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14: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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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荣瑜,偶遇大二男生戴寰宇,少女情愫被打开。她拼命“奔跑”,只为能追上他的脚步,却没想到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得知戴寰宇竟是先天性器官病变双肾衰竭患者。医生断言戴寰宇活不过一年。她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放弃大学,守护着他濒危的生命。他们靠打工挣治疗费用,5年时间,前后918次血透。终于,在击碎医生的断言第五个年头,他们勇敢牵手,用婚礼为生命喝彩……
青葱岁月幸亏有你
追爱女孩无所畏惧
谢荣瑜永远感谢同住一室的好友李思艳的那场感冒。那是2006年的5月,满山的太平花开得正起劲,她陪着已经病了两天的李思艳去兴义市工人医院打针。在医院门前,李思艳碰到了熟人——哥哥的同学戴寰宇。李思艳指着谢荣瑜道:“这是我的好朋友……”“我叫荣瑜。”谢荣瑜抢着说。连她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省略了自己的姓,只是冥冥中觉得,这样他们就会离得很近很近。
离高考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谢荣瑜突然“醒了”,她开始疯了一样的学习。妈妈心疼了,劝她,尽力就好,谢荣瑜一笑,自己在纸上用毛笔写了八个大字:青春不败,时不我待!妈妈以为这是女儿激励自己的话,只有谢荣瑜自己知道这其中的含义。
2007年3月植树节,谢荣瑜前往国家风景名胜区马岭河峡谷参加团委组织的植树节活动。快到山顶时,她不慎一脚踩滑,摔倒了,下面是杂草丛生的山坡,掉下去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正当她慌乱之时,突然,右手被一只瘦弱的手紧紧地拽住了:“抓紧,别松手!”之后,一股力量将她拉了上来。
谢荣瑜正要道谢,突然愣住了:“是你!戴寰宇!”半年多没见,他依然那么帅气,只是比以前消瘦了一些。原来,戴寰宇作为此次植树节的组织者之一,一直在现场指挥。他早看到了谢荣瑜,只不过事情太忙,没有打招呼,当他终于有时间准备跟她说句话时,正好看到谢荣瑜摔倒,怕她滚下山坡,忙将她拉了上来。
这是多么幸福的一跤啊,惊魂未定的谢荣瑜开心极了!终于攀上了峡谷东岸,戴寰宇瘫坐在地上直喘粗气,脸色苍白、嘴唇发紫,谢荣瑜问他怎么了?戴寰宇摇了摇手说:“没事,老毛病!”歇了片刻,戴寰宇的脸色渐渐恢复了,谢荣瑜以为他是累的,也没放在心上。她还沉浸在意外重逢的喜悦里,对他说:“我们共同种一棵树吧,作为——青春友谊的纪念!”戴寰宇看着她绯红的脸,淡淡一笑,答应了。
就这样,他们在白云之下,碧草之上,共同种下了一棵柏树。谢荣瑜兴奋异常,因为,为保证这棵树成活,在初期,每隔两个星期,就要来给小树浇点水,她终于有了经常见戴寰宇的理由了。
高考越来越近,谢荣瑜开始全力冲刺。当最后一场考试的铃声响起,她像只欢快的小鹿冲出了教室:“终于自由了。”然而,一连几天,她都拨不通戴寰宇的电话, 连李思艳都找不到他的人。
2008年8月,谢荣瑜接到了吉林工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高兴之余,她再次拨打戴寰宇的电话,想和他再去一次马岭河峡谷,看他们的孩子——那棵小柏树。这一次,电话通了,戴寰宇听完她的邀请,冷冷地道:“对不起,我正在市医院输液,去不了。”谢荣瑜匆匆赶到医院。几个月不见,他竟又黑又瘦,脸上还有些许的黑斑,她差点没认出来。她心痛地问:“你得了什么病呀?严重吗?”戴寰宇把枕头旁边的病历拿出来,递给谢荣瑜,她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先天性器官病变双肾衰竭。她顿时眼前一黑。
“知道了,你就死心了吧?好好去上大学,那里有更好的男孩等着你。”戴寰宇的脸上,带着一种淡然和无所谓。谢荣瑜却泪流满脸:“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会好好学习,根本考不上大学,你为什么不早说,我考不上就可以留在你身边了。”她跺着脚冲出了病房,18岁的天空,从那一刻起变了模样。
毅然放弃一个未来
勇敢再创一个未来
原来,戴寰宇刚出生时,就查出患有先天性脑脊膜膨出。他的父亲戴云系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副调研员,母亲刘上丽是黔西南州物资局生资公司会计师。两人倾家荡产,花了50多万元先后为儿子做了2次双输尿管吻合术、3次膀胱双输尿管吻合术,但依然无法为他拽住双肾衰竭的厄运。病魔的磨难,让戴寰宇比同龄人懂事,坚强,2004年7月,他考上了贵州大学,但考虑到家里为自己已经倾尽所有,便放弃上大学,去黔西南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业工程系学习电脑专业。
第一次遇见谢荣瑜,他没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可是,那次植树节,她天真的笑脸,没心没肺的快乐将他感染了,和她在一起,他会觉得满心的乌云都会被她的笑声吹散。他被动地任幸福慢慢降临,又本能地提醒谢荣瑜好好学习,他才20岁,也正是渴望爱情的年龄,如果,她考上大学,而他病情减轻,那该多好。
可惜,病魔不长眼睛,也没有同情心,2008年6月,戴寰宇刚大学毕业,便开始感冒发烧,父母把他送到医院,医生告诉他们,由于病人长期尿路狭窄,引发了双肾衰竭,最糟的是,戴寰宇属于先天性疾病,不能换肾,目前,只能靠每周花2000元进行3次血液透析来暂时维持生命,只要停止血透,生命就随即结束,而就算不断血透,他最多也只能活一年!
原来这就叫生命倒计时,戴寰宇心中悲凉不已,自己已经这样,何必再拖着一个美好阳光的女孩。起初,他不敢接她的电话,想通了后,他将一切真相奉上,相信一定能吓走她。起初,谢荣瑜果然被吓跑了,但在家冷静了一天后,她又跑回来了,站在戴寰宇病床前,她歪着头问:“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种的柏树?我昨天去看它,又长高了。”她将用手机拍的小树的照片给他看:“你肯定活不过它,但要站得和它一样直,因为你是它‘爸爸’,要给它做个榜样。”戴寰宇忍了很久的泪,还是落了下来,马岭峡谷缺土少水,但那棵顽强的小生命,却长得生机勃勃,树都如此,他有什么理由放弃!
抱着一大包东西从超市出来,我心里美滋滋的,今天超市的限时销售可让我这个懒人逮了个天大的便宜。刚拐了个弯,就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翻,手里的东西稀里哗啦地洒了一地,最惹眼的就是那几包卫生巾。
真倒霉!小腿的麻痛令我站不起来,我只能冲着从5米以外往回开的肇事者喊:“回来,回来,要不我报警了。真是一头———”
那个“猪”字还没讲完,到嘴边的字我又咽了下去,忍住小腿的疼痛,偷偷地乐了。开车返回来的肇事者很快驶到了我面前,从头盔里钻出来的是一张黑得发亮的脸,整个脑袋圆溜溜的。停在我面前的他像一座大山,起码有一米八,最要命的是他竟然很胖,而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瘦高型。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只黑黑胖胖的猪。
他扶起我急切地询问到底痛不痛,要不要去医院。看到他像老鹰揪小鸡一样搀着我,我白了他一眼:“不痛———才怪,你来试试,不过,算你还有良心。”他看了看我肿起如拳头大的脚踝,有点担心地说还是去医院吧。
登记名字的时候,他转头问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把他的脸庞衬得更黑了。
“司懿。就是司马懿那个司懿。”我看到他在纸上画了老半天,起身瘸着脚过去。他刚刚填完:“你早说嘛,不就是王思懿的懿,就是演潘金莲的那个。”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人把我的名字与潘金莲联系起来,他倒是头一个,听着这个贫嘴的肇事者那么说,我的脚好像不那么疼了。
后来,他要了我的手机号,他要询问我的脚伤直到好了,他说他是个非常怕麻烦的人,生怕日后出什么事他可担待不起。
再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朱飞。
这两个字让我躺在床上偷偷笑了一个礼拜,居然有这么名副其实的人,嘻嘻,一只“非洲猪”。
朱飞几乎天天到我家来,每天给我擦药,揉脚,变着花样地给我煲粥喝。我说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我的脚已经没事了,作为肇事者你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他一边帮我收拾到处乱扔的东西,一边嘿嘿地干笑着说瞧你这窝,哪像一个姑娘家的屋,乱糟糟的,再说了你现在怎么能每天都吃方便面呢?
我没有再说话,躺在沙发上看乱糟糟的肥皂剧,任他肥胖的身影在我小小的厨房里忙碌着。我想起了苏扬,那个高高瘦瘦、英俊非凡的男孩子。他在的时候,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清闲,我要在厨房里为他做饭,要给他拌西红柿沙拉,要给他磨巴西咖啡,他永远是躺在沙发上看球赛翻报纸,冲着我喊:“司懿,好了没有?好了没有?”就是这样一个我心甘情愿为他服务的男孩,曾流着泪发誓一心一意爱我的苏扬,走的时候居然是那样决绝:“没意思,你只会围着厨房转!”
正想着,朱飞出来了,被油烟熏过的黑脸膛显得更黑亮了,系着我小小的花围裙的他,像被人五花大绑了一样,手里端着的小巧的锅与他的身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扑哧一笑,从没看过外表这样滑稽的人。
“你笑什么?我很好笑吗?快吃粥吧。”
吃着朱飞煮的粥,我忽然想,有个人天天煮粥给我吃的感觉真好,我厌烦了照顾别人,我还需要一个人来照顾呢,比如朱飞。想到这里,我狠狠地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司懿啊司懿,你也太不争气了,自从苏扬走后,你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怎么为了一碗粥,就违背了自己的原则呢?何况朱飞竟是这样长相的男人,与你心目中的理想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我又瞟了他一眼,偷偷地笑了,呼哧呼哧地把粥喝了个精光。
当我的脚完全好了,可以去上班了,朱飞便天天到我家楼下等我,用摩托车带我去公司。回来的时候,刚走出公司便又看到他高大的身影堵在公司门口。他说这是为了你的安全问题,要是再有人撞到,就不会像我这么好心了。
同事说:“最近面色不错啊,那是你的新男朋友?”
我吓得连忙又是摇头又是摆手的:“不是,不是,怎么会呢?”同事们会心地笑了。
我郑重地对朱飞说:“你以后不要接我上下班了,我们只是朋友,没有必要这样。”
没有朱飞的接送,我又得早早起来,赶着去挤公交车。闲的时候却老想着他煮的粥,说老实话,这个黑胖男人煮的粥比我煮的方便面好吃多了。
想谁谁来。
我正要出门去超市,朱飞提着一只保温瓶站在门口。他不好意思地说打扰了,不知该不该来。该来该来,我正想你———的粥呢。我说得有点口齿不清,你坐,你坐,我去超市买点东西。
朱飞瞥了一眼沙发上那抹醒目的鲜红色,会意地说,你先吃,要不凉了,我去买。
真莫名其妙,我竟这样让一个才认识一个月的男人帮我去买卫生巾。
朱飞回来了,脸上渗满了大粒大粒的汗珠,气喘吁吁地把一包卫生巾递到我手上,正是我经常用的牌子“护舒宝”。我的脸刷地红了,同时心底有了一丝柔软,细心到这种地步的男人仿佛打着灯笼也难找了。
我试探着问他:“你有女朋友吗?”
他看着我的红脸蛋,漫不经心地说:“喜欢我的女孩可以从土星排到火星呢,不过,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哦,别说名主有花,连非洲猪也不例外呢,追他的女孩子那么多,何况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也难怪,外表不怎么样,可是他心地善良,细心体贴,又有一份稳定的职业,这也在常理之中。
朱飞走后,我开始了漫无边际的思念,想念他黑黑的面孔,肥胖的身躯,以及他细心煲好的粥。他,他怎么可以有喜欢的人了呢?我狠狠地砸碎了他忘记带走的保温瓶,晶莹地碎了一地,细细碎碎的,犹如我此刻的心。
黑暗中,我打他的手机。通了,那边声音很杂。我正在相亲,等会儿再打给你。
朱飞那熟悉的声音听起来让人心碎。原来我看错人了,追他的女孩子可以从土星排到火星,他也有了喜欢的人,还要去相亲,他什么长相啊,还不满足吗?真是一只花心非洲猪。
我伤心地关了手机。好吧,如果我司懿现在还相信爱情,那我真是笨到没药可救了。
死吧你,非洲猪!
我细细地描了眉化了妆准备出门,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是朱飞!“你来干吗?你不是在相亲吗?”我顶住门板不让他进。
可我哪里斗得过他,他一下就撞了进来,把我逼到了墙角。撞在如城墙般的他的胸膛上,我突然感到特别脆弱。“你不可以相亲的,不可以的!”我伤心地哭喊着。
“难道你竟然不知道我的心吗?”
“我没有,是我妈逼我去的!”他急切地说,头上又渗出了汗珠。
“可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干吗还来啊?”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望着他。
“真是笨到无药可救了,我喜欢的人就是你呀!”
我大吃一惊,真的吗?当我喜欢上他的时候,要命的是他竟也是喜欢我的。“可是,可是我还是不放心,追你的女孩子可以从土星排到火星。”
他拥住我,紧紧地:“傻瓜,要知道,从土星到火星是没有人迹的!”
新婚的夫妇只买了一只杯子,丈夫说:“你怎么这么省,只买了一只喝水的杯子?”
妻子说:“这样才表示咱们一体,恩恩爱爱,永不分离。”
杯子听了特别自豪,认为自己的胸怀里不单单承载着透明的水,还承载着主人的爱情。而它作为主人之间爱的象徵,会和陪伴他们一生一世。
这样一来杯子渐渐高傲起来,它有些看不起自己杯子里的水,认为水只是依附在身体里,没有它的承载,水什么也不是,甚至抓不起来放不下去。
水对于杯子的缪论并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它觉得杯子也好水也好,都有自己命运,不是被放在了一起就永远分不开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杯子更加高傲了,它经常趾高气扬地对水说,自己有多么了不起,自己对水做得贡献,它说水应该满足,应该感恩,应该对他想要抛弃水,换上另一种液体表示赞同。
水还是没说什么,悄悄地蒸发了,然后飞上了天,变成了云,化成了雨。
杯子因为没有了水,渐渐的被主人遗弃放在了没人注意的角落。
不久这对夫妇,因为男主人公的有了外遇而离婚,女主人搬走了,杯子被新女主人仍在了垃圾桶里,杯子被仍的那一刻才觉悟过来,没有任何事物是永恒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依赖它一辈子的。
杯子的悲哀,其实就像男主人的悲哀,新的婚姻并没有让他找到幸福反而感到有种恐惧,害怕自己就像杯子一样,被漂亮的女主人遗弃。
一
就因为同寝室的三个“死党”用一根价值70元的哈根达斯与我打赌,在离开大学前三个月,我将全系最潇洒的帅哥任伍狄追到了手。
毕业后,广东一家大公司在市人才中心招聘员工,我和狄狄前去应聘。当我们挤到招聘台前,却面面相觑,惊奇的不是那位漂亮的女招聘官,而是展台上的提示牌:学历本科,英语六级,男性未婚(无女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狄狄不死心地问:“如果一条中有那么一点点不达标,是否有通融的余地?”女招聘官轻轻一笑,否定的姿态优雅极了。
我牵着狄狄的手说:“狄狄,走吧,这个展位不招工,他们招的是‘驸马爷’!”
没想到女招聘官听见我的话,却叫住我:“这位女生,能否让我看看你弟弟的简历?”
我莫明其妙地望着狄狄,狄狄眨眼一笑:“说我哩。”
原来她将“狄狄”当成了“弟弟”。
她扫了一眼狄狄的简历,又扫一眼狄狄的脸,说:“你可以留下简历,等候通知。”
我毫不犹豫地夺回简历,小声咕哝:“我们是不能分开的,要招同时招,不招就拉倒。”
狄狄急忙将我拉到一边,一阵密谋,我又回到招聘台,装出一副可怜相:“他是我表弟,他答应我妈要照顾我的,求你将我一同招了吧!我很能吃苦的,干什么都行。”
女招聘官看看我,又看看狄狄,高深莫测地说:“原则上我们不招女生,何况你们又是亲戚。但你的诚恳令人感动,我们回去商讨一下再说。”
一周后,我们真的接到了录用通知,狄狄成了当时的女招聘官、现在的女经理梅丽亚的助理,我的职位是办公室文秘。
我和狄狄的关系则由恋人变成亲戚,但我们还是在外租房住。
三个月后,我洗狄狄的脏衣服,却意外地搜出一个 zippo打火机。我明白以他的现状,是不能这么奢侈的。但我没问他,也许是客户送的吧,因为他经常和梅丽亚出席一些重要场合。只是自此后,他回家越来越晚,有时干脆不回家。直到有一天,他收拾完自己的衣服,泪流满面地对我说:“你是世上最纯最好的女孩,是我配不上你。我不仅有男人所有的坏毛病,而且贪婪,除了爱情,我还渴求财富与美色,而这些只有身为总裁千金的梅丽亚才能满足我。因为我爱你,所以不想欺骗你。”
狄狄走了,我的初恋像哈根达斯,化作了一汪冰水。
二
失去了狄狄后,我只好将自己的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忙得晕头转向,每天干完分内的事,又诚恳地抢着帮助别人。承蒙同仁们都对我刮目相看,特别是梅丽亚,美丽的媚眼笑成一条缝。几个月后,我就以这样的自虐换取了晋级的机会,心情也渐渐爽快了许多。
我常常琢磨,这种升级加薪的美事,是自己工作真的很出色呢,还是梅丽亚在补偿我?
正当我想弄清这个问题时,朋友来电话了:“失恋的家伙,找到新目标没有?”
我说:“找你个大头鬼!看看全公司,哪里有我中意的人啊!”
朋友说:“急什么,你们公司不是年年招工吗,找个机会,你也招一个。”
话刚说完,梅丽亚就叫我到经理室,说设计部要招一名设计师,让我到人才中心去招一个。
我问:“条件呢?”
她想了想,翻出去年的那面提示牌,在前面加一句:设计专业。在后面加一句: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再将“男性未婚(无女友)”中的括号连同无女友去掉,然后说:“就按这个要求,也许现场会出现一些意外因素。自己看着办,我相信你的眼力。”
从经理室出来重写提示牌时,我擅自写了“硕士”两字放在学历后面。再将“无女友”连同括号还原,于是提示牌变成了:设计专业,学历硕士,男性未婚(无女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也许条件太苛刻了,看的人和走的人一样多。只有一个“眼镜”,看过提示牌后,一直坐在对面的角落写写画画的,还时不时向我这边望一望。
第一天,我空手而归。
第二天,我按时坐在招聘台旁,瞪着大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目标。快到下班时,一个满头大汗的小伙子急忙冲到我面前,放下简历,一边擦汗,一边说:“看看我的简历吧,我是听朋友说你们在招设计师才赶来的。”
我指着提示牌说:“先生你别急,请先看看我们的要求。”他一看便嚷起来:“你们这是招工还是招亲啊?”
我歉意地笑,尽力做出优雅的样子。我不知这个叫嚷的男子有几条不合格,但我这样挑剔是有理由的,既然梅丽亚能在去年的招聘会上将我的狄狄钓走,为何我不能在现在的招聘中钓一个自己满意的对象?不过我要的对象不一定要有狄狄的英俊,往往具有这种长相的男人大多只养眼,不养心,但一定要比狄狄优秀,当然也不能看着难受。
于是,第二天我也失望而归。
第三天,我又准时走进了人才中心。
三
坚守到下午,渴望的目标仍然没有出现。眼看希望越来越渺茫,我准备迈开撤退的步伐,却看见前天坐在对面的那个“眼镜”拎个礼品袋急匆匆地赶到我面前。他摘下眼镜,开始自我介绍:“我叫王朝,是来应聘的。我从法国回来,这是我前天下午按你的身材设计的夏装样品,请你去洗手间检验一下。”说罢,他将礼品袋放在我手上。我展开一看,是一套米色工装,凭手感,知道质地很好。
于是,我狐疑地去了洗手间。当我换上这套衣服,站在镜子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高雅温情、干练脱俗的女子是我吗?我敢说,如果我穿上这套衣服上班,如果不看正面,连梅丽亚都要黯然失色。
孤芳自赏了好久,我才依依不舍地将这套衣服脱下来。毕竟是人家的作品,我没权力占有,尽管我喜欢。
他见我出来,笑着问:“怎么样,合身吗?”
我说:“这是我穿过的最合身最漂亮的衣服,简直酷呆了。”他说:“喜欢就送给你。”
我问:“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因为这是为你定做的。”
我说:“虽然我喜欢,但你别以为一套衣服就能贿赂我,只有所有条件合格才行。”
他说:“请你先看看我的简历和另外春秋冬三套工装设计。”
看完他的材料,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我对面蹲三天?他说:“其实前天我是来人才中心递交个人资料的,无意中看到你们公司在招设计师,而且招聘要求很有趣,所以我也想借机考察一下你们的眼力,并以此推断你们公司的实力。”
但我还是做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说:“你这么优秀的设计师,如果符合我们的第三条要求,很难让人相信。”
他沉默了几秒钟,回答说:“实话告诉你,我曾经有一位美丽的恋人,就因为我这双不争气的小眼睛,她离开了我。分手那天,她很遗憾地对我说,你是个不错的男孩,除了这双眼,其他的真是无可挑剔。她觉得我的眼睛实在太小,小得装不下她的美丽和财富,于是我被一脚踢到了巴黎。”
我笑了:“巴黎的浪漫并没有将你的眼睛变大,你怎么过我这一关?”
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挺幽默,他望着我,作出一副滑稽相:“聘官大人,你瞧我这身高,不低于一米八;你看我的五官,也是各就各位,应该算‘一表人材’吧?眼睛嘛,小是小点,可眼睛小点有什么不好?眼睛小,精力集中,看事贼准!”
他突然对着的我耳朵小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小眼睛男人不花心!”
我终于被他逗得忍俊不禁,一面笑一面说:“好啦,好啦,就是你了!”
就这样,我既完成了任务,又满足了私欲。
当我暗自下定决心,要拿出以前追任伍狄的决心,力争在三个月内再将王朝搞定时,王朝却自动送上门来,他说:“如果你不嫌我的眼小,我愿意包下你一生的服饰,还有你一生的幸福。”
我盯着他的小眼睛,怎么看怎么舒服!他的小眼在我的大眼里,越来越生动,越来越温柔……
这个世界能够剥夺我们追求幸福的权利,能够剥夺我们追求爱情的权利,但是理想却是它永远无法剥夺的。
one
一切,要从一个偶然的相遇开始讲起。
这一天,橘子抱着一束海芋出现在了市中心的一间礼堂里。台上是一只年轻的浣熊,他正在唾沫横飞地演讲,按照顾客的吩咐,她将在演讲结束之后把花献给他。
洁白的海芋代表着希望、爱与尊敬。因为害怕路上塞车,橘子特地提前了半个小时出发,结果她被迫听完他最后半小时的演讲。坐在礼堂的最后排,橘子小心地用爪子护着花,长这么大以来,除了她的父母亲,她还没有爱过或者尊敬过谁,所以看着周围激动的动物,橘子有一些诧异。
后来,演讲结束了,抱着花,橘子从过道一路挤到台前。那是一只年轻的浣熊,他比橘子大不了几岁,橘子恭敬地将花递到他的怀里——“阿布先生,我谨以此表达对你的敬意。”接过花,阿布微笑着向她表示谢意,也就在橘子准备离开时,他对着橘子眨了一下他的右眼。
two
橘子的花店就开在坚果街上,因为临近森林综合大学,所以生意一直很好。
秋天开始的时候,有一个相貌猥琐的胖子总是会来店里骚扰她。每次,他都会问她这些问题——“小姐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哪个系的”,“你有男朋友了吗”……为此,烦不胜烦的橘子在门口竖了一个“一百五十公斤以上勿入”的牌子,但是那个胖子一点都没有知难而退的意思,他对橘子说:“你怎么知道我只有一百四十九公斤?”
晚上,躺在床上的橘子辗转反侧难以入眠,都这么大了,她居然还没有爱上过谁,如果一粒小小的种子在一次又一次的春风过后始终无动于衷,她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吗?街灯在天花板上投射出淡黄色的影,不知道为什么,橘子开始想起下午那个善意的眼神来了。
three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橘子的花店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来客。就着橘黄色的夕阳,他大大咧咧地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
“咦?你不就是那天那位送海芋的小姐吗?”橘子回过头,她眼前的这个先生穿着一件棉质的休闲衣,笑眯眯的,脑袋上戴着一顶棕色的画家帽子。他冲着橘子眨了一下右眼。
“你也是森大的研究生?”橘子的脸蛋有一点红,阿布点了点头,他对橘子说:“有什么适合送给老师的花吗?”
因为给他献过一次花,因为他来订过一次花,橘子与阿布成为了朋友。在森林综合大学,阿布研究的课题是“国际关系”。阿布即将毕业,橘子为他的老师送去了一束剑兰,剑兰的花语是长寿,福禄,康宁。在花店里,阿布对橘子说:“你懂得的花语可真多。”
阿布每次来的时候都是下午,橘子有点喜欢这个充满阳光味道的大男孩。阿布会在花店一直待到打烊,然后他们会在学校里逛一逛,图书馆旁的街灯发出金灿灿的光,夜晚秋风入骨,阿布就把自己的围巾给橘子圈上。后来,在一个晚上,橘子问阿布:“你有什么理想吗?”
“我没什么理想。”阿布挤了挤肩膀旁边坐着的橘子,说,“那你呢?”
“我想当个画家。”橘子张开嘴哈了一口气,“可是我连大学都没考上。现在我只想把我的花店开好。”
“有理想真好呀,”阿布也张开嘴哈了一口气,“既然有理想,就不应该放弃。只要不放弃,总会有实现的机会。”哈完气,他把爪子放在了橘子的爪子上,橘子听到自己的心脏“怦”地抖动了一下。他对橘子说:“你以后成为一个画家后,我去看你的画展。”啊,这是,这是约定吧,那个晚上,橘子几乎一夜未眠,回家以后她都没有洗爪子,第二天醒过来,她发现阿布的围巾还圈在自己脖子上。
four
橘子在下午的花店里等阿布。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因为很忙,所以阿布就不是那么经常找橘子了。花店最近的生意出奇地糟糕,情兽节尚且遥遥无期,橘子却囤积了大批量的玫瑰。鲜红的玫瑰像一簇簇火焰,路过的动物们往里瞟一眼,谁都看得出来这间花店的老板正在变成一个花痴。但是橘子才不管这些,她坐在柜台旁边,用爪子托着腮帮透过花店的落地玻璃窗看着街道。现在她有所期待了,那些从花店前经过的动物就统统跟她产生了联系——每一次,她所期待的那只浣熊就是从大街上那流水般的动物群中泅游过来的。
在周末的一个夜晚,橘子终于鼓起勇气约了阿布见面。因为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橘子最终在口袋里揣了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一封她亲笔书写的情书。他们顺着坚果街逛了一圈,在一处小摊子上,阿布给她买了一支波棒糖,又有动物沿街兜售玫瑰花,阿布就又花了八块钱买了一朵玫瑰。阿布说:“送你。”
坐在学校旁的小河边,围着阿布围巾的橘子还在为那八块钱心疼,要知道,她店里一朵包装好的,新鲜的玫瑰才售价五元。结果阿布先开口了,他对橘子说:“我要出国了。”他朝橘子耸耸肩,表示“我也感到很意外”。但是——出国就出国吧,好歹——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比方一个承诺,一个表白?
没有。什么都没有。此去绵绵无归期,爱情只是一个意外。橘子忽然觉得口袋里的信是那样沉。
five
坚果街的花店倒闭了。可是橘子并不难过,花店开不了她可以干点别的。是的,生活不容易,但如果只是为了生存下去,它会变得很容易。
橘子在家休息了一个礼拜,之后橘子上了一趟街,在一间文具店,她买了画板,纸,画架,颜料,画笔,刷子,铅笔,调色盘,她又在一间书店买了相关的教材。一切准备就绪,橘子委托朋友给她联系了一位教画画的老师,这个世界能够剥夺我们追求幸福的权利,能够剥夺我们追求爱情的权利,但是理想却是它永远无法剥夺的。几天之后,在明亮的画室里,橘子见到了他的老师——还记得那个相貌猥琐的胖子吗——他是艺术设计学院的研究生——他的名字叫蒜头,他成了橘子的老师。
six
四年之后的某一天,橘子与蒜头花了十七块钱在坚果街附近的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就这样,橘子变成了蒜头太太。四年的时间,蒜头从一个艺术设计学院的研究生变成了一名室内设计师,而橘子呢,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很快,在临近的松鼠国,她的画展即将剪彩——她成为了一位画家。
这一天,橘子在卧室里收拾行李,那朵八块钱的玫瑰已经凋谢,现在它成为了橘子的一张大书签。蒜头正在客厅里看电视,他穿着一条花裤衩,吃着坚果,他对卧室里的橘子说:“瞧瞧,瞧瞧,又换总统了。”橘子把头探出卧室——她看到电视上,无数动物的正中间,那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浣熊——啊,那不是阿布吗?!
seven
飞往松鼠国的飞空艇缓缓起飞了。看着窗外的云朵,橘子开始想,她居然真的成为了一名画家,真是世事难料。她想起了很久之前阿布与她的约定,那天,他对她说——“你以后成为一个画家后,我去看你的画展。”他当然不会去,他现在已经是总统,她也已经结婚了。
忽然,有几只扎着热血头巾的刺猬从机舱后部站了起来,领头那只对大家说——“现在我宣布,这架飞空艇已经被我们劫持。我们的目标是撞击六角大楼,所以,不想死的就过去领降落伞。”乘客们被吓坏了,机舱里死一样寂静,然后很快,看看刺猬们竖起的那些坚硬无比的大刺,陆陆续续地,大家佩戴好了降落伞,只待打开舱门,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保存自己的生命无疑是最可行的,虽然六角大楼是总统办公的地方。
不行。不行不行。橘子的脑袋里开始浮现出无数关于阿布的回忆,橘子是嫁给了一只她并不爱的浣熊,但是,她曾经付出过真心的那只浣熊,他不能死。非但不能死,他还应该幸福地、完好无缺地活下去——忽然,橘子站了起来——她的声音有些发抖——“我们不能让飞空艇撞击六角大楼,那是总统办公的地方。”
于是她的声音更大了些——“我认识总统,他是一只了不起的浣熊,请相信我,我们还相爱过。”
“你给我闭嘴。”眼见响应橘子的乘客开始多了起来,几只刺猬齐刷刷地向橘子逼了过来。
eight
历史定格在八月十一日。这一天,在恐怖分子的劫持下,一架飞空艇撞击了世贸大厦,而另一架则在六角大楼附近坠毁。关于那架坠毁的飞空艇,通过对黑匣子的分析,大家得出结论:在飞空艇坠毁前,乘客与恐怖分子进行了殊死的搏斗。而令大家感到意外的是,灾难发生当天,总统居然正在休假。他根本不在国内。
——画面回到飞空艇坠毁前。在那个中午,一只戴着画家帽子的浣熊走进了松鼠国国立画展中心,在那里,浣熊国一名年轻女画家的作品正在展出。失事电话打过来的时候,他正站在一幅巨大的油画前,那是一朵凋零的玫瑰,在黑色的背景下,女画家为残缺的花瓣浇上了璀璨无比的红——那是一股纯粹的红,红得蚀骨,比火焰还要红的红,就像一个垂死的病人,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在顽强地与命运抗争。
接完电话的阿布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画展中心,当然,他已经不再有兴趣去探究这幅画的含义。而那一天,关于橘子所做的一切,谁也不会知晓。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初恋那点故事(九)
直到现在,我都在回想着我曾经刻苦铭心的记忆,因为那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的身影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心,给我快乐,给我幸福。是的,从认识到分手,都是你一起陪我度过的,都是你一直温暖我的心。
--题记
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换取她的痛苦,我要她好好的
人生就是这样,得一知己,终无憾。如同我拥有你一样,天天开心,快快乐乐,有你在我身边,脑袋什么烦恼都没有,真好。
溪美,是一种很小的城市,它没有大城市的风范,没有大城市的繁华,却让我拥有着无尽的思念和冲动的爱意。风和日丽,望着边境的无际,拥有着蓝白色的天空,我漫步于学校的树荫低下,等着我那可爱的你,渐渐的我发现自己的耐力有点增强了,(没有怪你的意思)我可以静静的听着小歌坐在班级里等你一个下午,还可以不用吃饭。想要和你一起吃饭,而你却迟迟未来。时间还是依旧地流逝着,太阳也慢慢地西降,黄昏的天空,有着太阳余光的点缀,天空变成金黄色的,也是挺漂亮的。
依稀记得,有一天你突然生病了,而且还很难受。只觉得你不舒服,但没有仔细问你怎么了,你也没有告诉我。那天的体育课各种玩耍,只怪自己顾着玩,忘记关心你,真是个大坏蛋,没有好好的照顾你。直到下课去找你,看着你痛苦的样子,我却不知所措。当时想做的,就是抱着你,给你温暖,然后陪着你一起回去休息,这样会好过点!看着你请假回宿舍后,上课期间总是心神不定,心里很担心你,看不见你,又害怕你会不会有事,没人能照顾你。第二节下课,就叫了个同宿舍的同学上去看看你,下来说你在睡觉,我也就放心了。第三节和第四节,坐着发呆,睡觉,心里总是安静不下来,很担心你,好想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承受。因为你生病了,所以我们午饭都没有吃,你一直沉睡着。回到宿舍,望着那片泛蓝的天空,祈祷你快点好起来,希望上帝保佑你。
第二天的清晨,一大早的打电话给你,以为你会好些,让你陪我去吃早饭,没想到你的病加重了,而且还吐了,这使我更担心你了。连续上了两节数学课,一半在听,一半在担心你,心总是静不下来,心跳也却越来越快,自己都可以听得见。语文课找了个不成理由请假了,忍受不住你一个人痛苦。后来偷偷跑进你的宿舍,陪着你一起,看着你,脸色苍白,心疼你。
很在乎一个人,即便是一点点小受伤,看着对方痛苦的样子,总想着为什么老天不疼惜你呢?让你受苦受累的。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换取她的痛苦,我要她好好的,不要再受苦了,所以的痛我一个人来承担就好。“我在乎你,我可以放弃我拥有的一切。包括我自己在内。”或许可以。
我们初恋那点故事(九)
婚姻就像一株树,难免会有风摧虫蛀,只要它没有从根部烂掉,我们都要爱护它,让它长成庇护我们一生的参天大树!
引“狼”入室好男人不慎出轨
我的丈夫黎铭是大家公认的好男人,才35岁就被任命为省里某局的副处长。对家庭,他倾注了满腔的爱,他常对我说,我和女儿芊芊是他生命的全部。谁知2002年10月,这温馨和美的一切却被无情地打破了。
国庆节,单位组织我们港澳七日游。本来黎铭很早对我说,他想一家人待在一起,因为当时他在下面的一个县“蹲点”,刚完成任务回家,好不容易等到假期,一家人能团聚了。可我实在不愿错过这个旅游机会,我征求意见时,他愣了一下说:“既然你们单位的人都去,你又特别向往,还是不要错过吧,我正好可以在家写论文。”我感激地吻了他一下,却看到他眼睛里闪过一丝失落。可以想像他肯定不开心,虽然我心里有些愧疚,但还是抵挡不住港澳游的诱惑。
旅途中,我意外地接到大学同学温小仪的电话,她说她正在我家附近,想见见我们。我告诉她黎铭在家。挂掉电话,我随即有些后悔,心头掠过一丝不安。大学时代,我和温小仪是好友,她看上去非常“淑女”,从来不主动和男生搭腔,当大多数同学恋爱恋得如火如荼时,她却“孤芳自赏”,一个人郁郁的,而我和黎铭已经决心“将爱情进行到底”。我常热心地张罗着给她介绍男生,却被她一一拒绝了。毕业那会儿,有一次她幽幽地对我说:“既生瑜,何生亮。”我当时没有在意,直到毕业后,黎铭才告诉我,他收到过温小仪的情书,她暗恋他很久了。
旅游结束回到家,黎铭也没有主动提起温小仪,我以为她没来过我家。但我发现黎铭有些变化,说话的时候他常常卡壳或走神,我想,他一定是看到我回来高兴得神魂颠倒了。
10月9日,回到单位,我竟又接到了温小仪的电话,她要我看一下我的电子邮箱。当时我的心就“咯噔”了一下。打开邮箱,映入眼帘的文字让我惊呆了:“王一霏:一直以来,你在我面前永远都是胜利者的姿态,你常常在我面前和黎铭亲密,这些,都深深地刺伤了我。这次到你家,我才知道黎铭心里其实有我的位置。我想告诉你,你找了个很棒的丈夫,他的床上功夫真不错,那一夜,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呆了,瘫坐在椅子上半晌无法动弹。我挣扎着回到家,黎铭似乎从我的表情上觉察到了不妙,我想大声痛哭或者嚎叫,然而只是虚弱地说:“温小仪给我发了邮件。”黎铭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颓然地陷进沙发,把头深深埋在两手间。
“她说的都是真的?你心里真的有她?”我带着哭腔问。
黎铭突然坐直了身子,恨恨地说:“我被她暗算了,这个心存不轨的女人!她到了我们家就说是你打电话给她,说你旅游了,希望她来陪我一下。我想既然是老同学,就留她吃了一顿饭。当时她带了一瓶红酒来,本来我喝一瓶白酒都没事,可那瓶红酒我才喝了一杯就醉了,当时她把衣服脱了,我在稀里糊涂的状态下就……我真混啊!”
我哆嗦着身体,半天才吐出几个字:“这一切都是她蓄谋已久的,她恨我,她嫉妒我们的幸福,她终于达到了报复的目的。”黎铭抱着头,从沙发上滑下去,他蹲在地上,痛苦地说:“霏,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要我怎样做才能补偿你?”
好一会儿,我才稍微平静下来。我绝对不能让她的阴谋得逞!我拼命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对黎铭说:“我们做饭吃吧,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我走出“不忠”阴霾他却陷入“恐艾”泥潭
那些日子,我尽量用理智告诉自己,事情都是那个恶女人引起的,和丈夫没有关系。可是理智归理智,只要我一想到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媾合,就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此时,我们的夫妻生活出现了严重的障碍。黎铭的百般逢迎爱抚,再难激起我的兴奋。我的脑子里强迫性地闪动着他和温小仪绞结蠕动的身影。终于有一次,他颓然地翻身下去,用悲哀地语气说:“霏,我们是不是没救了?我对不起你,我不会勉强你的!”我用被子蒙住头放声大哭。这以后,我们的关系陷入了僵局。然而,很多时候,我都在心里痛苦地呐喊:“心底深处,我还是深爱着你啊,黎铭!”
2003年4月6日,我无意中翻出了以前的日记,我怅然地打开浏览。很快,泪水打湿了我的脸颊。日记记载的,都是我们相爱的点点滴滴……大学毕业后,我患了一种怪病,医生怀疑我将失去生育能力,黎铭的母亲得知后,阻止他继续和我恋爱,把他锁在家里,他硬是从二楼的阳台上跳下去,来到医院找我,对我说:“不管将来是什么结果,我都永远和你在一起!”也许是上天垂怜我们的爱情,我的病竟很快治愈了。我怀孕后,一个冬夜想吃西瓜,这个近乎天方夜谭的想法竟被黎铭实现了,他深夜找了一个有能力的朋友,敲开了一家专卖反季节水果的超市,花高价买了几个西瓜,那夜,他把西瓜切成小瓣喂我,我一边吃一边泪流满面……以往的种种一幕幕浮现出来,我百感交集。难道丈夫偶然一次出轨,我就这么在意吗?何况,他不是故意要那么做的啊!
就在那一天,我决定解开这个心结,重新开始我们的温馨和美的生活。
第二天,我拨通了心理咨询热线,在心理医生的循循善诱下,我尝试走出心理阴霾。一个月后,我终于能和丈夫亲密如常,夫妻生活也和谐多了。我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谁知,温小仪的又一封信搅得我们的生活波澜迭起。
2003年9月8日,我和黎铭同时收到了她的邮件,寥寥几句话,却像投下了一枚炸弹!她说:“我被确诊为HIV病毒携带者,你们好自为之吧!你们不用找我,也找不到我!”我和黎铭都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黎铭的脸色涨得通红,牙齿咬得“格格”响,他马上抱了一床被子睡到了小卧室。我对他说:“也许是温小仪故意这么恐吓我们,你知道,她看不得我们夫妻幸福。”黎铭没有作声,眼睛里满是惊恐和对我的歉疚。
那几天,黎铭正好患了感冒,有些发低烧,并且手臂皮肤上长了几个红色的丘疹,这些迹象都被他认作是艾滋病的征兆。一时间,我们如临大敌,我焦灼而心疼,黎铭却竭力装出冷静的样子,他说:“事情到了这一步,都是我的错。霏,也许我只有来世再补偿你了!”我忍住眼泪说:“事情还没有最后证实,你不要这么悲观。”
我鼓起勇气陪黎铭到艾滋病检测中心做检查。第二天下午,我独自到检测中心取结果,攥着结果从检测中心出来,我不敢看,一直走过了两个站牌,我才颤抖着把被手心的汗浸湿的结果单打开,“阴性!”那一刻,我旁若无人地痛哭,全不顾路人奇怪的注目。回到家,迎着丈夫惊惧的眼神,我扑到他怀里,哽咽着说:“没事了,没事了!”黎铭长长地舒了口气。
可是,黎铭的身体发低烧却断断续续,手臂上的丘疹也转移到了大腿内侧。黎铭的心又悬了起来。我再次陪他到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是感冒和湿疹,没有大碍,只是病程长了点。我的心放松了,黎铭却越来越反常,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总是蕴含着深深的悲哀和惊恐,似乎有解不开的心结。
2003年10月的一天,黎铭从外地出差回来,我帮他整理衣服的时候,发现了两张HIV病毒检测单,一张是上海医院的,一张是北京艾滋病防治中心的,结果都是“阴性”。我心里说,黎铭是怎么了,到处去检测?随即又想,这样也好,可以排除他心中的恐惧。可我从他脸上却怎么也看不到开心,有的只是心事重重。
黎铭拒绝和我过夫妻生活,连平时的亲昵行为也看不到了,他更不接触女儿,有时女儿撒娇地坐到他的腿上,都被他推开,常惹得女儿嘤嘤哭泣。我越来越难以理解他的行为。
11月5日,黎铭突然递给我一个存折,上面竟有15万元!我吃惊地问他哪里来这么多钱,他说是朋友帮他炒股挣的,然后没头没脑地说:“霏,我真恨自己没有给你们母女带来幸福!”我隐隐感到一丝不安,天哪,黎铭这样子似乎在安排“后事”!
我偷偷拿着那几张HIV病毒检测单到医院咨询,医生告诉我,黎铭确实有病,但不是艾滋病,而是“恐艾症”!我终于明白,丈夫所有的反常举动,都源于他内心深处的那个死结!
执子之手何惧险山恶水
医生听完我详细地讲述我们的婚姻风波后,对我说,黎铭患上的“恐艾症”与一般的“恐艾症”患者不同,他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他对那次无意的出轨一直心怀内疚,“潜意识”里想以惩罚自己的方式来赎罪,于是他就“强迫”自己“患”上艾滋病。治疗他的“恐艾症”,除了彻底消除他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惧,更重要的是,配偶要给他充分的信赖和支持,用“爱”来帮他战胜心魔。
回到家,我从网上下载了很多有关艾滋病的资料打印成册,又到书店购买了相关报刊书籍,我不声不响地把那些资料放到丈夫的案头,果然引起了他的兴趣,他有空就翻阅。我想,我不能打“无准备之仗”,要先让丈夫彻底了解艾滋病。
然后,我想到了一着“险棋”———找到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温小仪!她自曝艾滋病,如果不是真患病就是事出有因,她要破坏我们的婚姻!只有找到她交涉,才能把丈夫拉出迷局。然而,虽然经过多方打听,托人查找,我仍然一无所获,只是听到一个不确切的消息,说温小仪好像患了绝症!我不禁为丈夫感到庆幸,他万幸没有感染上!接着我犯难了,如果找到她,情况会更不妙,黎铭会认为自己患艾滋病是铁板钉钉的事!
我突然想到,温小仪是通过邮件掀起风波的,我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呢?于是我在网上申请一个邮箱,用的是温小仪的拼音字母组合,居然申请成功了。我尽量模仿温小仪用刻薄的语气给自己的邮箱发了一封邮件。回到家,趁丈夫在面前时,我故意当他的面上网打开邮箱,随即,我开始了在心里排练了很多次的“表演”。
我一边看邮件,一边“流泪”,并伴以逼真的“啜泣”,黎铭果然被我引过来了,问我怎么了。我“气愤”地说:“你自己看吧!我觉得我是多么的失败!”黎铭仔细地看着“温小仪”发来的邮件,当看到“我根本没有什么艾滋病!只是恐吓一下你们。听说黎铭现在惶惶不可终日,你们的婚姻怕是不会长久了吧?我终于达到了目的,我们虚伪的友谊也该结束了。那些年,你装好人到处将我展览,以后你不用再装了。我讨厌你居高临下的怜悯!告诉你,我得不到的,我就会让它毁灭!”我透过“泪眼”看到黎铭的嘴张成O形。他突然狠狠地在电脑桌上拍了一巴掌:“这个可恶的女人!我们简直被他害苦了!”
第二天,在我的劝说下,我陪着黎铭去看了心理医生。从门诊楼走出来,他抬头看了看晴朗的天空,缓缓地说:“想不到,我居然会患上‘恐艾症’。真是当局者迷啊!”
我知道,“恐艾症”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散尽。因为丈夫内心深处还有着深藏的内疚,那次出轨,给我们婚姻留下的创伤让他疼痛。我多么想回到当初那亲密无间的状态中去啊。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唤醒过去的爱,让丈夫知道,我们的爱在险山恶水中并没有消退,而是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我该怎么做,才能达到期望的结果?我想到了恋爱日记!于是,我把那些值得回味的美好记忆一篇篇输入电脑,每天给丈夫的邮箱发一封,让他明白,虽然经风历雨,我们的爱仍然经得起考验!
当我给他发到第5封日记时,丈夫似乎突然换了一个人,他的脸上出现了少有的阳光。
这天是2004年2月14日。下班回到家,黎铭主动做了一桌菜,他动情地对我说:“老婆,这些日子,我终于想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不能让昨天的不愉快侵占今天的生活,我决心还给你和女儿一个全新的我!”我欣慰地笑着回答:“经历这些事,我觉得婚姻就像一株树,难免会有风摧虫蛀,只要它没有从根部烂掉,我们都要爱护它,让它长成庇护我们一生的参天大树!”
丈夫的眼圈红了,他拥住我说:“你知道吗?那15万元是我索取的贿金,我曾经准备给你们一笔钱后,找个地方了结自己。后来细心的你拯救了我。我把贿金都退回去了。我知道,对于你和女儿来说,一个有责任心,清醒的丈夫和父亲才是永远的依靠!”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随着人们婚恋观念的不断变化,传统的家庭模式正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位时尚女性与两名深深爱着她的男友共同组建了一个家庭,并与其生育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样的家庭结构形式虽然违背了传统观念,但他们三人都深深爱着对方,而且三人都认可这种开放式的“多角爱恋关系”,他们在家庭活动中分工明确,生活也十分和谐美满。
雅嘉人长得非常漂亮,美丽如花、靓丽如霞;
最出彩的是她那丰满而性感的唇,在唇膏的滋润下散发出诱人的光彩;
她走起路来,胸部风姿随波荡漾、柳叶细腰随风飘然;
嫩滑的皮肤,雪白的身体像初出浴的、恰似雨露下等待开放、挂满珍珠般露珠的花蕾;
润红的面容满是灿烂的、略带俏皮的笑靥,让男人眼花缭乱、心荡神怡。
雅嘉、大海、向天在一个村长大,一起上学,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班同学,高中毕业后都没考上大学,又是一起回乡的青年。
雅嘉说:我们三人青梅竹马,上中学时,他们俩都长成了高高大大的美少年,当时我的学姐学妹们都视他俩为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当然,我也不例外。
尽管女孩子们趋之若鹜般向往他俩,但他们都不为所动,总是前后左右地在我身边转悠。
他们俩人都很疼爱我,真是疼人都疼到骨子里去了,每天都行影不离,干活时,他俩抢着干,一边一个将我扶持住往旁边坐着,让我看着他俩做就行了。还不停地往我耳鬓送上无数的甜言蜜语。
我喜欢吃什么他们都铭记在心,我喜欢到什么样的环境玩,他他也是熟知在心,想吃什么,想买什么,想去哪里,他们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满足我,温柔体贴到了无微不至,凡事我想到的他肯定已经先你想到,你还没有想到的他也已经想到,巴不得二十四小时粘在你的身边,绝对可以用“招之即来,挥之不去”来进行形容,每天早晨起床后总会一眼看到盛好放在餐桌上的早餐,所以,在这段不是恋爱而胜似恋爱的时间里,我总是感到自己很幸福,很“公主”,三人世界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陪伴,只是一个简单纯朴的词,但却是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一种给人依靠的信赖,一股欣慰的惬意芬芳。谁能说,在无助、孤独、寂寞的时候,又有谁不想有个人来陪伴;谁能说,在绝望的时候,不需要一个鼓励的眼神呢。
她说:每一个女人都很渴望爱情,渴望到把爱情当成生活的全部,她们得到了爱情,就盼望着自己成为对方的全部。
当我们进入谈婚论嫁的年龄时,我虽然在心里对他们都很喜欢,但真正要嫁时,也只能嫁他们俩中的一人,不可能同时嫁给他俩,来个一妻伺两夫吧。
就在大海与向天两人茆足轻进行竟争时,有一天,下着密密细雨,向天带我到了他的家中,当时就我们俩,他将我领进他的房里,拿出好多好吃的东西招待我,说着各种好听的话语,不知不觉中,他把我拉到了他的床上,初秋的衣着还很单薄,在忙乱的冲动中,我的身上已经只剩下了内衣。在我鲜活的身体和醒目的内衣的刺激下,他突然停止了动作,莫名其妙地松开了抱着我的手。我一下明白了什么,拼命地抱紧了他的身体,喉咙里重重地喊了一声:不!
当他退除我最后一件内裤,轻轻掰开我微曲起的大腿抚到我最私秘处时,我轻微地抖动了一下,并发出了轻轻的急促的呻吟,两手将他抱得更紧了,当他温柔地、慢慢往里插,冲破了处女膜,一种撕裂的疼痛感袭击着我的全身,我抱着他的手松开了,当他继续往深处插入时,我感觉好象冲开了体内层层门扇,我的体内顿感充实盈满,直至他势如破竹般直达深处。随着他的每一次抽动,我情不自禁地叫出了声,我们都到了高潮,特别是他喷射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全身僵直,迎合着他的插入使劲上挺。好畅快,好舒服。
我的第一次就感受到了至极的性爱高潮。
当时那一时刻,只感觉我的身体悬浮飘起、充满激情,一股奔腾喷涌的烈焰,强烈地吞噬我的一切,美妙至极,几乎是人无力承受的极度狂喜。”
这一切就在敲打着雨声的白天发生了。当我们喘息初定的时候,当向天发现我的身下一摊殷红的血迹时,他说:你是我的了,我这样先下手为强的作法,倒觉得有点对不住大海了。
事后,我回味着当时的情景,我惊魂未定地发现,我的无数个第一次就在我如些疯狂的行为中发生并结束了我的姑娘之身而成为男人之妇,并开始了我别样人生生崖。
我与向天正式成确定了关系,经过一段热恋,披上洁白的婚纱,双双步入婚姻殿堂。
在我结婚前夜,大海紧紧地抱住我,俯在我耳朵边大声地说: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不管,你就是我今生的最初,也是我最后的爱人,我的心再也容不下别人,只能把别的人当成生命中的过客了————
那一刻,揪心的幸福,撕裂着我这颗柔弱的心,坚固着一腔爱的火焰,也守护着一颗不二的忠贞,将我的另一个白马王子同时深深地刻在心底。我真恨自己的心太小,不能同时装下两颗心。
其实大海却实是好男人,我和他在一起,心情很轻松,没有拘束,他看我的眼光,不是那种色迷迷的、游移不定的、紧盯着看的眼神,更不是那种闪闪烁烁、偷瞄的眼神,在他的眼神里没有贪婪、占有欲望;而是一种非常柔和、爱怜、欣赏,大方、大胆与火辣的眼神,而且还富有一种磁石般的吸引力与穿透力。在他的面前,我不会有羞涩与难为情、也不需要故作姿态,更不需要隐藏什么,能大大方方地迎着你的目光,很随意地聊天说话、随意地笑,随意地表现自己。总之,我觉得在他身边有一种非常的安全感,他就像兄长一样让我有一种强烈依赖意识,有一种想做任何事而没有任何顾忌的感觉。
自从我结婚后,大海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我很爱我的丈夫,我们是个很幸福的家庭,我和老公的工资加起来约有七千多块钱,按理说,我们也算是小康之家了。然而,老公因为炒股票欠下三十多万的债务后,一切发生了巨变。我后悔了,责怪老公说:“都怪你!我们这个家恐怕永远不得翻身了!”老公劝慰闻言劝我说:“困难是暂时的,挺一挺就过去了。”
没想到,这一挺就是二年多,二年多来,我们夫妻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天天被人逼债,终于有一天,我受不了了,辞去工作,给老公留下一封信,只身来到南方打工。
说起来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到了南方后,我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在公司打杂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而且还很累,但是总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公司的老板对我非常照顾,只第一季度的奖金就给了我2000元,我打听过,职工每季度奖金一般都是300元,可老板为什么要给我这么多?
我虽然心里有很多疑问,但是也不敢去问。直到有一天,老板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里。我低着头刚进办公室,就感觉到有一个人用炽热的目光在我全身上下扫描了几个来回,当我抬起头时,映入眼睑的一幕让我大吃一惊,老板竞是十年前紧紧地抱住我,俯在我耳朵边大声地说:“这一辈子你就是我今生的最初,也是我最后的爱人------”的大海哥。
待我心情稍微平静时,大海告诉我,自从离开家后就到了南方打工,当有了一些积蓄后,就自己倒腾了,经过十来年的打拼才有了现在规模的生意。
此时此刻,我们都有些感概。
大海对我说:你的确太漂亮了,十年了,你一点也没变,在南方女孩的柔弱中,你像一棵挺拔的白桦树,有一种让人感叹的、成熟的美。
我原本有意躲避情债,没有想过再和大海来往,至少自己爱的伤痕没有抚平之前,害怕面对一个曾经深爱的男人。但惧怕有时候并不能成为拒绝的理由。
他说:你一来公司我就知道了,只因有一笔紧急业务要洽谈,刚回公司就找你来谈谈,我办公室缺秘书,想安排你来做,工资待遇将会有很大的提高,你可愿意帮我?
我说:让我和老公商量商量吧。
下班回到出租屋,怕大海的出现与老公在情感上发生碰撞,我暂时没把遇见大海的事告诉老公,只把换工作这个消息告诉了老公,老公说:“只要能多赚些钱,就干罢!”我算了算,这样干下去,只需二年时间我就可以帮老公还清余下的欠债了,于是,我很快回复了大海。
也许,有些缘分真的是天定的,爱似乎有一种天然的魔力。
当秘书的第一天,大海对我说:“你要做的工作就是收发文件,接待来客,打扫卫生。”我因为觉得生活有了希望,因此快乐的像只燕子,整天在办公室里飞来飞去。有一天,我忙完后,大海悄悄把门关了,示意我坐到沙发上。我有点不知所措地走过去。
大海温柔地笑着对我说:“你的工作做得很好,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满意,知道吗?”
我不懂他想说什么,有些不安地摇了摇头。
大海说:“你是企业的白领了,怎能穿得这么土气?知道吗,很多时候,你就代表公司的形象!”我闻言不禁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牛仔服,颇为尴尬。
“把牛仔服脱了,换上我为你准备的新衣吧!”大海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吻说。我闻言愣了半天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才拎上新衣进了套间,不知是没在意还是有些许期待,我没有将关锁套间的门。
待我刚把衣服脱光,大海就进了套间,从后面死死搂住了一丝不挂的我。我没有感到奇怪、没有惊慌,在我的潜意识里还有一种冲动,一种慰藉、一种多年失落的回归、一种期待、一种潜移默化的情感需求,这种种的心心相印让我无力抗拒,最终在大海温柔的语言和躁动身体的触摸下,情不自禁地倒在了他的怀抱……
在套间的床上,面对我白玉般的胴体,雪白粉嫩的皮肤,饱满的乳房,他自语着:十年过去了,你还是这样漂亮,真比清晨带露月季花朵还要美,还可爱。他靠近我,伸手轻轻抚摸,生怕抚重了而破坏我的嫩肤凝脂。我仰面躺在床上,很兴奋,眼睛微闭,红朴朴的脸上满是娇羞的微笑,任他放肆地抚摸着。
此时此刻,我发现大海显然还是第一次和女人接触,他激动得发抖,在他鲜活的身体和硬挺醒目的生殖器具的刺激下,我的身体也一下子激情燃烧起来。莫名其妙地问了他一句:你还是处子吧?他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我一怔,又像是一下明白了什么,拼命地抱紧了他的身体,喉咙里重重地喊了一声:快给我--------
我的手一直也没有闲着,因为“坦诚”的一瞬间,努力把自己放平,放松,这一切都是在唯美的气氛下完成的。
当他不得要领地在我身体上乱顶时,我对他说:别急,我帮你--------
当他快进入的一瞬间,我本能地用双手支撑住了他的身体。他的动作好拙笨,我还没有调整好姿势,他就压了过来。
待我慢慢的迎合着他时,他已奋力前推,猛烈进入,我紧紧地抱住他,畅快的我差点没叫出声来,愉悦的眼泪已经顺着脸颊往耳后流去。
我没有动,任他用劲抽动,很快,我就感觉到有一股无法控制的激流,汹涌而来,我周身抽搐,大腿儿开始不住地乱抖,心紧缩,我感觉到他的东东在我的身体里剧烈地抖动,那一瞬间,我象被雷电击中一样,身体僵挺,脑海一片空白。
事后,我们疲惫地躺在床上,我问他:你一直没找女朋友?我感觉你还是第一次做爱吧。他说,我说过,这一辈子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最后一个女人,我的一切都属于你的,你已然深深扎根在我的心里,对别的女人我没有兴趣。
大海还说:爱一个人,是一路相牵着走。美眉不是白素珍,千年而不遇。历经沧海也罢,镜花水月也罢,一路并非全是风景,甘与苦,顺与逆,真与假,与岁月同行,与生活同行,意想不到的风雨,总会上演,所以,今生只爱你一个女人,不管结果如何。
人们常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男人都花心。没想到大海对我这么专情,这让我从心里感到要重新看待男人的情感了。
当我要离开时,大海对穿上新衣的我赞不绝口,又塞给我两千元钱,要我多买几套新衣服。
当晚,我一宿没睡着,心里想着大海的一片深情,同时又想,他虽然对我好,但我毕竟背叛了丈夫啊!我既担心大海会对我一往深情,又担心这事被丈夫发现。我左右为难着,一想到明天还要面对大海,就心如鹿撞。
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我的担心并非多余。男女之事,有了一次,就会有十次、二十次。从那以后,过不了一两天,我们就要在办公室的套间温存一番。大海是个很有情趣的男人,尽管我是个已婚的女人,但他每次都让我快乐无比,而这正是未老先衰的老公无法给予我的。渐渐地,我由当初的担心,变成后来的坦然。
接触一多,大海的家底也让我摸透了。他没成家,虽然很有钱,但还是一个人过着流浪式的生活,没有爱人陪伴是他心中之痛。同时,我也知道他是始终不渝地、深深地爱着我,尽管我也曾爱过他,现在在情感上、性爱上也难舍难分,但是我依然爱着我的老公,还有我的一对儿女。
我总害怕大海有一天会提出让我为难的问题,但是,他始终没有向我提半点要求,我说:“你是有头有脸的老板,手里的钱多得花不完,为什么不好好的找一个好女人过日子,非要和我在一起呢?我是不会和老公离婚的。”
大海见我这样说,就对我说:我爱你,就不会让你为难,你如果觉得我的存在会影响你们家庭的话,只要你发话,我会马上消失在你的视线之外。
我急忙说: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知道的。
他听后说:要不这样,我找个地方,盖栋房子,我和你们全家住在一起,你们是法定夫妻我不在意,我与你做事实夫妻,我们做一家人如何?
我听后,当时也左右为难就说:“这是你们男人的事,我不管。”
我的默许让大海鼓起勇气找我老公谈判,几经协商,我老公竟然同意住在一起了。事后老公对我说:我知道大海对你割舍不下,你心里也还装着他,我怕你难受,过得不愉快,我想我们三人从小一起长大,只要你高兴,让我做什么都行。
就这样,大海出资在我们老家盖起一栋三层小楼,生意也搬了回来,大海替向天还清所有债务,我们三人共同经营着大海的生意。
我们住到了一起,过上了一妻事两夫的生活。
几年下来,我们竟也和睦相处着,在外人看来,我们是两家,是邻居,为了不让孩子们误会、难堪,我与大海的情感生活还是比较隐蔽,当然,我也为大海生了一个孩子,他们两个男人也以兄弟相称,还经常一起喝酒。大海对我的孩子们也很好,我想这或许也算是种幸福吧!
我问雅嘉:俗话说年青的夫妻老来的伴,你们现在相敬如宾地过日子,没有争吵,以后老了会是个什么样子呢?
哦,这我可没有想过。不过,婚姻幸福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接受对方的全部,甚至能容忍对方和自己不同的脾气秉性。财富可以靠双方共同创造,不一定把它当作伴侣的先决条件。品德是重要的条件,无论如何,他们俩人是爱我的,我也是深爱他们的。
我想我既是伴侣又是情侣。
我们可以称得上爱得死去活来,爱得以身相许,几近痴情;真正的痴情,是一种精神支柱,一种心灵上的寄托。谁会把一个人放在心里一辈子呢?能把一个女人放在心里一辈子的男人应该称得上是痴情男吧。
我知道,一般来说,女人的心中原本只能有一个男人,可不知怎么,老天却让我的心中装进了他们俩个男人,我不知这是对还是错,但我知道,我向往一种纯静、祥和的幸福,这一生中,爱上他们两个男人也是幸福的。
爱应该没有对与错,只有适合与否,愿意与否,快乐与否。当你们已经不能在一起时,不是她没有选择你,也不是你抛弃了她,而是快乐没有选择你们,幸福没有选择你们,爱情没有选择你们。当你真正爱一个人时,能感受快乐、幸福,这就是真爱,只有这种爱才是幸福的。
打工的日子是辛苦的,也是无聊的,特别是在闲下来的时候。为了打发空寂无聊的时光,打工仔张庆详买了一台收音机,听听广播音乐什么的。
一天,张庆详从广播里听到这样一则“征友”启事,马鞍山市有一位叫白枚的姑娘,自幼爱好文学,喜欢写散文诗歌,诚交天下文友。张庆详尽管对文学一窍不通,却对姑娘抛出的红线,格外感兴趣,于是赶紧记下了姑娘的联系地址。
要交友,就得多与姑娘联系。姑娘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要想与姑娘联系,只能靠写信了。写这样的信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没点儿文采,干干巴巴的根本不行。要写就得洋洋洒洒妙笔生花,且又浪漫温馨,一下子就能打动姑娘的心。可是,凭自己肚子里的这点墨水儿,莫说是给姑娘写情书,就是给父母写封信都是吭吭哧哧,半天憋不出个“豆儿”来。怎么能给姑娘抛出这样的红线?咦,有了!刘书旺那小子学问大,肚子里的墨水多,字也写得漂亮,找他代写,小词一转,漂亮小字一亮,三五个回合准能撂倒那姑娘。对,就这么办!
