫妻俩一起经营的瓷砖店不好分,所以一直拖着。我想着借机见个面,如果她心情依旧不好,老友相见说说心里话会舒坦一些吧。拨了电话,传来爽朗笑声,热情邀我去家中吃饭。相见后,却发现人家夫妻俩眉宇间满满的恩恩爱爱,哪还需要我安慰,羡煞还差不多。
大大的实木餐桌边,飞羽给我砌了普洱,一边陪我聊天,一边和她老公有说有笑地准备食材,说要给我做来自袁枚《随园食单》上的2道佳肴。一道是鱼翅炒萝卜丝,鱼翅去掉上半截,留下半截,萝卜丝在土鸡汤中过几次,去掉青涩萝卜味。另一道很是神奇,叫做豆芽火腿丝,把豆芽切断,用锥子一点点镂空,再把切成银针样的火腿丝缓缓嵌进去。夫妻俩埋头忙着,不时向对方含笑展示自己的成果,偶尔头碰头精诚合作,口里说着袁枚轶事,和谐而欢喜。这样的佳肴自然是好吃的,里面有文化韵味,有浪漫爱情,有温暖婚姻的烟火味,夫妻倆一边劝我多吃,一边又商量着下次尝试李渔的醉蟹。
饭后,飞羽陪我聊天,解释了从准离婚状态到现在恩爱的秘诀:找个闲趣一起玩,往深处玩,玩得越深越恩爱。
研究古人菜谱,是飞羽和丈夫近几年来培养的一个共同闲趣。《闲情偶寄》《随园食单》《食宪鸿秘》《食经》《红楼梦》,等等。夫妻俩阅读、探讨、实践,根据古菜谱做出各种菜肴,还录视频,掌握的拿手菜多了,隔断时间请朋友们品鉴他们的手艺。看上去荒废了宝贵时间,实则瓷砖生意更好了,还成了古食谱美食家,夫妻双双参与地方电视台美食节目的录制,还喜滋滋当上了网剧的美食文化顾问。
飞羽说,现在两人除了做生意,那真是有说不完的话,有时一方出差,在微信上还不忘探讨一下老食谱,一有时间就一起开车去全国各地找食材。新奇的探索与尝试是只属于夫妻俩的世界,其中的惊喜与意趣也只有彼此才懂,就这样成了轻松愉悦的玩伴、不可替代的爱人。
我说,你怎么想到这么一个好方法来重养你们的爱情呢?她笑,说,戴老师教的啊。戴老师?我们的大学辅导员。
那天,飞羽去戴老师家,看到戴老师和老公甜甜蜜蜜的样子,很是羡慕,忍不住埋怨起自己的婚姻。戴老师脱口而出建议道:“你们夫妻俩的生活不能只是你卖瓷砖他送货,那不是夫妻,是店长和小二,你们还得找点事情一起玩,做夫妻的日子长着呢,不找点事情一起玩,日子乏味,感情渐渐也就乏了味。我这可是经验之谈啊。”
戴老师的经验也是有故事的。
戴老师其实也就比我们大五六岁,她先生张老师是计算机系的老师,有一段时间,突患眼疾,久治不愈,正常上课也很困难,更别说出教研成果了,因此张老师很郁闷,整日寡欢。原本戴老师就觉得他单调无趣,这么一来,还加了个动不动就厌烦,夫妻俩矛盾重重。
有一天,戴老师在帮张老师查阅治愈眼疾的医药书时,一段文字吸引了她:“古代文人伏案读书作文,同样有损耗目力之弊,从而发明了一个很轻巧的对策,在书斋中陈设‘蒲石盆’,利用菖蒲叶上的凝露来润泽双目。”菖蒲盆景?戴老师顿时来了兴趣,从网上买来一盆,没想到张老师也很喜欢,这可是这个理工男难得也会喜欢的一点闲趣啊,戴老师决定抓住它。
她买来关于菖蒲的书籍,那一盆盆素雅清新但又不失文化韵味的菖蒲盆景把张老师也迷住了。戴老师说,我们自己来种菖蒲吧?不就一把碧草吗?张老师像个被引诱的孩子,立马同意。
根据书上所说:“栽培时无需泥土,在盆里摆几块石头,盛满水,向石上洒些冷米汤,再抛些菖蒲籽,然后把盆子置于阴湿之处。”夫妻俩觉得难以相信,怎么可能这么容易?买来菖蒲籽,一试,果真,几天后,石上竟真长出条条生动淡绿细叶,夫妻俩一阵惊喜,那种可爱欢喜的表情,对彼此来说都是久违了,莫名地,家中空气也柔和欢愉起来。
自此,夫妻俩就迷上了菖蒲盆景,姬菖蒲、野生石菖蒲、金钱菖蒲、虎须菖蒲、黄金姬菖蒲……一一了解、种植、装盆,到野外去,到山林里去,找野生菖蒲,找灵性石头,找枯虬木桩,木桩拿回家要清理掉腐烂之处,喷上生长液,一段时间后,生出菖蒲,再一段时间后,便是老木逢春了。张老师说,我们的爱情也像这老木逢春,戴老师忍不住热泪盈眶,嘴上调皮:“哪有老啊,年轻着呢。”
有了这共同爱好,戴老师和张老师的爱情真像枯木逢春蓬勃起来。由于张老师的眼睛需要休息,他们在郊区租了房,侍弄菖蒲,结交各地菖蒲好友,他们的菖蒲作品多次参加大型菖蒲展,吸引了各地菖蒲迷,还有不少来自日本和东南亚。意外地,甜蜜浪漫之余,竟还玩出不错的经济收入。
张老师的眼睛渐渐好了很多,有时,夫妻俩埋头欣赏菖蒲,张老师会突然抬起头,说:“我的眼睛越来越明朗了,越来越看得清晰,你真的特别好看。”戴老师发愣,老半天喜极而泣。
其实,戴老师和张老师的故事不只影响了飞羽夫妇,还有我们的另一位同学孟莉和她的老公周生也是因此刷新了他们的婚姻生活。
孟莉和周生原本倒没什么矛盾,但就是淡,无话可说,家中气压低,清冷。孟莉在一家大型国企做财务,周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层管理,生活一切都好,但不知为何过着过着就把味道全过没了。戴老师同样对孟莉说:“两个人一起弄点爱好,就有味道了。”
孟莉看着戴老师夫妇俩眉目传情聊天说地的样子,羡慕不已。就在这时,单位要投资酒店,公司派几个人去莫干山参加一个民宿游学活动,孟莉作为财务预算人员也在参与之列,她立刻申请把周生一起带去,因为她记得周生好像对房子装饰很感兴趣,他们公司的装修方案他就参与了。果真,周生立马就答应了。
这次游学活动参观了近十家优质民宿,有的是树顶别墅、夯土小屋,有的由老房子改成民宿,全屋用木头通过榫卯撑立,有的由老厂改成,充满民国风……周生越看越起劲,夜深了还拖着孟莉穿梭在民宿里,一大早又牵着她去万树梅花间徜徉。孟莉像个初恋的女生,心想,以后能不能经常这样呢?于是说:“民宿还真是好玩,要不我们以后多出来玩民宿?”
从那以后,只要有假,夫妻俩就到处去住民宿。最初,孟莉的一个朋友做了家民宿类的公众号,帮他们拿最低折扣的住宿价格。
周生很聪明,民宿看多了后他就有了很多专业想法。一次偶然的机会,夫妻俩遇到一个投资人,他听了周生对民宿的一些感受,觉得很有见地,又见他们夫妻俩是真喜欢研究民宿,就请他们做兼职考察和调研人员,给他们报销住宿差旅费,还发工资,他们只管出调研报告就可以。从此,孟莉和周生简直成了神仙眷侣,云南、新疆、安徽、浙江等全国各地的优质民宿,他们一个个去看、研究,然后一起做调研报告。根据他们的报告,投资方设计运营和整改的民宿收效很不错。夫妻俩还被邀请参与设计爆改厂房、祖宅等民宿方案。
今年秋天,孟莉的生日,在武夷山一家森林、岩石环绕的民宿里,夫妇俩坐在临山面水的阳台上,周生握过孟莉的手,说要送个礼物给她。打开来,竟是城郊某个老宅的租赁合同。周生说,要把那里改成民宿,后面种稻,前面养花,没客人时,就他们夫妻俩在那里天荒地老。孟莉微闭双眼,迎着秋阳,柔柔地说:“我想要的爱情生活,竟然在婚后第12个年头悄然降临。“
光阴苒苒,余生悠长,黄磊说,他反对夫妻活成亲人,是的,好的婚姻,应该从柴米油盐里培育绚烂浪漫。而精神的对话,才是爱情地久天长最肥沃的土壤。爱人,与其相视无语,不如站起来,牵过手,找个闲趣爱好,一起玩,慢慢地,心灵相通,精神相融,白头偕老,地久天长。
家有长姐
大姐长我7岁,我出生那年,大姐已经在村办小学读一年级。那时,父亲在外地工作,每3个月才回家一趟,而母亲每日在田里劳作,没有时间照顾我们。于是,照顾妹妹们的重担就落在了大姐肩上。
起先,大姐做的米饭会夹生,炒的菜不是太咸就是太淡,挑水也只能挑桶的1/3,可时间一长,这些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每天傍晚,当我们狼吞虎咽的时候,大姐都会坐在小板凳上笑眯眯地看着我们。
我上学的第一个书包,是大姐坐在缝纫机前一块布一块布拼接出来的。我记得那个碎花书包的主打色是粉色,当时小伙伴们都背着那种现成的军绿色斜挎书包,我每天混在他们中间,别提有多扎眼了,我因此得意了整个小学阶段。
那时大姐只有14岁,刚上初二,她为她最小的妹妹缝制了一个碎花书包,也为她缝制了一个最绚烂多彩的童年梦。
我读小学时性格木讷而懦弱,即使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忍一忍也就过去了,能不跟同学吵架就绝不会多说一句厉害的话,是老師眼中最乖最听话的学生。
大姐因此特别得意,经常对她的同学炫耀:“我那个小妹,你们都不知道她有多乖!我一次都没见她被老师训过!”
那时候,大姐16岁,在县城一所中专读服装设计,已经从心里把自己当做我的家长……
你是我的靠山
我是我们班的学霸。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被几个小男生拦住,他们的目的很简单,无非是要把我的作业拿去抄一抄,再把我的小黄伞拿去玩一玩。
抄作业我没意见,但他们竟然还想拿我的小黄伞去玩。这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我是不会给他们玩的!他们开始与我争夺,于是,那把我视若珍宝的最喜欢的礼物被扯坏了。
我哭着跑回家,大姐那天刚好从县城回来,她一看见我哭得惨兮兮的模样,立马气势汹汹地去找那几个小男生算账去了。大姐觉得那帮小男生之所以欺负我,是因为我性格木讷懦弱,所以她在事后教育我:“要是有人打你,你就一定要打回去!”
大三那年暑假,有一次我咳嗽、发烧,打针输液都不管用,严重时甚至还会咳出血。大姐带着我去省城最好的医院看病,挂号、缴费、拿药,没白天没黑夜地照顾我。当时医生告诉她,我得的很有可能是肺癌,要她做好心理准备。
当天下午她便跑到医生办公室,把她所有的存折、银行卡、金银首饰统统往办公桌上一放,她说:“医生,要钱我把我所有积蓄都给你们,要肺我随时准备让你们开膛破肚,只要能救我妹,要我的命我也绝不含糊!”
后来,医生又告诉我们,我只是普通的肺炎,之前是医院误诊了。过了一段日子,我健康地出院回家,大姐在厨房里哼着歌给我炖冬瓜排骨汤,我倚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笑着问她:“明明是医生误诊,害得你那么难过,怎么出院时你也不找他们说理去?”
