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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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觉得她的婚姻一点也不浪漫。她是一个眉清目秀、体态娇小的可人儿,想当初可是有不少人追求她。而决定嫁给林,主要是因为妈妈认定了他这个女婿,说他朴实本分,知道心疼人,应该是一个好丈夫。妈妈整天在耳边唠叨,再加上那次她得了重感冒,林守了她一天一夜,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她在感动之下,就决定把自己交给了他。
结婚以后,林几乎包揽了家中所有的家务,对她呵护倍至,不让她吃一点苦。但她觉得,自己的生活总好象缺少点什么。丈夫是一个言语不多的人,除了“多吃点,你最近瘦了”、“今天有雨,别忘了带伞”之类的话,想从他的嘴里听到“我爱你”之类的甜言蜜语简直比登天还难。因此,每当同事羡慕地说起她有一个好丈夫、她真是好福气的时候,她总是心情很复杂。
这种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持续了两年多。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她认识了浩。第一眼看见他,她的心就狠狠地跳了两跳。浩真的是太显眼了。他高高的个子,英俊的相貌,一身休闲装扮,时尚而有活力。最要命的是他那双眼睛,象一潭深深的湖水,当他微笑着看向她时,她竟有些惊住了。而整个聚会中,他对她也是殷勤周到,说和她有相见恨晚之感。聚会结束时,他们互留了电话。
从那天起,他总是找机会和她见面,请她一起吃饭,而且每天都给她发短信。那些柔情蜜意的语句,让她脸红心跳。这些是她曾经幻想过、期待过,却从未从林那儿得到过的。一时间,她竟不能自已了。随着她和浩越走越近,她内心的矛盾也日渐加剧。一方面,她渴望和浩的见面,她觉得和浩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就象一个快乐的公主;另一方面,回到家中,面对林的体贴照顾,她的内心又充满了犯罪感。而林仍然象平时一样,好象对她的的变化一无所知,对她的晚归也不多问。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内心的煎熬让她的情绪变得焦躁,有时还会整夜的失眠。一天早上,她发现她的头发掉了一大把。她害怕了,如果掉光了头发,多难看啊!她哭了出来。林不知出了什么事,忙不迭地跑过来,明白了怎么回事之后,笑着说:“我当是什么事儿呢,谁不掉头发呢,不要紧的,别担心啊。”就转身出去做早餐了。对于他平淡的反应,她感到很委屈,他太不在乎她了。她知道,这一定和最近的情绪波动有关,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说不定还会出什么事儿呢。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她给浩打了电话,约他出来,说了头发的事儿,又说不想再这样下去,要离婚,和他在一起。浩愣住了,关晌没说话。最后支支吾吾地说,这件事咱得慢慢商量。说单位有事,就急匆匆地走了。一整天,她给他发短信,他不回,打电话给他,他就是不接,后来干脆把电话关了。晚上,她把电话打到他家里,一听是她,他就象不认识一样,问她: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她的心彻底凉了。她没有想到,这个对她说“你是我的最爱”、对她百般取悦的人,一下子就变成了陌生人。原来他对她说的话都是骗她的!
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任泪水在脸上流淌。直到累得抬不起脚,她才回到了家里。
林在等她,一看她的样子,笑着说:“怎么,掉了点头发不至于这样伤心吧?来,我打听到的偏方,治脱发很有效的,连吃十天,一定会好的。我都给你煎好了,放了糖,不苦,快喝吧。”她看着丈夫,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她知道,她的心终于安定下来了,永远都不会再走失了。因为,林始终是那个最爱她的人。
我和陈先生的感情,一直伴随着距离的改变。
本科的时候,是南区18号楼和34号楼的距离。其实就是前后两幢楼。但每到晚上,各自回寝,就算楼离得再近,也是分开的。18号楼每层楼的洗漱间正对着34号楼的阳台,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陈先生寝室的灯光。我常常在水池边洗衣服,边看着对面的灯光,就看出神了。
那时,陈先生大概是在对着电脑看网页,或者和寝室兄弟们谈笑风生吧。我的反应往往是拿出手机,发短信“要求”散步。刚在一起时,陈先生还处于兴奋阶段,常常主动要求散步。新鲜期一过,他就总是“被散步了”。散到后来,总是陈先生说,我们回去吧。现在想来,果然从一开始我就不喜欢分离。
周末的时候,就变成了复旦和虹口的距离,因为我每星期都回家。回家一般要分开一到两天,最开始时,陈先生主动要求载我回家,后来就变成骑着他的宝车载我去公车站,周日下午或晚上再去公车站接我回宿舍。
放假的时候,就变成了上海和上虞的距离。陈先生回家了。所以那时候放假总是让我有点闷闷不乐,因为陈先生在家胡吃海喝得乐不思蜀,常常不给我发短信,几次小分手也是在这期间。这导致后来放假时陈先生报什么辅导班,我就跟着报班,这样就可以赖在学校不回家了。GRE、法语班、GMAT班,就是这么上下来的。
后来的两个学期,就变成了香港和上海的距离。陈先生和我一前一后去了香港分别交换一个学期。那算是异地恋的演习吧。期间,我曾偷偷坐火车去深圳见陈先生,而我在香港时,陈先生也悄悄去见我。至今,我仍然为自己临时在bbs上发帖找到黄牛买去深圳的硬卧车票,20小时在车上不喝水不上厕所千里寻夫的莽撞行为而自豪。要知道,我们那时在一起还不到5个月呢!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2008年8月开始去了真正的异国。我去了群山包围的科罗拉多州,而陈先生则去了法国南部小镇。陈先生的寄宿家庭没有网络,只能由我打到他们家的座机,日日不断。
2009年的春天,陈先生结束了语言项目,来到巴黎的“郊外”,开始了两年在山上的日子,那是我频繁造访法国的两年,情况也逐渐变得好起来了。陈先生住在一个人的宿舍,有网,有自由的时间,过了几个月,还搬到新宿舍,竟然有自己的座机!我很敏捷地找到了极划算的电话套餐。
那些分离的日子,总是在盼望着什么时候能见面。在一起时,却又担心时间流逝,而在分开的前几天,我往往会突然变得很伤感。一次次的机场送别,想起来总是令人心伤。
记得上次陈先生要回巴黎的前一天,我问他,我们现在在一起,是在做梦呢,还是真的呢?陈先生开玩笑说,在做梦啊,明天梦一醒,我就已经在法国了。这句话让我哭了整整半个小时,现在想起来依然让我流泪。陈先生始终不能了解为什么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会让我有如此大的反应,其实我自己也不了解。
我想,可能我知道每次的相遇,再快乐,最后都会分开。这就像人不想从美梦中醒来,可是天总会亮,醒来是不由人的。时间总在走,分开也是不由人的。庄周梦蝶读了很多遍,可是在现实中,我始终不能参透。
今年的9月,陈先生将进驻纽约,对于每周都可以见面的事实,想想都很兴奋。而到明年在普林和纽约之间找一个mid-way住下来时,异地恋就会完全结束了。
借用沈从文语,我看过很多地方的云,走过很多地方的桥,但只爱过一个正当好年华的男子。我非倾国倾城,你非潘安宋玉,我们只是大漠中两粒细小的沙。可是那飞沙走石也无法分离的一粒沙,从今以后就是我的世界。
与你相守,就算一箪食,一瓢饮,我也不改其乐。
虽然距离我们的六周年还有两个星期,可是心中泉涌之情已不能压抑。谨以此文献给我爱了六年的陈先生,也献给为爱走天涯的人们。
一直都以为记忆的围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脱落掉那层最沉重的部分,用斑驳诉说如水的往昔,映出一些不再清晰的影子。当我坐在记忆的围墙中,翻开那本集邮册时才发现,那段情感如邮票一样,一直收藏在心的深处,从未褪色。
认识夏风是二十年前的事情,那时我们都上小学。当时所在的小城刚刚兴起集邮热,在学校举办的集邮作品展上我被他的集邮册所吸引,我们又住同一个大院,因此,很快熟稔起来。
为了收集到更多的邮票,我们常常一起去同学家“扫荡”,从五花八门的信封上“淘宝”,从不顾及会不会遭大人的打骂,偶尔碰到不常见的邮票眼睛就发绿,结果还真收集了一些好邮票。夏风的集邮册有七八本,也有很多精品在其中,甚至有一些价值不菲,这与他那个同样喜欢集邮的父亲的支持是分不开的。跟他在一起我学会了集邮的基本常识,在他的讲解下才发现小小的方寸世界竟那样精彩,每一张邮票都有着一定的涵义,这让我更直观地了解了一些历史人物和名胜古迹。然而集邮热一过,许多同学对邮票的热度直线下降。夏风和我却一直对邮票情有独钟。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习压力的增大,我对集邮的兴趣也渐渐淡漠,但与夏风的感情却越来越深。中学毕业,我们走进各自的大学后,我体会到了思念的滋味。我始终认为一个喜欢收藏邮票的人,一定是个体贴细心的人,也更懂得生活,珍惜生活。我们书信往来,谈着各自的生活,谈着未来,谈着邮票,却从不谈感情。每次碰到新的邮票,他总是贴在信封上或夹在信里寄给我,他寄来的邮票,从来没有重样的。我是一个孤傲的女孩,所以我一直在等,等他开口说出那三个字。
大学毕业后,我们又一同回到了鲁中这座美丽的城市。我们依然保持着那种比朋友近一点,比恋人远一点的关系。我们有着太多的相似和默契,但内向的他和孤傲的我,却谁也不肯先向对方迈近一步。因为心里有他的存在,我拒绝了身边许多优秀的男孩。
一年后我开始怀疑他对我的感情,或许在他眼中我永远只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妹妹。直到有一天他来公寓找我时,正巧碰到我与另一个男孩在开心地谈笑。他惊讶而匆忙地告退,在他慌乱的神情中我读到了他内心的不平静,我知道,他在乎我。
很长一段时间他没再来找我。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他的一封信,一封很平常的信,只是在信封的右上角有三张精美的邮票。信里回忆了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却只字未提情感方面的事。我开始变得冰冷孤寂,与那个一直追我的男孩频频外出蹦迪、看电影。
大约又过了半年,夏风去了加拿大,而我除了祝福的话外,竟没有勇气去飞机场送他。他走后,我与那个男孩也分手了,因为我心里满满都是他的影子。还清楚地记得在1997年的春天,我给他寄了一套庆祝香港回归的集邮册,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回归。可是他始终没有回来,只是偶尔发伊妹儿问候一下,有了好的邮票也依旧寄给我。
他在信中说,他会像珍藏邮票一样永远将我珍藏在记忆中。
如今,我已为人妻,为人母。那日去公寓整理物品时,看到了抽屉中夏风写给我的那些信。往事如烟,我也该把这些信化为灰烬了。当我要把他临走前送给我的那封信扔进火堆时,因舍不得信封上那三张可爱的邮票,便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取了下来,在取下来的一刹那,我惊呆了:在被邮票遮住的信封上赫然写着“嫁给我”,而三张邮票的背面也写了字,组合起来是“我爱你”。
回到家,我打开电子邮箱。又一次看他发来的信:“一朵花嗅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也不肯收;一种朋友做了很久,即使青丝变成白发也能在心底轻轻保留……”
我静静地坐着,任咸涩的泪水打湿那三张小小的邮票。
莱波尔是一家著名时装公司的策划部经理,半年前,公司模特蕾丝向他发起了猛烈的爱情攻势。在青春性感的蕾丝面前,他和妻子珍妮十年的婚姻失守了,他成为蕾丝甜言蜜语的俘虏。
婚外情带来的新鲜刺激让莱波尔迷途难返,他也给予了全力回报,资质一般的蕾丝很快成了所有模特中发展最快的一个。为了更紧地抓住莱波尔,蕾丝提出了结婚的要求。
经历了长期平淡无奇的婚姻生活,莱波尔也想换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然而,珍妮作为家庭主妇,在近十年的婚姻生活中,实在找不出任何背叛家庭的证据。莱波尔在脑子里拼命搜索珍妮的不是,却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两人的点点滴滴,并对她体贴入微的照顾感动起来。
在莱波尔犹豫不决时,蕾丝更进一步施展着自己的诱惑,来鼓励他离婚。一边是娇媚的情人,一边是温柔的妻子,莱波尔不知究竟该如何取舍。有好几次,心存愧疚的莱波尔都想对珍妮说出实情,可面对毫不知情一脸无辜的妻子,他事先想好的话竟一句也说不出口。
几天后的一个周末,莱波尔要去外地谈一个服装项目,他告诉珍妮,自己估计一周后才能回来。不料半路上,莱波尔的车和另外一辆车撞到了一起。由于对方速度太快,莱波尔没来得及做任何闪避,脑袋便重重地磕在方向盘上。莱波尔伤势严重,脑部神经被淤血压迫,陷入了昏迷。
得知丈夫出车祸的消息,珍妮赶到了医院。无论她怎样深情呼唤,躺在病床上的莱波尔全无反应。看着悲伤的珍妮,医生的声音很沉重:“你丈夫的昏迷,完全依靠医学力量来唤醒很困难,如果配合体贴入微的照顾,长时间跟他说话刺激病人的神经,或许会突然醒来。”听了这话,珍妮暗下决心,一定要用真情唤醒丈夫。
在整理莱波尔的随身物品时,珍妮在旅行箱里发现了一封信,信封上是丈夫的笔迹,赫然写着自己的住址和名字,邮票上没有盖邮戳,显然这是一封还未来得及寄出的信。
“信里会写些什么呢?”珍妮凝视着丈夫熟悉的笔迹,突然,她想到了什么,泪水一下从眼里涌了出来:“天哪,我居然没想到,后天就是我们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了,这一定是莱波尔写给我的情书。”每年这个时候,珍妮都会收到莱波尔的礼物,丈夫喜欢浪漫,去年的纪念日他们是在海边度过的,美丽的夕阳余晖、阵阵拍岸的海浪,配上海鸥的叫声,此刻一切都像电影般在珍妮的脑海里回放着。
珍妮没有把信拆开,她来到了莱波尔的病床前,看着昏迷中的丈夫,珍妮尽量忍住喉头的哽咽,她俯下身,将嘴紧贴在莱波尔的耳边,低声温柔地说:“亲爱的,我在行李里找到了你写给我的信,我知道这是你要送给我的结婚纪念礼物。我要等着你醒来,等你亲口跟我念你写下的每一句话,不管有多久,我都要等着你来拆开这封信。”
就这样,在照顾昏迷中的莱波尔时,珍妮总是不厌其烦地讲述他们的恋爱经过和婚姻中的甜蜜。做这些事情时,珍妮把信重新放进了旅行箱,她决定等丈夫醒来后再拆开。
时间在珍妮对莱波尔的细心照顾下一天天流逝。一天,珍妮继续着她的讲述时,发现昏迷半年之久的莱波尔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珍妮忍不住激动得热泪盈眶。
由于刚醒来,莱波尔的身体还很虚弱,只能依靠珍妮照顾。看着没有一点怨言的珍妮,莱波尔心中盈满了感动,更为曾经的背叛感到羞愧。一周后,莱波尔的身体恢复了不少,珍妮开始告诉他时装公司的一些情况,她谈到公司已经在三个月前另外任命了策划部经理,还听说一个叫蕾丝的女模特和新经理走得很近。
听到蕾丝的名字,莱波尔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早已从亲朋好友那里得知,在这半年里,珍妮对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醒来的这些日子,他一直都在想该如何面对妻子,请求她的原谅。莱波尔想到了自己的那封信,珍妮肯定早看过了,是自己该坦白的时候了。终于,他鼓起了勇气,紧紧握住珍妮的手说:“亲爱的,对不起,我想告诉你那封信……”
珍妮用手捂住了莱波尔的嘴,“不,不要说对不起,我想,那封信应该是你准备在结婚十周年纪念日时送给我的,我们头几年的结婚纪念日你都是这么做的不是吗?”
听到妻子温柔的话语,莱波尔有些发愣,接下去的话他也来不及打断。“你知道吗,那封信我一直没拆,我想等你醒来后,亲自念给我听,我真高兴,这一天终于来了。”
莱波尔深深埋下了头,不敢直视妻子的眼睛。旅行箱里的信,是他写给妻子的离婚协议书。半年前,对新奇生活的渴望让莱波尔最终选择了蕾丝。但又不忍心当面提出离婚。莱波尔决定以书信方式把协议书寄给妻子,那次外出也是特意安排的,他想把信寄出后就去蕾丝那儿,等珍妮平息情绪后再回家,没想到在去邮局的路上出了意外。
“上帝啊,还好这封信没有寄出去,感谢这次车祸,让我明白了自己该珍惜什么。”莱波尔在心底轻声而又坚定地对自己说了一遍又一遍。窗外,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对面的居民区里已是点点灯火。莱波尔紧紧地握住了妻子的双手:“亲爱的,我想回家了。以后,我会把每一天都写成情书,我要告诉你,我有多么爱你。”
她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他的小组,得知比她大12岁的他尚未婚娶时,她毅然奉献了自己的爱情。她痴情追爱,融化了他心中的坚冰,二人终于订下百年之好。然而,在婚礼举行之前,他的前女友回国,一切真相大白。在自己的婚礼上,她含泪转让新郎,成就别人的秦晋之好……
痴情追爱,不信春风唤不回
2002年夏天,查玉芳从上海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江西省赣州市,被赣州某科研单位录用,分到袁世成领导的课题组。这个课题组里大多是年轻人,袁世成作为领导,每年都把上级奖励他的成果提成用作课题组的活动经费,惠泽组里的每个成员。能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里工作,查玉芳感到非常幸运。
2003年1月9日,是袁世成33岁生日。快下班的时候,大家买了一个大蛋糕送到袁世成的办公室,点燃蜡烛,唱着《祝你生日快乐》,整个屋内笑声朗朗其乐融融。不知谁提议去城里最好的酒店为袁世成庆贺生日,大伙一致赞成。袁世成摆手拒绝,说:“随便找个地方聚聚就行了。”查玉芳说:“我看还是去袁领导家吧,我想嫂子的手艺一定很不错……”话音未落大家都沉默下来。查玉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过于冒失了。
事后同事私下告诉查玉芳,袁世成还没成家。过去他谈过一个女朋友,彼此相爱好几年,后来女的出国留学,很快就变心了。这事儿对他打击很大。从那以后他就没再谈女朋友。他很优秀,工作出色,英俊潇洒。有不少姑娘曾经试图闯进他的心扉,单位领导也曾亲自出马多次做月下老人,但是都被他婉言拒绝了。就这样,他任由青春蹉跎淡看春花秋月,将所有热情倾注于事业倾注于课题组这个小集体。
得知袁世成的情况,查玉芳内心很不平静。袁世成勤恳工作善待同事的情景反复浮现在眼前,最终沉淀于心际,酿成澎湃不息的情愫。她觉得袁世成值得她去爱,年龄上的差距决不会成为两人相爱的障碍。下定决心后,她就开始将自己的追求付诸行动。每天早上上班,她主动到袁世成办公室帮他整理文件,给他泡茶,摆上他喜欢吃的口香糖。晚上袁世成加班,她主动留下来,名义上是和袁世成做课题研究,实际上是为爱情做铺垫。由于情窦初开的羞涩,她希望袁世成读懂她的种种暗示射出丘比特之箭,但是袁世成却无动于衷。一段时间后,查玉芳想,袁世成情感上受伤害太深,绝对不会主动示爱。她决定抛却矜持和腼腆,主动求爱。2003年3月2日晚,在袁世成的办公室,查玉芳真诚地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谁知袁世成竟然一口拒绝,说他不想再涉及个人感情,何况两人年龄悬殊。
查玉芳心里认定了袁世成,要用自己的爱情融化他心中的坚冰。她担心袁世成工作太晚闹出胃病,每天晚上去附近的餐馆买来排骨汤之类的夜宵给他喝。袁世成付给她钱,她不要。袁世成嘱咐她晚上按时下班,查玉芳仍然我行我素。2003年3月29日晚,查玉芳又去外面为袁世成买夜宵,回来的时候,管辖着整个课题组楼层的大门已是铁将军把门。门上留有一张袁世成写的字条:小查,谢谢你。我有事先走了,你早点回去吧。以后不要再给我买夜宵了。查玉芳看到纸条,心里凉了半截。她把脸贴到大门的缝隙上,依稀看到楼层深处袁世成办公室的灯光,再仔细看,她发现门是从里面反锁住的。她断定袁世成没有走,就脱下外衣,将装有鸡汤的瓷钵包裹得严严实实,以防鸡汤的温度扩散得太快。她抱着瓷钵,孤独地守在大门口。好几次,她呼喊着袁世成,希望他能打开门让她进去,可是寂静的夜里,回答她的只有沉闷的回声。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查玉芳被冻得全身发抖。但她坚持着,她要向袁世成证明她的爱不是一时的热情,她要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向他表白她爱他。半夜11时许,袁世成结束工作打开铁门,一眼瞧见双手捧着瓷钵全身冷得发抖的查玉芳,不禁大感惊诧深受感动,心中的坚冰化作眼中的泪水,顺腮而下。他接过查玉芳递过来的鸡汤和着泪水喝了个精光。
第二天,查玉芳病倒了,高烧不退。她住院6天,袁世成陪了她6天。这6天,两人完成了从相知到相爱的跨越。
悠长岁月,几多爱恋几多伤痛
查玉芳的爱情选择,得到了所有同事尤其是单位领导的热情支持。查玉芳父母起初担心袁世成比女儿大12岁,两人是否合得来。但他们看到两人情投意合,特别是看到袁世成为人处事很得体有涵养时,他们甚是满意,认为女儿有眼光没找错人。这样两人的恋爱关系就确定了下来。
袁世成有个姨妈在赣州,身体不好,患有严重的风湿病。他平时工作忙抽不出空照顾姨妈,只有双休日才能为姨妈做点事情。查玉芳与袁世成确定关系后,每到双休日,两人便一同来到袁世成的姨妈家,帮着做家务、买柴米油盐、抓药熬药,空闲时陪老人聊聊天。老人对他们非常感激,说他俩很般配,将来一定会过得很幸福。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查玉芳的父母考虑到袁世成年龄不小了,催促女儿赶紧把婚姻大事办了。袁世成和查玉芳商定2004年元旦举行婚礼。
2003年12月27日,查玉芳和袁世成到酒店预订了酒席,然后将请柬分发给亲朋好友。当他们来到姨妈家送请柬时,查玉芳发现屋里除了袁世成的姨妈外,还有一个30多岁的陌生女子。她开始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谁家没有个人来客往的?但很快她就察觉到气氛有点不对劲。袁世成和姨妈都没有了往日的欢声笑语,气氛非常沉闷,令人感到压抑。查玉芳注意到袁世成和那女子默默对视了好几分钟,那女子泪流满面,似有无限感伤。袁世成则表情冷淡甚至还有一点愠怒。要是往常,袁世成一定会帮姨妈忙这忙那,陪姨妈聊聊天,可那天他只站了一会儿,把请柬递到姨妈手里,说:“姨妈,元旦我请你喝我和玉芳的喜酒。”便拉起玉芳急匆匆转身离去。
凭着女孩特有的敏感,查玉芳觉得袁世成和那女子的关系非同一般。他俩究竟是什么关系?那女子为什么出现在袁世成的姨妈家?她一遍遍追问袁世成,可袁世成不做正面回答,只是说:“玉芳,我俩快结婚了,我不想让别的事情来打扰我们的幸福和安宁。”离结婚只有几天时间,却发生这样的事。查玉芳不愿带着疑问披上婚纱,决定自己去查个究竟。当天晚上她独自去了袁世成的姨妈家。那女子仍然没有走,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双腿以下盖着毛毯,旁边有两条来不及遮掩的假肢。姨妈颤巍巍地给查玉芳倒了杯水,问她到家来有什么事儿。查玉芳开门见山:“姨妈,这位大姐恐怕很早就认识世成吧?”姨妈长叹了一口气,充满爱怜地注视着那女子:“兰英,世成就要结婚了,过去的事没有必要再隐瞒。我可不想让我女儿永远背负无情无义的骂名……”那女子落下泪来:“妈,你什么也别说,求你了。”但姨妈没有听她的,哽咽着讲述了一段让查玉芳感到震惊的往事。
1990年,钟兰英考取了南京某大学。大二那年,与同窗袁世成相爱。两人并没有因恋爱影响学业,成绩都很优秀。1994年,大学毕业前夕,钟兰英通过出国留学考试,被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录取。出国的日子转瞬来临,一对恋人难舍难分。钟兰英向心上人承诺:学业有成便立即回国,两人永不分离相守一生。同时她还向袁世成说出了心中的隐忧,母亲身体不好,患有严重的风湿病,就为这,父亲跟母亲离婚了。她这一走就是几年,孤苦的母亲无人相伴无人照料,让她十分放心不下。袁世成是北京人,本来做好了去北京发展的打算,见钟兰英对母亲心怀牵挂,便改变主意义无反顾地来到赣州。钟兰英去美国后,袁世成成了钟母身边惟一的亲人。他对钟母很孝顺,喊她姨妈,每到双休日就过来看望她照顾她。远在异国他乡的钟兰英为此深受感动,多次在信里对袁世成表达感激之情,称今生今世能遇上他是她最大的幸福。然而,1996年底,袁世成却突然接到钟兰英的绝交信,称自己已移情别恋,让袁世成另择佳偶。兰英的母亲接到的是同样内容的信。接到信后袁世成深陷痛苦难以自拔,但他对钟母的态度一点也没改变,像以往一样加以孝敬和照顾。
2003年11月,拿到博士学位的钟兰英回到国内母亲身边,钟母才知道女儿当年“抛弃”袁世成的真相。原来在1996年深秋,钟兰英遭遇车祸,全身多处受伤。虽然经过治疗保住了性命,却永远失去了双腿。她深爱着袁世成,她知道和袁世成结合会给对方带来多大的牵累。为了不耽误袁世成,她独自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给袁世成写了一封绝交信,谎称自己在国外已另有所爱。惟恐母亲泄露实情,她写给母亲的信,也是同样的内容。回到家里,钟兰英不想打搅袁世成平静的生活,一面要母亲恪守秘密,一面躲避袁世成。她知道双休日袁世成会来照顾母亲,总是一大早就躲出去……
听着钟母的讲述,查玉芳泪雨纷飞。如果不是深爱着袁世成,钟兰英不会这么做。同为女人,她能体会到这个身遭不幸又要失去最心爱的恋人的女子的心里是怎样的伤痛。她不禁对钟兰英肃然起敬。钟兰英将她拉到身边:“好妹妹,我妈说的这些事,你别告诉世成。我衷心祝你们俩永远幸福。”
舍爱取义,成全别人扬美名
回到家里查玉芳把钟兰英的事儿告诉了父母,父母唏嘘不已,称赞钟兰英心地善良品德高尚。躺在床上,查玉芳翻来覆去彻夜难寐。由于钟兰英的出现,她这个准新娘毫无半点喜悦。自己嫁给袁世成是不是合适?袁世成得知事情真相后,还会那样爱自己吗?她相信钟兰英的祝福是真诚的,但她又不能无视这种真诚背后的辛酸。她敢肯定,在钟兰英心里,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取代袁世成。而在袁世成的心里,自己能不能取代钟兰英呢?钟兰英严重致残,多么需要有人与其共度人生,多么需要爱情照亮颓丧的心田啊!天亮时分,查玉芳于痛苦不堪中作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把父母叫醒:“爸、妈,你们说,世成做你们的儿子好不好?”父母不解其意。她又说:“元旦那天,跟世成结婚的不是我,而是兰英姐。你们就当是为儿子办了一场大事吧!”明白过来的父母认为女儿过于荒唐,一开始怎么也不同意,后来终于被女儿的大义情怀所打动,表示只要袁世成愿意,他们当玉成好事。
查玉芳去单位找到袁世成,将当年钟兰英“变心”的真相和盘托出。不出所料,袁世成当下情不自禁泪如泉涌,当即请假去钟家看望钟兰英。
查玉芳偕父母赶到钟家的时候,钟家已然一派忧伤。钟母在一旁默默垂泪,袁世成和钟兰英显然刚刚追忆了苍茫的往事,伤感不已叹息不止。查玉芳轻轻擦去钟兰英脸上的泪痕,诚挚地说:“兰英姐,我爸我妈已经答应世成哥做他们的儿子了,你能让我喊你一声嫂子吗?”钟兰英听出了查玉芳话中的含义,说:“好妹妹,我只能做你的姐姐。”查玉芳说:“不瞒你,兰英姐,我很爱世成。如果我不知道当年的真相,我不会改变我的爱。但我既然知道了,我就不能无动于衷。你身体不好,更何况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未曾割断对世成的牵挂,你更需要世成的关心需要他的爱。我已经决定了,元旦那天婚礼照常进行,我当你们的主婚人。”钟兰英说:“这绝对不行。我当初撒谎,就是为了不牵累世成。我不求别的,你和世成能姻缘美满,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两人各说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袁世成表情痛苦,不时仰天长叹。他不能保持缄默,必须表态。思索良久,他说:“玉芳啊,这么多年我一直恨兰英,因为我真的以为她移情别恋了。现在真相大白,我承认我不但不恨她,反而觉得她更可爱了。可是这一切都没法改变现实,我俩领过结婚证,是合法的夫妻。再过两天就要举行婚礼,这事儿人人皆知。一旦婚姻有变,你失去的名声影响不好挽回呀。因此,我劝你……”一旁对钟兰英母女劝解多时的查家父母打断袁世成的话:“世成啊,玉芳可没失去什么呀。她得到了很多,有哥哥了有嫂子了。孩子,听玉芳的,元旦那天跟兰英把事办了。”一场爱心拉锯战,最终以查玉芳的“胜利”而告终。袁世成偕钟兰英感激涕零地向查玉芳父母行叩拜之礼。
2003年12月30日,查玉芳陪同袁世成、钟兰英来到街道办事处,先把离婚手续办了,然后又领回红彤彤的结婚证。时间仓促,数天前发出的请柬无法收回,亲朋好友没人知道这其中新娘易人的变故。
2004年1月1日中午,客人们聚集酒店。婚礼开始了,客人们向一对新人投去祝福的目光,当看到新娘不是查玉芳时,不由惊愕万分。查玉芳眼含泪花向客人郑重宣布:“今天的新娘原本是我,但我今天只能做主婚人。这对有情人其实早就应该举行婚礼了,有关他们的爱情故事,我想借这个机会跟大家说说……”泪光中的诉说,震撼了整个婚宴大厅,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许多人情不自禁潸然泪下。婚宴结束,袁世成、钟兰英来之不易的秦晋之好,查玉芳忍痛牺牲爱情为别人的幸福让路的大义之举也在赣州城不胫而走……
李阳的爱情也在疯狂中滑入美好的航道……
李阳的口头禅是:“人的一生一定要彻底疯狂一次。”他带着近乎狂热的激情在全国各地掀起一股“疯狂英语”的学习热潮,而与此同时,他的爱情婚姻和家庭,也在疯狂中滑入一个幸福美好的航道……
李阳索性转过身迎了上去,发现跟踪者正是刚才在飞机上坐在自己后排的一位美国姑娘。他问她:“你是有什么麻烦吗,是否需要我的帮助?”没想到,姑娘盯着他看了几眼,冒出一句话:“你在北京有地方住吗?”
李阳几乎要晕倒。就在他大脑迅速飞转的那几十秒里,这位率真的姑娘迅速地掏出随身的护照摊开,亮在他面前,冲他莞尔一笑:“艳遇,有没有兴趣?”
李阳的下巴差点掉到地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桃花运?姑娘以为他在怀疑自己的身份,于是从包里又掏出一大堆足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一一给他过目。于是,李阳知道了姑娘名叫珍妮芙,在纽约西奈山医院当护士,此次是来中国旅游的。
珍妮芙是个挺漂亮的姑娘,金发碧眼,身材婀娜,活泼大方,虽然语出惊人且大胆,但无疑对于异性是极有吸引力的,尤其对李阳这个年过而立还孤身一人的男人来说。于是,带着几分新奇与大胆,疯狂李阳与珍妮芙就这么来了一场闪电般的艳遇。
珍妮芙初次来到北京,李阳带她去逛北京城。他们游览了故宫、天坛,穿越了北京的胡同,他还带她吃了最富特色的冰糖葫芦、全聚德烤鸭。一路上,珍妮芙银铃般的笑声在李阳耳边不断回响,他也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
三天后,就在李阳对这位萍水相逢的美国姑娘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依恋后,她却突然告诉他,自己还想去别的地方走走,玩够了就会回美国,她将来再也不会找李阳了。
李阳一愣,但他毕竟不是那种守旧的男人。面对从天而降的这场近乎荒诞的艳遇,他也没太在意,更没有觉得自己需要付出什么样的责任和代价。但她走时,他心里还是充满了失落,潜意识里,甚至有种很想再见她的渴望。
果然,此后的日子里,珍妮芙再也没有音讯。
第二年,李阳又一次应邀前往纽约推广“疯狂汉语”。当那天的培训在一个露天剧场到达尾声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插了进来:“米奇……”
李阳愣住了,米奇是珍妮芙当时给他取的外号呀。他循声望去,很快在人堆里找到了珍妮芙。八个月没见,珍妮芙发福得厉害,尤其是肚子。他指指她的肚子:“你怀孕了?恭喜!”她摸摸肚子冲他一笑:“你的,八个月了!”
李阳又惊又喜,请她到咖啡厅坐下来。珍妮芙坦诚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她曾经历过两次失败的婚姻。眼看快到30岁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对婚姻失去了信心,但是很想找个优秀的男人生个孩子。八个月前,当她在ABC上看了李阳的专访后,觉得他是一个非常理想的人选,于是打听到了他回国的行程,买了张机票跟他上了同一架飞机。
回国后,她发现自己成功受孕,本来她不打算将这一切告知李阳,但当得知他又来了美国后,这个被新生命即将到来的喜悦包围了的女人还是觉得有必要告诉他真相。珍妮芙再三强调,她只是想告诉他这件事情,除此以外没有别的任何目的,她会把孩子生下来,好好将他抚养成人,享受一个单亲妈妈的生活,决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麻烦和提出任何要求。
这一切是如此地处心积虑,却又在她真诚的解说下显得合情合理。珍妮芙的坦诚让李阳感动不已,多少个日子里,他虽然很努力地想忘却她,但一旦坐到了她面前,内心角落里那个身影顿时就膨胀起来,将自己的心占据得满满的。是啊,眼前的她曾离过两次婚,那又如何?她漂亮、诚实、率性,而且,她懂得欣赏自己。这样的女人,我为何不要?
在那一刹那间,33岁的李阳下定决心:在处理珍妮芙的问题上,我必须要像对待英语一样,疯狂一把了!
