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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在线读

101个爱情故事在线读

更新时间:2022-12-01 1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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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最幸福的7年

这是关于我女儿惠惠的故事。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7年前她从日本留学回来时,幸福地告诉我,她有了心仪的人,是个日本小伙子,叫冈崎健太。

本以为是一段幸福的开始,可没过多久,惠惠发现乳房里有肿块。去医院检查前,她在电话里跟健太说了实情。没想到,第二天下午,健太抱着一大束花,仿佛空降一般,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说想陪惠惠去医院,所以决定从大阪飞来北京,凌晨3点就在机场等,几个小时后才等到了退票。闻着爱的花香,惠惠安心了不少。

医生初步诊断说,惠惠的情况不太好,要进一步做检查。在被推进手术室前,惠惠犹豫片刻,轻轻摘下健太送她的戒指,放在手心里攥了一下,但还是递给了健太。她本想微笑的,但眼里分明闪着泪光。手术室的门徐徐关上了,健太默默地守在门口,紧握着那枚戒指。用日语祈祷着几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他一定跟我一样,企盼这只是一场虚惊。

检查的结果让我无法承受:恶性肿瘤,需要化疗。化疗开始不久,健太说因为证件的原因,要回日本一趟。我的心往下一沉,他这一去也许就不会回来了。然而,短暂而又漫长的两天后,健太再一次风尘仆仆地出现了。这次回去,他辞了职,把各种和结婚有关的手续都办好了。他说,等这次化疗结束后,就跟惠惠结婚。他满怀期待地看着惠惠,但惠惠眼里的欣喜很快就转为黯淡,健太没再说什么。惠惠住院期间,他一直在病房陪护,白天照顾,晚上就蜷在旁边的折叠床上,几乎片刻不离地守着。我想,他是懂得惠惠的担心,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她自己的诚意。果然,惠惠同意了。

因为化疗,惠惠的头发不断脱落,她为自己不能成为一个漂亮的新娘而难过。谁知第二天,病房里就有了两个光头——健太趁惠惠睡着时,偷偷去理发店把头发剃光了。他笑嘻嘻地说:“你看,现在我们更般配了。”这些爱,让惠惠坚强地挺过了化疗的痛苦。2006年春天,经过了大半年的放化疗,惠惠的病情得到控制,离开了医院。我和健太都松了口气,他们开始奔向新生活,惠惠在一家培训学校做了日语老师,健太则去了一家日资企业。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健太说,他一直有个心愿,想给惠惠一个隆重的婚礼。2007年9月,惠惠已经长出漂亮的黑发。在关西学院的礼堂里,他们举行了结婚仪式。婚礼上,一对新人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我的女儿宛若新生,站在自己的爱人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脸上已满是泪水。

健太对惠惠说:“这是一场迟到了两年的婚礼,在这两年里,你经历了极其痛苦的治疗,但还是为我坚持了下来。”惠惠几度哽咽,不停地擦着泪水:“感谢你在知道我的病情后,马上飞过来陪我,感谢你跟我结婚。当初知道自己的病情后,我曾无数次问上天为什么对我这样不公平。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上天是非常公平的,他给了我这世界上最好的父母,还有独一无二的爱人……”他们一起承受病痛的日日夜夜,就是为了这个时刻,能站在彼此身边。健太拉起惠惠的手,对到场的亲友说:“虽然我的妻子想等到拥有一头长发再举行婚礼,但我实在不能再等了。如果再等的话,我的头发就要掉光了。”一句话让在场的人笑中带泪。

一对历经患难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很欣慰,但对健太,又觉得愧疚。医生叮嘱,为维持疗效,惠惠需长期用药,会影响生育,作为独生子的健太却毫不迟疑地同意了。他的父母不仅尊重健太的选择,还给惠惠写了一封满怀深情的信,祝他们幸福。

然而,幸福的日子只持续了几个月。2008年春节期间,惠惠的病情复发,而且癌细胞已经发生了转移。这一次,她依然乐观坚强。住院的惠惠需要照顾,健太就辞去了工作。没了工作的健太有些发愁,我劝他说,不用担心治疗费,但他说希望惠惠能花他挣的钱。思来想去,他开了家日式小吃店,这样时间能自由些,照顾惠惠也方便,但生意一直不太好。惠惠知道后,总想给他出出主意、帮帮忙。后来健太坚决地关了店,他知道店开着,惠惠就跟着操心,这会影响她养病。最终,健太做了家庭教师,可以赚钱,更重要的是能留出更多的时间照顾惠惠。

他们的努力感动了上苍,经过8次化疗,惠惠的病情得到了控制。转眼,2010年的春天来了,惠惠的头发又长到了齐肩。她和健太去伦巴舞班报了名,把对生活的热情都倾注在轻快的舞步中。

如果日子能这样下去,我愿意用任何东西去交换。让人心痛的是,8个月后,肿瘤再次卷土重来。我们都清楚,这一次比任何一次来得都严重,惠惠有时会大小便失禁。每当此时,健太不让任何人插手,一定要亲自清理。他说,只有他知道,怎样做才能让惠惠舒服一些。这次的打击,让惠惠有些招架不住了。她日渐消沉,健太常带她出去散步,惠惠总是走着走着就累了,健太就蹲下来背她走。每周健太都带她去郊区散心,他时常一只手开车,腾出一只手来给惠惠揉腰……

最后的时刻还是来了。惠惠依然像往常一样靠在健太身上,眼里满是不舍,许久,她说了一句“我要躺下了”,随后就进入昏迷状态。健太的泪水打湿了她的脸颊,他抚摸着惠惠的脸庞,用日语在她耳边轻轻地诉说着,没人知道他说了什么,但弥留之际的惠惠流下了眼泪。2011年6月1日,惠惠走了。健太痛不欲生,他没有号啕大哭,但眼泪不停地流,他一直紧紧抱着惠惠,仿佛一松手,就真的放她走了。冷静下来后,他最后一次为惠惠擦洗身体,动作轻柔,这是属于他们的爱的告别仪式……后来,惠惠的墓碑上写的是“詹松惠冈崎健太之家”,健太说将来要和惠惠团聚。上面还有“我在天国祝福你”7个大字,这是惠惠的遗愿。

惠惠走后,我心疼地对健太说:“这些年,苦了你了。”他却说:“不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7年。”

第2篇、爱情故事租妻借子,飞往瑞典去看妈

在瑞典乌普沙拉市中心医院一间普通病房里,一位气若游丝的中国老人用双手紧握一位中国少妇的手说:“你……你一定要帮我……我照顾好明儿……”少妇牵过身旁年约5岁的男孩,眼含泪光对男孩说:“叫奶奶放心,我们会照顾好爸爸的。”中国老人安详地闭上了眼睛。站在病房里的中国男子,忍不住伤心地哭出了声……

心怀报复

她成了瑞典院士临时妻子

2008年7月底,抱着游戏男人心理到婚介所登记的吴菲,突然接到婚介所电话,说是有个瑞典人想在中国找个临时妻子,陪同他回瑞典探望老人,他要求这个女人必须具有高学历,而且还得带个年约5岁的孩子。婚介所见吴菲登记的资料正合适,便打电话询问吴菲是否愿意见面谈谈。吴菲接受了婚介所的推荐。

第二天,在茶楼,吴菲见到了名叫王明的瑞典男子。时年35岁的王明告诉吴菲,他原本是大连人,曾是省乒乓球队运动员。几年前,受瑞典一个乒乓球俱乐部邀请,前往那里打球,后来当了乒乓球教练,并加入瑞典国籍,将父母接到瑞典乌普沙拉市定居。5年前,婚姻破碎的他离开了瑞典,在国外旅游两年多后,如今在泰国从事心理学工作。4个月前,他从泰国来到重庆,希望在这座新兴的直辖市办一家心理咨询公司。听过王明的自我介绍,吴菲不明白王明为什么要找个临时中国妻子。想到这里,吴菲问出了疑惑。

王明解释说,他离开瑞典后,一直忙于工作,加上前妻的离去对他打击很大,他一直无暇考虑个人问题。而5年前离开瑞典后,他在和母亲的一次通电话时,她问到了他的婚姻问题。为不使老人家担心,他告诉她说自己娶了个中国妻子,而且已经有了可爱的孩子。去年母亲有一次患了重感冒,到医院检查,结果发现患有肝癌,而且已经到了晚期,余日不多。其间,母亲多次来电要他把媳妇和孙儿带到瑞典让她看看。前段时间,他再次接到母亲电话,说她可能不久于人世,最大的遗憾是没有见到中国儿媳妇和乖孙子。为了让母亲不再遗憾,一直没有结婚的王明只能出此下策,到婚介所征个临时妻子,和他一起到瑞典陪伴老母亲度过余生。

吴菲被王明言语间的孝心感动了,与此同时她也感到他是个诚实可靠的人。吴菲本想一口答应下来,但又觉得这样未免太仓促。吴菲犹豫的神情,让王明捕捉到了。他真诚地说:“我是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如果你在报酬上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只要能够做到的,我决不含糊。”

回到家,吴菲看着满屋子跑的儿子吴天,陷入了沉思中,正飞快成长的吴天也越来越要花钱……思来想去,想到前夫李冰的背叛,吴菲决定应承下这桩“租妻借子”,但是她对报酬提出了很高要求,而且她的心里还诞生了一个恶念。她想,反正王明是生意人,有钱,我这样做也对他没有多大损失。

2008年8月9日,王明带着租来的妻儿,从江北机场出发了。吴菲母子前往瑞典,他除了签证、往返机票、在瑞典的生活费等全包外,另外每天再补贴吴菲母子各800元。另外,由于母亲住在医院,女方不必跟他住在一起,他会安排其住旅馆。

看着飞机下渐渐不见踪影的重庆,吴菲心里有丝异样的感觉。前面,那个风景优美的国度里究竟有些什么样的事情在等待她呢?

孝义感天

“骗子”孝儿让她恶念溃败

2008年8月11日,吴菲带着孩子安全抵达了瑞典乌普沙拉市。王明提议:“你们肯定累了。我先到旅馆把住宿安排好,明天我们再抽时间去探望我母亲。”看着王明不是装出来的关心,几年来很少享受异性关心的吴菲,心里洋溢了一丝丝柔柔的感动。

吴菲说:“不用了,我们还是先去看望你母亲吧!”听过她的话,王明脸上闪过了一丝欣慰。

走进王明母亲住的病房,王明哽咽着声音喊:“妈妈,明儿回来看望你老人家了。原谅我耽搁这么久。”中国老人伸出一双颤巍巍的手,使劲地抓住他的手,什么话也没有说,眼眶里淌出了亮晶晶的泪水……看着这感人的一幕,吴菲感觉自己的眼眶湿润了,有凉凉的液体顺着脸颊淌下来。

良久,沉浸在母子久别重逢喜悦里的王明,才想起了临时妻儿。他对母亲说:“妈妈,这是我的妻子吴菲,和儿子王天。”在路上,王明就和吴菲商量好了,到瑞典后,把吴天改名王天。老人看向吴菲和她儿子,会心地笑了一下。她向吴天招手道:“乖孙子,到奶奶这里来!”骤然看见一个陌生人,年幼的吴天有些害怕,身体使劲往吴菲身后躲藏。看着老人那期待的眼神,吴菲把吴天拉到面前说:“天天听话啊,去问奶奶好,记得妈妈教给你的那些啊!”吴天走到了满含期待的老人面前。听着儿子稚嫩的喊“奶奶”的话语,再看看老人那更加神采飞扬的脸色,吴菲和王明相视一笑。初次见面,老人病中依旧慈祥的神情,给吴菲留下了深刻印象。

住在旅馆里,吴菲看着熟睡的孩子,心里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孤独。在瑞典,她只认识王明和他母亲了。此时此刻,她真想王明能够待在她身边陪她说说话。正在这时,旅馆的电话铃声响了。她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的是此刻对她来说显得万般熟悉的王明的声音。他在电话里问她住得习惯不,吴天睡好了吗?吴菲的心里有暖流淌过……

第二天一大早,王明就来到了旅馆,还为吴菲母子二人准备了可口的早餐。

随后的时间里,王明每天都要往返于医院、旅馆和自己家中。吴菲注意到,他明显消瘦了许多。一天,吴菲对王明说:“我还是住到你们家去吧,免得这样你一天跑来跑去受累,而且还花些不必要的钱。”说过这话后,吴菲感到有些吃惊,她没有想到自从前夫离开,对男人相当讨厌的她竟然会对一个认识不久的男人说出这样关心体贴的话,她的心跳加快了。王明没有拒绝吴菲的要求,他到旅馆办理了退房手续,把她的行李搬回了家。这些天的相处,他看见吴菲用女性特有的温柔细心照顾着越来越衰老的母亲,心里早已经充满了感激。到了王明家,看着屋子里乱乱的一切,吴菲这个“临时妻子”立即动手开始打扫。之后的时间里,和老人很谈得来的吴菲,总是想方设法地在异国他乡,为被癌魔折磨的老人做中国特有的饭食……王明看着这一切,心里感动极了。

尽管王明和吴菲竭尽全力照顾他病重的母亲,一天天扩散的癌魔还是让老人进入了弥留之际。2008年9月27日,老人开始出现了呼吸急促,瞳孔放大等生命体消亡的迹象。弥留之际,老人把吴菲叫到床前,抓住她的手用微弱的声音说:“你……你一定要帮我……我照顾好明儿……”吴菲拉过儿子吴天,含着热泪点了点头。吴菲和王明的眼泪没有挽留住老人的生命,在瑞典乌普沙拉市中心医院里,老人客死在异国他乡。

骗出真诚

中国少妇湮灭的爱情复活了

看着母亲满足地闭上眼睛,王明强的眼泪流满了脸颊。吴菲走到他面前劝慰道:“妈妈已经去了,你不要太伤心。”在瑞典并没有什么亲戚的王明,看到吴菲,忍不住一把抱住她,任凭泪水长流。吴菲没有挣扎,她深深地理解王明此刻的心情。

随后,王明将母亲入葬到了乌普沙拉市公墓里。

老人死后,吴菲一直没有离开瑞典,而是在王明身边陪伴他。把一切事务处理完毕后,王明才发现这几天疏忽了吴菲母子。他对吴菲说:“你到瑞典来都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没有认真出去逛过一次呢?我陪你出去走走吧!”想到这个为了圆母亲心愿而设置骗局的王明这些天的劳累,吴菲说:“不用了,我和天天已经离开中国太久,应该回去了。”

2008年10月7日,王明把吴菲母子送到了机场。在上飞机的时候,王明从身上拿出一张支票对吴菲说:“这是你这些天来的酬劳。我母亲去得很安心,几乎全是你的功劳。如果没有你,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对身患绝症的母亲交代。这些钱,是给你的报酬!”看着王明手里那张支票,吴菲的手没有动。在看到王明细心照料他正患绝症的母亲时,她就在心里决定了——不要王明的任何酬劳,来瑞典,就算她是来看望一个久未见面的朋友吧。

见吴菲不接受,王明急了:“你是不是觉得不够啊!”吴菲笑着摇摇头。眼看登机的时间到了,而吴菲一直拒绝拿那张支票。吴菲看着王明,心里突然有中很依恋不舍的感觉蔓延出了心口,她的眼眶潮湿了。而吴菲5岁的儿子,这段时间已经和王明混得很熟了,对他也是一副依依不舍的神情。吴菲最终没有拿那张支票,就登上了飞机。飞机越飞越高,但是吴菲的心却越来越沉。

回到重庆后,吴菲的心里对瑞典的生活怀念极了。而还在瑞典处理相关事务的王明,呆在只有一人的屋子里,对过去的那几个多月生活无比怀念起来,对远在重庆的吴菲母子强烈牵挂起来——她们还好吗?等不及的王明很快处理完一切事务,也飞回了重庆。他以给支票为由去找吴菲。吴菲坚决地拒绝着那张支票。在这样一来而去中,王明和吴菲之间的感情渐渐突破了那个临界点。

2009年4月7日,王明穿着西装革履,手捧玫瑰出现在了吴菲的公司里。当着吴菲公司众多员工的面,王明把玫瑰献到吴菲面前说:“你是一个好女人,希望我有幸能够伴你余生,照顾你爱护你!你愿意吗?”想起弃她而去的前夫,再看看一脸真诚的王明,吴菲犹豫了。这时,吴菲的同事大声喊道:“愿意愿意愿意……”在那有节奏地喊叫声里,吴菲迷醉了,从王明手里接过了99朵玫瑰。吴菲这个几个月前的“临时妻子”成为王明真正的女友。

百事孝为先!王明“租妻借子”去蒙骗已经生命垂危的母亲,结果感动了本来对爱情已死心的对他心存恶念的吴菲,成就了一段爱情佳话。由此可见,真诚可以感动一切。

第3篇、爱情故事煮糊的婚姻

看着灶台上满溢着浓浓的稠稠的米糊糊,锅里是没有了米汤的干巴巴的东西,佩兰懊悔极了,一遍一遍提醒自己,手里和面前的白纸上都写着几个大大的字“正在煮稀饭!”可是,还是忘记了。她连忙扔下了手里的书,迅速拿起抹布擦干净灶台,然后把锅里干结的稀饭倒掉,悄悄地张望一下卧室,还好,家林没有起来,不然,不知道又要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

踮起脚,轻轻地去楼下倒掉了刚才制造的垃圾,回来,家林还在梦中,佩兰不禁长吁了一口气。

家林起来时,锅里的稀饭正沸腾着,是佩兰又煮上的,厨房和餐厅,满满地弥漫着家林熟悉的浓郁芳香,那是家乡人地里种出来的杂交水稻碾出来的大米,等家林去卫生间整理好自己,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已摆在餐桌上。家林很畅快地吃完稀饭,轻轻吻过佩兰的脸颊:“佩兰,我上班去了,再见!”

佩兰追着问:“家林,今天回来吃午饭吗?”

“你知道的,总是很忙,哪里有时间回来陪你!”其实,佩兰早就知道是这个答案,但是,总得问问吧。

“家林,我想今天去乡下一趟,在那边待一晚上,明天回。”

家林嘴里应着,匆匆地走出去,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佩兰无声地叹息着。

家林来自贫寒的农村,凭着勤奋和智慧,他考进了重点大学,毕业后留城做公务员。

不知道是不是幼时的艰难给他太多的屈辱和压抑,家林并不满足于老老实实上班下班,拿那点固定的薪水,饿不死也撑不着,他的内心似乎奔腾着一种迫切的欲望,娶了美丽的佩兰后,他毅然辞职经商,并很快取得不错的成绩。家林成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佩兰辞职回来做全职太太。

一切生活方式皆已城市化,惟有早上吃稀饭的习惯,家林一直坚持着,而且没有一点更改的迹象,那是一种渗进骨子里的爱。

第一次煮糊稀饭,是新婚不久,家林看见了,“押”着佩兰进厨房,对着那些既不是饭也不是粥的东西,佩兰像做错事的孩子,对着家林调皮地吐一下舌头,娇俏地说:“我这不是统筹方法吗?一边做家务,一边煮稀饭。”

家林无奈,拿勺子吃了两口,随即倒掉,佩兰看着他食不下咽的痛苦模样,快乐得大笑。

第二次,家林轻声责备佩兰的粗心,佩兰反驳:“忙起家务来,就忘记了,没办法呀。”

“那你别做家务了,守着稀饭不成吗?”

“可是,上班会迟到的,要不,我再早半个小时起来。”

家林看着佩兰隐忍的面容,知道妻子一个人上班做家务,已经够累的了,再早起半小时,她柔弱的身子怎么承受得了呢?心疼妻子的家林,此后和妻子一同起床,把煮稀饭的任务“承包”了。只是经商后,这个担子还是交还给了佩兰,但是,这时候的佩兰已是全职太太,不必为着上班而把家务“统筹”起来了。

只是,佩兰偶尔还是将稀饭煮糊,不用急着做家务的佩兰闲不住,等待的时间用来看书了。

家林由不高兴变为责备再到呵斥。

因为乡下亲戚家有一袋刚刚碾好的大米,佩兰当天得以顺利地返城。

敲门很久没有回音,佩兰以为家林没有回来,正准备放下背上的东西,门开了,一个女人低着头从佩兰身边夺门而出。看着故作镇静却又无法掩饰慌张的家林,佩兰面色苍白,无力地松手,背上的东西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回声。家林知道,那是佩兰为他去乡下买回的大米。

家林喜欢吃稀饭,而且是喜欢从乡下稻田里收割上来,农家自己碾出来的大米,那是没有经过任何现代机械加工的,味道正宗,清香纯正。为着他的喜欢,佩兰一次一次不辞劳苦地去乡下买回他的所爱,在每天清晨,在家林还在梦乡的时候,耐心地为他熬成稀稠适度的稀饭。

家林顾不得地上的大米,抱住摇摇欲坠的佩兰:“佩兰,佩兰,原谅我,我爱你,你知道的,我爱你!”

佩兰虚弱地挣扎着,决绝地离开家林的拥抱,直接走进了客房,她没有勇气走近跟家林恩爱了三年的双人床,她怕家林和另外的女人造成的那种凌乱,让她直不起走出婚姻的脊梁。

第二天,眼睛红肿的佩兰,依然早早地起来,为家林熬上了一锅热气腾腾的农家稀饭,只是,依然煮糊了。这一次,佩兰没有做家务,也没有看书,佩兰的心,飞到了以前跟家林的点点滴滴里,越温暖的回忆,让佩兰越感酸涩,一个全心全意的妻子,为什么永远敌不过一双红酥手的诱惑呢?

想不明白的佩兰,打点了简单的行装,留下一纸离婚协议和满灶台的米糊糊,离家而去。她想:我们的婚姻,如同这煮糊的稀饭,就让家林来收拾一次吧。

家林说过无数次对不起,依然无法挽留佩兰,他伤她太深了。自从离婚后,家林再也找不着佩兰了,她像一朵美丽的云彩,不知飘到了哪里。

家林后悔着,也有些心痛,但还是在一段时间后,新来的爱情冲淡了一切灰暗的心理,家林的天空再一次绚烂了起来。只是,再也没有人为他熬稀饭了,开始对付着在外面的早点摊上将就着喝点,不管怎么吃,就是吃不出佩兰熬的那种味道。后来认识新女友,不得不偶尔陪她吃西式早点,家林在浓浓的奶腥味中怀恋着往日大米的清香。

“家林,今天陪我去淮海路,那里的西点味道好正宗的。”淮海路,离他们现在的生活地是最远的一条大道了,那里的各式西点,芬芳得让人心醉神迷。可是,家林的心中,就算是世界上最好的西点,哪里及得上他的农家稀饭呢?有些爱,是一辈子都不会更改的。但到底耐不住女友的撒娇,家林还是去了。

叫好早点,只听得女友大声和隔座打着招呼:“嗨,你好!”很熟稔的感觉,家林抬头,是佩兰。

“每次来,都会见着她在这里吃西点,时间长了,就熟悉了,她是注册会计师,就在这里的事务所上班!”女友没有注意到家林和佩兰的神色,介绍着。离开家林后,佩兰很快考到了执业资格,一切都得归功于做全职太太时的不放弃。为了学习,她煮糊了稀饭,被家林呵斥着,还好,有了事业,家林的背叛,还不至于致命。

“你也喜欢吃西点?”家林尴尬地问。

“是的,这是我从小的习惯。”

可是,恋爱时佩兰从跟他在一起就陪着他喝稀饭,结婚后,每日又早早起来为他熬稀饭呀!他忽视了她的爱好,他忘记了她在优越的城市家庭长大,他心安理得地吃着自己喜欢的早点,从来不曾想起问一声:“佩兰,你喜欢吃稀饭吗?”家林的心,似乎被什么猛烈地撞击了一下,手里的牛奶撒了一地。

“佩兰,我们该走了。”家林这才发现,佩兰的身边,有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眼里满含着疼爱,看着佩兰。

佩兰,我的佩兰!家林此时,只想撂自己一耳光,失去了佩兰才明白,他丢失的,是世界上最真,最诚,最无私的爱。佩兰煮糊的只是稀饭,而自己煮糊的却是曾经美好的婚姻。

第4篇、爱情故事因为这是我们的家

生活最艰苦的那段时间,他们只能临时租住在别人家的贮藏室。潮湿阴冷的贮藏室,冬天的时候,更像一个冰柜。夜里刮起大风,吹得玻璃窗吱嘎嘎哗啦啦响。那些脆弱的玻璃仿佛马上要被刮飞,这使已经躺下的男人,心颤颤地惊。

玻璃真的刮飞一块。啪嗒一声脆响,跌得粉碎。冷风从缺口处刀子一样划进来。男人坐起来,点了烛,看看那个缺口。他摇摇头,找来一张报纸,用暖瓶里的热水,匆匆忙忙地搅了点儿浆糊。

女人是被冻醒的。挤进来的寒风让小屋里的气温骤然降低了好几度。女人看看那个缺口,看看男人。她睡意朦胧地说能糊好吗?男人说马上好,你睡你的。女人翻一个身,拿被子蒙了头,继续睡去。被子使他们在寒夜里能够拥有一个小小的温暖空间。有了这床被子,有了男人的臂膀,女人认为哪里都是他们的家。

男人把那张报纸糊上了窗子的缺口。手刚松开,风就把报纸刮掉。男人再贴,再一次被刮掉。风喊着号子,恶作剧地破坏着男人的劳动。男人有些急了,他把一件厚厚的衣服挂在窗户的插销上,试图将寒风堵在窗外。可是没有用,强劲的冷风疯狂地从那个缺口灌进来,似乎要把小屋里的空气,冻成坚冰。

男人穿上厚棉袄,把身体靠上了那个缺口。他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风马上安静下来,屋子里也安静下来。一会儿女人把头从被子里伸出。她还睡着,眉眼安静详和。男人看着女人,浅浅美美地笑了。他不想打破这样的宁静。

男人坐在那里睡着了。他梦见一条撞上暗礁的船,冰冷的海水从巨大的裂口涌进船仓。于是男人冲过去,他用身体堵住了那个裂口。男人的背脊马上有了刀扎般的感觉。慢慢地那感觉开始麻木和混沌,变成灼热的痛。

女人推醒了他。女人说你干嘛呢?你怎么坐着睡觉?男人从梦中惊醒,他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屋里的一切恍惚可见。女人的脸近在咫尺。那是一张年轻和漂亮的脸。她应该有一间温暖的卧室,有柔和的灯光,有温暖的空调和厚实的木地板。而现在,为了他的事业,女人却睡在地窨般寒冷的贮藏室。

男人说我做了一个梦。一条船撞上了暗礁,我堵住了冰冷的海水。

女人说吹牛。你堵不住,你也没那个胆量。

男人说是,你说得对。所以我只能做到为咱们的小屋,挡住一个小的缺口。

女人这才想起他们的窗户上有一个被风撕开的口子。她拉开男人,冷风让她的鼻子霎间发酸。她打一个喷嚏。她说你傻啊,这样会冻坏的……就显得你高尚?

男人笑了笑,说,我可不高尚。我不能给你温暖,只好为你挡住寒风。再说,这屋子再小再冷,只要我们住在这里,就成了我们的家,怎么能允许寒风侵进来呢?

女人不说话了。她匆匆为自己和男人煮着简单粗糙的早餐。女人想今夜该是温暖的,因为寒风已经过去,因为在白天,她会去玻璃店量一块玻璃堵住那个缺口。其实夜夜都是温暖的吧,也包括昨夜。因为他们还有一床被子,因为她还有男人的臂膀,因为他们还有相依为命的爱情;因为这里,是他们的家。

第5篇、爱情故事绣庄老板绣一幅《长相守》换来病妻两行泪

6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夺走了袁友秋的健康,同时也夺去了她作为湖南湘绣品牌“长沙青竹湖绣庄”老总的职能,变成一个失去语言功能的“植物人”。此时,身为湖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主任的丈夫吴耀存,毅然辞去公职回到家中,一边照顾妻子,一边从头学起,代替妻子当起刺绣工和经营绣庄的老板,继续妻子的事业。6年艰辛,浸染了多少血泪,倾注了多少深情?2009年10月,当年近六旬的吴耀存作为长沙市民评选出来的首届“道德模范”,光荣地登台领奖,从市委领导手中接过奖状时,这位曾经戎马倥偬的铁汉子百感交集地哭了。此时,躺在病床上的袁友秋得知消息后更是泪流满面……

女老板突然倒下成“植物人”

丈夫辞职陪护声声唤醒病妻

2003年4月下午,长沙青竹湖绣庄女老板袁友秋从老家探亲回到长沙,走下汽车,她突然感到一阵昏眩,腿脚站立不住,当即摔倒在地上。她艰难地拿出手机给丈夫吴耀存打电话。吴耀存丢下手头的工作,驾车直奔汽车北站。

来到车站门口,他发现妻子蹲在地上,苍白的脸上冷汗直冒,一步也走不动。他赶紧将妻子扶上车送到医院。经专家教授会诊,袁友秋患的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脑干梗塞症”。听到这个消息,吴耀存如五雷轰顶,一下子懵了……

经紧急抢救治疗,袁友秋的生命暂时保住了,但她只有轻微的呼吸,其他功能全部丧失。望着前几天还红光满面地工作在绣庄里的妻子,吴耀存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在重症监护室里,他不停地抚摸着妻子的脸,一遍遍地轻声呼唤她的名字,但妻子毫无反应。他顿时泪如雨下,泣不成声。39年前的情景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出现在他眼前……

1967年冬,17岁的吴耀存穿上绿军装应征入伍。在离开家乡的那个晚上,隔壁的漂亮姑娘秋妹子不声不响地来到他的身边,含情脉脉地将自己亲手绣制的有红玫瑰花图案的湘绣手绢递到他手上:“哥,到了部队就写信给我……”说着羞涩地低下了头。这块红玫瑰花图手绢,就这样成了两个年轻人定情的信物。从此,无论是白天军训,还是晚上站岗,吴耀存都把它带在身上,思念秋妹时,他就拿出来偷偷看上一阵……9年后,吴耀存回家探亲时,拿出手绢对秋妹子说:“友秋,我这次回来就是想把咱俩的婚事办了,你没意见吧?”友秋点了点头,扑进耀哥的怀里,幸福的眼泪夺眶而出。

吴耀存退役后回到家乡,在湖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当主任。而此时的袁友秋,已由湖南湘绣研究所的一名优秀女工变成长沙青竹湖绣庄的老板,手下拥有三十余名刺绣工,其湘绣产品远销国内外,生意正红火着哩!见妻子这么能干,吴耀存心花怒放,决心在事业上跟妻子比翼齐飞。然而谁能料到,眼下妻子竟然得了不治之症……

当医院先后5次下达病危通知书时,吴耀存的心碎了。踉跄着回到家,守在病床前几天没洗澡的他,洗完澡竟找不到换洗的衣服。是啊,平时自己的生活都是贤慧能干的妻子料理的,他几乎不用操任何心,现在竟然光着身子找不到衣服。他感觉自己的天塌了,蹲在地上捂着脸号啕大哭起来:“友秋啊,你不能离开我啊,没有你我怎么办啊?”

他重新穿上脱下的脏衣服,连夜跑回医院,拉着医生的手泪眼朦胧地说:“大夫,请你们一定想办法救活我的妻子,哪怕只有1%的希望,我真的离不开她啊!”说着就泣不成声了,弄得医生护士鼻子也是酸酸的。

为了给妻子治病,吴耀存把自己的桑塔纳轿车改装成教练车,白天工作,晚上当业余教练赚点外快,想方设法筹钱给妻子治疗。仅头一年的治疗费就花了40万。积蓄都花光了,不得不开始欠债。面对沉重的经济压力,吴耀存只得将不能动、不能说、丧失记忆、没有表情、只有心跳和呼吸的“植物人”妻子从医院接回家。

他请来一个保姆照顾妻子,自己白天要上班,还得抽空去绣庄看看,替妻子处理一下重要事务,忙到很晚才能回家,一进门他就直奔妻子床边,亲手给妻子喂水喂药,翻身洗澡,修剪指甲,帮助大小便……几个月后,这个连洗澡都找不到衣服的男人,学会了所有的家务事。现在他给妻子擦身换衣服,常常边擦边念叨:“友秋,以前我欠你的太多,在部队两地分居,转业后又忙于工作,从没照顾你,现在我要‘还债’,你就好好享受享受吧,才学会做,有点笨手笨脚,慢慢来啊。”念着念着眼泪就下来了。

做完所有家务,不管有多累,他都要趴在妻子的床前,轻言细语地跟她聊天,汇报自己的工作和绣庄的情况,还有儿女们的事情,想用这些妻子熟悉的事和场景唤醒她的记忆和语言功能,常常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有时讲着讲着自己就睡着了。醒来后,老吴仍不肯离开,用冷毛巾擦把脸,再跟妻子絮絮叨叨地继续“聊”。他知道医学史上有过这样的奇迹,亲人的呼唤与唠叨,能够唤醒“植物人”的知觉,所以他相信自己也能创造这样的奇迹。

整整3年,吴耀存就是这样不停地呼唤,不停地跟妻子聊天唠叨。

心诚所至,金石为开。2006年5月6日傍晚,奇迹终于发生了!那天吴耀存下班回到家,跟往常一样来到妻子的病床前,对她嘘寒问暖,向她汇报各方面情况,什么都讲到了,没有什么可讲的了,他突然想起前些年去世的岳父,便问妻子:“友秋,爸爸是什么时候去世的你还记得吗?”话音一落,妻子的眼睛突然睁开了,水汪汪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吴耀存一惊,激动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赶紧替她擦去泪水,欣喜地说:“你听得懂我的话了?记得爸爸去世的时间了?”妻子的眼珠就转动了一下。吴耀存一把抱住妻子的头,轻轻在她耳边说:“好,那我跟你商量个事,你同意就眨眼睛,不同意就不眨。我想辞掉公职,专心替你打理绣庄,把生意做大,好不好?”说完,他凝视着妻子,发现她眼里放出一种患病后从没有过的神采,然后眨了眨眼。吴耀存大喜,说:“友秋,真的同意你就再眨几下眼睛。”妻子果然又眨了几下眼睛,吴耀存激动地亲吻着她的额头和脸颊,然后大喊:“友秋能听懂我的话了,能跟我商量事情了,真是老天有眼,保佑我们啊!”

把妻子未竟的事业做强做大

美丽绣庄见证夫妻恩爱情深

得到妻子的同意后,吴耀存辞去单位的公职,代替妻子专心打理青竹湖绣庄的生意。对于这个年近花甲,只扛过枪、摸过汽车方向盘的大男人来说,要与湘绣打交道,管理好绣庄,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时两个女儿都反对他这样做,认为他不懂经营,更不懂湘绣,是个十足的湘绣“门外汉”,把好端端稳定的工作辞掉,是不是太轻率了?吴耀存开导女儿说:“你们放心,你妈同意了的事,老爸会全心全意地去做,从头学起,重新创业,决不能让你妈已经付出精力初具规模的绣庄荒废掉!”

吴耀存说到做到。从此,他拜绣工师傅为师,开始从“一针一线”、“一幅图案一道工序”、“一单生意一项业务”学起。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到半年,他就成了湘绣的行家里手,不但能亲自完成刺绣,还摸索出一套经营管理与拓展市场的办法。

说起“吴总学刺绣”的事,每个女工都能讲出好几个故事来。有一次,老吴学刺绣时,拿出那条红玫瑰花图案小手绢,照着上面一针一针地绣。女工李阿姨见他笨手笨脚,针尖把手指都扎破了,冒出殷红的血,竟用脸去擦而舍不得用手绢,便“扑哧”一笑,说:“吴总,你这手绢是袁总年轻时为你绣的定情物吧?”老吴说:“这手绢还是我参军时她送给我的,我一直把它带在身。我想以它为样本好好练,不练出一手本领,我就真的对不起老婆!”李阿姨听了这话,深受感动,便手把手地教起他来。

第6篇、爱情故事夏日里,凋谢了一朵犹太玫瑰

然而,她依旧爱了,倾心掏肺。

许多时候,爱上一个人,就必须承受他命运的碎片。她赌上了一生最真的痴心,换来的却是一段真挚狂热却极为短暂的幸福时光。

11个月,是那场爱情的所有时长,是那个男人留在世上的最后的光阴。

她叫多拉·迪阿曼特,是个犹太姑娘,有着一双纤细的毛,一头乌黑的长发,一颗善良的心。她勇敢坚毅、心思细密,温柔而又多情。年轻的多拉原本出生在一个富足、极富名望的犹太家庭,如果不是个性使然,她将像她的姐妹们一样,由父母包办一场门当户对的婚姻。然而,倔犟的多拉不想在一个自己并不爱的男人身边度过自己的一生,不想将自己一生的幸福拱手交给父母去安排,她毅然离家出走,渴望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与生活。

离家出走的多拉最初在柏林的一个犹太人孤儿院当裁缝,后来到一个海边的度假村里做厨房里的帮佣。

19岁,多拉遇到了她的爱情,卡夫卡·法兰兹,一个被喻为20世纪的天才思想家和文学大师的犹太裔捷克人。

那样的一场相遇,想来有着几分戏剧的味道。

那一年,卡夫卡和他的妹妹以及妹妹的两个孩子到波罗的海度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一个来自柏林的犹太人度假村。一天,卡夫卡路过度假村的厨房,看到一位姑娘正在杀鱼,卡夫卡不由感叹道:“多么纤细的一双手啊,可干的活儿又是多么残忍啊!”

那个杀鱼的姑娘便是多拉,卡夫卡的话,让多拉羞愧难当,她当即向度假村的领导要求换个活儿干。

就这样,他们相识了,那个男人深邃的思想、幽默的谈吐以及隐藏在这些表象背后的令人心碎的忧郁与绝望,深深地触动了多拉。同时,多拉身上那种坚毅与执著以及青春的勃勃生机,也深深地感染了卡夫卡。

他们相爱了,多拉的出现唤起了被卡夫卡压抑和扭曲了一生的生活意志,爱情的力量使这个已经对自己的生命自暴自弃的男人重新燃起了活下去的欲望。他开始像个孩子般俯首帖耳地听从多拉的话,认真地接受医生的治疗。后来,他们在柏林租了房子,开始同居,在多拉的身边,卡夫卡的每一天都沉浸在无限美好的遐想中。

卡夫卡向多拉求婚,同时,征得多拉的同意后,卡夫卡给多拉的父亲写了一封信,求他答应把女儿嫁给自己。在信里,卡夫卡称自己为“一个回头浪子”“一个悔过的犹太人”“一个渴望赎回自己的人”。然而,多拉的父亲却本着自己的反感和正统犹太教的精神,拒绝了卡夫卡的求婚。

病痛中的卡夫卡得知了多拉父亲的回信,只是苦笑,一言不发。夏日里的第一朵玫瑰尚未来得及开放,便在这突然而至的凄风苦雨过早地凋零。

卡夫卡明白,自己一生都无法享受具有赎回意义的婚礼了,自己终将作为一个毕生的单身汉凄凉地死去。那个夜晚,支撑着无比痛苦的身心看完《饥饿的艺术家》的清样后,卡夫卡,这个一生性格乖戾、从不将喜怒哀乐写在脸上的男人,终于忍不住长时间地泪如雨下。

与卡夫卡同样遭受打击的,还有多拉,她无比激动地渴望着与爱人步入婚姻殿堂。然而等待她的,不是婚礼,而是卡夫卡的葬礼。

因为没有被人承认的婚姻,多拉甚至无权拥有爱人的葬礼。然而,她还是来了,她固执而决绝地出现在卡夫卡的葬礼上,在一片责难与嘲讽的目光里,哭得死去活来。整个葬礼上,多拉那唯一的号啕声极具戏谑地昭示着卡夫卡的一生:这个世界,只有多拉短暂而真心地温暖过他。

在多拉撕心裂肺的哭声里,一切生活中曾经的苦难与伤害都随风陨落,只有那一段花儿般瑰丽的爱情,在尘世间,永远不曾凋零。

第7篇、爱情故事世上没有贫穷的婚姻

在外人眼里,他和她真的很穷。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各自做着一份早出晚归的工作。结婚的时候双方父母没有帮凑多少,两个人把积蓄加在一起,付了一套一居室的首付,剩下的分20年还清。一个人的工资养房,一个人的工资养家。

房子是顶楼,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他们没有多余的钱装修,橱柜、鞋柜、梳妆台、衣橱都是他自己用业余时间借来工具买来材料亲手打造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今年添一个热水器,明年添一台电脑……慢慢地,家里的电器竟然也添置齐全了。

发了工资,还了房贷,剩余的钱就装进信封放进抽屉里,谁用谁拿。日子真的不宽裕,黄金周,单位放假了,同事朋友不是去外地旅行就是到商场购物。唯独他们的假日过得与众不同,今天骑着脚踏车去郊区,带上两本书,晒一天太阳,明天带上渔具,找一个鱼塘,边垂钓边休闲。

面包有时都吃不上,玫瑰花就更奢侈了。日子过得青黄不接的时候,连续几天饭桌上的主打菜都是白菜和土豆。醋溜白菜、凉拌菜心、海米白菜、凉拌土豆丝、辣炒土豆片……他惊讶地看着她不知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花样,每餐都吃得津津有味。情侣之间那些值得纪念的日子诸如情人节、生日、结婚纪念日,他总是能带给她一些惊喜。一个精致的钥匙链、一个存放硬币的卡通钱包、一本她渴望已久的新书、一条她一见倾心的丝巾……这些礼物都不贵,甚至有的都不花钱,每次她都喜笑颜开。

她喜欢吃零食和水果,为此他戒掉了30年的烟瘾,省出钱给她买爱吃的话梅、新鲜的时令水果。他喜欢吃水饺,最初她买速冻水饺回家煮,慢慢地学会了自己调馅、自己和面、自己擀皮,自己包水饺。

她身上的衣服都是从路边小店淘来的,穿在身上却总是显得与众不同。她做得一手好女红,喜欢修修剪剪,淘来的衣服稍加修改就焕然一新。他有几身名牌西装,除了出席一些正式场合,他更喜欢一些休闲的服饰。他们把省下的置装费用来孝敬乡下的父母,减轻老人的负担。

房子冬冷夏热,北方的冬天室内都能结冰,交不起暖气费,每天下班回到家里,他总是争着抢着去冰冷的厨房里做饭,给她插好电热毯,让她在床上盖上被子取暖。夏天的时候房子像着了火,尤其是晚上,房间里的温度像一个高烧不退的病人,让人无法入睡,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给房间降温,白天上班拉上窗帘,下班回到家里就一遍一遍地拖地。

恋爱的时候她连饭都做不熟,婚姻让她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孩变成了一个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她学会了蒸煮煎炸,把普普通通的一日三餐做得色香味俱全,学会了自己制作面食,馒头、花卷、包子、饺子、面条,还别说,亲手制作的这些面食就是比外面机器做的那些好吃。他呢,也从一个大大咧咧、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大男孩变成了一个知冷知热的居家男人,一年四季,他总是不允许她碰凉水,她放在地下室的自行车,每天早晨总是他负责打气。

他们的房子很小,他们的衣食很简单,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节俭,私家车离他们很遥远,五星级酒店的山珍海味和他们不沾边,乘火车坐飞机四处游山玩水更是不现实,可是他们离幸福很近。世上没有贫穷的婚姻,只有贫穷的爱人。如果我们的心里装得满满的都是爱,我们的婚姻再贫穷都会变得富有。

第8篇、爱情故事十年

月儿悄悄的爬上了树梢,春日的夜晚,还有一丝微寒。熄灯之后,年轻的女兵们并没有安睡,而是躲在被子里轻声的谈笑,她们好像一群永远不知道疲惫的小鸟,便是入夜后,也是一样的快乐。

“我好期待明天啊!”靠着窗子那边的上铺传来一个陶醉的声音,圆脸的女孩子趴在床上,眼睛望着天上的月亮轻轻的说着。

“呵呵,你又再感叹什么呢!”侧对面的女孩子嗤笑着问。

“难道你们不期待?明天军长要来部队视察呢!”女孩子翻了个身,朝下面环视了一遍,神秘兮兮的说,“你们有谁见过张军长?我可听说了,他年轻的时候哈帅的嘞!”

“哈哈,你就是花痴。年轻时候帅,跟现在有什么关系?”大家哄笑起来,可马上又捂住了嘴巴,这么大的声音,要是惊动了班长可就完蛋了。

“你们别笑,这可是真的呢~!不但长得帅,而且各项技能都过得硬,人品也没话说,嘿嘿~听说当初他还在连部的时候,暗恋他的可多着的呢……”

“你一天到晚的八卦,不去做狗仔队,真是对不起自己呢。”对床的女孩子抢白了一道,之后痴痴的笑起来。

“接着说,还有什么?”其他几个却听得来了兴致,催促着圆脸女孩继续下去。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偶然听来的。不过好像这位军长大人,也跟一个女兵处过,只是两人挺神秘的,后来不知道在没在一起。”

“你应该再多打听一些回来,要不明天你问问军长,当年是怎么偷偷在连里谈恋爱的,哈哈哈。”说着大家又都笑了起来。

“去死吧,我才不问呢~!人家是军长诶,我问了会死得很惨的!”

“军长怎么了?你不是见着帅哥就想套近乎吗?我们是给你一个难得的机会。”

“这机会还是你们自己留着吧!哼~再说了军长再帅,那也是从前了,现在他都四十多岁了,还能帅到哪里去?”

“切~!刚刚一个劲说他是帅哥的,也不知道是谁!”

“哼,懒得理你们~!”圆脸女孩翻了个身,把脸朝着墙的方向,不再说话了。而其他人也都安静了下来,忽然那姑娘又转回头来,向着靠门的下铺问道:“范范姐,你从前不是这里的吗?你认不认识张军长?就是张勇孟。那会他应该还是连级呢。”

被称作“范范姐”的女人,轻轻笑笑:“见过一两面,不太熟。”接着她又低下头,借着床头的小节能灯,在本子上继续写着什么。她并不是这个连里的女兵,而是一名记者,今年已经三十来岁了。十几年前她曾在这里参过军,这次报社让她写一些关于女兵的专题,所以她重回连里住一段日子,算是体验生活吧。现在她正借着微弱的灯光,纪录这一天的生活。

“范范姐见过张军长?他是不是真的很帅呀?”一听到这位记者姐姐见过传说中的帅哥,女兵们又来了兴致,一个个支起耳朵,等着范范的回答。

“嗯,还好吧~满帅的”范范并没有抬头,边答话,边在纸上快速地写着。

“说说他的事嘛,范范姐,讲来听听~”圆脸女孩开始撒娇,而其他的女兵们也跟着附合:“说说吧,范范姐,说说吧!”

“呵呵,有什么好说的呀~我跟他也不熟~!”范范微微地笑着,那笑容柔和的像月光一样,她本就是个很安静的女人,就连平时说话也是轻声细气的,看起来脾气温顺非常。

“不熟,好歹也知道一些,随便说一点嘛。”女兵们依旧不依不饶,叽叽喳喳地要听有关军长的事情。

范范被吵到没办法继续写下去,所幸搁下了纸笔,笑道:“还不就是个男人嘛。长得挺好的,性格也还不错,笑起来很好看,可却常常皱着眉。呵呵~好了,就这样,别在问我了,再多我也不知道了~你们再不睡,明天一个个顶着黑眼圈,看你们连长怎么罚你们~”她说完笑笑,又把纸笔拿了起来。

女兵们互相做了鬼脸,看看时间果然不早了,便安静睡去了。而范范也并没有继续写她的文章,她关了灯,躺下身,掩好被子,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入眠。

阳光透过薄云洒下一片金色,女兵们早已排列了整齐的队伍,等待着首长的检阅。大约上午十点钟的时候,几辆军车远远地开了过来,在教场口停下,从车里下来十几个人,边说话,边朝方队这边走来。女兵们不敢侧头,可是年轻人的好奇心,却让她们忍不住用余光扫视着来人。

这十几个人都是军队的首长,而正中间那个身形笔直,气宇轩昂的,正是前一天晚上女兵宿舍里谈论的张勇孟军长。此时他走到方队前面开始检阅,看到自己部队的士兵们个个英姿飒爽,不禁露了一丝笑意,这一抹笑容,使得他原本的刚硬中多了一份儒雅,可这笑却只维持了几秒钟,他便恢复了那习惯性的皱眉,这样一来帅气的脸就变得十分威严。

检阅之后,又看了士兵们的操练,军长对部队的表现十分满意,夸奖了一番,又训诫了几句,便进了连队办公室。解散之后,女兵们一下子活跃起来,果然这位张军长名不虚传,虽已四十几岁看上去却比实际年轻许多,长得帅气就不用说了,而那份成熟优雅的气质真是让人不能不折服。

“哇,张军长简直帅到爆呀~!他就是没当演员,要不一定红遍全国!”圆脸女孩望着办公室的方向又忍不住发起花痴来。

其他人虽然嘴上笑她,可也不得不承认,她说得确实是个事实,这张军长真是没话说,要是正当年的时候,那绝对是军草呀~!

“范范姐,我们见到张军长了,不是长得还好,是长得太好了~!那气质,那样貌……我的天啊~!”圆脸女兵冲进宿舍的第一件事,便是大兴慨叹。

而这时,范范正在看一本书,那本书,是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不会离身的。不过现在,与其说她在看书,不如说她在看这书扉页上的字迹,那字迹龙飞凤舞,十分大气,如果不是一个胸襟开阔的人,大概很难写出这样的字来。然而这笔迹却有了一些模糊,并不是岁月使它看上去失色,而是人为的抚触,使它变成不再鲜亮清晰。她正看着这字出神,被冲进来的女兵给吓了一大跳,连忙把书合上,笑着倾听这群女孩子兴奋的话语。

这一次汇报的不单单是圆脸女孩,而是全宿舍的女兵都围着范范七嘴八舌的说着,把个范范给闹得哭笑不得。她当然知道张勇孟是什么样子的,可是没想到,这些年轻的小姑娘们见到他竟然如此激动,知道的是见军长,不知道的还以为见了什么偶像明星呢~不过想想也是,这位传说中的人物,从十几年前到现在就不知道是多少女兵心中的偶像了~!只是现在的他,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了呢~范范不愿意去想。

“范范姐,下午有个官兵联谊会,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你们去吧,我还有稿子要赶呢~!”范范把手里的书放在腿上,下意识的轻轻抚摸着书的封面,笑得有点勉强。

“稿子又不差今天一个下午,去吧!”女兵们跟范范早已成了好姐妹,哪里都想拉着她一起,这会就都凑了过来,有摇胳膊有晃肩膀的,好像范范不答应,就要把她这副弱不禁风的身子给晃散了一样。

范范只是笑着说:“唉呀呀,头晕了。”“饶了我吧,不要再晃了。”之类的,可始终没有答应去参加联谊会。

“范范就一起去吧,稿子晚点写也不迟。”正当一群女生在笑闹着的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正是这个连的连长周信。女兵们赶快收敛了一些,规规矩矩的站在一旁。

周信走近范范,看她手里正拿着一本书,他笑问:“是什么好书呀,这么爱不释手。能不能借我看看?”

“呵呵,没有什么。一本解闷的小说而已。”范范说着,将书放到了枕下。

周信一年前就认识了范范,心里早就对她存了好感,这回范范来他们连里小住,经过这些天的接触,他对她的爱意日渐浓厚,可想找个与她相处的机会却是难得,这回的联谊会周信是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请到范范,如果能跟她跳一段舞,那就是极大的收获了。

事到如今,范范也不好推拖,虽然她知道周信对自己很有好感,但她心里却再容不下第二个男人,所以平日里总尽量远着他,可今天大家都如此盛情的邀请,她如果再要回绝,实在是说不过去了。无奈之下,只得点点头。这下可把周信和那些女兵乐坏了。

早上还是阳光明媚的,可下午却阴了天,不一时竟下起了蒙蒙细雨。多功能厅里,此时已经无分官兵,大家都开心的笑成一团。张勇孟正在厅中央给大家唱越剧,那是他的家乡戏,唱起来果真委婉动听,比专业演员不逊分毫。

“手抚琴儿心悲酸,自己的命儿我自己算,对面坐着我心爱的人,可叹我有目不能看。”他唱了四句,稍稍停顿一下,眼睛望了望坐在角落里的范范,表情滞了一下,随即转向另一个方向,接着唱道:“开口叫声好小姐……”

没有再继续听下去,范范悄悄地走出了门,站在楼道里,此时她的心跳得很快。刚刚那个男人的眼神,让她连呼吸都无法顺畅。十年了,再一次看到这样的神情,她无法抑制自己感情的波动。

“我喜欢听你的声音,很特别的感觉,每一次听到,我都会觉得很踏实。”女孩靠在男人的怀里,淡淡地笑着说。

“那我就一直说给你听好了。我还可以唱给你听。你喜欢越剧吗?”男人说完,用脸蹭了蹭女孩的头发。

“喜欢,虽然听不太懂,但我喜欢那个腔调。”女孩子抬起脸,用手指描摩着男人挺直的鼻梁,“你现在就唱给我听好不好?”

“好,那唱段《盘妻》吧!”男人说着便唱了起来,唱得好听极了,他问女孩:“听得懂吗?”

“呵呵,听不懂啊~不过我还是喜欢听。”女孩笑着,浅吻男人的唇,男人热情的回应着。

“我想让你在我的书上写些字。”女孩子笑着拿出一本书和一支笔。

“要写什么?”男人搂住女孩的腰,轻轻地问。

“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那我要多写一点。”男人接过书和笔,趴在桌上,想了想,可要下笔的时候又停住了,之后又想了一会写下几行字,那笔体龙飞凤舞,异常大气,很像男人豁达的性格。他写完之后,看了看,又很认真的念了一遍,回头来问女孩子,“这样写可以吗?”

“可以,只要是你写的,我都喜欢~”女孩说着,趴到了男人的后背上,那里的温厚,让她充满着幸福感。

“为什么你要这样,难道是我错了吗?”女孩子的泪不断的从眼中涌出,哽咽的问着。

“是我错了!”男人的眉头紧蹙,他不知道要如何解释,他心里也很烦闷。

“我不想听这些~!”女孩子的身体有些发抖,脸色青白。

“如果我们再早十几年相遇,我会天天把你带在身边,可惜……”男人望着窗外,苦恼地说着:“我能感受到你的爱,但是这样下去对你不好。”

“我不想听!”女孩子显得有点歇斯底里,她不能明白当初在一起的时候,男人为什么没想到这样对自己不好,直到现在自己已经深陷到无法自拔,他才说这样下去不好。那么什么才是好呢?~好与不好,自己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不明白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她更不明白男人怎么如此自私,怎么可以轻易一句话,就否定了自己的感情。

男人没有说话,而是离开了那个房间,而之后,整整十年,女孩子没有再见过他。

“范范,怎么出来了,在想什么?”周信看到范范出来,也无心在里面玩乐,找了个借口跟了出来。

“哦,没什么,里面有点乱,我喜欢静,闹了会头疼。”范范礼貌性地笑答。

“头疼?是不是着凉了?发烧了没有?”周信一听范范不舒服便有点慌神,伸出一只手要去探探对方的额头,范范下意识的躲开了,两人有点尴尬地笑了一下。

却不料这情形落在了那帮调皮的小女生眼里。现在的孩子可不像从前了,一个个都早熟的很,而且个顶个的机灵,怎么会看不出来连长对这位记者姐姐的心思,所以见两人先后都出了大厅,便好事的跟了来,正好给看了个正着,于是都哈哈大笑,有的还在起哄,“摸额头有什么意思,范范姐病了,连长应该直接把她抱回房里去。”

周信被说了个大红脸,可是作为男人嘛,有机会亲近佳人,当然不能放过,于是在大家半真半假的怂恿之下,他竟真的一把将范范打横抱起,搞得范范急也不是恼也不是,只催着他快把自己放下来,可周信哪里会听她的呢,此时可是巴不得抱一辈子都不放手。

范范被窘的脸红一阵白一阵,而就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却看到多功能厅门口站着张勇孟,仅一刻,张勇孟便转身进了厅内。而转身前那个落寞的神情,让范范的心被狠狠的揪了一下。她心急如焚,竟朝着周信发起脾气:“快放下我,要不我翻脸了。”

周信看范范真的生气了,也不敢再造次,只得将她放下,跟在后面一个劲的赔不是,可范范却顾不得这些,双脚不受控制似的奔向了多功能厅里,直跑到张勇孟的身后才停了下来,她想要说什么,可大脑却一片空白,什么也说不出来,也许因为一切都无从说起。

“我……”范范终于鼓起了全部的勇气,可是才说了一个字,就再也接不下去了,她的身体因情绪的波动而有些微微的颤抖,手已冰凉,掌心浸了湿湿的汗。

张勇孟回过身来,双眉蹙得很深,他望着范范,深深地望着,好像要把她吸进双眸之中,又好像要透视到对方内心的最深处去。

十年不见,十年想念,十年之后再次相见,刚刚被一群人隔在两端还可以按捺住内心的涌动,而此时两人面面相对,范范犹如置身梦中。她的意识一片混沌,眼前这个男人仿佛磁石一样吸引着她的脚步,缓缓的移向他,之后抬起手,抚平他的眉头,如此的自然,如十年前无数次的那样,轻轻的一点一点地去抚平,牵着无限的心疼与爱恋。

一把握住那只柔若无骨的手,比十年前竟更加地冰凉,张勇孟的心无端的疼了,有些激动地将范范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吻了下去。

两行热泪毫无预兆地滑了下来,“你这个小坏蛋。”只这一句话,再说不出其他。范范扑进张勇孟的怀里,十年的委屈,十年的爱恋,全部随着泪水渲泄而出,紧紧拥着自己最心爱的男人,范范的心幸福到疼痛。

“宝贝,对不起!”张勇孟在范范的耳边轻轻地说着,那话语近似于一种蛊惑,十年的思考,十年的沉淀,他终于还是舍不下这个爱他成狂的女孩,千千万万句话,汇成一句“对不起”是他最深的抱歉,他用力的抱住这个娇柔的女人,仿佛要把她勒进骨中,那强劲的力道似在宣告,这一生他不会再次放手。

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幕感动了,他们静静地看了一瞬,之后悄悄地退了出去,将多功能厅的门关上。此时此刻世界万物都不会忍心去打扰这一对相隔十年的恋人。

第9篇、爱情故事行行重行行,费孝通的婚恋之路

费孝通的初恋对象是杨绛

费孝通在振华女校读书时,同班中有一位同学叫杨季康(杨绛),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引起了费孝通的注意,当然这只是小小少年对女孩子的一种爱慕。

费孝通再次见到杨绛时,两人都考上了东吴大学。杨家有女初长成,杨绛天生丽质(尽管她否认自己是美女),才华横溢,但她很低调。每次出现在大学校园,她总会引来诸多男生爱慕的目光。当年的小学同窗再次相逢,显然,费孝通的心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已经不是年少时对女生的爱慕那样简单了。面对大学的男生对杨绛的追求,费孝通内心非常复杂,有点嫉妒有点骄傲地宣布,自己是杨绛的代言人,跟别人说:“我跟杨季康是老同学了,早就跟她认识,你们追她,得走我的门路。”

后来,费孝通主动追求杨绛。费孝通追求杨绛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都具备了,给外界的印象是杨绛已是费孝通的女朋友。然而,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杨绛自己始终不承认费孝通是自己的男朋友。

1929年,东吴大学闹学潮,费孝通转到燕京大学,他也希望杨绛读燕京。杨绛本来要去燕京,后来改变主意考进清华研究院成为外语系研究生。她在清华园遇见她未来的夫婿钱钟书。这只能是命运的机缘巧合了。连杨绛的家人都说:“阿季(杨绛)的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

杨绛初到清华园,沉静,朴素,在女生中并不显眼。但没有多长时间,大家对她刮目相看。据称:“杨绛肄业清华大学时,才貌冠群芳,男生求为偶者七十余人,谑者称杨绛为七十二煞。”钱钟书是七十二煞之一,很快成为最后的胜利者。钱钟书的才华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当然两人都是无锡同乡,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杨绛在清华很快确定了与钱钟书的恋爱关系,费孝通没戏了,感到很失望。他为此从燕园赶到清华园,找到杨绛,结果吵了一架。因为费孝通离开东吴大学时一直要当杨的“男友”,杨绛则只承认他是“普通朋友”。

几十年过去了,费孝通和杨绛都进入晚年,两人都没有讳言这一段青春往事,甚至钱钟书也会拿这一段往事开玩笑。

1979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家访美,钱钟书和费孝通一路同行,两人同住一个房间。不知费孝通会不会想起清华往事和情事,心中是何滋味,作如何想。费与钱两人相处得不错。钱先生出国前新买的一双皮鞋,刚下飞机鞋跟就脱离了。费老对外联系多,手头有外币,马上借钱给他修好。钱先生每天为杨先生记下详细的日记,留待面交。费老主动送他邮票,让他寄信。钱先生想想好笑,没有料到他小说《围城》赵辛楣和方鸿渐这“同情”兄,在现实中也上演。钱先生对杨先生开玩笑,称自己和费孝通先生:“我们是‘同情人’。

上世纪90年代,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名家散文集,收录了钱钟书散文、杨绛散文,又要出版费孝通散文,当出版方设法将此想法告诉给费孝通,告诉费孝通散文和钱钟书散文、杨绛散文为同一书系。费孝通想起前尘旧事,一时百感交集,脱口而出一句:“历史真是妙!”短短的一句话,想来包含无限的感慨和年少的情怀。

2008年,《听杨绛谈往事》出版,杨绛开口谈及当年的同学费孝通以及追求过她的往事。这段往事对于费孝通而言,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对于杨绛则是,流水带走的和带不走的,都付笑谈中了。皓首苍颜追忆青春往事,年少情怀青涩,当年经历的,经过岁月的沉淀,像诗一样美好。感觉那一代学人的爱情很纯真,也很朴素。

生死绝恋王同惠

在燕京大学,费孝通也遇见了他的生死恋人——王同惠。费孝通和王同惠都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是吴文藻(冰心的丈夫)先生的弟子,最初两人只是普通的相识。两人在各种聚会上,有很多机会相见。对社会学研究共同的兴趣,将两人牵在一起。费孝通说:“牵着我们的那条线似乎比乡间新郎拉着新娘走向洞房的红绸更结实,生死离别都没有扯断。”

1933年费孝通从燕京大学考入清华读研究生。原来费孝通和王同惠同住燕园,如今一在清华园,一在燕园,在空向距离上两人远了,但在心理上的距离两人更近了。这一年的圣诞,费孝通送给王同惠圣诞礼物——一本新出版的关于人口问题的书。正是这样一本书,成了两人的定情礼物,打动了王同惠的“凡心”,她觉得费孝通不平常。

于是,两人从不怕争论、各不相让的同学变成了穿梭往来、互相牵挂、认同知己、合作翻译的恋人。每逢休闲时刻,费孝通就骑单车到未名湖畔。下雪的时候,燕园浓妆素裹,变成洁白的世界,王同惠住的女生宿舍是一座红楼,费孝通就在红楼门下等候她,一起去费孝通清华的实验室读书。冬天的时候,未名湖上结了冰,两人也会在上面溜冰,寒风吹得两人的睑蛋通红,手指是凉凉的,但两人的心是滚烫的。

秋天的时候,费孝通和王同惠去清华附近的圆明园废墟或颐和园遨游。那时天高云淡,秋风送爽,在铺满了金黄色秋叶的小径上,两人手牵手,脚踩着的落叶,就这样一直走……

费孝通说,这一段时光,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工作最舒畅,生活最优裕,学业最有劲。”两人在精神上、在学术上完全是对等的。费孝通翻译完奥格朋的《社会变迁》,王同惠就借来英文原著,边阅读边校对。王同惠翻译《甘肃土人的婚姻》一书,费孝通为了学习法语,就按照王同惠的译著,边抄边学。费孝通后来写文章纪念他和王同惠的爱情:“她为我们共同的理想而去世,我就应对等地为我们的共同理想而生。这种信念也成了我一生事业的动力。”

1935年的夏天,费孝通王同惠两人在燕园未名湖畔的临湖轩举行了婚礼。燕京大学的校长司徒雷登亲自为他们操办了婚礼,两个人的婚礼在清华和燕京引起了较大轰动。吴文藻勉励两人:“王同惠和费孝通由志同道合的同学,进而结为终身同工的伴侣。我们都为他们欢喜,以为这种婚姻,最理想,最美满。”两人结婚后,在太湖之畔小住,为广西的田野考察做准备。

第10篇、爱情故事超越爱情,两任男友联手拯救绝症女友

她正值豆蔻年华,不幸患上绝症,父亲和深爱她的男友倾其所有,面对高达几十万元的治疗费,最后还是束手无策。就在她快要陷入绝境时,前任男友出现在她的病床前,带着30万元的救命钱……她的病治好了没有?三个人的感情故事该如何发展下去?

重病入院,前男友出现在床前

胡立春是个苦命女孩,母亲在她3岁时就因车祸去世,父亲胡贤书又是聋哑人,她是与父亲相依为命长大的,谁知道祸从天降竟又让她患上绝症。医生说,这种病的治疗办法只有两种,要么坚持做透析,每次500元,一周少说要做两三次;要么换肾,手术费大概30万元左右。对于胡立春而言,这两个治疗办法的花费都如同天文数字。

胡立春的男友万小波此时正在重庆老家照顾患重病的父亲,为了不让男友担心,胡立春就向男友隐瞒了自己生病的事。

住院一个月后,胡立春实在无力支付昂贵的治疗费,就自行出院了。没想到第二天,万小波竟出现了,原来和胡立春一起打工的姐妹,实在不忍看着她独自支撑,就偷偷给万小波打了电话。

“立春,你怎么这样傻,病成这样也不告诉我?”万小波抱住胡立春哭着说。“你应该留在老人身边尽孝呀……”一边是病入膏肓的父亲,一边是患了重症的女友,万小波真是左右为难,心力交瘁。几天后,他就收到了父亲病危的电话,又匆匆忙忙赶了回去。

半个月后,万小波在家乡料理完父亲的后事,母亲对他说:“立春是个好孩子,可得了这样的病……”万小波听出了母亲话中的意思:“不管立春的病有多重,我都会一直陪伴她。”隔天,万小波又再次去了广州,并将胡立春从广州接回了四川。

胡贤书虽然听不见,但从万小波比划的手势中明白了女儿患上重病,他的头发竟在几天里全白了。看见胡立春的父亲急成这样,万小波更加难受,他开始不分白天黑夜去农田干活,渴望能多挣几个钱。尽管他知道,守着几亩薄田不管再怎么劳作也挣不了多少钱,但这是这个家唯一的希望呀。

万小波起早贪黑忙,不仅是胡立春,胡贤书看着也很感动,他于是萌生了一个念头:有这样好的女婿,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救女儿一条命!