原来,张庆详与刘书旺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好朋友。怎奈是张庆详自幼贪玩,不喜欢读书,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下了大田。刘书旺倒是个读书的料,偏偏母亲得了癌症,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数万元的债务,不得不辍学捋上了锄杠把。眼看着土里刨食不赚钱,二人便结伴来沧州打工。
再说张庆详,主意打定,找来好友刘书旺,两瓶啤酒喝下去,刘书旺真还同意给他代写这样的情书。不过,他不能狗啃骨头干咽唾沫,白费这个脑筋,二人讲好,每写三封信,张庆详请刘书旺吃两个猪蹄儿,外加两瓶啤酒。
说写就写。当即,刘书旺便调动起大脑中所有闪光的细胞,流畅的文笔,生花的辞藻,就人生、理想、文学、洋洋洒洒地写了五页稿纸。信发出去了,没过一个礼拜,姑娘回信了。嗬!那信写的,是相当有水平啊!妙语连珠,纵横捭阖,不卑不亢,又不失女性的温柔和机智。读这样的信,莫说是代笔的刘书旺,就连坐收渔翁之利的张庆详,心里都是嘟嘟地直往外冒甜水!
就这么着,由刘书旺代笔,与千里之外的姑娘接上了“火儿”,连上了线!
刘书旺早在上中学时就是一名写作文的高手。辍学后始终对报刊杂志独有情钟,只要一有空,就坐下来读几篇文章,写上几篇随感之类的东西,久而久之,文学的功底,得到了进一步的夯实,这回正好大派上了用场!姑娘的文学功底也相当厚实,且善于思索,见解独特,的确是一位有志青年。于是,一封封情书,跨越千山万水,来往于江南和河北之间,一座友谊的桥梁,就这么架了起来。自然,刘书旺猪蹄儿吃了不少,啤酒也喝了不少。尽管如此,张庆详却喜在脸上,乐在心里。
随着通信的增多、升温,“张庆详”与白枚姑娘的“友谊”,渐渐得到了升华,“爱情”的种子不知不觉中在一对年轻人心中萌发了。这一天,姑娘来信,信写得羞羞答答,言说河北的山好水好人也好,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马鞍山呢!姑娘的用意再明显不过了,以此为借口,实则欲来相会心上人!张庆详一时不知是惊是喜,一时倒没了主意。刘书旺给他出主意说,这一步迟早要走的,不如净水洒街,黄土铺路,迎接远方的姑娘!
于是,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款款飞去了江南。果然,姑娘如期而至。但见白枚姑娘眉清目秀,一袭白裙,挎一个精美的月牙坤包,亭亭玉立,显得十分高洁秀丽。姑娘被张庆详迎进门,二人便开始了羞涩的但又期盼已久的交谈。
俗话说,偷来的锣鼓敲不得,硬教的曲儿唱不得。张庆详胸无点墨,话语粗俗再加上心虚气短,三言两语便露出了破绽。白枚姑娘很是纳闷儿,眼前这个吭吭哧哧的小伙子,就是那个才华横溢、胸怀大志的张庆详?姑娘的心是纤细的,她想,会不会张庆详见了自己一时精神紧张,才表现失常的?于是便眉目含情,以女人特有的温柔,慢慢启发诱导,与他共同回忆以前的通信内容……
因信不是张庆详写的,自然他无从忆起信中的内容。渐渐地,张庆详大汗淋漓,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姑娘受到了如此愚弄欺骗,不由得大为恼怒,骂声“骗子”,双手掩面,低低哭泣起来。
张床详倒一时慌了神,不知该如何安慰姑娘才好。半晌,姑娘猛地抹把泪,一字一句地说:“你给我把代你写信的人叫来,我要见见他!”
刘书旺被叫了来,他自知自己这事办得不对,连连向姑娘赔礼道歉,言说自己受朋友之托,实在不是有意伤害姑娘,再说自己也……
白枚止了哭泣,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小伙子,不觉转怒为喜道:“你说实话,给我的那些信,真的都是你写的?”
刘书旺点点头,真诚地说道:“白小姐,请原谅我一时的冒昧,我虽李代桃僵,但与您通信以来,我就找到了真正的自我,理想得以放飞,心情格外舒畅,恍然觉得生活是那样的美好,打工再也不觉得苦和累了……我……我……”由于激动,刘书旺一时变得结巴了起来。
白枚姑娘玉面泛红,再一次打量起眼前这个怯生生的小伙子,二目不由得放出灼人的光来,不由得一阵“吃吃”窃笑,包中掏了一个精美的笔记本递过去道:“庆详,不,书旺,如果你有意的话,请在上面记下我们今后的日日夜夜。哦,上面有我的手机号码……”
幸福来得实在太突然了,刘书旺没有任何精神准备,倒一时显得慌乱起来。毕竟小伙子反应机敏,很快便镇静下来,双手接过笔记本,郑重地说道:“我会的!”随即满脸羞得通红,二目光芒四射。
有道是,有来无往非礼也。刘书旺没有准备任何信物,怎好空手回赠姑娘?突然他想到了脖子上母亲临终前交给他的一块玉佩,急忙摘下,双手递给姑娘道:“白小姐,这是母亲送我的护身之物,我转送给你,愿母亲在天之灵保佑你……”白枚激动地接过还带着刘书旺体温的玉佩,紧紧地握在了手里。
这一切都被旁边的张庆详看在眼里,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顿时醋意大发,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你们不能这样!白枚是属于我的!我……刘书旺,你不够朋友,我……我和你拼了!”吼叫着便扑向了刘书旺。
工友们闻讯赶来了,七手八脚把二人拉开。眼看着刘书旺和白枚一同向招待所走去,张庆详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由得放声大哭起来。他好悔好恨啊!当初如果自己好好学习,满腹文章,何尝会请人代写情书,有了这场爱情游戏之事!哭声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凄切,可是,导致今天这一结局的发生,这又能怨谁呢?
人生最美的邂逅
2012年10月,乔振宇接到了赵宝刚导演打来的电话,邀请他出演自己的影视剧《老有所依》,赵导是乔振宇极为崇拜的导演,他受宠若惊,一口应承下来。不过,让乔振宇意想不到的是,进入这个剧组,不但能与赵导合作,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待着他。
11月初的一个傍晚,乔振宇按照约定时间去怀柔的剧组里试戏。赵导指着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留着松卷头的女孩子对他说:“来,我介绍下,这是王倩一,在片里扮演你‘媳妇儿’!”乔振宇刚想跟她握手,只见王倩一呵呵地笑了,显得特别开心的样子。乔振宇想,这个女孩儿虽然有些傻气,但还挺阳光的。由于此前从未打过交道,乔振宇与王倩一简单地聊了几句,得知她原名叫王纪弦,老家在湖南,从湖南大学毕业后参加过多档模特比赛,曾获得“百事可乐”杯足球宝贝冠军、“中国小姐风采大赛”最具潜质奖。此前,她曾在情景剧《朋友你在哪里》与《远亲近邻一家人》中有过出镜,是一位影视新人。
正式进驻剧组后,每天的工作节奏很快,乔振宇的眼睛有些近视,为了拍戏方便,他一般都戴着隐形眼镜,戴这种镜片需要随身携带眼药水。王倩一有着女人特有的细心,她发现乔振宇经常忘记带眼药水,这样一来,眼睛有时特别难受。一次拍室外戏时,乔振宇发现自己又忘记带眼药水了,他不由得无奈摇摇头,这时眼睛因为强烈阳光的刺激,他不停地抬手揉搓。站在一边的王倩一悄悄递给乔振宇一瓶准备好的眼药水,柔声地提醒他:“赶快洗洗隐形镜片吧,眼睛可别发炎了。”常常在外漂泊的乔振宇因为王倩一这一细微的举动,内心柔柔地一颤,瞬间体会到了被关怀的美妙情感。
乔振宇决定投桃报李,当时两人居住的宾馆条件较差,空调一开室内便十分干燥。一次,乔振宇特地到镇上买了两台加湿器,在自己的房间放了一台后,让宾馆的服务员把另一台放进了王倩一的屋里。由于没有提前向王倩一打招呼,王倩一回到屋里后,感到很惊讶。她想,这个剧组真好,对演员实在太关心了!于是,王倩一拿起手机给剧组后勤说了一大通感谢的话,后勤被弄得莫名其妙。王倩一又打电话感谢宾馆前台,结果前台也说不是他们送的。找了一大圈后,王倩一有些明白了:这一定是乔振宇,他在回报当初眼药水的好!
2013年1月,剧组转到密云南山滑雪场拍戏,喜好运动的乔振宇对滑雪很是热衷。有一次,两人都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乔振宇便邀请王倩一滑雪,还特地给她置办了一套行头。可是,从小在湘西长大的王倩一从未接触过雪,那一天,她在滑雪场里着实摔得够戗。回去的时候,两个人都疲倦至极。走在一条松柏环绕的小道上,看到前面的王倩一一摇一晃,脚下的积雪嘎吱嘎吱地响着,步履也有些踉跄,乔振宇赶紧跑过去,接过她身上的背包与滑板。这时,有意无意之间,乔振宇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他脱下手套,轻轻握了王倩一的手。彼时乔振宇还担心王倩一会挣脱,但王倩一没有任何的反抗,乔振宇原本忐忑的心顿时放下来:那就一直这样牵下去吧……
心理调养
对你呵护在每一天
在《老有所依》一剧中,乔振宇王倩一一共有近两千场戏份,这其中,展现“恶媳妇”田咪的飞扬跋扈与不可理喻占了很大一部分。由于角色太“可恶”,王倩一常常需要适当的心理调节,每天拍戏之前,她都会在心里痛骂一遍“自己”,骂她怎么可以这样坏,对身边的亲人怎么这么差。
每天都处于一种自责的心理状态中,时间长了,王倩一感到自己出了些问题。常常会有食欲不振、精神萎靡、头痛欲裂等一些症状,持续了一段时间后,王倩一感到拍戏时有些体力不支了,整个人总是蔫叽叽的。看到这种情况后,乔振宇总是在她不忙的时候,悄悄地牵着她的手,到附近静谧的地方散步。彼时正是北京的冬天,天空瓦蓝、北风清冽,与乔振宇肩并肩走在一起,王倩一不止一次发出感慨:“京郊的冬天可真美!”就这样,在乔振宇的陪伴下,王倩一的心情好多了。
不过,乔振宇的心里有个很大的不安,在“赵家班”拍戏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为了保证作品的质量,演员之间不能因戏生情,更不能谈恋爱,否则被发现后,一律被“清理门户”。思来想去,全剧快要杀青的那一天,乔振宇主动找赵导坦白:“赵导,我对不起你,我和倩一好上了!”正在看剧本的赵导听了“噢”了一声,然后抬头不满地对乔振宇道:“为什么不早说,早说我给你俩加戏啊,让后面的剧情更加丰富起来!”赵导的回答完全出乎乔振宇的意料,原以为他会好一番数落,但事实上,赵导对他俩在戏中的表演很满意,他觉得两人并没有耽误拍戏。其实之前他也有所察觉,但最终认可了这桩好事。看到赵导为自己破了一回例,乔振宇高兴得差点儿跳了起来。
但很快,“更大的烦恼”向乔振宇袭来,整个戏杀青之后,王倩一由于感到身体不适,几天后她去医院检查,发现竟然意外怀孕了!王倩一没有慌乱,她镇静地对乔振宇说:“你不要有太多的顾虑,只要对我说出真实的想法就行了……”乔振宇原本还有一丝不安,听到王倩一的话,他也完全冷静下来,温柔地对她说:“你放心,我一直会在你身边,不会离开你。”
这年春节期间,乔振宇的父母从桂林赶来北京,看望很久没有回家的儿子。乔振宇的父母为他带来了水糍粑、油茶、马蹄糕等,还特地为他做了他喜欢的豆蓉糯米饭。吃糯米饭的那天,乔振宇叫了好几个朋友一起来家里分享,还故意将王倩一“安插”在里面。朋友们散去后,乔父感到有些不对劲,他试探着对儿子说:“那个女孩子是不是对你有些……”乔振宇正期待着父亲的这个话头,马上回答:“对”。看到父亲正在思索着什么,乔振宇心想干脆不要再藏着掖着了,他对父亲说:“爸——,她,已经有了——”乔父被这一消息弄得愣住了,好大一会儿才说:“好——好啊,你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是该解决一下自己的问题了。”与此同时,王倩一也将这一消息告诉了自己的父母,同样得到了他们的祝福。
高峻跟宗晓梅谈了几个月的恋爱,感觉还不错,可让他奇怪的是,宗晓梅从来不邀请他去拜见她的父母。有几次,他问起了这个事儿,宗晓梅也是搪塞过去了。这让高峻心里更不踏实了,猜不透她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这天,两个人又见了面,他发现宗晓梅愁眉苦脸的,忙问她怎么不开心。宗晓梅想了想,这才说,她父母听说她交了个男朋友,很想见见他。她的父母都是文化人,最看不起没文化的,可高峻恰恰就没多少文化,她担心高峻过不了父母这一关,她可就难办了。
高峻只是个高职毕业生,现在在一家电器商场做售后服务,属于父母眼中没文化的。他这才明白晓梅为什么一直不带他上门。他叹了口气,问晓梅:“那你说该怎么办呢?我就这水平。”
宗晓梅想了想,眼睛忽然一亮:“你不是认识那位大画家吗,你不如跟他借幅画,带给我爸欣赏欣赏。他最喜欢书画了,也认为喜欢书画的人才是真正的文化人。他见你也喜欢书画,一定会高兴得不得了,心里先就认同你是文化人了。”
高峻一想,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他告别了晓梅,就赶紧去找赵教授。
赵教授是位很有名气的书画家。两年前,赵教授在他们商场买了一台电脑,回去后不大会使,经常出问题,高峻做售后服务,赵教授给他打电话,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上门去维修,还教会赵教授怎么用电脑,甚至帮他把所有的电器都做了维修和保养。两个人因此结识了,成了忘年交。他这次上门说想借幅画,赵教授满口应允,然后就挑了一幅花鸟图,还给他讲了这幅画的独特之处。高峻不敢怠慢,一一记在心上。
宗晓梅见他借来了画,就兴奋地说:“有了它做底,咱们的事儿就成了六成。”她怕高峻说话外行露怯,又让他上网去搜些书画的基础知识恶补。
周六,高峻准时赶到了宗晓梅家。宗晓梅的父母果然都是知识分子,一上来就问他的文凭,听说高峻只是高职毕业,两个人就阴下了脸,再一问他的职业,只是个售后服务,脸就沉得要下雨了。宗晓梅忙着说:“爸,妈,别看高峻没文凭,工作也不好,可他喜欢书画,是真正的文化人。”说着,她就冲高峻直使眼色。
高峻忙着打开那幅画,请宗爸爸欣赏。宗爸爸看到画,果然就兴奋起来,两眼直放光。他盯着画欣赏着,一边问高峻怎么喜欢上画的,高峻就把刚看来的画的赞语现学现卖。宗爸爸听得心花怒放,一个劲儿地点头赞许着,轻声说:“文凭不文凭的都在其次,真正的文化人,就得喜欢琴棋书画。”
忽然,他皱紧了眉头,凑近那幅画看了看,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原来是幅假画。我说呢,要真是赵教授的真品,那可就太难得啦。”高峻不觉一愣:“怎么会是假的呢?这可是他亲手给我的呀!”宗爸爸指着落款下面的印章说,赵教授的章是艺术篆体,这个字却有些不伦不类了。高峻看不懂这些,却憋着一肚子气。宗爸爸看出他拿来的是幅假画,也无心再跟他讨论书画了,推说还有事,就草草结束了会面。
宗晓梅送高峻出来,阴着脸对他说,爸爸对他很不满。即使拿不来画,也不该胡吹大气,愣说自己跟赵教授交好,拿来一幅假画蒙人,一看这人就不诚实。高峻气呼呼地说:“我找赵教授说道说道去!”
他找到赵教授家,把那幅画往他面前一推说:“赵教授,你这画儿怎么说?”
赵教授接过画来,展开了一看,忽然大惊道:“你怎么给我换了一幅假画啊?我把你当成忘年交,这才把我最满意的一幅画借给你,你却给我耍心眼儿。我的画儿呢?我的画儿呢?你快还给我!”
高峻生气地说:“你交到我手上的就是这幅画,我怎么会偷换呢?你不要诬赖好人!”
赵教授颤抖着问他:“我的画呢?我的画呢?”
高峻黑着脸说:“只有这幅画,我还给你了!”
赵教授喊了一句:“天哪,我的画儿没啦!”他两眼翻白,一头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高峻一下子蒙了。他忙把赵教授送往医院紧急救治。好在赵教授只是气血瘀滞,很快就抢救过来了,但还需要住院观察。高峻替他交了住院费,这时,赵夫人赶了过来,一见赵教授的样子,就难过地流下泪来。她问清了事情的原委,一把拉住高峻的胳膊,恳求他说,赵教授神经衰弱,经受不住刺激,那幅画是他最得意的画作,听说画没有了,这才会气血攻心。她恳请高峻帮助找回原作。不然,赵教授的病还有可能复发。说完,她就忙着去照顾赵教授了。
高峻现在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高峻蔫头耷脑地回到家,见宗晓梅正在等他。他正想跟她说说自己的倒霉事儿,宗晓梅却先打断了他的话头儿,说她从网上查到了赵教授那幅原作,他手里这个还真是假的。高峻愕然地睁大眼睛。他怎么也不相信,赵教授亲手交给他的会是假的,却还有幅真的!
宗晓梅把他拉到电脑前,打开了一家画廊的网站。画廊把很多优秀画作贴在网页上,其中就有赵教授那幅花鸟图。那幅画作和赵教授借给他的那幅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差别,幸亏宗爸爸指点过他,他放大了仔细观看,果然看到图章不太一样。画廊上那幅用的是篆体,而他那幅却不是。他又找出赵教授另几幅画作,果然印章全都一样。他迷惑地问宗晓梅:“赵教授为什么给我幅假画呢?”
宗晓梅摇了摇头,说她也想不明白。
高峻想了想说,他猜想,一定是有人用赝品偷偷换走了赵教授的真作,赵教授并不知道,还当成真作借给了他,看到他还回去的是假画,一气之下才给气病了。宗晓梅点了点头,也觉得他分析的有道理,叹了口气说:“既然是这么回事儿,咱就甭管他了。”高峻却说:“赵教授见不到那幅真画,他心里的疙瘩解不开,这病就好不了啊。”宗晓梅愣住了:“你什么意思?难道你想把那幅真画买回来?”高峻点了点头说:“我去问问值多少钱吧。要是太贵,买不起,那也就算了。要买得起,咱就买回来送给他吧。祛除了他一块心病,也算是做了件善事啊。”
宗晓梅气嘟嘟地说:“我看你真是病了,病得不轻!”说完,她就气呼呼地走了。
高峻赶到画廊,看到了那幅画,见标价是八万元,就找到了画廊胡经理,跟他说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他手头儿上只有五万块,问胡经理能不能优惠卖给自己。胡经理一听是赵教授的事,又被他的真诚感动,就答应了他的要求。高峻兴奋不已,买下画就奔了医院。
东海镇濒临大海,镇子内的人世世代代以大海为生,日子过得富足安详。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下打破了宁静:离镇子不远的一片海域内发现一艘装满金银瓷器的宋代沉船!
由政府组织的打捞队很快浩浩荡荡地开来了,一番勘探打捞过后离开,镇子重又恢复了平静。谁知时间不长波澜再起,有人无意中深潜入海时竟然捡了大漏,拾到几个金器!后来,跟风的人不少,但再也没有人在海底捡过宝贝。
海娣是个渔家女,自小跟着爸爸下海,一身好水性毫不输于男孩子。前不久,她爸爸得了重病,一病就是半年,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还欠下好多外债。海娣和爸爸两个人相依为命,迫不得已之下,海娣也想下海碰碰运气。可是她下海的话,谁来照顾还在住院的爸爸呢?
海娣正发愁,江潮来了。江潮是个帅哥,也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弄潮儿。他红着脸对海娣说:“海娣,我想办法帮你还债好不好?”
其实,海娣一直偷偷喜欢着江潮,可她家发生变故这段时间,江潮却一次也没来过。海娣听人说他也下海寻过宝,就有点生他的气,现在听他这么说便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你不怕我没钱还不起吗?”
江潮赶紧说:“这钱不用还的,我喜欢你……”海娣一肚子的气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她瞪大眼睛大声道:“我告诉你,爱是平等的,我不用你的钱,更不需要你的同情!”
江潮听了海娣的话,张大嘴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满脸通红地走了。
海娣心里更气,她气江潮不会说软话,也气自己有点口无遮拦。
没几天,又有镇上的年轻后生登门,这人也是来求亲的,许诺说只要海娣同意婚事,她家欠下的债由他来还,她爸爸也由他来照顾。这么好的条件,海娣听了当时心里就一动,但是一想到江潮,她还是一口回绝了那个人。
第二天,她托邻居大婶替她去医院照顾爸爸,自己开着小船来到沉船的那片海域。穿上潜水服正要下海,突然听见有人大叫:“海娣,这片海像篦头发似的篦过好几遍了,你找不到东西的。”
海娣吓了一跳,掉头一看,是江潮!这家伙不远不近地划着一条小船,不知什么时候跟了过来。
海娣白了他一眼,说:“要你多嘴!”她嘴上虽凶,可心里知道江潮的话是对的,便又往另一处划。谁知江潮又叫起来:“那边也没有的,只有南边,你到南边找吧。”
海娣再也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既然南边有,你为什么不去?”
江潮一点也不生气,说:“我找过了,可找不到,老话说横财不发命穷人,说不定你的运气比我好。”
海娣还想回他两句,可看江潮一脸诚恳,便忍住了,说:“我相信你一次,找不到再找你算账!”
海娣向南边划去,这次江潮没有跟过来。下了海,海娣背着氧气瓶戴着面罩急速下潜,忽然发现不对劲:这儿的海浅得很,一会儿就到了海底,甚至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海底白色的沙子。这时候,海娣知道自己上了江潮的当,想后悔也来不及了,这儿若有什么好东西,还不早就给人拾了去?
海娣一时怒气填胸,正要浮上去,突然眼前光芒一闪。是什么东西?海娣凝神看去,天哪!雪白的沙子上静静地躺着一个黄澄澄的东西,海娣的心立即狂跳起来,赶紧游过去,再仔细一看,竟是一只金镯子!
海娣大喜,伸手一把抓牢镯子。就在这时,她忽然一阵呼吸急促,身后随即有水泡直冒上去。不好,老旧的氧气瓶在这最关键的时候漏气了!
海娣大惊,立即手脚并用全力上浮,可原本浅浅的海水此刻变得深极了,而这时氧气已全部用完。海娣眼前一阵阵发黑,窒息的感觉令人胆寒,她几乎要哭了,刚刚找到宝贝,却要葬身海底,她的运气怎么这么差!
就在这时正上方有个身影出现了,透过那迷蒙的光影隐约地看到那人下潜的身姿,不是别人,正是可恶的江潮!海娣在心里哭骂道:你怎么才来啊?她心里一阵慌乱,顿时消耗完了最后残存的一点氧气,她再也承受不住,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海娣醒了过来。睁开眼,她发现自己正安然无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床边坐着一脸担心的父亲。见她醒来,老人高兴得老泪纵横,随即拍着床边急赤白脸地骂道:“谁让你背着我下海的?你要是出事了,爸还活不活?今天要不是人家江潮救了你……给!这是你找到的金镯子。”
爸爸递过那只镯子,海娣欣喜若狂地接过来,啊,沉甸甸的,金黄耀眼,太好了,这下子全家有救了!看来江潮心还蛮好的,自己先前还怀疑人家,还是自己心眼太小了。
在医院住了几天,海娣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父亲还在生她的气,她好说歹说才让老人的气消了一点。这天,天气很好,海娣就拿着金镯子来到镇上,她想把镯子卖了换点钱。走到一家外地人开的金店,她进门之后拿出了金镯子。谁知,金店老板接过镯子,奇怪地问海娣:“姑娘,你是不喜欢这个样式,想改个样子吗?”
海娣笑着说:“我想卖掉它,你能出多少钱?”
金店老板一脸惊讶:“你这只镯子是哪来的?为什么要卖掉?”
海娣一脸自豪地说:“是我在海底找到的啊。”
那老板摇摇头,说:“不可能,这镯子我认识,因为这镯子是我亲手打的。前一阵子,有个小伙子来我这里订了一只镯子,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他不要现在流行的样式,偏要按照老样式打。我当时还劝他说老工艺太费金子了,不划算,可他执意要那老样式的。前几天,他刚过来把镯子拿走。你看,这是他的订单。姑娘,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为什么好好的镯子你要卖掉?”听了老板的话,海娣一脸茫然,她下意识地接过老板递过来的订货单子。
这天傍晚,海风柔和无比。江潮正在海边修理自己的小船,海娣板着脸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江潮有点吃惊,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盯着海娣看。
海娣问他:“你在镇上订的那只镯子呢?”
江潮低下头,说:“什么镯子?我不懂你的意思。”
海娣说:“就是你在镇上订的那只镯子,是不是打算送人的?送给哪家姑娘了,看来我得恭喜你啊。”
江潮被这句话噎得直摆手,磕磕巴巴地说:“我哪有?你……”
海娣心头小鹿乱撞,可还是虎着脸,说:“好好的镯子为什么扔到海里,你直接给我不就得了?”
半天,江潮才尴尬地一笑,说:“你都知道了?我这不是没办法嘛,你说爱情不是同情,是平等的,所以我只好这么办了。海娣,你爸生病的时候我一直忙着寻宝,我想寻到宝就可以帮你一把了,所以没有在你身边,你不会怪我吧?”
海娣再也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说:“你这笨家伙,我是说过爱是平等的,可现在……”
夕阳如金,美丽的海边,两个年轻人紧紧抱在一块,再也不分开。
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次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候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馅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子皮把它闻出来。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也是。为了傅文,她一次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垃圾筒,说,姐,你这是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汤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
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羊汤泡面的。但是一个冬天过去后,傅文却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一一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在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见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吃。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都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插着翅膀飞来了。
1963年冬,22岁的刘家昌第一次看到甄珍,就再也难以忘怀。当时,他只是一个一贫如洗的大二学生,个子瘦小,带着高度眼镜,靠为酒吧写一些歌赚取微薄的生活费。而她,童星出身,已是多家电影公司力捧的红人。可就那一眼,即是万年。他打听到她的名字,不知天高地厚地说:“甄珍,是我的人。”
没人相信他的预言,只有他坚信自己。回校的公车上,思潮翻滚的他随手写下了一首歌词,为她。“轻声一叹,叹不尽伤感。默默地盼,盼望那迟来的缘。”可现实是,他们之间越离越远。两个月后,16岁的甄珍成为国联影业公司当年招考的唯一演员。刘家昌揣着歌去找她,她的经纪人当场把歌单撕碎,并说:“甄珍,不要理这个王八蛋!”甄珍没理会,突然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他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刘家昌,这个名字,你一定要永远记得!”
她确实记住了他,只是无法答应他的求爱。为了浇熄他的一腔爱恋,她把自己最好的朋友江青介绍给他,说:“你和江青恋爱,不然,我不会再见你。”面对拒绝,虽然心如刀割,但他把她的话当成了圣旨,更不能容忍见不到她,于是爽快答应。
1966年夏,刘家昌与江青闪婚,这时,开始为电影写歌的他也声名鹊起。只是,那段为甄珍而答应的婚姻只维持了四年。
离婚当晚,他找到她,说:“总有一天,我要跟你结婚,是那种结了,就休想和我离的婚。”她笑而不语,22岁的她事业如日中天,作为台湾最当红的玉女明星,有多少显赫的男子在追她,她又怎会放他在心上?
听到她要结婚,他崩溃了。33岁的他,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像个孩子一样放声大哭。他说:“我不能呼吸!我要快死了!”度过生不如死的几天后,他打听到她在香港的家,冲了过去。盯了一天一夜,他终于看到她一个人出来,拦住她说:“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她愣了半天,才认出这疯子一样的男人。可感动归感动,那时的她又怎么能放弃谢贤的深情和浪漫。
他爱得痴迷,可她正沉溺于热恋。得知刘家昌为自己舍弃了所有,甄珍只有劝慰:“你先回台湾,我给你写信。”这一次,他又听了她的话。信从美国来了,只有寥寥数语,无非是劝他放弃。无奈,他又一路追到美国,在她住的酒店附近住下来,每天守在窗边等候。看她和谢贤在一起,他就心酸流泪,若她一人出来,他就跑上去拦住她说:“我要你回来!”
她没有答应,又和谢贤去了日本,而他又一路尾随过去。看她下海游泳,他也跟去,不会游泳,就套两只救生圈,在汹涌起伏的大海里追逐她的身影,他连自己的生命都全然不顾。
1976年,得知甄珍一个人去英国旅行,本是路痴的刘家昌自告奋勇去做她的保镖。她不同意,他就厚着脸皮跟着。她告诉他,谢贤第二天要来,他慌了,央求道:“今晚,和我谈谈好吗?”那晚,在酒店前的草坪上,她说着和谢贤的爱情,满脸幸福,而他只是不停地重复一句话:“我要你回来。”看着眼前这个一脸憔悴,执拗而又幼稚的男人,她突然心动了。
1977年2月,甄珍没征兆地出现在刘家昌的家里。她说:“我突然想到了你……”他愣在原地,眼泪哗哗下落。等待了14年,他终于迎来了她的回归。他不能再放她离开,顶住所有的抨击和谩骂,他像流氓一样“拘留”了还在婚姻中的她。
对于刘家昌来说,名分和婚姻都不重要,他只要她守候在自己身边。而对于骄傲的谢贤来说,哪里能容忍这样的羞辱。一年后,谢贤和甄珍离婚了。
终于,他们结婚了。事业正处于巅峰的刘家昌,因为甄珍的一句“我不想演戏了”,就毅然放下一切,带她移居美国。他说:“我已经在甄珍不搭理我的那些年里,做了一辈子的事,现在,我要给她奴役。”而实际上,他完全是个生活白痴,出门忘路,丢三落四,没手机,不会上网,甚至连日子都记不住。既然选择了他,做惯了大小姐的甄珍不得不为他改变,她竭尽全力把自己变成一个大厨,照顾着他的日常起居。天长日久,他精神了许多,而她却明显发福了。
结婚多年,他孩子一般,放心又快意地任由她安排自己,可当她患上胃病后,他每天都比她晚睡早起,打听最好的医院,按时提醒她吃药,并备好开水和糖果。她吃素,他戒荤,她戒烟,他也戒。2010年3月,甄珍胃部手术成功,他又如孩子一样大哭。4月,在他的“封麦”演唱会,双鬓斑白的他羞涩地唱起47年前第一次邂逅时为她写的歌,他动情地说:“从今以后,我会紧紧呵护她,走在前面为她抵挡风雨。”
朋友聚会初相识
打游戏成了男闺蜜
2014年6月末,李小冉担任“女神观察员”的真人秀节目《超级先生》录制,在探讨“男闺蜜”的话题时,她说:“我和老公认识了16年,一直像一家人,现在虽然是他家庭的一员,但关系仍像闺蜜一样,无话不说……”节目录制结束后,李小冉给徐佳宁打电话,讲起现场的情形,徐佳宁动情地说:“时间真快啊,一晃16年过去了,我不但要做一个好老公,也要做你一辈子的男闺蜜!”放下电话,两人都沉浸在对过去一幕幕的回忆中……
1976年5月8日,李小冉出生于北京。2000年,她因与陈坤、陆毅主演电视剧《像雾像雨又像风》迅速走红。这一年的夏天,在圈内一位闺蜜的生日聚会上,李小冉见到了刚从吉林长春来北京不久的徐佳宁。闺蜜看两人聊得不错,吃饭就安排他们坐在一起。
吃饭时,徐佳宁问:“不知道你业余时间有什么兴趣爱好?”李小冉回答:“打游戏。”徐佳宁咧嘴笑了:“巧了啊,我也喜欢打游戏。”李小冉觉得他或许是为了套近乎才随声附和,心里莫名产生了一丝警惕。她脱口而出:“哦,是吗,那可真够巧的,是不是你骗小姑娘的惯用伎俩啊。”李小冉的话让徐佳宁有点尴尬,但他没有生气,而是如数家珍地讲起各种游戏,还有自己玩的经验和心得。李小冉听得目瞪口呆,也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有喜欢打游戏这个共同的爱好,李小冉和徐佳宁很快成了好朋友。除了游戏,两人发现彼此在其它方面也有很多的共同语言。因为李小冉总在外地拍戏,两人除了有时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更多的是在她空闲时,在网上进行联网游戏。徐佳宁叮嘱道:“我算是一个闲人,你可不一样,每天拍戏那么忙,有时连着赶夜戏,你可别因为打游戏影响拍戏啊,那可太不值了……”李小冉打断了他的话:“你怎么跟唐僧似的,常絮絮叨叨教育我,告诉你,我可不是不靠谱的人,永远事业第一,至于打游戏,就是我休息时调节身心的一种方式,别啰嗦,赶紧出手,我们一起把他们杀个片甲不留!”
其实李小冉知道徐佳宁是一番好意,他是一个在事业上非常上进的人,而且善解人意关心朋友,让她感到既温暖又钦佩。时间长了,李小冉和徐佳宁的友情越来越深厚,她连自己的隐私也不隐瞒,无论喜怒哀乐都会向徐佳宁倾吐。有时拍戏压力太大,或者遇到了烦心事,她甚至会在半夜打电话。对于半夜吵醒他,李小冉有时也有点不好意思,但徐佳宁从来没有半句怨言,还鼓励安慰道:“说出来哭出来是好事,把情绪释放出来人就轻松了!不让坏心情过夜,明天就又是开开心心的。你能想到给我打电话,说明信任我,作为朋友这是我的幸运啊。谁让我是你的男闺蜜呢,虽然帮不了你太多,但听你发泄一下,我会觉得自己还有用。”听他幽默的话语,李小冉感慨,认识徐佳宁并且成为知己,何尝不也是自己的幸运呢。
转眼间李小冉迎来了30岁的生日,徐佳宁和朋友们为她举行了一个派对。喝酒聊天时,徐佳宁和她说起了悄悄话:“你看你也到了而立之年,很多女孩这个年龄都结婚生子了,我知道上一段的恋情对你伤害非常大,心里难免留下阴影,但人总要向前看,要相信自己一定会找到幸福的!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是你坚强的后盾!”
李小冉沉默了。这几年来,她背负了巨大的压力,情绪一直很低落,对感情的事情也心灰意冷,也因此和朋友们来往很少,除了少数几个闺蜜,她就和徐佳宁联系多一些。徐佳宁有时给她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电子邮件,安慰她、开导她、鼓励她,让她心里很感激,也从不向他隐瞒自己的负面情绪。李小冉觉得患难见真情,徐佳宁是难得的真正朋友。
李小冉定了定神,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放心吧,如果遇到合适的,我一定不会错过。”徐佳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合作拍戏悉心照顾
相互感动情谊加深
通过勤奋打拼,李小冉凭借主演一系列热播剧,跻身一线女星行列。2009年夏,李小冉接到了著名导演曾丽珍的电话,请她出演电视剧《来不及说我爱你》。她接到剧本,又买了原版小说,一口气看完,爱不释手。她正要回复导演答应接拍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过来,对方说是电视剧制片方的,希望请她出席一个饭局。李小冉顿时很反感,直言不讳地说:“谈戏可以,吃饭我没兴趣!”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有人说你如果性格改一改会比现在红十倍,我对这话可是深信不疑。”是徐佳宁的声音。李小冉很惊讶,她不解地问:“你这个家伙,在搞什么名堂,把我都弄糊涂了,这个剧和你有什么关系呀?”
原来,徐佳宁开办了一家文化公司,通过几年来的发展,目前已有一定规模。这部《来不及说我爱你》就是由他的公司投拍的,在考虑女主角时,他首先就想到了李小冉。徐佳宁一开始没有露面,是怕李小冉碍于情面,勉强接下这部戏。直到她看完剧本非常满意,徐佳宁先让一个员工和她通话,开了一个小玩笑。
听徐佳宁揭晓谜底,李小冉很感动。她认真地说:“你是我的男闺蜜,片酬你看着给,另外如果说以前我拍戏是百分百用心,这回得百分之一百二的上心!”徐佳宁也很感动,连声说好。
当天收工后,徐佳宁暗暗和李小冉商量:“如果你觉得吻戏太多,又不方便和导演说,那就由我提出来减少一些,也算是用一下制片人的特权。”李小冉连连摇头:“吻戏都是为了配合剧情,我不能昧着良心非让删掉,为了艺术付出是值得的!”徐佳宁连连点头:“明白了,我就不掺和拍摄的事情了,专心在生活上照顾好你和大伙,做好后勤部长。”
徐佳宁说到做到,虽然他每天都在片场,但从不对拍戏指手画脚,除此之外的大事小情,他总是安排得井井有条。徐佳宁对李小冉更是照顾有加,他知道她喜欢吃零食,常常买来很多,看她在拍摄间隙吃得津津有味,徐佳宁很高兴。可是导演不干了,故意“吓唬”他:“你给她买那么多零食,到时候胖了可就穿不进戏服了。如果剧组因此停工,你可不要把责任推到我这个导演身上!”徐佳宁笑着认错,他朝李小冉眨了眨眼睛,对导演说:“我和你讲一个小秘密吧,其实小冉每天都锻炼身体,我是她的陪练,导演你看,是不是我的身材也苗条了?”
一 精心炮制“邂逅帅哥计划”
慕容楚楚第N次堕入爱河了,和她以往每一次的经历一样,开头总是轰轰烈烈,但是按照常规发展,两个月,最多三个月,这段感情就会结束。所以我调侃她:“你最好的爱人,是下一个。”
楚楚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的公关策划部职员,这让她经常有机会接触到社会上的精英人物。这一次的男主角箫楠,是一家IT公司高级主管,他所在的公司刚刚在楚楚他们的五星级大酒店里承办了一次大型活动。
箫楠和楚楚并没有任何直接接触,楚楚爱上他,很简单,就因为箫楠那天在活动上演讲的时候,英俊无比、魅力四射、风度翩翩。
楚楚强拉着我和她一起制定一个“邂逅帅哥计划”。令我不解的是,楚楚为什么就不肯直接大胆地走上去,把自己的名片递给箫楠,再要箫楠留个电话给她?现代男女交往,何必弄那么些曲里拐弯的名堂?
“想想看,你未来的男朋友被人群像王子一样簇拥,你却穿着制服被一个长得歪瓜劣枣一样的小主管指挥得晕头转向,身上还别着个对讲机(她工作的时候都必须带着这个玩意儿),那是邂逅王子的时机吗?”楚楚撇着嘴巴,“我要和箫楠来一次浪漫邂逅,假装是一次偶然,让他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
她这大小姐动动嘴皮,我就和她忙了一个星期,为了制定那个计划,兴奋得几天没睡好觉。
楚楚是我从中学到大学的死党,在我没找到工作的那段时间在她那儿免费“用膳”了好几个月,她还不时给我买衣服给我零花钱,这样的朋友,不帮怎么行?如果真让她找了个金龟婿,我也顺便沾点光,再给我买衣服买礼物,档次就可以再高一个档次了不是?
二 第一次计划失败
计划A。
楚楚从箫楠所在公司的内线那里了解到,箫楠每周周末晚上都会去一家叫“蓝月亮”的茶座,一个人,坐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喝茶养神。楚楚跟踪了他两个星期,发现这个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第三个周末,我和楚楚两个人下午5点就去了那家茶座,万事俱备,只等箫楠。人还没到,楚楚倒喝了一肚子的茶水,肚子胀得像个蚊子,洗手间都变成她开的了。
我不喝茶的,嗑着瓜子,楚楚第N次上洗手间的时候,一个服务生来到我面前:“小姐,那边有位先生想请你换个位置,作为补偿,他愿意给你埋单。”我看过去,一个男人站在门口的阴影里,身边好像还站有好几个女人。什么嘛,有几个钱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还带这么多女人出门。
我冷笑着大声说:“什么话,我为什么要换位置?他的钱是钱,我的就不是吗?”
那个男人走了过来,他染成金黄色的头发凌乱地披散着,仔细看他的眼睛是蓝色的,隐形眼镜镜片的缘故。他还没开口,我就瞪了他一眼:“不行,没什么好商量的,本小姐就不换。”
他说话了:“与人行个方便,好吗?”声音蛮好听,向本小姐放电吗?可惜我不吃这一套。我朝门口处看,那几位小姐还朝我们这边张望呢!我冷笑着说:“这个位置这么狭小,不适合你和你的女朋友们。”
他还想说什么,我把茶杯敲了敲:“服务生,请问你们这里不能给顾客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吗?”
“你这人怎么这样霸道?”他终于忍不住指责我了。我的手机响了,是楚楚。我说:“楚楚,你在洗手间里是准备蹲到下个世纪末吗,快来,有人和我吵架呢,过来帮忙……”
“哎呀,你别叫出我的名字,拜托拜托。你怎么和箫楠吵起来了?现在,我躲在出口处,你快出来,计划失败!”
啊?他就是箫楠?我飞快地瞄了他一眼,关掉手机,强堆出一个笑容,赶紧闪人,希望未来的死党老公不要记得我这张脸。
在门口我和楚楚吵起来:“你怎么不告诉我,他是个‘金毛’?”
“那你以为他是什么样?”
我说:“IT公司的,不都是西装领带,眼镜哥哥型的吗?”
她白了我一眼:“我会喜欢那么老土的吗?”
我愣了一下,又辩解:“你不是说他习惯一个人喝茶的吗,可是他今天带了好几个女人。”
什么女人?我们走回去,从门口往里看的时候,发现箫楠还是独自坐在我们刚才坐的位置上,是我看花了眼,将别的女顾客当成是他的同伴了。
三 在球场上出糗
计划B。
高尔夫球场。初夏的阳光倾洒在平整的草地上,楚楚心情大好,我一脸发霉,心疼这笔不菲的花费。这哪里是两个小白领来的地方啊!可恨的箫楠,就爱钻这样的地方,为了认识他,我几乎要破产。
我和楚楚比画着球杆,两个人都是第一次来这里,怎么可能不出洋相?我高高举起球杆舞下去,差点摔了个趔趄,可球还纹丝不动矗在那里。我看到球童在身旁掩嘴偷笑。
一阵笑声传来,这次可真没错了,箫楠那头金黄色的头发在风中拂动,我的天,一二三四五,他带着五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子。转头望向楚楚,她脸色大变,问我:“我的脸上是不是汗兮兮的?坏了坏了,刚才不该打球的,脸上的妆都花了,你帮我顶住,我去补妆,记得不要和他吵架,最好你不要和他说话。”
她又把我一个扔这里了。我举起球杆,这次球终于动了,只是是朝后退,滚到了正好朝我这边走来的箫楠的脚边。
他很绅士地捡起来,递给我,见我拿球杆的姿势顿时笑了:“原来是你,幸会幸会。”我知道他在嘲笑我,可是楚楚要我不要和他说话的,我转过脸当不认识他。
他的球台就在我旁边,他高高举起球杆,球飞起一道美丽的弧线,消失在远方,女孩子们欢呼起来。我拿起我的球,用手远远抛了出去,也是一道美丽的弧线。箫楠笑道:“这是打高尔夫,不是铅球场。”他走过来,说:“来,我教你最基础的姿势。”
他在我身边做起了示范,我不情愿地学习着,还是一句话不说。他笑笑:“还在生气吗?看来你是记得我了。那天是我不对,不该对女孩子没礼貌,其实我本来是想请你一起坐那个位置的,但是你忽然就走了。”
我想起楚楚的叮嘱,只好仍然一句话不说。
女孩子们在叫嚷着让箫楠去教她们。
箫楠看来是个被女孩包围的人物,楚楚虽然是个漂亮姑娘,不过这五个对手看起来个个都不错,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楚楚呢,楚楚怎么还不来?
一转头,忽然看到楚楚戴着个大墨镜出现了,头勾着,见到我,她拼命摇头摇手,暗示我赶紧过去。
“怎么啦?”我问。
她哭丧着脸:“我没打扮好,我以为来球场是玩的,没必要打扮得那么精致。你看我这身运动服,都是几年前的款式了。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怎么能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行,撤。”
计划再次失败。
我撤退的时候,箫楠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我,仿佛有话要说。我转过脸去,不想给他记得我这张脸。
四 意外的结局
计划C。
这个计划我是最反对的,可楚楚是铁了心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郎’。”楚楚说。
箫楠自己有辆吉普车,每天6点下班以后,就驾车回家。正对着他们公司的门口,是一条长长的小马路,马路尽头,有个拐弯,而楚楚和我,就等在这个拐弯处。
我们的计划是,我站在拐弯处,假装看书等人,等箫楠的吉普车出现,就朝躲在拐弯那边的楚楚做个手势,她就骑车飞奔过来,在离吉普车不远的地方假装摔倒,那么,箫楠肯定会停车过来查看。
我很担心怕真的出事,但是据楚楚自己观察,箫楠开车速度不快,在拐弯处尤其谨慎。只好为爱情冒险了。
等我真站在拐弯处的时候,心紧张得几乎都要爆炸了,眼看着箫楠的吉普车慢慢开了过来,我高高举起了手,做了个手势。
楚楚骑车飞过来了,离他的车越来越近,我终于忍不住叫起来:“小心啊!”
车果然倒地,我冲出去,双手张开挡在吉普车的前面,吉普车停下来,箫楠探头出来,一脸惊喜:“哎呀呀,这么巧啊!”
我吓唬他说:“你撞上人了。”
赶紧回身去看楚楚,她跌坐在地上,这一下看得出她是狠了心了,她穿了条短裙,故意要把腿摔着的,一条腿的膝盖处渗出了血花……我摸了摸,没带纸巾,回头看了箫楠一眼:“领带给我。”
他顺从地解下领带,替楚楚绑在腿上,说:“不是我撞的吧,不过我愿意送她去医院。她是你的朋友吧,三次见到你,三次都见到她和你在一起。”
啊,我和楚楚面面相觑,这人不傻呀,早发现我们两个是一伙的了。
我想扶起楚楚,她推了我一把,我会意,对箫楠说:“你抱她去你车上吧!”
在医院里,年轻医生帮楚楚擦了药水,我对箫楠说:“你陪陪她,我晕血。”我冲楚楚眨了眨眼。溜了。
任务完成了,我想,箫楠这样的男人还真不错,心地好,人有风度又斯文,如果以后我的男朋友也能有这样,人生就真是太完美了……我想我得好好劝劝楚楚,要她好好珍惜这个男孩。
第二天,楚楚来找我,一脸甜蜜的模样。我问:“怎么样了,交换电话号码了吗?”
“嗯。他主动问了我的号码,还约我今天吃饭。”
我感觉鼻头酸酸的,嗡声嗡气地回答:“那你要好好打扮打扮,不要像昨天那么狼狈。”
“那有什么,医生什么没见过,我昨天腿上流那么多血他都说我是美女一个呢!”
什么?医生?我张口结舌:“箫楠怎么成了医生了?”
“谁说是箫楠?他已经成了过去式了,当他向我问你的电话号码的时候。呵呵,我的医生帅哥比他强多了,又温柔又体贴……”剩下的话我都没有仔细去听了,箫楠,真的问了我的电话了,那他会和我主动联系吗?
如同有心灵感应,我的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接起来,是那个好听的男声。
“是我,一周内见了你三次面的人,不知道你觉不觉得我们有缘分?我很希望,这周能见你第四次……”箫楠如同念诗一样,我能感觉到他声音的颤抖,他或许也和我一样在拼命压抑自己的激动情绪。
我精心布局了一次次偶然邂逅,我以为我只是这场爱情的过客,却没想到,最终却成了主角。这次伪装的偶然,却让我真的得到了梦想中的白马王子。依然是一次偶然,也是一个奇迹。
如果没有王恒,那个惨遭歹徒强奸、割喉的“的姐” 黄丽早就没命了;如果不是王恒,黄丽的三口之家早就散了。
王恒,一个普通的村医,用他的勇气和智慧挽救了黄丽一家的幸福。
“的姐”遭遇强奸割喉,险象环生死里逃生
2003年3月27日中午,沈阳市东陵区的城乡结合部。女司机黄丽在擦拭崭新的红色出租车。她虽然已经32岁,但一头飘逸的披肩发,婀娜生动的身姿,散发着迷人的风韵。在一家屠宰厂打工的姜勇慢慢朝黄丽走过来,漫不经心地问她:“你这车走不?”
黄丽心中一喜,连忙说:“走。”姜勇就上了车。先说去“兴隆屯”;到了地方,他改口说是去“龙三家子”;到了“龙三家子”,他再次改变,说是去王滨乡卧龙公墓。
下午1点30分左右,车,路经山下那一条村级公路。路两边,除了山林,没有一个人影儿。突然,一把半尺长、雪亮的杀猪尖刀横在了黄丽的脖子上,寒光闪闪。她耳边,传来一声咆哮:“别动,停车!”
黄丽心里一颤:完了!
在刀子的威胁下,黄丽在前,姜勇在后,开始上山,钻进了密林中。
走到半山腰一棵大松树下,两人开始了一场不平等的“谈判”。黄丽浑身哆嗦,恳切地哭着求饶:“兄弟,你别杀我!我才30多岁,我还有一个11岁的儿子,他不能这么小就没了母亲。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姜勇笑笑:“我不要你的钱,也不要你的车,我只要你的人。在张官屯我已经盯你半个月了,那是多么辛苦啊……”他晃了晃手里半尺长的杀猪刀,“快,你自己把衣服脱了!”
黄丽哆哆嗦嗦地开始脱衣服,没等她脱完,姜勇就将其扑倒在草地上……
事毕,黄丽哭着哀求:“既然你已经达到了目的,就别杀我了。”
姜勇说:“不,我得把你绑在树上,这样我才能更安全——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杀你的。”
黄丽只好任其摆布。用黄丽的衬衣,“改造”成一条绳子,姜勇把光着身子的黄丽捆在松树上。但把黄丽捆绑好,姜勇神态马上一变:“对不起,我还得杀了你!”
说是迟,那是快,姜勇熟练地将那把雪亮的杀猪刀顶在她的脖子上割了两下。一声声尖利的惨叫,黄丽的气管骇人地向外翻露,鲜血喷涌而出……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黄丽开始强烈的反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黄丽一手握住刀柄,一手握住刀刃,居然抢下了那把鲜血淋淋的杀猪刀,然后一用力——杀猪刀折断了!扔了出去。
矮小的姜勇,气喘嘘嘘地走过去,拾起那把残缺的刀,嘴里还不满地嘟囔:“这败家娘们,力气这么大……”说毕,他又冲过来,准备再给黄丽补上第三刀。
情急之中,黄丽突然想起装死的办法。她眼睛一闭,脑袋一耷拉——“死了”。姜勇见状突然停步,愣了片刻,转身飞快向山下左边公路跑去。
黄丽拼命挣脱捆绑她的绳索,穿好衣服,向山下右边的公路跑去。
山下公路,姜勇慌慌张张地钻进出租车。可没开出五米,车子就翻进了路边的排水沟里。姜勇一身泥水,狼狈地从车窗里爬出来。他舍不得弃车而走,便站在公路上,想求助过路的汽车司机把车从沟里拉上来。但他做梦也没想到,那个被他“杀掉”的黄丽,此时此刻,鲜血淋淋地站在前面200米远的公路拐弯处,等待着向过路的司机求助呢。
恶狼装扮绵羊求助,好小伙子先救“的姐”再斗歹徒
下午大约2点半,一辆红色摩托车,从公路的东头出现。车上是英气勃勃的王恒。他给患者打完了“点滴”,正返回魏家村的途中。站在路中央,姜勇又是作揖又是喊叫。王恒便把摩托车刹住。
姜勇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子对王恒说:“我是一个出租司机,对这的路不太熟,所以一不小心车就翻进了沟里。你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哥能不能帮我一把?”
王恒很同情他,打量一下掉进沟里的出租车,摇摇头:“就凭咱俩人的劲儿,肯定拉不上来。”他又想了一下,热心地说道:“我就是前边魏家村的。这样吧,我回家取一条绳子,再给你雇一辆车,把车拉出来。”
姜勇感激地连声道谢。王恒飞身上车,带着“任务”继续向村里赶路。
顺拐弯的山间公路,王恒刚开出不到200米,就碰到了浑身是血的黄丽。黄丽哭着挥动双手,示意停车。王恒忙停住车,下车跑过去,扶住她,检查伤口,不禁心惊肉跳。太残忍了!气管都被割断了!他一下子意识到,这个女人遭劫了,凶手很可能就是刚才那个男的。他陡然紧张起来,急急地问道:“是不是前边那小子干的?”黄丽虚弱地点了点头。
王恒进一步检查了她的伤口,还好没有伤及大动脉。他当机立断,决定先救人后追凶,在为其简单包扎后说:“姐,我是魏家村的村医。你赶快上车,去我的诊所。”
打完电话后,村里的农民小张开着自己家的货车驶进村口。见王家院门口站满了人,对院子里看热闹的一个人大声嚷嚷:“老五,走,跟我拉车去!”
王恒一听,便想起了什么,急忙奔出院子。他朝驾驶室里一看,里面坐着的,正是歹徒姜勇。王恒一把揪住对方的衣领,厉声道:“你下来!”
姜勇顺从地下车,可却从后腰上偷偷拔出那半截杀猪刀。王恒急忙抓住对方持刀的手,两人厮打了起来。人们吓呆了,一时间不敢上前。村支部书记、王恒的父亲王凤臣操起一把铁锹冲了出来……势单力薄的姜勇只得束手就擒。就在这时候,王滨乡派出所的警车和沈阳市急救中心的救护车先后赶到了。
在沈阳军区陆军总医院的抢救室里,经过3个多小时的手术,黄丽奇迹般得救了。主治医生走出手术室,对守候在外面的人说:黄丽真是万幸!如果不是王恒及时救治,她早就死了。
2003年9月,犯罪分子姜勇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妻子失贞丈夫难忍,弟弟“支招”夫妻破镜重圆
王恒对黄丽有救命之恩。因此,伤好之后,在丈夫的陪同下,黄丽特意重返王滨乡魏家村。在村民的众目睽睽之下,两家人庄重地举行了认亲仪式。黄丽和王恒成为干姐弟,大家弹冠相庆:两家从此多了一门好亲戚。
凶杀案过去几个月了,可是黄丽的家庭却一直风雨飘摇。丈夫叶鹏,是另一个受害者。从来不喝酒的他,从那以后,天天晚上要喝几杯。他的心,仿佛被放在烧红的铁板上。作为一个男人,想到另一个男人强奸了自己心爱的妻子,那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啊!在这种心态下,酒越喝越多。醉了,他就开始大骂自己的妻子。
黄丽知道丈夫的“心病”,先是默不做声,后来,也忍不住开始反抗和争辩。夫妻越吵越凶,最后,叶鹏像疯了一样,睁着通红的眼睛,对妻子挥起了拳头……黄丽真是有苦难言。
一天,市里的姐姐黄丽给乡下的弟弟王恒打了一个电话,声泪俱下地倾诉起来。王恒仔细想了想,说:“姐,姐夫还是爱你的,但是,眼下你必须这么做……”
在弟弟的“导演”下,姐姐突然变得强硬起来。2003年8月,黄丽提出了离婚的要求,但叶鹏坚决不同意。于是,黄丽向东陵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求。在了解离婚的背景之后,法官做了调解工作,没有批准离婚。没过两天,黄丽又离家出走了——那是准备分居满两年,以达到法律上离婚的目的。
叶鹏懵了:看来黄丽是豁出去了!他班也没心思上了,满世界地寻找妻子。找了两个星期,一无所获。他曾给魏家村王恒家打电话,王恒那小子睁着眼睛说胡话:黄丽没来过。
转眼到了2004年5月,时间告诉叶鹏:在他的生命中,不可能没有黄丽。他开始天天给黄丽打手机,可一直接不通。5月9日,叶鹏又给王恒家打电话,响了很久,电话通了。接电话的,正是黄丽。叶鹏语无伦次地求她:还是回家吧,儿子想她,婆婆想她。
沉默了好一会儿,黄丽冷冷地说:“叶鹏,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你和那个歹徒是一路货色,都变着法儿地想害死我。”叶鹏浑身冒汗,坐立不安。他终于下了决心:要负荆请罪,不论多丢人,多艰难,也要把妻子接回家。
第二天,叶鹏坐上长途客车前往遥远的王滨乡魏家村。但王恒却把他拦在了院门外,叶鹏只好在乡政府附近的一个小旅馆里住了下来。叶鹏每天一清早便来“叫门”,直至天黑才离去。10天以后,王恒停止了对叶鹏的“折磨”。当天晚上,在王恒的新房里,摆了一桌子酒席,一家6口人开了一个家庭会议。王恒作为“小舅子”,给叶鹏上起了“课”来:姐姐开出租车,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她出事了,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嫌弃她,唯独你不能!叶鹏连连点头称是。第二天清晨,夫妻依依不舍与王家人挥泪告别。
回到沈阳市区后,叶鹏变得非常恋家。最大的变化是,叶鹏再也不喝酒了,业余时间几乎都“耗”在家里。他一个人包下了所有的家务,黄丽想干一点都不行——他给妻子的任务,就是呆在家里好好调养身体。
10月21日,是黄丽的33岁生日。那天,叶鹏请了一天假,从朋友那里借来一辆面包车,去了一趟魏家村,把王恒一家人接到了市区。在东陵区泉园街道那条商业街上,找了一家中档酒店,包了一桌丰盛的酒席。席间,叶鹏动情地为妻子献上一首爱情老歌儿《月亮代表我的心》。在亲人们的热烈掌声中,细心的王恒发现:姐姐感动地哭了……
十年有多久,一个女人能有几个十年,一个女人把自己最宝贵的十年给了一个男人意味着什么。
楚楚是我同事的朋友,那天她打电话来时,我们都在旁边,放下电话同事给我们讲了她的故事。
楚楚跟我一样大,经历的事情比我多。她十年前爱上了她爸爸的同事,她爸爸的同事是看着楚楚长大的,很喜欢楚楚,可那种喜欢只是长辈的喜欢。
长大后的楚楚,越发漂亮,她找到她爸爸的同事:“从现在起,我就可以不叫你叔叔,我长大了,我可以爱你了”
这其中经历了好多事,同事都没给我们讲,她只说,后来那个男人真的为了楚楚离了婚,前妻留下了两个双胞胎儿子走了,两个孩子让爷爷看着。
他俩在一起十年,一直想结婚,可楚楚的父母就是不同意,一直拖一直拖,他们分开过,复合过,谁也离不开谁
楚楚明年三十二了,她妈妈以死相逼让楚楚和那个男人分手,谁也不原意把女儿嫁给负担这么重的家庭,两人一起求的父母,被楚楚爸爸打了出去。
同事问楚楚:“那你怎么想”
楚楚说:“我也不知道了,我爱他,可是路很难走,想离开,可也不是那么简单”
我问我同事:“楚楚图那个男人什么,钱、权、地位,可那个男人什么也没有”
我同事说: “一个女人能爱他十年,已经不是图他什么东西那么简单的”
唉,其实我也能理解楚楚的心,同样是女人我能体会到她的心情,一个女人把宝贵的年华全部毫无保留的都给了这个男人,满满的爱谁也代替不了,也没有人可以代替,走了这么久,累了这么久,不是说放下就可以放下的。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说爱能让一切变得都微不足道,可这毕竟不是常事,楚楚一年比一年大了,她还有几个十年可以挥霍呢,父母都是为她好,也想让她嫁给自己爱的男人,可负担太重了,如果真的能坚持下来,那是多大的忍耐。
我想楚楚会明白父母的苦心的,给她点时间吧,一切会好起来的。
楠结婚那天,请我做伴郎。我还记得小夫妻俩都喝了点酒,兴奋得满脸通红,咬苹果时,两人的脸交织成一个火红的中国结。
然而,婚后第二年开始,夫妻俩开始吵架。从小吵到大吵再到分居,似仇人般,谁也不肯让步。终于,在一个午后,两人在一纸离婚协议书上各自签了自己的名字。楠对我说解脱了。
楠常找我喝酒。喝多了,话也多。他说,假如再给他一次婚姻,那么,他一定要找一位和前妻完全不同的女孩。假如前妻是水,那么,他就要火;前妻是花,他要柳;前妻是一,他要负一;前妻是具体,他要抽象。总之,相貌、爱好、情趣、性格,完全相反。
我理解他的想法。第一次婚姻的失败给了他太多的伤痛。
后来,楠真的开始了第二次恋爱。甚至于比第一次更狂热、更兴奋、更幸福。尽管楠偶尔也会在我面前谈起他的前妻,却是淡淡的神情。谈起他的现任女友,却是两眼放光。
终于,楠要结婚了。楠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他是在为婚礼奔忙,但当他再一次找到我,却说他想放弃。
为什么呢?我问,你不爱你现在的女友?
不是。楠眼睛看着地板说,有那么一天晚上,我突然发现,现在的这个女友与我的前妻是多么相像!相貌、爱好、情趣、性格,都惊人地相像!交往了一年多竟然被忽略了。那天晚上,我被自己突然的发现吓了一跳。怎么第二次选择会跟第一次完全一样呢?
楠说,他只能放弃了。
是的。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的第二次选择都是第一次的翻版。尽管有时我们会对第一次的选择痛心疾首,但假如再给你一次机会,你的潜意识里仍然会固执地坚守着第一种方向。然而,你却感觉不到,包括爱情。
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更多的却是初恋时我们不珍惜爱情。或者,不仅仅是初恋,很多时,很多事,很多第一次,我们都没有珍惜。而事实上,很多时,很多事,很多第一次,才是你的最爱。
楠还说他不是害怕自己会第二次经历婚姻的失败,而是突然觉得既然他的选择早该如此,那么,他既对不起现任女友,也对不起他的前妻。
他的前妻没有再嫁。他们谈了一次,又谈了一次,便复婚了。
婚礼那天,两个人仍然同喝了点酒,仍然同是红扑扑的脸蛋,仍然同去咬一个苹果,两张脸再次交织成一个火红的中国结。
复婚后,他们有时仍然小吵小闹,却不恼。在黄昏,常看到他们在小区的甬道上散步,手拉着手,像初恋。他们告诉我,绕了一个圈子,又回来了。所以,他们很珍惜。
从我住进病房的那一刻起,对面床上的那对夫妻便一直小声地争吵着,女人想走,男人要留。
听护士讲,女人患的是胶质细胞瘤。脑瘤的一种,致癌率极高。
从他们断断续续的争吵中,一个农村家庭的影子渐渐在我面前清晰起来:女人46岁,有两个孩子,女儿去年刚考上大学,儿子念高一;十二亩地、六头猪、一头牛,是他们全部的家当。
医院的走廊里有一部插磁卡的电话,就安在病房门外三四米远的地方,由于手机的普及,已经鲜有人用了。楼下的小卖部卖电话卡,几乎每个傍晚,男人都要到走廊上给家里打电话。
男人的声音很大,虽然每次他都刻意关上病房的门,可病房里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每天,男人都在事无巨细地问儿子,牛和猪是否都喂饱了,院门插了没有,嘱咐儿子别学得太晚影响了第二天上课,最后,千篇一律地以一句“你妈的病没什么大碍,过几天我们就回去了”作为结尾。
女人住进来的第四天,医院安排了开颅手术。那天早晨,女人的病床前多了一男一女,看样子是那女人的哥哥和妹妹。女人握着妹妹的手,眼睛却一刻也不离开男人的脸。
麻醉前,女人突然抓住了男人的胳膊说:“他爸,我要是下不了手术台,用被卧把我埋在房后的林子里就行。咱不办事儿,不花那个冤枉钱,你这回一定要听我的啊!”女人的声音颤抖着,泪,汩汩地淌了下来。
“嗯,你就甭操那心了。”男人说。晶亮的液体一点点地注入了女人的静脉,随着女人的眼皮渐渐垂下,男人脸上的肌肉一条条地僵硬起来。
护士推走了女人,男人和两个亲戚跟了出去。
只过了一会儿,男人便被妻哥扯了回来。妻哥把男人按在床上,男人坐下,又站了起来,又坐下,一只手不停地捻着床头的被角。
“大哥,你说,淑珍这手术应该没事儿吧?”男人定定地瞅着妻哥,脸上的神情看上去像个无助的孩子。
“医生说了没事就应该没事儿的,放心吧!”妻哥安慰着男人。
二十分钟后,男人又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被妻哥扯了回来。如此反复了五六次,终于,女人在大家的簇拥下被推了回来。
女人头上缠着雪白的纱布,脸色有些苍白,眼睛微微地闭着,像是睡着了。
手忙脚乱地安排好了女人,男人又出去了,回来时,手里拎了一包东西。一向都是三个馒头几片榨菜便打发了一顿饭的男人,这次破天荒地买回了一兜包子。
男人不停地劝妻哥和妻妹多吃点儿,自己却只吃了两个,便端起了水杯。那个傍晚,不知是忘了还是其他原因,男人没给家里打电话。
晚上,病房里的灯一直亮着。半夜,我起来去厕所,看到男人坐在妻子的床头,像尊雕塑般一动不动地瞅着女人的脸。
第二天上午,女人醒了,虽不能说话,却微笑着瞅着男人。男人高兴地搓着手,跑到楼下买了许多糖,送到了医生办公室,送到了护士台。还给了我和邻床的山西老太太每人一把。
女人看上去精神还不错,摘掉氧气罩的第一天,便又开始闹着回家。男人无奈,只得像哄孩子似的不停地给女人讲各种看来的、听来的新鲜事儿,打发时间。
一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每天傍晚,男人又开始站到楼道的磁卡电话旁,喋喋不休地嘱咐起了儿子。还是那么大的嗓门儿,还是那些琐碎的事儿,千篇一律的内容我都能背出来了。
一天晚上,我从水房出来,男人正站在电话旁边大声唠叨着:“牛一天喂两回就行,冬天又不干活儿,饿着点没事儿,猪你可得给我喂好了啊,养足了膘儿,年根儿能卖个好价钱。你妈恢复得挺好,医生说再巩固几天就能出院了……”
男人自顾自地说着;一边的我看得目瞪口呆。那一刻,我惊奇地发现,电话机上,根本没插磁卡!