大姐慢悠悠地把冬瓜放进锅里,再慢悠悠地盖上锅盖,最后再慢悠悠地轻叹一声:“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他们误诊过,这诊,误得好。”
天赐的姐妹之情
我大学毕业的第一年交了一个男朋友,那是我第一次坠入爱河。谁知,那个男人脚踩两只船,在和我交往的同时也在和另一个女孩交往。是大姐首先觉察出来,毫不留情地击碎了我的爱情梦。
后来,我有半年时间没跟大姐联系。我想,那段时间她也一定很懊恼。因为我听二姐说,每次姐妹聚会时,大姐都会说:“当时我处理问题的方式太过于直接,没顾虑到小妹的心情,小妹怨我也是我活该。”
中秋节那天,我给大姐发了一条短信:“大姐,我想吃你包的饺子。”两秒钟后大姐就回了我:“大姐包了荠菜猪肉馅的饺子,你快回家吃。”
后来,我又交了一个靠谱的男朋友,兴冲冲地带回家给大姐看,大姐把珍藏多年的茅台拿出来招待他,那顿饭她从头笑到尾。
她对我的男朋友说我从小到大的趣事糗事,说我学习多么用功拿过多少奖状,说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说到最后眼泛泪花,拜托他一定要对我好。
我要出嫁了,她为我准备嫁妆,把她的金链子、金镯子一股脑儿都送给了我,还叮嘱我一定要学会做饭烧菜,居家过日子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我正式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她一宿都没合眼,细细想着婚礼应注意的每个细节,唯恐第二天遗漏了什么。第二天当我穿着婚纱挽着新郎走上舞台时,我看见她站在台下已经哭到妆花……
我们是世界上最普通的姐妹,每天也都过着最普通的日子,可我想,姐妹之情一定是一种天赐的恩宠。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所以这辈子老天赐一个大姐来照顾我、呵护我、宠溺我,给我最真挚的情和一生都享用不尽的爱。
以前节假日出去玩,时常叫上玫姨一起去。一来她是我20多年的忘年交,志趣相投间,早已跟我们全家成了一体;二来她离异多年,孩子又在国外,她一个人形单影只,也不大有心思做饭,问她吃什么,10次能有8次是疙瘩汤或是红薯粥,想想也是可怜。
几年前的一天,正是立秋。我们一起去北海公园玩了出来,按以往的习惯,要去附近的成都驻京办餐厅吃饭。可是那次她却迟疑起来,说家里有现成的红烧肉和烙饼,要回去“贴秋膘”。我没意识到这不过是托词,跟她说肉和饼可以放到晚上再吃。她支支吾吾地欲说还休,末了告诉我“要先给家里打个电话”。我问电话打给谁,她脸上竟浮现出少女一样的羞涩。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恋爱了,在她74岁那一年。
这以后我们再出去玩,邀她的次数就逐渐减少了。这不仅是因为想给她留出足够的时间去享受二人世界,实在是她和那位叔叔比我们玩得还野——两个加起来150岁的“老同学”从朋友变恋人,像灿灿的秋阳下一对初绽的秋菊,美得恣意蓬勃,只争朝夕。赶在80岁旅行社就不带他们玩了之前,俩人双栖双飞,一起去了福建、新疆,又去了意大利、俄罗斯……曾经美丽冷峻、不怒而威的老太太,说起旅途中的种种乐事,眉梢眼角都是盈盈璀璨的桃花。
今年的春节前,她打电话说要来看我,原因可笑而感人:这一阵子因为公婆身体不好,我先生一直在老家侍奉,玫姨觉得我跟女儿“孤孤单单的,是弱势群体”,坚持要来上门慰问。我见她带来的礼物里,有一样玫瑰花茶跟我平时喝的不大一样,就问她这花的品种。她说这种叫金边玫瑰,是去云南旅行时带回来的伴手礼。然后描绘起玉龙雪山脚下,一片无边无际、幽香四溢的玫瑰花海,依然意犹未尽、心旷神怡。
我问她:“一个人去的吗?”她说:“我们俩。”
我看着她眼睛里的光彩,高兴之余也有深深的感动:一个女人,即使到了80岁,在遇见爱情的時候,也还可以像少女一样沉醉动人。
立玫的儿子在加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和同学赁屋而住,每月房租八百美元,从全额奖学金中扣除。
彼时,立玫与先生因工作关系长居台湾,但公婆与夫家亲人都在旧金山,为探亲方便,他们在靠近儿子学校附近,置一“落脚处”,准备先出租,并用租金贴补部分房贷。
此时,儿子提出要求,念博士学位是长期奋斗,与其付房租给外人,不如住自己家,房租照付八百元。立玫买的公寓比儿子原来租的又大又好,有两间卧室,平日只住儿子一个人,对儿子也很划算,如果亲情可用爱的天平来丈量,这算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原本母子间的口头约定是九月份起租,但儿子五月就提前搬了进来,而且把立玫夫妇原本布置好的沙发桌椅全部搬走,风格完全换了样,儿子说房客才是长住的人,应以他的舒适为优先考量。立玫接受这还算合理的要求。
九月以后,立玫终于看到房租进了银行账户,内心甚是欢喜,但她只开心了半年,就没有下文了。她在每周一次和儿子的越洋热线中迂回问起,答案是儿子奖学金扣除房租所剩无多,平日只能靠速食果腹,不够健康。儿子反问:“妈,你舍得让儿子吃垃圾食品吗?”立玫当然舍不得,从此她房贷照付,但没了房租贴补。
在爱的天平上,父母似乎注定要做输家,立玫默认了。
身为房东,收不到房租不打紧,伤脑筋的是立玫夫妇每年造访旧金山,推门踏入“落脚处”,发现桌上、地上,到处都散布着儿子的衣裤、袜子、文件、CD,还有为环保要回收的旧报纸、空瓶子,他们简直找不到一个“落脚处”。
几经沟通,儿子才把“乱象”缩回他自己的房间,这次交锋,立玫夫妇算扳回一局。
日子在不知不觉中转换,而在暗中转换的又岂止是岁月与时序?
十五年后,立玫夫妇双双离开职场,逐渐步入初老,反观当年靠奖学金过日子的儿子,事业直线上升,近年更转战美国3C企业,在公司做大数据分析主管,一个人的收入比当年立玫夫妇全盛时期薪水的总和还高许多。靠退休金过日子的立玫夫妇在欣喜骄傲之余,差点忘了这未结婚、除了养自己,没有任何负担的大主管儿子,还在他们的落脚处享受学生时代房租全免的大优惠呢。
父母为儿女付出一切是天经地义,但要从儿女手中讨些回馈,就要看平日的教养与IQ、EQ的运用了。
一向是家中“领导”的立玫丈夫,此时自认口才与脾气都不够好,选择“让贤”,把烫手山芋丢给立玫处理。所幸,立玫脾性稳定,虽然和儿子隔着太平洋,但一直借电邮、Facetime聊天互动,她不说教,只付出鼓励与支援,和儿子像是朋友,关系良好。到了关键时刻,她诉之理性与感性,在Skype上把练习好几遍的需求内容,婉转向儿子提出。
感謝她聪明的儿子一点就亮,为让父母安心,先付清未来两年的房租,还很懂事地补一句:“谢谢爸妈让我免费住了那么多年。”
立玫要求的房租比十五年前多了,但还是比外面便宜四分之一,这又恢复当年双赢的局面。
人生如摆荡,也如坐跷跷板,超过某个定点,角色将易位,高低会互换。父母照顾儿女之心虽然从来不变,但人到老年,财力、健康均处于劣势,生活费用偏又高涨。此时做父母的不必逞强,也不必害臊,就学立玫大大方方地向儿女示弱,说出现实中的需求。相信我们用心调教出来的儿女,自会衡量情势,拿捏分寸,秀出他们对父母的感恩之心,在爱的天平上量力加码。
洗完澡回到卧室,发现女儿已经抢先一步躺到了我的被窝里。细细的鼾声从捂在嘴上的被子里传出来,一副已然熟睡的样子。
我从这鼾声里听出了破绽:小孩睡觉,怎么会打鼾呢?凑到她跟前一看——呵呵,眼睛闭得太紧了,长睫毛还不时微微地忽闪几下。显而易见地,小东西在跟我装蒜。
“起来回你房间睡吧。”我站起身一面说着,一面帮她摆好甩到一边去了的拖鞋。她没吭声,脸上却忍不住笑了一下,紧跟着又使劲绷住了。“快点起来,我知道你没睡着。”我又凑到她的眼皮底下对她说。“扑哧”,这回笑得更加失控,已经出来音响效果了。
“这么憋着多难受啊,笑吧。”我这里话音还没落地,她那边“哈哈哈”地,已经笑出万马奔腾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睡着啊?”她对自己被如此轻易地识破有点好奇,也有点不甘心。等我把她那点用膝盖也能想明白的招数揭穿之后,她立刻做出一副崇拜之情溢于言表的样子,拉起我的手贴到她的脸上,两眼放电地对我:“老妈呀,你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
我淡淡地冷笑,知道新的一轮忽悠就要开始了。
为人父母的,大概没有几个人,没被孩子的甜言蜜语信誓旦旦地忽悠过。外出旅行,所到之处自然都是令人感觉美不胜收的地方,我等这山望着那山高的人,在心旷神怡的那一刻,难免会生出一点流连忘返的念头来。女儿玩得如鱼得水,心满意足之余向我许愿:“等我长大了,给妈妈在海边买一个大House,妈妈想来度假就来度假,想玩多久就玩多久。”
我听得眉开眼笑,尽管心里也明白这事其实不大可能。仔细想来,似这般随机产生的灵感式承诺,实在是数不胜数。逛车展的时候说长大要给妈妈买最拉风的跑车,看大海的时候说长大要给妈妈买最漂亮的游艇,赖在妈妈床上撒娇的时候说长大要哼着歌哄已经是老婆婆的妈妈睡觉,看风光片的时候说长大要带着爸爸妈妈到全世界去旅行……
日子久了,这样的话便积少成多,像一堆五颜六色的积木一样存在我的脑子里,足以搭建起一座又一座的空中楼阁了。
但是,这又怎么样呢?我依然为了这些话的温情和美丽而心花怒放,幸福得直想冒泡泡。所以,在女儿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懷里,笑眯眯地问我幸福是什么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幸福就是我被你忽悠。”
和很多普通女孩一样,穆迪的人生曾靠从众来获得安全感。稳定的汽车销售工作,两点一线的生活,日子安宁,也毫无乐趣。直到28岁时她遇到夏先生。
女孩子可以不知道自己想找什么样的人,但一定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样的人。夏先生就不符合穆迪的择偶标准,“我不喜欢男生穿运动装,还讨厌对方抽烟。”更何况,一个宅,一个爱好广泛,“可能会无法愉快地聊天吧!”
交往快一年时,会玩的夏先生列出了无数有趣的计划,可就算把所有假期都算上也不够。心直口快的穆迪有些遗憾:“我都只有婚假和产假了。”夏先生脱口而出:“那就结婚吧!”
结婚像过家家般,被两个人兴高采烈地定在了6月1日,这样以后有了孩子,就能儿童节与结婚纪念日一起过了。穆迪没想让女婿见丈母娘,“结婚就是两个人的事”,她用这个理由打发了夏先生;但她把见公婆当成对夏先生的考验,毫无商量余地地宣布:“如果你父母不喜欢我,我们就分手。”
夏先生摸摸鼻子,同意了。他不擔心自己的父母会为难穆迪,老夏家的传统就是用爱包容一切。他只是没想到自己和丈母娘的初识会这么戏剧性。
因为结婚得太草率,结婚第一年,老婆用各种无理取闹的方式不断试探他的底线,以确定这男人的真心。那次两人又起了争执,夏先生用手挡了一下穆迪,然后目瞪口呆地看对方顺势坐到地上,嗷嗷大哭着拿起手机向丈母娘告状:“妈,他打我。”
“那怎么行……打人不行啊……打人这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那不行,得离。”这是夏先生第一次听见丈母娘的声音,那么清晰地劝穆迪放弃自己。
他苦笑,像哄孩子,向穆迪举手投降。但这样的容忍却让妻子更加怀疑:是因为没那么在乎自己,所以才从不发脾气吗?后来有一段时间,她一不高兴便拿“离婚”说事儿,换个男人,也许就真的点燃了火药桶和她怼上,把婚姻炸了。但他懂点心理学,知道这其实是她极无自信的反应,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直到她终于踩到自己的底线。
夏先生的底线是不许离家出走,因为不安全。每次穆迪一作起来嚷着离家出走,他都死死拦住。但那次没拉住,她摔门而出。
这是穆迪的最后一次试探。没带手机没带钱,没地可去,她跑到家楼下呆着。每一分钟都那么漫长,期待中的夏先生追出来的戏码却没有上演。15分钟后,她灰头土脸跑回家,虽然仍是以胜利者姿态出现,夏先生依然千哄百哄,可她似乎明白了什么。作了一年,被包容了一年,夏先生的潜移默化改造工程终于出了成绩。
穆迪和夏先生没有举办婚礼,嫌麻烦,也因为没钱——恋爱不到一年,夏先生就花光了之前存下的5万元。他觉得值,只需5万元,就改变了穆迪的生活方式,让她知道晚餐除了在家吃泡面,也可以在深圳最高的旋转餐厅里享受红酒牛排;吵架了,除了道歉和让步,她还可以收到一枚钻戒做赔礼。但最大的改造是他对她的精神启蒙。
无论婚前婚后,每次争吵后,夏先生都会默默送给穆迪一本书,有时是情感小说,有时是历史轻读物,有时是关于生活的散文集……最开始,穆迪不屑,但忍不住偶尔翻一翻,却总能在书里找到与自己心情契合的文字。她可以想象出夏先生是如何费尽心思去挑选,又如何暗地里窥视自己是否会去阅读。
渐渐地,她会和夏先生分享读书心得,交换书单,馈赠他同样的礼物。再以后,读书成为穆迪最喜欢的事,她每周会坚持读一本书,某个晚上,当她照例又翻开书时,意外地听到夏先生的情话:“就喜欢你读书的样子,这个时候你特别安静。”
书让人沉淀,旅行则让人热爱生活。穆迪人生的第一次旅行是夏先生安排的厦门之旅。结婚后,两人去云南度蜜月,之后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去尼泊尔徒步小环线,去吴哥窟看快消失的古老建筑,去马来西亚自驾环岛,去斯里兰卡住大象酒店……
这是一个在她面前不藏私的男人。他会耗尽好几年的积蓄,只为带她去马尔代夫,住自己心仪的最有特色的酒店,用有限的积蓄与无限的爱让她去体验尽可能多的生活方式。“他教会我怎么去过高性价比的生活。”遇到这个男人,穆迪终生感激。
穆迪的眼界被打开,野心被唤醒。31岁时,她决定去考MBA。自己并非稳定生活的拥趸,她其实渴望改变,渴望走到更高处去。
但她所听见的全是阻拦。“31岁的女人应该把生孩子放进日程表,而不是考MBA。”同事和朋友都劝她,“你应该在这个时候生孩子而不是去读书。”妈妈和姐姐也劝她。唯有夏先生支持她,“你的快乐是最重要的。”
离开学校多年,很多内容都要重新学习。夏先生主动帮她报了考前辅导班,做完这些,穆迪发现自己怀孕了。
一切照原计划进行,夏先生拍板,只是他的日常宠爱工作多了监督的内容。她犯懒,周末不想动,想翘课,他便亲自把她从被窝里拉出来,强行“押送”她去补习班;回到家,又因担心她一个人在外找不到同伴搭伙吃饭,他干脆中午再跑一趟,陪她在学校附近的花溪牛肉吃碗招牌面才放心。
所有的成绩都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她如愿考上MBA,带着录取通知书敲开了宝马汽车的大门——在汽车行业干了多年,宝马是她最后也是最想去的地方。
穆迪被分到MINI部,干了3年,拿了3个MINI中国的“全国最佳市场经理”奖。因为工作优异,她很快升任集团中国区市场总监。
当工作失去挑战,穆迪有了新困惑,“这是不是就是我的边界了?”郁郁寡欢几个月后,她又做出一个让所有人反对的决定:辞职,旅行。这一次,依旧只有夏先生支持,“你现在不快乐,而我想让你高高兴兴的。”
夫妻俩带着父母和快2岁的女儿开始了为期80天的中国之旅。前40天,三代同行,“把2岁不到的孩子抱上泰山顶、抱上长城,这体验也是没谁了。这个陪伴太有意义了。”后40天,两个人去了西藏。
与汽车行业打了十多年交道,穆迪不会开车,夏先生也没要她学,“你坐副驾就好。”漫长的旅途里,司机没被累到,穆迪在格尔木先倒下了。“我能挺住。”她吃了一大把药,安慰丈夫,不想因为自己的病情让夏先生的梦想半途夭折。
车离开格尔木,她很快就因为感冒加高原反应陷入半昏迷。半夜两点醒来,她发现自己在几百公里外的一家旅店里,桌上放着一碗粥,还留有余温。穆迪湿了眼眶,“在那样人烟稀少的地方,不知他跑了多少地方才弄到一碗粥。”总是夏先生在为自己的任性和快意付出,什么时候能为他付出一次呢?
