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14: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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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艺人范文芳被誉为“狮城第一美女”,出演过“小龙女”,还是新加坡的形象代言人,她灿烂微笑的巨幅照片常年挂在机场候机大厅……
人生比戏还精彩,现实生活中,这位“小龙女”的身边也有一位“杨过”,他痴痴地等了她13年……
真的是绯闻
小龙女不爱杨过
范文芳1971年出生于新加坡,16岁那年,拥有1.71米颀长身姿的她被模特经纪公司纳入麾下,此后成了平面广告界的宠儿,被称为“漂亮宝贝”,开始涉足影视,出版唱片,逐步成为新加坡娱乐圈的“一姐”。
1998年,新加坡电视台拍摄《神雕侠侣》,当范文芳饰演的“小龙女”白衣飘飘、轻柔婉约地出现在镜头前时,工作人员都惊呆了:眼前的她宛如一捧清水明朗清醇,又如一株孤傲的杜鹃悄悄吐艳……
片中出演“杨过”的男演员是李铭顺,他与范文芳同龄,出生于马来西亚,多年前在新加坡电视机构主办的“才华横溢出新秀”比赛中获得了总决赛亚军,从此步入艺坛,来到新加坡发展。此前,他曾和范文芳合作演出过《新阿郎》《心锁》《青蛇与白蛇》。那时范文芳还是豆蔻年华,青春而稚气。而现在的范文芳宛如“神仙姐姐”下凡,浑身散发着柔美知性的女性气息,让他有种眩晕的感觉。
开机后两人入戏都很快,配合默契。范文芳很敬业,一有空就钻研剧本,即使危险的武打动作也不用替身,没有一点大明星的架子。李铭顺对她好感顿生。
几天后,一位高大帅气的男子开始每天出现在剧组,或捧着一束百合,或带着几枝玫瑰,每次,范文芳都会忘形地欢呼着扑入对方的怀抱。原来,她在17岁的时候就与出生于富豪之家的男友相识相恋了。“还是默默为她祝福吧。”李铭顺苦笑一声,狠心压抑着自己的情感。
细心的李铭顺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帅男探班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竟然人影都见不着了。而范文芳的情绪明显低落了下来。这天,李铭顺在冷清的道具房发现范文芳呆呆地坐着,脸上明显带着泪痕。看见他,范文芳幽幽地说:“你能陪我出去喝一杯吗?”
两人来到一个幽静的酒吧。也许是酒精作祟,范文芳第一次和李铭顺说这么多话。她说,由于忙于拍戏,陪男友的时间很少,男友身边出现了另一个女人。今天,男友向她坦白后,她毫不犹豫提出了分手,她很欣赏《神雕侠侣》中小龙女和杨过对爱情的专一,绝不能容许自己的爱情字典里出现“背叛”两个字。但分手后的失落还是让她很困惑,这世上还有纯真的爱情吗?
李铭顺差点脱口而出:“我可以做你的杨过!”可是她凛然的气质让他不敢唐突说出口。此后,李铭顺抓住一切机会对范文芳表达关心,但她只是与他保持着朋友间的距离,像一杯淡淡的温开水。
拍摄进入尾声,有一组杨过与小龙女分开16年后重逢的戏,两人有真情相拥的镜头。趁此机会,李铭顺大胆地对范文芳表白:“我希望能像剧中的杨过一样,永远照顾你。”范文芳幽幽地看了他一眼,说:“ 10年的感情说变就变了,我还能相信爱情吗?”
《神雕侠侣》播出后,收视不俗,英俊的李铭顺版的杨过和清丽脱俗的范文芳版的小龙女被狮城观众评为“最佳荧屏情侣”。同时,绯闻风生水起,媒体上经常曝出两人戏假情真的消息。
看着这些八卦新闻,李铭顺无比苦涩。谁能相信,此时的他居然连范文芳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永恒不变的
是天上的星星和爱
许多电视制片人看好“荧屏情侣”的潜力,纷纷找上门来请两人再度合作。2000年初,范文芳和李铭顺又一同进入《星锁》剧组,出演男、女一号。为了避嫌,范文芳刻意躲避着他。
拍戏过程中,范文芳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说她的父亲下楼时崴了脚,不能动弹。“不如,我随你一起去吧,我力气大些。也许会帮得上忙。” 李铭顺赶紧请缨。心急如焚的范文芳看了看李铭顺,犹豫着答应了。
李铭顺背着范父上车,到了医院又主动去挂号、拿药,忙前忙后。返回剧组后,他常借着拍片的间隙打电话对范父嘘寒问暖,有时还借着看望范父的机会,拎一罐猪脚汤或带几张给范父消遣的碟片登门拜访。范爸范妈都对李铭顺产生了好感,有时还请他到家里来吃饭。母亲在电话中对范文芳说:“亏你还是我女儿,铭顺到我们家的次数,都比你回家次数多。”母亲的话让范文芳陷入了深思,她觉得有必要断了他的念想。
几天后,是李铭顺的生日,范文芳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要为他庆生。一见面,范文芳就送给他一条红色的腰带作为生日礼物。李铭顺感动得差点掉下了眼泪。可是,范文芳接下来说话让他的心很快就由巅峰跌到了谷底,她说:“谢谢你照顾我的父亲这么久,不过他的身体已经恢复,以后请你不要来了……”
“难道你看不出我的心思吗?为什么一点机会不给我?”事已至此,李铭顺索性敞开了心扉,大声对她表白。范文芳低下头,淡淡地说:“对不起,你很优秀,但我不想再谈感情。”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我会像杨过等待小龙女一样,执著地等着你!”李铭顺深情地望着范文芳,扔下这句话,起身走了。
接下来的几年,李铭顺和范文芳又相继合作出演了《奔月》《无言的爱》等电视剧,无一例外都是饰演的情侣档,其中既有穿牛仔打电玩的现代情侣,也有身着绫罗身逢乱世的皇族夫妻;既有提剑策马啸西风的侠客情侣,也有人妖之间的传奇之恋。故事的发生地既有东京、荷兰,也有中国西北大漠……按故事发生的时空来算,他们已在六个不同时空里成为“情侣”。然而,只有李铭顺内心清楚,他和范文芳的“六世情缘”只属于荧屏。
2005年春,得知范文芳在汤申路买了住房,李铭顺也在那个小区买了房,买的房子就在她的隔壁。虽然暂时不能牵手,但每天能看着她平安地进进出出,他也很满足。夏日的某个清晨,李铭顺发现喜欢晨练的范文芳没有出现在阳台上,给她打电话也无人接听。预感不妙的他带着小区保安撞开了范文芳的房门,发现她全身滚烫,躺在床上几近昏迷。他连忙就将她抱上车,风驰电掣往医院驶去。
范文芳在医院住了两天,退烧了。李铭顺松了一口气,48小时没合眼的他伏在病床边沉沉睡去了。朦胧中,一双柔软的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他抬起头,见范文芳正深情地注视着他……李铭顺陶醉了,他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就此停留。
这次住院经历,拉近了两人的距离。范文芳坦诚地告诉他,她很欣赏他,但她已经将感情冰冻起来,因为实在是对富家子弟没信心……
李铭顺连忙打断她的话,给她讲起了一个故事。有个小孩,在小镇的效外长大,16岁那年,远走新加坡闯世界,本想继续读书,可是学费太贵,他就工厂当了四年工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摄影师找去当模特,随后参加新秀比赛,开始了镁光灯下的生活。他的家族做着较大的生意,但都是近几年才发达起来的,独立的他一直自食其力。现在,他已经34岁了,也没有谈恋爱结婚,因为他心中,一直装着一个圣洁的女神……