撂了电话,男人下意识地抬头,看到我脸上错愕的表情。
我指了指电话,男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忘了,往电话上面插磁卡了。
“嘘——”男人的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别出声。
“赵大哥,这会儿不担心你家的猪和牛了?”我一脸疑惑地瞅着男人.小声问了一句。
“牛和猪早托俺妻哥卖掉凑手术费了!”男人低低地回答,随即冲我做了个鬼脸儿,用手指了指病房的门。
我恍然大悟,原来,男人的电话不是打给家中儿子的,而是“打”给病床上的妻子的!
那一刻,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为他,为她,为他们的爱情。
原来,尘世间还有如此让人动容的真情。没有玫瑰的浪漫和海誓山盟的矫情,他们的爱,早已被细细密密的岁月针脚缝合成一件贴身的衣服,体己、暖身,相依为命。那份细腻而隽永的恩情,在朝朝暮暮的相依相伴中,沉淀出了人世间最美的爱情旋律,平凡,质朴,入骨入髓。
1
2003年我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读艺术,为了省钱便在一座离学校不远的小镇上租了一间破旧的公寓。公寓是在一楼,门口有木制的栅栏,栅栏上的白漆掉了一片,上面缠满了绿色植被。
为了解决生活费和学费,我没日没夜地打工赚钱,求学期间,一度消瘦了很多。
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我拖着疲惫的身子从学校回来,掏出钥匙开门时,一个略带沙哑的中年男人的声音传来:“我关注你很久了。”
阳光很好,隔着半米多高的栅栏,我看到了一名微胖长满络腮胡子的德国男人,他浅卷的棕色头发下是一双碧绿的眼睛,宛若琥珀。他穿着酒红色宽松T恤和米色短裤,手中拿着啤酒瓶,冲我微笑。可他扭曲的面部表情告诉我,或许他不笑更好看些。
这是我在这里住了将近半年后,第一次和邻居照面。也许是我太忙碌了,也许是我的邻居太安静了。总之,这突如其来的打招呼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你都没注意到花开了吧?”他问我。
我下意识地看向栅栏上的植被,绿叶间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黄色的小花,深呼吸一下,还能闻到淡淡的清香,但花香并未除去我满身的疲倦。
“你能来我家喝杯茶吗?”他喝了口酒看着我。
他的问题让我有些局促不安,大脑里不禁飘过十万个为什么,实在想不出一个他邀请我喝茶的原因。
“其实,我是想让你当我的模特。”他有些乞求般地看着我,最后又补充了一句,“有报酬,20欧元1小时。”
这个价钱要比在中餐馆洗盘子高多了,我忍不住点了点头。
“太好了。”他兴奋得手舞足蹈,热情地邀请我去他家。
我带着笑意绕过栅栏,去了他家。
闲聊几句后得知这个德国男人叫约瑟夫,是一名画家。我想他应该是一名疯狂的画家,因他的家几乎都塞满了他的画。他洋洋得意地给我介绍着他每一幅画的创作灵感,我被一幅挂在客厅墙上的抽象画吸引了。那是一名穿着艳红旗袍,头发乱糟糟地遮挡着三分之二的脸的女人,五官只露出一双惨白的唇,她怀里那只黑色的猫黄色的瞳仁里尽是幽怨。我很好奇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每次3个小时,你觉得怎样?”约瑟夫看出我对那幅画的好奇,但并没像刚才那么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起他的创作灵感,而是直接和我谈每天做模特的时间。
“很好。”我笑着说。
2
那个周日是我第三次去他家。我像雕塑般坐在一把临窗的高脚椅上一动不动,并不比在中餐馆洗盘子轻松多少。时间静静的,阳光透过百叶帘细细地打在我的身上。这是自到德国以来,我第一次认真地感受阳光。一回想,才忽然觉得自己一直都过得很匆忙。匆忙地上课,匆忙地打工,为了学业,为了生计,我匆忙到忘了自己。
连日来的疲顿让我有些困意,正在我打盹时,有人推门而进,我一下子清醒过来。一个微胖的穿着碎花裙的德国女人出现在门口,她看到眼前的一切,眼中急速闪过一丝哀伤,随后嘴角又挂上一抹温暖的微笑。我想这便是约瑟夫的太太了吧。
“我的太太汉娜刚从爱琴海度假回来,需要休息,我们去院子里吧。”约瑟夫说。
我和汉娜打了声招呼便随约瑟夫去了公寓前面的小院。
天气很好,冷暖相宜。公寓旁的参天大树枝繁叶茂,树叶随着微风轻轻摇晃。街道对面几株花树上,淡粉色、淡紫色的花朵开得很旺,细听之还能听到蜜蜂采蜜的声音。我闭上眼,感受着难得的清闲。
约瑟夫把画板放在石桌旁,没有继续刚才的画作,而是注视着我。
汉娜没有休息,端出一壶茶,喊我们一起喝。三人便坐在藤椅上,晒着太阳,有一搭无一搭地聊天。
“你很像我们的一个故人。”汉娜微笑着对我说,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你几乎就是她。”
我笑着不知如何接话。
“佩妮,今天就到这里了,我需要回画室把这幅画完工。”约瑟夫突然起身说,拎起画板就进了屋。也许艺术家的心情就如同这里的天气般阴晴不定,我点了点头,也准备回家。
“佩妮,下周三来我家吃曲奇啊,一定要尝尝我的手艺。”汉娜突然邀请我。
盛情难却,我便答应了。异国他乡,有个可以做客的地方也挺好。
3
周三,天飘着雨,微冷。
我放学后,依稀闻到了隔壁飘来的曲奇香气。这让淋了雨的我恨不得马上就去约瑟夫家喝杯热咖啡,再吃几片刚烘焙好的曲奇。
按响门铃时,系着白色围裙的汉娜给我开了门,看到我,她露着微笑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满屋子都氤氲着巧克力酱和牛奶的香气。
“喝茶还是咖啡?”汉娜端来一盘刚出炉的曲奇放到桌子上。
“咖啡。”我坐下,并没有看到约瑟夫,他应该不在家。
“佩妮,你知道约瑟夫为什么找你做画模吗?”汉娜冲好咖啡时问我。
我摇了摇头。
“因为你长得很像12年前的简。”她看着我说,“简是约瑟夫的前妻。”
我有些意外,同时疑惑汉娜告诉我这些的原因。
汉娜望着客厅上的那幅穿旗袍女人的画淡淡地说:“那就是简。”
有哪个女人能在谈起自己老公心中的另外一个女人时,表情能如此之淡呢?西方女人又如何?可汉娜淡淡的语气让我不禁为之一动。她不仅要与约瑟夫相濡以沫,更是与一幅画朝夕相处,这需要怎样的度量。
“简的性格有些孤僻,却是个很善良的人,收留过很多流浪猫,她和约瑟夫婚后两年因厌食症病逝了。”汉娜讲起了简,“她生前很瘦,喜欢穿旗袍,约瑟夫便画了无数张关于她的画,最后留下了这张,其余的都被他扔进了火炉。”
我有些唏嘘。
汉娜收回目光笑着说:“快尝尝我的曲奇味道怎样?”
“比店里卖的都要好吃。”我吃了一块便十分惊讶于她的烘焙技术。
“这是约瑟夫喜欢的味道。”汉娜幸福一笑,“我给他做了十几年啦,熟能生巧。”
4
再次去约瑟夫家时已时隔一周。
“对不起,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画室赶画。”约瑟夫冲我歉然一笑。
“我想以后我不需要画模了。”他疲倦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喜色说,“我连日来终于把我想要的感觉画出来了。”
“我还没见过这段日子你画的画呢。”我有些失落,我将失去这么好的一份兼职。
约瑟夫异样地注视着我,良久良久,他缓缓地说:“佩妮,其实我这段时间正在打算搬离这里,和汉娜一起。”
我跟我的邻居认识还不到一百天便听到他们要离开的消息,我有些舍不得,忍不住问:“为什么呢?”
“因为我在这里住得太久了,是时候去开始新生活了。”约瑟夫瞧着窗外的景,忽而又有些伤感地说:“你可以给我一个拥抱吗?佩妮。”我正不知所措时,汉娜来到客厅,她冲我微笑点头示意。于是,我便给了约瑟夫一个拥抱。
约瑟夫家搬走后,邻家公寓一直空荡着,我也恢复了往常的匆忙。就当我匆忙得再次忘记自己时,我忽然收到一份快递。
那是个午后,阳光斑驳地透过公寓旁的参天大树洒落在门前的那片空地上。我拆开包裹,里面是一幅画。画上也是个午后,绿色的植被上挂满了小花,公寓前的台阶上站着一名穿着淡蓝色长裙,白色板鞋,双手放在额前眯着眼仰望天空的女子。这分明就是约瑟夫第一次跟我打招呼的那个午后,而画上的女子便是我。只是细看之,这名女子又比我清瘦了些。
包裹里还有一张相片,是约瑟夫和汉娜的结婚照。相片后面写着一行小字:谢谢你的出现,让我终于从缅怀中走出,从而鼓起勇气再次踏入殿堂,约瑟夫。我看到相片上汉娜幸福的样子,忍不住落泪了。为约瑟夫对简的执着感动,更为汉娜多年对约瑟夫的守候感动。
爱是时光里的向阳花,太阳会东升西落,花会结果。
遇到他那一年,是上高中吧!他从外校转学过来,第一眼看见她,便傻傻地瞅着她乐。她跟一帮同学在说笑,一转头,看见他傻子似地盯着自己,忍不住笑了:喂,刘大伟,你看什么啊?我脸上结出大米了?
同学们一阵哄笑,他窘得不知所措,脸一直红到耳朵根,小声嘟囔:你长得好看,我多看两眼又不犯法。
考大学之前,他曾偷偷地问过她:你准备报考哪所大学?我们一起。她笑,恶作剧地说:我的成绩那么烂,考上哪儿算哪儿。他一再追问,她才故作神秘地说:别告诉别人,我打算报上海的大学。得此信息,他如获至宝,美滋滋地去了。
转眼高中毕业,同学们风流云散,她考上了北京一所心仪的大学,他去了上海,一南一北,从此再无交错。
大二的时候,她开始恋爱。青葱岁月,栀子花一样清新和美丽,怎能辜负如此华年?
他叫林枫,是个有名的校园作家,自负、洒脱、才气纵横。在图书馆借阅的时候,首先映入他的眼帘的,是她穿着草编凉鞋的纤美秀足,他埋首于书桌上,顺着那只指甲上点点落红的脚,一路看上去,他开始心慌气短。
他花了很多心思追她。他的家境好,小说卖得好,因此有闲钱给她买小礼物。
周末晨昏,她和他牵着的手,终于成了校园里一道耀眼的风景。
也是那个时候,她居然在校园里遇到高中时的同学刘大伟,她有些吃惊,问他:你怎么会在这里?如果我没有记错,你该在上海啊!他惊喜地说:我是去了上海,念了不到一个月就退学了,复读之后考到这里,比你低一级,是你的学弟。
她笑魇如花的脸忽然就笑不出来了,笑容僵硬的凝结住,这个人,真的很傻很天真,自己的一句玩笑话,他竟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把这个谎画圆。
她还是戏弄他,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她和才子林枫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他会提前跑去给他们占座。她和才子一起去影城看电影,他会提前跑去给他们买票。他不介意当他们之间的第三者,当他们之间的陪衬。可是她却是介意的,让他去校门口那家冷饮店买绿豆冰,他当真颠颠地跑去买,路途远,沙冰化成一摊稀水,顺着指间滴滴答答
快毕业的时候,她忽然得了一种怪病,掉头发。满头青丝,只一两个月的时间,便掉得所剩无几,美丽的容颜因为少了那些秀发,暗淡了许多。再也看不到她和才子十指相扣,走在校园里。林枫说他要闭关写小说,不能再荒废时间了。她心里明白,这些都是借口。
她开始近乎自虐地照镜子,不停地照,然后再把那些小镜子摔成碎片,一地的碎片像他们的感情,再无回天的可能。
刘大伟跑去安慰她,给她买了有绒线球球的帽子,她抓起来,一把扔到楼下,压抑了许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你嫌我还不够丑啊?买小丑一样的帽子给我戴,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毕业后,她去了一个偏僻的小城,那里没有人认识她。她的头发依旧没有长出来,她试过很多药,都没用,她有些绝望。
长裤换成了裙子,长靴换成了细带凉鞋,终于在公司门口,看到了那个很傻很天真的刘大伟,他提着箱子,臂弯里搭着衣服,一身的倦怠和尘土,很显然,他经历了长途的旅行之后,才到达这里。他笑:我无家可归,你收留我吧!
那一刻,她有他乡遇亲人的感觉,把头抵在他的肩上,无声啜泣。一个人挣扎的太久,终于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一会儿。
他带她到处求医,听人说生香榧子、核桃治落发效果好,他千方百计地买回来,制成洗发水给她用。听说柚子核治落发有效果,他就去超市买了一大堆柚子,然后不停地吃,吃到肚子疼。她说:不至于吧?他傻笑,很天真地说:取核是为你用,但也不能糟践了好东西。
秀发终于重新回到了她的头上,她开心的喜极而泣,拉住他的手说:我们结婚吧!想不到他摇了摇头拒绝了,天真地说:等你心甘情愿想嫁给我的时候,我再娶你!我不想乘人之危。
两年之后,她去北京出差,遇到一些旧同学,也遇到那个颇为自负的才子。此时,她早已不再是大学毕业前那个仓皇落魄的丑小鸭,而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郎,一头浓密时尚的短发,耳朵上闪闪的耳饰,眼眸如水。才子奔过来,拉住她的手说:你也太狠心了,一走了之,连个消息都不给我。他抵着她的耳朵缠绵:想死我了!她对他颇有些暧昧和调情的话语,掷地有声地回了一句:请自重!
离去的时候,她想起那个很傻很天真的人,一句玩笑话,害得他南下复又北上,折腾了一圈,耽误了一年。她要吃沙冰,他像捧着珍宝一样捧着化成一摊稀水的沙冰。她去北京,他也跟着去北京。她去小城,他也回小城。她说什么,他信什么。
他不傻,他也不天真,都是一个爱字害得他乱了方寸,这样的男人不嫁,还等什么?
爱情里,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爱情不等式,也许就是最好的爱情公式。
1918年夏天,他以一名战地记者的身份,随战友们一起踏上了炮火纷纷的意大利前线。彼时,他不过才18岁,满脑子塞着的,是火热的理想抱负。一次炮火袭击中,他的一条腿受了很严重的伤。
从昏迷中,醒来,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那双美丽清澈的大眼睛。那一瞬间,顾不上疼痛的他。竟然咧开嘴笑了:我爱你!那句话里,到底有多少爱的成分,他自己也不清楚。她却温和地瞪了他一眼,轻轻地替他清洗着腿部的伤口。在她的眼里,他不过是一个英俊而又稚气未脱的大男孩。
由于伤口受感染,他的那条伤腿生了坏疽。限于当时的条件,主治医生主张将那条腿锯掉,她却极力反对。她的理由只有一个:他还那么年轻,不能就此永远地失去一条腿。为了保住他的那条腿,她每隔一小时就要用药水冲洗一下伤口。数日后,当他拄着拐杖在救护站的营房里来回走动的时候,她笑着打趣他:小男孩,你又可以回到家乡与你喜欢的女孩跳舞了。他有些羞涩,却回答得一板一眼:我不喜欢和家乡的女孩跳舞,如果可能,我只希望同你跳。火热的表白,她不是听不懂,可她很明白。他们之间,永远不可能有结果。她比他大8岁,她的眼里,他不过是个一时头脑发热的毛头小子。他却固执地一次又一次去找她,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她的爱。
她被调往另一处前线阵地时,他正处在康复期。走得匆忙,连告别都没来得及。她只匆匆忙忙给他留了一封信,信封里还夹着一枚她从手上摘下来的戒指。他却在不久之后的一天下午,拄着拐杖出现在她面前。那一刻,彼此的眼里,都有太多的惊喜。明天早晨,五点钟的火车,我要回国了。我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家旅馆里等你他也是临时接到的调令,要回国了。
简陋的小屋,把门轻轻一关,那里是爱情的天下。她光脚踩在他大大的脚板上,相拥相吻。他的脚步果真有些笨拙,还是那句话:我不会跳舞。她用一阵热烈的吻回答了他:谁说你不会跳,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华尔兹。是的,就是那曲美妙的华尔兹,陪着他们,度过了那个终生难忘的夜。黎明,晨光初显,一阵长长的鸣笛声,将他和她载向不同的岸。她留在意大利,他回美国。列车启动,他从车窗里伸出脑袋,孩子气地向她叫:说,你爱我!你说,你爱我!风很快就把他的话打碎,散到空气中,她怔怔地看着他慢慢远离,却始终没能如他所愿,大声而勇敢地说一句:我爱你!那句话。在她的嘴角徘徊了良久,还是被她狠狠地又掖回心里。随着它一起被掖回的,还有她温热的泪。她爱他,却不想成为他的羁绊。
回国后,他成了英雄。他给她写信,一封又一封,叮嘱她在意大利照顾好自己,也绘声绘色地向她描述他们将来在美国的小家:美丽的华伦湖畔,有一栋老房子,你是里面的女主人,把它收拾得干净又利索。我在湖畔钓鱼,你负责烧煮那样的日子,的确让人神往。可他的信却越来越少得到她的回复。在意大利,有她的事业,有一个支持她的男人一直在热烈地追求她。事业爱情面前,她权衡再三,还是选择了留下。
他在美国的华伦湖畔。日日酗酒,摔摔打打,把日子过得一塌糊涂。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理解,她曾经那样无私地把自己的爱奉献给他,为何又在幸福唾手可得的时候那样决绝地转身。
觥筹交错的订婚宴会上,当她被身边的男子拥着共跳一曲华尔兹的时候,她的心,蓦地为一个人疼痛。她想起了他们共同跳过的华尔兹,才知道,于他的爱,已深入她的骨子里了。她不声不响地逃离,收拾行装急急去那个美丽的华伦湖畔。她要告诉他,她爱他,再不犹豫。世事却同他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再次相见,彼此间已恍若隔世。那张曾经热烈又单纯的脸,已被一层又一层的沧桑裹住。再也回不去了,尽管现在的我,还是多么渴望拥抱你,可我已做不到。面对她晶莹的泪,他却再也无力向她敞开自己热情的怀抱。
轻轻地一松手,就是一生。华伦湖一别,他们终生都没有再见。那个爱笑,有几分腼腆害羞,又勇敢热烈的男孩,在此后的生涯中竟然变成一名世人眼里桀骜、孤僻的硬汉。她只知道他在写作,成了一名作家,还知道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结过四次婚,却还是在62岁那年痛苦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叫海明威。她则是那个让他一生无法忘怀的爱格妮考茨基。她36岁结婚,92岁逝世,一直在红十字会从事护理事业,曾获国家最高荣誉奖南丁格尔护士奖。她在回忆录中说,她生命里的七十年,与他是紧紧相连的,尽管他们此后再没有见面。七十年里,她一直在想,假如当时,他上前去抱一抱她,或者去把她追回来,或许,他们的命运,就是另外一种样子。可是,命运又会给人安排多少如果?战火中那曲浪漫美丽的华尔兹,终究没有在现实里演绎成一个王子公主的幸福童话。
爱情是迷人的,当两个相爱着的人陶醉在爱情当中的时候,人们在十里之外都能够闻到醉人的芬芳。但是,这个时候的两个人却又最容易陷入迷惘,任性、狭隘、嫉妒、怀疑等等不健康的东西很容易左右自己的思维,而把宽容、大度、信任、责任、理解、关心等等优秀的品质抛在九霄云外。
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是艺术学院舞蹈专业的高材生。在一次学校组织的舞会上,她认识了国画系的他。他出身艺术世家,眉宇之间透露着书香门第的优雅气质,而且长相英俊洒脱,谈吐不俗。两人一见钟情。
频繁的交往开始了,图书馆里的默默注视,小树林里的缠绵依偎,舞会上的优雅舞姿,共同出席同学的生日派对的亲密他们的爱情故事很快就在同学们中间传开了,大家也都感觉他们是十分般配的一对。周末的时候,他就把她带到自己的家里去了,他感觉可以向父母介绍与自己相爱的人了。她的艺术气质和美丽,让他的父母十分满意。尽管,她的出身有些低微,但是,她本人是艺术专业的学生,父母也就不再讲究门当户对了。
他们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因为不在一个系,他经常随老师一起去野外写生,很多时候一天难以见面。这样的时候,他们只能用短信联系。她告诉他,她必须时刻知道他在哪里,他在做什么,她才能够正常上课,不然就会神不守舍。
有一个周末,他跟随父母去另一个城市探亲,上了车以后,他才发现手机没有电了。手机的另一块电池放在家里充电。他本来是想充足了电带上的,可是因为走的时候匆忙,竟然忘记换上电池了。
他心急如焚,知道一个小时得不到他的消息她就会发疯的。但是,没有办法了,他总不能用父母的电话联系,父亲最讨厌卿卿我我的男人,他总是教育他要把精力用在学业上,他最讨厌没有出息的孩子。
但是,他知道她一定忍受不了的。他能够想象得到她盼望他消息的焦急神情。两个半小时以后,好不容易到了亲戚家,他看到父母在同亲戚叙旧,自己赶快出去找公话。电话打通了,那头的她听到是他的声音就把电话挂了。他再打,她的电话关机了。一天当中,他打了无数次,但是每一次都是关机。
在亲戚家的一天,他度日如年。好不容易等到父母与亲戚说再见了,他欣喜若狂地赶快上了车,催促司机快速开车。
晚上7点,他随父母回到了家里,他换上电池,给她发短信说马上就到学校去找她,然后就骑上他心爱的摩托车向着学校的方向一路飞驰。
可是,就在他出门10分钟以后,不幸发生了。因为车速过快,他撞上了迎面而来的汽车,被甩到了路旁,等他的父母接到交警的电话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女孩子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次日的上午8点。警方来学校通知的。她马上赶到他的家里,看到他的父母悲痛欲绝的样子,她痛不欲生,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任性,她的自私。可是,悔恨已经晚了,她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她的生活又恢复了过去的平静,她很少说话,也不与人交往。她常常去他们一起常去的图书馆、小树林,她希望能够惊喜地发现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但是,她又知道这是自己在欺骗自己,他永远也不会再出现了。她痛恨自己的自私和任性,但是她知道,一切都来不及了。
2009年春节后,我从长沙坐火车去昆明,坐在我身边的是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姑娘,我和她交谈起来,得知她叫农桃,越南人,这次去昆明,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朋友是位中国男子,是她曾默默爱过的人。车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岭一闪而过,农桃的故事徐徐传入我的耳朵,娓娓动听,让人欷歔。
白马王子已出现
我叫农桃,1984年出生于越南湄公河边一个贫困乡村。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为减轻负担,在我14岁时,把我送给了养妈。
养妈是越南特有的一个行当,工作性质和妈咪类似,就是把手下的姑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包装,变得秀外慧中,周身散发出女性妩媚的魅力。不同的是,妈咪手下的姑娘要出卖身体,而我们,只用静静地长大,静静地等待养妈为我们挑一个好男人,然后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越南有许多中介机构,专门从境外介绍一些旅游团来越南旅游,团员是清一色的男子。其实,他们来越南的最终目的是相亲与养妈手下的女孩见面,挑到中意的人后,只要女方没意见,双方就坐下来谈婚论嫁,办一场闪婚。由于多年的战祸,越南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男女比例达到2比5,所以才形成了这个特殊的新娘市场。
我出道后,养妈曾安排我参加过多次相亲会,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里,竟然有像我这样的女孩达300余人,蔚为壮观。我的一些姐妹都先后在新娘市场被挑走了,有的嫁给美国人,有的嫁给台湾人或香港人,最幸运的是嫁给中国内地男子,他们性格儒雅,长相英俊,生活富裕,谁能钓到这样的金龟婿,姐妹们都会为她高兴。
2006年春,在养妈的安排下,我和姐妹们盛装出发,前往一个酒店,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相亲团见面。当我们来到指定地点时,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我相信,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场景,都会怦然心动:十几个身材苗条修长的姑娘,用头巾遮住脸,露出深深的美目,身穿腰际开衩、裙身长及脚踝的越南衫,尽显婀娜身段,在范宗沛款款的音乐声中,莲步轻挪,宛如越南版的《花样年华》
相亲会很成功,姐妹们大都与另一半对上了眼,只剩下我形单影只。也有男子来套过近乎,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一婉拒了。临散场,男人们对一个无动于衷的小伙起哄:小雷,干脆你把那个美女娶回去吧,你们挺登对的。小伙脸涨得通红,挠着头发窘迫地解释:我是来旅游的。养妈也起哄道:不挑一个新娘,就不许你走我瞟了他一眼,他中等身材,短发,干净阳光,充满书卷气,我的脸腾地红了。
几天后,那个叫小雷的家伙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昆明。他说,你以后就称我哥哥吧。我忐忑地点头,心中对他莫名有了一种亲切感:未来的日子,陌生的他乡,我的命运将和这位昆明哥哥紧紧捆绑在一起。
让我意外的是,哥哥却并没有娶我的意思,把我安顿下来后,既没带我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请客办酒席,而是把我送到了一所语言学校,学习高级中文。他说,你以前在养妈手下只学过简单的中文会话,要想在中国自食其力,你的中文就得更上一层楼。
我不解地问:哥哥,你不会把我扔到大街上去吧?我擅长做家务,懂得相夫教子,会做一个好老婆的。他看着我,瞪着眼睛说:扔到大街上?我才舍不得呢,你别忘了,我可是花了2万元才把你从养妈那赎出来的,还指望着你以后赚了钱还我呢。
我差点晕了过去,又惊又吓,说: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你到底想怎样?
哥哥一本正经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有女朋友的。原来,他趁假期报了个旅游团去越南,没想到这个旅游团安排有相亲的项目,他在大伙的起哄下,一冲动就把我娶回来了。他安慰我说:中国的工资比越南高,你在这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见我泪水涟涟,他吓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坏人!你若不放心,可去楼下的派出所查一下我的身份。他又轻声安慰我:你年轻又漂亮,一定能在中国找一个好丈夫,我保证!
闯荡江湖
凭我的直觉,哥哥不是坏人,而且中国经济繁荣,人们安居乐业,我的许多同胞想来还没有机会,我应该感激哥哥才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重要的是,哥哥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人当老婆。
也有担心2万元人民币如果换算成越南盾,那可得用两个麻袋来装,这笔巨款我可能要卖一辈子苦力才挣得到。不过哥哥宽慰我说,这边工资高,只要听他的安排好好工作,一年就可以攒够。
其实,我猜错了,两者都不是。
半年后,我的汉语已经拿到了初级证书,哥哥说我可以出去闯江湖了。他四处托关系,打听到有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在招翻译,就带我去面试。巧的是,该公司正好与越南有着商务往来,见我是越南人,中文也流利,就留下了我。面试出来,哥哥开心极了:我说吧,凭我的面子,肯定没问题。我白他一眼:我可是靠实力从一百多位应聘者中胜出的。哥哥狡辩道:那至少说明我的眼光不错啊,从一大群准新娘中,一眼就看上了你。我涨红了脸,赏了他一通粉拳。
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切对我都是那么美好而新鲜。上班一个月后,我领到了2000元薪水,我给父母寄了1000元回去,自豪极了。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之际,我调皮地问他:哥哥,你说你有女朋友,怎么我从未见过?哥哥吞吞吐吐地说:她回长沙去了。我追问她叫什么名字,哥哥说,她叫母心,与他是大学同学,半年前就辞去了在昆明的工作,回到她的家乡长沙当了名中学教师。说起她,哥哥一脸神往,说她长得清丽秀雅,有一头如云的黑发
原来他真的有女朋友。晚上,我失落地回到租住屋,感到自己像一只小小的丑小鸭。窗外的月亮和星星沉默地看着我,嘲笑我这个越南新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只能给人家当妹妹。
2007年春节前夕,哥哥辞去工作,独自去长沙,追寻他的心中的仙女去了。不久,传来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哥哥抑制不住对妻子的满腔挚爱,他告诉我,虽然他远离故乡,在那边生活不是很习惯,新找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很幸福,他自信会有那么一天,能带给妻子舒适富足的生活。
时间过得真快。2007转眼就快过完了,这时,却传来了哥哥离婚的消息。不久,一脸憔悴的哥哥回到了昆明,我见到了垂头丧气的他。他说,她变心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水晶般透明的圣女了。母心认识了一个富裕的美国佬,不仅有钱,而且长相英俊颇有情调,他答应带母心去美国定居,给她一份真正悠闲舒适的生活,不用她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哥哥抱着头,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好傻,当时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还跑到机场去送她,眼看着她挽着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了飞机我叹口气,劝道:三条腿的喻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好找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一趟越南,找一满屋子倾国倾城的美女供你挑选?咱要选两个,一个给你做老婆,一个给你当仆人!哥哥哈哈大笑,猛喝了一口酒,说:听小妹的,咱就这么办!
我恨恨地想,你真是个猪头,怎么就没看到眼前的人呢?她的美丽,她的青春,正是一首写满诗情画意的歌,只想唱给你一个人听。可是,他只是拍拍我的头,完全是一副兄长的架势。
我的妹妹,在天堂。他红着眼眶接着说,他妹妹8岁的时候,跟着他去河边嬉水,失足滑入深水中,第二天才被打捞上岸此后,他再也不玩水了,连游泳池也不敢进,只要看到微波荡漾的水面,他就会想起妹妹!那天,当他在别人的哄笑声中看到我时,心中有不小的震撼,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妹妹的眼睛太像了,那一刻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妹妹从来就没离开过他,而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现在,他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到了她
所以,你才抱着这种补偿的心理,把我带到了中国?我问。他轻轻地点头。我又问:难道你想永远拿我当臆想中的妹妹吗?他愣了一下,又点点头。
我的心像被一只小手使劲捏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2008年春,我因工作出色,被老板升为驻越南分公司的副经理,长驻越南河内。兜兜转转一圈,我又回到了祖国。山河依旧,但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子,而是一个笃定自信又独立的职业女性。我甚至辗转买到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
进京看开幕式前,我在云南短暂停留,去看哥哥。他瘦了,脸上多了层厚重的成熟和忧郁。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下海,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做国外品牌空压机代理,创业之初,他不敢招人手,里里外外都靠他亲自打理,他整天在大街上扫楼找业务,几乎把昆明市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我劝他别太拼命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他说,我就是不服气,我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因为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有钱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寒光。我心里不是个滋味,哥哥啊,你太绝对了吧,难道生活的重创就伤得你那么深吗?
看得出,哥哥这次见到我也很开心,他主动提出带我去看风景。在云南石林,我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清风拂面,每一块石头都在对着我们微笑。我真想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可是,哥哥很快对我说出了让我扫兴的话,他说,他认识一个生意场上的钻石王老五,人品不错,他想把我介绍给他:跟着他,你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我惊讶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说:我这辈子不嫁人。就跑开了。
我真不明白,是哥哥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他,我觉得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跑出很远,我扭头看他,只见阳光拉长了他细细的身影,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肯定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临去北京的前夜,哥哥硬拉着我去了酒吧,说是为我饯行,顺便也向我倾诉苦衷。这是一家以烈酒和摇滚乐为主的酒吧,看得出哥哥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稔地与侍者打招呼,点了酒,连杯子都不要,就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然后,他开始向我吐露衷肠:人人都是自私的,金钱是万能的,这个世界,男人只要有了钱,就能买到一切我想劝阻他,但又忍住了,就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吧,也许他心中已经憋闷了好久了。
可是他越来越疯狂,他抓着我的胳膊,背起了古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璧如朝露,去日苦多。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离开了我真有意思!他趴在我的肩膀上,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2008年10月1日,我在越南接到哥哥的电话,他平静地说:小妹,恭喜哥哥吧,我今天要结婚了!我只有两个字:惊讶!惊讶于他当新郎官的神速,也惊讶于他语气平静,像在讲别人的婚事。
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他要娶的女子是昆明一位身家过亿的老板的独生女,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双脚残疾的毛病,走路一歪一扭的。老板的眼光雪亮,在一次偶然与哥哥接触后,看中了他的精明能干和踏实,选他做了上门女婿。
我已经关掉了公司,婚后,我就去岳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哥哥的声音还是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的欣喜和激动。我呆呆地拿着电话,嘴巴变得异常笨拙,不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为他悲伤。
春城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哥哥的婚礼在当地最豪华的大酒店举行,现场摆满了鲜花。婚礼上,老岳父心满意足地将乘龙快婿介绍给参加婚礼的各界名流和政府官员,哥哥举着香槟酒杯,与来宾一一碰杯
我接到婚讯时,已经来不及赶到昆明也许哥哥压根儿不想我去。我快递了一封精美的贺卡给他。
当晚10点钟,我接到哥哥的短信:谢谢你,小妹。我知道哥哥是真心的。暗自猜想,这么晚了,哥哥这个新郎官怎么还不休息?
就在前天,我接到消息,哥哥驾着岳父给他买的新款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毁人亡,结束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可怜的哥哥,我曾深爱的男子,在今后流淌的光阴中,小妹会经常想起你阳光般的笑容,忆起我们之间那遥远又模糊了的往事。
你亲切地称我小妹,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每当想到这,怎不让我泪如雨下?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她站在讲台上略有些生涩地介绍自己。她的温文尔雅、博学多识,还有那具有穿透力的声音,连带她始终微笑着的大气淡定便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是的,就在那一瞬,我喜欢上了她,而且整整喜欢了十五年,几乎占据了我的青春岁月。
我想见到她,但又怕见到她。我每天坐在靠窗的角落固执地看着她从办公室匆匆走出,然后在她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又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因为我怕别人甚至她看出我的心思,而只有在她讲课的时候,我才可以正大光明地展露我心中的爱慕。
我和她有着别人羡慕的亲密互动,而且理由恰当。我自认文笔还算不错,从小到大都是语文老师的宠儿,但在她的面前我却有些不太自信。她也会经常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诵,但她也总会委婉含蓄地指出我的缺点。她会说如果没有这些错别字会更好,如果字迹再清晰些会更佳。有一次我审题有些偏离了中心,她鼓励我说虽然立意有些失误,但语言却很美。我把这些时常在脑海中回忆,让我恋得有些沉醉。
我的潜意识里又希望能跟她更熟悉些,我也在刻意地寻找着这样的机会。一次她下课后走出教室,却忘了带走讲桌上的钥匙,我在后面想都没想拿起钥匙就追了出去。我看到她正站在单车旁,低着头焦急地在包里翻找着什么,我连忙喊她道:老师,您把钥匙落在讲桌上了。她惊愕地抬起头笑道:看我这记性,我还以为弄丢了呢!谢谢你!
我看着她单车上娇弱的身影,抬头看了看操场上的旗子,心里头想着:今天是顺风,那她应该骑得不必那么辛苦了吧!
教师节快到了,班上想给每位老师买些小礼物表达我们的心意,前提是不必太贵,但要贴心,而且要根据每个老师的特点准备。于是班长让同学们各抒己见,我说语文老师有咽炎,我们可以给她准备水杯和咽炎片。所以当她看到这些的时候感动得有些语塞,而我心里却很高兴。
她总是能游刃有余地处理着和我们的关系,遵守着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古训。中秋节我们没能赶上放月假,每个同学都垂头丧气且唉声叹气。而她来了,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月饼,还有玉米、花生、瓜子、糖果等。有个女同学跑过去抱着她说着心里话,我在心里想我要是那个女生该有多好。
我以为我可以就这样,若即若离地跟着她长长久久地走下去。可是,每年面临的文理分科把我们拆散了。她教了隔壁班,每天从我们班经过。我还能看见她,但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空落落的。我想起她给我们读过的《致橡树》,所以我决定,我必须要长成她身边的一株能给她遮风挡雨的大树。而每天看着她从我们班经过,则是我的必修课。她还是那样的端庄:白衬衣,黑西服。
同学们说她开了一辆新能源电动车了,我想她终于可以不必每天风吹日晒地走在上班和回家的路上了;同学们又说好像是她的男朋友给她买的车,我想知道身边有没有一株大树;尽管失落,我还是很为她高兴。后来,我又听说那辆车并不是她男朋友买的,我心里又莫名地高兴。
毕业班的生活让我们更加紧张起来,当然,还有我们的老师们。我很感激她,因为每当我疲惫不堪想要放弃的时候,她那微笑着的坚定的面容总能浮现在我的眼前。
学校为了不影响我们考试的心情,高考结束之后我们才又回校照了全校毕业班师生的合影。拿到毕业照的同时,我又跑到一家不熟悉的照相馆,让他们把她的相片又单独放印了一张,我放在了我的皮夹里随身携带。我还曲线救国地要来了她的电话,当我兴冲冲地预谋着这一切,决定自己可以慢慢地再进一步走近她的时候,我拨通了她的电话。可是接电话的是一个有着磁性声音的男人,那一刻我惊愕了,不知道说什么,急匆匆地放下电话的时候却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谁呀?不知道,没人说话。可能打错了。
我没有打错,我确定那是她。她的声音那么富有魅力,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我听同学说她订婚了。但是我不知何时还是会疯狂地拨通她的电话,并不曾说些什么,只为听听她的声音。
大学毕业后工作还算顺利,有了车,也开始还房贷。但我是出了名的宅男,走在上班和回家的路上我时常会想起她,只是有些茫然。
一天加班晚了,回家打开电视看到了一档家庭调解节目。说一个男人跟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女人相恋了,却遭到了周围所有人的反对。但这对恋人还是不顾家人的反对走在了一起,调解专家正在帮他们跟家人沟通。她比我只大了六岁,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那一刻我能做的事就是拿起了车钥匙,连夜开了几个小时的车,回到了我阔别已久的母校,我百感交集地等着她的出现。
门卫大叔热情地帮我打听她什么时候会来,但得到的消息却是她要结婚了,没来上班。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重新回到了车里,重新又开了几个小时的车,然后又重现回到了家里。好在第二天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我太困了,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睡醒后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我要给她准备一个特别的结婚礼物,因为她幸福我才会幸福。打听到她的结婚日期并不会太难,因为听说曾经的同学和她成了同事。我在想我怎么没有勇气早一点跟他们还有她联系。
那一天我在人群中远远地望过去,穿着婚纱的她真的很美。她的笑还是那样的让人温暖,虽然依然略有些羞涩,但那是幸福的注脚。
我委托婚礼主办人员给她送去了礼物,然后悄悄地离开了。礼物是一套精装的丛书,我想她会喜欢的,因为她读书时的样子更美。签名是一个永远的学生,对,我是她永远的学生,一个单恋着她的学生。虽然也许她并不知情,但我觉得这与她无关。因为单恋着她的日子是那样的让人痴醉,像一朵永开不败的娇美的花。可是,如今我却想要放开了。只把她放在我心底的某一个角落,这就足够了。
我把我的单恋故事拿来跟我的女朋友分享,女朋友半开玩笑地调侃道:你可真纯情啊,你这一款我喜欢。我的女朋友后来升格做了我的老婆,再后来又升格做了我孩子的妈。
一年回老家,孩子想去我上学的地方看看。老婆说有什么好看的呀,学校还不都是一个样。孩子有些不高兴,而老婆也看着我有些为难。我就笑着说道:去就去呗,这有什么关系呀!
学校真的变了很多,当年的教学楼早已掩映在一栋栋林立而起的各式新型的教学楼中。只是校园里的阳光依然还是那样的明媚。
在婚姻事上,她很有些高不成低不就。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喜欢她的人她又不喜欢。后来,她决定和他结婚。在那些喜欢她的人里,比较来比较去,只有他各方面综合条件最好。
他不是一个有情趣的男人。可她最后决定选择他,却是因为他的实在。她清楚地知道,除了他,没有人会对她更好。
他们两个性格差异很大。她是个开朗的人,爱说爱笑的。而他很安静,也常笑,但总是微笑,不爱多说什么。她经常抱怨说,他的话全在学校的讲台上讲给学生听了。
他就是那样不爱说话,甚至,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情话!这让她很郁闷。
尽管她能够从他的眼睛里行动里,看得出来他是珍爱她的,可因为心底里那些渐远还近的遗憾,她总是对他耍着小脾气。而他总是迁就着他,像老师宽容不懂事的学生。
他们的小日子一直就那样过着,虽然不热烈,倒也稳定和温馨。她慢慢都接受了。
可在儿子三岁多的时候,她却突然下岗了。
以前在厂里上班的时候,每天有目的地可奔,忙忙活活的,加上每月领到的那份不错的工资,让她自信而快乐。下岗之后她也曾积极出去找工作,可都没有合适的。
就这样突然无处可去了,一家三口所有的花销,都要从他一个人的工资里扣除,三下五除二地,到了月底总是所剩无几,这些都让她的心理失衡。
她的脾气越来越不好,因为失落感,她对自己已经不自信了。而闷在家里的日子越久,她越没有勇气走出家门了。
在她暗自叹息自己沦落为一个家庭妇女的时候,儿子的一句话提醒了她。
那天儿子和邻居家的孩子在一起玩时,她嫌太吵说了几句,儿子立即嚷了起来,“妈妈你还是上班吧,别老在这儿吵我们。”
儿子的话让她下定了决心,重新拿起了书本。因为她在厂里一直从事账会工作,虽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可她没有现在人员招聘时必须的证书,她得考个会计证回来。
她又变得忙碌和充实。而且她发现,时间其实是完全可以挤出来的,根本不像她以前想像的一样,被家务什么的缠得脱不了身。
那些天除了做一日三餐,她连收拾桌子洗刷碗筷这样的活儿也不用做了。因为以前他吃饭很快,吃了饭才看报纸看电视,不知什么时候他添了些臭毛病,总是在吃饭的时候看报纸看电视,她和儿子都吃完了,他才吃了一点儿,慢条斯理地说他吃完自己收拾。她也就不再坚持,看书去了。
不久后的一天,他心血来潮拿回来几本菜谱,说要学会做菜春节给大家露一手,把她赶出了厨房。于是从那以后,围裙就转到了他的身上,而且他还乐此不疲。那些天孩子也凑趣,上幼儿园非要爸爸接送,晚上非要爸爸陪着才肯睡觉。
她苦笑着,可能是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训斥儿子的时候多吧,儿子都快不和她亲了。
但不管怎么说,那些天她有了很充分的时间看书学习。
考试那天,她早早起了床,拿着书想再看看,却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她知道自己是心里太紧张了。毕竟从学校毕业以来,她已经很多年没有摸过书本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适应现在的考试。
他比她还早起床,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她说吃不下,儿子那天也起得早,非要她吃完再走。
一家三口,安静地吃着饭。儿子突然问道,“爸爸,妈妈考完试,我是不是就可以和妈妈一起睡了?”
她怔了怔。儿子继续问着,“妈妈是不是就能每天去接我了?我是不是每天就能吃妈妈做的饭了?”
他想阻止儿子说下去,可儿子已经转过头来对着她,“妈妈你一定要考上哦!你能讲一路上的笑话,我想让你去接我。我也想吃你做的饭,爸爸做饭不好吃……。”
她一下子明白了自己这些天的空闲时间是怎么腾出来的……
吃过饭三人一起出门,因为孩子的幼儿园和她要考试的考点不在一个方向,出门后他和儿子向左走,她向右走。
她心里沉甸甸的,她越必觉得,自己要去参加的考试,简直是背水一战了。她必须考上!
在她步履沉重地刚走几步时,他叫住了她,说了一句,“你考不上我们也要你!”然后和儿子一起,慢慢转身走远了。
她的眼泪缓缓地流了出来。站在原地,她很长时间都没有挪动脚步,她反复回味着他那句话。那是她听到的,他说的第一句情话……
有一天你突然对我说,你们班那个漂亮的女同学今天更漂亮了。我问为什么,你说,因为她戴上了好看的假发,波浪式的,粉黄的那种。
我知道了,你说的“那种”假发,就是你上次在精品店看了好久的那种。当时,你踮着脚尖透过玻璃橱柜看着那一对假发,小心翼翼地用你的小手攥着我的大手,我读懂了从你手心里传递过来的那种渴望,是一个小女孩对所谓美丽的一种理解。但是我毫不犹豫地牵着你的手离去,我没有让你这种渴望蔓延成请求的话语。尽管,你的依恋和不舍都被我尽收眼底。
你用很委婉很委婉的话语问:“妈妈,你觉得我戴那种假发会怎样?是不是比现在要漂亮些?”
我不能不承认你的聪明,你从来都是这样婉转地表达你的要求,从来不强硬地向我要什么。但是,我不得不拒绝你。我说:“哦,是假发呀!我觉得不怎么样,我的小婉婉现在这个样儿是最可爱的,你不知道吗?你根本不用戴假发的,你自己的头发已经很漂亮了。”
我看见你的眼神迅速暗淡下去。也许你已经在心里埋怨我了:妈妈就是这样的,一点也不解风情。也许,你还在心里暗暗发誓:哼!现在不给我买,长大了我挣钱自己买总可以吧!因为我看见你的眸子又变得水灵灵的了,你一定在为你的这个伟大的计划而兴奋不已。
是的,你对于美丽的理解,与我们的不甚相同。孩子,我不能强求你用与我一样的目光来看这个世界,所以,我不能告诉你,我对于那种假冒的美,是那样反感。但是我相信,你还是会承认的,一切真实自然的美丽。
我还记得那一天,你从学校回来,很高兴地告诉我:“妈妈,我数学考了第一名,给我一点奖励吧!”我说好呀,我是真的为你高兴。你说,你想要那种散发着苹果清香的橡皮擦,是你所喜爱的胖小熊的样子。开学时你曾经想买,我没有同意。我给你准备的是那种普通的方橡皮擦。你说过的,妈妈真小气,方橡皮擦比小熊橡皮擦便宜五毛钱。我笑笑,其实我不是像你所说的那么小气,我只是记得自己从一本教育期刊上看过,给孩子准备的学具要简单些,以免让孩子上课时分心。不过,这一次,妈妈决定抛开那些教育理念满足你,也许有时候,一点小小的满足会让你进步更大。
但是第二天我碰见你的数学老师,她不无遗憾地对我说,你的同桌向她举报,你在数学考试中抄袭了她几个计算题。我铁青着脸回到家,你还在乐滋滋地等待我的奖励。我说,想想看,这次考试,真的应该是你得第一吗?你的小脸“唰”地一下变得通红。过了好久好久,你抬起头对我说:“妈妈,对不起。我的同桌比我先完成计算题,我想第一个交试卷,所以就偷看了她几个答案……”从你真诚的话语中,我听见了你的羞愧和自责,你所不知道的是,在你没有承认错误之前,妈妈内心深处的自责和不安,是如何紧紧互相撕扯和纠缠!
你所期待的奖励又成为五彩的气泡,在空中漂漂亮亮地飘荡了几下,终于消散不见。但是孩子,我相信有一个方橡皮擦,足以帮你纠正人生中所有过错。
你会在冬至的某个清晨,擦擦冻僵的小手对我说:“妈妈,我能不能戴手套去扫清洁区?外面的天气很冷的。”我笑着摇摇头,告诉你不怕冷的孩子才是勇敢的孩子。我想,更深一层的道理,你以后自然会慢慢理解:不能经受风霜的树苗,永远也长不成参天大树。
你那么热恋少儿频道的动画片,你喜欢用崇拜的目光去欣赏小鹿姐姐、红果果和绿泡泡,梦想有朝一日你能和他们一样站在演播室,主持自己喜欢的节目。但妈妈总是“不合时宜”地把你从电视机前叫开,提醒你除了看电视,你还有许多的作业要完成。
也许你会说,我不够爱你,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很爱你,只是我给你的爱,一直那么安静,那么地,不张扬。
一、寂寞
网络中,不要因寂寞爱上谁,有时想想,寂寞真可怕。它会改变一个人的看法,它会去伤害很多人。
网络等于寂寞?谁都无法找到答案。在网络中,我们可以随时的说出爱,说出感觉。网络爱情能维持多久?我曾经问过朋友,他给我的回答是那么的贴切。保质期最多三个月。
因为过了三个月,如果还在一起,是因为彼此没找到更好的,所以无法离开。是因为彼此的习惯,习惯了彼此的陪伴,而不想再去寂寞的一个人生活。
寂寞时的感情,只想要有人陪伴的感情,能维持多久呢?能爱多久呢?
二、爱
一直以来都认为爱是唯一,因为感情都是自私的,不可能和别人分享。看多了三角恋爱,最后受伤害的却是三个人。无奈的爱,谁能去说什么呢?
爱不应该是随便说出口,随便承诺的。如果在三天前你可以爱别人,三天后你可以爱上另一个人,这真的是爱吗?也许是我不懂得什么是爱。并不是因为要为一个人伤心多久才算是爱,可是如果忘记一个人这么容易,那么世界上就没有那么多痛苦和悲哀了。
昨天的我,怀疑感情,不知道怎样的感情才算是爱,而今天,我却知道,只能坚定自己的想法走下去。我并不是要刻意的去悲伤,刻意的去记住什么,只不过,我不想因为寂寞爱上谁。
三、习惯
当习惯成自然,当习惯成了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你们彼此成为习惯,是否就证明你们彼此分不开了呢?
网络中,习惯占据了感情。网络中,相处久了,认识久了,难免有不可割舍的感情,不可磨灭的习惯。
可是,就因为这些习惯,我们就要一直陷入网络吗?因为习惯就必须去爱上某一个人吗?当一切成为习惯时,当你习惯了别人的关心时,当你无法再独自一个人面对时,是不是一切都难以改变。必须去爱上它呢?
其实习惯可以改变,一切都只是时间的问题。时间久了,你们之间有了习惯。同意的时间久了,你们之间也会没任何依赖的。时间决定了彼此之间的依赖、习惯、爱。其实,不能放开的是一直的宠爱,一直的陪伴,你害怕一个人面对孤独,面对没人宠爱的日子。
四、真实
什么是真实的?网络、现实?通过冰冷的显示器,通过冰冷电话线。所知道的,所听说的,都是真实的吗?有时,连自己亲眼看见的都未必是真实的,何况是网络呢?凭感觉?有时候感觉也会骗人的。所以,相信自己,别让自己因为寂寞而去刻意的去信什么。
有人告诉我,其实网络和现实一样,一样的复杂,只要做到淡然。那么你就会快乐点。
是的,现在的我懂得怎样去淡然的看待一切。我不能接受的,我可以不用去理会,我可以不用去在乎。
如果是朋友,我会祝福,如果不是,那么我会当用陌生的眼光去淡然一笑。不管怎样的真实,怎样的不真实,我只想真心的去对待每一个人。问心无愧,是最快乐的。没有欺骗,没有利诱的感情,是最纯真的,我希望自己一直拥有这些且。因为懂得,所以珍惜。
当爱变成习惯,这不是你想要的。是呀,当爱变成习惯了,那么一切的一切都没任何意义了。
在虚幻的网络中,让我们好好珍惜自己,珍惜自己的感情,为值得付出的付出,我们都要没任何权利去伤害别人,去争取什么。因为一切都只是网络而已。何必在虚幻的世界中去伤害什么呢?即使再多的诺言,也无法阻止现实和网络的区别;即使再多的山盟海誓,也无法阻止现实和网络的距离,那么,请你好好珍爱自己,珍惜自己的感情。因为我们没必要为不值得的事,不值得的人去努力什么。争取幸福,是相对于现实的。
父母离婚后,他和妹妹跟了母亲。父亲搬出去,和另外一个女人一起离开了小城。母亲常常坐在家里,精神恍惚,单位领导替她打了病休报告。长大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那时,他只恨自己长得不够快。为了省几个钱,他去很远的郊外打荒草,再背进家门。母亲的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了,他把泪往肚里咽了又咽,终于没有哭出来。
他没考大学,工厂子弟学校正在招老师,他居然考上了,做了体育老师。
后来,他结了婚,日子过得磕磕绊绊。就算母亲犯了病,损坏了东西,妻子也不吭声。他觉得,这就够了。
日子刚过安稳,有一天,父亲回来了,原来,那女人花光了他的钱,跟别人走了。父亲说:好歹你是我儿子,有血有缘关系。”
妻子说:“该养儿子时,不见你的影子;快要养老时,你就跑出来当爹。”
母亲走过,拉住儿子的手,说:“让他回来吧.......”
儿子不吭声,抽了一地的烟头。末了,他问母亲:“你真的不恨他?”既是问母亲,又是问自己。
他去了父亲居住的小屋。已是深秋,那里冰冷冰冷的,只有一张小床、一个小电炉、几包方便面。
父亲见到他,紧张得像一个孩子,说:“坐吧。”
他坐在床上,居然比父亲高了一截。两个人对着抽烟,很快,屋里烟雾缭绕。
后来,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父亲跟在后面。他说:“星期天,我来接你。”
他在离家很近的地方,给父亲租了房,跑前跑后地忙着装修,墙壁是他亲自刷的,屋里的桌椅碗筷,都是他去买的,做这些事时,他好像不恨父亲,居然有些欣喜。
妹妹来了,说:“哥,你想好了?” 他点点头。
母亲跟着父亲生活,很久都没犯病。他经常去,坐在小院里,很少说话。他看到父亲给母亲梳头,很轻很轻,掉的头发,他一根根拾起来,放进一个小盒子里。父亲说:“老伴啊,叶子都掉光了,我们这两棵老树,就该走啦。”母亲微微一笑。
他站起身,他的心第一次变得宽广了。那天,他教邻居的孩子写字猛然发现,爱比恨只多一笔。就这 么一笔,写出的却是人间的冰火两重天。
一场雨,救赎一季夏。一季夏,遗失一颗心。秋初的傍晚,有黏黏的恋恋不舍的日光挂在天边摇摇欲坠,染红了满天的云,鲜艳得让人心疼。扭曲在草丛中的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凹陷的地方还有些积水,证明着一场刚刚离去不久的寒雨。湿漉漉的小水珠缝在空气中,拂打在脸颊上,有微微的凉意。
我走在小路上,抬起头刚好望到远处的夕阳。低头回忆起曾经和她在这里散步,那时的我们谈人生、说理想,脱掉鞋子光着脚丫走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鹅卵石顶在脚心痒痒的,感觉很舒服。
那时的我们并排坐在木条拼成的长椅上,悄悄地议论着来往的行人。迎面走来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人,我说他是诗人,而她说那是画家,不过差不多,因为他们都有忧郁的气质,苍白的皮肤,复合我们的一切幻想。一位皱着眉头眼眶里装着泪的姑娘,我说那是因为失恋,而她说是因为思念家乡。
我们卷起裤腿站在浅浅的湖岸边,有风吹过,软软的涟漪抚摸着临于水面的皮肤,像是一团棉花。我们站在水中说着关于水鬼的鬼故事,然后在彼此的尖叫中笑得东倒西歪。波动的水面上倒映着我们的笑脸,那样对未来充满期待与向往的笑容。
这样的微笑已经渐渐模糊。周围光线暗了,隐匿在草丛里的灯亮了,光与阴影的合照,有种神秘孤独的意味。
如今的她,在另一座城里。我望不见她寂寞的灯火,望不见她熟悉的容颜。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回想起过去的事情。走在每一条路上,都有曾经嬉笑打闹的回忆。
夜降临了,整座城市像泡在黑色的雨里,雨里倒映着天上的星星,幻明幻灭地闪耀着。我走到木质的长椅边,坐下。眼前漆黑的夜映着莹莹的灯光,浮现的是过去的一幕幕。
秋初的夜晚,凉意像针一样刺进骨髓,钻进头发深处。我闭着眼,感觉到自己一点一点沉没在暗夜里。
这场漫长的思念,搅拌在太阳沉下去的时候,在一场雨之后,在一片夜之前。路上行人渐渐少了,车亮起暖黄的灯,直直的光线穿过薄薄的夜雾,有一些秋天的萧索。我拿出手机,蓝色的屏幕荧光照在我脸上,手指按在键盘上,停顿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条短信,“在干吗?”
我站起来,抖了抖落在身上细小的水珠。
走过湖边,走过路灯,走过曾经走过的时光。
走到转角的时候,回头望了望,仿佛看见两个追逐的影子,发出欢快的银铃般的笑声。那样的欢乐,夜色也仿佛变得活泼。
手机响了。我看看天际,那里涂抹了一层均匀的黑色,上面有星星在眨眼,照亮我回家的路。
走过回忆,走过微凉,来日方长。“初秋的夜,我在想你。”
那天,陪妻子去网络公司办事,出门时,她让我把家里的小保温瓶带上。我觉得挺麻烦:“这家网络公司业务大厅里有饮水机,到时候渴了在那里喝多好?”妻子振振有词:“谁知道那里饮水机的水干净不干净?”妻子说得好像有道理,我不情愿地把保温瓶灌满开水带上了。
我们打出租车去的网络公司。排队等号的时候,妻子说她口渴了要喝水,我才发现保温瓶忘在出租车上了。妻子开始发牢骚:“这么大的人,下车的时候怎么能把保温瓶忘在车上?”保温瓶丢了,我也心疼,但听到妻子的指责,很不服气:“保温瓶丢了,其实是你的责任,是你让带的。”妻子一听火冒三丈:“你这人一点儿担当都没有,承认是自己的责任能怎么样?”我辩解道:“这事情真不怪我,如果是我的责任,就是挖坑把我活埋,我也毫无怨言!”
争吵声让我俩成了焦点,都觉得对方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脸,干脆事情也不办了。回家的路上还在一直吵,我觉得妻子蛮横不讲理,妻子觉得我小肚鸡肠。
平时,我和妻子也常为家庭琐事争吵,难道别人家也都是这么过的吗?这么一琢磨,我就想起了表哥。人家两口子结婚10多年了,没听说他们吵过架。
我去向表哥请教。他听我把事情讲完,大笑道:“知道你们为什么吵架吗?因为你们两口子都觉得自己是好人,谁也不愿意做‘坏人’。而我做‘坏人’,因此我们家不吵架。”表哥的话把我说糊涂了。见我满脸诧异,他耐心解释道:“举个例子,我们家的炒锅用了好几年,前一段我要去超市买个新的,结果被你嫂子拦住,说那个锅还可以凑合用。没有想到,前两天她做完汤,准备把汤倒进大汤碗时,锅的把手断了,虽然没烫到你嫂子,但也把她吓得够呛,就冲我嚷:‘家里的炒锅用这么久了,你也不知道买个新的’。这明显是不讲道理,但她正在气头上,不能和她争辩,要不然她只会发更大的火。这个时候,我主动认错:‘是我疏忽了,实在对不起你,我马上就出去买新的!’这么一说,你嫂子立刻不生气了。我们家多年来都是这样,只要有吵架的苗头,不管责任在谁,我一律甘心做个总犯错误的‘坏人’。你们两口子都觉得自己正确,把过错推给对方,对方不认账,于是就相互指责、争辩、争吵……”
听表哥这么说,我恍然大悟。婚姻生活中,主动示弱,做个经常做错事的“坏人”,对方才能少发脾气或者不发脾气,夫妻才能和睦。
建东需要一个家庭,他真的很需要,家庭离开他已经十多年了。
建东离婚是在十五年前,那时候他和他前妻打得太厉害,一时一刻不消停。只为他是一个电影导演,是一个工作狂,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他前妻不干,脾气特别大,各种质问、猜忌、哭闹、争吵……连他们家那大门都打破了,想开开不开想关又关不上,直闹得是昏天黑地鸡犬不宁。最后……只有离婚一条路。
这一下子就是十几年的孤家寡人,当年的青年人如今成了中年人了。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没有了婚姻的建东拍出了不少电影,练得一手的好字,还经常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事业上蛮有成绩。渐渐地,说媒拉纤的又开始登门了。
首先是他家里人着急上火,非得要他赶紧找个人结婚,目的是尽快生孩子,完成承嗣大业,他九十多岁的老爹就他这么个儿子,如今四十六七了还是独身一人,家族香火可怎么办?于是各种中老年表姐表哥们开始鱼贯出现,今天介绍一个不错的,明天介绍一个蛮好的。建东又开始相亲了。
他开始给我打电话告知他的相亲进程,一会儿是个什么政府部门的科长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接触一段时间后觉得呆板无味,没有情趣,吹了。一会儿是一个开盲人按摩连锁店的女老板,后来感觉女老板似乎太忙,总是穿梭在各个店面里,对他不大热情,放弃了。又不久,一个在机场后勤部门工作的女士跟他约会了,女士三十多岁,自称有小女孩情结,正是夏天时节,非要拉着他在傍晚时分到机场旁边宿舍楼下的草地上去看夜空中一架架启程和归程的飞机。建东电话里跟我说:“这大热天的,拉着我坐在草地上,听着好像挺浪漫,可谁知那蚊子咬虫子叮啊,再加上我怕热,一身一身地出汗!我的妈呀,受不了呀!”
我心里说,他是不是最近事业有成,狂起来了?有点儿浪漫情怀的女孩现在不是太多吧?拉着你去看夜景看飞机起落这不是挺有情趣的女孩么?行了就是她吧。正说准备让朋友们见见这位可能的未来新娘呢,又出岔子了。人家家里人不同意。那家人是北京房山区的老派人家,对文艺界有一种深深的工种偏见,觉得找一个导演,天天工作在美女俊男堆里,实在不是一件好事儿,加之经常在电视新闻里听闻各种各样的圈中绯闻丑闻一类的消息,女儿嫁一个文艺界的,还是电影圈的导演,那还了得!
本来还想着很快就会吃他的订婚酒了,谁知又是虚晃一枪。
大约半年前,某天晚上,电话铃声响起,是建东。告诉我说,最近他表姐介绍了一位各方面都挺满意的女朋友给他,是位银行工作者,四十岁刚过,样貌丰润富态,虽然离过婚,但并没有生育过,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处过一段时间后感觉相当的不错。最重要的是,女士很佩服建东的成就,对他很是崇拜并且充满爱意。
一段时间里,建东真的是忙起来了。他经常在周末花几个钟头从西头到东头穿过大半个北京城去看望女朋友。到了人家家里,操刀挥铲地煎炒烹炸给人家做饭,女朋友生病了他送医送药,过生日了他选购礼物送到人家眼前。天天不见他闲着,好家伙,比以前还忙,忙得是不亦乐乎。
不久前,他告诉我女朋友跟他发脾气了,原因是嫌他不陪她。我觉得奇怪,他不是每个周末都在陪她的么?不行,她说陪得不够,她想见他见不着,很痛苦。然后就是建东找空就往女朋友那儿跑,有一次发烧感冒了还跑,结果是把女朋友也传染上了,两人一块儿接着又跑医院。
建东基本上陷入热恋了。但是同时他发现女朋友属于脾性过强的那种,经常耍性子,一起去吃东西没吃好会生气;大家聚会的时候建东和别人说话多了会生气,因为觉得自己被冷落了;某次两人约会之后建东没有送她回家也会生气,尽管建东刚刚忙碌了一天,又要接着开会讨论拍戏的事,还是不行,她哭了,因为失望。
建东说:“怎么又遇见一个心理年龄过小的呢?让我返老还童到二十几岁有点难,我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激情不再了啊!难道女人从十八岁到八十岁都会是这样的么?男人是不是跟不上啊?”