2015年,穆迪终于找到回报的机会。
夏先生老想做帮助别人的事。一年前,他也从大公司辞职全职做公益。再加上穆迪的创业计划,两人的收入一下骤减。
日子可以苦一点,但生活一定要有意义。穆迪懂夏先生的选择,“他总是说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些东西能留下,比如人生意义。”这让她无比崇拜他,“他格局比我高。他这种清流,我不保护,谁来保护?”
如今,两人已经结婚10年。每年结婚纪念日,两人都要对婚姻做一个年度总结。最近一次,夏先生问她:“你还有没有要求,让我为你去做,让生活更加幸福和圆满?”那神情似一个认真的小孩。“你选择了别人,可能能大富大贵,但你选择了我,这辈子很难有钱了。”
穆迪不以为然。不是霸道总裁,却干尽霸道总裁的活儿;除了穷,他哪一点不比其他男人强呢?就凭这点,就足够中国99%的女人羡慕嫉妒恨死自己啦!
谁都没有想到,在部门组织的聚餐上,会发生如此尴尬的事情!同事们兴高采烈之时,大家突然注意到了李姐瞬间变白的脸庞。顺着李姐的目光,我们看到了从一个包厢里走出来的李姐的老公,而亲热地挽着他手臂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子。众目睽睽之下发生这种事情,任谁可能都会失控。我们都以为李姐会冲上去,我们甚至都做好了帮李姐出气的准备。但李姐却出乎意料地平静,她率先收回目光,招呼大家“来来,继续吃”,之后照常和大家一起吃饭、喝酒,仿佛根本没有看到刚才那一幕。
更让人意外的是,第二天李姐竟然来上班了。同事们偷偷地打量李姐,想要从她的脸上看出一点端倪。但李姐很平静,和平常一样化着淡妆,臉上还带着一丝微笑。午休时,有同事忍不住安慰李姐,李姐却云淡风轻地说:“昨晚我和老公沟通过了,问题已经解决。不用担心我,我不会痛哭流涕,因为眼泪没有任何用处,我有我的原则。”虽然大家不知道他们商定的结果如何,但从李姐微笑的脸上,大家感受到了一种强大的气场,那是源自李姐自身的自信和能力。
把眼泪变成微笑,不是忍辱负重,不是把痛苦和委屈藏在心底,而是努力把所有也许出现的咆哮、愤怒、悲伤,化成一股镇定、平静的力量。然后在淡定从容中,拿出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如此,接下来处理事情就变得轻而易举。眼泪是一种情绪,而微笑则是一种强大的、深不可测的力量!
1
那天,我乖乖跟冯宣回成都过年。一路上我们都很少说话,结婚5年,这是我第一次没吵没闹就妥协了,心里确实有些不适应,但我真的不愿让我们的婚姻继续恶化。冯宣显然更不适应,好几次他都想说什么,可看看我又把话咽了回去。
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前年我不情不愿跟他回老家过年,冷着脸,耍性子,害他颜面尽失,婆家人整个春节都在郁闷。
节后回来,从不发微信朋友圈的冯宣发了一条,只有一句话,是引用海涅的:“女人的道德,好比白色香花的香味,吸引着绅士。”我很生气,他这意思是我外表光鲜没用,因为我缺乏妇德,还不如朴素的贤惠女子。
我质问他为何要发这句,他轻描淡写:“大师的名言,我终于得以深刻领会,发一下微信朋友圈很过分吗?”
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冯宣的“王”,他毫不吝啬地宠爱着气场强大的我,哄,忍,甜言蜜语。可过年事件之后,我们的关系陡然降温,争吵,埋怨,冷落。求婚时说“余生请多多指教”,新婚时说“一切以老婆的意愿为意愿”,原不过都是一时的“脑残语”,才四年,他就借一句名言判了我“无德”,将我“打入冷宫”。他有名言,我何尝没有,比如亦舒那句深入女人心的话就很应我当时的心情:“如果没有爱,有很多很多钱也是好的。”
于是,我开始忍痛抽离我的爱,几乎将所有精力投入事业中。在职场收获越多,我的气场亦越足,我像一个骄傲的女王,如果冯宣不能臣服,那么我也只能将他“打入冷宫”。
2
岁末,所有同事欢天喜地回家过年,我呆在办公室失落,发呆。我们的总经理亦即董事长夫人敲门进来,委婉问我是不是婚姻遇到问题,我点头,说及一年来的点点滴滴。
她告诉我,她曾有过与我一样的经历,对自己的婚姻失望,羡慕那些长久恩爱的夫妻。直到有一天,她看严歌苓的访谈,说及自己那电影一般浪漫的跨国婚姻,严歌苓说了这样一段话:“爱人是一种纪律,绝不是我一笔‘挣’到了这个男人,也不是他‘该着’对我这么好。你得一直保持一种仪态,去继续‘挣’他对你的爱。正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不能松懈,不能吃得走形,不能面容稀烂,不能放纵自己。正因为爱一个人,我情愿接受严格的婚姻纪律。”
她从手机里把严歌苓那句话发给我,又说:“生活鸡零狗碎,人性的弱点挥之不去,哪有一劳永逸的恩爱?都不过是一点点用心挣来的。”我忍不住问:“怎么挣呢?我自认为这些年形象与事业都很努力了,还能怎么挣?”她笑:“注意外表形象,现在很多女人都重视这一点,可为什么离婚率还在继续升高?除了诱惑增多,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忘记了夫妻本是合伙人,合伙人需要的是什么?需要你任何时候都坚持挺他!你也看到了,这些年我老公身边那么多粉艳诱惑,可我们一直恩爱,因为我总在关键时刻挺他!我们之所以放弃继续选择的权利,劳心劳力地结婚,是为了营造人生最后的避风港。因此,最好的挣爱方式,肯定不仅是养眼那么简单,还要养心,养能量,说白了就是‘亲爱的,我挺你!’”
我陷入沉思,结婚以来,我确实一直在理直气壮地消费爱情,觉得他娶到我这种养眼又独立的妻子,显然是捡到宝了,于是放纵自己一味索取他的爱,却不曾想过用付出来挣爱。我忘记了一点,宝贝是自带愉悦功能的,而我已荒废了这个功能。于是,对我的失望开始一点点填塞冯宣的心。好在,既然我与他都没提出离婚,那么还有留恋。还想过下去,那么就得遵守“挣爱”的婚姻纪律。就这样,我决定主动跟冯宣回公婆那儿过年。
3
公公婆婆看到我跟在冯宣身后进了屋,有些紧张。没多久我就听到小姑子打电话来问是否有什么情况发生,婆婆吞吞吐吐地说“好着呢”,一家人的忐忑,显然是我之前任性留下了后遗症。我忍不住有些惭愧。
看到公公拿出春联和灯笼,我说:“爸,我和冯宣来吧。”接着我又踱进厨房给婆婆帮忙。晚饭后,我故意指着墙上冯宣孩时的照片问婆婆照片后的故事,婆婆开心讲述,家中气氛慢慢散发浓浓温情。小姑子带着几位表嫂来玩,冯宣很紧张,因为他知道我讨厌这些寒暄交际。我看他一眼,微笑:“这些漂亮的嫂子我具体该怎么称呼?你给我介绍介绍啊。”然后,我又积极张罗着大家一起打牌,几盘玩下来,气氛融洽。
那天晚上,冯宣什么也没说,只是很紧很紧地抱住我睡。那一刻,我的眼泪流了出来。我不过懂事一点点,他竟如此感激。
春节和婆婆一起逛超市,看到意大利阳光金奇异果,我本想买几只,但一看那价格,13元一只,一小盒就一百多元,担心向来节俭的婆婆认为我奢侈,我拿在手中又放下了。结账时,购物车里竟躺着一盒奇异果,冯宣抱起那盒子,漫不经心地说:“好久没吃这个了,挺想的,我拿了盒大的,大家没意见吧。”儿子想吃,婆婆自然没意见,可我知道,冯宣根本就不喜欢吃奇异果,向来粗心的他却发现了我刚才拿起又放下的犹豫。彼此相视,会意一笑。他这是回报我这几天来的“懂事”吗?