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啊,范文芳理解了他,很是自责,泪水夺眶而出。
“为什么不给自己一次机会呢?我相信,真正的爱情和天上的星星一样,都是永恒不变的。”李铭顺握着她的手,大胆地说。
2005年圣诞节,李铭顺陪范文芳去日本旅游,被无孔不入的媒体发现了。在媒体的追问下,李铭顺看着范文芳,紧张得不知该如何作答。这时,范文芳用平静声音回答道:“是的,我们的确是在一起了。”
在李铭顺三十多年的人生历程中,这是他听到的最动听的话语。
问世间情为何物
真情才能换来幸福
范文芳和李铭顺拍拖后,事业攀上了另一个高峰,不仅打入中国内地演艺市场,还和不少国际巨星联袂演出了多部国际大片,人气“嗖嗖”上升,加上聚少离多,给了李铭顺非常大的压力。
从知名艺人沦落为囚犯,李铭顺一时成为舆论的反面教材,影迷和媒体都对他进行口诛笔伐。受此事件影响,原定由他出演的剧集也换了主演,这对事业正处于低谷期的他来说,又是一个巨大打击。囹圄中的李铭顺对范文芳提出:“我已臭名昭著,分手吧,我不能连累你。”
那段时间,巨大的压力也让范文芳差点垮掉,她得了忧郁症,整晚无法入眠。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支持男友。她托人给狱中的李铭顺送去一封信。李铭顺打开信纸,上面只有两个大字:杨过。李铭顺默念数遍,恍然大悟,她是盼望他“知过能改”啊!李铭顺内心像沉寂的火山突然喷发出炙热的岩浆,觉得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出狱那天,范文芳推掉一切片约,亲自来接李铭顺。不久,范文芳获选红星大奖之十大最受欢迎女艺人,在颁奖典礼上,一向低调的她公开与李名顺牵手走上红地毯,还毫无保留地表明了态度:“他虽然犯过错,但我照样爱他。”台下安静了三秒钟,然后掌声雷动。
2007年底,范文芳与中国内地华谊公司签约,演艺之路越走越宽广。她没忘记尽量抽时间陪李铭顺散心,鼓励他重拾信心;2008年,在她的鼎力支持下,李铭顺也将事业重心放到了中国,接拍了内地电视剧《少林僧兵》,出演戚继光。
走出事业低谷的李铭顺回到新加坡,和范文芳一起,邀请了双方长辈亲友吃饭。当亲朋好友聚齐后,李铭顺突然面向范文芳,双膝跪地,真诚地说:“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你,请你嫁给我吧!”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范文芳含羞点头应允。
2009年5月16日,李铭顺与范文芳这对长跑多年的“荧屏神雕侠侣”,在新加坡的香格里拉酒店举行了注册仪式。
2009年6月10日,在曼谷举办的首届世界喜剧影片节上,李铭顺和范文芳主演的《大喜事》夺下国际组最佳喜剧大奖。当新婚燕尔的两人手牵着手步入红地毯时,他们身上溢出的幸福让全场为之沸腾。
幸福门外有苦难言,
未婚妈妈喜忧参半
2010年4月初,杨露刚刚从浙江杭州返回嵊州,回到单位时,天已经黑了。杨露是当地一家服饰公司的营销部主任,对工作很上心,她正在看业务报表时,手机响了,是吴新发来的短信:“到家了没?没想到在这次展销会上能认识你,我很高兴!”末尾还有一个笑脸符号。
寥寥几字无不透露着吴新对她的好感,这条短信让杨露又喜又忧。这次去杭州,杨露是代表公司参加一个丝绸服装展销会。展销会接近尾声,她正忙着安排人散场,一个背着照相机的男士笑盈盈地走过来帮忙,聊天得知,此人叫吴新,是一家国内知名经济杂志驻浙江杭州的记者。吴新随口问起了杨露的生活,当听到她还是单身一个人时,禁不住眼前一亮。杨露对英俊儒雅的吴新印象也很好,但她不敢走近,她心中有一段难言之隐,每每遇到让她心动的男孩,她便在纠结中拒绝。渐渐地,一直不恋爱的她被人称“冰山美人”。
清理完会场,杨露便返回嵊州。哪知,杨露刚刚到单位,便接到了吴新的短信……
吴新哪里会想到:杨露确实单身,可她是一个未婚妈妈,她的儿子已经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杨露早晨醒来,发现枕边的冯羽已不在,枕头旁放着整整齐齐的三千块钱和一张让她打掉孩子的字条。杨露跑到冯羽所在公司,得知他申请到香港培训,一年内不会回来。杨露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生下孩子,即便孩子父亲不愿负责,她也要将孩子养大!
2003年6月中旬,杨露的身孕已经五个多月了。本来身材就偏瘦,加上又特意穿着男款宽松T恤,她怀孕竟没被人看出。顺利领到毕业证,杨露没有回家。自打母亲过世后,父亲便随姐姐杨芳去了周边的上虞市生活,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她省吃俭用,租房生活。最后,杨露在大学闺蜜兼室友郭茼茼的帮助下,12月13日,产下了一个六斤重的男婴,取名为杨皓。
郭茼茼与杨露同龄,家境富裕,郭父在杭州丝绸城里有十多家门面。为继承父业,郭茼茼就读市场营销专业,和杨露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爱打抱不平的郭茼茼当起了皓皓的干妈,买来婴护用品,又为杨露请来月嫂。杨露时而也会打听冯羽的消息,但最终无果。
紧急转移七岁幼子,
为爱“隐拼”奔幸福
孩子满周岁时,郭茼茼被父亲安排到浙江嵊州市一家丝绸分店担任经理,在她的力邀下,杨露带着儿子也来到嵊州。在郭茼茼的介绍下,杨露应聘到嵊州市一家公司任销售业务员,随后,郭茼茼又帮她找了一个全职保姆,将孩子放在对方家里照料。每逢双休,她们一起去看孩子,郭茼茼还委托父亲在当地找熟人为杨皓上了户口。
皓皓3岁后,杨露接回孩子自己带,她白天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后去上班,晚上再接回来。为了维持生活开支,杨露不得不拼命拉业务,因业绩突出,她很快升职为营销部部长。皓皓3岁半时,郭茼茼结婚了!看着幸福的郭茼茼,杨露冰封的心有了一丝触动。
郭茼茼婚后半年,也为杨露的终身大事着急起来,力劝杨露开始新生活。可介绍了几次,对方初见杨露都表示愿意交往,但到一定程度,杨露一说有儿子的事,对方便再也不见踪影。直到小皓皓上了一年级,杨露也没找到合适的伴侣。为了让孩子心灵不受伤,她一直对孩子说,爸爸在美国,等成功后,就接她们到美国去。每当夜深人静时,杨露看着熟睡中的孩子,笑容中不免有些失落……
直到这次,吴新对她关怀备至,一次次示爱,杨露都没有直接表态。杨露何尝不想得到幸福,可一想到自己有个孩子,昔日被抛弃和被拒绝的痛再次袭来。她怕自己一走近就面临失去,要想抓住这份幸福,必须把孩子的事处理好。