最后一次约会是在女朋友家里。不知怎么的忽然一切都不对了,气氛不对,情绪不对,话锋更不对。最后女朋友哭闹声达到高分贝,外加双手拍桌子两脚直撂蹦,数落建东的种种不是种种冷淡……建东拔脚起身,开门溜之大吉。本来已经开始谈婚论嫁的两人互相删除了对方的微信,删除了对方的手机号码。半年多的恋情付之东流。
建东说:“不行,我得消停一段时间,这两年一个接一个地谈恋爱,头发掉了不少,身心感觉已经木了。还是回到自己的轨道上吧。”
现在建东又在自己的轨道上了。
肖媮是个标准的女白领,每天出入高级写字楼,喝舶来咖啡,健身美容泡吧,要多小资就多小资,而她的个性又极随和,朋友也多,日子过得逍遥不已。但最近她却添了一件烦心事儿,年近30,待嫁闺中,自个虽说不急,但父母已经下了“逼婚令”,限她30之前无论如何要嫁掉。
在肖媮心里,婚姻是一种另类投资,特别是对女人来说,简直就是第二次投胎。所以她的选择是慎之又慎,外在的形象、职业、家世,内在的人品、学识、性格都一一进行了考察,还好上苍从不负有心人,极近完美的男人还真让她找到了。对方不仅年龄与其相衬,且才华横溢,自己有一家公司,算是事业有成。这样的青年才俊让肖媮遇上,她自然不会随便放过,使尽浑身解数,让对方爱上了自己,相处小半年之后,她借生日之机暗示对方,彼此都是大龄青年,可以结婚了。对方表面有些犹豫,但经不住肖媮一而再再而三地暗示,半推半就之下,两人步入了婚姻殿堂。
肖媮在众人祝福跟羡慕的注视下嫁做人妇,她以为从此便是贵妇般的生活,却不料,结了婚才发现,大房子是贷款买的,每月好几千的还贷压力,车虽然还算说得过去,但婚后第二个月,老公的公司就宣布了破产,车被人拉去抵了债。一场金童玉女的豪门婚姻,只一个转身便成了众人的笑资,肖媮那几天都不好意思出门,总感觉自己的婚姻像极了当下的股市,倾斜而下的熊市赔得她措手不及。在这场婚姻的投资里,她觉得自己赔大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是每个人必走的一步路。不论男女,在婚姻伊始都易去做比较,我们容易将自己最需求的东西放在首位,或是感情,或是经济,但现实总是与我们的想象相差甚远,我们竟然忘记了,婚姻承载不了那么多的要求,与其在现实中去创造理想,倒不如在理想中去创造现实更可靠。
别把婚姻当成投资,婚姻里没有永远的胜者,也没有永远的败落,毕竟婚姻不是股市,抛一只股票容易,抛一段婚姻可没那么简单。每个人都有可能遇上不合适的爱情,每场婚姻都有可能遇上鞋不合脚的时候,把婚姻适时回归到原本的模样,让它做自己心灵的归属地,而不是承载太多现实的要求,只有减了负荷的婚姻才不容易失落,更容易长久。
表妹钟薇眼瞅着快30岁了,在剩女这条路上徘徊了很久,她的父母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恨不能立时三刻把女儿嫁出去,因此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社会关系,托亲戚找朋友,帮钟薇介绍男朋友。
家有剩女,最着急的人不是本人,而是最关心她的人,关心则乱,因此生出很多是非,不仅仅是争吵,而是观念上的相互冲突。
非“碗”不嫁,是表妹掷地有声的豪言壮语,她声言,物质时代,经济是基础,爱情是上层建筑,没有坚固的基础,再风花雪月的爱情都是一纸空谈,你见过谁饿着肚子谈爱情?那都是影视剧里无聊的人扯无聊的闲篇。现实生活中,人人都在为生活奔波,实际得不能再实际,现实得不能再现实。
在所有的社会分工中,“碗”无疑是最有保障最有安全感也是最体面的一份工作,因而有百万之众拥挤在“考碗”的路上时,也相应产生了表妹这样非“碗”不嫁非“碗”不娶的人。在表妹的眼里,公务员都是非常优秀的物种,千人万马过独木桥,自然会有很多人不幸从桥上掉下去,剩下的都是优中之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绩优股,若是不升值,则工作稳定,收入中等,医疗、住房等都有相对保障,若是一旦升值升职,其中的好处,则不为外人道。
在外面打拼久了的钟薇,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她的父母自然不是她的对手,父辈人的择偶观念自然还停留在人好、有房、两个人相爱就可以了。而现在的女孩子择偶观念,则会把“碗”放在第一位,有“碗”才可以考虑其它,是不是继续,无“碗”,免谈。
钟薇的母亲给我打电话,说宝贝女儿走火入魔了,让我劝劝她。明明知道这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但我还是接受了。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最难抗拒的就是亲情。
和表妹找了一家人少的茶馆,相对而坐,摆出一副要长篇大论的架势。先是搬出婚姻专家吴海燕话:“碗”不是婚姻的唯一条件,也不应该排在择偶条件的第一位。在解决温饱的前提下,幸福与物质的关系就不大了,感觉幸福与否,更多是一种心态。
然后现身说法,举例说明。
一个朋友的女儿,当初也像她一样,打着灯笼到处找“碗”,功夫不负苦心人,千觅万觅终于觅得如意郎君,不仅是公务员,而且人长得帅,朋友的女儿如获至宝,想都没想,立刻剜到筐里,结果,结婚后才发现,除了性格不合,此君冷漠、自私,凡事只顾自己,买菜只买自己喜欢吃的。晚上不回家吃饭,从来不打电话告诉她。过年过节只回自己的父母家。朋友的女儿越瞅他越不顺眼,除了彼此条件登对,一点温情都没有,最后只能忍痛割爱,离婚了。
也不管表妹爱不爱听,我啰啰嗦嗦、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
如果当初他们有爱,以爱作为基点,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吗?嫁给爱情还是嫁给“碗”,你自己掂量吧!
表妹双手托着腮,陷入了沉思。原本单纯可爱的表妹,工作了几天,身上染满了颜色,已经不能静下心来独立地思考问题,总是人云亦云,这样下去可不好。
我以为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到了表妹的痛处,就算不痛哭流涕,改正自己的错务认识,及时地醒悟过来总是可以的吧?谁知表妹静静地听完我的长篇大论,才懒洋洋地说,表姐,你OUT了,别成天把自己关在屋里,多接触接触社会,多和朋友来往来往,否则,满嘴的酸腐之气,谁受得了?
我晕,看来这“碗”的吸引力,不是我三两句话能打破的,比我想像的要坚固得多。
来,喝了这杯茶,我给你讲讲那个世道的爱情。
第一个故事。
陆游二十岁的时候,和表妹唐婉结为夫妻。两人青梅竹马,伉俪情深,本来是一桩美好婚姻。但由于陆母对唐婉极度不满,逼迫陆游休妻。陆游作为孝子,受当时封建礼教的压制,虽然万般无奈,但最终还是与唐婉离婚。而后娶了新的王氏妻子。而唐婉则被迫嫁给了越中名士赵士程。一晃十年过去,一个春日里,陆游到沈园散步。意外地遇见了唐婉及改嫁后的丈夫赵士程。十年不见,唐婉已比当年憔悴了,两个人四目相触,又不忍直视,万般情怀又从心底涌出,陆游触景伤情,而后在墙上奋笔题下一首《钗头凤》。
此后唐婉见到这首词,感慨万千,因愁怨难解,一病不起,不久便抑郁而终。在病中还专程赶往了沈园,提笔在陆游的词旁和了一首《钗头凤·世情薄》。唐婉归去之后,陆游日夜悲痛,无法纾解,后北上抗金,又辗转川蜀任职,岁月更迭中,内心对唐婉的追忆之情非但没有消散,反而越发浓烈。他晚年多次重游沈园,每次故地重游后都会写诗。后来因为眷恋至深,就干脆住在了沈园附近。到了他八十一岁的时候,即便是做梦,也在梦中再游沈园,再见唐婉,醒来便又再写诗。到他八十四岁的时候,感到自己大限将至,不顾年迈体弱,最后游了一次沈园。次年辞世。他写的最后一首关于悼念唐婉的沈园诗名《春游》,这样写道:
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
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
第二个故事。
一个叫崔护的书生到长安去赶考,名落孙山,情绪低落的时候去长安的南郊散步。走在半路上感觉口渴,看见路边有一户人家,于是去敲门,想讨碗水喝。过了会儿,有个妙龄女郎来开门,只开了一条门缝,问清了崔护的来由,推开门放他进了院子。崔护一进门,就看见这院子种满了桃花,此时开得正好,桃花娇红,花香四溢。再看这开门的女子,明眸皓齿,柳眉杏眼,可谓风情万种,忽觉胸中莫名如有一阵热流涌动,整个人竟有些恍然。那女子见他盯着自己看,脸微微一红,不胜娇羞,显得更好看了。
崔护对这位开门的女子一见钟情,讨了碗水喝,不肯失了礼数,答谢离去。到了次年的清明时节,崔护对这女子的思恋已经深入骨髓,他又沿着去年走过的路,走到了长安的南郊,再次走到了那女子的家门前。他调整呼吸,按捺心中的激动,想着重逢的第一句招呼,然后慎重地叩响了柴门。良久,门吱呀一声开了。开门的是一个老汉。崔护仍旧说想进去讨碗水喝。老汉把他请进院子里,他看见满院子的桃花开得和去年一样好,一样美。老汉给他送来了水,他问:“去年这家的姑娘还在吗?”老汉摇摇头,说早就不知去向了。
崔护喝了老汉递过来的水,冰凉彻骨,再看满院子的桃花,心中怅然若失。等他慢慢走出了院子,心中感伤,无以言表,于是便在那关上的柴门上写了一首《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第三个故事。
苏轼一生仕途坎坷,当年被贬惠州之时,因为风流倜傥、才气纵横,博得附近一位十六岁女子的爱慕。每当他深夜于案前吟诗作赋之时,那女子总是在窗外那梧桐树下偷偷看他。终于有一天,苏轼发现了那位女子,见她在月光下,霞裙月帔,眉目如画,不禁看呆了,他推门去寻,那女子却又悄然离去了。不久后,这位女子便向苏轼表露了“我要嫁给你”的意愿。而苏轼虽然一生多情,但此时已经六十余岁,虽然在当时纳这女子为妾也只是寻常之事,他却念在自己已步入暮年,不愿辜负这年少女子的韶华,还为这位女子牵起红线,做起了媒人。
此后,他离开了所处的惠州,再也没有了这个女子的消息,却一直以为自己成全了一桩美事。然而就在他离去不久,这位女子却因为对他的思念至深,抑郁而终了,遗体就葬在了当地的沙洲之畔。岁月荏苒,等苏轼故地重游,再次回到惠州的时候,他听说那位女子早已因他香消玉殒,不禁黯然神伤。
他乘着稀薄的月色,又去那荒寂的沙洲之畔,在那女子埋葬的地方,踱步而行。这时候,月亮渐渐落下,雾气迷蒙,寒意越来越重了,整个沙洲笼罩着如他心中寂寞一般的苍凉。他回去之后便写下凄婉动人的《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这三个故事都有关别离,都被三位大诗人用诗词记录了下来,他们当时可能只是为了表达心中的悲痛,却不知,也留给了后人了解那个世道爱情的线索。
陆游和唐婉的悲剧,是受当时封建礼教的压迫,是受那个世道的残害,不得善终。如果放在今天,相对开放的年代,他们真的不一定要走到生生分离这一步。崔护的悲剧,是受当时信息条件的影响,如果放在现在,崔护一见钟情爱上了一个女子,随便要一个联系方式,根本不会导致佳人再难寻的情况。那么苏轼呢,如果放在今天,即便他不一定要和那个痴情的女子成婚,但总能及时了解她的情况给予关照吧,也不至于最后重回旧地才知道她早已葬身沙洲。
但这就是那个世道的爱情。容不得一丁点儿的错过。天涯路远,通信困难,几年难得一见。如果不能彼此相守,一个转身就是杳无音信。甚至何时阴阳两隔都不知道。那样的世道,一生是只够爱一个人的,唐婉爱陆游,爱上了,放不下,聚不了,便抑郁而终了。仰慕苏轼的女子爱苏轼,爱上了,放不下,聚不了,也抑郁而终了。放在今天,都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痴人了。歌词里都唱“不懂爱恨情仇煎熬的我们,都以为相爱就像风云的善变”。但那个世道的爱情,似乎是不够善变的。甚至是过于不变,过于执念了。
那个世道留下来的爱情故事,多是有关别离的。欢喜的故事,他们当时只顾欢喜去了,是没空写诗的。故事转身后,时光越千年,弹指一挥间。时代开放了,没有了封建礼教的压迫。信息科技发达了,没有了音书断绝的顾虑。甚至于人的寿命都长了,恋爱的效率都提高了。一生够爱几个人。但这又怎么样呢,这个世道爱情的结局就一定比那个世道要好吗?
把故事收回到一杯茶里,不知不觉,茶已经凉了。
梅羽和大鹏的模拟离婚是从分东西开始的。他们认为,总要把家里的东西一件件分过了,才算把离婚的过程演练了一遍。
两个人先从房子开始分起。梅羽和大鹏结婚8年,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结婚时大鹏家买的,40多平方米,虽然小了些,可是一结婚就有房子,还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后来,经济条件好了些,两人又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两人跑了很多装修材料市场,设计了很多装修方案,费了大半年的时间,把房子装修得温馨雅致。
大鹏说,小的归我,大的归你。小的你住着会不习惯,大的一直是我们自己住,你一个女人家,住得舒服些,我也会省心很多。梅羽说,虽说是模拟离婚,保不齐将来真的离了也未可知。你这会儿高风亮节当君子,难保将来不后悔。
大鹏笑了,说,不管将来是真离了,还是没离成,我都不会后悔。你把最好的8年时光都给了我,我还有什么可后悔的?
梅羽的心温柔地牵动了一下,有点儿微微的疼,瞬间蔓延到全身。可是,只有那么一小会儿的工夫,那疼痛就没了。大鹏虽好,可婆婆大人难缠,对自己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梅羽觉得,自己若再忍下去,会疯掉的。
分完房子,两人开始分家里的东西。生活用品多而杂,分来分去还真费工夫。一对心形图案的情侣杯,还是搬家那年他们买的。两只杯子靠在一起,显示一个完整的心形图案;两只杯子分开,每只杯子只有半个心。大鹏说,一人一只,也算公平。梅羽低头不语,想起那一年,装完房子,穷得什么都买不起,大鹏发工资那个月,两个人一起去买下这对早已看好的杯子。
梅羽的心中有了丝丝缕缕的疼……离婚,总是要心里疼的,梅羽咬牙忍着。家庭相册,一人两本。每一本相册里都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他们从认识到结婚到有了宝宝各个时期的身影。有一张是宝宝过周岁生日那天拍的,梅羽的鼻尖上顶着蛋糕,怀中抱着宝宝,笑得很开心。
要分的东西很多,枕头被褥、锅碗瓢盆,几乎每一样东西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终于,梅羽无法再装作若无其事了,她跑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哭起来……这哪里是分东西,分明是在打碎一件两个人花了很长时间才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大鹏笑了,说,你若现在后悔了,咱就不分了,不玩这个模拟离婚的游戏了,我们好好过日子吧。
大鹏这样一说,梅羽的倔脾气又上来了,她说,既然是分手,总是要心疼的,咬咬牙,把模拟离婚坚持到底,就会有答案的。到那时候,我们若觉得没有对方会过得更好,我们就离婚!
分完生活用品,接下来就该分儿子了。可是,儿子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怎么分呢?两个人商量了大半天,商量的结果是,儿子跟着两个人轮流住,每家1个月。
事情出就出在每家1个月上。
刚开始,大鹏搬走的那几天,梅羽没有什么明显的不适症状,就当大鹏出差去了,她和儿子在家,乐得自由自在。可是第二个月,儿子被大鹏带走了,梅羽一下子就毛了,家也大了,身边也空了,一颗心没着没落的,干什么都不对劲,看什么都不顺眼,吃什么都不香。最后,她终于恍然大悟,一切皆因儿子没在自己身边。
儿子是梅羽自己带大的,为此,她没少和婆婆闹矛盾。她害怕儿子受到婆婆那些生活上的坏习惯的影响,所以,宁可辛苦,她也要亲自监管儿子的衣食住行。
儿子去他爸爸那儿只1个星期,梅羽就受不了了。她偷偷地跑到幼儿园去看孩子,求大鹏让儿子跟自己住。大鹏不同意,说带儿子他也有责任,他不愿把自己的责任拱手让出去。
回到家里,梅羽发现卫生间的抽水马桶坏掉了,她怎么修都修不好。一件小事就让她束手无策。无奈,她打电话叫了维修工人。可是,维修工迟迟不来。因着急上厕所,她只好下楼去就近超市里的卫生间解决问题。
那天,梅羽终于忍不住哭了。大鹏在的时候,她从没有为这些小事烦恼过。大鹏不在了,好像什么事情都在跟她作对。
那天,梅羽给大鹏打电话说,我不能忍受没有儿子的日子,我也不能忍受情侣杯上的半颗心。大鹏说,可是,我们的模拟离婚期限还没满。
梅羽怒道,你还上瘾了不是?赶快领着儿子回家!我再也不想玩模拟离婚的游戏了!
看一部爱情剧,突然为剧中的某一段情节愤懑不已,明明彼此相爱生死相许的两个人,却没来由地因为暂时的分离便形同陌路。如果真要忘了对方倒也罢了,偏偏每每遇到,彼此都忆起太多的往事来,甜蜜夹杂心酸,于是任由内心里爱恨交加,当恨占据上风,痛苦便应时而生。虽然最终男的主动张开怀抱,声泪俱下地表明再也不放开女的手,但为时已晚,女的已病入膏肓,任是那男的再如何悔不当初,也是回天乏力了。
看到此处,心里早已把这一对混账男女骂了千遍万遍。试想一下,经历过痛苦的分离,如果能彼此珍爱重逢后的日子,不是远比互相折磨来得更加让人心动吗?与其把那些美好全付之于恨,为什么不一起牵着手看每天的日出日落,一起阅尽锅碗瓢盆里的烟火?又何必非要等到于事无补之时,再把情谊留到无用的悔恨中去?只是,这些道理虽然浅显,可能人人懂得,但真正到了生活中,又有几人能识破红尘呢?
我的一位男同事,而立之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婚后,他们很快育有一女。原本一家三口的日子,哪怕再如何平淡应该也脱离不了幸福的轨道。然而没几年,其妻子居然不顾一切与人私奔了。
过后才知道,原来,这位外表看着尚且斯文的男同事,在家里却是脾气暴躁的莽夫,稍有不顺就喜欢主动挑起事端,偶尔争吵到了极点甚至大打出手。妻子早先在一家制造厂上班,工资虽薄,却足够支付平日里穿衣打扮的开销。按理,女的爱美,无可厚非,只是就连这一点点小小的“奢侈”也让他剥夺殆尽。丈夫扣除妻子必要的生活费后,将其工资悉数没收,“女主内,男主外”的规矩在他家全没了踪影。不仅如此,婆婆的苛责,小姑的刁难更是让妻子长期压抑,抬不起头来……
试想,这样的日子有几个人能承受得下去?妻子的出轨之举虽不可褒扬,却情有可原了。以后的日子,我们开始劝男同事不如早早释怀,吸取教训好好珍惜后来人吧。谁知那男同事却一下子执拗起来,不仅声称此生只爱妻子一人,甚至痛哭流涕坚持一定要把妻子找回来。只是事实证明:有很多爱一旦消失了,便再也寻不回来。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其实,相爱又何尝不需要趁早?男女之间,不爱也就罢了,相爱着,就珍惜彼此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要知道生活多波折,不想给自己以后带来难以磨灭的遗憾,还是及早地把握住身边的幸福,好好地爱,珍惜地爱……哪怕有一天,爱消失了,人也走了,也不会再有遗憾,因为,我们爱过了。所以,相爱要趁早。
有个女人安慰刚死了丈夫的好友,对新寡的妇人充满同情地说:“他不在了,你一定很寂寞吧!晚上会不会失眠?”
“不会,”妇人叹了口气,回答道:“至少,我还知道他晚上睡在哪里。”
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男人喜欢女人盘问:“××时候你跑到哪里,我找你找不到?”“你到底跟谁去鬼混?”除了热恋期外,女人要他们一五一十交代行踪,一定会引发一场小战事,即使他们并没有去“鬼混”,这种正义凛然的质询必定使男人不悦。
“一副怀疑我、把我当贼的样子,真是令人受不了。”一位视回家为畏途的男人抱怨道:“有的时候真的是加班、和客产谈生意,她干嘛紧迫盯人,好像我不回家吃饭,就是去找别的女人……”
那么,“有的时候”之外的时候呢?男人耸耸肩笑道:“那当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难道你没听说过?”
不只女人盘查男人,有的男人也很爱盘查女人,动不动就以为“你是不是去找老相好?”总觉得自己随时可能有“绿云罩顶”的危机。
当爱情变成官兵抓小偷的游戏,也许很“好玩”,但爱情到了这个地步,必使当初射箭的丘比特悔不当初。
随时要情人“报告班长”的人,一是没自信,二是占有欲太强,三是活得没有安全感,四是,以上皆是。
盘问,未必问出正确答案。我就看过一位男同事,进中式餐厅必定搜集火柴盒,放在西装口袋里,等太太来搜。因为,闹哄哄的中式餐厅绝非“幽会”的好场合。
聪明的人,是想问而不问,让他自己交代。人性很奇怪,当爱人不盘问时,你就会觉得,自己似乎有义务要交代清楚。稍微掩饰一下“好奇心”有益无害,别学看水晶球的巫婆。
苦苦逼问,就算完全掌握他的行踪,爱情也因而铸造了监狱。一个人在狱中当囚犯,一个人在狱外当狱卒,囚犯与狱卒一样都失去了自由,也都不快乐。这样的天长地久,必定不及格。爱情,若不能质量并重,我们该是重质不重量的吧!
和君绮认识时,阿贤以为她很温柔。因为她实在很有女人味,说话细声细气,脸上总是带着含蓄的笑。
阿贤很早就该看出端倪。
君绮第一次跟他约会时,就故意让他等三个小时。等待时,阿贤心急如焚,打电话给她,她都好声好气地说,快要到了,快要到了。
恋爱中的男人脾气特别好。阿贤当然不会对君绮生气。君绮后来对阿贤说:“我从来不迟到,故意迟到是为了考验你的脾气。”
考验,成了阿贤谈恋爱时的重要功课。
后来,君绮在半夜打电话给阿贤:“我睡不着,因为有一只蚊子在我旁边飞来飞去,怎么抓也抓不到。”
阿贤本着英雄救美的心,马上搭了出租车冲到君绮住处帮她抓蚊子。其实,男人的想象总是丰富的,他本以为君绮会在他千辛万苦抓到蚊子后,给他一点额外的奖赏,没想到君绮只是冷冷地说:“谢谢你,回去时路上小心。”
即使已经追上了君绮,在一起时她还是总用各种方法考验阿贤的爱。最让阿贤进退两难的一次是,某次阿贤要参加公司旅游,君绮却发起嗲来,要他陪她参加喜宴,不准他去。“不可以,我已经都交钱了……而且老板若发现我报了名又没去,一定会不高兴……”
“老板重要,还是我重要?”君绮板起脸来问。
“你不要故意为难我…”阿贤不小心吐出了心中怨言。
“我为难你?”君绮因而变了脸,和阿贤纠缠不休,把所有旧账全翻出来,大吵到半夜。
本来阿贤在吵完架后还是决定参加公司旅游的,但就在他要开车到机场的中途,君绮打电话来说自己发了高烧,就快要死了。阿贤只得掉头回去找君绮——他发现她根本没病,看到他回来,又惊又喜地说:“我就知道你爱我。”
一个一直想证明的女人,也是善妒的,她无时无刻不想证明“我在你心中最重要”。她和阿贤之间的最后一次试验,是要阿贤在她面前打电话给一个被她怀疑对他有好感的女同事。“你要对她说,你好丑!”君绮瞪着他说。
“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阿贤终于恢复清醒,他知道,自己再跟这个女人玩下去,肯定体无完肤。在她充满女人味的表面下,有着最刚强的控制欲,他的爱已过劳死,承受不起。
这一次,他掉头就走。
刚认识老公的时候,他真诚地对我说:“我知道你爱好文字,是一个很浪漫的女孩子,我支持你做你喜欢的任何事情。”一句话便让我倾心。
可是婚后,我发现这其中竟然有些误会。老公从来不干涉我,但他真的就只是支持我,他自己一点儿都不懂浪漫。他每天除了上下班,就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事,比如做饭、拖地、带孩子等,再无其他。
为了拥有理想的幸福,我开始了一系列的浪漫计划,比如,周末在家里安排一顿烛光晚餐。没想到老公一回家看见满屋的蜡烛,竟吓了一跳,不等我开口,便噼里啪啦地说:“昨天不是缴了电费吗?小区停电了?不会呀,我刚看到隔壁有电呢,不会是跳闸了吧?”说完,没等我开口,又跑到楼下检查去了。忙活了一通,老公愁眉苦脸地再一次走进家门,我才终于有时间告诉他:“电没有问题,是我关的灯。”老公一愣,赶紧把灯打开,说:“省这电干吗?”这一场我精心准备的烛光晚餐,就这样消失于尴尬。
一计不成,我再生一计。把儿子送到婆婆家后,我约老公看电影。买票的时候,老公就念叨:“票这么贵,过段时间在网上看也一样。”看电影途中,老公又凑到我耳边说:“儿子不会哭吧?”当下的我气得只想暴走。
老公好像对浪漫天生有免疫力。我点上香薰,他说闻着不像是在家里,不踏实;我给他写温馨小纸条,他问我有话为什么不直说;我向他撒娇,他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无奈,我只得承认失败,从此把“浪漫”二字抛到九霄云外。
但此后,我和老公却更加和谐了。我们一起去逛菜场,讨论哪一种青菜最有营养;我们在阳台上种花,琢磨哪一种花最先发芽;我们带着孩子在夕阳下散步,不是为了浪漫,而是为了锻炼身体……
渐渐地,我明白了幸福究竟是什么。幸福不是虚无缥缈的浪漫,它可以是桌子上的一盘好菜,也可以是彼此对视时的笑容,还可以是孩子的笑声,甚至是一个白头到老的愿望……总之,幸福是你想起来便会微笑的各种细节。为了这种细节,我们愿意在一起生活一辈子,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就跳出了8米的不俗成绩。卢茨·朗格的出色发挥使欧文斯很紧张———这次比赛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时,希特勒的“非犹太民族白种优越论”甚嚣尘上,欧文斯太想用成绩证明这是谬论了!
由于心急,第一次试跳,欧文斯的脚超过了起跳板几厘米,被判无效。第二次试跳还是如此。如果第三次仍然失败,他将不得不被淘汰出局,而无缘真正的决赛。可欧文斯显然还是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要欧文斯被淘汰,决赛中可以说冠军就非卢茨·朗格莫属了。
可卢茨·朗格没有选择金牌,他选择的是友谊———他走上来,拍了拍欧文斯的肩膀说:“你闭上眼睛都能跳进决赛。你只需跳七米一五就能通过预选,既然这样,你就根本用不着踩上跳板再起跳———你为什么不在离跳板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做个记号,而在记号处就开始起跳———这样,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踩线了。”
欧文斯恍然大悟,照卢茨·朗格的话做了,轻松进了决赛。在决赛中,他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夺得冠军。夺冠后第一个上来向他祝贺的是卢茨·朗格。
后来,欧文斯在他的传记中深情地写道:把我所有的奖牌熔掉,也不能制造我对卢茨·朗格的纯金友谊。而在我熔掉奖牌之前,卢茨·朗格在心中早已把他的金牌熔掉了。
生活有时犹如比赛,目的就像挂在远处的金牌,不断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暇顾及目的之外的路边的风景。而这,往往使我们疲于奔命,正如奔命在终点处悬挂着金牌的赛场上一样。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只老鼠骑在猫身上,猫驮着它向前跑。老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就是因为它手里拿着一支长竿子,而竿子上悬挂着一条鱼。
那鱼就是我们的金牌。我们要想不做一只受老鼠奴役的猫,办法只有一个:把金牌熔掉。
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有时候我很生气,有时候又很无奈。
同他第一次看电影,看的是《新不了情》。几个刚看过的同事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部戏,他在旁边默默地听。我突然插嘴说:“噢,我好想去看呀,可惜你们都看过了没人陪我。”识趣的同事一下子散了开去,只剩下我和他。他羞怯地看着我,就是不会开口请我看电影。气得我直跺脚:“你陪我去看。”
看电影时,我喜欢吃爆米花。我拿着爆米花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哎,你不吃呀?”我问。他伸手抓了一大把,然后拿在手里一颗一颗地吃。唉,真笨!你一颗一颗地从袋子里掏出来,那你就有三百六十次机会握住我的手呀。
散场,人潮如水。不是很热,但他还是把那件毛衣脱了下来拿在手里。人海中,他的手很自然地握住了我的手。虽然他的毛衣裹住了我们紧握的双手,但那一刻我的心甜蜜蜜的。
现在,他已经是我的丈夫,但他依旧是不紧不慢。走在大街上,我总是喜欢握住他的手,依着他的肩膀走。但每次他都甩开我,对我说:“大庭广众下拉拉扯扯的,不好看。”
生活中少了一点浪漫,自然就多了一些争吵。每次大吵大闹之后他都会夺门而出。我独自留在家里,这时我就翻出《新不了情》这张影碟一边看一边哭。回想起第一次约会的情景,我的心又甜蜜蜜的。
既然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主动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紧不慢的男人,那我何必强求他多一份浪漫、多一些情趣呢?
在某个季节的清晨,我的女友忽然离我而去。留下来的是前一日给她买的那件红色连衣裙。我望着这件连衣裙,心想,我一定要找她回来。
我辞掉了工作,在每个城市,我开始了仔细的寻找。一日,在一家酒吧我与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相遇了。他主持的是“情感热线”栏目,听了我的遭遇后,他被深深感动了,答应尽最大的努力帮我。第二天,我便被邀请去电视台做节目。节目是现场直播。有很多的女孩打进了热线,她们问你们吵架了吗?她们问你是真心爱她吗?我对她们的提问一一做了回答。我说我们相爱三年了。我说我们从来没吵过架。我说我爱她是海枯石烂不变心,沧海桑田不移情。节目结束,我走出电视台,电视台门外已站了好多女孩,她们说她们是为爱情而来的。看着那架势,我匆匆逃离了那儿。我想我是不能再在这座城市待了,我已失去了原先的平静,我预感她也不在这座城市。
次日,我又向另一座城市出发了。我心中的疑惑愈来愈沉重。我要问问她,为什么无缘无故地离开我呢?我开始回忆和她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但这些细节都构不成她离去的理由。在她离开我的头天晚上,我们还在床上缠绵呢!说着一些不伦不类让月亮听了都脸红的情话。我停停走走,我压根儿就把时间忘了,我算不清我寻找的时日了,我也不想算了,我知道,一算就会给我带来恐惧感。
我来到了B市。我接受了以前的教训,我没像以前那样张扬,只是静静地寻找。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女人40岁了,可看上去只有30多岁,不论女人哪一方面,让男人都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女人开了一家咖啡馆,我便常去那儿喝咖啡。女人说,这座城市的男人都很富,可女人过得都很辛苦。
我问为什么?
女人说,钱是男人身上的翅膀,有了翅膀男人就飞了。
我听了就笑了,我喝了一小口咖啡。
女人说,看男人喝东西真是一种享受。女人说,其实女人对男人要求不高,只想让男人陪女人一块儿吃吃饭,说说话儿。
我说你很现实。女人说,可男人一有钱就忙了,忙得不和我见面了。
我说这是没办法的事。
女人说,可我不傻呀!我受不了,我知道他在忙什么。
我说你离了?女人点了点头,我发现女人的眼睛很明亮,有颗泪珠子掉在了地上,震得我的心很痛,我问女人有何打算?
女人明白我的意思,女人说再也不想结婚了,只想找个情人。
我问为什么?女人说,为了能天天看着心爱的人喝咖啡。
我听了就笑了。女人也笑了。
后来,我还是离开了B市,继续寻找我的女友。我感觉在B市待的时间有点儿长了,腿脚不如以前有力了,不过不要紧,我拿出女友的照片,照片上女友依然春光灿烂风姿秀逸,我看了女友照片,那颗不死的心像干草逢火星一样复燃了,我向开咖啡馆的女人告别,这个女人是惟一知道我来B市目的的人。那天,女人哭了,女人说再也看不到你喝咖啡了。女人说找不到就再回来。我摇摇头不置可否。
我开始了更艰难的跋涉。不知时光进行了多少年后,我已用三条腿走路了。当我在一个农户门前小憩,这时,从大门里面蹿出一条狗来,狗朝我凶巴巴地叫。紧跟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老太太,老太太颤颤微微地说:奉国,不要朝客人乱叫。
这名字像雷一样在我脑中炸开了,我明白了,明白了。我就问你为什么给狗起了个人名字?
老太太说,我在寻找。
我问寻找什么?
老太太说寻找过去。
我想问一些问题,我看到了老太太满脸皱纹和满头白发,我不相信这是真实的,我情愿把她当成一个梦境,寻找只是我活着的理由。
我扶着拐杖继续前行,我掏出了她的照片,照片已泛黄了。这时,从我背后跑来一个孩子,孩子拿了一个馒头,孩子说,老爷爷,这是我奶奶让我给你的。
我转过身,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那是我单身汉心灵的故乡,它位居最高一层的7楼。蜗居在这都市的一隅,我可以心无旁骛地写些自娱自乐的文字,读些自己喜爱的书。我的邻居家庭成员也不复杂,重要的是没有小孩,否则,或多或少会给我带来一些干扰和噪音。他们家好像只是一对夫妻,男的可能50多岁了,经常听到他的妻子称他老何,看上去像个知识分子。他经常独来独往。女的我只是常常听到她和丈夫说话,却从来没有见过她,她从来不出门,或许她也出门,只不过我没有看见而已。
我和老何几乎天天见面,即使我足不出户也能看见他,因为我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那是他的必经之地。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天冷了,多注意身体”之类的话。老何总说:“刘琴,谢谢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有时或许为了透风,老何家的门只关了开着口的防盗门,常常传出夫妇俩的闲谈和老何朗朗的笑声。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和谐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我和老何很少说话,见面也只是互相点点头打个招呼。他经常会把1至7楼的楼道打扫得干干净净,楼道的灯坏了,他也会想办法尽快修好。这让我对他产生了敬意。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到老何的妻子,而我所听到的仍是她对丈夫几乎一生不变的琐碎而充满爱意的言语。我很为这对老夫妻不同寻常的言行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抑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直到有一天,当我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我的灵魂也因此受到一种全新的洗礼。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被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你好,请喝茶。”从一个衣柜旁传出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定格在了衣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惊奇……天哪,这哪里是老何的妻子,那分明是一只正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呢?它又怎么会说一口熟练的女人的声音?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美国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而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最初,得知已被判了死刑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怕死,而是丢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残酷的现实,她一面与病魔抗争一面抓紧生命的分分秒秒做些有益的事,天天把1至7楼的楼道清扫得干干净净。
有一天,她托人高价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充满爱意的言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其像她。两年前,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妻子脉脉含情的言语,只要一听到这满含爱意的言语,老何感到自己的妻子并没有走,她依然在自己身边。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
我想,即使某一天,那只代表着妻子之爱的鹦鹉也离老何而去,但在他心里,我坚信,缘于夫妻间的那份爱却是永恒的、绵绵不绝的……
这些字实质上组成的是一篇不算规则的传记,我用它来纪念我即将过去的16岁与2006年。在此冗长的过程中,我左手冰凉,右手温暖;左手攥着自己,右手握着亲爱的人们。
在睡梦里看见奇异的景象。用青翠竹子支起的花架上,爬满藤萝。浅紫色的花朵次第开放。我仰望,感恩而且谦卑,像面对一尊佛像,神圣虔诚。佛祖说,这是信仰。枝蔓上结有稀少的荚果,表面附着绒毛。密密麻麻的椭圆叶子间,阳光掉落,映出零碎的身影。冬天了,太阳已远离。传说中的夸父应该依然在大跨步追着太阳神车吧,漂亮的梅花鹿拉着华丽的马车急速奔跑。二者始终差离。他们路过高耸的楼厦和荒芜的沙丘,路过潮湿的沼泽与静谧的村庄,穿过茂密的森林,透明的空气以及柔软的尘埃,在地平面处凝成亘古的油画。色彩饱满,像熟透了的果实。那里有咸涩,有甜蜜,因此分化出了朝阳与夕落,托出斜斜的时光的痕迹。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往复循环,十七年已过。
那些生命中的故事豁然明朗起来,华丽的舞会散场,气氛微微清凉。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不要晚睡,对身体不好。严禁在网吧通宵上网。不要吃过多的冰淇淋,会胃疼。不要用冷水洗头发。洗完后要记得用吹风机吹到半干然后任它自然风干。不准吃安定。要按时吃早饭。要听话。呵,这么多的要与不要。
15岁的时候收到霍凉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约莫一米高的毛茸茸的狗熊。纯天蓝色,唯有耳朵处是一片洁白。
我欣喜地叫出声来。当时有雪,雪花安静地落下。霍凉站在我面前微笑,宛若天神。他脸颊的纹路,嘴角扬起的弧度,至今依然能够细细数来。他喜欢抚摸我未蓄起的头发,会买许许多多好吃的给我。而我读不懂这种迁就式的宠溺,一次次任性地将其提前透支。
2005年秋,并不熟稔的亲戚到家里走动,母亲在陌生弟弟的哭闹之后无奈将狗熊送出。住校的我回家后得知,缩在墙角哭泣。那只狗熊是份怎样雍容奢侈的礼物,它在我与霍凉分离之后显得弥足珍贵。后来,看到母亲的愧疚与无措,终不忍心,便不再提起。而在与他相识六年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东西已然不在。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总会有人出来帮助你消灭掉它的残痕。一场雪融化了,可以再下一场雪,而需要记得的,仅仅是大片的空白。
是在12月初回的家,昔日的同学送来一封信。信封已经残破不堪,四周均有油星溅上,地址也模糊了,只有我的名字隐约可见。看了看邮戳,是2004年9月份的,距今两年有余。自西安至郑州。我把信封展平,夹在厚厚的图书中间,没有拆开来看。信是霍凉写来的,短短的两年中,我在三所中学之间辗转念书。而这封信,迟到了两年。它经过太多人手掌的触摸,带有陌生的气息,若来自荒古的化石。至于他写了些什么,要表达的诉说的叙述的,全部被时间湮灭了,无须重温。
在偶然的时间里想念霍凉,为之流泪。冬季的风凛冽,划破脸颊。这是一道不属于任何经纬的线条,它存在所需要的唯一诠释是记忆,仅此而已。
莫邪在地下枯萎了,天已亮了,明媚即将到达那片纯净的冰雪世界。整理东西时,数了数莫莫写来的厚实的信,六封。用手指摩挲,牛皮纸信封光滑,有幸福的清凉感。这个在远方记挂我的男子,总喜欢说,我的洛洛。简单的四个字却给予了我莫大的归属感。他以静默的姿势进入,并横亘在这消逝了的时间中,是一根卡在咽喉里的鱼刺,每一次咽动都会疼痛彻骨。但也因此知道,我们彼此的温暖。桌上放有气味悠长的陈醋,希望用化学反应来处理掉这一障碍,然而,我拒绝。
莫莫在一封信的结尾写道:我的洛洛,我想要告诉你,无论生亡与否,苍老与否,在我心里,都将承纳着你痛或快乐的居所,你要记得我,我在,而且永远。
事实上我并不相信“永远”的存在,但在这柏拉图式的精神慰藉面前,还是选择接受。我一直在吞咽着他们的赐予,并一丁点一丁点地逐渐消化,让它像蜗牛般爬过,在生命中留下湿润的痕迹。
回忆仿佛是一场二十年代的电影,经过太多次回放显得光线黯淡,人影也模糊了。只有那些咸涩的泪水在皮肤上麻药般轻轻疼过,酸楚的雾气残花。我找遍世界,却唯独忘记转身,而在身后的一隅之地中,恰巧站立着,我最亲爱的人。坐在时间的摩天轮上回看,幼稚的情景,单调的黑白变得过分奢侈。而这一切的一切,是盛大光环下的花好月圆。
有一个游戏,步骤一:在纸上写下对你重要的十个人的名字;二:如果必须杀掉其中一个,请划掉次重要的人的名字;三:再划掉一个;四:依次划去,直到剩下最后一人。
莫莫说,这是个残酷的游戏,在做的时候,心里如同碾过千军万马。做过之后就会发现,原来某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原本想象的那么重要。而这个思量的过程,竟这般疼痛。
我写下十个人的名字,其中有自己,霍凉,昕。第一个死去的人是我。在客观上说,是违背了游戏规则的,我固执地写下这样的答案。游戏毕竟是游戏,无论开始与结束都是与事物的本质无关。它是可有可无的。
傍晚时看悲情小说,莫名地难过。打电话给水,他说,如果你将来去流浪了,没有钱的时候要记得打电话给我。在当时,是想了许多话要说的,突然觉得过分矫情,最终未讲出口,只是说,好。
未来不可预测,或许手机号码换掉,到了落难时才发现拨了一遍又一遍的号码也不过是个空号。或者时光太长,我们相互遗忘,再也来不及重新相识,也或许再见都不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封存在彼此记忆里的闭合了的花。但在那一霎,我着实感动着。
我孜孜不倦地回忆那些陈年往事,像经历一场浩劫,而我记得灾难。
十七年的累积,是从遥远的庞贝带回的一把厚重的火山灰,在其中细小带有空洞的颗粒中,可以看到身穿中世纪骑士服装的男子站在古老的城堡之上,衣袍猎猎。那穿越无数时光隧道出现的场景,间隔了这么些年,依然清晰。那闪闪发光的岁月。
2006年底,有大片大片纠缠的紫藤开放,在薄暮天光背后,隐身为精灵,永恒地微笑。
我在呢,我们都在。
本来我跟阿九是没有交往的,属于两个圈子里的人。我是一个忙得像陀螺的医院护士,除了工作,我的大部分时间就是睡觉、煮东西吃和谈恋爱。我有一个很疼我的男朋友佟杰,但是他跟我一样忙,所以我不得不再找些其他的活动打发我那比较空白的业余生活。
我参加了电台举办的一个业余DJ比赛,阿九跟我在决赛的时候认识。他是一个有着很短头发的大男孩,比我小四岁,但是很出众,脸庞轮廓清晰,双眼皮有很深的褶子,他刚刚毕业,还处在找工作的阶段。他管我叫爵姐,而我总是笑着叫他小朋友。
他却不像他那个年纪的小朋友那样嘻哈夸张,他穿着纯白色的带帽T恤和牛仔裤,抱着木吉他,安静地演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在聚光灯的底下一点一点拨动琴弦。
那场比赛我得了冠军,而阿九是亚军。前三名都被电台邀请做了嘉宾主持,一个晚上9点钟的音乐节目。有时候我会跟阿九一起主持,那时他就会绅士地送我回家,或者送我去医院上班。有时候佟杰有空来接我,我就会跟他在电台的门口告别。那是一个很美好的夏天,晚风中有淡淡的荷香。
阿九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在一个中学当老师。而我也买了房子,开始装修,准备结婚,我们一起告别了那个小小的电台。
我们似乎没有理由再见了,此后很长时间我跟阿九一直都没有见面。只是偶尔地,极偶尔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望着天花板会看到一个人静静地抱着木吉他唱着《月亮代表我的心》。
一天,突然接到阿九的电话,他说他作了一支曲子,想让我帮他填词。这是我们隔了大概三个多月后的一次见面,在他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那里有一个小木屋般的休息室。在那里,外面的喧闹仿佛都不复存在,只有木吉他的声音在里面静静流淌,旋律很美。弹毕,他有点羞涩地问:“怎么样?能帮我写词吗?”我故作大方地说:“我没答应干吗来这儿。”两人都傻傻地笑起来。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我说明年或者后年吧。这个问题让我觉得尴尬,跟一个男生独处一室,他却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所以我反问他,你呢?他一愣,继而笑着摇头:“我还没有女朋友呢,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又补一句:“你不是总说我是小朋友吗?小朋友干吗这么着急?”我无语。
我花了一周的时间,帮他的曲子填写歌词,那一周,我睡得很少,耳朵上总是挂个耳机,反反复复地听那段旋律找灵感,睡觉也不安稳,总是在想歌词的事,总是写一个毙一个。我觉得这个过程很痛苦,因为以前我写歌词总是有感而发,但因为要给阿九写,所以我又有点刻意地回避某些问题,隐藏一些心绪,怕在歌词里流露出了什么,很矛盾。把歌词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他看了很久,只说好,好,好。从他的脸上,我看不出是满意,或者是不满意,但也只能这样了。为了答谢我,他说要请我吃饭,我想了想,还是谢绝了,我不想再单独与他相处了,那让我心神不宁。他很失望地看着我,我看到他眸子里闪动着的光芒一点一点地熄了。
大概又过了两个月,我正在上班,突然一个陌生人来护士站找我,说阿九生病住院了,想见见我。我问他是谁,他说他是阿九的一个好朋友,是阿九让他出来找我的。
我有点怀疑,问:“他是什么病?”他说具体他也不太清楚,好像是心脏方面的问题。我不怎么相信,怕是谁的恶作剧,但又忍不住想:万一是真的呢?我突然心里很紧张。跟护士长匆匆请了一会儿假,就往他说的那个病房跑去,快要到的时候,我突然想,真希望是被骗来的。如果阿九真的有什么事,我会很难受。推开4012病房,却真的看见阿九躺在那里,见我来了很高兴,抬起头,轻轻地叫了一声,爵姐。我把水果放下来,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看得出他很高兴,不停地说:“呵呵,你来了,呵呵,你来了。”我有些担心,问他到底怎么了,他说,没什么大事,胆囊结石,小手术,我在医院里挺着急的,就想别人来看我呢。说这话的时候,他真像一个想找朋友游戏的大孩子。我听了,松了一口气,说,你那个朋友说你是什么心脏方面的问题,把我吓坏了。阿九看着我说:“你在替我担忧?”我装作夸张的样子说,“是啊,当然了,你是个小朋友嘛,每个人都会忍不住关心小朋友的。”
因为是上班时间,不能坐得太久,安慰了他几句,刚准备出门,就遇见他的爸爸给他送吃的,他把我认真地介绍给他的爸爸说:“这是柯爵。”又对我说:“这个是我爸爸。”我礼貌地叫了声叔叔,看见他正笑眯眯地打量我,还不停地说:“我常听阿九说到你呢,一直没见到,以后来我家玩啊。”我朝阿九看了一眼,他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也许是我敏感,但是我感觉他的爸爸把我当成阿九的女朋友了。
我想,再也不要去见阿九了,不然真会有什么事情,我们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特别,我知道我们都没有真的把对方当成姐姐或弟弟看待,我有点喜欢他,我想阿九也是一样的。虽然只是喜欢,但这种关系如果继续下去,我很难确定不会发生些什么。阿九再打电话过来,我总是找些理由推托,后来电话也少了,差不多将近一年都没有再联系和见面。我想,这件事情过去了。
佟杰依然很忙,没有更多的时间陪我。医院的同事带我加入了一个城市俱乐部,那里经常会有一些活动可以参加,比如说打球、短途旅行等等,这很适合我。秋天来的时候,俱乐部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活动,去近郊的一个湖中岛,活动项目有烧烤、篝火晚会还有第二天的垂钓活动。本来我是准备跟佟杰一起去的,他却在临行前一天被派去武汉出差。已经交了钱的我只好随同事一起去了。
没料想又遇到阿九。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加入了这个俱乐部。我心里无奈地笑,真是躲也躲不掉。
整个晚上,阿九都像口香糖一样黏在我的身边,我去休息,他也休息,我去烤东西吃,他也去烤东西吃,反正我在哪儿,他就跟在哪儿。他直截了当地说,好久没见你了,很想你,让我挨着你看看你总行吧。我无法拒绝,或者说我没想拒绝。
篝火晚会的时候,他紧挨着我坐。后来玩游戏,主持人要求我们站起来,手牵着手,按他的口令行动,输了的就要被罚。我正发着怔,主持人冲我喊,喂,把手牵上啊,就你那儿断了。阿九就在那个时候,迅速地牵起了我的手。我也顾不得想太多了,拉着阿九的手,跟着一群人围着火堆像孩子一样奔跑,全身都被烤得暖洋洋的。玩累了,我们就玩击鼓传花,传到谁谁就真心话大冒险。第三轮的时候,花传到了我右边阿九的手上,他被罚站到中心。主持人问他,你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他大大咧咧地说随便,就真心话吧。真心话就是必须要非常诚实地回答别人提的任何问题,下面的人开始起哄:“我来问,我来问。”主持人点了一个人上来,他站起来问阿九:“你最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啊?”他挠了挠头说:“我最喜欢温柔体贴的,比如说护士、老师这样的职业,她还要有些才华,最好能歌善舞。会写歌词简直太棒了,另外我还喜欢比我大一点的,最喜欢大四岁的。”下面的人听得哈哈大笑,只有我心里像有把钝钝的剪刀,一下一下拉着,有些酸酸的疼。
他下来的时候,一直看着我,坐在我身边,偷偷把手掌盖在我撑在地上的手指上。我如触电一般,却没有舍得缩回来。
晚上住在岛上的小别墅里,我跟同事一屋,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收到阿九的短信,说他正在门口等我,让我出来。我像个盗贼一般,异常紧张地看同行的同事,发现她已经睡得十分熟,便鬼使神差地做了决定——出去!蹑手蹑脚地偷偷溜了出来,一出门就看到阿九,月光底下他的脸有着异于平常的魔力,他把手向我伸过来,我便迎了过去。
我们站在黑暗里面拥吻,像彼此都期待了很久一样,在寂静的夜里,听着彼此呼吸的声音,尝着彼此的味道。湖里的荷花散发出淡淡的香气,就如我们最初相识的那些夜晚般美好。阿九抚摸着我的头发,喃喃道:“我真的很爱你。”
“可惜我们认识得有点晚。”我们都不笨,都没有再说什么,我们手牵着手,依偎在湖边。东方开始发白的时候,我流着眼泪在他的额头上重重地吻了一口,临行前我跟他说:“把这次旅程中发生的一切都忘了吧!”转过身去,我听到身后有孩子般的哭声,心如刀绞。
第二天,同事说她昨天夜里做梦时好像听到有人在哭,太可怕了。我笑,可能小岛闹鬼吧。
年底的时候,我与佟杰举办了婚礼,谁也不知道,在距离城市30公里的地方,曾经有那样一段爱情边缘上的旅程,荷香暗动。但幸好,我返程了。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面前的情形,正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安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丝丝很高兴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喊了我一声姐姐。
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天黑地地奔波在工地和医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
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于是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付给我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16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尔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如果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想动态,这个年龄的女孩多半叛逆。这是老胡的原话。
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光鲜活泼的青春。
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医院看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生活。
我渐渐明白孩子对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焦虑、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她依赖我。当丝丝有一天意外回来取东西,发觉有个男人在我房间里时,她并没有很惊讶,甚至做出很理解的样子。隔着门,我听见她清晰的声音,“姐姐,你不用起来了,我拿了东西就走。”她用了“起来”两个字,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丝丝问我,“姐姐,你的男友是你同学吗?”我犹豫了一下说是啊。她说那改天你介绍我认识一下好不好,我要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姐姐你。我还是答应着,然后改口说等你放假了再说吧。
丝丝的情绪突然低落了,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呢。
我心里一凛,那也许就意味着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老胡就有时间陪她了。
老胡再给丝丝送各种营养品来时,我把丝丝的话转述给他听。老胡叹息了一声,说小靖,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帮我,我多么害怕丝丝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抱住了老胡,开始后悔答应老胡,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丝丝。
曾经我们的想法很纯粹简单,无非是丝丝的妈妈去世前,我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有了这段时间的交往和感情,以后我再以老胡女友的身份走进他们的生活。我们一直隐瞒得很好,老胡对丝丝说,我父亲是老胡公司的一个老职员。
事实上老胡并没有撒谎,我父亲去世前的确是跟老胡做事,后来我成了孤儿,上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都是老胡出的,但是我对老胡,没有半点报恩的意思。我喜欢年长的男子,我深爱老胡,那种毫无保留的,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爱情。这一点我没有说过,恐怕连老胡自己都不相信。
事情的变化很有戏剧性,老胡妻子的病情居然有了很大的起色,连医生都说是奇迹。那天我的心情很糟,丝丝却兴奋得像只快乐的小鸟。
突然地,有个想法在我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假如老胡会为了丝丝辜负我,我也有办法从丝丝的身上入手,找到扭转乾坤的契机。
我把老胡的名字隐去了,把我和老胡的故事讲给丝丝听。我得承认,那时我没有半点夸张表演的成分,甚至一边讲一边流泪。的确,老胡带给我的,是生活的再造。对于爱情,从我懂的那天起,我信奉一句话,没有崇拜就没有爱情。我崇拜老胡,崇拜他内心那种异常的柔软。
我讲这些给丝丝,是期待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的妈妈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也许她会对我少一分厌恶,多一分理解。而这样简单的微妙变化,都能让老胡更加有勇气站到我这边来。我相信老胡对我的爱情,如果不是丝丝和道义,他会毫不犹豫地奔向我。
我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丝丝的热烈响应。她说姐姐,你的爱情观点和我的一模一样哎,我也信奉那句格言,我身边的同学好像都喜欢那些装酷的小男生,我根本就嗤之以鼻,男人就要像我老爸那样,幽默,风趣,有品位,而且坚韧,才有魅力。丝丝为我加油,说小靖姐,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这才是爱情。
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一种观念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只是像钻了牛角尖一样,为自己,做好将来的一个铺垫,仅此而已。
老胡还是偷偷来,他把车停在远处的停车场,步行过来,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躲过丝丝。但是我们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沉默,本来一切能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可是现在变了,事情很恶俗地向着我们都不愿意接受的局面发展,两个人都觉得异常无奈。
有一天老胡终于提出来,说马上到暑假,丝丝该回家了。这样的话在那样一次抵死的缠绵之后,显得格外刺耳和难堪。好像丝丝一下变成了筹码,谁拥有她,谁就能多几分胜算。
我问老胡那我呢?我该去哪里?
老胡很吃惊,小靖,你一向不逼我的,丝丝还小,我们起码等到她能接受的年纪。
我哭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丝丝接受不了,我像她那样的年龄,已经偷偷爱上了你。老胡一下慌了神,小靖,我爱你超过任何人,可是丝丝是我的孩子呀。
我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想这样折磨老胡,但是现在,我像千百个这种故事中的寻常女孩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尽快索取一个结果。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丝丝早恋了。
我无意中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显然那是一盒已经开封用过的。我一下慌了神,急忙打电话叫老胡来。我怕极了,隐隐地,丝丝是不是受我那些理论的影响?
丝丝回来时,老胡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说他有话要跟丝丝单独谈,我忐忑不安地关门出去了。一个人在小区里转了好大一会儿,实在不放心他们,我担心老胡会因为盛怒,动手打丝丝,更害怕丝丝会把我扯进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和丝丝的观点如何相同,我和丝丝是不可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因为一开始我就是为了爱情,对她存了不轨的心机。
我站在门口,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激烈争吵声。丝丝几乎是在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我喜欢他,爱他。他大我好多,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爱我!你不是要我跟小靖姐姐多学习吗?她14岁就喜欢上了一个几乎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可是你看她照样考名牌大学,为了爱不顾一切。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孩。”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我猜得一点不错,这个傻孩子终究还是把我拖了进来,关于和她说过的话,我从未对老胡提过。我仿佛看见我和老胡之间正有一条裂痕在渐渐裂开,像突然而至的地震。
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及的,比如对丝丝的呵护。我从前信誓旦旦地无条件拥护,在铁的事实面前,早已经成了口是心非的罪证。这些无形的戒律也许谁都可以破坏,惟独我不可以,在他把我当作情人的那天,就这样决定了。
所以接下来我对听到的话,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老胡在说,孩子,如果我早知道吴小靖是那样的女孩,爸爸决不会让你跟她在一起。
如果她爸爸还活着,一定会像我一样,狠狠地,向死里打她,打醒她。
也许老胡说的话有违心的成分,他爱女心切,可是我还是听见了自己心底啪啪的声响,像皮肉撕裂一般,他的话一点没错,如果我爸爸活着,他一定会向死里打我。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走在酷热的空气里,突然觉得自己像14岁时一样绝望,不再知道该走向哪里。
我没有要老胡给的补偿费,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遥远的南方。后来听说老胡的妻子很快就死了,但是老胡并没有找我,也许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我玩弄的伎俩,即使打着爱他的旗号。
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那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和嘉明大学毕业了。就在周围许多学生恋人忙着各奔东西时,我和嘉明却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不回哈尔滨,我也不回苏州,我们就留在北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而奋斗。
留在北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嘉明在中关村的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说是搞电脑工程,却不过是给人组装电脑;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做秘书,干的也不过是些收发传真打扫卫生这些毫无创意的活。这样,我俩加起来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仅仅只能糊口。
我俩的单位没有宿舍,为了节省车费,我们只好在离单位较近的地方租房子住。他在海淀我在东城。正好一东一西。因为一个人租房太贵,我们只好各自与人合租。所以,白天在宿舍约会了几次后,我们再也不愿意在彼此的宿舍见面了,因为偷偷地亲吻像在做贼。
整个秋天,我和嘉明都只能游荡在长安街和王府井步行街上,因为这里是免费的,去哪个公园门票都挺贵。每当我羡慕而又失望地面对商店里的高档时装时,嘉明总是笑着对我说:“筱凡,等有了钱我就给你每样买两件,用一件扔一件!”
有一次我们在商场看到一块瑞士表,漂亮精致,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想,如果嘉明有一块这样的表该多好啊,因为亦舒在小说中说过:“一个男人有没有品位看他腕上的表就知道了!”我想如果我有了钱,送嘉明的第一份礼物就应该是这块表!嘉明看着我说:“傻丫头,想什么呢?等有了钱,咱就买两只,左手一只右手一只!”他总是这样幽默,让我失落的心一次次温暖起来。
但很快,冬天来了。
北京的冬天太冷,甚至,我穿上厚厚的棉衣也会冻得瑟瑟发抖。于是,每个周末的见面便成了对我们爱情的考验!说实话,要不是为了见嘉明,打死我也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出来!
我原以为我们的爱情会打败北京的冬天,但是我错了。一个周末,在风中游荡了一天的我终于在晚上发起了高烧。一周后,当憔悴的我出现在嘉明面前时,嘉明一下子惊呆了,他红着眼睛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偌大的北京难道就没有一个我们可以拥抱的地方吗?”
那天,我们随着人流进了一家麦当劳,每人要了一份二十多元的套餐,极慢极慢地吃着,为的是享受那里面开放的暖气,但那里乱哄哄的气氛还有服务生来来回回盯着我们的眼光让我如坐针毡,我和嘉明决定离开。四十多元钱的消费仅仅让我们温暖了不到半天!
从麦当劳出来,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样寒酸的爱情,我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我们本可以在家乡找到不错的职业,但现在却像两个流浪儿在北京飘荡着,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暖和地谈恋爱!
又是一个周五,我望着窗外的雪花发呆,天气预报说明天还有雪。
这时,短信的提示音在耳边响起,我看了一下,是嘉明。他在短信中写道:亲爱的,我们好久没有出去了,明天一起出去逛逛好吗?
是啊,我们的确好久没有出去逛了,我多么希望依偎在嘉明温暖的怀抱里和他一起散步,可是,明天的天气……一想到寒冷的北风,我迟疑了。
这时,嘉明又发来了短信:别担心,丫头。保证明天不会再让你冻着,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既暖和又花不了多少钱,这个地方你绝对不会想到,等着吧,明天将会有一个大大的惊喜摆在你面前!
那的确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当他拉着我的手跑向地铁,当我们来回在地铁里不停地穿行,在暖气十足的地铁里四目相对十指交缠时,我一下子明白了。
原来,嘉明找到的那个让我们既花费不高又能一整天可以暖暖地呆在一起的方法,就是花六元钱买两张地铁票坐地铁。
我快乐得都要傻了,恐怕只有我的嘉明才会想出这么美妙的办法,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北京的地铁这么可爱,只要每人三元钱,只要不出站口,就可以坐一整天!
车厢里人很多,我们静静地拥抱着,像两条取暖的沙丁鱼。
环城地铁几分钟就要停一次,趁着停车的空当,嘉明牵着我的手来到宽敞的地铁站台,原来这里有流浪歌手煽情的表演。正当我沉醉其中时,嘉明又拽着我的手,在地铁快要启动的前几秒钟冲进另一节车厢。
整个周末,我们从这个车厢换到那个车厢,整个地铁似乎成了我和嘉明的地铁,两个人的地铁。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快乐的呢?此后,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开始了频繁的约会。
地铁环城一周要一个多小时,嘉明总会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凑在我耳边爱怜地说着动人的情话。等到他自己都讲腻了的时候,他就会从背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零食和饮料递给我。一天,正当我接过他递来的食物大快朵颐的时候,他突然一脸惊讶地说:“筱凡,刚才你咬过的梨上好像只剩下了半条虫子。”我大惊失色。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嘉明哈哈大笑,原来,这只是他的恶作剧。
我白了他一眼,一拳轻轻地打在了他的胸口上,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把我拉进他的怀抱,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双眼,在轰隆隆的地铁声中,在充满爱情滋味的地铁里,冬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这样,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周末,累的时候我就靠在他的肩头小憩,而他则一边细心地为我修剪指甲,一边给我讲他从朋友那儿听来的笑话。
当然,嘉明也经常会给我带来很多意料之外的惊喜,有时会从夹克里变出一支玫瑰,有时会送我一些漂亮的小首饰。另外,他还会不失时机地陪我练习口语。大学毕业时我的英语只过了四级,离我现在的工作需要差得很远,嘉明决定利用这个时间给我狂补英语。
转眼,圣诞节到了,嘉明打电话把我约出来,他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个盒子递给我,我拆开一看,是一个漂亮的MP3!我早就想要一个了,一看标价,吓了我一跳,竟然要700多元钱!嘉明每月的工资才1000元,除了基本的生活费和每个周末的开支,还要给我打电话——哪来多余的钱呢?我再三追问,可他死活不说,问急了,他才说:“筱凡,别问了,只要你开心,花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一时间,我无话可说。我默默地把耳机塞进耳朵,摁下开关,熟悉的音乐立即在耳边响起,是周华健的《一起吃苦的幸福》:“我们越来越爱回忆了,是不是因为不敢期待未来呢?你说世界好像天天在倾塌着,只能弯腰低头把梦越做越小了,是该牵手上山看看的,最初动心的窗口有什么景色,不能不哭你就让我把你抱着,少了大的惊喜也要找点小的快乐,就算有些事烦恼无助,至少我们有一起吃苦的幸福……”我的眼睛蓦地湿润了。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再长的时间也会变短。不知不觉中,寒冷的冬天过去了。就在街头的柳条开始泛绿的时候,因为我成功地给公司老总翻译了几份文件,他决定把我调到公司里一个极其重要的部门负责外联;而嘉明通过不断的努力被调往了软件开发部,再也不是那个只能组装机器的小师傅了。
为了庆祝,我和嘉明决定在地铁站见面。
等我来到地铁站,嘉明已经在那儿了,他红着脸从兜里掏出一枚小小的银戒指,那上面刻着我的名字,他说:“等有了钱,我再给你买钻戒。”
4月的一天,我们在春风中相拥着去看樱花。在烂漫的樱花树下,嘉明用他有力的臂膀环抱着我,轻轻地对我说:“筱凡,等到冬天再来的时候,我会给你一个家。那时,我们会在自己的小屋里相亲相爱,想拥抱多久就多久,想亲吻多久就多久!”
再后来,我们搬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我一直想告诉嘉明的是,无论我们以后有多少钱住多大房子,我都不会忘记那辆开往春天的地铁,因为我们的爱情花朵——曾在这列地铁里绽放得那样艳丽夺目!