很快,李阳牵着他的美国新娘在美国最大的圣约翰教堂举行了婚礼。婚后,李阳临时改变工作计划,留在美国陪珍妮芙待产。
2002年5月,珍妮芙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女儿三个月后,一家三口回到李阳的乌鲁木齐老家,补办了婚宴。
一个中国人,一个美国人,共处一室,自然需要统一语言。在他的培训下,珍妮芙慢慢就可以用日常的汉语交谈了。回到美国后,她索性辞去了护士的工作,成为了“疯狂汉语”的学员。在李阳的细心教授下,珍妮芙在被称为“中文托福”的HSK汉语等级考试中考出了高等B级的好成绩,也因此获得了在国外教授汉语的资格证书。
那时国内的“疯狂英语”正在狂飙突进,李阳的事业也需要人手,于是他将珍妮芙任命为“疯狂汉语”的校长,将美国的一揽子事全部扔给了她。他个人觉得将事业交给自己的太太理所当然,但他没想到这样一件在他当初看来顺理成章的事情,竟然能够使得珍妮芙从里到外都焕然一新。
以前当护士的时候,珍妮芙的工作表现很平庸,只是将工作当作一种谋生手段,很被动地按照吩咐干活。现在骤然被李阳推到了“一把手”的位置,很多具体的事情都需要她拿主意,她就有些发蒙了。一开始,她很拘谨,事无巨细都打国际长途询问李阳的意见。李阳希望珍妮芙能够自己独当一面,而不是只做传话筒,于是他在电话里告诉她:“既然你是校长,那么一切就应该由你自己去决断。半个月内,不要再向我请示这些工作上的事情!”
他想,半个月是个期限。哪怕珍妮芙砸锅了,半个月的损失也有限,还来得及补救。结果大大出乎他的预料,自己的冒险没有白费,当他在半个月后飞回纽约时,“疯狂汉语”的学员同比增长了19%。
站在自己面前的珍妮芙容光焕发,就连身上那种气质也发生了改变。她穿上了银灰色的职业装,长发精干地盘了起来。若说以前她有一种风情,那么现在就变成了另一种风姿。
结婚八年来,李阳夫妇的感情依然如新婚般甜蜜。分居两地,各自奔忙,两人每天都会通上好几个电话,互相诉说彼此的思念。聪明的珍妮芙,会时常地给在全世界各地当空中飞人的丈夫制造惊喜。每次见面,他们依然如遭遇艳遇般疯狂!
有部动画片叫《没头脑和不高兴》,我觉得我们家的事儿可以拿来拍续集,因为太太周宁是个不折不扣的没头脑太太。
一个周六下午,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小睡,她一个人去了家乐福。半梦半醒间我听见她开门回家进书房,起身一看,大门就这么敞敞亮亮地开着——她进门换完拖鞋就忘了关门。
前几天小区才遭过小偷,这么大开家门,就差高歌一句:“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要不是我起身瞧瞧,搞不好客厅茶几上摆着的手机钱包和笔记本就全都改姓了。
不久后我下班回家,发现无线路由器正欢快地闪烁,电脑也是开机状况。起先我还以为是她先回来了,叫了几声没人应,给她打了个电话,她说还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她电脑怎么开着,她愣了愣,说她早上出门前用了一下网银,可能忘记关了。
没过三天,我又在阳台上看见她的靴子里面塞着的烘鞋器,烘鞋器插在电源上。伸手进去一摸,鞋子里热得烫手,我问她这鞋子烘了多久了,她说昨晚插上后就忘了这事儿了。
这种没头脑的事情接二连三,慢慢地,我连批评数落她的力气都没有了,因为哪怕我说破了嘴,她点晕了头,结果还是一样。看来她无法改造,我只能用自己的多留心去弥补她的缺心眼……
睡觉前,逐一检查电脑电视排风扇是否都关好,门窗有没有反锁,洗脸池的防臭按钮有没有按下去,燃气热水器的阀门是否闭合……
我早上7点半出门,周宁10点钟出门。我在办公室估计着她该出门时,会给她打个电话,让她检查钱包手机钥匙是否都带齐,叮嘱她出门时要反锁好门……
慢慢地,操劳成了习惯,我对她的期望值越来越低,她捅了任何娄子我觉得都在意料之中。捅娄子是意料之中,做好了才是意外之喜。结果,我发现家里有个没头脑的太太竟然挺有喜感……
比如带儿子小包子出门,一共三件宝:小包子、小包子的尿片包和周宁的小背包。经常车都开出十几公里了,她突然想起来,大叫:“哎呀,小包子的尿片没带,怎么办呀!”我很淡定地回答:“后备箱里有备用的尿片,早就提前准备好了。你瞧瞧小包子在没在车上,看看有没有记得带出来?”
周宁如果要把一件东西放进塑料袋,哪怕是我撑开了口袋等着,她手往袋边移,眼往别处瞅,东西眼睁睁地就落到地上了。我一度坚信她的手和眼睛是由完全独立且完全没有联系的神经控制的。
由于自由落体时常发生,我们家目前使用的盘子和碗绝大部分都是塑料或不锈钢的。
虽然有了碗,但并不能保证有饭吃。用电饭锅做米饭一共只有两个技术动作,第一是插电源,第二是按开关。可周宁还是经常漏一个。我下了班,她高兴地宣布:“开饭啦!”全家围着饭桌坐好,摆上碗筷。打开电饭锅一看,饭还处于米的状态。这种福气,除了没头脑太太的老公外,应该不是每个先生都能享受到的。
因为有了这些别的老公没有的烦恼,作为补偿,我没有那些别的老公有的烦心事儿……
比方赶上突然变天,她绝不会打电话做娇弱状让我带着衣服去接她,她会裹着午休用的毛毯带着一股寒气自己杀回家来,一点儿也不在意路人诧异的目光。
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她的大条导致了她绝不小心眼,她从不在我未归家时打电话问我在哪里,跟什么人在一起,啥时候回家等等,问很多男人都不乐意回答的问题。她的理由是:我比她聪明得多,真要玩点啥小花招,她指定是玩不过我的,既然斗智不能胜,还不如选择绝对信任。
忽然想起记录好莱坞巨星马龙·白兰度的一本书,这位风流不羁的男人有过三段婚姻,但在结束了这三段婚姻后跟他走完此生的却是他的女管家玛丽安·克里斯蒂,两人育有两子一女。对于玛丽安,白兰度的评价是:一个善良的笨女人,远远好过一个聪明的坏女人!
我想,周宁虽然是个没头脑太太,但也是个善良的笨女人。
小丽上了回广东的火车,准备给老公张强打电话,叫他来接车时,突然想起,回来之前总觉得张强神神秘秘,有什么隐情瞒着她,于是把拿出的手机,又塞进口袋里。
小丽两口子,在广州城郊结合处开了一家服装店,前段时间,张强不知道那根神经错位了,非要小丽回老家一趟不可。他不是说她两年没回家看父母了,就是说女儿想她,要不然就是“华尔街风暴”生意不好,反正想办法劝小丽回家。后来女儿在电话里哭了两次,真把小丽哭回家了。回家后,小丽才知道,女儿的哭,还是张强教的。难道他是在隐瞒什么吗?
到广州已是晚上九点了,小丽直接要了的士,往店里赶,看他这么晚了在干啥。
在门口老远,小丽就看到张强,张强在向一名顾客介绍衣服,并没什么异样。
看张强在做生意,小丽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走到店里,才叫张强,说她回来了。
张强一阵惊讶,说她回来怎么不打个电话,让他去接。然后就是一脸的不快,责问小丽:“你回来怎么不打电话,搞突然袭击啊?”
小丽说:“怎么?不行啊?”
两人闲扯了几句,小丽说要上楼,把东西整理一下;楼上是他们的卧室。张强看着小丽脚下的那个大包,无动于衷。要是平时,他会主动把包提上楼去,看张强的样子,他是生气了。
小丽自己提着包上楼了,心里涌出一丝不快。
更让小丽不高兴的在后头,她回来几天了,张强总是找各种借口,不与小丽过夫妻生活。一定有隐情!凭女人的第六感,他一定跟哪个狐狸精混到一起了。
小丽虽然没表露出自己的不满,但她多了个心眼,跟踪张强,看他到底与哪个狐狸精在一起。
开始,也没发现张强与别的女人有什么来往,除了走市场看行情,再和往常一样,到老朋友李时那里去看一看,然后就是服装店。他不进舞厅,不去桑拿,最多就是去足道,做做足疗。那家足疗馆经营正规,小丽也去过,不会有什么问题。
一时找不着问题,但小丽还是不死心,继续寻找,而且加大了力度。她不但跟踪张强,还向一些朋友打听张强是不是有什么异常。在打探的过程中,小丽有个好友帮她分析:“张强老是往李时家走,李时经常有病,他老婆赵妍又有几分姿色,张强是不是奔赵妍去的?
这一提醒,小丽恍然大悟,是不是李时不能满足赵妍了,赵妍就与张强……
可是,冷静下来,小丽又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张强与李时是好朋友,八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公司时,公司员工出去旅游出了车祸,张强伤了动脉,在抢救时,血库里没有张强的血型,只有李时的血型与他相符,是李时为张强献了差不多一半的血液,才挽救了张强一条生命。张强血管里还流着李时的血,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李时,更不会做出与赵妍有染的事来。
好友说:”如果李时两口子同意他们,哪不就成了?李时有病,不能生孩子,但又舍不得离婚,又不愿意领养孩子,张强是朋友,又长得帅,难道不是最好的人选?“
小丽没话说了,因为她听说过这样的事,这下,她毫不犹豫地说:”真做出这样事,我还跟他过什么,一个字‘离’。“
当然,小丽也不是三岁小孩,没有眼见为实,她不会贸然做出离婚的决定。于是,她联系了一家私人侦探。
几天后,侦探送来了资料。资料是段吃饭的录像,录像上可以清楚看见,桌子上那火锅里的东西,有的是炖鸡,有的是炖鱼,有的是野鸟,反正都是营养好吃的。有时赵妍给张强打上一碗,给他喝;有时赵妍还拿着勺子,喂上他一口。
说句实在话,小丽深爱着张强,但现在也没恋爱时那么亲热了,小丽看了心里特别的难受,这叫什么事啊。
私家侦探随便放了几段给小丽看,尽管看小丽难过,但他还是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我们只拍到客厅里的镜头,但从这些镜头,足以证明他们关系的密切程度。你真觉得证据还不够,要拍卧室的镜头,那价格另算。“
小丽交了另一半的佣金,对探员说:”谢谢,有这些够了。“把他支走了。
她怎么也想不到,张强会是这样一个人!
经过了几天的思考,小丽最后还是咬咬牙,拿起纸和笔,颤抖着写下离婚协议书。
这晚,张强正要睡觉时,小丽叫住他,把离婚协议书递了过去。
”凭什么?“张强看了离婚协议书几个字,就问小丽。小丽有准备,把侦探给她的资料,让张强看。
张强一看资料,很是生气:”你找人监视我?“小丽就说,从他赶她回老家,她就觉得有问题,回来这么长时间,张强又不碰她,她才这么做的。张强就问:”凭这些,你就断定我与赵妍上过床?“
小丽伤透心了,反倒心平气和:”我本来可以要到你们上床的镜头,但我不想花那冤枉钱,没有必要,再说我也不忍心看到你们这对狗男女上床的镜头。你现在不同意,也没关系,我也可以陪着你耗,到李时死后,我们再离。但那样对我们都没什么好处。“
张强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无可奈何地掀起衣服,先露出一个大肚皮,然后侧过身子,露出一条刀疤对着小丽,说:”知道这是什么吗?“
小丽吓了一跳,忘记了与张强正在谈离婚的事,心疼地问:”张强,你这是怎么了,谁把你捅了一刀。“
这时张强告诉小丽,她走的第二天,他陪李时看病回家的路上,遇到抢劫了,李时死命护着他的包,一个歹徒拿出刀捅李时,他为李时挡了一刀,但又不想告诉刚回家的小丽,就隐瞒下来。所以,赵妍总是来为他加营养,所以,小丽回家那天包也不敢提,也不与她睡觉。
小丽傻了,一时间愣在那里不会动,只是看着张强。张强把事情说出来了,反而轻松了,还向小丽开玩笑:”我这样子,能上赵妍的床吗?“
张强一句玩笑话,才让小丽清醒过来。小丽急急问他伤情怎么样。张强告诉小丽,内脏是伤了一些,但手术很成功,休息半年,体力就可以恢复了。然后又笑着说:”不过,这半年可能与你睡不了觉。“
小丽哪里还顾得上与张强开玩笑,把协议书撕了,马上从冰箱里找到东西,要做汤给张强喝。
张强受了伤,小丽心疼。但比起他有外遇,小丽心里还好受了些。这天,她就打电话给好友,要请她喝酒。
好友看到小丽一副好心情,问小丽:”与张强的事,雨过天晴了?“小丽兴奋地说,张强不是有外遇,他是见义勇为,为李时挨了一刀。”
好友沉思了一会,疑惑起来。她觉得小丽回来这么久,张强不说见义勇为的事,当她发现有问题时,他说是见义勇为,可信吗?如果是见义勇为,有什么不能跟小丽说的?好友怀疑其中有鬼,莫不是那伤口是人造的,在表皮做个刀伤来糊弄小丽。现在的美容水平高着呢,做个假伤口,那是很容易的事。
好友这么一说,又勾起了小丽的疑心。
回到家里,又开始吃不好睡不香,小丽决定进一步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直接问张强、李时、赵妍,那是不可能的,就是有那么一回事,他们也不会说,只有从外围来查找。小丽想到了张强的伤,这么大的伤口,如果是真的,那肯定要做手术;要做手术,那医院肯定有登记,只要医院有登记,到医院一查,不就查到真实情况了?
小丽又找到私家侦探,请他们到医院查一下,是不是有个叫张强的人,住过院,做过手术。
侦探很快拿出了结果,在中心医院,查到张强做过一个手术,手术是小丽走的第二天做的,为一个叫李时的表哥,做了肾移植,手术很成功。
李时哪是张强什么表哥。这时小丽想起来了,张强有一次偷偷刻他们村里的章,要证明李时是他的表哥,小丽当时问,要证明李时是表哥干什么,张强只是说李时借了别人的钱,想找个亲一点的人做担保,他担保了,要证明他们是表亲的关系,所以弄了个证明。原来担保是假,为了捐肾是真!
难怪那一段时间,张强总是神神秘秘的。
小丽听张强提过李时的病,他有尿毒症,需要换肾,但亲人们的肾都不相配。没想到他和张强的肾相配了,张强支她回家,就是为了做手术。说实在话,如果她在家里,她真舍不得张强为别人捐一个肾。
可现在能说什么?救了一个人的命,何况张强血管里还流淌着李时的血,小丽只是叹气:“哎,谁叫他们不是兄弟胜似兄弟,我有什么办法?”
叹气之后,小丽把侦探弄来的资料,一把火烧了,提着菜篮上菜市场,她想好了,今天买土鸡炖给张强吃……
长假将至,我答应女儿,带她去相邻的湖南凤凰自驾游。
就在临行前一天,很久没来的老父亲,突然风尘仆仆地挑着一担土特产,来到我家。他一进门,放下担子,就笑眯眯地递给我女儿一个青布罩着的笼子,打开一瞧,原来是一只八哥。
这只八哥一见我女儿,就像模像样唱起歌来:“黄鸡公儿,尾巴拖,三岁的伢儿会唱歌,不是爷娘教的我,自己聪明舀来的歌……”我一听,这不是我们老家流传久远的儿歌吗?我小时候口笨,妈妈教了好长时间,才教会我。
一想起这些,我连忙问:“爸,你怎么一个人来,妈怎么没来?她在家里还好吧?”
父亲略一停顿,他说:“好!这只八哥是你妈一手调教的,她念叨孙女好长时间了,本来也想一起来的,可是……”父亲说着,从担子里提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一边打开,一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妈的性子你还不知道?养个东西像养孩子一样金贵,她说这八哥最喜欢吃乌桕籽,怕城里没有,前天,她专门爬到村头的乌桕树上,采了一大袋,这不,下来时,一不留神,就把脚崴了。”
老家村头的那棵百年乌桕树我知道,有六七层楼高。一想到母亲老胳膊老腿儿的爬得这么高,我的火就上来了,没好气地怒斥起来:“胡闹!爬这么高,万一摔下来怎么办?这城里宠物店里什么鸟食买不到?”
父亲讪笑着解释说:“在农村,磕磕碰碰常有的,没多大事儿,过几天就能下地了。”
因为第二天要出门旅游,当晚我们一家人匆匆用了晚餐,十点一过,就都睡下了。
半夜时分,我迷迷糊糊中,仿佛听到母亲一直在叫我的小名,便一下子惊醒过来。
我侧耳一听,客厅里果然传来一声咳嗽声。这声音我太熟悉了,是妈的咳嗽声,她的肺一直不好,我是打小伴随着她的咳嗽声长大的。我一个激灵,翻身而起,打开房门,蹑手蹑脚地来到客厅。
客厅里漆黑一片,透过屋外照进来的微光,依稀可以看到空无一人。这时,又一声咳嗽响起,听声音是从阳台上传过来的。
于是,我壮着胆,几步赶了过去。阳台上也是空无一人。但是在墙角的阴影里,两只蓝幽幽的眼睛正滴溜溜地看着我。顿时,我身上的寒毛根根竖起,正要惊恐得大叫。“叭”的一声,客厅里的灯打开了。
我一看,是父亲起来了。我转头又往阳台墙角一瞄,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原来吓我一跳的,是父亲送来的那只八哥。
父亲也四处看了看,有点不确定地说:“咦!我刚才好像听到你妈的声音。”
一听这话,我的心禁不住又“咯噔”一下,我和父亲相互打量了一眼,心里同时升起了一股不祥的感觉。在我们老家有这样一个迷信的说法,老人去世时,魂魄会到儿女亲朋家走一遭。
父亲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话音颤抖地说:“应该不会!我出门时,你妈除了脚崴了,人还好好的……”
听了父亲的话,我的心一下子又提到了嗓子眼。我妈尽管身体硬朗,但毕竟是七十岁的人,这要是万一……
一想到这些,我便急不可待地转身,扑向沙发旁的座机,抄起电话,就要往老家拨。这时,又一声咳嗽从阳台传过来。我连忙放下电话,顺着声音走去,从阳台墙角提起鸟笼,仔细地端详起来。这只八哥一见我打量着它,竟像人一样,剧烈地咳嗽起来,还叫着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接着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念叨他们的名字,有什么用!我想他们,他们不想我,也不回来看看我这老太婆!”
父亲在边上一听,嗔骂着说:“这傻鸟,咋把这个也学会了?”接着,他像做错了事似的看了我一眼,低声说,“你妈现在是人老话多,瞌睡少了,半夜睡不着,就躺在床上黑灯瞎火地自言自语,没完没了地念叨你们,这傻鸟便在一边记了下来。”他说完,打开鸟笼,抓了一把乌桕籽伸进去喂鸟。半晌,他试探性地问,“要不,你们明天跟我一起回家看看你妈?”
我也想去,但是考虑了一下,还是摇着头说:“跟孩子说好的事儿,咋能变呢?春节,我们再回去吧!”
不料,这时八哥一扑腾,就从鸟笼里飞了出来,还没等我们回过神来,在客厅里一个盘旋,就从半开的阳台窗口,冲了出去,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第二天一大早,女儿醒来,脸没洗头没梳,就跑到阳台,准备逗弄她的八哥。当她得知八哥跑了,便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哭又闹。
我和父亲没有办法,只好走出家门,在周围寻找。在大城市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中,本来就没几只鸟栖息,偶尔看到一只,还没等我们靠近,就落荒而逃,哪里还能找到那只会唱儿歌的八哥。回到家里,女儿见我们两手空空,又不依不饶地哭闹起来。
父亲只好保证,一回家就上山再抓一只,让娘训好,再送来。
女儿听了,这才罢休。吃过早饭后,我们就准备起程了。我开车先把父亲送到汽车站。
快到车站时,父亲挂在腰带上的破手机响了起来,父亲解下一听,就听见母亲在电话里急吼吼地说:“老东西!你送个啥鸟?这傻鸟咋一大早就飞回来了,直往我怀里钻?”
我一听,心里有些惊讶,我大山深处的老家离这里少说也有三四百公里,想不到一夜之间,这傻鸟竟然飞回去了。母亲大概不知道我们一家三口在边上正听着,又接着在电话里唠叨起来:“这傻鸟我只养了半年,它倒晓得回来看我,那只傻鸟我养了他一二十年,翅膀硬了,就不晓得回……”
父亲连忙打断她的话,对着手机吼道:“你这老太婆,一天到晚没事瞎说个啥?”说完,他赶紧挂断了电话。我感觉到父亲气息变粗了,就回头扫了一眼。
父亲沉默了良久,开口责备说:“看什么看?不是我说你,我和你妈都老了,手脚不方便,你有车,老家的公路也通了,你怎么就想不到回家看看我们?”
我知道父亲动怒了,只好一边开着车,一边讪笑地解释说:“我这不是忙,没时间吗?”
父亲没好气地说:“忙什么忙?你以为我不知道,去年过年,你一家子跑到海南去了,这次五一放假,你们又要去什么凤凰,是有点忙!”
听了父亲的话,我心里“咚”的一下。我原以为父母的身体还算硬朗,平时打打电话寄寄钱就行,回去拖家带口的,反给他们添负担,没想到他们对我们是如此的牵挂。
这时,女儿哽着嗓子说:“爸,我不去凤凰了,我要回老家,我想奶奶了!”
我和妻子也都点头称是。
父亲一听,顿时笑逐颜开,连忙又掏出手机,拨了电话回去,高兴地说:“老太婆,你听着,我这只老傻鸟要带着三只小傻鸟飞回来啦,哈哈……”
都说“饱暖思淫欲”,这话果然不假。这不,最近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老板秦望天迷上了他新来的秘书小禾,在外面弄了个小套也玩起了金屋藏娇这一招。
这秦老板啊,原先只是一个小包工头出身,仗着三寸不烂之舌说得当时城内一个富豪将女儿下嫁给他,靠着丈人的财力,一步步做大,如今不能说是富甲一方,至少也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土财主了。要说唯一的不足,就是他老婆给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没能让他后继有人。这土财主很是重男轻女,一心想要个儿子,数番欲说动老婆想法子再怀一胎,无奈他老婆为了保持身材坚决不肯再生。
这新来的秘书小禾,不仅温柔可人,而且还愿意为他生个儿子,这可把秦老板给乐坏了。都说“色胆包天”,这话一点不假,这土财主只想着享受美人恩,竟然忘了家里还有一只母老虎。他一心打着如意算盘,打算着小蜜把孩子生下来后以收养的名义光明正大的带到家里去,谁让那母老虎自己不肯生啊。可是他算盘打得精,小禾的算盘比他更精。
自从怀上孩子后,这小禾就开始天天磨叽着要秦老板娶她,因为通过关系做了B超,知道她肚里的是个带把的,秦望天就天天想着法子哄她,每次都说跟家里那个在闹离婚了,可是因为财产问题,双方还在协商,为了以后他们和孩子的幸福生活,他当然要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了。这秦望天心里想啊,我只要拖到你孩子落地,那时才不管你叫什么叫呢。这小禾开始还信以为真,可是后来发现他们夫妻两个仍然在外人面前表现的恩恩爱爱,一点都没要离的迹象,这小禾是聪明人,一下就明白秦望天在骗她,一怒之下,竟然悄悄将孩子做掉了。
这消息对秦望天无异于是当头一击,他那个气啊,恨不得将小禾碎尸万段,无奈这女人媚功了得,没几天又将他哄得团团转,并且答应只要他肯跟她结婚,一定为他生个儿子。她的肚子还真争气,没多久就又怀上了。这一次小禾把话放在了前面,如果在三个月内不和她结婚,她坚决将孩子做掉,这下可把秦望天急得来团团转。嘿,还不用说,这人一急啊,智就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还真离成了婚。
当他将离婚证书拿到小禾眼前,要小禾去与他赶快领结婚证的时候,想不到小禾却又出了一招:订立财产协议!小禾说,现在他想要儿子就当她是个宝,她怕将来儿子到手他就将她当草了,女人都有要老的一天,万一将来他又有了新人抛了她这个新旧人,那她岂不是鸡飞蛋打一场空。所以啊,先小人后君子,两个人得订个协议:如果将来有一天秦望天与她离婚,不管是什么理由,他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得归她所有。秦望天听了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好家伙,都说女人心海样深,真是不假啊。这土财主低头思考了一会,爽快的答应了小禾的要求,秦望天大笑着说,只要有了儿子,他一定会与她白头到老,决不与小禾离婚,所以订这个协议对他毫发无损,也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变成现实。于是两人去公证处立了协议并马上去领了结婚证。
秦望天说,因为眼面前他正在争取竟拍一块很有升值潜力的地块,所以他离婚的事不宜对外界张扬,他答应等这个地块到手后给前妻一定好处,所以他前妻也配合他答应暂时不将离婚的事说出去。因此,秦望天和小禾领了结婚证后连酒也没办,这小禾对此到也毫无怨言,安安心心在家里开始待产。
真所谓好事多磨,有一天秦望天外出办事一夜未归,第二天回到家里却发现小禾被送进了医院,原来她半夜起来上卫生间,不小心滑了跤,孩子意外流产了,把秦望天恨得来咬牙切齿却又无计可施。经过细心的调养和两个人的努力,很快小禾又怀上了,可是几个月后胎儿成形,验出来的结果却是个女孩,而且医生说因为多次流产,小禾需要做保胎,这个孩子无论如何不能再流掉,不然小禾有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再怀上孩子。这下子秦望天可傻了眼,为了想要个儿子不惜与老婆离了婚结果将来生下来的还是个女儿,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可想而知,自此以后小禾每天要看到的是什么脸色了。可是因为有协议在手,所以尽管秦望天天天没给她好脸色,她却依然不惊不躁,安心养胎等着女儿出生。
没几天,秦望天就摊牌说要跟小禾离婚。小禾不急不慢的拿出了那份协议,笑着说:“可以啊!把你的财产都转到我名下,你光身出户我们就离婚!”想不到秦望天竟然哈哈大笑,也毫不在意的说:“给你就给你,不就这么一套小小的房子吗?你陪了我也快有两年了,这点东西也是应该得的。”这话可把小禾说愣了。秦望天得意的告诉她,原来他跟前妻办的是假离婚,当时他确实正在竟拍一个地块,因此就恐吓妻子说,如果两个人不离婚,万一小禾闹起来影响了他的名誉就会对他的竟拍带来不好的后果,而且他确实很想要有个儿子而他老婆又不愿意再生,现在外面有女人代她生了,不也是省了她的事吗。他老婆无奈之下答应跟他假离婚,但条件是必需将他名下所有财产过户到她名下,包括公司的所有权益。等将来孩子生下来后他就与小禾离婚,再重新跟妻子在一起。不过,这秦望天还算是有良心的,悄悄的瞒下了这一套房子的产权,骗妻子说他跟小禾在外面是租房的。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小禾不接受也只能接受了,好在还有这一个小套,总算还能暂且安身。秦望天又提出了一个要求,要她把孩子打掉,不然他以后不来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小禾坚决不答应,她可不想失去做母亲的权利,打掉了这个孩子她以后可能都没机会做母亲了。于是秦望天要她写下协议,就以这套房子做为他一次性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各不相干,小禾不得再以孩子为借口跟他见面或索要钱财。
办完了离婚手续,秦望天感觉一身轻松,虽然说没能得个儿子多少有点懊恼,但只要有钱,还怕找不到别的女人替他生吗?想到这里,秦望天吹个口哨驱车向公司驶去。走进办公室,他突然发现公司的律师正坐在那里等他。律师告诉他,由于他已将所有权益移交给了前妻,他现在已经不再是这间办公室的主人,律师是代替公司来收回这间办公室和相应的印章,以及他尚在使用的小汽车的。秦望天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他笑着要律师打电话把他前妻叫来,跟他解释一切。没想到律师冷冷的说:“董事长现在正和总经理在新加坡度蜜月,她已将所有事项全权交我处理,不用打电话了!”听到这话秦望天眼前一黑,扑通倒在了地上。
一无所有的秦望天绝望中想到了小禾,可是当他来到那套房子前敲门时,出来开门的却不是小禾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原来这男人才是小禾肚子里孩子的真正父亲,这两人是大学情侣,从学校出来后因为没钱一直买不起房子更别说结婚了,后来小禾进入秦望天的公司被秦望天看上,两个年轻人也是被逼得无路可走了,恶上心头计算着利用美人计将秦望天的财产弄到手再过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幸福世界。那一次小禾流产就是因为这男人忍受不了相思之苦趁秦望天出门与小禾疯狂幽会才导致的。虽然事与愿违最后他们才得到了一个小套,但好歹也算是在这个城市有了安身之处了。
秦望天得知这一真相,不由得口吐鲜血差点再次晕厥。
自此,一代土财主秦望天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据说有人曾在天桥下看到一个类似男子举着牌子等候雇主的挑选,可是其穿着之邋遢,行为之萎缩让人实在无法与风流倜傥的秦望天联想起来……
城郊本连村的李力干贩运活禽的生意,生日这天,他邀几位好友去城里的春妮小酒店庆生。好友贺强听到酒席设在春妮小酒店,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春妮是李力的表妹,但她也是自己离了婚的妻子啊。
不管贺强心里如何纠结,李力生拉硬拽地把他给弄上了车。小皮卡向城里驶去,经过一堵灌木墙时,一只火红的毛鸡从灌木丛里惊飞出来,撞落在挡风玻璃下。贺强愁眉一展,嚷起来:“撞红撞红,撞上鸿运了!”
大家心动起来,到城里后都纷纷去买彩票。
喝酒时,贺强缩在朋友中间,偷瞄着忙来忙去的春妮,悔恨的泪水不觉流了下来。两年前,春妮因为贺强沉溺赌博,百般劝说无效,狠心离开了他,在李力的帮助下开了这家小酒店维持生计……深夜,从春妮小酒店出来,贺强已烂醉如泥。
第二天贺强醒来,想起昨夜在春妮面前醉酒失态,心里后悔不迭。要去洗漱时,他依稀记起昨夜买了彩票,就用手机上网查看开奖号码,然后掏出彩票对号。贺强的眼珠子反反复复地盯着手机和彩票,心“咚咚”地狂跳起来——他中大奖了!
中了奖的贺强大宴亲朋好友,他算有情有义,把酒席也设在春妮小酒店里。春妮的脸色平和许多,不过她万万没想到,贺强从此再也没有在她眼前出现过。
一次,李力说贺强做起了大生意,日子过得蛮好的。春妮听了,那颗疲于生计的心才变得欣慰起来。春妮小酒店一直惨淡经营,春妮早想盘掉,只是李力极力反对,才半死不活地维持着。
这次他们谈过贺强后,春妮摊了底,说小酒店真的无法维持下去了。李力再次反对:“你酒店的生意之所以冷清,那是因为你的菜式毫无特色,你看沿街两旁的饮食店几乎都有自己的特色菜,醉鹅、海鲜、羊肉什么的,都直接找准顾客的胃口,生意好得令人惊叹。所以,你只要想出一道新的特色菜,酒店的生意肯定能起死回生。”
春妮觉得表哥的话很有道理,李力趁热打铁道:“再撑几天,我来帮你想想办法。”
几天过后,春妮打算最后营业一天。已经是午饭时刻,店里好不容易进来一桌客人,坐下就喊上菜。春妮喜滋滋地捧着菜单跑过去递给客人,客人看都没看,拉长声音叫起来:“两只本连鸭——”春妮小声道:“对不起,小店不卖本连鸭。”客人瞪大眼睛道:“你该不会糊弄我们吧?”春妮满脸不解,说:“我这儿真的不卖本连鸭啊。”客人生气地指着店门外的招牌说:“你看看,你的招牌是什么?”春妮几个箭步跑出店门,看到“春妮小酒店”已经换成了“本连白斩鸭肉店”!
正在这时,李力的皮卡开了过来,他抱着一只沉甸甸的大袋子走下车,边走边嚷:“来喽,本连鸭肉!”看着满脸堆笑的李力,春妮恍然大悟,表哥这是要给她一个惊喜啊。
春妮马上给客人斩鸭,李力又从车里拎下一只小桶,小桶里装着调好的蘸料。不一会儿,又进来几桌客人,把李力送来的熟鸭都点光了。这些客人离开时,都夸赞本连鸭肥而不腻,肉质鲜美,还说蘸料配制独特,吃了很开胃。
李力陪着春妮卖完鸭才离开,临走时对春妮说道:“从明天开始,我负责给你送鸭,顺便给你带蘸料来。”
第二天,春妮的本连鸭卖出了三十只,此后数量天天攀升,生意好到春妮不得不雇用了几个服务员。几个月下来,春妮赚的钱比她这两年赚的加在一起还多。
李力嬉笑着邀功:“我这特色菜不赖吧?”春妮点点头,突然狐疑起来,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李力抬脚刚走,春妮就把生意交给店里的伙计,回了一趟本连村。
本连村到处是沟沟汊汊,鱼类繁多,如春妮想象的一样,沟汊里养起了一群群鸭子。她看到一条水沟的堤岸上有个草寮儿,草寮的边上斜插着赶鸭的长竹篙,里面躺着养鸭人。春妮定了定神,慢慢地向草寮走过去。这时,水沟里的鸭子因受了春妮的惊吓“嘎嘎嘎”地震天叫起来,养鸭人翻身坐起,原来是本连村的穷光蛋发叔。
春妮的心沉落下去,思忖一下,手握成喇叭状问:“发叔,鸭子都是你养的吗?”发叔走出草寮,自豪地回答:“当然是我养的了,你还真得感谢我,没有我的鸭子,你的生意哪能那么红火!”
春妮连声致谢,匆匆掉头走了。她多么希望养鸭人就是贺强啊!
春妮顺路回村里看望母亲,下午才从家里出来。在村里停车场的旁边,她看到了心痛的一幕:贺强正在大榕树下可劲儿打麻将!他叼着香烟,乐呵呵地打出了一张牌,猛然抬头看到春妮,脸一下变了颜色。春妮心里又气又急,一步跨上车离开了……
李力第二天来店里时,欢喜地问春妮:“听说你昨天回了村里,看到那满沟汊的鸭子了吧?”春妮没好气道:“那是发叔的鸭子!我还看到贺强坐在大榕树下重操旧业!”李力连声叫道:“这怎么可能?”春妮打断了他的话:“别跟我提他,狗改不了吃屎!”
春妮闷闷不乐好几天,才开始平静起来,又让贺强搅得一团糟!
这事跟春妮毗连的那个小食店有关,那个小食店的生意就像当初的春妮小酒店一样冷清,现在被春妮的鸭肉店旺旺的人气一压,店主连硬撑的信心都没了。春妮正打算扩大铺面,就在她要跟店主谈判时,半路却杀出个程咬金,而且捷足先登,把小食店盘下了。这人正是贺强,盘下小食店后,偏偏挂了块“贺强白斩鸭”的牌子,跟春妮唱起对台戏。春妮气得鼻子都快歪了,眼睁睁地看着客人分流到他那边。
过一阵子后,春妮的心情才阴转晴,因为流失的客人都陆续回到了她的鸭肉店里,直抱怨贺强那边的鸭肉不正宗。
春妮到底忍不住好奇心,让伙计偷偷买来贺强店里的一只熟鸭,还要了一小碟蘸料。贺强卖的竟然不是本连鸭,蘸料的味道也无法跟她的相比。春妮正纳闷着,李力突然打来电话,说患了重感冒,明早的鸭子托发叔给送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发叔果然把鸭给送过来,卸下鸭子,春妮和伙计们就忙开了。忙了大半天,春妮才想起天天由李力送过来的蘸料还没着落,一下子惊跳起来。
正要给李力打电话,却见贺强提个桶走过来,嗫嚅道:“李力让我给你送蘸料。”春妮一怔,张口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一连几天,都是贺强送蘸料来,默默地来默默地走。春妮沉不住气了,打电话给李力:“表哥,别装病了!你来店里一下。”
李力来到店里,春妮对他说:“今天的生意特别好,蘸料都用完了,你现场给我配制一些吧。”李力哈哈笑起来,道:“表哥有哪些特长你还不心知肚明,这蘸料是我请人家给你配制的。”春妮感叹一声,说:“就知道你没这本事,这蘸料的味道我太熟悉了,挑明说就是贺强配制的!但我就不明白了,他的店为何不卖本连鸭,也不用这蘸料?”