这么大的孩子,怎能隐瞒得住?如果能找一个寄养的人家就好了,至少每个月能抽出几天时间恋爱。杨露从网上查到一个论坛:许多80后年轻人,为让自己有更多自由空间,不变成“孩奴”,经常周末搞拼养,即参加者以一种互助方式养育孩子,参加活动的几个家庭组成小组,周末轮流由一对父母照顾小组中的孩子。杨露开始在当地论坛上寻找有拼养意向的年轻夫妻,巧的是,她还真找到了一对。这对夫妻比杨露大两岁,他们的儿子和皓皓一样,也读一年级。丈夫汪寒俊是一家制衣厂的司机。妻子苏虹珊,在家开网店,平时汪寒俊把厂里的问题衣服低价买回家,由妻子改良后挂网上卖出,生意还不错,同时能兼顾孩子。汪寒俊在外奔波,一般很晚回家,苏虹珊忙于网店生意,很少带孩子出去玩。儿子汪悦在家总嚷嚷闷,苏虹珊想到拼养,目的是为给孩子找个伴。
2010年4月15日,杨露领着杨皓和苏虹珊母子相约见面。苏虹珊看上去质朴,更让杨露满意的是,汪悦与儿子杨皓同龄,看上去机灵聪明。杨皓和汪悦仿佛是天生的好朋友,一见面就有说有笑玩在了一起。杨露隐瞒了自己未婚妈妈的身份,说自己爱人在国外,几年才回来一次。苏虹珊一家人住在三江街道粮油站宿舍,杨露租住在仙乐路一住宅小区,两家相距600米左右。这正好符合杨露的心理预期,不远不近,方便随时探望。见面后,两家达成周末“拼养”意向。
一个周末,两家开始第一次“拼养”,杨露将杨皓送去时,苏虹珊回娘家去了,只有汪寒俊在家。32岁的汪寒俊看上去较和善,对杨露的到来很热情。看到这对夫妻都还朴实厚道,杨露很满意。送走孩子,杨露赶回城区中心广场,与吴新如约相见。在吴新的真诚追求下,杨露最终投入他的怀抱……
由于吴新是记者,每天奔波,只有不忙时,才能和杨露约会。这时,杨露就把孩子送到苏虹珊家中,假称自己要出差,孩子呆一天一晚给苏虹珊100元钱。每当这时,汪寒俊就不再出车,专门在家照料孩子。由于杨露声称和女同事合租,吴新也就没到她的住处去,杨露有孩子的秘密一直隐藏得很好。
A
林莫第一次在我面前喊出安心这个名字时,尽管我早有准备,可还是忍不住悚然心惊。他自知语失,道了歉。我淡然一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然而那个名字却是熟记于心。
只是,没想到此后他常常把我唤作安心,虽然心有不悦,却一直隐忍着,只因我爱他。直至那次缠绵,他的语误让我再也无法忍受,一把将他推下床,起身穿衣摔门而去。
他匆忙之间追出来抱着我,说:“别走,苏然,给我时间遗忘……”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起那个叫安心的女子。
他们相恋了八年。她家境优越,他平凡无奇。他一直努力打拼,希望有所成就,给她好的未来。可事与愿违,至今他仍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她倦怠了无望的等待,终于决然转身,嫁作他人妇,享受荣华。
这房子里的一切都是按她的喜好设计的,还有这些家具也是她亲手挑选的,那时他们差一点就结婚了。
女人的直觉没错,第六感曾告诉我这里一定有女人生活过。如我和林莫这样奔三的大龄男女,哪个心中没有前情往事,没有一两个珍藏了又珍藏、不舍唤出的名字。可那仅是一种记忆,而且会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但安心却像刺入林莫心里的荆棘,痛苦不堪地折磨着他。
忽然后悔不清楚他的过往就轻易把自己交付,时至今日,我又能如何?
B
与林莫相识在一次商务酒会上。觥筹交错,人声喧哗,林莫干净的面孔、淡淡的笑容,让人感觉舒服。瞬间,心动如水,我踏上了他的车。我们行至郊外,坐在草地上看了半晚星星。临分手时,他说:“苏然,你的眼睛是今晚我看到的最亮的星星,以后我们能不能再见面。”我回望,如梦般给他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如我所想,林莫是个性格温和懂得体贴的男人,我们很快陷入了热恋。他告诉我上次感情结束至今已经三年了,一直没有遇到心仪的女孩子,那晚遇到我竟觉得似曾相识,便斗胆相邀了。我说:“别谈过去,过去是无法把握的,我们只要相守幸福的未来就可以了。”
现在想来,抹掉过往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林莫一直克制着自己,直到我们同居后,他才毫无掩饰地显现对过去的依恋。他拜托我给他时间,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不能遗忘,那我们怎么可能有新的开始呢?
环顾这所房子,安心的影子无处不在:他们缠绵过的大床,相拥看星星的窗台,厨房里,她挽起长发为他做早餐留下的余温……联想到的一幕幕让我几近窒息,心想不如就此分手吧,我争不过他放在心上的这个女人。然而泪流过,心又有不甘,凭什么,苦苦等来的金玉良缘说放就放,与其再去寻寻觅觅,遥遥无期,不如将眼前人改造,将那个女人彻底从他心里赶走。
C
一次缠绵后,我躺在林莫怀里,假装不经意地指着窗帘说:“亲爱的,紫色让人感觉太压抑了,我喜欢粉色的,我们换掉好不好?”他还沉浸在刚才的欢愉中,拨着我贴在脸颊的头发说:“随你吧。”“把床也换掉好不好?”他“嗯”了一声,“只要不换我,换什么都行。”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从窗帘到床,再到衣柜,全都换成了新的。林莫回来,淡然一笑,轻吻我的额头,说:“苏然,我爱你的利索。”我的心瞬间尘埃落定,不管怎样,我看到了他与昨天道别的决心。
接下来换沙发,换餐具。为了节约成本,我跟闺蜜们进行了换物,把安心的影子一一移除,贴上自己爱的标签。对于我不动声色的更新换代,聪明如林莫怎能不明白,但心照不宣,他任由我折腾,这说明他也是爱我的吧。
改造完家里,我又把目光对准了林莫的衣橱,将一柜子的正装,用我的私人精选挤压到了角落。林莫渐渐接受我为他做的每一次挑选,我用心地打理着关于他的一切,小心翼翼地维护这份和谐,也仔仔细细地寻觅可能遗漏的痕迹。
林莫偶尔还会唤起那个名字,我忽略不计,因为我曾听说,要真正忘掉一个人,需要七年的时间,七年的时间才能让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更新。我爱林莫,我愿意等,等他的焕然一新,等他适应我的不同。安心喜欢长直发,我就把长发烫成了卷发。安心让他养成了喝咖啡吃蔬菜沙拉的习惯,我让茶和炒菜代替了咖啡和蔬菜沙拉。为此,我甘愿在厨房里忍受烟火熏烤,为他做出一道道可口的饭菜。在这些饭菜的滋养下,他变胖了些,越发有型有款。一次他晚归,我在厨房为他热饭,他过来从身后抱住我,将脸埋在我的发间,许久才说:“她从不肯为我下厨,怕烟火熏了容颜。”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听他说起安心的不是。他说他喜欢这样的人间烟火日子,平淡而幸福。
D
又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开始筹划我们的婚礼。然而,一天夜里醒来,身边却没了林莫的怀抱。我悄悄起身,只见客厅烟雾缭绕。可他从不吸烟,仔细看,是安心留下来的女士香烟。
他抬头看到我,慌乱地想掩饰。我强忍眼泪,说:“想抽就抽吧,抽完早点休息。”他很快回到床上,从身后拥住我,说:“对不起。”原来,这天是他们相识的日子,看到小区里盛开的紫丁香,他忍不住想起安心,这是她最爱的花,会买这里的房子也是因为小区里种满了丁香树。
他喃喃的诉说划落我心头的悲伤。我那么努力了,却还不能完全将他的心拉近我。丁香年年会开,我何以掩藏他的回忆。换房的念头瞬间在脑海里闪现,都说睹物思人,那么看不到,是不是可以心不烦了?