嘉明永远也不知道,那个冬天所有的地铁票都被我收集起来,整齐地叠在了一起。
表妹说你咋不开窍呢,人家那表哥在称呼上只是个借代……别叫我表哥,表哥不是什么好东西!
妮儿冲我举了举杯,意思是说谢谢我的盛情款待。
我的骨头立马就酥了一下,谢什么呢,我宁愿天天这么盛情款待妮儿,追妮儿大半年了,妮儿才给了我一次共进晚餐的机会。
晚餐之后有没点实质性的进展我不在乎,能陪妮儿共进晚餐本身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儿呢。
要不,你留心一下看看,好多人一见妮儿,眼神就色迷迷的了,一个个街头流氓的德性,老祖宗也够缺德的,整出个秀色可餐的成语来,害得大伙不吃饭都盯着妮儿看,把我晾在了一边。
看什么看,主角是我啊!要不是我请妮儿吃饭,要不是我选择这家餐厅,只怕你们早就扑在饭桌上狼吞虎咽了,德性!
我也举了举杯,很绅士的模样,电影上的优秀男人都这么举杯的。
偏偏妮儿的手机响了,妮儿把举到唇边的杯子放下来,很优雅地冲我一笑,电影上漂亮的女主角都这么笑。
妮儿就摁下接听键,我看见妮儿的脸上立马生动起来,尽管妮儿刚才对我也生动,但眼下的生动属于怒放,先前的生动只是含苞。
谁呢?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像给我答案似的,妮儿惊喜地叫了一声:真是你啊?表哥!我在外面吃饭呢,跟谁吃,我同学,啊,高中的!妮儿说同学时冲我挤了挤眼,眉眼里盈满了笑意。
妮儿说的还真没错,我们在高中同过半年学。
要不,你也过来坐坐?妮儿明明冲表哥发出了邀请,眼里却故作征询地望着我。
当我苕呢,谁都知道本城姑娘相亲时,喜欢让至亲好友来侦察一番的,表哥,也算至亲吧!
也就是说,妮儿正式把我列席了,我为这念头吓了一跳,什么叫幸福啊,幸福就是让你血脉贲张心跳加急真想一跟头蹦个十万八千里。
妮儿表哥倒像一跟头蹦了十万八千里似的,不消一盏茶的工夫,居然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妮儿扑上前,两人居然拥抱上了,还是俄罗斯式的,我真担心他们再来个阿拉伯式的长吻。
好在妮儿贼精,看见我的不快都从毛孔里往外漫了,妮儿就加了一句,我表哥,刚从美国回来……
我伸过手去,心里却不痛快,从美国回来,你用美式拥抱啊,玩什么俄罗斯式的,表明你周游列国啊!嘴里却不敢不恭,连连说,幸会,幸会!
谁让人家是妮儿的表哥呢,属于举足轻重的人物,要知道,我追妮儿追得一直没有要领呢,没准她表哥一句话,我就登堂入室了。
我就同时盛情款待了妮儿的表哥,不用说,那天晚上我和妮儿没任何进展,吃完饭,妮儿跟刚从美国回来的表哥走了。
一定是征询表哥意见去了,我心里惴惴的。
第二天,我跟妮儿打电话,妮儿说,我陪表哥玩呢,改天再联系。
改天打电话,妮儿说,我陪表哥走乡下亲戚呢。
我就不打电话了,等妮儿陪完了表哥再找我,她表哥总得回美国吧!
一等就是半年,半年内我也没闲着,单位刚分来的倩儿对我很是倾心,动不动就给我点暗示,心里挂着妮儿,我只好装糊涂,脚踏两只船的事儿我可不干,太不崇高了!
我虽然不能让自己伟大,但崇高一次总可以吧。何况人家倩儿分来不久,就有个戴眼镜的小伙动不动来找她呢,那人好像是倩儿的一个什么同学。
那天晚上我到表妹的影楼去玩,见表妹正忙着在冲洗婚纱照,我就给表妹打下手,冲着冲着,一个熟悉的脸蛋钻进我眼帘,很漂亮的女孩,脸上的生动让她怒放成一朵醉人的玫瑰。
天那,这不是妮儿吗,我魂牵梦绕的妮儿啊,我还在等她拍婚纱照呢!我恶狠狠地看了一眼搂住妮儿笑得一脸幸福的男人,乖乖,这不是妮儿表哥吗?
近亲结婚,乱伦呢!我愤愤然指着他们骂。
表妹凑过来问,怎么啦。
我气呼呼地说,我追了快一年的女朋友,跟她表哥结婚了!完了我指了指妮儿和那男人,不是乱伦是啥?也不怕生出畸形儿来!
表妹一下子笑得直不起腰来,表妹说,你不看小说不看电影啊?
我说看啊!
表妹说你仔细想想,哪个小说电影里的女主人公最终不是跟所谓的表哥结婚了,最不济的也是私奔了啊!
我说我咋没想过跟你私奔呢,我也是表哥啊!
表妹说你咋不开窍呢,人家那表哥在称呼上只是个借代,蒙冤大头的!
我居然不小心当了回冤大头,还装崇高把倩儿的一片真心晾在一边,糊涂啊糊涂!一念及此,我拨通了倩儿的手机,我说倩儿吗,你在哪里?倩儿在那边欢天喜地叫了一声,真的是你啊?我在漫不经心咖啡屋呢,要不你过来坐坐?我正陪一同学!
我走进漫不经心咖啡屋时,倩儿远远冲我招手,脸上的笑容很生动,我走过去一看,还真是倩儿的同学,那个戴眼镜的小伙。
小伙伸出手说,幸会,幸会!
像妮儿的再版,倩儿介绍我说,我表哥,刚从国外回来。对着倩儿张开的双臂,我愣了一下,把伸出的双手缩了回来,冷冷对倩儿说,别叫我表哥,表哥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伙很奇怪,说,表哥你这人说话真有意思!
我说有意思的应该是倩儿,说完这话我头也不回就扬长而去。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起晚了,慌里慌张地赶到公司,打完卡,又急匆匆地奔向卫生间。进去了,才发现大事不好,猛然往回走。不料,一位男士正好从门口进来,慌不择路的我一头撞在了他的身上。他打量了我一眼,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我顿时羞愧满面。
倒霉的是,林木,就是那个亲眼目睹我走错卫生间的人就坐在我的对面。这家伙,工作间隙常伸出头来,这时我的电脑顶部就会冒出一蓬乱草。他朝我挤眉弄眼,还肆无忌惮地笑。我瞪他一眼:“可恶!”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可恶?我又没走错卫生间。”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气急败坏。
我不知道林木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废话,他问我:“小小,你会下围棋吗?”我说:“不会。”他又问我:“你会打篮球吗?”我说:“不会。”他晃了晃脑袋,又问我:“你会开车吗?”我头都不抬地说:“不会。”他接着又问:“男生会不会追你?”我随口说:“不会。”他立马像吃了兴奋剂,拍了拍我的肩膀,眨巴着毗睛说:“别伤心,我会追你的。”看着他得意忘形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想追我?窗都没有。”他不生气反而眉开眼笑:“像我这么英俊的人,有无数爱慕者。到时被人抢走了,你可别后悔。”我讥笑他:“我见过自恋的,没见过用自恋吓人的。”
别看林木平时贼眉鼠眼,油腔滑调的没个正经,可他的工作能力在公司里是有目共睹的,再难的事到他那儿就变得轻车熟路了,他对电脑也是非常精通,有几次我的电脑坏了,都是他替我修好的。
有一次,我去放文件,由于文件柜年久失修,开门时,我的手被蹭掉了一块皮,痛得我“哎哟”不断。几个同事都走过来安慰我,月有林木瞅着文件柜一言不发。“哼,平时嘴里那么多废话,现在就成哑巴了,真是铁石心肠。”我在心里狠狠地骂他。没想到,午饭时,林木找来了工具,叮叮当当地就把文件柜的门给修好了。看来,这家伙倒是挺细心也挺实在的!我忽然感觉他没那么讨厌了。
8月3日是公司成立10周年的纪念日,为此公司还举办了一场晚会,为了拉动晚会的现场气氛,调动员工的互动情绪,晚会上穿插了有奖问答的环节,问题很简单,奖品是一把精美的雨伞。
前几个题目我都知道答案,可因为胆怯,我都没有举手。等到主持人宣布最后一个抢答题时,我终于鼓起勇气举起了手,我被叫上了台。没想到林木那家伙竟然不请自到地也跑上台来。结果我和他都说出了正确答案,主持人看了看我们俩,为难地说:“只剩一把伞了,你们说给谁?”还没等我开口,他就抢先说:“女士优先,当然归她了。”
下来后,我对林木说:“看在你让伞的份上,我请你吃饭。”
他嘻嘻地笑着:“吃饭就免了,以后碰上下雨天,让我在你的伞下借借光就行了。”
有一天,下班的时候下雨了,大家都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林木却不慌不忙地站在那,有人邀他说:“还不走?”他指了指我说:“我等小小,我们共一把伞。”我差点儿把一张脸都红破了,我瞪了他一眼说:“谁跟你共一把伞?”可看到他没带伞,我的心又软了。
走在雨中,他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雨伞小,看样子我的手必须搭在你的肩上,才能确保你不被淋湿,你的意见如何?”
雨越下越大,要想不被淋雨,我们只能靠得更近些。他还故作好心:“我是为你好,不然的话,淋了雨之后很容易生病的。”
我板着脸对他说:“既然道理都明白,为了你我的健康,下次请把伞带上。”
他连连点头:“那是,那是,我也是这样想的。”
接下来,在艳阳高照的日子,林术都会神秘兮兮地走到我身边,打开他的包,指着里面的伞对我说:“小小,老天是不是专门和我作对?我都带一星期的伞了,它竟然没有下过一滴雨,连乌云也没有出现过,我是多么希望老天能为我的伞下上一场及时雨啊!”
他的话让我哭笑不得。不过说实话,林木是个很风趣的男孩,哪里有他哪里就不乏笑声,他从骨子里发出的都是幽默的气息,少了他在场,就好像炒菜忘了放调料。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和他共撑一把伞,耳边听着他的胡言乱语,回家的路也变得生动起来。
半个多月后,一场大雨又不期而至。下班时,林木蹭到我身边,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郁闷呀郁闷,老天是不是有意捉弄我?偏偏在我不带伞的时候下雨!幸亏我有你这么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朋友,你一定不会看着我这么白净的男孩再被雨水漂白了的,对不?”
我还能说什么,只有撑开伞接纳他那并不高大的身躯,这时我看见他的眼角眉梢都含着笑,手舞足蹈地就像一条蹦出水的鱼。他发现我一直注视着他,赶紧替自己的失态辩解:“我这样高兴是因为能在风雨之中护送你回家,这可是一项无比光荣的任务呀。”
他一手撑伞一手搭着我的肩。突然,他指着前方撑着伞在雨中忘情拥吻的一对恋人说:“雨天是最容易发生浪漫爱情的天气,雨伞就是最好的道具,《魂断蓝桥》里男女主人公在雨中相逢的场面就让我非常感动,还有白娘子和许仙因为一把伞而结良缘……”
在他讲得滔滔不绝之时却住了口,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只见一个人正冒着雨急匆匆地从马路对面跑了过来。林木对我说:“那人是我的邻居。”然后,他朝那人喊了一声:“你没带伞吗?”那人皱着眉头说:“出去办点事,却碰上了这倒霉的天气。”
林木打开他随身背的包,变戏法般取出了一把伞递给那人:“我这还有一把伞,你先用上吧。”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林木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拍了一下脑门说:“我突然记起来我是带了伞的,不好意思,先前怎么就忘了呢?”
我又羞又气,娇嗔地猛力将他推开。看似瘦弱的他身板却出人意料的硬朗,我这一推不仅没能推动他,自己倒是打了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他敏捷地将伞一扔,一把将我抱住,我便晕晕糊糊地躺在了他的怀里。
待我睁开双眼,他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小手雨点般地落在他的胸口。“等等……”他抓住我的手说,“容我把咱们的爱情道具找回来吧,不能‘过河拆桥’呀!”
1
2005年的夏天。许嘉乐,还记得到武汉步行街旁的那趟2路电车吗?那时我正在接一个好朋友的电话,她正为一份鸡肋的爱情心神憔悴,打电话来向我讨要主意。车厢里人很多,我一手拉着把手,一手拿着电话开导她。在我苦口婆心劝慰了她20分钟后,她还在电话那头不知所以。于是,我就对着电话喊,那就分了吧。分了也就没折磨了。
好不容易挂上电话,就看见站在身边的你,还有你那双探究的眼睛。你说,劝人都是劝和,你怎么就让他们分了呢?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这就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场景,你的一句话。你就以这样独特的方式走进了我的生活。
那天,你原本要去健身房的,仅仅是因为我好朋友的分手问题,我们两个就在长长的步行街上逛了两个来回。
晚上回去的时候,你问我坐过地铁没有,我摇头。你不容我说话,就拉着我往轻轨的地方跑。站台人不多,身边一对情侣在旁若无人的接吻,而我们之间隔了大约3米。
分手的时候,你喃喃地说,两个人守在一起多幸福,为什么要劝分手呢?从那时起,我相信,许嘉乐,你一定是个重感情的人。
只是,许嘉乐,你一直不知道,我那天其实是和一个男孩去分手的。我为他来到这座城市,没想到第三个月,他却和另一个女孩好上了。那天,我原本是想要去和他做个正式了断的。没想到,碰到了你,也让我断了这个念头。缘分断了。就随他去了,为什么还要割上一刀呢?
2
许嘉乐,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也许都是独在异乡的感觉,我们走的更近了一些。我陪你去健身房,你陪我去图书馆。更多是下班后。我们相约一起去找武汉市各种特色的饭店去尝鲜,然后夜晚去K歌。
我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每次吃饭都是你抢着埋单,这让我很不舒服。你察觉到我的不快,所以在吃便宜的大排档时,你就冲着我喊,老板,她埋单。我知道你是不想太伤我那可怜的自尊。许嘉乐,我明白你的心。
你总说我唱歌很好听,说如果我唱得如你那么好,我早去参加2006年的超级女声比赛了。这时,你总是举起双手摇摆着说,我要做你的粉丝,我要成立你的粉丝团。记得有一次,你突然问我,付小青,你说,你说如果你出了名,作为你的粉丝,我应该叫腐竹呢?还是青蛙?
你就是这样孩子气,尽管比我大2岁,但你总是天真得可爱。
许嘉乐,我最喜欢听你唱张学友的歌曲,那深情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第一次见面的你,你喃喃地说,为什么要分手呢?我有时也想,是啊,为什么要分手呢?
2006年夏天,信乐团的歌火上了天,我和你成了他们一伙老男人的忠实信徒,两个家伙说谎请病假去外地看他们的演唱会。那是一个惊心动魄的里程,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安分守纪的女孩子,但遇见你后,就做了一系列稀奇古怪的事情。在演唱会的现场,那么多的“信徒”举起荧光棒,高喊着阿信的名字。我们聚集在那群光芒之间,第一次感觉到眩晕。演唱会结束的时候,我们忘乎所以地拥抱了在一起摇晃着。就在那时,我看到你眼睛里闪闪发光的东西,你附在我的耳边说,小青,让我做你爱情的信徒吧。
许嘉乐,我答应了你。其实,我也曾对你动心。
3
许嘉乐,还记得我们宏伟的计划吗?
我们说要一起买房子的。你说我们的房子不需要很大很豪华,但一定要有落地的窗帘,木质的地板,阳台上养着花草,对了,还需要养一条漂亮的狗。
可这一切都只是我们的规划而已。因为你几乎是月光族,而我也是刚毕业。身上也没什么钱。想买房子谈何容易。于是,我开始给你制订省钱的计划。你说你做不到,开始与我讨价还价。你说,付小青,你真是个管家婆。其实,许嘉乐,你不知道,我一个月要节省2000元为我们未来的房子。
那段时间,我们不再流连外面的大餐了。偶尔也会如家常夫妻一样去菜市场买些东西回家做,只可惜,我的厨艺太差,很多时候都是你在忙活。那段时间,我们确实很节俭。我们不再打车,和很多人一起挤公交车。公交车人可真多啊,但游弋在人海里,一摇一摆中,我们对视一望,也是如蜜的快乐。还记得有一次上车没零钱吗。我拿了一张20元的票子投了进去,我和你就站在公交车的前门口,你负责接受别人的零钱,我负责说谢谢。你一接钱,我就说谢谢。我们配合的那么默契,也那么滑稽。下了车,我们的钱还没凑齐,你数着手里的钱说,看看,还差4块钱呢。我们是不是不该下车,再坐几站,也许就能收够了。你可真逗,再往下坐几站,我们不是还一样要坐车回来吗?
你爱唱歌,但为了省钱,你只好在家洗澡的时候喊上几嗓子了。后来。我们开始在家打游戏和玩扑克牌。打最简单的游戏,连连看。我总是打不过关,至于扑克牌吗,我总是赢你,其实每次我明明看到你的牌很好,但被你组成乱七八糟的样子。
你就是这样,许嘉乐。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的脑子里全是对我们未来生活的想象,那么甜蜜,甜蜜得总让我梦里笑出声来。其实,有你陪伴,应该就是我最大的福气。
4
2007年春节后,你从老家赶回来,憔悴了许多。
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笑着说这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啊!然后你抱着我,紧紧的,久久没有分开,
我一直以为那是想我的表现,我从没想过你会离开我。我一直对你那么有信心,但就在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的时候,你却说要离开武汉了。我盯着你,死死的。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你说是单位的安排,你不能拒绝,除非辞职。
许嘉乐,说实话,我曾那么自私地希望你辞职,仅仅为了我们能在一起,而你却沉默了。我开始无缘无故地发脾气,生气过后,又深深地自责。我本不该那么自私的,让你放弃你的事业。于是,终于有一天,我告诉你,我愿意陪你一起离去。你一开始是感动,之后就摇头否定。你说,我不希望你为了我丢了工作。我愿意,我乐意,可你为什么要拒绝呢?所以,我开始怀疑你对我的爱,相爱的人都不是希望相守在一起的吗?为什么你要选择逃离?
你看着我难受的样子,开始劝慰我。你说,付小青,你等着我,我不会让你丢失工作,我会再回来的。这句话在当时就如一救命稻草,我抓着你这句话又开始了等待。
你走了以后,我开始适应过一个人的日子。习惯了有你,再适应没有你,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还好,我相信你会回来的承诺。
可一个月过去了,你没回来,等来的是你结婚的消息。说什么定的娃娃亲,父母之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你就这样,成了别人的新郎。
我开始恨你。咬牙切齿的恨,我不能原谅你用一个美丽的约定欺骗了我。我真想马上找到你,当面给你来一大耳光。我开始骂你,可骂出来才发现是你常用的口头禅。我的生活到处都是你的痕迹,眼前总是摇晃着你的影子,不能安心工作。我一直想不明白,最怕分离的你,到最后为什么还提出分开。为了忘记你,我把你想象成一个忘恩负义、欺骗感情的骗子,你不值得我为你伤心。
2007年4月,我一个人去了青海湖,那是你最向往的地方。碧波万顷,水天一色的青海湖,好似一泓玻璃琼浆在轻轻荡漾。夜间,我住在附近的宾馆,外面下起了雨,我的眼泪一滴滴掉在地板上。许嘉乐,我们的愿望一个个都破灭了吗?
5
许嘉乐,你过得好吗?
前几天听到信乐团解散的消息,我以为是空穴来风,但最后我还是相信了现实。就如我现在慢慢学会了宽容,不再恨你了,毕竟你给了我那么多快乐和回忆。书里告诉我人要学会感恩。以前我们总在一起看的红楼选秀也即将落下帷幕,不管由谁来演,我们心中最爱的陈晓旭离开了我们。人生就是这样缺憾,所以我不再怨尤。
5月27日,张学友到武汉来开“和你在一起”的演唱会,我买了票。那天,去坐公交车,我看到了你的同事。他告诉我你的一些事情,我在公交车上没形象地掉起眼泪了。如果你在,你一定笑话我了,可我就是这么没出息。
当天晚上,当张学友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哭。我身边的人都投来不可理解的目光,可如果是你。你应该理解,不是吗?
许嘉乐,我忘记告诉你了,我去健身了,几乎每天下班都去,是你从前去的那家。还有,我坐公交车不用再找零钱了,我办了卡,很方便。我最近还养了一条狗,是你喜欢的那种。不过就是太难养了,我像伺候孩子一样对待它,现在每天我一开门,它都会扑到我的怀里来。另外,连连看我能打通关了,许多同事都很羡慕我。至于房子,我现在还买不起,不过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买了房子,那一定是落地的窗帘和木质的地板。
只是,许嘉乐,你很不够意思。我现在都告诉你,而你却隐瞒我很多事情。比如你体检得了耗人的重病,比如你为了不连累我而编造了一个结婚的谎言,比如你走之前忘记了说爱我。
不过,我知道,我爱你,很爱很爱你。
这,就足够了。
城市的繁华,在他的眼里,始终距离自己很遥远。四年前,因为生活所迫,他毅然放弃了梦圆大学的机会,独自来到城里打工。
他在一家搬运公司做搬运工,那是一项又脏又累的体力活,但是他一点儿都不嫌弃。因为每月一千余元的收入,使他可以替母亲分担一点儿忧愁。母亲这一辈子很不容易,父亲患骨病不能下地已有十多年了,另外他还有一个弟弟正在大学读书。
公司里没营生的时候,他的那些同事或凑在一起打扑克,或一起到海边游玩。而他总是想方设法再到外面去找一些短工做,因为生活不允许他偷懒。
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她。那天晚上,他跟随一名送酒的老板,到某酒吧卸车。她就在那家酒吧做服务员,一个很清秀的女孩。当时,有一个喝醉酒的客人起身去纠缠她,而她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四处躲闪。他很气愤,挺身而出,上前跟那个身材肥胖的醉酒客人理论。
结果,随客人而来的几个男子对他大打出手。当她躲在一旁用手机报警的时候,他已是遍体鳞伤。
下班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匆匆赶去医院探望他。然而只住了几天,他便一瘸一拐地出了院。她问他为什‘么提前出院,他苦涩地一笑,然后告诉她,医院不是他这种人可以呆的地方。
她听后,神情愧疚地看着他,眼睛里就泛起了泪花。
半年后,他俩住在了一起,是她先提出来的。她说,这样就可以把节省下来的房租寄给他在大学读书的弟弟。闲暇的时候,他会抽出几个小时来,陪她一起去逛超市。但是,他俩大多时候,就像两个参观‘博物馆’的客人一样,出来的时候,仍然两手空空。超市的女保安用诧异的目光注视着他俩,俩人尴尬地相互一笑,继而,就像做贼一样笑着逃离了。
只有到海边游玩的时候,他俩才是无拘无束的,一边嬉笑着,一边追打着。然后,跑到游客稀少的海滩上捡贝壳。她捡了很多漂亮的贝壳,收藏在床头的一个纸盒里。
他经常内疚地对他说,如果有了钱,一定将她遭遇的尴尬用惊喜补偿回来。她听了,就静静地笑,然后指着那些漂亮的贝壳,幸福地告诉他,她感觉自己已经很富足了。她甚至还跟他开玩笑说,在很久以前,贝壳就是最宝贵的财富呵!如果换作现在,她的这些贝壳或许能够买到一座美丽的玫瑰庄园呢?
这个时候,他就会苦涩地笑笑,而后,说她傻。
又一天下午,他像先前一样陪她去超市。经过珠宝专柜时,她驻足了一会儿。原来,一对年轻的情侣正在购买一枚昂贵的蓝宝石订婚戒指。男的小心翼翼地为女的试戴,女的则深情地看着对方,脸上溢满了幸福。
从超市里出来,他认真地告诉她,他也要亲手为她戴上一枚订婚的宝石戒指,哪怕是一枚最便宜的也行。
她就笑着告诉他,一枚最便宜的宝石戒指也要两千多呀。然后,她就撒谎说自己并不是很喜欢宝石戒指,她只是因为喜欢那个女孩的样子,才盯着人家看。
但是,她已经从他的眼睛看到了他的心思。俩人默默地走了一会儿,她使劲地挽住了他的胳膊,怂恿他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用青草的叶儿编织戒指了。她现在就可以教他编织草戒指,只要他能够编织出一只令她感到满意的戒指来,她就会答应他的求婚。然而,他学了一个晚上,也没有编织出一枚令他自己感到满意的。
那是一个闷热的中午,她接到他的一个同事打来的电话:一个小时前,他因为严重中暑,晕倒在地,已被送入医院抢救!她像疯了似的,打的直奔医院而去。
原来,他所在公司老板的一个朋友刚开了一个大型手机店。为了扩大宣传,店方临时雇了十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钻入充气的塑料模偶里面,在烈日炎炎的广场上表演,招揽顾客。店方也担心他们身体吃不消,就采取轮班的方式,每人只在广场上表演四个小时,酬金是一百元。
而他却再三向店方请求,由他一人承担两班。经理见他身材比较结实,就默许了。这样,他一天就会有两百元的收入。30℃以上的高温,在广场上站一会儿,就热得人头晕眼花,更不用说钻进密不透风的塑料充气模偶里面了……
她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清醒过来,只是脸色腊黄,身体显得很虚弱。一名护士告诉她,他刚才的体温很吓人,竟高达41℃,应该让他多休息一些日子。她声音哽咽地埋怨他,不该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他却遗憾地告诉她,如果能够将剩下的几天坚持下来,再添上几个钱,他就可以为她买一枚戒指了。蓦然,她明白过来,忍不住哭了。
她紧紧地抱住他说,她现在不稀罕戒指,以后也不会喜欢。她现在只想知道,当一个人高烧41℃时,身体会有多痛苦?
听后,他平静地笑了,然后轻声告诉她,41℃就是他爱她的温度!
半年前,他看见她和一男子约会,就对她说我们分手吧!分手不久她死于那个男子的家里,半年后他想不通那男子是谁?于是他穿越到分手的那天,她说:“我和他分手了!”“为什么? ”她答:“和你在一起都五个月了!”他一把陷住她的脖子口中愤愤地说着:才半年!才半年。。。
他被炒两周了,一直瞒着老婆在找工作。
这天,他下班回家,正要把应聘简历藏好,却从床下摸出了她的乳腺癌确诊书。
她叫他吃晚饭:"老公,今天工作顺利吗?"
他说:"很好,你的体检结果呢?"
她笑,也很好啊,咱吃饭吧。"
他们忍泪对面而坐。
窗外,正是万家灯火。
他跟她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逛街。
他总是风似的走在前面,而她要一阵小跑才能跟的上。
终于的终于,她累了。
我们还是适合做朋友,她说。
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的抓着她肩膀问到。
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我记得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喜欢。
我记得小时候男生女生都叫好朋友。
我记得小时候老师让我们手牵手是为了安全。
我记得小时候每天都做着一夜长大的美梦。
发下来的课本会一天两天就翻完。
然后每天期待日子过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用铅笔写字的时候想要用钢笔。
用钢笔的时候想要用圆珠笔。
老师。科学家。医生。我们有大同小异的梦想。
那时候。长大就是换了新的课本。新的教室。
从哪一天起。不再想读完语文书上的每一篇课文。
从哪一天起。男生跟女生会被起哄地推到一起。
从哪一天起。父母告诉我们好好学习才是对的。
而那种对于某个人的萌动。是错的。
才明白。哦。这就是小时候想要的长大。
然后梦想开始变成全班前十。重点高中。
然后谈起哪个男生会变得遮遮掩掩。
然后深夜接起一个电话要被爸妈审问好久。
然后我们把我爱你你也爱我叫做幸福。
轰轰烈烈的去付出期许一场没有未来的梦。
然后分手了。痛不欲生。
许久之后。父母开始大方的问起。
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又或许是。
你该喜欢什么样子的人。
却觉得。不想爱了。不值得爱了。
顺其自然吧。遇到还好的那么就在一起吧。
父母不同意的。那么就分手吧。
父母介绍皆大欢喜的。那么就结婚吧。
那个深切爱过的人。现在是朋友。
亦或是陌生人也不再重要了。
因为身边的不是他。
也骗自己死心不爱了不会期待了。
幸福变成了没有争吵。衣食无忧。
至于爱情。
谁还分得清那是依赖习惯还是种感激。
到老了。你们也许还会见面。
也许会有心酸。只是不会有悸动。
你只记得。你爱过他。疯狂地爱过。
那么。回忆起这一辈子。
安逸幸福。真的觉得满足吗。
是我。我一定会遗憾。痛心疾首。
但是。我却一定会如此过这样的一生。
终于发现。有些事变成了理所当然时。
突然没有了意义。
但无法后悔。因为重来一遍。
还是会这样选择。没办法。
母亲患癌症,已经进行了手术,花去2万多元,接着化疗,4个疗程下来又花了2万多元,家里的钱都用光了,我的积蓄也用光了。可是接下来母亲还要放疗,还要几万元,我正感到一筹莫展时,妻子却不动声色地捧出一个漂亮的小礼盒,从中拿出6千元钱的存折递到我手中。
我非常吃惊,同时也不无妒意地说道:“老婆,你什么时候攒了这么多私房钱啊?”
妻子却并不介意,微微一笑说:“这是结婚6年多来,我为我们甜蜜爱情的专项‘储蓄’。”
爱情储蓄?我更是一头雾水,妻子也并不多作解释,只是递给了我一个小本子,上面记载着“爱情储蓄清单”,只见上面妻子用娟秀的字体记录道:
婚后第一个结婚纪念日,由于结婚时花了不少钱,而且要买的都已经买齐了,于是我劝老公不要再花钱买礼物。可是当我下班回家后,老公却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副从香港购买的金耳环,我好幸福……储蓄200元。
我妈妈又犯了心脏病,老公闻讯后二话没说从银行把家底取出,接着把母亲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说幸好送得及时,要不然……此后,每天下班后老公都前去探望照料。妈对我说:这女婿就像儿子一样亲!我听后有一种甜蜜的感动……储蓄300元。
风雨之夜,我正加班,老公听说前天有位小姐妹晚上下夜班被人抢了手机、首饰,还摔伤住院了。等我下班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钟,当我走出公司大门,老公已在屋檐下撑开雨伞……储蓄50元。
春节回老家,老公写文章得到奖励的手表、皮带、MP3、茶叶都送给了我父亲,我妹妹和他们的小孩……储蓄200元。
那年我生日,本来我的姐妹们都要到外面给我祝贺,可是我决定在家里做,姐妹们于是也到家作客,老公下厨做了几道他的拿手好菜,姐妹们吃了啧啧称赞,我赚足了“面子”……储蓄100元。
……
看完妻子这一份沉甸甸的“清单”,听完妻子的一席话,一股柔情滋润了我的心田,我拥住妻子说:“老婆,感谢你对我这么在意。其实这6年来,你付出的比我要多……从今天起,我也要为爱情‘储蓄’!”
妻子说,储蓄来源于日常生活的时时刻刻、方方面面、点点滴滴,比如临睡时的一杯牛奶、节日里的一束鲜花、一句温柔的情话、一杯酽酽的热茶、一个会心的幽默、一次争执时的让步……我都会在爱情储蓄中存入一笔“存款”。在我们家庭的日常生活中,彼此间每一天的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相互扶持和相互奉献,都要往家这个“储蓄罐”里投进一个个“硬币”。
爱情是一种幸福而长期的储蓄。一个坚信爱情,负有婚姻责任感的人,他们不论什么时候都懂得把爱储蓄起来,他们一点一滴地做着。投入得越多、积累得越多,这个家回报给你的幸福与温馨才会越丰厚。
那就让我们从相爱的第一天开始,向我们的婚姻银行投入一枚枚金币、银币,用爱心经营爱情,用爱情滋润婚姻吧!
我的爱情观之一
这个世界越来越多的人在失恋,而我却没有。因为我一直在等待,在等待一颗与我互溶的心。
“爱情似几何曲线,幸福似小数循环。”道出了多少爱情路上的艰辛。而现在的人却过早的恋爱,因为不懂爱,而往往糟蹋了爱。
现在的人过多的追求外表,这样喜欢的也仅仅是别人的外表。假如诗歌男的,那他就等于将自己禁闭在一个外表中;假如诗歌女子,那她就等于将自己卖给了一个外表。因为你们仅仅是喜欢他(她)的容貌与钱财,而不是他(她)这个人。
还有一些人恋爱的条件仅仅是因为般配。可表面上般配的爱情,往往不和谐,不和谐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般配。
试问,容貌、钱财、般配哪一样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呢?而时光隧道中唯一不变的是人的心,一颗爱你的心。所以,我一直在等待,等待一颗相知相爱、为爱至死不渝的心。
我的爱情观之二
爱情中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事让我们只能遥遥相待。爱情中有太多的故事,讲不清,也道不明,却只能埋在心底,化成一股卷卷溪流流入心田。也许爱情就是这样,只许我们留下片片地回忆;也许爱情就是这样,让我们只能瞻仰肃穆。
有些时候我一直在等待爱情。但这样等待的爱情又是是没有结果。就像那春天里只能开花而不会结果的果树:就像那秋天里播下的麦种。爱情有时候还是重在争取的。
但争取美丽爱情的背后往往会有眼泪流过的轨迹,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样的爱情才是最美丽的,这样的爱情才是最有价值的。
让我们努力为自己的爱情争取吧!无论成与败,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一种境界,一个过程。
找回刺有纹身的新娘是一个浪漫、感人的故事,由故事大全提供:
我上初中那年,爸就去世了。妈一个人把我带大成人,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我成家立业。所以,我大学一毕业,妈就开始经常为我的婚事着急。但感情这回事,是 急不来的,我更相信缘分。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海南姑娘吉莲,见到她的第一眼,我知道她就是我一直盼望的百分百的女孩。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吉莲善良 大方,与我情投意合,我不由暗地里高兴,吉莲一定会是一个贤惠的好妻子,也一定会是一个孝顺的好媳妇。
在我和吉莲相识相知相恋半年后,经不住妈三番五次地催,终于,我说服了吉莲,跟我一起回家见见妈。为此,吉莲又是准备礼物,又是想着该怎么样打扮,整 个人都紧张了。我把她搂在怀里,怜惜地对她说:“我选择的女孩,那么善良可人,妈妈怎么会不喜欢呢?”怀里的吉莲顿时羞红了脸。
晚上,我和吉莲带着礼物回家。吉莲特地穿了淡蓝的中袖开衫,白色的长裙,显得清纯贤淑。我不由多看了她几眼,心想,这样的女孩,如果错过了,岂不是遗憾?我已经打算好了,见过妈妈之后,我就找机会向吉莲求婚。
到家了,妈迎出了门口,脸上堆着笑容,拉着吉莲进了家。看得出,妈其实也很紧张,生怕我带回家的是一个刁蛮的女孩。当吉莲嘴巴甜甜地唤着她“阿姨”, 把精心挑选的礼物拿出来时,妈终于把心放下,直夸吉莲面善可人。趁进房间放好礼物的当儿,妈私下拉着我说:“想不到你这个笨小子,竟然找到一个这么漂亮的 姑娘。”说罢,妈妈眼眶有点红了,“如果你爸还在,他该有多高兴……”眼看妈妈的眼泪就要下来了,我有点急了,这让吉莲看到还以为妈不喜欢她呢。正不知该 怎么办,只听吉莲在客厅问道:“阿姨,厨房里还有什么活吗?我来帮你干吧?”妈一听,回过神来,“哟,我正炖着鸡呢。呵,这女孩勤快,好!”放下礼物,急 急地奔回厨房。
吉莲对我一笑,也跟在妈后面,到厨房帮忙去了。我舒了一口气,其实我不奢望太多,只希望吉莲和妈能好好相处,爸走后,妈真的为我操了很多心,我发誓一定要好好报答妈的深恩。看着厨房里两个女人忙碌的身影,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欣慰。
我正在客厅里翻着报纸,忽然,妈铁青着脸走出厨房,把我拉进房间,压低了声音说:“大鹏,你要跟这姑娘好,就别叫我这个妈。”我顿时一愣,怎么回事? 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妈摆摆手,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斩钉截铁。我满心疑惑,到厨房一看,吉莲正在炒菜。她看到我进来,又笑着把我推了出去,说别让油烟呛 了我。吉莲好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顿饭,妈一直是板着脸的,我也满怀心事。吉莲开始还笑容满面地为妈夹菜,后来发现气氛不对,也不出声了,只用她的大眼睛不停地看我,想知道出了什么事。
晚饭后,我送吉莲回去。吉莲担心地问我:“大鹏,你妈妈是不是不喜欢我?”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因为我也不知道妈的态度为什么转得这么快,只能安慰她说不会的。晚上,因为这个事,妈和我说了很久话,这一夜,我失眠了。
第二天,我去找吉莲。见到我,吉莲还是像往常一样浅笑。但对我来说,有一些东西一夜之间在我心目中已经完全改变了。我的心很痛,妈昨晚说的话就像针一 样,刺得我无法释怀。吉莲,难道我看错了你?但是,妈从来不会乱评价别人什么。我是该相信吉莲的纯净笑容?还是相信妈的判断?吉莲就站在我的面前,只要我 去求证,一切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我轻轻地握住了吉莲的右手臂,把她的袖子往上一挽,一个蓝黑的刺青纹身狰狞地露了出来。我心顿时一沉,但还不敢确信,也许只是吉莲好玩水印上去的呢。 于是伸出手,用力地擦着吉莲的手臂。手臂的皮肤被我擦红了,但那个一圈叶子围绕一把弯刀的图案还依旧清晰。图案真的是一针一针刺上去的!我一下子崩溃了, “吉莲,我们分手吧。”“为什么?”吉莲拉着我追问。我什么都不想说了。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臂,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大鹏,你听我说……”我摇摇头,“还 有什么好说的?一个好女孩的身上,怎么会有刺青?如果不是昨天你在厨房干活时无意中挽起了袖子被我妈发现,你还要瞒我多久?你叫我怎么相信你?”吉莲急哭 了,“大鹏,你先听我说……”吉莲的哭声让我肝肠寸断,但我还是推开了她,逃一样地离开了。
离开吉莲的日子,我变得很消极,混在烟与酒的麻醉中,想以此忘记吉莲。我是真的爱她呀。这个我曾经视为神赠与我最意外最纯洁的礼物,这个我发誓要娶为 妻子生生世世好好呵护的女孩,竟是一个不良少女。为什么?老天要跟我开这样一个玩笑。除了上班以外的时间里,我醉了醒,醒了醉,不想有一刻清醒。
一天午夜,我头痛欲裂地醒来,发现灯没关,妈坐在我的床头看着我,眼睛红肿。妈对我说:“大鹏,妈看见你这么痛苦,妈这心真不好受。妈知道你是真喜欢 那姑娘,你再去找她吧。就当是妈错了,妈收回那句话,只求你不要再这样折磨你自己了。”灯光下,妈的皱纹和白发清晰得像刀一样刻在我的眼里,我忍住痛坐起 身来,“妈,是我不好,没找到一个让你放心的媳妇,还让你为我操心了。我答应妈,以后,不喝酒了。”妈拉着我的手,“大鹏,妈都指望你了。”一颗泪珠滴落 在我手上,我也握住了妈粗糙的手,紧紧的。
第二天,我开始戒酒戒烟。虽然爱情我已经一败涂地,但我还有亲情,还有永远期望着我的母亲。我不能再颓废下去,不为自己,也要为了我的母亲。工作上,我更卖力了,加班、出差,别人不愿干的活我都揽上。一忙起来,会让人忘记许多东西的。
这次,我陪经理出差到一个小城。事情办完后,经理去会老朋友,我没有什么事做,就上街随便转转。城虽不大,但也很热闹,人来车往的。这时,我在街角看 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小店,门口的幡旗上只有一条像是版刻的龙。我走近了小店,当我看清楚里面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席卷而来。这是一个专门帮人纹身的小 店。这一瞬间,我又想起了吉莲她臂上树叶弯刀的刺青。我想转身离开,但一种莫名的冲动又拉住了我,让我走进了那个小店。我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店里的样品图 案,我隐隐地想弄清楚,吉莲臂上的图案代表了什么意思。翻遍了所有的样图,也没有我想找的。已近中年的纹身师傅就让我描述一下我要找的图案,我描述了吉莲 臂上的图案,他摇摇头,说从没有见过。他还说,一般街头的小混混来纹的都是龙啊、虎啊这些,而时尚前卫一点的女孩来纹的又都是花啊、字母这类。最后,他说 没关系,只要是客户要求的,他都会纹。
“不行,这个图案不能纹。”突然,小店的角落里传出一个沙哑苍老的声音。其实我并没有纹身的打算,但这一声拒绝吓了我一跳,也激起了我的好奇。纹身师 傅从小店的里间扶出了一位老人,介绍说那是他的父亲,是解放前这小城里最有名的纹身师傅,熟知很多关于纹身的掌故。我向老人问了好,便问他为什么这个图案 不能纹。老人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下,问道:“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个图案的?”我的心痛了一下,苦笑道:“一个……朋友的手臂上。”老人继续问道:“这么说来, 你那位朋友可是海南人?”我微微吃了一惊,吉莲正是海南人。我点点头。老人满意地笑了,“这就对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图案是海南黎族一个很偏支系 的家族标记,只有这一个家族的人,才有资格纹上这个图案。”这一下,我是真正地呆住了,耳边忽然传来那时吉莲的哭喊:“大鹏,你听我说……你先听我 说……”我为什么不给吉莲一个解释的机会?”
回到我所在的城市,我一头扎进图书馆。我查到了,果然一切如老师傅所言,黎族纹身是自古以来的习俗,被他们看成是民族的标志。他们认为如果一个黎族人 生前不纹上本家或本支系的特定标志,死后就不被祖宗认可。所以,纹身对吉莲来说,不过是一种认祖归宗的行为,而我们却把她看成了品行不端的女孩。晚上,我 把一沓打印好的资料放到了妈的面前。妈一边翻看,一边叹气,“真想不到呀,想不到。都是妈这些老观念害人啊!大鹏,妈这真对不起你和吉莲姑娘了。”我不说 话,从小城回来我就一直在想一个事,现在,我决定了。我把我的决定跟妈一说,妈的眼泪哗地下来了,但她没有反对,“大鹏,妈不再用什么老观念约束你了。只 要你和吉莲能够幸福,妈就很开心了。”
当我出现在吉莲面前时,眼前的姑娘已经瘦了,憔悴了,望着我的眼睛里都是伤心。我想把她搂在怀里,但我不敢。在她面前,我感觉是个罪人,用无知的偏见 伤害了这个纯洁的女孩。我结结巴巴地说出我的道歉和悔恨,话没有说完,吉莲扑进了我的怀里,委屈地哭了起来。我把吉莲搂得紧紧的,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放手 了。“吉莲,嫁给我,做我生生世世的新娘。”
在吉莲的老家,我和吉莲举行了黎家习俗的婚礼。婚礼过后,我向吉莲说出了我的重大决定,我希望在我的右手臂上,与吉莲同样的位置,纹上与吉莲同样的标 志。吉莲和她的家人都非常震惊,但在我说出我诚恳而真心的理由后,再经过族里各位长老的讨论,终于破天荒地同意了我这个外族人的请求,在我的臂上纹上他们 家族的标志。长老们微笑地拍着我的肩膀道:“有勇气的小伙子,我们的祖先会认可你的,一定会保佑你和吉莲幸福的。”
当特制的针一针一针地扎进我的皮肤时,我握着吉莲的手,紧紧地,笑了,“吉莲,从此以后,我都可以带着这个标志找到你。如果下辈子,下下辈子你发现了 一个和你有同样标志的外乡人,那一定是我。请你一定答应他的爱,他的求婚,做他的新娘。”我看见,吉莲感动的眼泪滚落在衣襟上,而我的手,正被她握着,也 是紧紧的。
7朵玫瑰——偷偷地爱着你
在她的生日聚会上,他送了她6朵玫瑰,她男朋友似乎有些不高兴,她赶忙解释道:“喂!吃醋啦!那6朵玫瑰是互敬互爱互谅的意思,他是我最好的哥们儿!”他也尴尬地笑着并将一朵玫瑰藏在身后,聚会结束,他默默离场,将那一朵玫瑰放在她家门口:“只能偷偷地爱着你!”而她只看到了他的背影。
向阳花——沉默的爱
她精心地为花店中所有花写下花语,可唯独向阳花没有,有人好奇就问她,她笑着:“十年前我们还小,他因意外失去了记忆,我们也就变回了普通邻居,无论我怎么试图恢复他的记忆都没有效果,后来他随父母搬走了,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束向阳花。”她哭了:“它的花语是沉默的爱!”她望着夕阳……
罂粟花——死亡与爱
出征前,他陪着妻子女儿来到一片罂粟花前,女儿说那片花海好美,他笑着:“看到这些花,就好像看到我一样。”战后他杳无音信,母女俩只能靠罂粟花来还念他,一天女儿哭着跑回家:“大家都说罂粟花是死亡之花,爸爸是不是死了?”她看着女儿:“罂粟花,更代表着爱。”她们哭着抱在一起。
雏菊——隐藏在心底的爱
虚弱的身体终于让她再一次昏倒,醒来之后,她发现依然是他在照顾着自己,他总是笑着问她:“为什么总在床边放上一束雏菊呢?”她没有理会,又安静地说:“我不爱你,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可他依然笑着。后来她躺在床上抱着那束雏菊:“隐藏在心底的爱!”她说完了花语,也永远地离开了他。(爱情故事 故事情 www.gushiqing.net )
薰衣草——等你说爱我
他把一支薰衣草给了她:“等你说爱我!”她嘟起嘴说:“你个大男人,还要等我先说我爱你!”他笑着:“哈哈,你还是先说啦!”她笑着拥向他:“讨厌!”她从这段梦中笑醒,可醒来的她却只有一个人:“为什么这只是个梦!”她哭着呆在这只有自己的房间里,枕旁,有一支枯萎的薰衣草……
梨花——最浪漫的爱情
那年她在梨树前许愿:“我想得到最浪漫的爱情。”他拉住她的手:“我会帮你实现!”很快他们便结婚了,二人相濡以沫走过了平平淡淡的一生,一年大雪,两位老人站在屋檐下,丈夫看着她:“我欠你一份最浪漫的爱情!”她说:“这一生便是最浪漫的!”最后他们眼中的雪花变作梨花,随风而去。
狗尾草——不被人了解的爱
他是个有名的穷花匠,在他的花园里有着全世界最美的花。她的养父逼着她出嫁,拿了彩礼好为她母亲治病,无奈下,她说:“要我嫁人也行,谁拿来的花最美,我就嫁给谁!”她本想嫁给他的,可他却拿出一支狗尾草,她伤心地只好嫁给了一位富商。他流着泪,笑着说:“这就是世上最美的花!”
白桔梗——一生只爱你一个
女儿坐在父亲的大腿上问:“爸爸,你真的会一生只爱我一个吗?”父亲看着妻子的遗像说:“当然。”几年过去了,女儿也长大了,父亲也开始收拾起自家的小院,在院子里种起了白色桔梗,这一种便是几十年,直到他去世了。女儿来到这片桔梗花前说:“妈妈,爸爸撒了谎,其实他这一生只爱您!”
矢车菊——单身的幸福
花圃前,她找到他:“我要结婚了!”他沉思了片刻:“好啊,那我祝福你!”她看到他精心照料的矢车菊:“单身的幸福?”他点点头:“是啊!单身,挺好的!”说完,他又开始忙碌起来,而她也转身离开了。花圃的老板拿着电话出现,对他讲:“今年的矢车菊不好卖,都锄掉吧!”他沉思着……
白色郁金香——纯洁的友谊
在一片白色郁金香花海旁,她靠着他很近:“你说男女之间真的有纯洁的友谊吗?”他摸着她的头说:“在遇到你之后我才相信有。”几十年飞逝而过,有个小女孩又问他相同的问题,他说:“记着几十年前有个女孩问我男女之间有没有纯洁的友谊,我说有,可是直到她离开后,我才知道真的没有。”
樱花——命运的法则就是循环
前世一树樱花,他决死一战:“为了水火中的百姓,出手吧!”她却遥望天际:“身逢乱世注定兵戎相见!”风中一闪刀光,他血染樱花,她却含泪平定中原,功成名就后归隐樱林。今生仍旧战火,他们再次决战,他依然自刎,她依旧泪流。或许命运的法则本该就是循环,千百年,那樱花下的刀。
菊花——我爱你
诸国乱世归于两家,两军阵前,他与她相遇,他将一捧菊花扔给对方:“你我二人交战数次,百姓水火,我看这次就一战生死吧!”她看着他扔给的菊花:“我会亲手将你埋葬!”说着,二人真刀真枪。终于乱世统一天下太平,早已解甲的她每年都会捧着一束菊花来到他的坟前,说上一句:“我也爱你。”
白百合——心心相印
她缠着他问情人节礼物,他有些不耐烦:“还用问吗?每次的礼物我们都会撞上!”她说:“那叫心心相印,可今年我买了一个你没有的!”他耸肩说:“那看看吧!”他们同时拿出巧克力、模样差不多的表,她笑着拿出一束白百合,他却将一枚钻戒带在她手上,她惊喜地看着那枚钻戒上刻着的百合……
紫罗兰——永恒的美
她因整容而毁容,丈夫想要安慰她就送上一束紫罗兰,她看到如此美丽的花更是伤心,并捂着脸:“我厌恶一切美的东西。”从此她便不再回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心情已经平复的她再次回到家中,却看到丈夫已将自己刺瞎,丈夫对她说:“只有紫罗兰的香气与你的内心,才是真正永恒的美。”
栀子花——原地守候你的爱
他拿着栀子花和女魔法师搭讪:“我愿原地守候你的爱。”她觉得他在耍自己,就施了个魔法:“好,那你就站着不许动,否则变成大石头。”之后每天,她都来看他究竟可以坚持多久,有一天他真的像个石头一般僵硬,她急切上前:“哎呀怎么会这样,我从没施过魔法。”他笑了:“看来,我等到了。”
蒲公英——无法停留的爱
小时候,他们最喜欢拿着一支蒲公英将它吹散,她问他:“什么是无法停留的爱?”他只是笑着。二十年过去了,他们带着各自的孩子在公园里偶遇,两个孩子手拉手跑到草地上玩耍,他突然说:“还记得你问我什么是无法停留的爱吗?”他指着孩子。两个孩子拿着一支蒲公英,可他们没有吹散它。
勿忘我——请不要忘记我
卖花的盲女在街旁为路人介绍着各种富有香气的花,小姑娘也是靠气味来辨别这些花的,有位老人买了她很多花,也听她讲了很多花的故事,老人问她:“以前总和你在一起的那个生病的小伙子呢?”她拿出一捧没有香味儿的花说:“那天他扔下这束花就走了,也不知是什么花!”老人没有再说话……
风信子——永远的怀念
我很庆幸大学的时候没有向你表白,虽然我很喜欢你,可我不确定是否爱你,后来我决定远离你,让这份喜欢变成永远的怀念,我一直在你背后静静的看着你,不再和你说笑,最后我们各奔东西,直到如今泪已决堤的我依然在为自己找借口,或许只有窗前的那株风信子,在永远怀念着我早已确信了的爱吧!
双生花——错过的爱
十年前她对我的回眸一笑,让我至今难以忘怀,我喜欢她,所以喜欢坐在她后边的座位,静静看着她的背影,我们很聊得来,大家都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还记得十年前,她头戴着一朵小花突然对我回眸一笑,并说:“谢谢你,我跟他表白了!”我也笑着说:“恭喜你,有些爱,错过就不在了。”
满天星——真心喜欢
曾经她做了个在一颗钻石和一支满天星之间的选择,她选择了后者(穷苦花匠),这辈子他为她做过最浪漫的事情,就是每天清晨在她枕旁放一支满天星。几十年过去,他问:“当初为何选择我?”她说:“我一直以为满天星里面会藏着更多的钻石,不过不是。”他问:“那是什么?”她说:“是真心。”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丁香花开季节
丁香花儿开的时节,满城暗香浮动。
那时节周恺寒每天上班都要绕远经过市中心的广场,为的是广场上种了大片大片的丁香花儿,那层层叠叠的花穗,水滴形的花瓣,像一对对小翅膀向空中伸展着,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是那么的俏丽、淡雅。还有它那沁人心脾的幽香,让人忍不住停下车闭上眼睛深吸上一口,体会它甜蜜的香味。
其实周恺寒不仅仅是因为丁香花儿香而来,还因为广场角落处有家小小的报亭,报亭里有位美丽的姑娘。他只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高高瘦瘦的姑娘,每天假装不经意地路过,总能看到她,安静地坐在报亭里,干净、清爽、白皙的脸上没有一丝化妆品的痕迹,经常穿着一件碎花图案的连衣裙,头发长长直直地垂在两旁,清雅的像个仙子。
周恺寒每次都想进去买张报纸,搭讪几句,可他不敢。并不是他腼腆,而是他怕,怕失败没了机会。周恺寒自认长相不赖,公司里主动向他示好的女孩不少,可这些女孩都入不得他的眼,他觉得这些女孩太轻浮,不适合他。只有这个他偶尔发现的姑娘,才能让他怦然心动。
原来,暗恋的滋味是苦涩的。心总是徘徊在是否表白之间,他怕自己走近她说出喜欢之类的话,吓坏她,又怕他的犹豫与她失之交臂。
所以周恺寒每次经过她门前时,都会放慢车速,希望女孩能突然抬头,看见他灼热的目光。可希望就像是东升西落的太阳起起落落,终于机会还是来了。
那是一个清新的早晨,太阳刚刚冒出头来,天空如水洗一般的湛蓝,周恺寒骑着车跨过广场,丁香花儿香一阵阵袭来,他忽然有些晕厥,一瞬间的失神,发生了车祸,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把他刮倒,然后扬长而去。
当他在吵杂的人声中睁开眼睛,眼中出现了她的身影,她眼睛里跳动着担心,一瞬间,他呆住了。忘记了自己躺在马路上,忘记了喧哗的人群,忘记了一切一切,眼中只有她。那种感觉像是认识了一万年,又分开的一万年,如今重逢的激动。
墨梓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骑单车的男孩,特别是他停下着咪着眼闻着丁香花儿香时,那种专注的神情,让她着迷。每每看他经过门前,真希望他能停下来,走到她面前,买上一张报纸,闲聊上几句,故事才能发展。可他只会晃悠悠地骑过去,从而消失在她视线的尽头。
没想到他会在她门前出了车祸,伤虽然不重,她还是紧张地把他扶进了自己的小屋,忙活着买药布消炎水,轻轻地涂在他受伤的地方。他呲牙咧嘴得喊疼,她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一个大男人,这么怕疼?”
他越发大声地呻吟着,声音却是欢快而明亮的。然后指着被包成粽子一样的手臂一本正经地说:“我不是疼,是替这个手臂可惜,瞧他现在的样子,像是断了一样。”
墨梓的脸红了,扭头说了句:“还能开玩笑,估计没事,赶紧去上班吧!”
周恺寒这才大叫一声糟糕,看着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流逝,他可要迟到了,于是他跨上车,单手把把,箭一样冲了出去。
墨梓张大嘴,被他一连串的动作惊呆了,嘴里的小心还没等喊出去,他又折了回来,脸上带着细细的汗,沙哑地说:“我叫周恺寒。”
“我……墨梓。”
周恺寒满意的点点头飞车而去,她在后面盯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替他流了一把汗。
俩人第一次约会,竟然不知说些什么才好了,墨梓的样子很紧张,端咖啡的手直哆嗦,周恺寒也好不到那去,全身紧张而僵硬,连笑容都僵僵得冻在脸上。
还好夜空下的广场安静而美丽,到处是丁香花儿的芳香。人们三三两两地散步在广场上,沸腾着,喧闹着,所以没有人注意坐在广场咖啡厅里的两个立正坐好的番茄。
“扑哧”一声,墨梓突然笑了。周恺寒楞了一秒钟,马上也裂开了嘴。其实爱情就是一张薄薄的窗户纸,一捅就破。
周恺寒犹豫着最终抓住了墨梓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害羞地下了头。这一刻周恺寒只愿时光停留,让这份美丽的相遇持之以恒。
可时间是最大公无私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秒。
都说恋爱中的男女,犹如泡在蜜罐之中,甜蜜之情如春水荡漾。
周恺寒和墨梓此时的感觉就像泡在蜜罐之中,爱情在俩人心中飞速发展,他们设想了很多未来,周恺寒说:“我要娶你。”
墨梓心里欢喜,却嘟着嘴,说:“花那?戒指那?什么都没有就来求婚,哼!不答应。”
周恺寒什么也没说拉住了她,然后轻轻地把她拥入怀中,然后吻下去……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一年就过去了。他们的爱情有增无减,每天周恺寒骑着车经过她门前,时间充足就聊上一两句,时间紧,相互一笑,他就上班去了。
那一天阴雨,他出门的时候有些晚了,快速地骑到她的门口,只见她偎依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娇笑着。
他的头嗡的一下炸开了,车把一歪险些撞在花坛上。他停下来稳定了一下情绪,才去上班,这一天他神不守舍,连连出错,被老总骂了个狗血淋头。
从此他再也没去广场,再也没去看丁香花,再也没去那间报亭,再也没遇见那个魂牵梦萦的姑娘。
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步入中年,一日儿子非要去看丁香花,他带着儿子去了,久违的记忆冲破了时间的障碍,一涌而出。他忍不住走进那间报亭,里面坐着的男人,他终身难忘。
周恺寒买了一份报纸,然后假装不经意地问:“我记得原先这里卖报的是个姑娘了。”
“哦?”男人抬了一下眼说:“她不在了……”
“哦?去哪了?”
男人加重语气再说了一遍:“她不在了。”
周恺寒突然明白这句不在了意味着什么,他突然愤怒地一把抓住男人的衣领吼道:“你……怎么不好好待她,怎么可以让她死去?”
男人一愣道:“她得了一种罕见的白血病,治不好的。噢!我知道了,你是周恺寒吧?我妹妹临死还念念不忘的人,是你吧!我还以为你会早些来,来看她最后一面,可你没有……”
周恺寒浑身一震,像是挨了一拳,后退了一大步,泪刹那间淹没了他的双眼,原来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留下的只有属于香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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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下人事部在哪?”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出现在雅芳的面前,正在为下班做善后工作的雅芳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男孩子,发现他满头大汗好像很着急的样子,“人事部在二楼,你从那绕过去就可以了。”雅芳说着抬手指了下离自己几米处的一个门口,可是男孩子还是不知道怎么走,站在原地不动,“可不可以麻烦你带我去下啊?我是来调换工作服的,可以带我去吗?”“好吧,我就当回好人带你去吧,跟我来吧!”雅芳领着男孩子上了二楼去了人事部,并且帮他敲了门然后就走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她恋爱的开始也是痛苦的原因。
几日后当那男孩子再次出现在雅芳面前时,雅芳正在忙于工作,对身边的人发着脾气,那男孩子说话了:“你原来这么凶啊?好可怕!记得前几日你可不是这样的啊!”满肚子火气的雅芳就随口来了一句:“要你管啊,你算老几啊?到我的地盘上就的按我的规矩办事,不想挨骂就老老实实的等着。哪里来那么多话啊!”男孩子无语了,终于等到男孩子了,雅芳头都没抬一下走着每天工作该走的程序:“出示你的工卡,把货品放对地方。”“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还要工卡,工卡在我同事他们那里,他们早就开车走了,你就通融我一下吧!”男孩子用央求的语气对雅芳说着。“不可以,如果个个都和你一样我还能工作吗?我挨骂谁负责啊!没有工卡就不能给你提供服务,请你带走你的货品,下一家,快点!”雅芳一丝不苟的说着。男孩子并没有拿走物品,就说;“你就不能再帮我一次,上次你都帮过一次了,这次就再帮我一回吧,我一会请你吃饭,好不?”雅芳不耐烦了,“不行,请你不要妨碍其他人好吧,请你离开,这时边上的一个人说话了。“雅芳,你就给通融一下吧,看他也是个新来的,就给一次机会吧,最多叫他下次记得不要再出问题就好了,别为难他了。”雅芳想想也是,“拿来吧,这次就当是给你机会吧,下次一定记得你的工卡。”“谢谢,我一定记得。”就在雅芳低头工作的时候,工作服里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看了下是男朋友的电话,但是忙于工作,也没接就挂断了,然后随手把手机放在了工作台上,等一会儿空下来再回电话给男朋友。但是没想到被那男孩子钻了个空子,他趁雅芳不注意,拿起手机给自己打了个电话就又给放回去了。雅芳并未发现。
到了下班后,雅芳回到宿舍休息,手机震动着在想,她拿起手机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就挂断了,可是对方不停的打来,雅芳想起自己忘记回男朋友点话,是不是男朋友用其他人的手机打给自己的,就接了起来,可是接起来才发现方不是自己的男友,而是个陌生的声音。
雅芳:你是?
陌生人:上次帮我换工服的那个人,你还有印象吗?
雅芳:不记得,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码?你从哪里得到的啊?
陌生人:那你记得上午没拿工卡的那个男孩子吗?
雅芳:我当然记得,你不会就是那个男孩子吧?
陌生人:是啊,我就是,至于你的手机号我是怎么知道的以后再告诉你,我只想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上次的帮忙。
雅芳:好了,不用谢,我早忘记了。没事了吧,我要休息了。
说完雅芳挂掉了电话,去给男朋友回电话,继续自己的小甜蜜。
时间又过了几日,雅芳觉得自己的眼睛很不舒服,继续上了几天班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就和领导请假去医院看医生,可是雅芳一个人,心里害怕,怕有问题,打电话给男朋友,电话却一直无人接,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鼓起勇气去做着一项一项的检查,很快结果出来了,由于长期工作时间休息不稳定年高,眼睛患上了毛病需要调养休息,休息不好眼睛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平日里一直很坚强的雅芳觉得自己突然间好脆弱,很怕自己治不好成为瞎子,不想面对黑暗的世界,就在这时,那个她还不知道名字的男孩子又打电话来了,“你怎么不上班啊?我还想当面谢谢你呢!”雅芳有气无力的说着:“我生病了,暂时无法上班,你的谢谢,我已经听到了,那只是件小事你不要太在乎了,没事我挂了,”“你怎么了啊?病的很严重吗?怎么听你说话一点力气都没有啊?”“没事,就是有些不舒服,我不和你说了,我还得回家呢,88。”
帅哥,我可以坐在这吗。看着这个装扮时尚,颇有姿色的女人,我有点不自然。这种搭讪,让我有点思想停转。我没说话,不代表拒绝,也不代表回答。或许当成一种默许。她就坐在旁边,飘来似有似无的香水味,很淡,很舒服。我承认我开始就把她想想歪了,我侧头多看了一眼,感觉她不是风花雪夜的人。这可能只是我不确定的猜想。
她微笑着说一个人
我说不全是,我在等人
噢
好久的沉默,奇怪的是面对突入其来的美女,我竟然不想如何和她聊下去,哪怕随便说点什么,我转动手里的玻璃杯,盯着里面的液体,就像守护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周围很掺杂,快节奏的音乐,炫目的灯光,一些快乐的笑,碰杯的激情,大声的喧哗……可我却出奇的平静,这种气氛下我突然感觉世界很静,只有我自己。所有的一切与我无关,包括身边的这个女人。
经常来这里
……
嗨,嗨
我没听见,我的思想没停留在这里。
不好意思,我没听见。
没事,我说你经常来这里。
第一次,
感觉怎么样
挺好
心里想,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对于这个城市,对于我,这里不适合。
你很内向,不爱说话
我微笑,也不是。
那怎么感觉你很闷
有这么点吧,我话挺多,只是现在有点拘谨,不知道该怎么说。
呵呵,她笑得很灿烂。
不会是因为我吧,别多想我只是想喝点东西,说说话。你也别多想,怎么了你。
那里,对于美女,我希望多聊几句呢。
那你不多说话,意思我不是美女,你只和美女多聊。
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急于解释,你很漂亮也有气质。
她笑得厉害,谢谢,别紧张,开玩笑呢。
我很木然的笑。感觉我成了她的玩具,像猎食者捕捉食物后不急着食用,而是慢慢玩耍,感觉很不爽。
她哪里知道,我不说,是在想千里之外的她,这个时间她肯定睡得很香,很甜蜜。你确实漂亮但是覆盖不了她的美丽,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请我喝一杯?