李力这才如实招来:“不卖本连鸭正是为了本连鸭,不用这蘸料正是为了让你一枝独秀!你就是性急,那天不容我把话说完。贺强真的远离赌桌了,你没看到跟他打麻将的都是老头老太太?他那是消遣。还有啊,发叔养的鸭子是他赊的鸭苗,他采用赊苗分红利的模式在本连村一带做了大生意!让你卖本连鸭肉是他的主意,招牌也是他夜里来换的……”
春妮深感震惊,继续问道:“他盘下小店的目的仅仅是像你说的要当绿叶,把我的生意衬得更红火?”李力笑道:“那还用说,他想跟你零距离呗!”
春妮害羞了,拍了李力一巴掌,嚷着:“叫你贫嘴,我得亲口问问他。”话一出口,她脸更红了。李力趁机冲贺强店里喊:“贺强你过来一下!”
见贺强走过来,春妮闪进了屋里。李力对贺强说道:“春妮托我跟你说,明早把你俩的店合并了。”春妮偷听着,忍不住扑哧笑起来。
贺强的眼里闪出了泪光,李力愉快地说:“明早我带人过来把这事儿给搞定。”
李力说完要离开,贺强突然喊住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去,道:“卡上存了中彩票的钱,感谢你把中奖的彩票换给我!我买的号是我和春妮的结婚纪念日,而中奖号码是你的生日,你买号时我瞧得一清二楚。”
春妮一听,感到一股幸福的暖流涌上心头,她的表哥,真是好样的!
他一直认为,自己的爱情是卑微的。
因为,她过于耀眼,罩在她头上的光环太多,照得角落里的他,愈发不显眼。
他走出去,别人介绍他,都会先说他妻子的名字,再说:“这是她的丈夫。”听的人就会很敬仰地伸出手来,一边说:“久仰久仰!”
他苦笑。他何尝不知道,人家久仰的绝对不是自己,而是她。就好像他是她的一个附属品,他是因为她,才有了尊贵的身份。
就这样,一直以低到尘埃里的姿态活在爱情里。直到,他收到了生平第一封匿名情书。
写情书的是真正仰视他已久的女孩子,他大学里的师妹,一直暗恋着他,却不敢表明。可是暗恋的花朵却在时间的浇灌下愈加芬芳鲜艳,虽然知道他早已结婚成家,她还是忍不住要把这一切向他诉说。
他从来不曾想到,原来,在除了妻子外的另一个女孩子的心中,自己是这样鲜活生动。
渐渐地,他有了自信,别人再说他是她丈夫的时候,他会笑着和人握手,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光是她的丈夫,我还是另一个女孩子暗恋的情人。
匿名情书一封接一封地来,一封比一封炽烈。他从信封的邮戳上找到女孩寄信的那个邮局,守株待兔一样守候了两天,终于见到模样娇俏的小师妹,手里拿着一封写有他地址和姓名的信封,正小心翼翼地往邮筒里塞。
他的记忆里原本没有小师妹这个人,但此刻,他对她,还是一见钟情。
是的,这样一个多年来用心爱着自己的女孩子,想来,也一定清澈如水吧!
他没有惊动小师妹,却在心里,为自己下了一个决定。
回到家,他向妻子提出离婚。
她问:“为什么?是我做得不够好?”
他摇头,不是她做得不够好,而是因为她做得太好。他拿出小师妹写给自己的情书,一封封,不为妻子的眼泪所动。
终于,妻子同意离婚。她说:“一个月后再办手续吧!我们再给彼此一个月的时间,确定不会反悔了,就散了吧!”
他欢天喜地地去找小师妹,然而,小师妹却瞪大眼睛责问他:“你真的要和你妻子离婚?”
他点头,说:“我要给你这么多年的暗恋一个美好的结局,这样不好吗?”
小师妹摇着头,告诉他:“你错了,我从来就没有暗恋过你。我给你写匿名情书是因为你妻子找到我,说你太缺乏自信。她给了我一笔钱,雇佣我给你写情书。她觉得这样,你就不至于在爱情里活得如此自卑。其实,这世上最爱你的人,是你的妻子。”
他突然之间泪流满面。他的爱情从来就很高贵,卑微的,一直都只是自己的心态。
婚姻也许就是一次次伤害,一次次懂得,最终一次次感动。
事情的发生还得由那根金黄色的长头发说起。
我出差回来,丈夫开车到机场接我。回到家换好衣服,他把已经煲了4个小时的汤端上来:“喝了汤,你去洗个澡,水已经烧好了。”看着他,我心里一暖。
淋浴器显示的温度正适合,我一边褪下衣衫,一边打量洗手间。毛巾是新的,浴巾是新的,墙壁镜和浴缸擦得雪亮,我不由得俯下身来,四处搜寻着。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一瞬间,我的举动似乎不受大脑控制。后来,我在浴缸和墙面的连接处,发现了一根长长的金黄色弯曲的头发。奇怪的是,发现这根头发的瞬间,我居然有一闪而过的欣喜,仿佛辛苦劳作了一年的农民终于有了收获。但很快,那根金黄色的头发灼伤了我的眼睛,我的心沉入谷底。
证据摆在面前,丈夫没有申辩,他知道我不是那种愚蠢的女人。他告诉我那个女孩叫苏,他们在一起半年多了,第一次领她来家里过夜。
我在卧室睁了一夜的眼,丈夫书房的灯也整整亮了一夜。
黎明的时候,我终于睡着了。醒来时,丈夫上班去了,给我留了一张字条:“我们彼此都冷静一天,晚上再谈。对不起!”我收拾了一箱衣服和用品,打电话向单位请了假,让出租车把我拉到郊区一家宾馆门前,这里将是我暂时的栖身之地。
两天后,丈夫还是找到了我。看着他消瘦的脸,我伏在他的怀里痛哭。我用女人最软弱的方式表达悲哀。而后,我和丈夫长谈了一次,他一再地表明他不愿和我离婚。我上班,平静地做家务,过着家居生活。而丈夫呢,连最起码的应酬都推掉了。实在推不掉的应酬,他都会打电话回来,并让旁边的朋友或同事和我说几句话,让我放心。
但在内心深处,我感觉某种东西已经彻底失去了,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在行为上,我开始有了“洁癖”,家具、地板统统被我擦得纤尘不染,频繁地换洗被罩、枕套、毛巾、浴巾,甚至窗帘都不放过。和丈夫同房后,我会马上去拼命地冲洗身体。我开始变得敏感,丈夫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充满怀疑。他的自尊心终于在我的举动中渐渐毁灭,他不明白我究竟要做什么。
其实,我也不清楚自己究竟要干什么,我只知道这日子让我过得支离破碎,而我的心变得苍老不堪。后来,我向丈夫提出要见见苏,认真而坚定。他妥协了,说:“你要保证不激动,我就安排你们见面。”
在一个咖啡厅里,我和苏终于见面了。我看着她,她看着我。苏一开口便说:“你不要怪你丈夫,你们结婚这么久,生活状态就像抽屉,拉开、关上,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日常用品,除非抄家,否则到老也是一成不变的。这两年,你知道他喜欢什么新牌子的啤酒,你们一起去过电影院看电影吗?你为他打过领带吗?他是感觉生活太憋闷了,才寻找新鲜的。这种状态下,即使他不碰到我,也会碰到其他女孩子,故事的发生不可避免。我和他在一起从没想到过结婚,我知道他不能给我婚姻,我也不要。我有男朋友,最近我们正计划着要结婚。”
我怔怔地看着苏,说不出一句话来。
后来,我大病了一场,住院期间,丈夫始终陪在我身边,给我擦脸,喂我吃饭,长时间地握着我的手,他爱怜的目光让我仿佛又回到了恋爱的时光。在他的目光里,我发现自己是那么的需要他,能够在困难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只有他。我突然很恐惧会失去他,我发现自己对婚姻原来是这么依赖。
出院后,我们一起回到家,丈夫紧紧搂着我,我也紧紧地握着他的手,有一种要流泪的感觉。我在想,婚姻像什么呢,婚姻就像婴儿一样总喜欢用嘴去探知一切,有时候免不了误食危险的东西。婚姻中的我们往往会在一些意外事件中了解自己和对方,同时打磨自己和对方的棱角。只要坚持,你会在痛楚后发现你需要的另一半,就是那个曾经刺痛你的人。
婚姻也许就是一次次伤害,一次次懂得,最终一次次感动。
李强以前是位军人,半年前转业分配到老家离江这个县级市,在机关事务局工作,他的模样高大威武,眼神坚毅,是姑娘们心目中那种标准男子汉的形象。
李强在部队时是正营级职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部队转业到地方职务上须降半级,于是,他到局里只能任副局长,不过工资什么的还是可以参照部队里的职务套改。局里那位漂亮的叫邢娜的办公室主任在办完他的一切手续后,不无遗憾地说:“李局长,你这一转业到地方来,吃了不少亏呢!就工资这一块每月就少了七百多元钱。”李强耸耸肩,笑着说:“有失有得,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我这转业,终于可以和妻子女儿团聚了!这种天伦之乐可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李强的性格开朗,为人真诚。虽然李强转业时间不长,但机关事务局的那几位女士都对他颇有好感,副局长的办公室正对着局办公室,只要李强一开门,邢娜就往对面跑,问这问那,并殷勤地帮着他倒茶续茶,李强对于邢娜的热情只是礼貌地说声谢谢,然后低头忙自己的事。邢娜呆着没趣,只好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可不一会儿,又找借口跑到李强办公室。
局长林立可见状,打趣道:“邢主任,我任这个局长可有几年了,从没见你这么热情对待过我呀!”
邢娜噘着嘴说:“人家李局长刚到我们单位,我在办公室,理当热情一点,这可是林局长您平常教导有方呢!”
林局长听后连连摆手,说道:“这小姑娘,伶牙俐齿的,以后你家那位可就要吃苦罗!”
他们两人的对话让其他几位女士笑得直不起腰来,李强只是淡淡地笑着。
邢娜今年二十有五,还没找对象,论她的模样和工作能力,那可是百里挑一的。她在个人问题上很慎重,她总说的一句话是:宁缺勿滥。
见邢娜对李强的那股热情劲有增无减,局里的谢大姐劝道:“小邢,李强可是有家室的人,听说两口子感情很好,女儿也活泼可爱。你可别有其他想法。”
谢大姐是局里出了名的好人,邢娜明白她对自己是一种关心,她索性敞开了心怀:“大姐,我真的喜欢上李局长了,不管是他的性格还是长相,与我心目中的那个他极相吻合。”
谢大姐再次提醒道:“李强确实是个挺不错的人,可他有妻儿,并且责任心很强,从平常他的为人和工作中就已看出,他对你的态度,与其他同事一样,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听我的话好吗?”
邢娜解释道:“大姐,你不知道,我感觉李局长与他妻子感情并不好,因为他经常对她说假话,明明有时有应酬,在外面吃饭,当他妻子打电话过来问他时,他说会回家吃饭,可最终不是没回家吗?我感觉这明明就是不相信他妻子嘛!”
谢大姐一想,还真有这样的事,而且是经常性的,因为机关事务局与外单位联系比较多,所以应酬不少。她为这事也挺纳闷的。
见谢大姐不说话,邢娜振振有词道:“大姐,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所以我要将李局长解救出来。因为我喜欢他。”
谢大姐听后一愣,但她还是摇了摇头,说道:“虽然我对李局长了解不算很深,但我还是认可我自己的看法,不信,你等着瞧。”
邢娜回答道:“这事我一定会弄清楚,大姐,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我不会做傻事的。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
谢大姐听她这么说,这才放心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几天后的一个上午,天气突然转冷了。李强的办公室来了一位三十岁左右容貌端庄的女同志,手里拿着一件外套,邢娜一见,忙跑了过去,李强介绍道:“邢主任,这是我妻子于凡,给我送衣服来了。”然后李强对妻子说:“小凡,这是我们办公室邢主任,是个很能干的女孩子。”
于凡含笑地说:“好漂亮的办公室主任!一看就让人喜欢。我刚要到隔壁单位办事,见气温低了许多,就回家给李强拿了一件衣服过来,他有胃病,不能着凉。”
李强埋怨道:“你单位离家那么远,还特意回家取衣服,你累不累呀?”
于凡笑了笑,将外套披在李强身上,说:“好了,我该走了,你们忙,邢主任,再见!”说完就往外走。
邢娜将她送出了门,突然记起了什么,她快步追上已走了好几米的于凡,欲言又止。
于凡站住了,用眼神鼓励她说话。
邢娜顿了顿,还是将心中的那个疑问全盘托出来。
于凡听后,笑了:“这事呀!我告诉你吧!我女儿在寄宿学校上学,每个月只回家一次,李强不在时我就自己对付着吃点东西,他在家我就会认真做上几个菜。所以,他才会对我说那样的假话,刚开始他说谎是担心我不会好好吃饭,我明白他的一片苦心后,在吃饭问题上不再马虎了。后来我们只是将这种对话作为一种爱的交流,只要听到他那么一说,不管他是否回来,我的心里都感觉到很温馨。”
看着于凡那一脸的幸福样,邢娜不觉被感染了,她紧紧地握住于凡的手,真诚地说:“嫂子,谢谢你,你让我明白了,原来有一种谎言的名字叫爱,我会找到一个如李局长一样优秀的男人的。到时我请嫂子来喝喜酒。”
于凡听后一愣,似乎明白了什么,她用另一只手拍了拍邢娜的肩,由衷地说:“邢主任,我会时刻为你祝福,我等着那天的到来!”
站在办公室门口的李强望着不远处的那两个身影,心里终于落下了一块石头。
年轻夫妇是谁,他们和赵俊麟到底有什么关系?赵俊麟究竟做了什么竟能赢得学校师生这样高的评价?事情还得从两年前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情说起——
电视结缘感动于病房新娘
这段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的男主人公叫刘业彬,女主人公叫邱小燕。
10年前,邱小燕从双流农村来到成都,她只有17岁,在餐馆打工时认识了年长几岁的遂宁人刘业彬。刘业彬像大哥哥一样处处呵护她,逗她开心。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坠入了情网。后来,为了多挣钱,刘业彬和邱小燕又去了深圳闯荡。
邱小燕提出分手:“业彬,你走吧,我这个病治不好……”刘业彬回答:“不管你的病治不治得好,我都会和你一起去面对!”3月初,邱小燕转院到四川省人民医院。
一天,在病房里,刘业彬买来99朵红玫瑰,他单膝跪下说:“小燕,嫁给我吧,我会一生疼爱你!”邱小燕感动得哭了:“业彬,你娶了我就是娶回一生的包袱呀。”终于,在医生和病友们见证下,邱小燕答应做刘业彬的新娘了。看见两个年轻人紧紧拥抱,有人拨打了媒体的爆料电话。晚上,成都多家电视台播出了病房新娘的新闻。
尽管镜头中雪白的墙壁、氧气瓶和病号衣,让原本应该喜庆、浪漫的求婚变得异常沉重。这幅画面却感动了电视机前成千上万的观众,其中就有20岁大学生赵俊麟。
赵俊麟是成都人,就读于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表演系。看完新闻后,他脸上全是泪水。同学说:“俊麟,不至于让你哭成这样吧?”赵俊麟回答:“我就是觉得在如今这个爱情也要被金钱左右的年代,能看见有人还会用这样的真情去呵护爱情真是很感动。”他说完,又思考起另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实实在在帮助这个病房新娘呢?
邱小燕的母亲刘桂花虽然很快赶到成都和女儿做了骨髓配型,几十万元手术费又成为拦路虎。然而,赵俊麟的父母是普通工薪人士,他能拿出多少钱去帮助邱小燕呢?
赵俊麟20岁了,他一直和爸爸妈妈居住在奶奶的一套小房子里。所以,上高中时,赵俊麟就曾对周围朋友说,他将来要在成都买套大房子,让父母和奶奶住得宽敞些、舒适些。可这个梦想,赵俊麟认为至少要等他上完大学,有了工作挣了钱后才能实现,朋友怎么突然说他现在有机会获得一套房子呢?“成都电视台33频道为纪念开播20周年,马上要搞个活动叫《20岁·城市生日会》,凡是当年满20岁的年轻人都可以参加,最高奖品是1万元和一套房子。”朋友兴奋地说。
赵俊麟买了一份报纸,上面真有城市生日会的消息,大奖奖品也真是1万元现金和一套商品房!
“我要是能拿到这个大奖,不就能帮助邱小燕了吗?”尽管1万元不多,但赵俊麟想还有套房子也能值几十万元,对于邱小燕的手术费就算不够也差不多了……赵俊麟越想越激动。可冷静下来,他又不得不理智面对现实——成都是“选秀之城”,怀揣梦想、身藏绝技的年轻人有很多,他凭什么就一定能拿大奖呢?何况参加这次活动还要求才艺表演。
苦练二胡,爱心赢取房产大奖
赵俊麟学表演专业,上舞台表演个小品没问题。可如今小品表演已泛滥成灾,要是没有精彩表现很难让人们留下印象,更不可能打动评委。赵俊麟还会弹钢琴,但时下喜欢音乐的年轻人谁不会弹上几首钢琴曲?赵俊麟有些泄气了。
周末时,赵俊麟回家,他又从电视上看到了邱小燕和刘业彬的新闻。刘业彬每天奔波,还是没能借来多少钱,邱小燕和母亲的骨髓移植手术还是不能进行。刘业彬提出要再去深圳打工:“我哪怕不吃不喝也要挣钱回来给你做手术。”看见他们在病房里抱头痛哭,赵俊麟再次被震撼:“不行,我一定要帮助他们,就算我的力量微不足道也要拼尽全力!”
赵俊麟才上大二,他要想在经济上帮助邱小燕,唯一办法就是去参加城市生日会,并且要拿到大奖。尽管困难重重,赵俊麟却动起了脑筋,他希望可以在才艺表演上出奇制胜。一天,寝室里有个同学正在电脑上播放盲人音乐家阿炳的二胡曲《二泉映月》,苍凉的音乐顿时吸引了赵俊麟。想到邱小燕的处境,他更是从这样的乐曲声中听出了人生的悲切。“对呀,我要是能拉二胡,保证会比表演小品和弹钢琴更能打动人。”这是个大胆的想法。可赵俊麟知道,任何乐器都不好学,要达到能上台表演的水平更非一朝一夕功夫,而他根本就不会拉二胡呀。
这样的困难并不能阻拦赵俊麟,他很快买回了二胡,接着又找了一位专业老师为他做指导。拉二胡要求手指和琴弓之间的配合十分精准,稍有偏差拉出来的旋律就会走调。学二胡的最初几天,赵俊麟根本达不到老师的要求,但他并不气馁,一遍遍反复练习,每天要练七八个小时!每次练习时,由于对把弓的姿势要求很严格,胳膊不允许有半点晃动,赵俊麟常常才练了一个多小时,他的右手虎口处就会疼痛得厉害,可他还是咬牙坚持,不完成规定的练习时间绝不停下……半个多月后,由于有一定音乐基础,赵俊麟拉二胡的技巧日趋娴熟。
十一年前的一个冬日,吴文英来到上海东北角的一户人家,怀着忐忑的心情按响了门铃。面对多年以来她从未见过的婆家人,该怎么打招呼呢,婆家人会给自己脸色看吗。正当她暗自琢磨着,房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侬找谁?”吴文英赶紧作了自我介绍,“我是张勇的妻子,叫吴文英……”
中年男子听完,满脸惊诧,上下打量了吴文英一番,不可置信地说:“我是张勇的表哥,你开什么玩笑?张勇的老婆是刘云梅,人家在宁波,他们女儿都已经14岁了。”什么?!老公还有别的老婆?我们是登记结婚的合法夫妻,还有一个女儿,这怎么可能……
农场定情为返沪延迟婚期
有种世俗的看法是,事业是衡量一个男人的重要标准。这话虽然不全对,但确实有很多女人愿意信奉它,而且自觉地落实在自己的择偶标准上。吴文英当初看上张勇,就是觉得他头子活络,工作中善于人际交往,还很懂“女人心”。
1978年,吴文英被分配到崇明农场。在一次联欢会上,她认识了和自己一样从上海插队落户来到崇明的张勇。相似的经历,让两个人聊得特别投缘。在交谈中,吴文英得知张勇比自己早几年来到崇明农场,在这里负责跑运输。
翌日中午,吴文英正在食堂门口准备打饭,一辆小货车突然停到她面前。张勇从车窗伸出头来,热情地喊她:“文英,请上车。”吴文英心中一喜,在同事们一片羡慕的目光中,踏进了张勇的车里。这天,张勇带着吴文英在农场边上的小餐馆里,边吃边聊理想和未来。张勇的健谈和体贴,让吴文英心仪不已,两颗年轻的心越靠越拢……
在农场的那段日子,会开车、有车开的张勇确实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那个年代,在崇明插队落户的知青每年农忙结束都可以回上海探亲一次。往年,从农场到码头,吴文英都是坐“二等车”去的。所谓的二等车,就是当地农民的自行车,将知青带到堡镇码头需要一个多小时,2元钱的车费在当时可以算得上是坐出租车的价格了。从堡镇码头摆渡到吴淞码头后,吴文英基本上还要再换两部公交车才能到达老西门的家里。
而自从和张勇谈恋爱后,吴文英每回带着一大包炒麦粉、辣酱以及什锦糖千里迢迢回崇明农场的心情就愉快了很多。因为,疼爱自己的男友每次都开车接送,任劳任怨。张勇的关怀与问候,也总是适时地送到吴文英身边,让吴文英感到幸福无比。更让吴文英感动的是,张勇不仅对自己体贴入微,对她的亲人也都照顾周全,常常买很多滋补品同她一起回家看望亲戚,哄得亲戚们都高兴得合不拢嘴。
只是,根据当时的政策,如果两人在崇明农场结婚就再也没有机会调回上海市区工作了。为了能够一起回到上海,他们决定暂缓婚事。在吴文英心里,张勇工作勤奋努力,又对自己温柔体贴,是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嫁给他不会嫁错人。
开了结婚证书丈夫却是有妇之夫
经过不懈的努力,两人终于在1985年被双双调回了上海。吴文英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开始憧憬着和张勇的幸福未来。可不知为何,此时的张勇却没有了当初的激情,将婚期一拖再拖。
一天,吴文英全家邀请张勇到家里吃饭。吃饭前,张勇把吴文英拉到小房间,欲言又止。在吴文英的催促下,他才吞吞吐吐地说:“文英啊,你知道我爸妈都是宁波人,他们说你年龄比我大,按照宁波人的规矩这样的婚姻是不吉利的。还有,最大的问题是我没有婚房……”看着男友一副为难的样子,吴文英答应和家人商量一下。
饭桌上,心直口快地吴文英便将事情说了出来。没想到,大哥一听,直接拍着胸脯说:“房子问题你们不要考虑,我有套房子空着,先借给你们住。你们年纪都不小了,婚事尽快办了吧。”浓浓的亲情,让吴文英心头一热,捧着饭碗直点头。一旁的张勇表情却有种说不出的僵硬,但他还是点头答应了。
1988年春天,张勇和吴文英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当年,结婚是需要单位开婚姻状况证明的,如果没有单位开具的这张证明,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自然也不例外。
数日后,两人便举行了婚礼。婚礼很排场,吴文英的亲戚、朋友和同学足足有十几桌人。吴文英穿着漂亮的婚纱,看着身边对自己呵护备至的新郎,觉得心满意足。唯一遗憾的是,张勇这边一个亲戚都没有来。对此,张勇的解释是家里人还是反对这门婚事。
难道真的是张勇父母不同意儿子和吴文英结婚吗?即使木已成舟,也不愿在婚礼上露面吗?这似乎情理上有些说不过去。当然,事实上更是子虚乌有。事情的真相是,张勇的父母压根就不知道儿子要和吴文英结婚。
这样的喜事,张勇为何要掖着藏着呢?原来,早在几年前,张勇就已经结过一次婚了。他的亲朋好友们也早已参加过他在宁波举办的婚礼,新娘则是张勇青梅竹马的宁波表妹刘云梅,两人很早就已经订了亲,还已经有了一个女儿。
说起张勇的这位宁波表妹刘云梅,吴文英还不算完全不认识。在崇明农场的时候,吴文英主要负责收发信件,无意中曾经“截获”过刘云梅从宁波寄给张勇的一封情书。可见,即使在和吴文英热恋的日子里,张勇也没有间断和表妹的鸿雁传情。
当时,吴文英气呼呼地拿着情书,找到张勇兴师问罪。张勇一看信封上的字就明白了,信誓旦旦地说是表妹暗恋自己,他的心里只有吴文英,哪里容得下别的女人。为了表明自己的忠心,张勇甚至当着吴文英的面,挥笔写了一封决裂信给刘云梅。这封信当年还是由吴文英亲手寄出去的,这让吴文英觉得男友真心可鉴,对自己的感情是发自肺腑的。
之后的十几年里,吴文英再也没有想起过“刘云梅”这个名字,也早已不记得这个女人了。她万万想不到,自己竟然一直都是和这个宁波表妹共同拥有着一个丈夫。
拥有三妻每一次单位都开了结婚证明
和吴文英结婚后,张勇自然不敢将此事告诉自己家人。婚后,张勇以老西门的房子停车不方便为由,仍然住在位于上海东北角的母亲家里,每周回新家一次。即便是吴文英十月怀胎,生下了一个女儿,张勇回家的频率也没有增加。
丈夫常常数天不归,每次回家只待一天,一个女人哪怕再迟钝,也难免会心生疑窦。为了这个事情,吴文英不止一次质问过张勇,“你在外面是不是有花头?”每每这个时候,张勇就会满脸委屈,柔声柔气地对吴文英说:“男人就是要在外面闯事业的呀,我除了上班,还在外面做水产生意,要上海和舟山两头跑。我这么拼命赚钱,就是想让你们母女过得惬意点,哪里还有精力去寻情人。”张勇一通“合情合理”的解释让单纯的吴文英找不到破绽,心中疑虑也总是随之释然。
的确,这些年来,吴文英和女儿的生活费,张勇向来是及时按月付给,每回只多不少。再看张勇平时出入,经常是西装革履开着自备车,从头到脚一身有“牌子”的衣服。那个时候,人们刚刚有品牌意识,浑身“有牌子”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这也让吴文英深信丈夫的生意蒸蒸日上,忙得不亦乐乎。吴文英一直觉得,男人应该以事业为主,既然丈夫是为这个家在外打拼,那她这个做妻子的自然应该做好后盾。
可吴文英无论如何想不到,口口声声说忙于事业的张勇竟瞒着她早已在宁波娶了刘云梅。更让吴文英始料不及的是,就在她独自全心全意照顾女儿,几乎与外面的精彩世界隔绝时,她的那位忠心耿耿的丈夫居然又在外面“开枝散叶”,再一次娶妻生子。
Chapter 1
夏晨筱并不是个很惹人爱的人。
个子不算高挑,眉目不算清秀,脑瓜也只是一般般,更重要的是,她还有点孤傲,用苏辰的话说,夏晨筱就是个大众商品,在哪哪都有出售的那种。
其实,很多人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平常的女孩子傲气那么足,整日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所以很多人并不是很愿意和她做朋友。
唐远和人说起夏晨筱时忍不住笑了,他说:不啊,晨筱还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嘛。
当时夏晨筱刚好从一旁路过,便暗暗地把唐远的话放在了心上,她假装不经意的瞄了一眼唐远,却在不自觉中露出一个恬淡的笑容。
苏辰眼尖的看见了,大声叫起来:呀,唐远,晨筱对你笑了呢。
唐远诧异的回过头,看到她,咧开嘴笑了。夏晨筱有点不好意思了,她把头扭向一边,脖子上却露出淡淡红色,原来这还是个很害羞的女孩子。
Chapter 2
有时候,相遇也是件很俗的事。
怎么是你?
明躲暗藏错过几次与唐远相遇,夏晨筱并没有感觉多庆幸,相反,在一间CD店拿起同一张CD时,她有种天命难违的感觉,像是逃难很久的鱼终于还是被渔夫逮到了一样,筋疲力尽,也就不想再逃了。
所以在唐远诧异的声音传来后,夏晨筱也假装惊奇的说道:啊,好巧。
唐远松开手中的CD,讪笑道:没想到你也喜欢他的歌。
夏晨筱挑眉:你也看不出来啊。
唐远不好意思地笑笑,伸手拨拉了一会:我看看还有没有一样的。
一旁的售货员恰到好处地提醒:不好意思,这张碟已经卖脱销了,没货了。
唐远失望的嚎了一声:啊,为什么会这样!
夏晨筱看着他夸张的表情,忍不住轻笑:你很喜欢这碟么?我让你好了。
咦,这怎么好意思?唐远虽然这样说着,却是极快速的从夏晨筱手里接过了光盘,迅速的拿到柜台付了账,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般,生怕下一秒晨筱会反悔似的。
夏晨筱叹了口气,看着唐远孩子气的动作,又笑了。
好在,唐远出店前还是记得和她打招呼,说了一声谢了,改日请你吃东西就飞奔而去。夏晨筱在店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对店主千叮万嘱的让他一定要在新碟来时通知自己一声才慢悠悠的出了门,其实,她也真的有点后悔了呢,也许下一秒她真的会后悔也说不定。
想到这她又呵呵的笑了。
Chapter 3
日子就这样子过去了。
除去黑板上的倒计时夏晨筱几乎以为自己只是重复着昨日的梦。教室里的气氛越来越浓,夏晨筱想念起不久前的自己,感觉自己哗啦啦的老了十岁,她偶尔会偷看唐远,也只有这时她才确定自己没有陷入一成不变的生活里那该死的苏辰总是在她偷看唐远时咋呼起来,问唐远有没有被灼穿的感觉,唐远一开始还会说没有,等苏辰说的多了,他便冷冷的答一句,苏辰,我是没有被灼穿,不过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的耳朵快被你磨穿了。每次这时大家都哈哈大笑,而夏晨筱则是不敢往外边看去,总是做贼心虚的。
这时候,夏晨筱是极其讨厌苏辰的,用苏辰给他自己的评价就是,我是个不大气的红气球,没准某天爆炸了,可能会吓你一跳,但绝对炸不死你。可就是这种炸不死让她反感的不行。
离高考还有一周时,留言册开始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慢慢的流动着。夏晨筱抱着留言册也随手给了唐远一张,虽然假装毫不在意,但耳朵处的红晕还是泄露了她的紧张。唐远哈哈大笑,拍拍她的肩膀说:我会好好地、认真写的。
林天蓝从前桌回头,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夏晨筱总觉得唐远和林天蓝之间有种难以说明的和谐,这种和谐让她嫉妒的发狂,林天蓝说:那你可要好好地、认真地写哦。
唐远叫道:我当然会好好地写啦,倒是你,什么时候把册子给我,我都等得不耐烦了。
林天蓝哼了一声:你继续等着吧。
唐远气得张大了嘴,他不好意思地冲夏晨筱说:你先回去吧,我写好了就给你送过去。
那天晚上她就收到了唐远给她的同学录,在最后的留言册上,他写着:你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以后,我会很想你的。
夏晨筱因为这句话笑出了声:会很想我么?
Chapter 4
高考就那样过去了,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夏晨筱整日拿着那张同学录看,看着看着还是拿起了电话约唐远出来。
唐远很是诧异,不知道为什么会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所以稍稍迟疑片刻还是答应出来了,结果夏晨筱说的第一句话就更让他不知所措。
夏晨筱问:唐远,你想报哪?
他猛然想起那个晚上苏辰半开玩笑的问他,晨筱是不是喜欢他?不会吧?他在心里哀嚎了几声,随即微笑这说:我还没有考虑,你呢?
夏晨筱红了脸:我,我也没有想好,可是我想往A大去。
唐远点点头:挺好的,那就去吧。
那天的谈话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苏辰在第二天就举办了一个所谓的分别之会,不少女生哭的稀里哗啦,夏晨筱也擦了擦泪。
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许是想着以后许久不能见了,干脆趁这个机会把该说的话,该做的事一次性解决,所以全票通过了。
好奇心极重和感情还处于朦胧期的一群少男少女,大家问的无非是一些有没有喜欢的人牵没牵过手之类的,苏辰大喊没有意思,谁知下一秒他就被选中了。夏晨筱贼嘻嘻的说:那我给你来点刺激的好了,在这里挑一个除我以外的人亲一下。
耶?在场所有人都愣了,苏辰摸摸鼻子,看看大家,再看看夏晨筱,终于还是在夏晨筱看好戏的眼光下一点一点向林天蓝走去。
夏晨筱似乎知道会是这样,所以等着看好戏。林天蓝却突然看了她一眼,也笑了,这个笑容让夏晨筱不由得发冷,然后一切事便戏剧般的发生了。
就在苏辰快要亲到林天蓝时,唐远突然一把拉过林天蓝把她护在自己身后,于是苏辰便亲在了唐远的脸上。
顿时起哄声震耳。
苏辰哭着一张脸,说道:唐远,这下我的心真的碎了。
唐远冷哼:你的心早碎了不是么?