可是,换房谈何容易,毕竟这不同于换套家具那么简单。既然没有能力另外购房,那么能不能像上述换家具那样同别人交换呢?那些天我如同着了魔,心心念念都是换房。
说来也巧,住在另外街区的堂姐的儿子考上了高中,学校就在林莫家附近。堂姐为了照顾着儿子上学,想在这边买套房子,托我帮着留意。我一听就动了心思:堂姐的房子刚买了几年,面积和林莫的差不多,而且那边离我和林莫的单位很近,两个人上下班都方便。
我带林莫去堂姐家做客,特意领他参观了那套房子,说实话房子比林莫的稍大一点,装修决不比他的差。我事先征求了堂姐的意见,堂姐求之不得,说这样还省下了买房子的钱。
回到家,我郑重地和林莫谈了一次,问他有没有决心和我结婚,他说当然。我说既然如此,我们一了百了,搬离这套装有他旧爱的房子,开始新生活。他听后沉默了好久,说要考虑一下。
那几天,我没有回去,想给林莫一个完整思考的空间。几天后,他打电话,说考虑好了,同意换房。搬家的时候,林莫悄悄地把珍藏着安心气息的小物件拿到楼下垃圾箱里烧毁了。我不禁落了泪,为了拔掉那一根刺入他心底的荆棘,我们都用尽了全力。
那天夜里,我们紧紧地依偎着,他对我耳语:“苏然,我曾经以为这辈子不会再有爱情,你拔掉了我心里的荆棘,种下了玫瑰,你才是我最美的花朵……”
所谓爱情,便是如此:一个愿意给,一个愿意受,如此便接近了幸福。
“小王子快回来,前面就是森林了,很危险,不要过去。。。”随从紧张的叫着,可他早已被美丽的景色吸引了,根本听不到随从的喊声。
他是契丹国王耶律阿保机的的小儿子耶律晋,备受国王的宠爱,是继承王位的主要候选人,他的哥哥们都在为这个王位争夺着,可他从来不考虑,他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他喜欢打猎,很喜欢在马背上驰骋的感觉,听着风声在耳边吹过,这可比他的哥哥们争夺王位舒服多了,每年都会在这个花开的时节来到到围场打猎。
“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一阵悦耳的歌声传入他的耳膜,“吁”耶律晋拉了一下马的缰绳,马儿放慢了脚步。
耶律晋看见不远处的地方有一个长发,穿这白色长裙的女孩背对着他在唱歌,他下马走了过去。
女孩没发现陌生人的闯入,歌声一直没有停下,温婉柔美,耶律晋的心都击碎了,忘记了讲话,忘记了一切,仿佛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个。
歌声停了,女孩转身才发现了耶律晋的存在,女孩给他俯身请安:“小王子,小柔没发现小王子驾到。。。”耶律晋拉起小柔:“这里没有王子只有你和我,怎么你认识我”
“认识啊,姐姐说您每年到这个时候都会来到这里打猎,今天被小柔遇见,真是三生有幸,哎呀净顾着跟您讲话了,时辰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然父母会着急”小柔说完转身要离去。
“小王子,休息了吗,小柔来看你”小柔的声音从耶律晋耳边响起。
“小柔你在哪里”耶律晋翻身起床,
“小王子,我有话对您说,可是在这之前我不方便出来,我怕吓倒你。”
“不怕,你说,我听着”耶律晋静静的等着小柔的话
“小王子,我是你园中的花妖,我一直偷偷喜欢你,知道今天你会去围场打猎,不顾姐姐的劝告,偷了姐姐的灵丹,在那里等候着你的出现”
“小柔你出来,我不怕,不管你是花妖还是人,我都喜欢你”耶律晋四下寻找着小柔。
耶律晋见到了小柔上前一把抱住了她。
花妖终归是花妖,她会伤害人,耶律晋的身体每况愈下,国王请来的太医都素手无策,每个人都摇头的离去。
耶律晋归西的那天晚上,小柔哭着对他说:“小王子,都是小柔不好,是小柔害了你,如果我不偷姐姐的灵丹,你也不会遇到我,都是我不好。”
“小柔,不要这么说,这是命中注定的,我喜欢你,这辈子我知足了,我先走一步了,请你不要忘记我,我在奈何桥上会遇到孟婆,我不会喝她的孟婆汤,我要来生的时候能认出你,小柔,我爱你,小柔给我的手背上弄个印记,好让你来生时能认出我”说完耶律晋含泪归西了。
小柔哭着在耶律晋的手背上轻轻咬了一个吻痕:“我也不会忘记你,来生我还找你”
耶律晋身边又响起了那首歌“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
时间飞转,已经过了三世,来到了现在。
“小柔,跟我们出去玩吧,晚上有韩庚的演唱会”朋友打电话来。
“不去了,工作好累的,我想回家,好久没陪我爸妈吃饭了,你们去玩吧”小柔把她们打发走,收拾下东西出了公司。
“这么大姑娘了,怎么还不找男朋友,你不知道你姑姑有多着急啊”老妈一边给小柔夹菜,一边唠叨着。
“妈,是你着急吧,你也不想把我草率的嫁出去吧,你要想我结婚,那好,明天我就找一个来,后天结婚,你说呢爸爸”小柔耍赖的趴在爸爸的怀里撒娇。
“行了老太婆,随她吧,孩子大了,我们管不了的”爸爸给小柔使了个眼色,小柔逃跑似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打开电脑上了QQ,有个人加她为好友,小柔看了那个人的资料“前世债,此生情,来生缘,三生三世!”
“你信缘份吗”那人问小柔
“一半一半吧,你呢”小柔觉得他挺有意思的
“我相信,我耳边总有一首歌在回荡”那人沉思好久
“什么歌”小柔问他
“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
小柔感觉这首歌这么熟悉:“我好像听过这首歌,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两人聊天聊到了午夜,越说感觉越投机,越说感觉越彼此了解,好像从哪里遇到过,那个人问小柔,我们见面吧,很想见见你,小柔想都没想答应了。
小柔整整一晚上都没怎么睡觉,她在想这个人,为什么对我这么了解,这个问题很让人费解,第二天是周末,他们约在第二天中午时分,在音乐喷泉那里见面。
她按规定的时间来到了地方,看见不远处有个人,在不住的看时间,小柔就这么看着他,感觉这么熟悉,就是感觉从哪里见过他,那个人转过身来,发现了小柔,也这么看着小柔,他走上前来,问小柔,我们见过吗,怎么感觉你这么熟悉。
小柔看到那个人的手背上有一个圆形印记,那个人看到小柔在看他的手背,他抬起手来:“哦,这个胎记从小就有的”
小柔拉起他的手抚摸着那个胎记,小柔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可思议,怎么会对这个陌生人一点陌生的感觉都没有呢。
两个人就这么拉着手,耳边响起了“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
前世债,此生情,来生缘,三生三世!!!
这天晚上,耐不住寂寞的尤骅去附近夜总会喝酒,在回家的路上冷不防被人从背后紧紧抱住,蒙上头套,把他绑架了。
在漆黑的小屋里,惊魂未定的尤骅,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他试探着对绑匪说:“听声音有点熟,我们都是中国人,咱不该有冤仇吧?”
绑匪冷冷地说:“这里是泰国,既然大家都是中国人,兄弟没钱花了,给我100万救救急吧!” 那人说着,用刀尖抵住了尤骅的喉咙,一用力,血慢慢渗了出来,“马上给你老婆打电话送钱来!”
“我哪有那么多钱啊!让我老婆上哪儿去弄……”尤骅哆嗦着说。
绑匪冷冷一笑,突然用力打了尤骅一耳光,继续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国内干的勾当吗?告诉你老婆,钱到放人。”
一听国内,尤骅一惊,被打的脸上热辣辣地疼,后背却冷得发麻。“绑匪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呢?”尤骅暗自思量着,哀求道,“好汉放我一马吧,有事都好商量。”接着尤骅用手机给老婆喜鹊打电话,说自己急用钱,赶快凑100万元送来。
喜鹊一听急了:“天哪,我上哪里去弄这么多钱?”
尤骅颤声道:“人家知道咱的事不少,不拿钱恐怕过不了关……”
“莫非,有人‘反水’,要吞我们的钱?”喜鹊小声说,“难道是钟怀那个家伙?”