好呀,
尽管我不知道会喝什么,价格多贵,可能是我太小气,可这是事实,我的收入不允许,也没必要为了聊上几句,浪费我的“大米”,如果换成她,我可能眼睛都不眨,可惜不是。但我还是同意她的要求。
你喝的什么
苏打水
你不喜欢喝酒
还行吧,偶尔喝点
我喜欢喝,可是喝不多
女孩子还是少喝点,喝多不好,
谢谢,习惯了.
她点了一杯装饰漂亮的酒,我不知道名字,更不知道价格,我想如果旁边是你该多好。
她点了支烟,红蓝色的火焰照亮她的脸,眼神里透露些东西,我想?这或许也是一个受伤,害怕了寂寞的女人。
介绍一下我叫苏莉,你呢?
我,大家习惯叫我柱子。
柱子,真名吗
嗯
有意思
代号而已,我更喜欢叫我黑黑
有那么一个女孩......
她真的觉得自己喜欢上一个男孩了,但是她不希望自己喜欢上他,所以她只能逃避。
但是当那个男孩离开了后,女孩发现了自己心里好像空了什么,她经常上线又要假装隐身,只为等一个人的头像亮起来。但是每次看到那个灰暗的头像心里就觉得好失望。有一天,那个了无生气的头像突然亮起来了,女孩真的很开心..但是女孩又在苦恼了,她在等他找她聊天...但是等了好久,头像还是静静的,女孩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只能等他...突然那个头像抖动了,女孩按住心里的开心和男孩聊了起来...
当男孩说“再见”的时候,女孩有点不舍,所以只能每次看着和他的聊天记录...女孩觉得这样很辛苦,她开始删了和男孩的聊天记录,不再看他的头像,但是她还是觉得心里缺少了什么...其实她曾用暗示告诉过男孩她对他的感觉,只是她不知道男孩到底知不知道,但是女孩又害怕他知道,因为女孩没有自信也很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女孩真的很希望听到男孩的答案,但是她最后还是选择不要知道...
男孩问过女孩“要是你以后有不开心的事或开心的事我希望你告诉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秘密你可以把我当做你人生之中的密码保险柜永远永远都不会让外界知道,行吗?记住保险柜的钥匙只有一把是在你手里的...”女孩答应了那个男孩,她对他说:“那么你有什么想要告诉的事情也可以投给我这个小小的信箱哦,不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哦,即使无聊的事情也可以哦!信箱的入口只为你打开哦!”...
从此女孩知道他们只能是好朋友,所以她决定把对男孩的爱藏在心里,只为成为男孩最知心的朋友...
女孩是第一次有那种叫“喜欢”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苦涩也有点甜蜜,但是女孩不后悔喜欢他,因为她觉得能成为男孩的好朋友也是一种幸福....
忽然有一天男孩和女孩之间有了小小的争议,在争议的过程中,他们都把心里压抑的感受全都告诉了对方.当时女孩真的很震惊,也不相信,不知道男孩是不是给了她一个很甜美的梦,只要到了第二天梦自然就会醒。男孩说他自己也喜欢了女孩,只是后悔当初她在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结果等双方离开了之后才懂得自己当初有多傻。他叫女孩不要放弃,说他在等他。女孩被他的话感动了,女孩对他说,她会把永远的“墙壁、眼睛、膝盖”和“8023”给男孩。最后男孩和女孩都给了彼此一个承诺,承诺三年之后只要双方都还是喜欢对方,那么就给彼此一个幸福的结局。......女孩不知道男孩会不会一直都记得这个承诺,但是她觉得她相信现在,因为现在的她是幸福的,而幸福的感觉是男孩带给她的。她记得他在当天给了她三个承诺,但是女孩还是希望男孩不要那么轻易就给承诺,因为承诺多了就变得不够珍贵和真实。那天的她真的很开心,她认为就算男孩说的每一句话是谎言,她都相信那些都是善意和美丽的谎言,就算樱花只开了一瞬间就谢了也觉得很谢谢男孩当天带给她的快乐...
今天女孩和男孩聊了一天,把想说的话都说了。男孩说给女孩一个了解自己的机会,之后他发了好几段话给了女孩,她很认真的看他给自己发的东西,等女孩看完了之后,她回给他一段话:“巨蟹希望天蝎开心,巨蟹不希望拥有完美的天蝎,她只需要开心的天蝎,巨蟹永远只爱只等天蝎一个。”...自从他们都向彼此表白自己的爱意之后,女孩经常都能听得到男孩的甜言蜜语,但是女孩不是那种陶醉于甜言蜜语的人,她反而觉得很不习惯,觉得不够真实。她认为甜言蜜语越少才显的越珍贵,但是她怕伤害男孩的心,所以她答应男孩自己会尽快的习惯听这些。...这是她的第一次喜欢,所以她什么都不懂。女孩的妹妹说自己不要太过开心,太过相信此时的感觉,她说现在的他们只是用言语来表达之间的感情,但是实际行动一点也没有,只要分开的时间长了就会把双方的感情冲淡,到时候或者男孩已经喜欢上其他女孩了,或者到时候才觉得其实大家都不是很爱彼此。所以不要把所有的真心和感情投入到里面。.......女孩听了妹妹的话后有点忧虑了,她也开始觉得害怕,不是她不相信男孩,只是她对自己没有很大的自信。但是如果到时候男孩真的喜欢上的其他女孩,她会很真心的祝福他们,希望那个住进男孩心里的女孩能给到男孩快乐!而女孩就会继续努力追寻自己的理想.....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她老了,80岁,脸上布满丝瓜瓤般的皱纹,清瘦得像一枚风干了的树叶,风一吹,似乎随时要折断。
她一直没有结婚,一辈子就这么一个人走了过来。
她16岁那年,一位远房亲戚因为需要帮手,就带她来到苏州。亲戚家是大家族,二房太太添了一个丫头,叫小米,她的任务就是带小米。那时她很美,乌黑的发辫,乌亮的眼神,一笑起来嘴角往上翘,像弯弯的月牙儿,大家都叫她阿梅。大太太的儿子和他的同学木楠,回家时喜欢逗小米玩,一起带她们去看昆曲《牡丹亭》《桃花扇》,一起听留声机,阿梅常做好吃的招待他们。
木楠生得清秀,戴一副眼镜,又多一份儒雅。木楠年轻的身影常在这个家里晃来晃去,他们的眼神有时碰触在一起,阿梅羞涩惊慌地躲开。每次出门,阿梅和小米像他们的小尾巴一样,小米是个孩子,用一份米糖就打发了,这时木楠就会在阿梅面前唱几句昆曲,“梨花似雪草如烟,春在秦淮两岸边;一带妆楼临水盖,家家分影照婵娟……”他问阿梅,你说我唱得像不像呀?他的声音有着江南小雨温润而甜丝丝的感觉。阿梅笑了,说,像,穿上戏衣更像。
就这样,他们走得越来越近,有时木楠会骑上自行车带阿梅去看风景,有时教她识字,有时会买糖炒栗子给她吃,幸福的时光是绵长的。风吹来,吹乱她乌黑凌乱的发,他用手帮着她梳理,如水的眼神荡漾着柔情。他说,阿梅,可不可以等我3年,等我工作后来娶你。然后他紧紧牵住她的手,生怕她一不小心会被风吹走。阿梅说,我等你。她低下头,脸突然红了,心如春天融化的冰河喧腾不止。
后来亲戚因工作需要,搬往了福州,阿梅也回了老家。
在村子里,有人给阿梅介绍对象。阿梅会说,我有对象呀,这是他的照片,他的信。村里的姐妹都艳羡阿梅好福气。后来,木楠的信却如冬天的树叶,越来越少了。某一天,有人对阿梅说,你不要等了,那人已经结婚,娶了门当户对的大小姐。阿梅头摇得如风中的花儿,说:也许他家中有变故,但无论怎样,他会来娶我的。
时光一天天短去,一年又一年,杏儿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她一直等,等到她的发丝如秋天的芦花。
后来,她失智了,常常从深柜里翻出年轻时绣的红嫁衣,丝绸在漫长的岁月里,依然泛着如水的光晕。她说,我见到他了,昨天,他来寻我了。原来,她上街时遇到一位玉树临风的年轻人,操着一口吴侬软语,问她玉树胡同怎么走?
母亲说这些时哭了,母亲叫阿梅“小姨”。
梁桔报名参加电视台的相亲节目的消息无异于在家里投放了一枚重磅炸弹,把哥哥梁桑炸得目瞠口呆。梁桔十多岁时父母出车祸意外去世,由哥哥带大。特殊的家庭背景使得梁桔的性格敏感脆弱,梁桑大包大揽,对她一切照顾周到,怕她受到伤害。即使这样,梁桔也曾在一场网恋中遭受很大打击,一度不敢上网。梁桑本来还担心她不愿再接触异性,现在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要去参加怎么看都不靠谱的电视相亲,真让梁桑喜忧参半。
梁桔本来就漂亮时尚,稍作包装便光彩照人,再加上她是职业闻嗅师,这个新兴职业的神秘与独特使得她第一次录制节目就吸引住大家的视线,被选为心动女生。为了相亲,梁桔还特意开通了博客,公布了自己的QQ号码。然而面对各种类型的优秀男生,梁桔都不满意。
一次,有个男生非常出色,一路闯关,和梁桔对答如流,很有默契。然而在最后的关头,梁桔拿出一只小巧的水晶瓶子走近他,说:“请你闻一下,这是什么香水?”那男生有些意外,凑近闻了一下,回答:“香奈儿。”梁桔摇摇头,选择了灭灯。
大家哗然,此后每次进行到最后环节,梁桔一定会让对方闻香水,一定会问这个问题。所有香水的种类几乎被猜遍了,但她从未得到过令她满意的答案,所以总是灭灯。梁桔没找到男朋友,她的博客点击率却一路攀升,这个漂亮优雅、喜欢让人猜香水的神秘女孩吊足了大家的胃口。
这时网上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议论,说梁桔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要选男友,而是借这个栏目炒作自己,希望出名罢了。有个网名叫“紫禁之巅”的网友大放厥词,对梁桔出言不逊,质问她参加电视相亲的真实目的。挺桔派立刻发起反击,双方在网络上开始激战。对此梁桔作出声明,只有短短一句话:“我想找到那个承诺与我共度一生的人,他欠我一个回答。”梁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知道梁桔在等谁的出现。
半年前,梁桔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闻风识香”的男网友,是一家香水公司的调配员。闻嗅师遇上香水调配员注定会发生故事。果然,两人经过初步了解后萌生好感,很快坠入网恋。闻风识香还利用工作之便,特意研制了一种香水快递给梁桔,声称不会交给公司生产,这是给她专用的香水,独一无二。然而面对梁桔见面的要求,他却一再推托。
梁桑怕妹妹上当受骗,急得团团转。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一天,梁桔在美容院偶然闻到一个年轻女孩身上也是这种香水,就假称想买这种香水问她,那女孩甜蜜而得意地说是她男朋友特意为她研制的香水,独一无二的,市面上买不到。梁桔呆了,她受骗了,闻风识香是个玩弄女孩的骗子。梁桔很受打击,哭得眼肿得桃子一样,有半个多月没有上网。现在梁桔又费尽心机要找这个人,到底要干什么?
负面的议论影响了不少人的看法。在新一轮的录制现场,梁桔一路灭灯,引起观众席又一轮热议。主持人把握现场的气氛,邀请最后一个男嘉宾上场。这个男嘉宾身材不高,偏瘦,貌不惊人。就在大家都不看好他时,一个三十多岁,在香水销售公司做部门经理的现场观众要求发言。主持人允许后,部门经理咄咄逼人,对梁桔发起攻击。
“我很怀疑你的目的,如果你期待的那个人出现,你会怎么办?”部门经理言辞犀利地质问她,梁桔一时神思恍惚,她半个月后再上网时,闻风识香已经在网络上消失了。这件事到这里原本已经烟消云散,谁知不久她接到一封匿名邮件,指责她欺骗闻风识香,是个感情骗子。对于闻风识香的倒打一耙,梁桔非常气愤。但自己这样费尽心机要找到他,难道只是为了骂他泄愤?
面对梁桔的沉默,部门经理大为恼火,异常愤慨地指责她:“你从头到尾就是个玩弄感情的骗子,如果闻风识香站在你面前,你有什么面目见他?”主持人从中调度,请他平复情绪。梁桔却大吃一惊,他居然能说出闻风识香这个网名,于是她愕然问他:“你是谁?”部门经理松松领带,摆出一副豁出去了的架势:“我是闻风识香的朋友,我的网名叫做紫禁之巅,也就是给你发匿名邮件的人。”
梁桔一听,忘记了这是在录制现场,崩溃了一贯的矜持。她掏出那个水晶瓶子,激动地追问:“他在哪里?分明是他脚踏两条船,怎么反而倒打一耙?”部门经理气得鼻子都要歪了,说:“你留言说自己男朋友出国了,网恋只是排遣寂寞,现在男友回来了,要结婚了,要求分手。谁在倒打一耙?”“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没有留过言。”梁桔忽然意识到不对,她并没有来得及质问闻风识香。就算是骗子,怎么可能在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的情况下就无影失踪?
梁桔灵光一现,恍然大悟,看向亲友团。梁桑被她盯得无处遁形,索性走上台来。主持人一时无法掌控局面,只得让他上台。梁桑不看妹妹,直接面对部门经理:“留言是我留的,那小子心术不正,拿一种自己研制的香水到处招摇撞骗,欺骗女孩子。我留言是不想他再纠缠我妹妹。这种小子,让我见了,一拳打掉他的门牙。”原来正是梁桑不放心妹妹,偷偷查看了梁桔的聊天记录,然后作出的决定。部门经理叫苦:“可是那香水是我偷来送给我女朋友的啊!”
此言一出,现场一片静寂。梁桔颤抖地问:“那我要求见面,为什么他一再推托?”“你说过希望自己的男朋友高大英俊,而他不是。他怕你见了他会失望离开,一直不敢和你见面。”部门经理说,“如果真是感情骗子,他恐怕巴不得和你见面!”梁桑这才知道自己办错了事,愕然无语。
这时主持人和最后那名男嘉宾耳语一阵,上来拉回主题,说:“好了,误会解开,这段插曲已经过去了。现在节目继续进行,我们有请最后一位男嘉宾。”梁桔摇头,歉疚地说:“我向大家道歉,我一开始就是借助这个平台要找到闻风识香。现在知道是误会他了,他不在,我现在就退出这个节目。”
主持人把话筒递给那位男嘉宾,男嘉宾走过来,站在梁桔面前说:“你不打算让我闻闻你手里的香水吗?”梁桔还没说话,他已经俯下身去,几乎吻到她的手。然后他抬起头来,看着梁桔的眼睛说:“这是一款加进了桔子清香的香水,同时以一个女孩的名字命名,叫做桔子香水。是我为我所爱的女孩研制的,尚未面世,独一无二。”
梁桔的眼泪夺眶而出,和男嘉宾紧紧拥抱在一起。这时四周响起如潮的掌声,比任何一期的都要热烈持久。
五月初的老天津卫,到处弥漫着一种悠闲的气息,还夹杂着惬意。透过高铁洁净的玻璃窗向外望去,我知道这是一座有故事的老城,时而天气阴沉,时而又阳光明媚,时而还会落几滴小雨。就像一个老小孩,向你诉说着他的经历与此刻的心情。
这次来天津,本是厌倦了大学里那惹人心烦的艺术概论和整天唠唠叨叨的小女友,一气之下便背着包,带着相机,只身一人远足了,趁着年轻也想浪迹天涯一把。没有旅行计划,没有具体的时间安排,一切都显得那样随意。但或许这种放荡不羁,原本就是旅行的意义。
初到天津城,我放慢了脚步。可是当我一出地铁站就犯懵了。我四处询问着路人,哪有可以下榻的酒店。然而老天津卫,却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样热情,每当我还未曾开口,便早早的拒绝了我。这让我十分的困惑。伴随着天色的渐暗,我站在繁华的五大道街口,看着自己孤单的身影,顿时迷茫了。“你可以住丽枫啊,我给你带路。”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悠扬清脆却又不乏热情的呼唤。我定睛一看,一个头戴黑色鸭舌帽,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皮肤衣,披着淡黄色犹如迎春花般的丝发,就这样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子映入了我的眼帘。她那乌黑的眸子还时不时的闪着,似乎还在像我透入着什么,在落日的余晖下,她的背影也显得如此迷人。
她见我一时没有回过神来,便又打趣道:你若再这般耽搁,我便要走了。我顿时惊醒,完全忽略了周围的人,盯着她的眼眸,半天才踉跄道“好啊,当然好啊,那太好了”后来才发现我的语无伦次又惹得她笑了许久。
一路上,我们很聊得来。她和我诉说着天津的各处名胜古迹和特色美食,末了,她才告诉我原来她就在酒店的三楼工作,虽不是一个单位,但上下楼还是很方便的。她还说,她能听出我操着的是一口流利的东北官话,因为她也是东北人。话毕,我就倍感亲切了,因为我也是从沈阳的学校里“逃”出来的。其实,我是之前就有听过那家连锁酒店的,不然也不会傻到就这么跟她走了,现在这么一来我们多少也算半个老乡了,不过我起初是没有相信的,看着她那爱笑的脸庞,也没比我大几岁,乍眼一看,和我一般年纪。如果说是骗子,不,没有如果,我不知道是什么驱使着我,这是一种说不出的魔力。
说着不一会儿就到酒店了,这是一栋租借时期的意式建筑,三层的小楼房,两处都是漫天的法国梧桐,在夕阳的映衬下,倒也别有趣味。她帮着我一起订好了房间,说是要二楼的,因为一楼太过于潮湿。我很感激她。在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我就打算回房休息了,一天的舟车劳顿另我疲惫不堪。正当我欲向房间门迈去时,她又一次用那清脆的嗓音叫住了我,“今天晚上用空吗?”我回头不加思索的回了一句“嗯哼,怎么了”“那晚上九点,三楼酒吧见。”我点了点头,应答了一声后就回房间了。等等,酒吧?她是做什么的?我顿时浮想联翩,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心情,是激动,是胆怯。激动,是因为有渴望一夜情的冲动,那是每个雅痞文青都想尝试的。胆怯,是因为我的精神世界告诉我,那种场合不适合我,那是堕落的象征。
或许是真的太累了,待我收拾完行李,便躺在床上昏睡过去了,醒来时已经九点半多了,整理好着装,完全抛弃了之前所有的顾虑,匆匆地洗了把脸,冲着三楼就奔去了。
酒吧昏暗的灯光,熙熙攘攘的几位顾客正坐在那里吐云吐雾,看来这里的生意很一般,但这比我想象中的混乱场面似乎要好很多。就在此时,我的眼睛一瞥,便看到角落里坐着一位穿着一袭白色长裙,十厘米左右的红色高跟鞋,头发在射灯的光照下黄得格外扎眼,再配上那朱红的唇膏和手里的酒杯,我有点惊讶,她果真就是个浪荡骚?不久,她的眼神也注意到了我这,向我挥了挥手,我顿了顿,迟疑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我整了整衣服,坐在了她的面前,只是点了一杯SevenUp,心里想着一会儿趁机还是溜了吧,我告诉她,我一个人出门在外是坚决不会喝酒的,这时的她脸上早已泛起了红晕,看来是喝了不少酒的。
她对我微微地笑道:“我以为你今天晚上不会来了。”
“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迟到了。”我看着她乌黑的眸子和她说着。
“哼,这有什么,你们男人能说得到做得到的有几个呢?可是像你这样诚实的倒是不多见。”
“你什么意思,有什么不开心的吗,喝这么多”我象征性的关心她一下。
“看你一脸的秀气,长得也挺精神,就没有女朋友吗,怎么就一个人出来旅行了?”
“世界这么大,我想出来看看。”我话音还未落却又惹得她一阵乱笑。她好像很不屑听我说这样文艺的话。又挥了挥手,帮我点了一杯招牌鸡尾酒。我酒量一直都不好,两口下肚,便也不知所然了,随意地听她说着那些属于她的往事。
她对我说,她家里条件不好,书也读的不好,中专毕业就开始闯江湖了,因为没有什么特长,就只能在饭店里端端盘子,做一个服务生,后来凭着一张不错的脸蛋,被一位大佬包养了两年。她说那时候她很风光,比起那些在大学里上课的同学而言,她简直就是白富美,要什么有什么,那时她天真的以为,这样的好运是上帝对她一个可怜人的眷顾,一直到她的意外怀孕,她也未曾想过那个大佬最终还是迫于家庭压力,甩了两万块钱就消失了,从此她又回归到了那个最真实的她。不久便从高档小区搬了出来,在酒吧找了一份工作。期间,男朋友也换了几个,但似乎都没有了之前那位大佬的阔绰和可以给她带来的荣耀光环。
她边说着边举起手里的酒杯,一杯接一杯的喝,看不出任何的悲伤,我坐在旁边不置可否。我心想着,如此忐忑的命运,多半也是她自己的选择,我是没有必要可怜她的,于是我只是看着她,点了根烟,什么也没说。她也是如此深情的凝视着我,慢慢的拉起了我的手,把她那动人的红唇,对我轻轻的撩动着,发出脆落而勾魂的声音:“谢谢你听我把话说完,今晚,我可以是你的。”我听完心里不觉一惊,因为这一切似乎都被我猜中了,但我仍旧一言不发,假装自己喝多了,任由她拉着我的手。
就这样,我们下了楼。在床上,我像极了一个专业的嫖客,她也像极了一个浪荡骚的妓女,在几番云雨之后,整个房间顿时就是一片死寂。我起身躺在床头,点了根烟,在昏暗的台灯下,仍旧可以看到一缕缕的烟丝,在飘荡,在徘徊。
“多少钱?”我装作一副很不在乎的表情如此般问道。
“其实,你爱上我了,不是吗?”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用她那稚嫩的语气反问着我。
我没有作声,只是点了点头。心里却是一团麻乱。因为我知道这样的爱是不道德的,而我却偏偏在向道德边缘慢慢的靠近。但她此时却抱紧住了我,用她那炙热的身体,像个小孩似的,似乎在祈求我说,你也抱紧我好吗。
此后的几天里,她没再问过我类似爱不爱的问题,好像是心甘情愿,无怨无悔般的执着。还特地请了三天假,陪我逛遍了天津城所有的犄角旮旯,吃遍了所有的特色美食。如此般像一对恩爱的情侣。
就在我要走的前一个夜晚,她依旧紧抱着我,我缓缓地对她说,我明天早上便要走了。她听完,许久都默不作声,突然却放开了她的双手,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淡淡地说了一句:“哦,别吵醒我。”
在次日的清晨,我早早的便收拾好了行囊,再给了她一个轻吻之后,我便走出了酒店。直向着西开大教堂走去,最后,我能做的,便是为这个陪伴了我五天,给我快乐却又可怜的女孩做了祷告。对于天津和她,我都只是一个过客。至此,我方才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归程的旅途。
到站后,我极其释怀的呼吸着沈城的空气,脑海里回放着一个人旅行的美好片段。突然我看到,一个头戴黑色鸭舌帽,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皮肤衣,披着淡黄色犹如迎春花般的丝发,就这样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子映入了我的眼帘。她那乌黑的眸子还时不时的闪着,似乎还在像我透入着什么,在落日的余晖下,她的背影也显得如此迷人。
我的耳边恍惚间响起了舒婷的一句朦胧诗“那远了又远了的,是他;那近了又近了的,是他”他是谁啊,是诗人吗,还是……
大二那年,她恋爱了。都是穷学生,恋爱中最奢侈的事情,无非是在学校对面的小餐馆里,点一盘鱼香肉丝,配一碗香菇青菜面,或者米饭。她是北方人,喜欢吃面;他是南方人,喜欢米饭。每次去吃饭,两个人总要为吃米饭还是面条争执半天。她被妈妈的手擀面宠坏的胃,一天不吃面就觉得索然无味。而他被大米养大的胃,少一顿米饭也觉得没滋没味。他们的爱情谈得并不顺利,总是为一些小事争吵,和好,再争吵,再和好,磕磕绊绊。
大四的中秋节,她带他回了老家。父母面前,男孩儿举止得体,谈笑风生。中午吃饭,妈妈特意做了她爱吃的手擀面。她捧着那碗柔韧爽滑的雪菜肉丝面大呼过瘾,又抱怨学校里的面条难吃,挂面比不上手擀面筋道,菜也咸淡不均,还是妈妈的手擀面香啊。一转头,却看见他对着那碗面,眉头紧皱,难以下咽,吃得痛苦万分。
她回学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分手。她觉得妈妈说得没错,爱是互相适应彼此包容,一个连一碗面都不能容忍的人,怎么能容忍另一个人?
毕业后,她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半年后,她常打交道的那家银行的职员开始追她。很老的套路,送花,唱歌,喝茶。彼时,她身边的朋友同事都出双入对,唯有她还是孤家寡人身正单。便由着他,闲时一起喝喝茶,周末邀一帮朋友去爬山郊游。
那一阵她的城市盛行农家游。去郊县,住农家旅馆,吃农家饭,摘西瓜桃子。他们也去了。那天中午,在农民家里,她居然吃到了久违的手擀面。是糊涂面条,纯正的豆面,纤细柔韧,与面条混在一起的炒芝麻和油炸花生米,上面漂着绿莹莹的香葱和芜荽,扑鼻的香。面还没入口,她就醉了。她吃得大汗淋漓,却看到对面,他面前的饭桌上,挑出了一堆的葱姜芜荽。他解释:我这人有个毛病,忌口,对葱、姜、蒜、花椒等一概不吃。
她一下子就没有了胃口。她是个热爱美食钟情厨艺的人,她不知道该如何和一个有着诸多忌讳的人生活下去。
她渐渐成了人们眼中的剩女,她也不着急,读书,做菜,看电影,日子过得平静安宁。后来朋友介绍了他,不帅,也没有很多钱,可她第一次看到他,就被他的眼神打动了。他的眼神干净、温暖、柔和,成熟而不失单纯,是历经沧桑后回归内心的安宁。
他们在一起,不在外面唱歌跳舞,也没有太多花前月下的浪漫。他也有一手好厨艺,常常,他们俩窝在她小小的厨房。炉子上炖着美味的汤,他弯着腰在炉前缓缓搅动,她在旁边慢慢地剥一棵葱,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空气里一丝一缕,都是恬淡温暖的家的气息。
知道她爱吃手擀面后,他就开始跟着她学。和面,揉面,擀面。到底是男人,手上有力气。他把一块面反反复复地揉,擀得薄而均匀,细如发丝。那天,吃着美味的手擀面,他感叹:“真没想到,我这辈子还会擀面条。”而她,在那碗热腾腾的手擀面前,忽然落泪。他着了慌,又是拿手巾,又是递手帕,语无伦次地说:“你别哭啊,是不是我擀的面不好吃?下次我一定努力擀得更好些……”
泪光中,她突然绽出一张如花的笑脸。她想告诉他,她要感谢这碗面,不过是普通一碗手擀面,却让她尝到了久违的爱情的味道。
大学毕业35年,同学邀我参加同学会,我都拒绝了。倒不是想拽,是觉得无聊。还有一点,就是不想面对见到他的尴尬。
有一天晚上,接到了他的电话。虽然几十年过去了,但我还是第一时间听出了他的声音,比起年轻的时候更加浑厚有力、温和沉稳。说实在的,听到他的声音,内心还是有被电到的触动。
他说:“你未参加同学会好不好?”
我说:“不好。”
他说:“为什么不好?”
我说:“你告诉我有什么好,如果能列举出3个让我信服的理由,我就去。”
他说:“第一,都毕业这么多年了,也该见见同学们了。”我说:“我经常想念的同学一直保持着联系。”他接着说:“那第二个理由是:母校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你可以来看看啊。”我说:“前两年我去过了,只是没有告诉你和同学们。”他又接着说:“第三个理由是:你可以来看我。”听到这句话,心中有一种带着愤怒味道的激动,我说:“你最不靠谱了。”
电话的那一端是良久的沉默,然后他缓缓地说道:“很多事情和你想的不一样。我前几天还和我爱人说,你是我的初恋。”我异常震惊,无法相信听到了35年前我日思夜想的一句话,可是35年了,不觉得说错了话?有意义吗?
我问:“你爱人说了什么?”
“她问:‘这次你的初恋来参加同学会吗?’”他接着说,“我一直很坦荡,对她没有任何隐瞒,她也很理解。”
我又问:“你不觉得说我是你的初恋很可笑吗?我們从没亲吻过,没拥抱过,没说过情话,甚至都没拉过手。”
他说:“你一直在我心中,事实和你想象的也不一样。很多事情受当时环境的限制,很无奈也说不清楚。今天之所以告诉你,是因为我们都已年过半百,人生已成定局;生命短暂,不想留下太多的遗憾。如果现在不说,估计就要带到坟墓中去了,所以想让你知道事情的真相。”
35年前,这个男人,也许应该叫男孩,对我说他从未想过恋爱的问题,希望做朋友。现在,我静静地听着,是感慨,还是得到了35年前那份青涩、无望之爱的最终回馈?
我不知道对这突然然降临的表白该说些什么!我对他说:“此时的天空明月高挂,很美,你能看到吗?”他答道:“我看到满目的天空都是你的脸。”听了他的话,我竟然像少女一样感到羞涩,半晌说不出话来,然后从心底冒出来一句话:“你好好照顾自己。”他回应道:“你也好好的。”声音中有深情的关切,然后挂了电话。
那晚的月亮非常圆,也非常明亮,仿佛为这一场惦记了35年的情感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有一种拥抱不叫爱情
我22岁那年冬天,姑妈给正在沈阳附近一座城市里打工的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她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弟考上了沈阳的一家工学院,让我没事的时候去看看他。我答应了。
我所打工的那座城市离沈阳很近,坐快巴大概只需要6个小时左右,就坐上了一辆快巴。
天阴阴的,有风,东北的冬天很冷,没有人愿意说话,生怕一张口,从嘴里流出来的那些字符便会凝固在空气之中。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年龄和我相当的漂亮女孩,她穿着一件不算太厚的羽绒服,在一顶薄薄的小棉帽下露出一张带有几分忧郁神情的脸。
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在坐上这辆车之前,我们彼此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知道彼此之前的经历。我们没有理由需要知道这些。我们只是两个从不同地方来的陌路人,聚在一起只是为了同坐一辆车,然后再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从此不再相见,仅此而已。
女孩显得很文静也有一些害羞。她紧紧地靠着车窗,中间隐隐约约地跟我保持一定的一点距离。
车上居然没有空调。女孩好像很怕冷,她反反复复地用力搓着双手,全身有微微地颤抖。我望了她半晌,我说:“要是冷的话就靠近一点吧!”女孩很乖,她感激地看了看我,然后闭着眼睛靠在我的身旁。但我还是能够感觉到她身体微微地颤抖。于是我解开了我那件厚实的外大衣的扣子,尽量地想帮她盖上一点点,女孩什么也没说,她突然将身子紧紧地扑到我的大衣里,双手死死地搂住我的腰。女孩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均匀的呼吸。好像很久,也好像只是一瞬间,女孩开在我的怀里硬咽起来,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我知道,一个人哭泣。总有她哭泣的理由。也许是失恋了,靠在一个陌生男孩的怀里,仅仅只是寻找重温旧梦的感觉,或者只是在告别一段爱情。
那一次,我们就那样无言地紧紧拥抱着,我们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车到沈阳,女孩下车的时候淡淡地一笑,很灿烂的样子。然后我们各自说了声再见,就消失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面。
我知道有一种拥抱不叫爱情,它只是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旅途中,一颗寒冷的心和一双冰冷的手被男一个陌生人的怀抱所温暖,尽管美丽,但那不是爱情。我相信时间无论多么久远,女孩都会想起那个旅途中,有过一个陌生的男孩曾经给予过她的一个怀抱,就像是我自己偶尔也会想起那个美丽的冬天一样。这就够了。
意林札记
读了这篇文章有一句话涌上心头——陌生的朋友。文中的女孩与男孩就属于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朋友同样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同样可以给予对方温暖和关爱。竟管他们彼此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而且只是陌生的同路人,或是暂时的相遇,这样的相遇以后可能永远都没有再相见的机会了,但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在彼此需要的时候对方向她敞开过自己的胸怀,这样的怀抱是需要彼此间如朋友那般信任的。
客厅里,我与马克面对面坐在桌子两边。
此前,我们是一对崇尚“丁克”的年轻夫妻,但现在一切似乎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该谈房子了。”马克说,“买时花了120万,现在大概值170万。”“你留着吧!”我说。
“谢谢,我知道你会让给我的。”马克似乎松了口气,“这张50万的支票给你,全部贷款由我来还。”我连看都没有看,直接把支票放进自己的钱包里。
然后,我提出要带走之前定制的那套家具。
“可以!只要留下我的书就行了。”
“书!我才不稀罕呢!”我说,“瞧,它们都成了你的最爱了!你花在书上的钱足够给我买一枚钻戒,就是我上次过生日时想要的那种。”
“拜托,安妮!”马克有点委屈了,“能不能不提这些!”
“好吧,马克,对不起了。就让我们忘掉这些不愉快吧,分手以后我们还会是好朋友!”
我们开始忙手中的事情,有条不紊地将房间内的每一样东西都进行了清理和登记。
“再见,马克。多保重!”我说完,呼唤道,“凯茜!凯茜!”一条可爱的毛茸茸的小狗冲我跑了过来,我抱起小狗朝门口走去。
“等等,你要把凯茜抱到哪里去?”马克急忙问。“当然是和我在一块。”我说。“不,你不能这么做!这是它的家,该由我照顾它。”马克有些急了,一下子冲了过来,伸手把小狗抢了过去。
“讲点道理,马克。”我说,“我一直认为凯茜会和我永远在一起,当初为了让它能有地方玩耍我才会选中这套带小花园的一楼的房子。把它还给我吧!”“不行!”“不给我,我是不会走的!”“那就不要走了!”
“不要走?什么意思?我们都已经同意分开了!为什么要在最后一刻弄出一点不愉快呢?”我反问。“没有凯茜,我没法活!”马克的语气中带着乞求。“我也一样离不开它!”“那就把自己留下来吧!”马克试探着问。“可以呀!那我可就原地不动了。”我赌气地说,“我会赖着不走,直到你把凯茜还给我。”
晚上,马克和我带着我们那条可爱的小狗在房子旁边的草坪上玩耍,和平时没有两样。三年前,我们的叔叔将凯茜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我们,那时,我们的婶婶还担心它会成为我们的负担。可今天,正是这条小狗拯救了我们的婚姻。
我感叹,看来婚姻生活中分手的原因千千万万,但是,爱的理由往往也很简单。
之所以选择了康,只是因为康的一句话,他说,他可以给她一座不用她打理的温暖的房子,一个她在其中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公主的家,一份不需要她丝毫回报的最纯粹的爱情。
女友小A当初被男友追的时候,正同时被单位里另外一个叫康的男人纠缠。小A讨厌康在她面前,一副谦卑到骨头里的模样,看他那么讨好地屡次到办公室来,送她刚买的咖啡,便烦,对他没有好声气,在我们一帮闺中密友面前,提起康的时候,总是拿言语的棍棒一路夹击过去,直将康批得一无是处,一群女子也被这样的批判大会,逗得花枝乱颤为止。
所以当男友在追赶进程上,提了速,快马加鞭,一路狂奔,终于将情感暂时空白的小A,追到了手时,昔日那个被小A烦来厌去的康,在我们一群人的口中,更是形象惨烈。都以为他在小A大张旗鼓的爱情里,会罢手,转而开辟新的根据地,可是不想,他休整了几个月后,又卷土重来,照例日日来我们办公室报到,要么带一袋新鲜的碧螺春,要么拿几本小A喜欢的时尚杂志,要么将一盒小A最迷恋的巧克力,悄无声息地放在她的桌上。
这样的讨好,不仅在小A那里,一文不值,遭到贬损,即便是我们外人看了,也在小A毫不留情的嘲讽里,看轻了他。那时的小A,不知是虚荣,还是为了打击他永不疲倦的追逐,走到哪儿,就将自己幸福的爱情,晾晒到哪儿。而且,愈是他在的时候,愈是讲得热烈,那爱,几乎是流蜜般,从小A的每一个细胞里,以电影的慢镜头,缓缓流溢出来。
而我们这群八卦女子,因了小A壮胆,对那孤单的男人,也格外嘴狠。遇到他打招呼,常常高昂了头,视线直接扫着天花板而过。口中明明吃着他送的巧克力,却依然刻薄人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看见他笑笑地与我们套近乎,试图从我们这里攻开小A坚固的堡垒,心内便生出厌烦,赶紧躲开去,就像躲开一只嗡嗡叫着的苍蝇,或者蚊虫。
而小A的爱情,在起初的新鲜与热烈之后,便开始如盛夏阳光下的一朵花儿,开着开着,便有了不可抵挡的倦意。一群人聚在一起大秀自家男友的时候,小A不再抢着发言。昔日眼睛里的光泽,那时也是黯淡下去。问起他们何时领证结婚,与我们分享浪漫的果实,小A则视线躲闪,顾左右而言他。
后来是我们群里的爱情“侦探”,揭开了小A不愿向我们讲述的秘密。原来小A的这个男友,外表看上去幽默风趣,讨女孩子喜欢,实则内心狭隘自私,常因一点小事,而与小A吵得不可开交。而且每次吵完架后,从不会主动向小A道歉,总是骄傲的小A,弃掉面子,卑微求和。而且在金钱上极其计较,与小A吃顿饭都要AA制,更是提前下了通知,说将来买房,需要小A掏一半首付出来,否则房权证上,将拒绝写她的名字。
这样的隐秘,被我们窥视到的时候,小A的心内,定是有疼痛在的,只是小A依然假装爱情甜蜜,绽一脸灿烂妩媚的笑容给我们每一个人看,直到有一天,男友失手打了小A一个耳光,小A将爱情的舟楫,一个急转弯,掉了方向。
我们谁也没有想到,小A竟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与康迅速地走到了一起,而且,不与我们“商量”,便跟康偷偷地领了结婚证。这样措手不及的结局,让我们对小A恨了许久。而小A,不知是理亏,还是别的什么不可言说的苦楚,竟是在我们视线的考问里,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甚至在楼道里擦肩过去,她可以做到形同陌路般一言不发。
这一次小A没有像以前那样,将爱情进行得锣鼓喧天。而我们,在小A的沉默中,想起她昔日对康的种种尖酸的挖苦与讽刺,突然就忍不住笑了,想这小A,无论如何,都有点贱了,怎么可以这样轻易地,就将自己嫁给一个根本瞧不上眼的男人呢?
半年后小A结婚典礼,意料之中,她没有给我们这群闺蜜下请帖,而我们,也自觉地,假装不知道。等她度完蜜月回来,大家再见面,终于发现,彼此成为无话可说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许久之后,偶然听说,小A之所以选择了康,只是因为康的一句话,他说,他可以给她一座不用她打理的温暖的房子,一个她在其中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公主的家,一份不需要她丝毫回报的最纯粹的爱情。
但这样的许诺,换来了小A的心,却依然没有能换回小A与我们这群闺蜜,爱情般不怎么牢靠的八卦友情。
提到“爱情”这个词,你会想到什么?孟姜女的故事还是梁祝的传奇?其实,普通人一生中并不会经历那些古老传说中的故事,我们的爱情,可能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地生长出来的,又在柴米油盐的摩擦中褪去最开始的光华。与爱情传说相比,似乎是那么平凡,那么暗淡。但是,如果我们愿意拂去上面因为日常琐碎而沾染的灰尘,就会看到爱情本来的模样。它不像夺目而耀眼的钻石,而像一块碧玉,光芒柔和,触手生温。
要有接受爱的能力
我曾经总是对老公不满意。觉得老公不懂自己,也不会浪漫。虽然老公也没有什么大毛病,可是过得就是不开心,也不能和婆婆友好相处。我把这些烦恼向人倾诉,老师问我:“你觉得老公不爱你?”我点点头。“你想让老公爱你吗?”“当然想啊。”“想要老公爱你,你首先得有接受爱的能力啊。”老师的这句话,轻易地触碰到了我心中的某个开关。突然发现,原来老公不是不爱我,甚至婆婆都一直对我很好,我的痛苦在于自己根本没有敞开心扉接受过他们的爱。以前仅仅把爱情限定为花前月下的浪漫,而生活中的那些点滴的关怀都被排除在了爱情的范围之外。结婚多年,老公对我一直很大方,挣的钱随便花,享受着这样的宠爱却不觉得被爱;每次回老家的时候,婆婆都不让我干一点儿活,不让我忍脏受累,受着这样的优待却不觉得被爱……难道只有弄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动静才叫爱?只有在地上铺开999朵玫瑰花才叫爱?想到这些,我也开始慢慢改变自己,体贴丈夫,孝敬婆婆,家里的每个人在生活中感受到的幸福与温暖都越来越多。
爱情有不同的存在形式
在少女时期,我总幻想着拥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在我的恋爱过程中,自然是充满了花前月下、烛光晚餐、承诺誓言。而结婚后,我不可避免地感觉到了失落。因为,仿佛在婚前已经把恋爱结婚所能得到的一切都得到了,而婚后如果这种得到不能持续,就会产生严重的失落感,尝到从拥有到失去的打击。那种马拉松式的爱情不但会消耗我们巨大的精力,最重要的是一旦结婚,男女对待婚后生活的不同反应,会让女人崩溃。男人视结婚为终点,女人视结婚为起点。男人会想,我能给你的婚前都给你了;女人会想,结婚后我的男人一定会对我更加好。其实所谓的恋爱到结婚的缠绵就那么多相应的要素,它只是感情在一个阶段的相应存在状态罢了,就像是水,在地球上存在的形式有固态、液态和气态。感情也是如此,恋情来了,激情就不远了,激情褪去,就进入了绵延的亲情。人们应该适应这种变化,而不是一味要求爱的形式永远不变。了解到了爱其实是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之后,我发现,其实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可以传递彼此的爱。
爱情不是古老传说,我们想要爱情是为了好好生活,不是为了寻死觅活。两人走路,一方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的时候,被另一方突然抓住手臂;深夜时,即使对方还没回来,也一直为他亮着一盏灯—这就是爱情的模样。
母亲大学:中国家庭教育引领者。以提升母亲素质为核心,以实现中国亿万家庭幸福为己任!目前拥有科研、培训、咨询、出版、传媒等全方位家庭教育服务。
8分钱一根脆麻花,大哥用脆麻花把一个美丽的姑娘骗到了家。那还不能叫家。那时候我家穷,没钱给他置办新房。大哥从附近的农村租了一间农房。每天傍晚,大哥带着自己的新娘去散步,走到土坡上,大哥会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根脆麻花,或者一块烤红薯,或者一块水果糖。嫂子雀跃着,傻傻地笑。
大哥瞎马一样到处闯荡,嫂子没心没肺地跟在他身后。无论住小平房还是住小别墅,嫂子脸上的笑从来没少过。大哥送给嫂子的小物件也从来没断过。从最初的脆麻花到别致的发卡,从一块红薯到一朵玫瑰花。
嫂子的甜蜜让闺密芳芳特别羡慕,她咬了嫂子的耳朵说:“你这样的日子,我过上一天就知足。”人人都看出了芳芳对大哥的那个意思,惟独嫂子傻傻的。
大哥的事业风生水起,美女便如蝴蝶一样扑向大哥的窗口。大哥淡淡的,从不去招惹。也许心里正翻江倒海,伪装得却是风平浪静。我们贬损他,他一笑了之。
芳芳比“蝴蝶们”来的直接一点。她可以登堂入室,和大哥对面而坐。嫂子出差的日子,她泡在大哥家,“你怎么那么傻?”她盯着大哥的眼睛,大哥给她倒杯茶,起身就走。
大哥伤了女人的心。受伤的女人一定要反击。芳芳切中大哥的要害,给了他致命的一击,大哥的生意一落千丈,最后只好草草收场。
50岁的大哥没有了事业,却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颓废,他带着嫂子去钓鱼。把自己钓的鱼收拾干净,炖好,呼朋唤友,和大家一起畅快地喝酒吃鱼。有时候钓鱼回来的晚,大哥没时间给嫂子买礼物,就从房前摘一朵狗尾巴花送给嫂子。嫂子撅了嘴:“我在你眼里也就是个狗尾巴花。”大哥惊诧地说:“怎么说话呢,这是狗尾巴花吗?忒没有学问,这叫看麦娘,傻瓜,你是我的看麦娘。”大哥一忽悠,嫂子立刻欢天喜地起来。
大哥在河沟钓鱼,经常救河边嬉戏掉到水里的孩子。大哥救了那么多孩子,却没有一个家长表示一下感激,嫂子有点不高兴,低声叨咕:怎么人都这样呢?
大哥笑笑:“施恩图报是最没意思的事情了。这些都是农民工的孩子,家长为了糊口忙,没心思花在孩子身上。我是农民,我知道。”
电视台做个节目叫寻找好人,很多人报料有个钓鱼的男人不错。等记者抗着长枪短炮去了河边,大哥吓得仓皇逃跑了。
芳芳得了病,给大哥来电话说想见一面,大哥没去。
“不去就不去吧,反正她害咱也不浅。”嫂子永远站在大哥一边,宁可牺牲脆弱的友谊。
芳芳的儿子来找大哥,两男人不知道嘀咕了什么,大哥去了医院。芳芳看到大哥眼睛放光,轻声地叫着大哥的名字:你能抱抱我吗?
大哥毫不迟疑跨上一步,伏下身,把芳芳抱在怀里。芳芳的闭着眼,有泪水不停地从眼角溢出。芳芳走的时候,大哥没去参加追悼会。
再有人提起她,大哥保持着沉默。
有个喜欢文学的小姑娘崇拜大哥,追着要采访他,大哥笑着说:丫头,去找别的素材,大哥老胳膊老腿老脑筋,不值得浪费你的笔墨。
我听后很生气,批评他:“大哥你不要见谁就叫谁丫头,这样很诱惑,迷倒一大群女人你要负责的。不要整得太轰轰烈烈的,好不好?”
大哥哈哈大笑:“丫头,这一辈子你哥不可能轰轰烈烈了,我和你嫂子的爱在那真实的土坡上,任谁也不能分享。
一个电视节目正在录制中,节目组要找到今晚最美情话,将在现场抽签找到情侣提问。
最终,现场选出10对夫妇,其中9对青年人,一对中年人。主持人把话筒递给他们,有的夫妇把情话只简单概括一句:我爱你;有的情话则豪情万丈:爱你一万年……他们讲的情话背景故事,更是新潮大胆。最后轮到那对中年夫妇,中年女士接过话筒,只是平淡地说了一句:“你是站着,还是坐着?”
“你是站着,还是坐着?”主持人盯着他们发出疑问,现场的观众,也是一阵哗然。
中年女士毫不理会众人的议论,缓声说起来。她丈夫是个医生,有一次正在值班,突然间心头感到一阵绞痛,凭着专业知识,他知道自己的心脏病发作了。由于病情非常危急,同事们立刻把他推进手术室,准备进行心脏搭桥手术。
手术的风险很高,医院规定,病人动手术前一定要通知亲属,亲属要在手术单子上签字。
他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握着手机的手不停地颤抖着。时间就是生命,同事们在焦急地看着他。他想了想,拨通了太太的手机。手机“嘟嘟”地响着,他心急如焚,最后,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十多年过去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站着,还是坐着?’原来,他是担心我受不了刺激,摔倒在地……他都那个样子了,心里惦记的还是我的安危……”中年女士缓缓地说着,“这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感动的一句情话。”
这对中年夫妻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现场响起一片掌声。
石榴27岁的时候遇上了她与李景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他们正商量结婚,石榴却在单位的体检中发现右乳有癌肿。
乳癌有4个等级,石榴的肿块在第二级,坚决一点的措施是右乳全切,把右腋下直到锁骨的淋巴也切除。风险更大的做法是,看看能不能通过化疗和介入疗法来保全石榴完整的形体。
李景让石榴自己拿主意,不过也表示了他的主张:“毕竟,命比好看重要,我觉得你还是全切为好。”为了让石榴对他们的感情安心,李景决定马上去领结婚证,推迟举行婚礼。“什么时候你觉得缓过来了——不是指全好了,而是说可以恢复精神气,我们再补婚礼。”
李景就这样成了石榴的老公,石榴做手术的时候由李景签字,而不是由石榴年过6旬的老爸签字。李景是这样讲的:“这样,发生任何事,我先来挡一挡,传递到老人家那里的震荡就会小得多。”
就是这样一对刚开始心很齐的小夫妻,后来也经不住有抱怨。石榴承认,是李景陪伴她经历了整个痛苦的治疗过程,但她还是埋怨李景变了:“易怒了,不耐烦,好几次同我的主治医生吵起来,也不考虑我还要在人家手底下做手术。当我跟他商量要植入义乳时,他说没必要。‘我不嫌’,他没有考虑到我不是为他一个人的感受活着,我特别不情愿干瘪着半边胸脯成为别人眼中的怜悯对象。我也特别不喜欢生病后,我们在‘底气’上的高低不平:他似乎成了强者,我成了弱者。对他选择留在我身边,我似乎一直要感恩戴德下去才对,可他忘了生病之前我也是很骄傲的,如果他对这段婚姻后悔,我可以放他一条生路。”
我将石榴的话转述给李景时,李景愣住了,缓了半天他才说:“要是我告诉你,自从石榴生了病,我一直在做抗抑郁的治疗,你相信吗?”李景的办公桌上堆着半尺高的关于治疗轻微抑郁的书,同事都认为他是为了开导老婆买的书,谁也不知道他是在做自己的医生。“石榴得了病,整个人都变了。”——这话,听上去是如此耳熟——“说白了,她变成了一个精神上的怨妇,老是说:‘我又没做坏事,为什么这事摊到了我头上?’她拿这问题磨了我大半年,好吧,我体谅;天天在一起谈乳癌有多少多少的复发率,乳癌患者有多少多少比率以离婚收场,装上义乳后过敏的人,比例有多少多少,好吧,谁叫人家身在其中呢,我体谅;从此以后,我不能谈球赛,不能谈电影,不能谈朋友到哪里去旅行了。但是,你不能因为我说今天同事生小孩了,我们集体去看小毛头了,就说我嫌弃你了,有意刺激你了——我已经保证过,如果你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们就过两人世界,我哥有儿子,你不会有任何压力的,我要怎么保证,你才相信?”李景开始半宿半宿地失眠,他觉得石榴的所做所为是那样任性,就因为她是病人,她就有权力任性吗?而李景,因为没病,就必须无条件地担待她,让她成为“常有理”?
李景某一天终于成为活火山,冲石榴嚷道:“嘿,是不是上天不该安排我们俩一个人病着,另一个人却活蹦乱跳着?是不是因为我还健康,你就怨恨我?”
李景此言一出,石榴的脸就白了。继而泪下,接着,两个人抱头痛哭。哭完了,郁积心中的不安都抖落了一点,两人开始了石榴患病后的首次长谈。李景承认在照顾石榴的感受方面思想准备不足,他从前认为自己可以100%地接受石榴的病,现在他认为可以接受85%。“我也需要心理援助,某些援助可以来自朋友,但某些援助只能来自你,因为你是妻子,只有你能给。”得悉李景在照料她的过程中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石榴也称没想到:“也许有些乳癌患者失去了婚姻,她们自己的心理状态也要负责任。”
石榴意识到,要给李景一点空间,让他去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也需要球赛,朋友,啤酒,需要乳癌之外的话题。“也许当我们俩能坐在一起谈谈刚上映的大片,谈谈下次短途旅行去哪儿的时候,我们才能彻底在精神上放松,那一刻,转机才会来临。”
从前,我们以为,如婚誓中所说的那样,不论贫穷还是富贵,不论卑贱还是腾达,不论疾病缠身还是健康,永远不弃不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错了,这向来是一件很难的事,尤其是一方健康,一方恶疾缠身时,问问自己,你们还能从今日的相处中感知幸福吗,还能对对方的所做所为感恩吗,还能有幽默感逗乐对方吗?如果有,很好,你们的关系才算进入水到渠成的境界。
表叔和表婶都已是80多岁的老人了,前不久儿女们刚给二老隆重举办了钻石婚庆典。我在现场看着这对虽满头华发却依然精神矍铄的老夫妻,互相搀扶着一起向来宾一一致谢的场景,心头顿时掠过几丝莫名的感动。整整60年啊,那是一段何其漫长的光阴,能把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变成满脸皱纹的老人,而他们就这样恩恩爱爱地牵着手一步一步从青丝走到了白发。
生活中,他们有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就是一日三餐,不管是谁先拿起馒头,或者舀上一碗粥,最先递给的必是对方。跟几个儿女同桌用餐时也是这样,即便是远嫁美国的二女儿难得回家一趟,也享受不到这个“最先”的待遇。其实,表叔表婶都是很疼爱儿女的,之所以一定要把这个“最先”给老伴,表叔曾经对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莫过母子,最近莫过夫妻,最亲也好,最近也罢,无非都是一个爱字贯穿其中。但父母之于儿女的爱因着血缘而纯属本能,其初心是不求回报的,而夫妻之间的爱却是需要有回响的,或者叫互动,正所谓至亲至疏夫妻,这个回响一次两次的并不难,难的是天长日久。所以说夫妻之間光有爱还不够,还要有敬。其实第一碗粥递给谁,只是个形式,但它的潜台词却是:在这个家里你就是我最敬重的人,而且夫妻之间这样的互敬对儿女的孝道以及他们将来的婚姻也都是一种很好的引领。
不由想到周有光张允和夫妇,周经常戏称他们的婚姻叫:举杯齐眉。他说:“我们两个上午喝茶,下午喝咖啡,都要碰碰杯子,这叫举杯齐眉。这个小动作好像是玩意儿,其实有道理,什么道理呢?就是说夫妇不仅要有爱,还要有敬,要敬重对方,这很有用处,不但可以增加家庭生活的趣味,而且还会促进家庭生活的稳定。”周喜欢咖啡,张偏爱清茶,两人坐定后,先朝对方端杯以示敬视。不管什么年月,两人“举杯齐眉”的习惯却从未变过。
都说婚姻久了容易陷入倦怠和乏味,人们也知道淡化这种倦怠的唯一方法就是情趣。红酒玫瑰、烛光晚餐,固然浪漫有调,但那些都太刻意,比较适合于热恋中的情侣,而就像表叔表婶的那个专属“最先”,以及周有光张允和夫妇的“举杯齐眉”,这种已慢慢融入到日常生活习惯中的“互敬”才是婚姻中的最好的情趣。
这个敬并非仰视、崇拜或者怕,也不是讨好巴结,更不是什么所谓的相敬如宾,烟火夫妻,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倘若真的天天“如宾”,未免太累也太假。这种敬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感恩,是情到深处的自然流露,更是地老天荒应有的样子。
女人味是被“抬举”出来的,需要一个男人一生保护她的美与好。
小亚是我见过的最有“女人味”的女人,没有一般女孩的种种焦躁和欲望写在脸上,举手投足间透着优雅婉转;再简单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与众不同;眉山眼水里,永远氤氲着不绝如缕的妩媚。小亚说,这份修为源自于她的母亲,一个终其一生被她父亲呵护得极好的女人。
小亚的母亲不算漂亮,却是一个十分精致的女人,跟许多上海女人一样。喜欢穿旗袍,平日里衣服总是熨得平平整整。母亲负责洗衣服。而收衣服和熨衣服则是父亲和母亲一起干的活儿。父亲最喜欢看妻子熨旗袍,仔仔细细地熨,熨好后在身上比划一下,抚摸一下,贴在脸上感觉一会儿,再塞入香囊,平整地放在柜子里。父亲把这一切当作一种享受。他说女人的美就体现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母亲在做这一切时,由于有父亲陪着,也觉得这是一件隆重的事情。
母亲喜欢面料上乘的衣服,不能容忍劣质的面料亲近自己的身体,而父亲一直都在保护她的品位。即使在10年前窘困的日子里,父亲也会托远方的朋友带回丝绸面料,让喜欢剪裁的母亲亲手缝制衣裙。衣服做好后,母亲骄傲地穿上在丈夫面前展示。那科感觉就像花朵一样暗香浮动。
母亲喜欢吃甜点。隔三差五的下午,父亲就会穿大街过小巷,将甜点包在纸袋里热腾腾地带回来,然后和母亲坐在阳台上一起分享。看到母亲一脸的微笑,父亲就会觉得无限满足。
母亲喜欢煲汤。父亲外出讲学的空当,别人都去景点赏风景,而他专门去当地的土罐市场,淘回来形态各异的堡汤罐。每每这时,母亲都是惊喜的。于是,家里的汤昧总是连绵不绝,整个家都显得温柔如水。
母亲生病住院,讲究生活的她不能忍受一天不换衣服,但她知道条件不允许。父亲从家里找来围幔,拉在铁丝上,让母亲在病床上换上喜欢的棉布睡衣睡帽,让她安心地入睡。
母亲病后的恢复期。一直是由父亲煲汤。父亲不让讲究养生的母亲吃药调理,而是为母亲食疗。父亲托东北的学生买来上好的大枣和桂圆,用自己栽种的薄荷叶,再配入一些党参,然后用土罐给母亲煲补品。那段日子,家里总是飘着薄荷香,淡淡的,经久不散,而母亲的脸色就在这样的呵护下一天天红润起来。
母亲喜欢清晨时坐在阳台上慢慢梳头,父亲一直纵容她这个小小的嗜好,还请人为母亲特制了一把玉梳,说是有明目护发功效。母亲的头发一直很好,而且眼神明亮,她用自己的美好回报了父亲对她的宠爱。
因为深得母亲真传,小亚现在想做的,就是找一个像父亲那样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宠爱她一生,让那个男人将自己的女人味“抬举”得更加风情万种、有质感。
女人的红颜,是需要滋养的。只有碰到一个懂得怜爱的男人,女人才会最大限度地绽放出自己的美与好。男人该做的,就是欣赏和保护女人,在任何环境下都不让这份美好丧失。
谁都希望成为童话里的公主,她却觉得变成公主的南瓜车也很有意思。
今天要去参加朋友的婚宴,得准备大红包。荷包里的钱却不是太富裕。都是小明给闹的。
小明是家里新买的一辆车,银白色,在阳光下开来时,仿佛一道明亮的闪电。每晚我都会踏着月色去看看,当是恋人一般。
小明来了,生活应当皆大欢喜,谁知头一个月,小明就出了两次事故。一次是撞到铁栏杆,车灯粉碎,人是惊魂未定,又对车十分心疼;在4S店修理好,刚返家的第二天,车子又被飞石击中,砸碎了前后两块玻璃,再次送走。之后,发生刮蹭事件,留下伤痕。停错地方罚两百,误闯红灯再罚两百———钱包瘪了,心情坏了。广告上的有车生活浪漫惬意,现实却是磕磕绊绊。
刚交完罚款,马上赶去参加朋友的婚宴。
婚宴是在北京一家不大但很有格调的饭店举办。新娘是我的同乡好友,明眸皓齿,身着酒红色旗袍,身材凹凸有致,好一个美人!
她从前是个胖丫头,除了太喜欢吃,似乎没有别的缺点。我有伤心事向她倾吐,她就会递过一袋薯片,乐呵呵地劝说,吃了就忘了吧。
她失恋过,失业过,可是,总是那样喜庆的一张脸,乐于助人,乐天知命。谁都希望能成为童话里的公主,她却说,我觉得变成公主的南瓜车也很有意思。
我们都结婚了,她相亲无数,却没有对上眼的。只有勇气,没有运气,她屡爱屡伤。
有一次下班,她碰到一桩事故。一位老太太被一辆摩托车挂倒,车主竟然溜之大吉。旁人都在看热闹,只有她跑过去,送老太太去医院。在医院候着昏迷的老人,替老人交了医药费,她就不担心有被讹上的危险……后来,老太太的孙子来了。再后来,这对有缘人恋爱了。再后来,她平生第一次立志减肥。再后来……就是这场周末的婚礼。
原来只有遇到对的爱情,她才甘愿和那堆无用的赘肉做斗争,变身为窈窕淑女,好和那位俊朗新郎更加相配。一桩事故,成就了一个婚姻。他们不是童话里的王子公主,只是世俗生活中的大龄男女,依然对爱情充满善良的信仰。
婚宴结束,我们心情大好,开着小明去十三陵水库兜风。
小明有点外伤,跑起来仍然风驰电掣,十分平稳。到达那片开阔的草地,有人在骑马,有人在放风筝,有人在开滑翔机,还有人弯着腰在小湖里捕鱼……下了车,倚着车门看着这一切,仿佛桃源生活突然展现。
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上一口气。这空气夹杂着鱼腥、马粪味、青草的芬芳、烧烤的浓香———不是纯净洁白的,就像生活本身,却更能滋养肺腑。
想起纪晓岚说过的狐仙故事。一位翩翩书生夜里出游,偶遇一美女,唇红齿白,妍媚不可方物。随车的一位老妇请他入内,他心神激荡。过了半天,有老仆到他休息的房间请安,说是新郎已经来了,请公子出来主持婚礼。他做了回免费司仪,垂头丧气回家去,少不得骂那美狐一番。
何苦骂那美狐?是人自己奢望得太多。
第一天闪闪发光、完美无痕的小明,就像是我们曾经期待过的完美生活。而今的车,就像是我们的现实生活,有瑕疵,有伤痕。入得江湖,拥堵纷争,不管是人还是车,又哪能避免?