胡贤书多次去沙湾医院,了解到女儿的病可以做换肾手术,他找到医生提出要把自己的肾捐给女儿。胡贤书50多岁了,又是个聋哑人,医生根本不敢给他做这样的手术,但胡贤书用手比划说,他除了能把肾捐给胡立春,不知道还能为女儿做什么……胡立春得知消息,赶到医院给父亲跪下说:“爸,我求你回家吧,我不能要你的肾啊。”

这一幕,让胡家的许多亲友既难受又感动,他们开始轮流去家中照顾胡立春。如此一来,万小波就白天去家具厂上班,晚上又在镇上用摩托车拉客挣钱。万小波一个月能挣三四千元,但这些钱连胡立春做血透的费用也不够。

一天晚上,胡立春突然高烧达39度,连喝水也要吐,万小波急忙将她送到医院。一路上,万小波不停说:“立春,你可一定要挺住,就快到医院了。”

到医院,胡立春立即被送去抢救,随后又被转入重症监护室。万小波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胡贤书和很多亲友赶来了,大家聚在一起商量着用什么办法挽救胡立春。可一个上午,胡立春的亲友也没想出可行的办法,万小波提出要去卖血,因为他听说在河南很多地方有私人血站,卖一次血就可以挣1000多元钱。胡贤书坚决不肯让万小波去卖血。可不卖血,又去哪里筹钱为胡立春治病呢?

就在大家都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个男人来到了医院……

把结婚的钱用来挽救前女友的生命

这个男人名叫阳正太,是胡立春的中专同学,他们曾在菁菁校园留下了美好的初恋。两年前,中专毕业时,阳正太被父母安排去上海工作,和胡立春的爱情也就无声无息结束了。一个月前,阳正太回成都,听同学说胡立春患上了绝症,心里一阵激荡,很想为前女友做点什么,转念想到胡立春身边已有了一个男人,自己的贸然出现会不会打扰他们已经不幸的生活呢?为此,阳正太犹豫了一个月,最终还是决定要去看看胡立春。

阳正太到达医院正好赶上探视时间,看到胡立春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的样子,心里一阵难过。他俯下身握住胡立春的手,颤抖着声音问:“春儿,你怎么会成了这样?”此刻的胡立春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眼神黯淡不光,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阳正太感到生命仿佛随时有可能要离开这个女人,这让他的心里愧疚不已,暗自想如果那时自己没有离开胡立春,她又怎会病成这个样子呢?回想起几年前在学校,胡立春是一个多么健康又充满活力的女孩,难道真要这样看她死去吗?“不,我要救她,我不能让她这么年轻就离开呀!”阳正太拿定了主意,这样做不仅会让自己在良心上好受些,更是替父母赎罪。

事实上,阳正太一直隐藏了一个秘密,那就是自己的父母对胡立春的伤害。

阳正太的父母是学校的老师,一开始他们看到胡立春,也对她的印象不错。中专毕业时,阳正太提出要和胡立春一起去广州打工,他们就有点不高兴了,说:“你叔叔在上海做生意,你不去帮他的忙,到广州打工干什么?”而且他们还提出要和胡立春父母见面,把儿子和胡立春的婚事定下来。可当他们从儿子那里听说了胡立春的家庭背景后,考虑到儿子的将来,他们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弯。

阳正太很想据理力争,可父母在一阵雷霆大发后说:“你要不和胡立春分手,我们就赔上这老脸去找她,让她主动和你分手。”阳正太了解胡立春的性格,她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要是父母真找到她说出这样的话,不知道胡立春会受到多大的伤害。于是,阳正太恳求父母千万不要去找胡立春,但父母说,他们不仅要去找胡立春,还要去找胡立春的父亲……阳正太害怕真会伤害到胡立春父女俩,最终选择了妥协。

和胡立春分手后,阳正太又谈过几个女朋友,但发现没一个女孩比得上胡立春的善良和成熟。如今,赶到胡立春的病床前,阳正太更加自责。他想:要是当初不是被父母阻拦,胡立春现在一定会很幸福地和自己生活在一起。

第11篇、爱情故事猜想冬天

常蕴收到一封令她心灵震颤的信,是个打印件:

虽然我内心热爱浪漫的艺术,但这次,并不是与你做一个浪漫的游戏。

我是你熟悉的一个人。正因为熟悉,我的过去和经历你大概是知道的。这就是我不去找你,只给你写信的原因。唉,我不知道你怎样看我。

我需要一个人,能在寂寞的时候陪陪我,或者说,与我同行。

假如你已有了誓死不渝的伴侣,你无须回信,权当读一段苍老的故事,莫名其妙,索然无味。

假如你正在选择,我愿意做一个竞争者。一旦你选择了我,我不会让你失望。我会向你证明,你的选择不说是幸运,至少算明智。只要不死,十年时间,最多十五年,我会让你看到我的成功。如果成功,需要有个人帮我分享。当然了,如果失败,需要有个人帮我承受。这就是我的心情,并不矛盾。

假如你认为这是一纸游戏,请扔掉它。我将在你背后说:原谅打扰,别介意。我这就安静地离开。

如果你猜到了我是谁,如果你愿意交往,请回一封信。什么也别说,写上你的姓名缩写:CY。我就去找你、接你。给你写信,用钢笔写, 而不是打字。

如果你已做好了决定,不接受,或者不理睬,请不要把你的猜测告诉别人。猜错了,会伤害别人;猜对了,也会伤害我。我经受过磨难,我的内心,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你再那么做,季节就会向前推移一截。梧桐的叶子早已落尽。那么,该是下雪的季节了。请不要这样。

这封信,常蕴放在枕边整整五年。她在品味,品味那份伤感。读这样的信,她不能不感伤。她不知道那人是谁。接到这封信之后,她曾把所有熟人在心中筛选一遍。她不敢冒失,总在迟疑。她隐约感到,迟迟不回复,已伤害到对方。她本不忍心。对固执地坚守诗意的人,她常怀敬意。她至今没有嫁人,在内心,她已把对方当成一种境界。

这个人,对事业那么执着,又那么自信,在爱情这方面,为什么不能勇敢一些?为什么让我去苦苦猜想?

这么说,无论多么坚强的人,都难免有自身的脆弱之处?

身边那些熟悉的人, 一个个都结婚成家,常蕴依旧孑然一身。

后来,她把这封信给女友看了。女友惊叫一声,惋惜地说:“你犯了一个要命的错误。”常蕴不解。女友说:“当时,你应该给所有熟悉的人去信。”

“那么冒失?”

“不,你只写上一个CY,如果收信的不是爱你的人,当然看不懂,只会认为是恶作剧。如果收信的就是爱你的人……”

“不要说了!”常蕴捂住脸。

常蕴终于能确认对方是谁了。那是一个博学、清高而又敏感的人,家境一般,无房无车无背景。她也曾对其抱有好感,可惜的是,对方从未提及什么。

而现在,熟悉的人当中,仅有那人不在。五年前他去了南方,再无音讯。常蕴本来有能力为对方,也为自己,推移整整一个季节,感受春天。可惜她错过了。从此,她真正领悟到信中那句话的含义:

那么,该是下雪的季节了

第12篇、爱情故事爱上上司:“妻妾同堂”真爱何处安放

深圳一名清纯女孩和年轻上司火热相恋,就在她将此视为真爱之时,不料发现这竟是一场欺骗,原来上司早已另有家室!真相揭穿后,双方原本可以就此分手了断,然而,奇特罕见的一幕上演了——上司竟带着妻子以及3岁的儿子,住进了两人曾经的“爱巢”,长达一个多月!这会引来怎样的后果呢?

火热恋情遭遇真相袭击

人生尴尬情何以堪

然而,今天大不一样!黄昕和林宇刚出大门,一名30岁左右的女人牵着一个小男孩突然窜出,堵在黄昕的面前,抬手给了她一耳光,并破口大骂:“你这个小贱人,我叫你勾引我老公,我打死你!”

毫无防备的黄昕吓懵了,而林宇也惊讶不已,立即拉开来者,却被来者连拽带骂地轰走了。面对旁人诧异的表情和种种议论,黄昕顿时泪流满面,由于气火攻心,又怀有两个多月身孕,她一下子瘫倒在地不省人事。

黄昕被同事送到了医院。醒来后她嚎啕痛哭:“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结了婚,还有孩子!”

1989年,黄昕出生于河南驻马店市。2010年7月,从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她来到这家电子公司实习,主管林宇对她特别照顾。

随着交往深入,黄昕得知林宇还未婚,内心禁不住对爱情有了甜蜜的期盼。不知不觉中,两人开始了约会。

2012年元旦,林宇约黄昕去吃西餐、看电影,她欣然同意。当晚,林宇把她带到位于沙井街道一商住大厦的303房,这是他租住的一室一厅。两人在那里度过了一个浪漫之夜。林宇问:“新的一年,你有什么愿望呢?”她甜蜜地答道:“我只想要一份真正的爱情,两个人,一辈子,我和你!”

不久,黄昕搬出公司宿舍与林宇同居。林宇每天给她买早餐,晚上下班回来做饭,休息日经常陪她逛街、看电影……他的关心体贴和甜言蜜语,正是黄昕渴望的爱情。2012年初,她回老家过年,跟家人说男朋友的事,家人不同意,觉得林宇三十出头了,两人年龄相差9岁。黄昕却称,林宇长相英俊,而且年龄大点显得成熟可靠。她不愿放弃这份幸福,还提出要和他结婚。林宇并未反对,只说再给他些时间攒钱,还发誓真的很爱她。

2012年5月1日,两人去珠海旅游玩得很开心。6月初,黄昕发现自己怀孕后告诉了林宇。他劝她打掉,她不肯,说那是他们爱情的结晶,并打算年底和林宇回去结婚。此时,林宇仍没说他已婚。黄昕怀着做新娘、当母亲的美好愿望期待着,却不料一个多月后竟遭遇了如此尴尬的场面!

出院后,黄昕拨打了林宇的手机,竟提示关机。突然间,她发现她无处可去:公司,昨天那一幕肯定传开了,她没脸回去;老家,她怕父母骂,更怕气坏父母……想到这,她泪流满面,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便宜了林宇,她最终决定回曾经的“爱巢”讨说法。

“妻妾同堂”几多荒唐

生死挣扎爱已成魔

黄昕来到出租房,敲门无人应后,她掏出钥匙进屋。坐在沙发上,回忆起她与林宇同居时的点滴幸福,黄昕再次伤心痛哭。

7月23日,黄昕辞职了。第二天,同事告诉黄昕林宇也辞职了。下午,林宇终于回出租屋,却把他的妻儿也带来了。郜娟一进门,看见黄昕躺在卧室的床上,便怒气冲冲地骂:“小贱人,你还有脸呆在这里!”黄昕反驳道:“我不搬,是我先住这里的,我也出了房租,有些家具还是我亲自去买的,凭什么让我走?这个家是我的!”

原来,林宇在公司门口被妻子“带走”后,手机被郜娟摔坏了,一家三口在宾馆住了三天。他辞职后,不敢乱花钱,想到出租屋里有不少他的私人物品,再说事情总要有个了断,他知道黄昕肯定住在出租屋里,就决定过去一下,但郜娟带着儿子跟着他寸步不离,无奈他只好把妻儿也领到了出租屋。原本是想说服黄昕搬走、把胎儿打掉,或者谈好后,他带着妻儿离开。没想,郜娟与黄昕一见面就掐架,而且谁也不离开,两人都像犟驴。林宇收拾好自己的物品,劝郜娟走,郜娟却说:“走什么走?该搬的是她!要走,也得把房子退了,把押金拿回来,绝不能便宜了这个狐狸精!”黄昕也不示弱,挡住林宇,不让他走,要他给自己一个交代。林宇左右为难,就这样僵持着。

出租屋是一室一厅,只有一张床。第一晚,原本是黄昕躺在床上的,但郜娟趁她上厕所之际,赶紧一屁股坐了上去,还让自己的儿子四仰八叉地睡在床中间,黄昕争论了几句,无可奈何,只好从衣柜抱了一床被单睡客厅沙发。

黄昕生怕自己出去后,再也进不了门。她天天呆在屋里,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或电脑,饿了就拿起快餐单叫人送外卖。郜娟也不出门,有事就吩咐林宇。

一天,林宇为了解决问题,好不容易劝郜娟带着孩子下楼去玩了。他知道自己对不起黄昕,就求她:“你能不能先避开?这样住在一起,传出去大家都没面子,有什么要求你可以提出来。”黄昕一口气堵在心里,并升腾起一股倔劲,坚决不肯走,非要他离婚。林宇叹道:“你也看到了,这事一时办不成啊!”他的话把黄昕惹怒了,她说,办不成就赔偿她10万元青春损失费,从此一刀两断!

林宇一听,哑口无言。这时,郜娟带着孩子回来了。得知黄昕的要求后,气得大骂:“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抢了我老公,还想要钱!”黄昕则回应:“我被骗了一年多,你们想就这样把我逼走?门都没有!”两个女人因赔偿问题吵个不停。

郜娟觉得自己惩治小三天经地义,吵架时越来越大声。一次,郜娟还想打黄昕,被林宇挡住,严厉责备:“她现在是孕妇,你要是把她打伤了,到时吃不了兜着走!”郜娟不想害了丈夫,毁了家庭,便有所收敛。黄昕对林宇还心存幻想,也能忍则忍。两个女人开始由明争进入暗斗。一天晚上,郜娟待孩子睡熟后,在卧室故意发出做爱的呻吟声。黄昕冷笑了几声,心想这种气人的招数也太小儿科了,她要打压打压她!第二天晚上,黄昕沐浴后,故意穿着三点式在他们夫妻俩面前晃,看到郜娟气得咬牙切齿的样子,她心里直发笑。

由于经常吵吵嚷嚷,附近的一些租户陆续知道了林宇“妻妾同堂”的事,大家都议论纷纷。林宇心慌不安,却也无可奈何——老婆说服不了,将情人赶走又不忍心,毕竟是他骗了黄昕。他希望“和平”解决,谈判却一直未成功。

2012年9月初,房东来收租,听说他们这种情况后,惊讶不已,要他们必须分开,或者全部搬走,否则就立即报警。林宇彻底慌了,再三请求两人。郜娟却仍拒不相让:“我怕什么?我们是合法夫妻,要抓也是抓那种不要脸的!”黄昕别无选择,只好搬走。9月5日傍晚,当她提着行李出门时,郜娟那得意又鄙夷的神情让她心里充满了仇恨。就这样,她和郜娟僵持了一个多月后,以“失败”告终。

黄昕不服,也伤心,可又能怎样?她内心难抑悲凉:自己白白耗费的青春,能安放到何处?

载不动许多悔与愁

提刀问情血色祭奠

黄昕拖着虚弱的身体,住了几天旅馆。9月10日,在两个旧同事的一再劝解下,她决定将四个月大的胎儿引产。当她躺在手术台上,忍着巨大的疼痛时,心里充满刻骨的仇恨!

之后,黄昕独自在沙井租了一间房子,每天郁郁寡欢。她想过忘记过去,但她忘不掉。林宇的欺骗,郜娟的羞辱,以及那个失去的胎儿,每晚在她的脑海里、梦中,不停地盘旋、扭曲、变形,最终像魔鬼一样阴魂不散!

11月的一天,黄昕突然想起林宇在“同居一室”期间悄悄跟她说过一句话,他说:“我和我老婆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迟早是要完蛋的。如果你真的在乎我,就忍让一下,先搬出去。欠你的,以后我有能力,肯定加倍偿还,天若有缘,何必在乎这一年半载!”于是,黄昕在QQ上留言,问林宇此话当真。林宇迟迟没有回复。几天后,黄昕却收到了郜娟的一条短信:“小贱人,你还不死心!不要再纠缠我老公!”黄昕气不过,也回短信大骂郜娟:“我明明被骗了,为什么还要忍气吞声?是林宇亲口说真的爱我,要娶我,我何罪之有?”两人多次通过短信发生争执,仇恨进一步加深。

黄昕搬走后,林宇很快找到了工作,并和妻儿一直住在出租屋。郜娟没上班,每天在家带儿子。

2013年1月底,黄昕通过浏览林宇的QQ空间,发现他们一家三口回了老家过春节。她十分郁闷,自己伤痕累累又一无所有,想到这个时候原本是她和林宇结婚的日子,也是他们的孩子出生的日子,如今林宇一家其乐融融,她却孤单一人,连老家都不敢回。她彻底崩溃了,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算了,必须让林宇给自己一个交代!

黄昕杀人后坐在客厅发呆。2时许,她打电话报警,并来到大厦楼顶准备自杀,被紧急赶来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公安人员抓获归案。黄昕被捕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悔泪长流,称自己错就错在不该轻信林宇,而且走不出情感的泥沼。

2013年10月14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检方认为,黄昕因感情纠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幸福提醒

掩卷而思,悲剧的根源在于,林宇同时欺骗、伤害了两个女人,当真相揭穿后却还让她们同居一室,使得仇恨互相渗透、进一步发酵,最终导致惨案发生。而黄昕的遭遇和做法也值得反思,首先,她草率相信爱情;其次,在发现真爱只是一场人生误托时,应该及时抽身,重新规划人生,她却与错误疯狂较劲,结果心性成魔。在这个社会急骤转型的时代,很多人的情感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我们提倡真情,呼吁道德,遵循正常的人伦秩序,这才是人间正道!

第13篇、爱情故事秋天的野菊

秋天醉在梦里的时候,路边的野菊花就开了。当秋雨一点点落下,凉意就深入了骨髓。这个时候他想起了她菊儿。

他们都是很传统的人,都二十五了还没有谈过恋爱。但是那一天他们做了一件冒险而又疯狂的事情:做一天的恋人。

那天清晨他踏上了列车去她的城市。在这之前他们约定她会像女朋友那样去接他,然后按约定做一天的恋人。由于是网友,两个从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见面,他们心里都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这个社会网络骗人的事不少见。

出发的前天晚上,她给他发来消息说她告诉了妈妈,妈妈很担心,一夜都没有睡着。他问那她相信他吗,她说相信,可是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决定晚上要住一起的。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叫她相信他。她以为他生气了,其实他没有,他知道自己男孩子和陌生网友见面多少还会存在一些冒险的何况是女孩子呢。他只是想知道她能不能真的像说的那样信任自己。

车子渐渐来到了她的城市,她真的来接他了。见了面她微笑着看着他,他说可以拥抱你吗,她大方的张开手抱了过来,像女友见到了男友一样,他也深情地抱了她一下。然后她问他下面干什么,他说这是你的地盘你做主。她笑了笑表示认同。她看看了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她说先吃饭吧。他像情侣那样牵着她的手跟着她来到一家沙县小吃,吃了两份炒河粉。随后就拉着手去挤公交车,因为说好了要一起去看海。

公车上放着轻缓的音乐,渐渐的她靠了过来,像靠在自己的男朋友肩上一样。他右手揽着她向海边驶去。到了海边,按照约定她应该是她热恋中的女友了。他们找了一块岩石,小心的站上去,他自然地抱着她的腰,她搂着他的脖子。他让她闭上眼睛趴在他肩上。天黑了,月儿偷偷的探出脑袋,悄悄的洒下层层轻纱。我与你在海边附近小岛屿的岩石上,我们相拥着。海风一阵阵的吹来,掀起你的秀发,你贴着我的脸,我浪漫的耳语,鱼儿游过来,星儿调皮的眨眼,他们偷听我们说着情话她听着听着,吻上了他的唇

突然一条大鱼跃出水面,他们睁开眼羞涩的分开,沉默着。他说我们一起漫步吧。他拉着她的手在海边走了很久很久。当夕阳的余晖洒满海面,她躺在他的怀里,静静的看夕阳沉入海的尽头,月亮出来了。

当夜色叫醒路边的街灯,他问她要回家吗?如果妈妈担心就回去吧。她说不,决定留下陪你了,我相信你。然后他们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不一会她接了一个电话是爸爸打来的,问她在哪里怎么还没回家。她撒了个谎。他问她不怕他是坏人或者是色狼吗?她说我相信你,我们有约定的,你不许强迫我。他点点头,吻了上去,像恋人那样亲密。夜深了,他们又吻了几次,但是他没有强行对她做什么。这时候应该是情侣间谈婚论嫁的阶段了,她安心的躺在他的怀里睡着了,他抱着他心里充满了感激。她真的给了他想要的信任。

当阳光透过窗帘,她的手机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因为妈妈知道她和他在一起。她告诉妈妈一切都是约定的那样子,他很守信。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一如她给他的感觉。她送他离开,公车开过一个个站台,路边开满了野菊花。他对她说秋天的野菊像阳光一样暖,我会记住你的菊儿。她说我也是。

列车缓缓的离开了她的城市,他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我会记住你的,记住你给的一切,记住我今天为你流泪了。他的心在颤抖菊儿,我也会记住你的,记住你对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辈子。发完之后他泪流满面:高考失利之后他感觉一直相信支持自己的父亲不是那么相信自己了。而当他以为初恋会一直相信和支持自己把自己的爱都给初恋的时候,初恋背叛了他。他觉得这个世界在没有人可以那么坚定的相信理解和支持他了。很久了他都把事藏在心里,累了,病了,孤独了都一个人扛着。一直一个人努力地在这座城市的缝隙中生存。没有人懂得他的心,没有人相信他的梦。就在他觉得这个世界是冷漠的时候,他遇到了菊儿,让他感到人与人之间还可以这样无比信任。

第14篇、爱情故事倾尽此生,却只能想念

他认识她的时候,23岁,是一家医院的住院医师。她18岁,是医院的漂亮护士,追求者很多,可她却选择了相貌平平的他。医院最不起眼的医生和医院最漂亮的护士在一起,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们恋了三年,他从省城被派到浙西南的一家医院做副院长。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后来抗战开始,他留在浙西南,她去了前线做护士。他到处打听她的消息,有人说她在前线嫁给了一个军人,有人说她嫁给了一个战地记者,也有传言她和另一个医生结婚了,还有人说她在战争中牺牲了。

在浙西南第四年时,他30岁,等不到她的消息,他和医院的另一个护士结婚了。婚后第二年,他有了自己的孩子,生活平静而幸福。偶尔,他也会想起那个漂亮的她,会想念他们曾经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28岁那年,她回到省城的医院,做了医院的护士长,她到处打听他的消息,却杳无音信。

他和她再次相见,是他的妻子得了子宫肌瘤,到省城住院做手术,她是当班的护士长。那一年,他50岁,她45岁。在医院的走廊里,他和她只是淡淡地打了招呼,他叮嘱她多照顾他的妻子。在他妻子住院的时间里,她跟人换班二十多天没有休息,帮着他一起照顾他的妻子。

她依然是一个护士长,而他已是当地最有威望的中医。再次见到时,他60岁,她55岁,他到她的医院做学术报告,她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安静地听他讲。一个月之后,她退休了。

分开之后的第三次见面,是在殡仪馆,他86岁,她81岁,他来参加她的葬礼。她的手上戴着63年前他送给她的手表,脸上的表情是平和而从容的。他握着她的手,叫着她的小名,喃喃自语,老泪纵横。

回去不到一个月,他在睡梦中安详离世。

她为他终生未嫁,兑现了当初他去浙西南时对他承诺的我等你,只是这一等,等去了她的一生;他误以为她在战争中去世了,娶了另外的女子为妻,当他知道她还活着的时候,他内疚不已。分开之后的三次见面,第一次见,是带妻子去看病,他说了谢谢;第二次他想单独约她吃饭,她婉拒;第三次,已是阴阳两隔,他想对她说对不起,她却一辈子都不给他机会。

这是我在采访时听来的真实故事,几十年前的老照片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出她当年的清秀和甜美。原来,一转身,真的是一辈子。

第15篇、爱情故事流淌在岁月里的爱

李艳参加完同学二十周年聚会一回家,就将手提包往茶几上狠狠地一丢,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嘴里象机关枪一样说了起来:都四十多岁的人了,以前那些黄毛小姑娘都变得那么优雅端庄,就连在大学时我那两个活泼开朗的死党田静和刘小青现在也是笑不露齿,就我一人在那里嘻嘻哈哈的,大家都说我二十年来不论是性格还是相貌,一点都没变,这不是在讽刺我不成熟吗?

正在看电视的丈夫陈一明将李艳揽在怀里,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们不是在嘲笑我们家小艳,而是羡慕,你想想啊,二十年的光阴,在你身上没留一点痕迹,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李艳听陈一明这样一说,旋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跑到卧室穿衣镜面前仔细端详起自己来:脸因晚上喝了一些酒红扑扑的,并且一点皱纹也没有,长发乌黑透亮,身材修长,再加上得体的连衣裙,妩媚动人,还真没有人会相信自己已年过四十了!

李艳一边哼着歌一边将家居服换上,坐在客厅的陈一明见此情景,不觉笑了,嘴里还忍不住说了一句:这丫头!

年轻时的陈一明就因为李艳的单纯可爱活泼而一眼就看中了她,那时陈一明就已是教育部门一名副职,他追李艳还真费了一番功夫,主要的原因是他比李艳大上了足足七岁,要让刚参加工作的李艳明白他的心事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李艳脱口叫了他一声叔叔,他愣了一下,反问道:我有那么老吗?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倒把李艳闹了个大红脸。

婚后,陈一明考虑到李艳所在的单位不适合李艳的性格,于是,请一位朋友帮忙,将李艳调到了一个与她专业对口人际关系相对简单的部门,李艳在工作上如鱼得水,她的热情开朗也为她赢得了很好的人缘。

在家里,陈一明更是将李艳当成一个宝,她生下儿子后,陈一明一手揽着她,一手揽着儿子,郑重地说:现在我既有一个女儿,又有一个儿子,我这一生没有任何遗憾了!李艳看到陈一明一脸的真诚,幸福地笑了。陈一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家里的大事小事,很少有让李艳操心的时候。

其实,陈一明心里知道,一个女人如果总长不大,主要原因是她的生活环境及工作环境都非常顺意,环境造就人。但他不会将这些道理说给李艳听,他不希望他可爱的妻子因此有任何压力,况且,他最希望的是李艳一直是这样,昨天是,今天是,到老了还是。

那天晚上,陈一明应酬回家,见李艳一人坐在沙发上抹着眼泪,眼睛都有些红肿了!他心里不觉一痛,忙跑上前去,双手扶着李艳的肩膀,连声问道:宝贝,遇到了什么事?是谁欺负你了?

李艳将脸埋在陈一明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然后才扬起脸来,轻声说:老公,谢谢你!

陈一明不知道李艳说这话的意思。但他并没问什么,只是起身拿来一条湿毛巾,并泡了一杯李艳喜欢的菊花茶。

李艳一边喝着清香的茶,一边说:老公,今天我不是休假吗?白天,田静和刘小青到家里来坐,聊了一会天后,我直夸她们美丽成熟,田静和刘小青都说女人谁愿意让自己长大变老,那都是没办法的事。我问她们为什么,因为我们以前很少聊这样的话题。田静与刘一青见我一脸的迷惘,对望了一下,然后,分别对我说了她们生活和工作中的一些难事。听后,我明白了,我之所以长不大,是因为我拥有了一个懂我知我爱我的你!

陈一明拍了拍李艳的头,笑着说:傻丫头,别想多了,拥有了你,也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快乐和幸福!你好好看看我,现在你还会叫我叔叔吗?

李艳端详着陈一明,真的,经历了二十年,陈一明的外表也没多大变化,皮肤却白了不少。她想到了刚与陈一明见面时叫他叔叔时的情景,脸不觉又红了!

第16篇、爱情故事致不远处的青春

叶筱茶突然想要一个小筱茶,陪着她慢慢长大,看青春慢慢在她身上萌动,发芽,肆意飞扬

十年后,被呼啸而来的三十岁瞬间拦腰斩断生活的叶筱茶不会想到,关于开始渐行渐远的青春,她最频繁想到竟是林子浩。

此时,二十岁的叶筱茶正走在夏季雨后的校园里,长发氤氲,裙摆飞逸,头顶上核桃树枝叶鲜翠欲滴。

她对自己的美好浑然不觉。

一辆黄色的凌志跑车箭一般地飞快驰过,浅浅的水洼溅起点点水星打湿了她的白色帆布鞋,这本来没什么大不了,只是,情况发生突然,叶筱茶本能地往旁侧趔趄了一下,正撞上花坛的钢筋短栅栏,一个重心不稳,就摔倒了草地上。

跑车在二十米开外停住,车的主人显然也被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吓了一跳在连手机都还没普及的年代里,一辆跑车在校园里掀起的风暴绝不亚于哈利彗星撞地球,林子浩连同那抹来去无踪的靓丽黄色早已成为校园里人尽皆知的风景,只是,坐在副驾驶的女孩因为替换的速度过快,从来都面孔模糊。今天,他并无意从百分之百的关注率之外,格外吸引一个漂亮姑娘的注意。

林子浩迟疑地走到叶筱茶眼前时,她已经自己挣扎着站起来白皙的脸庞涨红,胳膊上、头发上粘着草叶,淡蓝色的裙摆吸足了草地上的雨水,湿答答地裹出腿的轮廓。

对不起啊。林子浩无从下手般,小声而局促地说。不是他一贯的张扬风格。

叶筱茶没有搭理他,开始往前走。

对不起。他开始提高音量。

她依旧没有搭理他的意思,接着往前走。

喂,同学。他急了,伸手拉她的胳膊,她没有防备,本能地挣扎了一下,却甩落了臂弯里的两本书,书本落在积水里,很快濡湿。

本来丢尽颜面的叶筱茶只想尽快离开现场,结果被这么一弄,恼羞拧成一股怒气,冲破了她单薄的身板,她毫无预期地伸手给了他一个巴掌。巴掌清脆,却不悦耳。被自己吓傻了的叶筱茶,突然发现一大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天而降,围观了这一幕。

青颂也在人群里。

从大学第一天,她就无数次地从人群中扑捉他的身影,他的白衬衫,蓝色牛仔裤,帆布鞋,他骑着单车快速穿越林荫道风一样的身影,看书时微蹙的眉头,还有嘴角并不经常露出的浅浅微笑她去他打工的茶餐厅打工,却从未能跟他排到同一个时段工作;她早早起床去图书馆,占到离他最近的位子看书,去听他的选修课,去他打球的操场加油,却从未真正得到过他一丝认真的目光在近乎无望的一个人的恋爱中,她无数次地设想过和他四目相对,在他深情的注视下,她的心一定会变成晴朗春日午后绵软的棉花糖

两年后的今天,她如愿以偿地收到了他的关注裙子脏污地,披头散发地,还伸手打了一个男生一巴掌。

林子浩,你毁了我。叶筱茶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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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没那么糟糕啦,说不定你能因此在学校名声大噪呢,这大学也算没白上,对吧。宿舍里,麦贝如是劝叶筱茶她还没有走出下午突发事件的阴影,怎么都不肯下楼吃晚饭。

不然,我去找林子浩,再扇他一巴掌。见劝说无效,麦贝有些气急败坏。叶筱茶赶紧拉住她:好啦好啦,我跟你去吃饭就是了。

叶筱茶知道麦贝说到做到大一时,平时讲课就心不在焉的法律老师,有一次上课期间,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他居然让大家自己看书,自己去门外走廊讲了二十分钟的电话还完全没有结束的意思。全班同学都嘻嘻哈哈聊天,乐得偷懒。只有气急的麦贝拍案而起,一阵风似的去教导处找来系主任,逼着法律老师给全班同学道歉才算完。期末,麦贝的法律考试不过关,自是在众人意料之中。只是,还没等看不惯她张扬的人看笑话,麦贝径直踢开了法律老师的办公室,打开录音笔,让法律老师把自己的试卷交出来,如果他拒绝,就说明他心里有鬼,她会把录音发到校网上。然后,麦贝把自己写满漂亮答案却被赫然批着59分的试卷贴在了学校公告栏上。举校一片哗然中,法律老师灰溜溜辞职

自此,麦贝因敢说敢做的泼辣个性在校园里名声大振。

麦贝如她的名字一样,小麦肤色,雪白贝齿,一头俏丽的短发蓬松飞扬,充满不驯。同学们背后叫她麦芒耀眼美丽,却会扎人。

叶筱茶。麦贝。两个人性格没有任何雷同,长相没有任何巧合,除了性别之外无任何共同之处,本来完全没有任何交集。有次,叶筱茶在开水房打水,排了十分钟的队,却被别人抢了先,叶筱茶虽然生气,想想也就算了。排在更后面的麦贝却不干了,她冲上来一把拉过插队的同学,连同他的水壶,一起丢在了队尾。那位同学见是大名鼎鼎的麦芒,不敢吱声,头也不回地溜走了。叶筱茶对麦贝感激之外,更佩服她的勇气,再见面,她总是主动微笑打招呼,后来两人一起吃饭,去图书馆看书时坐在一起,慢慢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学校歌唱大赛。叶筱茶被麦贝拉着上台,合唱一首《你最珍贵》。唱女声的叶筱茶白衣飘飘,温柔婉转,唱男声的麦贝洒脱俊逸,深情款款。两个人的表演引起全场叫好,掌声不断。叶筱茶看见坐在观众席第一排的学生会主席青颂眼角有欣赏流露,还来不及欣喜,她突然想起被青颂目睹的不堪的一幕,心像被针刺了一下。

有人上台送花,是林子浩,他捧了大束的黄色郁金香,轻轻拥抱叶筱茶,在她耳边说,对不起。

台下掌声更热烈了,有人吹起口号,甚至有人开始尖叫。

叶筱茶慌忙下台,下意识接过的那束花,几乎成了她遮脸的工具。

她没敢再看青颂一眼。

好不容易逃出礼堂,路过垃圾桶,她顺手就要把花塞进去,却被麦贝一把夺过来。

喂,虽然是送给你的花,但是也是因为我搭档表演,你才这么出彩的嘛,所以这花是不是也有我的一份?

叶筱茶语塞。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这么好的花,扔了太可惜了,交给我吧。

那也好。反正只要不被我看见。叶筱茶想。

麦贝把那束花养在玻璃花瓶里,放在叶筱茶的宿舍窗台上。

你帮我好好照看一下哦,它出了问题我跟你没完。麦贝不顾叶筱茶誓死反对,一溜烟地跑掉。

郁金香在窗台上开足整整一周。

第17篇、爱情故事24岁后,不再有你

11岁。小学毕业,我们升入同一所中学。你还是和小学时一样,个子没长很高,还是短短的头发,很多很蓬松,看起来头特别大。你的成绩很好,每次看年级的排名,你的名字总是在前10名。很羡慕你,因为我成绩时好时坏,没有太大的升学压力,也不相信自己可以考得更好。有一次你对我说:逸凝,你的成绩退步了哦。我不知所措地看着你,半是惊讶半是内疚,从未曾想过,即使不同班,你也还是一样关注着我。你接着说,没事,加把劲赶上来。

14岁。初中毕业了,我们一起升入高中。很幸运,我们又同班了,就像从前读小学时一样。我们身边多了许多别的学校别的班的朋友,谈论的话题也开始天南地北。除了同学、老师、朋友、考试、升学成绩,还有明星、娱乐、八卦、偶像剧。

文理分科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文科,你犹豫再三,也选了文科。我们都进入了文科班,又是两个隔壁班。高二的时候,《流星花园》、F4红得发紫,我的记忆当中,你第一次如此疯狂地追星,买原版小说、租光碟看《流星花园》,生怕错过F4每个人的娱乐动态,收集各种贴画海报甚至连信纸都不放过。

高二,我们一同面临高考,一同承受巨大的升学压力。冬天的时候,你给我带青粉子,还有很辣的辣椒水,我们在教室里拌着吃,吃到鼻尖冒着小滴小滴的汗。你递给我热牛奶,说看书不要熬太晚,要注意身体。像小时候分享你的玩具和童话书一样,我又分享着属于你的牛奶。

18岁。我们在同一所大学,还在同一个学院。你在法律系,我读行政管理。我们住在同一栋楼里,你在4楼,我在6楼。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大三时,我们快要满20周岁了。那天我们一起逛街,在回学校的路上,你满脸期待地问我,暑假你会回家吗?好想你陪我过生日。那年我在准备考研,暑假已经做好不回家的打算。你20岁生日那天,我竟然忘记了问候。一个半月以后,我也满20岁了,你送我一条石头记的手链,并且告诉我,20岁真的真的很重要呢!我很少戴首饰,这条手链我一直很小心地保护着,把它带在身边。

22岁。你回到了我们一起长大的地方,我在深圳开始了实习生涯。这是我们第一次相距那么远,同时处于失业状态。你很努力地复习,奔波在大大小小的公考考场里;而我,也渐渐习惯了深圳快节奏的生活。过年时,我们一起逛早已逛过无数次的大街小巷,吃臭豆腐、吃烧烤,喝你家对面的奶茶或是双皮奶,一边喝,一边走,一边聊天。元宵过后,我再次回深圳,你给我发短信:在脆弱的时候,唱范范的《最初的梦想》给自己听,我们一起在路上奋斗着。

23岁。很开心,你考上了公务员,公考对你而言终于告一段落了,我也一边工作一边准备着毕业。第一次到你工作单位看你,看到大厅里你的照片,扎起了长头发,穿着白衬衫,忽然感觉你长大了。

24岁。我到医院看你,在火车上,我一直闭着眼,怕一睁开眼就会落泪。南方十月的天气,有点凉意,我穿着短袖,忍不住抱紧自己,怕冷,也害怕看不到你。你的家人说,见面的时候不要哭,一定不要。所以,和你说话的时候,我拼命忍住眼中的泪,我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乐观、坚强,以后也要乐观、坚强,一定要健康,要快乐。本来就瘦的你此刻更加消瘦,你穿着白色的外套,面容很安详,仿佛只是睡着。

走出房间,我终于放声大哭,我一直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你才24岁,24岁的年龄,什么都还没有经历,梦想才刚刚张开翅膀,那么年轻、那么善良、那么心怀憧憬的一个人,老天怎么忍心带着你离开?

我想起大四那年冬天,你重感冒,我借了个电饭煲,在宿舍里笨手笨脚地给你做冰糖雪梨汤。你看着雪梨片在锅里沸腾翻滚,一脸幸福地问我:逸凝,你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嫁到很远的地方去?我想我们很近,我就可以随时喝你煲的汤。

那是唯一一次我给你煲汤,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你离开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第18篇、爱情故事结婚30年后爱情终于井喷

在略显拥挤的老式小屋里,他坐在床沿,妻子倚靠在床头在看丈夫编汇的照相册,这里面有丈夫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和卫生队救过的战士的合照,有整个建设大西北队伍的集体照,甚至还有他和朝鲜姑娘的合照,却唯独没有他和妻子的合照。但是妻子仍然看得有滋有味,还要丈夫给她详细讲述这本名为《我走过的路》的照相册。

我亏欠了你30年,我真是对不起你啊。翻看着照相册的黄浩哉,摩挲着妻子的手,眼眶有点湿润。这是一对携手走过50多年的老夫妻,在他们结婚的50多年中,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长达8年的分居,甚至经历过很长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在结婚30年后,这对夫妻才真正让牵着的手连到了心上。

首次牵手正是分别时

他们的故事还要从1950年的一纸婚约说起。当时,年仅18岁的黄浩哉还在药房里做学徒。黄浩哉的家庭经济状况很困难,他的父亲以前是做玉匠生意的,但在战乱年代,父亲的生意根本无法糊口。黄浩哉的母亲只能到菜市场靠卖鱼虾,维持一家生计。

黄浩哉共有3个兄弟姐妹,哥哥是半个聋哑人。这年,黄浩哉的哥哥娶了妻子,弟弟妹妹也相继上了高中,家里的经济更紧张了。于是,母亲便想着去乡下找个帮手,帮她剥虾、卖鱼。

在浙江的乡下老家,黄浩哉的母亲找到了朱水琴。当时20岁的朱水琴大字也不识几个,父母在战乱中都死了,全家只剩下她一个孤苦伶仃。可能是家庭的原因,朱水琴有些内向不太爱说话,但手脚勤快。黄母盘算着,将朱水琴许配给老二,能解决老二的婚事,家里不仅多了个帮手,连人工费都能省下了。

母亲没有跟家里商量,便把朱水琴带到了家里。可这个提议遭到了黄浩哉的强烈反对:我跟这小姑娘认都不认识,再说我还比她小两岁,这婚结得太莫名其妙了!虽然只是在药房里当学徒,但黄浩哉好歹是念了初中的人,他无法想象,自己和一个不识字的姑娘会有什么共同语言。他认为,母亲这样做,既没有考虑到他的感受,也等于是把朱水琴当成了免费劳动力,对她很不公平。

我可是跟小姑娘的老家都说好了,你现在说不要她,你让她回去怎么见人。母亲拿出了杀手锏,用她的话说,人,我是带回来了,你不要她可就是毁了小姑娘的一生。要知道,在当时的乡下,被夫家退回来的姑娘是要一辈子被看不起的。在父母的软硬兼施下,黄浩哉终于服了软。

1950年年末,黄浩哉和朱水琴在亲友的见证下,成为了夫妻。两人的婚房只是家中重新搭起的一间不到5平方米,站在里面连头都抬不起来的阁楼,两人的婚礼也只是草草地请了一顿饭,连结婚照都没有拍,甚至连结婚证书都没有领。

朱水琴没有什么文化,加上性格内向,让黄浩哉觉得,这个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妻子,和18岁正充满着理想抱负的他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黄浩哉甚至打心眼里,有点看不起她。于是,这对夫妻成了名副其实的同屋陌生人。黄浩哉每天拼命加班,熬到很晚才愿意回家。师傅为了奖励这个勤奋的学徒,将他推荐到铁路局卫生部工作。当时,在同事之中,黄浩哉的勤奋是出了名的,可又有谁知道,勤奋的背后有着一份他不想回家的私心。

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征兵的消息传到了上海,黄浩哉凭着一股热血,瞒着家里报了名。对于他来说,在别人眼里危险重重的战争,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解脱。一来,他能离开这段没有爱情,没有共同语言的婚姻,另一方面,他正想闯出一番事业。

1952年初,黄浩哉加入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卫生队。在临走之前的那天,他才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父母和妻子。虽然万分不舍,可儿子的先斩后奏和去意已决,让父母亲都无可奈何。你,要去当兵了?那天晚上,平时不声不响的朱水琴终于忍不住问他。嗯。黄浩哉也不知该用什么话去回答,只得装着困蒙头就睡。

第二天,父母和朱水琴来到车站为黄浩哉送别。儿子啊,妈舍不得你。母亲哭成了个泪人。你一定要保重。朱水琴第一次,主动地拉住了黄浩哉,水灵灵的眼睛中闪动着泪光,我我会和爸妈一起等你回来。说到这,她已经泣不成声。我,我对不起你。黄浩哉握着这只温暖的手,面对着她的泪眼,也忍不住哽咽了起来。

握着她的手,他感到无比内疚

离开了这个家,黄浩哉就像飞上了天的风筝,得到了解脱。在朝鲜的日子里,卫生队虽然没有在战争的第一线,但每天面临的却都是血雨腥风,可在黄浩哉心底,这段惊心动魄的生活正好冲淡了他对家中平淡生活的怀念。

每月一次邮差送信的时候,别的战士都是盼长了脖子等邮差,只有黄浩哉像断了线的风筝,和家里几乎失去了联系。由于父母都不识几个大字,每次家里的来信都是寥寥数语,最多说到身体好不好。唯有两次收到朱水琴的亲笔信,虽然妻子用白字连篇的话语想对他说点什么,可无奈让黄浩哉看得云里雾里,更不用说能有什么夫妻间的情话可传递了。

家在黄浩哉眼中,成了牵绊而不是牵挂。在朝鲜的日子里,他不但自告奋勇参加了好几次战队护送任务,还自学朝鲜语、参加文工团、学唱歌跳舞,日子过得艰苦而充实。

1954年初,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黄浩哉回到了家。再次面对这个妻子,他甚至觉得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平淡的生活让他无法适应,于是休息不到两个月,黄浩哉忍不住又报名参加了宝成铁路的修建,来到了西宁铁通市第六工程局,参与开发大西北。在别人眼中看来,作为抗美援朝回来的英雄,黄浩哉在家能享受到的待遇已经不错了,实在用不着再去大西北过苦日子。可黄浩哉自己知道,他要脱离这种乏味而又没有激情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再次离家出走。

他这一走,又是长长的6年。在这漫长的6年分居中,黄浩哉每年最多也就回家探两次亲,每次也待不到一个礼拜。朱水琴在此期间,为他生下了两儿一女,可每次生孩子,黄浩哉都不在她身边。那时,家里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差。黄浩哉的大嫂患上了心脏病,根本无法工作,父母也逐渐年迈,整个家庭的收入只能靠大哥微拽着他的手,她一语不发

1960年,由于当时黄浩哉所参与修建的青藏铁路遇到了盐碱地难题,无法攻破,在外飘荡了整整8年多的他终于回了家。这时,年迈的父母已经承担不了什么重活,弟弟妹妹陆续到南京和重庆上了大学,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到了黄浩哉和朱水琴这对夫妻的身上。

这时,黄浩哉才亲身体会到妻子在这8年间所付出的一切。每天半夜十二点,妻子就要骑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去购鱼,由于清晨五六点就要到宁海路上的菜场出摊,回家后她还必须要忙不迭地剥虾,整理摊位。从早晨到下午收摊,除了要摆摊,拆下的鱼干和虾米还要送到订单的各个饭店,妻子每天都要骑车分批送货,留下的时间还必须要照看年幼的孩子,晚上回家,也是忙不停地给公婆准备晚餐,她每天的睡眠时间甚至不超过4小时。有时黄浩哉去摊位帮忙,看着背上还背着蜡烛包的妻子忙里忙外,一有空坐下来就能睡着的样子,黄浩哉心里感到一阵阵心酸,也为自己8年来没有陪伴在她身边感到惭愧。换作是别人,每天都干着重体力劳动,自己的丈夫远在千里没法帮上一点点忙,8年的苦难谁能受得了?可朱水琴却毫无怨言。你回来就好了,否则,我晚上一个人睡不着,连说话的人都没有。妻子淡淡的一句感谢,触动的却是黄浩哉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可是毕竟,同情不等于爱情。虽然妻子身上的优点的确值得他感动,却无法让他们之间产生爱情。这对夫妻分离了长长的8年,加上沉重的负担让生活变得像白开水一般平淡,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夫妻间少有沟通交流的机会。有些相熟的朋友也会劝黄浩哉再找一个,可黄浩哉却没有这么做,不论出于道德准则,还是出于恩情的回报,这个糟糠之妻,他不能弃之不顾。

不过,他们的夫妻生活之间也出现过小小的插曲。当时,黄浩哉是单位的文艺骨干,有时周六下班后,单位会组织员工联谊。过惯了集体生活的黄浩哉,总是积极参与。可是,这在思想传统的朱水琴看来,自己的丈夫和一群年轻的女同事唱歌,特别是要搂在一起跳交谊舞,实在是有伤风化,让她觉得受不了。可无奈自己又不会跳舞唱歌,不能跟着一起去,于是,她总是不允许黄浩哉参与这些集体活动。而黄浩哉却觉得,这只不过是很平常的集体活动,劝服不了妻子,他只能找借口偷偷地去。

有一天,黄浩哉又瞒着妻子参加了周六的联欢活动,一直到晚上七八点也没回家。朱水琴有点急了,索性跑到了黄浩哉的单位。不过,生来内向的她,考虑到丈夫和自己的面子,不敢冲到单位里去找黄浩哉,甚至连大门都没好意思进去。她只是站在铁路局的门口,一边徘徊一边等他。那正是北风刚起的冬天,朱水琴瑟缩在寒风中整整等了一个多小时。

九点多,黄浩哉走了出来,他猛然发现了街角蹲着一个瘦小而熟悉的身影。也不等他开口解释,只见朱水琴一个快步跑了过来,紧紧地拉住了他的手,却一语不发地拽着他就往家里走。一路上,朱水琴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牢牢地握着黄浩哉的手。从妻子手中的力度,黄浩哉分明地感受到了妻子的焦急和不安。

其实从结婚到现在,妻子从未对他有过任何的要求和管制,在妻子的眼中,不和别的女人跳舞,只是她心里最后的一道底线。面对丈夫冲破了这道底线,换作是别的女人,可能就会等不及冲到单位里去找他,甚至大可以到舞场中和他大吵一架,直接拖他回家。可正是这个传统而又质朴的女人,做不出这样伤他面子的事,只会在一边,默默地等他,连一句责备的话都没有。她要的,只是他回家,就那么简单。黄浩哉心里从未如此深刻地体会到,在他眼里从来坚强而又不辞辛劳的妻子,毕竟也是个需要保护和温暖的女人啊。

而作为丈夫,黄浩哉觉得,自己不论从道德还是情感上,都不能辜负这样一个女人。于是,打从那次起,黄浩哉就决定,再也不能瞒着妻子做什么事了,她不喜欢自己参加集体活动,那就不参加了吧。

病床前,相爱的手终于牵到一起

虽然心里是这样打算,但两人的距离依旧存在。当时,身为战争英雄和西北建设者双重身份的黄浩哉得到了单位的重视,他所在的铁路局卫生部为他提供了读书深造的机会。之后,他还被提升为办公室主任。而随着自己见识的增加,他也越来越觉得和妻子连话都难说到一起。

空闲时,黄浩哉开始收集自己以前的照片,并在每张照片旁边题上字,将它们装订成册。年轻时候的这段岁月是他珍惜宝贵的财产,但恰恰是自己最难忘的激情岁月,却没有妻子的参与。他们的生活在每天的重复中匆匆度过,这一晃就又是10多年。

1980年,50岁的朱水琴从菜场里退休,这时恰逢他们的最小的孩子快到了结婚的年龄,要置备婚房和家具,夫妻俩的积蓄根本不够。于是,本应退休在家享清福的朱水琴,又重新做起了剥虾的工作。

30多年下来,朱水琴早已练就了一手剥虾的本领,每天剥虾可以有100来斤。年过半百的她每天还要去四五家酒店打零工。如此日复一日地奔波,朱水琴希望,能用她的勤劳为孩子和家庭创造更多一点条件。

可毕竟,再好的机器运作久了都会出毛病,何况是一个辛苦了30多年的女人呢?有一天,朱水琴在饭店里剥虾时,突然眼前一黑,跌倒在了地上。在工友的帮助下,她被送进了医院。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这些当时都无法根治的病症像排山倒海似地一次性涌向了朱水琴,医院的诊断报告让学医的黄浩哉都吓了一大跳。医生告诉黄浩哉,朱水琴的病都是积劳成疾引起的。如今,她只能瘫痪在床,双脚不能自主移动,她的腿治得好算是奇迹,治不好恐怕下半辈子就要在床上了。

在妻子病倒期间,远在南京,刚在紫金山天文台找到工作的弟弟也前来探望。嫂子,我这一辈子能读那么多书,现在能当上教授,那可都是你的功劳啊。黄浩哉的弟弟流着眼泪感激自己的嫂子。

听着弟弟的叙述,黄浩哉不禁泪流满面,几乎是跪坐在了床边:老伴,我对不住你呀。30年来,黄浩哉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朴实、贤惠的女人和他之间,虽然没有惊心动魄的爱情,但在这平淡而又艰辛的岁月中,她用她最质朴的付出,早已让潺潺的爱情化成了血浓于水的亲情,把他甚至他全家,都包围在这样一种感情之中。这,不比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更令人动心和动情么?换作其他任何一个女人,谁又能在这样一段没有丈夫疼爱的婚姻中,坚持着默默付出了整整30年呢?

老天是这样的公平,朱水琴的这次大病,却给了30年来无法照料到妻子的黄浩哉一次付出的机会。黄浩哉几十年来,连厨房都没有进过,更不用说洗碗、烧饭了。每天,清晨起来买菜,照顾父母的饮食,照料小孩的起居,黄浩哉头一次体会到,原来,30多年来妻子仅仅承担的家务,就已经远远超出了他所能负荷的范围。他默默告诉自己,从今往后要让辛苦付出了大半辈子的妻子感受到他的爱。

黄浩哉每天都细心地为妻子打点好生活起居,怕她躺久了一个姿势不舒服,只要在家,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为朱水琴翻一次身;他每天中午都会从闸北的单位骑车1个小时左右回家,为妻子准备午饭;怕她睡在床上久了容易得褥疮,每次为妻子翻身时,他都会仔细看看她有没有出汗,一有空就帮她擦身

在黄浩哉1年多的悉心照料和药物调理下,朱水琴的腿竟然奇迹般地能动了。于是,黄浩哉每天推着妻子到附近的人民公园去散心,有时还教她简单的太极拳。而正是这样的一种陪伴,让这对老夫妻的心,从未有过地贴到了一起。

一天晚上,朱水琴突然高血压发作,伴着高烧,她只能呜咽着发出轻微的呻吟,黄浩哉一个激灵爬起来,帮她量了量血压,最高竟有220,他被吓坏了,赶紧背起老伴往医院赶。看着老伴上气不接下气,满头大汗的着急样子,朱水琴也被深深地感动了:你辛苦了。她用虚弱不堪地手轻轻搭在了黄浩哉渗满汗珠的额头上。你要挺住啊,我说过,下半辈子,我还要照顾你的。我也离不开你啊。朱水琴在迷糊的意识中,握着老伴的手,轻轻说道。

好在那次,朱水琴又从鬼门关被拉了回来。而黄浩哉这一句照顾的承诺,就整整持续了20个年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虽然妻子的腿脚仍有些不利索,行动也很迟缓,但为了让朱水琴更好地恢复,现在,每天黄浩哉都会搀扶着妻子从宁海东路的住处走到人民广场,散散步,活动一下筋骨。这条短短的宁海路,曾是黄浩哉几次离家的送别之路,也曾是朱水琴30多年每天清晨去菜场的必经之路,更是这对情路坎坷的夫妻已经携手走过了50多年的感情之路。老太婆,我今生欠你的太多了,来世我们还做夫妻,让我好好补偿你好不好?在金婚50周年庆时,黄浩哉带着朱水琴来到茅盾故居,在树林前许下诺言。能做你的妻子,是我的福气。腼腆的妻子握着他的手,温暖在他们的手间流淌,一直流到了彼此的心上。薄的工资和朱水琴每天贩卖鱼虾所得维持。每次生完孩子,朱水琴根本没有坐月子的空隙,一生完孩子就又要去赚钱。

1958年冬天,黄浩哉回家探亲,发现朱水琴刚生完了女儿。而和上两次生完孩子完全不同,朱水琴这次像得了一场大病似的,几乎不能动弹,只能躺在家里休息。我对不起你们呀,弟媳妇这次差点没了命。大嫂愧疚地告诉黄浩哉。原来,这次朱水琴突然半夜里早产,大嫂本来是要送她去医院的,可谁知送到半路,大嫂的心脏病又犯了,需要吃药,只能将朱水琴托付给了一个骑车经过的路人,自己回家吃药。那个路人是要赶早班火车出差的,送到了半路赶不及,竟把朱水琴丢在了路边。要知道,那可是寒冬腊月的时节,又是凌晨最冷的时候,朱水琴顶着个肚子,遭受着寒风,一急羊水都破了,血一直流到地上,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幸好,最终有个好心的三轮车夫救了她,把她送到了医院。到医院时,朱水琴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晕厥了过去。这次死里逃生的生产,让朱水琴一下子病倒了。

看着躺在床上几乎奄奄一息的妻子,黄浩哉突然发现,朱水琴好像一下子老了许多,8年前,还有着一双水灵眼睛的她,如今眼圈周围黑黑的,眼神也失去了光彩,一点都不像20多岁的人;曾经灵巧的双手上布满青筋,手指上的老茧一层又一层。虽然自己在外漂泊,每天过着艰苦奋斗的日子,可留守在家的她,所度过的8年何尝不是一样艰难呢?一股疼惜之情突然涌上了黄浩哉的心头,他捧起朱水琴的手:真是辛苦你了。我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呢?第一次感受到丈夫的怜惜,朱水琴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是轻声地啜泣道。

第19篇、爱情故事第三者的第三者

1

一个女人在离婚三年后,还不能接受其他男人的示好,无非有两点:一是不再相信男人的感情,恐惧婚姻;二是还对旧情念念不忘,不能释怀。而此时的我,因为陈里的突然造访,竟然有种不能抑制的伤感。这足以说明,我大抵属于后者。

看着依旧风流倜傥的陈里,我的脑海中又升腾起了很多美好的过往。三年时间,我觉得我和他之间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可一想起,竟然还清晰如昨。也真巧,他早不来晚不来,偏偏选择了我们结婚纪念日的当天。

我开的布衣店生意很好,无暇去招待他。而他竟然当起了临时的小工,帮着招揽生意。这一切都是他之前不屑干的,我有些许的恍惚。无心生意,于是早早关了门。

在上岛,我开门见山地问他,你有什么事吗?他讪讪地笑,没直接回应,而是用久违的深情直视着我,说,卢白,我又想起了我们以前的日子,很甜蜜。不知道为什么?他无奈地摇着头。其实,我知道他的潜台词。一个男人如果在前妻面前念叨曾经美好的回忆,这说明他不满意现在的生活状态,他在恋旧。这一点,对于一个曾爱得死去活来而又婚姻失败的女人来说,我懂。

下一步他要说什么,我也一清二楚,毕竟我和他相恋三年,结婚四年,七年的交集让我很清楚他的习惯。果不其然,他开始痛陈自己过去的不是,而这种检讨越深刻就越说明他企图想要得到什么,也许更直接地说,他想回头。我看着他,笑意盈盈,仿佛在听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也许他突然觉得冒昧,于是语言越发含蓄。

即使心跳加速,即使强装无谓,可我又怎能忘记三年前,他臂弯里巧兮嫣然的女子,还有他义无反顾,潇洒离去时留下的决绝背影。我曾经的噩梦,第三者的戏码整夜上演,重新站立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这,他不会懂。

我虽然努力忘记,但不可否认,直到现在,他依然有着迷惑我的潜能。可叙旧容易,回头太难,歌里不都是这样唱吗?

他喋喋不休地叙说着前尘往事,宛如我们中间经历的只是一场别离,而不是婚变。而这样的氛围,我心里竟然跟随着他的思想,有说不上来的酸甜苦辣。

还好,电话及时响了,是杨查打来的。我果断终止陈里的煽情,说,对不起,我有人约。

2

杨查打电话是问我夏季衬衣来货了没有?

杨查是我的一个大客户,按他的话说,从第一次走进我的店,他家里所有的布衣用品都是从我这里拿的。不管床上用的,还是身上穿的,有时我也很奇怪,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怎么会如此钟爱棉布,并且总是自己亲自选购。

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是离婚加单身,只是一星期一次的频繁光顾让我有些纳闷。再后来,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些话,对于经历过感情的人来说,不言自明。只是我一直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不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女人,更不会轻易地让自己刚抽身而出一个可怕的已知,又急不可待地跳进另一个未知。

我平静地说,货到了,你有时间来取吧。

第二天中午,杨查把一袋东西拎到了我面前。他说,前几天去了韩国,听别人说那里的包包很便宜,就给你带了两个。还没等我拒绝,他又急忙解释,我不知道真假,也许是A货,你也别等着还钱给我,我以后来你这里取东西不准备带钱了,我们以物易物,直到两两相低。看着他不自在的样子,我没再坚持,只是写了一张条子,让他签字。

为了表达谢意,我请他吃饭。他坚持吃大排挡,非要喝酒,而他喝酒又上脸,红红的一片。他说,卢白,我喜欢棉布,就感觉棉布特别踏实,就如你给我的感觉,是个居家的好女人。我想,那是杨查对我说过最直接的表白了。

我没接茬,只说,杨查,我前夫来找我了。也许他和那个女人分手了。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话说的也许有些道理,不是吗?杨查嘴里含混不清地嗯着,一连几声,然后闷头喝酒。我想,交一个朋友应该远比找一个伴侣要强,谁能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呢?

3

陈里开始有事没事就往我店里跑,时不时打个电话,甚至有一天竟送了一捧花。我没有丢掉,插在花瓶里,呆呆地看。这种浪漫的伎俩,算是重温,也是折磨,因为它总让想起那些甜蜜和伤感的过往。就如一个结痂的疤,被一只手挠得痒得舒服又疼得出血。

我等待着一场结局,也许主角并不是我。

没过几天,她还是来了。许莎,依然漂亮,可眼角掩饰不住的疲倦。春天刚过,她就穿起了薄薄的纱裙,把身体的曲线衬托得婀娜多姿。以前盛气凌人的她仿佛蒙受了天大的委屈,她叫我姐。很亲,但我听得尤其别扭。她如陈里一样向我道歉,最后,竟泪眼婆娑地抽泣起来,说,姐,陈里现在开始对我冷淡了,总对我发脾气,提你的好。我知道,他最近来找过你。姐,我曾是你们之间的第三者,我本没脸来见你,更不应该来求你,可我真的爱他。我不想失去他。

我摆弄着眼前的那束花,花瓣的颜色已暗淡,周边有些泛黄。我想,是鲜花总要凋谢的。

说实话,我痛恨许莎,可看到她红肿的双眼,那些曾经在心里被我念叨过千万遍恶毒的语言,竟然一字都没吐出口。女人为了男人相互厮杀,战胜战败,到最后,又能如何?

劝慰的话我也说不出口,只是由她说。临走时,她说,也许陈里想要个孩子,但我一直没怀上,如果你们复合了,也只怪我自己造孽,肚子不争气吧。

只一瞬,我的心生生地疼了起来,看着许莎远去的背影,我弯下腰,泪不知何时滚落下来,左脸一行,右脸一行。

4

我还是把那捧花扔了。

母亲节。我早早回家,没想到,一进门,就看到客厅里大包小包的东西,保姆陪着母亲,而陈里正在厨房忙活。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陈里出现在厨房里,他手忙脚乱地在杀一条鱼。年迈的母亲因为我的离婚和父亲的去世,变得有些痴呆,且时好时坏。她喜笑颜开地喊我,白啊,你看,陈里回来了。你们结婚那么多年了,也该想着要个孩子了。我附和着说是,泪在眼眶里打转,扭过身,最终没让它掉下来。

陈里做的鱼不错,想必是下了功夫的。这期间,他的电话响了三次,他摁断了三次,最后关机了事。

母亲第一次那么开心,在她的意识里,陈里只是出差,从未真正离开我。而陈里,更是一句一个妈的叫着,那么亲热。在我看来,这是那么真实,而又是那么不真实。如镜中花水中月,一碰触,就消失不见。

送陈里下楼时,他顺势抱着了我,可我还是挣脱了。

中午,杨查来拿衬衣。他憔悴了许多,没有如往常一样坐下聊会,就匆忙离开了。

下午客户不多,突如其来的,我在5楼的店里感受到地震来临前的恐惧,顾不得拿任何东西就随着人群往楼梯跑。跑到3楼,我就在人群里看到往上跑的杨查,他看到我,一把搂着我,用他宽大的身躯拥护着我往下跑。

跑到楼下,大街上已站满了人。我慌忙给家里打电话,信号不通。杨查借了一辆摩托车就带着我往家赶。还好,一切正常,这个城市,只是强烈的震感而已。可靠在杨查的肩膀上,我第一次感受到真切的踏实。

5

可杨查的老家,地震却成了残暴的现实。他第一时间赶了回去,在看不到他的几天里,我才感觉到内心的恐慌。尽管他说家里一切安好,可我还是惴惴不安。

等杨查千辛万苦回来时,我去接他,看到他邋遢的模样,我情不自禁地扑了过去。我告诉他,我愿意把自己的第二次婚姻献给他。前提是,他要接受一个被我隐藏很久的秘密。杨查听我说完,没有说话,只是疼惜地把我拥进怀里。

我打电话给陈里和许莎,我要结婚了。

陈里很吃惊,也很伤痛,而许莎感激地向我祝福。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我离婚后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因为伤心过度,也因为赌气,我去做掉了孩子。也因为那次手术,导致我再也不能生育。而这点,杨查知道。

也就在那天晚上,杨查和我决定去领养一个孩子,因为我们都明白,生命的可贵不在于伤痛,而在于危难之际的行动。

对于陈里,我不再怨恨,浪子回头也好,难舍旧情也罢,我只希望他珍惜眼前人。而许莎,她一定明白,我不做第三者的第三者,是因为我深有体会,亦不愿重蹈覆辙。

第20篇、爱情故事张维桢:一见钟情爱一生

那是 全国学生联合会的一次集会,罗家伦虽然貌不惊人,但他是当时名声远扬的学生领袖,他亲笔起草的《北京学界全体宣言》,在当时大学生中间争相传阅。当时,罗家伦一出现,就让现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激情澎湃的演讲更是让现场成了沸腾的海洋。上海女子学校的女学生张维桢站在台下,她满脸红晕,用一双深情的眼睛专注地默默注视着罗家伦,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手势和每种表情都让清秀文雅的她着迷。此刻的罗家伦就站在张维桢的面前,他的演说一字一句地敲击着她的心扉,贴近,火热,直入她的心田。在这一瞬间,爱情产生了,张维桢被爱情赋予了强大的力量,她在人山人海中居然挤到了会场的最前面,大声地对罗家伦说:我名叫张维桢,今后请你多多指教!说完,她把自己的联系地址写在一张字条上递给他。面对张维桢的热情大方和青春美丽,罗家伦的心在那一刻被惊动了,原本口才出众的他竟然腼腆得像个不知所措的小男孩,只是慌乱地说着:好,好!