尤骅一听钟怀这个名字,猛地一震,绷紧的神经反倒放松下来了。可不,在泰国,除了他,谁还知道自己的身份呢。没想到,这个重要的知情人居然“反水”,想从自己的赃款中分一杯羹。
尤骅是内地某市信用总社副主任,为给自己高升铺路不惜赔本揽储、放贷渔利,结果被员工举报。龙骅听到风声,在市联合调查组介入前,先安排妻子以旅游的名义到了泰国,自己携巨款随后赶来。在泰国的一切都是他这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一手打理的。尤骅有些懊恼,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要提防他呢,现在一切都已晚了,看来这次不出点血是躲不过这场灾了。
想明白了的尤骅,咬咬牙,把存赃款的泰国银行账号和密码告诉了老婆喜鹊,让她按照绑匪的要求在第二天上午10点准时把钱打到对方的卡上。
第二天,绑匪拿到钱后,果然把尤骅放了。疲惫不堪的尤骅,心惊胆战地回到了在泰国临时租住的家里。妻子喜鹊没在,龙骅有些纳闷,白天除了上超市买必需物品,夫妻俩都是闭门不出的。
龙骅想了想,暗叫不妙!他冲出门,找了个取款机查看账户,打不开,上面重复显示:密码错误。果然,密码已被修改了!尤骅犹如晴天霹雳,呆立了半天——原来是妻子联合钟怀反了他的“水”!
龙骅一醒悟过来,立即赶到银行,称卡被盗,要求冻结账户。银行职员一查,说账上的2100万已在昨天全部转回中国境内。尤骅像泄了气的皮球,当场瘫软在地上。
四面楚歌的尤骅想到了唯一能去的地方——当地警察局。他要对那个人面兽心的所谓铁哥们和那个忘恩负义的妻子“反水”,他要让他们也一无所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几天后,根据尤骅举报,泰国警方很快逮捕了嫌疑人钟怀。但是,钟怀供述,参与绑架的并没有龙骅的妻子喜鹊,是另一个神秘的中国人。可这个对龙骅的底细很清楚的神秘人,在拿到百万赎金后连人带钱一起消失了。钟怀在泰国有犯罪前科,根据国际法公约,接受泰国法院的审判,而尤骅则很快被中国警方引渡回国,逮捕入狱。
尤骅入狱三天后,喜鹊的弟弟来探监,一见面就说,“姐夫,你受委屈了。”接下来小舅子说的一席话让尤骅万分震惊——小舅子居然就是那个在泰国绑架自己的绑匪!
尤骅愤愤地说:“都是你把我害惨了!”
小舅子却说:“姐夫,你错了。大概你相信三十六计走为上吧!可从你被通缉那天,检察院就掌握了钟怀的线索,反贪局早就锁定了你们在泰国的活动区域。为了给你创造‘主动投案,从轻处罚’的机会,我和姐姐通过电子邮件商量了这个计划,由我去泰国鼓动你那个所谓的铁哥们钟怀对你实施绑架,然后让姐姐套出你藏匿赃款的账号和密码,并以你的名义将钱汇到反贪局的账户上。这样做,一是给你投案自首的机会,二是掐断你依仗钟怀的保护,继续流亡泰国的妄想。还有,我姐已经有了身孕,你忍心她和孩子陪你过一辈子流离失所的逃亡生活吗?”
听到这里,尤骅再次瘫软在地。他眼中终于有了深深的悔意,原来妻子“反水”的背后还有着这样的隐情啊!这些天来积聚在心中的仇恨和苦闷一下子消失了,他甚至想起了结婚以来妻子与他同甘苦共进退的时光。他感觉身体轻松了许多,没有妻子的“反水”,现在他们还在国外漂泊流浪呢,更别说孩子,还有未来了。
佛说:“苦海无涯,回头是岸”,这时候的尤骅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
迈克尔·克里斯蒂亚诺在纽约市的一家法院供职。不论刮风下雨、阴晴冷暖,也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他总会在每天凌晨4点起床,走进自己的三明治作坊。不。他并非熟食店老板,那只是他家的私人厨房,里面摆放着各式三明治馅料。他做的三明治已经小有名气,不过只为那些极需靠它们抵御饥饿的人熟知。凌晨5点50分,他往返于中心街和拉斐特街的临时流浪汉之家,那一带靠近纽约市政厅。一会儿工夫,他已送出200只三明治,力求在上班前帮助尽可能多的流浪汉,然后赶往法院开始一天的工作。
一切始于20年前的一次善举,他为一个名叫约翰的流浪汉买了杯咖啡和一只面包卷。从此,迈克尔日复一日地为约翰送去三明治、奶茶和衣物。最初,迈克尔只是想做件好事。
但有一天,一个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催促他采取进一步行动。迈克尔回忆道,“我意识到自己身上有种使命,我相信它是我一切行动的内在动力。”
迈克尔想到了制作三明治,就这样,他开始了自己的使命。他没有接受任何企业的赞助,他说:“我并不是想发起什么能载入史册或吸引媒体眼球的慈善创举。我只是想尽自己微薄之力做些好事,日复一日地坚持下去。但这的确是我力所能及的: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
“遇到滴水成冰的下雪天,我实在不愿离开温暖的被窝和舒适的家,去市区送三明治。可每当此刻,那个声音又会在心里不住地催促,令我不得不起身行动。”
过去20年来,迈克尔每天都要做200只三明治。他解释说:“我分发三明治的时候,不是单单把它们摆在桌上让人来拿。我会直视每个人,和他们握手,向他们送上一天的祝愿。每个人在我眼里都很重要。我没有把他们当成‘流浪汉’,我只把他们看作需要食物充饥的人,他们需要一个鼓励的微笑,需要人和人之间美好情感的交流与传递。”
“一次,科赫市长跟我一起去派发三明治。他没有邀请媒体,就我们俩。”迈克尔说。与市长并肩工作固然难忘,但更令迈克尔难以忘怀的,却是与另一个人的合作……
常来取用三明治的流浪汉行列里少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迈克尔常常惦记着他。他盼望这个人的处境已经好转。一天,这个人出现了。面貌焕然一新,穿着整洁、保暖的衣服,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还带来了自己预备分发的三明治。迈克尔每天递送的新鲜食物、暖人心怀的握手、眼神中传递的关爱和声声祝福给了这个人希望和鼓励,这些正是他极为需要的。每天能感受到作为人的尊严,而不是被编入“另册”,他的人生因此被改写了。
此刻无需任何言语。两人肩并肩、默默无声地忙碌着,分送着他们的三明治。纽约街头又迎来了新的一天,所不同的是,这一天也承载了一份新的希望。
我28岁了,依然没有把自己嫁出去。
曾经,我以为青春时光还很长,以为一切都可以慢慢等待。可是如今,看着镜中渐渐老去的自己,我在想,是不是该挑选一个合适的人,把自己嫁掉呢?
今晚,我翻开久未开启的首饰盒,想找一个发夹把如瀑的长发点缀一下。我随意翻动着,心里微微有点失望。盒里的首饰我一直没有怎么动过,它们那样灰头灰脸地藏在幽暗处,不见光日。这些首饰跟着我,是不是觉得很委屈呢?
我的目光突然被一枚宝石蓝的发夹所吸引。那亮丽的蓝色,明亮,深邃,让整个灰暗的首饰盒顿时熠熠生辉。我把它轻轻别在头发上,镜中的自己马上变得妩媚高贵。一枚小小的发夹,竟然有如此的魅力。
这枚发夹,是什么时候来到我首饰盒的呢?想起来了,这是我许久以前的一位男友所送的礼物。到底是第几任男友呢?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那时候的我,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光,马不停蹄地相亲,马不停蹄地恋爱,身边的男友来来往往,换来换去。心高气傲的我,总以为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最好的,最好的那一个还在灯火阑珊处苦苦等候我。
只记得,那位男友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孩子。我常常笑他太愚笨,不懂女人的心思,不懂女人想要的浪漫,而他只会朝我憨憨一笑。记得那天是情人节,我期待的玫瑰没有来,他送上这一枚我并不心仪的发夹。
当时,他轻轻地将发夹戴在我的头上,全然没有发觉我的失望。他朝我笑笑,解释说,玫瑰容易凋零,只有片刻的生命;发夹就不同了,戴在头上,美丽了自己又美丽了环境,该有多好。我驳斥他:“难道我不够美丽吗,为什么要用首饰来美丽自己?”