苏辰只好把脸转向林天蓝:天蓝,我我没脸见你了
林天蓝大笑,尤其是看到苏辰小媳妇一样的脸就更是忍不住,身体一滑,差点摔下了沙发幸好唐远一把抱住了她也不知是真坐不住还是故意滑下去的,夏晨筱一下子白了脸,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直到最后人都散的差不多了,唐远走过来对她说:我要去南大了,天蓝要去那。
夏晨筱头嗡嗡作响,只听到他说:我要去南大了,天蓝要去那。
Chapter 5
晨筱做了一个梦,梦里白茫茫的一片,她似乎看见一只猫,一只长的极像仙人掌的猫,她似乎又看见一只鸟,一只叫巧克力的鸟
晨筱想起很久以前,老师说的一篇有关梦的文章,唐远说,他啊,想要养一只猫,取名叫做仙人掌,他要养一只鸟,叫做巧克力。
后来她才知道,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全都是林天蓝的。只是这个后来,真的是很久很久后的后来了。
晨筱哭了,在晨曦中哭的稀里哗啦,她想起当时唐远的脸,认真而又散懒,憧憬而又向往,天真而又带点狡黠,晨筱当时就被他迷住了,在想,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生啊,疯癫癫却又一本正经。如今她依旧不懂他,却渐渐懂了,那一份喜欢的心情。
苏辰说:晨筱,一个故事,要讲给懂的人听,一份爱情,懂的人才会珍惜。
晨筱的爱情,还没来得及遇见,唐远的真心,早已不属于她。
以前她不懂,不懂那些细细小小的美好是爱情,如果早一些知晓,早一些明了,会不会,让她有个不一样的遭遇。
也许,一直到最后,都不知道可能会最好。
高考放榜时,唐远和林天蓝一起被南大录取,而夏晨筱,榜上无名。
知道这个结局时她很平静,没有人知道,在志愿书上,她什么都没填,原本她只是想,唐远去哪,她也去哪,或者,她去哪,唐远也去哪。可是她怎么也没有预料到会是这种结局。
去学校补习的前一天,林天蓝带着一盒CD来见她,这盒CD刚好是那天,她和唐远在店里一起看中的那盒。林天蓝说,这碟本来就是她要的,让她割爱,真的是很不好意思。
夏晨筱打开盒子,看见自己曾想了好久,后来去店里问了很多次都没货的那张碟,忍不住哭了。碟上面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四个字,谢谢,加油。
Chapter 6
重新坐在了高三的教室里,夏晨筱有种想哭的感觉,她想起不久前唐远也还在这个教室里,和其他人云淡风轻地说笑着,想着想着,她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唐远经常拿着笔去捅前面的林天蓝,直到林天蓝回头对他皱眉才会收了笔却得意无比的神情,其实,如果她细心一点的话会发现,发现很多她不曾发现的事实:比如说他的目光永远只跟随着那个笑容浅浅的女孩,比如,他在面对她时,笑容总是特别的灿烂,比如,那张最让她高兴的同学录,其实唐远给所有人写的都一样,部分只是把女孩改成了男孩,唯一不同的那张,在林天蓝手里,再比如,他的桌上,那个深深刻着的名字,是林天蓝。
呵呵,林天蓝,她笑了笑,却发现自己不如以前那么记恨她了。
夏晨筱去了一趟邮局,把林天蓝还给她的CD送还给了唐远,看着包裹被拿进了内屋,夏晨筱突然如释重负般笑了。
说起来,我们还没有正式的告别过呢,那么,唐远,再见!夏晨筱暗暗的想。
只是偶尔,在枯燥的学习中,夏晨筱会想起唐远,想起他时嘴角微微笑,然后却在下一秒投入更紧张的学习中去。
很久很久以前,苏辰对她说,喜欢谁都好,就是不要喜欢唐远
唐远一直学期末回家时才拆开了夏晨筱寄给他的那个包裹,里面轻飘飘掉出一张纸条来,林天蓝捡起来看时一直在笑,唐远被她笑的心里发麻,林天蓝把纸条给他说:唐远,我没有想到啊,你这朵桃花开的时间还真长。
唐远胆战心惊地往上一看:唐远,谢谢你给我一个灰姑娘的童话。
还没来得及说话,林天蓝就收了那张碟:刚好,这个我一直没有买到呢。
引人注目,火车站里惊艳的新娘
今年1月30日,大年初八,安徽省芜湖市的火车站里,一个身披婚纱的女子和一个身着白色西装的男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男子紧紧地握着女子的手,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新娘名叫张琴,安徽芜湖人。新郎名叫胡三旺,湖北黄石人。2008年6月,大学刚毕业的张琴来到杭州,进入一家大型餐饮企业做销售。不久,她认识了其他部门的同事胡三旺。
起初,张琴对胡三旺的印象并不好,因为胡三旺老是欺负她。比如,在上班的路上,胡三旺总会拍她的头,把她扎好的头发弄乱;吃饭的时候,胡三旺会偷喝她的饮料;最可气的是,他还抢了她新买的发夹。
一天中午,张琴刚要吃饭,胡三旺突然坐到她对面,他眼睛直视着张琴碗里的肉说:这个你不吃吧?说完就用筷子夹走了。你怎么这样?张琴气愤地说。我是为你好,女孩子不都要减肥吗?胡三旺装作很无辜地说道。
把发夹还给我。张琴说。胡三旺在身上乱摸了一阵,然后掏出一个带有粉钻的蝴蝶发夹递给张琴。张琴愣了一下,她以前就看上这个发夹了,只是觉得贵,一直不舍得买。此刻,她不想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便说:不是这个。你原来的那个发夹太难看,我给扔了。胡三旺说完,也不理会生气的张琴,起身走了。
这天晚上张琴值班,她把办公室打扫干净后,累得直不起腰来。这时,也不知道胡三旺从哪里冒了出来,留下一串串可恶的黑色大脚印。张琴欲哭无泪,她挖空脑袋也想不出胡三旺为什么这么讨厌她。
几个月后,张琴才逐渐感受到胡三旺的来意:每次吃饭时,胡三旺夹完她碗里的肉后,总会还三块回来;喝饮料的时候,总是把瓶盖打开后再递给她;每次轮到她值班,胡三旺都会出现,除了最初的破坏之外,都是在帮她打扫卫生,并且把她送回宿舍。张琴内心感到暖暖的,似乎不再那么讨厌胡三旺了。
2009年的一天,在公司举办的晚会上,张琴和胡三旺都喝了点酒。当张琴唱完一曲后,胡三旺走到她跟前,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周围的同事开始起哄,胡三旺这才惊觉自己情到深处不能自已,他低头看着满脸通红的张琴,自己也觉得尴尬,便急急忙忙地离开了聚会。从此以后,他们正式恋爱了。
两情相悦,火车迎亲代表我的爱
今年初,张琴和胡三旺决定结婚,可是他们没有钱在酒店举行奢华的婚礼,也租不起豪华的迎亲车队,甚至没有钱去完成一次蜜月旅行。胡三旺便给张琴租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并对她说:我们坐火车回家吧,让火车见证我们的婚礼。于是,他牵着 她,从她的家乡安徽芜湖出发,踏上了开往江西九江的2351次列车。
上火车后,一个大姐好奇地问张琴:你们要去哪里?张琴说:我们准备去九江,然后再坐汽车去湖北黄石。大姐听后又问道:你们的婚礼为什么不办得风光点?让新郎包个车把你接到黄石去也好啊。
张琴说:我们的收入都不高,在酒店办婚礼太费钱,而且我们工作都很忙,不方便请假。老公便提议,让火车见证我们的婚礼,我同意了。那个大姐笑着说:你们真浪漫!现在年轻人的想法还真是不一样啊。
不如我们在火车上帮你们把仪式给办了吧?不知谁的一声提议,惹得大伙纷纷赞成。
我当司仪。一个中年男子抢着说道。新娘子的婚纱真漂亮,我来当伴娘吧。一个女孩子说道。另一个女孩打趣道:哈哈,我看你是想摸摸婚纱,借点喜庆,希望自己早点找到男朋友吧?呀,你怎么能揭我的底呢!女孩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们哥俩就当伴郎吧。一对年轻的兄弟说道。
还少个主婚人。司仪刚说完,大伙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前来送行的张琴的叔叔身上。张琴的叔叔二话没说,点头同意了。两个女孩拉着张琴往车厢后走,那两兄弟也拉着胡三旺往车厢后走。张琴不解地问道:这是要做什么呀?
办仪式呀,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大伙异口同声地说。
有请新郎新娘等等,等等!司仪的话还没说完,一名妇女走了出来说,新娘子怎么能没有捧花呢?说着递给张琴一把东西。
张琴本想告诉对方自己的捧花在座位上,可一看到那把东西时,她笑得花枝乱颤。原来那是用糖果纸、食物的包装袋、各种水果的叶子扎成的一束捧花,里面还点缀了一个小橘子。这束捧花真是世间少有呀。
各位来宾,在大年初八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在2351次列车上,胡三旺先生和张琴小姐喜结良缘,下面有请新郎新娘入场。随着司仪的一声令下,伴娘伴郎拥着胡三旺和张琴从车厢后面走了过来。
司仪说:让新郎新娘给我们讲讲他们的爱情故事吧,大家说好不好呀?众人起哄。张琴羞红了脸,转头看了看胡三旺。胡三旺在张琴耳旁说:别怕,有我呢。这时,过往的一幕幕浮现在了他们的脑海里。
坚守爱情,手牵手创造幸福生活
2010年年底的一天,胡三旺拉着张琴的手说:跟我回家过年吧,票我已经买好了。张琴一想到要跟他回家,突然有点怕见准公婆。
张琴忙给家里打电话,把情况告诉了父母。听说胡三旺勤快又上进,对女儿照顾得无微不至,张琴的父母同意女儿去黄石。张琴到了黄石后又给父母打电话,诉说胡三旺家人对自己的关爱和照顾。老两口放心了,他们决定按当地习俗,大年初二去黄石拜访胡三旺的父母。
可他们发现,芜湖没有直达黄石的火车,只能在九江下火车后转乘汽车,这一路很辛苦。张琴的母亲一见到女儿就说:我们不想让你嫁这么远,你要是生个病什么的,我和你爸不能及时赶去照顾你呀。张琴无法说服父母,便赌气回杭州上班了。
张琴的父母知道胡三旺去北京打拼的原因后,越发欣赏这个小伙子。2011年年底,张琴和胡三旺从北京回到芜湖过年,在征得张琴父母同意后,胡三旺以特别的迎娶方式,带着穿婚纱的张琴踏上了开往九江的列车。
车厢里的乘客听完张琴和胡三旺的故事后纷纷鼓掌。一名乘客还说:相较于他们,我真是自叹不如啊!下车后我要马上去找我女朋友,以后再也不和她闹别扭了。
紧接着,司仪提醒大家:站位不要乱了,他们还没行礼呢。正准备回座位的张琴又被伴娘拉了过来。
司仪说道:一拜天地二拜亲友夫妻对拜,互换戒指。胡三旺和张琴互看了一下,原来他们的戒指都放在了包里。这时,一个小女孩拿着两个用一元纸币折的戒指走了过来说:这是我妈妈折的,她让我祝叔叔阿姨百年好合。坐在远处的一名女子笑着朝他们挥了挥手。
新郎,你愿意娶新娘吗?胡三旺笑着说:愿意。那你愿意照顾新娘一辈子吗?我愿意。
你愿意爱新娘多久呢?胡三旺想了想说道:一辈子。
大伙听到了吗?没有!新郎你不能大声点吗?
在大伙的起哄下,胡三旺鼓起勇气大声地喊:张琴,我要爱你一辈子,嫁给我吧。这时,一个抱着吉他的男孩唱起了《今天你要嫁给我了》。
在这浪漫温馨的氛围中,胡三旺和张琴幸福地拥抱在一起。张琴悄悄地对胡三旺说: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永生难忘的婚礼,这是我今生得到的最好的礼物。
她本来叫田雅。父母离婚后,她自己把名字改成天涯。天涯一个人住,自13岁起。父亲长年在外地做生意,那两居室的套间,便是天涯所拥有的海角天涯。
虽然天涯自认为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但姑妈还是不放心。后来姑妈决定给天涯召一名房客,至少也可以给天涯作个伴儿。女房客搬进来了,是在上海打工的无锡姐妹俩。
就这样,一个小女孩,两个大女孩,开始了一个屋檐下的同居生活。7点10分,天涯准时出门上学。天涯的早饭通常就在路边食摊上对付过去。从家到学校这一路摊贩众多,但多是当街卖早点的无证小贩。如有城管突击扫荡,便会有人一声呼哨,眨眼间,小贩们一哄而散。
天涯不是爱说话的女孩,所以,尽管女房客来了一月有余,她仍不清楚两人以何为生。直到一天早晨,在小贩的逃窜队伍中,她看到她们两个,正合力推着小木车奋力狂奔。小木车即所谓的流动馄饨摊,上海人叫它作柴爿馄饨。 那天回家后,天涯才意识到客厅里一直飘着的就是馄饨的气味。
天涯开始和她们说话,有时候帮她们一起剁馅子包馄饨,有时候也会吃她们盛情端来的小吃各种各样的馄饨。没想到这一吃,吃了整两年。后来,馄饨姐妹的生意受到同乡人的排挤,生意惨淡。 再以后,姐妹俩搬走了。 在她们走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房间里隐约还有剁馅子的声音。过了两个月,这幻音才消失。因为新的女房客搬来了。新房客是一个18岁的高三女生。天涯那时15岁,对高中生活充满向往,把这个18岁的高三女生当偶像看。
住得久了,女孩和天涯便熟悉起来。她常常到天涯房间里玩,有时会拿天涯的望远镜看对面楼房和低矮的灰色天空,看着看着就微笑了。两个月后的一个黄昏,天涯在楼下的信箱里发现一封未贴邮票也未署名错别字连篇的情书。天涯回房把信给女孩看,说这是给你的情书吧。女孩顾不上那些横行螃蟹般的行书,逐字逐句辨认信里的意思。天涯看着她陶醉的神情想,她恋爱了吧?
一天中午天涯提前回家,撞上逃课在家的18岁女孩。沙发上坐着对面楼房里的帅哥那个在望远镜里被天涯偷窥多年的少年人。十三四岁时,天涯常常在望远镜里偷窥他,看他挤青春痘。而现在他来到天涯的房间,轻柔地和天涯打招呼:嗨。后来,他几乎每天都出现在天涯面前,总是腼腆地招呼,然后带着那18岁女孩出去兜风。 天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她的心空荡荡的。房客女孩没有考上大学。七月过后,她搬回自己的家。那个男孩也消失了,从天涯的望远镜里,从天涯的心里。仿佛他从来不曾存在过。
天涯20岁那年,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天涯家那一带的楼房将被拆迁。听到这消息,天涯特意从大学赶了回去。看着熟悉的房间,天涯想起这儿曾经住过许多人:馄饨姐妹,迎考的高三女孩,牛仔裤上剪很多破洞的叛逆女生他们来了,又走了,什么也没有留下。
天涯和姑妈姑父一起打扫房间,虽然这举动看起来毫无意义。 后来,天涯在抽屉隔层里找到一张破纸,上面有着些零碎句子。她拿到窗前细看,是自己多年前涂鸦的文字:
月和灯,隔着空间, 记忆和忘却,隔着时间,我和你,隔着房间。
1
那日清晨,朱培珊对着镜子画眉,眉笔连续断了三次。当下心中便有不太吉祥的感觉。出门开车上班,一路极为小心。
朱培珊在一间外资公司做会计,因为资历够深,平素一周才报到一次。若是逢着往常,她必定打消行程了,今天大 boss回国,不出现太说不过去。无可奈何地看几辆电瓶车从机动车道穿花般驶远,后照镜里的她,裸露着光洁饱满的额头,齐肩发被拢在后脑绑成髻,小巧挺拔的鼻子下面,淡淡唇彩近似于无。
停好车上楼,在电梯门口遇到瑞可,她夸张地惊呼:亲爱的,这件衣服哪里买的?太美了!朱培珊笑笑,淘宝呗。她习惯于淘宝,且总能找到那些品质精良设计独特价格亦不菲的生僻小店,买衣服、古法精制的砂糖、高原采摘的蜂蜜身上这件紫色暗花香云纱短旗袍是在一间叫日常的店做的,自己量了尺寸留言备注,效果竟然十分可意。有时买卖之间是缘分,缘起时满眼开花,缘尽了互不顺眼。
要是你喜欢,回头我把地址给你。 培珊说。
瑞可的大红指甲探过来摸摸面料,艳羡又感慨地:只有你才能穿出这样的味道啊。
照例得了很多赞美,包括大 boss陈钊,大半年未见,少不得又开培珊玩笑,说早知道当年追你。她斜目道:信不信我向嘉楠打你的小报告。陈钊是培珊的学长,嘉楠是她同室密友,这对爱侣是老友中的爱情模范。另一对是培珊和杨彻。
培珊下班回家已是掌灯时分。换衣服洗脸,在跑步机前快走四十分钟,方才蜷缩到沙发上。正要打开电视,ipad传来新邮件的提示音,发件人是杨彻。
2
也许是知道终究瞒不住,杨彻在还有两个月回国时,向培珊坦承了一切。邮件里清楚地写着他在德国工作的三年里,已与一个台湾籍女子同居两年。
远在异国的嘉楠说:开玩笑的吧!杨彻也会变心?
培珊道:看看照片?她传过去一张照片。杨彻发过来的。他如此写道,就是那个站在我旁边的短发女孩。那夜培珊收到邮件,长久斜在沙发上,脑袋木木的。虽然当初杨彻在是否应该接受工作安排时曾经一再征询她的意见,她亦很明白感情变数难预计,可真当发生在眼前,还是不可置信。
培珊素来骄傲刚烈,她早说过,如果有天杨彻出轨,绝无回头的余地。现在人家毫无回头之意,她的潇洒眼看无处可施,敲下好几次OK,离婚都逐字删除了,只觉一口郁气在胸口盘桓,杨彻给她的是判决书。
嘉楠审核过照片后叹道:那女的比你差远了啊,杨彻肯定是一时糊涂。
以培珊对杨彻的了解,如果不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变数,他不可能提出分开。一时糊涂是可能的,但两年,想到这个词培珊的心锐痛起来,意味着很多次他借口说有同事在旁边不好意思说想她,其实都因为身边有另一个女子。还有很多次,她发信息说,老公,好想抱抱睡。他回她好。然而怀中竟然有别人。去年杨彻休假回国,培珊见他衣领洁净,笑问是不是有人帮他洗衣服,他说是啊。她一点不当真。
终于哇一声哭出来,一边给杨彻拨越洋电话,不管那边是天亮还是天黑。培珊抱着电话只是哭,完全失态,孩子一样喘不上气,杨彻说了很多句对不起,可是再也没有一句我爱你。
3
购物是大多数女人用以缓解焦虑的办法,培珊也不例外,原因无他,物质是最长久的陪伴。它们使她寂寥也给她安慰,但好赖总是在的,不离不弃。
培珊再次收到通知,一切业已被裁定,她感觉冷,低低地说了个好字,便埋头吃菜。杨彻问了她还好吗之类的话,她通通答:好。她过得好不好与他半毛钱关系没有,没有爱就没有疼惜,至于怜悯,她不屑。
那夜培珊回家,情绪低沉,不想洗脸,运动亦不做,百无聊赖打开电脑,日常又上新了,她挪动鼠标一一点进购物车从前培珊看书上说沧海桑田,如今才真的明白,那个人去了又回,走时血脉相连心意相通,再见万水千山。
那一季她置了特别多衣服,大部分都是日常,从暮春到夏末,黛紫、酡红、宝蓝、杏黄,跟随季节变迁。日常的掌柜不开旺旺,不似其他店家热切,培珊留过几次言均无回复,遇着心情颓丧,又骂过去几次,还是安静。
你是死人吗?非公众场合,她偶尔不那么优雅。
唉,对不起,我难受。她又觉失礼。
秋天杨彻回国,培珊还是去接他,两人见了面,表情僵得厉害。从前培珊看书上说沧海桑田,如今才真的明白,那个人去了又回,走时血脉相连心意相通,再见万水千山。
坐在餐厅隔一张小桌,培珊笑说:怎么觉得比你在德国还远?她努力显得轻松,说话间却掩不住微酸。
我年底之前得回去。
这个回字狠狠扎了培珊一下。他们本来说好等杨彻结束外派回来就要小孩,培珊已经 38岁,从前两人忙工作,后来杨彻要渡洋,担心她一人带孩子太辛苦,现在他来了,却是为了回去另一个地方。永远也不会有小孩,不会有了。
决定留在柏林了?
年后会调到汉堡。
结账。手机随即响起,一个温和的男声道:你好,我是日常的掌柜瞿平,想问一下刚才下单的衣服确定都要大号? 心情不好,点错了。 培珊老实交代。
在培珊与杨彻结婚十年之后,他们成了互不相干的人。杨彻将房子车子留给她,存款拨去一半,她全部收下。电视上高风亮节的女人太多,培珊觉得虚假。她是在亦舒小说的熏陶下成长的女子,没有爱就要有很多钱,没有钱则要很好的健康。尽管离婚失爱,但物质饱满健康良好,她感觉自己不算糟糕。至于寂寞,谁又不寂寞。
春节时嘉楠特地从多伦多飞过来,不说什么,拉着培珊一道去清迈玩了几天。与嘉楠和她的两个小家伙在一起,拍他们在海边玩水的照片,培珊的心情柔软宁静,她们夜里喝着淡酒回忆做过的少女梦,将记得起的名字翻出来怀念一遍,不能避免地谈到杨彻。嘉楠哎了一声,培珊微笑着说:C'est la vie(这就是生活)。
多日过去,培珊想到这个片段后知后觉哭了一场。从大哭到啜泣再至静静流泪,她看见书上说流泪是治愈的过程,真觉得痛楚缓解许多。
4
最后一次为杨彻情绪大动,是培珊从别人处得知他在离婚前就与那个台湾女人有了孩子,今已一岁。她感觉齿冷。原来最难受的不是不爱了,而是你爱过一个人,最终把他看轻。
那日有雨,培珊在窗前呆呆坐着,将这小半生回忆了一遍,直到瞿平的电话进来。自上次通话后他们时有联系,每个月日常上新,瞿平会回访钻石VIP买家,收集意见改进。说来奇怪,偏巧都在培珊兴致不大好的关头,闲闲散散地多聊几句。她不是那种轻易诉苦的女人,不痛快只是闷着,瞿平亦不打听,两人谈谈对衣服颜色面料的喜好,延伸向日常生活细枝末节。培珊说着说着叹息一声,他问,累了吗?
这样淡淡一句关心,她的眼眶骤然热了,很久没有被关心过。
次日快递敲门,送来一盒巧克力和一束郁金香。瞿平附言道:吃甜食会开心一点。
培珊抱着花倚在门边,心里想,他把我当做小女孩。微微怅然,却还是一粒一粒剥开糖纸吃了。
不知不觉与瞿平说得多。有些本能地掩饰,只谈风月不谈其他。瞿平店里的背景音乐每每更换都很得培珊的心,她说了一次,他便录了 CD寄来。诸如此类贴心的小事,培珊思来想去最后总会归于是笼络客户的手腕,但有人记挂就是好的,当她看到他设计的新衣某一处是她的建议,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甜蜜。
这个男人是怎样的?什么样子,多大年纪?当然她不会问,好像问了就输了似的。
母亲对培珊离婚耿耿于怀,说她太傻,不应该轻易放弃像杨彻这么优秀的男人。瑞可却说,像你这样优秀,不知什么男人能讨你欢心。这个问题培珊同样无解。她见识过一些场面上浮躁俗气的男人,没有一个不对她言语恭维而又敬而远之,他们要女人聪明但不能太聪明,要独立但不能太独立,换言之就是自身不够强大,处处需要女子示弱才能找到存在感。能令培珊欣赏而年龄相当若陈钊之类,也有两三个,皆为人夫,她自然不会染指。
转眼又至秋天,瞿平说要来培珊的城市办点事,问她有没有时间碰面。她说好。
约在习瑜伽的同学开的甜品店。路上塞车,培珊到得迟了,茫然四顾正要拨电话,只见窗边一个男子站起来。她气喘吁吁,有些狼狈,没有想到他那样年轻,极短的平头,白色棉衫外面深蓝色对襟外套,侧脸被初秋的阳光擦得分外干净。培珊迅速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行头,又是短旗袍,出门时明明自觉优雅娴静,此刻都变作老气横秋,她忽然想逃。
硬着头皮走过去,瞿平笑说:你穿旗袍真好看。 她一下就脸红了。微微发窘,39岁了,怎么还要脸红。
5
瞿平的店在网上声名渐起,他的私人作坊无法供应买家的需求,恰巧有人看中他的设计,想投资做大,来吴城,是寻一处可靠的制衣厂。去郊县落实此事的路上,瞿平似是不经意地说:可能以后要长驻这里了。
车窗外绿树绵延后退,培珊说:这边风景不错,没准能带来灵感。 设计要靠灵感和天分,但更多是能力。瞿平是有些自负的。
嗯,可能住在哪里都一样吧。
也不是。瞿平微笑着看她。
瞿平果然于那年初冬带着两名老师傅和全副家当一起搬来。他们似乎这才相互认识。瞿平知道了培珊的大致情况,培珊也了解到他今年 33岁,谈过两次恋爱,皆因过于醉心设计忽略经济建设而 分开。培珊感慨,人心浮躁,敌不过岁月,如果她们能多一点耐心,就能等到柳暗花明了。瞿平倒看得开,说时间地点不对,注定只是过客。
他的意思常常表露得很明显,培珊是悸动的,会忍不住做些浪漫设想。但有时他站在人群中,她又强烈地感觉着,他那么年轻,可怖的年轻。
认识他,才发现电话线能够过滤掉多少热烈。
吃饭时,瞿平突问培珊,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喜欢她?
她被噎住,反问道:你什么时候喜欢我了?
他一笑:在旺旺上骂我的时候。
培珊脸又红了,原来他都看到。她认真分辩说这种喜欢不一样。瞿平说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种类之分,只有程度深浅,判断人的感情唯一的标准,就是看他为之花多少时间。
年轻人的强盗逻辑。最后培珊如是结论。
你无奈的样子也好看。瞿平说。他总是很专注地看她,这样的话别人说来轻佻,他说着却是温柔。培珊勉力抵制着,已是力不从心。
好像没有怎样刻意地说定,他们就在一起了。那天培珊在家里做了饭,叫瞿平来吃。她尚在厨房忙碌,他悄无声息地过去从后面拥住,耳语道:
你真好。 时间仿佛卡住,然后是培珊此生从未有过的绵长的吻,她感觉晕眩,几乎融化了。
分开以后她低着头,他说,像个小姑娘。
培珊笑,前尘旧事浮云般掠过,她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爱,再不安,再羞怯。
这样也不错吧,培珊想。之前有些犹疑,毕竟他们之间相差六岁。可是现在她想明白了,爱或不爱,光阴一样流逝,她和他,不论年纪,最后都是要变老的。就算也许还会有变数,可是从前的经历更教她懂得,当下才是一切。
站在窗前,银色的月光洒下来,洒向远处,近处的楼宇。在这霓虹闪烁的都市,月光仿佛已被忽略掉了……但我喜欢这月光,因为她寄托了我的梦。昨晚想得挺多的,从月光想起,到人间之爱。月光从远古一路走来,从没改变过,从没动摇过。改变的只会是月光下的原野和城市……
有一种爱,沉稳安静,温婉似涓涓溪流,清澈透明,安静地沿着窄窄的河床,在人生的长河中静静流淌,没有惊涛骇浪,没有浪花飞溅。温柔地与溪畔青青草,点点花相依相傍,相亲相守。
这种爱,是沉静;是一种内蕴深厚,隽永深沉的爱。它没有昙花一现的惊艳,没有“山无棱,天地绝,乃敢与君绝”的热烈誓言。这是一种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爱;是携手一起慢慢变老,共守日落日出从容的爱。这种爱,是流泻指间清逸舒缓的琴音,涤荡浮躁的灵魂,舒展纷乱的心情,梳理出沉静平和的人生。
而我?想来好笑。更多的时候总认为,爱情总在山那边。于是,目光被拉着扯着投向那远远的山那边,神往着山那边的神秘和诱惑,忽略了一直包围在身边的爱,漠视了锁向自己的关爱的目光。
在历经一路坎坷,跌跌撞撞地走过了遍布荆棘的丛林,拖着倦了累了伤了的双脚终于接近了那座山,竟会失望地发现,爱情,并不在那个地方。这时,开始眷恋来时方向温暖目光,才明白,那里才是真正的牵挂和心灵栖息的港湾,而不是山那边海市蜃楼的虚无缥缈的爱。
“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思量细细开。”太热烈奔放的爱总是易于枝头凋落,而平和沉静的爱却是暗香持久,心香永恒。当火焰般燃烧的爱情化为灰烬,当爱情的潮水慢慢消去,守望在那里的,依然是一颗宽大博爱的心,包容接受抚慰着那颗伤痕累累的心。
才明白,这份爱才是一生的依赖,这样的人才是最关心最值得去爱的人;
才懂得“惜取眼前人”的重要。
因为,这种爱,是磐石,在历经风雨后依然坚强地站在那里,而不是风,不经意地流向四面八方。
沉静的爱绝不是沉闷的爱。
那是心灵的守望,是一种心底深处深藏的真切牵挂。似清风,如明月,美丽而不媚俗,平和而不平庸,平静却不平沉闷。透过爱的清清溪水,你会看到细石粒粒,看到游鱼欢快地在溪水中游来游去。
这种沉静的爱所蕴含的美丽,是要用一辈子用心去读的,才能在平淡真实中读出鲜活和感动。
他们原本是无法走到一起的,但命运无情地将他们的生命编织在一起,成就了一段永恒的童话。
他天生是个哑巴,孤苦伶仃。她随着母亲艰难地流落到了他的家乡,也算是机缘巧合,母亲在一个雪天病倒在他家门前。
推开低矮的房门,他看到了她瘦弱的目光,当时,她冷饿交加,处在死亡的边缘,他好心让她和母亲进屋,然后,她和她母亲一住就是三四年。母亲在这里养病,他没有任何怨言,整日奔走请郎中给她母亲看病。
她喜欢看书,他家有许多本小画书,她有事没事常翻来看,渐渐地,她竟然能够明白画中的意思。母亲在一个大雪夜离开了她,临死前,母亲死死地抓住他的手,她早已把他当成自己的亲人。她明白,母亲是要他照顾她一辈子,他忍痛点头。
他送她到附近的学校念书,他把她当成亲妹子照料,他语言有障碍,但有的是力气,他比划着告诉她,他愿意照顾她上大学,当时,她的眼泪汹涌而下。
他受许多人歧视,工作中自然受人欺负,那一天,她替他鸣不平,与一帮小子们唇枪舌剑起来,他们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么个口齿伶俐的妹妹,于是便动手动脚起来。看到她受欺负,他内心深处的愤怒如洪水般澎湃而出,他高举拳头,打得那些小子们跪地求饶。夜晚,她就着灯光替他包扎伤口,哭得梨花带雨。
她考上了大学,他每月给她邮钱来,却从不到学校里看她,她知道他是在替自己维护尊严。班里有许多男生喜欢她,她却置之不理,她的心早有所属。她毕业后要回到他的身边,他需要女人的呵护和照料。
他坚决不答应她的请求,他比划着告诉她,他是个哑巴,会给她带来一生的贫穷和屈辱,她哭着说没关系,他还是没答应。
一周后,她突然病倒了,送到医院时,医生告诉他,她嗓子里长了个瘤子,可能一辈子不能说话了。
他痛哭流涕,在她的面前比划着说都是自己害了她。她用眼神告诉他,我们同病相怜,我们结婚吧。
就这样,他们从两小无猜过渡到了相敬如宾和举案齐眉,他们养育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孩子,并且相濡以沫地过了二十年的光阴。
有一天,他突然病倒了,严重的心脏病,他全身浮肿,双手无力抬起,只能用眼神与她交流。这一次,她坚强地忍着没有哭,她娴熟地根据他的眼神照顾着他,她希望她的虔诚能够换来奇迹。
但他还是去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夜里,她想起了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而如今,却阴阳两隔。
在为他操办丧事时,她说,他还是走了,然后,号啕大哭。
是她为了报答他,编织了一个二十年不能说话的谎言。二十年,足可以令一座城市毁灭甚至重生,但她做到了滴水不漏,这才是真正的爱。
那天一大早,16岁的乌克兰男孩弗兰克在睡梦中被父亲叫醒,父亲说要带他坐火车去首都基辅。弗兰克迷迷糊糊地答应了。直到火车启动后,他才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不禁大叫起来:“哎呀,我忘了一个很重要的约会!”
原来,就在几天前,弗兰克认识了一个名叫英卡的女孩,两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女孩要去外婆家,依依不舍的两人约好了第二天要去游乐园玩。可是,按照父亲的计划,后天下午才能回来,弗兰克看来是要失约了。
看着儿子一脸的懊丧,父亲便承诺明天一早就带他回来,这样他就赶得及赴约了。弗兰克这才放下心来。
第二天清晨,弗兰克早早地就醒了,可当他兴冲冲地要父亲带他回去时,才发现父亲的神情有些奇怪。父亲一看到弗兰克,一把将他紧紧地抱在怀里,喃喃地叫着“上帝”。
原来,就在当天凌晨1时许,弗兰克的家乡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灾难──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核反应堆发生爆炸。8吨多强辐射物质混合着炙热的石圣残片和核燃料碎片喷涌而出……核泄漏事故后产生的放射污染相当于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产生的放射污染的100倍……
弗兰克还很小时,母亲就已去世了,他和父亲虽然侥幸躲过了这次灾难,可是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弗兰克和英卡相约的那个游乐场就在普里皮亚季镇,离核电站仅3公里,是当时受灾最严重的小镇。弗兰克非常担心英卡,可事故发生后,当地人全部被疏散到了其他地方,他始终没有查到英卡的下落。
在这次事故中,至少有6万人死亡,有13。4万人遭受各种程度的辐射折磨。弗兰克感到希望越来越渺茫:英卡或许已是凶多吉少……
岁月流逝,就在切尔诺贝利事件十周年之际,弗兰克在《乌克兰之声》上发表了一篇追思英卡的文章,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媒体也采访了弗兰克。弗兰克对着摄像镜头,诉说着对英卡的思念,场面催人泪下。
几天后,弗兰克收到了一封信,打开信后一看,弗兰克浑身颤抖起来,这封信居然是英卡写的!在信中,英卡约他在克莱文镇一家纤维板厂的私家铁路那里相见,时间就在两天后。
激动过后,弗兰克也忍不住猜测,如果这封信真是英卡写的,她为什么不来找他?莫非是因为她在灾难中身患疾病来不了?不管如何,弗兰克都决定去赴这场迟到十年的约会。
两天后的上午,弗兰克来到了克莱文镇。一路打听,他终于找到了相约地点。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眼前的一切实在太美了,铁路两旁的树木一片葱绿,彼此缠绕的枝蔓以及无数的花草架起了—座绿色的“拱桥”,站在“拱桥”之下宛如置身仙境。
弗兰克沿着这条美丽的铁路隧道往前走着,突然,他再次呆住了。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美女,远远地站在前方,阳光透过树枝的空隙,在她身上洒下一片金色的光晕。她正是让弗兰克魂牵梦萦的英卡。
弗兰克的眼泪喷涌而出,英卡也泪流满面,两人奔向彼此,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英卡告诉弗兰克,当天她在外婆家没回来,所以侥幸躲过一劫。这十年来,她也一直在寻找弗兰克。她的家搬到这里以后,为了寄托对弗兰克的思念之情,她便不停地栽种树木花草。因为她听说,如果能种成一个花木成萌的隧道,就能实现一个心愿。所以这十年来,她不断地努力栽培,希望有一天可以梦想成真。
几天后,弗兰克和英卡在绿阴隧道下举行了婚礼,多家电视台和报刊记者前来报道。人们都被他们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于是将这里称为“通向爱的隧道”,又称“爱情隧道”。
切尔诺贝利事件后,乌克兰的旅游业基本瘫痪,但爱情的力量战胜了恐惧,很快,这里成为世界上最浪漫的地方之一,连带着拯救了乌克兰的旅游业。每年春夏之季,无数恋人从世界各地慕名而来,携手穿行于一片诗情画意之中,让爱情隧道见证自己的甜蜜爱情。
那天看了一张照片,是大画家吴冠中和他的妻子。
在黄山上,大概是下着雨吧,吴冠中在画画,背后站着他的妻子,举着伞,站着。那张照片前,我呆了好久。多么感动人的一幕。她站在他身后,为他打着伞,而多年以后,她老年痴呆了,去厨房里来来回回开煤气,她总怕煤气是开着的,而他跟在她身后,她开了,他就关。
不嫌烦。
到老了,没了激情,可是,爱是这样持久了。梁家辉说过,开始的时候,最爱的时候,是热情,中年的时候,是激情,到老了,相看两不厌了,他是她的左手,她是他的右手,摸在一起没感觉了,那才是爱情了。
梁的太太不美,站在一起,要比梁家辉难看得多,四十多岁的男人正有魅力,四十多岁的女人却是日落西山了,可是梁家辉恋家,没有绯闻。因为,迷恋那个女人的魅力,她贤惠仁慈,她是那个永远站在他身后为他打伞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怎么能不去爱?