夫妻间的温度渐渐升高,仿佛春天正在归来。
4
新年伊始,我正忙碌,冯宣却说他想辞职创业。我很吃惊,因为他的工作不错,待遇算得上丰厚,又是朝阳行业。可我知道,正像董事长夫人说的,此刻他最需要的就是我的支持。我给自己和他都倒了杯红酒,笑着说:“支持你!我的冯总。”当然,在此之前,我已仔细权衡了他创业的利弊,虽说有些冒失,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再说他决心已定,我挺他不过是顺水人情。
知道我工作忙,可能也觉得自己前途未卜不好意思打扰,冯宣独自紧张密鼓地张罗新公司。有几天,他很晚回来,第二天却6点多就睡眼惺忪地出门了。原来是签了一个不错的项目,但执行主要在对方公司,可这段时间那边正修路,道路堵塞厉害,为了不迟到,他只好每天提早四五十分钟出门。
我暂时放下工作,开车往冯宣说的客户公司走,问了很多人,花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一条可以完美避开堵塞路口的路,那是一条连导航也没有发现的路,因为要穿过一个小区的前后两张门还有一条已几乎废弃的公路。第二天早晨,我带冯宣走了这条新路,早到了半个小时,他拥抱我,眼神里闪烁着深情光芒。
新公司逐渐有了生机,冯宣说想去贵州谈个项目。其实我也特忙,而且听行家说冯宣谈成这个项目的把握不到三成。可是,哪个创业的人不是在不可能里开拓出可能呢?我说:“你放心去吧,公司这边有我呢。”
冯宣在贵州10多天,给我打电话,焦虑地说,如果没有谈成就太糟糕了,浪费这么多时间。我说:“你不是早就想去贵州旅游吗?即使项目没谈成,你就当是去旅游了,难得的好机会,尽情玩哦!”他犹豫了一下,仿佛瞬间释然,发出轻松的笑。几天后,项目签了合同,他说我的话让他超水平发挥,而且他真的好好去玩了一圈,“就是看到什么都总想到你”。听到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情话这样甜美,而他说得如此真挚。
5
冯宣的公司走上正轨,发展势头很好。家人却开始着急,因为我迟迟没有怀孕,他们催我做试管婴儿。我咨询了医生,我的身体可以自然受孕,如果选择试管婴儿,我可能暂时没办法工作,而我刚接手新部门,只要做好,事业将迎来飞跃。我知道冯宣也很想要孩子,但我还是和他商量,想再等一年。
冯宣36岁生日,公公婆婆都来了,极力劝我们选择试管婴儿。我刚想解释,冯宣却自然地把责任揽了过去,说他想再玩一两年,我们不是不怀,是暂时没打算怀。事后,我对冯宣说“谢谢”。他牵过我的手,打开一本书,是脸书COO谢丽尔·桑德伯格的《另一种选择》,里面有一句话描述她先生对他的支持:“我被深刻地理解着、我被坚定地支持着、我被全然地深爱着。”冯宣用红笔把那句話画了出来,注视着我,说:“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看到这句话时,我的心瞬间荡漾,因为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我现在也只想这么待你。”那一刻,我的心好暖好暖,因为我知道,自己真的挣到了的恩爱。
半年后,我自然受孕怀上宝宝,事业朝理想状态发展,我一点儿也不紧张,因为我有冯宣这坚定而可靠的后台,正如他意气风发朝理想奋进时说的那样:“我一点儿都不怕,我身后有你呢!”我觉得,这是世上最恩爱的情话。
一
林浅28岁那年,从成都回到家乡,不久便应聘了一家新公司。坐在她对面办公的唐媛媛还没等和她熟络,便迫不及待地问:“美女,你有男朋友吗?”林浅说:“没有。”话没落音,唐媛媛一声“太好了”让林浅立刻有点不悦,说:“难道我没有男朋友,你幸灾乐祸啊?”唐媛媛立即说:“美女,你误会了。是这样的,我老公的同学今年29岁,单身,和你简直就是绝配。”说完,不等林浅同意,便一个电话敲定了一场约会。
其实,那时的林浅刚刚结束了一段长达5年的恋情,她是不想去相亲的。怎奈,架不住唐媛媛一番苦口婆心,说什么对方如何如何优秀,失去了这次相亲,你会追悔莫及的等等。
江南那天比预约的时间晚到了10分钟。反正是休息日,反正林浅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所以她也根本不在乎江南为什么迟到。可是,当江南站在自己面前时,林浅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心动,面前的江南,不仅眉目清秀,而且气宇轩昂。一见到林浅,江南便不停地说:“真的对不起,因为去看望一位病人,正欲出门时,病人想去卫生间,所以耽搁了时间。”林浅说:“没关系啊!再说你又是事出有因。”江南说:“真的不计较?”林浅“嗯”了一声。而江南在林浅的善解人意里,看她的眼神,顿时就亮了。
接下来,两个人的谈话也变得轻松自然起来。江南问林浅:“你一般对男朋友有什么要求?”林浅说:“也倒没什么过分的要求,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颗善良的心,只要不是富二代就行。”林浅的话,让江南委实震惊不小,说:“女孩子不都喜欢富二代吗?你为什么要排斥呢?”江南的话,一下子就勾起了林浅的前尘往事。
二
那是2010年,林浅和沈卓都在上海读大学。一次,在林浅室友的生日聚会上,作为室友朋友的沈卓也应邀出席了那次宴会。起初,林浅并没有给予他过多的关注。可是席间,有人来到林浅面前不停地劝酒,正在左右为难之时,沈卓从桌子的另一侧来到林浅的面前,一把夺过林浅手中的杯子说:“为难谁也不要为难女生,这杯酒我替她喝了。”说完,一仰脖子就喝光了那杯酒。此时,在场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们俩人身上,更有好事者开始喊:“在一起,在一起。”顿时,林浅的脸红得就像晚霞一样。
那次聚会后,沈卓从室友那儿要来了林浅的电话,然后他几乎没费什么吹灰之力就追到了她。
那时候,两个人一起去吃饭,沈卓总是把碗里最好吃的全夹给她。林浅过生日时,她只是对着橱窗里的蛋糕多看了一眼,结果,一个刻着玫瑰花的奶油蛋糕便摆在了她的面前。
一个傍晚,外面下着雨,沈卓给林浅发短信:“在干吗?”林浅回:“有点感冒了。”沈卓紧张地问:“吃药了吗?”林浅回:“没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沈卓急了,说:“那怎么可以?”林浅回:“大惊小怪。”
半个小时后,沈卓冒着雨出现在了林浅面前,将几包药放在她手上,然后倒来白开水,将药片一粒一粒喂进她的嘴里,那一刻,林浅哭了。
青春时光里一个男生把所有的宠溺都给了她。林浅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可是却没有。
三
沈卓是成都人,大学毕业后,尽管林浅很想回到父母身边,但考虑到沈卓是单亲家庭,林浅还是随沈卓一起留在了成都。
等他们在成都站稳了脚跟,有一天,沈卓对林浅说:“我跟我妈说了我们俩的事,今天准备带你一起回家,不管我妈说什么,请你一定要担待。”林浅说:“放心吧!阿姨一个人生活实属不易,我不会怪罪她什么的。”
等沈卓带林浅来到一座豪华的别墅前,林浅说:“你傻了?怎么带我到这里来?”沈卓说:“因为我妈就住在这里啊!”林浅有点恍然大悟地说:“哦!原来阿姨在这里做保姆啊!”沈卓说:“说什么呢,这是我家啊!”“你家?”林浅立刻瞪大了疑惑的眼睛。沈卓急忙解释道:“对不起!林浅,之所以没有早点告诉你,是不想给爱情披上一层功利的外衣。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和我妈就开始一起打拼,终于打下了一家上市公司,我爸却在那个时候因病过世了,公司便由我妈一个人打理。”
可是,让林浅更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拜访沈妈妈一万个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因为她已经为沈卓找好了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她的儿子将来掌管公司需要对方的扶持。
当林浅从沈卓家哭着跑出来后,沈卓追上她说:“你放心,我会说服我妈的,你要相信我,不要放弃我,知道吗?”
从此,林浅心里有一种不安的东西开始作祟。每次沈卓回家和母亲谈判,林浅都会哭着跟他闹一场。在林浅的哭闹中,沈卓对她的耐心越来越少,脸上的疲倦感越来越重。
终于有一天,沈卓觉得累了,他对林浅说:“我们分手吧!”林浅赌气说:“分手就分手。”结果,沈卓再也没有回来找过她。林浅不甘心便厚着脸皮去找沈卓,这才发现沈卓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美女的陪伴。于是,带着满心的伤痛,林浅从成都回到了家乡。
四
林浅把自己的故事讲完的时候,江南急忙给林浅递上一杯水,说:“即便你被富二代伤害过,但你也不能把富二代全部否定了吧!”林浅看着他笑笑说:“反正你又不是富二代,怕什么?”江南一时语塞。停顿了片刻,林浅对江南说:“说说你呗,说说你的青春,说说你爱过的姑娘。”江南叹息着说:“还不是和你大同小异。”
和林浅一样,大学的时候,江南也有一個心仪的姑娘。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也曾漫步小桥流水,一起走过了快乐的大学时光。只是大学毕业后,姑娘成功进入一家广告公司,而江南却选择了去保家卫国,自此他们天各一方。
一晃三年,江南荣归故里。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带他的姑娘去拜见他的家长。其实,他们在一起后,江南很少提及他的家庭,姑娘隐隐觉得他的家庭一定有什么隐私,那时候,姑娘那么爱他,便也不再多问。
姑娘是来到江南的家中才知道,原来江南的母亲有着严重的精神障碍,她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看到江南,她的嘴里一直哭闹着:“你不是我的儿子,我要我的儿子。”
那次从江南的父母家里出来,姑娘在手机上给江南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江南,感谢你陪伴了我这么多年,其实单位一个同事追了我好长时间,可我一直不愿放弃对你的爱。可是,我却没有做好家里有个精神病患者的准备,对不起,就此别过吧!”然后,姑娘再也没有出现在江南的面前。
江南回忆完自己的青春往事,有点挑衅地对林浅说:“怎么样?要不要见见我的家长?”
难得遇到聊得这样兴趣盎然的对手,林浅内心很是欢喜,便说:“好啊!随时恭候。”
五
第一次见江南的家长,一进门,江南就喊:“妈,我回来了。”出乎林浅意料的是,江南的妈妈这次并没有哭闹,而是笑着对他说:“儿子,妈好想你,让妈妈看看你。”江南便将脸凑在妈妈的面前,任由母亲端详着。
林浅就是在看到这对亲昵母子的温馨画面时,爱上江南的,这么孝顺体贴的孩子,这么有爱的一个家庭,林浅没理由拒绝。
三个月后,也是在林浅与江南家人一次次的和谐共处中,江南来到林浅面前,郑重地说:“林浅,你愿意和我一起陪伴老人吗?”林浅说:“我愿意。”江南又说:“那你愿意嫁给我吗?”林浅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看着江南期待的眼神,林浅羞怯地说:“我愿意。”然后江南便红了眼睛,说:“谢谢你林浅,谢谢你没有嫌弃我的家人,也谢谢你愿意做我的爱人。”稍停片刻,江南说:“我这就带你去一个地方。”
然后,两个人开着一辆吉普车一起来到了一座气派华贵的别墅前,林浅疑惑地问江南:“这是哪儿?”江南说:“这是我的家啊!”林浅更加困惑了,说:“那之前的那个家呢?”江南说:“是这样的,那年,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参了军,谁知,在一次排雷中,我的朋友光荣牺牲了,他的妈妈为此疯了。所以复员后,我便时常去家里安慰老人家,慢慢地老人清醒多了,也认了我这个‘儿子’。”听完江南的叙说,林浅再次问他:“那么说,你也是富二代了?”江南点了点头。
林浅转身就要离开,却被江南一把拽进了怀里,林浅在江南的怀里挣扎说:“我们门不当户不对,你的父母不会同意的。”江南说:“傻丫头,我们俩的事我早已跟父母说了,他们尊重我的选择。”林浅不相信似的问:“真的?”江南說:“当然是真的。”于是,林浅在江南肯定的语气里跌入了他的怀抱。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整整六十年,前半生坎坎坷坷,她跟着他四处颠簸,为他生儿育女。孩子们大了,生活也安顿了,她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他就病倒了,期间有十年,他一直躺在床上。她帮他擦洗,天天为他煎药,想着法子为他做可口的饭菜。后来他身体稍好些了,她就每天下午搀着他,在小区周围转转,帮他活动活动筋骨。其实,她的身体也不好,常有毛病,每次散步回来,她都会累得满头大汗。
在老人弥留之际,抓着老伴的手,几乎是用尽生命最后的全部力气,对她说:“谢谢你!”
没有人会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妥,除了略略地感叹于他们的辛劳与苦累。她也是默默地做着这一切,从无半句怨言,因为他们有婚姻。正是这一根纽带,几十年前把他们牵到了一起。可是,没有能够想起:相识前,他们两个相互都是陌生人。
“谢谢你!”这是老人至死不忘的表达。
我结婚后有一段时间和妻子分居两地。有一天下午因为一件事情和妻子通了个电话,正好那时我感冒了,说话声音有些沙哑。妻子在电话里紧张地问怎么了,我告诉她感冒了。事情就这样简单。没有想到吃过晚饭不久,妻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不放心。”说完,她拿出带来的生姜和冰糖,开始为我熬姜汤。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要知道,她离我这儿有五十公里的路,居然租车赶了过来,就是为了给我熬一回姜汤。
看着妻子忙碌而略显疲惫的身影,我的感冒一下子好了许多。我轻轻地从后面拥住她,说:“不就是感冒嘛,值得你那么大惊小怪的。”妻子回过身,笑了一下,说:“我们是夫妻呀。”
是的,我们是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轰轰烈烈也罢,平淡如水也罢,总之是婚姻成全了我们,让我们走到一起,共同拥有和分享,也共同面对和承担。随之而来的所有牵挂、关爱,所有的辛劳,却原来都是婚姻的本分。
只是,我是否也该像那位老人一样,对妻子说一声:谢谢你!
一次偶然的邂逅,让俊杰同伊娜彼此心生爱慕,一段时间过后,俊杰发出邀请:“我们约会吧!”