都说一见钟情的爱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但是,张维桢和罗家伦却用真实的爱情经历证明:即使是一见钟情的爱情,也有在一开始便注定会相爱一生的。

爱情大多是有信物的。罗家伦给张维桢的爱情信物,是两张风景明信片和两张小型风景照片。虽然并不名贵,却包含着罗家伦渴望和张维桢比翼双飞的心意。张维桢读懂了其中的含意,她回赠给罗家伦的爱情信物,是自己的一张玉照。一个女孩子把自己的玉照送给一个男人,自然是意味着心中的爱慕。罗家伦在日记里写道:就是你的照片,使我看了生无限的愉快。从此,张维桢和罗家伦开始鸿雁传书,漫长的爱情之旅启程了。

1920年8月,罗家伦从上海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留学,他本想与张维桢在上海见面,畅叙一下与她别后的相思之情。不巧的是,此时的张维桢已从上海女子学校转学到湖州的一所女校读书,而罗家伦到了上海后又一直发高烧,无法去看张维桢,虽然上海和湖州相距不过是几百里,他俩却没能见面。

在分别的几年时间里,张维桢收到了罗家伦寄来的好几本书,还收到了许多信。在这些信件中,张维桢看到罗家伦字里行间出现的微妙变化,比如对她的称呼,罗家伦从维桢吾友自然变成了维桢、维桢吾爱,到最后成了我生生世世最爱的维维。张维桢明白,她从此成了罗家伦心目中最珍爱的人。张维桢读着罗家伦那一封封漂洋过海的信,心中暖意弥漫。

1926年4月,张维桢接到罗家伦的信,说他决定回国了,想想就要回到心爱而相思的女子身边,他的心情很是激动。可就在这时,张维桢却申请到了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奖学金,计划在秋天进入研究院。张维桢知道,罗家伦在国外的这几年来,忍受着分别的痛苦,一直盼望着她到国外留学,与他日日相见,如今自己要到国外去了,可是,罗家伦偏偏又要回国了。张维桢非常体谅自己心爱的人。为了让罗家伦早日回到上海当面向他表白心事,她给罗家伦汇去了钱,让他早日回上海见面。罗家伦接到张维桢的汇款时,他的心放下了,他明白了,张维桢是在告诉他,她愿意为他们的爱情而等候。

1926年6月18日,在张维桢的殷切盼望中,罗家伦在马赛登上了回归的船,经过一个星期的行程,他终于回到了张维桢的身边。在一个多月的甜蜜日子里,两个相爱的人互定了终身。

1927年11月13日,他和她在上海结婚了,当时,他们都已年近三十了。8年的相思,终于换来了朝暮比翼飞,同心度人生,深情依依,真挚动人。

世间有一种爱情,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一生,不论是一见钟情,还是相识已久,只要真心相爱,就是一生的牵手。

第21篇、爱情故事手机为你开24小时

他们已经结婚多年,拥有自己美好的家庭,他拥有自己的事业,而她在家料理家事。正因为这样,打破了她以往的宁静。

她一直怀疑他有了外遇。怀疑的理由是,他才四十岁,风华正茂,不仅拥有自己的公司,还有一群小秘书跟着,那些小秘书个个妖气十足,而四十岁的她已经是美人迟暮、风韵不再。

每次他出差都会很久,往家打电话只是问一下:家里有事吗?她说,没事。每次通话超不过半分钟,她看过表,二十秒吧。而热恋的时候,他们打过一夜的电话。回到家,也不像过去那样亲热地亲吻她,总是很累地倒在沙发上,然后对她说,饭熟了没有?只有一两句话。

他总换手机,新手机上市,第一个买的总是他,她记不住他的号,不常打,因为没事。时间久了,她怀疑他有了外遇是有道理的———他们之间的关系轻淡到只是几声问候了。

但有一天,她半夜肚子剧痛,以她的感觉怕是急性阑尾炎,孩子尚小,他还没有回来,她看了表,凌晨一点了,她想,想必他早已关了手机吧。忍着痛,找出他的号码,打了。没想到居然通了。他正在陪着客户洗桑拿。她很吃惊,说,我肚子痛得厉害,你快回来。没有二十分钟,他回来了。

医生说,幸亏来得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好了以后她问,“怎么那么晚了还开着手机?”他答,“不是那么晚了还开着,而是他的手机从来不关机,一直开着,不管换了多少手机,号一直没有变过,他经常不在家,怕她有事找不到他,因为她和孩子是他最大的牵挂,有时出差,只要听到她们都平安的话,只要听到她们的声音就足够了,不要太多,毕竟他们都四十岁了。

好久好久,她没有说话,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夫妻做得这么久了,什么事情都一样,不用表白太多,那亲情在心里,如影随形,就像她自己的左手和右手,就像她的身体发肤。爱情,隐藏在彼此的心里,却是最美丽的花朵,静静地开着。

往后的日子,电话中还是寥寥几句,但她不在怀疑,因为她知道她的手机为她而开24小时······

第22篇、爱情故事爱情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遇见苏辰时,小雅已经36岁,带着一个孩子。这样的年纪,固然风韵犹存,可是扯上爱情,多少显得有点奢侈。

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相依为命,任表面上看起来多平静,多风清云淡,总会让人忍不住浮想背后的艰难和辛酸。很多人心疼地劝她:“你还年轻,再找一个吧,以后的路还长着呢。”而小雅似乎情愿相信天上掉金币,也不愿相信那缥缈的爱情。如果凑合着找一个人陪自己过完下半生,那简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偏偏苏辰不早不晚地出现了。那天,雨后的天空格外清新美好,护城河河堤边看书的小雅看着看着就成了画里的人。待抬头,一个男人正把她往画板上画。她怒气冲冲地冲过去质问他,他却无辜又很理所当然地回答她说,他要把人间的美景都留在他的笔下。29岁的苏辰是个美术老师,小雅承认,第一次看到苏辰,的确有些心动,不仅是那张年轻帅气的脸,浑然天成的艺术气质,还有那种莫名的难以言说的味道。

冤家路窄是为爱情而生的词语,这是苏辰为他们的第二次相遇所认为的天经地义的解释。不久后,小雅陪朋友去一个画展,而开画展的就是苏辰,苏辰微笑着向小雅打招口乎。

一个月后,苏辰开始向全世界宣布他喜欢小雅。这_个月时间里,苏辰悄悄给小雅画了50张画像,然后突然蹦出来,把小雅平静的生活搅得鸡飞狗跳。甚至连一向支持她的朋友都觉得小雅不接受苏辰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说真的,苏辰有事业,有追求,有艺术气息,却不是花花公子,是多少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啊。可小雅想,他再好同我有关系吗?我不要搬石头往脚上砸。

然而,小雅所有拒绝的石头,苏辰一个不落地接住了,持之以恒地追求着小雅。一年后,小雅最终被苏辰打动,接受了他。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一个女人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爱情,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才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小雅决定逞—次英雄,勇敢地再爱—次。

第23篇、人生故事狼人的爱情

中秋节,本是其乐融融,合家团聚的日子!可在20xx年的中秋节时,在中国;却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情

那一天,月亮还是像往年的中秋节时一样,一样的圆!可不同的是,这一天。大雪纷飞,寒风刺骨,狼的叫声,在耳边不断的响起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狼人来了!

大部分人,都在家里面躲着,孩子们在大人的肩膀下安静的睡了;可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陈楠)。不怕天黑、不怕下雪、不怕狼人;女孩大胆的走了出去可没想到的是,她下去后。雪停了,狼的叫声也停了

原来,狼人的狼性,不再有了。他爱上了那个女孩。变得越来越温柔了。自己的爪子也变成普通的手,身上的毛,也消失了。他变得像人了!狼人很高兴,在这个中秋节,向女孩表白。女孩大方的接受了。两人一见钟情的甜蜜样子,让人们羡慕不已!

狼人和女孩的故事,也正式展开了

狼人对女孩说:亲爱的,我会一辈子爱着你的!女孩听了,很欣慰。同时,也很感动

又在某一年的中秋节,狼人正和女孩享受着甜蜜的时光。可好景不长,狼人的狼性又开始作怪了!眼看着时间就快到了!最爱的人就在对面,可自己的狼性开始发作了!自己就要变成传说中的狼人了!

狼人不顾一切,冲上去再次向女孩表白:我的心爱意浓浓,我的血为你流淌!我爱你!我的爱人!请接收我这份短暂的爱!对不起???说到这,狼人的狼性开始发作了,但,现在的狼人还是有些清醒的!狼人不顾一切,想要挽留自己的爱人!狼人拿起一把刀,向自己刺去!狼人死了!

从此,狼人的爱人陈楠,在每一年的中秋节都会祭奠他!

这段感人,苦涩,还有一点小甜蜜的爱情,被人们传开!便有了今天的《狼人传说》。

第24篇、爱情故事爱情并不是风筝,放出去还可以收回来

爱情并不是风筝,放出去还可以收回来,放出的爱情,收回来时总是伤心。

爱情是一种病态,相爱的人相互纠缠,在爱情中总分不清谁会爱谁多一点,谁会爱谁少一点。一旦有一天,当我们在爱情中,可以清清楚楚地计算爱的轻重。那么离爱情和我们分手的日子就不远了。

于是,转过身去背对着爱情离开,把自己关在门里,把爱情关在门外,只是这一转身往往就是门外爱情遍地,门里寂寞无边。

不管是如何爱过,不管是谁转过身,最终都会沉在这郁闷的海中,慢慢的沉溺,慢慢的麻醉。

守着曾经传过情话的那部电话,听不到它再响起熟悉的声音,也无法再去拨通那个号码。伤透的心页记下的,全是下雨天的心情,关闭了的心扉,也关住了冰封的情素。学会独自在人群中游走,学会在喧闹中孤独,学会穿越感情的缝隙。寂寞地听着,风吹动窗帘的声音,寂寞地数着,时间在生活中溜走。

而我们自己,已经在时间中苍老,象城堡中孤独的女孩看着每个夜晚的月儿,看着每个闪亮的星星,想象谁会手持宝剑,把我们从这心的城堡中救走。

总是看别人在舞台上表演着爱情,总是为别人的爱情,而流着自己的眼泪。而自己只是在心底,舞上那个没人注意的配角。

用孤独,去衬托别人的爱情,所努力演出的也总是别人的表情。明知道那棵绚丽的爱情树上开着的都是别人的爱情之花。结下的都是别人的爱情之果。

酒,成了不可缺少的道具,只有在大醉后才敢表演真正的自己。只愿把一生都醉在这酒里,独品着这酒忧伤的浓郁。

终于明白,爱情就象是模特儿身上那件美丽的衣,穿在别人的身上,总是耀眼而美丽,穿在自己的身上,就成了小丑的戏服。

爱情并不是风筝,放出去时总有一丝线儿,把它收回。放出的爱情,收回来时就多了一道伤痕,一道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痕。

爱情是一种病态,相爱的人醉里寻欢,恨不得长醉不醒。在爱情中总分不清谁是真的用心,谁是真的在用情。

一旦有一天,当我们在爱情中,可以清清楚楚地计算情的多少,那么,离爱情和我们分手的日子,就不远了。

于是,转过身去,背对着爱情离开,把自己关在窗里,把爱情关在窗外,只是,这一转身,往往就是一生,往往就是一世。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阶梯

他从来没有想过,妻子会离开他,即便是在她手术后昏迷的那段时间里。

他是一个搬运工,虽然不英俊,但是身体强壮。她是一个家庭妇女,虽然相貌一般,但是温柔贤惠。她和他,夫唱妇随,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有幸福。可是灾难突然之间就降临了,来得让人猝不及防。

事实上,了解他妻子病情的人,都认为她很难活下来。医生做了3次开颅手术,才从她脑中取出一个鸡蛋般大的肿瘤,连医生都无法确定她还能活多久。她出院了,神志不清,话说不清楚,站也站不稳,就像个植物人。

治病已经花了好几十万,能借钱的亲友都借遍了,欠下许多债,可是还要继续治疗。他只是一个穷搬运工,昂贵的治疗费用,对他来说无疑是道天堑。他紧紧握着妻子的手说,我们没钱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她什么也说不出,只是摇摇晃晃地点点头,他明白她的意思,她是不要治了。他拉着她的手,对她郑重地许诺:我们永远在一起!

他像教学走路的孩子一样,在前面牵着妻子的双手,帮助她一步步艰难地挪动。那时,他唯一所想的就是:一定要让妻子健康起来。他带着妻子到离家不远的山上锻炼身体,妻子不能爬山,只能走修好的阶梯,到那里后,却被告知要收费。就是那天,他下定决心要在荆棘丛中为妻子修出一条上山的路。

他买来钢钎和铁铲,扶着妻子到山脚,让妻子坐在一旁的石头上,自己用简陋的工具开始凿路。饿了,妻子递上干粮;渴了,妻子递上泉水。他凿坏了好几根钢钎,花费近一年的时间,终于修完了山路,一共600多步梯坎,绕过了那个收费站。

经过艰辛的跋涉,他和她在山顶相互拥抱。四目相对,泪流满面。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艰苦追寻,美好时光却如此短暂,怎能不令人相拥而泣?经过那段时间的锻炼,妻子的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好了许多,走路几乎不用人搀扶了。后来,妻子常常回忆那段时间是怎么度过的,可是大都很模糊,只记得丈夫劳动,她就给他递水、擦汗。

从此,他每天带着妻子到山上锻炼身体。一开始,夫妻俩爬上山顶,至少需要大半天,渐渐地,只需两个小时,这已经是令健康人都羡慕的速度了。

有一天,给她做手术的医生见到她,怎么也不敢相信她就是曾经的患者,直到看了她头上的伤口后才确定,说没想到一个做了这种手术的人能活到这个样子。

岁月的流变,病痛的折磨,真的没能阻隔他们,他和她仍然相守在一起。其实,就算没有奇迹发生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坚守下去的,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她而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他们是尘世中一对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夫妻。然而,困苦岁月的坚守,相濡以沫的执著,已经浸透到他们的骨血里,形成一种生命的动力,不为苦幸左右,不为贫富聚散,不为得失上下。问世间男女,倘若都能修得600步阶梯的至爱,还有什么不能一生一世,恒久永远?

第26篇、爱情故事公交车上的爱情

每天早晨7点,家住福城北湖区的李岚都会准时坐上15路公交车,在8点之前赶到福城苏仙区。5年来,李岚一直在苏仙区的广电局上班——早晨8点到下午4点。

那天早晨,天空突然飘起了鹅毛大雪。也就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15路公交车足足晚了半个小时才驶进站台。李岚迫不及待地上了车,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他喜欢窗外流动的风景。

“我可以坐这里吗?”一个身穿小西装、系着蝴蝶结、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站在李岚身边的空位旁。李岚的心快要蹦到喉管里了,脸涨得通红:“可以、可以的……”女孩轻轻地坐了下来,紧挨着李岚。李岚显得不知所措,他不敢侧过脸去欣赏她那模样俊俏的脸、乌黑的头发。他坐直了身子,双手不知该放哪才对。

女孩眯起了眼,打起盹来。窗外的雪簌簌地飘着,有些落在了车窗上,迅速融化成细流,随风而动,变化成各种好看的图案。李岚无心去看那些图案,因为,女孩睡着了,她的身子微微倾向了他,头靠在了他并不宽阔厚实的肩膀上。她的乌黑短发,散出了淡淡的香味,顺着他的鼻息,钻进了他的心房。

公交车里播报“广电局到了,下车的乘客请从后门下车”时,李岚看了看表,已是8点一刻了,这意味着他迟到了。可,他没有下车。他想,今天下雨,稍晚一点到单位似乎也是合乎情理的,他在心里悄悄地为自己开脱着。因为他实在不忍心叫醒女孩,更不愿意打破眼前这份静静的美好,这是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15路公交车缓缓地驶入了终点站。驾驶员打开车门,熄了火,转过脸来,看看他们,耸了耸肩,笑了笑。他这才发现,车厢里只剩下他和她,相依相偎的样子,酷似一对热恋中的恋人。她睁开眼,用手揉了揉惺忪的眼睑,惊慌失措地整了整身上的小西装,害羞地低下头,微笑着轻轻地说:“对不起。”李岚也笑了,笑得蜜一般甜。

从那天起,李岚每天都希望遇到女孩。但是,每天公交车吞进去的和吐出来的人流里,都没有女孩的身影。他很懊悔没有问一问她的名字,没有向她要个电话号码或者电子邮箱什么的。

在充满希望又一次次失望的日子里,李岚有些不知所措。有一次,他忍不住走到了15路公交车的终点站。他走进站台的遮雨棚里,一抬头,看到对面有一家不大的银行,里面有几个穿着小西装的女孩坐在那里。他激动不已,即便那几个穿着小西装的女孩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一天下午,李岚5点才下班。这次,15路公交车上,他又遇到了女孩——她还是穿着小西装、系着蝴蝶结、留着齐耳短发!显然,女孩也看到了他,眼里露出了惊喜。李岚走近了她:“我可以坐这里吗?”“可以、可以的……”她害羞的样子,好看极了。他们又肩挨着肩坐在了一起……

这回,李岚不仅知道了她的名字,还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一切像李岚预料的那样,她就在15路公交站台对面的银行上班,早晨9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每天,她上班下班都比他晚一个小时,要不是那天下雪、公交车晚点,他们可能永远也不会相遇。

他们聊了很多,很愉快。临别时,她说,她就住在他家隔壁的小区,相约见个面,很方便的。李岚顿时被巨大的幸福包裹住了!

在这个不大的城市里,15路公交车成了李岚的幸福快车,载着他的爱情,穿梭在幸福的人生里。

第27篇、爱情故事没有人能满足你所有的需要

陷入爱情时,我们对伴侣的要求如此简单,或年轻貌美,或才华横溢,甚至只需要爱我就够了。

后来,人心不足蛇吞象。“你给我爱情就好,面包我自己买”的独白在进入围城后辣得像一记耳光:

有钱的原来没情趣;有颜值的原来没头脑;有才情的竟会没责任感;情话转身就忘,枕边只有鼾声震耳欲聋……女人们心中千好万好的男神成了一无是处的单细胞生物。

肤白貌美,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个性十足背后是颐指气使;最喜欢她撒娇的模样,如今只会挑刺任性。男人们心口的朱砂痣,瞬间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

我想要的不是这样的Ta!多少人开始懊悔当初怎么就看走了眼。但更多人的故事证明换个人一样会有今日的嫌弃。我们都忘了初心,忘记了“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的道理。

何况你也并非十全十美,你吝于付出和努力,却要求对方为你变得更好,贪心又傲慢的你怎么敢奢望鱼和熊掌兼得?

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满足我们物质、肉体与精神上的所有需要。那些圆满的婚姻,是漫长努力后的结果,是两个并不完美的人一点点把差异消弭,将漏洞补齐,在或喜或悲的婚姻生活里,仍积极地告诉自己千万遍:“Ta很好,我嫁/娶对了人!”

走过三段婚姻的宋丹丹说:“一开始想要一个拥抱,不小心多了一个吻,然后就想要一张床、一套房、一张结婚证。”

等到分开时才顿悟:明明当初我只想要一个拥抱而已啊。

第28篇、睡前故事貉的爱情

我是一只貉。

我一出生的时候,就被关在锈迹斑斑的铁笼子里。我不知道自己是第几只被关在这个笼子里的貉,更无法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每天,我都蹲在笼子里孤独地守望着日出日落。

那一天,另一只貉被关进我旁边那个闲置的铁笼子里。她惊恐地缩成一团,瘦小的身躯像一团脏兮兮的乱麻。我同情地问她:“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会被关进这里呢?”她哭了,哭得像我刚被关进来时一样伤心。我明白了,她和我的命运是相同的。

相同的命运,使我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是,我俩除了彼此安慰,再没有更多的话题。因为外面的世界,我俩都一无所知,唯一能够看到的,就是铁笼前面的那一片小院。

刚开始,主人总是把喂剩的食物给她。而我因为长得健壮,便得到主人的偏爱。我总会把一点碎肉或骨头啥的藏匿起来,然后用嘴叼着,透过铁笼的洞隙送到她的面前,她总是感动地用舌亲吻我的嘴巴。

几个月之后,她竟然长得像我一样壮实了,那光滑的毛皮像缎子一样,十分漂亮。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对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每天,我俩都会隔着笼中的铁丝网,彼此深情地凝视着。

我俩的感情,经常受到铁笼外面那条凶狠大黄狗的威胁和谩骂。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俩感情的发展。在深夜里,我俩隔着铁丝网,将身子依偎到一起,我说:“如果我们能够自由自在地生活有多好啊!那样,我可以建一个舒适的窝,然后把你娶进家门。”

她也动情地说:“我想那样的窝一定很温暖——”话没有说完,她就伤心地哭了。

我劝她说,也许以后会有机会的。

那一天机会来了,主人在喂食时,不慎将铁笼的插销碰开了。然后,我趁那条发情的大黄狗外出寻欢的空隙,将铁笼子的门撞开了。然后,我就用牙齿撕咬她铁笼外的插销。我的嘴被铁丝划破了,流着血。我只想把那个铁销打开,然而任凭我怎么努力,它都纹丝不动。

她焦急地催促我说:“你快走吧,不要管我……”

我知道如果不能够将关住她的铁销打开,便会出现两种结果:被主人发现重新关入铁笼,或者被那条大黄狗撕碎。

但是,我怎么能舍下她呢?在我的心中,她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结果,我的行动被主人发现了,他将我重新关入铁笼,而且他还把所有铁笼的插销都做了检查。

我们在铁笼里,一直生长了七个月。

那一天,主人将我们连同笼子一同装上一辆三轮车。原来外面的世界这么美丽啊,我俩贪婪地张望着外面的天空。主人将我们带到一个市场上,很快就围上来许多人,他们在谈论着价钱。

此时,我才感觉到这个市场上空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而在附近一些架子上,居然挂着很多我的同类的毛皮,还有狐狸的。架子下的一些竹筐里,盛着很多已被剥去毛皮的貉与狐狸的尸体。

蓦然,我们预感到了未来的命运,她的身子剧烈颤抖起来。

一个扎头巾的妇女,打开关她的铁笼,一把揪住她的尾巴,随即将她高高抛起,重重地跌倒在地上。她来不及呼喊一声,女人手中的木棒已狠狠落在她的额头上。鲜红的血水从她的鼻尖涌出来,她用无助和痛苦的眼神望着我,流出两行眼泪。

随即,一个持利刃的男子,在她的后肢处比划了几下,“吱啦——”一声,皮毛与她的后肢分开。她竭尽全力扭回头,看了我一眼。

毛皮从她的身上全部剥离。她那红彤彤的,散发着热气的肉体被扔进一个竹筐。我在笼子里疯狂呼喊着她,但是我知道她再也听不到了。

我知道,两只貉的爱情,在人类的眼里是多么的不堪一击。我咬断了自己的舌,尔后,用流满血水的嘴巴将自己的皮毛撕裂开来。

周围的人惊诧地喊道:“你们看,那只貉疯了!”

在我倒下的一瞬间,我隐约听到有人在叹息:“这是一张上等的毛皮,值几百块呵,就这么废了!……”

意林札记

如果说动物可以控诉人的罪恶,本文就是一篇血泪控诉状。在人的世界里,“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被奉为信条,“一丘之貉”这个词更是将貉的尊严打入地狱。本文则反弹琵琶,将貉的爱情写出了色彩,泼墨之处让人动容。文章结尾处人的叹息,则让人感觉到心寒。

等公熊离开后,他也负疚地离开了森林,连捕熊夹子也不要了。

第29篇、哲理故事地铁里的爱情花

那年,他和她,因为爱情留在了北京。四年恋爱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他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他们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所以,几乎是为了一份工作没日没夜地干着,为的是在北京有自己小小的天空。

他和她,都与别人合租了房子,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相见的时候只有在周末。

很多个周末,他们就在长安街上来回走着,手牵着手,说说一周的欢乐和痛苦,或者去北京的胡同里看风景,最不愿去的就是商业街和公园,因为没什么钱。

长安街上有多少灯他们都快数过来了。

北方的冬天真冷啊,他们站在风里等待对方的时候仿佛全身都冻透了,可去的地方也多得是,到处开着热风,比如商场里,但那里人声鼎沸,总逛不买心理上会有重重的失落,快餐店里买一份东西可以吃上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之后呢?他们一周没有见了,总想多缠绵一会儿,在那里拥抱也不合适吧?

有一次他们在街上逛了一天,回来第二天,她感冒发烧了,一周没有去上班,因而扣了不少的工资。后来他打来电话说,亲爱的,让我带你去一个温暖的好地方吧。

那个温暖的好地方就是地铁。

他拉着她的手,跑进地铁,花了六块钱买了两张票,环城地铁是来回转的,三块钱,可以坐上一整天!

而且他们会选择一个温暧的角落里呆着,吃着自己带来的面包和小零食,他读着英语,她看着最新的流行小说,累了她就倒在他的怀抱里休息一会儿——没有人笑话他们,地铁里有很多这样的地铁恋人!

她想,他真是个聪明男人,想到了这样一个温暖的地方,那么美好的、一辆开往春天的地铁,有着两个相爱的人,他们为了躲避寒冷,选择坐在地铁的角落里享受着爱情,有时人多有时人少,人多的时候他们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人少的时候就看看书听听音乐。不过三个月吧,那三个月,是她和他最美丽的冬天,而在她眼中最冰冷的地铁变得那么浪漫妩媚,因为里面散发的是爱情的味道!

春天终于来了,他们从地铁里出来,又开始在长安街上散步。在春天的一个晚上,他掏出戒指戴在她的手上,他说:亲爱的,请你一定要做我的妻子,因为能和我一起坐一个冬天地铁的女孩子一定是爱我的,她并没有嫌弃我的不如意,没有嫌我不能带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这样的女孩子,太值得爱了。

后来他们结了婚,后来,他们有了房子有了私家车,但是,他和她,还是最怀念那年冬天一起坐地铁的日子,因为共苦的人才更明白,爱情有时候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担,而那辆温暖的地铁,曾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第30篇、爱情故事天使之恋<爱的真谛>

一个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就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的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觉得天使说不定哪天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睡熟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会的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做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的忏悔:“纵然我爱你爱的发狂,也不能剥夺你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的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不在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把爱当做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爱一个人,也不要剥夺他自由飞翔的权利。

第31篇、爱情故事我和MM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

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0岁 mm好吃泡泡糖,我省下早饭钱给mm买了两个,偷偷藏在mm的书包里面。结果那天老师检查书包,数落了mm好长时间。最后还被班里诬为好吃懒做的女孩。放学后,mm于墙角痛哭。我劝之不听。 末了,mm说了一句让我倾倒一生的话:你那两毛钱给我(我早饭钱1块2,泡泡糖5毛一个。mm一天零花钱3毛)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19岁 mm说她等我三年,我不懂等我三年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mm说等,就一定会等我。我还是每天都给mm打电话,我跟她讲学校的事情,讲身边的事情,讲她的事情,就是不敢说我喜欢mm。因为mm说了等我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不能对mm说这些,有一天,mm打电话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说她不等我了。 我不相信,我对mm说:我不读了,我退学,我要和你结婚。mm没有说话,mm只是轻轻的挂了电话。 我不停的给mm打电话,mm说什么都不接。 放假了,我回到家。 我没有去找mm,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好多天都这样,我就躺着看天花板。 mm来找我,mm坐在我的床边。mm坐了好久,但mm不说话。 我躺着,我没有看mm,我知道我不能看她。我要是看她我会忍不住哭的。我没有说话,我躺着看天花板。 mm站了起来,她走到门口却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对mm说:我要娶你,娶了你以后,我们再生个孩子。mm摇摇头,mm没有说什么,mm就那样走了。我再也没见到mm,在那个假期里面。

20岁 有一天,mm突然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一个劲的哭,什么都不肯说。我没有安慰mm,我知道mm哭过以后就会告诉我的。mm说那个男的打她,说那个男的动不动就打她 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搁下电话,接着直接去。火车站买票去了mm的学校。我见到mm的时候正好是黄昏。 mm很憔悴,mm憔悴的让我心痛。我用力的抱着mm,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mm。我看到一个男的怒气冲冲的朝我们跑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懒得去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把他打翻在地,我对他拳脚相加。 我忘了mm说过不让我再打架的话,我只是需要把愤懑宣泄出来。mm送我回旅馆,我抱着mm说:我们生个孩子吧。mm没有回答我,mm推开我的手,一个人朝学校去了。mm喃喃的说:晚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到,或许那只是我自己心中的声音

21岁 mm给我电话要我去找她。见到mm才知道mm怀孕了,mm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去流产。我陪着mm,我陪着她去医院。一大帮医生护士围着我对我进行教育,末了还没有忘记叮嘱我。给mm炖一只鸡补补身子。

22岁 我现在在等,等mm哪天突然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她想回家了......

第32篇、爱情故事杯子和水的爱情故事

有一天,杯子对主人说:“我寂寞,我需要水,给我点水吧。”

主人说:“好吧,拥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吗?”

杯子说:“应该是吧。”于是,主人把开水倒进了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然后,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感觉吧。

后来,水变凉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杯子想,这就是失去的滋味吧。慢慢的,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杯子想,这就是缘分的“杰作”吧。

杯子说:“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觉自己快压抑死了,可恶的水,凉凉的,放在心里,感觉好难过。

杯子奋力一晃,水终于走出了杯子的心里,杯子好开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临死前,看见了,它心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水的痕迹,它才知道,它爱水,它是如此的爱着水,可是,它再也无法把水完整的放在心里了。

杯子哭了,它的眼泪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着能用最后的力量再去爱水一次。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要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总要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第33篇、爱情故事九十八次的爱和等待

有那样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他们非常的相爱。

有一天女孩要搬家到遥远的城市去了,男孩非常的伤心,却不敢留她。

另一个城市里有她的父母,有她很好的生活环境,而男孩什么都没有,男孩不敢留她,怕留下她,她会跟着他吃苦。

所以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而女孩一直在等他开口说不要走,她等啊等,一直等到上飞机,他都没有说。

上飞机前,女孩递给男孩一个可爱的小毛猪,女孩说:想我了,就摸它一下吧。

然后,女孩就上了飞机,她没有回头。

晴朗的天突然下起了雨,男孩含着眼泪看着飞机升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竟然没有问女孩在新城市里的地址和电话!

于是,从此他开始等待,每一天每一天的守着电话不敢离开,他想女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

但是没有,一直都没有。

他想念女孩的时候,就摸一下那个小毛猪的头,他摸了一次又一次,只让自己更加想念。

他等了整整三个月,后来他绝望了。

他觉得女孩一定是放弃了他,他甚至开始恨那个女孩了。

后来,男孩走出了自己的屋子,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忘记这段感情,他要重新开始。

于是,他抱起那个小毛猪,想了想,狠心将它仍出了窗外。

扔掉了关于女孩的一切回忆,男孩从此再也不回头了。

第二天一早,有个饿清洁工到楼下打扫卫生,她看到了那个小毛猪。

她把小毛猪抱了起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再摸了一下,突然,小毛猪动了。

小毛猪的嘴巴慢慢张开,吐出了一张字条。

字条上,是女孩在新城市的地址和电话。

小毛猪是女孩专门跑到一个玩具厂找人定做的,费了很大的心思。

如果摸了猪头一百下,小猪就会吐出她写在里面的字条来,她已暗暗决定,只要接到了男孩的电话。

她就不顾一切的赶回来,再也不和他分开。

但是,男孩最终只摸了九十八下。

清洁工想:多么好玩的小猪呀,带回去给儿子玩吧。

她抱走了小猪,扔掉了字条。

男孩和女孩从此错过了一生。

第34篇、爱情故事爱情到底长什么样?

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朋友:家世清白,背景良好,本人又是经理,时下的高尚职业,开银色的马自达,在市中心的高层建筑里有一套自己的公寓。大家都很羡慕她,只是她自己总觉得他们之间差了一点什么。

她们每个星期约会一次,在FRI-DAY吃饭,在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去保利剧院看一场歌剧或者演出。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个人彬彬有礼地交换一下对最近的天气和股市的意见,气氛不愠不火。

这样下去也许会结婚吧,她想,心里已经隐隐地觉得有一点累了。

有一个冬天,很晚了,他送她回家,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是红灯,他把车停下来等待。她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看窗外,无意中看见路边的大排档上,坐着一对情侣。

大排档非常的简陋,他们就坐在面对马路的一个条凳上。那两个人还很年轻,男孩子在女孩子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女孩子“吃吃”的笑,那样灿烂的笑容,似乎让昏暗的灯光也变得明亮起来了。

她注意到,桌子下面,男孩子一直握着女孩子的一只手。

这个时候,老板端过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隔着车窗,她似乎也能感觉到面的热度。男孩子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的中间,细心地给女孩子掰开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开始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食一碗面。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也许只是她在撒娇,然而对他们来讲,那似乎是驾轻就熟的事情。趁女孩不注意,男孩轻轻地把碗向她推近一点,好让她比较方便。寒冷的冬夜里,他们埋头分享一碗面,两颗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那是分享无言的亲昵,也是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了,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跟男友提出了分手,所有的人都笑她傻。

只有她知道自己见过爱情的模样,有时候,那只是寒冷的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第35篇、爱情故事两粒沙的爱情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

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

飘荡着良久不绝。

编一个梦

再为它编一个翅膀

让它飞进你的心房

那是一片温馨地方

那里有我的期盼和向往

那里是我心灵的港湾秋天的童话

第36篇、爱情故事相思

一个盒子,是原竹做成的,竹节的部分截下来,打磨,雕琢,玲珑剔透得万般可爱了,上边装一块活动的玻璃,这便是你的珍藏了。下了班,或者吃着饭,或者要睡觉去,这盒子就放在你的手心,你屏住气,专注地凝视,高度的近视使你不得不贴得盒子那么近,以至口鼻的热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层水珠。盒子里边是一只蟋蟀,长长的腿,细细的触须,但比蟋蟀小多了,小到了五倍,十倍,浑身金黄,像是一片跃动的金砾。于是,你不自觉地就哼起评弹调来,在这漠漠的戈壁滩上,空气的流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评弹调就游丝一般的,铮铮飘远。

唉,你是个粗糙的人,那额角,那鼻头,那方方的下巴颏子,使人想象着本不是长出的,是用斧子砍出来的,除了两个眼镜片子,你身上还有闪亮的物件吗?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你应该是一个放形骸外的角色,竟偏偏玩这种玩意儿?!

你说,这是黄蛉,是你从老家带来的。

这使人多么不理解!你的老家在苏州,苏州,是何等样一个美妙的地方啊,你生在那里,长到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就到大西北来了。大西北是寸草不生的玄武岩山,只有孤烟直长的大沙漠,你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肩上,你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二十年的帐篷,在沙山沙海里,犹如一叶小舟,冷月弯弯地照着,苏州城外的寒山寺的钟声,是能“夜半到客船”吗?妻子,那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望着你,相思的网撒满了脸面,她在打捞着远去的一颗爱的心。你每年回去一次,每一次在门前植一丛慈竹,但是,你又走了,留给她的是一丛一丛竹叶的“个”字。孩子已经六岁了,他的记忆里,你只是一个照片上的平面人,他在你植的竹园里喊着“爸爸”,你不能问答,你的竹园里却生殖了无穷无尽的黄蛉,它们在鸣叫着,“蛐蛐”的,那是你的神经,是你的精灵,是你的乡思乡音。所以,她捉住一只,装在这精巧的盒子里,在你再一次回去的时候,送给了你吗?

你拥抱着你的妻子,吻着你的儿子,求他们宽恕你,但你还是又一次走了,你说:“祖国需要金子,大西北的沙漠里是有金子的,等十个金矿找到,我就回来了!”

—个竹子做成的盒子,一个盒子里装着的黄蛉,便和你从苏州出发,八千里路云和月,你们一起生活在了大西北。

你或许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不知道减衣,但你却明明白白提醒自己:黄蛉的生存是要有一定的温度的。冬天里,人家坐在钻机下休息,都点着烟吸,你不会吸烟,就从怀里掏出黄蛉来看。这黄蛉盒子你不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你担心体温会热坏它,你又不肯装在大衣的外兜,害怕风寒冻坏,你花费了三个钟头,拙手拙脚地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夜里,一盏孤灯伴着你,你画着图纸,鉴定着矿石,你常常把吃饭忘掉了,当炊事员送来晚饭,你总是疑惑地说:“我还没吃饭吗?”但你忘不了给黄蛉喂食,它只吃苹果,每次只削切豆粒大一点放在里边,这苹果却同你的仪器、书籍一样重要,你是专意让人从内地带买来的。

现在,七斗星已经斜了,银河里风平浪静,你要睡下了,你便要将黄蛉盒子轻轻放在枕头底下,并不是枕头底下,你怕枕头的重量压了它。往被窝里放,又怕被窝热气烫了它。你用枕巾盖住,放在你的脖子下。这是你最惬意的时候,万籁俱寂,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你于是就入了梦里。

啊,你是梦见了你的妻子吗?梦见了你的儿子吗?在这么深的夜里,月光静泻,风儿没有起,狗儿没有咬,你的妻子打着灯笼正站在竹园边上,你的儿子,蹑手蹑脚进了竹园,竹叶上的露珠滑下来,落在他的头上,他穿着—身雪白的衣服,像一个幽灵,往竹丛里走。立即,无数的黑点溅满了他的全身,他快活地大叫,你的妻子就跑来,用一只玻璃杯子,对着那白衣上的黑点一罩,黑点便弹进去,一只黄蛉就捉在儿子手中拎着的土瓷罐里了。

他们捉了好多好多的黄蛉,母子围着土瓷罐,就听着那“蛐蛐”的生命之歌。

妻子说:“这歌子是唱给你爸爸的,这歌子在召唤着你的爸爸。”

于是,在你的脖子下,在你的耳膜下,“蛐蛐”的声音叫得更响了,更清了,你听见了这爱情的召唤,这家庭的召唤。

第二天早上,你爬起来,背起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包,你又去找金子了。你依稀还记得夜里的梦,说:“是的,我是要回去的,要回去就得加紧我的工作!”

第37篇、爱情故事一碗羊汤泡面

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次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候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馅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子皮把它闻出来。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也是。为了傅文,她第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了垃圾筒,说,姐,你这是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肉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羊汤泡面的。但是一个冬天过去后,傅文却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子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在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到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插着翅膀飞来了。

第38篇、爱情故事执手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还很穷。在城郊的家中,除了一些必需的简单的生活用品之外,惟一的奢侈品可能就是摆在小屋中间的那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了。虽然清贫,但日子倒也过得闲适,像所有的小知识分子一样,他们彼此宽容、互敬互爱。丈夫爱看球赛,妻子爱看电视剧。妻子看电视时。丈夫若无其事地在一旁看书;反之,妻子也一样。

在一个春天的晚上,这种安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家中发生了一件大事:电视机坏了。里面的图像影影绰绰,时隐时现,声音也沙沙的。更要命的是,此时正在直播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这下可糟了,平时温文谦和的丈夫心急如焚,拼命地对电视机拍拍打打:文静的妻子也放下书本,着急地把天线拨来拨去,可是全无效果。“好了!”随着妻子惊喜的叫声,电视图像又清晰了,声音也好了起来。“还是你行!”丈夫又坐了下来,妻子也准备继续看书。可刚一离开,图像又恢复原样了。回到原地方,图像又清晰了。“这回可真是好了!”图像稳定一段时间后。丈夫兴高采烈地接着看下去。全身心投入的他没有注意到妻子一直站在那儿。

“真精彩!”球赛结束了,丈夫发出啧喷赞叹,抬头正要招呼妻子,却发现妻子站在电视机旁手扶天线,正在打瞌睡。丈夫叫醒妻子,妻子手一松,天线落下。“沙沙……”电视机的屏幕又模糊了,图像又开始影影绰绰

多少年以后,他们把家迁到了市区。三室两厅的公寓房里装上了进口的“家庭影院”。只是那台清贫时期的黑白电视机,他们仍舍不得扔掉;而那双执过天线的手,丈夫也再没有松开过。

第39篇、爱情故事纸币上的爱

很深的夜里,我的邻居气喘吁吁地上来敲门,短暂寒暄后就急切地问,能不能把收齐的水费给他看一下。

这个月,轮到我收水费。去他家时,他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在抽屉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两张旧的10元纸币。他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几年前,和妻子双双从纺织厂下岗,在居委会的协调下在闹市区摆了个麻辣烫摊子。夫妻两个早起晚收,日子虽是清淡,倒也平安,直到两年前,他的妻患了乳癌,等发觉时,已扩散了,没多久,就去世了。

妻子去世后,他依然骑着那辆破三轮车摆麻辣烫摊子,只是,人沉默了很多,一头乌黑茂密的发,争先恐后地白了。

见我拎出水费袋子,他摸出一张20元的纸币,说想把儿子交的那两张10元的水费换回去。

我翻了一下,抱歉地说:真不好意思,在找零时给找出去了。

他捏着那张皱巴巴的20元纸币,有些愕然地微微张着嘴巴,几乎要流泪的样子。

我纳闷,问换钱的原因。

他抹了一下眼睛,告诉了我一个故事。

他的抽屉里,有整整90张10元的钱,无论生活多困窘,他都不会去动它们,因为,那些钱,都是已故妻子的爱。

查出乳癌后,妻子只做了一下简单的保守治疗就出院了,在家静养,他不能留在家里照顾她,必须继续摆摊赚一家三口的生活费。

他从医生那里知道,她剩的时间不多了,想着她无怨无悔地跟着自己受了那么多苦,到头来身患绝症却不得不放弃治疗,他的心,就像刀剜一样地疼。他能够对她的好,就是把每天赚来的钱都交给她,并挑出两张10元的写上:此为小卉的营养费,专款专用,不许挪作它用!

他想让她用这20元买点好吃的,补一下身体,又知道她是个节俭成性的人,如果不特别强调,她肯定不舍得拿去买东西吃。

她很听话,每天都把写了字的20元花得干干净净,在他回来后主动汇报今天吃了什么,并绘声绘色地和他描述那东西有多么好吃,然后满脸幸福地说,嫁给他,又吃了这么多好吃的东西,这辈子,值了。

三个多月后,不断扩散的癌细胞让她出不了门了,在他的悉心照料下,一个多月后的一个早晨,她依在他怀里,抓着他的手,指了指床上的褥子,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安详地走了。

他掀开褥子,看见了那叠被压得整整齐齐的10元纸币。

她一分也没花,和他说的那些美味,全是她杜撰的。他捧着这堆钱,号啕大哭,哭人生无常,哭她的善良,哭她对这个家至死都不能释怀的爱。

那个深夜,我挨家挨户地敲门,终于找回了那两张写了字的10元纸币。它们是相互扶持在困境中的温暖爱情,含金量早已超过了它们的面值。

第40篇、爱情故事请让我们在一起

1

夜晚就这样悄然无息降临,整个城市开始变得恍惚而暧昧,一天的喧嚣开始沉淀,半空中浮着的小沙粒,随着时间开始安静下来。卓扬在路旁的小便利店吸完最后一口烟,拍了拍因为蹲了太久而麻木的腿,向不远处的停车场走去。他的工作就是每天开着车在这个城市晃荡。没错,卓扬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与其他的哥不同的是,他只在晚上七点半以后出车。

现在他漫不经心地往CD里面塞了张恩雅的碟,他喜欢恩雅,因为她的声音如同天堂中的一般,让人触摸不到。他就这样静静地靠坐着,躲在这里像是故意要被城市遗忘。时常的,卓扬会透过眼前光亮而平滑的镜子,观察着路旁需要打车的路人,从中选出一个有意思的人。比如,一个穿火红衬衣的男人,一个剪平头的女生。他沉浸在这种小游戏里,乐此不疲。今天,他在人群当中看到一个穿白色衬衣的女子,衬衣显然是男式的,穿在她的身上大得过分,她把袖口一直卷到胳膊,这样才不至于影响到她手中拎着的大包小包。

“你去哪儿?”卓扬把车开过去,微微探出头来问道。她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拉开车门坐了上去,似乎卓扬的来到是理所当然的。借着夜色下的霓虹灯,他从后视镜打量着这个女子。她很年轻,孩子气的脸颊泛着少女的桃色,眼睛明亮。她似乎发现卓扬在打量着她,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她流露出的好奇在慌张地躲闪。卓扬笑了,这真是个可爱的姑娘,她大概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出租车司机穿格子衬衣,喷KENZ0香水。卓扬是和其他司机不同,他有着招人的外貌和足以骄傲的学历,他完全可以寻求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可现实是,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出租车司机。

2

车在城市中穿梭了半小时后,到达了目的地。这是一所大学,厚重而古老的外观因为这些年轻的孩子而变得有生气,空气里洋溢着柠檬般的干净。这一切对卓扬来说最熟悉不过了,这也是他的大学,他的年少时光曾因为这儿而变得绚烂。可现在,大概没人注意到他微微皱起的眉。“给你钱。”女孩已经下车,然后她忽然从怀里掏出来一只小狗,小而洁白,可能是刚出生,眼睛似乎还没有完全睁开。 “我叫蓝白,这只小狗叫小白,你先帮我照顾着吧,学校不可以养小动物。”话音刚落,她已像小鹿欢快地跑开,卓扬呆抱着小狗。“你会再看到我的。”蓝白在很远处喊道。

回到家后,他很仔细地帮小白洗了澡,然后拌了牛奶和面包给这个小家伙吃。幸好在蓝白给他的棉布包中发现了这些,否则他面对家中空空的冰箱还真不知道怎么安置这个小家伙。小白吃完后心满意足地睡去,呼吸均匀。卓扬站起身来,突然发现他手中拿着芦荟味牛奶的空盒子,他一下子怔在那里,哀伤在他的脸上弥漫开来,散发在整个屋子里。

其实,这个晚上对卓扬来说还是特别的,独自生活了一年的他带了一位新成员回家,它叫小白。

3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卓扬照例去便利店,结账时突然发现收银员的面孔有些熟悉,脑子中的记忆一下子跳了出来,他随即笑了。“你笑起来真的挺好看的。”蓝白迅速地把东西装入便利袋中,“我在这里做兼职,另外,还有一份牛奶就给小白吃吧。”卓扬每次到这家店买东西时,都是买两份。一份自己吃,另一份放在马路对面的路灯下。蓝白的话拉开了他那久未触及的心底,为什么都这么久了记忆丝毫都没有褪色,他还是那样地难以释怀。卓扬花了整整一年用来忘记,现在却发现,其实这一年里,他连仅有的这件事都没有做好。

当卓扬缓缓地向蓝白叙述整件事时,已经喝了整整4罐啤酒。蓝白,你不知道,那时候我们是多么相爱,她叫六月,她向我展示了我的世界中从未出现过的美好,我们就像坐旋转木马一般,看到的只是快乐,听到的只是幸福的尖叫,我以为这样的时光不会停,我们会长久地坐在木马上欢快地歌唱。卓扬的脸因为酒精的作用而开始晕成红色,他向蓝白说着每一个细节,连嘴角边扬起的弧度都清晰得仿佛昨日一般。蓝白就这样静静地听着,她随着这个男人走向属于他的爱情,突然感到心疼。不知道过了多久,卓扬睡着了,蓝白从后座拿出一条毛毯轻轻地给他盖上。卓扬的睡容像孩子般的安静,蓝白想着,他是否在梦境里遇见了他死去的六月。CD机里,恩雅用她独特的嗓音唱着那些曲子,我们似乎能看到死去的人们在天堂里的安详。

那些迷失在爱情中的人们,循环做着同样一件事,是为了纪念亦或是为了忘却。蓝白总是会在这个便利店里看到一个男人把刚买的牛奶放在那路灯下面,然后蹲在那儿花一根烟的时间喃喃自语。

卓扬是被爱情遗弃的人。

4

“卓扬,你今天穿这件衣服吧。”蓝白边喂着小白边对卓扬说。“我想带你去个地方。”小白已经开始长大,学会了跳跃和奔跑,它常常会蜷在蓝白的怀里不肯离去,所以每个星期有那么两三天,蓝白过来看小白,并且做一顿饭给他们三个吃。每每卓扬、她还有小白一起就餐时,她都会觉得特别的开心,有一种叫温暖的东西飘浮在空气当中让人觉得舒心。

“快点儿,来不及了。”蓝白拉着卓扬跑进了市区的写字楼。卓扬今天穿着咖啡色灯芯绒西服,皮鞋被蓝白擦得亮亮的。“卓扬,这儿今天招聘,你去试试?”蓝白脸上挂着笑,把卓扬推进了那狭小的电梯,“我在一楼等你。”卓扬还没来得及说话,电梯就载着他去了写字楼的顶层。

这里的气息是卓扬不习惯的。曾几何时,他一直以为自己毕业后一定会在这样明亮的写字楼里工作,穿整洁的西服,带笔记本电脑,和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白领相同,过着平淡且紧张的生活。现在他已经做好了角色的转换吗?他深呼吸了几下,走了进去。

就这样,卓扬成为了这家公司的职员。为了表示庆祝,他带蓝白去了一家餐厅吃饭。在如水的音乐里,卓扬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她多像六月啊,眼睛明亮干净,笑容如花。习惯穿男式白衬衣,旧的仔裤,还有各种漂亮的棉布袜子。可蓝白不是她,她早已在一年前死在车祸里,他亲眼所见,却无能为力。

那么现在坐在他对面的女孩,是否是上帝赐于他的又一件礼物。

5

很快的,卓扬就熟悉了这家公司。其实他的工作并没有想像中的繁忙,每天只需管理公司的网络而已,这对于卓扬来说,并不是一件复杂的工作。所以他每天下班后都有足够的时间等待蓝白的到来。

他们一起逛街、去公园、吃街边小摊。若是放假,他们去超市买很多新鲜的蔬菜,然后做各种好吃的食物,狂吃到连坐下来都感到困难的地步。这时候,他们就会带着小白到楼下散步,小白在前面欢快地跳跃着,他们就晃悠悠地感受时光的流逝。偶尔的,卓扬会载着蓝白去郊外的山顶看日出。这时候,蓝白总会嚷着带小白去,卓扬就会敲敲她的脑袋说带小白去太煞风景。

日子很安静地过着,安静到蓝白以为卓扬已经忘记了过去。

“卓扬。”那天下班后,远远的,卓扬就看到了蓝白,他跑了过去,看到蓝白站在一辆崭新的别克车旁。“我把你旧的桑塔纳换了辆新的。”蓝白一脸得意,“那可是我和你们领导交涉了好多次才成功的,还不快上来试试。”

卓扬的脸色一下子变了,脸因为愤怒而变得通红,“谁让你换的。”他走到车旁边,狠狠地踢了几脚,“蓝白,别以为你的那些自作主张我都不知道。”

原来,卓扬现在呆的这家公司是蓝白的父亲开的。他刚一进去, 四周围就出现了不少流言蜚语,以他的性格,根本不会再呆在那里。可是他不愿意伤害蓝白,不想看到她失望的眼神。

可蓝白终究不知道那辆车对卓扬来说有多重要。那次他们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执,他看着六月乘着这辆出租车离去,却没有追上去。直到警察打电话给他,他才……

最后,他花钱买下了这辆残缺不全的车,当了出租司机。因为这是六月最后时光呆过的地方,他想一直陪伴在她身边,一直一直。而那个便利店也就是六月的出事地点,每天,他都记得在那儿放一杯六月喜欢的牛奶,芦荟味的。

6

蓝白走的时候是泪流满面的,她只跟卓扬说了一句话,“如果我是六月,你会怀念我吗?”卓扬没有想到,这竟是蓝白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城市的某一个十字路口,一个女孩冲向了出租车,司机还没有来得及刹车就撞了上去。于是,瞬间内,女孩如花瓣一样凋谢,笑容却灿烂如花。

3年前的那个夏天,一个女孩对卓扬说,“我们可以相爱吗?”卓扬搂着六月说:“除非我们之间某一个死了。”

3年后这个夏天,蓝白依旧没能和卓扬相爱,她只留下了一条叫小白的狗给卓扬,还有那些曾经在一起的片段。现在,一个穿格子衬衣,喷KENZ0香水的出租车司机又回到了夜色当中,他每天都在开着车晃荡,只为寻找那些回忆。

第41篇、爱情故事左手曾经沧海,右手除却巫山

思君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正沉醉在一堆堆琳琅满目的家具中不能自拔,建材市场人声鼎沸,我对着电话大声地喊:“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清……”我的笑容定格在脸上,我看见行人做出各种各样夸张的表情,天地却是一片灰暗,然后,一团团混沌的声响从我的鼓膜传向四肢,扩散开来,一波一波。我拿着电话足足十分钟说不上话来,电话那头思君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何,别这样,我们都是成年人。”然后便是电话被挂断的声音。

手里提着大捆的墙纸,油漆桶,画框,还有思君最喜欢的那种卡通抱枕。我在往来如织的红男绿女中伫立了几个世纪,不知道下一步该踏上哪一座浮屠。

我按思君的要求把她留在我那儿的所有东两送到她新的住处。看着那个男人很认真地把她皮箱里的衣服翻出来,细细地叠好,我想她也许会幸福的。临出门时,思君突然叫住我,很认真地说了一句:“你是个好人”。

我看到了自己的骨殖在皮肤下面松散,败坏。如果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那么四年相依换来“一个好人”的头衔又该到哪里去招摇?我把车开到郊外,把音响放到最大音量,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直到眼泪流出来,胸腔里再无一丝声息发出,方才颓然倒地。

接下来就是辞职,卖掉房子,收拾旅行包。一口气把所有的事情做完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买了一张去西安的车票,这是我一直渴望去的地方。等车时不断地回头向入站口眺望,直到火车启动。曾向她暗示过今天出发,我想也许她没有反应过来,她本来就是个木讷的人,比如那次……我马上强迫自己停止这种连锁似的追忆。仲夏时节,车厢里热浪滚滚,我却感到阵阵寒意沁入骨髓。

我决定把自己放逐到一个遥远的地方,一个无法嗅到思君气息的地方。用距离来冷却这份燃烧了四年的情感,让时间把那些鲜活的往昔风干,直到我再也记不起幸福到底是什么味道……

七月流火,古城夜凉如水,我躺在旅店的床上瑟瑟发抖。闻着被子上陌生人留下的混沌气息,纵然千军万马,也在坚强的面具后面溃不成军。我穿好衣服,来到通易坊的石阶,点燃一支烟。月光皎皎,远处的大雁塔在凄清的夜色里越发沉郁和苍凉,我坐在石凳上任由思绪天马行空。

“真美,—种会让人落泪的美。”

我这才注意到不远的暗处还坐着一个人,一个女人,一袭黑衣,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间,安静地望着树顶上的月晕出神。脚边放着一套大得出奇的画夹。

她向我索要香烟,语气干净而爽朗。凑近帮她点烟时,我闻到浓郁的玉兰花般的气息。这样的夜晚,该有多少人无眠?转身走回旅店时,我这样想。

思君也会无眠吗?

再次看到了那套大得出奇的画夹时,我正无所事事,像个孤魂一样游荡到慈恩寺。她坐在慈恩寺的围墙下临摹,一身水墨色牛仔服,灰色运动鞋,超大的男款墨镜插在胸前口袋里,头发随意盘起来,消瘦的肩,单薄的唇,脸色苍白而凝重,远远望去,和她面前的画作一般,沉淀着殷实的美丽。

“这么巧!等我收工一起吃饭。”她的语气依旧那么直接和真诚,没有丝毫市井女子的扭捏和造作。

街边零乱的小餐馆,两份温记牛排,两杯果珍饮料。一切都变得这么简单,吃饭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果腹,没有觥筹交错的浮华,没有推杯换盏的冗杂。她把盘中的食物吃得颗粒不剩,然后拿出阿诗玛香烟,递给我一支,自己点燃一支,在昏黄的落日余辉中,让我知道了她的故事。

韩欣,29岁,自由职业,有过一次仅仅维持了半年的短暂婚史,一年前来到西安,在我租住的旅店附近买下一间小屋作为栖所,每天的生活就是给杂志社写稿子,拍照片,临摹那些无穷无尽的雕像和塔楼。

无法否认,在逃离的日子里,我的空气中飘来荡去的都是思念的味道,我就像一只锁在玻璃橱窗里的蝴蝶,看见了外面世界的姹紫嫣红,却无力推倒自己用四年时间营建的玲珑宝塔。有很多个瞬间,我有给思君打个电话的冲动,可是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他对你好吗?”“没有想我?”这些都已经不是我应该说的。思念好像一根橡皮筋,出走的距离越远,它的弹性越大: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和这种力量抗衡,直到筋疲力尽。

天气不好的时候就去找韩欣喝酒。古城的酒像古城的风一样浓郁,后劲磅礴。三杯下肚我已经不能自己,夹菜时触摸到韩欣的手指,冰凉而寂寞。

“医生说是手指末端神经供血不足”,她试图解释。

我一把拉她入怀……

电闪雷鸣般,如同一束芦荻开放在黑暗的甬道,浮起满眼芬芳。她的脸上已经有了葡萄酒般的红晕,眼睛清澈而幽深,靠近时能听到里面涓涓细流的响动,花开荼縻,草长鸢飞。

天亮时,韩欣突然从我身上起来,裹着毯子,蹲在墙角嘤嘤地哭泣……

“你是我这三年来惟一的男人,但是我知道你不爱我”,她的哭声无助而悲凄。

突然我很同情这个外表强悍,内心柔弱的寂寞女子。好像一棵参天古木,在我内心里悄然成长,盘根错节。

我躺在床上,很想抽烟,却怎么也打不着火,拇指已经磨得生生地疼,打火机还是徒劳地单调地响着,像是要把一夜之间成长起来的故事次第流传……

傍晚的时候,我和韩欣躲在狭小的厨房熬一锅汤。红花,牛骨,以及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我叫不上名字的东西,配方是韩欣上网查到的,她说也许可以根治纠缠了我十多年的风湿病。我掌勺,她围在旁边监督火候。虔诚地摆弄着一朵朵花蕾。

思君打来电话,韩欣接过来塞在我的手里,转身躲到了客厅。

“他走了,何,我很需要你,你可以回来一趟吗?”电话里的思君哭得声情并茂。

锅里的汤翻滚着,煤气炉滋滋作响,我沉默着,听着,然后挂断电话。

走出厨房,韩欣正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慢慢地吸人缓缓地呼出,蓝色的烟雾笼罩下的她像蒙了一层缥缈的面纱。

“你的旅行包我已经帮你收拾好了。”她淡淡地说着,听不出半点感情色彩。

“你知道我要走?”这个时候我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话来应答。

“你来的时候便失魂落魄,那时我就知道你一定有什么东西没有带在身上,那一定是对你很重要的东西。”她的脸上带着惨淡的笑。

在西安的最后一个夜晚,狭窄的单人床上,韩欣把头靠在我的肩上,紧紧抓着我的双手,十指交叉,掌心里满是汗水,但她的手指依旧致命般的冰凉。

整个夜晚,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天亮时我起身,吻干她满脸的泪水。

然后,出门。

火车摇摇晃晃地前进着,我希望它走得快一点,又希望它走得慢一点。

行到开封时,我收到韩欣的短信。

“我把配料封起来,等你回来,再一起熬汤。”

我躲进卫生间,拿出手机再读一遍信息,然后,任眼泪无边无际地漫过我的记忆。

这是我第二次流泪,却是为思君以外的女子。

思君在出站口等我,素衣素面,微风吹 过,依旧楚楚动人。只是脸上不经意间已经多了几分沧桑。

我们依旧没有半点陌生,她咧着嘴上来和我拥抱,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

她在家早已备好饭菜,红烧鸡块,肚丝汤,拔丝苹果,槟豆凉粉……

“你做的?”我拿着筷子有点吃惊。

她不好意思地点头,如一抹轻风拂过杨柳般不胜娇羞。

也许爱情真的能改变一个人,我想起以前的思君,那时她只会煮方便面。曾经畅想过能吃上她做的佳肴,却没想到是在这个时刻。

“何,我怀孕了”,进餐陕要结束时思君终于低着头开始向我倾诉。“刚开始他对我还很好,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开始争吵。直到最后他开始动手打我。”思君流着泪伸出胳膊让我看那些伤痕,一块块的疤痕像苔藓一样附着在雪白的肌肤上。

我能体会到思君经受的委屈和伤害。

“等知道我怀孕时,他干脆消失了,到今天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我找不到他,有人说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可是他说过会娶我的……”思君暴躁起来,眼里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晚上我穿着他的拖鞋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茶几上摆着一只造型奇特的烟灰缸,我想一定是他用过的。窗外月光如水,这让我不由的想起西安的月亮,想起韩欣,不知道此时的她正在做什么,也会像我一样无法安然入睡吗?

房间里弥漫着陌生的味道,我知道这里已经不再属于我,我的天地在西安。那里有我亲手种下的白玉兰,有我还没熬成功的汤,有我从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的女人,她的手指有着冰凉的苍白。

左手曾经沧海,右手除却巫山,双手交叠,握住的是流逝的韶华和不变的容颜,在那个年少轻狂的情怀里,我曾无限留恋和思君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但此时却有种逃离的欲望。

陪思君从医院走出来,我对她说:“好好照顾自己,路还很长”。

“你要走了吗?你能留下来吗?”她的眼里闪烁着泪花。

“傻丫头,你知道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无法回到过去,再次转身,无论多么华丽也已经物是人非。我们已经无法回到过去了。”我的声音开始无法平稳,为我,为思君,为我们坚守了四年的爱情。其实在这场爱的劫数里,我们都受了伤,只是我的伤口已经开始复原,而思君则刚刚开始。我希望能为她再做点什么,但又明白我什么也帮不了她。一切都得靠我们自己。

返回西安的旅途我改坐了飞机,没过多久我就开始迷糊,在闭上眼睛的刹那,我看见一只蝴蝶翩翩回旋,飞过了沧海,便是一季不灭的春天。

第42篇、爱情故事咖啡是锦上的花,你是我雪里的炭

牵牵扯扯之间,虽然不是一粥一饭,竟然也有些天长地久的味道。

是谁的手令一颗心这样灰

1月的上午,苏明蓝走在上海的第一场雪里,漫天的细碎散落下来,停在睫毛上,像最冰凉的梦境。她带着一丝恍惚的微笑,推开waiting bar的旋转木门。

11点本不是高峰时段,最多应该只有三两个客人。今天有点反常的是,窗边的那一桌,所有的服务生都围在那里。

Lisa过来同她说,那客人不知道什么来路,咖啡由伯爵、美式、蓝山、爱尔兰、卡布奇诺一径点下去,足足点了30杯,此刻他已经喝下了第27杯。苏明蓝走过去驻足观察,是很年轻的男生,年纪不会超过25岁,穿普通的宽格子衬衫,小眼睛单眼皮,表情诚恳。他捧着一杯摩卡笑嘻嘻地问,听说喝咖啡喝到一百杯会中毒,你说是真的吗?

苏明蓝转身回到柜台,先打了120,再倒了一大杯柠檬水示意Lisa端给客人。急救车来的时候,他怎么也不肯上车,一个劲地说,我喝的是咖啡,又不是酒。苏明蓝拍拍他的手说,别害怕,只是例行检查。

到了医院送急救室,灌肠洗胃好一番折腾,又打了镇静剂让他好好休息。医生说已经出现心脏衰竭的前兆了,还好送得及时。没有办法帮他联系朋友,苏明蓝便帮他付了医疗费用和住院押金,临走的时候最后看了一眼熟睡的男孩子,清瘦的脸埋在雪白的棉被里,下巴上一圈淡淡青,睫毛格外长。第二天咖啡馆里其他服务员换班去探视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自行出院走了。

谁的终点谁的起点

有阳光的午后,苏明蓝喜欢整理书架上的书,将之重新编号。全部弄好之后她满意地拍拍手,再一回头就看见上次企图在她店里自杀的男生,正讪讪地立在那里。

苏明蓝微笑地问他,又来光顾么?男生连连摆手说,不不不,我是来还钱的。苏明蓝说,住院费单据早就扔了,不记得数额。男生说,那么,咖啡的钱,总归要付的。Lisa在一边算了账,一共是3000元不到的样子。

男生擦了擦满额的汗说,还在念研究生,钱不够。能不能就在这里打工,用薪水来还?