我的女友,是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还是一个大公司的时装设计师,她嫁的老公是大学同学,很一般,在一个公司里做职员,每天她回家,男人为她放好洗澡水,然后等她喝他煲的汤。
也有有钱有权有势的男人追求她,说她怎么能嫁一个骑自行车上下班的男人,而且这男人如此普通?我的女友笑着说,因为他知道怎么爱我,在他眼里,我不是一个著名的时装设计师,我就是一个让他疼爱的小女人,喝他煲的汤,让他给我梳头发,我感觉很幸福。
不久,女友得了子宫肌瘤,面临不能生育的问题,男人说,你是我唯一的宝贝,有没有孩子不重要,只要你在。
女友哭了,她知道她没有看错人,她说,风雨来时,他一定是那个为我打伞的人,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爱?
找到那个为你打伞的人很难,很多人找到了,不知道珍惜,一再地错过。我的同学,大学毕业后自己开了公司,有了钱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掉糟糠之妻,尽管他的妻子跪下来求了又求,可是,挽不回他的心。他携着新欢去了另一个城市,结果去了之后生意却败得很惨,身无分文时年轻女孩子离开了他,他想自杀,却接到前妻电话,此时,前妻已经结婚,前妻说,你不能死,我不是多想你,是我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
他哭了,他知道,他丢了那个打伞的人。
他也知道,前妻为什么给他打电话,爱情没有了,还有扯不断的恩情,她记得他曾经的好,却忘掉他的坏,她和现在的丈夫接他回家,帮他办理银行贷款,直到他东山再起,他没有说谢,却从此懂得了感恩的心。
爱那个为你打伞的人,慢慢品尝爱情之美,爱情不是在花前月下,不是在你侬我侬,大多时候,是在风雨同舟时,在柴米夫妻的生活里,在那一点一滴、一举手一投足的喜欢里。所以,如果遇到一个肯为你打伞的人,那就好好地爱吧。
好莱坞著名女明星卡梅隆·迪亚兹曾经说过:“如果我在意一个人,会为他安排时间,改变行程,甚至推掉其他的约会。总会有人被排在时间的前头。”
这句话说得真好,如果套用在父母家人朋友的身上,你的所谓没时间,其实就是不够关心你的父母家人和朋友。如果套用在恋人身上,其实你就是不够爱你的恋人,否则,你会想尽一切办法,在没时间里找出一点空闲,总会把你心上牵挂的那个人放在时间的前头。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说“没时间”这三个字,面对不喜欢的人的约请,最好的理由就是没时间。对于不喜欢做的事情,现成的借口就是没时间。没时间这三个字成了一个拒绝别人的挡板,成了拒绝别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样的说法,即不伤和气,又给足了彼此的面子,但潜在的意思,你懂的。
不愿意拿出时间派给你,你还纠结什么?你还等什么?
梅和男友是在朋友聚会上遇到的,一不小心擦出了火花,热恋的那段日子,当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天天都能找到时间黏在一起,一起吃个晚餐,偶尔逛逛街,QQ上发几个笑脸,微信上聊几句废话,黏黏糊糊,怎么黏你都不够。
没过多久,温度便渐渐回落,梅再找他,他便抱歉地说,忙,忙啊,没办法,现在不忙,将来怎么给你好日子过?忙工作,忙应酬,实在是不得已,你也希望咱们俩,有个美好的未来吧?等忙过这段时间,咱们还不有的是时间在一起?
梅觉得自己不能太小家子气了,不能太纠缠他,不能太黏他,自己得懂道理,识大体,这样的女人才可爱。他是忙事业,又不是移情别恋,没时间也算情有可原。
夜里辗转反侧想给他发个短信,又怕他埋怨。得了急病,忽然肚疼,给他打电话,他说,你可真笨,打120啊,我又不是大夫,耽误了不好。
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热乎劲儿,可是她兀自没有醒转,隔很久见一次,彼此都有了陌生感,可是梅的心里仍然不想放弃,她觉得这个男人哪儿哪儿都好,再过几个月,自己就正式升级到三十挂零了,不能再瞎折腾了,等他忙过这段时间就正常了。
梅等得花儿都谢了,他仍然是忙,仍然是没时间,一不小心从别人嘴里听到了他要结婚的消息,她差点没有昏过去,因为新娘子不是她。
她大闹了他的婚宴,像个泼妇一样,又骂,又打,又摔,又砸,犹不能解气,这个男人太可恨了,老拿没时间搪塞自己,不爱就不爱了,有什么了不起的?自己又不是没有他就活不了,只是可惜自己所剩无几的青春,竟然挥霍在那样一个没良心的男人身上,当真是不值当啊。
她懊悔不已。
其实,这件事情真的只能怪那个男人吗?当然不能,人家都一再的没时间了,你还一再的等人家,那人若在乎你,总会为你留出时间。人家不在乎你了,所以才一而再的没时间,连这点游戏规则都搞不懂,还在死乞白赖的瞎等,挥霍时间,浪费生命,要怪只能怪自己太笨了些。
宽容别人就是宽容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况早晚粘在一起的夫妻呢。我知道,仅仅一次的身体背叛,令我们在以后的岁月中,明白了婚姻不仅需要有感情的责任,也要有性的责任,只有正确地承担起这两个责任,我们的婚姻才能和谐美满。
一个突然而至的温柔怀抱
房子、车子、票子,经过我和丈夫林王浩3年多来的奋斗,如今已经一应俱全。这时我本应感觉到婚姻的甜蜜与幸福,可是,两个月前,我开始有一种疲劳的感觉。不是身体感觉疲劳,也不是对王浩感觉疲劳,而是对婚姻感觉疲劳。凭心而论,林王浩是一个不错的丈夫,他为人诚恳、实在,事业小有成就,且我们结婚3年了,在那方面也比较融洽。但为什么我会在此时对婚姻产生疲劳的感觉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当有人与我提起我的婚姻时,我只是莫名地觉得疲劳,不想与人多说。
有几次,我叹息着对王浩说:“你是否觉得有一种疲劳的感觉?我是说,就是回到家里,老感觉到一种疲劳,老觉得生活没劲?”王浩对我的问话表现得很惊讶,他说怎么会,我回到家里就会觉得像在充电,就觉得非常舒服,反倒是在外面时时感觉到很疲劳。接着,他用一种担心的眼光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我笑笑,不再说什么。
见到周,是在一次自助酒会上。那晚我本不想去,但王浩几天前就已出差去了外省,我在家里没事,便决定参加一个女友的沙龙。沙龙在女友家偌大的客厅里举行,大约有20多人,大多是不太熟悉的面孔。男人们一色的高级白领模样,脸上尽显踌躇满志的表情,而女人们则都珠光宝气,红晕飞上双颊,尽显娇媚之态。他们看起来都是那么快乐。待了一会儿,和相识的几个朋友聊了几句,我无来由地突然觉得心烦。就在这时,我看见周出现在门口,他的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是的,当时我站在离他约10米远的地方,正从服务生手里接过我的大衣准备出门,这个位置,无论任何从门口进来的人都会第一眼看见我,而我,也会第一眼看见他。周只看了我一眼,便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我的心砰的一下便像被子弹击中了一般。“你好,我是周南。”周走到我面前,他脸上诱惑般的微笑,令我莫名地激动。
一个笑容,一句话,便把陌生的男女连在了一起。
结婚后,除了男同事和男同学,我的异性朋友很少,仅有的几个异性朋友,也因为婚后忙于家庭少了来往,且王浩也是认识的。莫名地,抑或下意识地,我瞒着王浩与周来往。后来我才得知,周小我5岁,刚刚大学毕业不久,与女友刚分手,暂时还未有新的女友。
与周相识后,以前的那种对婚姻的疲劳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竟然每天都在期待着周的短信与电话,像陷入热恋中的少女。而周仿佛也如陷入热恋中的少男,每天在我上班到下班这段时间,我会隔一两个小时便收到周的短信,内容并不暧昧,不外是一些令我发笑的笑话,但每次收到,我的心里都有一股暖暖的潮在涌动。我并没有把周的短信删除,我觉得这种短信即使王浩看见,也不会质疑我的。
那个突然而至的拥吻,是在一个午后。周突然来电,说要见我一面,有急事要找我,他在我公司楼下咖啡厅的一个包厢里等我。我刚进去,周便突然一把搂我入怀,吻便迅速落了下来。一切都是那么快,我惊诧地抵抗了几下,但周的吻坚定而有力,是那么地令我觉得亲切和不可抗拒,使我突然地便堕入了迷茫中……
一个突然而至的真相
周的短信开始改变了内容,亲昵的字眼开始频繁出现,当然,每天他仍是在我上班到下班这段时间发来。短信的内容令我心跳,但更多的是心慌,毕竟,我是背着王浩的。我开始不回复周的短信,并且删除他发来的短信——那次突然而至的相拥缠绵后,周又约了我好几次,但我再也没有勇气与周单独相见。我不能见周。是的,我知道自己对周有了一种似爱似怨的情绪,但一想到自己的婚姻,想到在婚姻当中对我并无任何伤害的王浩,我便陷入了一种道义的谴责中。
我给周回短信,告诉他我是个已婚女人,而且,他还太小,就当是我们对各自感情的一时迷茫,而且,我与他是不可能的。发出这个短信时,我的心在隐隐地痛。周回了我一条短信:“没有不可能的事情。我永远都会记住那天你的吻、你温暖的身体和我们的相逢。”然后,他没有再给我发短信,仿佛消失了。我顿觉惆怅和难过。可是,作为感情过来人的我,怎能不知道长痛不如短痛呢?更何况,我偷偷地负了对我千好万好的王浩!我决定收拾心情,更好地与王浩继续下去。
就在这时,王浩发现了这一切。
“如果有一天,我们都不再相爱,又或者你不再爱我,你想带走家里的什么东西?”有一天晚上,在我们准备就寝时,王浩突然问我。我那时刚从卫生间洗浴出来,发现王浩斜靠着床头,默不作声地低头想着什么,我正奇怪,突然,他便开口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或者是因为周的事情,我有些心虚,心一凛,暗暗觉得不妙。我用目光急切地搜索着王浩脸上的表情,可是,王浩的神情一如既往般平静。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永远都会爱着他,所以他说的“如果”根本就不存在。
王浩认真地盯着我看了好几秒,然后变戏法一般,伸出手掌。他的掌心里,是我的手机。我突然想起什么,拿过手机。有一条短信,5分钟前发来的。
“还是忘不了你。想念你的吻、你温暖的身体和我们的相逢。”周竟然一反常态,在夜间给我发短信。我突然明白了周的用意。刹时,我只觉得全身疲软、无力。我抓住王浩的手,无言而难过地看着他。
王浩的神情不再平静,他的脸扭曲着,声音颤抖地说:“怪不得你这些天有些不对劲,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爱的原谅挽救了婚姻
我不知道王浩在听到我对他说起与周的那种暧昧的情感,还有那唯一一次的亲密缠绵时,是怎样一种心情。而我,在说出来之后,心情沉重得无以复加,我想,王浩一定会因此而向我提出离婚的要求。
哪一个男人能容忍妻子的出轨呢?王浩收拾好自己的衣物,轻轻带上门。我站在阳台上向下望,小区的停车场两边,是一排排高大的紫荆树,紫荆花开满了枝头,刺骨的寒风从北面呼呼地吹来,一朵朵的紫荆花飘落下来。我看着王浩寂寞地走在落满紫荆花的路上,找到车子,几分钟后,车子在我的视线消失。我呆站着,寒风像一把尖刀在我的皮肤上一寸寸地划过。
我和王浩恋爱两年,结婚3年多,一直以来,王浩努力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来培育我们之间的爱,而且,在感情上他也没有负过我,我对王浩的爱也并没有减少,可是我却因为感觉婚姻的疲劳,而背着他与另一个男人出轨。即使只有一次,即使我已醒悟,可是已经伤害到了最爱我的人的心。
4天后,王浩突然推门而入。我惊喜地想上前拥抱他,却又止住了脚步。而王浩,却一步上前拥住了我。
我哭了,为王浩的憔悴。几天不见,原来总是神采飞扬的王浩,现在稍驼着背,双眼无神,胡子拉碴。我说,王浩,真的对不起,如果你不能原谅我,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王浩搂着我,问:“你还爱着我吗?还愿意与我继续这个婚姻吗?如果你愿意,就点头,如果你不愿意,就摇头。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王浩原谅了我的出轨,我们的婚姻看似又恢复了平静,可是,我却总觉得愧对王浩。我加倍地表现出对他的好,但这一切都让我悲哀地发现,因为我的这一次出轨,我的心再也无法正常而平静地面对我和王浩之间的爱了。而且,王浩与我的缠绵也减少了,这令我更加难过。
我甚至怀疑,王浩表面虽然原谅了我,但暗地里却怨恨我,因此报复我,做出背叛我们婚姻的事情。有好几次,我接到陌生女性的来电,心情忐忑却又表面平静地转交给王浩后,我会紧张地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如果他接到电话后衣着光鲜地出门,我会又痛又悔地等待着他回来也不敢问他什么……后悔、猜疑让我变得有些神经质。只要王浩稍有些不高兴,比如,他有时会埋怨一下我的饭菜做的太咸之类,我便会难过地流泪,而在从前,我从来不会为了这些婚姻中的小事难过。终于有一天,王浩接到一个电话后,告诉我说老板有事找他,顺便和客户一起宵夜。他穿戴整齐、精神抖擞地要出门,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质问他是否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是否一直没有原谅我的那次出轨。王浩惊诧地看着我,好久没有说话。
“你一直都不明白我的心吗?”终于,王浩难过地说。我默然无语。
“我承认我介意过你的出轨,但我们相濡以沫地走过了那么多日子,如果不是深爱着你,你也爱着我,我们不可能走那么久,是吗?你做错了事,又承认了错误,我为什么不原谅呢?而且,如果不原谅你,怨恨会埋在我的心里,受到伤害的不仅是需要原谅的你,还有我,如此,我也会犯相同的错误。你真的想这样吗?”王浩一口气说完后,吻了吻我,开门走了。
我站在阳台上,俯身向下望,我看见王浩步伐轻快地走在落满紫荆花的去往停车场的路上。仿佛知道我在阳台上看着他,他突然回过头来,微笑着冲我挥了挥手。我含泪向他挥手。我知道,仅仅一次的身体背叛,令我们在以后的岁月中,明白了婚姻中不仅需要有感情的责任,也要有性的责任。只有正确地承担起这两个责任,我们的婚姻和性才能和谐美满!
那年春天,我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为了生存,我什么都干。白天在干洗店打工,晚上还要去夜市摆摊。
华灯初上,一名看上去非常腼腆的男孩在我的地摊前停住了脚步。要给女朋友买头花吗?过来挑一个吧,我说。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怎么知道我有女朋友?说着,他蹲下去,在我小小的地摊上用眼神巡视着每一枚头花。我说,我这里全是女孩子用的东西,难道你买了自己戴不成?他立刻红了脸,小声说,倒也是。
地摊上的东西,他看得很仔细。全都看过后,他拿起一枚粉红色的蝴蝶状的头花,爱惜地用手轻轻抚摸。我立刻称赞他的眼力好,对他说,这是最好的一枚头花了。
多少钱?16元。贵了,他说话时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头花,身子都没有动一下。好吧,15元吧。
他付完钱后,把那枚粉色头花紧紧地握在手里,转身就走。我叫住他,喂,祝你女朋友快乐,祝你们幸福!他开心地冲我挥挥手,揣着宝贝,大步流星地走了。
以后,他经常来我摊上买东西,不止头花、耳环,还有瓷猫瓷狗、玻璃象什么的。他总是一边挑东西一边与我聊天,我知道他是一家餐厅的传菜生,工资不高。女朋友很漂亮,他说长得像我。因为他,我的东西卖得很快。于是,我请他吃烧烤,感谢他是我最忠实的老主顾。我让他带女朋友一起来吃。他说,她忙。
夏天的夜晚,下班路上,他顺路买了草莓带给我。看我吃,他开心地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问他,为什么不回去陪女朋友数星星、看月亮?他说,跟她吵架了,晾她几天。我嗔怪,女孩子像花朵一样,是要人疼的。他凝视着我,说我知道了。
有一天,他在我的摊位上挑选一只镯子,一只红色珠子嵌银的手镯,藏式的,看上去很漂亮高贵。如果是别人,我的价一定喊得很高。他想要,我就成本价给他了。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他刚要离开时,雨点就下来了。他问我,你带伞了吗?我摇摇头。他帮我收拾起小小的地摊,带我在屋檐下避雨。他问,冷吗?我还没说话,他就脱下外衣披在我身上。怕我难为情,他眼睛朝马路上张望,不看我。我的心感觉无比温暖。一瞬间,我竟然起了这样的心思——若是他没有女朋友该多好……
秋风里,树叶落尽。天冷了,夜市关闭,地摊不让摆了。雪花纷纷的季节,我回到了故乡。每天,望着窗上的冰花,我在想他。
当明媚的春天降临人间,我又回到这座熟悉的城市。一路走一路张望,潜意识里,我在寻找一个人。但是,没有。人海茫茫,尘缘不定。所有的相逢都是缘,所有的错过便是已无缘。一步一步,我向那个熟悉的地方走去。不再为摆地摊,只想与一段往事邂逅。
远远的,看见那一米见方的地面上,有个人,静静地坐着,守着一方小小的地摊。心跳加剧,在夕阳余晖里……是他,果然是他。一张旧床单上,摆满了我以往卖给他的东西,粉红色蝴蝶状的头花,瓷猫瓷狗,玻璃大象,藏式手镯……他说,你终于来了。我就想,有缘一定能相逢。我问,你的女朋友呢?难道跟别人结婚了不成?你怎么沦落到和我从前一样的命运?他微笑着凝视我,说,你还不明白?如果我有女朋友,那就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哦,此刻,再笨的我也能猜出所有的谜底。从我们第一次相识,他便喜欢上了我。所以,他经常来我地摊上买东西,作为对我最实际的帮助。其实,他根本没有什么女朋友。之所以讨价还价,是怕引起我猜疑,怀疑他是出于同情才买我的东西。原来,我脆弱的自尊,他一直悉心呵护,不致使我的心受伤。
当春风荡漾,希望重新萌生。当初不敢表白真情的他,现在终于鼓足勇气,来寻找自己的意中人。所以,他在老地方等我,相信一定会再次遇到我。所有地摊上的东西,他只看不卖。
原来,爱情降临凡间,声音是那么轻,像一朵花在春风中如约绽放。红尘中,一朵爱情花,开在春风里。
爱情对面包
在爱情里,不能因为感情需求而太过盲目,也不能因为物质需求而太过现实。要知道,幸福美满的生活来自于这两者的平衡。钱不能代替爱情,爱情也无法代替金钱,爱情加面包,才是完美的生活。
有这样两个女孩子,一个叫奥萝拉,一个叫卡洛琳,她们是大学同学,也是要好的姐妹。念书的时候,两个人就经常聊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
说起这个话题,奥萝拉总是兴奋不已:“我的白马王子要有很多年金,可以给我买大别墅,可以给我买名车,可以随时陪我去巴黎、去纽约购物,虽然我不是一个财奴,但是在这样的时代,在这样的社会里,钱比爱情要实在、可靠得多。我们是女人,有权利,也有资本用爱情和婚姻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一个人能活多少年,不好好享受生活,不是白活了一次吗?”
卡洛琳看着奥萝拉憧憬的眼神笑着摇了摇头,说:“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一定要英俊帅气,浪漫温柔,他还要能和我心意相通,我的一个眼神就能明白我的意思。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给我一个安全可靠的肩膀。不过,他千万不能花心,要对我不离不弃。至于金钱,我想真正的爱情是没有这个附加条件的,即使他一无所有,我与他在一起也会觉得幸福。”卡洛琳刚说完,奥萝拉就大笑起她的天真来。
也许是巧合,也许是这两个女孩子真的一直在追逐着她们的爱情理想,几年后,奥萝拉嫁给了一个有名的富豪。可是,结婚后她才明白,金钱是无法代替爱情的,其实自己生活得并不幸福。卡洛琳嫁给了一个艺术青年,虽说是个搞摇滚乐的贫穷的人,但是两个人爱得如胶似漆,不过,两个人最终还是因为无法维持生活,在婚后的第二年就离了婚。经历了这次打击,也让卡洛琳明白了一个道理:爱情是要有物质基础的。
故事中的两个女孩子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是都没有获得真正幸福完美的爱情与婚姻。很明显,她们不懂得如何正确衡量爱情与金钱在生活中的关系。通常来说,女性对爱情和婚姻的期望往往比较理想化,然而,这种高期望值会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极端认识:一是信奉爱情至上,坚持只要爱情不要面包;二是信奉金钱万能,坚持认为有钱就会幸福,就能获得爱情带来的愉悦感。
很显然,这两种认识都不够全面,也不够科学。女人,如果你爱他,那么就请平衡好你们的感情与现实生活的天平。如果他爱你,那么,就请相信他,相信他会努力为你们的爱情与生活找到合适的切入点。
虽说金钱买不来真正的爱情和幸福,但是幸福的人生也时时刻刻离不开金钱。所以,爱情加面包的生活,才是完美幸福的生活。
婚姻与爱情的结合公式
爱情是人们发自内心的情感需求,是心灵的碰撞和契合,真心相爱的爱情是纯净而透明的,不掺杂任何杂质和附加条件,如此相爱的两个人在心灵上往往有着相通的情感体验,任何物质条件都无法单纯替代这种相通的情感体验和情感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以金钱为天平去衡量爱情的轻重,很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他不懂得爱;二是,他不是真爱。所以说,金钱是无法代替爱情的。
不仅如此,爱情也无法代替金钱。爱情与金钱完全独立于两个意识层面之上,但是这并不代表两者之间没有交集。当爱情趋向于成熟,就要走入婚姻阶段。而婚姻本身就是一种现实生活,爱情与金钱在现实生活中会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最基本的需求就是生存,而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要以金钱作为衡量。婚姻是什么?除了爱情之外,婚姻还是生存状态,是生活质量,是柴米油盐。很显然,爱情不是全部,无法满足人们全部的生活要求,也无法代替金钱在生活中起到的作用。
那么,爱情和金钱如何平衡,才能创造幸福婚姻的平衡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玛琳的故事。
玛琳是一位条件非常不错的未婚女人。她的职业是花卉设计师。玛琳的父母很富有,更重要的是,玛琳本人非常漂亮。有很多男士追求她,并希望能够把她娶回家。最后,她选择的决赛候选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
其中一位是医生,前途无量,性格又好,家里还开一家医院,是个找不出一点毛病的人。另外一位是个公司职员,就职于大公司,相貌俊美,为人聪明伶俐,可是,他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太好。玛琳很迷茫、很烦恼。虽然玛琳更喜欢公司职员,但是,她觉得还是选医生做老公更好一些。
周围人都觉得,比较现实的玛琳最终会选择医生。但是,令人惊奇的是,她居然选择了公司职员。
在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之后,她和公司职员终成眷属。结婚至今已过数年,她很满意自己的婚姻生活,过得非常开心。
既然条件比爱情更重要,那么为何玛琳选择了爱情,她却依然得到了幸福?因为玛琳虽然在爱情方面放了很大筹码,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按照现代人生活的“正确公式”经营了婚姻。
玛琳选择的婚姻,条件占30%,爱情占70%,处于充分必要条件都容忍的范围内,所以她能顺利开始婚姻生活。她认为,因为她真的非常爱她的老公,所以,她心甘情愿努力克服老公相对不足的条件。
我们也知道,天底下没有一个人能完美地满足条件和爱情这两种要求。可是,我们必须努力寻找一个在条件和爱情之间达到平衡的人。只有这样,你才有可能在将来营造出更好的婚姻生活。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们的权利。谁都没有权利说我们“挑三拣四”。
要是碰见一个喜欢的人,就在心里掂量掂量,不要有什么负罪感。看看他的条件能不能弥补你俩稍微欠缺的爱情,或者你和他的爱情是否能弥补他相对不足的条件。
从小学到初中,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平平,我也没想过要读大学,因为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父母总觉得我不可能考上大学,不如学点种田经验讨生活。也许是我中考时发挥得好吧,我竟然考上了高中,父母以没有钱供我读书为由,不想让我念书了。小姨反复地劝说我的父母,他们才勉强同意我上高中。
那所高中离小姨家很近,小姨说我可以吃住在她家。小姨大我10岁,一直跟我很亲,我本来没有兴趣念高中,但她把高中生活说得天花乱坠,我就相信了。
到了学校,我才发现我上了小姨的当,高中的课业负担很重,每个人都像绷紧了的弦,只知道努力地学习、学习。也就在那时,我情窦初开,喜欢上了我的同桌,一个身材高大、长相帅气、成绩优异的男生,他还画得一手好画,有一副好嗓子,是“校草”级的人物,班上乃至学校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
巧的是,他就住在小姨家隔壁,这样我就有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每天上完晚自习,我都可以以“天黑,好怕”为由与他一路同行,如果早上起得早,我还有机会和他一起到校。那些女生看到我们“出双入对”,她们恨得咬牙切齿,我呢,则有一种胜利的快感。
我知道我配不上他,但还是怀着忐忑的心情向他表露心迹,他很惊讶,然后说:“如果你真想和我在一起,你就抓紧时间学习,考上大学。”他看着我,调皮地拉了拉我的手,说:“我在大学校园里等你哦!”那一刻,我幸福极了。
此后,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拼命地学习,我希望有一天和他一起考上大学。可是,我的基础太差了,学起来很吃力。每每我想去玩或者想放弃考大学的时候,就会想起他的话:“我在大学校园里等你哦!”于是我立即回到书本中来。凌晨5点,我就起床背书;晚上12点,我会很瞌睡,于是我用冷水洗一把脸,然后强迫自己继续看书。
高二分班的时候,我选择了和他一样的理科。得知我为了和他同班,放弃了学文科时,他指着我说:“傻瓜,你的文科比理科好很多,学理科会很吃力的。改回去吧!”我却不听,倔强地坚持着。
高考成绩公布,我以两分之差“光荣”落榜,而他则以高出本科分数线20多分的好成绩,被北京一所大学录取。我无颜见他,悄悄地回了老家,开始跟着父母种田。
半年后,我有了男朋友,再后来,我打算结婚。他不知从哪得知我要结婚的消息,给我写信,他说:“你就像一朵美丽的栀子花,从开始见面的那一刻,我就迷恋上你的香味,如果可以,请你给我,也给你一个机会,复读吧,我在大学校园里等你。”我看着那封信,泪水吧嗒吧嗒地掉下来。
结婚后,我参加了自学考试,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毕业证书。我曾经去过他的大学校园,但却没有遇见他,如果这辈子还有机会见面,我会对他说:“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美好的回忆。”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每当爸和妈在一起,总是妈无微不至地关心爸。有时我会打抱不平——妈为什么心甘情愿,事无巨细,什么都依着爸?
爸早晨起来刷牙,看见牙膏没有了,就跑到妈床前喊:“牙膏!牙膏!”妈睡得正香,她昨天夜班,深夜11点才回来。可妈勉强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爸举着空牙膏筒,马上翻身起床,到浴室里从柜橱拿出牙膏,把盖打开,还亲手给爸挤上一节。
当爸发现该换袜子了,就拿着袜子喊:“袜子!袜子!”好像妈就应该负责袜子,难道他自己就不可以去洗吗?可妈却是马上停下手里的事,去洗衣房给爸洗袜子,然后一双双配好对,挽好袜腰,整齐地放在抽屉里。
吃饭的时候,妈常问爸:“你还要汤吗?”爸说:“给我点。”妈就立刻站起来到厨房去端。妈做这些事非常自然,好像本应该这样。我们小时候是这样,长大了还是这样,永远是照顾着爸。
更让我看不惯的是,爸每天早晨上班,坐在椅子上穿好了鞋。他肚大腰圆,弯身不方便,妈就坐在另一张椅子上,让爸把腿搁在她腿上,给他系鞋带。我甚至怀疑妈只是爸的仆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
让我对爸妈之间关系的看法发生改变的是一场突然而至的病。
有一天妈回到家,闷闷不乐地拿出一张诊断书给爸看,爸的脸立刻白了——医生发现妈乳房右侧有一个肿块,性质可疑。爸立刻抱住妈,惊恐地说:“那绝不是癌,肯定不是!我这么爱你,你怎么会得癌呢?”
接下来的日子,早晨爸一睁开眼就去榨鲜桔汁给妈喝。有时妈说没胃口喝不下,爸就站在妈身旁,一直看着她喝光才离开。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爸就给妈再套上一双厚袜子,把妈的腿放在自己腿上搓来揉去。晚上上床前,爸拿着厚薄不一的睡衣让妈挑,问今晚喜欢穿哪件,像哄一个小孩儿。
妈去做手术那天早晨,自己面不改色,倒是爸眼泪止也止不住。他一边用大手抹泪一边说:“我爱你!”还把我和弟弟推到妈妈面前,让我们一起说:“我爱你!”嫌我们声音不高,又让再说一遍。妈眼圈红了,但还是镇定地一遍遍对我们说:“不要担心,不要担心。”
那天我才知道,爸和弟弟这两个男人还有我这个假小子都没有妈坚强。这些年,我们都生活在妈周围,妈是这个家庭的核心,是我们的主心骨!那些日子我也才知道爸是那么爱妈,不是一般的爱,是爱到刻骨铭心,入心入肺,须臾不可分离。爸以前向妈要牙膏,要袜子,让妈给他端汤送到嘴边,绝不是不把妈当回事,奴役她,而是要享受一份被爱的甜美。妈在这个过程中,也享受着被深爱的男人需要的甜美。
爸妈的爱情深奥得很呐!
五年前,他说爱我。我却说:“不,我还没有被爱的资本呢?”他惊愕,我惭愧。
被人爱是女孩子的骄傲。可我懂的太少,无法和他争论国际风云、国家兴衰,听不懂他讲世界名画、古典音乐。还是别让心中最敬佩的人失望吧。这太幼稚了吧?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四年前,他做实验烫伤了手,从那以后,每次见到他,我都偷偷地查看他的手,可嘴上却说:“你看诺贝尔……”他踢足球撞伤了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看足球赛了,可嘴上却说:“足球,是勇士的运动。”他在校乒乓赛中名落孙山,觉得很难堪,我却说:“男子汉嘛,要有输得起的气魄。”我猜想,我如此知书达理,他一定会爱我,可他再也不提此事,大概怨我再傻不过了。
三年前,当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世界通史》,《中国通史》,当我细心地倾听美术系列讲座,当我也能笨拙地弹起吉他时,我多么希望能在他面前炫耀一下儿啊!此时却接到了他北京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的捷报夹着一张一等三好生的证书。我好不羞愧!我的这点小小的进步何足挂齿,我的院级三好生的证书又怎能拿给他看呢!他会认为我可笑吧?真是再傻不过了。
两年前,他考上研究生的喜讯使我高兴得连喝3瓶汽水,腹痛了一天;他的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常使我夜不能寐;他喜欢的英文书,我连夜抄写……但是,当他突然吻了我一下儿时,我却气愤地喊:“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你有什么权力?!”事过之后,我后悔,那本该是多么含情脉脉的一瞬,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瞬啊!谁还会再吻自尊心这样强的女孩子呢?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不久前,他要出国去读博士了。我再也不能那样“坚强”、那样“豁达”了,我伤心,他腿受伤时,我不该把眼泪擦干;他手烫伤时,与其我独自彻夜难眠,还不如床边陪伴;我精心练习的吉他曲,早该弹给他听;他吻我时,我应该回报他……这无数的遣憾,使我怆然泪下。“我只想告诉你,这5年,我真是再傻不过了。”他却说:“我真希望我有资格说‘我爱你’,也许在我回国的时候。唉,我也够傻的,只有傻子才肯等我了。
我泪流满面地回答了他:“我再傻不过了。”
她和他认识,是在三亿年前,她的眼睛不是很好,在空中飞行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他的身上。
她惊恐的望着他,以为他会生气地一口把她吞掉,而他却对她做出了一个令她一见钟情的表情.她并不知道,他只是吃草的。
那个表情,如果让我们来说,叫做微笑。
她爱上了他,尽管他们的体积相差了不止一百倍,尽管她可以轻盈地在天空中翱翔,而他只能在地面上艰难地移动着他的笨重而庞大的身躯,但她还是毅然爱上了他,因为一个所谓的微笑.........
她想,他应该也是爱她的,因为每当她从他的头上飞过的时候,他都会向她微笑。她甚至还允许她在飞累了的时候停在他的头上休息。
就像所有相恋的人们一样,他们开始形影不离。她始终在他的视线范围内盘旋,而他也随时提供一个温暖的怀抱供她停栖。
他们在一起,不知不觉中,过了二百七十年。
那是一个注定悲剧的早晨,天空是红色的,异常的红。所有的声音都是那样的刺耳。他们预感到了不详,紧紧地依靠在一起。
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炸声。远处沉默了数千年的火山苏醒了,血红的岩浆吞没着一切生灵,吞没着这块原始的大陆,吞没着他们的爱.....
出于本能,她飞了起来,她知道,只要保持飞翔不要挨地,等岩浆凝固起来后,她就得救了。
在空中,和同类们在一起,她没有刚才那么害怕了。慌乱之中,她低头一看,看到了他......
他依旧微笑着望着她,像是让她快点飞离这片邪恶的土地,又像是在对她祝福。她心头一紧,不由自主的往下降去。身边的兄弟姐妹们尖叫着叫她回头,她却什么都没有听见。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存在。
她开始焦躁不安了,用眼神告诉她不要这么傻,远处滚烫的岩浆像洪水一样袭来。
她终于还是没能在他被岩浆淹没之前落到他的肩上,她清楚的记得他被淹没时最后的表情。
那是一个永恒的微笑。
她于是义无返顾地一头扎进了岩浆。
死,就一起死吧。
再见到他,是在三亿年后。
他和她埋在地下,并不知道沧海已经变成了桑田。直到有一天,一群有两只脚的直立的生物兴奋地尖叫着让他们见到了太阳。
她被送到了自然博物馆,此时的她,只有骨架还是完好的了。
在她的周围都是玻璃,上面贴着标签:
“翼龙,生活于约三亿年前,有喙(hui),喙中有齿。可以飞行……”
她像四周望着,就在她的隔壁,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标签上注明的是“腕龙”。
是他!
她激动的无声的呼唤着他,可他听不见也看不见。他的头朝着另一个方向。
他动不了的!