两人都崇尚浪漫,这约会自然不会落于俗套。那天晚上,俊杰在家里举办了场假面舞会,宽敞豪华的大厅内,聚满一对对型男靓女。迷离的灯光闪烁着,空气中氤氲着诡异而神秘的气息,少男少女轻舒舞步,透过面具,眼睛都小心审视着从身边闪过的异性,唯恐与心爱的人失之交臂。相比大家,俊杰倒很淡定,他相信凭自己对伊娜的了解,定能在第一时间抓住对方。
一曲华尔兹即将结束,当一个小巧的身影进入视线,看到女孩一个转身连带一个兰花指的动作,俊杰立即断定,是他的伊娜。颇为默契的是,一个眼神对接过后,俊杰一伸手,女孩就滑着轻快的舞步来到身边。俊杰一把揽到怀里,心都醉了,此时在他眼里,除了伊娜,再没有其他人的存在。
之前喝过酒,又一曲终了,俊杰心头一阵躁动,他不可遏制地抱起伊娜。轻微的挣扎过后,伊娜停止了反抗,由着俊杰把她带到楼上的卧室……
俊杰醒来已是第二天清晨,一睁眼,他吃惊地发现,一脸幸福依偎在他怀里的不是伊娜,而是萧雪。萧雪是他公司秘书,一直暗恋着他。这该不会是个阴谋吧!面对他的质问,萧雪委屈得直掉泪:“凭什么血口喷人?也不想想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俊杰无语了,悲剧是他一手酿成的,关人家什么事?一番沉默过后,萧雪抹干眼泪,态度坚决地说:“你得对我负责!”
木已成舟,无可挽回。一个月后,俊杰和萧雪牵手踏上了红地毯。蜜月过后,俊杰辞去萧雪职务,让她在家做全职太太。萧雪很感动,认为这是丈夫对她的体贴。可很快她就发现,俊杰好像换了个人,每天早出晚归,在家的时间少得可怜。萧雪很不安,她知道俊杰跟伊娜有过恋情,两人该不会藕断丝连吧?
萧雪决定主动出击,跟伊娜摊牌。可没想到,等她找到伊娜所在的单位,却被告知,伊娜早就辞职,去了另一座城市。
想到因为自己的无端猜疑错怪了俊杰,萧雪很是愧疚,想要做些弥补。一个晚上,她精心准备一份宵夜,给在公司加班的丈夫送去。可俊杰毫不领情,甩手把宵夜推到一边。耐着性子劝了好一阵,俊杰还不肯吃,萧雪干脆揭开饭盒,拿汤匙舀了一勺,撒着娇送到他嘴边。可万没想到,这举动却激怒了俊杰,手一挥打翻汤匙,汤汁溅了萧雪一脸。接着,俊杰指着她的鼻子宣泄着憋在心头好久的怨气:“别跟我玩这温柔的把戏!你知道在我眼里你算什么?你就是个噩梦!是你,是你把我的爱情带到了世界末日!”
撕破脸后,俊杰在家的时间更少。不仅如此,也就从那天起,他从卧室搬到了客房。
俊杰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事业上,他渴望聚敛更多的财富,借金钱带来的快感抹平心头的创伤。为此,他从银行贷了好大一笔款子,扩大生产规模。可冲动之下,他忘了欲速则不达这个理。没过多久,他就尝到了恶果,眼看着仓库产品堆积如山,却无人上门接洽。更要命的是,因为质量的下滑,先前的买家纷纷要求退货。紧接着银行上门一逼债,只好宣布破产。
俊杰更加失落,他开始借酒浇愁。那天,他喝得烂醉走到大街上,被身后疾驰而过的轿车撞个正着……经过医院急救,命虽保住,下半身却瘫痪了。
出院后回到家,俊杰整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跟谁都没个好脸色,尤其是萧雪。在俊杰看来,一切霉运都是这女人带来的。他对萧雪越来越粗暴,即便走到跟前服侍他,也会给顿臭骂。一次伺候刮胡子,又遭劈头盖脸一通训斥后,萧雪脸色特难看,接着就回了娘家。俊杰明估计,这女人该跟他分道扬镳了。
不出所料,萧雪从娘家回来第二天,一大早拎个箱子就出去,之后就没了影。看情形不对,保姆张妈赶紧跟俊杰汇报。“走就走,有啥大不了的。”俊杰非但不急,反倒暗自庆幸,噩梦终于到头了。对于未来,他一点都不担心,既然生活抛弃了他,那就结束吧。
那天,他特意让张妈加了两道菜,还死缠硬磨求张妈给倒了杯酒。吃过饭,等张妈端着碗筷离开,他从枕头下摸出一枚刀片,这是上回刮胡子时,他偷偷留下的。就在打算付诸行动时,张妈返回来,交给他一封信,说是邮差刚送来的。
接过信,看到上面熟悉的字迹,俊杰顿时心跳加速,他迫不及待拆开,没错,是伊娜寄来的。信上,伊娜说她很后悔,不该那么一走了之。现在虽说天各一方,但满脑子净是俊杰的影子……伊娜还说,现在她想明白了,只要能与俊杰相伴,即便再辛苦也愿意。伊娜在末尾写道:我在这边等着你!
伊娜的信就像冬日的阳光,带给俊杰无比的温暖,他真想插双翅膀飞到伊娜身边。一阵激动过后,俊杰又有些沮丧,他绝不愿以现在这副模样出现在伊娜眼前。想了许久,他让张妈拿来纸笔,回信说这段时间忙,脱不开身,请求伊娜等他三个月。
俊杰听医生说过,只要好好配合治疗,他康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为了久违的爱情,俊杰决定振作起来。
他一改之前懒散的毛病,每天强迫自己做引体向上、俯卧撑之类的运动,还不间断给麻木的双腿按摩。等麻木的症状有所缓解,他坐上轮椅去了器械室,那里有副铁制的双杠。俊杰抓住双杠两端,用力一撑,身体居然起来了。但也就两三秒的功夫,双腿一软,“扑通”一声,重重砸在地上。幸亏张妈来得及时,把他扶上轮椅。掀起裤腿,看到他膝盖汩汩冒血,张妈赶紧找来纱布。
以后俊杰再练双杠,张妈开始阻拦,可俊杰心意已决,哪拦得住?看着他一次次跌倒,每次伤痕累累,张妈在一边心疼得直抹眼泪。
俊杰的血没白流,一个月过后,扶着双杠他能站老半天了。于是,他试着拄拐挪步,开始腿脚不怎么听使唤,一步就那么一丁点,慢慢地,步子越来越大。又一个月过去,丢掉拐杖也能走步了……
三个月的约定还没到头,俊杰走路已跟正常人没啥区别。他乘坐火车,一路颠簸来到伊娜所在的城市,按信上所说,在约定那天去了紫丁香公园。远远地,俊杰看到紫丁香花架下站着个女孩,虽然背对着,但从头上别致的云髻,他看得出,这女孩就是伊娜。快到跟前了,女孩一个转身,俊杰看到,她脸上蒙了层厚厚的纱布。
伊娜的声音有些沙哑:“俊杰,对不起,我欺骗了你。”一听这话,俊杰有些莫名其妙。
“这你还看不出?”伊娜指指脸上的面纱,告诉俊杰,前些日子一场大火让她毁了容。之所以约俊杰见面,是为了证实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谢谢你圆了我一个梦,成全了我的虚荣。现在你知道,咱俩是不可能的了。”说完扭头就走,却被俊杰拦住。
“你这么一走了之,那谁来给我圆梦?”情急之下,俊杰把前前后后遭遇的一系列不幸和盘托出,“你知道吗?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是你的一声召唤给了我活下去的信心,支撑着我战胜了病魔。没了你,我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在我眼里,你都美丽如初。”为表明诚心,他伸手去揭伊娜的面纱。
“别,别……”伊娜忙着躲闪,可来不及了。
面纱揭开,俊杰一愣,眼前这张脸没有任何毁容的迹象,也不是伊娜,而是他最不想见到的萧雪。萧雪掏出一封信,俊杰一看蒙了,这是他写给伊娜的回信,怎会落到萧雪手里?
原来,一切都是萧雪设的计策。车祸后丈夫萎靡不振,她十分揪心,那回俊杰刮胡子,看他藏下刀片,更是感到事情不妙。其实,过后她并没回娘家,而是去找了伊娜。因为她知道,能解开丈夫心结的只有伊娜。可等她道出想法,却换回一通嘲弄:“笑话,你就这么小看我!我伊娜是什么人都爱的吗?别说他成了废人,即便他现在四肢健全,也是穷光蛋一个,有什么本钱和我谈婚论嫁?”
萧雪没灰心,她缠着伊娜给俊杰写了封绝交信,有了它,她就可以模仿伊娜的笔迹给俊杰写信。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在“伊娜”的鼓舞下,俊杰真就奇迹般康复了。稍有遗憾的是,这回的见面很失败,虽然她照伊娜的样子改变发型,蒙上面纱,憋出伊娜的声音,还是被俊杰识破了。
“俊杰,对不起,我最终没能让伊娜回到你身边。”萧雪把伊娜的绝交信递到俊杰手里。
看着上面一行行绝情的文字,俊杰顿时幡然醒悟,原来之前所渴望的爱情都是浮云,而真正值得珍惜的人却被他忽略。想到这,他不禁羞愧万分。眼看萧雪就要离去,他鼓足勇气,追上去说:“萧雪,你能原谅我,再给我次机会吗?”
“不,该请求原谅的人是我。”迟疑好一阵,萧雪才开口,“其实,我彻头彻尾就是个骗子。实话跟你说,假面舞会上发生的事并非偶然,是我刻意模仿伊娜的动作出现在你眼前。本以为只要得到,就能让你慢慢爱上我。可我做梦都没想到,因为我的自私和卑鄙,给你带来一连串的打击。对不起,我已没资格得到你的爱……”
“要是我现在爱上你,还来得及吗?”不等萧雪表态,俊杰一把揽到怀里,深情地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一切重新开始,我们约会吧!”
区野:愚人节的时候,我酝酿着一场表白。时光慢慢地流逝,你会发现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的难得。可是这期间忽然有了一场生离死别,一切仿佛都戛然而止了。即将来临的儿童节,我又想借着童言无忌壮胆,轻轻地告诉那个人,我喜欢你。不是因为渴望一个结果,而是害怕以后再也不会有那种蠢蠢欲动的感觉,那是需要好好珍惜的。
1
因为阿瑟,我在大四选修了一门影视制作的课。阿瑟滔滔不绝地神侃了一个学期他拍过的片子在一个名气不大的电影节得过一个名目奇特的奖,弄得我无比崇拜他。期末的考试题目就是自己拍个纪录片,我立即兴奋地要和阿瑟共同进退,加上其他几个男生组成了拍摄小组。阿瑟常常把自己说得比宁浩还要牛,他只是无比地遗憾没有机会遇见刘德华,好争取一笔拍摄经费。
阿瑟理所应当是我们这个小组的导演,他深沉的样子一点也不比老谋子差,只要看见他沉默,我就乖乖地闭嘴不说话,免得打扰他的思考。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爱掺和,制片人就非我莫属了。阿瑟喜欢在拍摄现场大声地喊我的名字,“嘉宁,死哪去了?”无论身处哪个角落,忙得如何热火朝天,我都会第一时间屁颠屁颠地跑到阿瑟的身边。兴许那时候他只是对作品不满意在生自己的气,想要大声喊一下发泄郁闷的情绪。而我却笑得无比灿烂,阿瑟说这样的笑容比火辣辣的太阳还要毒。
我的鬼点子都默默地贡献给才思干涸的阿瑟,看着他灵感受到启发恍然大悟的高兴样子,我的心里就甜丝丝的。但我这个制片人不是挂名的,我去哪里凑集经费呢?
2
时间往前倒几个月,我在校园里派传单。在被第53个人拒绝之后,阿瑟让我在绝望里看到了一丝曙光。他笑眯眯地问我能不能到隔壁宿舍喊那个叫剑客的猪过来。我愣愣地看了他三秒钟,举起手竖起了三根手指。三块钱,童叟无欺。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三块钱劳务费是他给我的。
现在我需要三的N倍,我碰了足够多的钉子。直到茜的出现,她穿着这季的流行款,笑得恰到好处。“嘉宁,你为什么不求我帮何得瑟呢?”她笑眯眯地看着我,以为我忘记了之前阿瑟表情冷漠拒绝她时的窘态。美女什么时候被人拒绝过?只有阿瑟这个傻帽不识好歹。他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是你吗?”茜像X光机一样把我由上至下扫描了一遍,她怎么甘心输给我这样的一个土豆?我识相地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阿瑟从来没说过喜欢我。”
阿瑟不会撒谎,但我替他撒了一个谎。“其实阿瑟挺喜欢你的,只是他这个人对着喜欢的人就是一张臭脸。”茜听得心花怒放,一个劲地向我确认真伪,“是吗?”
由于经费问题,拍摄进度一再中止,组里哥们都怨声连连。“潜规则算个屁,只要给我钱,我什么都愿意干!阿瑟凭什么那么多坚持?”
茜按约定赞助了一笔钱给剧组,我中途退场。
阿瑟停下拍摄工作,“嘉宁,你搞什么名堂?”他的眉头紧锁。我只是云淡风轻地给了他一句话,“要知道,我这个制片人可是当得毫无价值,出钱赚吆喝啊?”