苏明蓝开玩笑说,你来做咖啡,我怕你会偷喝呢。男生一脸愁苦地说,现在看到咖啡就两脚发软,哪里还敢偷喝。你请我,最放心不过了。

苏明蓝大笑,让Lisa找了闲置的工作服出来给他。找来一张贴纸暂替铭牌,问他英文名字是什么,他说,我从来不用英文名。苏明蓝想了一想,还是给他写了yang这个简单的名字贴在他胸前。他呵呵笑,欣然接受。

全世界的时间都停了

周耀扬从最简单的打扫、清洁做起,然后是点餐上餐,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的店面业务已经熟悉了。早班的客人比较少,他就一直坐在苏明蓝身边看她调咖啡。阳光正好的时候,她会细细讲与周耀扬听各种咖啡的特色,卡布奇诺最令人留恋的是细致温暖的牛奶泡沫,而拿铁则是纯粹牛奶与咖啡的游戏,随心添加随意变幻……

其实世间不会有完全相同的两杯咖啡,就像不会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一切在于咖啡师的心情。他想甜,你便堕入蜜糖里;他想苦,你便跌入浓黑一片苦涩,还不得反抗不得超生。不过这世上绝大多数的咖啡都是先苦后甜的,像是劫后余生,浓浓烈烈地演一场欢喜。

周耀扬很用心地听,做详尽的笔记,并且勤于练习。苏明蓝喜欢看他小心翼翼对待咖啡的样子,那么珍视那么诚恳,无端地让人觉得放心。

她也看到,时光治愈心情,香气疗好心痛,那清秀男生沉默的时间越来越少,终于可以自如地行走,招呼,放声大笑。只是短短时间过去,客人已经会指明说,要yang上次调的那种。苏明蓝大乐,这下她可以轻松不少了,安心地看书,或是磨咖啡豆。

很多个早上,店里只有周耀扬和苏明蓝两个人,周耀扬负责招呼客人,算账收钱;苏明蓝则躲在一边阳光照得进来的一角,细细研磨咖啡豆,将半室浓香赠送客人。那些片刻里,好像全世界的时间都停了,钟摆不再摇动,而空气都变成了果冻,软沓沓却是甜的。

经她手磨制出的新鲜咖啡粉,被周耀扬拿去调给了客人。两人分工合作,成绩良好。每一杯咖啡,自她手始,于他手终,牵牵扯扯之间,虽然不是一粥一饭,竟然也有些天长地久的味道。

在原地忘掉他时光亦能盛放繁花

暑天的时候,人容易困且乏。有一天临近月底,她算着当月的账,眼见着昏昏欲睡。周耀扬端了一杯卡布奇诺过来说,来,提提神。Waiting Bar的众人都知道老板娘只负责调制咖啡,自己却一滴都不沾。苏明蓝笑笑说,我怕苦,不喝的。周耀扬再推一推碟子,坚持地说,你尝尝看。原来,他放了超剂量的奶沫和牛奶,糖也是双倍的,甜蜜从那些个点滴的苦涩里逃脱,犹如一场重生,苦难都退却再退却,只留了一抹恍惚的影子。

她笑一笑,一口气喝掉半杯,敲敲杯子同他说,好小子,出师了啊。周耀扬摸摸头笑笑,继续去忙。

以后的每个下午,她都能喝到他亲手调的咖啡。有时候是康宝蓝,雪白的鲜奶油轻轻漂浮在深沉的咖啡上,像是盛放于天山之顶的雪莲花;有时候是焦糖玛琪朵,轻盈的奶沫下面是浓咖啡,一派歌舞升平的味道。渐渐地像是上了瘾,周耀扬不当班的日子她便有些怅然若失。当年她也是因为顾知非喜欢喝咖啡,才决意去学做咖啡的。365般武艺使下来,他依然选择了另外的怀抱。她带着一腔冷了的血,开了这家店,由那些沸腾饮品的暖,将血液里的坚冰融化。

而这些日子以来,她渐渐有些依赖有人为她泡制咖啡的感觉,好像演一出戏,只给她一个人看,而她躲在团扇背后,什么都不必做,只需微笑就好。生活上也渐渐习惯了有那样一双手的妥帖照顾,去买书的路上由他帮着抱那些最重的大部头,偶尔两人欢欢喜喜地去文庙淘些二手书碟,周耀扬全数大包大揽……

左右不过是些温暖的小细节,却像是一滴墨水沾染上了雪白的台布,那一圈印子眼见着有越洇越大的趋势。苏明蓝心下惶恐,早上洗脸的时候用力拍自己的脸颊说,老女人怎可贪恋这些小温暖,速速醒来是真。

哪有天遂人愿的道理,总是就这样一边挣扎一边退却,也总这样一边清醒一边沉沦。

年轻总是拥有那么多机会

有天周耀扬来上班,明显地心不在焉,奶沫打得乱七八糟,鲜奶的分量也不对,客人们此起彼伏地叫他,yang,怎么回事,又见他匆忙红着脸去补救。

苏明蓝趁午饭间隙,把周耀扬叫到角落里,细声问他原由。他的眼圈,迅速地红了。有些哽咽地说,她明明不要我了,怎么现在又回头来找我。苏明蓝略凛了一凛,拍拍他的头说,跟随你的心去做决定,要想清楚。然后眼见着那傻孩子呆坐了一下午,零钱找错好几次。苏明蓝叹口气,过去同他说,今天放你假,早点回学校。问题趁早解决比较好,不要净顾着面子或是尊严,那些不值钱的。周耀扬愣了一愣,火速地换下制服便回去了。

隔了几天再来上班,便是一阵神清气爽的模样,做咖啡的时候吹着口哨,不是loving you便是kiss me这样的甜蜜小调,眼见着脱胎换骨。

苏明蓝唤他过来说,开学了,功课不紧吗?周耀扬答,有些辛苦,却还是应付得来。苏明蓝说,你欠我的钱,早就在薪水里还清了。如果你兼顾不了这边,现在就可以跟我说了。我找人手来替你。

周耀扬,这小眼睛的善感孩子,眨眨眼睛说,可是我舍不得。苏明蓝板着脸作长辈状同他说,舍不得也要舍,功课到底重要些。

就让我一个人在咖啡的泡沫里变老吧

吃完他的LAST DAY那餐饭,苏明蓝心里有些空空落落。周耀扬拿着一杯冰淇淋咖啡过来说,师傅,这是我给你做的最后一杯咖啡了。以后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苏明蓝一径微笑,眼睁睁看着冰淇淋融在咖啡里,像冰山塌了下去一样。她知道他不会再回来,外面世界多么好,迅疾、有力、激情四射,谁会回来这时光走得格外缓慢类同自杀的地方。咖啡对于人生而言,终究只是锦上的花,而不是雪里的炭;又或者是累极倦极的时候那一只搭救的天梯,换取短暂飞翔的快乐。那之后,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回到正路。Waiting Bar从来都只是她一个人的失乐园,周耀扬只是个偶尔闯入的迷路者,歇好脚之后重新上路而已,如此简单。

她收好了他留下的铭牌,yang这四个字母,方方正正的。那边医生已经几乎要暴跳如雷,苏明蓝你不要命了么?再喝咖啡,以后就不必来见我了。

她知道自己心脏的问题,知道它负荷不了这么神经质的饮品,却还是在这个夏天里,允许自己放纵了一次又一次。每一杯咖啡,换一点短暂的甜,和一场略显漫长的心悸。140的心率,潮热,汗出,气急,不过也就像是一场酷夏的伤寒而已。说她勇敢也好,自虐也好,总之一切,都过去了。

秋天已经来了,冬天也要来了,正适合静养。对于28岁的女人来说,她知道一切都会过去,一切终将过去。就像一杯咖啡喝完以后,那些留在杯底的深色印迹会被清水洗掉;那些眼神的交错,那些心领和神会,那些温暖的微笑,都将封存进时光里,只剩得下一些略微的痕迹。留待他年他月,一个更苍老的自己,悉心检视。

第43篇、爱情故事你眼睛里有爱情吗

乐儿有一双单眼皮的大眼睛,晶莹的瞳孔闪烁着不一般的光亮。郭子是乐儿最好的朋友,两个人一起读大学的时候就成为死党。郭子常说:乐儿的眼睛就像变化的万花筒,看着她的眼睛,就能找到你想要的色彩和梦想。所以郭子总喜欢盯着乐儿的眼睛看,专注的神情像被催眠一样,最后却是在一阵刺痛中清醒,那是乐儿的超级无敌鹰爪功。

那年暑假,郭子去北京上辅导班,乐儿带他游北大未名湖,玩游乐场,逛王府井。在分别的地铁站里,郭子望着乐儿的眼睛发呆,而乐儿却一直用勺子吃着手中的冰激凌。

“老兄,你在看什么呢?我眼睛里没有你要的东西。”

郭子傻笑着:“不,我看到很多东西,有过山车、羊肉串、荷叶饭,还有……”乐儿用剩下的冰激凌堵住了他的嘴巴,调皮地闪进了地铁车厢,冲着郭子一边挥手,一边呵呵地笑。站台上,郭子也傻傻地笑着,眼神随着地铁列车移动,嘴角的冰激凌透着香甜的味道。

郭子是个美食家,最喜欢和乐儿一起分享美食。两个人不管谁有了喜讯,都会请对方大搓一顿。最厉害的是吃火锅,一大桌东西顷刻之间都被消灭,结账时候,老板诧异地问另外两位客人在哪儿,瞪大的眼睛怎么也想不通两个小家伙怎么会有四个人的饭量。

郭子大四毕业前,邀请乐儿去他校外的居所一起烹饪。没想到乐儿反客为主,做了两道拿手菜。郭子倚着厨房门框望着乐儿的眼睛发呆,突然发现一颗番茄在眼前晃动,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乐儿挥动的炒勺。那顿饭让郭子难忘,因为乐儿不知道,郭子眼睛里已经好久没有看到会做饭的女孩了。

随后,在一个下雨的晚上,恰巧乐儿生病了,郭子精心烹饪了一锅酸菜鱼,冒着大雨送到乐儿的宿舍楼下。电话里乐儿的感激让郭子兴奋不已,在脑海里一边想象着乐儿眼睛里幸福的神情,一边就着鱼汤吃下了两个大馒头。

郭子毕业了,乐儿还有两年的学业。乐儿的理想是出国深造,郭子一直是她的坚实支持者。于是,郭子帮她到处搜寻这方面的资料。有一次为了帮乐儿买GRE词汇红宝书,骑车摔伤了右腿,幸好那晚在网上碰到了乐儿,愉快的聊天慰藉了他的伤痛。在帮乐儿搜索论文资料的同时,郭子按住跳动的胸口,突然间问起乐儿的感情世界。乐儿告诉他:事业有成30岁前是不会考虑恋爱的。一句话让郭子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他自己都搞不清为何这么在乎好朋友的感情问题。他相信乐儿,答应乐儿做她永远的好朋友。对着电脑屏幕,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眼睛里闪烁着不一样的光亮,似乎有着遥远的期待,又似乎有着忧郁的未来,总之与乐儿的眼神不同。

乐儿恋爱了,男友是大学里的一个男生,她却没有告诉她的死党郭子。郭子毕业后正在异乡为自己的事业打拼奋斗,他把仅有的时间用来给乐儿写信,并使用一套精美的纪念信封,遗憾的是他几乎没有收到乐儿的回信。郭子有些惆怅和迷惑,也慢慢领会到自己对乐儿的感情,其实不是那么简单,是一份重重的牵挂。

乐儿要出国了,在郭子的嘱咐下,她把郭子写给她的信带在了身边。机场离别时,乐儿眨着眼睛拍着郭子的肩膀:“来,为友情干杯,我们是最好的伙伴。”郭子勉强地笑笑,最后一次望着乐儿的眼睛,却没有言语。

刚到美国收拾东西时,邻居的美国女孩Candy看到郭子写给乐儿的那些信。虽然不认识汉字,还是兴奋地对乐儿喊着:“乐儿,这是你的爱人给你写的信吧?好漂亮哦。”乐儿愣了一下,沿着Candy指的方向,她惊讶地看到,八个信封背面按时间顺序依次写着八个英文字母:“I”、“L”、“O”、“V”、“E”、“Y”、“O”、“U”……

乐儿没有收到郭子寄出的最后一封信,里面只有一句在郭子心底隐藏了4年的问题:“你眼睛里有爱情吗?”

第44篇、爱情故事三个人的铭心刻骨

有人说,一个人一生中会遇到三个重要的人。

你最爱的。最爱你的。与你共度一生的。

而他们往往又是完全不同的三个人。

——题记

芷睚和盛南成婚前,最后一次去医院做例行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诉他们,芷睚患有不孕症。说通俗点,芷睚不能生孩子。

盛南倒做得干脆,一句话,解除婚约。全部的难堪与痛苦,一股脑地全都扔给了芷睚。

这给芷睚的刺激比医生的诊断要大得多。

芷睚和盛南从大学就开始恋爱。那时,芷睚是出了名的才貌双全,而盛南只能说是一般出色。芷睚也说不清怎么就选了盛南。拼了命去爱的男人,到头来却如此轻易地将她抛弃。而且医生还说,这不孕症还是有那么点希望治好的。

芷睚几乎不敢认镜子里的自己,双眼红肿,头发蓬乱,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再盯久一些,芷睚便觉得看不到自己了,剩下的只有盛南冷冰冰的眼神。那个犀利的转身,留下一地的绝望。

五六年的感情就毁在这一朝一夕,谁都没有想到这么一个结局。爱情,碰到了现实,它还得靠边。这句话,现在倒真派上了用场。

芷睚请假在家里休息,这对她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看到一瓶瓶装满星星的玻璃罐,芷睚的眼泪就一滴滴地往下落。那一颗颗星星代表了芷睚和盛南一起走过的岁月,每日折上一颗星星已经成了芷睚的习惯,而如今,手指却再也不敢触碰那柔软的纸条。

几天后,盛南打来电话。语气平静,却依然听得出充满歉意。盛南是家里的独子,父母不愿他娶个生不了孩子的老婆倒也情有可原,可是你说他堂堂一个男子汉,怎么就如此懦弱。芷睚在电话这头不说话,一怕控制不住情绪,二来也真伤透了心,一时间也无话可说。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芷睚挂下电话忽然想到这句话。甩甩头,她忽然想抽自己,什么夫妻啊,都还没成呢!

在家里的时候,芷睚不爱接听大学同学的电话。其实很多时候,安慰是最没有用的东西。虽然或许别人说来是真心诚意的,可是听起来总有些虚情假意。芷睚也不是想不通的人,她只是需要一个缓冲期,她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疗伤方式。

其实要说芷睚,还是该用脆弱形容。只是她的脆弱是经过优良包装的,一般人看不出来。大学四年,除了盛南,没有任何人看到过芷睚哭泣。

据芷睚后来回忆,认识秦轹就是在最失落的这个时候。

在家闷得发慌,芷睚打开电脑,随手进了一个聊天室想要发泄。聊天室里人不是很多,两只手就可以数得过来。芷睚看到有个ID叫亚当,她也就随便改了个名字,夜妖。

犹太人传说中,夜妖是亚当的前妻。不过这个传说知道的人很少。芷睚一直挺喜欢这名字,感觉有些妖气。

亚当用悄悄话向芷睚敲来一句话,嘿嘿。

芷睚心里觉得不对,难道他知道这传说?那真有些尴尬了。

果然,他下一句话就道出了这个传说。芷睚脸上有些发烧。人倒霉起来喝口凉水也会噎着。不过亚当倒也不再提,只当一般网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下线前,芷睚和他交换了QQ号码。

虽然没有结婚,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休息了一个礼拜后,芷睚重新回到公司上班。虽然情绪不佳,精神却还算可以,工作当然也就不成问题。

盛南没有再打电话来,兴许心里也觉得对不住芷睚。

有时候半夜里睡不着,芷睚习惯性地拨电话号码,听到“喂”的一声才如惊醒般猛然挂下,心里一阵酸楚。狠狠地揪自己的头发,盛南他这么对我,我怎么就不恨他?

有些记忆或许真的是无法磨灭的。芷睚一直都记得第一次看到盛南的时候,那个高个子的男生,健壮,黑色T恤和有些发白的仔裤,很干净。芷睚向盛南浅浅地笑,盛南就傻傻地咧咧嘴。后来,芷睚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将自己的手放在了盛南的手中。再后来,盛南在没有人的小树林里狠狠地吻芷睚。盛南,盛南,芷睚总是用自己清脆的声音唤他,然后他就转过头来,微笑。

有多少个夜,芷睚就在懵懵懂懂的回忆里进入梦想。

尽管如此,工作总还是要面对的。

小北又叫了几个朋友来买芷睚公司的保险。小北是芷睚一年前认识的一个客户。卖海鲜挣了大钱,属于暴发户的那种。芷睚一直都觉得自己好运,小北为家里老老小小几乎都买了保险,很大的一笔生意,而且他有时还介绍朋友来买。

小北高个头,有点瘦,单从外表看倒看不出是个暴发的主。一笔生意让芷睚和小北成了不错的朋友。起先小北似乎对芷睚有点那个意思,不过芷睚婉转地拒绝后他就不再提了。平时通通电话,偶尔出来吃个饭,友谊就这样培养起来。在芷睚的心里,小北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结婚的事芷睚打心底里不希望别人再提,总算小北也是个有心人,一点都不问。给小北的几个朋友做完保险,和小北分开前,小北温和地笑笑,芷睚心里感觉几许暖意。

周末,芷睚打开QQ,发现有请求加入的消息,有一个号码重复请求了好几次。原来是那个在聊天室里碰到的亚当。

芷睚不怎么聊天,也不轻易相信网上的人。不过和亚当真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可能是因为亚当第一次在QQ上碰到芷睚时,就告诉了她自己的真名,秦轹。女人就是那么奇怪,她们永远都相信自己的直觉。芷睚觉得秦轹和别的网友是不一样的。

记不清是第几次聊天,芷睚告诉了秦轹自己成婚前发生的这件事。当消息传过去的时候,芷睚心里忽然觉得后悔,这是自己的隐私,怎么就轻易告诉了一个网友。

秦轹回话时说了些毫无关系的话,就好像芷睚什么都没对他说一样。依然像那天在聊天室里一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各自自言自语。这样的聊天让芷睚感觉舒服。芷睚飞快地敲击键盘,心里有很多的话积压了太久,如今都像肥皂泡一般急急地往外冒。

也不知道那一晚上是怎么过去的,两个人竟然可以聊一个通宵。天蒙蒙亮的时候,秦轹对芷睚说,别憋着了,好好哭一场,然后去睡一觉。

芷睚红着眼睛说再见,心里被感动塞满。

很长的一段时间,芷睚的生活在工作和网络之间徘徊。有时候芷睚甚至觉得自己已经爱上了秦轹,那个远在大连,从未谋面的北方男人。然后,又立刻否定自己。盛南留下的那个伤口仍旧疼痛得厉害,思念也总在深夜里漫溢开来。谁都可以欺骗谁,只是,自己是无法欺骗自己的。

和盛南的再次见面是在同学会上。芷睚努力地使自己的笑容甜美,不知是做给盛南看还是做给自己看。芷睚刻意地压抑心里的疼痛。聚餐时,盛南习惯性地把菜夹到芷睚的小碟里,差一点眼泪就要从芷睚的眼睛里跑出来。盛南也意识到动作的暧昧,便小心翼翼地吃饭。一顿饭吃完,不欢而散。

自那之后,芷睚与盛南便不痛不痒地偶尔通个电话以保持联系。芷睚知道,自己心里还是不舍。

七夕的夜晚,芷睚一个人呆在家里。打开电脑,秦轹不在。

躺到床上,看着天花板,寂寞就开始沸沸扬扬地在身边缭绕。芷睚仔细地看自己的手指,那个戒指划下的痕迹还清晰可见。

电话铃响起来。

芷睚,我是秦轹,七夕快乐。

芷睚握着电话,什么都说不出。心里不知是惊喜,还是失望。

秦轹的声音在耳边,遥远而亲切。秦轹说,我们都认识一年了。秦轹说,我们彼此都已经了解。秦轹说,我们或许可以相爱。

芷睚沉默,沉默后继续沉默。

其实,很多时候,爱过痛过之后,更希望获得的是被爱。特别是对一个女人而言。

公司派芷睚出差去大连谈一笔生意。芷睚没有告诉秦轹,心想给他一个惊喜。出机场,走在马路上竟然接到秦轹的电话。

芷睚,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到上海来看你了呢,来接我吧。

什么?很吵,听不清,你说你去上海了?

马路上很吵,手机信号似乎也不太好,芷睚捂着耳朵讲电话,却没注意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

红颜薄命这个词大概真的有些道理。至少在芷睚身上体现得很充分。医生说,其他地方没有大碍,腿需要坚持锻炼,一两年后兴许就可以恢复行走。

大连对芷睚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连惟一熟悉的人现在也远在上海。手机被打到没电,换了块电板,上面有秦轹的短消息。亲爱的,我在上海了,你在哪儿啊?

按删除键。不过是个网友,爱可以相信吗?芷睚永远都忘不了盛南转头离开的样子。

想到盛南,芷睚将指甲掐进了掌心。拨号码。这个时候,芷睚已经无法用笑容和坚强来包装内心的脆弱。

喂,盛南吗?

芷睚?

我在大连出了点事,你来接我回上海行吗?

呵,又想捉弄人啊,我忙着开会,呆会说啊,再见。

嘟嘟嘟……

芷睚望着手机发呆,柔软的下唇已经刻上了深深的齿印,可还是忍不住痛哭出声。

电话铃忽然响起来。

芷睚,怎么样,到大连了吧。哎,你怎么了,在哭?

是小北。

几个小时后,小北赶到了病房。看到芷睚一个人呆坐在床上,什么都不说。小北把一个红色丝绒盒子送到芷睚面前。

一枚戒指。

芷睚发了疯似地嚷,你干嘛?同情我可怜我啊?如果是这样,你走,马上走,我就算爬也可以自己爬回去。

芷睚,我没文化也说不出什么漂亮的话。你知道我一直都喜欢你,我可以照顾你,不管你的腿以后怎么样,我都想陪着你。

小北低着头说话,声音里透着坚定。

芷睚把戒指狠狠地扔到地上。小北不再说话。

又在医院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小北把芷睚带回上海。

回到上海以后,小北一直都照顾芷睚。小北做生意,时间可以自己安排,于是每天都开车接芷睚去医院做健康恢复。虽然芷睚一次次的拒绝,小北还是每天都来。

腿一天天地有起色。有时候芷睚真想就嫁给小北算了,虽然无法爱小北,可是总可以报答他。但是想到小北在农村的父母,他们一定不会要一个不会生孩子的媳妇。就连受过高等教育的盛南的父母都接受不了她,又何况在农村有着传宗接代思想的老人呢。既然如此,何必让小北和家人闹不开心。

小北的戒指再也没拿出来过。小北甚至说,芷睚,你就把我当哥还不行吗?我只想看到你的腿恢复健康。就当是帮自己妹妹,所以你也别心里觉得过不去。

秦轹的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芷睚一直都不听,到后来索性把电话和手机全都换掉。芷睚给他发了一封E-mail之后,秦轹来了回信,芷睚却一直都没有点击标题。除了同情,可怜,他还能给什么?

芷睚没有再找过盛南,可是盛南给芷睚的伤口却一直留在芷睚的心里,偶尔会隐隐作痛。

两年后,芷睚的腿真的恢复了行走能力。

送小北去火车站时,芷睚轻轻地拥抱小北。小北的父母一直催着小北讨个媳妇,两老想抱孙子。小北孝顺,也就顺从父母的相亲安排。

除了你,每个女孩都还不是一样。

小北对芷睚说这句话时,硬是逼出了芷睚眼眶里打转的泪水。

在一片隆隆作响中,火车渐渐朝远方驶去。小北,小北走了。

回到家,芷睚忽然感觉一阵落寞。不知是怎样的一种心理,芷睚打开了那封已经躺了很久的E-mail。

芷睚,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你的。我知道你不会让我看到坐轮椅的你。如果有一天你可以站起来,请给我回信。我不承诺什么,或许我会遇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女子,所以我不敢说等你。你也不用承诺什么,虽然我们的心底都有不大不小的阴影,可是我想爱仍然可以继续,即便不是最爱。无论如何,我希望很快可以看到你的回复。

又过了3年。

某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秦轹扶着大肚子的芷睚在地铁口遇到了盛南。盛南几乎认不出来眼前的这就是芷睚。两人相视一笑,没有言语。

从盛南的身边走过,芷睚不自觉地抬头,眯起眼睛望见碧蓝的天空里大朵的白云,忽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第45篇、爱情故事耽美微小说

饭桌上。“我跟你说啊,现唔…现在这一个个大老恩…爷们儿啊,都要男人照唔…照顾,一点阳刚之气都没唔…像我们男人恩…都是生来就要照顾别人的,怎么能被人照唔…我靠你丫烦不烦没看小爷跟人家说话呢吗!就不许等会再往我嘴里放吃的啊!”“乖,凉了就不好吃了”@将军放弃吧你攻不了朕

  “无罪,轮回去吧。”判官声音懒洋洋的。“怎么会无罪?我生前可是…”“挖人祖坟?本来有罪,不过头回有个戴墨镜的,把你的罪一道领了。你俩本都应下九层地狱,现今是他在十八层地狱受刑百年,刑满后魂飞魄散,而你,无罪。”“他还托本官带一句,对不起,没能兑现一同轮回的誓言。”@安冥_二爷无道   兔小呆捏捏肚子上小肉肉,愤怒地指着兔小懒“都是你!看我快吃得肥死了!我要去吸脂!”兔小懒邪邪地看着兔小呆因为愤怒而绯红脸颊,和雪白腰身…情色地伸手勾住兔小呆脖颈,深吻下去“呆呆,我们来做点减肥又快乐的运动吧,我帮你吸…”“啊…唔…”呆呆,你会喜欢的@兔儿爷-天秤座Rabbit   深夜,丞相府墙头掠进一条黑影,显然对环境十分熟悉,很快来到丞相房外,窗上清晰印着一人影。不多时灯火熄灭,黑影推窗而入,刚落地四肢便被紧紧缠住,身子腾空而起,挣扎时耳边响起淡淡声音”皇上,第五次了,您玩不腻臣都腻了”"你..你想怎样”"既然皇上精力过剩,也请皇上看看臣的实力才行”@绝世名伶   暗恋多年知道他是直男未敢告白。某日他发来一句话【要是我是Gay你还会和我做朋友么】心中大喜【当然】他又发一张年轻男子照片【这是我男朋友】顿时心凉。偷偷去了他以为自己不知道的围脖上面写着【知道么我喜欢过你。但我知道你是直男我们不可能】我们的我知道让我们错过@夏夏夏天的兔子   “亲,新版微博很带劲哦~升级新版看看嘛,保证你一定会喜欢!”“哦~是吗,要按哪里升级呢?”男人伸出修长的手指隔着衣服用力夹住渣浪胸前微凸起的红豆,戏谑:“是按这里么?嗯~”“啊~唔,疼~”渣浪轻咬住薄唇,满脸羞红将男人的手放在自己两腿间:“亲,要按这里才行哦~”@拿AK47的妞   国庆节第一天。某男生宿舍下传来某男生惊天动地的一声吼,国庆节我好爱你啊~!楼下诸人纷纷表示鄙视,过了多少年的国庆节啊还这么激动。直到一男生拿着脸盆从四楼某个窗户将它扔下,顺带一句怒骂,劳资叫郭庆杰,尼玛把声调给我念对了先!!!   “亲,新版微博很带劲哦~升级新版看看嘛,保证你一定会喜欢!”“哦~是吗,要按哪里升级呢?”男人伸出修长的手指隔着衣服用力夹住渣浪胸前微凸起的红豆,戏谑:“是按这里么?嗯~”“啊~唔,疼~”渣浪轻咬住薄唇,满脸羞红将男人的手放在自己两腿间:“亲,要按这里才行哦~”@拿AK47的妞

第46篇、爱情故事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常常问自己,那么爱你为什么?

一遍又一遍,但始终找不到答案。

只知道,没有了你,一切都变得没有了意义,上班没有心情,下班后看着一切不想动,就连心爱的音乐也听的让人心生烦躁。

你对我好吗?

我觉得还好,可是稍稍跟别人一比,你对我的那一点好,不值得一提。或许是我默默的付出,却对你一向没有过多的要求,让你不知不觉中忘记了,我也需要你的关心,需要你的体贴,需要你的疼爱。

让你忘记了,爱情是需要两个人相互付出的。

你的冷漠就像一把刀,轻而易取就能把我的心刺痛。

一次又一次的摧残着本就破碎不堪的心,让本就不胖的我,被折磨的更加消瘦了。

不知道你看到曾经和如今我的样子,你那颗冷漠的心是否会有一丝丝的心痛和内疚。还是我的死活真的再也惊动不到你的心了呢?

总是在心痛想你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给你发信息,可是每当信息一发出去我就后悔了,不管每次我编了多长的信息,而你回给我的总是一个字,两个字。

你总是爱回不回,要不就沉默,沉默。

让一颗等待的心,以心为中心点,从上凉到头皮,从下凉到脚底。

我多么希望在某天,不轻意的在手机上看到显示你的名字,哪怕只是一次,让我知道你也会偶尔的想起我,事实证明,你真的早已把我忘记。

真的很想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可内心深处又有一丝丝的抗拒,我知道,那是因为你还在这里。

我知道哪怕我已没有理由再去见你,但我还是希望能够离你近一些;多想找个人把你代替,可我的眼里,我的心里都装不下任何人,我知道,那是因为你还在那里。

多希望能够把你忘记,可你始终固执的占据着我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于是只能无奈的任凭泪继续流着,心继续痛着。

没有你的日子,我的天空总是下着雨,每当夜人静的时候,孤独总是如影随形,思念的痛冲击着我身体里的每一根神经。

你不曾心碎,所以你不会懂得我的伤悲,你不曾像我一样的付出,所以你不会感受到爱一个人的苦。

你不曾像我一样如此的深爱过一个人,所以你不会明白那种想爱不能爱,想忘忘不掉的痛。

我想像你忘了我一样忘记你。

可当一次次把你从记忆深处抹去,又一次次忍不住从思念把你想起,我知道,我总是活在回忆里,我知道,我一直怀念过去,我知道,忘记你就必须先忘记自己。—— 我都知道,但我却做不到。

每个人都说我不值得,不值得那样爱你,不值得为你那样心痛。

我知道,连我自己都很清楚的知道不值得。

每个人都劝我要放弃,我也真的真的很想放弃那个我深受的、痴爱的你。

可爱过,伤过,痛过,哭过,恨过,那又怎样,真正爱过了,就很难做到放弃。

在这场感情的游戏里,或许真的只是我一人在唱独角戏,而你只是个旁观者。

你操纵着一切,想抽身便抽身,而我却早已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那么爱你为什么?我不知道。

也许,真正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只因不幸爱上了。

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无论是苦是悲,命中注定我有此一劫。

第47篇、爱情故事校花的男友

那天点名时,夏小淼没有给逃课的林颜面子,即使她拽着她的手臂做撒娇状,夏小淼还是冷冷地拒绝了。于是一向骄傲又飞扬跋扈的校花林颜就翻了脸,指着她的鼻子说她丑人多作怪。

夏小淼卑微的自尊在那一刻被撕得粉碎。明明她没有错,却在林颜梨花带雨的哭诉里成了罪人,所有人都觉得夏小淼不通情理,性格古怪。他们的眼神看过来,成了一枚枚的暗器,扎在了柔弱的自尊上。夏小淼决心报复林颜,目标是从林颜的男友苏城下手。

第一次见到苏城,是在女生宿舍楼下。他站在一株合欢花树下,穿着白色衬衣,洗得有些白的蓝色牛仔裤,身材挺拔、清瘦,眉眼温和地看着她笑。

夏小淼的心突然哆嗦了一下,有些生涩地抿了抿嘴唇,给了他一个笑容。但很快,她就知道自己表错了情,从她身后,擦肩而过的林颜,欢喜地迎了上去,而苏城的手那么自然地牵过了她。原来,这一个笑容,不是给她的,看着他们的背影,夏小淼的心灰暗了一下。

那一天,大约苏城和林颜吵了架。林颜那样众星捧月的女孩儿时不时发发脾气,任性一下在所难免,但是苏城却慢慢吃不消这样的脾气。年轻气盛的苏城去喝了些酒,醉得一塌糊涂时,夏小淼出现了,她扶着他回了宿舍。宿舍里没有其他人,当他一把拉住她压在身下时,夏小淼的心突然就松弛了下来。

也许,只能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她才可能被他亲近。

夏小淼的裙扣被他粗暴地扯了下来,他的脸很年轻,很英俊,只是他迷醉的呢喃在她耳边时,响的却是另一个女孩儿的名字:林颜。

第二天,夏小淼直接就去上了课,套着苏城一件有暗纹的衬衣。

林颜看见她穿着这件衬衣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她的眼里有着难以置信。

夏小淼终于报复了,她成功地夺走了林颜的男朋友,让她痛苦了起来。只是没有多少的欢喜,她的心里已经没有胜利后的喜悦,她只是在想,用去那样的一夜,值得吗?

苏城和林颜彻底分了手。夏小淼很快出了名。这样平淡的女孩儿竟然也能撬走校花的男友,确实让人惊讶。

苏城把夏小淼拦在回宿舍的路上,他的眼睛里是带着恨意的,他说,你是故意的?夏小淼仰起头来,尽量地让自己不动声色,说,是的。

她不想与他纠葛,他不过是她报复林颜的工具,可是为什么面对他时,她的心如此的慌乱呢?然后就明白了,一切都是自己的借口,抢走林颜的男友是因为她真喜欢他呀,才会趁着他喝醉了把自己送上门去。

苏城把她的手捏得生疼,他说,夏小淼,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吧!

夏小淼有些吃惊地看着他,手臂上的疼被压了过去。随即就明白了,他是不会放过她的,他要让她在他的爱情里,伤心,绝望,受到惩罚。可是,她却诡异地有了欢喜。至少,他们在一起,这就够了。

顶掉林颜,做苏城的女友,并不容易。以前和林颜在一起时,总是他等她,现在换做夏小淼等待了。夏小淼就站在男生宿舍的楼下,安静地杵着,好像再等下去,就成了一尊望夫石像。她为他洗厚重的牛仔裤,手浸在冰凉的水里,搓洗得发红;她为他收集他喜欢的球星签名,用掉大部分的生活费,剩下的日子不得不在周末去街头发传单赚钱;她甚至在宿舍里支起一口小锅为他煲些汤汤水水,端到他的面前时,脸上带着一些卑微的讨好。她只有不停地对他好,生怕一个不好,他就会离开。

苏城看她的眼神,带着王一样的骄傲。他肆意妄为,拿捏得当,在她想要放弃的时候,他只需要搂过她抱抱,她就放弃了心里百转千回的念头。

夏小淼终于明白,除了林颜那样耀眼的女孩儿,平凡如她,做苏城的女友,是需要更多的磨练和非凡的意志的。坚持,放弃,不是一道简单的选择,当她站在爱的入口时,就已经注定,这是地狱之门。即使知道,苏城现在和她一起,不过是为了报复她对林颜的打击。指不定,更大的打击在某处等着她呢。

苏城约了夏小淼去看电影,夏小淼等到电影散场他也没有来。其实心里早明白是这样的结局,他这样爽约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捉弄她,让她等,让她像个傻瓜一样地等。可她就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傻瓜,对他的话,怀着一分的期待就不会放弃。

他待她,轻得很。换下的球衣脱了直接扔给她,末了,还把其他人的球衣一并交给她,顺便洗洗;好歹他带她去见一次朋友,却只是带着她去挡酒,怂恿着她,喝吧喝吧,看她醉了又哭又笑的狼狈样;去图书馆看书,若她只占了他的位置,他就会说,你去那边地板坐着看吧,然后赶她起来,把同学拉来坐。连他的朋友都看不过去,他说,没事,没事呢。

而他的朋友,看夏小淼的眼神,是不解和同情。夏小淼尴尬地笑了笑,别过脸去,泪悄悄地流了出来。

夏小淼常常哭。在黑暗里,汩汩地流着眼泪。

她知道,这样的爱情她要不起,也不会有任何的结果。却还是努力地,使劲地,把柔软的部分对着他,然后看着自己受伤。

以前的她,即使平凡,却也有着大把的自尊。即使渺小,却还是谨慎地待着自己。可是,苏城让她把自己都丢掉了,片甲不留。

有天在电影院等的时候,有个男生就过来了。他说,苏城不会来了,你回去吧。夏小淼认得他,是那个帮她说话的男生。他同情的目光让夏小淼好几天都透不过气来,她不愿意别人这样看自己。她站起来,有几分掩饰地笑,没事,没事呢。男生无奈地抿了下嘴唇,我真的看不下去了,苏城完全在耍你,他天天在宿舍里说……

夏小淼能猜到苏城怎样在宿舍绘声绘色描述自己怎样作弄她的,轻贱她的。男生们肯定都在心里鄙夷着她,又同情着她吧。她转过身的时候,男生喊住了她,要不,我请你看一场电影?

在黑暗里,夏小淼的手哆嗦地就握住了男生的手。他很普通,他的普通和她的是一样的,也许她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摆脱掉对苏城的迷恋。

夏小淼和男生拖着手去图书馆,被苏城拦了下来。他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就像当初校花不可置信地看着穿着苏城衬衣的夏小淼一样。

夏小淼再一次出了名,撬掉校花的男友,又把抢来的男友给一脚踹了,和男友的室友在一起了。她真的是有些不简单,虽然她长着一张平凡的脸。

苏城开始频繁地来找夏小淼。他痴情地等在宿舍楼下,好像剧情有了峰回路转。当初,林颜跟他分手,他也没有这样死缠烂打,他说,有些人是这样的,消失了以后才懂得她的重要。他说,他已经习惯了有她洗衣,衣服上那些薄荷的味道只有她的手才能造出来。他还说,他总是看见醉酒后,醉眼惺忪,满脸通红,可爱又乖巧的她。他说,其实那些作弄中,他已经把心丢了,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觉得丢脸。

苏城在一个阳光炽烈的午后登上了教室的顶楼。看的人很多,有人惊慌失措地拉来夏小淼,让她来劝他下来。

她站在一派阳光里,眯起了眼睛。她想起自己卑微爱着他的日子,想起自己把自尊抛下的日子。她什么也没有说,就转身离开了。她知道他不会跳下去,他不过是想用这样的方式逼她就范,但是她的心已经灰了,她不想因为爱他而不爱自己了。

她曾经那么地爱他,即使现在,她也深爱着他。但是她知道,有些人是永远不会属于你的,他想要的只是在你不断的付出里感受到爱情的感觉,与其很辛苦很用力地去喜欢一个人,不如找一个普通而简单的人,没有负担与计较地相爱。

她已经不想再去仰望,而只是想,平视着前方。

原来,爱情里,是真的需要门当户对的,这是在抢走校花的男友后,夏小淼最深的领悟。

感悟: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付出的是彼此的真心,是你愿意为他(她)付出那么多,所以没有谁对谁错。如果他不是你的真命天子,那你的真命天子还在某个地方等着你,而现在他(她)只是你旅途中一道美丽的风景,终不是你的目的地,所以你还要继续往前走。

第48篇、爱情故事失恋就像冬天的树

这座城市里面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擦肩而过,各自天涯。他们不是薄情,只是因为,青春的爱恋本来就如同叶子,太薄太轻。

一、

这座中部城市最典型的气候特点是,春秋很短,冬夏很长。每年2月初还是冷得要死,但短短的一两个月时间,春天就被彻底赶跑了,林佳妮还没有来得及把衣柜里面的春装换完,夏天就来了。对于很多像她一样年龄的女孩子总喜欢这样的天气。她们可以在脚趾上涂抹各种颜色的指甲油,穿短得可以露出一部分臀部的短裤或者小小的背心,若隐若现地露出花蕾一般的胸。

林佳妮却不喜欢夏天,一想到那些短过膝盖的花裙下藕节一样的白净细嫩的腿和她们年轻的主人,她就忍不住隔着长裤抚摸小腿上那片斑斓的疤痕。原本皮肤也是白净的,但小时候被翻倒的热水瓶烫伤,小腿上半部全毁了。大片斑痕像一只蟾蜍伏在那里。

她控制住自己不去多想,小心翼翼地将一枚生日卡片插到蛋糕上面,然后挤出标花袋里面的巧克力酱,认真地写下: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蛋糕是昨晚上那个男生订的。快打烊时,男生跑了过来,用力推开玻璃门,看着正脱下粉紫色工作裙的林佳妮,急切地说:我女友明天生日,订个蛋糕。明天我来取哈。付完定金,他用袖子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滴后飞快地跑了。

林佳妮在这家西饼店兼职已经一年零七个月。她要把钱积攒下来,因为医生说,要去掉那个“蟾蜍”必须植皮,费用要2万元。

二、

直到第二天打烊,那个男生也没来。此前也常有一些顾客,订了蛋糕没来取,林佳妮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无所事事时,她想过很多原因:也许男生很羞涩,原本想趁女孩生日之际表白的,突然反悔了;也许他和女友意外分手了,于是取消了原订的计划;也许……那个男生和经常来店里订蛋糕的其他男生并没有多大区别。现在的男生都是哈韩或者哈日的,都留长发、穿打满铆钉的裤子、斜挎一个到膝盖的运动包……她的男友阮锦添也是这样。

因为阮锦添经常来西饼店就认识了。起初他总和一个女生来。他们从不面对面坐着,而是坐在同一排。男生靠过道,女孩靠窗。有时候,男生在女生耳朵边嘀咕着什么,女生一脸地惊愕,然后哈哈大笑地用手指去戳他的鼻尖。当然都是假惺惺地惩罚。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是这样。后来他一个人来,依然坐在靠过道的位置,发呆。这种情形林佳妮见得多了。失恋就像冬天路边的一棵树,掉光了叶子,看上去那么孤独可怜,但是春天来后,叶子又长起来了,到了夏天更是枝繁叶茂。那些失恋后的男生女孩和他们新的女友男友又勾肩搭背地亲昵。

林佳妮注意了阮锦添好几天,于是试着和他打招呼,此前阮锦添也并没有真正在意过她。直到看到她递过来的纸条上写着“能认识你吗”时,他才认真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女孩。

就这样有些文艺有些老套地认识了。

三、

阮锦添在大成路边上的一条弄堂里面开了一家影吧。和西点屋隔了好几条街。放一些以海洋为主题的影片。林佳妮去过一次,看上去像个网吧,但比网吧安静,房间并不大,里边每人一台DVD读碟机和电视机。多是院校的学生来看。林佳妮不喜欢这样很多人的场景,就再也没去过。

阮锦添告诉过她,他的爸爸是个海豚研究员。常年漂在海上。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彻底击垮了他们的婚姻。阮锦添从来没有见过父亲,是在母亲身边长大的。他和父亲的所有联系都是父亲给他寄来一些海豚纪念品。

“如果以后你愿意去我家,我会让你参观我的‘海豚纪念馆’的。”阮锦添说这话时,饱含着得意、自豪和希冀。

她真的答应去看他的“海豚纪念馆”了。房子在一条狭长的弄堂里面,是老式的建筑,两层的木架楼房,应该是五六十年代修的房子,红砖青瓦,二楼的阳台上爬满了绿色的植物。“海豚纪念馆”在二楼,要穿过狭窄的木梯子。踩在板梯上,有时有吱吱的响声。她不敢踏上去。“不会有事的,你跟着我。”他走在前面,第一次牵她的手。在窄窄的梯板上,她小心翼翼跟在他的后面。梯板真的很窄,过两个人有些困难。他们都侧着身体,面对面。他的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触到她的胸,她慌乱地逃避。

他的房间真像一个海豚纪念馆。江豚、真海豚、宽吻海豚、中华白鳍豚、条纹原海豚等十几种海豚的图片贴在门上、墙上。大小不一、材质各异的的海豚标本堆满了整个房间。

“海豚不像人一样,只要生命存在,就会不由自主地呼吸。它们是自主呼吸的,当它们不愿意继续活着时,就会有意识地自己关闭自己的呼吸……”阮锦添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脑海里面所有关于海豚的知识讲给林佳妮听。林佳妮很震惊也很不解:“那就是说海豚会自杀?”阮锦添说:“是的,据说海豚是一种很懂感情的动物,它们自杀的原因,常常是因为饲养自己的主人离开了,或者所爱的另一条海豚变了心。”

“以后,我带你去看真的海豚好吗?”把她送出弄堂时是黄昏,他把抱在手上的一个白海豚的巨大玩偶塞到她的怀里。是一种暗示或者说是试探。她慌乱的心无所适从,最终还是说:“好”。

这就是爱情吧。她想。

四、

她和阮锦添开始约会。他们散步聊天看夜景;吃饭泡吧看电影……做那些恋爱中的男女都做的事情。

她渐渐地离不开他,但始终没有确定和他一起去看白海豚的日期。她知道,那样他们也许要一起下水,他就会发现她小腿的秘密……她被这种不安的情绪折磨着,每天都要去数一遍自己的存款。

到冬天时,她终于即将凑够2万元。她很快就可以去做手术,将身体上的“蟾蜍”祛除。她就可以很泰然地答应阮锦添一起去看白海豚,一起和海豚嬉戏。到那时她要告诉他,她对这段爱情有多么重视和坚持,如果他背叛她,她就将像海豚一样终止自己的呼吸……那天快打烊时,她又在心里默数了一遍自己的存款。

此时,街道上人渐渐少起来了,只有两三个行人偶尔从门前穿过。她脱下工作裙,幸福地遐想着美好的未来。她仿佛看到阮锦添穿过马路,然后一步一步、朝她的店子就来。然后店门被推开了,他从背后捧出一只钻戒……

但一些突如其来的事件总在轻易之间就打破了她的美好想象。就像现在她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闪了进来,他并没有像电影里面一样拿着枪,只是蒙着脸,从口袋里面拿出一把尖刀搁在林佳妮的脖子上说,“如果不想出什么意外,请按照我说的做。”蒙面人让她把“停止营业”的牌子挂到门上,然后很“绅士”地要求她把抽屉打开,把全部的钞票装到他丢在她面前的一个黑布袋里。

失魂落魄的林佳妮按照歹徒的吩咐机械地行动着。这时,她突然地看到玻璃窗外阮锦添走过来的身影。阮锦添应该也看到屋内发生的一切。她像黑暗里骤然看见了灯火,眼里闪出亮晶晶的光,但只是一瞬,这光就熄灭了——阮锦添并没有像英雄一样破门而入,而是朝里望了一眼就径直走开了。

“你想死啊!”就在林佳妮发呆的这个瞬间,蒙面人狠狠地踹了她一脚,然后一刀刺在她的腿上,她半跪在地上,没来得及呼喊,嘴就被什么东西堵住了,然后又是一刀……林佳妮看着血大片在腿上蜿蜒,感受着刀锋掠过温暖肉体时的冰冷,竟然不觉得痛,她只是不停地想着一个问题:为什么阮锦添在门外看到自己遭到劫持,竟然那么胆怯地逃跑了?

五、

林佳妮总是做噩梦,梦见那个即将打烊的夜晚,那双狼一样的眼睛,那冰冷的刀锋……

医生为她的腿植了皮。阮锦添每天都来病房,但她从来不让他进来。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把自己死死地蒙在被子里,像海豚沉入海底,泪水潸然而下,但是很快就被海水包融……阮锦添发短信说:“就算你的腿毁了,我还是会很爱你。”她冷笑着删掉短信。

她出院的时候已经是春天,她在一个自助游的团报了名。把手机号码也换了,自助游是体验海上生存活动的一个男生倡导的,男生是厦门一所海洋生物学院毕业的。自助游的成员租了一条船,在海上有八天的航行。第四天,船到了厦门九龙江口,一群白海豚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很多游客都争先恐后地打开自己的相机。

那时候,她和男生坐在甲板上,男生说:“你知道吗?海豚不像人一样,人没有意识的时候,还可以呼吸,但是海豚不行,它们是自主呼吸的,需要意识去控制呼吸。当它们不愿意继续活着时,就会有意识地自己关闭自己的呼吸……”她轻轻地笑着,作出惊奇的样子说:“是吗?”

当男生抱住她的肩膀时,她没有拒绝。她只是看着远方看着不远处海滩上的树,曾经也掉光了叶子,但是春天来后,那些叶子又长起来了。她曾经以为失恋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一件事,以为她会像海豚一样为某个人关闭呼吸,事实上,他只不过是她青春的树上的一片叶子,这片落了,很快就会有新的生长起来。

只是她永远不知道的是,那个晚上,她所看到窗外的男生并不是阮锦添。真实的情况是:一个男生想来给自己的女友订个生日蛋糕,他也像这个城市里面很多的男生一样都留长发、穿打满铆钉的裤子。当他走近店门时,看到“停止营业”的牌子,他就转身跑向另外一家西点屋。他知道再不赶快,其他的店铺也将关门……

“阮锦添”只是她恐惧时候出现的幻觉——人在最无助时,总会幻觉自己最想依赖的对象。而这之后,他们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澄清这次误会,但她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他也在送了一周玫瑰后,失去了耐心。

这座城市里面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擦肩而过,各自天涯。他们不是薄情,只是因为,青春的爱恋本来就如同叶子,太薄太轻。

当失去时才知道珍惜,是否有点晚呢? 落叶只能归根,但感情不是落叶归根,只是那个蒲公英,从这里生,在另外一个地方才能开花结果。所以,感情要经得住时间,空间的考验。

第49篇、爱情故事致我最爱的人

  和小段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其实很短,用她的话说,我们才一年级。但是,毕竟已是相识接近八年的老友,我们都早已熟悉了彼此。我们俩都是爱回忆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聊起以前的事:我说,我追你的苦难史快赶上夸父追日了;她说不对,应当是猪八戒追嫦娥。于是得出结论:我比神仙都幸福。

  去年年末,她第一次以恋人的身份来看我,友情幻化为爱情。依然记得,接她的那天,青岛享受着久违的大雪,在雪地里执着地等着那辆晚点的列车,冷并幸福着,就连旁边宾馆拉客的大嫂都不时的关问一句:小兄弟,别冻傻了。其实,我早就傻了,我在傻傻地盼望着列车早点到来,不是怕冷,而是希望早点见到她。真正看见她时,头一天晚上辗转反则、冥思苦想的第一句话还是没有说出来。而一句“小段,我在这”成为日后我每次接她,或是她接我时必说的话语。

  过完年后,她是先来我这,然后回的成都。离开的那天是情人节。我请假去送她,想起了送巧克力,却忘记了花。一年级的我很是不合格。送她走上站台,很是依依不舍,回去公司,很久才又适应。

  5月12日,四川地震。在逃生的路上,她给我电话:“我们这地震了,我们都跑到了操场上,周围很乱!……”电话那头,她已是气喘吁吁,但未曾惊慌失措;电话这边,我还沉浸在中午饭后惯有的混沌期,开始我也还想不通这太平盛世的怎么会有地震呢。挂掉电话的几分钟后,我突然间清醒过来,是地震,7。8级,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震感,最要命的是四川震中。马上给小段回电,这时手机已经打不通了,我一遍遍的不停的拨过去,不是提示有故障,就是线路忙,之后就给她的好朋友们联系,但是,地震的时候,她把消息第一个告诉了我,其他人她还没有来的及通知,已经出现通讯故障了……于是,我不停的拨打她的电话,此时,我突然间感觉到,小段对我来说已是生命中全部,我不可以失去你,哪怕只有一秒钟……

  谢天谢地,震后一个多小时,通信出现了暂时的恢复,我们又联系上了,她告诉我:“由于线路紧张,我们要少通电话,多发短信,把线路留给更多需要报平安的人;而且,现在即使信号通了,由于余震的原因,线路会是时断时续”,事情的进展,正如她所说,我们的通信也是断断续续。余震时大时小,她的宿舍楼成了危楼,于是彻夜的游走于操场与食堂。雨夜,操场无法休息;大家集聚于食堂屋檐下。时间的推移,她愈是憔悴,余震来时,她已是麻木的不再疲于逃命。地震的那些日子里,手机是我和她传递希望的唯一工具。我开始学会了祈祷,不停地看电视,浏览网页,关注着那里的任何一个最新消息,然后发给她,告诉她,一定要坚持!我说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们才刚刚谈了半年的恋爱,我不能失去你,我还要好好的爱你!电视中的画面,也耗尽了我的泪水……

  地震十天后,他们学校直接放假一周,她很是犹豫于要不要回家,我说我已经给你订了机票,回来吧,我们都很挂念你。机场接她,她已是憔悴不堪;在青岛的一周,她时常会在深夜的梦魇中惊醒,我也在尽力的帮她抚平心灵的伤口。威海的好友过来看她,那是她多年的好伙伴。我陪她一起去见她妹妹,一起去见我哥哥。亲情、爱情和友情的温暖,让她很快变得活泼起来。我上班的时间,她多半待在家里,下班的时候,她会提前背着我的小包在小站那等我,之后我们会一起去买晚上做饭的菜。一周后,在学校的催促下,她执着的选择了回去。送走了她,回来的路上,我却泪流满面:铺天盖地的信息都在渲染着那里会有大的余震。我很是担心,我怕她会受伤,我怕会失去她……后来的官方统计,这次地震夺取了接近9万人的生命,震级调整为8级……

  之后的日子,大的余震并没有来临。大家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她也逐渐走出了伤痛……转眼到了暑假,她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选择回来,而是为了著书,留在了学校。任性的我很是郁闷,于是在漫不经心间不断的伤害她。7月中旬,我选择了去北京做志愿者,期间忙的一塌糊涂,以至于稀疏和她的联系,她每每问及为什么不经常联系?我都以工作太忙来回答她。事实上,的确是很忙。但是,我却忽略了无论多晚,她都在等我的信息。于是,整个八月下来,我是身体很累,而她已是身心皆疲惫,确切地说是心碎……

  9月的倒数第二周,四川又遭受了新的噩梦。成都的怪异雷电,汶川的泥石流,北川的洪水,一次次地重创着刚刚抚平的伤口……从小段的短信中,我感受到了她的惊慌失措,她已经承受不起了,或许她真的要崩溃了……原本计划国庆去潍坊参加同学聚会的我,订上了去成都的机票。没有谁可以再帮助她,我想除了我之外。媒体铺天盖地的讲述着神七和后奥运的庆功,没有人再去关注四川。去之前,我没有忘记给自己买保险。

  见到她,心终于宽了。在那的六天里,成都也是依旧平静。她曾要带我去很多的景点,我都拒绝了,其实我是去看你的,不是看景点的。我们只要手牵着手在大街上或是校园里走走就可以了,于是我们就这样走着。从天府广场到春熙路,从浣花溪公园到望江公园,从文化公园到琴壹故径,我们大多选择了步行。或是手牵手,或是我轻揽她的腰,行走在路上,沉浸在幸福之中。我们一起逛街,我是绝不让她提东西的,无论如何,我是一定要腾出一只手来牵着她,仿佛怕她丢掉一样。那时嘴里还在哼着羽泉的《最美》:“走在街上人们都在看我,羡慕我的身旁有你依偎……”不同于其她女生,小段不大逛街,不是不喜欢,是平时太忙了,没得时间。于是,我来了,她也有得了空闲,我们试着去踩遍成都的每条街。她为我精心挑选着适合我的每一件衣服,有时又提醒我不要忘记给家人和同事们带点礼物回去。女生是逛街的天才,这句话着实不假,晚上八点,当她还在试穿那款新鞋时,一旁的我开始打起了瞌睡。她发现后,自然是心疼我,于是两人都是怀着内疚的心扉回家了……

  成都的小吃很醉人。满大街都是挑担卖吃的。我最钟情于豆花,叫上一碗,一个小勺,先是一人吃一口,当她发现我比较喜欢时,就改成了她一口,我两口,我欣然同意,我知道这样她会更开心,碗底自然也是我包了。炸土豆条也是有着不错的味道。后来我们去吃串串香,砂锅,冒菜,抄手,蒸鱼,还有她的朋友请我们吃的干锅,我们请她的好友们吃的烤鱼,还有成都最有名的孔亮火锅。一个比一个辣,辣的出奇,辣的要命,同样我们也是辣的心甘情愿。后来她的好友告诉她,她们有给我打分,A++,让她很幸福的分数。当然,最令我怀念的,是在学校食堂吃过的那几次饭。让我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四年的大学时光,我们俩个都是在独行,不曾享受象牙塔里的爱恋。这一次,我们是在享受迟来的幸福:菜很是便宜,而且很齐全。两个人在一起吃,有种久违的家的味道。每次她都会把肉片挑给我吃,说我太瘦了,要为她而变的强壮一些。我说我是会说中文的木乃伊,瘦并快乐着。我们一边吃,一边说着学校里的事,每次无论打多少饭,我们都要坚持着吃完,每次吃完,我们都会捂着肚皮说撑死了,然后我们牵着手在校园里慢行……

  每次进入她的学校,我们都会尽量放慢脚步。她说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校园里牵手散步是她许久的心愿,我说我就是上天派来给你还愿的那个木乃伊。校园的树,出奇的高,高树广荫,整个校园很是清爽。我们一边散步,一边聊天。我总是在不经意间把她逗乐,她也在不经意间捂起了肚皮,笑得肚子疼,那种开怀爽朗的笑声,是自从地震后在她身上很少听到,于是我的心也就放下了。

  晚上回宿舍之前,我们多半要先去气象局的主楼前广场上坐一坐,聊一聊我们的从前,和以后的打算。小段是属于比较难追的女孩子,追她的人也不少。我追她追了五年,N次说要放弃,幸亏第N+1次成功了;说到以后的打算,我们甚至都想好了孩子的名字:儿子就叫段小任,女儿就叫任小段。气象局的主楼很是特别,像神七。以至于,后来我和小段不再称呼气象局了,直接说去神七那休息一下。很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在神七前面留影。我说,你以后想我的时候就来看看神七吧,她说,我只能搬到这住了,因为我时刻都在想着你……

  一次,我们聊到了今年暑假,我很是过意不去,于是说到:“对不起,暑假那个月我对你的关心太少了”,没想到,小段听到这句竟拥在我的怀里嚎啕大哭,她哽咽的说着“你知不知道那一个月,我过的有多苦,每天都是我一个人,给你联系,你还不理我,我甚至想过要分手,但是后来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此时的我才意识到之前自己的任性和漫不经心,竟给她带来了如此大的伤害,此时,我一句句的对不起又显得如此的苍白无力,我告诉她,这样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请你一定要原谅我。其实,她早已原谅了我,但是我却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因为我差点失去了她!

  快乐的日子最是短暂。很快到了我离开的那天。航班是在晚上八点半,我们原本打算坐公交去机场,后来发现时间可能会来不及,于是我们改成了打的。坐在出租车上,她的头倚在我的肩上,我问她:我到家应当是晚上12点了,还给你联系不?她没有立即回答。再看她时,她已是泪流满面,哽咽着说出了三个字:我等你!我鼻子酸酸的,我强忍着没有让泪水流出来。我只是嘱咐她,手头的事情要一件一件慢慢的处理,不要着急,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告诉我……

  车到机场,我先去换取登机牌,并托运了行李,然后陪她去看是否还有返程的公交。我们逛了一圈,车已经发完了,只能打的,于是往回走。走着走着,她突然就转过身来靠在我的怀里,紧紧抱住我,嚎啕大哭起来,她说她不想让我走,我走了,就只剩她一个人了,我说,不要哭,我们四个月之后就又可以见面了,到时我们一块去见父母。我说着说着竟然也热泪盈眶,声音哽咽起来。其实,之前我们的每次送别,虽然很是难过,但未曾如此的泪倾盆,我想是自地震开始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让我们变得愈发脆弱。她说,要我先送她上了车,然后我再进安检,因为她不要看到我离去的背影。我答应了她。我们相拥在机场的钟楼前,等待着分别的到来。原本要在八点送她上出租的,七点五十的时候,我决定提前十分钟送她走,因为我的眼眶开始湿润了,我怕待会她会看到。车启动的那一刻,我告诉她系上安全带,她没有答话,也没有回头,唯有脸上晶莹的两线。出租车消失在视线里,我的两线也已晶莹……

  三个小时后,我回到家中,和她通过电话,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九点。手机上有她给我短信:“昨晚我躺下就睡着了,你回去,我醒来都不知道做什么好”,又是泪两行……

  10月4日,我开始倒数着她放寒假的日子……

第50篇、爱情故事天使离开的夏天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曾飞舞的声音,像天使的翅膀,划过我幸福的过往。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那熟悉的温暖,像天使的翅膀,划过我无边的心上,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

  这首歌,现在听起来还是那么好听,还是那么浸入人的心扉。

  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依稀中能辨认出是希的身影。只是衬衫配上了与它格格不入的休闲鞋,蓬乱的头发掩盖了被时光打磨的脸。

  畅逐渐靠近,心里印象与现实的落差让她不敢相信这是她深爱的希。

  “靠近?不靠近??一直纠结她的心。

  正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希突然回头,一眼认出了三年未见的畅。

  “畅,我在这里。”

  一声普通的招呼在这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显得格外亲切。

  然而,畅只是尴尬地举手示意,露出了敷衍的笑容。

  突然的确定让她措手不及,原本期待与希见面的兴奋不已,在刹那间烟飞云散。

  希热情地接过畅手中的行李,手一甩,直接把行李放到了肩上。佝偻的背似乎承受不住这庞大的行李箱,然而畅却异常反感他的姿势。

  望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背影,畅呆呆地站在原地。

  曾几何时,她那么熟悉那个高大俊朗的身影奔跑在篮球场上。她用最高的艺术眼光去欣赏一个人的背影,她是痴痴的。

  而现在,她只能呆呆的。地狱与天堂的落差,她不能接受。

  从前从前,她喜欢他的秀气,喜欢他的才气,而现在他是他么?没有人能够告诉她。

  “丫头,走了,发什么呆!”他还是喜欢叫她丫头。

  “哦,……”

  畅只是停停顿顿地跟着后面,不时左顾右盼,深怕别人异样的目光。

  此刻,畅觉得与希有了距离感,是三年未见的陌生?还是那种隐藏在心底未曾打翻的排斥感吗?

  “畅,你知道吗?”一声,打破了两人的沉默。

  “知道什么?”

  “这三年的打拼,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天地了,呵呵,你看了一定会很高兴的。”希饶有兴致地叙说他的“成就”,像一个孩子一样天真无邪。

  畅却心不在焉地附和着。

  希并没有察觉到这微妙的变化,还在兴致勃勃地说着他的故事。三年的打拼对于他来说是多么漫长而又艰难,在无数个夜晚他祈祷三年之后,他将拥有一切,现在他已知足了,因为畅的来到。

  “还有多久啊!”畅跺了跺脚,往路边的石凳坐下来。

  “过了这条街,再绕两个转角就到了。”

  “啊,那么远。”畅撇着嘴,不停揉腿的手停止了,“我坐车累了,怎么不坐出租车?”

  “坐出租车太……”

  看着畅难受的表情,希还是把话噎了回去。

  车停了,希小心翼翼地从钱包取出一张张的一元钱,数了又数。

  “给,不用找了。”啪一声车门关了。

  望着匆匆向前的畅,希好不容易追上了。

  “畅,你给得太多了,给,你钱。”

  “钱,就知道钱,你以前不是这样的。”畅一把抓过希手中的钱,狠狠丢向希,“我给你钱。”

  希愣了愣,看着一地的钱在很重狂乱飞舞,希却平静地拾起了一张张。

  钱,对他来说的确很重要,如果当初多一点钱,奶奶就不会躺在家里受苦了,如果当初多一些钱,他就可以上大学了,如果当初多一点点钱,他就不要低声下气的,如果当初多一点点钱,他就不用吃了上顿担心下顿了,如果当初多一些钱,他就……

  是的,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没有钱,他举步维艰。想起以前的奢侈生活,他觉得太可笑了,没有想到上帝给自己的花钱额度已经超支了,注定他用下辈子还。

  他没有及时追上怒气冲冲的畅,但他已经最好了最坏的心里准备了。

  可是,回忆扯不断,将他重重拉拉回那个已不可能的美好时光,他们十指紧扣,磨鞋前走,互相咀嚼对未来的幸福,彼此相依,都对未来的世界憧憬。

  然后,希却始终抓着回忆不放,尽管幸福已远离,可是无法带走在畅在心中的印记。斑斑驳驳的誓言似琉璃,一触即碎。在时间轮回的海里,看着你越漂越远,在最后只剩下这个冗长的夏天。

  希的世界在瓦解……

第51篇、爱情故事天涯海角,海枯石烂

我爱你,爱到没有退路。天涯海角,海枯石烂,我将形影相随,选择了你,我,不后悔……

大白天,屋子里却阴暗得可怕,我知道那是暴风雨将来的前骤。每一场暴风雨来临之前,天色都是那么的黑。我走到窗前,想关上它,眼神却落在不远处扑腾的麻雀上面。我的眼眶,情不自禁地湿了,时至今天,我还是逃不脱那些捻碎的记忆。

宋涛,是个浓眉大眼,打扮很清爽的男生,我那个时候以为他会爱我一生一世。可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所谓的爱情,是经不起时间消磨的。他对我的感觉淡了,无论我做什么,都无法重拾回最初的激情。我看得出,和我在一起,他过得很不快乐。于是,我率先放了手,我不想要爱情成为负累。

在他的面前,我没有落一滴泪,可是在他转身离开以后,我却足足哭了三天三夜。我想,就算这二十五年加起来的眼泪,也没有那三天流下的多吧。哭泣,绝食,不言不语,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愿踏出房门一步。当芳芳发现我三天不见人影来敲门的时候,我早已经昏厥多时了。幸好,芳芳没有因为没人来开门而离开,而是叫了开锁匠撬门。所以,这一生,我应该算欠她一条命。

和宋涛分手后的一个月,我瘦得厉害,什么都吃不下。芳芳说我就像是一个女鬼,走路都轻飘飘的。我知道,也许当初我是对宋涛过于依赖,而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失去了他,我感觉自己就象掉了半条命。我有点后悔自己的这个决定,但是也没有想过再回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正因为爱他,我才放了他自由。

可我的精神状态一直都不好,恍惚的,每一天都像是在做梦。于是,我向公司请了三个月的假,希望可以好好调整自己的心态。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消息传来,老家的父亲已经到了肝癌晚期。这个消息令我的脑海突然空白一片,人就歪歪斜斜的倒了下去。醒来的时候,屋子里还是只有我一个,顾不得自己,我急忙地奔向火车站买票。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在医院里陪父亲,祈祷他的病可以奇迹般的康复。只可惜,上帝听不见我的呼唤,五十天后,他还是离开了这个人世。

办好父亲的丧事后,我开始无端地暴饮暴食,最多一天甚至可以吃八顿。面色红润,人也渐渐地精神了。芳芳以为我已经想通了,很为我开心。之后,她因为忙于婚事的筹办,就没再分出时间陪我。

就在那请假的两个多月里,我越来越胖,腰围一下子粗了七寸,体重也增长了二十多公斤。我成了邻居众所周知的“小胖妹”。

那一天,踏进保安室大门的时候,我就被保安拦住了,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进去,并且认定工号牌上的照片绝对不是我。我解释了半天,还是没用,只能打了电话给琳琳,叫她出来接我。

琳琳见到我的时候,那嘴巴长得老大,她无法把我和三个月前的样子联系起来。慕青,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都胖得不成样子了。

我没有吭声,只是跟着她走进了电梯,然后进了公司的大门。我知道很多异样的眼光在看我,还有几个公司的小妹也在一旁偷笑我。这个胖得不成型的身体,连我自己都觉得讨厌,也许大家都会觉得厌恶吧?

总经理把我叫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心里有很不好的预感。果然,他对我噼里啪啦一顿臭骂。慕青,公司本来有意把你培养成公关经理,如果要不是你请假了三个月,你早就坐上这个位置了。可是你看看,你现在这个叫什么样子?还怎么和人家谈生意?你给我马上减肥,我限你三个月之内给我减回体重。

我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本来想追我,估计现在看到我这个样子肯定倒了胃口了吧?人就是那么现实,本来追在你身后的男人,一看见你胖得像肥猪,不吓跑才是怪事。我估计是想得太走神了,最后都没听见他说了点什么。只看见他的嘴唇在不断地蠕动着,蠕动着……

芳芳结婚的前一天晚上,说是要带我出去玩玩,带我见见世面,过最后的单身疯狂之夜。我拗不过她的热情,只好准时赴约。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夜总会,里面的装修极其豪华,还有整排的俊男美女都在和我鞠躬问好。我一边好奇地四处张望,一边却又不敢太多看,这种地方如此奢华,不该是我这样的工薪族消费得起的吧?

进入包厢之后,芳芳就将酒水单放在我面前,说今天的一切由我做主。看了一下酒水单的价格,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一瓶洋酒的价格基本都在千元以上,另加水果小吃等,估计一晚至少要两千以上吧。看我一直在发呆,没有点单,芳芳拿过酒水单随意地点了几种。

慕青,一会让你见识一下帅哥。我看你自从和宋涛分手后,就已经再也没有接触过男人了吧?芳芳挤眉弄眼地,在我耳边悄悄地说。

洋酒送来刚打开,包厢就有人敲门,有个男人走进来,向我和芳芳敬酒。火辣辣的洋酒到了肚子里,令我的头一阵昏眩。那男人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就走了出去。

大约十分钟的样子,包厢里面进来了八个男人,相貌俊朗,每个身高都在一米八零以上。其中一个男人,直接就坐到了芳芳的身边,看来她肯定是这里的熟客。

慕青,喜欢哪一个就点哪一个。快点挑吧。芳芳拿起一杯酒,和我干杯,一饮而尽。

不要了吧。这样的场面,实在不适合我,我有点怯场。看着那些时尚又帅气的男生,我的脸一片绯红。

你要是不选,我可就帮你选了哦。芳芳在我耳边低语。

不,不,我还是自己选,那就第五个吧。男孩子长得特别秀气,人很高,一副模特的衣架。当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心里忍不住地感概,长那么帅气,居然入了这一行,真是可惜。

仔细一看,那眉,那眼,似曾相识。他的长相居然有点象宋涛。那一刻,我迷糊了。酒一杯杯地倒在喉咙里,迷乱中,我一边哭,一边笑,我的吻也糊里糊涂地盖到了他的脸上。

宋涛,你来了,我好想你。我紧紧地抱住了他。我叫天赐。他皱了一下眉头,似乎想躲,但最终还是将我搂入了怀里。在放开手的那一瞬间,他的唇无意间擦过了我的唇,顿时,他和我都怔住了……

这天晚上,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躺在自己家的床上。手机里面有很多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大部分是芳芳和天赐打来,发来的。给芳芳回了一个电话,一看时钟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幸好,我推掉了做伴娘,只需要六点去喝喜酒就好。将换洗的衣服拿好之后,我顺便给天赐回了一个信息。

想不到,这一个短信就是我们情缘的开始。在芳芳的喜酒上,我和他至少来回发了五十条短信。我很奇怪着,他为什么要入这一行。他解释说,家里穷,打工钱又赚太少。其实就算我不问,也知道他肯定会那么回答的。

今天的芳芳很美,我想天女下凡也不过如此吧。如果我没有和宋涛分手,不久的将来,我也会穿上那一身婚纱吧?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张脸,那张脸,不知道是宋涛,还是天赐呢?

席间,我意外收到了宋涛的短信,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这个消息,还是令我的心剧痛了一下。我冲进了洗手间,不停地洗脸,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见我眼眶里的泪。才这么点时间,他就要结婚了,那么,我这个跟了他六年的女朋友,在他心里又是处于什么地位呢?