她在叫了许多年后,终于伤心的明白,她只能悲哀地凝视着他,直到永远。
不会有人知道,在博物馆古生物陈列室里,正演绎着一场三亿年前的爱情。
隔着一层玻璃……
婷:
你好!今天是我认识你的第1000天,这封信是我给你的第100封信,也许是最后一封了。
记得初次遇见你是在食堂,见到你之后的我足足呆了半分钟,你竟然和我梦想中的她是如此相像,我肯定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如何形容你的美呢?我想字典里的解释更贴切:婷——非凡的优美,雅致而特别的好看。
无疑上天是照顾我的,可以让我在那之后的日子里经常见到你徘徊在我们宿舍楼的楼下,我可以如此容易地见到最心爱的人,已经早已习惯睡午觉的我开始疯狂地在中午顶着烈日打篮球,尽管自乔丹退役以后我就早已失去了对篮球的热爱,同学们都诧异我为什么又重操旧业了,只有我知道我打篮球的原因是这样可以远远地望着你,也希望你能看我一眼。
那是一个星期五,天气出奇的好,我也期盼着我也能有好运气。其实那时的时机是不对的,因为你正在和一个男生谈着什么,但在错过了很多机会之后,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在今天完成这件事。于是我走过去对着那个男的说:“对不起,我想单独和她谈点事,可以吗?”在那个男生诧异地走开之后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婷”。
你拒绝我之后我就想着一切可以打动你的办法,就开始给你写信,给你讲我的故事,讲我作为队长带领足球队获得校冠军,讲着我的感情经历……当然讲的最多的是我如何如何地喜欢你。我乐此不疲地写信,发愿写到100封,那段时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给你写信,想你。直到有一天你说不要再给你写信和打电话了,尽管那时我已经给你写了56封了,但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哪怕是一个字。我失望了,动摇了,于是放弃了。
放弃了并不代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你,我知道找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不忍心再打扰你那颗平静的心,我一直在心中在默默地为你祝福。
我的思念就一直埋在心底,直到去年7月24日你第一次呼我,你当时在东直门医院值夜班,而我正是在东直门准备换车,深深喜欢你的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好机会,我嫌跑得太慢,当即打了一辆三轮赶到医院,忘记怎么把手中的花献给你的了,只记着被你的美征服了,回去的路上脑子里只有一样东西——就是你迷人的微笑。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向你示爱的那一天刚好是你18岁的生日,知道了你对足球的喜爱原来更甚于我,知道了那时你已经快要接受我的请求了。
感谢你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给了我无比幸福的日子,我们一起看球,多少次打电话一直聊到天亮,凌晨三点骑着单车给你送花,终于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不知道是不是性格的原因,很遗憾你并没有真正给我很多的机会让我证明我的出色。总之在与你分开之后更知道了你对我的重要。这一点我在西班牙的那段日子体会得尤其突出,我日以继夜地想你,下决心把剩下的那些信写完。我开始给你讲我在西班牙的生活,那里的风土人情,讲我在那里的事业,讲我是多么多么地离不开你。忍不住给你拨了几个电话,发现你不像以前那样冷漠了。
本有很大机会留在欧洲发展的,但就是那几个电话,心理实在是太牵挂你了,便决然地回来了。我知道自己很没用,但我实在无法抛弃心中的念头:我喜欢你!
在与你认识第1000天的日子给你这第100封信,我想是给我这3年的感情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
我一直相信我们是有缘的,理由有三:
1.我们在你18岁生日的那一天认识,这本身就像是小说里的情节。
2.我们的呼机号码就像是故意选的一样:我的11358,和你的11583。
3.你非常喜欢足球,我也是球迷,更是大学球队做的队长,拿过冠军。
终于把那个100封信的愿望达成了,希望你在这100封信之后给我一个答复: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会给你幸福的。
我的信写得不好,但我是用心在写。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在每篇日记的后面都写一遍我的梦想,而你的名字就在我的日记里被写了1000遍。这1000天对于我的人生也不算短了,就算没有与你走在一起,我也始终会记得我曾经如此地喜欢一个人,她的名字好美——婷。
伟
2005年8月9日
■ 一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大学时,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孩。我固执地认为那些爱情诗人全是为了骗稿费,而那些喝醉了酒张口就是爱你爱你的流浪歌手则全都语言贫乏,让他们停止使用“爱你”他们将全军覆没于哑巴。
老乡李之湄不像别人那样认为我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但她每天给我上课以证明她和她的王子是特例,他们遭遇的是真正的爱情。我嗤之以鼻。心想毕业以后才会见分晓,就像真金不怕火炼一样,真正的爱情是能经受得住毕业的考验的。
毕业的时候,校园一副凄凄惨惨的景象,每一对恋人都表演性极强地相对无语凝噎,但李之湄和她的王子除外。他们依然甜蜜蜜地泡在录像厅的爱情专场里,为《廊桥遗梦》掬好几捧同情的热泪。这个现象让我大惑不解,于是死皮赖脸地让之湄给我提供点参考答案——只参考就行了,至于标准,谦者不受嗟来之食。之湄妩媚地一笑:王子的家在本市,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也将会留校。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的共产主义超前来到了,怪不得这么其乐融融!
然而意外还是出人意料地不可阻挡的发生了。意外来自于王子的母亲。王子的母亲和我一样不相信爱情,但她比我更偏激的是,她认为李之湄是贪图他们家的优越条件才死心塌地地跟王子的,他们家根本不打算接纳如此一个有险恶用心的女孩做儿媳。其实李之湄在意外发生之前根本不知道王子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王子很平凡,平凡得如沙滩上的一粒沙。人们叫他王子是因为他就姓王名子而并不是其它什么原因。王子稳健不张狂,朴实得像一个农民的儿子,而且王子的好脾气让所有的人感动。之湄的爱情观是:婚姻是一双鞋,漂不漂亮别人一看便知,合不合脚则只有自己知道。王子不是最好的,但他是最适合她的。在王子那里,她总有一种港湾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李之湄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李之湄是孤军作战。王子不愿伤害她,但也不愿伤害抚养了他22年的母亲。之湄理解他,他不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在他的生命中,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母亲。而王子母亲的坚决绝不亚于之湄的坚决。王子的母亲以自己的势力威胁学校,一定要把李之湄分配回她的家乡。王子母亲可谓用心良苦:只要一只孔雀东南飞,另一只也只能五里一徘徊了。校长委婉地向李之湄解释了这件事:由于外界压力,他们爱莫能助。李之湄跑到校长办公室,向校长讨一个公道。校长接通了王子家的电话。之湄“扑通”一声跪下,在电话的这头泣不成声:长这么大我没给任何人跪过,但为了爱情,我跪了,而且跪得很不光彩,我只要公道,把属于我的机会还给我……而在电话的那头,王子也泣不成声:妈妈,王子只求你这一回了,对于之湄,我虽疼在心里,但我说过什么吗?可是,我们不能耽搁了她的前途啊!王子母亲妥协了,但她只答应不阻碍之湄的留校。他们依然不能见面。之湄幸福的泪如雨下:只要和王子生活在一个城市并及时知道他的消息,我就有希望。
王子的母亲为自己一时心软埋下的定时炸弹后悔不迭,于是她开始紧锣密鼓地为王子介绍对象。王子对这些门当户对条件优越的女孩不否定也不肯定:只要娶不上李之湄,娶上谁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和其中的一个匆匆订婚了。之湄悲痛欲绝。她以为自己的爱情可以惊天地泣鬼神感动任何人,事实上她只感动了她自己。李之湄放弃了自己认为坚不可摧的爱情和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留校机会,给王子写了一封厚厚的信后提着档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她心静如水。信最终也没到达王子的手中。王子母亲打劫了它并私拆了它。
信因泪水的浸泡而变得如他们的爱情般坑坑洼洼坎坎坷坷,有许多字模糊成蓝色的泪流满面的脸。王子的母亲认真地读了那封信。之湄说爱情花开不败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婚姻。没有婚姻的保护,爱情像一个美丽的肥皂泡般一触即破。为了爱情花开不败,她流了太多的泪受了太多的苦,虽然最终也没有结果,但她无悔。她会努力捍卫她那个美丽的肥皂泡的。王子母亲手中的信飘在了地上。她终于相信了90年代的爱情,相信了一个女孩能够为了爱情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留在大城市也可以为了爱情而不计后果地回到自己的小山村。
几十天后,之湄和我坐在田野默默地看着落日。我问之湄:你还相信爱情吗?相信。之湄的口气还是那样的不容置疑和斩钉截铁。
我也相信。
我和之湄一齐回头,看见光彩照人一向不懂浪漫的王子手持一束玫瑰正脉脉含情地望着之湄。
我为这个奇迹激动得热泪盈眶,而之湄,早已眼泪乱飞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相信爱情。
20年前的冬天,热恋中的小艾和大刚,利用假期去云南旅行为了省钱,他们坐硬座一路上不断有人上车,过道上挤满了人入夜,火车停在一个小站,又上来一群人一个大胡子中年人挤到大刚身边,像见到熟人般招呼着:“往里挪一挪,我就坐两个站”大刚像听到命令一样,赶紧往里挪了位置,大胡子谢都不谢就坐了下来
大胡子从旅行袋掏出馒头吃了起来,吃完了就睡觉,鼾声如雷
大胡子睡够了,看看手表说:“看来又要晚点了”他转身看看没有入睡的小艾和大刚,问:“旅行结婚呢?”大刚红着脸,用蚊子般细小的声音回答:“还没有结呢”大胡子朗声大笑:“没关系,结得成我以前有个对象,分配到新疆支边,我当兵去了西藏我们约好,每年她回家探亲,我就利用假期到她转车的车站去见她可是10年中只见了3次,每次不到半小时原因是火车老晚点,有时候一晚就一天,总是等不及她到来,我就要赶回部队就是等到她了,站在站台上,匆匆忙忙地说几句话,连手都不敢拉拉后来她为了回城嫁了个工人,第二年我也转业回到老家,我们见了面都哭了要是火车不误点,我们年年见面说说心里话,哪能分手呢?也怪我,当时我要是不去当兵,和她一起去了新疆,我们就结成了婚你们可要记住,夫妻就是人生伴侣,不搭同一趟车,不算伴侣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算丈夫,天南海北就没有缘分了只要和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穷也好,富也好,到哪里生活都无所谓”
火车果然又晚点了小艾和大刚耐心倾听着大胡子讲故事,庆幸他们并不存在晚点的危机。
小艾和大刚在郑州转车,上来六个军人,因为是临时买的票,于是分散坐在几处小艾和大刚对面坐着两个男兵,其中一个大个子,一上车就看书,非常文静不远处的另外两个女兵和两个男兵,又是唱歌又是打扑克,说说笑笑没个完。
火车在云贵高原的群山中穿行,小艾和大刚正兴致勃勃地观赏窗外的景色,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对面两个男兵中的一个走了,换了一个女兵,正倒在大个子男兵的怀里睡觉难道他们是一对?五个兵都到餐厅吃饭,只剩大个子没去小艾忍不住问他:“那个女的,是你对象吗?”大个子微笑着说:“是我爱人”大刚问:“她怎么不跟你一起坐?”大个子又是微笑:“她是舞蹈队的,喜欢和他们队的人在一起我是乐队的,和他们合不来”看小艾和大刚不以为然地努努嘴,大个子解释道:“爱人只要满足对方60%,就已经是幸福的一对了,还有40%要让对方干她喜欢干的事情两个人爱好、举止言行总有不一致的地方,不要事事强求一致我爱人比较活泼,我内向沉稳,她从来都是和别人一起看电影、跳舞、唱歌,我也有自己的圈子人生是一次旅程,夫妻是最长久的旅伴,有牵手的时候,也要有松手的时候,这样的生活才合理,夫妻感情才真诚”
小艾和大刚仍是不能认同,牵手就要牵牢,牵到底。
小艾和大刚旅行刚结束,小艾在美国的伯父就提出申请要她去美国留学,条件是她先不要结婚,等她在美国站稳脚跟再说大刚的父母则希望儿子尽快考大学,等大学毕业后再结婚等待他们的是两趟不同方向的列车,即将开始的是天各一方的人生旅程小艾和大刚放弃了出国留学和读大学的机会,立即结婚婚后,他们读同一所业余大学,成为班里唯一的夫妻同学,几年后大刚下海,小艾跳槽,分别有了自己的天地无论事业上有多少腾飞和发达的机会,他们绝不以分开生活为代价,坚持搭同一趟车无论何时何地,他们都让对方自己去满足另外40%的需要,牵手时牢固,松手时洒脱20年后,经历了许多艰辛和奋斗,小艾和大刚仍然相爱如初,满足地生活在一起在儿子18岁生日这天,他们把大胡子和大个子的故事讲给儿子听,同时也告诉儿子,他的父母是怎样选择共同的人生旅途的。
你这样问我,如果我现在没有钱了,你还会爱我吗?
我笑了笑,噘起嘴来扭了扭你的耳朵,说你笨,并且告诉你:亲爱的,无论你是有钱还是没钱,我都会陪伴在你的身边,爱着你,直到地老天荒。
是的,家里一盆如洗又怎么了?我对你的感情不会因此而改变,怎么能因为一张钞票而无视你对我的爱?金钱在我眼里不算什么,我在乎的只是你对我的关爱,无论前方的路有多么崎岖难行,我都愿陪伴你的左右,一生一世,不弃不离。
“让我的爱伴着你直到永远,你有没有感觉到,我为你担心……”还记的吗?这是我们经常一起合唱的歌。很多次我们在美妙的歌曲旋律中对视,怀着无比的深情,我们都在默默地为我们的未来祈祷着。
我又怎么不知道你一直在默默地努力着,在拼命地工作着,你说你是为了我们的家,为了让我不受委屈。你所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内心深处。我感动着你给你温暖,我幸福着你给的幸福。
我知道,每当我们上街,你看着别人都开着车,而我们骑着摩托车你都会感到很过意不去,你会对我说:老婆,我也要好好赚钱让你享福。其实你知道吗,老 婆真的好幸福的,因为你的这分心。可是我不希望你为了我把身体累坏,最近你身体不怎么好。老婆希望你是健康的和快乐的。老婆拥有你就很幸福很幸福了。
我知道,我们的爱情有点特别,你担心我会有一天嫌弃你,离你而去。老公,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虽然看起来我们有一定的差距,可是你不要忘记了我是 不远万里来找你,我在未曾见到你之前就已经爱上的你啊,可见我对你用情多深。你怎么能忘记你曾经给了我多少鼓励和自信。我曾说过要给你温暖的家,让你永远 不会受伤害,老婆一定会做到的。
老公,你没钱我还是一样爱你。没钱不等于贫穷,你的精神财富我一辈子都享不尽。老公,我们在一起那些经历的事情,不能用金钱能买得到的。所以,你没钱的时候我依然爱你!
两个傻子被人们高兴地轰出家门,禁止他和她回家。
因为他们是傻子。
他,男人。
原来并不傻,只是为谋生在一个条件恶劣的建筑工地务工糊口一家老小。某天在钢架上踩空,难以预料的自由落体……工地负责人变戏法地推卸了责任,直到自己倒像个无辜者,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可终究的意外给这个曾经坚强朴质的男人的头脑开了玩笑——傻了!
从此他一路向南毫无目的游走,面无表情,风沙在他脸上啃噬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既而任尘土的淹没封锁,亮这两只眼睛表明是个活物,只顾双脚交替重复着,机械的动作:走。
她,女人。
原来也并不傻,只是为生存在一个名不见经转的单位工作折腰一日三餐。某天在单位的调研考试中得了优佳的考核成绩,却被有势人家的占去了本属于她的职位。怎样的欲哭无泪,无人理解,更多的是自以为是的指责。再坚硬的物质也有脆弱的一面,何况黑暗生活的打击,何况一个心存美好的弱女子。后来,她——傻了!
从此她一路向北深一脚浅一脚的游走,木纳神情,身上鲜艳的红衣逐渐变成粉灰到后来的黑紫色,很难看地包裹着有眼珠偶尔滚动暗示为活人的身子。无人会去搭理这样破败的景致。长发枯草般地无力被风摧残,遮掩着污浊的面孔,只顾双脚交替重复着,机械的动作:走。
依旧阴阳怪气的天气,似乎这气候从来就没有打算好过。晴雨雪霜对于傻子而言,完全无济于事,自从傻子的事实定格之后,或许连改变的必要也是多余。人们依旧漠不关心重复着另一天的交替。
垃圾桶边,一残块发霉的面包:落在他死水停滞的眼中,同样沉影在她灰暗呆板的眸里。同别人争抢发霉的食物,在大多数衣着光鲜的人眼里是完全不屑的。然而,他和她却为此不知有多少次头破血流。男人,女人都死盯着这无辜的发霉的面包,不假思索地进攻许是他离“猎物”更近些,得了近水楼台的便宜,即使得到,他依然面无表情。她失望但还是依然神情木纳,喉咙汩汩地不住蠕动。饥饿,驱使她不得不采取一切可能的行动。可,她没动,只有周遭的依然漠不关心的路人在移动。漠不关心地忽视着街角的两个傻子,或许根本就不存在这两个生物。
他撕下一半面包,发霉的面包。无意识地均分,恰当精美。右手掌托起示意女人。她缓慢地接住,怕惊醒自己沉睡的孩子的那种细微不可捉摸。两人认真使劲地咽下各自半块发霉的面包,或许那不是面包。
她冲他一个劲地傻笑,突然这鬼天气破天荒地放晴。这是女人脸上傻了后唯一的颤动,不单是肌肉的抽动。
日头偏西不久,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不可阻挡地黑暗起来。他掉头回去睡觉,一个废弃的破厂房是他躲避被夜黑吞湮的所在。对于傻子,他只乐于找到一个累了可酣睡的地方。她瞬息的不知所措后,只当影子般地跟随着他,从垃圾桶旁吃了面包后。他发现发现她尾追着他自己,却没有像以前拼命地摆脱像疯狗一般跟着自己的其它傻子——抑或只是流浪的乞丐。
那晚他睡得很温暖,因为她挂着他的脖子在他的怀里。两个傻子幸福的死死的睡着,宁愿不要天亮。
后来,两人同去寻找被丢弃的面包,更多的是发霉的面包,如获至宝的果腹之物。他和她那天开始学会了笑,只是傻笑。觅面包和矿泉水成了件无比快乐的事儿。
挂了几个太阳后,雨雪纷扬,象征着又一个冬的重复。一天凌晨,她不再惯例地早起。无助地蜷缩着,像刺猬避害本能一样地保护自己,可惜她没有刺。他胆怯地抚摸着她枯草般的发丝,心急如焚。病了。他的手犹被烈火灼烧似的迅速从她额头上弹掉下来,一团火从她身上鬼魅地燃烧,蔓延到他荒芜的心间熊熊煎熬,何等焦急。
此刻他脸上刻着一种傻了以后前所未有的神态——慌了。惊慌失措,好似竭力控制即将游离出窍的灵魂。跌跌撞撞,他紧抱着她像被风刮起的火苗乱串,人潮涌动,车水马龙,街上的人永无止息的增长。
“救,救,救救她,她,我的女人病了。”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傻子会说话,居然会说话。他声嘶力竭地不由坐在地上,冰冷的街面。他右手挽住气息微弱的她,左手扑腾着,犹豫即将抓住救命稻草地试图牵住从旁经过的某个人的裤脚。可人们都身手矫健地避开他这个瘟神,谩骂到:“疯子,呸,滚开。。。”不忘踢上几脚,暖和下脚跟。他半躺着顺势试图重新抓住那只最近的裤管角边,像是拂晓时分欣喜地捉住第一缕希翼的晨光。接踵而来却是狠狠的几脚沉沉地钝撞在他小腹上。男人们生怕自己的皮鞋被踢得变了行,审视艺术品地检查确定没什么一样后不忘再补上尽兴的一脚尖。红的血液渗流出他的嘴角,喃喃地没过轻微呻吟的声响……
他抱着她沿街漫无目地的跑。踉跄荡着,如风吹动。突兀地出现在那个空间,他们不属于这个世界,或许不该进入这个繁华阑珊的浮华……
一片玻璃,薄利尖锐,闪耀着寒颤的冷光。他的表情融化在这窒息的寒光中。拾起,光芒威慑着了他的魂魄。他抬起她的手腕,他悬空的手狠命刺落下去,心如刀割。血流奔溅了他一身,汩汩如注。她却笑了,是的,她确实是笑着的,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豁然。
“我杀人啦,杀人啦!”他兴奋地吼着,唯恐哪个旮落的人没听见而导致不知道。蚁群的人们蜂拥着压向过来,以此为中心,一个劲地骂咧鄙夷这个肮脏的疯男人。
救护车如愿地呼哨而来,他被如愿地抬上去,如愿地咆哮消逝在原来的方向。
她,死了。抢救无效,到院不到一个时辰。傻女人死了,却是笑着的,很纯着的幸福的笑凝固着。送进了太平间,那是个可怕的地方,一个尚有余温的躯体被火速抛入,孑然孤自学会面对另一个或许美好的世界。
他,死了。次日,人们发现在他与她相遇的垃圾桶边,殊不知是谁在他的脸上雕刻了一幅笑的画面,僵硬冻结了一切,手里拽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发霉的面包。等着某一个人,只是漠不关心的人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对生存的最后一丝渴望,对今世的最后一次诅咒,对来世的最后一次祈祷。
他,究竟是杀了她;还是,救了她。
只是这个世界又少了两个——傻子。
“当一杯开水凉下来”,是个非常不错的故事。
说有这么对夫妻,因为很多原因,他们结婚了,他们自己都看不好他们的婚姻。
男人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每一次莫名其妙的的朝女人发脾气,女人每一次都会走到厨房,倒一杯开水,噙着眼泪,看着杯里的水散开的热气,等十分钟左右,水不再冒着热气,女人都会长出一口气,端着杯子,走到男人跟前说,发了那么大的火,也该口渴了,男人理亏的咽下那杯水,女人都会告诉他错在哪,男人都会听女人的话,写下检查。
好几年,当男人再一次又乱发脾气,看着女人那张满是泪痕的脸,看着抽屉里一摞摞的检查,男人快速走到厨房,倒上一杯水,等着那杯水慢慢的凉下来,时日久了,男人不再火山爆发般的发脾气,他也开始理解了女人的苦衷,饮过一杯杯变凉的开水,男人发脾气的时候越来越少。
当好久不见的人见到这夫妻俩,说道女人的年轻,说道男人的面相很和善,男人和女人相视一笑。许是由于读佛经的缘故,在这一对幸福常人影后,我悟到更多的是修心。佛说以修行灭业,断除烦恼,得大自在。这三千大千,芸芸众生,你你我我,何处不是道场?
生命本就平淡,故事里的故事更是平淡,所谓忍,亦如一杯开水,暴风骤雨中,让一颗漂泊琐碎的心,落定尘埃,只是安然。圣者何人?褪去华表,刹那静默,经生的烦恼,一一沉了下去,沉了下去......
开水慢慢的变凉,燥热的尘心,静了又静,而那久违的清音梵唱,破尘入心而来,渺渺,清风明月,花开花落,一颗尘心静了又静。其实,生命何止故事,当一杯开水凉下来,始得慢慢清明,灵台若洗。
柳明不知不觉间迷上了电子网。虽然课业紧张,但他每天都要在网上泡两三个小时。网中内容五花八门,深沉的,肤浅的,高雅的,低俗的,不一而足。在柳明看来,这一切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宣泄,对政治、经济、文化、精神,甚至生理许多方面的压抑的宣泄。读网上文字,就仿佛和形形色色的人物交谈。柳明平素很少有机会和周围人接触,在他留学的城市里中国人不多。网上的中国人住在世界各个角落:中国、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但柳明觉得自己和其他中国人天涯咫尺,只需敲几下键盘就可以触到他们的手,甚至灵魂。这种难以言喻的接触使他陶醉。
那天晚上他读到了一篇散文,是一位网名为晴玫的小姐写的,题目是《送我一枝红玫瑰吧》。
“送我一枝红玫瑰吧,在银雪纷飞的夜晚。你轻轻地扣门,我将披散着我新洗的发,带着一脸鲜润为你开启。请把我挂在窗口的心缓缓收回,拢在怀中,暖我一季冬天。”
“送我一枝红玫瑰吧,辉映我曾经苍白的青春。我将回报你最倾心的微笑,和任何生存的皱纹都无法掩住的温柔。我们将在陌生的大地筑一座小小的城堡,守着壁火听玫瑰绽放的声音。”
柳明写了个帖子输到了网上,说他心里很感动,如果他能遇见一位善解人意的女孩,他一定会在下雪的夜晚送她一枝红玫瑰,他落的网名是:“云中帆”。
那天晚上柳明回宿舍时已经凌晨两点了。他打开房门时碰翻了门口的鞋架,惊动了和他同住一套单元房的王影。两年前他刚到美国时,在一个公寓办公室遇见了急着找房的王影,他们很快商定合租,这样两个人都可以省下些钱。他们租的是有两间卧室的房子,每人住一间,客厅合用。王影坚持要柳明住那间大一点的卧室,他多付30元房租。过了几个月,柳明买了一个书架放在了客厅里,他觉得客厅太空了并不好看。王影就说,她从来不用客厅,既然他放了东西,用得自然多,他应该多付一点房租。柳明当时十分后悔买这个书架,但还是答应多付25元。他当时想和她算算电费,电费是两个人平摊的,他每天呆在学校里,很少用电,但她房间里的计算机却经常开着。他最后还是忍住了没说,他想她毕竟是个女生,在这里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如果他太计较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他们的邻居,读数学的小陈听说他多付房租,猛拍了几下他的肩膀,说他蛮有怜香惜玉之心。他苦笑了:“我怜的是哪门子香,惜的是哪门子玉呀?王影要算得上香玉,那全世界的女人都是天仙了。”
“其实她也不丑。”小陈说,还挺诡秘地挤挤眼。
“没仔细看过。”柳明笑了,他从第一次见面就认为王影属于那类既不美丽又不会撒娇的女生。
王影在睡衣外面随意地套了件毛衣,就冲了出来。她的头发纷乱,眼睛有点肿。她愤怒地站在客厅中央,一双细眉挑得高高的:“你以后能不能早点回来,你知道不知道我神经衰弱?你惊醒我我就再也睡不着了。”
王影的几声叫嚷把柳明从沉醉了一晚上的玫瑰心情中彻底拉了出来,他也恼了:“嫌我吵醒你?自己租一套房子呀,那多安静!”柳明说完就进了洗澡间,他甚至听见了王影在他身后咬牙的声音。
周末时晴玫小姐在网上又有声音了,她说她感谢云中帆先生的欣赏,由此她相信这世界不全是冷漠,还有共鸣,穿越时空的给人安慰的共鸣。他回了一个帖子,用了不少令自己的脸微微发烫的词儿,是那种感觉充实的发烫。
柳明吹着口哨回到了宿舍,见王影在厨房里做饭就打了一声招呼,王影也飞快地笑了一下。晚上她给他送了几个豆沙包,他已经两年没吃过自己喜欢的豆沙包了,所以很开心。他因为不会做饭,一星期总要吃三天方便面。他发现王影做饭的手艺不错,心里有些羡慕。他把这想法对她说了,她趁兴还告诉了他几种正宗川菜的做法,后来两人又聊了聊功课,把几天前的吵架都忘记了。
第二天,他还没起床,她就敲他的门,求他帮忙换汽车的机油。他似乎没有理由拒绝,就躺在车底忙活了大半天。前一天刚刚下过雪,地面冰冷蚀骨,等他爬出来的时候,浑身都冻僵了。
当天他就感冒了,不过他还是挣扎着到学校上网。他发现有人攻击晴玫散文的情调,就拟了激烈的文字反攻,尽管他对她一无所知,但他必须扞卫她的文字,那里藏着他最初的感动。
中秋节来了,小陈夫妇分别邀请了柳明和王影到家里吃月饼。陈太太是中国人圈子里出了名的热心人,下大雪的日子都肯开车到另一个城市陪别人聊家常事儿。柳明看得出她有意撮合他们。王影那天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衣和同样颜色的牛仔裤,柳明想,她倒是比从前受看了许多。四个人聊了一阵,陈太太就和王影去了厨房。小陈说:“我看你们俩就合在一起过算了,近水楼台嘛,你还省得做饭。在这儿也用不着到居委会开什么介绍信,领什么结婚证。”“你杀了我吧。”柳明半认真半开玩笑。
“她没什么不好。”
“你没见过她的真面目。”柳明摇了摇头,站起身到厨房拿水,在门口正听见王影对陈太太说:
“嫁给他?即使世上只剩下他一个男人,我也不会那样做。”
“那我倒要考虑考虑。”陈太太笑得直颤。
“你知道他从来不打扫厨房、浴室,懒得要命,还经常半夜三更才回来,不洗澡就睡觉。”
柳明没拿水就返回来了。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去上机,似乎只有网上的一小时,天地就属于他了。
像晴玫曾说的:“生活的琐细和单调已让我厌烦了,我什么时候能逃开?”那天以后柳明和王影就不再说话。小陈怪他们俩都太认真了,试做一回夫妻也未尝不可嘛。陈太太断定他们早已陈仓暗渡,表面还一本正经,免不了把他们作了几回谈资。柳明受不了王影谈论他象谈论乡巴佬的那种口气,他想找机会损她几句。不过,有一次当他拿起和她共用一条线的电话,他听见她一边哭,一边喊着妈妈,就立刻轻轻放下了电话,打消了贬斥她的念头。
他一直和晴玫保持对话。其他网人态度各异,有人说网上恋倒新鲜,对比鸿雁传书,电子网快捷多了;还有人说电子网既不是月老,又不是红娘,别搞这么多酸溜溜的事儿好不好?真寂寞了,美国有每分钟三块九毛九的谈心电话,谈话小姐一个赛一个的风流。
春节前夕,晴玫以简洁的文字给他传送了一段令他五脏肺腑翻腾不止的文字。
“云中帆,农历二十八是我的生日,请你来替我点燃生日蜡烛。别忘了带上你的玫瑰。”
她留下了电子信函号。柳明发信给她时,几次都按错了键,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双手在键盘上慢慢地摸索着。他眼前一片空朦,脑中却有一幅图像清晰逼真:
一枝红玫瑰怒放在雪野上。
随即她又回函写明了她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她的住址,共十一个单词,她的电话号码,包括国家代码、区号共十一位数,都和柳明的一模一样。?柳明猛地把头压在了键盘上,计算机随即发出刺耳的叫声,屏幕上出现了一连串杂乱的字母。
王影就是晴玫,晴玫就是王影。
王影在自己的微机前守了一夜,云中帆再没有了任何消息。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呼啸的风雪一下一下敲打着窗户,她惊奇地发现柳明居然一夜未归……
这几天大家在筹划一个计划:智擒美女贼。
广树村的来强30好几了还没娶上老婆,愁得爹娘整天都怪自己没出息挣大钱,影响了儿子的婚事,整日茶饭不思吱声叹气。来强却无所谓,急啥?婚事看缘分,缘分没到,有缘千里来相会。
其实,来强除了家里穷点,也算个有模有样的小伙子,村里曾有几个姑娘对他有意思,可来强眼角高,看不上,有人说他眼里只有村长家的三丫头桂花,两人一同在乡里读高中,可谓青梅竹马。可副乡长来村里蹲点时和桂花爹结成了亲家,后来桂花真成了副乡长的儿媳。
一晃几年,来强的婚事耽误下来了。
这天,来强爹在搬运稻谷时闪了腰,躺在床上直抽冷气,怎么劝也不肯去医院,怕糟蹋钱。来强只好去县城给父亲买腰痛的膏药,听村里人说,县城北有一个吴登清中医诊所的膏药专治跌打损伤,远近闻名。来强在县汽车站下了车,在车站旁的一家租车店里押上身份证,租了辆电动自行车去吴登清中医诊所买膏药,刚开没多远,马路边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子朝来强招手,大哥,带我到前面的人民路菜场好不?来强以为女子朝熟人招手,一看女子喊的是自己,心里乐了,今天出门撞上桃花运了。女子二十七八岁模样,高挑的身材,白白的瓜子脸,弯弯的柳叶眉,鼓鼓的胸脯,真是俊俏的大美女。还没等来强回过神来,女子已经跨前一步坐上了来强的车后座。来强心里顿时心花怒放,正要与女子套近乎,讨个手机号码,好约她吃饭,只听见后座的女子说,“到了到了,谢谢大哥!”说完,跳下车,朝来强挥挥手,“拜拜”一声,扭着水蛇腰快步走了。
来强好不遗憾,一边开着车,一边还想着那女子的柔声细语。一刻钟后,来强找到了吴登清中医诊所,一张膏药200元,来强买两张,省得以后再跑一趟县城。可来强一淘口袋,愣住了,钱包没了。想起刚才搭车的女子,什么都明白了。
来强只好去在大众汽车修理厂打工的老乡王四那借了500元,买了膏药后又搭中巴车回家了。
来强回家什么也没说,只当自己害了场病,怕说了爹妈又着急上火,更骂他老大不小了,办事还毛糙。
过了一星期,来强去县城参加表妹的婚礼。来强吃过早饭就上了从家门前经过的中巴车。下了车,来强又租辆电动自行车,一个人在街上慢悠悠开着,不时看看马路边的一个个美女。你说巧不巧,来强还真看到了上次蹭车的那个美女,来强对她的印象太深了,在梦里都梦见过好几回,当然是来强掀起了她的红盖头,那个美呀!
来强看美女在马路边张望,故意把腰弯下,露出裤后袋里的钱包,在美女面前减速了,“大哥!搭个车!”来强一只脚撑住,美女很麻利地坐上了后座。“坐好啰!美女!”来强的车“嗖”的一声飞了出去,美女不由自主地揪住来强的衣服……眼看前面是红灯,可来强一点没减速,一个劲加速,只见不远处两个交警和一个辅警朝来强的电动车包抄过来。来强一个急刹,不是交警眼疾手快一把扶住,早载了跟头。
来强丢下车一把抓住花容失色的美女手,“她是个小偷!”
美女的脸唰地煞白,一下子瘫在地上。
来强从美女的口袋里抽出鼓囊囊的钱包打开,只见钱包里全是裁成百元大钞般大小的白纸片。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智擒美女贼。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有一种感动叫缄默不语。
男人失业了,他没有告诉女人。他仍然按时出门和回家。他编造一些故事欺骗女人,说新来的主任挺和蔼的,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清纯的……女人掐着他的耳朵笑着说:你小心点。说这话时他正往外走,女人拉住他,帮他整理衬衣的领口。
男人夹了公文包,挤上公交车,三站后下车。他在公园的长椅上一直坐到傍晚,然后换上一副笑脸回家。男人这样坚持了5天。
5天以后,他在一家很小的水泥厂找一了一份短工。那里环境恶劣,飘扬的粉尘让他的喉咙总是发干。劳动强度很大,干活的时候他累得满身是汗。
下班了,男人在工厂里的澡堂匆匆洗个澡,再换上笔挺的西装,扮一身轻盈回家。
饭桌上,女人问他工作顺心吗?他说:顺心,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漂亮的。女人嗔怒,却给男人夹了一筷子木耳。
女人又说:水热了,要洗澡吗?
男人说:洗过了,和同事们洗完桑拿回来的。女人轻轻哼着歌,开始收拾碗碟。男人心想好险,差一点被识破。
男人在那个水泥厂干了20多天。一天晚饭后,女人突然说:你别在那个公司上班了,我知道一个公司在招聘,所有要求你都符合,明天去试试吧!
男人心里一陈狂喜,却说:为什么要换呢?
女人说:换个环境不好吗?