阿瑟真的以为我的眼里只有钱,他怨恨地看着我,没有挽留。
3
我提前离校,找了一份商品模特的工作。它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说话。不工作的时候,我喜欢上网看侦探小说,要死人多一点的那种。阿瑟以前常说我是一个有着怪癖的小孩。我瞪着他,他又慢悠悠地解释,其实你是童年缺少关爱的表现。
阿瑟不喜欢花言巧语地哄人开心,但是他对人的关照是体贴入微的,以至于我离开他两年以后还是会无时无刻想起他。当我连续工作忘记吃饭的时候,阿瑟会教训我,你以为自己是铁打的胃啊?当我下雨不带伞的时候,阿瑟会气得骂我,你想感冒生病吗?
不想阿瑟的办法就是想想小说里究竟谁是杀人凶手。在现实生活中,处理一具自然死亡的尸体需要繁琐的手续,更不用说非自然死亡的尸体。但在侦探小说里,一具尸体不过是主人公出场的引子。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论坛里和一个叫呆瓜的人讨论尸体。他耐心地听我胡言乱语,末了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很不开心?
除了阿瑟,还会有谁在意过我是不是真的开心呢?我习惯了表演,各种别人喜欢看见的表演。和阿瑟分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至少他不会接受我为了让美女帮助他这样卑鄙的手段。那天我戴着鲜艳的火鸡头发套,对阿瑟说,“其实我发觉自己并不喜欢你。”阿瑟不相信,“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把跑腿辛苦赚回来的钱都投到拍摄中了吗?”阿瑟说拍出一个好片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那还意味着对我的承诺。我忍着眼泪不去看阿瑟,我说我不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是个穷光蛋。
这是多么恰到好处的打击,只有对爱情视死如归了才能办到。阿瑟自然不敢勉强我,他无奈地说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4
在论坛里,我认识了呆瓜。后来他邀请我给他做一次“魔豆”,他在淘宝上卖“幸福时光”。幸福时光怎么表现?我的好奇心被他挑起,撅着屁股蹲在沙发上打着笔记本。呆瓜即时给我传了一些文件,我在打开的一刹那有种被雷击的感觉。
谁知道那年夏天阿瑟究竟拍了什么?呆瓜怎么会有阿瑟的纪录片?
嘉宁,你以前无聊的时候就喜欢给大家讲侦探故事,身边的人都被你吓跑了。我最记得那个晚上我知道自己拍的片子得了奖,你喝醉了走到我面前祝贺我,然后又语无伦次地给我讲你最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有个死者身上有穿过比基尼晒日光浴的痕迹,脸部因为长时间浸泡在水中已经变得浮肿,但可以想象生前是个引人注目的美人。但就是这样的人物,警察还是耗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才找到一点有关她身份的线索。
“嘉宁,”呆瓜喊着我的名字,“我也是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查到关于我们爱情的线索。”我在电脑那头哭得稀里哗啦,其实我早该猜到呆瓜就是阿瑟,除了他,没有谁会愿意听我讲无聊的侦探故事,并且记得故事的内容。
我从来都不愿意让身边的人知道我的家境贫寒,尽管我做跑腿业务赚钱的时候理直气壮,但心底里仍然是挥之不去的自卑感。茜对我说,我不仅不可以帮助阿瑟,还会拖累他。
真以为我会那么伟大,为了阿瑟的拍摄片子心甘情愿把自己喜欢的人让给有胸无脑的美女吗?事实是祸不单行,那段时间我接到家里的电话,因为南方连日的暴雨,家里的房子被淹了,我在学校里风花雪月的时候,我的家人无家可归。
“嘉宁,我不但可以帮助阿瑟,我还可以替你找一份工作。”谁说美女没有头脑,美女也会进化的,她对我们的窘况了如指掌。16岁以后,我就懂得了自己要承担对家里的责任。
而我不了解的情况是,阿瑟并没有接受茜的帮助,还贱价卖了自己视若珍宝的片子,得来的钱以我的名义寄给了我家里。那时候我拒绝和他联系,换了新的手机号码。阿瑟以警察调查线索的耐心追寻着关于我的一切。
幸好你有这么一个怪癖。阿瑟说他好不容易才找到我蹲点的论坛,也只有我会热衷于讲死人的故事。
5
和阿瑟重逢后的第一次约会,我好奇地问他怎么还会想到找我?他并不是一个对爱情执著的人,更何况那时候无端被我“踹了。”
“其实我真的对你感到很失望。”讲起当初,阿瑟恶狠狠地抓紧我的手,生怕我又再次逃离。“你还记得你申请加入拍摄小组的面试吗?”我鸡啄米似的点头,那时候严肃的阿瑟让我摆一个POSE,我下意识地就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阿瑟问我什么意思,我搞怪地说那是拥抱希望的意思。那时候地球人都知道我喜欢阿瑟,阿瑟对我只是不主动不拒绝。其实那个姿势是我对他的一次表白,我说我一直心存希望。
好吧,我承认,我害怕阿瑟会不记得我说过的话,不记得我为他做过的一切,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对爱情的渴望,拥抱着希望。
阿瑟说那年夏天的毕业作品其实老师是想推荐到国际参赛的。我大呼小叫着,“那会不会很可惜?”阿瑟看着我的眼睛郑重地说,“没有你嘉宁,一切都不算什么。”
阿瑟始终没有说过一句喜欢我的话,但我感觉到幸福的线索沿着我的掌心蔓延。这一场恋爱如同电影一样充满悬念与巧合。
在平淡无奇的婚姻生活中,她突然遭遇了十年前的初恋情人,当她奋不顾身地投入这场激情中时,事情的急剧变化让她目瞪口呆……
十年重逢,难忘你的温情善良
聊到晚上十一点多,两人才依依不舍地告别。她轻手轻脚地开门,尽量不惊动丈夫,书房灯还亮着,丈夫还坐在电脑前写报告,“回来了?早点睡吧。”丈夫头也没抬地跟她打招呼。陆明飞在美资高科技公司搞研究,混上了经理的职位还不满足,他说他要努力进入公司高层,那样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成为公司的真正主人。颜小娇摇了摇头,对于这个上进沉稳却缺乏激情生机的丈夫,她更多地将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她以往常一样的关切口气提醒道:“你要早点睡,别熬坏了身子。”小娇洗漱睡下之后,感觉头脑开始灼热地转动,汪航的影子整夜在她头脑里转来转去,她在黑暗里睁着一双大眼,焦灼地追忆着与汪航在一起的每个细节,她想起了他们难为情的第一面,第一个火热的吻,第一个拥抱;她想起了他的善良、他的温情,他为她洗衣,帮她梳头,让她像孩子一样爬在他身上玩“骑马游戏”……
激情DVD,在生日晚宴上播出
颜小娇每时每刻都盼着能够听到汪航的声音,看到他的模样,他们每天通几次电话,一周想尽办法见上两三面,她甚至感觉又回到了初恋的美好日子。不过,颜小娇每次赴约回来,心里都感到十分歉疚。想到这里,颜小娇就忍不住一个人关进屋里痛哭一场,她埋怨命运总是如此弄人,当她与一个出色的男人结合过上幸福平淡的生活,“初恋”却让她完全无法把持自己。
自从跟汪航好上后,她不再主动与丈夫陆明飞过性生活,即使对方有强烈要求,她也总是找借口推脱,有时实在找不到借口,她就事后偷偷吃避孕药,夫妻俩原本已经打算要小孩,可她现在犹豫了,她决不能在这个时候怀上孩子。粗心的陆明飞似乎对她的变化没有丝毫察觉,凡事都顺着她,有时她莫名其妙地因一点小事大发脾气,他也从不跟她计较,这使得她常常在心里责备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妻子,好女人。
春节的时候,颜小娇本来要与丈夫陆明飞回江苏老家过年,但她不放心汪航一个人冷冷清清留在深圳,她找了个借口,说公司老总点名要她春节值班,她不能回江苏看望公公婆婆。陆明飞听她这么一说,盯着她问:“这么怪,哪个公司老总春节都不给员工放假?”经他这么一问,颜小娇心突突地跳,她因为撒谎而眼神慌乱,其实是她自己主动要求值班的,没想到丈夫继而挥挥手表示理解,“哎,既然工作需要,那你就留下,我一个人回去。”于是陆明飞与同在深圳工作的妹妹、妹夫,一起坐飞机回到了江苏建湖陪父母过春节,一家人团圆就差颜小娇一个,老人在电话里责怪她:“一年辛苦到头,连春节也不休息,别累坏了身子!”接电话正是大年三十晚上,颜小娇坐在汪航的宿舍里,挂断电话后不久,两人相拥着一起倒数新年的钟声。新年的几天,小娇每天到公司报一下到,就来到汪航的宿舍,像情人一样缠绵在一起,她终于发现,经历了十年之后,自己心目中最爱的仍然是汪航,否则不可能那样激情澎湃难以自控,这是她离开汪航后从未有过的感觉,她确信这就是“真爱”,她感谢上苍,又重新将爱赐予她。
8月24日,颜小娇心事重重地来到一家豪华餐厅,这天是她的30岁生日,丈夫陆明飞特意为她宴请了亲人朋友,不过原本她打算跟“初恋”汪航过的,可惜汪航说那天他要外出公干,没时间陪她,所以她只能听从丈夫的安排了。觥筹交错、酒醉饭饱之后,丈夫为她点起了生日蛋糕的蜡烛,并要她许愿,她在心里许下“与汪航朝朝夕夕相处”的心愿之后,丈夫宣布有一段精彩的录像带与大家分享,他打开DVD机,要大家顺着他的左手边一直传下去,坐在他右手边的小娇急不可待。然而大家看完后都睁大了眼惊骇地盯着她,像第一次认识她似的,这种眼光盯得她浑身不自在,当她最后一个接过机子,DVD机上的画面让她目瞪口呆,竟然是她和汪航在宿舍里的激情场面,她丢掉DVD机像丢掉一个烫手的山芋,发疯一样冲出餐厅,她头痛欲裂,既羞愧万分又怒火中烧——她的真情就这样被汪航出卖了!她的爱情就这样被“初恋情人”践踏了!
残酷离婚,谁出卖了我的真情
颜小娇漫无目的地在街头逛了一整夜,直到陆明飞上班去了,她才拖着灌满铅一样的腿往家走,她的头脑乱糟糟的,喉咙像火烧一样,她回去倒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直到夜幕降临,她感觉好像有人回来了,可是她睁不开眼。她听着屋里的响动,一会儿浑身冷得直打哆嗦,一会儿烧得昏昏沉沉,“要这样死去倒也好。”她心里想。她觉得再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自己最珍惜的“初恋”无情地将他们的隐私曝光,自己的丈夫在众人面前将她最后的羞耻和尊严践踏。“起来!你别再装蒜了,全世界都知道我戴了绿帽子。”是陆明飞,一只大手将她一把扯起,她看到了一双几乎要喷出火焰的眼。“高烧!烧死汪航那小子也不会来救你了!”陆明飞触到她滚烫的身体放开了她。
那年,她才24岁,却早早地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结婚八个月便离了婚,前夫傍上了富婆,她被踢出局。人生突遭如此重创,她一下子跌入了绝望的深渊。像有人在她炽热燃烧的心上“哗”地泼了一盆冷水,又恰逢三九寒冬,她的心迅速凝成了冰。原来所谓的情深意许,都敌不过金钱的诱惑,这个世界上,还有真正的爱吗?后来又有热心的朋友为她介绍对象,问她想要什么样的,她报复似的答:有钱。
是的,既然他能傍个富婆,自己为什么就不能找个大款?