爱上不完美的生活,坎坷的爱情,有瑕疵的坐骑,掺和各种气味的空气……就是真真切切的生活,近在咫尺的幸福。
爱情不是这个样子的,婚姻也不该是这个样子。两人的相处,不是去菜场买菜,一块钱的萝卜,你多拿一颗,就要多付两毛钱。况且,那男人比卖菜的阿姨算得还要精明。
可可的上一次恋爱,现在回想起来很有点不堪。
那个男人,是一个远房亲戚介绍的。初次见面,人倒是文质彬彬,穿了件粉色衬衫,面相也白净,笑的时候,眼角弯弯的。单位也好,公务员,才30岁,已经是正科级。
可可妈很兴奋,“可可,有铁饭碗好啊,你老这么飘着不是办法,先试试吧。”
那就试试。不喜欢也不讨厌,爱情也许是要培养的吧。
男人还算主动,没两天就打电话来约会了。可没多久,可可觉得这男人不对劲。
他给可可打电话,从来都是用办公室电话。有次可可忍不住说,别蹭公家的电话了,你用手机打我电话,只要一毛钱一分钟,而且网内接听免费。他噢了一声,之后还照旧。“这算小事情”,可可叹气说。
他们一起吃饭,一般都在大排档,他总是先伸头进去张望一番,再翻下菜单。稍有些不合意,即使可可已坐下,他也会起身就走。有次去吃饭,男人干脆和老板娘侃起价来:“现在生菜才八毛一斤,你炒一份要四块钱……”最后竟然吵起来了。
晚上送可可回家,男人一般都提议走走,走着走着就到家了。开始可可以为这是男人浪漫,后来发现,有公车的时候,男人就会提议坐公车,公车没了,才会提议走走。
恋爱四五个月了,男人的妈妈一直想见见可可。
周六下午,男人在大院门口等可可,她从超市买了两三百块钱的东西带过去。男人的妈妈以前是单位会计,刚退休,见到可可很高兴地拉她的手。转眼,他妈突然看见门廊口有可可鞋子带来的一些灰,还有一摊水印,是可可提来的冷藏进口水果留下的,就对男人说:“快去把门口弄干净。”男人取了脸盆抹布,跪在地上,一点一点把脏擦干了。“也许我也毛病”,可可后来说,但当时,她真觉得男人跪着抹地的样子很猥琐,虽然那又叫爱干净或孝顺。
一般的事自己都可以消解掉,但可可觉得自己和这男人的脾气实在不和。
可可爸说:嫁人,是下半生的寄托,男人大手大脚的,以后怎么过日子?可可妈说:人是抠了点,但还算忠厚老实,要多体谅人家。
是啊,这个男人,除了抠门点、算计点,也没什么大缺点。这样的寄托虽无趣,但也稳妥。
可后来可可发现,男人不仅对自己不大方,对他的朋友也很小气。
有一次,男人给可可打电话,说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要结婚了,叫可可一起去赴宴。又说大家太熟悉了,不想包钱,问送点什么礼物好。可可说,实用的吧,床上用品,五六百块能买套不错的。
男人周末约可可去买礼物,逛了好几间商场,最后选了一套特价两件套,一百八十块钱。他笑着说:“怎么也是博洋的,名牌呢。”
春节同学聚会,大家嘻嘻哈哈各自交代近况。可可说自己交了男友,大家起哄,这顿以后一定要叫那男人请客,让大家见见。可可抿着嘴笑,心里没底,不知男人会不会请那顿饭。
中途她去洗手间,同学莲子也站起来跟了出去。多年没联系,原来莲子也考上了公务员,和那男人一个单位,只是不在一个科室。“可可,我不是挑拨你们关系,我认识那人,出名的铁公鸡,出去聚餐从没带过钱包。心计重得很,嫉妒心又强。听说原来也谈过好几个女朋友,都因为他对人家太吝啬了,搞到现在还没结婚。”
可可很惊讶,只点头,说谢谢。
事后可可告诉男人,“我的几个好友想见见你,哪天一起吃个饭吧。”
到了那天约定的时间,男人没出现,打电话过去,他说正在加班,过一会来。
一大桌子吃的都上了,男人还没来。可可又打电话去,男人说,明天有个会议,他今晚要准备材料,实在走不开……可可在手机里隐约听见电视机传来唧唧喳喳的声音。
朋友们都看着她,可可有点尴尬,说,他今晚临时加班,我们吃吧。最后单是可可一位男同学埋的。
可可说,那晚她回家狠狠哭了一场,脸都丢尽了。本来从头到尾,她就准备自己掏腰包的,没想到他居然提防到这种程度。
可可有一个多礼拜没理他,后来男人到单位门口等她,“你都是大人了,不能不讲道理,那晚我真的有事。这样吧,下礼拜你生日,我请你的好朋友吃饭。”
生日那天,男人倒是很准时,下了班就去接可可,说已经定下了位子。一帮朋友呼呼啦啦杀了过去,饭店门口写着,“庆新店开张,吃多少送多少”。可可心里闪了一下,男人还真会算计。
闹到晚上九十点钟,大家才吃完,男人去结账。走的时候,可可和服务员多了一句嘴:“不是吃多少送多少嘛,我们这桌的券呢?”“你们这桌已经用券消费了,不能再返券。”
回家后,可可忙着拆礼物,朋友们有的送手表,有的送化妆品。可可打开男人送的锦盒,是一套伊泰莲娜,有根项链,还有两只耳钉,蛮亮的。
过了两天,可可和同事逛街,在商店看见搞促销的小推车。同事很惊喜,“快来看,这条好不好,还有两只耳钉配,才十五块钱,而且是伊泰莲娜的。”可可看了一眼,没气晕过去。
有一个月没再联系,可可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不知那个男人为什么又会来可可家,还带了两盒明前茶,意思是想和可可结婚。
之后,两人在第一次见面的茶馆落座,男人也算直截了当,说:老处长要下台,单位里还有几套房子,想半卖半送给几个新婚的小年轻,把住房问题解决了。“我想赶上末班车。”
可可想了几天,这男人除了小气自私一点,其他也蛮好的,想想居然答应了。
男人带可可去看了房型,知道可可有几个同学是学室内设计的,催着她找人先做免费设计。
可可天天忙看图纸,激动了好一阵子,才想起来男人好久没联系她了。打电话过去,男人说要当面商量点事。原来福利房要一次性付款,男人说:一人出一半。
“原先没这样说啊。”可可觉得哪不对劲,就给莲子打电话。原来,单位开始是要把那几套房子分给新婚的人,后来又改为科级以上的没房子可解决一套。那男人正好是科级,结不结婚倒不重要了。
可可恍然大悟。原先还想,男人想结婚,第一个想到她,至少还是爱她的,现在政策一改,情意却退得那么快,看来这个男人并不爱自己。
她找男人,说分手吧,男人立刻说好。可可把戒指退下来还给男人,他摆摆手,从钱包里掏出发票,“当初是你要买的,现在给现金就行了。”
“26岁就这么崩溃了。我哭了那么久,那么痛。”可可说,“我不要白开水的婚姻,只想要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如果你年龄在30岁左右,自认为是事业稳定、气质大方、富有情趣的男人,那么,你可能就是可可想寻找的下一站爱人。
孙君和段慧是典型的办公室恋情。每日窝在一个办公室,渐渐爱上了,也不作声,猫在网上没事儿人似地聊天。后来被同事们偷偷看出点苗头,大家都为他俩特别开心,这两个都是低调单纯而朴实的好孩子,又都是初恋。
后来,家境普通的孙君提出到别的城市去闯一闯,段慧二话没说,打包了行李就跟他走了。
一晃几年过去,过去的同事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城市出差,上门拜访。段慧的变化令人吃惊,从前是个还有些婴儿肥的毛丫头,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了。孙君变化倒不大,还是一副刚出校门的朴素学生模样。
又过了几年,他们所在的城市发展也不看好,于是双双回到了原来的城市。老朋友在网上遇到孙君,闲聊中吃惊地得知,他竟然和段慧分手了。情况很复杂,主要是两家房子和经济上的问题。被看好的爱情故事却还是遭遇世俗的结局,让人遗憾但也能理解。孙君家里确实不富裕,这是客观事实。
同一个分手故事,在段慧的描述中是另外的模样。同一个城市,同一个人际圈,也总有和段慧碰面吃顿便饭的时候。感到惋惜的朋友们问起分手的事,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下,大意是自己后来家遭巨大变故,她独自一人回来处理一切,孙君此时表现得就有点孩子气,给的支持呢,有点不那么给力。这事促使她下了决心离开,因为她实在太伤心了。
真的不是经济问题吗?有不会看脸色的鲁莽者着急地打断她的话。
段慧愣了一下,表情又恢复到淡淡的:他如果觉得是,就随他吧。
于是舆论的风向彻底倒向段慧。有人出面组织了一次聚会,特意邀请了孙君。他一落座,大家就七嘴八舌地审讯起他来,希望能更彻底地了解分手内幕,帮助两人挽回这段感情。孙君被问得尴尬,但始终咬紧牙关笼统认定:就是因为经济问题。
在知道来参加聚会的人中有人曾经和段慧联系过,孙君悄悄找到那人,耳语:她是不是在交往新男友了?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有点惆怅,但更多的是不以为然又果然如此的表情:那我就明白了。
这句话说得不算那么大声,在场的几个女孩子涨红了脸为段慧辩护,说段慧不是那种人。男生也认为这一定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一个老大哥最是一语中的:“我不知道你们之间交往的那些细节,但一个姑娘,把她最好的几年都给了你,什么都给了你,跟你去流浪,当初你穷人家也跟你了,最后跟你分手,你如果还认为这是因为经济问题,那就是你有问题了!”
段慧跟着孙君时,是23岁。奔走天涯,漂泊异乡,租小破房子住,在男友偶尔失业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赚钱养家。到分手的时候,历经四五年,她已经快30了。她不是为了要去坐在宝马车里哭,才离开的。
很多年轻男孩都抱怨现在的姑娘都虚荣,爱钱,只想找高富帅。可当真遇到了一个不嫌贫爱富的好姑娘时,却不懂得怎么珍惜。最后一归结呢,就都觉得是经济原因。
很多姑娘是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但依然有很多姑娘是愿意坐在你的自行车后座上笑。如果她有一天离开了你的自行车,是因为你把她弄哭了。眼泪流干了的时候,人就再也留不住了。
爱情是艺术,无色无味,无法触摸,无法描绘,每个人遭遇的爱情都独一无二。虽然在科学家眼里,它不过是多巴胺与苯乙胺分泌产生的兴奋,但分泌这种激素的前提是,你得遇见与你气味相投的人,这才足够浪漫。
和爱情的抽象不同,婚姻具象得毫厘毕现,每个时代、每个民族、每种文化都有标准范本。门当户对、宁嫁老不嫁小……一代代人总结出的经验让它有规律可循。何况,与唯精神是图的爱情不同,婚姻这种契约关系还可以用物质来衡量。感情不够,物质来凑,过来人的教诲让你避开一些不必要的迂回。
于是婚姻可以按图索骥,尤其当我们把婚姻的年龄限定于“年轻”时,它变得浮躁易动;爱情却只能在擦出火花的那一瞬到来,收获它要有好猎手的耐心。而这个时代,最缺的恰是一颗安静等待的心。
内心强大的人不惧孤独和岁月的流逝,那只会让他们的世界更加成熟,让他们成为传奇:40岁,林青霞方走进婚姻;50岁,铁凝才因爱定终身;60岁,罗瑞康终娶到苦追多年的朱玲玲。
但按图索骥的婚姻不一定适合所有人。因为惧怕孤独、韶华易逝或唯恐被剩下而匆匆做出的决定,也许要用大半生才能消化掉平庸的结局。无论是为面包而嫁,还是为爱而孤独,每个人的选择都值得尊重。但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更清楚好婚姻里有面包也有爱情。
面包可以自己创造,爱情却只有等候,也值得等候。
小花是我的学妹,26岁开始谈第3场恋爱。她半夜打电话给我,说跟男友接吻感觉恶心,不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我问她,恋爱谈了这么久,你有想跟他上床的冲动吗,她说没有。我说:“小花,你根本不爱他。”小花不认同,说自己可能是性冷淡。
幸好,小花后来终于找到一个很想睡的人。男生白白胖胖,看上去一点都不性感。对韩剧男主流口水的小花,爱的竟是这一款,爱情果然没天理。婚礼上,我调侃小花:“你不性冷淡了?”小花不好意思地说:“以前我觉得你以性爱作为衡量爱情的标准,太简单粗暴了。现在我完全同意,不想‘啪’肯定就是不爱。”
想“啪”不一定是真爱,也许只是情欲,但不想“啪”一定是不爱。爱一个人,首先是爱Ta身上的气味,这与洗不洗澡、喷不喷香水无关。气味的吸引,就是性的吸引。你也许会说:“只是身体不喜欢,但我们闹分手,也挺难受,这难道不是爱?”抱歉,不是。你只是习惯了有他的存在,或者害怕一个人时的孤单。
有个读者说,她和男友在一起半年了,男友老实,工作不错,对她也好,可她就是不喜欢与他有身体接触。她问:“你觉得他适合结婚吗?”我对她说:“你根本不爱他,他怎么可能适合跟你结婚呢?”即使婚姻是一桩买卖,所谓的老实、对你好、工作不错,也根本不足以平衡你的不爱。选择与不爱的人结婚,他身上必然有更大的筹碼,才能让你忍一世风平浪静。
当一个人不知该怎么选择时,应听从内心。然而,为何有那么多女人不愿意正视内心的需要,而愿意听七姑八姨的意见,觉得工作稳定、人老实的男人就能嫁?因为在大多数女人的成长环境中,几乎从没一个“过来人”告诉她们性的重要性。
当然,如果你结婚只是为了生存,而非幸福,性与爱都可以不在考虑范围内。但最好的谈婚论嫁的三步曲是:性,爱,婚姻。性的欲望在爱的感受之前,有了性的欲望,你才可能爱上他;但性的行为不一定是在爱的感受之前,毕竟人不是动物。
性就是你的内心需要。如果女性连自己的内心需要都不愿正视,无论你赚多少钱,喊多少句独立的口号,都算不上真正的独立女性。独立女性首先要自爱,而爱自己,就是尊重本能。性权利的不对等,会直接导致男女权利的不平等。
在性爱不和谐的婚姻中,如果丈夫得不到满足,十有八九会出轨,并且认为这种出轨是无罪的。然而,如果丈夫性冷淡,不能满足太太,他在家照样硬气。这跟“男人不能生育,婚姻照样维持;女人不能生育,就要被扫地出门”,是一个道理。
美剧《欲望都市》中,姗曼莎说:“我们在床上表现得如何,就表示我们生活过得如何。”这句话可能说得有点绝对,但正好可以用来中和那些不重视性爱的女人,让她们明白一个女人的好,包括她所拥有的美好性爱。
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磨合中永远存在痛苦与失望,每个人都会产生无数次要分手的念头。阻止我们最后做出决定的,一是性,二是钱。不要试图与你不想“啪”的异性走到一起,节约时间去寻找真爱,或者一个人好好生活吧。
你爱不爱他,先看你想不想跟他“啪”,这是最基本的判断。明白了这个基本判断,你才不会在根本没有地基的土地上,花时间建造注定倒塌的大厦。
张诚在高三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个女孩子写了一封情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写这样的信件,而且是亲手用毛笔写的正楷,想要让那个女孩儿知道自己对她的一片真心。
那个女孩儿,是学校里的校花。她叫林洛洛,是校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高挑的身材,乳脂般的肌肤,乌黑透亮的眸子像是一潭深不可测的秋水。张诚很早以前,就暗恋着这个女孩儿,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去表白。
张诚是班长。那个漂亮女孩儿林洛洛,跟张诚同班,而且是他的同桌。尽管是离得这样近,张诚却从未敢露出半点蛛丝马迹。林洛洛的学习成绩并不算好,她有时候会请教张诚,每到这个时候,张诚总是会耐心细致地为她讲解。张诚真的很希望,林洛洛的学习成绩能够提上来,这样他们将来就有可能考上同一所大学。
暗恋林洛洛的男孩子很多。其中有一名家里很有钱的男孩儿,一直在明目张胆地追求林洛洛。那个有钱的男孩儿,叫王策。校园里,属王策的穿戴最拉风,人又长得帅气,每天都是一身的名牌。光是脚上的名牌鞋,就是一天换一双,一两个月都不带重样的。他每天都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执着地等候着林洛洛。
张诚,很佩服那个王策的勇气。王策,不怕受到别人的嘲笑,也不怕会受到林洛洛的白眼和拒绝,他一如既往,风雨无阻,时常送贵重的礼物给林洛洛。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高三生活就要结束了。开毕业晚会的那天,张诚终于收到了林洛洛的回信。也是一封手写信,粉红色的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字迹:“张诚亲启”。张诚拿着信,躲在小礼堂的一个角落里,迫不及待地将信读完。他满以为,林洛洛会答应自己。可是,他被拒绝了。其实,这也在张诚的意料之中,只是拒绝的理由令他心有不甘。
原来,张诚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得到林洛洛的爱。林洛洛在信上说,她一直很欣赏张诚,因为他是学霸,是班长,也是她心里仰慕已久的人。可是,张诚从未对她有过什么表示,所以她一直很自卑,认为是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好,配不上张诚。林洛洛如今,已经答应了王策,做他的女朋友。
林洛洛在信的结尾处说,如果张诚能早一点让林洛洛知道他的心意,她后来也就不会答应那个王策。张诚的眼睛里,瞬间落下了惋惜的泪水,恨自己为何没有及早向林洛洛表白。如果他能早一步,也就不会让那个王策占据先机。
张诚初涉爱情,就无疾而终。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但是他心里却永远无法忘记林洛洛,无法释怀自己对林洛洛的爱情,虽然他们之间不曾真正的爱过。只要自己一直爱着林洛洛,这就足够了,爱情其实只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或者不爱,都与他人无关。张诚固执地这样认为着,想起自己那份初恋的情愫,觉得这一切只不过是时间摆下的一个局。
张诚考上了外地的一所名牌大学。林洛洛,没有考上大学,去一家工厂打工去了。王策,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只因大学在外地,所以他没有去。王策,为了跟林洛洛在一起,放弃了大学,选择在家族企业里工作。
当张诚知道王策的决定时,再一次地佩服他的勇气。王策对于林洛洛的爱,很彻底,义无反顾。
多年以后,张诚依然是单身,他的心里还是放不下林洛洛。他对林洛洛的爱,始终埋藏在心底,隐忍卑微,充满韧性,无法改变。他曾默默地想过,或许他这辈子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守护这份爱情,他要永远去独自承受这份失爱的孤独。他没有林洛洛的照片,只能在夜深的时候拿起画笔,在白纸上画出林洛洛的样子。那是林洛洛在张诚心里的样子,美好而纯净。
张诚三十岁那年,参加了高中的同学聚会。王策,也来了。可是,却没有见到林洛洛的身影。
张诚多想看看林洛洛现在的样子啊,看看她还是不是自己心里想象出来的样子?
一直到聚会结束,张诚也没有见到林洛洛。
张诚,终于忍耐不住,索性直接去问王策:“林洛洛怎么没来?”
王策,看着张诚,苦笑了一下。原来,在林洛洛去工厂打工之后,被当时的厂长一眼看重,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厂长比林洛洛大了很多岁,不择手段,穷追不舍。最后,林洛洛怀上身孕,只得跟那位厂长结了婚。
王策伤感地对张诚说:“我以为,当初放弃了上大学,就可以永远守在林洛洛的身边。可是,我离她,还是不够近,以至于没能及时守护我们的爱情。”
张诚,无言以对。爱情,从来只会关乎心灵,跟距离又有何关系呢?或许,王策和张诚,对于林洛洛的了解都还不够。
一年以后,张诚在咖啡馆里偶遇到了林洛洛。她貌美如初,清丽动人,只是眼角多了些细细的纹路。在交谈中得知,林洛洛如今已经与那位厂长离了婚,孩子也给了那位厂长,她现在恢复了单身。
林洛洛对张诚妩媚地笑着。她说,王策如今已经是地方的首富,依旧时常会给她打电话。她得知张诚单身后,婉转地告诉张诚,其实她这么多年,一直在等待着张诚回来的那一天。
张诚这些年来,用孤独和思念度过漫长的光阴,他的心里对林洛洛或许是有所期待的吧?他这么多年来,似乎在跟时间谈一场看不到结局的恋爱。而且,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张诚,如果你也在等待着我,那就让我们停止等待,重新相爱吧!”林洛洛深情地望著张诚。
最美满的等待,就是可以等到心里长久盼望的人。
可是在这一刻,张诚的内心却陷入茫然。他找不到自己当年对林洛洛的那份急切的渴望,也重温不到心里那份失落和疼痛。他曾经对于林洛洛的思念已经踪影全无。这份爱情,是什么时候从他的心里走失了?他找不到答案。
“我现在已经找不到最初的感觉了。最初,我把爱情败给了时间,没有在对的时间向你表白。如今,我的爱情或许已经败给了岁月,岁月让我的爱情无以为继。”张诚凝望着林洛洛美丽如初的容颜,落寞地说道。
岁月和时间,总是令我们无能为力。当我们拥有爱情的时候,常常忽视了时间。后来的情形,却是时间令我们遗忘了爱情。
【葛优——对于婚姻,他不贪咫尺的温暖,不贪稍纵即逝的美色】
葛优是演艺圈里出了名的好人,观众缘极佳。据说,有一次在石家庄有活动,他被观众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争着和他握手,握不到手的就拍他的光头。在混乱之中,他被拍得心尖都疼了。即使这种情况,他也没有翻脸,而是忍到结束,回头自嘲地笑笑:“也许人家就是图一高兴,给你一巴掌,人家特幸福。”
“德艺双馨”的他是演艺圈的异类,而他婚姻的低调和圆满更是很多明星可望而不可即的。1985年结婚到现在,他和妻子贺聪过了30年的丁克生活,仍然恩爱如初。
葛优和贺聪相识之时,他只是一个长相不那么帅气的跑龙套演员,而贺聪却像个真正的伯乐,看中了这匹踏实稳重的黑马。她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嫁给了葛优。葛妈妈在葛优的传记里写道:“当年葛优不是白马,只是一匹黑马,被贺聪选中了,如今黑马变成了白马。”那段发生在明艳秋天的感情故事开花结果,贺聪教书每天上班,葛优就包揽了家务活,有时候贺聪脱下的羽绒服,葛优都洗得干干净净。这个好习惯也一直延续到现在。而最让贺聪欣赏的,是葛优对父母的孝顺。父亲生病做手术,他陪着手术后的父亲在监护室里待了两天两夜。父亲住院后,他每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照顾父亲,最近几年更是减少工作量陪病中的父亲,一星期回一次父母家。对父母孝顺周到,对妻子也是细致贴心。每次带妻子回公婆家,怕贺聪在公婆面前不自在,他都要格外照顾她。连葛妈妈都会吃醋:“你对贺聪比你爸对我好!”
葛优快30岁才结婚,对家庭有一种特别的珍惜。他保护妻子的办法是不让妻子出现在镜头前,面对采访有自己的约法三章:不评价导演、不评价别的演员、不问私生活。媒体只能从偷拍到的越来越发福的贺聪身上,猜测葛优又送过什么礼物。
葛优对于每一个角色都非常珍惜。他每年要看大概30多个剧本,常常因为琢磨一个角色而整夜看剧本,导致失眠成疾。他们结婚后一直没要孩子,葛优在拍摄《不见不散》时,和著名影星马龙·白兰度不期而遇。马龙建议葛优要个孩子,葛优只说了两个字“忙啊”。虽然没有孩子,但他依然留出了很多时间来陪伴妻子和家人。他几乎不出席商业活动,他放任自己在婚姻生活中宁静度日:喜欢围棋,爱拉二胡,在家陪着妻子,跟她抢着做饭、洗衣、拖地板,平时逛街也只去王府井附近的商场。他还不忘逢人就夸老婆好:“我老婆人聪明嘴也甜,家里家外都能干,别人老说我配不上她。”
今年58岁的葛优,已快到退休的年龄。他了解现代婚姻的状态——“只是先结婚玩玩,反正离婚也很容易。现在离婚之后心里还特别放松,反正还有机会,可以再找。然而他和贺聪的婚姻一直充满着平等和包容,那种共过苦的幸福与同过甘的甜蜜相比更难得。他没有特别执著的事儿,“我就一个演员,演点戏,什么都干点。总之什么都沾点,什么都不深入”。然而对于婚姻他却是执着守护的。他说。
“我真怕,人家觉得我贪。”这是葛优的肺腑之言,也是葛优的婚姻之道。他对于婚姻,不贪咫尺的温暖,不贪稍纵即逝的美色。他要的是长久而平静的陪伴与守护,就如同他欣赏《非诚勿扰》中的秦奋的感情观一样,先有爱再有情,感情需要一点儿一点儿地去呵护。
【贺聪——在婚姻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她无比执拗】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大都有相似的特点,实用而踏实,不一定是绝色佳人,但看起来舒服,日子能长长久久地过下去。
年轻时候的贺聪秀气、温和、有教养,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当年她能一举征服葛优及家人的最大优点是心态平和、对生活不挑剔。葛优妹妹的一对女儿最喜欢的家庭成员就是这个爱笑的舅妈。
《非诚勿扰》中秦奋在征婚广告中写的一段解说词,就是对贺聪最好的注解:“没期待您长得跟画报封面一样看一眼就魂飞魄散。外表时尚,内心保守,身心都健康就行。要是多少还有点婉约那就更靠谱了。”
贺聪大方、开朗,打扮时尚而不奢华,待人接物都很得体。葛优不名一文的时候,贺聪认真工作,悉心陪伴,从不埋怨。葛优拿下影帝,声名渐盛,贺聪别的忙帮不上,只能在生活上关心他,做他喜欢吃的菜。为了好好照顾葛优,她后来辞职做他的专人助理,陪着他四处拍戏。过春节时,两个人总是一起回来做饭给家人吃,葛优一定会记得留菜给厨艺了得正在厨房忙碌的贺聪。
两个脾气好的人也曾经历了一次大吵架。当时葛优在拍贺岁片《大腕》,拍对手戏的是关之琳。贺聪到片场探班,得知明天葛优和关之琳拍吻戏,贺聪当时就很不乐意。第二天,吻戏真正发生在眼前时,贺聪完全接受不了,一路哭着跑开。而且,贺聪的直觉并没有错。不久之后记者采访关之琳,她回忆这场亲热戏的时候,不无羞涩:“拍那段戏时他帮了我好多忙,他心地很好,所以我真的有点动感情了。”葛优拍完戏赶紧前来解释与安慰,可贺聪的哭闹让好脾气的葛优也发火了,两人于是大吵。
这段插曲广为流传,贺聪也坐实了醋坛子的大名,甚至一度有人猜测两人会因此离婚。说到离婚,葛优是这样认为的:“跟你说实在的吧,真要离的,人家都不张嘴提‘离婚’这俩字。悄没声的,安安静静就把事儿办了。这是规律。我们两口子能过到今天,根儿,特别牢。”
说吵架,他就觉得:“必须吵架,才能继续过下去。这我可体会深了,因为我们两口子,隔三岔五就吵。我总结了一下,互相都特别在乎对方,才吵。”
贺聪平时好脾气,但在婚姻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却无比执拗。从专职的美术老师到葛优的私人助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演员满世界走。这是陪伴,也是监督。
葛优以“老婆是个醋坛子”来笑对这次风波,但从此之后,他极少拍亲热戏。在狗仔队无处不在的时代,葛优是没有丑闻的男明星。虽然也许你会在北京某处的胡同和他相遇,但是在娱乐新闻里找不到他。在灯红酒绿、美女如云的演艺圈,如何提防每一段莫须有的感情,是每一个名人妻子必做的功课。连葛优自己也交代过——“后来有没有碰见比她好的?肯定有。”然而,这些后来碰到的都没有开始过。这里,有葛优的坚持初心,也有贺聪水到渠成的坚定。
某网站曾经以贺聪的穿着做过一个专题,叫作“葛优妻子花裤衩出街,坏品位雷翻人”。大有戏谑调侃的意味。可就是穿着花裤衩的贺聪,在结婚20周年的纪念日,收获了葛优送的一套别墅和一辆奔驰。为了两个人的闲暇生活,葛优还特意花重金购买私人游艇,陪着她畅游太湖享受人生。
认识菲的时候,我以为我第一次懂得了什么是爱情——在二十多年平淡的婚姻生活背景前,我领略了激情的巨大力量,这力量足以使一个充满理智的成熟男人变得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那是夏末初秋的一天,起因是一桩生意上的合作。当时我、我的朋友和他们介绍来的菲,一伙人围坐在茶桌旁,兴致勃勃又千头万绪地侃着合作的前景和可能的挫折。坐在我对面的她落落大方,眼睛亮亮的,为还虚幻着的辉煌胜利兴奋不已。也许是气氛太浓烈,菲脱掉了那件深蓝色的外套,只穿了一件吊着两条细带的黑色弹性紧身裙。随着略显夸张的说话,她的全身传递着一种妙不可言的节奏,年轻女性洋溢着的生命活力令我们炫目。后来我们就去跳了舞。一堆男人围着一个婀娜魅人的女人,自然免不了七荤八素扮不正经,要换了别的女子,早已招架不住。可菲却有这个本事,她且战且退,既大胆又保守,弄得一帮对男女之情早已有点麻木的中年男人,深深感受到了一种舒服体贴的满足感。
那一晚,我痛痛快快地玩了个尽兴。我的情绪之高涨,舞姿之流畅,全与肌肤相触的这样一个女人有关。她鼓励我说,我是今晚最有魅力的男宾,而我也发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异样目光,得到了自己的吸引力反馈回来的信息。
谁说男人不需要虚荣心的满足和支持,在某些时候,男人对它的需要甚至比女人更甚。那一夜,开着车回家,在空旷宽阔的二环路上,我忽然发现自己又有了满身的活力。
我们之间到底谁吸引了谁?现在已经很难说清。但生意合作出人意料的成功,和菲的聪明能干是分不开的。菲的最大聪明就在于她总是能够准确把握住男人的弱点,譬如她说的“二十多岁的男人是次品,三十来岁的男人是上品,四十来岁的男人是极品”,就让年过四十的我很受用。有人说当一个男人赞叹街上的姑娘年轻时,潜意识里已觉得自己老了。我和菲在一起时却从心里感到青春,她也从不“避嫌”,在我面前就像一头热情欢快的小马。菲还没结婚,比我小十七岁,比我女儿大七岁,比我太太小十六岁。
一桩大生意结束了,朋友们都识趣地撤出了。可我却总是想出一些借口和她见面。我们没话找话,彼此心里都明白,我们已经陶醉在了一种不一样的情绪和需要当中。虽然是违反道德和常规的,但激情充斥整个心胸时,谁都不可能再安分守己。只是菲这种女子太聪明,理智上的逃避和情感上的追逐都被掩饰得变幻莫测,而这更容易把一个男人的心火吹得越来越旺。
当所有煽情的前奏都按部就班地演完,我们才理所当然地走在了一起。而那时真正美丽动人的深秋也到了。在乡间一间被金黄银杏树包围的小屋里,我们坐在床上。我把这些年来平淡的夫妻生活和没有她的日子里的寂寞讲给她听。她微笑地瞪着大眼睛讲她对男人的认识和理解。然而这些都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窗帘拒绝着外面明亮的阳光,浅黄柔软的床头灯光将她毕露的身体曲线向我的灵魂蜿蜒,欲念变得清晰,接下来不可阻挡地发生了不言而喻的事情……
晚上,精疲力竭的我躺在太太的身边回忆着白天的狂热,蓦地想起进屋后没等我招呼菲就在鞋架边换上拖鞋然后走向床边,整个过程有条不紊。这种娴熟的感觉让我有些不快。还有,她那天进屋后就脱掉了外面披着的一件毛衣,里面是一件真丝的紧身吊带短裙。她的故意不懂,和那装出来的小心翼翼的欲推还就……事后这一切都让我了悟,并有点不快。但不快也就那么几秒钟。那每一个令人消魂的画面挥之不去,在脑子里盘旋。那种感觉竟是我多年未曾有过的。连一些羞愧和自责,都在发热的高峰状态下消失殆尽了……
她管我叫哥。每天我们都要通几次电话。单位食堂的一张菜单也能使我们在电话里津津有味地讨论半个小时。一次,一个女下属推门进来请示工作时正逢我隔着话筒和她“吻别”。看着女下属惊诧的眼神我脸红了。没多久,公司里就传言“老板和太太迎来了第二春”。
我以为我和太太的感情是一种久远的稳定。一直以来听她絮絮叨叨也有心烦的时候,二十几年的平庸婚姻也有心存不甘的时候,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会沉溺进情人的感情漩涡里去,直到成了纵情其间的“狗男女”,才知道火起来的热度,足以烧灼每一个时辰。那时我和菲差不多每天都要见面,见了面便恨不能每刻都缱绻在床笫之间。她每次找我都会在我公司所有人的视线之下坦然而来,而我要去找她,她却规定我只能在别人视线不能及的地方等她。我心里又有些不快,好像我是她见不得人的黑暗。情人的位置就是在这特定的处境以特定的方式实现自我罢。而且,比起别的障碍来,这样的考验已经是无足轻重。
菲是个很自我的人。幽会的方式都得全由着她的心思。为了不影响我们的情绪,每次都是不善厨艺的我下厨房。在烟熏火燎中想到终年在厨下忙碌的妻子,心里不能不歉疚,可是幽暗的小屋里惟一的亮点就是菲水汪汪的眼睛。在这样的沸点面前,我的身体本能地绷紧、充斥着热辣辣的紧张和离经叛道的惴惴不安。也说不清起点和终点在哪儿,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和她像两枚捆绑式火箭,一点火就在无尽的燃烧中升了天。
菲过生日的那天,我在金黄银杏叶已经落尽的乡间小屋点上蜡烛,插上鲜花。不知怎么的,我的思绪突然间滑向了童年,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女儿、我的太太,就有落泪的冲动——就像是警告我伤感怀旧的不合时宜,我的头皮一阵刺痛。“你这么多白头发了!”菲翘翘的兰花指上拈着一根从我头上拔下来的白发,语气夸张。“你嫌我老了?”连我都听出了自己语气中的不快。菲自然反应强烈,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被她默不做声中故意横七竖八地戳满了彩色小蜡烛。那一次,自然彼此心里都不受用。好像为了互相给对方和自己一点面子,我们草草敷衍了一下就“好戏”散场——身体若不是被爱意充满,“爱”做不做都是没有什么趣味的。
回到家里,照例是太太的一句“吃了吗”。我阴晴不定的脸转向落地灯的阴影,手习惯性地按了按胃部。“胃病又犯了,也不早说。”她不假思索地冲进了厨房。没几个回合,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线面就端上了桌,“这是隔壁老陈去福建出差回来送的,米粉压得又细又柔,胃不好的人吃这个好……”妻子的话像扯开了的线团,绵绵密密。我第一次觉得被抚慰得十分妥帖,丝毫没有感到以前常有的腻烦。
菲的自我使她在她单位里很不合群,据传下一批的分流名单里有她。她先是在我的耳边痛骂背后促狭的小人,后来就在我面前委屈地诉说不公平。再后来,她在电话里极详尽地把我所有处长以上的社会关系查了个底朝天。我十分清楚她的表演,那意思只有一个:要我帮她。我不是不想帮她,我是没办法帮。
接下来,事情就有点儿乱了。一天,还是在那乡间的小屋里,还是按照常规的亲密接触,但就是有些什么已有了改变。我的直觉告诉我,菲对我有抱怨。当我伸手帮她理顺头发时,她没有一点回应。“你一定怪我不帮你,但那是没办法……”菲还是不言语,开始穿她的长筒丝袜。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窘。“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以后不能常跟你到这儿来了……”菲朱唇轻启,听起来又清醒又平静。我的心有点儿失落。
我依然约她,但事先都要费尽心机设计好她不便推脱的理由。她依然赴约,但每次都要经过三番五次的说服。我觉得自己像个乞儿。
爱不是一个常量,也不是一个定数。随着时间、空间、心情、处境的变化,爱的成分公式也在变化着,甚至与神秘程度、受刺激程度都有密切的关系。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只是要经过艰难的抉择和精心的设计才有机会。
我在远郊的住宅小区买了一套房,带菲去散心。房子是复式结构,价钱便宜,很合我意。当我兴致勃勃地向她介绍我的安排,这边给女儿,那边做书房,20平米的地方做客厅……我很想听听她的建议。一扭头,才发现她早已心不在焉,眼睛正张望着窗外一大片正在升起的楼房。在楼上的起居室里,我意味深长地望着她,向她眨眨眼睛:“这是我的私人领地,一块大地毯、一个小酒吧就够了。”我记得菲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卧室就是这样一种格局。没想我话音刚落,菲便暴怒:“我的位置就只在这张地毯上?”我没想到她这样失控,脸都有点抽搐。
接下来我的情绪便陷入了一种困惑和失落。我想菲也许很快就要移情别恋,而我没有权利干涉。但就自尊而言,我倍感心酸又无法容忍。
那一阵太太对时下的电视“速配”节目颇感兴趣,每期不落地收看。我曾经在心里痛恨过自己妻子的这项鄙俗爱好,对电视上的饮食男女们的“勇于不要脸”也讥笑不已。那一晚,太太照例在屏幕前哂笑一对对速配男女。“这一对不错。”妻子少有地大声赞叹。我无意瞟了一眼,差点儿晕倒,没错,那接过男一号手中玫瑰的竟是别着五号牌的菲。屏幕上打出男一号的详细资料:1?80米,硕士,外企白领。这不正是菲一向坚持的“宁缺勿滥”的择偶标准吗?她怎么能这样做呢?那我算什么?菲和那个年轻男子双双站在镜头前亮相的时候,我暗暗捏紧了拳头。
和菲再一次相聚时,我很绅士地控制着情绪,问起她的电视征婚。她浅浅一笑:“搞笑的,不当真。”“搞笑?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俗不可耐了。”我有点恼怒。“你又什么时候当起我的监护人来了?”菲的语气里有明显的挑衅,“你是我的什么?我又是你的什么?”她的气势让我语塞,突然间就冲口而出一句话:“我们结婚吧!”话一出口我被吓坏了,心突地一沉,马上知道自己死也不会这样做。我紧张之极地盯着菲那丰满的小嘴,非常害怕她会发出热烈回应。而菲又是浅浅一笑,似乎连想都没想:“怎么可能?”
如释重负和怅然若失,一时之间塞满我的心头。我曾经以为自己是她感情里的固定资产,但最终还是被清盘。“别恨我,我可是一直叫你哥的。”一种隐痛涌在我胸中。我一直认为的真正的爱情就在这平淡的、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甚至连手都没有握一握、道别都没有说一句的瞬间结束了。菲轻盈地起身,飘然而去。
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什么物质条件能够阻隔两个人生情,但要相爱还远远不够。春光秋阳冬雪夏雨四季的轮回永远不会为某个人的伤感而驻足,只有找不着北的我在又一个银杏金黄的秋季长风里迷茫懵懂。——也许生活没有更多更复杂的理由,欲望就是最真实的一种东西,当发现被它支配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出了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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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郑小穗去取钱。宋榆从进银行工作后就老跟她说,我们纪律严,我一新人得注意影响。
但ATM机吞了她的卡不吐,她只好踮起脚往营业大厅里瞅。这一瞅才知道,宋榆呆的根本就是边上那个少人问津的窗口,叫什么来着她没仔细看,反正不关储蓄交费贷款的事儿,似乎连号都不用排。
小穗笑嘻嘻地看着那窗口旁边绿色的防盗门,心想待会儿出现在宋榆面前后,他是会放她到玻璃隔断内的办公区喝水的吧。那可真美,银行大门对所有公民开放,但从营业厅到办公区的这道铁门,可不是谁都能进的。
哪知宋榆见了她就挥手让她退。
怎么能退?她都忍了两个月不打扰他了。她坏笑着跑过去将脸凑向窗口说,别紧张,我今天是来办业务的。
防盗门开了,宋榆出来了,可他啪的一声又把身后的门关上了。
小穗还是高兴,上前挽住他说,亲爱的,要是你管ATM多好,那样我就希望我一取钱,它就出小故障。
他挣开她缠上的胳膊,皱着眉问她工作怎样了?
她调皮地说,宋哥哥放心,下次来,保证是领了薪水到哥哥这里来存的。
没事多投简历,别天天睡大觉,没看脸上像栽了两只包子吗?都比营业窗口还要大了。
小穗笑,宋榆是在逗自己呢,窗口是一玻璃墙,她能有那么大一张脸吗?他一定知道,浮在她脸上的,是好久不见他现在终于见他后盛开的两朵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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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穗先和朋友去做健身会籍顾问。那天她做脸部按摩时,发现脸上的肉真比身上厚不少,这婴儿肥的脸要是不拿下,可是会影响到日后一职业女性的干练的。
会籍顾问能在健身中心享受免费健身,等以后对口的工作找到了,肉脸也丢掉了,不就有更多正当理由和身份往宋榆那里跑了吗?
而且在健身中心上班趣事还蛮多。有个VIP,他竟然叫关方。这也太权威了,想想官方都来健身了呢,但这关方却挺拽,那天小穗得知他在某大公司,便想多宣传多拉些会员来。人倒是拉来了,可说到会费他就计较了,说团购得多优惠。小穗只得给他们再多送一个月。
电话报给经理,经理责怪说,会籍顾问是干什么的?是完美宣传,招募会员,维护会员关系啊,你得努力争取最大人气和最大利益。弄得她心里很不爽,再见关方,就如同百姓见了贪官,不言语。
那天正午,她揣着刚领的薪水,用在跑步机上练出的体能,跑了一次小马拉松的路程到宋榆那里,她指着大汗淋淋的脸冲他笑:“看看看,变小没有?我是跑步过来的。”
以为宋榆会给她倒水,以为宋榆会叫她慢点儿喝。可他仿佛比她还累,沉着脸沉着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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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吸引力的,这样的体会小穗越来越觉得对。她对着几个来中心免费体验的人说了老半天,他们都还在犹豫。
刚好关方进来,小穗便介绍说,这位先生是我们这里最资深的VIP了,相信他的切身体会一定不会让各位失望,我们来听他谈谈。
哪知关方竟然不买账?他全当没听见,冲上跑步机便自顾自地跑着,一个字都没吐。
他们走后她觉得特委屈,泄气地躺在跑步机上。关方这时却来说,郑小穗,我看那几个人就只是来晃晃的。
滚!要不是站在对面的是个人,她真想从地上提一哑铃扔过去。
当月她的薪水领得最少,经理鼓励她,给她一张季度卡,说送给朋友吧,人带人,指不定下月业务就旺了。
那张卡,她想送给宋榆,她又不争气地想他了。电话过去,宋榆没有接。可能在开会吧,就给他发了短信,说在健身中心等他。
跑步机不知道累,但小穗那天知道了。为等宋榆,晚上12点健身的人都走了,她还在跑步机上。小腿肌肉很疼,疼得让她责怪自己不该如此贪婪地来享受这免费的跑步机。
再给宋榆打电话,他关机了。
㊃
小穗发现她对会籍顾问这份工作做得好极了,许多会员都拉了朋友来。这些人中,关方给她带来的会员,竟然是最多的。
只是薪水涨了,她脸上的肉也反弹了。同事笑她再放纵下去,就不具备宣传健身的形象了。可关方说不对,只要小穗笑,就是灿烂的。每每关方这样说,小穗就故意扔给他一个笑,真的吗?
是啊!关方总是如此干脆地回答着。她听了会得意地扭头跟同事说,听好啊,我只相信官方的意见。
可是没想到,生日那天宋榆会突然带着玫瑰来找她,而且像以前在大学里一样,亲昵地叫她小麦穗。
小麦穗,我换岗位转窗口了,你再去找我得排号了,不过这样多么好,听着报号听着报号,你就来到我的对面了。小穗开心地笑他酸,问他转什么窗口?他随意地说储蓄啊,有任务的呢。
㊄
小穗的会员又来了不少,她却整天犯愁,她为宋榆拉存款做的工作比这个多,可就是没人向她打听宋榆的办公地址和电话。
有一天她坐在地上用脚滚着哑铃,挺郁闷地问关方,是不是朋友间,一提到钱,就都不言语了。关方提起她脚下的哑铃举了两下,看着她说,大概是吧。
但没多久宋榆却打来电话高兴地说,谢谢她这个哥们儿帮了他这么大的忙。小穗不懂,谁是哥们儿啊?
你啊,从大学到现在,咱们不一直都是好哥们儿吗?你都给我介绍了那么大一个客户,不是哥们儿,谁那么义气?
怎么突然就是哥们儿了?他在大学里不是每年都跟她过情人节,过完节他还吻住她不放的吗?电话里又讲不清,刚好她没钱了,就请了假坐车来到宋榆那里。
她没有看到宋榆,后来给他电话,说是不上班。但她也听见了电话里有个女子叫他亲爱的声音。
打电话前,她听一个中年女工作人员跟旁边的同事小声嘀咕,宋榆好像是有来头的,整个营业部就他最轻松,而且张洁一跟他好,他就给她拉到了某公司的两百万。
原来宋榆根本没换窗口,储蓄任务是他新女朋友的。而大客户就是关方,因为关方就在她们说的某公司里任财务主管。
㊅
再回健身中心已是半月后。专业对口的工作,她在这个城市里苦寻不到,家里却给她在家乡小城找着了。
今天来是经理又打了电话,这半个月里,经理几乎每天都要打电话说,郑小穗,你另攀高枝,也得来把你交的押金领回去啊,我们等你哈。
昨天她已去过宋榆那里。很早去的,她排到了当天的第一号,等那个叫张洁的给她办完销户手续后,正好宋榆给张洁端咖啡过来,她看着宋榆没说话,只是伸出手在窗口评价器上摁了个“不满意”,然后转身离去。
本来也想去关方的公司跟他说声谢谢的,但想了许多还是决定离开这里了再给他打电话道一声谢。这份小心谨慎,让她也有些不明白。
一去健身中心她就被同事们拉住说话,这番融洽让小穗心里有了留恋,于是想上二楼再去跑一跑窗边的那台跑步机。
可今天来的会员特别多,所有的器材都在用。
正要下去,有人叫她,没想关方此刻也在。他像往常一样叫她过去帮忙占着他那台跑步机,他要去喝水。
小穗笑着走过去,跑着跑着她哭了。因为每跑几步,履带都会滚出一个字来,它们是同事们粘上去一句话:留下来,跟关方谈个健康的恋爱吧!
关方喝水久久不回,她回过头,看见他站在同事中间笑。原来关方早就跟她的同事说他喜欢她,所以这半个月经理才一天一个电话,乐此不疲。
几天后,小穗跟经理签了五年合同。感情病了一场后,她终于明白,原来在工作中,和不同的人谈论健康才是她最开心的事,在对爱情的向往中,健康的我跑它也跑的爱才是最幸福的。
生怕我和女儿要他养
因家暴与前夫离婚后,我没想再婚。我在医院做护士,收入可以应付我和女儿的生活。我爸妈有退休工资,维持日常开支没问题。
可是,我妈却一再劝我再婚,她说等他们走了,女儿嫁了,我就是孤苦伶仃一个人了。我想想也对,加上周围总能看到恩爱夫妻出入,对于婚姻,我渐渐又燃起了期望。
先后相亲几次,但都不满意。后来,同事给我介绍了陈森。陈森从部队退役后在民政局工作,妻子因之前受不了长期分居跟别人好了,他从部队回来后便主动提出了离婚,自己带儿子过。同事说陈森工作稳定,人也踏实可靠,是个再婚的好对象。
于是开始相处,没有电光火石,没有浪漫激情,一切都淡淡的。可就在这时,我却因胆道蛔虫住院动手术。没想到陈森一直在身边细心照顾我。我很感动,加上家人的助推,出院没多久,我就和陈森结婚了。
陈森跟我说,反正是二婚,也不好意思多收一次别人的份子钱,所以就不搞什么仪式了。我心中“咯噔”一下,但还是同意了,心想日子长着呢,也不计较这一点。
就这样,我带着女儿住到了陈森和他儿子的家。我刚搬过来没几天,就接到很多要租房的电话。原来,是陈森在同城网上发布了出租启事。我很不开心,他却理直气壮:房子闲着只会落灰尘,租给别人才会生钱,你自己和女儿难道不用花钱吗?我一惊,他这是为自己减轻负担呢,生怕我和女儿要他养?
不就二婚嘛,穿什么婚纱
接下来,钱的问题,在这个家越来越突出刺眼。
我给女儿报英语和绘画补习,他皱眉,当我再给女儿报钢琴课时,他有些激动,因为我刷了他的信用卡。其实我不过是想试探他,压根就没想要他来还这钱。他儿子小毅比我女儿大一点,上小学5年级,他什么补习班也不给他报,说没必要。其实我觉得小毅美术天赋还可以,最好去报个美术班,陈森一直拒绝,这一次却对我说:“我的信用卡额度不够了,你给小毅出美术课的钱吧。”我很生气,说:“算盘打得哗啦响!敢情我们不是一起过日子的,而是专为算计凑合到一块儿的!”本来我想跟他好好吵一架,他却默不作声进厨房忙去了。
几天后,我和他一起经过婚纱店,看着那漂亮的婚纱,我忍不住说:“我穿上肯定也漂亮。”他看我一眼,说:“你身材是不错,可不就二婚嘛,穿什么婚纱!”我终于忍不住,对他怒目而视:“二婚怎么了?二婚也还是新娘!”可是,他理都不理我,继续闷头葫芦一般只顾往前走。
我却站在那儿不想动了,眼泪哗就流了下来。原来,这个男人一直都瞧不起我,觉得我低贱,连一套婚纱都配不上,觉得我和他之间,只是搭伙过日子,可以省出一套房子的房租,省出一些煤气钱……
说真的,我想离婚了,因为我不愿这样被轻视,这样同一屋檐下还要为钱的事算来算去。
可就在这时,我爸不小心摔伤住进了医院。陈森工作比我自由,倒是主动承担起照顾我爸的事来。我妈很感动,因为我爸身材高大,如果不是陈森,我们娘儿俩肯定够呛。我的心暖了一些。我爸出院时,看着陈森忙碌着整理东西,我想让他休息一会儿,于是说:“我来整理,你去办理出院手续吧。”谁知他吞吞吐吐地拒绝了,我这才想起他可能是担心办出院手续还要补交錢。这只铁公鸡!我冷笑,故意对我妈说:“妈,应该还能退点儿钱吧?”陈森的脸,顿时就红了。
二婚夫妻,也是彼此的爱人
我以要照顾爸爸为名,住到了我爸妈那儿。坐在阳台上发呆,我妈要我去银行存钱,才一点儿钱,她也要去存起来。我说随便就花掉了,存什么。我妈笑,说:“如果不存,一穷二白的,哪里有得花?存得多了,才能随意取。我跟你爸这么些年就是这样攒的,一起攒生活,攒感情,攒银行存款,攒着攒着,就分不开了。”我惊讶地看着我妈,她是在点破我的婚姻吗?
是的,我和陈森是半路夫妻,搭伙过日子,我们共同的账户上什么也没有,没有共同资产,没有共同孩子,没有共同爱情,甚至,没有共同的纯粹生活。除了一纸结婚证,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集。
我妈把陈森叫到家中吃饭,委婉地试探他是否看重与我的婚姻,他毫不犹豫地点头;我妈又问,是不是向往亲人与爱人重叠的家庭生活,而不是这样像刺猬一样互相扎着,他依旧点头。我妈怜爱地看着我们,说:“孩子,像你们这样的组合家庭,没有家底儿,只有一堆乱七八糟的过往,这就像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必须清掉过去,重新攒起只属于你们的砖瓦。二婚怎么了?二婚的双方也是爱人,是爱人,就有权相爱和幸福,而不是彼此贬低和轻视。”
那天晚上,我跟陈森回家了。他背着我女儿,我牵着他儿子,走在街灯下,我们的影子合在一起,就是一家人。我知道,隔阂正在消融,我们要准备积攒新的家园了。
第二天,陈森主动交出了他的工资卡,我说:“放心,每一笔开支我都会认真记下来。”我们又决定,以后由我去接小毅,而陈森去接丫头。小毅的家长会,由我去开;丫头的家长会,由陈森去开。还有公公婆婆那儿,我们每周末都去吃一次团圆饭,由我和陈森下厨;走在小区里,在邻居面前,我故意“爸爸妈妈老公儿子”甜甜地叫着。说实在的,一开始,我也觉得别扭,可是,叫着叫着,心里就觉得是真的了。有时候,形式感很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组合家庭,因为这就像宣誓,表达诚意,让对方放心。
每天晚饭后,我们一家四口都会一起散步,一起猜谜语,做脑筋急转弯,有时则搞家庭运动会,我和小毅一组,陈森和丫头一组。日子久了,相濡以沫里,欢声笑语里,坦诚相待里,感情交流逐渐如浪花一般在我们的心底跳跃起来,家里有了温馨,有了爱意。
对钱的顾虑仍旧存在
一天晚上,陈森神秘地笑着,悄悄递给我一张银行卡,说:“老婆,我这里有些钱,我想把这套房子卖掉,换套大点儿的,两个孩子住得也宽松些。新房子新气象嘛!”我愣了一下,接着眼泪就涌了出来。因为我知道,他的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
我没有急着接银行卡,而是跟他说了一个在我心中酝酿很久的决定——我想开一家助听器店。我在耳鼻喉科工作多年,每天看到那么多老人、孩子来配助听器,我想自己开一家专业的店,价格适中,既可以帮助到很多人,又能增加一些经济收入。问题是,如果开店,就要去参加专业培训,还有成本也不低。听了我的话,陈森有些惊讶。我连忙说:“你先考虑,答不答应都没事。”
大概是陈森去找他父母商量了,公公婆婆不赞成陈森把钱给我,但又不好明说,找了个借口说有个朋友要出国,房子着急出手,可能会便宜卖,这样的机会太难得,应该先考虑买房。可几个月也没见有什么朋友出国。
说实在的,我心中挺难过。可转念一想,毕竟是几十万元的事,我和陈森结婚不过两年,他们有顾虑也是对的。我妈说,水泥凝固之前还会到处乱流呢,他们心里思前想后也是可以理解的。陈森显得很歉疚,在我面前小心翼翼。看他这样,我突然就释怀了,如果他不在乎我,是不会这样努力照顾我的情绪而尽力讨好的。两年来,无形之中,我们已积攒起了属于彼此的爱情。
诚意,搭建起幸福家园
小毅感冒连续高烧,为了照顾他,我晚上睡得很少,白天上班时,排错了一位患者的号,让后面的人先看了病。这位患者的家属对我破口大骂,这时陈森恰好带着小毅来医院挂水,顺便来找我,看到了这一幕。小毅快速地跑过来,去推对方,我抱过他,嘴里一个劲儿地跟对方道歉。小毅突然就哭了。看着孩子为我哭,我也忍不住眼泪直流。孩子在我怀里颤抖,我知道,这两年,他跟我真是亲了。
回家的路上,陈森说:“明天你就准备开店的事吧,如果那张卡上的钱不够,我再去找我妈借。”我没说什么,任眼泪流,紧紧地抱着小毅。
由于我在医院工作多年,专业学起来快,做护士又练就了耐心,我的助听器店发展得不错。陈森在工作之余经常过来帮忙,但他似乎故意不过问店中的财务。有时我特意把账目表给他看,他都轻轻地合起来,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信任你,爱你,爱这个家!”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去年12月,我拿出做生意赚的钱准备买新房,在考虑是贷款还是卖掉老房子付全款时,陈森说他的不卖,将来给閨女做嫁妆,我说,那我的也不卖,将来给儿子娶媳妇。说完,我们同时“噗嗤”笑起来,眼中泛起幸福泪光。
至此,经过4年多的磨合,我和陈森,终于通过坦诚与行动,积攒起足够的爱情与亲情以及共同的事业,在“一穷二白”的二婚土壤上,建起了我们全新的幸福家园。是的,只要彼此都对婚姻有足够的诚意,灰暗的过往终究遮挡不了共同的阳光。
几年前,一位女朋友结婚,婚礼前的单身派对上,她眼中闪耀着无限憧憬对大家说:“终于找到了我宁愿放弃全世界都要和他在一起的男人。”在场的朋友都为她的话感动,觉得她真的遇见了对的人,可是,我心里却咯噔一下,总感到哪儿不对劲。
事实证明,她的爱情确实是场放弃全世界的过程:
丈夫不喜欢她在工作上投入太多精力,她便申请了若有若无的闲差,安心做个以家庭为中心的女子;丈夫不愿意家里有陌生人,她便放弃保姆和家人的援手,连闲差都不做了,在女儿出生后当了相夫教女的全职太太;丈夫不喜欢她身边那些精气神特别足的女朋友,担心她被她们带得心野了,她便慢慢逐一失联,把自己小世界的领地越缩越小,直到电话本里只剩下不到20个名字。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世界缩小得难以为继,是丈夫从邮箱里发来一份清单,这份家庭账单涵盖了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分月开销,一看就是专业人士做的Excel,附注了银行信用卡的消费截图,一切都在向她无声示意:我为这个家花了多少钱。
作为她电话本里剩下的20个人之一,她在倾诉的结尾哭着对我说:“我为他放弃了全世界,为什么却得不到他的世界呢?”
我也终于想明白了当年咯噔的原因: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要求你为他放弃全世界;而一个你放弃全世界之后才能得到的人,根本不是爱人,那是自私的要求者,而好的爱情,彼此都是对方的合伙人。
曾经,我们讨论为什么林徽因最终嫁给了梁思成而不是徐志摩,现在看来,在漫长的人生中,梁思成和林徽因才是最适合的爱情合伙人。
林女神自恋,常常夜晚写诗还要点一炷香摆一瓶花穿一件白绸睡袍,面对庭院中的满池荷叶,在清风飘飘里吟咏。梁思成不仅忍了,还用一周时间雕刻、铸模、翻砂做了面铜镜,镌刻“林徽因自鉴之用,民国十七年元旦思成自镌并铸喻其晶莹不珏也”,对于她登峰造极的孤芳自赏,他既没有打击也没有夸赞,而是一唱一和。
梁思成有点死板有余变通不足的書呆子习气,爱国心和事业心都特别强,战乱中林徽因就拖着病弱的身体随着他逃亡,她一星期来往四次走将近十公里路去云南大学教英文补习,一个月挣40元法币贴补家用。可是,梁思成测量古建筑的皮尺丢了,她便瞒着他,毫不犹豫在黑市花23元高价另买了一条送他,她的爱和体谅不仅仅在优渥家庭的客厅里,也在颠沛流离的路上。
逃难时,为了方便林徽因治病,梁思成学会了输液打针,不厌其烦地把医疗器皿用蒸锅消毒,然后分置各处一丝不苟;为了让她暖和点,他经常亲自侍弄火炉,生怕别人一不小心弄熄了火,他的关心从来不是嘴上功夫,而是实实在在的体贴。
在李庄,不擅家务的林徽因生着肺结核,喂鸡带孩子缝衣服,虽然缝缝补补对她来说,“比写一整章关于宋、辽、金的建筑变迁,或者描绘宋朝都城还要费劲得多”,但是,她愿意把更多研究学术的时间让给丈夫,这是她最有效的支持。
两人的女儿梁再冰说:“我的父母是长期的合作者,这种合作基于他们共同的理念,和他们对事业的献身精神。”
没错,这就是最合适的爱情合伙人,就像梦露说的,如果你无法接受我最差的一面,也不配拥有我最好的一面。而他们,都坦然接受了对方最好和最坏的那一面,并不要求对方违心拗成自己喜欢的造型。
从同学那里得到了小帆的QQ号,我迫不及待地加上。小帆是我学生时代的好友,可是,这些年我完全失去了她的消息。我知道小帆与继父的关系一直不好,听说毕业后她跟继父決裂,只身远走他乡。她像一只断线的风筝,与大家失去了联系。有一次,听小帆的一个老乡说,这些年她没回过家乡,离了婚,自己带着孩子过。每每听到小帆的消息,我都为她揪心。
到了晚上,小帆终于上线。她给我发过来一个拥抱,然后说:“亲爱的,真的是你……”随着电脑屏幕上轻快跳出的文字,我感受到了小帆的欣喜与激动,我亦是如此。我们聊了一会儿,我忍不住问:“小帆,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电脑的那一端,稍稍停顿了一下,几行文字跳出来:“我很好。儿子很聪明,长得比我都高了。他把我当知心朋友,我很欣慰……”说来说去,小帆都是在说快乐的事。她曾与继父决裂,失去经济来源,只身打拼,又遭遇感情不顺,这些她却只字不提。
我想,这些年的委屈,小帆一定无人倾诉,自己默默忍耐,悄悄把眼泪咽到肚子里。我心疼地对小帆说:“亲爱的,我知道你过得很辛苦……”电脑的那端,又是稍稍停顿了一下,然后我看到屏幕上出现几个字:“只说幸福,不诉沧桑。”
我的心忽然一暖,这才是我认识的小帆,依旧是那个乐观、坚强的女子。小帆说:“我是遭遇过很多不幸,但我学会了选择性记忆。既然有些往事不堪回首,就不去回首,往前走就是了。而幸福的事呢,我会牢牢记在心上,这样幸福就被我放大了,抓牢了。儿子现在很阳光健康,我真的感到幸福。”我能感受得到,小帆的幸福是由衷的。
“只说幸福,不诉沧桑。”多么好的生活态度和人生领悟。我们很多人都太喜欢诉苦了,有一点不幸就到处诉说,最后弄得自己仿佛真的陷入了水深火热中,生活被笼罩上沉沉的阴霾。幸与不幸常常在天不在人,而觉得幸与不幸,则在自己。幸福完全可以掌控在自己的手里。人生起伏,祸福相依,谁都有自己的幸与不幸。
只说幸福,不诉沧桑,人生便会真的花开满途,馨香永伴。
春节长假过后,身边的大龄未婚男女,几乎无一幸免都经历了相亲,有的抵抗到底、绝不妥协;有的耐不住家人的苦口婆心,带着愤懑的情绪,敷衍了事。而我要说的是,相亲这么好,为啥要拒绝?
单身的大龄青年,一边自怨自艾、悲天悯人地称自己为“单身狗”,描述得要多凄惨有多凄惨,满口渴望爱情、渴望婚姻,其实内心深处拒绝身边出现一个亲热的人。正如有句话说的,单身久了,就是一种病。这种病就是习惯了一个人吃饭、睡觉、看电影。事实上,拒绝相亲的人,拒绝的并不是相亲本身,而是拒绝去爱一个人,他们失去了和一个人牵手的强烈冲动。
爱情,有各种各样的遇见方式,或者来自一次同学聚会,或者来自公交车上的偶遇,或者来自一次联谊活动。但是所有能修成正果的爱情,从来都和遇见方式没有关系,而和两个人能否相处融洽有关。相亲只是相遇方式的一种,不奇葩、不特别,也不是封建余孽。
精神上的门当户对,是筛选爱情和婚姻的重要标准。但是地久天长的婚姻和爱情,不光有天上的星星,还有地上的柴米油盐。有些时候,精神上高度契合的两个人,最终也没有走到一起,或者即便走到一起,后来也迫于现实而不得不分手。
相亲对象,经过了介绍人的初步筛选,至少硬件上是门当户对的。硬件上的门当户对虽然不如精神上的门当户对那么重要,对于爱情和婚姻也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它却会影响婚姻的幸福感和持久性。当激情衰退,越来越多的现实问题摆在眼前的时候,硬件上的门当户对对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则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相亲没有那么可怕,请不要不问青红皂白就拒绝相亲,相亲只是一种你遇见他/她的方式,和你們的爱情无关,和你们的婚姻无关。相亲,就是你的爱人穿过人群,出现在你的面前,免了你千里寻他/她之苦,你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晨起洗漱,我发现牙刷上挤好的水晶状牙膏像一只敛翅欲飞的蜻蜓。
时间回到七八年前。那时候女儿才五六岁,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淘气、捣蛋,不喜欢安静,尤其不爱刷牙。我威逼利诱,皆无效果。有一天,我挤好牙膏后,手机铃声骤响,接完电话回来,只见她抓着牙刷在嘴里慢慢地倒腾,不由得大喜。见我来了,她拿出牙刷,口齿不清地说:“爸爸,蜻蜓……”
“蜻蜓?”我四处张望。
她急了,说了半天,我终于明白,我挤了一条蜻蜓般的牙膏。那天,我给她挤了不下十条蜻蜓般的牙膏,她呢,刷了不下十次牙。
白茶味、薄荷味的水晶状牙膏成为她的最爱,她说这样的牙膏会让她长出轻盈透明的翅膀。她总是问我这些小蜻蜓飞到哪里去了,我总是让她张嘴吐气。
“是不是特别清新?蜻蜓就在空气里飞呢!”
“我会不会长出翅膀呢?”
“当然,总有一天,你会飞得高高的、远远的,爸爸都看不到你了。”
她开心了。
我给她讲故事,扛着她看晚霞中的红蜻蜓。有一天,她扭捏着从我的肩膀上下来,说:“爸爸,我同学来了。”她长大了。在她的词语中,“小朋友”变成“同学”,再变成“朋友”,现在使用的是“死党”和“闺蜜”。时光就像一只倏尔远逝的蜻蜓,背着霞光,背着黄昏的晚风,瞬间飞远。
我跟她说她童年的旧事,她从题海里抬起头来,问:“有过吗?我只记得牙刷上的蜻蜓了。”
“还记得这个?”