于是,第二天男人去应聘,结果被顺利录取。
晚上女人烧了很多菜,男人喝了很多酒。他知道这一切其实瞒不过女人的。或许从去水泥厂上班那天,或许从他丢掉工作那天,女人就知道了真相。他可以编造故事骗女人,但却无法让心细的女人相信。
其实,当一个人深爱着对方时,有什么事能瞒过去呢?男人回想这二十多天来每天饭桌上都有一盘木耳炒蛋,木耳可以清肺,粉尘飞扬中的男人需要一盘木耳炒蛋。还有,这些日子里女人不再缠阗他陪她看电视连续剧,因为他是那样疲惫。现在,男人完全相信女人早就知晓了自己的秘密,并一直默默地为他做着事。
事业如日中天的男人突然失业,变得一文不名,这是一个秘密。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她必须忍着痛,缄默不语。男人站在阳台看城市的夜景,一滴眼泪消然落下。
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其实,还有一种感动叫作缄默不语。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有一种感动叫缄默不语。
卓雅是一个浪漫的女孩,从少女时代就沉醉于那些童话般的爱情故事里。大学时她偶然认识了蓝诚,卓雅觉得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酷,她被他与众不同的气质吸引,撇开众多的追求者,主动地走进了蓝诚的心。他们相爱了之后,卓雅才发现蓝诚看似冰冷的外表下其实也有一颗热烈而浪漫的心。
大学毕业后,卓雅成了一位令人羡慕的白领,而学生物的蓝诚则回到了西部他的家乡,在一个自然保护区工作。两人虽然还保持着联系,但现实和父母的压力让卓雅感到她和蓝诚的这份感情似乎已真的“难成”。卓雅不甘心这份爱就此结束,工作两年后,她打算亲自去蓝诚那里,动员他到她这个城市来。只要两人在一起,她什么都不怕。
为了给蓝诚一个惊喜,卓雅没有事先给他打电话,她下了火车又坐长途车翻山越岭数小时,终于到了蓝诚的单位。一问,蓝诚上山去了。蓝诚的一位同事听说她是蓝诚的女朋友,热情地带她上山去找蓝诚。
“你来得正好,你的蓝诚正招蜂引蝶呢。”蓝诚的这位同事笑着说。“什么意思?这里有女孩在追他?”卓雅惊问。
蓝诚的这位同事笑而不答,卓雅心里不由得打起了鼓。
走了近一个小时的山路后,蓝诚的同事突然指着一处山沟说:“你看,蓝诚在那里。”卓雅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里一个瀑布如洁白的银链挂在碧绿的林间,飞溅的水珠在阳光下如珍珠般跳跃。蓝诚正在水边埋头摆弄着什么仪器,他周围是成千上万的蝴蝶在翩翩飞舞。蓝诚的同事说:“看见了吧,这就是我说的蓝诚在招蜂引蝶,他正在研究蝴蝶呢。”
卓雅被眼前这童话般的景色惊呆了,她掏出手机,放起《两只蝴蝶》的歌曲朝蓝诚走去。
当蓝诚听见歌声回头时,一下呆了,看着深情对他微笑的卓雅,他眼里浸出了泪水,猛地上前一下把卓雅搂在怀里。
“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越这红尘永相随。等到秋风起秋叶落成堆,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在两人的拥吻中,歌声和蝴蝶一起在空中回旋……
三天后,卓雅倾尽全力,还是没能说服蓝诚同她回城。蓝诚说:“城市适合你,可不见得就适合我,那里有青山绿水吗?有蝴蝶飞舞吗?”卓雅生气地说:“你的青山能穿吗?你的蝴蝶能吃吗?你还是现实点吧,这保护区并不缺你一个人,可我缺你这个人。我爱你,我需要你在我身边,你明白吗?”
两人话不投机,吵了起来。最后,卓雅含泪离开了。临别时,蓝诚默默地送她一纸盒蝴蝶。在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上,卓雅打开纸盒伸出车窗,放飞了那些蝴蝶,“回去吧,回你们的山里去吧!”她泪眼朦胧地目送那些蝴蝶飞走。
回到城里的卓雅犹如大病一场。她请了两天假,把自己关在屋里,她不甘心但又不得不正视现实,她知道她和蓝诚的缘分到头了。她和蓝诚两人只不过是在一个花园里偶然相遇的两只蝴蝶,缠绵是短暂的,分手才是结局。
两天后,卓雅给蓝诚发了条短信:“我们分手吧,祝你幸福!”过了一天,蓝诚才回短信:“我尊重你,祝你幸福!”
卓雅流着泪把手机卡取下来,用铁锤敲碎了它,她感到碎裂的是自己的心。晚上,她梦见手机卡变成了一只蝴蝶,在无尽的旷野里孤寂无助地飞……
卓雅心如死灰,把成群的追求者拒之门外。虽然父母成天来电话苦口婆心地劝说,可她还是坚守着心中一份莫名其妙的执着,她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春去秋来,眼看已接近二十八岁,看着身边的同事朋友一个个披上婚纱,卓雅只是冷眼旁观,她甚至拒绝参加别人的婚礼。
这天,朋友李媛结婚,请卓雅参加她的婚礼,卓雅照例婉言谢绝。李媛缠住她说了大半天,一定要让她去。李媛还说她的婚礼绝对与众不同,是一场独一无二的婚礼,要卓雅非去不可,卓雅经不住她这样死缠硬磨,只得答应。
下午,卓雅参加了李媛的婚礼。看了大半天,这婚礼不过还是那些俗气的程序,这让卓雅后悔来参加。她正想借故离开,突然见台上主持人捧上一个心形大盒子说:“各位来宾,除了你们,我们还请了一些特殊的精灵来见证这对新人真挚的爱。下面就请新人打开盒子。”
李媛和新郎双双打开盒子,突然,从这盒子中飞出上百只蝴蝶,这些蝴蝶什么颜色的都有,蝴蝶们一下飞满了整个大厅,它们在《两只蝴蝶》的歌声中翩翩起舞。
接着,卓雅看到了更惊奇的一幕,只见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妇上台跳起了舞,只见她双手舞着奇怪的动作,舞着舞着,大厅里那些飞舞的蝴蝶就向她聚拢,最后竟然聚成一堆,在她的指挥下蝴蝶们乖乖地又钻进了那个心形的大盒子。所有人都看呆了,随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新人挨座敬酒时,李媛对卓雅附耳说:“刚才舞蝶的那人在门口等你。”卓雅莫名其妙地说:“可我不认识她呀。”话音刚落,她看见那少妇正在门口对她招手呢,卓雅疑惑地走过去,仔细一看,确实不认识,“你是谁呀?找我干什么?”她问。
少妇说:“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卓雅姐,刚才放蝶和收蝶的情景你都看见了吧?你觉得怎样?”
卓雅由衷地说:“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创意,把婚礼推向了高潮,既热闹又有寓意,很好。可你找我来就是问这个?你是谁呀?”说起蝴蝶,卓雅突然觉得心头一颤,一种久违的感觉窜上心头。她觉得这少妇来得蹊跷。
少妇说:“这是我们老板的创意,那些蝴蝶就是他专门养殖的,他开了一家公司呢,他用这些彩蝶敲开了婚庆市场的大门。这人你认识,走,我带你去见他。”少妇说到这里,卓雅一下意识到了她说的这老板是谁。
卓雅沉默了一会儿,半推半就地跟这少妇走了,她很想看看现在的蓝诚是什么样子。这时她才发现其实这些年她一直在等的还是蓝诚,但这少妇——卓雅心中泛起一种说不上的滋味。
几分钟后,卓雅在一个街边小花园见到了蓝诚,他牵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看上去比原来沧桑了一些,可穿着却是一副成功老板的派头。他看见她来了,尴尬地笑了笑。
突然,这少妇几步跳过去,挽住蓝诚的胳膊说:“卓雅姐,他就是我们的老板,也是我的老公,这是我们的女儿。我老公说好些年没有见到你了,想见见你,这不,我就把你请来了。”
“你、你们……”虽然有思想准备,卓雅还是明显地措手不及。她一下被气白了脸,恼羞地说:“祝贺你蓝老板,你终于成了成功人士,祝你们幸福。”
卓雅一扭身,发疯似地狂奔而去。
回到宿舍,卓雅扑在床上好一场痛哭。她恨自己这么多年了还忘不了蓝诚,恨自己瞎了眼,没有看清蓝诚狭隘的心胸,他竟以这种小人得志的方式来报复她当初的分手,恨李媛这妖精和他们串通一气来气自己。
卓雅哭到半夜,她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回父母所在的城市。做好决定后,她给人事经理发了一封辞职的电子邮件,又手写了一份委托书给房东,请房东帮忙处理屋内的东西。
第二天一大早,卓雅提着行李箱就往城郊的火车站赶,她恨不得一步就跳离这个城市。可到了车站,只买到下午的车票,她不得不就近找了一家咖啡馆等。
卓雅刚端起咖啡,就见一个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捧着一束鲜花和一个纸盒径直朝自己走来,“请问你是卓雅吗?”工作人员问。“是的,我是卓雅。”她说。工作人员先把鲜花和纸盒递给她,又给她一张纸条,卓雅一看,是蓝诚写的:“卓雅,昨天那女的不是我太太,我没有结婚。请你打开这纸盒,然后坐上快递员的摩托车,跟着从里面飞出的蝴蝶走,你会得到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惊喜。”
卓雅被这突然的变化弄昏了头,但一种强烈的冲动还是促使她照办了。她打开纸盒,里面飞出两只巨大的彩蝶,彩蝶在空中盘旋几圈后便沿着一条街道飞走,摩托车也随即跟上。
很快,那两只彩蝶便来到了不远的郊外,然后径直朝南方飞去,仿佛有人在招唤它们似的。十多分钟后,这两只蝴蝶把他们带到了一幢仓库模样的房前,两只蝴蝶直接飞进了仓库大门。卓雅下了车,也跟着走进大门。
突然,眼前一下涌现一大群彩蝶,随即,《两只蝴蝶》的歌声响起。卓雅还没完全回过神来,更惊奇的一幕发生了,只见所有的彩蝶都向前面一块比放电影的宽银幕还巨大的白布上集中,渐渐地,这些彩蝶在那上面排成了两行五颜六色的字,上面一行是英文“I love you”,下面一行是中文“卓雅,嫁给蓝诚吧!”
卓雅正惊得目瞪口呆,蓝诚不知从什么地方跳了出来,他捧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单膝跪在卓雅面前,他侧边站着昨天那少妇和那小女孩,她们正望着她笑呢。
蓝诚说:“这是我表妹和她女儿。昨天她未经我同意就用那种方式来考验你。我想向你解释你却一阵风似地跑了,我费了老大的劲才在火车站找到你并用这种方式把你请回来。卓雅,我爱你,嫁给我吧。”
卓雅流着泪点头,她伸出手让蓝诚戴上了钻戒。“这些年你成了蝶神吗?这些蝴蝶怎么如此听你的摆布?”她问。
蓝诚说:“这并不神秘,昨天我表妹在婚礼上收蝶,今天那两只蝴蝶飞回来,还有这些彩蝶在布上组成字,都是因为我用蝴蝶喜欢的花蕊研制成了一种药,有了这种药,它们就听我指挥。我们保护区为了增加经费,安排我用我的研究成果成立了一家公司,这里就是我们公司刚建起的养蝶基地。”
“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越这红尘永相随……”歌声中,卓雅和蓝诚紧紧相拥。
别再跟着我了行不行?我哭丧着脸。不行!她叉着腰大口喘气,你必须管!去把你女朋友抢回来,别让她跟罗斐在一起。
拜托。她不是我女朋友了,去年就不是了。那也是你不对,谁让你跟她分手的?如果你们还在一起,她怎么会认识罗斐……她絮絮叨叨,讲的完全不是道理。
我抬腿走人,她继续跟。一个下午,跟着我绕了小半个城,回到学校,一直跟到男生楼门前。
女生不让进的。我转头对她说,你回去吧。她忽然一把扯着我的胳膊,大声喊,你欺负人!
走进走出的同学都朝这边看。我彻底投降,别喊了,我小声求她,我请你吃饭行不?
如果她不是女生,又瘦巴巴的,我真想把她的脸打扁!
她要用食物来枪毙悲哀
她已经点了一堆东西,手指还在菜单上划。我终于失去大男人风范,伸手抢菜单,吃得完吗?她却早有防备,把菜单朝身后一塞,瞪着我,我都失恋了,还不让我吃点东西。没听过那句话吗,我要用食物枪毙我的悲哀。
怎么有那么不讲理的人呢?她枪毙悲哀我不管,可是凭什么浪费我的钱?
菜陆续上来,她一点不客气,吃得酣畅。我看着一大桌子菜有些心疼得吃不下饭去。
她终于吃饱了,看起来脸上的笑容温和多了。还知道谢谢,不再纠缠我就好。我小声嘀咕。她却好像听到了,说,不过这事你还得管,不然我天天去找你。
这位同学……
我叫毛亚!她又瞪眼睛,如果不是你女朋友戴嘉,这会儿,我正和罗斐看电影呢!
这么刻薄不讲理的女孩,我愤愤地想,难怪会被抛弃。
我的青梅竹马
但这事我真是管不了,戴嘉和我分手已经快一年了。
我和戴嘉,说起来也算青梅竹马,从幼儿园一起读到大学。那种感觉,可能有点像多年的夫妻,很熟悉,很亲近。可这并不代表了解,我一直以为戴嘉是个温和顺从的女孩子,不知道这么多年,因为年少,她性格里的锋芒一直掩藏着,在长大后才渐渐显露出来。而我的性格多少遗传了父亲的温敦。戴嘉说,我不想我的爱情从现在就开始陷入到平稳。
我很无奈,我给不了她想要的动荡和激情。我们和平分手,之后戴嘉就报了一个模特班,在周末或节假日去走台。
因为不再恋爱,偌大的校园,一年到头竟也见不了两面。前段时间碰到她和一个男生在一起,高高大大的男生,帅气十足,眉眼唇角,都带着一种桀骜的气息,旁若无人地拥着戴嘉穿越黄昏时分拥挤的操常
那一刻,我心底依旧有暗淡的压抑,我喜欢了戴嘉很多年,那种喜欢,成了我生活里的习惯。但失去她,却是注定的。就像分手的时候,戴嘉冲我嚷,你就不能拒绝吗?你就不能不允许我离开你,你就不能有点激情……
但说什么都晚了,她所说的那些,我并没有去做。即使做了一次又怎样,改变不了根本。
因为毛亚的无理取闹,我知道了戴嘉新男朋友的名字,罗斐,体育系很有名气的男生。毛亚说,罗斐是为了戴嘉,才和她分手的。
她的青梅竹马
不管怎样拒绝,还是被毛亚灌输了一些她和罗斐的“往事”。他们,竟然也是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住在同一个院里。用毛亚的话说,这么多年,她一直享受罗斐的保护和宠爱,她是为了他才考来这个城市的。
奇怪,这是什么破地方,怎么青梅竹马到了这里就完蛋了?毛亚皱着眉头说了这句话,我忍不住笑起来。精灵古怪的女孩子,满脑子的莫名其妙。可我真的摆脱不了她,她真能做出来,像棵小松树一样站楼底下等。
她到底有多喜欢罗斐?一直不肯放手。
而没多长时间,一宿舍的同学都认定她是我新交的女朋友。评价也挺一致:蛮可爱的,尤其那张圆嘟嘟的脸。
圆嘟嘟?我怎么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的小脸瘦得像柳条?再见到她,我把她拉到太阳底下仔细看。天,果然成了圆嘟嘟。她被我看得莫名其妙,你是不是有好消息告诉我。
我答非所问,毛亚,你可胖多了。失恋的人都会胖,大惊小怪!不过……我又仔细看看她,你胖一点好看。没劲。毛亚毫不在意我的恭维,你是不是一直骗我?你就没去找过戴嘉是不是?你要再不管,我可去找她了,到时候,你别说我对她不客气。毛亚握握小拳头,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她算是迷途不知返了。
一次过分的恶作剧
没想到,毛亚竟然真的会去找戴嘉。那个周末,戴嘉在一家商场走台,为婚纱摄影店做宣传。毛亚竟然趁着热闹,在台下做手脚,戴嘉走到她旁边时,她趴在台边用身体按住了那件婚纱长长的下摆。后果可想而知,婚纱撕坏了事小,严重的是,戴嘉摔了个跟头,受伤了。本来没人以为是故意,偏那天罗斐做护花使者,他一眼看到毛亚,认定是她刻意而为。
戴嘉虽然最后决定不追究,但那件婚纱,毛亚是赔定了。
我知道后大为恼火,不是因为毛亚的恶作剧,而是罗斐这小子的不近人情,不管怎样,毛亚也曾是他的青梅竹马。
我扯了毛亚去找罗斐,她眼泪汪汪地跟着我。可到了罗斐宿舍楼下,她却死活不给我罗斐电话。从来没那么生气过,我说,如果你不给我,我就挨着门去敲!
毛亚被我的样子吓倒,抽搭着报了一个号。我一个电话把罗斐招下来,不等他说话,劈头盖脸地质问,她都是为了你,就算你不领情,也没必要将她置于难堪!
罗斐不为所动,她无理取闹在先。你抛弃她在先,不知道哪来的怨气,毛亚纠缠我那么久,我都不动声色,这一次却突然爆发。
抛弃?罗斐转过头,毛亚,你太过分了!毛亚朝我身边缩,不辩解,只是哭。我的火气更大了,就算你有了新欢,也不必对旧爱如此刻薄,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罗斐趁我不备,一把将毛亚从我身后扯出,毛亚,你给我解释清楚!这么多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你却只会跟在我身边捣乱。你容不下我找任何一个女朋友,我开始就说明白了,我们只能是兄妹是朋友对吗……
可我一直都喜欢你,你不喜欢胖女孩,我就把自己饿瘦。你喜欢健康的瘦,我就跑步,我……
毛亚嘤嘤地哭起来,我的脑子却乱了。毛亚骗了我,她和罗斐,从来就没有恋爱过,我上她的当了,跟着她没事找事,她还让戴嘉受了伤……
一所大学的教学楼门口有一块黑板,是校方用来写通知的,同学们也常在上面写各种启事。一天,黑板上出现了这样一行字:“安娜,我爱你。”
安娜可是公认的校花啊,整个大学没有不认识她的,这则启事自然引起了很多同学的关注。
第二天,在那行字下面出现一行秀气的小字:“你是谁?报上名来。” 落款是安娜。安娜居然回复了!这大出同学们的意料,很多同学开始关注这块黑板,都想看看到底是谁在追求校花。
很快,秀气的小字下有了回复:“中文系一才子”。第二天,安娜也回复了:“既然是才子,就对个对联吧,对的好,我们接着联系,我的上联是:癞蛤蟆仰头望天鹅。” 同学们看了都觉得好笑,这分明是在讥讽才子,不过才子可没气馁,第二天他给出了下联:“韦小宝俯身摘鲜花”。
又过了一天,安娜的小字又出现了:“第一关算你过了,如果你真的爱我,明天中午十二点,你拿着九十九朵玫瑰在教学楼前的空地上大喊三声:安娜,我爱你,我就会走出教学楼接受你的鲜花,你有勇气吗?”
第二天早晨,黑板上出现了才子的回复:“没问题,你等我。”
到了中午,教学楼前的空地上人山人海,同学们都纷纷聚过来看热闹,就连教学楼里面也有很多人趴在窗口向外看。到了十二点,果然有一个人捧着玫瑰来到了教学楼前,不过,他没有喊,而是拿出了一幅长长的条幅,他把条幅放到地上慢慢地展开,几个字露了出来:“明早七点,南校门右转两百米……”
这是什么?是约会的时间地点吗?同学们十分好奇,更加聚精会神地看下去,只见这个人把条幅完全展开了,同学们终于看清了条幅上剩下的几个字:“好再来粥铺盛大开业!”
一直以来,我以为他总会在我的身后跟随,不论我什么时候需要他。因为他说过,他会等我一辈子的。可是,他食言了。
我和他是大学时候的同学。我16岁上大学,比他小两岁。在学校里,我总是小妹妹,和很多男生关系都很好。当然,和他特别要好。
我确实是没有想过男女之情的,可能是因为我还小。直到那一天,他突然面红耳赤地递给我一张电影票,期期艾艾地说,这是一部爱情片。真是老土,老土得可爱。不过我还是直截了当地拒绝他了。我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会选择他的,但是他没有退却。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无时不刻地出现在我身边,关心我,呵护我,什么事情,在我要做之前他已经抢先帮我做了。可是我告诉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他说,他会一直等下去,直到我同意的那一天。
大学毕业后,我们俩都被保送本校的研究生,不在同一个专业。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实验难题,基本上都是他一手包办了,连我的导师都和他的导师开玩笑:我那个师女婿呢?最近怎么没有看见他了?
5年的研究生一下子过去了,我也到了25岁的年纪。也确实考虑过选择他的。但是终究没有开口。为什么呢……可能还是觉得有些不完美。他总是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头发乱乱的,不修边幅。还有就是太瘦,虽然在南方人中不算太矮,却还不到一百斤,我还是比较喜欢运动型的男孩子。我直接了当地跟他说过我不选择他的原因,一向健谈的他沉默了好久。那时我倒是希望他能够听了这句话离开,但是他接着说:“我是对你最好的,这辈子都是。”
博士毕业后,我留校当老师,他选择了出国。当时同学们给他送行,我没有伤感,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个在我身边围绕了7年的人终于走了,我不用再喋喋不休地说,“我不喜欢你这个类型,你放弃吧”这样的话了。
很快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比我大6岁,家境很好,在他父亲的公司上班,当了一个财务经理,一个月可以收入过万,房子车子都有了。
可是交往深入下去,我就发现了差距。我说的话,他总是嗯嗯嗯的,半懂不懂。我的意思,他总是不能理解。这段感情断断续续维持了一年半,终于还是分手了。这时候,我才记起那个总是微笑地站在我身后,什么事情都不他来。
从小我都是优等生,考上的也是最好的大学之一。本科时是直博生保送,博士时是优秀博士毕业。所以我觉得身边的人都应该是这样子的,不用我费神地表达,可是我错了。
苦闷中我迎来了我的28岁生日。28岁的女人似乎就给人另类的感觉了,虽然照镜子我没有什么自卑和苍老的感觉,但是父母亲和朋友们都开始为我着急了。于是我开始了一轮一轮地相亲。
那些相亲的对象,要么有钱而粗俗,要么木讷而迟钝,还有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一个一个,都只让我更加想起天边的那个他来。那个睿智、懒散、关切、幽默、善辩的他。
在我副教授评审述职会上,突然我发现了他。坐在台下,眼睛还是那么明亮,人也还是那么瘦。头发看起来还是脏脏的,拿着一支笔,坐在前排微笑着看着我。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苍老了一点,不再像那个没事就要和人家滔滔不绝争辩的年轻人了。
原来他已经被学校作为人才引进回来了,不在我们系,但是是一个学院。我还在报副教授的时候,学校已经答应给他正教授的职位了。所以他有资格享受了一套不大不小的福利房,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装修房子的时候我经常去他家给他参谋,似乎又回到了四年前的日子,他给我端水,削水果,给我回答工作中的种种问题。
当我每次走进医院,总会看见身穿白色工作服的护士,为什么我的眼球会如此关注护士呢?因为你就是一名护士。白衣天使,是对你们最美丽的尊称。一身洁白工作服,映衬出你可爱的脸蛋,纯洁的心灵。一看见你那身工作服不禁让人肃然起敬。
还记得2008年护士节前夕,你对我说过,这个护士节我们一起结婚吧。你的这句话让我乐了好久,满心期待这天的到来。
我对你说,我们还没到定婚呢,怎么结啊?你说,那怎么办呀?我说,到时你就知道了。
其实我的打算是,在护士节这天送你漂亮的玫瑰花,向你求婚的。
时间在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也在热切地盼望这天的到来。
2008年5月12日,这个令多少人终身难忘的日子。中午十二点下班,买了玫瑰花,打算直奔你工作的某某县医院。当时我在市里工作,平时忙,没有时间陪你,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无论如何也要抽时间见你,让你高兴高兴,因为今天是你们的节日,没有想到临时有事耽搁了。
16点左右,地球终于恢复了平静,但这个城市已经满是苍夷,一片废虚。我不顾余震不断,立即乘车前往你所在的县城(还好道路没有完全毁坏,勉强可以通过)。赶到你工作的医院时,真的不敢相信,五层的医院大楼变成了三层,整个县城一片狼藉。有很多人在救援,我拔打你的电话,无人接听,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兆冲击着我的脑门。我发疯似的叫着你的名字,手里不停地扒着砖块,想从废虚里找到你……内心的悲痛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以后的日子里,我四处打听你的消息,可是一天,两天,三天……N天过去了,仍然不见你的踪影。
后来,你母亲给我来电说,你遇难了。那一刻,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泪水从眼角边肆意地流出,任其打湿脸庞。电话那头,你母亲也是泣不成声……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无法将你从记忆里抹去,因为我的心里满满装的都是你。多少个不眠的夜晚,总会想起我们曾经走过的日子,快乐地泛起阵阵涟漪。多少次打开尘封的记忆,因为想你了。多少次梦里回到我们相识的那段岁月,是那样的开心,甜蜜,难忘。
那是2007年正月初一凌晨,我被送进了某某县医院,因为是急性阑尾炎必须马上动手术。人生病没有个时间性,正当一家团聚,热闹度春节,偏偏遇上此病。
医生在手术前要做些准备工作,我躺在病床上,右下腹的阵阵疼痛让我痛苦不堪,脸也有些变形了,父母,哥哥,姐姐都在身边,安慰道:没有事,你当过兵的要坚强。我说,当兵的也不是铁打的,也疼啊。
正和家人说着话,这时,走过来一个护士,正眼一瞧,一身护士职业装,脸蛋红润,一双眼睛水灵灵,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纯里透着可爱。似乎疼痛也减轻了一些,难道美女护士能缓解病人的病痛?!
正望着美女护士出神,美女护士道,请把裤子脱掉。我心里有点纳闷,为什么叫我脱裤子?于是照办了。美女护士又道,把里面的裤子也脱掉。我的脸红了,终于忍不住了,我可以不脱吗?因为生平从没有在女孩子面前这么难为情,尴尬过。美女护士说,请不要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工作。因为要把右下腹周围的体毛清理干净才好动手术。听到此,我的表情才恢复正常。
阑尾炎手术非常成功,我在医院里住了一周时间。渐渐地与这个美女护士熟悉了,她叫雅馨。她待人很好,文雅,让人倍感温馨。
七夕,似那心上弦。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谁轻抚了一下?是织女么。
润扯着我早已愈合的疤痕。
这一刻,那一丝闪电般的刺痛,让我跌进了,
关于回忆带给我的幸福云端.......
七夕过后,一个人来到了情侣们窃窃私语的临江岸边,怜惜着这洒落一地的粉红色的玖瑰花辨,
不曾想这节我是看着别人过完的。
只是不知道,痴男怨女,在七夕的夜晚,葡萄架下,是否听到了牛郎与织女的对话?
你的另一半,牛郎(织女)此刻是不是正在与你共同淋浴着这神人的缠绵。
一直以来,单身的我们对这个节日的到来是如此的期盼,
是因为我们对神话般的爱情有着无比的向往?
还是我们对爱情仍有着如一的执着?
还是因为我们仍坚定着有关爱情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信仰。
或许七夕的光晕才能让我们清楚地识别银河那头,哪一颗星星才是属于你自己的。
再过几天,便是鬼节。
每每此时,想起曾经的那一幕。那一丝惊吓,以及随后缓缓流淌的那一股股暖流。
令我畅怀,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那些难以忘却的美好。
那是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七夕过后吧!我跟女友买了一些菜,来到租房。准备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犒劳一下劳累的一天。女友比我小,能做得一手好菜,像她这个年纪的并不多见。不大会儿,饭
菜做好,上桌,正当我们准备共进晚餐时,窗外的天一下子阴沉了下来,“要下雨啦!快关窗!”
女友急急说道。夏天的日头落得迟,此时一看,却跟深夜差不多。又逢鬼节将至,我故意将话题
往这个方向扯。
“你知道不?天为什么黑得如此之快?”我试控性地问。
“夏天呗!风暴很正常啊,你傻啊!”女友不满天气变化的如此之快。
“你才傻呢?鬼节来了,鬼门关洞开,下面的要上来寻亲人呢?”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看这天,说变就变,你看见没有?我们回来的路上有人在烧纸钱呢?”我眉毛扬了一下。
“吓我是吧!你个X人!吓不到我的!”女友撇了撇嘴。
“这个东西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继续努力着。
“吃饭吧你,还想吓我?”女友露出那一幅不屑的神气。
却忙着给我碗里夹菜,“把卫生间的灯打开,好不?房间的灯有点暗”女友带着哀求的口气说道。
终于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一把搂住女友瘦弱的双肩,“别怕啊,有你老公我呢!”
“你好得意噢!”女友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更多的是关于未来,让人极力回避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以至于我们后来发生了轻微地争吵。
“今天晚上什么都不要想噢!”女友下达了命令,以示抗议。
“不会吧,你也太不人性化啦,灭绝的传人吧!”我不甘示弱。
“你个木脑壳!自己去看看卫生间的垃圾筒里是不是多了一些东西....”女友解释道。
很多时候,我想忘了你,却发现你在我心里占据着太重要的位置,很多时候,我想对你说,爱你我真的累了,但我知道你不会在意。很多时候,我想放弃爱你,却又无法割舍对你的情感。
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你,我开心过,伤心过,失落过,甚至绝望过。只因望不掉你那美丽的笑容。
因为你的冷漠,因为你的不在乎,因为你的不爱,我曾多次告诉自己,一定要放弃爱你,放弃那个我深爱着,却不爱我的女人。可是每一次,登上QQ,看着你那亮着的图像,我都会不自觉的发送这类消息“你好”、“你在干什么”、“你最近过得好吗?”然后就静静的等待着你的回应,但一次又一次,直到你那亮着的图像变成了灰色图像时,也没有等到你的回应,这样的等待,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对你的这段情,是从网络上开始的,也是在网络中遇到你的,我知道你QQ号里的人员爆满,我不知道自己在你QQ号里的哪个角落里,也许你并不认得我,但是,我认得你,我知道你的名字,和你人一样的美,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你的名字作为网名,但我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你的真实名字,从加你QQ的那天,我就看过你的资料,我知道,那一定是真的,我相信那个真实的你---张淑莉。
我自作主张的把你放在我QQ号里最显眼的地方,并且专门的为你设置了一个分类,把你放在“我最爱的人”那组里面,那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我。
每次上线,我都习惯性的进你的空间浏览,我曾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把你空间里的一切都认真的看完。你空间里的日志和照片真的很多,应该是说,你空间里的内容,总在不断的更新着,我认真的阅读过你空间里的每一篇日志,虽然部份日志都是你转载的,可我觉得,我能读懂你的感受。你相册里的分类都有几十个,让我看到千姿百态的你,各种可爱各种美,你总喜欢抱着可爱的娃娃一起合影,可我觉得,你比那些娃娃可爱多了,你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漂亮的布娃娃。我偷偷的转载了你的很多相片,有的设置成自家电脑的桌面,有的传到手机上当屏幕,还有的,被我拿到照相馆去洗成大小不等的照片,小的放在皮夹里,大的挂在自己房间里的墙上,还有书桌上也少不了一张你那迷人的照片。这样,我就可以时常的看到你,每次,看到你那熟悉的身影时,我所有的不愉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常常对着你的相片发呆,你喜欢近距离的照相,照出来的效时,极为清晰,就如一个真实的你站在我面前一样,每当深夜来临,每当寂寞围绕着我的时候,我总喜欢对着你的相片聊天,诉说着我所有的开心或者不开心。你的每一张相片都是那么的迷人,每一张相片都牵动着我的心,我承认,最初爱上你,是被你那迷人的外表所勾住了心,但是经过对你漫长的了解,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你,爱上了可爱的你,纯真的你。你的每一条说说,我都看过,总是在猜测你当时的心情,我会陪着你一起开心,或是难受。你真的不知道还有一个我在陪伴着你,默默的关心着你吗?关注你的人真的每多,留言板的留言,是我空间里的几百倍,每次为你留言之后,等下次再进入你空间时,总是找不到自己在你空间里的足迹,也许是留言太多,你并没有看到我那小小的祝福吧。说说评论,相册评论,给我的压力真的很大,我选择默默的关注着你,我把你QQ设置成我最关心的人,也是我空间里唯一关心的人,这样,我就可以第一时间在自己空间看到你空间里的每一条动态。每次上QQ时,都习惯性的先去你的空间里看看,看着你所更新的状态想入非非。一次又一次去转载别的好友的日志,只因为很多日志都很符合自己的心情,真希望哪次你进我的空间时能够看到,明白我对你的心,可是你,似乎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空间。
我计算过了,从加你QQ的那一天开始到现在,我们认识有整整1111天了,也就是三年多了,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认识你第一年的时候,有一次无意间,你主动找我聊天了,看到你的QQ消息,我又惊又喜,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了,急忙打开对话框,看看你给我发送过来的消息,“你是谁?认得我不?我现正在删人,如果不认得,我就删了你。”看完你发送过来的消息内容,起初是有一种由山谷跌落悬崖的感觉,慢慢的将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感觉到自己嘴角露出了笑容,终于,你知道我的存在了。我马上回复道“我认得你,你是张淑莉”,然后,继续发送QQ消息给你“我的名字叫***,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就为了等着这条消息的回复,我看着你那亮着的QQ图像,在网吧等了一下午,也没等到回复。我想继续问你,可是又怕打扰到你,我怕我哪里说得不好,你随手把我拉入黑名单了,如今的我已不奢求能够得到你的爱,只愿能默默的陪伴着你,默默的爱着你。
都说上帝是公平的,他在为你开启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会关上一扇窗户。
莫颜是个美女,那是对她脸的评价。她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孔,遗憾的是她没能拥有魔鬼般的身材,所以别人对她的评价就是:莫颜特别可爱,如果能瘦点的话那就是个大美女了。莫颜也想过减肥,可是没能坚持的下去,她知道自己虽然有点胖但是体质并不是特别好,所以她老是自我安慰,这世上美女虽然很多,但是我不丑就行了。即使这样,喜欢莫颜的人还是很多。可是莫颜觉得没感觉的恋爱都是对彼此的伤害,所以她一直单身,把那些喜欢她的人都给认做了哥哥或者仍然做着朋友。
认识莫颜的人都说莫颜很温柔,说话柔柔的,笑起来也柔柔的。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莫颜骨子里的叛逆。18岁那年莫颜第一次离开家去别的城市读书,她就变了。抽烟、喝酒、打架,她认为这种生活很潇洒。19岁那年她突然发现这样的生活很是浪费时间,所以她决定好好读书,不再出去玩了。莫颜以为凭着她的聪明,她会把以前所缺失的一切都能重新给补回来,并能在这个藏龙卧虎的学校里能撑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
可是,她却忘了一件事,命运是很喜欢同人开玩笑的。莫颜的表哥知道莫颜读的是卫校,学校里基本都是女生。某天,莫颜的表哥发了一张彩信给莫颜说彩信上的帅哥是他的好朋友,叫莫颜给他好朋友介绍个男朋友。看到彩信的第一眼,莫颜的心就动了一下。但是莫颜很快就停止了自己的想法,并答应把自己的死党介绍给表哥的好朋友。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他们之间并没有谈,连最基本的聊天也没有。这事也就不了了之。莫颜以为自己不会和他有什么交集的。
2011年3月15,最最疼爱莫颜的外公住院了。在外地上班的表哥不知怎么知道了这消息就打电话给莫颜,当时莫颜也在外公住得人民医院实习。她哭得泣不成声,根本讲不清楚外公的情况如何。那天晚上莫颜和朋友去了网吧,她进了表哥的歪歪公会跟表哥讲了具体的情况。因为莫颜很少玩歪歪,所以她并不知道,她在跟表哥讲话的同时,旁边还有个人一直在。
那是第一次,莫颜和她表哥的好朋友楚浠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交集。
表哥有事离开后,楚浠就一直和莫颜聊天,让莫颜抑郁的心情消散弥迹。楚浠是个很霸道的男人,他知道莫颜还没男朋友,所以他就直接告诉莫颜要追她。其实莫颜知道自己本身就喜欢他,所以也就直接答应了。
有人说莫颜很不矜持就看了一张彩信就答应做楚浠的女朋友了。可是再莫颜来看,喜欢就是喜欢,没必要扭扭捏捏的故作矜持,有时候,感觉对了就不想失去。因为找对一种感觉真的也很不容易。以后的日子,楚浠每天都有打电话发信息给莫颜。
莫颜也第一次有了女为悦己者容得体会。她开始学着打扮,开始不再素面朝天。素颜朝天的莫颜可以说是一个干净纯洁的天使。可是化了一点淡妆的莫颜清纯中带着点诱惑,更是让人觉得耳目一新。莫颜就想等着楚浠回来,她就这样出去见他。
就这样等了二个月,莫颜的表哥回来了,表哥告诉莫颜,楚浠过几天回来。
可是楚浠没有回来,而且电话和短信越来越少基本上都没有了,有时候莫颜主动发过去,楚浠也不怎么回。终于有天楚浠打电话给莫颜并告诉莫颜以后别发信息在他QQ上了,说QQ被人盗了。聪明如莫颜,她怎么会相信楚浠的这番说词呢。6月底,表哥回来订婚了,看着表哥和未来表嫂幸福的样子,莫颜终于还是忍不住发了条信息给楚浠,问楚浠是不是有了别的女朋友了?楚浠只是说他很纠结让他想想。
表哥看着莫颜难过的样子终于忍不住说:妹妹,你和他是不会有结果的,在我的群里,每个人都知道有个网名叫高调的女人是他相恋了6年的女朋友,而且他们过年就要结婚了。莫颜自嘲的笑了下,其实她知道,只是楚浠没亲口跟她说,她还不想死心。
“丫头!起床啦!今天是情人节!你不会忘了吧?”