于是就认识了他,前妻病故,有房有车,资产百万。只是,他的年龄,几乎可以做她的父亲。
第一次见面,看到青葱一样美丽的她,男人吃了一惊。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遇上了什么难处吧?”然后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钞票放在桌上,说:“先拿去办正事,不够了再找我,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她看着眼前这个又黑又胖的老男人,他的目光睿智豁达,仿佛一下子就看到了她的心底深处;他的语调舒缓温暖,让她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她再看看桌子上那沓钱,事实上,她对钱并没有特别的欲望,但那沓钱,却实实在在地打动了她。
她很快就答应了他的求婚。
可是,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多少成分是爱呢?他喜欢带着她出席公司和行业里的宴会,骄傲地跟别人介绍他年轻美丽的太太;她偶尔也写一些字,他便拿钱为她出了书,给他的客户每人送一本。可她觉得自己不像他的妻子,倒像是一个行走的花瓶,她的美丽和才情,都只是他的陪衬。
有了这样的感觉,日子便过得漫不经心。以致在网上遇到那个叫明成的男人时,几乎没什么障碍,她便陷了进去。
明成是作家,也是她的偶像。她在他的博客上看过他的照片,那样儒雅俊朗,笑容里有孩子般的明净和纯真。他教她下棋,告诉她如何吃苦瓜减肥,他小时候干过的糗事……他机智幽默,让电脑这端的她,常常笑得花枝乱颤。她从没有给明成看过照片,她说自己又老又丑,可是明成说:“不管怎样,我都爱你。”是的,她确定,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爱她的心灵胜过她的容貌。
他们是那么疯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挨不住相思的煎熬,趁着老公出差,她决定见见明成。在茶社,明成看到她,目光里全是惊艳。她心里有小小的得意。这一次,她的绽放不是做谁的陪衬,只是为了爱。 中午,两人去吃饭,走过一家一家饭店,明成却没有要进的意思。他说,天天在外面吃,烦,不如你做给我吃吧。尽管此时她已饥肠辘辘,却欣然答应。去菜市场买菜,两个人一东一西分头行动。聚合时,她吃了一惊:她怀里抱得满满的,牛肉、排骨、各种时令蔬菜。而明成,两根手指捏着一个茄子,笑着说:猪肉太腻鱼太腥,看来看去,没什么可买的,烧茄子吃吧。
她看着那只在他手里晃来晃去的茄子,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如此的猥琐。她记得告诉过他,她喜欢吃红烧鱼、糖醋排骨。她还记得,他曾兴奋地附和说,这也是他最爱吃的菜。可现在,他居然不肯请自己吃顿饭。她知道他的小说卖得不错,所以,他的吝啬只有一个解释:他根本不爱她。
她想起自己的老公,他从不舍得让自己下厨做饭,因为怕油烟伤了她的皮肤。他带她吃过街边的大排档,也吃过五星级的酒店,他还愿意待在厨房里为她熬浓浓的鱼汤,炖鲜香的排骨。他从来都是把一切安排得安适妥帖,不曾让她受过半点委屈。
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有和明成联系过。一周后,她28岁生日,老公把两份房契交给她,细看,竟然是市中心最繁华的商铺。老公说,有了这个,以后每月都有稳定的租金收入。就是哪天我提前走了,你也不至于饿肚子,可以衣食无忧……
拿着那两份房契,她的泪“哗”地就下来了。原来,她从来都不是什么花瓶和陪衬。他爱她,她是他的骄傲,也是他最容易受伤的软肋,所以他才会如此细致地呵护她。她从前想,爱情是很纯粹的东西,和金钱没有关系。现在她明白了,爱,和金钱有关。一个深爱你的男人,一定会把他的整个世界都送给你,无论生前,还是死后。
2004年10月份,我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了这家贸易公司,担任行政助理的职务。鲁力是公司的副总,三十来岁,温文尔雅,精明干练,是老板的得力干将之一,在我这样刚毕业的小女生眼里,是需要仰视的人物。
一次,公司同事相约去KTV唱歌,鲁力就坐在我的旁边,间或会很关切地问一些我工作、生活上的问题,我有些拘谨地应答。有同事注意到我的沉默,起哄要我唱首歌,我脸红起来。鲁力帮我解围,说大家一起唱吧,他点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我有些羞涩地跟他并肩站在一起,同事开玩笑:金童玉女啊,很般配嘛!鲁力就看着我笑,我一下子心跳如鼓。
那晚结束的时候,已近午夜。鲁力开车送我回家。他似乎情绪很好,一路上还哼着歌,正是那首《月亮代表我的心》。我笑着问他:“鲁总,您好像很喜欢这首歌嘛!”他也笑:“很多年前喜欢过,今天晚上不知怎么的,好像年轻的感觉又回来了。”说完,还很有深意地瞟了我一眼,我不由怦然心动。
第二天,我特意向同事打听鲁力,结果让我沮丧不已——鲁力几年前就已经结婚,女儿已快二周岁了。原来鲁力是个有妇之夫啊,我黯然,原以为与他之间情愫暗生,是个浪漫爱情的开端呢!
一早,鲁力却没心没肺地在MSN上向我问好,说昨天晚上梦见我了。我没心情跟有妇之夫调情,只是礼貌地“呵呵”两声。鲁力却不放松,很直白地发来一行字:“和你在一起,我有初恋的感觉!”我愣了好一会儿,才犹豫地在键盘上敲:“我知道你是有家庭的人。”鲁力很快回过来:“那正是我的痛苦所在。”鲁力花了大篇幅告诉我,他和妻子已经没有感情了,他说妻子很内向,难沟通,孩子出生后,又把精力都放在了孩子身上,非常忽视他的感受,几番争吵,两个人已到了离婚的边缘。
聊着聊着,我的脑子就晕掉了,不知怎的,我就答应了鲁力晚上一起吃晚饭的邀请。然后,整整一天的时间,我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
鲁力带我去了一家西餐馆,环境特别清雅,我们边吃边聊,一顿饭整整吃了两个多小时。鲁力殷勤周到,言语温存,看向我的眼光含情脉脉,与公司里那个对下属不苟言笑的副总判若两人,而昏黄灯光下看他,清朗儒雅,眉眼生动,很有种成熟男人的不可言说的魅力。说实话,如果说之前我对他只是朦胧的好感的话,此刻,我觉得我也是爱他的。
晚饭后,鲁力送我回家,在我家楼下,他问可不可以抱我一下,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投入他的怀抱。鲁力的怀抱温暖有力,带着淡淡松木味香水的味道,我深深沉醉了。
我和鲁力的热恋是见不得光的,需要避开所有人的耳目。在公司,我们尽力维持上司和下属的客气疏远,只谈公事。只在午休时间,偷偷在MSN上说说情话,定下约会的时间地点。下了班,两个人会绕一大圈,在距离公司很远的一个咖啡馆见面。一周我们至少有四个晚上是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难得鲁力的妻子对丈夫不管不问,他和我在一起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随着感情的升温,鲁力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我自家中搬了出来,开始了同鲁力的半同居式生活。说是半同居,是因为鲁力从不在我那里过夜,即使是同我腻到了凌晨三点钟,他也要赶回家,鲁力说,在离婚前的这段敏感时期,还是小心为妙,免得被老婆抓了把柄,再生波折。
只有这个男人在午夜时分匆匆往另一个女人处赶的时候,我才恍然记起我第三者的身份,是在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我常常在鲁力走后,一个人对着清冷的夜,失眠到天明。而白天在公司,听到已婚的同事们谈论婚外情,那些对第三者不屑和讥讽的语气,会让我心虚地冒冷汗。
几个闺中好友知道了我的情况,纷纷劝我悬崖勒马:“你一个好好的单身姑娘,放着正常的恋爱不谈,为何要趟他婚外恋的浑水?婚外恋有几个好结果?到头来受伤的还是你!”我也下过决心要跟鲁力摊牌,要么跟妻子离婚,要么跟我分手,可我话一出口,鲁力就痛苦地撸头发,他说实在是舍不得我,而婚一时又是离不掉的,求我给他两年的时间,他会同妻子办好一切手续,来迎娶我。看着这个在公司呼风唤雨的人物在我面前这样哀求,我的心一下就软了,觉得就算做他两年情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相信他的话,两年后,我就苦尽甘来了。
我想得太简单了。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和鲁力正在厨房烧晚饭,有人打门,我一边在围裙上抹着手,一边去应门。门开处,是一个很清秀优雅的女人,高跟鞋套装,齐耳短发,挽着手提袋,神色从容,像是刚刚自写字楼下班的白领样子。她并不睬我,径直走到屋里,鲁力看到她,竟然惊得一抖,手里的锅子掉到了地上,洒了一地的汤汤水水。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一定是她——鲁力的妻子,何容。
何容淡淡地看着鲁力,说孩子还在幼儿园,请他尽快去接女儿回家,而她要单独跟我谈一下。鲁力愣了几秒钟,很听话地走出去,留下我们两个女人面对面。
何容打量我,然后叹口气,说:“真是很年轻呢,年轻漂亮就是资本啊,难怪我老公喜欢你,我见了眼睛都一亮,可我眼睛一亮,心里却一灰。”何容说完这话,眼睛湿润了。她自包里掏出张照片递给我,照片上是个可爱的小女孩,她哽咽着说:“我女儿还不到三岁,你想让她没有爸爸,还是没有妈妈?”我无言以对。
我把鲁力所说的夫妻感情破裂作为为自己辩白的借口:“我从未想做第三者,更不想破坏别人的婚姻。”何容冷笑:“男人的这些话你也信,都是用来骗骗小姑娘的。”何容告诉我,鲁力在家里一向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何容在证券公司上班,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外地出差,孩子则托给奶奶照管,一家人虽然长期分离,感情却是很好。何容抬起手腕,把一条镶钻的白金手链给我看:“上个月我过生日,这是鲁力给我买的生日礼物。”她又拿出几张照片,是一家人欢乐的合影,照片上的鲁力抱着女儿,拥着妻子,笑得满脸花,我看了一下日期,正是两周以前。
我放下照片,开始很没出息地流眼泪。何容给我拿来纸巾,半是同情半是伤感地劝我:“你这样年轻漂亮,找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呢?你年轻,在这件事上是鲁力对不起我们,我不怪你,事情就到此结束吧,好不好?”事已至此,我还有什么话好讲,只有羞愧地点点头。
何容又建议我辞掉工作,她不放心我们朝夕相处。我坦诚地跟她说,自己刚刚毕业,找份工作很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放弃,如果她不放心,就让鲁力换一份工作。何容没说话,眼光移到别处,我知道她的意思,鲁力在我们公司正做得风生水起,做老婆的自然不想老公另起炉灶。结果就这样不了了之,在我答应何容要同鲁力彻底分手后,何容勉强告辞了。
何容在门口换鞋子,她掏出了一只雪白的手帕,拿起鞋子,大力擦起来,擦完一只擦另一只,擦完了外面擦里面,好像那双鞋子有多么龌龊似的。好不容易擦完了,她把擦鞋的手帕随意一丢,穿上鞋,她一下子比我高出了很多。何容就这样居高临下地对我说:“我想买双鞋子送你,不知你穿多大尺码的呢?”我很吃惊,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要送鞋子给我,只好说:“不用了,我鞋子已很多了,谢谢。”何容意味深长地冲我一笑,一摆手走了。
过了很久,我才想起了那个众所周知的比喻:“婚姻如鞋”,原意是说,婚姻美不美满,舒不舒服,就像脚上的鞋子一样,硌不硌脚,只有自己知道。在何容看来,像我这样的侵犯了人家婚姻的“第三者”,就相当于把脚伸进了别人的鞋子,偷穿了人家的鞋。她当我面擦鞋子,显然是提醒我自觉,现在主人已经觉得鞋子被我穿脏了,如果我没鞋穿,她送双给我,只请我别再把脚伸到她的鞋子里去了。想明白了这一点,我羞愤地哭起来。
很久没有午夜梦醒,打开香熏台灯,想从手机看看午夜几点,却意外发现今天这个日子,是他离开整整两个月。忽然好想他,给香熏炉里添了一点艾芬兰丁香味的香熏油,记得他说过他最喜欢丁香的味道。
打开电脑,连接ADSL,MSN自动登陆,他不在线。失落地打开MEDIA PLAYER,神秘园的音乐悠然响起,心黯然下沉。这是一个空虚的午夜。
曾几何时,我不知道午夜是如此寂寞,尤其昏暗的台灯和低吟的音乐相伴的时候,寂寞肃杀,黯然垂泪。一切只因为电脑连线的那端,那个谈心到深夜的人已远去。
“菲菲,我走的时候你会哭吗?会舍不得我吗?”曾经有一个晚上,我们的话题非常暗淡,在聊得正起劲的时候,他忽然发来这么一条消息。看着视频的另外一端,那个男人蓦然严肃,我的心一沉,回答他:拒绝谈论分离这类的问题,如果你不想我失眠的话!他立刻笑了笑:丫头,我在测量你我之间的友谊深不深呢!
在BBS里认识他的时候,是因我的小说《真相》,他是第一个给我尖锐批评的人,听惯了夸奖和赞美,心高气傲的我一下子接受不了他的批评,所以连续拒绝他在QQ上发来的好友通过验证。他一直不死心,最后一次他说:我批评你真的是为你好!不接受一定是你的损失,如果你真的那么爱你的文字的话!我被执着和诚意打动,让他通过了我的QQ验证。第一次聊天,他的第一句话就说:我用成人的眼光去批评你的小说,但是却佩服年轻的你有如此巧妙构思,因为喜欢这篇小说,我才希望它更加完美。
那一次聊天,所有的话题都离不开我的小说情节、人物,他透彻的分析,终于让我拨开虚荣蒙住的视线,看到深刻的不足。我对他彻底佩服,开始发觉,肤浅的赞扬对我是一种致命的伤害,这种赞扬让我陷入文字的盲目迷醉,却忽略了文字应该是思想的代言。在他的指点下,我回头看我以往的文字,粗制滥造,只有华丽而没有深度。我第一次变得谦逊,开始不再浮躁。
他就是那么一个有耐心的人,从第一夜的视频聊天开始,第二天他会用心去看我的一篇文章,晚上在QQ里的谈话第一部分的内容必定是对我的文章的中肯评价、讨论,快要睡去的时候我们的谈话内容才开始涉及各自生活。一个多月以后,当我所有的小说都被评论结束后,我们已经习惯每天晚上QQ的约会,我们的谈话内容也从文字进入生活、事业、婚姻、兴趣爱好等许多方面。也就是两个月以后,我才知道他35岁,是个法文翻译,未婚妻在法国,他也正在办理去法国的签证。这个有1.78米身高的男人,从视频里看不是太帅,却有独特的中年男人的成熟魅力。最要命的是他竟然也有点香熏的习惯、也和我一样喜欢神秘园的音乐,在我们视频的时候虽然都有麦说话,但是我们都打字,我们轮流给对方放自己最喜欢的神秘园的曲子。悠扬的音乐随着键盘敲打的声音,彼此的故事彼此的心事随着音乐撞击对方的心灵,那一刻,感觉如此亲密,看到他的容颜,心中涌起一股暖暖的安全感,却又因为音乐的伤感而微微有些酸楚,因为我们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有相聚必然就有分离。
我们同在一个城市,彼此并不遥远,但是我和他从来没有提过见面的事情。有一天提到网友见面的问题,我问他:我们会见面吗?他反问我,随后又说:其实你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对吗?我用微笑表示默认,他说,这样吧,我们同时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写出来,好吗?