那枚发夹,我终究没有戴,随手放在首饰盒里。那位男友,我终究没有放在心上。我要的是一切都完美的男子,而他不是。
很久以后,我懂得了,世界上根本没有完美的人,对爱情不能太苛刻。当再回头,审视那些曾经交往过的男孩,我发现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都是很优秀的,只是那时候我不懂得珍惜。
就像这枚发夹一样,它是普通的,可是不管经过多长时间的打磨,它还是那样光彩依然。估计那位前男友现在已经娶妻生子了吧?时间可以带走一切,记忆里连他的模样也模糊了,只留下这一枚发夹证明他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电话铃响了。我放下对过去的沉思,对着镜子再一次审视自己,然后满意地走下楼去。
现任男友,正在车前微笑地看着我。我走过去,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他的怀抱是温暖的。
望着他灿烂的笑容,我想,是不是该同意嫁给他呢?
父亲53岁的时候,被一个远房的亲戚叫到城市里去做园林工人。他怕母亲一个人在家里憋闷,便将母亲一起带上了。两个人在市郊租了间小平房,自此开始了他们的“打工生涯”。
这个城市发展得很是迅速,父亲每月400元的工资,除去租房和吃饭,几乎没有剩余。但母亲还是很满足,她打电话给我炫耀,说今天你爸带我去了“银座”,还乘了电梯,那么大的超市,要不是你爸领着,我非得走丢不行。
我问母亲:“那爸给你买什么东西了?”
母亲笑说:“我不缺什么东西啊,就是想看看城市是什么样子的。你爸说,只要有空,他就带我出去逛,走走城市的大马路,看看晚上漂亮的路灯,过过城市人的生活。”
我问父亲要不要钱,在城市里住,比不得乡下,出门就需要花钱。
父亲说:“你们留着供房用吧,我和你妈过得很好,还能像人家城里的退休老人一样,晚上吃完饭去广场上溜达一圈呢。我现在又多兼了一份活儿,每月还能攒下点钱呢。”
“攒钱干什么?你们又不需要像年轻人一样供房子。”
父亲狡黠地笑了两声,悄声说:“这可是个秘密哦,你妈我都不告诉的。”
几个月后我去父母居住的郊区看他们,惊讶父母的生活方式竟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这一代人在城市里所承受的恐慌、压力和寂寞,他们竟没有一丝一毫。他们对每一棵树、每一株草、每一栋楼,都充满了好奇,满怀热爱。
等到我把父亲的秘密套出来的时候,又大吃了一惊。
父亲说他要努力攒钱,买套一室一厅的二手楼房给母亲住。
我开始笑他:“怎么可能呢?你都50多岁的人了,怎能和我们年轻人比?别做这样不切实际的美梦了。”
父亲便急,拿出他崭新的钱包来给我看,说:“我早就看中一套二手的小房子,在郊区,可是交通好。再挣上两年,加上以前我们攒的一些钱,我就能让你妈住进去了!”
记得母亲曾经跟我说过许多次,住楼真好。我总是不耐烦,说有什么好呢,死贵的房子,每次想起来要还贷款,都觉得烦乱,怕是房子供下来了,两个人的感情也淡到虚无。而父亲却对母亲的话默默记在心里,且一点点去实践着。他没有几十万的存款可以让母亲住明亮宽敞的楼房,可是他会拿出仅存的几万块,给她买看得见城市风景的二手高楼。
父辈们的爱情,在田地里是一株挺拔结实的玉米;在水泥地上,亦可以做根根相连枝蔓相接的法桐,任岁月再怎么冲刷和吹打,依然唇齿相依、不弃不离。
他和她,不过是小城里两个平凡的上班族,共同经营着一份平常的感情。他已经忘了最初是怎么相识的,也忘了最初是怎么走到一起并相爱的。
说到“相爱”,他觉得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至少有些奢侈的味道———“相爱”应该是指“相互爱恋”吧?
当然,他感觉得到她是爱他的———从她每次悄悄凝视他,直到不自觉傻笑的脸上。
可是,他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把握。用她的话形容,就是感情没到位。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她,他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要不他每天也就不会一想到什么或碰到什么,就打电话向她倾诉———但也就仅限于此。
感觉上,他对她的感情,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知道,凭她的聪慧敏感,也能感觉得出来。只是,她心里认定:事情可能会有转机,所以,她一直努力着。
他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她的努力。
可是,这种事,总是不能勉强的,他们的努力,对他那种状态毫无帮助。
最后,夏日将尽的时候,她显得十分疲惫,终于轻轻地说:“不如分开一阵子吧!”
他不做声,默认了这种提议。
虽然她极力控制住感情,想不失态、平静地从他身边离开,他还是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上来。他心里掠过一丝难过。
就这么分开了。最初,他不太习惯,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蹿。过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了心情整理好情感。某天,他突然想起:交往那么久,他从来没去接过她。无意识地,他便踱到她办公楼的对面等待———其实也不知道等什么,他只想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看看她。可惜,他并不知道她在哪间办公室上班,所以仍见不着她。于是,他又不自觉地call了她。
一切就像个奇迹,他看见对面的三楼上跑下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跑下三楼,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那儿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前她每次回他电话,呼吸都那么急促。
她说过办公室里有电话,但那是公共财产。况且,一贯冷静理智的她,怎么能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低着头、红着脸说“我想你”之类的话?所以每一次回他的电话,她都要从办公室三楼跑下,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用那儿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
每天,他call一次,她跑一次;他call两次、三次、多次,她跑两次、三次、多次……
阳光灼灼的夏日,一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在尘埃飞扬的街头气喘吁吁地奔跑———仅为回他一个电话。
他的心一动,就温柔地痛起来。
他忙大步流星朝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子走过去,他要告诉她:他现在是多么爱她!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人”,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那是我单身汉心灵的故乡,它位居最高一层的7楼。蜗居在这都市的一隅,我可以心无旁骛地写些自娱自乐的文字,读些自己喜爱的书。我的邻居家庭成员也不复杂,重要的是没有小孩,否则,或多或少会给我带来一些干扰和噪音。他们家好像只是一对夫妻,男的可能50多岁了,经常听到他的妻子称他老何,看上去像个知识分子。他经常独来独往。女的我只是常常听到她和丈夫说话,却从来没有见过她,她从来不出门,或许她也出门,只不过我没有看见而已。
我和老何几乎天天见面,即使我足不出户也能看见他,因为我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那是他的必经之地。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天冷了,多注意身体”之类的话。老何总说:“刘琴,谢谢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有时或许为了透风,老何家的门只关了开着口的防盗门,常常传出夫妇俩的闲谈和老何朗朗的笑声。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和谐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我和老何很少说话,见面也只是互相点点头打个招呼。他经常会把1至7楼的楼道打扫得干干净净,楼道的灯坏了,他也会想办法尽快修好。这让我对他产生了敬意。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到老何的妻子,而我所听到的仍是她对丈夫几乎一生不变的琐碎而充满爱意的言语。我很为这对老夫妻不同寻常的言行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抑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直到有一天,当我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我的灵魂也因此受到一种全新的洗礼。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被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你好,请喝茶。”从一个衣柜旁传出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定格在了衣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惊奇……天哪,这哪里是老何的妻子,那分明是一只正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呢?它又怎么会说一口熟练的女人的声音?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美国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而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最初,得知已被判了死刑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怕死,而是丢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残酷的现实,她一面与病魔抗争一面抓紧生命的分分秒秒做些有益的事,天天把1至7楼的楼道清扫得干干净净。