又是酩酊大醉的一天,自此以后,我恋上了酒。如果没有酒精的陪伴,我就无法入睡。接下来的不少时间,我一直都在酗酒,天赐则每天都会有短信给我,短信里面都是关怀的字眼。我发现,其实除去职业之外,他真的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温柔,会关心人,能弹一手钢琴,还能烧得一手好菜。

芳芳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提醒我小心点,说那样的男人你可以逢场作戏,但是千万不要太认真,否则就是陷入了沼泽地,再也上不来了。

对不起,芳芳,也许,我已经陷入了。我在心里对她说。

禁不住思念,我跑去了夜总会找天赐。他看见我的时候,一脸惊喜,然后就象是一个老朋友一样地拥抱住我。想我吗?他在我耳边说,声音温柔极了。我歪着头看着他,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关于宋涛的影子。但却发现,天赐正在逐渐代替宋涛的位置。

我开始频繁的出入夜总会,挥金如土。最高的一次消费,甚至达到了两万多。眼看着卡上的金额越来越少,我的心也在不断地纠结。我明白,爱上了这样的男人,也就意味着将会万劫不复。

我不敢告诉芳芳真相,只是告诉她,我和天赐之间没有再见面,也就是发发短信而已。可我明白,我的收入和开销早已不成正比,按照这样的金额消费下去,我将会背负不少的信用卡债务。

连天赐都开始提醒我,你不要再来看我了,我们见面不一定非要在这里。我摇摇头。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是你的客人,而你只是一个陪酒的男妓,除去在这里见面,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的话令他的脸色大变。在你心里,我就只是一个陪酒的男妓?原来你是那么想的。把你的钱拿回去,这小费我不要了。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天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将我给他的小费扔在了沙发上。

对不起,对不起,天赐。我真的不知道该把你放在什么位置?我眼看着他出门,身体瘫软倒在了沙发上。

之后的日子,天赐没有再发短信给我,他就象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找过他,那边的人说他请假了。连续一周,他都没有再出现。

我终于忍不住拨通了他的电话。彩铃响了几声之后,他终于接了。声音很低沉,听起来很郁闷。我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无助地抽泣起来。这些天,我真的想他,疯狂的想他。还没等我开口,天赐已经吐出了三个字,我想你。那一刻,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我很想见到他,立刻见到他,多一秒钟都不想再等。如果上天给我一双翅膀,我会马上飞到他的身边。

见面的那一刻,他抱得我几乎窒息,就象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里一样。四目相对,他的吻就这样轻轻地落在我的脸上,唇上,脖颈上。他在我脖颈动脉处不断地啮咬,反复地啮咬,痒痒地,麻麻地,引起我一阵轻颤。

宝贝,我想要你。他灵活的舌头挑开了我的唇,不断地吮吸。我看见他那狂热的眼神,一副想把我吞下肚子里的样子。身体开始一点点的酥软,我的手也不由自主勾上了他的脖子。不可否认,他的吻技很纯熟,能勾起人最深层的欲望。他的手也不闲着,灵巧着解开了我的衬衣纽扣,手指慢慢地探了进去……

不要。我的理智在提醒自己不该被情欲控制。而我的手,却不知不觉地伸进了他的胸膛。我听了见他低低的呻吟声,而那一声却突然唤醒了我。我腾地坐了起来,将他的手用力地推开。

怎么了,宝贝?弄痛你了吗?他对我的举动,大惑不解。

天赐,你不可能会喜欢我的。我玩不起感情。今天的这一切,就当作是一个梦吧。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说完这段话,我整个人都在颤栗,这种心情,比和宋涛分手的时候更痛。我想我,真的,泥足深陷了。

离开的时候,我没有转头看他一眼。我怕,如果看了,我就再也走不了。只要一看到他的眼神,我的心就会软化,我会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那下场,可想而知。

我在不断地说服自己,我们之间没有明天。我们本来就是两根不同的平行线,根本不应该有交集的,不是吗?

在躲避天赐的那些日子里,我变得浑浑噩噩,终日不知所谓。他给我打了很多电话,发了几百条短信,我都狠心地没回。断,就彻底断了吧,可是心,为什么还是那么痛呢?

这是他打来的第一百零八个电话,我想了想接了。他在电话里面说,要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你一切都好。他说,我是真的爱你。我不想你那么纠结,那么痛苦,我希望你能幸福。以后你也不要再躲我了,因为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手一抖,我的手机滑落到了地上。一切都快得叫人无法思考,我在心里喊着这个名字,天赐,天赐。

几天后,我在大街上看见了天赐,他挽着一个女孩,彼此笑得很甜蜜。我站在远处,淡淡地笑了。天赐,只要你幸福就好。

在楼梯下的信箱里,我收到了宋涛寄来的喜帖,照片上的新娘有着一双酷似我的眼睛。也许,在他的心里,还没有把我完全真正的放下吧。

连续不断地悲伤令我突然特别的清醒,我决定减肥。我要回复到从前的样子,没了爱情,我不可以再失去工作。节食,运动,有时间就没完没了的加班,减肥的效果出奇意料的好。每一天,磅秤上的重量都在改变。我在变瘦,不断地变瘦。

四个半月,我回复到了从前窈窕的样子。而不知道为什么,减肥成功的第一时间,我想见的人就是天赐。

我去了他上班的地方,那边的人说他早就辞职了。其中的一个DJ向我招招手,说他认得我。他附耳告诉我一个消息,而我惊得跳了起来。

你说什么,天赐得了胃癌?

天赐,你不能有事啊。我几乎是飞奔着打车,来到了他的出租屋前。屋子里很安静,敲了半天门,也没有人开。我心急如焚,在门前转悠来,转悠去,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

终于,门开了。一刹那,就看到天赐那张放大的脸在我的面前出现。我冲过去抱住了他,眼泪不争气地噼里啪啦掉了下来。他还在,他还活着,我太开心了。

怎么了,宝贝?他的手抚摸在我的脸上,为我擦拭着眼泪。为什么不告诉我?病了也不告诉我。我捶着他的胸膛,又哭又笑,完全象个疯子。

告诉你什么?正在说话的同时,里面浴室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长腿美女,我顿时一愣。这个美女貌似在哪里见过?

你女朋友?我问他。我想起了几个月前,路上看见的那一对男女,当时的天赐正挽着她的手……想到这里,我的手下意识的缩了回来。

哥,这个是嫂子吗?怎么不介绍一下呢?女孩子一开口,就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丈二摸不着头脑。他是她哥哥?她是他妹妹?那我,误会了岂不是很糗?

那你的胃癌是怎么一回事情?你为什么骗我,你有女朋友了?我连珠带炮的追问。

胃癌是一次误诊,其实只是一次胃出血而已。不过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得了胃癌,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想让你死心,所以就骗你有了女朋友。

那你知道是误诊的时候,为什么也不来找我?我几乎是怒吼地冲着他喊。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怕你会看不起我们的职业,你该懂的。还没等他说完,我已经堵住了他的嘴。这一次,是我主动在清醒的时候吻他。他是我的,以后我可不会再允许他去陪别的女人。他只可以陪着我,我在心里嘿嘿地笑。

我爱你,爱到没有退路。正如萧亚轩歌曲里面所唱的:在爱里连真心都不能给,这才真的真正的可笑。即使爱情里没有永恒,我也愿用伤痕换取一点点的真心。天涯海角,海枯石烂,我将形影相随,选择了你,我,不后悔……

第52篇、爱情故事煎饼爱情

她是一所艺术学校的老师,他因单位里办晚会,通过朋友介绍,请她的学生表演两个节目。那晚彩排节目是他和她第一次见面,他一身深色笔挺西服,举手投足间洋溢着中年男人的成熟与自信,一口流利的东北普通话更是如磁石般吸引了每个女孩子的心。节目彩排后,他非常谦虚但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舞蹈动作中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让这些科班出身的女孩子们大为叹服。

看着自己的学生在私底下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她在心里暗自一笑。她28岁,是生命中最好的年华,也是一朵开到极致的花,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什么样的场面没经过,早练就了一双洞若观火的眼睛。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年龄和阅历对于这些青葱般年龄的女孩子来说,的确是一个致命的诱惑。

饭桌上,他称那些小女孩叫姑娘们,唯独称她丫头,她的脸倾刻间烧了起来。报饭时,大家都要了炸酱面,仿佛心有灵犀似的,他和她要了玉米粥,他惊诧地问,你也喜欢?

她淡淡一笑,在他眼里,艳若三月桃花。

喝玉米粥,吃一种薄薄的煎饼卷菜别有一番味道,改天我请你吃。

她以为他说的只是一句饭桌上的玩笑话,没想到二天后,他竟打来电话约她。

那是一间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小店,干净整洁,他要了两碗玉米粥和几张煎饼,那饼薄如蚕丝,晶莹、透明,他拿起一张,摊开来卷了一些豆芽、土豆丝和辣椒丝,都是些普通的家常菜。他递给她,丫头,尝一下味道如何。

她的脸微红,笑着说,已是盛夏的黄昏,再往前走就是万木萧条的秋了,怎还配得上丫头这称呼。

他脱口而出,我喜欢叫你丫头。

她的心有一秒钟的窒息,抬眼看到他深隧的眸子里有火一样的激情在燃烧。她轻阖眼帘,遮住绯红的脸颊和怦怦剧跳的心。爱情只是一瞬间的事情,那一刻,她爱上了他。

此后他便常约她来这家小店吃饼。一次,他一连吃了三张饼,仍意犹未尽,走出店时笑着对老板娘说,如果每天能吃到你烙的煎饼,真是天大的福气。

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在她的心里久久萦绕,也许是爱屋及乌,她开始在家里学着烙这种煎饼,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下午的菜市场里极清冷,只有三三两两的几个人用挑剔的眼光边挑捡早已不新鲜的蔬菜边和小贩讨价还价。

她站在一个土豆摊前,忽然听到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买几个西红柿回去,晚上做汤喝。她回头,看到他提着菜篮子和一个女人并肩走着,他也看到她,但形同陌路。

她低头看到一地的烂菜叶子,早已被无数只脚踩得面目全非,她的心满目苍凉。那几个土豆她终是没买。

她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烙的那些煎饼成了她每日三餐的主食。到了第三天,她的胃开始隐隐的痛。去看医生,被告知,消化不良。

那一刻,她恍然大悟,原来再好吃的煎饼也只能当作调剂口味的副食,如作主食,她的胃首先会接受不了。

她的泪缓缓流出,他对她的感情何尝不是一张煎饼,虽美丽,但也只是他平淡生活中的一剂调料,她永远只是他生活中的一道配菜。

第53篇、爱情故事想起来的爱情

在路途上想起爱情来,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

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工作。

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

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

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

不干涉对方的任何自由,哪怕他还在和旧日女友联络。

不对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

很平淡,很熟悉,好像他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

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留给彼此距离。

随时可以离开。

想安静的时候,即使他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

有一致的生活品位,包括衣服、唱片、香水、食物等等。

不太会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我们很容易碰到的,都是自私或者愚蠢的人。他们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或者抓在手里不肯放,直到手里的东西死去。

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是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10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10年的远行之后,依然想回头找到那个人?有些爱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得不到成立。

我们的爱情,之所以寂寞,只是因为找不到对手。

第54篇、校园故事青春里,那场谁都会遇上的爱情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刘仲平成了同桌。

本来,我是不需要复习的。然而,心高气傲的我,高考志愿只填了杭州的一所最心仪的高校。我想博一下,结果,搏到复习的这条路上来了。

欢迎你,杨姝。刘仲平站起来和我打招呼。这一年,多多关照啊。刘仲平嬉皮笑脸地,一边说,一边为我把凳子拉开。我连正眼也没瞅他一下,就一屁股坐在那里。

本姑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好些日子了,我一直都在没被录取的痛苦泥淖中挣扎着,见谁,都像见了仇人似的。

应届的时候,刘仲平就与我同班,人称“刘胖子”,成绩不怎么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同学们都说他身材是盗版韩红的发型是盗版朴树的,总之看起来不伦不类,不像个学生。不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潇洒俊逸,颇有古风。据说,他爷爷当过私塾先生,他的字还是他爷爷教的呢。

学校有好多棵法国梧桐。树干上,曾经刻下过许多人的憧憬和希望。我在最细的一棵上,抚摸着高三时留下的那几个字。字已经变得硬而干瘪,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像极了此刻黯淡了的梦想。我正暗自神伤呢,刘仲平走了过来,喂,才女,干嘛呢,又在春恨秋悲了吧。刘仲平像是关切,又像是在调侃。我没搭理他。树上的梧桐叶,开始一片两片地落,我往前走了好一阵,一回头,发现刘仲平还站在那棵小树边,正云淡风轻地朝我笑呢。

嘿,这死胖子。

晚秋时候,我感冒了好长一段日子。家里阔阔的院子里,一院的雀子,树上的,地下的,飞起来,落下去,到处都是。每天,我都数着这些雀子打发在家养病的无聊时光。好容易捱到病好,刚回到班里,刘仲平就冲上来,说,你可把大家给想坏了!说完,手忙脚乱地从桌膛里掏出一个本子,恭恭敬敬地递给我,本上整整齐齐的,是各科的笔记。

我怕漏了重点,老师讲的,几乎都给你记下了。刘仲平脸红红的,透着乍见到我的激动,以及,一个大男生的明媚与张扬。

行啊,刘胖子。我一拍刘仲平。那一刻,我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但千言万语,都淹没在我如花绽放的心底了。

那年冬天,北方下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同学们奢侈地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雪仗,释放的青春,像一团团火,燃烧着。我朝刘仲平扔了不少雪球,刘仲平也向我扔了好多。我们都有些疯,回到班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雪水,总之,个个像落汤鸡。杨姝,你看你的手,冻得通红。刘仲平说完,往自己的塑料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开水,然后拧上盖,往我面前一推,说,赶紧捂一捂,暖和暖和你的手。

说完,他一抬手,还顺势捡走了残留在我羽绒服帽袋里的一块雪球。

复读班的年假是短暂的,然而,就在这年假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发现,除了每天的假期作业外,心里总还有些事,隐隐约约的,放不下。是什么事呢?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居然有些想我的同桌——那个死胖子。而且,真去想他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除了胖,模样、神态,居然全在我的记忆中丢了。一片空白。

开学的时候,我把这种感受写成一个字条给了梁老师。当天晚上,梁老师就在她的办公室召见了我。我估计梁老师给我的,必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评。哪料到,梁老师轻拢慢捻,说:祝贺你,杨姝,你真的爱上他了。

什么?祝贺我?!我有些瞠目结舌。我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笑语盈盈的,就是被我视为知己,可以把心底最私密的话都倾诉于她的,最可敬可爱的数学老师——梁老师。

是的,杨姝,你大了,该有一场恋爱了。梁老师语重心长得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你告诉老师一个秘密,老师也告诉你一个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关于你的。

关于我的?我用手一指自己。是的,梁老师点点头。而且,这个秘密同样关涉一场恋爱。梁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眼镜片后边露出一丝诡秘的笑。


第55篇、爱情故事视你如宝

小玉人如其名,就像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玉,让人爱不释手。追她的人很多,她选择了一位爱她入骨而且多金的男人风光的嫁了。

不是说嫁给爱自己的人一定会幸福嘛!可是小玉却没感觉出幸福,虽然老公依然视她为宝,什么也不让她做,可是这代价是她被珍藏在家里,要想出去好比登天。

当然她不可能乖乖听话,她气过吵过,老公并不和她吵,只是拿着火机站在煤气管道边或是拿着刀一刀一刀割在自己身上,弄的鲜血淋淋。

小玉怕了,她不敢再提出去。老公这才笑了,笑得无比温柔。

可是日子越久小玉想要逃出去的欲望越强,这种欲望简直要把她折磨疯了,于是她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撬开窗户跳到了外面。就像做贼一样溜走了。

终于重见阳光的她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马路的边上。开始翻找兜里的钱,手机,可兜是空空的,慌忙只她竟然什么也没带。

她只能步行上路,直奔市政府,她要找妇联。

警卫拦住了她,问她:“去妇联,找谁?”

小玉说:“我反映情况,我被老公常年孽待。”

“孽待?”警卫仔细瞧了瞧她脸和身体,没发现什么伤。哼着说:“身上没伤算什么孽待,我看你最好去医院做个伤检,这样妇联才能受理。”

小玉说:“可我没有伤,他也没打过我,只是不许我出门,不许我工作。”

警卫乐了,上下打量着她说:“吃饱了没事闲的吧!要是我这样对我老婆,我老婆还不高兴死。真是……”见她还是不走,瞪着眼睛说道:“走开,别在这儿瞎胡闹。”

正嚷嚷间,门口走过一位胳膊带红箍的大妈,见状,把如玉叫进市政府大楼底层的一间小屋子里,问她:找妇联什么事,告诉我就可以了。

如玉见这位大妈和颜悦色,挺热心的样子,估摸是个妇联的领导,就哭着说:“我想和我老公丈夫离婚。”

大妈笑着问:“怎么?小两口吵架了?”

小玉委屈地说:“他什么也不让我做,整天把我关在家里,我真的受不了了。”

大妈听后一愣,然后严肃的说:“这样的老公你不珍惜,还想要啥样的?”

小玉说:“可我没有自由呀!他整天把我锁在家里,像是养宠物一样,甚至洗衣服做饭都不让我伸手,我生不如死。”

大妈听她说完几乎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她,表情更加严肃起来。然后对她说:“这样吧!我和你去你家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小玉急忙点点头,大妈叫了一辆出租,俩人一路无话。出租车很快驶到小玉家门口,小玉下了车,她老公立即迎了过来。紧张的搂住她说:“宝贝!干嘛去了,急死我了。”

小玉急忙推开他,一脸尴尬地扭头去看妇联的老大妈。大妈似笑非笑的瞧着他们说:“得!面的钱付了吧!我看也用不上我们妇联调解了。”

老公听完一楞,脸色变了变,不过他马上反应过来,付了车钱。

出租车在小玉的眼前一溜烟的开跑了。

老公则阴沉着脸抓住她的手,把她拽回家里。

这一次老公把窗户钉死了,门加了一把大锁,晚上老公没打她也没骂她,还殷勤地给她洗脚,动作温柔细致。

可小玉只感觉浑身冰凉,呼吸困难……


第56篇、爱情故事青涩的年纪,让我遇见了你

记得那年春天,有一个女子,倾国倾城...第一次看见你时,是在学校画室里面,那天你们班举办画展,我中午吃完饭后,没事就在学校走走,知道高二有一个班举办画展,因为我很喜欢看画,所以就来看看高二的同学们画画的水平如何,就在画室随便看看,你们班的同学很多很多,我就故意在里面找一个女孩,想想她是不是也在这个班的,我就一边看画眼睛一边在画室的每一个角落找她,眼睛就不停的转动,忽然就有一个身穿绿色短袖,背着一个大包包,在和她们班的同学一起在帖画,当时你撙在那里,样子看起来真的很可爱,白白的皮肤很嫩,我就故意走近她一点,我想偷偷的看她却又不敢看,却被你可爱的动作和那迷人的眼神深深吸引,我自问这间学校还有这么美丽的女孩,哇,她真的好漂亮啊,心里就想着,如果我和这么漂亮的女子认识那有多好啊。

想让她注意到我,我就故意站在人比较少的地方能让她注意的到,可是那时感觉她全心意的和她的同学挂画,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其他的事情。过了不久她好象是出来洗手吧,当是我并不知道她走出来了,我就想着自己也困了,就回宿舍休息吧,一出来画室走了两步,抬头望前面,她竟然出现在我的前方向我走来,我就想,这下好了,她一定会注意到我的,一步,两步,她在慢慢的走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的心突然会跳动的那么快,我就假装酷走近她,在她经过我眼眸前,我的脸突然变了颜色,自己感觉一定是红红的,心跳动的频率更加快,就不敢看她,就赶快把眼睛移向另一个方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很想看她却又不敢,但是我感觉她一定注意到了,我就这么装酷和她擦肩而过。走到了楼梯门口,消消地在镜子似的门上看了自己,想想自己的脸一定是很红的了,果然看了竟然真是那么的红,为什么我的脸会是那么红啊,因为怕啊,呵呵。就这样很无奈的回了宿舍了...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走,不知道过了几个星期了,都很少在能够再见到她一次。

真希望能在哪里能见到她一次吧。就那以后心也转向学习了,在认真学习的那些日子里,有好几次,有个很好的同学忽然跟我说:要不我们到高二年级去泡妞怎样,我们满是兴奋地答应和他去,因为那时他正暗恋了高一的一个女孩,我跟他正同是天涯暗恋别人来的,我就说:去就去咯,越快越好,我说:现在去,谁知道他那小子竟然胆小比我还小,他说:不敢勒,我们两个人太少了,不敢去,人多一点就好了拉。我说你怕什么啊,去就去啊,泡妞胆子大一点妞才喜欢啊。他就这样被胆子这么击败了。最后泡妞的计划一事不成了。不过他有时胆子也挺大的,就是泡妞的技术方面不是高手,从此我和他便是好搭挡,就从那起我就跟他混了。

我跟他不久之后,我们就约了好把头发染了颜色,不知道我是吃了什么药,竟把头发染了在学校最红的,因为这样才出众,她才会注意到,想给她留下很酷的形象。每次放学我就和他在学校路口等待漂亮的女生路过,其实我们早早的在路口坐着等了,我真希望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再次遇见那个女孩,等了好几个星期,已经习惯天天在等了,就是很少遇到她,但是我的坚持度无限,今天没有看到她明天在继续等吧。有好几次看到了她,只是不敢去叫她,只是静静的看着她悄悄溜走,人的胆子小也是个问题,真无奈。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们依旧和前段日子一样,照旧在等心中的女神出现,放学好久了,目标终于出现在不远处,我的心还是砰砰的跳,我的同学跟我说:那个女子在那了,你敢不敢去问她电话啊?他分明是在击我,当时在那的有好多都是我的同学,这么多同学在给我壮胆,我在一怒之下鼓足勇气,口中咬着香烟跑到那个女生面前,我说:同学,你好。哇,还没等我问她电话,就说了同学你好,一下子就吓得人家跑到公路中间了,她的也吓的脸红红的,我还看见她还露出一点点微笑。人家就这么被我吓跑了,害我的同学们还大笑,回来了我的同学就问我,有没有问她电话了,我说我就说了同学你好,她就吓坏了,跑了。哎,给人家形象也不好了。他说:你的头发颜色这么红,谁不怕你啊,哈哈哈。哎,又是一次无奈。我说得了,能让她注意到我就好了。


第57篇、爱情故事有关爱的故事

有关爱的故事

一、序

自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纯真的爱情已变得脆弱不堪,被污浊肆意践踏,夫妻间只要稍感不爽,就以感情不合为由散伙,任由无辜的孩子可怜楚楚!因此,艾美很想将二位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真实故事说给大家听听,各位朋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妖媚的艳丽

艳丽于1960年某月某日出生,姐妹仨个,她排行老二。她的父亲曾是我们区的派出所所长,因此,从小感觉比一般人优越,刁蛮霸道,但很可惜成绩太差,所以,为了抄作业,与艾美一直挺要好的。

高中毕业后,工作的工作,读大学的读大学,忘了是八几年的哪天,艾美在马路上遇到了艳丽,要不是艳丽的高声叫嚷,艾美根本认不得她了:原来的单眼皮被割成了双眼皮,头发烫染成了金色的大波浪,小一号的衣服将身子裹得紧紧的,前凸后凸的,非常地妖媚!

艳丽热情地拉住艾美的手说:找了你好久啊!赶紧将你的BB机号码告诉我。

艾美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艳丽生怕世间人不知道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就在艳丽要结婚的当天下午,艾美BB机上收到一则信息:不用来了,我取消婚礼了!

第二天中午11点多,艾美BB机上又收到一则信息:你走了吗?如果没走,今晚请务必来某酒店参加我的婚礼!

艾美如约去参加了艳丽的婚礼,新郎官中等个,悠黑的脸,看上去很憨厚,很老实。

在婚礼上,艾美听到了这样的闲言碎语:

这个老公是昨天晚上才定的,原来昨天要结婚的那个因为钱的原因吵翻了,原来的那个很英俊的。

这么快,一个晚上就换好了这位,这个老实人要吃大苦头罗!唉,真替这个老实人担心哪!

当年的某一天,艾美BB机上显示了一则信息:我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非常地漂亮!

第几年的某一天,在艳丽的盛情邀约下,艾美到艳丽家里去坐了坐,果见她的宝贝儿子的确非常漂亮,比电视剧或电影里的小童星漂亮多了;艳丽指挥着她的老公忙东忙西的招待大家,很让艾美等人过意不去,同时也很为艳丽感到高兴,有这么一位服务周到的好老公!

时间过得挺快的,进入了90年代。

某一天,在公交车上,艾美突然听到有人叫,顺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艳丽,只见她整个身子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对自己招着手。

艾美定晴一看,噫,不是她老公呀!

艳丽走近艾美,看艾美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干吗?干吗?别大惊小怪的,儿子6岁那年我就离婚了!

艳丽告诉艾美:与那位老实人生活太无趣了,并且老实人不会挣大钱,只知道老实地工作。

艾美问:那么你的漂亮儿子怎么办哪?

“叫那个老实人管”,艳丽不耐烦的说着道着,“儿子不能归我,我有我的生活,人生苦短,我要过自己的幸福生活;等儿子大了,我也老了,我要趁自己还年轻多享受醉生梦死的生活;儿子将来是否孝顺也不知道,所以管不了那么多的”。

艾美听了艳丽如此说道,愕然,哑口无语。

某一天,艾美参加了2006年的高中同学会,发现平时最积极踊跃参加同学会的艳丽没有到会,却听到了以下闲语杂言:

艳丽得了一身的病,在医院里呢。

交往的男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了,太脏了。


第58篇、爱情故事寂寞小妖城堡的空白日记

庆苏,这似乎是一风冗长而絮叨的长信,带着微微的心酸和无奈的口吻在叙述,而你是否看得到,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

关与你我之间的结局,如果这样还不是最好,那怎样才是最好。

无非是你住静谧河滨,我住寂寞城堡。

A、

五一长假之后所有的学生都必须返校,我们终于在久违的课堂里见面了。你穿着我以前送给你的杰克琼斯的立领T恤,头发乱七八糟的遮着眉眼和左耳耳骨上那枚同我右耳上那枚一样的怪异耳钉。我走过去,你抬起头看见我,脸上露出邪恶的笑容,我低下头看见你的双脚上穿着一双棉布拖鞋顿时崩溃了,我问你,难道你一点都不热吗?你瞪大眼睛貌似无辜的说,后面开口这么大,怎么会热啊。

你看,我们多蠢,总是找不到事情的重点。重点应该是你怎么能穿着拖鞋来上课而不是你热不热,可是我的注意力却始终只集中在你自身身上。

坐在你身边,偷偷看你,你身上还是有我贪恋的小痞子般不羁气息和少爷们独特的贵族气质,我在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一定是那种家里很有钱很有钱的男孩子,有钱的人也许是暴发户,但真正的贵族是忧郁的,庆苏,你是真正的贵族。

我小声的告诉你,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一直停留在你的脸上,我的眼神那么犀利,只为了捕捉到你丝毫不同寻常的神情,然而你的眼神始终镇定,表情始终戏谑,没有我想要看到的东西,那种不甘而慌张的表情,在你的脸上,从为因为我而出现过。

你拍着手笑,哈哈,那真是太好了,我终于可以摆脱你的纠缠了。

我狠狠的掐你的手臂,你的皮肤真好,随便掐一掐就是一个印子,我说,我有纠缠你吗,我哪里纠缠你了,你说啊你说啊。你指着我笑,一幅不攻自破的样子,我的手顿时无力的垂下来,心里也涌起无数委屈的小情绪,是吧,庆苏,其实我一直在纠缠你,只是自己不肯承认而已。

你问我,怎么认识那个男生的。我老实的回答你,我去逛街,买了很多衣服,最后想要买双鞋子,就去了新开的NIKE鞋店,看上一双很漂亮的鞋子,有个长得很好看的店员走过来问我要不要试,我抬起头看见他笑起来露出的虎牙,心好象在五月微热的空气里化成了一滩水,他看上去太干净了,所以我花痴得理直气壮。

最后,我居心不良的跟他说,我们来交换一下电话号码吧,以后有漂亮的鞋子到了你就打电话给我。他笑得很羞涩,仿佛是看穿了我的用心,可是那又什么关系,重要的是我要到了他的号码。

你听完之后满脸不屑的样子说,原来你是这么花心的人,见一个爱一个。我得意的笑笑,把头侧过去爬在桌上闭目养神,手机里在播放着杨千桦很早以前的一首歌,如果爱情可以输,那我肯定是输,你也不必介意,我的付出。

与舒缓的节奏极不相称的。是我毫无章法的心跳。

B、

我想,我这一生都会一直记得那天,月光温婉。掬于掌心,碎成波光盈盈。我站在楼道的阳光里,身后是酒醉后的父亲声嘶力竭的叫骂,滚吧,跟你那个没良心的妈一样,忘恩负义的杂种。

我倔强的扬着头,看似闲庭信步的慢慢走下楼去。其实内心的屈辱已经像海啸时的巨浪,将整个天地都吞没。

自从父亲的生意投资失败后,母亲就带着家里为数不多的存款走了。临走之前她哭着对我说,小朵,妈妈也时不得已,妈妈也有苦衷。

我木然的看着面前那个美丽的妇人,渐渐的,脸上露出了讥屑的笑意。有什么苦衷可以使她抛夫弃女呢?有什么不得以得的原因让在她在这个家庭最需要团结的时候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我转过身去,淡漠的说,我可以体谅你,但是我,不能原谅你。


第59篇、爱情故事往事 不堪回首

一年多了!终于在此画上了句号。我应该开心才对,可是我在也快乐不起来,这场战争伤害了所有人。而我尽是罪魁祸首。

我求江答应我去外省,我说:"在那边我会照顾好自己。我答应你不会去找前的。要是你还不放心,我签合同进大厂。反正你知道,我在家里一刻也不想呆。在我苦苦哀求下江终于苦着脸允许我去外省,年初六我瞒过妈妈便悄悄买票去了浙江,经过两天一夜的奔波,终于到了目的地。其实我真的没有打算要在跟前在扯上关系,可是我不知道他怎么就知道我又回到那个我们曾经恋爱的城市。那天很冷,他已经站在车站等我了。我本无意理他。按照计划,我是打算先去宾馆休息一天在去找厂,直接搬到厂里住的。在那里的朋友大多都是认识他的,几个不认识的也是有家之人,我也不便打扰。他似乎看穿了一切。他说:你在这又没什么人可以帮你,你看吧!你去我那里,等我帮你找到厂后,你在搬走。我不勉强你什么。我们可以是朋友。我真是个不会拒绝人的傻冒。不过他既然说是朋友,我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毕竟一个人在外面确实不是那么容易。我就想找到厂马上走就好,这样应该不会对不起江。然而我却不知道这已经伤了他的心。最后几天我跟前还有他一个朋友一起找厂。像他们都是一些要求高的家伙,大厂不进,(一般大厂都很严格,按时上下班,请假也得一层一层的批了才能请)工资不高不进,不自由不进,(想上班就上想下班就下只要能把货发出去就ok)老板不好玩不进。而我就想找个大厂进去数时间过日子,离前远点,这是我对江的保证,在见前已经感觉很对不起他了。可是每次我一看大厂招聘就被他们揽了下来,前的朋友总说:大厂有什么好的。我们大家找一个厂,反正你也会上片,到时我俩上片,小前整架,不是挺好的吗?

在这期间,江知道我和前又在一起,我俩一直闹矛盾,慢慢的,我闲江烦,他不了解我在这边的情况,每次打电话来总有说不完的话,时间久了,我也不想接电话,我想过段时间大家平静点就会好吧!

之后我也没进大厂,就跟着前和他朋友进了小厂一起上班,吃饭三人也一起吃,这样一来,我和前关系越理越乱,扯也扯不清。在他那些曾认识我的朋友面前,我还是他女朋友。怎么解释都无用,毕竟我和他一起上班下班,吃饭。说给鬼听,估计鬼也不信了。时间久了!我也没必要解释那么多。我和江,一直僵持着,因为越来越讨厌他对着我的耳朵说过不停,我对他也是越来越冷淡。他说我不爱他了,我也就顺着他的想法走。可还是会隔三岔五给我电话短信。我也爱理不理。

到了快七月的时候,妈妈就一直打电话催我回家。妈妈说"七月半要到了。如果你还有点良心就回来给你爸爸磕两个头,如果你觉得你对得起你爸爸你以后都别回来,不听话的东西,我为你操够心了,我该做的也做了。你看着办"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打算回去了!一是要去看爸爸,二是在这里这段时间,真的伤透了他的心,虽然电话里我总是对他冷淡,爱理不理,可是他每天晚上熬夜不睡觉,我也心疼。三就是和前的关系。以前是和他朋友些讲不清,现在和他也扯不清,干脆还是躲开吧!我也不想妈妈在为我的无知而流泪。

借这次回家给爸爸上坟的理由,我提前了一个月。(于6月28日农历的5月27)便匆匆的回家了。虽然妈妈电话里总骂我不听话,但她还是爱我的。知道我买票回来了,不知有多高兴。还有就是江,也许他的心情跟老妈一样吧!这段时间他们没少为我流泪呀!妈妈说"既然回来了就不要在出去了。你在外面我实在不放心,由其跟前在一起我更不放心。"妈妈一直不喜欢前,原因我也不知道。

我想回来了,一切也该风平浪静了。不在和前扯不清,不在让妈妈替我担心,不在让江为我流泪。可事实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我才回来没多久,前就跟着回来了。他说要找我,要去给我妈妈说我俩的事。让妈妈同意我跟他在一起。我一个头两个大,我坚决不要在见他了。我不想把他带来我家,闲言碎语能砸死人,我不想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可我是乎忘了自己曾告诉他来我家的路。没想到他真的就来了。我本想反正他不知道是哪家,就让他等吧!妈妈知道他来找我了,被臭骂了一番后,妈妈让我去把他带回了家。接着妈妈就对他说了妈妈的想法。反正结果就是一句:你和艳在一起,我是绝对不会同意,除非我死。前,看诱不过妈妈,也只能无赖的点头。可他那会那么轻易放手。他想妈妈不同意,都是江在中间阻拦。他想我不愿意和他好,也是江的不对。可事实回来我并没有和江和好,虽然他一在恳求我去他那边等他。可是我知道因为前的关系给他留下了太多无法抹去的阴影。


第60篇、爱情故事男孩女孩的故事

男孩高中的时候很厌学,从来不好好听讲,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听音乐,男孩的爱好是打篮球和写小说,他常常会写出一些令自己也惊讶的东西,然后自己默默欣赏着,他的世界是封闭的,谁也不能够打扰他,他也从来不会多看身边的人一眼。女孩是从某县转来的,因为家庭困难,而男孩在的那个学校读书是免费的,到最后发毕业证。男孩第一次见到女孩的时候心里振荡了一下,女孩的脸很黑,这是男孩对女孩的印象,但她的眼睛却很漂亮,女孩很小,是那种让人看了忍不住怜香惜玉的小,男孩喜欢上了女孩,男孩不否认自己的想法,女孩没有同桌,原来有,可后来没了,是男孩让他消失的,男孩和女孩坐在了一起,男孩话很少,一般还是写小说,打球。女孩没有书,男孩固执的把自己的书给了女孩,说自己用书没用,女孩接受了,渐渐的,男朋了解了女孩的一些事,他被震撼了,他上课再也没有睡过觉,他开始拼命的变好,一个月后,男孩向女孩表白了,女孩开始拒绝了,后来又答应了,男孩知道自己找到了春天,他再也不沉默了,他一跃成为了学校的拔尖,因为学校本身就没人才。男孩对女孩掏心掏肺的好,让同班的每个人羡慕不已,只要女孩在男孩身边,男孩决不会让女孩不开心,在女孩心里男孩无疑是贴心的。

一年后,男孩得到一个机会,是可以到外面上学,然后上班的机会,这对男孩无疑是重要的,男孩一直希望自己能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奋斗自己的梦想,这个机会很难,县里有关系的能去,而男孩在的学校只能一个人去,男孩没有任何关系,但男孩的班主任跟校长表态要让男孩去,校长答应了。走之前男孩给你女孩留了一封信,里面隐藏了一个美丽的预言,只有男孩知道。

男孩走了,女孩还在学校上学,只是没有了同桌,有了男孩不在的失落。男孩没有让所有人失望,他拼命的努力,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有了自己的职业,一份在别人眼中不错的事业,男孩从没忘记女孩。女孩在学校上了半年也缀学了。男孩拼命的努力是希望能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能给女孩一些希望。男孩想到了让自己改变的事:女孩的家庭困难,她的母亲是你残疾人,她的父亲也在不久前出了车祸,她真的很不容易,只有十八岁却要承受那么多,男孩想给女孩一个未来所以他才会改变。故事的结局我不知道,因为男孩现在还在努力,但是他对女孩说过:“我不轻易许诺,但要许了我就一定会做到”,也许有些人会笑这个故事的平淡,没有平时看完故事后的感慨,但是你仔细品味其中的意思吧,如果你能读懂这个故事的含义,你会明白很多。

男孩女孩的故事很快有了结局,他们分手了,可笑的很,男孩呵护了那么久爱情竟然还是没得到上苍的眷顾。分手的理由更是可笑的很,“我不想被别人说”,是女孩嘴里说出来的,但是男孩震撼了,多么荒唐的理由,男孩什么也没说,什么也说不出来,回家后,男孩用短信的方式告诉女孩:“我们分手吧,我不是一个缠人的孩子,我不喜欢一个人的爱情,我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要你践踏我的爱”。任何人都没想到,说分手的会是男孩,连男孩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真的可以说出口,但是男孩并不后悔,他真的很爱女孩,不想让女孩为难,他宁愿背起所有的伤痛。

男孩拼命的打球,打球是他唯一可以发泄的方式,他把篮球拍的很大声,似乎在发泄,似乎在忘记,曾经的一幕幕在脑海里不断的回旋,怎么甩也甩不掉,篮球一次次脱离篮筐在地上跳着,滚着,仿佛在嘲笑他的失败,凛冽的寒风吹打着他的脸,也在小看他的无知。那个下午,男孩投了很多球,多的让他自己也数不清,球场上只有他一个人,他很满意这样的效果,因为这种效果叫发泄。男孩很平静,平静的让他自己也害怕,他没有任何别的冲动,只是一下下的回忆着曾经美好的画面,他只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问心无愧却换来这样的结局?别人说他运气真好,因为他起码有事业,一份流动性很强的事业,这样他可以四处游玩,男孩说我没有运气,因为男孩说过,自己会用所有是运气换女孩的健康平安,而且男孩也说过:“我不会轻易承诺,但是如果说了我就会做到”。男孩真的一无所有了,这样也好,他可以毫无牵挂的去奋斗,再也不用担心女孩会生病而提醒她多加衣服,也不用担心女孩会碰到坏人而提醒她万事小心。现在,他们成了路人甲乙,男孩真的是做梦也没想到,他早就认定女孩是他这辈子追逐的那个人,他早就把整个未来规划的完美,只等他一步步实现,即使不会实现的那么完美但也不是这种让人很受伤的局面。男孩本来不难受,但是在写东西的时候难受了,因为他想到女孩说过的一句话,一句让他至今铭记在心的话:“遇到你我很幸运”,男孩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话,他总是会回味女孩带给他的这份感动,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了。哎!


第61篇、爱情故事山有木兮木有枝

相遇的时候,他的身边已经有人小鸟依人。

从山里走出的她,带着初踏大学校门的新奇、惶惑与羞涩站在了他的面前。“小女孩。”他想。

走进学生会,她成了他带的“徒弟”。“以后叫师哥就好,把这些资料整理一下。”他把一沓资料放在她面前便绝尘而去。门外不远处站着她的小鸟依人,她一眼瞟见伊人泪眼婆娑的样子。深低着头的她咬了咬嘴唇,抬头四顾一下那个破败的小屋——他们的“办公场所”,偏隅在教学楼的一角——顿时间眼里漫上了泪水。第一次,她在小屋里感到的是委屈。但她不会想到,在以后的四年里,这里将成为她时常驻足观望和思念的地方。

在小屋做事的不止他们两个人,他还带着别的徒弟。其他人做事说说笑笑,沉默的只有他们两个。同样是出于秉性,他的我行我素中带有一种高高在上的骄傲,所以轻易不开口,而她,天生的静默中带有一点倔强,既然不开口,索性大家都不开口。他抱着胳膊在小屋转来转去,只是在关键的地方给徒弟们一点指导。偶尔会站在她的背后看她做得怎么样,这时她额上总是渗着细小的汗珠,越发把头更深地低下去,生怕自己出一点错误。跟着师哥做事,她总感到吃力。他是一个要求极高的人,即使她尽可能地想到所有的细节,他还是会把她做的计划批驳的体无完肤。她习惯咬着嘴唇,低头含泪地把他的话听完,然后回去耐心地改。他不会知道,就是这些他看不入眼的东西,她要熬多少个晚上才能够做出来,但她从不辩驳。他唯一看见的并且依旧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她总是不抬头呢?一个自卑的小女孩,他想。

他喜欢做事认真的人,不久之后就对她就格外多一份注意、多一点严格。经常,他会叫她加班,有的时候是小灶式的指导。她在桌前做策划或者画海报,他在旁边看着。刚开始的时候,小屋里只有沉默。这种沉默最终挫了他的骄傲,不得已先开口打破僵局。尽管很多次他想跟她较劲不开口,可眼前的这个小丫头片子愣是能够一句话也不说,闷头做她手上的活。开口的他却说不出好话,谁让她连自己这个师傅都晾在一边呢?在她面前他就是一个黑脸。

他也不是一直铁面黑脸的样子,比如,对他的伊人。她会看见他摆弄伊人的手,细细地看,就像捧着一件精美的瓷器,生怕会摔碎。她会看见他一手拎着伊人的包,一手提着笔记本电脑,一路在伊人的旁边说说笑笑。她会看见他在餐厅里,两手端着餐盘,嘴里叼着饭卡,乐颠颠地买菜打饭……原来他也有另一面。

不知从何时起,她开始关注他的一点一滴。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的,当你开始记挂一个人的时候,生活到处都会碰到这个人的影子。夏天里的白衬衫,篮球场上的三步上篮,冬天里他团着雪球,还有…还有…她经常偷偷跑到他的空间和博客里,看着他的喜怒哀乐。他是重情的,他是讲义的,他在谈论昨天报纸上的一条消息,他…他…就这样当秋风又一次吹起的时候,她的心里,满满的,只装得下他了。

可是他身边依旧有伊人。伊人快乐,他快乐。她什么不能做,不能说。是他教会她那么多,于他而言,她只是一个那么好的徒弟。

又是一个黄昏,他们两个在小屋商量一个活动的策划。现在,她可以跟他平等地讨论了,不是只有听话的份儿。谈到酣处,还可以彼此开个小玩笑。黄昏的光有点暧昧地溜过窗,他的侧影映在光里。她突然停住了笑,咬了咬嘴唇,说,你知道“山有木兮木有枝”的下一句么?“嗯?”他转过头来,带着疑惑问:“你刚才说什么?”“奥,没有。”她转头去看窗外即将逝去的夕阳,低声呢喃:“心悦君兮君不知。”


第62篇、爱情故事一转身已万水千山

苏生的走,让一切就此落幕。就像是看一场电影,屏幕上打出“END”,观众纷纷起身离开。而她,不肯走。执意不肯走。一个人留下来,从头看起。

回忆,就是这样的吧。

1她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但她喜欢探究那些美丽东西的来处。所以,16岁那一年暑假,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美术学习班。那一年,是1986年。

她与他就是那一年相识的。他是班里绘画最好的。那时的他已经工作,在一家提花设计厂做图案设计。那一年,他24岁。

她是班里最小的,也是最爱提各种问题的那一个,教绘画的老先生觉得她的问题实在太简单,就指派得意门生他坐在她的身边,回答她那些刁钻幼稚的提问。她早已知他叫苏生,早已知他是绘画最好的,但她还是本着少女的骄傲说:“我叫杨梅,你呢?”

从此,他受尽她的恶作剧。不是一个转身后,画得好好的画变了样,就是刚刚画好的画不知怎么就署上了她的名字。她没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他总是笑着摇摇头,继续做他自己的事。

也许他心里明白,她还是懂事的吧。画具买来都很贵的,她常在不经意间就带来双份,然后给了他。她知道他穷,家里瘫痪的父亲和读书的弟妹都靠他一个人。

美术班她一学就是两年。高考落榜那天,她心里不是很烦闷,意料中的事情,她一向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她还是按着他的嘱咐打电话到他的单位。她说:“都因为你,叫我坚持学画画,现在好了,我落榜了。”他愣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供你重读。”

掷地有声的那种承诺。

她轻轻挂了电话。家里的环境同时供10个她重读都有余。而他,她太了解了。老先生曾私下告诉她,以他的能力,早就可以不必再来学习的,他却宁愿每天不吃午餐也要省下学习的钱。若他再供她读书,他又要省下什么?

不用他说出来的,但她懂,他之所以一直读美术班,不过是想与她在一起。

18岁,心事猛长的年纪。她懂得他。

2她是懂得他的,但当老先生代他向她表白的时候,她生气了。她嘟着嘴说:“我刚刚18岁,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工作,我怎么能这样做呢?”老先生很有耐心,只让她记住一点:人生的机缘稍纵即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她相信的是,那个为了她宁愿不吃午餐的男子,可以等她一辈子。

得知她拒绝,他还是一副好脾气,他说:“你现在还小,我不想吓到你。我只是想告诉你,等你长大后,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能记得我,能把我放在你的条件之中进行选择。”他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是点头的,点头的时候,心里恨他太为她着想。她不是不想同意的,但她要有足够的尊严。

她拒绝,只是希望他能亲口对她说。

一时找不到工作,她就呆在家里。每天她只做一件事,把买来的一大堆素描纸一张张分开,而后在上面细细刷上清油,拿到太阳下去晒。再然后,用纱布过滤从附近工地要来的粗沙,把细沙均匀地撒在上过清油的纸上。最后的工程就是把这些成品油画纸送到他那里。她说:“我闲嘛,这样很好玩。”

他只是看着她笑。很幸福很踏实也很坦诚的那种。

他们是彼此懂得的。

那是1988年夏。

3她最终凭着一手绘画本领被一家单位的团委招去,且从一开始就得到重任。因了工作原因,她开始四处出差。他的信总是四平八稳地等在她出差归来的日子。同一座城市,他们见个面不是很难的,但他一直坚持着他说过的话,让她看到更多的天空,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青春。他或是太疼爱她了吧,他总希望她得到的是她想要的。

当她因为工作太忙,因为世界一下子在眼前变大,因为身边的人一下多了起来,而压了两封信没有给他回时,他的信就不再来了。等她惊觉再写信过去,才知他已换了工作。


第63篇、爱情故事手掌心里的爱情

摊开他的掌心

我终于看清楚,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感情线

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呵!

浪漫的我最爱给人看手相,朋友们都戏称我是预测爱情的小巫女。

一直都固执地认为,人的掌心是藏着玄之又玄的秘密的,所有感情的悲欢离合,都尽收在那条感情线里,闲时常会摊开自己的掌心,满意地看到粉色的掌心里那条爱情线干净分明。于是我就相信,无论经过怎样的伤痛和等待,终会有一份最真的感情在前面等着和我相逢。

后来真的就遇见了他。

初夏一个午后,我在雨中悠闲地漫步。忽地瞥见路边有个小小的花坛,有些荒芜了,杂草丛生的,却有一株玫瑰在雨中开得正艳。那份热烈而寂寞的美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嗯,偷一枝吧,就一枝!

主意一定,我四处张望一番,瞅准了那枝好看的玫瑰,谁知一伸手却正好握住了一枚花刺。我眼睁睁地看着掌心上冒出了一粒血珠,心里别提多恼火了。

“我来教你怎么折玫瑰花儿!”正在发愣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温和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却触到了一对清澈的眸子,正含着笑意静静地盯住我。没等我开口,那男人已把玫瑰花柄上的刺儿一枚枚地扳了下来,轻轻一折,玫瑰就到了手上。“给你!”他把花递给还在发愣的我,“折玫瑰要先把刺掰下来!”

我接过那枝还凝着雨珠儿的玫瑰,抬头细细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白T恤,干净平凡的面容,唇边挂着淡淡温和的笑,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里恍恍惚惚地,一下子忆起了红楼梦里宝玉初见颦儿时的一句话:这位妹妹我认识!那样一份前缘未了的感觉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心。

“下雨了,你去哪儿?我有车送你一程!”我回过头来,看到身后有一辆雪白的林肯车。没等我回答,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走吧,小心有人看见了会罚款的!”我竟一如听话的小孩一样被他牵着手,上了车,我仍是沉浸在那样一份似曾相识中有些恍恍惚惚地。“去哪儿?”他并不看我,专心地开车。我吐出一个地址,然后就捧着那枝玫瑰,心里乱乱的。很快到家门口,我心慌意乱地推开车门,道了声谢就要走。“等一下!”他在背后唤我,我转过身,看到他淡淡的笑容和伸出的手掌:“写一个你的电话给我好吗?就写在我手上。”我忽然有一种想看看他的掌心的欲望,他的掌心,究竟会有怎么样的一条感情线呢?写下电话,在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开始有一种柔软的疼痛:他的掌纹和我一样的干净而分明呵!雨已经停了,可却有一片湿湿凉凉的东西,杏花春雨一般浸润了我的脸颊。

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掌心和我的命里所等待的那份爱情了。和他的相处是淡淡的,他的阅历和年龄都注定了他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激情和火热,但和他在一起是温暖而踏实的,我几乎沉溺在那样一种感觉中不能自拔。

在不太忙的日子里他会给我电话。我们开着车沿着东湖慢慢地兜着,然后停在一处安静的湖边,一起看波光粼粼的湖水被如血的残阳映得泛红,直到夜色一点一点包围了我们。这时车内流淌着柔柔的音乐,我们轻松地聊着天。我常会被这种气氛深深地打动。“哎,我总在想着,要是以后在郊区有一栋小小的木屋那该多好!房顶是用透明的玻璃做成的,会有阳光洒进来,晚上还可以数星星,浪漫吧?”我捧腮作陶醉状。

“那夏天呢?”他带着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悠悠启发道,“会不会被晒死?”

……

“那,我已经设计好了以后的生活,天天呆在家里,穿最舒服的睡衣,什么也不做,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给自己看,多自在!”

“那不用工作?不用过日子啦?”他又是不以为然。


第64篇、爱情故事真的,我爱你,单恋

在别人眼中,你是很多人迷恋的对象,在我眼中,你是万人迷,但我,却只能站在你被人捧得高高的舞台外围外默默地看着你。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你最好的男性朋友,2年多的时间,从普通,成为挚友,然后......没有然后了。

你的生活总是被很多人围在中间,而我,却不清楚我是不是那一群人的其中一个.........

在高一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篮球场上,你那叛逆的染发令人注目,你那冷酷的表情令我不屑一顾,在那时,你在学校已经有不少的人气。

到了高二分班,意外般,你和我分到了同一班上,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或许很多人对你都很在乎,但我却毫无反应,你那染色的头发,或许因为我家庭的原因,我对你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厌恶.......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记得我们第一句话是在Q上说的,从那时开始,我和你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对你也越来越了解,后来,我们第一次出去看了我们的第一场电影,这也是我一次和女生单独去看电影,看上去好像这都是所有爱情的开始,不过,事情并没有像平常剧情的那样发展,后来我们看了好多次电影,到现在,我们每一次看的电影票根我基本都留着,其中有2场的票根我弄丢了,我郁闷了好长时间。高二,我对你没有意外般有了感觉,但我人有点自卑,而且因为你的相貌,你的人气,我可以夸张地说--没敢高攀你,还有那时,我大多数是因为样貌而喜欢上了你。

到了高三,很辛苦的一年,但我对你的感觉却是有增无减,每天上课,我都不时看着你的背影,我习惯了,每天一回到班上看的第一眼就是你的位置。我很疼你,每当有好东西的时候,我都会和你分享,每当我父母送餐来的时候,就算我吃不饱,我也会尽量留一些带回去给你,呵呵,每次听到你没吃饭的时候,我都会很高兴,看着你吃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幸福,我会开心一整晚。那时,我开始关注你的心情,每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都想安慰你,但很多时候你身边总是有很多人做了我想做的工作。高三那年,我真的很想陪你多一些时间,于是,后期,中午我和你一起留在了班里,虽然没有了休息我有点难受,但我心里还是有点高兴。临近高考那段时间,有一段时间你崴了脚,行动很不方便,于是你要求我背你,那时我真的很高兴,虽然表情是不愿意的,当你伏在我背上的时候,那时我有一种感觉---感觉全世界都背在了身上,那时每晚,我都会等你,等你复习完的时候背你回宿舍。

2月14日,是大年初一,也是情人节,那天,我根本没奢望能和你一起过,但那天,我确实和你一起过了,你说要花,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当我拿着一束花出现在餐厅的时候,全场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我脸发烫,当我在餐厅等了两个小时,你出现的时候,我把花送给你的时候,你那时候的表情,我还忘不了,后来,走到街上,你拿着我送给你的那束玫瑰花,我站在你旁边,街上行人羡慕的目光都看了过来,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很幸福。

或许,很多人都发现,我很喜欢写东西,水平从一般,到现在还能过得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当我第一次看到你写的日志之后,我对你的文笔感到很惊讶,对我来说,以你平时的性格,居然能写出这么感性而且优美的文字,我对你i又多了一份了解,同时,我觉得我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因此,我也不断地写,私底下偷偷地写,为了,就是能和你拉近一些距离...直到现在,别人有时赞赏我的文笔的时候,我再看看你很少有更新的日志,我觉得,距离并没有拉近了多少.........

和你聊天,是一件辛苦的活,呵呵,因为我们很多时候聊的不是那种很普通的话题,是聊一些很深奥的问题,在没和你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情商还是可以的,人生道理也懂很多,但后来我才知道,我和你比起来,差太远太远了........于是,每次和你聊天,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想很远,为的,就是不让我跟不上你的节奏,我害怕我一旦跟不上你的节奏,你会永远都不再跟我聊这些特别的话题,毕竟,特别的话题不会和每个人都去说,而且,在你的圈子里,我想也没人能够像我一样跟你聊这些,幸运地是,我还能跟上你的节奏,这一聊,就是两年多,也是因为这样,我平时想事的时候都是想得很远,这些,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这样。从那时候开始,我喜欢你的原因不再是因为你的样貌。


第65篇、爱情故事肩上蝶

小编为大家带来:肩上蝶

有一种爱,不能在心中,只能在梦里。有一种相思,不能成为现实,只能是虚拟。有一种等待,绵绵无期。有一种怀想,虚幻而美丽。有一只蝴蝶,不能在怀中,只能在肩头。你是那秋蝶,我是那秋菊,在静美的秋天,彼此用幻想来依偎取暖。前世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擦肩而过,此生情缘难了。

人生就是残缺的完美,生命就是无边的等待,爱情就是钟摆的两极,一边是痛苦,一边是幸福,我们在两极里徘徊,轮回。百年的凝望,千年的等待,岁月在红尘深处,静美成明媚的秋天。那前世的情人,在千年的梦中,幻化为蝶,在思念的天空,翩跹成最美的诗篇。蝶,御风而动,清灵飘逸。蝶,超凡脱俗,惹人爱恋。蝶,上下翻飞,凌空畅游。蝶,空灵妩媚,动人心魄。

佛曰:和有情人,做快乐事,莫问是劫是缘。你说:是缘,也是劫。你用百年的相思,作茧自缚。我用千年的等待,修炼成精。在这美丽的秋天,你破茧成蝶,我盛开若菊。只为这匆匆的一刹,我们缠绵了千年。蝶儿娇艳,曼舞如花。菊儿沉醉,潇洒如蝶。蝶儿舞,菊花醉,谱写秋天最美的情歌。蝶与菊,本来就是一体,现实与梦幻,本来就无二。等君携手,夜夜凝眸期盼,难了情缘,就是一帘幽梦。你说:你是我的菊。我说:你是我的蝶。

菊,在秋天里怒放,只为他的蝶儿。一只等待千年的美丽蝴蝶。一只只能立在肩头,不能拥在怀里的蝴蝶。人生沧桑,岁月静好。在这个秋天,坦然面对,让襟怀坦荡,让爱成佛。在这个秋天,直面人生,让身心自在,让生命从容。明媚是忧伤的微笑,放肆是寂寞的挥洒。秋空湛蓝,秋水澄净,秋花秋月素净而沉寂。你翩跹而来,惊艳了江南的秋。你洗净铅华,淡然从容。你娇憨妩媚,回归本真。你寂寞深沉,率真美丽。你超然脱俗,冰雪宁静。

爱,无处不在。情,不增不减。那囚禁我们的,已一去不返。人生旅途,处处是美丽的风景。在心灵深处,你我就是彼此诗意的栖息地。让信心充满每一天,让希望挂满每一个枝头,让心胸阔然空阔,让思念淡淡的,让生命一寸寸慢慢绽放。爱,也可以是一份淡然,一份闲适,一份惬意,一份从容。蝶为菊舞,菊为蝶醉,爱也可以是一种欣赏,远远的,静静的,只为对方幸福。欣赏有时比占有更美丽,更接近生命的本真。

温柔似水流淌,在轮回的烟火里,幸福只是一种感觉,生命绽放又湮灭,爱情开了又谢了。想你,每年每月,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在亿万劫的轮回里,情难了,缘难了。人道平凡是真,上善若水,你轻盈的飞舞,在我的梦中,在俗世凡尘之外。你在我的净土里,翩跹起舞,你即是佛,佛即是你,庄严而洁净。喜欢在天高云淡时念你,喜欢在梵音阵阵中想你。你就如那朵圣洁的莲花,静静开在我的心间,开满整个极乐世界。

禅院的钟声敲打心房,我跪在佛前,佛幻化成你,紧紧把我拥抱。你娇艳,飞扬,沉醉,在黄昏里,醉立在菊的肩头。所有的颜色,都是无色。所有的爱情,都是无情。无色即万色,无情即是有情。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秋风雨露。你随风而来,随风而去,卷起一地红尘,掀起漫天花雨。我便摇曳一身的花语,任相思蔓延,情意绵长。爱缓缓飘落,落地成殇。一缕清风,一缕幽魂,氤氲成满地花香。淡淡的情,淡淡的爱,淡淡的恋,飞舞成蝶。爱难守,梦难归,相思美,醉红尘。锦衾薄,韶华逝,泪空垂。

回首天之涯,寂寞弥漫,情缱倦。蝶说:我爱菊。菊说:我爱蝶。不知是菊醉了蝶,还是蝶醉了菊。

肩上蝶

第66篇、人生故事台风刮来的爱情

台风“海鸥”悄悄地向东南沿海逼近,路上的行人已能感觉到它的汹汹来势。玉澜正艰难地骑着摩托车向售楼部驰去,风沙四起,她本能地眯着眼睛。

突然,一辆小车从拐角处闯出,她来个急刹车,一下摔倒了。小车自顾绝尘而去。她又委屈又尴尬地爬起来,不由四下里一看,只有一个小伙子在附近的绿化广场上忙活着,要不这脸就丢大了。她一边揉着隐隐作痛的手腕,一边扶起车。车的后座箱被摔破了,一沓楼盘样图被风刮飞了,玉澜气急败坏地捡着。

有一张正好落在那个小伙子跟前。他顺手拾起图纸,递给她。玉澜接了过来,扭头便走。

“你等等。”身后传来他的喊声。她诧异地回过头,只见他摘下了一些叶似袖珍荷的绿草。“你的手淤青了,用它的汁液涂抹一下,伤口会好得快。”他说着,把那些草放在掌心里揉碎。她心里一暖,此时,他的关心,把她的委屈全消融了。她实在不忍心拒绝这份温情的关怀,像个受宠的孩子般,很听话地任他把冰凉的草汁敷在伤口上,痛感顿时减轻了不少。他说,那是三味草,嚼在嘴里咸咸酸酸甜甜的。

交谈中,玉澜得知他叫子涛,刚从园艺学校毕业,负责这里的绿化工作。玉澜也如实告诉他,她是翠香小区的售楼小姐。

玉澜离开时,边走边回味着刚才的情景,平静的心湖漾起了小小的波澜。她情不自禁地回眸再看子涛一眼。两人的目光恰好碰在一起,温柔而又暧昧。

这一看,让不相信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一见钟情式的爱情的子涛被秒杀了。玉澜的一颦一笑在他心中扎下了根,呼啦啦地拔节、繁茂。

表白于“莫拉克”

玉澜的这一摔,子涛明白了园林的设计更重要的是以人为本。子涛在广场上精心设计起小路,他把小路裁弯取直,给行人以方便。子涛经常能看到玉澜从那条路上经过,就与她搭个讪,打声招呼,他干起活来一点都不觉得累了。

而玉澜对子涛种下的花花草草极感兴趣,每天下班时,总喜欢冲他问这问那的。在她的心里悄悄种下了一棵名叫爱情的树。它的叶儿与三味草一样,见到子涛时,散发的是甜味;不见子涛时,散发的是咸味;见子涛被花草划伤时,散发的是酸味。

这天,“嘀嘀”一声轻响,子涛掏出手机,一看,是中国移动客户服务信息:接省防汛办通知:第8号台风“莫拉克”逐渐向中国东南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加强,请您注意安全。

读着短信,子涛想起因“海鸥”认识了玉澜,心底的幸福涓涓流淌,他寻思着找个机会向她表白。自小怜香惜花的子涛最看不得风摧雨残落红满地的情景了。他决定在“莫拉克”来之前,把玫瑰花剪下来,做成最漂亮的花束,送给玉澜。

当玉澜接过子涛送的花时,脸颊飘起朵朵粉霞,显得更楚楚动人了。忽然玉澜“啊啾”一声长长的喷嚏在空中不合时宜地炸开。子涛心疼地问:“感冒了?”玉澜歉意地笑了笑说:“没,没有!”子涛正想把那句酝酿已久的话说出口时,玉澜却以有事为由,匆匆离开。

那句话压在子涛的心里,沉甸甸的。他一边修剪着花草,一边瞅着玉澜的办公室。忽然,那束他刚送出去的玫瑰从那个窗口飞了出来,深深地刺疼了他的心。他奔过去,伤心地拾起玫瑰花。

这时,一个男人从玉澜办公室走出来,冷冷对他说:“你真正了解玉澜吗?你不应该给她送花!还有,真有本事,你帮帮她策划售楼的事,别只会拈花惹草的!”说完,“呼”一声,开着车绝尘而去。子涛一脸愕然地立在风中。玉澜急冲冲地飞奔到子涛跟前,表情复杂地说:“对不起,花是被他扔掉的!”

“他是谁?”子涛追问道。

“超风,打小一块长大的。”玉澜顿了顿说。

子涛心里酸溜溜的:“你爱他吗?”

“他是我的十个手指头。十指连心,但离心却是那么远。”玉澜喃喃地说。

子涛松了一口气,坚定说:“这么说,我还有希望,玉澜,给我机会,他让我帮你策划售楼方案呢。”

原来,正值房改的非常时期,再加上楼盘地点不好,玉澜的销售业绩不乐观,正面临被销售经理炒鱿鱼的危险。

不久,“莫拉克”果然如期而至,刮得很猛烈。超风的突然杀出,就像这台风一样,把子涛的心吹得乱糟糟的。

牵手于“莫兰蒂”

子涛一直为楼房销售的事绞尽脑汁。后来,他听说超风已经成功地帮玉澜售出两套楼房。超风了解到县城重点中学等有利资源,便与相关单位联系,凡购得翠香小区楼房者孩子可优先择重点学校就读。红头文件一出,掀起了周边村镇居民进城购房的热潮。

子涛因人生地不熟,再加上老实巴交,只能干着急。眼看今年的第三场台风“莫兰蒂”快来了,子涛一心想着如何让精心种植的花草树木经受得住台风的考验,对玉澜的事只能暂时搁在一旁。他精选了一些根扎得深的良好品种栽在小区的广场上,让它们适应台风四起的生存环境。

“莫兰蒂”登陆了,看着被狂风乱拽的花草树木,子涛心疼得很,感觉好似在揪着他的心。所幸的是狂风奈何不了它们,最终夹着尾巴逃之夭夭了。第二天,当地报纸上专门报道了翠香广场惊现“树坚强”的新闻。还附载了当地居民的一些言论,他们都认为,开发商对一花一草都如此用心,那楼房的质量可见一斑。

这时的超风正读完这则报道,他一拍脑门,笑呵呵地说:“没想到这小子还有如此一招。这个报道对售楼是一大有益广告。看起来木讷的他脑子活络着呢。”

他拿起手机,对玉澜说:“现在,我郑重地宣布,子涛这小子正式通过爱情的考验。”玉澜嗔怪地说:“臭表哥,你呀,这阵子把他整苦了,他的脸都瘦尖了。”超风在这边乐了:“哈哈,看把你心疼成这样。”接着,超风给子涛打手机:“子涛,玉澜正在咖啡厅等你。”

原来,超风第一眼看到子涛,觉得他傻里傻气的,便极力反对自己的表妹嫁给他,于是想考验考验子涛。

咖啡厅里,伴随着轻柔的音乐,子涛深情款款地把一束娇艳的玫瑰递给玉澜,忽然,玫瑰被人一把抢走。子涛定睛一看,原来是超风。子涛不解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超风哈哈一笑:“你送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送花给她,她对花香过敏!”子涛恍然大悟,难怪玉澜一闻花香老打喷嚏。他不好意思地笑笑:“都怪我粗心了!”

“不,你一点都不粗心。那条小路的改造、园林的用心培植、有关‘树坚强’的那篇报道,这些都足以看出你的细心。”超风像要安慰他似的,一口气说了他的诸多事例。

子涛反倒莫名其妙地问:“什么报道?把我弄糊涂了。”

“难道那篇报道不是你整出来的?”子涛也诧异不已。

玉澜抿嘴一笑:“是我的主意,感谢台风给我带来的灵感!”

超风意味深长地感叹道:“看来,真正的爱情树是任几级台风也刮不倒的。”

子涛感激地挽起玉澜的手说:“澜,谢谢你,谢谢台风为我们刮来了爱情。”

话音刚落,咖啡厅里走出了两个人,是售楼经理和翠香小区的房产老板。原来,子涛是老板的儿子,作为富二代的子涛,不想依赖父亲,便做起了自己喜欢的园林设计。他之所以隐瞒身份,为的是找一个贴心又聪慧朴实的女朋友,不想让自己的婚姻染上臭铜味……

不久后,在咖啡厅里,子涛和玉澜举行了最浪漫的订婚仪式。宾客们齐聚一堂,一起见证这份台风刮来的爱情。

第67篇、人生故事毛衣爱情

男人在外打工,春节了才回家;女人在农村老家照料家务,带着六岁的儿子。

春节前,女人打电话给男人说,春节期间不好买车票能提前来就提前来。男人说等放了假就回家,多工作一天就多挣一天的钱。女人说,一年到头春节了才回家,年后又慌着走,孩子说不定都不认识你了。男人说,我何尝不想你们娘俩,我做梦都想你们呢。女人听了就笑,说我们娘俩都想你,天冷你要多注意保暖身体,我给你织的毛衣暖和吗?