“嗯,幼稚得要死。”她又埋头下去。
事实上,那只蜻蜓飞远了,把平凡的她留在了原地。
昨晚我训斥过她。她已经连续两次物理考试在60分以下了,我表面上的淡定就像薄薄的冰,经不起踩踏。她默默地流着泪,不辩解。她已经比我高一个头了。她一直是个乖巧的孩子。我曾经对她有过很高的期望,但是,谁不曾被自己的父母期望很高呢?也许,更多家长的陪伴成长就是接受平凡的同時收获惊喜吧。
我在这水晶状的蜻蜓旁呆立良久,想象晨起洗漱时她的怦然心动,她挤牙膏时的表情。我知道她已经原谅我的暴怒了。她只是个小小的孩子,无论她是天才还是平凡的人,她都是我心尖上的蜻蜓。我愿意世上的风暂息,让她安睡,让我可以看着她安睡。
两只“鱼”的恋爱有点甜
叶子是来自农村的姑娘,通过读书来到南京这座城市。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俞先生。
恋爱的时候,叶子住在南湖附近。合租的房间,一开窗就能看到绿树,听到鸟鸣。工作之余,叶子还兼职做一份家教。学生家住在珠江路,要穿过华海大厦后面的一条小巷子,晚上巷子很黑,叶子每次都是一路小跑。
有一次周末,俞先生问叶子在哪儿?叶子回答在珠江路做家教。俞先生提出去接叶子。叶子说:别,得等两个小时。2006年,情侣谈恋爱还是用短信聯系。俞先生没再回叶子的短信。但叶子结束家教课从小巷子里跑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巷口的俞先生。俞先生微笑着说:“饿了吧,走,带你去吃夜宵。”
俞先生的网名叫“水养鱼”,而叶子的大名里也有一个字跟“鱼”同音,于是,叶子养了两条鱼。一次给鱼换水时,一不留神,一条鱼竟然从老式水池滑进了下水道。叶子很难过,发短信告诉俞先生。俞先生一边安慰,一边出门,到叶子家时,手里捧着一个刚买的大鱼缸,里面游着一条小鱼。
年底,叶子跟着俞先生回他老家见未来公婆。晚饭后,叶子抢着刷锅洗碗。俞先生的妈妈临走前塞给叶子1001元红包,寓意“千里挑一”。
春节假期结束后,俞先生带着叶子去看他买的毛坯房。他让叶子做主,装修出心里家的样子。叶子感动得使劲点头。
婆婆来了,争吵来了
两人领证后,叶子住进新房,俞先生也安心地出国工作了。
半年后,两人才开始度蜜月。临近国庆,叶子怀孕了。婆婆很高兴,来南京照顾叶子,每天换着花样烧菜。
几个月后,俞先生再次出国工作,叶子和婆婆开始了大眼瞪小眼的日子。她渐渐地发现,俞先生不在家的日子,婆婆到了饭点也不做饭,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下雨天,叶子还要挺着大肚子去买菜。后来,婆媳两人的午饭,要么是吃前一晚的剩饭剩菜,要么干脆吃面条。婆婆每天都要念叨叶子几句,还经常对着叶子的肚子说:“快点出来吧,还是外面好玩啊!”这让叶子心里很不舒服。
俞先生回国后,叶子忍不住抱怨,“妈真偏心,我挺个大肚子,她中午都不做饭,你回来了才有荤有素。你不在,我们就吃青菜烧豆腐。”叶子以为只是夫妻间发发牢骚。没想到俞先生当场吼了起来,“我妈对你哪不好啦,她在老家忙得很,跑来伺候你,你竟然还说她。你有没有一点良心……”婆婆听到吵架声,也出来帮腔。叶子觉得很委屈,孩子还没出生呢,家人间就开始闹腾了。
叶子妈提醒说,婆媳不能吵,一旦吵开了,就像一个碗被打碎了,很难复原。
叶子生了个男孩,全家人都很高兴。婆婆来照顾孙子时感冒了,叶子让婆婆戴个口罩,谁知婆婆转身就回老家去了,过了好些天才回来。
坐月子期间,叶子发现,只要她跟俞先生拌嘴,婆婆就竖着耳朵听,然后帮着儿子跟叶子吵。身心俱疲的叶子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不是找错人了,俞先生值得托付终身吗?
叶子跟婆婆在磕磕绊绊中相处了6年。叶子换了工作,婆婆要说几句,叶子洗澡后没有及时清理头发,婆婆要说几句。有次叶子开玩笑说要当全职妈妈,婆婆直接拉下脸来说:“你不上班,那我儿子要养一大家子吗?”
2016年,叶子想把夫妻两人的积蓄拿出来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一家人一起看房,谁知交定金的时候,婆婆坚决不同意。婆婆的理由是家里还有老大,俞先生作为小儿子在南京已经有一套房子,再买一套,家里老大会怎么想?俞先生决定要亲情不要房,于是买房一事作罢。
婆婆在南京期间,关心儿子,关心孙子,叶子总感觉被她当成外人。叶子是农村的,家里条件不好。她最不愿听到婆婆说别人家儿媳结婚时陪嫁多少钱,总怀疑婆婆说这些是嫌弃自己。
开始理解婆婆
终于有一天,婆婆买票回老家,把自己所有行李都带走,说不再回来了。看着一天天涨起来的房价,想到错过的大房子,叶子心里埋怨婆婆,没有说挽留的话。
婆婆走后,叶子和俞先生的关系缓和了不少。有时候,俞先生会对叶子说:“妈其实不容易,养了两个儿子,家里的房子都是爸妈一点一滴省吃俭用盖起来的。”“妈每天4点多就起床,洗衣服做饭,然后去卖茶叶。”“妈帮我们带了这么多年孩子,我们要知道感恩。”……
孩子渐渐大了。叶子自己做主,终于买了第二套房。等婆婆知道时,叶子已经拿到了新房的钥匙。
叶子又生了个女儿。夫妻二人带着孩子们回老家。婆婆亲亲孙子,抱抱小孙女,知道他们已经搬进了新家,但没再说什么。
最近,叶子觉得自己有些像婆婆了。她也是每天一早起床洗衣服,给一家人做早饭,非要自己亲手去做,心里才踏实。婆婆舍不得吃的东西,留给儿子、孙子,说:“你们吃,看着你们吃,比我吃都高兴。”叶子也是这样,买了时令的水果,都先想着两个孩子。婆婆过去一直怕叶子辞职回家当全职妈妈。叶子现在想想,的确不能轻易换工作,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只有父母工作稳定了,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叶子渐渐想起了婆婆的好。她教叶子怎么抱孩子,怎么做红烧鱼。叶子爱吃饺子,婆婆曾买回肉馅和饺皮,专门为她包饺子。
从俞先生老家返程那天,婆婆准备了几大包吃的。叶子知道那里面都是婆婆的心意。仿佛以前的矛盾都不存在了。叶子和婆婆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在那一刻,叶子觉得已经和婆婆和解了,她也越来越理解婆婆。12年的婆媳相处,叶子眼里的婆婆是勤俭持家的人,对自己苛刻,对子女宽容。
想想过往,婆媳吵架最激烈时,叶子的工作不稳定,也没有多少经济基础,心里自卑又彷徨。婆婆一个眼色、一句话,都会让她胡思乱想。现在,叶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渐渐成熟自信后,她已经不在意别人的评价了。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儿子,叶子说,将来会对儿媳多一些包容,多给她一些成长的时间,因为没有谁是天生的妻子、父母,每一个人都在学习成为更好的家人。
一
“周末我要出差,孩子的辅导课,我已经列出明细,你按时接送,不要耽搁了。”我临走前,嘱托了老公三次。“我耳聪目明,别叨叨了。”老公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怪我啰嗦吗?让他带孩子我一百个不放心。上次我有事不在,下午两点半孩子有一节架子鼓课,结果他和儿子呼呼睡大觉,一觉醒来四点了。老师给我打电话问孩子情况,我才知道那个不合格的爸爸睡过头了。我回去父子两个竟然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想瞒天过海,一唱一和,跟我撒了个弥天大谎。
我一气之下,大的小的一起数落,把他们骂得落花流水。老公振振有词地说:“说明孩子太累了,谁让你报那么多班的,上午画画,下午架子鼓,晚上还学英语。”“就是,我太累了,我不想学这么多。”儿子也反天了。“不许说这样的话,要想比别人优秀,就得努力,天上掉不下馅饼。”我怒斥儿子。
周末晚上我匆匆返回了家,推开门的一刹那,我怀疑家里进了贼,满地的瓶瓶罐罐,还有几根小木棍横竖摆放着。“老肖,你干吗?”我带着怒气惊叫一声。“干吗?我和孩子正在做天平。”“妈妈,别打扰我们,正忙着呢。”我走了两天,家里搞成了猪窝,回到家没有一个人搭理我,还嫌我大呼小叫,我是要被他们气死了。“小贝,今晚的英语读了没?”“哼,我不想读英语,我就想和爸爸一起做天平。”“老肖,你鼓捣这些没用玩意干吗?你专门跟我作对是吧?”“谁说没用,这不是和孩子一起学习物理知识吗?贝贝,好了,这下可以放硬币了。”
只见用奶粉桶做支撑,用小木棍做秤杆,用两个黄色塑料盖做秤盘的天平,呈现在了儿子面前。贝贝在天平一端放了一只玩偶,另一端不断地加硬币,一旁的老公给儿子讲解天平原理。儿子高兴得手舞足蹈,对这个事物充满了好奇心。
“贝贝,再玩十分钟,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英语了。老肖,你把家里收拾干净,跟土匪窝有什么区别。”父子两个的脸顿时拉得老长,相互对视做个鬼脸,表示对我的反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父母给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将来孩子就会别有一番天地,这是我一直信奉的真理。
二
在培养孩子方面,老肖总是与我唱反调,甚至还拖后腿,贝贝只要交给他带两天,这孩子就敢跟我顶嘴,都是老肖上梁不正,影响孩子下梁歪。
一次,贝贝要去学架子鼓,拉着一张苦瓜脸磨磨蹭蹭不想走,要么去看看花,要么去看小金鱼,我连叫他好几声都懒得答应。
我很烦他不想学这个不想学那个,没点上进心。学习成绩不突出,画画也画不成个样,对乐器也不感兴趣,他打鼓的样子就像木偶,毫无表情,气死我了。
老公幸灾乐祸地说:“你给孩子铺排得太多了,这么小个孩子,你当机器人操作了,你想着输入程序马上就能看到成效,是吧?孩子本来有的兴趣也让时间消磨殆尽喽。你看儿子就像凋谢的花儿,蔫不拉几成啥了?”
“我现在给他安排了一条光明大道,以后他得感谢我。”
“你看那被囚禁的小金鱼,养了一年多了,怎么没见长大?”“这个就长不大,只是孩子喜欢,买来玩玩而已。”“no,这种鱼可以长大的,你看到过东花园鱼池里的金鱼吧,和这是一个品种,那长得多大,把你的这两条放进鱼池,同样也会长大的。”我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老公。
“和你把孩子束缚住是一个道理,孩子也需要一片自由的天地。你再看看那盆高调的燕子掌,前段时间,旁枝斜出,我让你剪掉多余的,你舍不得,硬是拿个绳子绑着,结果不但影响了主干,而且花盆都被斜枝拉倒了,剪掉旁枝后,你看到它的魅力了吧?”
老公说完,我一阵语塞,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想想是那么回事,孩子学得太多,学而不精,反倒成了磨洋工。何况他对我安排的似乎也不感兴趣。”
晚上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儿子的事情,我打算征求孩子的意见,去掉他不喜欢的科目,尊重他的选择。
“贝贝,妈妈给你安排的这些课程,你挑出自己喜欢的,剩下的都可以去掉。”儿子想了半天,很难为情地说:“没有喜歡的,画画勉强还可以。”孩子的回答,让我很惊讶。我死乞白赖地要把他培养成个大家级的人物,他却是这般态度。
我承认自己失败了,我牵着他的鼻子走,他却死活不肯动,真是寒心。我打算放手,随他去吧。
三
那天,老公看足球赛,儿子也凑过去,一边听爸爸讲解足球规则,一边专注地观看。兴奋之至,大声欢呼,手舞足蹈。第二天放学,路过体育用品店,儿子闹着要买足球,我便满足了他的要求。
自从有了足球,儿子如获至宝,每天缠着老公下楼玩耍。就那么个小球,在脚上踢了,换腿上玩,他那活力四射的样子,和前段时间没有生机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一天,儿子回来跟我说,校足球队招人,他报名了。我一听便着了急,踢足球能踢出个什么前途,而且耽误学习,我不同意。
儿子得不到我的支持,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刷地往下流,他又可怜兮兮地去求助爸爸。“投票吧,同意贝贝踢足球的举手。”老公自作聪明,暗地里帮助儿子。我转念一想,估计他也就图个新鲜,说不定玩两天就放弃了,他那么瘦弱,体能根本跟不上,随他去吧。
踢足球很辛苦,每天早上六点到集训地,训练一个多小时后,再去吃饭,紧接着准备学习文化课。没想到儿子积极性很高,每天早上自觉起床,准时到达集训场地参加训练,跌倒站起来,即使累了也笑容灿烂,驰骋于足球场的儿子潇洒自如,就连球技都很完美,他在绿茵场上的表现彻底颠覆了我对他的了解。
教练说,儿子悟性高,反应快,动作敏捷,因此将他安排在了中锋位置。教练对他的肯定,更增加了他坚持踢下去的信心。
暑假里,教练要带着孩子们去青岛打比赛,一走就是二十多天。儿子从小都没有离开我独立生活过,何况一走这么长时间,我心里很是担忧。我嘱咐他,“想妈妈的时候,随时发视频。”他微笑着点点头。
原来我又错了,他根本不主动联系我,老师说他很独立。我每天都是通过教练发在群里的视频,才能了解到儿子的情况。一次,我从视频中看到,儿子正在和一个黑人教练边走边交流,黑人教练还摸着他的头,和他亲昵地有说有笑。刹那间,我和老公都傻了眼,仿佛看到儿子一下子长大了,不太善于表达的他,竟然敢大方地和外国人交流,太出乎意料了。老公嘚瑟地跟我说:“本来儿子是颗榴莲,你却当作了哈密瓜对待。”
青岛不虚此行,教练带着孩子们拿了二等奖凯旋,儿子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报英语辅导班,他说要好好学习英语,否则以后走出去,没法与梅西、C罗这些球星交流。我捂着嘴,就怕把牙笑得掉下来。
不过,儿子为了他的“热爱”,积极主动地要求学习英语,我很欣慰。
算来儿子进入足球队已经两年了,不仅个子长了一头,英语成绩也很棒,期末考试成绩处于上游。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事实证明,四肢发达,头脑也发达。”
确实我也看到了孩子的独立、坚强以及勇敢的坚持和向上的力量。有一首歌这样唱道:放弃规则,放纵去爱,放肆自己,放空未来,我不转弯……
既然孩子选择了自己的“热爱”,坚持了自己的坚持,不转弯,那就继续放手让他追梦吧,我相信,心中有“热爱”,未来犹可期。
和梅远结婚以后,有了自己的家,不用再在朋友的饭桌上有一顿没一顿地蹭饭,尽管有说有笑,但却是不饥不饱。也不用再在哥儿们的床上借宿,尽管也是倒头睡到天亮,但却是不香不甜。
有人爱的日子就是不一样,幸福,温暖。雨天,会有一个娇小的身影,拿着伞等在车站;雪天,她会准备好热气腾腾的麻辣火锅等我回家。
日子一晃就过了三年。两个人在一起,说不上很爱,也说不上不爱,更多的时候像是一种习惯。习惯了两个人在一起吃饭,在一起睡觉,在一起散漫地说话。都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可能真的是这样吧。
有一天,去哈尔滨出差,意外碰到一个女孩,她是对方单位派来配合我工作的。她很爱笑,无所顾忌,留着短短的头发,象牙白的肌肤,有些像混血儿,尖而精致的下巴,像一个卡通娃娃,我一见便喜欢。
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工作之后,我与她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回家之前,我洗了两次澡,想努力洗掉另外一个女人的影子。
归来之后,梅远默默地为我收拾行李,默默地为我准备晚餐。我去厨房里帮忙,看见她悄悄地擦拭眼睛,于是心虚地问她怎么了,她说是辣椒辣眼睛了,回头看我,依旧笑靥如花。
夜晚,躺在梅远的身边,我第一次睡不着,在黑暗中空洞地看着梅远,我怀疑我和她之间是否真的有过爱情。当初她的父亲患病住院,因无钱付医药费,她哭得梨花带雨,我动了恻隐,借了很多钱给她,后来她的父亲去世之后,她终因无钱还我,而以身相许。很多时候,她更像我的姐姐,包容我,接纳我,容忍我,从不跟我吵架,尽管她比我小很多。
我和哈尔滨女孩的情感像烈火蔓延,常常躲在阳台上,用手机卿卿我我。梅远看见,没心没肺地笑,尽管笑容有些酸涩,我不敢肯定她是不是觉察到我的不轨。
梅远很快消瘦下来,越来越瘦,并且伴有呕吐,不爱吃饭等症状。我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患了肝炎,被安排住院治疗,回家给她拿东西,发现抽屉里安静地躺着一块蓝田玉的鸡心坠,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那是我和哈尔滨女孩约会时,她送我的定情物。随手装在衬衫的口袋里。
原来梅远什么都知道。她之所以没有揭穿我,只是想给我留一条回家的路。
我茫然地站在厨房里,想给梅远做点吃的。可是我忽然忘记了梅远喜欢吃什么,不,我从来就不知道梅远喜欢吃什么。三年了,我第一次想到她的口味,第一次亲手为她做饭,如果不是她生病,只怕我永远没有机会为她做饭,永远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
把亲手做的饭和菜送到医院,梅远哭了,她说,我们离婚吧!肝炎很难治,而且会传染。离婚之后,你把那个女孩接回来,但是要好好对人家,记得回家的路,别再走错门,上错床。
梅远住院的日子里,家里乱了套,脏衣服一大堆,饭常常做夹生,菜常常炒煳,索性不吃,反正也没什么胃口。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身边没有了梅远那分孤单和害怕。在狗窝一样的床上胡乱睡上一觉,然后去医院,还有什么比照顾妻子更重要的事?
三十几岁了,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爱,那个爱你爱到迁就你的坏习惯,那个爱你爱到肯为你做一切,那个爱你爱到肯为你保住颜面,肯委屈自己为你留一条回家的路的女人,注定是你红尘中的劫,红尘中总有一场烟火爱情让人感动。
1
去年发生了两件大事,使我妈和我奶奶的关系有了转机。
先是我爷爷帕金森症加重,不慎走失。所幸,经过一夜寻找,我们在一个公园的树坑里找到了他。爷爷的情况在此后更糟了,原来还能自己走,现在完全要人搀扶才能行动。后是我妈突发冠心病,情况危急。虽然顺利脱险,但过程让全家人揪心。
得知我爷爷走失的那天晚上,全家都乱哄哄的。找来能找的各路亲朋好友,有摩托的骑摩托,有车的开车,没车没摩托的走路,每人拿一把手电把小区及周边找寻了个遍。找到人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爷爷被背回来的时候,奶奶“哇”地哭出声来,吵吵闹闹一辈子的老夫妻忽然重视起彼此。
我妈突发冠心病后,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奶奶陪了我妈半个月。出院之后,大家到奶奶家小聚,要走的时候,奶奶执意要送我们。
前一天刚下过大雪,地上的雪积得厚厚的,踩上去嘎吱作响,我们彼此无言。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和我妈与奶奶在一起常常尴尬无言,我们倒也习以为常。
奶奶送我们到小区门外。
“回去吧,回去吧。外面怪冷的。”
“没事,没事。我看着你们走。”
我们拗不过她。
我和我妈走了一段,回头看,奶奶还在原地。再走一段,回头看,奶奶还在原地。再走一段,将要拐弯到另一条路上,奶奶还在原地。她穿一件红袄,瘦小的身子站在雪地里,因距离太远,我们依稀能辨出那里有一抹红色。
奶奶老了,视力已不大好,也许已无法辨出街角的我们,但还是痴痴地站着。一转角,我们便在彼此的视野里消失了。
从前,我、我妈和我奶奶的关系并不像现在这样。
2
因为我妈的缘故,我打小和奶奶不亲。
爸妈刚结婚的时候,我妈娘家太穷,奶奶总觉得娶这么一个媳妇,吃亏吃大了。不仅吃亏,还要处处提防。
我妈刚嫁过来,去奶奶家吃过几次饭,每次都闹得很不愉快。
一次是姥爷哮喘,需要住院。可是,医院太贵,又缺人照顾,所以有时会来我家。仅仅是有时来,却总能引来奶奶的责难。一大家子在奶奶家举行家族聚餐,奶奶逮着机会就在饭桌上冷嘲热讽,“你们那种穷人家,很会占便宜。”
其实,姥爷的医药费花的都是自己的积蓄。我妈当时也赚钱,在乡村的一家工厂打工。
还有一次是农忙的时候,我妈帮我姑家春种。每到这个季节,青壮年都去田里集体劳动,午饭晚饭大都会由家里的老人来做。于是,我姑就带我妈去我奶奶家吃点午饭对付对付。
我奶奶看到我妈,龇着牙、骂骂咧咧地把我妈赶了出去。理由是,我妈来一次,有了先例,以后不管忙不忙都会来她家吃饭。还说,越是穷,越是懒。邻居都探头出来看这场闹剧。
在前十几年里,奶奶和我妈之间都是这些事的翻版。而最近几年间,彼此倒是变得“成熟”起来。所谓成熟,不过是从见面冷嘲变成了见面冷战或隔空指责。
奶奶不喜欢我妈,自然不肯帮她带孩子。所以,我和奶奶也相当生分。奶奶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还有一众孙辈都是她亲手养大的,除了我。
奶奶的一碗水没能端平,洒出去的就是我。我在奶奶家永远像一个客人,看着堂表兄妹们在她膝下欢闹。
3
奶奶从镇上又搬回到了农村的家里。
夏天回家探亲,我妈说奶奶倒常来看我。我回去没几天,又要走。遠行的前一天,我约了堂妹晚上一起去看爷爷奶奶,尽些人伦之礼。不想奶奶先来了,爷爷坐在轮椅上,被奶奶推着。奶奶说,是来赏花的。
在乡下,我们家有一个大院子,门前围了一个简易的花池,年年种些花。院子里再栽种各色果蔬,夏天,绿油油的。
我想起我妈和我说,她住院那些天,奶奶等没人了和她说:“那些年对不住你。”隔了一会儿,又忽然说:“人活一辈子,较个什么劲呢。你们可还年轻,好好照顾自己,我和他爷爷是真老了,日子长不了。”
爷爷和我妈的事忽然让大家警醒起来,奶奶也若有所思。
我们是终归会失去彼此的。说起来,都是一艘时间大船上的乘客,走一段距离,下一批乘客。每个刚上船的人都觉得日子无限长,未来无限远,我们随便猜疑,乱用情绪,彼此怨怼,相互争执,总觉得有些东西值得让我们彼此伤害。可是,岁月忽已晚。在一场永远的道别面前,要争执的东西忽然像风像尘。
人生百年,想来是说吉祥话,有谁能真的百年呢?失去,终究是件很轻易的事。趁时间尚未晚,好好道一声珍重,好好说一句对不起,不要将遗憾永远留下去,不要让心结永远解不开。
我妈以前是一个事事操心爱纠结的人,从突发冠心病以后,忽然看开了很多。人的生命何其宝贵,无止境的记恨也不过是浪费生命的一种形式。
她们和解了。
奶奶是来看我和我妈的。
原来,我们是能够彼此相爱的。
4
大家坐在院子里看月季。
爷爷在轮椅上突然兴致很高,想要我扶他走一走。我扶他走了一段,他的两腿发软打圈。不得已,我扶他回轮椅坐下。一会儿,他又吵着说再扶他走一走。
奶奶向我妈调侃爷爷,爷爷倒不理会,他最近感觉比往日好点,以前是一下都不能下地。他说:“这病正要多锻炼哩”。
我们坐在月季前。月季开得很饱满,层层叠叠。前一晚有大风吹过,花瓣落在地上,枝头只剩半盏残花,却显得更娇艳。
想起陈年旧事,好似看到大雁从苍空滑过,那么高,那么远。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有一句台词,一直让我记在心上:“我猜,人生到头来就是不断放下,但永远最令人痛心的,就是没有好好道别。”
其实,我们是能好好道别的,人生的时时刻刻都是好好道别的机会。不过,我们不珍惜而已,有时在过去很久以后才发现,有时永远都不能发现,其实,我们是能够和周围的很多人简单地相爱的。
每个人的结局都写得明明白白,一切喧嚣总归于沉寂,再多的无谓争吵也不过随风而逝。“争个什么劲呢?”是啊,争个什么劲呢。何况,那些日常的争吵记恨真的必要吗?人总是到失去了才忽然发现,过去有那么多遗憾留下,有那么多疙瘩没解开,有那么多本来能善待的人没有用一颗耐心去善待。
生命何其宝贵,但愿人情长久,在每个人的记忆里,永远记住那些美好片段,永远怀有一颗宽厚的心。我们在别人的生命里,哪怕是一个陌生人的生命里,留下的也该是温暖的印记。
我、我妈、奶奶、爷爷都在阶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聚集起一大群燕子。它们飞得低极了,和庭院里那棵低矮的枣树一样低。它们绕着圈,在我们的头顶飞,相互追逐,追累了会停在枣树上,停在葡萄架上,停在一朵月季旁。
九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办公室是大间,都是隔断,相互间看不见。但相邻格子间打电话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黏老婆的男人。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烫了没有?明天我要穿。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
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少不了暗地里留意他。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他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熟悉之后,我笑他,前辈真是好福气,讨得这样贤惠的老婆。他跟着笑,那是,那是。有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到医院去拿点药,竟然意外地遇见他和他老婆。他老婆,不是我想象中精明干练的样子,相反,林妹妹般的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情况,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可活。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熬过了两年,不过,她的身体眼见着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着头叹息,我的心一沉。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他老婆,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圈。他说,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让我帮着参谋参谋,送什么给老婆好。玫瑰,生日蛋糕,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思量着。我终于忍不住,一句话冲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的日子就行了。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怎么行,她是我老婆,不使唤她使唤谁呢?你老婆都快死了,你还让她做这做那,你还是不是男人?你对你老婆,有没有一点点疼爱怜惜啊?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么面目可憎。
他的笑容慢慢地收起。你是不是觉得只有对一个人付出才是爱?其实向一个人索取也是爱。她刚生病那段时间,我想着她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也不长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为我操劳。我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她干了,想着要让她吃好玩好休息好。可是她的精神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她对我说,她觉得自己这样像废人一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如早点去了的好。我说,我不让她走,她做的红烧肉,熬的汤我都还没有吃够喝够呢。我开始像以前一样要她为我做这做那,她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那时候我才明白,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付出,还需要让对方感觉被需要着。
所以,我会跟我老婆说,我要她给熨衬衣,我要喝她熬的汤。你知道我老婆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当她要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好菜给我放在冰箱里。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我只想满足老婆的这种幸福。你明白吗,因为爱,所以才一个劲地索取,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
他的声音哽咽起来。而我,直到那一刻,才明白了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我终于懂得,假如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你一定要让她感觉她被你所需要着,给她爱你的机会。
是的,我还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傻丫头,我也不会任何技巧经营幸福。但是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真诚相待,我不光得到了婆婆的理解、老公的疼爱,更收获了我们的幸福生活。
浸在冷水里的晦气
结婚一周年,我和老公耀明出去玩,一路打闹回家。耀明一拍脑门:“坏了!”“怎么?”耀明故作苦恼:“如此美好的一天我竟没给老婆准备礼物……”“哈哈……”我坏笑着向他张开胳膊,噌地一下蹿上他的背。
这是我们恋爱时的保留节目,耀明家境困难,却不愿委屈我,为给我买礼物不吃早餐。我不是虚荣女生,懂得感情的深浅不是物质所能衡量。为了照顾耀明面子,每到重要日子我都让耀明背我沿操场转圈,沿途收获的无数羡慕目光让我像公主般骄傲而幸福。我对耀明说:“你要吃饱吃好,把身体照顾好,才有力气背我。”从那时起,耀明对我说,他要背我一辈子。
耀明背我爬上六楼,嘻嘻哈哈开门,迎面撞上满面怒容的婆婆——我和耀明都以为婆婆在姐姐家没回来。
“你看你像什么样子!一个大男人,让娘儿们骑在脖子上会走霉运的!”“没骑脖子,就是背着……”“那也不行!把衣裳脱下来,让她给你洗!”“我衣服不脏……”“脱!”耀明试图讨价还价:“用洗衣机吧……”“让她亲手洗才能去掉晦气。”婆婆用大盆接满冷水,耀明小声说:“她来例假,不能沾凉水……”婆婆瞪他一眼:“我生你和你姐的时候,月子里就给你们洗尿布,你媳妇就那么娇贵?”我叹口气,默不做声给耀明洗他并不脏的衣服,只因为他背我沾染了“晦气”。如果婆婆知道我们没结婚时,他成天背我玩,估计我这辈子不停地洗衣服都偿还不了我的“罪孽”。
躲在浴室流泪
耀明家境贫困,是传说中的凤凰男。朋友都不看好我们,在他们眼里,美丽高傲、家境优越的我和耀明交往不过一时新鲜。他们没想到的是,我们一路牵手走到现在。
耀明给我讲他两岁时父亲病逝,母亲因为要照顾他们两姐弟不肯改嫁,独自一人在农村供养两个大学生。为了给他们交学费,婆婆年根底下还在送鞭炮。店主让她烤火,谁知她粘在棉袄上的火药被火烤着,店主吓得往她身上泼了一盆凉水。结果婆婆穿着烧得残缺不全的棉袄湿淋淋地顶着寒风骑三轮车回家以后,棉袄冻在身上脱不下来。听耀明说完我就哭了,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要对婆婆好。
婚前,闺密教我跟婆婆的斗争哲学,我觉得她们庸俗,婆婆跟我没血缘关系,却是我爱人的至亲,只要真心相对,没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她们都骂我傻,事实证明我的想法的确太幼稚。婆婆性格刚强,多年来独自支撑生活,养成说一不二的性格。婚后我主动提出接婆婆过来,给她幸福的晚年。没想到,这竟是我们噩梦的开始。
我收拾向阳的房间,给婆婆买了全套床上用品、新衣服和新睡衣。婆婆带着审视的姿态参观我们的新家,我暗暗庆幸,幸亏找钟点工收拾了两天。结果婆婆认为厨房太干净,质疑我是不是从不给耀明做饭。我冤啊,我家厨房每时每刻都像灾祸现场,我和耀明对美食都有着超乎寻常的热情,洗碗时却需要用石头剪子布来裁决。不过要是让婆婆看到盆碗朝天的盛况,估计我会死得更惨。我讨好地拿出为婆婆买的新衣,婆婆既嫌颜色款式不实用,又埋怨我乱花钱。
我委屈,背地里跟耀明闹,但是看着耀明苦恼的样子我又心疼他,我知道他为难,我不想让他夹在老婆和老妈中间两面受气。我知道,事情的症结不在我身上,也不是我一味忍让就能解决得了的。婆婆的到来让我们的新婚生活笼罩着一团乌云,压得我喘不过气。我不敢随意跟耀明嬉笑打闹,更不能在周末睡到日上三竿——婆婆不到6点就会来敲我们的房门,我只能带着残存的梦境躲进浴室,在热水的冲刷中委屈流泪。
我们都不曾走进对方的内心
就算我爱耀明,这种日子我也不知还能支撑多久。难道婆媳关系真的会埋葬我们的幸福吗?我不敢想。
这天我买好菜提前下班,经过婆婆房间时,我听见她在打电话:“……他们啥都不让我干,吃好的穿好的,我不是老废物嘛,还住着媳妇的房子,哪天人家不高兴了,谁知儿子该咋为难哟……”我心里一震,静静地驻足,婆婆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声音里没有往日的强势。原来和我看她脸色过日子一样,她的虚张声势也不过是心虚没底。我反思自己,我一心拿婆婆当妈妈看,我做到了吗?答案是:没有。如果妈妈跟我生活在一起,肯定是妈妈给我做饭,而不是我笨手笨脚手忙脚乱。我想给婆婆闲适无忧的晚年,却反而让她迷失了自己的价值。
耀明家里条件差,我们的住房是我父母出钱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着我和耀明的名字。我突然读懂了婆婆,她一辈子要强,供儿子读大学有出息,她思想封建,认为结婚就该男方买房,可是却力不从心,住在我家买的房子里让她心里不安,没有归属感;我们一味的尊重客气更让她无所适从,找不到家的感觉,只好变本加厉地折腾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和权威。表面强势的婆婆,其实很可怜。
我明白了问题所在,却一时不知如何改善。吃饭时,不知是油太大还是怎么,我突然一阵恶心,奔到厕所干呕。刚回餐桌喝了口水,谁知又恶心呕吐。耀明问我怎么了,我摇头说没事,婆婆看我的眼神疑惑中竟然透着几分欣喜。应婆婆的执意要求,她陪同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怀孕了,婆婆喜得一把拉住我的手。婆婆说你现在双身子,耀明又不会做饭,以后我给你们做饭?她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小心翼翼地征求我的意见,我不免一阵心酸。其实,我们都没有真正走进对方的内心,都拿对方当外人客套。
我从小娇生惯养,但是我愿意为耀明付出,可如果这样的日子让我看不到尽头的话,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我了解耀明,他是那种在老婆和母亲同时掉进河里宁肯放弃我,也要孝敬母亲的男人。我不怪他,我看中的就是他的孝顺正直和责任感。我抚摸着肚子,如果我们的幸福不能长久,那么我真的要把无辜的宝贝也牵扯进来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爱耀明,更爱我们的宝贝,我愿意为他们再做一次努力。通过这些天的了解,我知道婆婆不是无理取闹的人,只是我们一直也没找到跟对方交往的方式。
傻丫头的幸福生活
回家以后,我甜甜地叫了一声:“妈!我听耀明说你做的酸汤水饺特别好吃,你做给我吃好不好?”婆婆喜得连声说好。婆婆做菜偏辣,但是我还是流着汗水吃得不亦乐乎。
晚上,我跟耀明说,在老人的问题上其实我们一开始就走错了,孝顺老人不是供奉菩萨,不是高高供起,晨昏拜叩就可以了。孝顺孝顺,以“顺”为主,要顺着老人的心思,了解老人的需求,才是真正的孝顺。耀明一把把我搂在怀中:“老婆,谢谢你。”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爱这个男人,我愿意为我们的幸福努力。
找到问题的症结,我发现跟婆婆相处并不难。婆婆是个闲不住的人,我给她买回毛线和碎布头,她给宝宝织的小毛衣做的虎头鞋被我的闺密惊呼为艺术品。听了大家的赞赏,婆婆热情大涨,我赶紧给她降温,她再这么做下去,我就是生个幼儿园出来也穿不完。我把婆婆做的小衣服挂到网店,因其独特的乡土风情被网友热捧,我为婆婆的身体考虑,一个月只接两个订单。在我的影响下,婆婆又迷上了十字绣,上个月婆婆绣的“四季花开”在网上卖了5000多块钱。我说:“妈,您可真能干,您看您,在家一边为我们料理家务,赚的钱比我还要多呢!”婆婆出去买菜,经常跟小区里的阿姨们说:“别看我没退休金,不过我也不吃闲饭!”
现在我已经能够半撒娇地跟婆婆抗议菜太辣了吃不消,婆婆照菜谱给我做的淮扬菜也越来越地道。周末的早上,习惯早起的婆婆给我们做好早餐后就去公园晨练,再也不会来敲我们的房门了。耀明偶尔的晚归,我也会听见婆婆小声叮嘱:“你小点声,眉眉睡了。”我把头埋在被子里偷笑,我明白,我的真心没有白白付出。
一转眼,我和耀明结婚5年了,我们的宝宝也3岁了。耀明升了职加了薪,我们去年按揭购置了第二处房产,我告诉婆婆,这是她儿子凭本事自己买的房子,给她吃个定心丸。平平淡淡的日子,不可能没有磕磕绊绊,但是我和婆婆及姐姐的感情却越来越好,耀明对我父母也尽心尽力。前阵子父亲突发肾衰竭,耀明请长假在病床前衣不解带服侍父亲,还做配型准备为父亲捐肾,还好,父亲保守治疗并不用换肾。
当我的闺密个个经历了婆媳反目、小三插足等婚姻变故,纷纷提醒我一定要小心升任副总的耀明出现“情况”。我问耀明你会有“情况”吗?“傻丫头,你说呢?”耀明宠溺地把我拥在怀中。“他敢?!他要是敢在外面东拉西扯,看我不打断他的腿!”婆婆在客厅听见我们的对话,冲进来警告老公。我赶忙挣脱老公的怀抱。“哎呀呀,大白天的,你们也不背着点人!”“怎么背啊!您不敲门就闯进来!”老公跟婆婆顶嘴。“好好好,是我不对……”我和老公会心一笑,有种叫幸福的东西,在我们内心悄悄弥漫。
是的,我还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傻丫头,我也不会任何技巧经营幸福。但是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真诚相待,我不光得到了婆婆的理解、老公的疼爱,更收获了我们的幸福生活。
1. 三个月如同三十年
我跟阿左窝在沙发里,像两只海底淤泥生物一般,除了按一下遥控器外,几乎一动也不想动。电视里讲灵异事件,一个女孩看到了三十年前某间旅馆的谋杀事件,我就像是看到了我和阿左三十年后的生活一般:依然是躺在这样老旧但柔软的沙发里,在周末的下午三点半,一个频道接一个频道地看电视。
只是三十年后的我们,皱纹一定多了很多,头发可能被染了霜,目光所能见到之处,均是岁月的痕迹。
如果这样也很好啊,我想。
之后天黑了,我们叫来外卖、吃了一半,剩下的一股脑丢进垃圾桶里。没有出门,自然也不用洗澡,便这样相拥而眠,像老夫老妻。
但实际上,这才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个月。三个月,就熟稔如同亲人,知道对方最爱吃什么食物,皮肤的哪个角落里藏着一粒痣,考试的哪门科目不及格,丢失的睡衣是什么颜色。起初我们也曾无话不说,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混在一起,什么都不用做,光是说话就很好。那时我太想了解阿左了,看到他就如同看见我自己一般,所有的爱好嗜好缺点恶习全部相同,像得简直不可思议。如果不在一起我觉得我们会辜负苍天的安排,所以必然要恋爱,就像狮子一定会吃掉羚羊,羚羊一定热爱新鲜的草那样简单。
于是我很激动地跟阿左说:“我要做你女朋友!”
“好的,没问题。”阿左用平静的语气掩饰他的雀跃。
自那一天之后,我们便很少再说话了。毕竟在幸福的时候,言语是多余的,想表白感情,只需一个吻即可。
我在黑暗中吻阿左的脸,阿左翻了一个身,离我远了一些。才三个月,他还不习惯旁边还有一个人,我理解。
2.瞒着女朋友的一件事
春天临近,下午总是会有很好的太阳,照得人软绵绵的,只想睡觉。我眯着眼睛在沙发上打盹,阿左摇我的胳膊:“小桃快陪我出去散步,外面的天气好极了!”
“不要吵,我要睡觉。”我迷迷糊糊地说,阿左又拧了我的耳朵一会儿,见我不为所动,只好自己离开了。
下午我醒来时已是傍晚,隔壁的厨房里传来了菜香,一条鱼被丢进滚烫的油锅,有人在勾引我的胃。我饥肠辘辘地在冰箱里找食物,阿左推门进来,手里捏着麦当劳的外卖纸袋。他一脸兴奋地问我:“饿了吗?我带了东西给你吃。”
我吞下了一个汉堡,喝光了可乐,还不忘打一个嗝。阿左哼着歌在阳台浇花,我们都是喜欢植物的人,在阳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春天,有些植物新发了芽,嫩绿嫩绿的,看起来格外漂亮。我倚着墙壁看阿左,阿左说:“外面很多人啊,广场上很多小朋友在放风筝,你不出去真是太可惜了。”
我不理他,他又说:“很多商场也上了新装,我看到有一条裙子很适合你,但不够钱,所以没买。”
我还是不理他,他终于转过头问:“你怎么啦?”
“你从来不去麦当劳的。”我说。
“偶尔也会去一下。”他别过面孔,继续浇花。
他不敢看我,是因为心里有鬼。隔壁厨房的红烧鱼再香,也掩饰不住阿左身上的香水味。他的钱包里总是会装着两千块现金,少一块都会觉得不舒服。不够钱买裙子?他撒谎!
很明显他有事情瞒着我,而一件非要瞒着女朋友的事,不外乎是关于另一个女孩子。我逼视着阿左问:“她是谁?”
“不关你事。”他说,然后放下花洒,走了。
3. 像打地鼠一样清理你的过去
我后来见到了那个女孩子,在广场上。这是一个供市民休闲和娱乐的大广场,她沿着广场的边缘一圈又一圈地跑,长长的腿,矫捷如鹿,扎着一个马尾,光洁的脑袋,很漂亮——至少比我漂亮。
认出她无非是因为她的香水味,人在运动时,香水味会越发浓烈,那气味穿过人群钻进我的鼻子里面,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因为我对花香过敏。在她经过我面前时我叫住她说:“喂,我警告你,阿左是我的,你不可以再勾引他!”
她停下来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半晌才明白我在说什么,于是抬起精巧的下巴,略带不屑又尽量亲和地说:“阿左?个子高高的那个么?我跟他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不要把我当白痴!”我尖叫起来:“阿左要甩了我!”
“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她冷冷地说,接着又跑开了。我追在她后面,这才发现不是她的对手,她就像一团烟雾般很快消失,只留下那浓烈的香水味还飘浮着,刺激着我的神经。
我爱阿左,这是当然的。我不想失去他,然而这不由我控制。我绝望地问阿左最后一个问题:“她哪里比我好?”
“跟她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还活着,还年轻,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我喜欢那样有活力的女孩儿,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你一开始也是,但后来你变了,你连陪我散步都不肯。”他指责我。
就这样我们分手了,在我们交往后的第六个月。阿左没有带走他的东西,然而我又不想生活里到处都是他的痕迹,他的牙刷袜子内衣拖鞋、小玩具、票据夹,这些东西就像调皮的地鼠一样躲在地下,冷不防地跳出来,吓我一跳。
而我要像打地鼠一样把它们清理出去,不然我就太难过了。
4. 曾经的日子一去不再
该丢的东西丢掉后,房间就空旷了很多,我把所有东西都摆好,房间看上去就像杂志上的样板房一样整洁。忙了一整天之后我坐在地板上喝水,看着窗外的夜空发呆,忽然悲伤起来,抱着膝盖大哭一场,才终于肯去睡觉。
睡前我对自己说:不就是失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一定要振作。
我咬牙切齿地工作着,忙的时候就不会想起阿左,以及我们有过的一百八十天。我假装阿左没有出现过,过着我原本过的小生活:努力工作、赚钱、周末出去嗨皮,玩到凌晨三点才肯回来。
寂寞归寂寞,生活归生活。我承认我忘不了阿左,但我也不能总是活在阿左留给我的阴影之中啊。只要不刻意去想他、怀念他,迟早有一天我会忘记他的。
但就在我快要把他忘干净的时候,他突然又来找我了。依然是周末,艳阳高照的夏日,我对着镜子涂防晒霜,阿左站在门前向我道歉:“小桃,原谅我吧,我还是喜欢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呢?”我问。
“她精力太旺盛了,我吃不消。”他说:“但跟你在一起时间就会过得很快,我喜欢那种虚度光阴的感觉,仿佛什么也不用想,就可以天荒地老下去一样。”
他认真讲起话来,总是像念诗。曾经我深深为这样的句子着迷,以为这样,生活就会充满诗意。
生活也的确是充满诗意,但不是那种美,而是那种句式,在不该断的时候,断一个句。或者在该断的时候,又纠缠不清着。他当初爱上她的原因如今成了不爱的借口,而他不爱我的原因,现在则成了眷恋的理由,这多么讽刺。
可是我不傻,知道他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像我一样,经历了一种生活,就不愿意再经历一次。
于是我对他说:“我要出门了,改天再说吧。”
他怔怔地看着衣着光鲜的我,一定是后悔的吧?
然而天底下,从来就没有后悔药吃,相信他比我更懂。
所以他走了,临走时还不忘替我把垃圾带出去,挥挥手说:“小桃,我是喜欢过你的,祝你好运。”
“你也是。”我微笑着说。接着出门,却不小心绊到,整个人跌进沙发里去。就是那张我跟阿左用来虚度光阴和幻想未来的旧沙发,承接着我年轻的身体和苍老的心,以及那一滴接一滴,晶莹透明的泪——不是因为阿左,而是因为别的事。究竟有什么是能够长久的呢?我问自己,但是得不到答案。可能我们的爱情就是躲在地洞里的小地鼠,偶尔见一见光,以为就是永生了,孰不知短暂和善变才是我们的常态。
我们终究不是时间的对手。
前不久,一位私企老总扔掉“奔驰”,骑着英国纯血马上班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紧接着,有关马术俱乐部和赛马的新闻事件一个接一个,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其中不少名贵赛马竟然是私人豢养。那么,加入马术俱乐部的都是什么人?玩马术难道仅仅为了过一把贵族瘾?日前记者对北京的几家顶尖马场进行了探访,让我们一同领略这些鲜为人知的“马背白领”的酷生活吧!
爽!白领丽人玩马过了一把“英雄瘾”
今年27岁的刘娜,是个浑身充满激情的活泼女孩,举手投足间颇有些西班牙美女的韵味。也许经常在野外骑马的原因,她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牛仔背心的吊带在胸前交叉,勾勒出近乎完美的胸形,配上她肌肉匀称的手臂,标准一个“健美丽人”。在草地上,刘娜飞身上马的姿势利索而洒脱,刚一出场,许多人的目光都齐齐地聚焦在她身上。
刘娜是北京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主管,虽然每年40多万元的收入绝对属白领阶层,但因这个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使她常常感到身心疲惫。随之而来的是耳鸣、失眠、记忆力减退、神经衰弱等,将她折磨得苦不堪言,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白领综合症”。
2004年5月的一天,朋友带她到北京一家马术俱乐部骑马,没想到刘娜一下就爱上了这项个性张扬的休闲健身运动。这家俱乐部在有“天然氧吧”之称的康西草原,占地近万亩。蓝天白云下,绿色的草地一望无际,空气洁净而清新。在这种幽静的环境里骑马,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刘娜想领略一下单骑走天下的豪气,可是加入马术俱乐部后她才发现,最基本的骑马动作,看起来轻松地一跃而上,真要学起来,里面的学问就大了。当时她急了一身汗也没能顺利地翻身上马,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骑师告诉她,马是很聪明的动物,因此在骑之前最好先和它交流一下,比如摸摸它的毛或者给它抓抓痒,让它熟悉你的样子和气味。上马时要从马的左前方上,不要因为害怕而从马的后方接近马,否则可能会被马踢伤,马也不愿意让来自后方的像要偷袭它的人来骑。正确做法是在马的视线之内接近它,先抓住缰绳,接着手握住马鞍套上脚蹬,就可以很轻松地骑上马背了。此外,颜色鲜艳的衣服容易使马受惊,应尽量避免穿着。如果发现马的耳朵向后背倒伏,表示它受到了惊吓,可能有攻击企图,这时要及时与马保持距离。
第一次骑马,因为热情很高技术很烂,刘娜听从骑师的建议,特意穿了一条厚而有弹力的裤子保护臀部,高筒的陆战靴子保护小腿内侧,为防手被缰绳磨破,她还特意戴了手套。结果跑了几十公里后女孩惊喜地发现,这些马因训练有素,其实是很好驾驭的。但也有一点尤其需要注意,那就是不能乱拽缰绳!再聪明的马也会因不明白你的指令,而变得不知所措。
时间不长,刘娜就能独自骑着马在草地上驰骋了。她说,在大自然环境中生活的马是自由狂放的,它们依赖自己飞快的速度和敏捷而生存。纵身跃上马背,听着风从耳边呼呼而过,那种惬意和由此产生的激情,是打高尔夫等无法替代的。真是爽到了极点!
自从恋上了马,刘娜发现自己逐渐从面色苍白的柔弱女子,变成了激情四射的“女斗士”,工作中无论遇到多大挫折,只要放马驰骋一番,很快就变得全身轻松,斗志昂扬!遇到周末或长假,她还会穿着马裤,戴一顶西部牛仔帽,牵着那匹纯白色的美丽小母马到山谷中的树林里散步,拍几张写真,发E-mail给国外的同学:我刚“嫁”给一个超级大富翁,看看,这是我新养的英国纯血马,值十几万美金哦,我正在想给它起什么名字才好。搞完这个“幽默剧”,连她自己都笑弯了腰!
今年春天,北京一家影视公司拍摄《阳光下的草原》,这是一部讲述战后留在中国的日本孤儿的电影,在片中刘娜还扮演了一个勇敢的蒙古族妇女,穿上蒙古装在草原上纵马狂奔,真是英姿飒爽。接着就有了拍摄广告的机会,当日本“村田机械”的一系列广告在报纸和电视上密集出现时,她的比利时老板和同事认出“女主角”后都惊呼起来:啊,是刘娜!
要在2008奥运会上夺金的骑士
在北京一家顶级骑术俱乐部见到张维时,我注意到他的手——强健而灵巧。据他说在高级比赛中,骑手是不会大把攥住缰绳的,而是手心相对,拳眼向上地握着缰绳,对马的控制细微到每个手指。在张维20多年的马背生涯中,在得到欧洲众多赛马比赛奖牌的同时,也培养出了“人马合一”的至高境界。
张维是满族人,上世纪60年代初,张维只有五六岁,每天听爸爸讲历史故事后,他会坐在小马鞍上与幻想中的敌将大战三百回合。也许是血液里流淌着尚武精神,他对马有强烈的渴望。
23岁那年,张维在朝阳区驹子房开了北京第一家马术俱乐部,会员基本都是各国大使。俱乐部效益最好时,会员人数达上百人,他对马也是毫不吝惜,喂芝麻、胡萝卜,有时还往料里倒香油。张维当时骑马是美国牛仔的范儿,毡帽、仔裤、大马靴,全副武装。在与一些欧洲大使的接触中,他逐渐了解到真正的马术竞技是什么,那才是他要追求的方向。
1990年,瑞典举行了国际马术锦标赛,由于当时中国还没有国家级别的马术协会,所以组委会直接邀请张维出席,以VIP身份参观比赛。张维第一次领略到欧洲人是怎么赛马的。
从此,斯德哥尔摩的大街上多了个牵着一匹上等赛马的中国人。当地人有些好奇,在瑞典的华人不是开饭馆就是开洗衣店的,大都过着平实温饱的生活,还没见过谁有这么奢侈的爱好,张维成了别人眼中的暴发户。
到第二年4月,钱真的不够花了,他和马之间必须有一位得住室外去。按理说马更适应野生环境,但谁舍得让价值10多万美金的宠物去战天斗地呢,张维给自己买了个睡袋。
他过起了白天去学校骑马,晚上到森林里露宿的生活。每天清晨,他伴着温暖的阳光懒洋洋地钻出睡袋,猛吸几口新鲜空气,在树下摘几个酸甜的蓝莓塞在嘴里。走到湖边洗把脸,看着白天鹅从水面滑翔起飞,然后带着希望上路,去马场开始一天的训练。从刷马开始,接着是骑术课程,跳障、力量、舞步。每周的练习课程都是由教练安排好,下午张维会带“小伙子”去野外遛一遛,伴着夕阳把它送回马厩,然后自己回森林里。
1
阮志伟在医院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传染科病房,七年前只有几栋小矮楼的医院如今全都变成了迷宫一样的大楼。阮志伟一直记得以前医生办公室的窗子下面长着一棵好大的桂树,每年秋天都细细碎碎地开满了花,那香气多少年都不能忘。而如今又是秋天了,闻得见一树一树的清香,却都不是当年的那一棵。
“请问这里是传染科病房吗?”阮志伟推开一间病房,小心翼翼地问一个正坐在病床上看窗外的女孩。“那么大的字看不见吗?”好凶的声音,虽然阮志伟还是没有看见哪里有字,但却不敢问了,闷闷地说了一句:“火大伤肝。”谁知道竟然被女孩听见了,她哑着声音喊起来:“我就是伤肝,关你什么事!我肝硬化,你不服气……”女孩喊着喊着就捧着脸哭起来,呜呜呜地,弄得阮志伟手足无措。
女孩一边哭还一边踢床,床头挂着的小卡片摇晃了一下便掉在阮志伟的脚边,阮志伟帮她拣起来。他终于看见了她说的字——传染科7病区5号病房 桑离。阮志伟心里一惊,又仔细看了一下女孩,真的是桑离,只是不再是七年前胖嘟嘟红扑扑的样子了,变得那么瘦弱,那么单薄,像是一个原本红彤彤的苹果被削去了皮,栀子花一样惨白。
桑离还在哭,是真的很伤心地在哭,一个生命已经变得非常脆弱的人,神经也会变得异常敏感。阮志伟就站在她的旁边,心疼得碎成一片片。
2
阮志伟的假期有五个月那么久,因为他有三年多没有回国了,这次他向研究所请假,把积累起来的假期都加在一起。
回国后,他每天都去医院陪着桑离。整整三年没有见到阮志伟,他的突然出现让桑离的心情变得很复杂,觉得所有的人似乎都是因为可怜她,来陪她度过最后的时光,她的脾气也变得特别坏。时光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七年前,那时候阮志伟和桑离一起在大学里经历着他们共同的初恋。他们从大一开始恋爱,如画一样美好的时光,却转眼就到了毕业的时刻。阮志伟以优异的专业成绩和650分的托福分数,申请到了美国加州大学的全额奖学金,而桑离也顺利进入世界500强上海分公司。两人有了各自似锦的前程,事业和爱情的冲突就这样突兀地摆在了两人面前。
阮志伟希望桑离能跟他一起出国,桑离也想阮志伟能留下来和她一起在国内发展。年少气盛互不妥协,爱情也就在争执中走到了悬崖边。桑离为此大哭了一场,心疼自己的爱情没有经受住毕业的考验。哭过之后,桑离得出一个结论,阮志伟没有为她而留下来,一定是因为对自己的爱尚浅,不足以让他做出牺牲,既然这样,那就彻底分手吧。
之后阮志伟打来的越洋电话,桑离狠下心一次都不接,两人也就渐渐断了联系。
3
阮志伟每天推着桑离去医院的小花园里晒太阳,好多病友都悄悄地问桑离,阮志伟是不是她的男朋友。桑离就苦笑。然后走出去好远,还听见别人在说:“多好看的女孩儿啊,多体贴的男朋友。”
那天桑离又闹情绪,把一口没喝的汤全洒在阮志伟的身上。那么烫,阮志伟看着她,眼里尽是疼惜,也不吱声,只是难过地说了句:“你心肠怎么这么硬呀,对你那么好,你却不爱惜自己。”不知道是阮志伟嘀咕得大声了,还是桑离太敏感,她又听见了,哭着喊:“我就是心肠硬,怎么了,我肝还硬呢……”阮志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忙不停地赔不是。可桑离还是哭得停不住,哭的原因很复杂,阮志伟出现在自己的身边,心里其实那么地喜欢,可是心情却莫明其妙地糟糕透了,甚至恨自己,为什么偏偏得了这种病。
阮志伟站在医院的阳台上难过得也流下泪来,秋天突然就来了,风变得好凉,好像要一下子吹到人的心窝里一样。他是无意间在同学录里看到大家谈论桑离肝硬化晚期的病情,他知道后便不顾一切地赶回来了。
没过多久,令人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可能是和桑离接触得太多,阮志伟也感染了肝炎病毒,住进了对面的病房。桑离只要仰起头,就能看见阮志伟在对面病房的窗子后面冲她做着各种各样的鬼脸,逗她开心。她很努力地想要笑出来,想让他看见,却还是哭出了眼泪。
每天看着医生在对面病房围着阮志伟忙不停,桑离都不忍心看下去。她和他是一样的病,他一定和她是一样的心情,只是桑离更多了一份内疚。桑离感觉自己的病情好像一下子就加重了,心好疼。
4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爸爸突然高兴地告诉桑离,医院找到与她相匹配的肝源了,而且是志愿捐献的,不需要钱呢。桑离第一反应就是阮志伟也病了,如果有了肝源,他就有救了。爸爸笑着说:“不用担心的,有两份肝源呢,而且你的那份肝源也不一定和他匹配啊。”桑离坐起来,看见阮志伟隔着窗子朝她做着胜利的手势。
阮志伟也找到了合适的肝源,两个人的手术是同时进行的,进病房的那一刻,桑离看见阮志伟躺在另一张手术床上,应该已经被麻醉了,他闭着眼睛,睡得那么安详,嘴角还有一朵笑容。桑离想,如果再近一点,还能听见他呼吸的声音吧,还是曾经熟悉的气息吗?想到这里,桑离也在麻醉剂的作用下睡去了。
手术很顺利也很成功,到冬天的时候,桑离已经能坐起来,她看见对面病房的阮志伟也已经靠着床坐起来,还能对她做各种各样的鬼脸,桑离第一次觉得他的鬼脸多可爱啊,她就笑啊,笑啊,曾经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又在眼前弥漫开来。桑离不敢再想,已经湿了眼眶。阮志伟赶忙收起搞笑的表情,他怕她笑得太厉害对还在恢复的伤口不利。
桑离很想去对面病房看阮志伟,可医生不肯,说阮志伟的抵抗力弱,等到春天就可以了。于是桑离就开始天天盼着春天到来,阮志伟也在盼,雪下了,雪化了,桃花、梨花、杏花,全开了,春天挡都挡不住。
5
阮志伟终于可以过来看桑离,他摸摸桑离的伤口说:“愿我亲爱的心肝宝贝能够茁壮生长。”桑离一下子就愣住了,毕竟已经分手这么久,阮志伟突然说这句话让她一时不知所措。阮志伟似乎也感觉出自己的话有些突兀,尴尬地笑笑说:“天气很好,出去晒晒太阳吧。”
阮志伟恢复得很快,依然是他推着桑离在迷宫一样的医院里转悠。
五个月好像一下子就过去了,阮志伟回美国的日子到了。桑离坚持要去机场送他,医生不同意,说桑离现在还不能劳累。桑离只好听话地留在了病房里,其实心里也有一点释然的感觉,她害怕再次面对在机场和阮志伟别离的场面。坐在病床上,桑离计算着飞机起飞的时间,心里却涌上越来越浓的不舍和依恋。虽然当初赌气和阮志伟分手了,可是三年来,桑离没能从心里真正接受任何一个向她示爱的男士,桑离总是以事业为重作为借口,可是,这其中不能不说还有阮志伟的影子。
桑离正想得出神,爸爸突然坐到桑离的床头,像是要说什么,还没开口,眼里就先泛起了泪花。桑离撒娇:“爸好没出息哦,我都已经幸运地康复了,你哭什么嘛!”爸爸摸摸桑离的头说:“傻孩子,你知道你的肝源是怎么来的吗?是阮志伟割给你的,其实他根本没有得肝病,他是怕你难过……”
桑离听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泪水就喷涌而出……她趁医生不注意偷偷跑了出去,穿着病员服沿着机场高速拼命地跑,可还是没能赶上飞机。
飞机呼啸着掠过蔚蓝的天空,桑离站在高速公路边,拼命地仰起头,飞机飞得那么高那么远,一直飞到了云中间。机场大巴一辆一辆穿梭而过,桑离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阮志伟第一次来看手术后的她,就会在病房里说了那句话。
桑离默默地问自己:“这个世界上,也许会有很多人希望叫我‘心肝宝贝’,可是,有几个人真的可以把自己的肝割一半,给我呢……”就在一瞬间,桑离下了决心,等到自己完全恢复之后就去美国,阮志伟对自己的爱不是太浅,而是太深,厚重到几乎让自己承受不起。面对这样的爱,如果还不知道去把握,那自己就是天下最傻的傻瓜了。
桑离仰起泪水模糊的脸庞,望着飞机消失的方向,不由自主地将手放在了腹部的刀口上,大声喊了出来:“阮志伟,你的心肝宝贝一定会茁壮生长……”
阿莲和小辉的父亲年轻时一起当过兵,后来解放了,就一起移民来到这个村子,两人的感情比亲兄弟还要好,勤勤恳恳的小伙子在村里很受好评,后来找了媳妇,再后来,就有了阿莲和小辉,便给孩子定了娃娃亲,说是亲上加亲。
孩子八岁的时候,阿莲爸爸开始做起了一些生意,家里条件慢慢转好,只是两家的关系却大不如前,只是比普通人好一些,更像是远房亲戚一般,可两个孩子,却是从小就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爸爸生意越来越好,阿莲也能穿上好看的衣服,本就清秀的女孩有了衣服的装扮,更像是名门闺秀一般,阿莲妈妈曾经当过老师,所以阿莲,不如农村女子那般豪爽霸气,身上有一种不同的书香气质。
阿莲总是喜欢溺在小辉家里,小辉父母对此也是乐见其成,村里人总是打趣阿莲,说她是小辉家的媳妇儿,对此阿莲只是腼腆一笑,然后跑开,在那是的人们看来,这就是默认。
可是,阿莲十八岁的一天晚上,无意间听到妈妈说,“小辉这孩子不错,可是我们家阿莲太委屈了,嫁过去会受苦的”听到这阿莲掩住了嘴角,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却还是听了下去“阿莲她爸,我听说王乡长的公子还没成亲,要不我差人去说说……”
阿莲担心父母不让她嫁给小辉,可是她早已经和小辉生死相许,誓不分离。
阿莲和小辉商量出了对策,就是把生米煮成熟饭。
在一个月色明亮的漆黑的夜晚,阿莲和小辉相约来到村口一个破庙,偷吃了禁果。
阿莲想,只要父母知道她怀孕,却不知孩子父亲是谁?就会以为她是被人强暴,爱面子的他们定会默不作声,此时小辉再去求亲,父母一定会答应。
可是阿莲在庙里着了凉,回去就发高烧,身体冷热交替,痛苦不堪。村里只有王婆一个会看病,可是那点手艺只是家传,遇到重病只会耽搁病情,看到阿莲这样愣是拖着身体不看,只是说:去准备后事吧!嘴里都翻出白沫了,肯定是不行了。
等阿莲父亲从城里接了医生来,已经晚了,说是烧坏了脑子,以后好了,也就只有七八岁的智商,其实就是弱智,在农村,就叫做神经病。
阿莲妈妈知道孩子这样,肯定是嫁不出去的,就答应了小辉的求婚,小辉的父母心疼那孩子,又扭不过儿子,况且,两孩子本就是娃娃亲,若因为这样就悔婚,没法抬起头来做人啊!只得答应!
在操办婚礼期间,阿莲也只是一个木偶般任人摆弄,整天对着镜子傻笑,小辉就弄些小玩意哄着她,每当这个时候,阿莲总会流出眼泪来,村里人都说,阿莲听得懂小辉的话,是有感应的,小辉就憨憨地一笑,不回答什么。
结婚那天,一切都是按照寻常婚礼来操办的,并无不同,只是在主婚人问道:“阿莲,你愿意嫁给小辉为妻,从此不离不弃,永不分离吗?”本事对阿莲没抱希望的众人确实被阿莲惊呆了,阿莲拿下头上的红盖头,露出一双泪眼摩挲的眼睛,说:“阿莲愿意,愿意永远与小辉一起,不离不弃,永不分离。”
小辉看到阿莲这样,显然是惊讶,只是一会,然后就一把搂住阿莲,哭着说:“阿莲,你醒了,我就知道你只是病了,你一定会没事的,你还要嫁给我做老婆的。”
阿莲也回抱住小辉,“我知道,在你给我编那些小东西,讲我们一起经历的事情,那时,我就已经醒了,可我担心妈妈反悔,就将计就计了,小辉,我只想嫁给你……”
阿莲妈妈看到孩子这样,心里就很自责,都是自己的私心,才会差点害了孩子,看到他们现在这样,也很庆幸和安慰。
婚后,两人的日子甜甜蜜蜜,一起工作,一起回家,生活和和美美。
阿莲以为,她和小辉会这样永远幸福的在一起,白头偕老,儿孙满堂。
可是不久阿莲就发现她怀孕了,他想把事情告诉小辉,商量一下怎样告诉公公婆婆合适,毕竟那晚发生的事情,没有其他人知道。
于是晚上回到家后,吃过饭后,阿莲没去洗碗,她把小辉拉到一边的屋子,打算悄悄告诉他。
“小辉,我怀孕了,已经几个月了。”阿莲含羞说着。
“啊!什么!……”小辉很震惊,接着就反应过来,将阿莲抱在怀里转了几圈,然后又怕伤到孩子,就放下了,把阿莲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没有注意到门口偷听的老人离去的身影。
“我太高兴了,阿莲你太好了!”好久小辉才平复了心情,开口说话。
“呵呵……”阿莲只是呵呵的笑个不停。
他们商量明日就告诉两人的父母,再将那晚的事情说清楚,相信不会有事的,他们应该会理解,何况,都已经结婚这么多天了总不会再翻旧账吧!
小辉爸爸看着阿莲和小辉的背影,想着阿莲平日里都会洗了碗筷才回自己屋的,今日是怎么了!脸色不太好!知道可能是累着了,就没往心里去。
小辉爸爸吃完饭有去门口乘凉的习惯,可是他在走过小屋时,却听到了阿莲怀孕的消息,听出当时儿子很震惊,显然没有想到,又久久不语,定是有问题,当年有小辉的时候,他们可不是这个样子,还躲在屋子里说,像是怕人知道似的。
与小辉妈妈商量过后,再算算日子,想到阿莲妈妈当时的那个别扭劲,本来不同意的事情最后竟那么爽快,就怀疑这孩子不是他们家小辉的。
小辉爸妈以为,定是女儿怀孕了,阿莲父母觉得未婚先孕丢脸,才答应了这个亲事,以小辉的痴情,定不会说出实情,肯定将孩子揽在自己身上。
所以他们决定不动声色,静观其变,和村里的王婆商量之后,才打定了主意。
小辉担心阿莲怀孕,受不了厂里的油烟味,就让阿莲在家里休息,等他买些吃的回来,今晚请上两家父母,将这个好消息公布出来,大家好好庆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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