有一天,她托人高价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充满爱意的言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其像她。两年前,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妻子脉脉含情的言语,只要一听到这满含爱意的言语,老何感到自己的妻子并没有走,她依然在自己身边。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
我想,即使某一天,那只代表着妻子之爱的鹦鹉也离老何而去,但在他心里,我坚信,缘于夫妻间的那份爱却是永恒的、绵绵不绝的……
女人下了班,独自到菜场去买菜。那天,她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大家做拿手菜吃。刚好,朋友的家就在那个菜场附近。
菜场还是菜场,像所有小区里的菜场一样,她不常来菜市场,一般情况下,她更喜欢去超市,那里更干净整洁,更符合她的喜好。
走过一个卖蔬菜的摊子,她停下来,挑选着西红柿。“您男朋友好久没有来啦!”她抬起头来,确定是有人在和她说话。是这个摊子的老板,一个发胖的、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那时候他天天都要在我这里买点什么啊”妇女微笑着对她说。“啊,是吗?……是啊,好久了……”,她纳闷,妇女怎么会认得她呢?“有两次你和他一起来,所以我记得你的,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啊,这样的男孩不多见了呢”妇女乐呵呵地说。
是的,她从来不做饭,因此也很少去菜场。倒是他,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菜场,然后回家做饭。她就在一旁看书、听音乐,吃完饭,他洗了碗,收拾了桌子,和她一起在沙发上搂着看电视。
她的心,突然动了一下。然后转身急急忙忙走了。
那天的聚会,她没有做什么菜,因为她不会。于是依旧是在客厅看书、听音乐,和主人聊天。不时地,她抬眼看着那两对夫妻朋友在厨房里忙出忙进,说着、笑着。突然,就觉得呆不住了。
在朋友的挽留中,她还是告别了。走得匆匆忙忙。
夜色已经朦胧,小区里面一扇扇的灯光里,讲述的又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只是她,依旧是一个人。
男孩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那天晚上,男孩跪在她的床前,默默地注视着她,她有些不安、有些忐忑、有些愧疚。但是更多的,是对另外一个人的思念。
她只是在电话里对男孩说,我们不合适,所以分手吧。
男孩出差在外地,买了最快的机票回来,到他们的小屋时已经快半夜,女孩听到开门的声音,睡眼蒙松地醒过来,从卧室走到客厅,看着呆呆望着她的男孩。他一定是跑着回来的吧吧,头发凌乱,胡子拉碴,眼窝深陷,嘴唇干裂。下意识地,女孩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男孩的脸。男孩一把抓过她的手,坐在沙发上,把她抱在怀里,双手搓着女孩的双脚,责怪地说“大冷天的,又光着脚踩在地上”,说着,把她抱进卧室,轻轻放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
女孩就那样一直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男孩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微笑着说,“急急忙忙请了假,买了机票就回来了,胡子也没来得及剃呢”,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不刮胡子。“没事没事,你睡你的,我在这里看着你就好了”,男孩揉了揉布满血丝的双眼,在床头旁跪下来,右手搁在女孩的枕头边。
女孩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她抽泣着说“对、、、不、、、起”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到枕头上。
那晚,女孩让男孩睡到了床上,他们在黑暗中做爱。流了很多泪。
第二天,男孩不得不走了,他只能请两天的假,就又得回到那个偏远的地方继续他的工作。坐飞机到了省城,还得坐半天的汽车。
走的时候,男孩带走了女孩几天前就已经为他收拾好的行李,行李很多,男孩几乎拿不下了。但是他拒绝女孩帮他拿,说天太冷,让她赶紧回屋里去。关上门的那一刻,男孩回头,对她笑了笑。
门一关,女孩就瘫倒在地上。她抱紧了双臂,还是感觉到冷。想到了什么似的,她冲到窗边,悄悄隔着窗帘向下看。一会儿,就看到男孩走出了门,她赶紧躲到一边。等了一会,又偷偷看出去。男孩坐在最大的那个行李箱上,背对着他,肩膀在剧烈地抖动着,他的右手拿着眼镜,手指尖也在颤动着,左手不停地去抹脸。女孩从那个角度,只看得到他剧烈耸动的肩膀,和拿着眼镜的手,抖得很厉害。
女孩无声地痛哭出来,眼泪模糊了视线,却发不出一个声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孩重新站起来,朝窗外望去。他走了。
女孩返身回到床上,抓过枕头抱在胸前,一张字条出现在眼前,上面只有一行字:冰箱里还有出差前给你包的馄饨,别光顾着哭又忘了吃。
女孩光脚跳下床冲到厨房,冰箱里又放了很多零食,不知道是男孩什么时候放的。她拉开冷冻室,一封信端端正正地放在那包馄饨上。
妹妹:
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好吗?
昨天晚上,在你睡着以后,我难以入眠,我有多想质问你、摇醒你、请求你,但是我不忍心吵醒你。
我一遍遍地看着我们的家,它那么小、那么简陋。可是一年前,你兴奋地拍照片给我看它,我们商量着怎么装扮我们租来的这个小屋子,要挂什么样子的窗帘,买什么样的家居……这一切,都好像是在昨天。
我只想说,真的,对不起。我的工作常常要出差,挣得又少,我们决定住到一起后,我甚至都没有时间陪你找房子、买家具。
妹妹,我知道你一个人很辛苦。真的、真的、对不起。
你不止一次地哭着给我打电话让我回来陪你,可是,我是个男人,我很想马上回到你的身边,天天陪着你,但是我没有这个能力,不然,就会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我知道,你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住了是吗?你最爱吃的馄饨,还依旧放在冰箱里。两个月前我为你包的,你都没有吃。要是在以前,你是最爱吃的……
所以,我不想再问什么,我也不想为难你。只要你,真正过得幸福就好。
粥在电饭煲里温着,记得看完信后先喝一碗,再去睡一会。我知道你任性起来就不吃饭,可惜,不能给你做好吃的。对不起。
电饭锅洗的时候要把电拔掉,不然会漏电。出门的时候要看看水、电有没有关好,冰箱里的东西拿出来放放再吃,不然你的胃又要疼了……
好了,你总是让人放心不下,想要说的太多。照顾好自己。我的电话永远不会变。
爱你的人
2009年11月18日凌晨4点
女人坐在当初和男孩租住的那个小区的长凳上,仰头看着14楼那间房的灯光。想象着现在是什么人住在里面,他们,幸福吗?
手中的那封信已经褶皱了,信纸开始发软,变黄。被泪水浸了多次后,有些段落,有些字迹已经模糊。电话号码,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
男孩搬走后,女孩搬进了另一个男人的家,换了手机号码。两年以后的一个清晨,女孩提着行李箱离开了。
她看起来还是年轻漂亮,只是脸上多了几许落寞。曾经有几次,女孩试图拨那个号码,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女人独自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地上洒满了月光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刮了一阵风,把地上的白色信纸吹得飘了起来……
几年前,一位女朋友结婚,婚礼前的单身派对上,她眼中闪耀着无限憧憬对大家说:“终于找到了我宁愿放弃全世界都要和他在一起的男人。”在场的朋友都为她的话感动,觉得她真的遇见了对的人,可是,我心里却咯噔一下,总感到哪儿不对劲。
事实证明,她的爱情确实是场放弃全世界的过程:
丈夫不喜欢她在工作上投入太多精力,她便申请了若有若无的闲差,安心做个以家庭为中心的女子;丈夫不愿意家里有陌生人,她便放弃保姆和家人的援手,连闲差都不做了,在女儿出生后当了相夫教女的全职太太;丈夫不喜欢她身边那些精气神特别足的女朋友,担心她被她们带得心野了,她便慢慢逐一失联,把自己小世界的领地越缩越小,直到电话本里只剩下不到20个名字。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世界缩小得难以为继,是丈夫从邮箱里发来一份清单,这份家庭账单涵盖了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分月开销,一看就是专业人士做的Excel,附注了银行信用卡的消费截图,一切都在向她无声示意:我为这个家花了多少钱。
作为她电话本里剩下的20个人之一,她在倾诉的结尾哭着对我说:“我为他放弃了全世界,为什么却得不到他的世界呢?”