男人说,暖和,贴心的暖和。男人身上穿的毛衣是女人用羊毛线织的,比买的毛衣好多了。有一年春节回家时,男人说买的毛衣不暖和,女人就给男人织了一件。记得第一次试穿时,男人穿在身上很合适。当时,男人还抱着女人转了几圈,说还是老婆织的毛衣合身、暖和。女人心里就有幸福的涟漪荡漾。冬天里穿着女人织的毛衣,男人感觉女人的爱在身上环抱着自己。

腊月二十八,男人才回到了家。女人和孩子都欢喜得不得了。男人把挣的钱让女人保存,还说女人在家辛苦了。女人一脸的喜悦,说一家人还说什么辛苦啊,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你在外也不容易。春节里,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年初的几天,天气特别好,初三那天男人嫌热要把毛衣脱了。女人说热就热点吧,别脱了。男人不听女人的话就脱了。初四那天男人走亲戚去了。女人看天气好就把男人有点脏的毛衣洗了凉晒起来了。

男人走亲戚回来后看毛衣被洗了,说初六就要走,走前晒不干,坐火车时要受冻的。女人听了叹息着说,你看看,你看看,我怎么没想到呢。年初五,天气阴沉沉的,毛衣没晾干有些潮,特别是袖口处还是湿的。女人一天都在怨恨自己。晚上做饭的时候,女人拿着毛衣把袖口放在灶堂口烤干了。男人说袖口干了就行了,有点潮没什么。

年初六早晨,男人穿毛衣时发现毛衣一点也不潮了,就问女人怎么回事。女人说,夜里她把毛衣放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男人听了心里就很感动。

男人乘火车不好买票,买的是站票,初六晚上六点多挤上了火车。火车上过道里都站着人。男人在两节火车厢的连接处站着,那里风大,刚上车时还不是很冷,半夜里男人冻得直打哆嗦。一路上男人想如果不是女人把毛衣烤、捂干,受罪的就是自己了。

一到打工的城市,男人就给女人打电话报一路平安。女人说,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女人关切地问男人在火车上累吗?男人说几乎站了一夜很累、很乏。女人又问男人夜里在火车上冷吗?男人说,冷是有点冷但心里也很温暖。女人就笑说你冷还说心里暖,拉倒吧你。男人说,你给我烤、捂的毛衣穿在身上暖在我的心窝里,冷也感觉不到了,我会好好珍惜你给我织的毛衣的。女人说,我真后悔给你洗了,总是担心在你走之前毛衣干不了,我真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呢。

男人听了就禁不住流下了热泪。

第68篇、爱情故事那些浪漫不声不响

那一天,传闻中午时分小城将有一场轻微的地震。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恐慌,他们想,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几百年来从没有发生过地震。

男人是上午听到这个消息的,他笑一笑,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一直要忙到下午5点,即使午饭,他也会在办公室里简单地对付。女人在工厂里“三班倒”,中午时候,她刚刚下班回到家里不久。

那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打出租车跑个来回,男人完全可以在家里待半个小时。男人想,半个小时,也值了吧。

他轻轻打开防盗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音。他推开卧室的门,一缕温暖熟悉的花香扑面而来。他没有走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床上的女人。女人侧卧而眠,怀抱枕头,身体蜷起如猫。她太累了,凌晨两点到上午十点,整整八个小时,女人一直要站在机床前工作。床边那顶灰色的工作帽沾满了油污。

男人盯着女人,足有半分钟。他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饱含爱怜。他轻轻带上卧室的门,退到客厅。他坐在木椅上,静静地点起一支香烟。烟雾缭绕中,男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惊艳。

男人在客厅呆了半个小时。他把第三个姻蒂摁灭,然后站起来,再一次推开卧室的门。女人还在熟睡,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睡梦中,她的脸庞如桃花般绽开。男人也笑了,满足而幸福。他掩好门,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换鞋,开门,关门,下楼,招手打一辆出租车……即使无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绅士。他的动作很轻很柔,甚至惊不起一只蝴蝶。

黄昏时,女人在厨房里对男人说:“听说白天有地震呢。”男人说:“你信吗?”女人说:“当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将葱花下到油锅,香气即刻弥散开来。

也净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在她香甜的睡梦里男人曾经偷偷回来,然后安静地陪伴了她半个小时。

地震只是传闻,只是谣言。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赶回来,睡梦中的女人也不会惊醒。可是男人还是回到家,看睡梦申的女人,陪睡梦申的女人。他担心女人会有不安,哪怕这不安再微小、再短暂,他也会赶回来。为什么不呢?其实,生命中很多的浪漫都是这样,不声不响。

第69篇、爱情故事如果你把爱情当赌博

朋友咪咪来找我倾诉,她心有不快,因为男朋友迷上了一款游戏机一样的赌博机器,坐在那里一玩就是小半天不说,真金白银没少输,总想以小博大,却是越陷越深。

赌博的男人简直可以用罪大恶极来形容,轻者玩物丧志,重者倾家荡产,遇到这样的,就一个字——分,而且越快越好。咪咪不同意我的说法,她觉得如果男人只是一时沉迷,自制力强的话,还是可以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的。于是我又问,关于赌博,现在这是给的第几次机会了?他改过自新了么?

咪咪数了数指头,然后摇头叹气,近乎眼泪汪汪地说,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说了劝了,当时管用,过后还是会去玩,偷偷摸摸地玩,見缝插针地玩,谎话连篇地玩,欲罢不能。明摆着前路艰险,为何还要苦苦挣扎?我再次提到分了算了,咪咪还是犹豫,毕竟一份感情投入太多,哪是说放就放得下的。

这才是问题症结,就好比赌博,为什么回头无岸?除了金钱驱动的贪婪欲望,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如果就此放弃,那么付出的一去不返,输掉的就是彻底输掉了,可若游戏还在继续,就有搏回的希望。因此很多身陷豪赌困局中的人都有一句口头禅:等我把输的赢回来就收手。

而爱情,就像一场豪赌。不想出局大多出于不甘。付出了那么多,期望的未来还没兑现,怎么可以说停就停,太亏了。比如朋友咪咪,在和男朋友翻来覆去的争吵当中,爱还剩下多少已经很难衡量,但每次吵架时,总不忘提起的是,以前我对你多好,为你做了什么,如今你为何变成这样?

如此这般,又是一段引人深思的血泪史。有人提出,谈恋爱就不应该付出太多,那些一开场就对恋人好得不要不要的,都是傻缺。一个叫“贝勃定律”的社会心理学效应就很值得玩味。“贝勃定律”是指人经历强烈的刺激后,再施予的刺激对他(她)来说也就变得微不足道。引入到爱情打个比方,假使可以把爱情中所付出的情感和物质按1到10的等级,从弱到强进行划分,如果在爱情开始之初,你不顾一切为爱燃烧,为爱付出投入到10,后面只要稍有松懈就会让对方觉得你不够爱了,而前面的表现是值得怀疑的;可如果反过来,最开始付出的是1,慢慢付出到10,那么对方就会觉得你越来越好,爱越来越浓。

知道了人的这种心理规律就更好办了啊,爱情里也可以做到四两拨千斤,以不变应万变,坐享其成,偶尔表现一下就可以了。你看,投机是人的本性。我想说的是,爱情虽然和赌博很像,可你若真把爱情当成赌博,则必输无疑。

第70篇、爱情故事爱入骨髓,也心甘

1

我在走进人体临摹教室的那一刻,几乎要退出来了,这是怎样的炼狱!在众多的学子面前,我的勇气一下降为零。可高杰盯了我足足有十秒钟,我屈服在他的眼神中。十秒钟,抵得上一场谈心,我想我是因为他的眼神才留下的,整节课我竟神态自若,心如止水。

我为了给母亲治病才选择了这个职业,高杰是这里的教师,我在他的眼神中读到了理解、尊重、鼓励,还有一点,使我深信不疑的,也是促使我再次踏进教室的,就是那眼神后边掩藏着的疼爱,一种让人心里疼一下的感觉。

我没有猜错,后来高杰说我的每一个细胞里都藏着让人疼爱的成分,我是他第一次面对模特动了凡心的,他说一直对人体远远地欣赏,我让他有了想拥有的冲动。

我想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所以才那么毫不保留地把自己给他。

可我一直不敢对高杰说爱,我知道我和高杰隔着多远的距离,他是很有名气的画家,有显赫的家世,飞黄腾达的前途,而我,只是一个为生活所迫的平凡女子。

但我感觉到他的爱,是那么的美好,和他相拥的每一秒我都觉得奢侈,如果时间能够停滞不前,我将是最幸福的女子。

高杰给我买了房子,他对我说,不要再去做事了,什么也别做了,从此以后,你是我的,你的美只能给我一人展示。

我乖乖地住了下来,在他面前,我像一个怯怯的小女孩,默默为他做着一切,我不能问我们的未来,我从来就不知道未来是什么,在生活面前,我只是漂在水中的草。

2

高杰给我一张银行卡,我低着头说声谢谢,泪竟夺眶而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出卖了自己。

我去银行取了钱,然后直奔医院,交了高额的医疗费。医生立刻安排为我母亲做手术,手术的四个小时,我的泪没有干,母亲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惜一切也要救她。

是他的钱救了母亲,我每天穿梭在医院和他之间,一切又开始美好,我感觉到生命的来之不易。

我珍惜和他的一分一秒,我不敢要求他,也不能问他,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只能用我的身体说话,用我带着火焰的身体去燃烧,我想引燃他,然后,让他也像我一样地冒着火焰。可事实上,我们的顶峰很短暂,他会很快平静,点一支烟,说,小米,别那么疯狂!

我躲进卫生间想他的话,在喷头下面泪流如瀑。我告诉自己要知足,他救了我母亲的命,这就足以让我欠他一辈子了,怎么可以有非分之想?但我真的爱,我的身体疯狂,我骗不了自己,我多想完全拥有他。

我摆着各种姿势让他画,可没有一张有笑容的,他说其实我忧郁的时候很美,只是让人心疼。我不语,他为什么从不问我的忧伤?

他低头画画的一霎,我扭头拭去盈出来的泪,我竭尽全力地为他展示我的美。画完以后,他迅速地扔下画笔过来抱我,沉默着,却让我每个细胞都为之狂舞,我多想让他对我说点什么,哪怕只是没有承诺的三个字“我爱你”。可是,没有,他不说爱,只说心疼!

3

阿雅是在晚上打的电话,我看一眼正在作画的高杰,便躲进屋里接听电话。阿雅从不说心疼,他说爱我,但我不爱他,所以听着像白开水,我笑着直摇头,爱又是什么?能救得了我母亲的命吗?能让我不为生活受屈吗?

阿雅甚至不辩驳,总是在电话那头说,你听着米,我爱你!你是我的命。

我在心里冷笑,我只要现在,我只是一棵水草,我恋上了这片刻的舒适。

最主要的是我爱上了高杰的眼神,他看我的眼神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不用言语我就能懂的那种。记得有一句话:“如果天底下有一双眼睛与你一同哭泣,那么就值得为他付出一切。”

他不说爱,但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爱,他凝视我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在和我一起哭泣。

我知道,他有他的难处。尽管我掩饰不住我眼中的忧伤,但我知道,他深知我心。

4

高杰告诉我有事,要一个月不会来。我没有说话,也没有问为什么。

我从早坐到晚,有时候什么也不做,有时候看高杰的画,我的身体因为他的笔而光芒四射,其实,能在最爱的人面前绽放,已经不辜负青春年华了。

因为走得匆忙,他把手机忘在了桌子上,我看见了他忘记删去的短信:“亲爱的,我从西班牙回来一个月,飞机明天早上七点到。”

早该料到的,他早上匆匆离去的原因了,还有那一个月的不会来。那是谁呢?他的妻?情人?还是……

我突然感觉翻江倒海的难受,我跑到洗脸间干呕,呛得满眼的泪,然后,我愣住了。

突然,我眼前一亮,这个孩子像是神灵赐给我的,我看到了希望,哪怕他不娶我,但我有了我们俩的孩子,我们的生命将会永远纠缠。

高杰回来拿手机的时候,看着我吃了一惊,说怎么回事,脸色这么不好?我微笑着递过手机,说,没事,你去吧!他看了一眼手机,然后,拥抱我:“别胡思乱想,好好待着!”

阿雅打电话告诉我他查了高杰的一切,他结过婚,他的岳父是知名大画家,而且在国外有一个大公司,高杰的妻子现居西班牙。阿雅说,傻瓜,他不会娶你的,离开他,他给你的钱,我们一起还……

我对着激动的阿雅沉默,然后,低声说,我不会走。我喃喃着,像是对阿雅说,也像是对我自己。

5

直到两个月后,高杰才来看我,我微凸的腹部让他大吃一惊。

我忍着没有让泪水流下,我盯着他说,我要把他生下来,哪怕你不要我了,我也要把他带大,算作对你的报答。

我在高杰面前说的是报答,不说爱。他在我面前说的是心疼,也不说爱。我们谁也不提爱。

以后的日子,他没有再说什么,开始悉心地照料我,有时候恍惚,感觉他会永远这么围着我转,我根本就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想着肚子里的孩子一点一点长大,心中的喜悦也在往上漫。

常常,他抱着我在阳台上暖洋洋地晒着太阳,或者突然让我摆个姿势,说别动,迅速地拿起画笔,然后,我就栩栩如生了,画上的女人,怎么看,都是幸福的。

可他陪我的时间还是有限,经常他会突然被电话招出去。这时候,他的笑容会僵住,他匆匆地安排我,匆匆地出去。

我在他匆匆的背影里担忧,我甚至怕他一去不再回来,我可以不要未来,可我会给孩子什么样的未来?

6

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后面盯着我,我猛地回头,却又消失,我笑自己,可又莫名地担心。

我的行动越来越不便,没想到高杰却越来越忙,我开始自己出去散步,我想要一个健康的宝宝。

我买了许许多多玩具、婴儿用品,还有小摇篮,晃着小摇篮的时候,我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坚强的女人,因为将是一个母亲,我无所畏惧。

高杰为我找了个保姆小红,小红只来了一星期就说,米姐,你可真有福,高先生对你那么好,又有钱,人又长得帅。

我笑,心里荡起的是满满的柔情,想起那句话:“薄命怜卿甘做妾”。爱入骨髓,即使这般,也心甘!

临产的时候,B超检查脐带绕颈三周,医生说要做手术。临近手术室的时候,高杰还拉着我的手不松,突然俯下身子,在我的耳边说了三个字:“我爱你!”

我的眼泪如线滚落,这是他第一次说爱我,而且还是在这样的时候。

7

我以为我美好的生活刚刚开始,没想到却早已画上了一个大大的句号。

孩子生出来就被抱走了,陪伴我的只有保姆小红,我发疯一样也问不出原因,直到三天后小红才给我一封信:

“米,我现在已经和我们的儿子到西班牙了,今生我是负了你,可我也是身不由己,只有请你原谅了。

“其实,我是结过婚的,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我不能和她离婚。而她早已知道了我们的事,因为她不能生育,她原谅我的条件是带走这个孩子,所以,我只好……

“相信我,米,我是真的爱你的,房子留给你,抽屉里有银行卡……”

8

我从早到晚坐在阳台上晃那个摇篮。

门铃骤响,我趔趄着出来,绊倒了地上的画,画上的女人,眼神忧郁,似曾相识,我突然就蹲下,捧着画左看右看企图找出什么蛛丝马迹。

小红喊米姐,有位阿雅先生看你来了。我没有抬头,一把拉住他,说,快来看看,这个女人是谁?这是谁画的画?还有,我死死地抓着他,西班牙在哪儿?我的孩子在哪儿?

阿雅缓缓蹲下,连我带画一同抱住。我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就失声痛哭。

第71篇、爱情故事两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两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傻得只知道说疯话,女的傻得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他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得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趾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伸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地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地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他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她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地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得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他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第72篇、爱情故事“白玫瑰”前任归来

当老公要与前任约会

我在办公室里魂不守舍,两个眼皮一直不停地跳。手机里传来“嘀”的一声短信提示音,我划开一看:“想知道你老公与别的女人在做什么吗?请点击”后面跟着一串链接。我咬了咬牙:“该来的总会来,勇敢面对也好。”

我点了进去,本以为看到的会是一些不堪入目的场景,没想到什么都没有。我愣住了,不久手机上收到两条短信,显示我的账户被扣款。我立刻打电话,想问问银行怎么回事,却一直打不通。等我想起最要紧的是先把账户中的款转出来时已经晚了,银行卡中近万元已被转空。

我慌忙去派出所报案。做笔录的年轻警察说是非法网站做的,我已经是今天来报案的第五个人了。他用不解的眼光看着我:“姐,看你这样,也不像是轻易就上当受骗的人,怎么会相信这样漏洞百出的小把戏?”

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关心则乱吧。有哪个女人会在老公与情深义重的前任约会时,内心还能保持淡定?

我们没有花前月下

我和老公聂文曾是同事。他来我们公司后,同事们纷纷起哄“肥水不流外人田”,让我们两个适婚的单身男女内部解决。我自然是喜欢他的,看他的眼光,面对他时内心的忐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满溢的爱意。可是大半年过去了,他一直装聋作哑,从来没对我有过半点回应。

然后,如电视剧般的情节在现实中发生了。他在上班路上被后面的车追尾导致受伤。他的父母在外地,他也不想让家人为他担心,我就在医院照顾了他几天。

出院那天,聂文看着脚下的路面,下定决心似的说:“我们结婚吧!”我错愕不已,却点头答应。我们快速见了双方父母,拍婚纱照,去民政局登记。他把婚纱照传到QQ空间的当晚,接到了很多电话。坐在身边的我,频频听到一个叫丁雨的名字。他每次都打断对方的话,说:“过去了,别说了。”

听得多了,我基本上能把他俩的故事拼完整。丁雨是他的前任女友,两人大学时相识,足足谈了六年恋爱。大学毕业后,他来到丁雨所在的这座城市,想完成对她一生的承诺。没想到,两人先是因为丁雨父母不同意,后来因为房子等问题,产生了许多分歧,多次闹分手。最后一次分手后,他来到了我所在的单位。

我忽然明白,我婚前对他的好感,他不是看不见,只是还忘不了丁雨。甚至,在我频频向他暗送秋波时,他还发过一封言辞恳切的邮件给丁雨,问她能不能重新开始。半年过去了,丁雨没有给他回音。追尾的事发生后,他意识到生命无常,他一定要结婚。而我,恰是身边合适的人选。我们没有经历过花前月下,直接一脚踏进了婚姻的门槛。

后来我才知道,丁雨的心中也一直接受不了除聂文之外的人。丁雨是在得知我们要结婚的消息,震惊之下才打开邮箱看到那封邮件。她打电话质问聂文:“我那个邮箱从分手后就不用了,你为什么只发邮件,不打个电话?我一直在等你啊!”

两个人哭成了泪人。他们的泪水中,盛满了后悔与遗憾,我心里也满是酸楚。这段感情中,我算什么?第三者么?

我们举行婚礼时,丁雨没有出现,只是托人捎来了红包。我在垃圾桶里,发现了丁雨送的已被撕成碎片的红包,拼贴后显示的字迹十分清秀,是“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她是他心中永远的

“白玫瑰”

丁雨被伤透了心,远嫁澳洲。她走的那几天,聂文闷闷不乐,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我俩出去吃饭,聂文总是停在一家水煮鱼门口,因为丁雨爱吃。他经常把挑了刺的鱼肉放进我碗里,我皱眉头:“聂文,我不喜欢吃海鱼。”他总是尴尬地笑笑。他每天习惯穿的衬衣是丁雨为他买的。我悄悄换掉,他也不恼,但睡梦中,他偶尔仍会喊出丁雨的名字。

丁雨像一根刺,横在我与聂文之间。我甚至觉得,与我生活的只是聂文的躯体。他的灵魂,早已跟着她远去。不忍看他那么痛苦,喝了点酒后,我鼓足勇气对聂文说:“反正我们刚结婚,还没有孩子。要不,我们离婚吧。”聂文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晚的烟,第二天早上对我说:“以后不许再提离婚的事。”这算是他对我的回答。

以后的日子过得很平静,波澜不惊。我猜聂文对我,也许只有责任没有感情。而那去了国外的丁雨,虽然已结婚生子,却是他心中永远的“白玫瑰”。

半年后,我检查出怀孕了。聂文开始对我无微不至,天天围着我打转,鲜少再有出神的时候。我也渐渐愿意相信他是爱我的。

直到不久前的一天晚上,聂文在洗手间,他的手机响了一声。我扫了一眼,是他同学发来的消息:“聂文,丁雨回来了,想和你见个面。”后面又跟了一句:“你小子艳福不浅,这么多年还被大美女惦记……”仿佛在平静的水面上投下了一颗石子,等待我的,不知是惊涛骇浪,还是些微涟漪。这件事,聂文没和我提起,我装做不知,心里却早已成了一团乱麻。

这段婚姻关系中,我如履薄冰。我老是觉得,自己是抢走别人真爱、霸占别人幸福的那个人。

天塌下来,有我顶着

从派出所出来,凛冽的寒风拂过脸颊,我终于缓过神来。被骗的一万元不是小数目,我不知如何跟聂文提这件事。最后,我决定先找两个要好的姐妹借钱,把这个窟窿填上。

晚上吃完饭,聂文看我的目光中充滿了探究:“阿玲说你找她借钱,我一个同学还说在派出所见到你了。家里不是有钱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瞒着我?”

他追根究底,我不会撒谎,越说漏洞越多,最后索性来个痛快的,一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交代了。聂文暴发了:“发生了这种事,你首先想到的是去找别人,你把我当什么了?啊?”

我的眼泪哗哗地淌,语无伦次地说:“你心里一直想着她,你是不是经常后悔娶了我?要是重活一次,你肯定不会选我是不是?她回来找你,你们是不是要破镜重圆……”聂文用纸巾轻轻帮我擦去眼泪,注视着我:“老婆,我还真是小看了你。整天闷不吭声的,咋有这么多丰富的内心戏?你当小职员真是屈才了啊?”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点羞涩地倚在他身上。他揽住我的肩膀:“傻瓜,正因为我曾经失去过她,所以不想再失去你,现在我们才是一家人,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你有什么话都憋着,你当你这个帅老公是花瓶吗?以后不许这样了,天塌下来,由我顶着。”他把手机递给了我:“你看,丁雨特别交代了,要我携妻前往呢。”

我们进了餐厅,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在向我们招手。她的身旁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小女孩甜甜地叫着“叔叔、阿姨”。听到她软软的童音,我的心顿时融化了。心里多年驻扎的“情敌”活生生地站在眼前,我居然一点都嫉妒不起来。这样的女子,别说聂文,我看了都喜欢。丁雨看出了我眼中流露的善意,笑着打招呼。

丁雨与聂文一起聊着过去的事情,互相攻击对方以前多么强势,感叹着一晃就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则把精力放在了照顾小孩身上。丁雨打开手机相册,让我们看她的老公、她的房子、她阳台上的花园,眼里溢出的是深深的爱恋。

她对我说:“我终于相信命运的力量。得不到的,就是不该得的。我对于聂文的意义,就是把他带到这个城市,让他认识了你。你呀,得感谢我!”

我笑着称“是”,多年的心结终于彻底解开。

第73篇、爱情故事男女之间,情话最短

白痴男人才只知道一味肩扛责任,卖死力气养家糊口。

情人节就要到了,女人问男人:“你是送我钻戒还是玫瑰?”这是湖南卫视《天天向上》栏目中一位礼仪女嘉宾提给五位男士的思考题,问他们怎样回答才能让女士满意。

男士一答:“钻戒。”女嘉宾点评说,太贵,女人会觉得你不会生活。

男士二答:“玫瑰。”女嘉宾点评说,太便宜和平常了,女人会觉得你不够爱她。

男士三答:“钻戒玫瑰都送。”女嘉宾点评说,你烧包啊,女人会觉得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亏心事,刻意讨好她。

男士四说什么也不送,那……基本上可以立马滚蛋了。

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怎么回答,答案都错误的。女嘉宾由此展开话题,说其实送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送礼时怎么说。比如说有男人在情人节送给女人一支玫瑰,就是这样“配音”的:“虽然这只是一支玫瑰,可这是我从很多支玫瑰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就像我从茫茫人海中选择你一样。”现场男嘉宾们“哇”地一声,差点集体晕倒。

我相信说这话的女嘉宾一定不敢公布这位男士的电话,因为女人们会将他的电话打爆(这种男人太有情调了,不嫁他嫁谁?),而男人们杀他的心都有(这种男人太可怕了,有他我们还怎么找老婆?)。

这件小事告诉我们,中国男人是怎样的缺乏情调。没有“调情”,就没有“情调”,可见归根结底是很多中国男人不懂调情。所以妻子们经常抱怨,老公从不表扬自己,不仅不表扬,有时还故意拿气话噎自己,至于情调,只有影视屏幕上才有的东西。中国男人为什么不会表扬老婆、不愿跟老婆玩情调呢?除了“审美疲劳”,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天生情感迟钝,不知道女人时不时需要男人的口头关爱和肯定这回事。在很多男人眼里,结婚的代名词就是挣钱养家。我天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受尽多少白眼和委屈,难道回家还要谄媚地讨好老婆?我还活不活了?

二是天生性格内向羞怯,不知道怎样跟女人玩情调。男儿有泪不轻弹,这种“男子汉大豆腐”的传统教育,使男人一般不会轻易流露自己的情感。他们即便心里对女人百般痴情、千般满意、万般感动,也不会说出来。他们宁愿通过实际行动(比如票子、车子、房子)让女人感知,他是爱她的,也不愿直接通过口头表达。恋爱时讨好女人那是不得已,就像期中期末考试一样,只要女人打了“60”分,就可以高呼万岁,一旦结婚就可将甜言蜜语抛到一边了。

三是大男子主义作怪,认为跟女人调情玩笑,有损自己在家庭中的权威地位。有人担心“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有人相信“三年恶待,一世夫妻”。

女人说不喜欢鲜花,但是一旦你给她送花,很少不心花怒放。女人说不结婚,但是如果有白马王子出现,她心“砰砰”直跳,行动得比兔子还快。为什么漂亮女人经常失身于花花公子或街头小混混?并非因为他们更有钱或更有责任心,而是因为他们善长用一些爱情小花招去俘获女人的心,让她们得到无限满足。

数学书有一条定理,叫“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情场里有一条铁律,叫“男女之间情话距离最短”。女人是感性的,天生对甜言蜜语缺乏免疫力,她们很少会通过什么思考和逻辑推理去判断一个男人对她好不好,而是希望通过一些最具体生动的言语和场景去感知爱情。不知道用甜言蜜语哄女人的男人,是天底下最傻的男人。

在中国,有责任感的男人通常太死板,而懂情调的男人又通常不安全,这真是个两难问题。要多长时间,一个有责任感的朴实男人才能明白“女人是一种口是心非的动物”呢?难道真要等到女人也变得口直心快的那天?难道他们不明白,白痴男人才只知道一味肩扛责任,卖死力气养家糊口?

第74篇、爱情故事最美的行走

她为了能一辈子跟着他,舍弃了健康;他健康却因为要搀扶她,腿也那样一瘸一偏,艰难缓慢地前行。

她曾经是舞蹈学校最出色的学生,体态轻盈,舞姿优美。所有的人都认为,她会成为最优秀的舞蹈家。

他是她邻家的男孩儿,敦实、憨厚,算不上青梅竹马,只是一起长大的玩伴。他们在同一所学校读小学读初中,她有时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悠然地荡起修长的腿,任他轻巧地从洒着厚厚绿阴的马路疾驰而过。

他们的路,自然是不同的。她的父母都是教授,从小就培养她弹琴跳舞,初中毕业后送她上了最好的舞蹈学校。而他,只是普通工人家的孩子,读初二那年,父母又双双下岗,靠着一个小小的杂货店艰难度日。高中毕业,他没有考上大学,报名参了军。在遥远的西藏,乡愁泛起时,他想得最多的,是她粲然明媚的笑容,还有那双轻轻跷起的腿。

5年过去,他从部队转业回来,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她的家早已搬走,他没有刻意去找她。他想,或许,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只是用来想念的,和爱情无关。只是他迷上了电视里的舞蹈节目,他看着她们玉臂轻舒舞姿盈盈,觉得自己的心上,又颤颤地起了微波。

他没想到还能遇上她,在一家图书超市,他正在挑书忽然觉得有一些异样,转回身,就看到了她。她还是那样清秀优雅,脸上是灿若鲜花的笑容。只是,她坐在轮椅上,长长的裙摆下面,那双曾经圆润修长的腿,此刻木然低垂。她告诉他:是一场意外的车祸,在他走后第二年,她,再也不能跳舞了。

他向她求婚,却遭到他父母反对。是的,她家境良好气质优雅却终究是身有残疾。而他,虽然家境贫寒,可是找个能帮他洗衣做饭的健康女子,并不是难事。他却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选择。没有人能理解,他对她,不是怜悯不是同情,而是爱。那爱已经积蓄了20多年,他以为不会再有机会,却没想到,上帝竟以这种方式成全了他。

他带着她,在租来的房子里,安了一个家。他买来水泥和沙子,把门前的台阶改成缓坡,给马桶的两边装上扶手,把洗脸盆改到她在轮椅上能够得着的位置。开始的时候他还去上班。有一次她在家里摔倒之后,他就辞了工作,专门在家照顾她了。仗着曾有几分文学功底,他开始给一些报刊写稿挣取微薄的稿酬,也可应付他们简单的生活。

很意外地得知,国外有家医院能治她的腿。她的父母拿出所有积蓄,送她出国治疗。漫长的6个月,她从扶着双杠,到拄着双拐,到拄一根拐杖。医生说,只要坚持治疗半年,她就能完全恢复正常,如果恢复得好,重返舞台也是有可能的。她父母甚至重新给她报了美国的学校。告诉她,等腿完全恢复了,就留在这里,不要再回去了。

不是没有犹豫的,她无数次幻想自己重新站在舞台上,灯光打下来,身姿舞起来,多么的曼妙和优雅。可是,没有他,她的心是空的。她一直没有觉得自己有多爱他,可是在没有他的100多个日子里,她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爱的滋味。那些曾经被他填满的时间和空气,就这样一点点地淡薄下来,使她几乎难以呼吸。她知道,自己该回去了。她甚至不想等完全恢复了再回去,因为那个爱她的男人,会因此而主动离开,他总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她回去的时候,拄着拐杖。他去接她,没有惊喜,没有眼泪,只是平静地握住她的手轻声说:扶着我,咱回家。她的手搭上他坚实的臂,仰脸看着他黑红的脸膛,她觉得自己的心,忽然就安定了。

10年后,在他们新搬来的小区里看,她拄着一根拐杖,一条腿微向左跛,他紧紧扶着她,身子也往左偏。他们用世界上最特殊的走姿,印证了爱情的坚贞和美丽。

第75篇、爱情故事我的领导老婆

吃饭别谈公事好不?

下班前,况明接到妻子段红锦的电话,说先回公司处理一些要紧的事务,一定回来吃晚饭。况明掐指一算,段红锦出差整整10天了。况明直接去了超市,他要做几个妻子爱吃的菜。脚不点地回到家里,围裙一围,吩咐小保姆惠儿打下手,洗菜、理葱、剥蒜。今晚的菜谱是:虎皮青椒,凉拌三丝,素烧茄子,麻婆豆腐以及酸菜粉丝汤。

菜上桌了,女儿可可也从同学家回来了,段红锦却迟迟未回。可可一遍又一遍拔妈妈的手机,无人接听。况明知道段红锦肯定在开会,让可可和惠儿先吃,可可说要等妈妈,惠儿说要等阿姨。新闻联播完了,焦点访谈完了,段红锦才回来。因为赶路,也因为离家10天,段红锦一脸兴奋的红润、灿烂的笑容,分外好看。她把大衣、皮包递到况明手里,就像把文件递到秘书手里一样,说等久了,你们先吃,我洗个手就来。五六分钟过去了,她还没有出来。饭厅里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况明对可可和惠儿说不等了,吃!可是他却不动筷子,可可吃了一个清香四溢的虎皮青椒,就把筷子放下了,惠儿也赶紧放下了。

段红锦终于出来了。可可向妈妈撒娇:妈,你也太摆谱啦。段红锦看看女儿,说你怎么还在磨蹭,都几点了,还不赶快吃了复习功课!小女孩一张热脸贴了个冷屁股,翻了白眼不理她。段红锦用筷子点着女儿对况明说都是你惯的。况明往妻子碗里夹了块素烧茄子,说人家期末考试都结束了,后天就是散学典礼。段红锦哦了一声才和颜悦色起来,一边大口扒饭,一边说本来公司两个副总要给我接风,酒席都定了,就在……可可说妈,拜托,能不能不说公司?段红锦宽宏大量地说好,不说公司,这回出差,签了个大肥单……可可说又来了,我不吃了啊!段红锦一瞪眼,停止了咀嚼,况明出来和稀泥,吃菜吃菜,都是你爱吃的。

墙上有灰,监督不力!

快11点了,况明放好热水,叫段红锦洗澡。段红锦在电脑前忙个不停,说有几个邮件要处理。况明倚在门框上,看着妻子。他想,结婚有十几年了,妻子从一个普通员工做到总经理,上百号人的公司,一个女人,诸多不易。他能体谅,也一直在体谅。可是他还是怀念不是总经理时候的段红锦,小鸟依人的段红锦;牵着他的手去街角买烤红薯或煮花生吃的段红锦;还有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眼望着他、目光单纯地对他说“我给你生个孩子吧”的段红锦。他永远记得那一刻,她说“我给你生”。他们一起操持这个小家,一起关心油盐柴米,让这个小家春暖花开。后来段红锦一步一步升迁,随着收入的增多,住房面积的变大,她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来去匆匆,像住旅馆。她总是把放袜子和内裤的抽屉搞混,不清楚衬衣挂在哪里,不知道女儿穿多大的鞋码,也从来没有参加过女儿的家长会,弄得老师以为可可是单亲家庭。

段红锦终于关了电脑,打着哈欠进浴室,很快又出来了,对况明埋怨家政公司的清洁工不负责任,做事马虎,浴室的墙壁没有擦拭干净。况明进去看了,却看不出哪里不干净。段红锦说,别光是看,你要摸呀,一摸就有灰尘。她的总结是:归根到底是况明没有监督得好,人家才会偷懒,哪个项目离得开监督呢?家政服务也一样。况明哭笑不得,他要上班,怎么监督?虽说他不过一个机关小科员,但也断不能跑去对头儿说请假回家看清洁工做得卖力不卖力。段红锦伸出食指在空中指指点点,说那你就放权,教会惠儿怎样监督,如果监督不力,责任就归惠儿,赏罚要分明!况明觉得段红锦那口气和架式就像在公司开中层干部会,一言九鼎,下属只能聆听和执行。他感到累,想和妻子亲热的心情也打了折扣。

让我生场病吧

第二天一大早,况明还在睡梦中,段红锦推醒他,问那件浅灰色半商领绒衣在哪里?说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况明睡眼朦胧,说就在挂薄毛衣那_格里。段红锦又去衣帽间翻了一阵,恼火地大叫,到底在哪里呀,我要迟到了,上午还有个会!况明跳下床,赤脚跑过去,一拨拉就拎了出来。段红锦说怪了,我翻了两遍,躲我似的,你一来,它就现身。段红锦亲了况明一下,表示歉意。这个吻真是马虎得可以,碰到况明鼻孔上,况明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旋风般下楼了。况明回到床上,哪里还睡得着。他突然产生了个念头,想生一场病。就像儿时,忙于工作的父母难得停下来多看他们几兄妹一眼,可一旦有谁生病,就会得到特别的关照——父亲背着去医院,母亲端来好吃好喝,懒懒地躺在床上,享受全家人的呵护,俨然是家中的皇帝。尽管发烧、呕吐、拉肚子很难受,但千值万值。

况明被自己这个念头搞笑了。他的身体一直很棒,感冒都不需要吃药,扛一两天就好了,况且也很少感冒。他想如果自己真的病了,段红锦再忙也一定会停下脚步、俯下身来问长问短吧,毕竟是夫妻呀。不过在理智上他还是希望自己永远这样健康下去,不然,这个家谁来打理?

阑尾炎

这天,况明真的不舒服了,肚子痛得轰轰烈烈,晚饭都吃不下。段红锦去区县了,不知哪天回来。女儿可可有点紧张,把柔嫩的手放在况明额头上,爸爸你是不是很难受?爸爸你明天会不会好?又在况明床头给妈妈打了电话。段红锦冷静地说叫爸爸不要随便吃止痛药,注意观察。可可带着哭腔说妈妈你回来,我害怕。在可可的记忆里,爸爸从来不生病的,爸爸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开家长会是他,给作业签字是他,买文具买衣服是他,每天晚上站在床边看着自己钻进被窝的是他……段红锦体会不到这些,粗声粗气地说有什么害怕的,我明天就回来。

当晚况明就被弟弟送进医院,医生诊断是急性阑尾炎,得马上手术。做完手术,麻药一过,又开始钻心地痛,当然这回是伤口痛。况明真的希望妻子来看自己,坐在床头软软地握着自己的手,陪着说说话;最好绞把热毛巾给自己擦擦脸;最好削个苹果之类的;最好还恩爱地推让一番,一个说你病着,让我侍候你一回,一个说你工作多辛苦,你吃,然后那个苹果理所当然地被分成两半,一人一半。那场景多温馨,那才是夫妻呢。

工会主席来了

第二日,单位的同事来过了,母亲来过了,弟弟也来过了,但况明等的是妻子。临近黄昏,段红锦来了,捧着一大捧鲜花,气宇轩昂地走进病房,好像领导走进会议室,后面跟着她的秘书龚宏。况明心想怎么还带着个外人?出于礼貌,他忍痛撑起身子说小龚也来啦?龚宏把段红锦手里的花接过去,放在床头柜上,又搬了椅子让段总坐。段红锦优雅地坐下,说好好休息,缺什么给小龚打电话。说家里不用担心,小龚会去照顾。说明天就要下床走动,避免肠粘连……她既没有握他的手,也没有绞热毛巾,更没有削苹果。倒是小龚懂事地给况明剥了个蜜桔,分开来装在盘子里,又仔细地插上牙签。

况明突然觉得自己不是丈夫,是下级,段红锦不是妻子,是工会主席。领导亲切看望下属,下属承蒙领导厚爱。况明脸上笑着,心里失望到极点。在段红锦看来,一个小手术,丈夫的身体又好,护理工也不离左右,自己又在百忙当中挤出时间来看望了问候了,家里家外都安排妥当了,一切圆满,万事ok。

以况明这样的棒身体,的确很快就好了,拆线了。生活一切照旧。但况明的心情难以回复,他想不通,怎么在妻子那里就得不到一点点温情?真不如一走了之!对,离家出走,是个好主意!留个纸条,要写得深邃而绝望:我走了,请不要找我,因为,那是徒劳的。

想想看,段红锦拿到这纸条,会怎样地大惊失色,不知所措。啊哈,太惬意啦!可是,可是,女儿可可呢?谁来管她,谁给她的作业签字,谁去开家长会?还有,段红锦找不到衬衣,找不到袜子,怎么办?这个家不乱套了吗?多好的一个家哟,干干净净又井井有条。

况明看着手里的白纸,满脑子的话,却一个字也写不下去。

第76篇、爱情故事85分女生与白袜子

她给我写信,称斤称两地度量自己,“我985本科毕业,澳洲拿的硕士,现在国字号研究院工作……从小学过几年芭蕾,钢琴十级……自觉也算85分女生吧。”

虽不忍心,我还是回信诚实以告:85分女生最容易沦为剩女。

如果人生是100分制,85分往往是一道门槛,过了就能算优秀。它像高考的一本线,或托福的110分——我有个小朋友最近托福考了110分,分数一出,她痛哭失声。

为何?因为这成绩意味着终于有资格申请全美一流大学,但多半会被拒,前面高手如云,完全遮没她的存在。二三流院校呢?若她甘心,又何必一趟趟上新东方,练口语、背范文?通年不曾在12点前入睡。要考到115分,就没这烦心事儿;要不然索性105分,直接死了心。

放在婚恋世界里,85分女生也有类似尴尬:刚能跻身于高处,放眼一览身前身后的大好男儿,多的是出身良好、才貌双全,随便拉一个都不会错。但往上看,有100分女生坐镇;往下瞅,70分女生说不定也能剑走偏锋。

85分女生往往家境不错,但对胸怀大志的男人来说,不够以庞大嫁妆帮他起家;对穷小子,又不够雄厚到可以不介意他的负担。于是,门当户对是她们难以逾越的鸿沟。

85分女生往往学历拿得出手,但仍然是:不足以上哈佛,在等待上厕所的队伍里与Facebook的未来老总一见钟情;又无法放下身份,去爱一个初中毕业、赤手空拳打江湖的草莽英雄。她们心目中的男人,学历与她们平齐,最好再高一点儿。

以此类推,85分女性在有意无意间,把择偶面捻得极狭窄,窄如钢丝。更不用说,她们还心口上悬着“感觉”二字,各方面高大上,对方穿双白袜子都可能不入其法眼。

这顽疾是否不治之症?当然不是。

我旁听了一场小朋友与指导老师的面谈,受益甚深。老师先嘉奖她考得好,证明了她的努力和上进心,又为择校列出明确方向,要把学校分为三类:理想学校、匹配学校、保底学校。

理想学校不妨一试,像薛平贵在台下奋力一跃,王宝钏的绣球说不定就打头上呢。但心里要明白:得者我幸,失者我命,追求不是强求。

匹配学校是主打,精心选择、细细揣测人家的所问所想,寻找契合点,争取一击必中。

不能抱“宁为玉碎”的心,也绝不要破釜沉舟,保底学校也许差强人意,但它是最后防线,让你可以全身而退。

我豁然开朗,也许对85分女生来说,也该列出理想男人、匹配男人、保底男人。

100分男人你所愿也,但得知道,这世上只有很少的东西,正好你有而正好他想要;保底男人容易让人觉得下嫁,有折堕感,但人品好、爱护你的男人,也是无数女性的福音;而最匹配的85分男人——实话实说:如果是六门课,总分510分比门门都上85分容易得多。看男人,一眼看最长板,他最不可或缺的优点;另一眼看最短板,你最不能容忍的缺点。前者是幸福,后者是风险,但面面俱到确实不必。

至于白袜子这种事儿……有颗直男心的我,至今不理解为什么男人不能穿白袜子。那白袜子都是设计给谁穿的呢?

第77篇、爱情故事人多的地方没有爱情

我路过一个村庄,看到一个男人扛着锄头,在田间漫步。

男人额头熠熠发光,袒露着健康的胸膛,他向我打招呼:“秋天好。”

“秋天好。去锄地?”

“不,我去寻找爱情。”

寻找爱情,在这里?我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心想:这荒田野地里除了兔子和蛐蛐外,还有什么啊?你多少天才可以遇到一个人,多少人里才可以遇到一个女人,而且还必须是一个当龄的待字闺中的女人?即使遇到了,你能够保证对方恰是你爱的女人?当然前提是人家也恰好爱上了你……

男人斯斯文文的,看着我,似乎猜出我在想什么。他笑一笑,问我:“你在城市里生活吧?”

“是啊,我住在北京。”我说。

“啊,那咱们是老乡,我也是北京人,因为嫌弃在大城市生活郁闷,就来到乡下。”他话题一转,“北京人口多,你可以天天看到你喜欢的女子,也天天见到恰逢其时的男人、女人,这些人潮来涌去。可是,我在北京的经历让我明白,那里最多的是孤独。”

他的这个说法真新鲜,不过我得承认他说得对:“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听听他的看法。

“因为城市是披了很多张皮的,人也披了很多张皮。人人都在表达欲望,但又不善于聆听和感动。也有人在深夜醒来后醒悟和感动,但天明后总是演绎错误、错位和错过。哈哈,北京虽然大,但如果想寻找爱情,并不比我荷锄在地里来得快啊。”他笑着说。

“是吗?”我有点儿不相信。

他说:“你看,只要她走在这片土地上,那就证明她是热爱这片土地的。她的青春和面容,我也可以看到。我会对她笑,如果她也对我笑,又证明她是怀春、有一颗健康坦然的心灵的。接下来,我邀她说话,她若肯说话,那说明她是善良而且肯信赖人……”

“然后,我们在田埂上散步。很快,自由的清风就让我们放松,满眼的葱葱绿色流进我们心里,我们胸襟空旷如长空。幸福、自由、渺小的情愫交杂在一起,那种感觉……说不出来的。也许,我就找到爱情了。”他说着说着,害羞地笑了起来。

第78篇、爱情故事娶妻当娶文艺女青年

我一哥们,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公斤,头凸腹鼓,膀大腰圆,小鼻子小眼大耳朵,整个一“弥勒佛”。从前他不是这样的,自从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后他就开始发福,都是“文艺女青年”照料的结果。

哥们的老婆生得娇小可爱,清纯动人,长发柔顺飘逸,光滑润泽,让人有一种忍不住想去触摸的感觉。她一张娃娃脸,虽已年过三十,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六岁。她的气质,高贵典雅。她说起话来,温文尔雅,莺声燕语,让人如沐清风,如浴春雨。

这种容貌风姿,得益于她所受到的文艺熏陶。

她天生丽质,如果说美女无才便是德,她是个例外。除了工作,她带小孩,做家务,读小说,写文章,作诗填词,听音乐,从不与人口舌,不打麻将,不说三道四。与同事友好相处,与婆婆和平共处。我那哥们性格豪爽,粗心大意,整日里与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吃饭玩耍,很少见他携妻带子同出同进。

她懂得生活情调,每逢丈夫生日、结婚纪念日、情人节都会有礼物送上。我那哥们平时在我们面前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总会说起他老婆又买什么东西送他。与他对酌,做了什么文章,拿了多少稿费,获得什么荣誉,言谈之间一副得意骄傲的神情。别看他在外面吆五喝六,潇洒自由,对老婆不理不睬,一旦看见有人对他老婆侧目,他必是横眉怒目。

文艺女青年不是吹的,她看书只看有意义的,看完之后必定评论一翻,指手划脚,倒颇有些见地。当然,自恋是有的,比如看起来很清高的样子,但这比那些见人就套近乎、在市场上口沫乱飞讨价还价、整日里骂老公骂孩子骂婆婆骂公公,和别的女人比吃比喝比穿、旁若无人地大声说笑不顾及场合的女人们清静多了。

谁说文艺女青年矫情?谁说文艺女青年懒惰?谁说文艺女青年无知?我哥们这老婆,这些毛病全没有。她自自然然,安静得如一泓小溪,清澈得如一轮圆月;她里里外外一个人操持,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老公体面,孩子聪明:她知书达理,绣花描画,样样都会;她虚心,不甚了解的地方只要我们愿意指教,她都会用心聆听;她聪颖大方,兰心慧质,领悟很快,使我们暗地汗颜。

我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因为我经常把自己的婆娘与人家对比,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老婆,就是人家的比自家的好。我那哥们也会偶尔说老婆不好,说她写的文章看不懂,她说的新闻他不知道,她又把家里的家具换了个位置呀,她非要他在情人节那天陪她去听音乐会呀,晚上还要来个烛光晚餐呀,给她念一段小说,朗诵一首诗呀……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我又分明看见我这哥们眼里的欢喜。

别看这哥们平时对我们说:老婆嘛,就是衣服。瞧这厮那小样儿,我看他平日里的衣服都是平平整整,服服帖帖,各式各样,从恋爱到结婚10年了,他的衣服换了不少,老婆嘛,嘿嘿,就这一个。你想啊,他舍得换吗?

所以说,男人就应该娶个文艺女青年做老婆。

第79篇、爱情故事天长地久就是一个人受苦

在美国电影《朱诺(Juno)》中,当16岁的中学生朱诺发现模范夫妻瓦内萨与马克竟然一夜之间闹得分道扬镳,于是失望地问父亲:“一对男女,如何才能避免分手?”父亲回答:“天长地久这事。按我的经验,就是你要找到一个对你死心塌地的人:无论你的健康情况、经济状况、外貌形体发生什么变化,对方都不会离开你。”

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更多的时候,你爱上的都不是那个对你死心塌地的人,或者说你很难确定对方是否对你死心塌地。这时候,倘若想天长地久,就要靠你自己身体力行地扮演死心塌地的角色。

危机时刻,一个人力挽狂澜的故事其实屡见不鲜。

当年潘石屹与张欣在公司决策上谁也不服谁,闹到一个去日本消气,一个去欧洲度假,婚姻岌岌可危。张欣抱定信念,绝不允许自己婚姻失败,于是毅然放弃对公司的管理,选择回家生孩子。四、五年后,当了老爸的潘总在磨砺中成长,少了年轻气盛与热血偏激,主动邀请太太出山,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财智夫妻档。

再比如奉子成婚的袁泉与夏雨。小夏热爱滑雪及美女,恋爱10年中绯闻不断,袁同学伤心纠结在所难免,两人甚至曾经短暂分手。最终,小夏是否改邪归正我们不得而知,倒是袁同学明显想通了。“我始终认为感情不是天生,而是需要磨合的。”“感情最重要的就是踏实,想在这之外寻找更多的东西,多半会失望。”她是打定主意守着这个与自己共同经历了青春年少的男人,无论他有多少缺点。再说了,谁身上没缺点,跟谁在一起又没有磨合与波折?如果没有袁泉的死心塌地,演艺圈定然少了一段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佳话。只是,我们看到了她今日灿烂的笑容,又如何能够想见她所经历的那些不眠之夜?

夫妻幸福的谜底揭开,背后往往是某一方令人唏嘘的含辛茹苦。倘若你渴望天长地久,却没有做好被“苦心智、劳筋骨”的心理准备,惟一的选择是将“对你死心塌地”当作择偶的惟一标准。正如坊间传说,不求找个我爱的,只求找个爱我的。这事对于天生浪漫细胞较为发达的女人来说,其实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所以最终,依然是女人更有可能成为天长地久理想中的那个“苦行僧”。

苦行僧起初总是不爽,慢慢的有些女人想通了,如张欣或者袁泉,于是有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境界。

第80篇、爱情故事爱,从不简单

那时的他和她都刚刚踏入社会,20岁出头,对爱情对事业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了憧憬。

他和她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共同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舞曲悠扬中,他向她走来,镇定从容的样子,让她难以抗拒他的邀请,她的心跳随着音乐的节拍一起舞动。她甚至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怕他发现自己内心的羞涩和欢喜……

她第一次失眠了,脑子里都是他的音容笑貌,模糊而又清晰。他身材并不高大,但非常匀称挺拔;他的眼睛不大,甚至说有点小,却炯炯有神……天呐,我怎么会爱上他呢?睡梦中,他和她在草原上共骑着一匹白马……

他显然也是喜欢她的,几次在晚上邀她出来吃饭、散步,他很健谈,她总是微笑着饶有兴趣地听他讲话。有时候他们也会一起抬头数星星、看月亮。正值秋天,傍晚有一点冷。偶而秋风吹来,她打一下寒噤,他就会匆忙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有一天晚上,他送她回家,在她的家门口,临分手时,他竟吻了她。“别这样……”她嘴上抗拒着,手却主动攀住了他的腰,闭着眼睛享受爱情的初吻……

爱就是这个样子吗?未必太简单了吧?她常常这样问自己。原以为自己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她怎么会爱上这么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男子?

转眼间到了情人节,他捧着一束玫瑰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听到同事们的笑声,她想他们可能在嘲笑他的平常和她的眼光吧!她做出了一个连自己也感到意外的举动,当着他的面,把鲜花扔到了身边的纸篓里,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把眼光投向了窗外,泪水却委屈地流了出来……

她的初恋因此戛然而止。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他以后再也没有找过她。时间像一列呼啸前进的火车,几年问,她经历了无数次的相亲,但她始终没有再爱上过别人。在旁观者的眼里,她有着严重的自恋倾向。但没有人知道,在她的心中,对他的怀念像她的一头秀发一样浓厚绵长……

在家人的催促下,再一次相亲见面。竟然是他。彼此脸上都有了些沧桑。她真想扑到他的怀里大哭一场。

再一次出来散步,已是冬天。她说她有些冷,实际上她是想让他再一次拥抱她。他却突然变得木讷:那我送你回家吧!他以为她不想再和他继续走下去了。她主动给他织了一件毛衣,他只说了一声“谢谢”,可以后再也没见他穿过。她最怕过冬天,每年冬天,她的一双手总是被冻得像红萝卜一样,有几次她主动伸给他看,希望他用那双大手来温暖自己的小手,可他只是去给她买了一副手套。

这样的次数多了,她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他,他可能已经不喜欢她了,只是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她罢了。与其勉强呆在一起,倒不如自己主动说出来,让彼此都能够得到解脱。

冬天的傍晚,寒冷像水一样慢慢浸透了她的全身,她来找他,打算提出分手。对于她的到来,他很吃惊,慌乱中他将卧室床头上的一张照片塞到了枕头底下,然后到厨房去给她准备茶水。

他的慌乱尽收她的眼底,他的心中,一定是另有别人了!那应该是他心上人的照片。她的心中一阵悲凉,自视甚高的她还是想看看击败她的女孩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泪水从她的眼中滂沱而出……照片上楚楚动人的女孩竟然是她自己。在他的枕头下,还发现了她给他织的那件毛衣,显然是没舍得穿;电脑桌上摆放着一份刚刚打印出来尚有余温的材料,内容全是如何防治冻疮的……她扑到他的身上,打翻了他手中的茶杯,她感受到了脸庞上他泪水的温暖……

直到此刻,她才意识到,爱是没有距离的。第一次,他的主动与热情被她的犹疑与冷漠熄灭;这一次,她的主动,让他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将爱表达。好在爱一直在他们心中,距离的坚冰没有再次制造遗憾,而是最终被爱情的烈火融化!

第81篇、爱情故事我是最美的新娘子

3年前的夏天,她正值花季的年龄,如盛夏满开的莲,美丽、清雅。但是,就在美丽夏日的一天,她突然感觉双腿剧烈地疼痛起来,这种痛感来得如此莫名和剧烈,像是骨头在瞬间断裂一般。她倒在地上,再也没有站立起来。

当家人把她送到医院检查之后,医生给出了残酷而准确的诊断——骨癌晚期!她的父亲沉默着,母亲哭了起来,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他们把她送到好几个大医院检查。得到的诊断结果始终一样。

虽然她的病已被确认为绝症,但是父母还是义无反顾地为她倾注所有,他们花掉了所有的积蓄,四处借债,只为挽救她脆弱的生命。

当她了解到自己的“生命宣判”时,她的心中一片冰凉与虚弱。就像那天,她的脚突然无力支撑身体一样,她的眼前一片漆黑,她感觉全世界都在一瞬间变得灰暗起来。

后来的日子里。病魔疯狂地摧残她的精神,侵蚀她花季的身体。那刀绞般的疼痛让她无法忍受,她甚至疼痛得想早点离开这个世界,结束痛苦的生命旅程。她枯瘦下来,体重从50多公斤急剧下降到30公斤,她感觉生命在枯萎,她的灵魂迷茫而无助。

就在一天天的灰淡日子里,他出现了。其实他一直都在,只是他从来没有机会亲近过她而已。

他是一个善良的小伙子,是她大哥的同学,得知她得病的消息之后,他特地来看望她。当他看到这个可怜的姑娘时,他心中顿生怜悯与关爱。从那天起,他每天跨进她的家门,悉心照顾她的生活,和她谈心,驱散她心中被死亡照射的阴影。他还为她揉腿按摩,试图减轻她的病痛。

他的出现,仿佛让她忽然看到一盏明灯,让她重新看到了黑色生命中的一点亮光。而这一切,一如病痛一样,来得如此意外和突然。她心里顿生了许多平和,仿佛痛苦和快乐都是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让她在人生的路途中忽而绝望,忽然欣喜。

慢慢地,他仿佛成了她家庭中的一员,每天只要一有空闲,他就来看她,为她削水果,读书,讲故事,喂饭,洗脸洗脚。她被他深深地感动着,重新拾起了生活的勇气。她默默地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哪怕能多活一天,也要拼命争取。

她的父母为她背的债越来越多,他将家中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带她去看病。为了她,他四处找活干,只要一发工钱,他就背上骨瘦如柴的她寻医问药。

或许就是这样如同相依为命的生活,让两个人在关心与被关心之间,在同情和感激之间,渐渐生出一份亲密的感情,他们的眼神越发熟悉而亲切,他们的搀扶越发默契,如同一对相爱已久的恋人。是的,他们居然相爱了。

一个善良的小伙子爱上了一个患有绝症的女孩,这是多么难得而宝贵的感情!当他第一次对她说出“我爱你”的时候,她的眼泪簌簌而下。在她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忧伤的双瞳不知道流过多少次眼泪,惟独这一次是幸福的泪。

爱情之花悄然地在她的心头盛开,但令人悲哀的是。生命之花也在她的身体里悄然地枯萎。她的病情不断地恶化。2008年的腊月二十九,当所有人都沉浸在春节的氛围中等待新年到来的时候,她却疼痛得昏死过去。当流浪天涯的游子返回家乡团圆的时候,她不得不住进医院。在医院里度过鞭炮四起的大年夜。

但是,就是这看似苍凉的一天,她收获了莫大的幸福。就在这个除夕夜,他坐在床头,紧紧握着她的手说:“我要娶你为妻子,请答应我!”

她惊得目瞪口呆:“你疯了吗?我是要死的人了。”

他的声音坚定:“无论怎样,我都要和你结婚,如果你不做我的新娘,我会遗憾一辈子的。”

她猛地扑进他的怀里,大声痛哭……

大年初五那天,他背着她去了镇里的婚纱影楼,老板免去所有的费用,送给她一套美丽洁白的婚纱,为他们拍了漂亮的照片。

2008年春节,在辽宁新民市东北一个叫公主屯的关东古镇,一个叫乔艳秋的姑娘幸福地出嫁了,她的丈夫叫吴保安。他们结婚的地点是新天地酒楼,所有的花销只有1200元。这是这个关东古镇最特别的一场婚礼,一个深情的男孩迎娶了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

这一天,一群市民自发组成一支车队开到乔家大门前迎接新娘子。酒楼门前,无数善良的乡亲们已经等在那里。当身穿白色婚纱的新娘子趴在穿着白西装的丈夫背上从人群中间走过时,面容消瘦的她居然听到了人们在传递着同样一句话:“姑娘,你今天是最美的新娘子!”她的眼泪不停地落在丈夫肩上,脸上却笑颜如花,她不住地点头回应着这最令人幸福的赞美,莫大的幸福与温暖涌在心中……

乔艳秋对来宾说:“今生今世,命运如此多舛,我没想到能遇到一个情深意浓的男人,能得到这么多人的祝福。尽管容颜枯槁,我却有天大的幸福相滋相润,我又怎能不是这个世界最美的新娘子呢?”

第82篇、爱情故事别让他,踮起脚尖来爱你

苏禾是兜兜转转一圈后,嫁给梁凯的。

读书的时候,梁凯暗恋苏禾。可苏禾是班花啊,身边围着一堆男生,梁凯有点不起眼。关于喜欢的话,梁凯从来没敢说出口。

毕业后,苏禾考了公务员。工作稳定,人又漂亮,走到哪里都是风景。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遇到可以尘埃落定的良人。谈了一场又一场恋爱后,渐渐有些心灰意冷。

彼时的梁凯,读完研究生回小城的高校当了老师。聚会上见到苏禾,尘封在心底的感觉又跟着回来了。借着酒劲,他鼓足勇气说:“苏禾,这些年,我的心意一直没变过。”

那晚,苏禾因为这句话失眠了。多年后的梁凯,仍然不高不帅不抢眼,容易淹没在人堆里,但和周围的男生比起来,他成熟稳重,儒雅大气,且身上没有浮躁气,特别是这个男人很认真地说他的心里还有她的时候。自己要再不抓住,将来会后悔的。

几乎没怎么犹豫,苏禾做了梁凯的女朋友。一年后,她成了他的妻。

尽管身边的人都觉得,漂亮的苏禾嫁给梁凯,怎么看都有点亏。但苏禾知道,如果这辈子注定要找个人走进婚姻的话,梁凯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她在梁凯的脸上,看到美梦成真的喜悦感。那段时间,梁凯逢人就说,能娶到苏禾,是他赚到了。

婚后,梁凯对苏禾更是百般呵护。怎能不珍视呢?她可是他年少时爱过的姑娘,娶到她是他的梦想。如今梦想实现了,当然要加倍珍惜。苏禾很享受这种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

梁凯的好,她可以如数家珍。每天接送上下班,过节送花送礼物,大包大揽家务。除了细节上体贴入微,生活里更是事事以苏禾为中心。出去吃饭,梁凯订好了西餐,苏禾突发奇想要去吃火锅,他没有任何怨言地说“好”;梁凯被派去上海进修,苏禾临时想去济州岛,她一撒娇,他就败下阵来,放弃了进修机会,陪她去旅行。

诸如此类,从来都是苏禾说了算。

时间一长,这段婚姻里,苏禾逐渐习惯了站在高处俯视这个男人,习惯了家里的大小事都由她做主。只要她皱皱眉,梁凯就算心里再不情愿,也会好脾气地说,“好吧,听你的。”

有时就连朋友都看不下去了,让他别把苏禾宠上了天,但梁凯总是嘿嘿地笑着说:“听我老婆的,这有什么不对?”

苏禾很得意,当初身边的人都觉得她嫁亏了,但事实证明,她才是赚到了。梁凯这个人虽然长相和资质上比自己矮三分,但他是掏心掏肺拿出一整颗心来爱她,真心实意地对她好。这年头,上哪找这种对自己死心塌地的男人?闺蜜劝她别太过了头,但苏禾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从一开始,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梁凯渐渐有些不一样了。他对她的热情和耐心,在一点点打折。

苏禾说想去逛街,梁凯却说要看球赛。她不信梁凯会拒绝,可等她穿戴整齐出门,梁凯还在盯着电视屏幕,头都没抬。苏禾发了火,一向好脾气的梁凯这次并没有让着她,而是皱着眉据理力争地和她吵了一架。

苏禾的大学同学来出差,找她小聚。吃饭的时候,她像以前那样,指使梁凯做这做那,梁凯不耐烦的表情过于明显,苏禾脸上有些挂不住。

这样的梁凯,让苏禾有些不知所措。她很困惑。一向言听计从的梁凯,到底怎么了?她追着梁凯一遍遍问,你是不是不爱我了?起初,梁凯会摸着她的头,宠溺地说:“瞎想什么呢,我当然爱你呀。”次数多了,梁凯开始保持沉默。他们发生口角的频率越来越高,有次吵架,梁凯竟然摔门而去。

更离谱的是,不久后,梁凯突然告诉她,他要搬去学校的职工宿舍住一段时间。理由是,最近有个科研项目,比较忙。他有些疲倦地看着苏禾说,趁这段时间,我们冷静下。

苏禾没法接受这样的梁凯。她嚷着要和梁凯离婚时,闺蜜的话一针见血:“你没发现你和梁凯的夫妻关系一直都是不对等的吗?你家梁凯不是变了,他只是累了。”

认真回味这句话,苏禾不得不承认,在这段婚姻里,她自始至终都保持着高高在上的姿态,梁凯要踮起脚尖来迎合她,才能保持两人关系的平衡。而一旦梁凯稍有怠慢,家里就少不了一场暴风雨。时间一长,这个男人的耐心和热情被消磨殆尽,渐渐也就疲倦了。

想到这些,苏禾去了梁凯的学校。这是结婚以来,她第一次向梁凯低头。

而苏禾也终于明白,她和梁凯的相处模式出了差错。好的婚姻,不用让你惦起脚尖才能爱到我,而是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能够温柔对视。如此这般,才能在彼此的世界里,领略到更好的风景。

第83篇、爱情故事情人节最后一朵玫瑰

杭婴和海宁结婚整整三年了。两人谈恋爱时,海宁是个非常体贴浪漫的人,几乎每周都要送一束玫瑰花给杭婴,惹得杭婴办公室的几个小姑娘艳羡不已。杭婴心里也觉得甜滋滋的,那股幸福感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可自从结婚后,海宁就失去了那股罗曼蒂克味,每天早上上班,晚上下班,为生计忙碌,连花瓣都不见一片,甚至晚上杭婴想让海宁陪着去街上逛逛,海宁也会借故推托。于是,杭婴时不时地对海宁透露出不满。

转眼到了二月初,“情人节”就要到了。杭婴的小姐妹毛娟从缫丝厂下岗后,在东兴商场门口搭了间玻璃房卖鲜花。平时那间小花房生意极好,特别是到了二月初,那玫瑰花特别走俏,要卖到八元一枝。杭婴周末得空,偶尔也会去花房帮毛娟卖花。看到那一对对小青年依偎着来买花,杭婴就羡慕不已。

见杭婴痴痴的样子,毛娟知道她的心思,笑道:“杭婴,什么时候让海宁也送你一束玫瑰花?”

杭婴叹了一口气,说:“想让他送花,只有和他离了婚,再和他重新谈一次恋爱。”

毛娟见杭婴一副忧郁的样子,说:“杭婴啊,我卖了几年花,买花的大多是那些未婚的小青年,结婚后还买花送给老婆的不多见啊,看来得想想办法才行。”

杭婴沮丧地说:“是啊,结婚后谁对老婆还有激情呢!”但说是这样说,杭婴心里却在想,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送我一束花,也是很浪漫的呀!

转眼到了二月十四日,杭婴刚到办公室上班,忽然一阵馥郁的花香飘进门,一个小姑娘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进来,进门就甜甜地问道:“谁是杭婴小姐?有她的玫瑰花!”

“哇!”杭婴办公室里的几个姑娘发出一声声羡慕的惊叹,团团围住了杭婴和那束玫瑰花。“看不出啊,杭婴姐,海宁哥还是这么浪漫,送你这么大一束玫瑰花!”

杭婴想不到海宁真的送了这么大一束玫瑰花,不禁激动得粉脸通红,但她马上回过神来,问小姑娘:“你有没有搞错,谁送我的玫瑰花?”

小姑娘笑着说:“不知道是谁,老板娘要我送来的,你可以看看花丛间的卡片。”

几个姑娘早在嚷嚷了:“快看看,是谁送的玫瑰花?”

杭婴抽出花丛中的卡片,只见上面写了几句话:“情人节,九十九朵玫瑰,送给我心中的情人!”但没有署名。

这一下,几个姑娘开始猜测了:“想不到,杭婴啊,你也有情人啦!”

杭婴的脸更红了,忙否认道:“我哪有什么情人,这是海宁送我的嘛!”

话虽这么说,其实杭婴心里明白,这一大束玫瑰要花不少钱,以海宁这两年的表现来看,他是绝对不会买的,一定是哪个暗暗喜欢自己的男人送的。如今的问题是,怎么处理这束来历不明的玫瑰花。

临下班时,杭婴已经有了主意,她把一大束玫瑰花坦坦荡荡地捧回了家,这时,海宁也刚好到家。杭婴对海宁说:“海宁,毛娟让我下班后帮她卖一些花,我一个人不敢去,你和我一起去!”