“我们不会见面,因为相见始终不如怀念。”这是我给见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简单的几个字,确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早已反复考量过这个问题,不是我不想见面,我多想带他去老树听着神秘园、喝着咖啡,多想带他到2008酒吧去玩,多想和他到必胜客去吃我们都爱吃的PIZZA。可是理智告诉我,他只是生命中一道美丽的彩虹,只有瞬间的美丽,却不会永远地停留在我生命的天空,何必让他打扰自己的生活,让一切都变成遐想吧。
我们同时将答案发给对方,不知道他是太了解我还是和我有默契,他的答案更加简洁:相见不如怀念。我们相视一笑,以后的日子都遵守着这个承诺,谁都没有提过见面的要求,只是每天晚上的视频时间越来越晚,在周末的时候甚至通宵达旦。那半年里,我们有着彼此的手机号码,却不曾打过一个电话,给对方手机号码只是为了在节假日的时候短信问候,或许我们之间只适合指尖的交流,对于语言交流,我想我们没有能力。
“知道吗丫头,始终不见面,我对你就有了许多遐想,每到一处你提及的地方,我都会想象你在的场景,这种怀念的感觉,让我期待夜幕降临以后和你的约会,我想我已经喜欢每天晚上这样的交流。”他在QQ上有过这样一段留言,那是我们结束视频后也许他睡不着又爬起来上网的时候留的,这样的视频约会对他来说已经是生活的一种习惯,对我又何尝不是?在我路过他提到的地方的时候,我又何尝不曾去想象他在的情景?忽然发现我们是一种完全相同的动物,似乎隐约记得有人说过:完全相同的人最适合做知己,却最不适合做情侣。我解析过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网恋,只是很深刻的一种友谊,因为我们不曾爱过对方。有一天晚上,是他忽然问我:我们彼此这样想念对方,这样期盼夜幕降临的约会,是不是我们已经爱上对方?
轮到我反问他:你说呢?然后我们又和上次一样,把彼此的答案同时发给对方。答案依然惊人相似:我没有爱上你。我对答案的解释是:彼此是两个恒星,只能遥遥相望,却永远走不近。他说:不爱你,是因为爱不起你,爱是给予,而我已经给不起你任何东西,除了思念。无论多么完美的解释,我只知道结局是残酷的,所以睿智的我们都不允许自己去犯一个已知的错误,“相见不如怀念”,真的是一句至理名言。
即使没有相见,我们依然挡不住分离的结局,虽然他曾经说过,他到了法国依旧和我网上相聚,但是我清楚地知道,他离开的那天晚上开始,再也没有人陪我听着神秘园诉说彼此的故事了,午夜的聚会已经到了终点,散场了。我给自己的安慰是时差问题,彼此已经有了不同的作息时间。
临走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他再次严肃地问我:我走的时候你会哭吗?会舍不得我吗?我凝视着视频窗口那端的那个男人,想到以后再也不会在这个窗口见到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眼泪,我挤出一丝笑容,淡淡地说:我早就知道你会离开,对吗?在认识你的那天,我就有了分离的心理准备,祝福你!那次是时间最短的一次视频,我不想对自己太残忍,所有的“最后一次”都可以让人痛彻心扉,我又何必让这个过程那么漫长呢?
他是第二天的航班到上海,然后从上海转机巴黎。我知道那趟航班的时间,那天我没有心思工作,一直犹豫着该不该去送他。也许是一种好奇心,我真的不甘心竟然没有真正见过他,不甘心这一生都没有见过这个让我深深怀念的人,可是我又不想违背不相见的承诺。犹豫再三,我掷一枚硬币决定:头是去,字不去。是头,我注定要见他一面。去吧,见了这一面也改变不了什么了,自己何必那么介怀呢?我飞奔到机场。
在机场寻找着他的身影,我只能寻找,因为他的手机号码已经消户。真的很奇怪,决定见他的时候,心里又紧张又焦急,有一种急切见他的念头。就在我寻找不到他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他在机场的公用电话打来的,他说他很想见我一面。我的身后就是机场的公用电话,一转身看到他正在握着电话,看着我,就在那一秒钟我们凝固了。我们僵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忽然才发觉,我们连肢体语言都匮乏。直到广播通知上海的航班登机时间到了,他才冲过来,紧紧地抱住我,而我的心却已经渐渐平静下来——怀念的感觉真的比相见美好。
在语言最匮乏的那一刻,他终于还是说了一句:丫头,我喜欢你。我明白喜欢不是爱,我也轻轻地说:我也喜欢你。目送他过安检直至消失,本以为会哭的我竟然没有一滴眼泪,也许其实我真的能够勇敢面对分离,离开机场后的那个白天,我一直都很平静。其实一切习惯了就好,我用了一个星期时间习惯那段时间的晚上没有他,玩游戏,写字,看新闻,早早上床睡觉,没有神秘园的音乐没有香熏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的世界从来没有过他,于是我又回到了没有认识他的生活里。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他,其实只是我们都学会把一个人深埋在心底了,只有在与他有关的事物出现的时候,才会发现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心灵深处最大的那个空间。
今夜梦醒,在神秘园的音乐里,他被释放出来,我才发觉这个午夜如此寂寥,原来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觉得孤单。虽然心很痛,但是却觉得原来这样凄美的感觉正是我需要的,或许我想要的其实也只是这种凄美的感觉。呵,人究竟一种什么样的动物?
我很想念你!
他第一次爱上一个女人是在20岁出头,爱上的时间最多3秒钟。
那是一次郊游,他看她的第一眼就出神了。她笑了笑,就开始了。很快,他和她就从群体游玩中分离出来,开始了双人游。
之后,每天下班必约,第七天上床。上床之前,他真的好爱她,而且坚信第一眼的感觉与真实的她完全相符,艳丽,大方,顽皮,可爱。
他自己也奇怪,上床之后,她的整体形象与第一眼的感觉有了偏差,许多细节始料未及。比如她那虚伪的半推半就,以及期间不小心发出的傻笑。总之下床后她就不再是天仙而是凡女了,对她的爱还没收回,就已经有了鬼脸。
这微妙的变化她却一无所知,且将上床当成牵紧他的起点,不知不觉索要越来越多,接着就有了哭泣,从假到真。
这样的爱进行了数月,他步步退却,她步步紧逼,到她索要订婚钻戒那天结束。
她是真的想和他结婚,他也真的觉得和她还需磨合。她没有给他再多的机会,很快有了新男友。
他曾想过:娇艳的女人是不是都很浅薄,或者是自己爱得肤浅、自以为是?而那起初的3秒钟只够制造一次错觉。
第二次是在30岁,爱上的时间是30天。
那时正是他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好在事业有成,他很有点选择余地。她也在他的选择之列,但绝不是首选。她有点胖,性感,事业好,但从内在情感的角度看,却远不是能让他动心的女性。爱上她的缘由有点意外。
那是认识后第二次约见,在她的别墅。话题散漫轻松,她在说笑中扑打他顺势入怀。之后,他完全被征服了,也感动了。亲密间,她的激情痴语是那么真切,泪流满面的泣吟乃至尖叫,他从没见识过如此火热的女人。一次又一次亲密,在她怀孕的当月,他们就结婚了。
生下孩子后,他又开始怯惧乃至厌恶,当激情从灵肉中退出,他忽然发现爱情只剩一个空囊,这很可怕,
从争吵到冷战,孩子3岁时俩人离婚,孩子归他。
他想,床上的激情,实在难以成为爱情的靠山,或者说,自己还不懂得爱情。
第三次是在50岁,爱上的时间是10年。
他是在40岁时和她结婚的,他带着9岁的儿子,她带着8岁的女儿。他的家境已沦落到一般,她只是家庭妇女。实际上,他和她说不上是爱,最多也只是人品说得过去、日子凑合着能过,加上一点同病相怜而已,从认识到结婚来往了一年多,婚后一切平淡。
他挣钱,喝酒。她对他除了健康方面的关心之外,其他事从不多问,就这样把两个孩子都拉扯到了大学。
爱情只有回忆中的零零碎碎与似是而非,前方一片凄凉,他只能在酒醉中排遣寂寞。
他50岁生日的那天,她办了一桌丰盛的生日宴,只是没酒。她第一次求他:“今后别喝了。”他就没喝,但吃啥都没味。
就在这晚,她突然发病住进医院。他没想到,她竟有十多种病在身,是累出来的。他第一次日夜守护她,整整40天。他也是第一次吃惊:她看上去至少比他老10岁,她为啥成了这样?
回家的那天晚上,很累的他上床就睡着了。半夜醒来,发现她还没睡,侧着身子,就像拍婴儿似的轻拍他,柔情万种地看着他。他忍不住了,抱紧她,声泪俱下地喊:“老婆,我爱你……”她羞笑着拧他:“看你那傻样儿!”
他真的爱上她了,从50岁零40天正式开始。
就在那晚,他对她说出了他大半生的爱情故事——用眼睛爱上一个女人,用了3秒钟;用身体爱上一个女人,用了30天;用心爱上一个女人,用了10年。
第1篇、种树建房子的小熊童话故事 小熊住在一个石洞里。可是,石洞夏天热,冬天冷。 小熊觉得石洞很不舒服。心想,如果有一个冬天暖和夏天又凉快的房子该多好呢? 这天,小熊和小鹿在聊天。 小熊对小鹿说:“你的家
第1篇、小乌龟种南瓜睡前故事 春天到了,小乌龟在后院里挖了一个坑,小心翼翼地把种子放了进去,盖上一层土。小乌龟想:这个南瓜一定要长得和车轮一样大!在一旁的小鸟吉吉叫道;“南瓜种子快点发芽,快点发芽!” 从此,小乌
第1篇、大象哥哥找朋友童话故事 “找啊找啊找朋友,你是我的好朋友!”快看,大象哥哥去找朋友去了。这个大象哥哥特别喜欢交朋友了,你看,它刚搬进森林时的新家,就急匆匆地出门去找新朋友去了。 “喜鹊妹妹,”大象看见喜
第1篇、小鱼和小蝌蚪童话故事 在一个小小的池塘里,住着一条小鱼和一只小蝌蚪,他们俩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炎热的夏天转眼就要来了,小池塘眼看就要干涸,小鱼着急地对小蝌蚪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得赶快另外找一
第1篇、励志故事信念,支撑人生的力量人的行为是受信念支配的,而人们所创造的结果是由行为产生的。所以也可以这样说,有什么样的信念,就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信念两个字从字面上去理解,很有意思。所谓信就是人言人说的话,所
第1篇、一坐皆惊成语故事 宋朝时期,蒋堂担任蜀郡守备,亲自招收很多学士教诲,要求他们作文评论时政,当他看到吕陶的文章时,激动得招集所有的学生来听,并夸奖吕陶的文章可以与贾谊的文章媲美。那时的吕陶才13岁,使得在座的
第1篇、秋风过耳成语故事 【释义】 像秋风从耳边吹过一样,比喻与己无关,毫不再意。 【故事】 春秋时吴王寿梦有四个儿子:长子诸樊,二子余祭,三子余昧,四子季札。其中季札品德浑厚,吴王很喜欢他。 公元561年,吴
第1篇、青眼相加成语故事 魏晋时期,阮籍性格狂放不羁,做事总是由着性子,他的母亲病故,嵇康的弟弟嵇喜前去吊丧。阮籍不喜欢他就以白眼相待。嵇喜回去对嵇康倾诉受到冷遇。嵇康带上酒与琴前去吊丧,阮籍见了大喜,马上变作
第1篇、豪夫童话 长鼻子矮人童话故事 老爷!如果有人认为,只是在哈隆·阿尔·拉希德统治巴格达的时代才有女妖和魔法师,甚至认为,我们在城里市场上听说书人讲的妖魔鬼怪的故事,都是虚构的,那就完全错了。就是在今天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