我也终于想明白了当年咯噔的原因: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要求你为他放弃全世界;而一个你放弃全世界之后才能得到的人,根本不是爱人,那是自私的要求者,而好的爱情,彼此都是对方的合伙人。
曾经,我们讨论为什么林徽因最终嫁给了梁思成而不是徐志摩,现在看来,在漫长的人生中,梁思成和林徽因才是最适合的爱情合伙人。
林女神自恋,常常夜晚写诗还要点一炷香摆一瓶花穿一件白绸睡袍,面对庭院中的满池荷叶,在清风飘飘里吟咏。梁思成不仅忍了,还用一周时间雕刻、铸模、翻砂做了面铜镜,镌刻“林徽因自鉴之用,民国十七年元旦思成自镌并铸喻其晶莹不珏也”,对于她登峰造极的孤芳自赏,他既没有打击也没有夸赞,而是一唱一和。
梁思成有点死板有余变通不足的書呆子习气,爱国心和事业心都特别强,战乱中林徽因就拖着病弱的身体随着他逃亡,她一星期来往四次走将近十公里路去云南大学教英文补习,一个月挣40元法币贴补家用。可是,梁思成测量古建筑的皮尺丢了,她便瞒着他,毫不犹豫在黑市花23元高价另买了一条送他,她的爱和体谅不仅仅在优渥家庭的客厅里,也在颠沛流离的路上。
逃难时,为了方便林徽因治病,梁思成学会了输液打针,不厌其烦地把医疗器皿用蒸锅消毒,然后分置各处一丝不苟;为了让她暖和点,他经常亲自侍弄火炉,生怕别人一不小心弄熄了火,他的关心从来不是嘴上功夫,而是实实在在的体贴。
在李庄,不擅家务的林徽因生着肺结核,喂鸡带孩子缝衣服,虽然缝缝补补对她来说,“比写一整章关于宋、辽、金的建筑变迁,或者描绘宋朝都城还要费劲得多”,但是,她愿意把更多研究学术的时间让给丈夫,这是她最有效的支持。
两人的女儿梁再冰说:“我的父母是长期的合作者,这种合作基于他们共同的理念,和他们对事业的献身精神。”
没错,这就是最合适的爱情合伙人,就像梦露说的,如果你无法接受我最差的一面,也不配拥有我最好的一面。而他们,都坦然接受了对方最好和最坏的那一面,并不要求对方违心拗成自己喜欢的造型。
我有一个朋友在老家做得不错,又南下广州开分公司。
他父母不放心他,提前退休跟他一起南下了。
虽然有财务人员,但他母亲以前在单位就是会计,她不信任别人来管钱,执意要替他做账。
我朋友不肯,两人发生了争执。
他母亲坐到窗台上说:“你大了,翅膀硬了,嫌弃我了,我跳下去算了。”
他知道母亲的脾气火爆,只好妥协。
有一天,母亲去他公司,看到一张新面孔,回来就问他:“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说:“来一个星期了。”
母亲说:“我怎么不知道?你把他辞了!”
他吓了一跳,说:“小王工作做得不错,为什么要辞退他?”
母亲说:“面相不好,我不喜欢。”
两人又是一番争吵,母亲又坐到了窗台上,还是那番翅膀硬了的话。
她说:“我会害你吗?我是你妈!我怕你被别人害了。”
他再次妥协。
我这个朋友跟我说:“现在我好怕回家,平时大家在一起,就是吃顿饭,好好的,也没什么事,但我还会跟她吵起来。”
我说:“你都奔40的人了,自己一点都做不得主吗?”
他说:“做不得,我是真怕她从楼上跳下去。”
我说:“那你爸呢?他能帮你说几句吗?”
他说:“我爸怕了我妈一辈子。”
我的这个朋友非常优秀,人又帅,都快40了,至今单身。
他每次谈恋爱都很认真,可一涉及到婚姻,他就开始退缩。
他说:“我是真的喜欢她,可是我一想到和她结婚就害怕,我觉得她会被我妈逼死的。”
爱情一定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中间涉及第三方,那么一定会无比纠结。在这里,我说的第三方并不是单指脚踩两只船的某一方,其中也包括父母亲。
在我们听到的大量爱情悲剧里,家庭和父母兴风作浪的故事,实在是太多太多。从《红楼梦》到《梁祝》,当事人在自己的爱情故事里,完全做不得主,最后只能用死来谢幕。
当然,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最要感谢的人是我们的父母。姑且不问他们带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是一次意外还是充满了喜悦期待。我们总是被动来到这个世界的。他们对我们负责了很多年,但到了一定的时间节点,一定要剥离开来,否则就会像背阴的树上结出的苹果,既不红又不甜。
爱一个人就给他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吧。放开了别人,何尝不是解放了自己。
这是一家大公司,引人注目的女孩成堆,但公司舞蹈队的丽丽站在美女丛中,你打眼一看就再也不会忘记,那种高贵优雅的气质是一般女孩比不了的。
丽丽身后不缺追她的男孩。最热情的叫张立,公司财务总监,温文尔雅,外号小朱时茂;还有一位是公司最年轻的部门经理吴京,是从小县城一路打拼到这里的。
为了宣传开发的新产品,公司重金请来明星演出,公司舞蹈队当然是伴舞。
晚会结束后,第一个迎上去的就是张立,双手捧一束鲜花。吴京也捧一束花上去,但落在后边了。丽丽她们卸了妆在公司食堂吃宵夜,几个崇拜者围在身边,议论起今天的歌舞晚会来。张立最幽默风趣,他说,舞蹈家丘倩双脚踮起时,忽然停顿了一下——那是因为灯光错打到她前边了。大家都注意到了,笑着纷纷称是。吴京忙问,啥时候?我咋没看到?
张立又跟人们议起著名歌星苏苏来。苏苏唱《我心中只有你》时,一边走一边跟台下的粉丝互动拉手,一个粉丝太不像话,使劲握住苏苏的手不放,搞得苏苏的话筒差一点滑落。大家也都注意到了,说是那个穿咖啡色外套的瘦猴,太不像话了!吴京气愤地说,还有这种事?当场就应该把这种人赶出去。
丽丽抢白吴京,全场都轰动了你还不知道,说啥你都是个不知道!吴京不好意思地挠头。美女们吃过饭,男士们都想围着美女们再聊几句。吴京不知趣地说,哎呀,天也不早了,美女们也累得不轻,早点散了让歇歇,咱散了吧。
丽丽家就在附近。她不坐张立的宝马车,更不搭理吴京。吴京却一直护送着丽丽到她家门口。丽丽要上楼,吴京说你等一下啊。丽丽觉得今晚吴京尤其拙嘴笨舌,就不耐烦地说让我等啥?吴京说,我想跟你再说一句话。
丽丽说,有话明天上班时说。吴京说,真的,明天说就晚了。丽丽说,晚就叫它晚吧。
吴京说,给你这个,电热水袋,今晚暖暖肩膀暖暖腰。得空最好到中医院看一看。
丽丽说,我暖腰不暖腰关你啥事呀?
吴京說,你今天伴舞有点不对。丘倩表演舞蹈《远方的小河》到那个灯光小河跟前时,你腰颤抖了一下,我想肯定是有点毛病,估计是受凉了。到丘倩表演“想念家乡”望星空,你们伴舞的仰脸上望又朝两边伸展胳膊时,你肩膀颤抖了一下。到苏苏唱我心中只有你时,我看到你肩膀和腰就颤抖了两次,第一次在“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第二次是她唱“夜深人静的时候”,到拖那个“静”字长音时,你明显晃一下腰,肯定是腰痛了……
丽丽打断吴京的话说,公司让去看表演,你不听明星唱,不看明星跳,敢情是光顾看我肩颤腰抖了,怪不得他们说啥你都不知道。说着,丽丽生起气来,伸出小拳头朝吴京的胸口砸去,一边流出泪来,说你就光会看我的笑话呀?
吴京连忙说,不敢,我是说你现在可不敢任性,你腰和肩膀有病,不敢乱使劲啊。果然,丽丽“哎哟”一声娇叫,几乎要摔倒,吴京忙托住了丽丽的腰,后来看丽丽不反对,就轻轻抱住了丽丽。要知道,这可是吴京盼望了许久的事情,他没想到在这个平常的夜晚竟然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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