海宁望着那一大束玫瑰,无奈地说:“好吧。”

于是,杭婴依偎着海宁,捧着玫瑰在大街上漫步,顺便兜售玫瑰花。在这样浪漫的气氛中,杭婴仿佛回到了和海宁初恋的时候。

到晚上十点多,这一大束玫瑰都卖光了。回到家,海宁就嚷嚷着说太累了,便一头钻进了卫生间。

这时,杭婴猛然想起应该和毛娟通个气,要不明天海宁和毛娟一碰面,这“把戏”不就穿帮了!于是她掏出手机拨通了毛娟的电话。那边毛娟一听是杭婴,便乐呵呵地说:“杭婴,你今天高兴了吧?一大早,海宁就来订了九十九朵玫瑰,让我派人送到你办公室呢!”

杭婴傻眼了,愣怔在原地。这时,身后传来海宁略带兴奋的声音:“亲爱的,你回头看看。”杭婴疑惑地转头看去,只见海宁变戏法般从身后拿出一朵玫瑰,笑吟吟地递到她面前,说:“这两年我为生计奔波,对你的关心不够。幸好毛娟及时点醒了我,让我明白了生活不是只有柴米油盐,还需要仪式感,于是我今天一大早去毛娟的花房订了九十九朵玫瑰给你……你把那束玫瑰拿回来还撒了谎,我不想揭穿你的小把戏,就顺着你的意思一起去卖玫瑰,出门前我趁你不注意,悄悄拿了一朵玫瑰藏起来了……只要心中有愛,每天都是情人节!”

眼泪瞬间盈满了杭婴的眼眶,她哽咽着接过这情人节的最后一朵玫瑰,然后一头扎进海宁的怀里,流着泪笑了。

第84篇、爱情故事用动作表达“我爱你”

爱情妙不可言,比起动不动就甜言蜜语,用肢体语言表达爱意更是无声胜有声,让彼此的感情大大升温……

爱情密码

灵巧地耸耸肩

肩部是最富有表现力的人体结构之一,当人遭到挫败时,肩部会松弛下陷;心情愉悦时,肩部会变得更加灵活有力。因此,建议女性在约会时外套下穿一件能体现肩部线条的衣服,时不时地挺起背、耸耸肩,表现出你对对方的好奇和兴趣,更好地表达柔情爱意。

心照不宣地模仿

他端起一杯茶,你也端起一杯茶;他喝了一小口,你也喝了一小口。人类学家将这种同步行为称作“嗜同神经行为”。在动物界,模仿对方是一种重要的求偶手段,这种现象在人类中同样适用,模仿是希望和对方接近的一种本能友好行为。穿上情侣装,举手投足间相互映衬,会让你们更亲密。

超过3秒的深情凝视

眼神接触是一种强有力的情感连接工具,普通人互相凝视3秒钟就会中断目光接触,当凝视时间延长时,则会传递出爱慕。用深情的目光多盯他一会儿,稍稍睁大眼睛意味着你想深入了解他,感受到你无辜单纯又饱含着爱慕的眼光,他一定会明白你的心意。

可爱地歪过头

与异性交谈时,仔细观察头部,如果是抱着友好的态度,对方会将头部倾斜,以示关系融洽。约会时头部倾斜会让情侣的对话显得更加热情和直接,沟通更加畅通,而且还会呈现出女性可爱的一面。

眼睛水灵灵地眨动

人类眨眼的正常速度是每分钟20次,当人处于兴奋激动状态时,眨眼的速度会加快。所以,眨眼也是传达内心爱意的一种方式。

走心的微笑

当情侣诚挚地绽开笑脸时,脸部肌肉会高度收缩,嘴角向上,眼角会出现鱼尾纹。下次和心爱的人见面时,不妨从内心调动情绪,先给他一个温暖的微笑,这或许才是对方最想要的打招呼方式。

爱情解码

他扬起眉毛

当一个男人兴奋时,他的眼睛会希望获取周围环境的最大信息。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眉毛会上扬使眼睛变大。当一个女人和有好感的男人说话时,可以通过看他的眉毛是否扬起来判断他对自己的感觉。肢体语言专家也提出,当与有好感的女人说话的时候,男人的动作会比较多,在生物学上来说,这些夸张的动作是在试图吸引女人。

他玩手里的东西

研究肢体语言的专家说,有时候男人会通过玩手里的东西来吸引女人。例如,他的手指可能在玻璃杯边缘来回移动,或者他会调整自己的衣服。当他越是对一个女人有好感时,越会坐立不安。

注意他的眼睛

如果他跟你直接进行眼神交流,表明他对你感兴趣。如果他完全避免目光接触,表示他试图避开你或者他感觉会吓到你。同时,眼睛角度的快速变化和瞳孔的大小变化表明注意力正高度集中,大家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当一个人肾上腺素飙升时,他的瞳孔大小是有变化的。

注意他的身体姿態

一个男人如果挺胸抬头,双手自然垂在身体两侧,说明他是自信的。如果他的身体姿态呈现出开放的状态,表明他是能够接近的。如果他双臂交叉在胸前,这可能表明他的不安全感,他感到不舒服。如果他是一个封闭的姿态,说明他并不准备接纳别人走进他的世界。另外,要注意面部表情。男人比女人通常表现出更少的情感,因此,他们的表情往往有所保留,这意味着,当他脸上展示出明显的表情时,它是真实的,你应该认真对待。

观察他的身体方向

观察男人的身体方向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身体方向指的是他的身体面对哪个方向。如果他的身体或某些身体部位是指向你,那么有比较高的概率是他对你感兴趣,想要接近你。注意脚的方向:腿部、膝盖的指向。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时,他会下意识地定位他喜欢的人的方向。另一方面,如果他的脸、腿和脚没有指向你,那么他潜意识渴望与你保持距离,肢体语言表明他对你不那么感兴趣。

第85篇、爱情故事你是我上了床都没敢碰的人

男人坐到她床头,没有说话。

她睁着眼睛,背对着他,看向黑暗里微弱的灯光。

男人知道她没睡着,寂静被打破,“我们在一起吧”。

心跳的很快,轰隆的声音呼啸进她的脑袋,她想了很多回答方案,又一一否定,很久之后,她才挤出四个字,“别开玩笑”。

“我蛮喜欢你的”,昏黄的光晕在酒店空旷的房间营造出极诡异的气氛,她看着明灭的黄点,长久沉默。

“我和她不可能了,她这一去日本,大概五年内是不考虑回国发展了。”

一片浆糊,女人完全失去了反映机能,只是汹涌而出的内疚感压得她喘不过气,意外自己的人生竟然会演出这样的狗血剧情,怪她没排练过,连话都说不出。

沉默,长久的沉默……

如果男人碰她,她该怎么反抗?给他一拳?或者自己出去开个单人间?

她在内心酝酿一出大戏,把所有最坏的打算都想了一遍的时候,男人终于起身,去了他的床上。

那个晚上,身体很累,一夜未敢睡。

男人是女人闺蜜的男朋友,可是长久的异国恋,感情结局大家心知肚明。

她出差来上海,男人表示会尽地主之谊,酒店、景点,他来安排。

结果,双人房标间。她有些惊讶。

“家里离得太远了,你介意的话我回去也行。”

她不是没想过重新再开一间,最后还是没好意思,想着就一个晚上,凑和一下得了。

于是,出现了上面的狗血剧情。

女人觉得特别讽刺,防火防盗防闺蜜,今天,她就是那个“闺蜜”。

男人和闺蜜分手,出于报复性心理,他把和女人开房的事添油加醋告诉了她。

东窗事发,全世界都觉得女人是个背叛者,她百口莫辩。

感情中,总是有这样的男人,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有些女人,听信男人的一面之词,然后在众人冷嘲热讽中,才知道自己”被小三”;还有些姑娘更是无辜,她们懂道德有底线,却在什么都没干的情况下,成了该防的闺蜜。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姑娘心甘情愿,毕竟这世上也不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故事,他们称它为不为世俗接受的爱情,但其实不过是一种前后矛盾,混乱不堪的道德败坏。

第86篇、爱情故事最后那把爱情钥匙

同病相怜

老徐一点也不老,像徐静蕾一样,上大学时就叫老徐,沿袭了下来。

老徐30岁,男人30就是一朵花,再加上会穿衣服,他知道自己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可有魅力的男人又如何,老徐没能留住妻子,他24岁就结了婚,总怕毛珍珍跑了,可她到底还是跑了。

毛珍珍说想去看看外国的月亮到底有多圆,于是跑到新西兰。老徐很是不解,中国有什么不好,为什么非要跑出国?说是3年,结果4年了,毛珍珍还没有回来。

毛珍珍说,她喜欢这里的乡间味道,可以闻到羊毛的芳香,可以亲自剪仙人掌,这种生活像神仙的日子。

老徐听明白了,毛珍珍是聪明人,又有姿色,她活得像神仙一样,肯定是有个男人养着。当下,老徐就下了离婚的决心。

离婚后,老徐把毛珍珍的东西打包扔进垃圾箱,然后一个人到处逛,和朋友喝酒,能出差的时候尽量出差,日子也就一天天地过去,如果不是遇到丰凝,他怕是不会再谈什么恋爱的。

丰凝是酒场上遇到的,老徐开始以为是朋友的女友。她是个很打眼的女人,高挑靓丽,也敢喝酒,和男人划拳并不示弱,但是到最后,先醉的是她。

朋友说,她这是逞强呢,刚被人甩了,当然要买醉,前夫去了加拿大,不要她了。

老徐心里一动,原来如此,同是天涯沦落人呀。散场的时候,老徐主动了许多:“丰凝,上我的车,我送你回家。”

送到楼下,丰凝闹起了酒疯,拽着老徐的胳膊不放,把他当成了前夫,鼻涕眼泪地流着:“你说,你为什么不要我了,我哪里不好,你说要带我出去的,找个洋婆子就比我好?”

丰凝的眼泪沾湿了老徐的衬衣,他抱住她,觉得自己内心也无限凄凉,只不过他是男人,不能和她一样任性,可感觉是相同的,让人扔了,好像一块用过的布,没了新鲜颜色,整个人都灰仆仆的。

老徐抱着丰凝进了电梯,她在电梯里吐了,清理电梯花了10分钟,进门,她仍然吐,到了卫生间,她哭,披了头散了发。

已经是凌晨,老徐怕丰凝有事,索性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她睡了,婴儿似的脸,月光下分外好看。

老徐抽着烟,一支接一支,到天亮时,一盒烟抽完了,他静悄悄地下楼,觉得昨天像一个梦。

心有灵犀

刚上班,电话就打来了。老徐觉得是她,果然是丰凝,声音很温柔,一寸寸地爬过来:老徐啊,我向吴涛要的你的电话号码,早晨起来看到烟头,朦胧中想起昨夜的事情,电梯里吐了你一身吧,真不好意思。

老徐说,“没事没事,应该的。”

“我请你吃饭,行吗?”

能说不行吗?老徐笑了:“我请你吧,你选地方。”

丰凝说:“听说你是贵州人,有一个吃花江狗肉的地方,民族文化宫对面,马连良故居,四合院,院子里有藤,还有人唱戏,你喜欢不喜欢?”

老徐的心立刻就觉得溫暖起来,那个地方是他一个人常去的啊,也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没有告诉过别人。丰凝却一下子说出来。老徐像被人点了穴似的,赶紧说:“几点下班,我去接你。”

两个人吃花江狗肉时,说话不多,老徐给丰凝夹菜,旁边有人唱着青衣,是《春闺梦》吧,青衣唱到:“终朝如醉还如病,苦依薰笼坐到明,去时陌上花如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海棠开日我想到如今……”

老徐抬头看去,丰凝的眼睛已经湿了。老徐说:“以后别喝酒了,一个女子喝酒,风尘气浓。”这句话一说出来,就有了贴心的温暖。

两个人吃完饭出来,满天的星星了,老徐拉着丰凝跑,似两个青涩少年。丰凝跑累了,蹲在马路上笑。大叶杨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好像也在笑。老徐这才知道,自己好久没有笑过了。

后来,两个人常常一起吃饭,丰凝开玩笑说,我们是吃友。

其实,是为了不孤单。孤单太可怕,和昆虫一样,到处飞着。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老徐没有想过爱不爱这个事,可是他但凡有一点时间,就想和丰凝在一起,哪怕什么也不说。

有一天晚上,丰凝把钥匙锁在了家里。进不去,慌乱之中就给老徐打电话。

老徐说:“别急,有我呢。”他先把她拉到自己家里,煮了咖啡,吃了宵夜,然后打电话给开锁公司。

门打开时,丰凝拿了另一把钥匙交给老徐,说:“留一把备用的在你那里吧,万一下次再锁上呢。”

老徐也把自己的钥匙给了丰凝一把,换钥匙的时候,他捏了一下丰凝的手心,丰凝低下头,脸红了。

老徐心跳着下了楼,心跳的感觉忒好,他哼着小曲,居然是周杰伦的《七里香》,想想自己都30岁了,他摸了一下自己的头,跳着上了车。

旧情归来

老徐一个人去看“周大福”的戒指,想起丰凝的手,又细又长,应该选一款简洁、明快的样式。

除了第一次喝醉抱过丰凝,老徐与她还不曾有肌肤之亲,可他知道,那黑夜中的脸红,那钥匙,就是爱情了。

毛珍珍来电话时,老徐几乎已经忘记了她的声音,是半夜,他问:“谁?”

毛珍珍说,“我是珍珍。”声音哽咽起来。

老徐赶紧起身,拧亮了灯看时间,凌晨3点。

珍珍说:“老徐,接我回家,好么?”

“你怎么了?”

毛珍珍哭起来,说:“我时间不多了,肝癌,顶多半年了,我想死在家里,接我回家吧,我想来想去,只有找你,我梦到过你好多次,我知道你忘不了我,你记得大学恋爱时你说过吗,我傻了,你也要我,我疯了,你领我回家,现在,我要回家。”毛珍珍的声音近乎抽泣。

老徐的脑袋轰地一下:她得了绝症?

放了电话,老徐抽烟到天明,看镜子中的自己,胡子拉碴,人也憔悴了许多。

老徐想起最爱的时候,他的确说过,无论毛珍珍什么样子他都要她。他知道自己的本性,是善良的男子,只能自己吃亏,不让别人过不去,幸亏戒指没有买,不然又要伤一个女人的心了。

上午,老徐去办赴新西兰的手续。他想,新西兰是个不祥之地。

晚上,老徐约请丰凝吃饭。丰凝说:“正好,我也有事要找你呢。”

还是在马连良故居,还是花香狗肉。一进门,丰凝就小鸟儿一样扑上来:“发了奖金,去看了一块手表,觉得适合你,就买下来了。”

老徐看了一眼,一万多块钱的瑞士新款。他心里一酸,说了一句不着调的话:“我有表呢。”

丰凝的表情有点尴尬,表就在桌子上放着。丰凝去卫生间,老徐把表放在了她的包里。他知道,这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了。

走的时候,他们没有说再见,丰凝把钥匙放在了桌子上,那是他留给她的钥匙,一次也没有用过。

老徐握住那把钥匙,觉得无限凄凉,这才发现,秋天来了,院子里有些凉了,唱戏的换了老生,唱的是《让徐州》,第一句:“未开言不由我珠泪滚滚。”

老徐低下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眼里落下来,掉到地上,砸在青砖上。

爱过留痕

毛珍珍的样子极落魄,老徐看到她瘦得脱了形,一下子就心软了。毛珍珍哭了,说:“老徐,别离开我,陪着我,行吗?”

这一刻,老徐是真心的,他会陪她,他不能不陪她。

老徐天天陪毛珍珍去化疗,四处找偏方,房间里充满了中药的味道。毛珍珍说:“这辈子,我没爱错人。”

毛珍珍睡的时候,老徐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发呆,有时就看那把挂在钥匙链上的钥匙,是丰凝家的,他没有舍得还她,这是惟一的纪念品。

她和他,虽然没有说过半个爱字,可是老徐知道,他动了心,丰凝也动了心。他没有理由让丰凝等待她,他没有那么不要脸地去说:“你等我啊,毛珍珍死了我就来娶你。”不,那不是他的为人。

毛珍珍病重,他去医院陪床的路上,接到丰凝的电话:“我要结婚了,‘五一’,天都饭店,你来吧。”

老徐看了看天,这才知道春天又来了,想起去年春夜与丰凝相逢,好像是昨天的事情。老徐发了短信向丰凝表示祝贺,说自己那天有事情,可能去不了。

丰凝结婚没多久,毛珍珍就去世了。走的时候拉着老徐的手,眼泪不停地流,好像还有好多话要说。

老徐百感交集,他知道,他不再爱这个女人,可心里还是放不下,什么叫一日夫妻百日恩,他终于懂了。

秋天再来的时候,老徐去超市买东西,遇到了丰凝。

丰凝的肚子很挺了,身边有个戴眼镜的男子。丰凝很大方地介绍:“我老公。”然后指着老徐说:“我从前的朋友。”

走出超市的时候,老徐看到满天的星星,想起第一次去吃花香狗肉,也是满天星星。

丰凝没有问老徐过得怎么样,是不是還是一个人?老徐也没有说,他想,这所有的故事,本来就是安排好的,他实在没必要让所有的人都来承担痛苦。为了给毛珍珍看病,老徐把车也卖了,他挥了手,上了出租车。

第87篇、爱情故事余生好长,她最难忘

那时,他在一家报社工作已经三年。单位来了一个新同事,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小姑娘,穿着绿色的连衣裙,羞答答地站在那里,像一株蓬勃生长的向日葵。他们成了搭档,因为当时的办公条件不太好,两人只能共用一张办公桌,连唯一的大抽屉也要共用,一把锁,两人各执一把钥匙。

他们碰面的机会不多,除了报社每周一次的例会,因为她是白班编辑,他是夜班编辑。虽然不见面,但是不意味着两人没有交集。有一天,上班时不太忙,她就开始收拾凌乱的办公桌,把乱七八糟的报刊分类放好,再摆上一盆枝叶茂盛的绿萝。接下来是抽屉,坏掉的钢笔、半块橡皮、茶叶渣、发霉的香烟,统统被她丢进垃圾桶里,里里外外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放上带着香味和好看花纹的信纸、可口的话梅、精巧的小剪刀之类。这才像一个美好的抽屉呀,她暗暗得意。

不料,第二天上班,她却看到一张这样的留言条:“请不要忘了这不是私人的地盘,不要乱动别人的东西!”原来,他习惯了办公桌原来的风格,看似乱,却心中有数,取用方便,她整理得这样好,对他来说反而等于帮倒忙,找东西翻遍了都找不着。

生性爱清洁的她,有点生气,她要挑战他,让他习惯她的井井有条!于是,他继续坚持乱扔,她继续坚持收拾,两人开始了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很久,他不说,她也不说,连开会时都故意避开对方,谁也不理谁。直到那天晚上,他上夜班,发现前天晚上准备好的资料,怎么也找不到了,桌子上没有,抽屉里没有,他只好花费了好几个小时,重新整理资料,等到一切都忙完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疲倦地离开时,心中对她的恨意未消,鬼使神差一般,他将喝剩下的半杯热茶,倒入了那盆绿萝。

第二天晚上,他刚上班,一个同事跑来问他:“你把小姑娘的绿萝怎么了?她今天哭得好惨。平时,她可喜欢它了,每天都记录它长出了几片新叶子,还要用干净的湿布,把叶子都擦得亮晶晶的,像闪着光的玉石似的……”

他在卫生间的墙角,看到了还没有被清洁工拿走的绿萝,它的叶子还绿莹莹的,却全都耷拉下来。看着自己的“杰作”,他竟然丝毫没有报复之后的快感,反而后悔不应该伤害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

他重新买来一盆绿萝,又在抽屉里补充了一堆话梅之类女孩爱吃的小零食。隔天,他再来上班,看到她留下的纸条,上面画着一个女孩,先是哭了,后来又笑了,最后还有一句:“好吧,她原谅你了!”

从此,爱的种子竟然在抽屉里悄悄萌芽,他们互相在这个小天地里,留下对方最喜欢的东西,直到三年之后携手走进爱的殿堂,抽屉上那把小铜锁也变成了爱的信物。

结婚那天,他说:“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她等着,他捧来的竟然是当初她丢掉的那盆绿萝。那时,他怀着内疚的心情捡回来,精心呵护,它重返生机,变成了郁郁葱葱的一大盆,她感动得泪如雨下。

婚后的日子虽然美好,却也少不了磕磕碰碰,他们仍然改不了各自的老习惯,他爱乱丢东西,她跟在后面收拾,不停地抱怨,他对此默默无言,她孤掌难鸣,说累了只好偃旗息鼓,家里自然又恢复了风和日丽。

相濡以沫五十年之后,她去了另一个世界,他坚守在老屋里,哪儿也不肯去。孩子们周末回家探望,滿以为房子里会乱得不像话。不料,他们推开门,却发现处处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甚至窗明几净,就像母亲活着时一样。

彼时,阳光照进来,窗台上一盆绿萝郁郁葱葱,每片叶子都亮得像玉石一样,他坐在阳台练字,却反反复复只写了一句话:

余生好长,她最难忘。

第88篇、爱情故事老婆是最好的情人

和女友恋爱长跑四年后,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女友变成了全职太太,而我在事业上也成为成功人士。不定期的和一些狐朋狗友聚会,发现他们身边的女人总是换来换去,谈起情人最多的能说出十个;有时我也不免有些怦然心动。

既然心动就试探着行动。我打趣般调查了几个朋友,选情人什么标准?发现都大致差不多:漂亮高挑时尚,多才多艺,懂得点浪漫风情。我一个人在办公室满脑子逡巡身边的女人哪个符合此标准,想来想去,我心里一个激灵,我和女友刚认识的时候她不就是这个标准吗?每次我们约会,她打扮的都很时髦,最喜欢约我在酒吧去唱歌跳舞;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管不顾让我抱让我背……可自从成为全职太太后,老婆就彻底退化,每天不到十点不起床,慢慢变得发福了不说,如果一天没事,就穿着睡衣蜗居在家里看肥皂剧,哭得整个眼圈肿肿的;晚上回来按照惯例来个拥抱,发现没了她的体香,而是散发的葱姜味儿。

可找情人也有很大风险啊,有几个哥们刚开始都信誓旦旦地说:“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可后来被老婆发现,那就是一个惨了,电话被监听,行踪要汇报,更甚的就离婚的离婚,分家的分家;出于胆小和家庭大局,我想出个主意决定把老婆改造成情人。

先从着装,之前我从来不和老婆一起看肥皂剧,现在有时间就一起和老婆看,边看边夸剧中的女主人公衣服怎么搭配的好,发式怎么超前,甚至有时故意垂涎欲滴的样子;慢慢的,老婆很少再睡懒觉,早早就起来锻炼,也开始学着电视中女主公的样式打扮起来,我一回到家就和我展示:老公,看我这身够时髦不?

老婆以前最喜欢跳舞了,于是我就故意让女儿退掉之前报的舞蹈班,让她缠着老婆,让她教女儿跳舞;教女儿几个月后,我发现老婆一下子又找回了青春活力,还在小区组建了舞蹈艺术团,满北京地演出。

之前下班后我总空手回,现在我每次都是带给她一些小惊喜,今天是一束大棉花糖,明天是绣着“老婆我永远爱你”的小毛巾;老婆为此欢欣雀跃,菜也总变着不同花样,家里的装饰也渐渐多起来,阳台上更像个小花园;每逢周末,老婆也不像以前呆在家里不愿出去,而是一起去风景区小住,俨然度蜜月一般。

一次,回家老婆拿出手机短信跟我炫耀:“老公,你要小心哦,看看,一天给我发了二十条短信,现在可有人追我了!”我不禁窃喜,于是故作自然地说:“那好啊,说明老婆有魅力啊!”

从不愿抛头露面的老婆,现在也喜欢跟我去一些饭局和应酬。温文尔雅不失风情,朋友见了都直夸我的这个“情人”可真拿得出手,我也不让老婆去揭穿。后来哥们儿中进行最佳情人评选,我的“情人”竟然夺冠。为此我有了很大的危机感,我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努力维持和“情人”的关系,可别哪天被别人夺去。

第89篇、爱情故事娶妻随妻,婚姻内又是春暖花开

妻子对前夫的情义

让我妒火中烧

周末,我把女儿从前妻那里接回家,下厨烧了一桌丰盛的菜肴,一家人坐在一起享受家庭的温馨。可是,妻子蕊欣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背着我说了几句话后,她的脸色迅速变得凝重,整个人同先前判若两人,坐立不安,欲言又止。

“发生什么事了?”

面对我的再三追问,蕊欣说了实话。原来,她的前夫程东出了车祸,正在住院。蕊欣担忧程东的伤势,想去医院看望,却怕我不高兴。

见她心急如焚的样子,我心里很不受用。我心知肚明,那是忌妒。

我酸溜溜地说:“你已经不是程家的媳妇了,人家住院和你有很大的关系吗?”

蕊欣说:“你就不能体会一下我的心情吗?程东一家对我的帮助实在太大了,程东不仅是我的前夫,更是我的兄长。”

我顿时心头冒火:“既然你对他如此难舍,当初就不应该离婚!”

就这样,一个原本愉快的周末夜晚,就被这吃醋风波搅黄了。

有人说,再婚难,可再婚后,如果看似恩爱的配偶还与前任保持着割不断、理还乱的暧昧感情,那么经营这桩婚姻将会更难!

我和蕊欣结婚正好一年。就在我离婚后第二年的国庆节那天,在一个朋友的婚宴上,熟人为我介绍了蕊欣。不同的是,她离婚并非因为前夫像我的前妻那样移情别恋,而是因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她的前夫叫程东,一直被单位派驻某北方城市。离婚的时候,他们还去酒店吃了一顿分手餐,十分友好。或许是因为都有离婚的经历,有着同病相怜的感受,我们谈得很投机,发展得也很快。5个月后,我们迈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结婚那天,我心中的喜悦却被蕊欣的前夫一家冲淡了。婚礼举行前,蕊欣的前婆婆拉着她说了半天,脸上乐开了花,仿佛要结婚的是她的亲闺女,婚礼不得不延迟。待婚礼开始,程东委托礼仪公司送的大花篮又突然出现在现场,在坐宾客一片哗然……

婚后有一段时间还是很幸福的。我们每天一起买菜、做菜,蕊欣还主动让我把女儿从前妻那边接过来,并拉拢她,家里充满了她们的欢声笑语。

但没过多久,我心里就有了一个结,那就是反感蕊欣和前夫一家的藕断丝连。为此,某一晚,当蕊欣从程东家里回来,洗完澡想进卧室时,我将她拒之门外,怨恨地说:“你已经和我结婚了,却还跟前夫一家走得那么近,你把我放在什么位置?既然如此,我们同处一室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的反感和不满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尽管我对蕊欣的人品很了解,相信她和自己的感情,也相信她和程东不会再有感情上的瓜葛,但我就是控制不住心里的妒火,无缘无故地对她发脾气。一开始蕊欣还心平气和地向我解释,希望我能够信任她、谅解她;后来便只是沉默着走开。渐渐地,我感觉到我们原本融洽的感情降温了。

一句“娶妻随妻”玩笑话

让我幡然醒悟

夫妻间虽然有了芥蒂,可毕竟刚刚结婚,我和蕊欣都不希望再生变故。但我看得出,蕊欣的脸上写满了忧郁。

元旦的大学同学聚会上,我遇见了当年的班花周雨。现在的她比以前更有气质,漂亮丰腴。一番寒暄后,她把身边一个高大英俊、儒雅整洁的中年男子介绍给我:“我老公,北方人。”她半是幸福半是感慨地说,“幸亏他是个死心塌地的男人!当初我父母见我们一南一北,相距太远,不同意我远嫁。为了能生活在一起,他顶着家人‘没出息’的斥责奔赴江南,一住就是八年……”

我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被这份对感情的笃定所感动,不由得对他说:“你真伟大!”

他憨厚地笑笑,有些不好意思:“我其实没有那么高尚,只是不愿意放弃周雨,便娶妻随妻罢了。我希望她能在我的爱情中永远幸福。”

我心里猛地一沉,沉默了。如果不是对妻子深沉不移的爱,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男人,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随她在生活习性、气候、环境都不相同的江南生活呢?所谓的“娶妻随妻”不仅仅是一句玩笑,而是他对她的爱和在乎啊!能为情牺牲,也能为情承受,一方对另一方的感情浓厚到这种境地,还有什么矛盾不能化解呢?我幡然醒悟:自己不是口口声声深爱着蕊欣吗?为什么她可以为了婚姻忍辱负重,沉默地“躲”开我,从不与我争执,而我却从来没有替她想想呢?如果不是程家资助从小丧失父母的她,蕊欣岂能有这么美好的今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己也应该像周雨的丈夫一样,和她站在一起知恩图报啊……

聚会结束后,我回到家里,蕊欣正在卧室接电话:“程东,天气这么冷,妈妈的风湿病复发了吗?”

我平静地听着。这一次,我没有立刻冲进屋,言辞锋利地指责蕊欣“身在曹营心在汉”。

几分钟后,蕊欣走出卧室,看到我,触电般地怔住了。

我对她一笑,说:“你已经很久没有去看望程东父母了,明天买点补品去一趟吧。”

蕊欣以为自己听错了,直愣愣看了我许久,轻声问:“你说什么?”

我重复了一遍。

话音未落,她的眼圈骤然红了。她喃喃地说:“真的吗?谢谢你的理解和信任。”

我抓起蕊欣的手:“我终于开窍了,知道错了。你的行为说明你是个懂情、惜情的女人,与那些动辄反目成仇的女人相比,你这样的才更可靠。我不会再阻止你、指责你,今后还会娶妻随妻,跟你一块融入程家。”

蕊欣放声哭了起来。我是第一次看到她哭得那样激动,情不自禁地将她的头揽进了怀里。

她把我抱得更紧。

婚姻内又是春暖花开

大约过了半个月,有一天我下班回来,发现蕊欣失魂落魄,对我也不像从前一样热情,我走过去轻声问:“不舒服吗?”

连问了三次,她才缓过神来。她摇摇头:“爸爸患心肌梗塞住院了,程东在那边近期无法回来,妈妈又受凉感冒,就拜托我去照顾几天。可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你说。”

不待我开口,她又说:“我尊重你的意见。你允许,我就请几天假去,你说不行,我就听你的。”

我笑了笑:“我说过,以后不会阻止你、指责你了。去吧,明天我陪你一块去医院。”

蕊欣激动得呼吸都急促了。她抱住我,哽咽地说:“上次,我以为你只是说说而已……我爱你,真的,你是个大度和充满至爱的男人。”

程父出院后,程家人在酒店宴请了我和蕊欣。席间,程东频频向我敬酒致谢,真诚地感谢我。我笑着说:“我是蕊欣的丈夫,而你们是她娘家人,咱们都是一家人呢!”

程母笑道:“我早就认蕊欣为女儿了,那你就是我女婿喽。”

程东打趣道:“天下哪有这样胳膊肘往外拐的妈啊?儿子的媳妇都跟了外人,她还把他当女婿来疼。”一旁的我们都笑出了声,气氛无比融洽……

从此,我添了两位父母和一位兄弟。程家父母对我们就像亲生儿女一样,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总是给我们送来,说我们上班太累,要多补充点营养。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蕊欣不仅对我和女儿更加温和,为了体谅我的心情,她也尽量不与程东单独相处,有事相约也让我陪她一起去。有一次晚上八点,程东来电,说远在北京的表姐一家来了,请我们一起吃饭。可我恰好在加班,便对她说:“你一个人去吧,别忘了代我向他们敬杯酒。”蕊欣却给程东回电,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情况,谢绝了他们的善意。末了,她调侃道:“我去了,就没人给你泡茶、捶背了。”我明白,除了照顾我,更多的是另一层含义。我心里淌过一股暖流,满满的甜蜜和感动。

后来,程东也重新恋爱了。她叫小慧,一个朴素、大方的北方女子。大家第一次见面,她很仔细地看我,说现在相信了,为什么程东和蕊欣离婚后,我们还如此亲密地来往。“为什么?”我问。她说:“因为你是一个有魅力又有气度的男人。我一直不信,今天亲眼所见,也就心服口服了。”

蕊欣笑盈盈地挽着我:“世上的男人千千万万,但‘娶妻随妻’的男人不多啊。和这样的男人过日子,婚姻只会幸福、长久!”说完,她冲我一笑,笑里分明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柔情。

我笑容灿烂。

第90篇、爱情故事细节里的恩爱

早起上班,身后有对中年夫妇和我一路,听到他们的对话。

男:“一会儿吃包子吧?”

女:“好啊。”

男:“吃肉的还是素的?”

女:“肉的吧,肉的好吃。”

男:“那就要两个肉的,素的想吃吗?”

女:“也有点儿想吃。”

男:“一会儿我先去占座,你去买包子。”

两个人说得有商有量,不急不躁。听他们说话,有一种温润的松弛感,我断定他们一定是一对恩爱夫妻。可能有人觉得他们说的都是小事,算不得什么,可如果换一种心态和方式交谈,就算这样的小事都可能跑偏。比如这样:“一会儿吃包子,行吗?”“就知道吃包子,你不能换个花样吗?”“那你说吃什么,每次都让我说,说了你还不同意。”“你是我老公,连我爱吃什么都不知道?”“那我爱吃什么你知道吗,凭什么每次都得依着你?”

以上对话可不是虚构的,而是我的一位亲戚和老婆的真实生活场景。他和我抱怨,他们之间经常连最简单的吃饭都很难达成共识。

有一次在一处景点排队,大家都很疲倦,有位中年女子将头靠在老公身上,老公的手温柔地护着她,脸上却一片淡漠。不像面前另外一对恩爱的小情人,搂着抱着,从表情到肢体都显得如胶似漆。我更喜欢前者的状态,感情已经走过热烈燃烧的阶段,却没有变成灰烬,而是在平淡的表面下暗藏温度。在难过、疲倦的时候我抱着你,你需要的时候我总是在你身边,生活的所有细节都并非出于展现情感的需要,而变成了一种本能。

第91篇、爱情故事心在一个地方

(一)

子豪说想开间公司。在本市最大的报社,他已是广告处主任,除了高工资,还有灰色收入,而且他那么年轻。

午餐时,子豪常常端着餐具坐到我对面,慢慢吃饭,慢慢聊天,看我的时候,眼神总是散漫的,淡淡的微笑飘着,一切都是漫不经心的样子,男人对可以爱的女人不会这样的。

做副刊编辑,在我的感觉,已是很好,除了爱情,我是个没有多大欲望的女人。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一个人,孤单地走在街上,爱情里不应有的错误细节,即使微小,在于我,依然致命。

子豪的广告公司开张了,静悄悄的,没有声息。

在报社地下餐厅,子豪端着餐具走过来,坐在身边,第一次,那么专注,看着我:“马昔,你辞职吧。”

我笑,然后喝汤。报社家大业大,厨师很好,总把饭菜做得色香味俱全,我是个懒散的女人,为了想吃的时候只要一伸饭盒就可以,我不想辞职。

他知道我的,那么睿智的一个男人,知道我不会拒绝为他做任何事。

然后,子豪开出了比报社高三倍的薪水,目的只有一个,让我替他掌管广告公司。

“你想一想再回答我,不要一下子拒绝。”说完,他端着餐具和别人打招呼去了。丢下我,对着绚烂的西红柿汤发呆。

晚上,我给远在澳大利亚的密友电话,问她我辞职好不好,她说:“你没必要问别人,其实你已经决定了。”

她问辞职后做什么,我说和子豪开公司。她就在那边笑,她认识子豪的。

我说我们象哥们儿。她的笑声带着澳大利亚火红的泥土气息。“马昔,几年不见,你还弄一蓝颜知己。”

其实我明白,一切,不过是给自己找的借口,子豪的公司,假如报社领导知道,结局只有一个,他辞职。

而我,想看着他美好的生活一直这样下去。爱不爱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给他想要的。告诉子豪,我辞职。为喜欢的男人,终于,我敷衍了一次自己。

(二)

公司在不远处的写字楼上,业务大多都是子豪自己的,不过是把报社的业务兜出去转个圈而已,对客户没有影响甚至更优惠,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子豪的太太,偶尔会来一下。轻轻拂视的眼神,扫过我的脸庞,防备和热情总用一张脸同时表示。然后说子豪不在哦。离开。

问起子豪,为什么让我而不是他太太来管理公司?

子豪的解释简单明了:“你没有物欲,能用眼睛说的话就不会用嘴巴,所以你是最好的人选。我开公司就是为了让她不工作,如果让她来,公司就没有意义继续下去。这样的解释,这样的男人,真好。完美到让我不想再去爱了,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子豪的隐秘,在一个不经意的黄昏,片段一样闪现在眼前。

我骑着摩托驶过中山路,在一家茶馆的窗子上,有美丽的忧戚的干花。车子的速度慢了很多,缓缓滑行中,我看见了子豪和一个女孩的脸,隐藏在干花的丛中,面对面的,那样的眼神我曾经有过,只有被爱情击中,才会有的。

我看着他们,感觉真的,爱情是一种好笑的东西。完美男人子豪,居然也未能免俗。

我的车子缓缓地驶过,围着茶楼,再一次驶过,黑暗的灯影下,我拿出手机,拨号,说:“子豪,你在哪?”

然后,听见子豪说:“我在客户办公室。”我笑了,感觉到自己的可笑,其实,这是与我无关的事情。更可笑的是,我一直在一个角落里,等到他拥着女孩出来,那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干净青春无饰的脸,一看就是不必工作,只在家里弹弹钢琴,养养花就可以,子豪总是那么有品位的一个男人,连婚姻之外的爱情亦如此。

我的摩托在子豪的蓝鸟后面,远远地滑行。然后我看见子豪进了一栋房子,然后一个保姆样的女人抱着一个婴儿走到阳台上,我听到了他们幸福的笑声从楼上飘下来,击碎我心中的完美。

我想起,子豪的太太,是不能生的。我想起,我们报社的规定,针对容易躁动的文化从业人制定的:离婚者,必须先离报社。

所以,我一下子明白了子豪,即使太太不工作,依旧会有优越生活的他,之所以要开一家公司,是因为他有两个家要养的。只是我不明白,他怎么能在两个女人间周旋而不露破绽?他的太太,亦是敏感的啊?

我忽然感觉寂寞,还有害怕。电话打到澳大利亚,说起子豪,密友笑个不停,说:“你心中圣人的面具终于掉下来了,知道男人都是些什么东西了吧,还嫁不嫁?”

(三)

我已经不太和子豪说话,或者说,也只与业务相关。看他时,我的眼睛已经平静如水。

那天,子豪说:“马昔,你知不知道,用眼睛说话的女人会让男人着迷。”

我笑着看他,感觉他不动声色的赞美,模糊地诱惑着,很像个阴谋,他不知道,我已了解了他。我说:“一直以为你像上帝一样完美。”

他说是吗?

“离你近了,发现不是,我辞职。”

他说上帝不生活在人间。

我跨在本田4000上,一路狂奔,子豪的蓝鸟跟在身后。我的本田冲到海边,柔软的沙滩,陷落了我的本田,一个人的力量,我扶不起来它,然后我坐在沙滩上看着它哭泣,就像看见了陷落而不能自助的自己。

我一直以为子豪让我来掌管公司,是因为他的心里隐藏着的隐隐喜欢,有没有实质的故事发生,对我这样感性的女人并不重要。我却不能容忍,他的完美是假的。我不过是最适合利用的道具,用来成全他的生活。

子豪的呼吸起伏在耳畔,像微软的风吹拂,从背后,他拥抱了我。

他说:“爱上你,是很早以前。”在我的心里一遍遍响过的只有谎言,谎言……我想起镶嵌在茶楼明净玻璃与干花间的两张脸。子豪说:“爱你,马昔,知道吗?”

爱情被柔韧地利用,情伤的残忍莫过如此。其实,他不如不说,大家都那么聪明。

我挣脱跑了,把摩托丢在沙滩上,我丢掉了摩托就像丢掉了笨重的自己。

几天后,子豪给我打电话:马昔帮帮我。他的太太要自杀,她终于知道了一切,除了我,子豪是不肯把狼狈给任何人看的,一个把完美保持了那么久的男人。

我去的时候,楼下站了很多人,然后看见她,坐在高高的20楼阳台上,她握着电话子母机,一直平静地看着楼下的人。她说:“子豪你为什么要用幸福骗我?你让我幸福到不能接受这原本是个骗局。”

有消防车来,有人纷纷地鱼一样从车里跳下。

子豪说:“你想让我怎么样都可以,求你了,回屋去。”然后他看着我,我不语。我们无语。

有大大的网撑在楼下,还有厚厚的垫子,对着她的位置。她在高高的阳台上显得飘渺而细小,像一粒随时都会被风吹落的种子,一直笑微微地看着子豪。

第一次,我看见子豪眼里的狼狈,那么骄傲那么完美的一个男人。

她的笑飘下来,很微弱,一传到地上就被风带跑了。

我拿过子豪的手机,说:“真的,子豪爱你。”所有的人看着我,以为我就是那个让子豪狼狈的女子。我感觉我的语言虚弱无力,因为想把谎言证实成真的。

一个消防员过来,说:“我上去吧。”他看着我慢慢溢出的泪水,明净的眼睛,一下子读透我的所有无辜。

我哭了,伏在他的身上,在这个早晨,他是我唯一抓住的,哭声穿透他的身体。

(四)

后来,听说子豪的生活还在幸福着,在两个女人之间,他周旋得如鱼得水。我终于明白,关于婚姻的幸福总是由其中一人的委屈来成全的。

我认识了消防员肖启,一个笑起来灿烂而简单的男人。那个早晨,他的笑一下子抓住我,像阳光的手。

后来,我问他:“那天在阳台上对子豪太太说了什么,她那么听话地就下来了?”肖启说:“我对她说,你看阳光多好,楼下的那个女孩多好,我想快点下去爱她。”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看得他脸红了。轻轻地,我说:“爱吧”。

我哭了,他说不哭不哭,拍着我的后背。电话突兀地响了,肖启按下免提键,密友说她刚刚喂完袋鼠,然后她听到了我的哭泣:“你怎么了,马昔?”

我说傻了。她问傻到什么程度。

肖启喊:“傻到打算给我做一辈子饭。”

其实,我一直在找一个简单的男人爱,比如肖启,这样的男人心总在一个地方。原来,我以为子豪是的。

第92篇、爱情故事拆掉摄像头!婚姻需要私密空间

新婚和谈恋爱大不相同,小夫妻可能会经历很多没遇到过的事儿,比如,长辈总是掺和小夫妻的生活,一谈钱就伤感情、纠结到婆家该不该干活儿……拎不清、想不明白的,咱都得学学怎么处理、怎么面对。

第三只眼之下:爱情和信任深受考验

蔡恒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新婚不久的他最初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直到有一天妻子孟蕊半夜给出差在外的他打电话,惊恐地说听到家里有脚步声,自己不敢睡觉。蔡恒担心不已,出差回去后,立刻给家里装上了监控摄像头。头一个星期,开会无聊的时候,他就会打开手机看看妻子在家里做什么,有几次都看到妻子一边收拾,一边跳舞。

渐渐地,蔡恒没事就会打开监控摄像头。看到妻子又在洗手台上冲洗拖布,他会忍不住皱眉头;看到妻子大白天衣衫不整在屋子里溜达,他会忍不住立刻一个电话打过去。有一天,孟蕊叫了四五个朋友到家里聚会、看电影,几个男男女女靠躺在一处,还撕扯打闹,完全不在意孟蕊已婚的身份,蔡恒气得当时就开车回家了,那场聚会不欢而散,两人也大吵了一架。

监控摄像头之下,蔡恒发现孟蕊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而孟蕊也开始指责蔡恒装监控摄像头是为了监视她,心里根本不爱她,不信任她!

这天早晨,孟蕊正在家里找东西的时候,又接到蔡恒的电话:“你在家里翻什么呢?”那一刻,孟蕊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坐牢,气愤至极的她冲着监控摄像头大声喊:“我是你妻子,不是你的犯人!”说着,她抄起扫把狠狠砸向家里的监控摄像头。

监控摄像头之下:被突破的社交禁忌

原本和睦的小夫妻,却被一个小小的摄像头弄得鸡犬不宁。蔡恒原本是为了妻子的安全,却渐渐发展成了对妻子的全天候监视;从开始的好奇、有趣,到后来的挑剔、干涉,蔡恒经历的心态巨变,也让妻子深受折磨。这其中,蔡恒忽视了什么才是健康的夫妻关系,以及夫妻之间重要的“人际界限”。

人们总是有一种美好的幻想,认为相爱结婚的两人就如生命的融合,应该毫无距离、毫无隐私、完全向对方开放自己,否则就是不够爱。这种道德捆绑式的婚姻爱情观,本身就是对伴侣关系的挑战和破坏。

再亲密的关系,也是人际关系的一种,也需要符合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在一段健康的关系里应该有交融,叫作社交“公共区域”,同时也应该有隐私,叫作社交“禁忌区域”。失去了禁忌区域的保护,个体就会陷入社交危机感和失控感里。

蔡恒借由监控摄像头,突破了妻子的社交禁忌区域,让妻子丧失了对家和对他的信任感。

爱不是同心圆:请尊重伴侣的隐私权

每个人对爱都是有占有欲和私心的,然而,这不能成为真实世界占有、监视、控制对方的理由。一段好的婚姻,亲密与安全都是不可或缺的,尊重伴侣的隐私权可以更好地构建婚姻的安全感。那么该如何做?

第一,成为对方的一部分,但不苛求全部。再完美的夫妻,也只能成为对方生命的一部分。因此,在时间、空间、社交上,都请留给对方“私密空间”。妻子不必非要介入丈夫的社交圈子,丈夫也不必非要了解妻子的每个行踪。对于夫妻感情来说,信任感远比可信任的事实更重要。当蔡恒拆掉了监控摄像头,孟蕊终于肯坐下来谈谈了。

第二,保持关系平衡,不使任何一方凌驾于对方之上。监控摄像头的存在其实让蔡恒具有了特殊的权利—监视的权利,这种凌驾于妻子主权的权利,破坏了本该平等平衡的夫妻关系。就像夫妻一方想要给对方“上课”,或者努力证明对方“错了”,对方会竭力反抗,死不悔改一样,一切与事实无關,而与关系有关。只有蔡恒解决了自己的“小心思”,开始和妻子平等真诚地沟通,孟蕊才会恢复冷静,尝试原谅。

第93篇、爱情故事白衬衣上桂花开

大学报到当天,我一眼就瞅见了一位帅哥,没想到他和我同班,还被辅导员指定为班长。他喜欢穿白衬衣,洗得干干净净,头发清清爽爽,是位有绅士风度的校园“明星”,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他貌似对谁都不感冒,他淡淡的微笑里总深藏着一丝目光能捕捉到的忧伤,恰好这丝忧伤,给他增添了神秘色彩,让人走不近,又舍不得远离。

我们宿舍八位女生,七位暗恋他,只有小金铃对此类话题不表态。小金铃虽然和我们同龄,但她身材矮小,性格内向,说话都不敢大声,别说男生了,她和女生都很少说话。

我们入学两个月后,大家彼此也熟悉了,周六周日结伴外出游玩,那天我们宿舍七个人刚从市里回来,看到校园长廊下小金铃正在低头看书,便挨着她坐下休息。过了一会儿,班长和几位男生爬山归来,班长手里捧着一大束橙红色桂花。女生们大呼漂亮,纷纷要求班长送给自己,班长说,名花有主了,这捧花是小金铃托他摘的。说着快步走到小金铃身边,双手递到了她的怀里。还不等小金铃反应过来呢,班长早跑开了。

我们追问小金铃到底咋回事,小金鈴对天发誓,她绝对没有让班长帮她摘花。第二天,我们又去“审”班长,班长坦白说,校园里那么多女生,都穿红戴绿,就小金铃一人穿着白衬衣,只有白色衣服才能衬出桂花的美丽,我这是替花选人。

班长眼瘸,小金铃根本不会穿衣服,秋寒了,大家都穿毛衫了,她还穿了件白衬衣,里面套了件破线衣。但班长喜欢白色,他的花他说了算。

自此,小金铃有了一个绰号“桂花女孩”,这个绰号还是班长叫响的。小金铃变成桂花女孩后,由班红成了校红,当然只是名字红而已。但班长却看好她,学校演讲比赛硬是说服了小金铃报名参赛,那次演讲比赛,小金铃没有得奖,但她敢在全校师生的关注下,开口讲话,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后来,小金铃参加了学校很多社团,接触的人多了,人也变得开朗起来,成了学校文学社的骨干,写一手漂亮的诗歌,诗歌在众多报刊上发表,还被选入了学校通讯社和校报编辑部,靠实力成了校园名人。

小金铃的校园粉丝很多,男生们给女生写情书,都求着小金铃帮忙写一首情诗,大学那几年,我们也沾了小金铃的光,因为虽然是无偿写情诗,但男生也会买点儿零食送到我们宿舍,算是答谢。

小金铃家庭很困难,大学期间她靠稿费完成了学业,我们都很佩服她。小金铃说,她很感激班长当年把那捧桂花送给了她,当时家贫,她衣服不多,线衣都烂了,只好将白衬衣套在外面遮丑。自己都感觉穿得不伦不类,但班长那天抱着桂花走向她,全因自己那件白衬衣,手捧那束桂花,自卑被花香一点一点挤走了。

毕业后,我和班长又谈起此事,班长说了实话,他说当年那束花送别的女孩会引起误会,让别人误以为自己喜欢某位女生,但送小金铃就不同了,没有一个人会往喜欢这方面想。所以,他随口编了个理由将花送给了小金铃。后来得知小金铃家境贫寒,一下触动了他内心的疼痛,他其实也挺自卑的,他父母虽然有钱,但在他幼年就离异了,母亲改嫁,父亲去了外国做生意,也在那边成立了家庭。他从小跟着祖父母长大,除了钱,父母从未给过他亲情。同命相连吧,他想帮助小金铃走出自卑,没想到她自己也争气,一步步靠实力怒放成最美的样子。

这些话我从未对小金铃说过,因为在我心里,那年那捧桂花被小金铃的白衬衣衬托得分外美丽,多年过后,隔着时光的隧道,依然惊艳。

第94篇、爱情故事什么样的女人千万不要离婚

去年我参加过一场婚礼,至今记忆犹新,原因是新郎和新娘的亲友团结构实在复杂。

新郎的妈妈,知名女企业家,结过两次婚,新郎是与前夫的长子,而前夫已经再婚,这位再婚的继母是否需要出现在婚礼上?新郎是奶奶的心头肉,这位前婆婆是否需要出现在婚礼上?女企业家与再婚丈夫十分恩爱,育有小儿子,现夫和小儿子在婚礼上充当什么角色?

新娘的妈妈,另外一位知名女企业家,结过两次婚,新娘是与前夫的长女,而前夫已经再婚,这位再婚的继母是否需要出现在婚礼上?女企业家与再婚丈夫十分恩爱,育有小女儿,现夫和小女儿在婚礼上充当什么角色?

婚礼现场极其热闹,不否认,很多观礼嘉宾都冲着复杂家庭关系来看热闹,结果却是:现场秩序井然,毫不混乱。

主桌坐满了人——新郎新娘的亲生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伴郎是新郎同母异父的弟弟,伴娘是新娘同母异父的妹妹,两边的继母协助接待家人,两边的继父协助应酬亲朋,其乐融融。

两位企业家妈妈的发言也很真诚:我们是复杂的大家庭,尤其感谢每位家庭成员都非常有“大局观”,给了两个孩子隆重温馨的婚礼。

大局观3个字一说出口,现场来宾都会心而善意地笑了。

结婚和离婚都需要大局观,尤其离婚。这种“大局观”究竟是什么呢?新郎的妈妈曾经对我说过3点:

首先,有共识,不争论。

婚姻本身很难“对错清晰黑白分明”,上完厕所不放马桶圈都能吵一辈子,怎么可能离婚后还保持平和?可是,大家心里都得明白,最重要的共同财产是孩子,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成年人必须放下所谓自尊、芥蒂、委屈,前夫前妻在孩子的问题上,得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其次,尽量少谈论,绝对不诋毁。

美国前总统里根去世时,前妻简·怀曼参加了葬礼,此前,两人多年没有联系。第二天,简·怀曼评价前夫说:“美国失去了一位伟大的总统和一位杰出、善良的绅士。”仅此一句,再无谈论,虽然她无论再说点什么,都可以获得媒体的关注。

最后,力所能及让自己有钱。

绝大多数女性离婚时都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容易讨要吗?不容易,过程的艰辛和屈辱很多女性都忍受不了。

婚礼结束后若干天,我和新郎妈妈约了顿午餐,她问:“你觉得婚礼还好吗?”

我笑:“不要太好,充满了活明白了的女企业家气质。”

她重重靠进椅背,舒口气:“我真是太庆幸当初离婚的选择。你知道吗,我的事业是离婚后才一路开挂,之前做什么都别扭。但是,不是每个女人都适合离婚这个选择。”

我好奇:“什么样的女人打死都不能离呢?”

她說:“一种是期待下一个男人更好,另外一种,没有能力自己吃苦挣钱。假如离婚不是为了自己更开阔,而是为了找下一个所谓的好男人,那还是和现在这个在一起吧,不然,会急切投入一段又一段情感旋涡,自己的心情和生活收拾不好,遇到的每一个男人大概率都会更失望。假如没有自己吃苦的决心和挣钱的本事,那还是和现在这个在一起,因为你们的感情不是夫妻,是金主,单身能生活,但没有金主的供养那是真活不下去。”

她的话是我多年来听到的关于“离婚”话题特别中肯的建议。不是每个人都具备与过去一刀两断的决然,更不是每个人都有从废墟中站起来的本事,即便生活是一团不堪的乱麻,假如没有能力去厘清,稀里糊涂过下去也比莫名其妙重启强。

第95篇、爱情故事好的夫妻,都是“各过各的”

前段时间看到一位读者发来的私信,抱怨丈夫总是不理解她。

说自己想要和丈夫关系更亲密一些,所以让他下班就待在家,多陪自己看看电视剧,周末也要一起逛街。

但是丈夫呢,做这些事时兴趣都不大,有点时间就喜欢和他的朋友们跑去茶馆研究茶叶,让她十分苦恼。

看完她的描述,我就发现了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没有什么比每天都生活在一起的人,各自没有一点私人空间更可怕的了。

夫妻虽然是一起创建同一个小家的人,但彼此也是独立的个体。

如果夫妻关系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干涉过多,产生控制欲望,完全不能忍受他有自己的爱好和乐趣,那么这段婚姻关系就太不成熟了。

绷得太紧的绳子,容易断掉;管得太多的关系,迟早疲惫。

好的夫妻,彼此是独立的个体

前段时间《幸福三重奏》热播,里面张国立和邓婕的婚姻相处关系让很多人十分羡慕。

张国立老师平时在家最大的乐趣是写写字,听听京韵大鼓,遛遛鸟,悠闲自在。

而邓婕呢,喜欢侍弄花草,做得一手好菜。

大多数时候,两个人就在院子里,一个看报纸,一个修剪花草。

节目里有一幕非常有意思,张国立想帮邓婕种花,却不小心被花刺扎到了,邓婕就让他去歇着,自己来弄就好。

两个人并不会去强行做对方喜欢的事,而是互不干涉。但是做完自己的事后,也会在一起下棋聊天,分享自己的快乐。

在婚姻里,很多人会为了追求更亲密的婚姻关系,逼迫自己做對方喜欢但自己并不感兴趣的事,结果就是适得其反。

健康的婚姻关系中,两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在家庭生活之外,有一方自己的小世界。

并且这一方小世界愿意同对方分享,获得的快乐也愿意向对方传达。

这样的婚姻关系才会舒服又自在。

而拥有独立兴趣爱好的人,也会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两个人分开时,可以做好自己的事,各自精彩;在一起时,也能并肩而立,互为依靠。

能够在两个人的关系里更好的做自己,并且尊重彼此的小世界,才能够有健康发展的婚姻关系。

就像黄磊说的那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快乐,不在一起时,两个人也会过得很好,会找到各自的快乐。我在外拍戏时,孙莉会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我很放心。”

这些年,黄磊在话剧事业做的风生水起,演艺生涯再上一个台阶。

而孙莉,也没有赋闲在家,她报了舞蹈班,经常在微博上分享自己跳舞的视频,虽已不再年轻,身段依旧很美。

而两人不忙自己的事时,就在家陪两个女儿做饭、烘焙,二十多年的婚姻关系了,日子依旧过得丰富甜蜜。

好的夫妻,需要空间和自由

婚姻关系中,双方最需要的是什么?是空间和自由。

大美女李嘉欣自打嫁给香港富豪许晋亨之后,二人一直甜蜜如初。

李嘉欣曾说过她在结婚前就和丈夫商量,即使嫁为人妻,她依然希望能够拥有私人空间,不想与丈夫分享。

曾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如何保鲜婚姻,她回答道:“婚后我跟老公花了不少时间互相磨合,只要明白以及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不要触及对方的底线,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好的婚姻,是双方能够保持精神方面的距离,既可以坚守自我,又能够相互尊重。

合适的距离感才是婚姻关系幸福的秘诀。

奥巴马的妻子米歇尔就十分擅长处理婚姻关系。

她在家里为奥巴马准备了一个专属的私人空间,奥巴马可以在里面看书写东西,就算他随意摆放书本、乱扔纸张,爱干净的米歇尔也不会去管他。

这里是属于奥巴马自己的精神领域,是不会被婚姻关系所影响的个人空间。

很多人怕独立的空间会导致关系的疏远,其实不然,相反会为日常生活出现的矛盾提供修复的缓冲区。

再亲密的爱人间也需要距离。

就向周国平曾说的那句话:“相爱的人给予对方的最好礼物是自由。”

健康的婚姻关系是亲密有间的,有呼吸感的关系更长久。

好的夫妻,会妥善处理各自的情绪

如果你在知乎上浏览关于“离婚”的问题,你会发现太多婚姻的破裂是因为没有办法妥善处理各自的情绪。

很多夫妻之间的矛盾,都是因为在外处理不好自己的问题,在家又尽情宣泄负面情绪造成的。

有这样一种场景在生活中常出现:

丈夫在工作上受挫,憋着一肚子气回家,到家稍有一点不顺他的意的话出现,他就会把气全都撒给妻子。

妻子莫名其妙受指责,心里也不舒服,心想是你自己没本事还把气撒我身上,这架就这么吵起来,没完没了。

一个家庭的幸福感,从带着负面情绪进门的那一刻,就被毁了。

《春宴》中写道:高级的感情,最终形成精神和意识;低级的感情,只能沦为脾气和情绪。

无论在外接收了什么样消极的情绪,请自己消化好,在回家与爱人见面时,给一个温暖的微笑和拥抱。

停止无意义的发火和宣泄,乐观的力量才能给彼此能量和信心,更好地解决问题。

夫妻是能够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很多年很多年的家人,是亲人,是爱人,是你可以倾诉和依赖的人,但绝不是你的出气筒。

大家都知道陈小春是个脾气不太好的人,应采儿的脾气也很火爆,但他们两结婚后,两个人却能够对彼此温柔谦让。

所以他们的小孩能够在爱里成长为一个天真可爱的小朋友,而他们也在每天给彼此传递能量,让彼此成为更好的人。

能够将自己的情绪妥善处理是一个成年人必备的能力,也是婚姻关系长久的秘密。

很多时候,婚姻不幸福,不是因为缺少爱,而是因为缺少自由。

世上没有百分百美满的婚姻关系,幸福来自彼此尊重和适当放手。

第96篇、爱情故事发烫的爱情

世界上最费力气的事就是谈情说爱,你必须全神贯注全力以赴而且要全心全意。你幸福的同时你痛苦,你激动的同时你沮丧,你喝不下水你吃不下饭你一宿一宿的眼珠子瞪得锃亮……这就是热恋啊!

我认识的一个小伙子恋爱了,他所爱的姑娘也许太漂亮了,所以使他有点神魂颠倒。因为他不断地在我面前表现出以往没有过的精神抖擞,但也不断地在我面前表现出以往没有过的垂头丧气。

现代青年营养太丰富,感情也太丰富,只要两个人相约在一起,就永远也说不完谈不完亲热不完,深深的夜里他送那姑娘回家,在姑娘家门口恋恋不舍难分难离,姑娘又把他送回家;在他家门口缠绵一阵之后,他又把姑娘送回去;这样反反复复两个人相互一直送到天亮。而分手不到一分钟就又开始相互发甜蜜的信息,一直发到手机发热,手指发麻。可令人奇怪的是,他们俩既然有着没完没了的爱,却不知为什么又有没完没了的恨。一个无意的动作,一句随意的话,都会使他们从海枯石烂猛地跌到一刀两断,从身心愉悦陡然转化到身心俱焚。爱情确实是沉重的工作,小伙子几天就瘦得只剩下两个眼珠子闪闪发亮。我为此觉得减肥的最佳方式是谈恋爱。

只要这个小伙子不见踪影,我就知道他正在热恋,只要他敲响我的家门,我就知道他爱出麻烦来,需要到我这里来寻找安慰。这时我并不動声色,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听他倾诉其实并不存在的悲哀。我决不说你要冷静,你要抑制,你要理智,因为这是老人的语言。尽管我知道热恋犹如腾空而起的飞机,无论飞得多么高、多么快,最终还是要落到地面,无可奈何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我盯着小伙子被爱烧得发热的双眼,如此发热的双眼只能模糊地看世界了。我实际上已知道这两个热恋的年轻人背后正布满危机。姑娘的父母认定小伙子轻浮并且没有大学文凭,小伙子的父母恐惧姑娘的浪漫,而且不相信她会是一个过日子的贤妻良母。两家的父母早已露出微词,但被爱情烧得滚烫的两个可怜虫却置若罔闻。每当看到他们俩在路上亲热依偎着漫步时,我的心尖都情不自禁地波动,并断断续续地波动出莎士比亚悲剧的情节。

终于有一天,那个小伙子木然地走进我的家门,完全像从战场上败下来一样,空洞的两眼和消瘦的身体使我感到他肉体和灵魂都遭到重创。他首先是狠狠地吸了几口烟,然后又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苦笑着说了句——我做了一场梦。良久,又加了一句——一场噩梦!我说从我对生活的观察中,早已得出热恋极少成功的概率。他吃惊地抬起头,说你怎么不早说!我说在你昏头昏脑之时打你也没用。我说你实际上也不要这么悲观,你至少享受到热恋的幸福。那是何等的畅快淋漓,不是谁都能热恋的!小伙子听到我说这个话,竟热泪盈眶。

是的,一个人如果冷静和理智地进入爱情的海洋里,也许能比较顺利地游到彼岸,但他永远不会知道爱的真正滋味。没有激烈激奋就没有激动激情,没有忘乎所以就没有忘我忘情!在爱情中彻底溶解虚伪的躯壳让心灵与心灵拥抱,即使是易于受到伤害,即使是让旁观者感到可笑,那也是值得的。因为你年轻,热恋是你的专利,所以你必然要情不自禁地进入热恋,不要太功利地计算成败吧,热恋本身就是难得的胜利。

第97篇、爱情故事糟糕!忘记老公生日了

准备份大餐、买个礼物并不难,难的是你的用心。

发现老公的生日已经过了两天,我的头“嗡”的一声。虽然说之前给他过生日也很随意,不过是买个蛋糕、出去吃顿饭,但结婚10年这是我第一次忘记他的生日。

儿子最近准备期中考试,我每天晚上帮他复习,忙得不可开交。都说家庭中最重要的是夫妻关系,其次才是亲子关系,可我真是将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儿子身上。

想到老公像大多数为人夫、为人父的“顶梁柱”一样,每天勤恳工作,好吃的、好用的永远都尽着我们娘儿俩,我就特别自责。而且,老公从来没有忘记过我和儿子的生日,去年我过生日,他还带我们去大唐芙蓉园游玩。那天的一件小事我一直记着—

因为想看芙蓉园夜间的水幕电影,我们逗留到很晚。夜风袭来,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披肩给儿子披上,见此情景,老公立刻将他的棉外套脱下来给我披上。

我自然很开心,但老公里面只穿了件薄T恤,根本不能抵御初冬的夜风。见我担心,他无所谓地说:“我是个大男人,不怕冷!你今天可是寿星,怎么能让寿星冻着呢?”

最后,还是儿子想了个办法:我穿老公的棉外套,老公穿我身上宽松款的毛线开衫。衣服这样一调换,我们三口人谁穿的都不是自己的衣服了,我们哈哈大笑起来,幸福萦绕在我心头。

一个贴心的生日真的能带给人很多温暖,我立刻和儿子商量,决定给老公补过一个生日。虽然是临时起意、时间仓促,但绝不能将就,要特别用心。

儿子拿出小绝活,铺上画纸为爸爸画了一幅画。用这个空当,我给冰箱的备用食材做了一个高配版规划,准备做一桌爱心大餐。

一切准备就绪,儿子去书法班上课,我钻进厨房做饭:脊骨平时用来炖汤,这次,我照着菜谱做了东北酱骨头;鸡翅平时红烧,这回,我做了一个高颜值的可乐鸡翅;土豆平时简单炒炒,这次我做了芝士土豆泥;再来一碟碧绿油亮的炒青菜和一份香喷喷的蛋汤。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生日宴齐活。

其间,我还订了鲜花和蛋糕,特意让送到书法班,请老师幫忙保管,这样,我接儿子回家时,可以亲自带回家,给老公一个惊喜。

老公回家看到一桌子菜,问我:“今晚有客人来?”我一边切菜一边淡淡地答:“没有啊,就是想吃顿好的。”老公很高兴,放下包来帮我打鸡蛋。我这才发现,我家真是好久没有充满仪式感地吃一顿饭了,而说来惭愧,本人空具一身厨艺,只有待客时才显露非凡手艺;对自己最需要善待的人,却总是急匆匆地做一顿家常饭了事。

准备好饭菜,我去书法班接儿子。门铃一响,鲜花、蛋糕、生日画闪亮登场,儿子响亮地献出祝福:“爸爸,对不起,我们忘记您的生日了,今天给您补过,祝您生日快乐!”老公惊喜得合不拢嘴。

饭桌前,老公戴着生日帽,吃着我做的拿手菜,非常开心。然而这还不够:熄灯之后,吹蜡烛之前,儿子按照我们的计划将他的尤克里里抱了出来,他弹,我俩唱,《祝你生日快乐》的歌声响了起来。我看到老公的眼眶红了。后来,他对我说,甘做绿叶多年,那天是他第一次真切体会到做主角的感觉,感受到被家人关心真的很幸福。

其实,准备份大餐、买个礼物并不难,难的是你的用心。老公也正是因为看到了我对他的感激和关心,才会非常感动。我很庆幸为老公补过了这个生日,从那之后,我决定花更多的心思经营感情。让老公感受到我的心意、看到我的爱,这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

第98篇、爱情故事幸福的“能量守恒”

余莉和江涛是经同学介绍相识相恋并步入婚姻殿堂的。

余莉是一所985院校本硕博连读的博士生。江涛本科是双非院校,硕士就读于一所211院校,毕业后,在一家国企工作,工资不高,但工作内容相对简单,比较稳定。

余莉性格急,脾气暴躁。恋爱期间,科研压力、毕业压力较大的时候,总是江涛陪着她开导她,默默地承受着她所有的火气,把她从抑郁的边缘拉回来。江涛脾气好,性子慢,心态好,特能扛事,关键是对她好,忍受得了她的坏脾气。

余莉博二时,同江涛领证结婚了。

毕业后,余莉就进入了一家私企做研究员,待遇是江涛的三倍还多。慢慢地,她心里就隐隐的不舒服。尤其是看到同事家老公既能挣钱,又能顾家,她心理彻底失衡了,于是她隔三岔五数落抱怨江涛。

“让你办个事怎么能这么慢,三分钟你能用三小时!”

“别人家的老公怎么那么有本事,那么能挣钱!”

……

江涛认为:男人嘛,就该大度包容一点,再说了自己老婆这么优秀能干,压力大脾气大点也没啥,说就说呗,又少不了一块儿肉。因此,刚开始,无论余莉怎样闹腾、怎样说,江涛都照单全收。可时间一长,江涛心里也开始不舒服了,自己这是娶了个老婆,还是娶了个“苛责怪”!当余莉再抱怨他挣钱少、做事慢、没上进心时,他试着沟通无果后,也会嘟囔着回几句。因此,两人大吵没有,小吵不断。

一天,余莉所在团队的一项研究成果被转化投入市场后,效果颇好,公司额外发了一大笔奖金。那个周末,江涛陪着她去逛商场以示庆祝。逛到一家品牌貂皮大衣店,余莉看中了一件,当她看到价格的一刹那,瞬间吸了口冷气,八万八!买不起,总可以试试吧,她让售货的姑娘拿她的尺寸。江涛赶忙阻止:“不好意思,不用拿,这件衣服太贵了,我们不买。”说着,还拉着余莉往出走。余莉憋着一肚子火,但碍于在公众场合,忍着没发作。

回家后,余莉摆个脸气呼呼地不说话。江涛切了一盘水果:“老婆,那貂又贵又不环保,重要的是你穿上,不符合你博士的气质,显得雍容华贵的。”此话一出,余莉立马就怒了:“你什么意思啊,我就是穷酸样儿,配不上那一身名贵的貂呗。”江涛赶紧解释:“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不就一件衣服吗,我们不买何必去试呢?”“这是一件衣服的事吗,是你根本舍不得为我花钱,心里没我。”“这怎么又扯上我心里有你没你了,以咱们的收入水平,买了你也得心疼几年。”不提收入还好,余莉立马冷笑道:“呵,你没本事挣钱,省钱的本事不小。”江涛气急了“你有完没完,一口一个没本事,没本事你嫁给我,你嫁给有本事的去啊。”“我有完没完,你摸着良心说,结婚这两年,我买过什么特别贵的东西没,今天我不过是心情好想试试那件衣服,又没说买,你连试也不让我试,有你这样的老公吗?我倒真想嫁给有本事的人,可是运气不好没遇见!”……

两人谁也不让谁,夹枪带棒吵了个昏天黑地,开始冷战。

临近元旦,余莉想起来,她闺蜜夫妇要来这里玩儿,早就约好一起跨年的。于是,她很不情愿地问:“聚会你还去不去?”江涛正想找个机会缓和下两人的关系:“肯定去呀,都約好了,不去多扫兴。”

当天,江涛早早地在一家特色湘菜馆定了包间。虽然两人还有些别扭,但好在都知道克制。因是多年的好友,几人言谈甚欢。酒酣耳热之际,闺蜜感慨起现在处于大变革时期,工作难做,钱难挣,还是江涛余莉夫妻俩好,一个做研究,一个在国企,薪资高,还稳定。余莉并不认同这话:“在国企,领着一份死工资,也没什么大的发展前途,有什么好。你看看江涛,干了好几年,工资变化不大,好不容易能升职了,还被关系户顶替了,下一次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最重要的是,他本来就没什么斗志,现在唯一一点上进心也在舒适的环境中消磨殆尽。”

余莉是只图自己说话痛快,兼是在闺蜜面前,就忘记了“男人的面子”,一番话说得江涛的脸色由讪笑变白,由白变黑,话也不说,光埋头喝酒去了。闺蜜赶紧圆场:“不同性质的单位有不同的好处与坏处,像我老公在私企,那不是当一个人用,是一个人当一个团队用。他做的是文字策划吧,可做的事可杂了,连美工这种技术活都要他干。因为能喝酒,还经常被拉出去应酬,真真成全能型人才了,赚的钱是多,可是熬夜两眼乌青,喝酒患上肠胃炎,身体大不如前。为了身体健康,我们正准备重新找一份稳定点的工作呢!所以还是你家江涛好,工资也不低,身体倍棒,莉莉你就知足吧。”边说还偷偷拉着余莉使了个眼色,余莉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话说过头了,也就讪笑着让大家吃饭。

这顿饭吃得是既尴尬又伤人。回家后,江涛沉着脸不说话,倒床上蒙头就睡。余莉让他洗漱,他理也不理,余莉也气:“江涛你个大男人,能不能不要这么小气。”说着,余莉去扯他身上的被子:“赶快起来,一身饭味儿酒味儿,脏死了。”这一拽,连被子带江涛都滚地上了。江涛猛地跳起来:“真是个疯女人,不可理喻,我要和你离婚!”说完,他就拎着被子,砰的带上了房门,去客房睡觉去了。余莉愣在那里了,江涛怎样敢说“离婚”,他怎么有资格说“离婚”,她气愤难平,需要找个人倾诉,于是去了住在同一小区的表姐家。

听着余莉怒气冲冲地数落江涛的种种不是,尤其是听到“他怎么有资格说离婚呢?”表姐先是蹙眉,接着叹了一口气:“莉莉啊,你和我当初犯了同一种错误啊!”表姐顿了顿:“我刚工作的时候,工资没有你姐夫高;可这两年,银行的工作越来越难做,工资又是和任务挂钩的,任务完成率不如以前,你姐夫的工资自然低了。恰好,我升职加薪了,加上我兼职做翻译,你姐夫每月到手的工资就是我的零头;而且你姐夫是色盲,不能开车,平时都是我开车办事,接送孩子也是我。有段时间,我心里颇不平衡,觉得既然我什么都能干,赚钱又不差,要他有什么用。于是天天对他冷嘲热讽,刚开始他让着我,可是次数多了,他也就累了,我们的关系一度很紧张,要不是为了孩子,估计早就离婚了。”

余莉嘴巴张成了O型,眼里全是问号:“姐……”

“直到去年,单位体检中,我的乳腺发现三个结,隔段时间再去检查,结又多了,医生让我先吃一周的药后做进一步检查。当时,我真的是特别害怕,害怕自己就要得癌症死了。我甚至都没有告诉他,是他根据药盒,查出来是治什么的药。他告诉我一切都有他呢,那段时间,他陪着我,细心地照顾我,监督我吃药,开导我的情绪,带我去检查。后来确诊为普通乳腺结节,女性的常见疾病,吃几个疗程的药就会好。这一场“惊吓”,让我意识到,我是多么需要他。我也悟出了:其实,夫妻过日子,无论谁赚钱多一些,谁赚钱少一些,都是为了家庭付出,没什么差别。婚姻是存在“能力差”的,只有正确认识这种“能力差”,才能平衡好家庭的生态,才能更幸福。”

听完表姐的故事,余莉恍然大悟。回想起过去的种种,她觉得自己确实是陷入了“能力”误区:用钱来衡量“能力”,用钱来度量夫妻关系,用钱将自己变成江涛嘴里的“苛责怪”,用钱来否认江涛身上闪闪发光的优点……以至于破坏了两个人的幸福生态。

她反思了自己,决定开始改变。

第二天,江涛起床后,发现餐桌上摆着他爱吃的早餐,还有一封精致的“致歉信”。

“致歉信”最后一段是这样的:

婚姻不是势均力敌的较量,而是“能力差”的互相转换,这样才能让幸福“能量守恒”。我愿意改变,正确认识“能力差”,做你的幸福太太,让你成为幸福的老公。还请老公收回昨晚的“离婚宣言”!

江涛端着牛奶,看着信件,欣慰地笑了:“我的小妮子终于开窍了。”

第99篇、爱情故事贫穷的爱情

那时候,他是文章里写的那种“最后一个去食堂”的男生。因为他穷,最后一个去,可以只要两个馒头,偶尔要一份廉价的菜,而不用去承受同学诧异或同情的目光。

没错,贫穷。贫穷是他从小到大对生活的全部概念。改变贫穷,便成了他刻苦读书的动力。

半年前,他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这所著名的学府,父亲送他到车站,含泪塞给他的那把钱,交够一学期学费后便所剩无几。他从此开始在半饥饿状态下一边学习一边度日,周末做家教,积攒新学年的学费。

他从来没有吃过早饭,午饭和晚饭内容雷同。两个馒头,一份成菜或是因为剩下而减价的菜……

他消瘦,却挺拔英俊,贫穷却成绩优异,拿最高额的奖学金,并且从不抱怨。

她慢慢喜欢上了他,那个沉默而优秀的男生。

她不是优越家庭中的女孩,父母都是县城小工厂的职工,大学费用,对这样的家庭来说,也是一笔巨大开销。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她也选择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常常和室友一起,去商场给某些商品做促销。

喜欢他的时候,她刚给一经营麦片的公司签了合约,周末两天,在一家大型超市促销那种小包装麦片。其中,有一部分是赠品,顾客买够一定数量,就可以获取几小袋赠送的麦片。

那个周末的早上,她去食堂吃早饭的时候,在路上,碰见了他。他是去做家教,那么早,脚步匆匆,只是为了省去坐公交的一元钱。那样消瘦的背影,令她心疼。

那天,她总是想着他,一边热情招呼顾客,一边想起他消瘦的背影。然后,看着堆在一旁做赠品的麦片,她突然动了心思。

那天晚上,下班的时候,她把那些没有赠完的很多小包装麦片装进了自己的大背包……除了正常商品,赠品的领取和返回没有确切的记录。她决定把那些麦片偷偷带回去,送给他。虽然他不曾倾诉和抱怨生活的苦,可是一个动了情思的女子的敏感,还是让她轻易觉察出了他生活贫穷的真相。

她想帮他,又怕触到他的自尊心,一直不如道该怎么办,现在,她终于有办法了。

周一的下午,她坐在食堂的角落等待着,终于,等到所有同学都吃完饭离开后,他走了进来,照例,两个馒头,这次,连咸菜都没有要。她也买了饭,也是两个馒头,一份咸菜,装着巧遇走到他旁边喊了他一声。

他还是脸红了,她装作看不出来,坐下来,低头吃饭。没有问他为什么只吃馒头,好像没有发觉,好像一切正常。

她装得很好,他的表情也恢复了寻常,低头吃饭,同样很随意的,她把咸菜夹了一块递给他:“太咸了,吃不完。”他一愣,但没有拒绝,掰开馒头把成菜放进去,一大口,吃掉了小半个。

他先吃完了,依旧不吭声,站起来要走。她喊住了他,好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的口气,“对了,我今天带回来一些麦片,太多了,给你一些吧。”

他似乎没听明白,回过头来看着她。她俏皮地笑“是促销产品的赠品,根本送不完,都让我背回来了。我也不爱喝麦片,你帮我解决一部分吧,可以当早餐。”

他还是没有说话,习惯的沉默,分明是拒绝。

她索性撒娇了“那么重,下周我还得背到超市,送不完,又背回来,多麻烦啊,时间长了还变质,帮帮忙哦……”然后嘴巴嘟了起来。

他不由笑了,她的样子真可爱。她没有大城市女孩的优越傲气,也不像农村来的女孩那样心思敏感一只是生活贫困的他却不敢向这个可爱的女孩靠近半步。但是这一刻,他,如何拒绝这样表情的她?

看他笑,她赶快站起来,把早已装好的麦片从包里拿了出来,一把塞到他手里,然后扭头就跑了。

她终于把麦片给他了,那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偷偷地笑了。

以后,隔一段时间她就会把这些小袋的麦片送给他做早餐。她知道对他来说一小袋麦片绝对吃不饱,可是麦片里有牛奶和白糖,至少能增加一部分营养。

就这样,过了半年,那天,她突然又照例掏出已准备好的麦片给他的时候,他突然握住她的手说“以后,我一定让你过最好的生活,一辈子,对你好。”

之前,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更不用说爱。她不敢说,怕他拒绝,甚至不敢让他去感觉到。而此时,他的一句话,直白直接,不仅是认可,更有不容置疑的承诺。

因为激动,她哭了。只是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敢爱了。她不知道那一天他无意在她的室友那里得知,因为总是“贪污”赠品,那家公司早把她辞退了。后来她送他的麦片,都是她用自己生活费中省出来的钱买的,然后又做赠品送给他。她这样做,只是小心去维护他一直在贫困中挣扎的自尊。

那天,他跑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号啕大哭。他终于知道,他直在最贫穷的日子里拥有最富有的爱情。所以,他要用心接受她对他的好,她对他的爱。不仅接受,他还要努力回报。这,才是他作为男子汉该做的,而不是逃避和装做不知。

第100篇、爱情故事为嫁豪门“断骨求矮”

一位身材高挑、长相秀丽的打工妹,为了能与身材矮小的富豪男友“般配”,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实施了“断骨变矮”手术。然而,当历经周折,手术后终于变矮的她出现在男友面前时,命运却跟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车祸结缘,漂亮打工妹巧遇豪门阔少

朱佳怡天生丽质,清秀脱俗的相貌,加上一米七三的高挑身材,让她无论在哪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2004年放暑假的时候,朱佳怡的一位中学同学刘馨找到她,说要请朱佳怡去她在沈阳开的“音乐茶座”当业务主管。

听刘馨说得天花乱坠,朱佳怡有些动心了,两天后的早晨,她给父母留下一封信,和刘馨一起踏上了开往沈阳的列车。

到了沈阳,刘馨并没有急着要朱佳怡上班,要她安心休息几天再说。朱佳怡发现,这家音乐茶座很特别,包厢里面有像床一样的大沙发,男女客人在里面谈笑风生打情骂俏。朱佳怡问刘馨:“怎么茶座里还有沙发床啊?”刘馨听了哈哈大笑:“你真是少见多怪!没有床,男人们怎么会在这玩得开心呢?你马上就要在包厢里上班赚大钱了……”

朱佳怡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上了刘馨的当,她所谓的什么业务主管,只不过是做卖淫女。当天晚上8点多钟,朱佳怡趁刘馨不注意,带上行李悄悄地从茶座后门溜了出来。

朱佳怡一出后门,就顺着长长的胡同一路狂奔。她刚跑出胡同口,却被一辆行驶而来的宝马轿车撞倒。幸好当时车速不快,她只是左腿擦伤一块皮。尽管如此,轿车的主人还是让司机立即把她送到医院。

轿车上坐的是辽宁某房地产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现年27岁的梁勇。去医院的路上,朱佳怡坐在梁勇的身边,梁勇一边向她道歉,一边询问她的情况,在得知朱佳怡目前的处境后,梁勇安慰她说:“你不要着急,先到医院把伤治好。如果你愿意,以后就到我的公司上班吧。”

来到公司后,梁勇根据朱佳怡在财会专业上的特长,安排她在财务部做了一名会计。

梁勇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建筑大亨,集团下设多家子公司。为了让儿子得到很好的锻炼,将来接替自己董事长的位置,梁父一年前任命儿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财务、人事等方面事务,全面参与集团的经营管理。梁勇受过高等教育,为人和善,在公司上下有着不错的口碑。但美中不足的是,他身高只有1.65米,形象一般。

由于那次意外的车祸,朱佳怡的命运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她不仅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一家大公司的白领,这是她做梦都没想到的。因此,朱佳怡对梁勇万分感激,平日里她勤勤恳恳,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很快,朱佳怡在公司里显露出了惊人的才华。一年多时间,她不仅得到梁勇的赏识,而且得到所有高层的一致好评。2005年10月,在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调整时,朱佳怡被任命为事业发展部经理助理,负责企业策划工作。

身高差距,让她与恋人尴尬无比

由于朱佳怡的工作处于一线,经常参与一些重要的业务谈判,因而与梁勇在一起工作的时间特别多。温文尔雅的梁勇具有商界男人的谋略,相貌出众的朱佳怡富有能言善辩的口才,他们配合得十分默契。公司里有什么重要业务,梁勇总会习惯性地安排朱佳怡与他一道去洽淡。就这样,两个人心灵的距离也越来越近。2006年情人节那天,梁勇为朱佳怡献上了99朵玫瑰,朱佳怡一半欣喜一半娇羞地接受了梁勇的爱。

从内心来讲,梁勇是喜欢朱佳怡的,可他此时却有了一种自卑感,因为自己的身高。朱佳怡一米七三,再加上女孩子本来就显个儿,看上去要整整高出自己半个头,这件事让他非常郁闷。“我要是有高大伟岸的身材,那该多好啊!”对于这些,细心的朱佳怡早就察觉到了,她除了在日常生活中给予梁勇极大的关心,还在他的形象问题上进行精心打造。她特意去一家皮鞋厂给梁勇订做了增高皮鞋,而自己尽量只穿平底鞋,最大限度地缩短两人之间的身高差距,使梁勇显得“高大”起来。梁勇对朱佳怡的一片苦心自然十分感激。

两人的感情在互相体谅中逐渐升温。一次晚饭后去公园散步,梁勇忘了穿增高鞋,朱佳怡呢,此刻却穿了一双平时很少穿的高跟鞋。两人身高的差距,使一些游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他们,一时间,梁勇显得无比尴尬。

“公园事件”让朱佳怡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危机感。她担心梁勇因为她的身高产生自卑心理,导致感情破裂。那天回家后,朱佳怡扔掉了所有的高跟鞋。

有一次,沈阳一家新成立的外资企业开业,给当地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商家发了邀请函,梁勇也在被邀之列。由于朱佳怡英语水平不行,梁勇带了一名精通英语的职员前往。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工作安排,可朱佳怡却认为是梁勇怕影响自己的形象才做出这样的决定。由此,朱佳怡有了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担心有一天梁勇把自己甩掉,失去未来的一切。于是,在没事的时候,朱佳怡就想:怎样才能缩小与梁勇生理上的差距,保持真正意义上的“男才女貌”特征呢?

2006年7月,公司董事会决定选派梁勇到北京一所大学的高级现代企业管理培训班进修,学习时间为一年。临走前,梁勇特地带朱佳怡到家里见了自己的母亲。看到高挑靓丽、丰姿绰约的朱佳怡,梁母对未来的儿媳很满意。她亲热地拉着朱佳怡的手说:“嗯,不错,不错,我儿子很有眼光!就是个子稍高了一点。”梁母说着又转向儿子:“梁勇啊,你年纪也不小了,等学习完了,我看你们就把婚事办了吧!”

“伯母,我们还年轻呢!结婚的事不着急。”虽然朱佳怡口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暗自欢喜,能得到未来婆婆的认可,可以说自己的一只脚已经踏入了梁家。

梁勇到北京之后,为了不影响功课,平时很少给朱佳怡打电话。这样一来,朱佳怡顿时感到很失落,心中对梁勇能否一直对自己情有独钟产生了怀疑。与此同时,梁母那句“就是个子高了一点”也在朱佳怡耳边回响。她想,要是自己能变矮一些就好了,那样的话才够“般配”。

可是,用什么办法能让自己变矮呢?

异想天开,“断骨求矮”弄巧成拙

2006年9月底的一天,朱佳怡无意中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则“断骨增高”的广告,她十分认真地看了十多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从广告的字里行间反复推敲后得出结论:既然能实施人体增高手术,就能实施“断骨变矮”手术。因为无论从手术环节,还是在医疗原理上,后者要比前者容易得多。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朱佳怡决定冒险实行“断骨手术”将自己变矮。这天下午,朱佳怡试着按一家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咨询她所想象的“断骨变矮”手术的相关事宜。可是对方一听说她想“变矮”,觉得十分荒唐可笑,还以为有人在搞恶作剧,便挂断了电话。后来她一连咨询了几家单位,大家都表示没有这项手术。

朱佳怡并没放弃,经过近3个月的不停寻找,她终于在2006年12月中旬联系上了大连一家愿意为她做“断骨求矮”手术的医院,并许诺手术百分之百成功,她高兴坏了。新年的时候,朱佳怡谎称妈妈生病住院,以要在家里照顾妈妈一段时间为由,向主管请了假。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2007年1月18日,朱佳怡正式进行了手术,医生按朱佳怡的要求,将手术后的身高确定为一米六二。

就在朱佳怡住院的时候,梁勇因为春节放假,回到了沈阳,可他却没能见到朱佳怡,后来开学在即,不得已,梁勇又悻悻地回到了北京。这时他们俩已经分开了近半年的时间,因为不能出院,朱佳怡只好继续编造谎言,向公司请假要求延长假期。她还给在北京的梁勇打了一个电话,当她听说梁勇要来看望母亲时,心里十分着急,生怕因此而使事情败露。虽然最后稳住了梁勇,但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她还是决定尽早出院。

第二天上午,朱佳怡趁医护人员不在病房,就偷偷下床学走路。她在病房来回走了几趟感觉不错,又换上原来专门准备的标准时装,认为十分得体,她站在洗手间的美容镜前,对着镜子中自己的新形象反复自我欣赏,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2007年3月10日这天,在吃过午饭后,朱佳怡趁医护人员午休之际,收拾好行李,悄悄溜出了医院大门。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归心似箭的她叫了一辆的士,踏上了回家的路。

由于伤未痊愈,加之旅途疲劳,朱佳怡在下车时因神志恍惚一脚踏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左小腿骨头错位,顿时殷红的鲜血直淌,疼得她发出一声声痛苦的叫喊。出租车司机迅速将她送往附近医院就诊,经X光拍片检查结果显示,她左侧胫骨下段斜行骨折,两断端严重重叠移位。随后,骨科医生给她实施了复位再接手术。

朱佳怡原来带的钱早已花光了,此番又经历了第二次手术,很快欠下医院5000多元。看着院方下达的“催款通知书”,朱佳怡不得不给梁勇打电话说明真相,代她向公司续假并请求给她送些医疗费。

梁勇接到电话,心里十分难受,当即向学校请假,连夜赶到朱佳怡所在的医院。朱佳怡见到心仪的男友,无言表达自己内心的痛苦,只是一个劲地流泪。梁勇叹息着说:“佳怡啊,你实在是太傻了,怎么能做出如此轻率的决定呢?你这是自己害自己呀!我原计划等学习期满之后举行婚礼,现在看来不可能了。你一定要安心在医院疗伤,等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出院……”朱佳怡听了梁勇的话伤心至极,哭得死去活来。

2007年5月23日,朱佳怡的康复期已满,经医生全面检查后办理了出院手续。当梁勇第一次看到手术后的女友,身高竟然变得比自己还矮,而且又成了跛腿,走路一拐一拐的样子时,他的脸上呈现出十分复杂的表情。

女友的荒唐之举,让梁勇在震惊之余,陷入了一种深深的忧虑与痛苦中。其实在他心中,一直将漂亮、能干的朱佳怡看作是可以与自己相伴终生的伴侣,虽然两人有着身高上的差距,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心中原先的那种自卑感已经逐渐淡化。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朱佳怡居然做出了这样让人啼笑皆非的事,而且事先根本不和自己商量!梁勇在痛苦的同时,觉得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女友了,她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吗?还有,自己的父母会接受这样一位跛了腿的儿媳妇吗?外人会怎么看?……

梁勇心事重重地将朱佳怡送到家里后,告诉她在家安心休养,等一段时间再来接她回公司上班。可是朱佳怡一直等到7月底,也没见到梁勇的人影,而且连他的电话也没接到一个。至此,朱佳怡终于明白:由于自己的草率与荒唐,她嫁入豪门的爱情梦终于破灭了……

第101篇、爱情故事那些你不知道的心灵深处

以前在一家外企上班的时候,身边有个女同事不太招人喜欢,常年不苟言笑,和谁说话都板着一张脸;常年穿着屈指可数的几套衣服,且不施粉黛,平时有聚餐聚会或者集体活动,她也基本推掉,让人觉得孤傲得可以。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却在一次公司的年会上,让所有的人震撼不已。

那次公司聚会,主题很轻松,让每个人敞开心扉谈谈自己的生活家庭及未来理想,这也是外企人性化管理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那一次,在大家都几乎畅所欲言了之后,那个女同事站了起来,很少讲话的她,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因为她平时给人感觉太冷漠太不合群了。女孩子的脸微微发红,用有点颤抖的声音告诉我们:“我知道有些同事不太喜欢我,我也知道我很孤僻,可我真的有很多的心事和难处。我的丈夫——我们结婚5年了,两年前他查出有肝癌,从那一天起我们就开始和病魔斗争,这两年里我的每一天都是在痛苦和恐惧中度过的,不知道哪一天我会失去他,这也是我不爱说不爱笑的原因,前几天,医生告诉我,他的时间不多了……我把这些告诉大家,是希望你们能明白,我不是故意孤僻,故意冷漠,我是真的很痛苦,今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把这个秘密说了出来……”说到这里,她痛哭失声,而我和周围的人也早已泪湿双眼,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上前拥抱她,鼓励她,那个瞬间我们都在为平时对她的误解而自责,只怪自己为什么没能多关心她一点;那一时刻所有的误会都烟消云散,只有心灵之善和人性之美。也正是从那件事开始,我开始懂得,很多人的或冷峻或落寞的外表下,其实都可能隐藏着一段心痛的故事。

我还认识一个女孩子,年轻漂亮,气质脱俗,但她却似乎活得并不轻松,她比其他的女孩子更爱美爱打扮,更在意自己的容貌。在她眼里不化妆出门简直是件不可想像的事。她每天会比其他女孩早起半个小时梳妆,每个月要拿出一半的工资买服饰,就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已很美丽的女孩,居然有过两次整容经历,并且听说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直到自己满意为止,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这女孩简直不可思议,甚至不可理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这个女孩的身世后,才明白了她不为人知的心酸和苦楚。

原来,这女孩从小生活在一个书香门第的大家庭,家里的孩子,包括她的表姐表妹表弟等等都很优秀,也都长相出众,唯独她,是个丑小丫,家里的大人们似乎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她的心理感受和承受能力,她的那些长相漂亮的兄弟姐妹们更多更好地得到了家长的宠爱和赞美,而她是最孤独最自卑的一个,从小她就认为,正是因为没有美丽的外表,所以才失去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个心结伴随她慢慢长大。虽然日后她也开始女大十八变,但这个心理阴影却始终未曾散去,这也是导致她过度整容和过分打扮的内在原因。

还好,后来的她,生命里出现了一个真正懂得爱她的男人,爱她的容颜,更爱她的心灵,她才渐渐走出心灵的阴霾,重新开始健康的生活。

这两个女孩的故事,以及后来我经历过的更多的故事,在告诉我,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你可能并不知道的心灵深处,心理暗伤,别轻易否定一个人,别轻易小视一个人,每个人都会有难过的坎儿,难受的事儿,难堪的过往,试着去了解、沟通、理解吧,在我们还有这份爱的能力的时候,只有这样,人间才会更温暖,更和谐,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在遇到自己的人生困境的时候,收到来自他人的温暖和关怀

第102篇、爱情故事悄悄为爱做点儿事

在南昌,我跟老公柳杨都属外来人口,一个湖南人一个四川人,但幸运的是,我们在同一所中学任教。

我们会为煤气涨价而抱怨,也会为了单位偶尔发放一点交通补贴而开心。生活就这样一点儿开心一点儿难过地向前走着。我们还贷款买了房,计划在3年内要孩子。我能看得到将来生活的样子:我俩都论资排辈混到高教职称,熬到退休会有一笔不算少的退休金;孩子会有自己的未来,或许会在外地开枝散叶,每逢长假才回来看我们……预见这样的未来,让我感觉人生很没意思。于是,我在有意无意间想要做点儿事情,给生活留些回忆。

就这样,我做了一个让柳杨吃惊的决定:我把原本计划买车的5万多元存款取出3万元,预定了8月份德国15日自由行的机票。之所以选择德国,是因为我大学选修的第二外语是德语,而且我一直憧憬与《格林童话》的发祥地亲密接触。

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鲜为人知的汉堡东部小镇——吕贝克,这是个千年古镇,有老街老巷,还有一处很少有人光顾的海滨。我们住在瓦尔内明德海滨附近的一个家庭旅馆。说是旅馆,其实就是当地住户的私宅,据说房子已经有300多年历史了。房东是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老先生叫伯尔尼,是当地一所教堂的保洁工,老太太是博物馆的接待员。

我们常和老夫妻共进晚餐,吃的是纯正的血肠、猪蹄、全麦面包,喝的是酥皮奶油浓汤。伯尔尼先生是典型的日耳曼男人,刻板、较真儿、不苟言笑,我感觉跟这样无趣的人生活了这么多年,伯尔尼太太一定不甚开心。

但在晚餐桌上,我发现伯尔尼先生也有温情的一面。全麦面包有一层面包壳,牙口不好的老年人嚼不动,每次伯尔尼先生都会把面包壳掰下来,撕成小块泡进奶油浓汤,然后再把面包推到太太面前。做这些温情脉脉的事时,伯尔尼先生也是一脸严肃。

晚上,我在天台上遇见伯尔尼太太,便聊了起来。我说伯尔尼先生很有趣,明明柔情万种,表面却非装出冷酷的样子。伯尔尼太太说德国男人都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她生了孩子后,让伯尔尼先生去买尿布,他每次都要再买一箱啤酒,让售货员觉得他是买酒的时候顺便买尿布的。

不过,伯尔尼太太说,每个德国太太都知道如何对付大男子主义的先生。比如,伯尔尼先生喜欢钓鱼,有一支心爱的3米长钓竿。一次出海深钓收竿时,钓竿竟然从中折断了。于是,那根钓竿被伯尔尼先生扔进了贮藏室,只是偶尔会取出来在手心里抹擦一番。

伯尔尼太太联系了一个专业钓竿修复作坊,悄悄把断掉的钓竿送了过去。钓竿修好后,断裂处有了一个“伤疤”。为了美观,修理人员便在护套上用激光刻了伯尔尼先生的花体签名。这么一来,钓竿非但看不出曾经受损,反而显得更加气派漂亮。事情说到此,我想当然地猜测:伯尔尼太太会高调地拿着钓竿,送给伯尔尼先生,让他好好感动一下。伯尔尼太太笑着否认了:“我只是悄悄回家,不声不响地把他的钓竿放回了贮藏室。”

一个多月后,伯尔尼先生打算缅怀一下钓竿时,方才发现钓竿“重生”了。他表达谢意的方法是:拎着钓竿就出海,钓回一条5磅重的鲱鱼,很严肃地递给太太当做感谢礼物。

伯尔尼太太告诉我,在德国,几乎每个家庭都这样,看起来暮气沉沉,但在一些容易忽略的事情上,恰恰会用心去做——表达爱情与其张扬,不如内敛,悄悄为对方做点儿事,比大张旗鼓宣布“我爱你”更有效。

我认真地反思了一下:与伯尔尼太太相比,我要虚荣很多啊。如果我为柳杨做了什么,一定会告诉他,总觉得既然为他做了事,就一定要让他知道。

回国后,我决定尝试一下伯尔尼太太的做法,悄悄为对方去做爱他的事情。

半年前,柳杨买了一只电动剃须刀,很好用,但每隔两个月必须拆掉网罩清理刀头。以前,这事都是他自己搞定。这次,我抽出10分钟的时间,把刀拆开,把刀头里的碎胡须清理出来,再用电吹风吹掉里面积累的潮气,弄好后将它悄悄放回原位。

曾有个老中医给柳杨开过一个吃风干栗子养生的偏方,就是把生板栗装在网兜里在通风处挂着,每天晚上剥开吃5个。风干栗子剥起来特别费劲,毛茸茸的内壳总与栗子肉密不可分,需要用指甲一点点往下撕。

我学到了一个好办法:把栗子从壳里剖出后,用不锈钢小刀片轻轻一刮,就能轻松去掉绒毛层。每天晚饭后,我趁柳杨看新闻节目时帮他刮5个栗子,放在他的茶杯边上,他想喝水时一眼就能看到。

对于这些关爱,柳杨虽然没有语言上的回应,但他的眉头越来越舒朗,表情越来越轻松,行动上也有了让我惊喜的变化。我习惯用浴巾,他习惯用毛巾。以前,他的毛巾总挂在毛巾架上,我的浴巾总是折叠起来搁在浴巾台上,吸了水的浴巾折叠起来放置不易干透,所以我再用时就很潮湿。现在,我常常发现,自己的浴巾也被悬挂在毛巾架上晾干了,用起来很舒服。另外,结婚时我买过一套黄金首饰,因为平时不常戴,就一直放在抽屉里。时间久了,首饰的颜色变得黯淡,再佩戴时必须得先打光。一次,为了参加同事的婚礼,我把首饰拿出来,发现件件精光锃亮——不用说,肯定是柳杨的杰作……

我不再觉得平淡等于无趣了。一对普通夫妻,虽然没有翻天覆地的能力去让生活充满不可预计的改变与惊喜,却可以悄悄为对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做了,别声张,等他自己去发现,去意外,去喜悦……

第103篇、爱情故事右手所做,不让左手知道

由于双方父母的反对,我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充满磨难与疼痛。我和妻子带着两套行李,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那时候我没有工作,也赚不到稿费,就去工地给人搬砖推沙子,即便是这些重体力的活,也不是天天有,有时候天气不好,好多天都赚不到一分钱。

“这苦命的孩子啊!”房东太太是个热心肠,看到我们什么家当都没有,就从杂物房里翻出些能用的东西送给我们,像什么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之类的,一方小炕连个铺的都没有,她就又倒腾出一块席子给我们用。

妻子怀孕,特别馋油水大的东西,可是我们连买豆油都没有一次超过一斤的。对此,我内心怀着深深的愧疚。邻居们看到新搬来的这对贫苦夫妻,都不免很是同情,但我们却很不自在。因为在他们眼睛里,读到了自己的酸甜苦辣。我们虽然穷,但一样有尊严。

“苦日子总会过去的,别犯愁。”房东太太总会时不时地劝我们几句。再后来,在房东太太的介绍下,我临时去街道找了份送水的工作,虽然辛苦,但生活总算有了盼头。

有一天中午下班回来,妻子不在,我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个满满的热气腾腾的盒饭,里面还有久违了的五花肉!妻子一定是觉得我每天出苦力干活太累,要给我补充营养呢。其实,妻子怀孕了,最该补充营养的是她啊。我吃了一小半,剩下的给她留着,然后倒头午休去了。醒来的时候,妻子对我说,你今天买回来的盒饭真好吃啊,很久没吃到肉了呢!

我一下子愣住了,那会是谁送来的呢?

“肯定是房东太太,”妻子说,她去后山拾掇柴火,临走的时候,依稀看到房东太太蹑手蹑脚,像做贼一样地去了我们屋子里一趟。

上帝说:“你们行善,要暗暗地进行,右手所做的,甚至不让左手知道。”我想,房东太太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想尽最大的力量帮助我们,却又不想让我们的尊严受到伤害,所以才偷偷地进行着她的善行。

那个冬天,让我们感到温暖的,除了房东太太,还有那些可爱的邻居们。

邻居马奶奶是个退休教师,老伴几年前去世了。孩子们都住着高楼大厦,要接她去,她不肯,她习惯住平房,就一个人在这里住着。平日里她喜欢站在院子里隔着栅栏和我妻子聊天,不管天多冷也挡不住她的话匣子,从而也大抵知道了我们的窘境。常常为我们的贫穷咂咂嘴,跟着叹息。我不免有些埋怨妻子,为什么要那么赤裸裸地把自己的窘境,全盘说给别人听呢,那样只会换来别人的同情和怜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马奶奶还喜欢刨根问底,非要把我穷困潦倒的伤疤重新揭开不可,这些都是我不喜欢的。我拎着大大的油桶却只买回来一斤豆油的时候,想躲着邻居们走,可还是躲不开,我依稀能听到他们在我身后小声嘀咕着什么,我仿佛做了什么难堪的事情一样,脸羞臊得像块火烧云一样。

有一天,妻子最好的朋友要来看我们。这可愁坏了妻子,我们实在掏不出钱来买菜招待朋友。妻子情急之下,带着满腹的委屈呜呜地哭了起来。这时候就听见马奶奶在外面喊:“小朱啊,怎么把媳妇儿惹哭了呢?可不许欺负媳妇儿啊!”听了我的难处之后,马奶奶二话没说递给我们100元钱,“先拿着应应急吧,谁都有受憋的时候。”

从那以后,隔三差五的就有人从大门口的门缝里往我们院子里放东西,有时候是一块新鲜的冻肉,有时候是一坨海带、几条刀鱼或者几块冻豆腐,不知不觉间我们的年货都差不多齐全了。我们不知道是谁在暗中施舍,但我们知道,那个人肯定是个天使,就像房东太太和马奶奶一样。

过年了,邻居们纷纷来串门,说着祝福的话,我度过了生命中最贫苦也最温暖的一个年。

在那个冬天,为了表达我的感恩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下了大雪的时候,早早地起床,偷偷地替邻居们把门前的雪打扫干净。虽然我穷,但我也想用我自己的方式,做一个隐身天使。

在人生的低谷,我们常常会抱怨,误以为天使不在,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是隐身的,就像鸟儿飞过,却没有在天空留下痕迹。

第104篇、爱情故事能不能给我一份不谈金钱的爱情

因为我家比一般人的家里富裕,所以就注定我的爱情一定要比一般人的爱情坎坷?

和我的第三个男友分手以后,我对爱情已经完全失去了信心。但对于一次次无疾而终的感情,我却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难道因为我家比一般人的家里富裕,所以就注定我的爱情要比一般人的爱情坎坷?

父亲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我知道,那些财富毕竟是属于他们的,所以我从没有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家境。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我只想拥有一份平凡的爱情,但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要求却都因为金钱的原因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的爱情是平静而又美好的,但这一切都会随着他们对于我家境的了解而变得微妙了起来。这个我曾经深爱着的男人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和我构思我们的生活蓝图了,更多的是说他喜欢哪一种名牌,哪一家娱乐城的什么游戏很好玩,哪家高级餐厅的什么招牌菜很有口味……我爱他,所以心甘情愿地为他掏钱。后来,吃饱了,玩足了,他突然心血来潮说要创业了,今天拿五万,明天又拿八万……当这一笔笔的钱全被他输在牌桌上以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一直以来就在扮演着一个许愿仙女的角色,那些所谓的爱情,在金钱的面前早已失去了原来的味道。我的心终于凉了,在为他支付完最后一笔赌债以后,我冷冷地丢下一句:“我看重的是一个男人的骨气,一个连骨气都没有的人,注定一辈子只能向别人摇尾乞食。”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但爱情对我的伤害呢?是拿什么也无法来弥补的。也许我只有用拼命的学习来麻醉自己了。

我常去的一家培训机构位于市中心,培训部里面的人不多,全是都市里的白领阶层。所以夏雨站在这里面就多少显得有些寒碜了。当然能让我记住他的主要是因为他憨厚而认真的样子。他那认真的样子好像我的初恋男友枫,我不觉有点心动,但夏雨,他对谁都是那个样子,好像并没有在意过我。

后来培训部的人总是成双成对地消失,有一次走得仅剩下我和夏雨两个人,我们相视一笑,这是两个月来我第一次看到他笑,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憨厚,也很迷人,是那种让人心动的陌生。我们很自然地成为了好朋友,他会时不时地帮我解决难题,帮我出一些生活上的小主意。而当我知道他每天为了赶课而来不及吃晚餐的时候,就常从家里带些好吃的给他。随着接触的一步步加深,我才发现这个来自农村的男孩和我所见过的许多城市男孩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他的自强不息,他的奇巧博雅,他的沉着稳健是我所见过的许多城市男孩所根本不能相比的。我想我是喜欢上他了。但是夏雨,他一直都在关心着他的学业,对我总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当然,这并不会妨碍我们在一起时的默契和心照不宣。那一段日子成为了我过得最为充实最为开心的时候。

五个月的培训马上就要结束了,临近毕业的那一段日子,夏雨总是心事重重的,我终于忍不住追问他原因,沉默了好久,他才神情忧郁地对我说,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他说那个女孩子是多么的美丽,多么的优秀……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他梦中情人的好,而我的心早已经是沉甸甸的了,但我还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对他说:“一个大男人怎么连这点勇气也没有了?喜欢她就对她说啊!”夏雨没有再理会我,而是加快了步伐向前走去,我正想追上他,谁知他突然转过身来抓紧了我的手对我说:“琳,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我的心一阵狂跳,忙挣脱他的手落荒而逃。毕竟爱情来得太快了,快得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但我的心里还是甜蜜蜜的。

从那以后,这个看似木讷的乡下男孩也变得浪漫起来,每天除了上班培训外,其它空余的时间就全花在了我的身上,变着戏法逗我开心。我没有理由再矜持下去了,任由他牵起我的纤纤小手,我们在一起亲亲热热,卿卿我我。但我一直没有让他送我回家,前几段爱情留在我心里的阴影实在太重了,我怕在夏雨知道我的家境后我们的爱情又会变味。还好,夏雨并不是一个特别关注我的家境和经历的人。

我们的爱情就在这种平静和美好中静悄悄地走着。但对于夏雨,我一直都是用审视的眼光观察他,因为在我的感觉中,一个农村出生的穷孩子,贫穷一定在他的身上留下很深的烙印,如果他知道了我的家境后会怎么样呢?或许,他早就知道我家里的一切,那这一切……我越想越怕,被爱情伤害过的我此时就像一只惊弓之鸟般地对夏雨小心地防备着。

但后来的一件事,改变了我对夏雨的整个看法,那天一个女同事请我们吃饭,在结账的时候,夏雨就像一个大款一样争着付账。那一顿,我们一共吃了五百多块钱,这对于我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但对于夏雨,那可是他半个多月的工资啊!在回来的路上,我悄悄地塞给他一千块钱,说这一顿就算我请客吧!谁知夏雨竟瞪大了眼睛向着我大发雷霆:“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知道你家里很有钱,但请你不要拿钱来唬我……”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泪水早已经模糊了双眼,我为自己不自知的刻薄和虚伪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我知道我这次伤了他的自尊。

后来,我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夏雨总算原谅了我。但是我知道,夏雨是那种自尊而又自卑的男孩,这件事对他的伤害很大,现实的距离一下子拉开了我们爱情的距离,他开始有意无意地躲避着我。我又一次迷茫了,自己曾千百次回避金钱的纯真爱情,难道要又一次因为金钱的原因而夭折吗?

夏雨依旧很忙,为了生存,他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艰苦地挣扎着。但不敢想象,一个月薪还不足一千元的男人,他在这座城市里的生存状况又是怎么样的。所以大多数的时候,夏雨的生活总是捉襟见肘的,有时甚至于连房租、生活费这些都成了问题。但是他从不会和我说这些,也不会伸手向我要钱,我拿钱给他,等他发了工资他就会一分不少地还给我。我在为这个自强不息有骨气的男人感到欣慰的同时心里面总会一阵阵地绞痛。我是爱他的,我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可面对这样一个越来越陌生的距离,我真的不知该拿什么来让我们走得更近,但我知道那绝对不是金钱。

记得那天下午我去看他,厨房里冷冰冰的,我想他一定还没吃过晚饭,于是说和他一起到外面去吃饭,但他却一个劲儿地说吃过了,我也不好再强求。但到了晚上的时候,我还是听到了他的肚子咕咕地叫个不停,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才告诉我,他下午只吃了两个小面包,我心疼地抱着他失声痛哭。那一晚,我第一次为夏雨做了一道丰盛的晚餐,这一次,夏雨没有再阻止我,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看我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我回转头,看到夏雨的眼睛湿漉漉的……

这件事以后,夏雨再也不躲着我了,我们的感情又恢复到了以前的温馨和浪漫。对他的了解让我对他又多了几分信任和依赖,也为自己找到了这份纯真的爱情而倍感欣慰。但没有想到更大的考验还在等着我们,那天,当我把夏雨带到家里的时候,平时对我疼爱有加的父母在和夏雨进行了简单的对话后就对他失去了耐心,把夏雨一个人十分尴尬地晾在了客厅。夏雨又一次在我的面前甩门而出。一周以后,我终于在父母严厉的看管中逃了出来,当我再一次来到夏雨工作过的公司和他租住过的房子里的时候,得到的是同样一个答案:夏雨几天以前就离开了!打开那封由房东转交给我的信,雪白的信纸上仅留下一句话:琳,等我赚足了钱,我就回来娶你!

握着薄薄的信纸,我的天空坍塌了,双腿无力地瘫软了下去,自己曾千百次回避金钱的纯真爱情,最终还是因为金钱的原因再一次夭折。苍天啊,我只想拥有一份不谈金钱的爱情,难道这样的要求也算太高吗?

第105篇、爱情故事情痕

高中时,他们就恋爱了。他是那种长相不算帅,却很会讨女孩子喜欢的人。高考后,她留在了扬州,而他去了上海。三年里他们一直通着信,她面对追她的男孩无动于衷。她想,从小到大,她就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等着自己长大然后嫁给汤迪。大学就要毕业了,她也将要成为汤迪的新娘了。嫁给自己最爱的人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她不要他有房、有车、有钱,只要能嫁给他,她可以什么都不要。

但是,毕业后,汤迪让她等他三年。

她成了一名乡村女教师,从此,在小乡村里无怨地等着他。想起第一次在油菜花地里的牵手、在乌镇的夜晚里逢源双桥上的接吻,想起他捧着她的脸,用那双一直穿透她心底的眼睛看着她,对她说“等我娶你”,她的心里就是甜蜜蜜的。每天回到自己的小屋,她都会一封一封地看他写来的信。河水静静地流着,窗前的桃花开了四载,一转眼,她二十七岁了。

母亲很替她着急,农村里的女孩子二十三四岁就嫁人了,像她这个年龄应该是三岁孩子的妈妈了,可是她却还在等着汤迪。他在上海,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啊!他真的会来娶她吗?可是她坚定着自己的想法,因为他说过,他会回来娶她的。

邻校一个小学男教师宗石有意无意地开始与她结伴而行,每次他都好像是无意间正好在她下课走出校门的时候经过这里。其实她知道,他是故意在这里等她的,但她心里只有汤迪,只等汤迪,谁还能闯进来呢?

她在教学上的成绩很显著,学生升入重点高中的比率在整个乡镇名列第一,她的论文屡次获得市里、省里的奖项,她的名气渐渐大了起来。但是,这些成绩的付出都不如她对汤迪等待的付出。

汤迪真的回来了,却带着一个娇小玲珑的上海小资女人。相遇的路上,他淡淡地对她说:“找个人嫁了吧!”

七年,七年的桃花开了又谢了,七年的小河静静地看着她的等待,七年窗前的守望就这样被一句话折了腰、断了冥想。

她狠狠地哭了,就在窗前,桃花盛开了、河水流淌着,心却碎了。她实在不明白,从小到大的愿望就这样破灭了,而且破灭就在那一瞬间。她的等待原本无悔,现在却成为最深的伤。

而宗石,适时地陪伴在她身旁,默默无闻的,只是看着她。他到学校来接她时,她总是说:“你以后不要来接我,别人会以为你是我男朋友,就不给我介绍了。”

他说:“那样才好,我就做你男朋友。”

她笑,她的心里从来就没有过他,但既然孤单,身边多一个人又有何不好?

她去邻镇,是去相亲。见过面后,两人感觉都很好,她当时就去了对方家,对方的母亲挺喜欢她,他们有了发展的机会。

她以为新的感情投入可以忘记过去,忘记汤迪。但是,那是情痕,到处都是,她是无法忘记的——七年的感情怎么能说忘就忘呢?所以当她被亲吻的时候,她想到了汤迪那霸气的脸,想到汤迪的时候,她下意识地推开了他。而他隐约地感觉到她好像不是第一次被人亲吻,有些失望,再后来看到了她的钥匙扣。她钥匙里有个心形的不锈钢挂件,左边是个女孩子伏在男孩的肩头,而男孩把脸深埋于她的发间,右边是个大大的隶书的“情”字。他第一个念头便是,她一定有男友,那男友手中必是相同的图形,而且一定是一个大大的隶书的“爱”字。心里有些黯然,心中猜想,那或许是个约定。

那天,她留在了他的学校宿舍里。其实,她是想留下来和他一起,但是,他却到旁边一个教师宿舍里和男教师挤了一张床。

这是靠着马路边的宿舍,门锁随时可能会被人撬坏。那一夜,听着马路上车子碾过的声音,她把自己用被子裹得紧紧的,她多么希望他能够过来陪她,哪怕是说一夜的话,或者什么话都不说,只是这样相互依偎着。可是,他没来。

凌晨四点,她起了床,悄悄地离开了这个地方。她也料到,他是不会来找她的,她知道,这一走,就不会再回来。

几天后,收到一封他的来信,长长的十页纸,说,分手。信中还提及了,在她的不远处,有个男的一直很紧张地跟在她身后。后来她知道,宗石悄悄跟着她去了,在第一次她去相亲的时候。然而她不知道,宗石在那个凌晨,一直在不远处伴着她直至她走回自己的宿舍。

她不明白,一个大学毕业生,为什么还这么在乎她是不是一个处女。是的,她的第一次给了汤迪,因为她以为她就是他的人,从那时起。

她的心情遭透了,却偏有同学的婚礼要参加,她强忍心中的郁闷,去了。

她就坐在宗石和一个男同事之间,他们都不知道她的心思。而她故意和那个男同事大声说笑,说高中的趣事,把宗石冷落在一边。男同事还不停地夹菜给她吃,两个人很谈得来很高兴的样子。

婚宴结束后,她故意对男同事说:“我没车,不如你送我回去吧。”男同事一口答应,正要去拿车时,宗石拦住了他,说:“你不顺路,我顺路,我送她回家吧。”

宗石把她送到她的宿舍,她冷冷地看着他说:“你给我烧过洗脚水后就走吧。”他答应着,把电源插好。

水烧了很久很久都不开,她郁闷至极,头疼得厉害,渐渐昏睡过去。第二天醒来,宗石就坐在她旁边,而水依然没有开。她起身一看,原来宗石把水放在保温的一格,永远都不会烧开的。

宗石说:“你说的,水开了我就可以走了,可水一直都没开。”

感觉到宗石的好是在她一个好朋友突然被查出肝炎的时候。

她们经常一起吃饭,突然间好朋友就住院了,她非常害怕,要是自己得了肝炎怎么办呢?她急急地去了医院抽血化验并打了预防针。

那天晚上,她小心翼翼地问宗石:“如果我得了肝炎,你还会不会和我在一起?”

宗石说:“那我才不要,得了肝炎我还要你干吗?”

她一听,突然觉得从头冷到脚。原来一场病可以这么容易地区别出一个人的感情深浅。她突然觉得压抑,然后痛哭起来。宗石立即把她拉到自己的怀里,怜爱地说:“傻瓜,我怎么会呢?”她破涕为笑。

她想起来,对宗石的依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她承认,从一开始,她是真的就没有喜欢过他的。但是他的关心就总是围绕在她身边,无时无刻不感受到。他的幽默细胞在和她在一起时总是层出不穷。婚后,他的体重急剧增加。她说:“你称心了,所以越来越胖;而我,因为不称心,所以还跟以前一样瘦。”他说:“你知道吗,我娶的老婆是个柔弱的林黛玉,如果我不变胖,怎么能够保护她?”

坐在窗前,桃花又开了,春天还是来了。她推开窗——

她把那个钥匙扣收了起来,从此,她就一心一意爱那个爱自己的人。

第106篇、爱情故事我是丑女

看着墙壁上挂着大幅的结婚照,我时常问邓航:“那真的是我吗?你旁边那个人真的是我吗?”他总是笑嘻嘻地说:“是你,当然是你。”

真的,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潇洒英俊的邓航会娶我这样一个丑女孩做老婆。以前我总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不敢接受他,就是因为我不漂亮,他为什么放弃那么多如花似玉的美女而选择我呢?

1

我无法改变自卑的心理,因为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我从13岁那年就明白了,身边的女同学之所以愿意亲近我,只是用我的丑衬托她们的美丽,后来,我慢慢孤立自己,变得越来越自卑。

升入高中那年,新换的班主任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参加3000米的比赛。全校前20名可以去参加区里面的比赛。那次我居然得了第五名,虽然在区里的比赛我没有拿到好成绩,可是,对我来说,这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

后来在学校每年的运动会上,这个项目我总是拿第一。虽然如此,可我知道,我还是一个丑小鸭。我永远穿着黑色的衣服,梳着最土的马尾辫,甚至不知道睫毛膏、眼影怎么用。

我还记得,有次下雨,我穿着胶鞋出现在学校的时候,成了所有人的笑柄。还有很多很多的例子,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可我依然无法忘记。

我就开始用文字记录自己的心情,一直到大学。有一次,我的一篇文章在电台里播出了,那之后我收到好多好多来自五湖四海的信,这其中就有邓航。他比我大7岁,是学医的。

在后来的交往中,我们虽然一直没有见面,可是我感觉,我有很多话可以跟他聊,而且他还总是夸我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同学讽刺地说:“声音迷死一千,长相吓死一万。你啊,一见面就玩完咯。”这句话打消了我所有的念头,是啊,没有见面,说什么都是假的。

从那以后,我开始冷淡了邓航。

2

毕业后,因为没有足够的美貌,找工作连连失败。丑,是我的错吗?谁不想有张漂亮的脸蛋呢?可是,这能怪我吗?本来就很自卑的我,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几乎崩溃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不漂亮的女人在社会上想要立足竟然是如此之难。

朋友提醒我,可以去考个计算机等级证,做做打字员什么的,对外表要求不是很高。就是在那个培训班我遇见了改变我一生的男人。

他叫宋浩明,是组织公司新招的一批员工培训电脑的。考核的那天,有个员工因为出车祸住进了医院。平时闲聊的时候我有说过我的一些情况,他来问我:“你愿意来我公司吗?”当时太突然了,我根本没法回答他,他说:“就这么定了,前提是,这次考核你必须通过。”

其实他们的考核就是最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和打字的速度,虽然大学的时候我专业不是电脑,但这些基础我还是有的。

考试完的第3天,我就接到了宋浩明的电话:“小赵啊,你明天来我公司报道。”我挂了电话高兴坏了,我终于有工作了。那天下午我拖着朋友陪我去买衣服,她说:“你呀,是该打扮一下自己了。”

工作很顺利,因为都是简单的一些打印文件啊、起草合同啊什么的。宋浩明很照顾我,他提前结束了我的试用期,工资一下子涨到了八百。

公司做成了一笔大业务,宋浩明很高兴,请大家吃饭,庆祝一下。在酒席上,他特别表扬了我,说我虽然是新来的,可是对工作是尽心尽力,从来没有犯过什么错。

我从来都不喝酒的,那天因为高兴也跟着喝了几杯,一会就不行了,直想吐。我吐完后,正准备出来洗手,只听见两个女同事在议论,“你以为真的是小赵能干吗?根本不是。”“那是为什么啊?”“你不知道啊,她呀,是宋经理女朋友指名招进来的。”“哦?她们认识?”“哪啊,你真笨,你想想,小赵长那么难看,把她放在宋经理身边,他女朋友还不放一百二十个心啊?”

随后,她们哈哈大笑,离开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在卫生间里面的我。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眼泪止不住地流。

我没有和他们打招呼就自己先回家了。一整夜,我翻来覆去。清晨,我昏昏睡去。直到电话把我吵醒,是宋浩明,他说:“你今天怎么没来上班啊?生病了吗?”我含糊着说:“可能是昨天晚上喝醉了,头疼得厉害。”他没再多说什么,批了我一天病假,让我好好休息。

3

我决定辞职,可是找工作真的很难。不漂亮,到哪的待遇不都一样吗?反正已经丑了二十几年了,还怕人说?

好吧,今天先放自己一天的假,放松一下。我一个人闲逛的时候,路过一家美容美发店,是新开的。门口的小姐很热情,看到我脚步慢下来,就走到我面前,跟我介绍他们正在搞优惠活动。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很多女人的美不都是靠化装的嘛,我也试试。

脸上粗糙的皮肤是不可能一次就能改善的,这需要长期地护理,可是换个发型是最快改变形象的办法。可是,我这么多年一直都是扎着马尾辫,从来没有改变过。小姐说:“我们的发型师是一流的,他会根据您的脸型做出最适合您的发型。”

反正也是丑,管他呢。我一咬牙,点点头,说:“那好吧。”

我拆开辫子,洗了头发,坐在镜子面前,等着发型师。这时,我手机响了,居然是邓航。我惊喜地说:“天那,你是怎么知道我号码的?”原来,他一直都记得我家的电话,打到我家,是我爸爸告诉他的。他说他正在苏州出差,问我有没有时间。我犹豫了一下,决定等我变漂亮了再亲自去上海见他。

于是,我找了一个借口表示这段时间很忙。他很遗憾,可是能再次找到我也不算是完全地失败。

第2天,一头棕红色小卷发的我,再穿上新买的衣服,出现在公司的时候,大家都异口同声地夸我变漂亮了。我也知道,这只是和昨天的我相比,是漂亮了。可我也很满足了,毕竟我迈出了第一步。

经过两个月的护理,我的脸逐渐变得红润光滑,我把眼镜换成了隐形的,然后修了眉毛,然后精心化了妆,美容小姐直夸我,是活脱脱的一个美女。虽然美女这个称呼是那么名不副实,可我还是虚荣地得意起来,公司里起初说我是丑人多作怪的人,现在都闭了嘴。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客气、亲和。

那天,散会后,宋浩明便把我叫到他办公室,然后关上门,围着我看了好几圈,点着头说:“嗯,不错不错,打扮一下还是不错的嘛,我当初就没看错你。”我表面上装做不好意思,抱着文件夹说:“宋经理,如果没事我出去了,还有好多事没做呢。”其实,我心里暗暗骂道:哼,就你那点出息,算了吧。

他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问:“小赵啊,你是知道的,王助理下个月就要辞职了,你想不想接替这个职务啊?”总经理助理?工资是我现在的两倍,谁不想做啊?可是,公司里那么多美女,哪轮到我啊。我知趣地站起身来,抱歉地说:“宋经理,我有几两重我还是晓得的。我很满意我现在的工作,谢谢您的好意。”我正准备出门,他忽然一把抱住我,不容分说就要亲我。

这时,他的女朋友来了,他像触电一样推开我。我迅速跑了出去,傻坐在办公桌前。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是,我敢肯定,我要卷铺盖走人了。

果然,第2天,我接到了辞职信,因为公司违约在先,所以我得到了一些赔偿。就在我从会计室出来的时候,听见他们议论,说是我勾引宋经理想要做总经理助理的位子。我忍无可忍,一脚踢开宋浩明办公室的门,指着他的鼻子问:“宋浩明,你给我说清楚,我走人没关系,可你也不能这样污蔑我吧。”

我拿着刚领到的赔偿金,对大家说:“拜托你们这些胸大无脑的美女,如果事情真的是那样,他们会给我赔偿金吗?一群白痴。”

有人叫来了保安,他们把我拖了出去。我简直要气疯了,我做梦也不会想到,当年我因为丑找不到工作,然后也是因为丑才有了这份工作,最后,却因为变漂亮而丢了工作,这是什么世道啊?难道真的是红颜多薄命?

4

我再次在鼻梁上架上了眼镜,扎起了老土的马尾辫,眉毛也不再定期修理,化妆品放在桌上已经落了一层灰尘。

仿佛在一夜之间,我又回到了以前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我就当做了一个梦,梦醒后,灰姑娘终究不是公主。我忽然想起邓航,这些日子,他总是给我打电话陪我聊天,逗我开心。他因为工作的关系一直都没有再来苏州,我决定主动去上海见他,顺便可以散散心。

我一直在犹豫,究竟要以一个怎样的姿态去面对他,真实的灰姑娘?虚假的公主?好朋友说:“女人适当的化妆是尊重别人,你干吗总把自己糟蹋得很邋遢的样子。”我低着头不说话,她又说:“真实一点也好,不过,你还是稍微注意点形象,你又不是真的丑到那种无可救药的地步,你说对不对?”

我点点头,给自己一次机会,精心的打扮是为了表示重视他,也是女人的天性,这并不是一种欺骗。我简单梳洗了一番,甩着马尾辫踏上了上海的列车。

一个小时后,我第一次见到了认识了6年的邓航。第一眼,我就后悔了,我不该来见他。一张清秀的脸、一米八的个子,一身运动休闲衣显得他那么青春、帅气。而我呢,在上海那样一个大都市里显得那么土气。

他却一点也不在意,开着车带我去了外滩、南京路、衡山路,好多好多地方。

这之后,他有时间就会开车来苏州,我们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唱歌。在我生日那天,他在我吹灭蜡烛后,牵着我的手,轻声地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喜欢他,不可否认,像他这样有钱、有事业、有帅气的男人,是个女人都会喜欢的。

可是,我不能,准确地说,是我不敢。我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久才答应见你吗?”“知道,因为你觉得自己不够漂亮。”“不,是很丑。”“那有什么关系呢?谁说只有美女才能被人爱啊?”

他又跟我说,其实我并不是丑,而是不喜欢打扮自己,素面朝天,甚至有时土里土气的,这都不是丑,只是不够时尚而已。别看大街上那么多时髦、性感的女人,卸了妆还不如我呢。再说,如果真的想变漂亮很容易,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整个容太方便了。我们争执不下,我表示,那么多的美女很多人都是天生的。他抱着我说:“是啊,天生的,那你又何必那么在意呢?”

那天晚上我一直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之中,可是我不知道这样的甜蜜会持续多长时间,因为我们太不般配了。

5

我担心的事情来了,邓航的父母要见我。丑媳妇是要见公婆的,这话我懂,可是真的让我遇上的时候,真是坐立不安啊。

一个星期后,邓航的父母从新加坡飞到了上海,我和他早早就到了机场。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我坐在邓航旁边的副驾驶座上紧张极了。车开到家门口,我跳下车帮他们拿行李,邓航招呼我说:“不用你拿,你去陪他们吧。”我拽着他的袖子不肯撒手,我是怕一个人面对他们。邓航拍拍我的肩说;“没关系的,他们很喜欢你。”

他们简单地问了我的一些情况之后,说:“先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一路上他们不说话的原因是不想让邓航开车时分心。

他们长期住在新加坡,我怕他们吃不惯中国的菜,所以特意学了一些新加坡的做法。看得出来,他们很高兴。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总算过了一关。

不久,我就和邓航领了结婚证,然后办好签证就去了新加坡,在当地办了结婚仪式。我们现在很幸福,邓航的父亲在当地有一家诊所,他年纪大了,就让邓航和我接手,他和妈妈享清福去了。我现在惟一要做的就是,学好英语,其他的事情,邓航都会说:“不用担心,有我。”

童话的结尾总是,只有公主才能和王子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现实中,灰姑娘也可以。

第107篇、爱情故事鸭架粥

当爱情成为一副残存着肉丝和汤汁的鸭子骨架,你是把它丢弃,还是用时间和精力精心熬制一碗喷香营养的鸭架粥?

言则在房里睡觉。昨晚写年终总结写到凌晨,他太累,一挨枕头便坠入黑甜梦乡。

进去给他掖好被角,帮他把眼镜摘下。他睡得极熟,睫毛轻轻颤动,映下两片像黑蝴蝶翅膀般的影子。

仔细端详他的脸,自认识他这七年并没什么大的变化,只是工作辛苦,黑眼圈又深了些,脸上的棱角也愈发分明。

我们在一起七年,他已经是个大男人了。仍然是个好看的男人。

只是我摸着他的脸,像摸着自己的。

七年的恋爱,把激情消耗殆尽,看着彼此的目光不再热烈。我们在一起更像是习惯。

爱情变得像鸡肋,进退不知何处。

低声叹口气,转身出去,把房门轻轻掩上。

打开冰箱做晚饭。

表姐从北京带了只全聚德的烤鸭来,叫我和言则尝鲜。烤鸭确是美味,片好了之后,鸭子皮色金黄油亮,肉质丰泽细嫩,外焦里嫩,皮脆肉香。言则欢喜得紧,风卷残云,吃得畅快。

我却对着片下来的一副鸭架子犯了难,鸭架上的肉被剔除了大半,角角落落里却还有不少。吃起来麻烦,也没什么味道。可是要扔了,却也舍不得。

雪白完整的鸭架,骨缝里夹着嫩红的肉丝。

就像我们的感情,早已过了美味丰盛的鸭肉时期,只余一副残存着肉丝和汤汁的骨架。

噫,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真叫人为难。

想了想,拿来熬一锅粥吧。喝粥最养胃,清淡营养。

放水放米,先开火煮上。洗净手把鸭架劈开,拆成细条的骨头,就着细碎的肉。

白粥煮到半开,把鸭架扔进去,洒些盐,切细细的生姜丝,暖胃活血。外企的压力太大,一忙起来顾不上吃饭,言则的胃并不好。

煮到粥咕嘟咕嘟地滚起来,满屋溢着诱人的香,放干净的小青菜叶子,加点白胡椒和葱花,熄火焖着。

言则被香味诱醒,抓着头发跑进厨房,吸着鼻子直嚷“好香好香”。

吩咐他去洗脸刷牙,准备吃饭。

掀开锅盖,汤色奶黄,米粥雪白,碧青的菜叶葱花,点点金黄的姜丝和嫩红的肉末。顶鲜艳的颜色,香味扑鼻而来。

盛进碗来,鲜鲜香香,叫人闻着鼻子都要掉下来。那是最世俗贴心的温暖关怀。

言则喝得舒畅,脸上沁出晶亮的汗来,我伸手替他去擦。他微笑着看我,轻轻反握住我的手,目光怜惜。

能亲手为心爱的人熬一碗粥,花上心思和时间,心里欢喜。

能和你坐在一起喝一碗美味的粥,也是一种福气。

我已不再去想爱情变成鸡肋的问题,为你熬完这碗粥,我已经知道怎么做。

我们在一起七年,相爱已成了习惯,激情融化成严丝合缝的亲情。爱情于我们,已不再是激情四溢滚烫热辣的四川火锅。我们的爱,是一碗温吞营养、清淡又不乏滋味的鸭架粥,暖暖地滋养身体,也滋养着细水长流的平凡生活。

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变成鸭架的时候,只看你是把它丢弃,还是肯用时间和精力精心熬制一碗喷香营养的鸭架粥。

那么,让我来,用心为你熬一碗鸭架粥。

第108篇、哲理故事爱情与大牛排

盖博因为参加拍摄电影《飘》而名嗓一时。

有一次,他在谈到自己的演技时说:

“当我第一次拍摄爱情镜头时,导演命令我表演出情人热恋时那种强烈的渴望之情,我无论怎么努力都难以进入角色。这时导演启发我:‘在生活中你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在你的脑子中竭力想像它吧!’这时,我饥饿万分,于是就在脑海中想像是一块鲜嫩,美味扑鼻的大牛排。这办法还真灵咧!由此,我竟意外地成功了。从那以后,我就一直这么做。”

心灵小语:

思维转换,工作会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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