电话那头发出了懒洋洋的声音!
“宝贝!蒽!我还没起呢?昨晚熬通宵的!好困噢~”
“你又熬夜了?你不知道熬夜伤眼睛吗?你最近老说眼睛痛!你怎么还熬夜?男孩很生气!最近女孩都熬夜到很晚才睡!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每次和她讲道理!她总是笑啊笑的不停!这不!电话那头…“哈哈哈!宝贝!你什么时候成我奶妈了?知道啦!我马上起床噢!今天是情人节耶!你就少生气啦!”
男孩刚准备说些什么!女孩就把电话挂了!
:哎!这丫头!可爱又不听话!
女孩快速打理好一切!拿出了那件情侣衣!上次和男孩逛街!她偷偷的买下的!然后把剩下的那件也送给了男孩!并嘱咐男孩!情人节一定要穿!女孩在镜子面前!左右看了下自己!
“真漂亮!我挑的衣服就是漂亮!”
拿起包!带着那份神秘礼物!她匆匆的下了楼!男孩看见那抹靓力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没错!那女孩就是他家丫头啦!
“喂!看什么那么入神?你不会刚刚背着我又看一美女了吧?”
男孩回过神!摸着女孩的头!
“傻丫头!在美的女人在我眼里!都没有你漂亮!我的心里全是你!怎么还有空闲时间看美女呢?”
女孩嘟着小嘴!
“那你刚刚看什么那么入神?还说没有!臭蛋!菜牙!”
“哈哈!看来你醋吃的不小丫!我刚刚是看你的啦!今天丫头真的好漂亮噢!”“人家每天都很漂亮!你没发现丫?我今天委屈自己了!一大美女走你旁边!你不要太幸福噢!”
男孩笑的弯下了腰!不过说实话!丫头确实很漂亮!她的心更漂亮!
“丫头!我希望我们每天都能这么有说有笑!
说着从单车后拿出了他为女孩准备的礼物!
“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噢!你这是像我求婚吗?呵呵!偶委屈点!嫁给你吧!”
女孩手捧玫瑰!臭着玫瑰的香!
“对了!我也有礼物给你呢!我熬夜就是做这个啦!”
男孩看着那份礼物!原来是一个抱枕!一个女孩亲手刺秀做的抱枕!男孩眼角红红的!原来傻丫头熬夜是帮自己秀抱枕!他紧紧的抱住了女孩!
“傻丫头!其实你就是情人节送我最好的礼物!”笨蛋!我送你抱枕可是有理由的呢?我希望你一生一世只爱我!不许对我凶!不欺负我!时时刻刻都要想着我!不许看其她美女!要相信我!我不开心!你要逗我开心!我哭了!你要陪我一起哭!我生气呢!你要把肩膀借来给我咬!在你心里!永远觉得我是最美的!”
男孩抱紧了女孩!
“丫头!我谨记了!呵呵!走吧!带你去吃大餐!”男孩女孩一起手牵手!走在马路上!
“哇!看见那对情侣没有?好般配噢!”路人甲!
“亲爱的!你看他们!情侣衣好漂亮!我也想穿!可惜你就不允许!好羡慕噢!”路人乙!
“绝配!我要是有那个帅气的男朋友!死也愿意啦!”路上丙!“花痴!那你***吧!”路人丁!
………
女孩幸福的依畏在男孩怀里!他喜欢这样!
合适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84岁吧。那时候什么也不用做,有好多时间彼此相爱。──朱迪,5岁
等我读完幼儿园,就得开始考虑为自己找个妻子。──汤米,5岁
两个人之间的爱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我听人说,这和身上的味道有关。大人们都很喜欢用香水。──简,9岁
我想大概会被一支箭之类的东西射中吧……应该不疼的。──哈伦,8岁
爱上一个人的感觉会是怎么样的?
会像发生了雪崩,你得拼命地向前跑,不停地跑。──罗杰,9岁
如果会像学拼写那么麻烦,我可不想试。太花时间了。──里奥,7岁
外表重要吗?
如果你希望一个不是亲戚的人爱上你,当然是长得漂亮点好。──珍妮,8岁
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我长得应该算不错了,可是没听说过有谁想嫁给我 。──加里,7岁
外表是不能持久的。你有多少钱才最重要。──克里斯汀,9岁
为什么恋人们总是手牵手?
是怕戒指掉下来吧。那些东西很贵的。──大卫,8岁
愿意恋爱吗?
我还是很希望和人谈恋爱的──只要别是在电视放《阿森一族》的时候。(注:《阿森一族》是美国很受欢迎的动画片)──安妮塔,6岁
就算你想躲起来,爱情也一定会找到你的。从 5岁起,我就常常想藏起来不让人看见,可是那些女孩老是能找到我。──波比,8岁
要成为一个好的爱人,应该有什么条件?
起码得会签支票。就算你有好多好多爱,也得付好多帐单。──爱娃,8岁
怎么让别人爱上你?
告诉她你有好多糖。──阿朗佐,9岁
请她吃饭吧。一定得是她喜欢吃的东西。我自己就很喜欢吃法国菜。──巴特,9岁
怎么判断在餐厅里吃饭的两个大人是不是在恋爱?
看看是谁付钱。谈恋爱的男人都愿意付钱。──约翰,9岁
恋爱的人总是我盯着你你盯着我,吃的东西都凉了。──布拉德,8岁
恋爱的人准会叫甜品……他们心里准是很甜。──克里斯汀,9岁
当一个人说我爱你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
她没准在想:爱是爱,不过最好他能勤点洗澡,至少一天一次。──米歇尔,9岁
人是怎么学会接吻的呢?
多看点肥皂剧一定有好处。──凯琳,9岁
应该在什么时候亲吻自己喜欢的人?
除非我有足够多的钱,买得起结婚戒指和摄像机,否则我不会去吻一个女孩子。因为女孩子们总是想把结婚那天录下来。──吉姆,10岁
我可不想在别人面前这样做,会很害臊的。不过如果没有别人看见,我可以考虑亲一个好看的男孩……一两个小时就够了。──凯丽,9岁
爱情怎样才能持久?
多花一点时间,不要老是想着上班。──汤姆,7岁
别忘了她的名字……那样会把事情弄糟的。──罗杰,8岁
接吻的本事很有用。就算你忘了清理垃圾,她也会原谅你的。──兰迪,8岁
“玛吉针”是世界上最奇特的针法,是它,补好了一颗破损的心。安德鲁是一个年轻人,几年前父亲把一家经营多年的纺织公司交给了他,没想到,生意一落千丈,没多久就债台高筑,安德鲁沮丧极了。
安德鲁想了几天,决定一个人去山地旅游,放松一下心情。
一天傍晚,雨下得很急,他正背着行李在山间徒步前行,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翻下了山坡……
醒来时,安德鲁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温暖的小屋里,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旁边放着一身换洗的衣服,不远处有一个黑发披肩的姑娘,正一针一线仔细地缝着什么。
姑娘名叫玛吉,她在山坡下发现了摔伤的安德鲁,把他救回了家,并让他养好伤再走。
就这样,安德鲁在这间小屋里住了下来。时间一长,他开始观察起这个姑娘来,发现玛吉每天都在做衣服。凭着职业敏感。他觉得玛吉的手艺绝对不同凡响,不但针脚细密工整,而且富于变化,衣襟上的图案层次分明极有动感,简直称得上是一个纺织艺术家。
安德鲁情不自禁地说:“玛吉小姐,你做的衣服真漂亮啊!”
姑娘听到安德鲁的夸奖,羞涩地笑了,对他说:“这是我家祖传的一套特殊针法。”玛吉的话让安德鲁心头一动。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了,安德鲁舍不得走,他发现自己爱上冯吉了!
终于有一天,安德鲁忍不住开了口,支支吾吾地说:“玛吉,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有家纺织公司,你能做我的技术总监吗?”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玛吉竟冷冷地拒绝了他,说:“不愿意!”
安德鲁的心一下凉了,这时只听玛吉大声说:“如果你要我做你的妻子,我就跟你走!”
哈哈,安德鲁又惊又喜,一把搂过玛吉,喃喃地说:“我就是这个意思呀!”
安德鲁赶紧打点好行李,准备第二天就回去安排婚事,玛吉则说要等父亲晚上回来才能定。
第二天一早,安德鲁就叩响了玛吉的房间,叩了好久,都没有回应。他急了,忙推门进屋,发现里面空荡荡的,桌上放着自己那件破损不堪的外套,玛吉已经把它补好,衣服上还放着一张字条:“父亲不同意我和一个白人结婚,你再也不会找到玛吉了,再见!”
安德鲁手里攥着那件玛吉亲手织补好的衣服,他不敢相信自己失去了玛吉,心想:命运对自己为什么如此不公?父亲把一家好好的纺织公司交给自己,却给自己办砸了,遇到一位好姑娘,却横遭长辈阻拦……
从那之后,安德鲁四处打听玛吉父女俩的消息,可都杳无音信,他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心痛难忍时,就拿出玛吉补好的那件外套,轻轻抚摸细密的针脚,就像抚摸玛吉那双勤劳灵巧的双手。
这天夜晚,安德鲁又一次拿出外套,含着泪注视着玛吉织补过的痕迹。
突然,安德鲁像是发现了什么——玛吉的针脚密布在衣服的破损处,针针精巧,细致无双,可不知道为什么,夹克衫后襟上有一小块,明明没有破损却也被缝上了细密的针脚。这是什么?是图案吗?好奇的安德鲁仔细地观察起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当安德鲁意识到那图案的真正含义时,他拿着衣服的双手几乎颤抖了:图案不是别的,正是一套针法,玛吉是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祖传的针法教授给他!
突然,他眼前一亮,发现图案最下方隐秘地绣着几个字母,拼起来就是:安德里斯。安德里斯?这应该是一个地名,难道这是玛吉在暗示自己找寻她的线索?
安德鲁兴奋极了,立马踏上了寻找玛吉的旅程。
终于,在一个名叫安德里斯的小镇,他打听到了玛吉父女的消息,当他敲开玛吉家大门的时候,迎接他的正是玛吉花一样的笑脸。他望着美丽如初的玛吉,嗔怪道:“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呢?”
玛吉笑了,她把安德鲁拉进屋子,拿起了桌子上的针和线。说:“来,我教你最后一针!”
“什么最后一针?”安德鲁愣住了,玛吉却笑得合不拢嘴,原来,那件衣服上的针法少了最关键的一针,如果安德鲁只是贪恋针法而不是真心爱玛吉,那他得到的将不过是一套粗糙低劣的针法!
安德鲁把聪明可人的玛吉拥在怀里,会心地笑了:如果不是自己日夜思念玛吉。睹物思人,他会发现这套针法吗?如果不是他真心爱恋玛吉,他会获得那宝贵的最后一针吗?安德鲁知道隐藏在衣服上的这套针法是玛吉对他的爱,也是玛吉对他的智慧考验。
安德鲁用玛吉的针法申请了专利,挽救了公司,他把这种针法取名叫“玛吉针”,那是一套爱的针法,它补好了一颗破损的心。
身边的女友大都是一些懂得经营婚姻之道的人。一日闲聊,谈起成功经营婚姻的奥妙,居然众口一词曰:请适时微软。
女友青向来都是众人羡慕的对象,人长得漂亮,性情温和,未嫁时是诸多异性追求的对象,嫁人后又成为先生唯一宠爱的对象。她的先生事业成功,感情细腻,平日不管多么忙碌,总是不忘给青制造一点小浪漫,比如床头上的巧克力、梳妆台前的香水,一直以来,她的幸福,好得让女人嫉妒。可她偏偏不知好歹,熬不过婚姻的七年之痒,跟自己的同事搞起了婚外恋,且愈演愈烈,眼见得纸包不住火了,她决定跟先生摊牌。和平谈判后,一起吃早餐,先生像往常一样把蛋白放到了自己碗里,把蛋黄放到了她的碗里,青问:你为什么还对我这么好?先生答: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早餐,习惯了这样爱你。青的眼睛就湿了,主动向前紧紧拥抱了先生。问她后不后悔,她笑说,婚姻只'允许妥协,如果不懂得适时微软。那爱就没有意义了。
李碧华说:真正的爱情必然有考验、痛苦、忐忑、诱惑、悲哀……种种经历,才算完美,这中间也就必然要流泪。从未在长夜哭泣,成就不了心头血肉。看来这些话是有根据的。
我们的感情生活总是需要微软时刻,就像过日子需要柴米油盐酱茶醋,缺了哪一样生活的滋味就会大不一样。通常婚姻里的适时微软,是男人和女人的情感加油站。
有一个女友对此做出了新的解释。她和老公是大学同学,从校园恋进入婚姻,有一对龙凤胎儿女,日子过得平淡而充实。后来,老公被调到上海工作,两个人的日子开始磕磕碰碰,他感受不到家的温情,她累的时候身边没有一双亲密相握的手,两个人在电话里吵见面时吵,吵到谁都懒得吵的时候,他们决定分手。分手那天,他请妻子和他的一双儿女陪他一起再去超市购一次物。在水果摊前,8岁的女儿知道带斑点的香蕉不好看但好吃,8岁的儿子则知道有脐的脐橙才好吃,问他们是老师告诉的吗?一双儿女齐齐摇头,四只可爱的小手一起牵住了爸爸。女友不禁细细思量起了自己十年的婚姻,因为怕鱼刺卡喉,每次吃鱼,先生总是投其所好地做鱼丸;如果一起过马路,走在左边保护她的总是老公……
是啊,总以为一切都过去了,可是那些我们平时忽略的痕迹,却慢慢累积成为婚姻里的爱的习惯。其实,那才是最动人的微软时刻。而所有这一切,让女友相信,有一种幸福,既要承认也要适时表达。从超市出来的时候,她对他说:咱们一起回家吧。
这件事情让我感动了许久。是的,婚姻作为一种爱情的形式,适时微软是必不可少的。
生活中,我也是一个适时微软的女人。每次吵架后,看他小心翼翼地端来一碗百合莲子粥主动求和,也就适时地让自己的笑脸在粥碗里一点点灿烂起来。这样的快感,让我们知道了过日子的滋味。
我父母的婚姻可以说是幸福的。虽然父亲脾气暴躁,但是他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因此他们修补婚姻的过程,更像是一出出闹剧。
记得我7岁那年的一天,父母不知为了什么事吵架,母亲—边哭一边悲愤地整理行李,要离家出走。父亲坐在客厅里,佯装镇静地看书。幼小的我很紧张,在房间与客厅之间来来回回地跑着,—边跟父亲报告:“妈妈要离开我们了!”一边跟母亲哀求:“妈,你不要丢下我!”可是,他们两个人看起来都不为所动。
正当我哭哭啼啼,跑出去要追提着行李即将走出大门的母亲时,父亲忽然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拦在母亲前面,左手拿着铁锤,右手拿着钉子,双手越过母亲的头顶,把我家的大门砰砰砰地钉了起来。
我愣了一会儿,破涕为笑。母亲开始也是一脸惊愕,但立刻就忍不住笑了起来。第二天,门上的钉子就拔掉了,但是那两个钉眼,却让父母彼此互相取笑了很多年。
长大之后,跟母亲闲聊,有时候,她会抱怨父亲胡乱发脾气,气得她想一个人搬出去住。可是,当父亲牵着她的手在小区一圈又一圈散步时,妈妈又会带着小女孩崇拜偶像一样的神情对我说:“你爸爸就是脾气坏点,其他什么都好。他聪明好学,工作认真,情感专一,我也算是嫁对人了。”
父母就这样吵吵好好地度过了将近40年的婚姻,直到母亲在62岁那年不幸病逝。母亲过世之前,在医院住了半年多。200多个日子,没有一天间断,父亲每天下班后就直接到医院去,亲手喂母亲吃饭,给她换衣服、按摩,陪她上厕所。那时的父亲仍然在高校授课。母亲离开之后,父亲每天在家里整理母亲的遗物,把母亲的每一张字条、照片,用笔记本一本一本地贴起来留念。
如今,我也已经步入婚姻近10年,我的婚姻,也是一样的有争吵,但我从没想过要放弃,因为我心中明白老公爱我,爱这个家,我们只是很正常的摩擦,互相让让或哄哄便又重归于好,甚至彼此的情感会在这种修补中加深,加固。这就如同一辆汽车,它的动力没坏,只是某个小零件出了问题,及时修补便依旧是辆好车,而且在修补时我们更熟悉了车况,驾驶起来更是得心应手。
那次回家,母亲闲聊时给我讲起她和父亲的陈年旧事。
那年刚过上寅吃寅粮的日子,父亲偏又染上了赌瘾:母亲就耐心地劝他,白天还要做工啦,身体要紧啦。父亲不听,有时赢了钱,就喜滋滋地往母亲手里塞。母亲跑得远远地,说,脏手哩。后来父亲钱输光了,就开始偷家里的米,先是一把一把地藏在口袋里,然后一点一点往裤卷里装,一年的口粮很快就输光了。第一次米缸见了底,父亲也慌了神。但还要索性再去赌一把。母亲一边帮他装最后的一点米,一边流泪说,输光了,你总回心转意了吧。
父亲回来时果真输了个精光,在母亲面前痛哭流涕:你怎么就不跟我吵呢?并发誓要剁去不争气的手指。母亲不舍,一把抱住说,手指还要干活儿哩!
那你是不是很爱父亲?我问母亲。母亲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什么爱不爱的。说完,又开始低头缝制父亲的棉鞋,那父亲是不是很爱你?我依然纠缠不休。母亲白我一眼,竟很为难地轻轻地吐出了那个字。听到母亲的声音不太自然,甚至有点别扭,我笑了。
他送过花给你吗?我仍追问不停。因为我总爱将爱情和鲜花联系在一起,母亲很干脆地说,送过!我问,什么花?母亲答得飞快:棉花!我笑得喘不过气来。
但母亲的确很喜欢棉花。她说棉花暖和,而且可以卖钱过日子。接着母亲很认真地说,就在那年,父亲开始顾家,开始安心地种地了。其实我知道,母亲和父亲之间,根本不可能经历风花雪月的爱情。他们只是靠了媒婆的撮合,就走进了婚姻。这一过就是40多个年头,像是母亲手中的针线,紧密地缝着他们牵手共度的每一个日子。我问母亲,你有没有想过离开父亲?母亲坚定地摇头,没有。我有些不解地说,但他那时很对不起你啊。母亲回答,两个人说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那一刻,我被深深地打动了,因为母亲的死心塌地。一直以为,爱情是世上最没有把握的东西,至多只是生活中的一束阳光,一滴雨露,一阵春风。不想,爱情却应该是一生的交付和给予,无怨无悔,倾心倾力。前几日,一位女友在电话里告诉我,她离婚了。声音很现代,没有半点的疼痛。我依然记得那年情人节,她抑制不住满心的幸福和陶醉,跑过来冲我说,天啊!他送了我99朵玫瑰!此后,女友就开始了她的爱情,一发不可收拾。“爱情?鬼才信!”女友的声音渐去渐远,像是一切遥远的记忆,丢进了风里。突然间,我记起母亲的那句话:只要你好好地待他,没有过不好的日子!
那天,他骑着单车去图书馆。一个女孩突然站在路边挥手:“同学,我扭伤了脚,又急着去排练节目,你能带我一段路吗?”很少和女孩近距离接触的他,红着脸点点头,女孩上了车,又问:“你去图书馆?”他反问:“你怎么知道?”她咯咯地笑:“我会猜呀!”
女孩让他在学校的演播大厅前停下来,笑着说:“谢谢你!学校的50周年校庆快到了,记得来听我唱歌呀!”说着,她蹦蹦跳跳跑上了台阶。他忽然感到奇怪:她扭伤了脚,怎么还能跑得动?此后几天,她总是在路边和他偶遇,一副脚伤未愈的模样,他不去拆穿这件事,总是骑车带她一程。
不久,校庆周年到了,她演唱了一首《你知道我在等你吗?》,甜美深情的歌声,深深打动了他。
后来,他们恋爱了,他发现她的手机铃声,就是她自己唱的那首歌:“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反反复复,只有前面这几句。他问她:“为什么要用这首歌当铃声?”她狡黠地一笑:“谁让我莫名其妙喜欢上你了呢。”他又问:“怎么只有前面这几句呢?”她说:“接下来的歌词有些悲伤,我不喜欢……”
转眼间,毕业的钟声敲响,她在亲戚的帮助下,顺利地找到了一份薪水丰厚的工作。他想和她留在同一座城市,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好暂时到快递公司上班。
那天,她带他回家。他精心准备了一番,带着丰厚的礼品登门。她的父母本来很热情,听说他只是一名快递员,却立刻态度大变,尴尬之余,他只好找了个借口提前告辞。冰冷的防盗门刚刚在身后掩住,他就听到她大声喊道:“他可是我的男朋友呀,你们这是什么态度?”她的母亲则以更高的嗓音说:“难道你真的打算嫁给一个农村来的快递员?真没出息!”
那一刻,他感觉所有的自尊碎落一地。他决定到外地去寻找机会,她送他上火车后,发送了一条短信:“歌声不变,此情不变。”他知道,她是在用这种方式,向他作出承诺。他暗暗下决心要努力打拼,尽快回来找她。
接下来的几年,他辗转了不少地方,却总是找不到努力的方向,屡次的失败,让他没有勇气和她联系。但是,每到一座城市,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拨打她的电话,话筒的那边,总是传来那熟悉的铃声:“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他总是不等电话接通,就迅速挂断,这歌声给他力量,让他知道她还在等他。
五年之后,他终于拥有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拨打那串熟悉的号码,没想到歌词已经变了:“你知道我在等你吗?你如果真的在乎我,又怎会让握花的手在风中颤抖……”
他挂断电话,火速飞往她所在的城市,一位老同学来接他,叹息着地对他说:“五年了,面对父母的逼婚,她独自苦苦挣扎,那时你在哪里?一年前,她上夜班摔伤了腿,在病床上孤单地躺了三个月,你又在哪里?她说过要等你,可她没有等到。一个月前,她已经和别人结婚了……”
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手中那一大捧玫瑰花,在风中颤抖……
十年前,小倩嫁给她老公的时候,正是她老公春风得意之际。不但自营的小公司干得顺风顺水,偶尔他还会在当地电视台的一档情感类节目中客串一把导师。有才气、帅气又事业有成,难怪小倩当初那么义无反顾地非他不嫁。
而小倩老公之所以从N个追求者中选小倩做老婆,看中的正是小倩不但爱他,而且懂他欣赏他甚至崇拜他。婚后,小两口自是无比恩爱,第二年又喜添贵子,事业家庭皆顺风顺水。
就在他们结婚第五个年头的时候,公司因为一次事故,效益开始每况愈下,苦撑一年后,不但没等来什么柳暗花明,还负了不少债,只好关门大吉。这时候,他们的儿子刚刚上幼儿园,正好需要家长每天接送。于是,小倩老公便对小倩说:“我在家接送孩子,另外再找点兼职的活干,你继续上你的班,等有机会咱东山再起。”
可是,小倩只是一普通工薪族,薪水有限,房贷、债务、一家三口的吃喝等费用,让他们的生活日渐窘迫。偏偏这时,小倩老公的身体又出现了一点小状况,虽无大碍,但暂时想出去找点事干的想法只能搁浅。
渐渐地,家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压抑,小倩一下班就拉着脸,话里话外嫌弃老公不挣钱。小倩老公原本心里就不怎么舒服,被小倩一埋怨,脸上就更挂不住了。于是,夫妻矛盾开始升级,终于在一次朋友聚会后,达到了顶峰。聚会的几个人都是老公的好哥们儿,之前都不及老公,可风水轮流转,眼下却正好倒了个个。加上那几个哥们儿的太太在聚会上又有点显摆,小倩便觉得丢了面子,回家后就挖苦了老公几句。没想到却激怒了老公,这个男人一改往日的儒雅大度,眼瞪得溜圆冲她咆哮。小倩更火了,一冲动,便口不择言起来:“人家都是日子越过越好,咱倒好,越过越差劲,这两年要不是我上班挣钱,你爷俩就得喝西北风了。你堂堂一个大男人,没本事养家,还有什么脸跟我吵!”
这一下,不偏不倚正好戳到小倩老公的痛处,他顿时无语,没有再跟小倩吵,只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抽闷烟,一宿都没出来。
从此,两口子之间便有了一道隔阂,脸拉的一個比一个长。
大约又过了一年多,有一天,当年小倩老公客串电视节目时的一位导演专程找到他,原来那位导演已辞职下海创办了一家影视广告公司,因为欣赏小倩老公的才华,特请他出任公司的策划总监。
小倩老公立马就来了精神,而且身体状况似乎一下子好了许多。一上任,果然如鱼得水,不到两年,他就协助老板将公司打造成了本市的业界老大。老板也很义气,不但奖他一部座驾,还把他的年薪一下子就涨到了七位数。
此时,那点房贷、债务等等自然就成了小菜一碟,他们的小日子也随之来了个脱胎换骨。按说苦尽甘来,两口子应该和好如初了吧!然而却没有。
小倩倒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可她老公却好像并不怎么开心。在外面谈笑风生,一回家却少言寡语,对小倩依然关爱,只是交流越来越少,笑声越来越吝啬,尤其当茶余饭后两个人对面而坐的时候,居然有些尴尬。
小倩老公也曾动过跟小倩分开的念头,但思来想去终是不舍。只是他常常不知不觉就会想起当初落魄时,小倩对他说过的那些狠话。一想到这些,他心里就堵得慌,又苦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出口排解一下,只好将这块郁结的阴云挂在了脸上。这样无疑给他们的婚姻生活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霾,令人窒息,却又很难驱散。
其实说起来,小倩当初的怨声载道也情有可原,尤其他们又是从有到无,这种心理落差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得了的。但再怎么怨声载道,说话也得过过脑子。夫妻关系就是这样微妙,有时候生死考验都经受得起,有时候却连一句狠话都担待不起。所以,既然牵了彼此的手,光有花前月下的情怀还不够,也要有荣辱共担的胸怀才行。夫妻彼此虽是个体,但婚姻却是一个整体,无论日子高潮还是低谷,也都是两个人的事。当生活处境遭遇瓶颈时,不管你的怨气或压力有多大,那些伤人心的过头话,也最好别让它出口,这除了给自己积点口德,更是对伴侣乃至婚姻最起码的尊重。
大学毕业后我也工作了几年,找了个挺好的对象叫小菲。眼瞅着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是房子这道坎却把我们给活生生的难住了。我自小在农村长大,为了上大学父母已经为我付出了那么多的辛劳,在房子的问题上实在不好意思开口。于是只好东拼西凑,拿了自己几年的积蓄和小菲来到了售楼处。
到了售楼处,遇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胖大姐,他一进门就满脸堆笑的来到我们面前。“小伙子,来着看看我们的房子把,四千元精装修,拎包入住。价格便宜还公道,一准你丈母娘看了高兴。”胖大姐说的是眉飞色舞,但是我的心里不由的打了个寒颤,四千元呢,抵得上我多半个月的工资了。于是我低头看了看小菲,他的小嘴也翘到了天上,于是我一咬牙一跺脚,交下了二十多万的首付。没想到我这才工作几年就背上了房奴的帽子,但是这还不算完,丈母娘知道我为了买房子贷了款,回到家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一个劲的说我没出息,没本事。还没有结婚就先让她女儿背上了一屁股债。
正当交房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时,丈母娘把我找了过来,说房子好了就能和小菲结婚了。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呢,丈母娘又说,娶我闺女还要准备十万的彩礼钱就行了。我一下子懵了,十万呢,房子还没到手呢。贷款现在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再加十万我可怎么过啊。正当我左右为难时,丈母娘脸色一下子有晴转多云了。
“怎么,嫌我要多了?我告诉你,要不是看你还着房贷,我才不会这么便宜你呢。”我连连称是,忙不迭的退了出来。
正当我和小菲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聊时,忽然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是家里的妈妈打来的,我一接电话,他就哭着和我说:“快回来吧,你爸爸得了肿瘤,他想在看你最后一面。”我放下电话,和小菲坐上了回家的大巴。
回到家我妈一把就把握拉了过来说医生说了,赶快手术不然就没救了。我二话不说背着我爸爸就往医院里敢,到了医院刚刚安排我的父亲住下。手机又响了起来,我一看丈母娘打来的,没办法,只能接了。电话里丈母娘啥也没说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通臭骂,“你那死鬼老爹死就死了,你还有功夫带他到医院,你的钱是不打算给了把,我告诉你,这次我叫了菲菲她七大姑八大姨都来看你们的房子,你要是怠慢了我闺女就别想娶她进门。”这次我习惯性的听完他的电话然后淡定的关掉。为了爱情我买了房子,丈母娘的脾气我也可以忍受,但是现在看着老父亲躺在医院的急症室里我难道真的有心情来继续这一场如同儿媳的感情么,想到老父亲背我上学时的一幕幕场景,我的眼眶湿润了。我没有多想,带着小菲回到了城里。见到丈母娘我当着她的面和她说我和小菲分手了,这个婚我不结了。房子我也卖掉了,你看看谁家的人有本事你自己找去吧。我头也不会的离开了丈母娘家,丈母娘一个劲的骂我不地道,同样的小菲在我身后哭的昏天暗地。
卖掉了房子我拿着自己的钱跑到医院为自己的父亲交了手术费,看着父亲缓缓被抬上手术台我的心里感觉很舒坦,钱是王八蛋,没了咱再赚。爹,孩儿就是不结婚也不会看着你病倒的。
生活里的柴米油盐、彼此牵挂、搀扶帮衬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纪念,超越雅俗,穿越浪漫,仿佛是一轮冬日暖阳,温暖着彼此。所谓的“纪念日”,不过是人们苦于生活的平淡而刻意制造出来的东西,好为白开水一般乏味的生活增添些许滋味和一丝亮色。
老屋西厢房的墙壁上,挂着一组装上了镜框的相片,都是黑白色调,泛着古色古香的棕黄色,似在向人们讲述着一个悠远的故事。
照片里的男女主角是我的外公和外婆。
我不会傻到认为外公外婆年轻时代,那种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促成的婚姻会有任何爱情可言,但我相信揉进柴米油盐滋味的婚姻会天长地久。有一次我突发奇想,央求母亲查到外公外婆的结婚日期,便拉着表姐,盘算着为老两口举办一场结婚纪念日庆祝晚会。
照片里的笑靥如花昭示着相濡以沫的幸福。我信心满满,向外婆提出这个构想。
可得到的却是外婆的嗔怪。我以为是老年人的保守和僵化使她有了这样的反应。
然而,一直没有插话的母亲开口了:“纪念日?你这个想法很不错,但不是外公外婆所需要的,因为你不懂他们的生活,还是多看看吧!”
那天,正是除夕。外公正张罗着贴春联,这是每年除夕外公必须亲自操刀的大工程。外公本是庄稼人,身体硬朗,但登上板凳去张贴春联总有些让人担心。外婆三番五次地劝他放弃,外公却固执己见。外婆只得一直陪伴在外公身边。我看见外婆用手扶住凳子,吃力地仰着头,嘴里不停念叨着“小心小心”。外公贴春联之前先要除净已经发白的旧对联,耗时太久,外婆明显有些撑不住了。我上前帮忙,外婆忙推我走:“你小孩子家,手上没数,不知道轻重。”于是,我只能在一旁守着他们,看着阳光调皮地在他们身边游走,看着他们不时交互的眼神,看着他们口中呵出的雾气交融在一起……眼前的情景,在我的心头蓦然凝聚成一幅最美的爱的图画,远胜过我为他们精心构思的我认为最浪漫的结婚纪念庆典。
我傻傻地看着。站在板凳上贴好春联的外公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扶着外婆的肩从板凳上跨下,对身边的外婆说:“你是不是该吃药了?时间到了。”于是忙不迭地去了房间,一手端来开水,一手拿着药瓶。外婆乖乖坐下,慢慢服了药——这一切,始终笼罩在外公的目光之中。外公看着外婆吃完药,嘱咐她休息一下,自己又出去忙别的了。外公在屋外忙碌着,外婆在屋里歇息着,但两位老人总是不时地交换一下关切的目光。二人的目光里,分明包含着满满的、深沉的爱。
也许如母亲所言,我真的错了。所谓的“纪念日”,不过是人们苦于生活的平淡而刻意制造出来的东西,好为白开水一般乏味的生活增添些许滋味和一丝亮色。
然而,外公外婆却不需要。因为生活里的柴米油盐、彼此牵挂、搀扶帮衬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纪念,超越雅俗,穿越浪漫,仿佛是一轮冬日暖陽,温暖着彼此。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爱的纪念日。
女人没有想到,他竟然出轨了。
想起恋爱时的款款深情,与现在相比,简直就像一支箭,射穿了所有的天荒地老。
他与一个叫艾子的女人,去宾馆开房,被人抓了个现形。
离婚,是女人果断的选择。
“你可要想清楚,如果你离了,再想结,就是二婚,就不占优势了。”母亲苦口婆心地劝她。
“我们没有孩子,正好,索性分手吧,他可以继续为所欲为,我管不了。”
刚结婚时,女人就想要个孩子,可是,她却一直没有怀上,为此,公公婆婆没少找她的碴儿。
婚终于离了,女人落寞了好些天。
女人本来以为,他会与那个叫艾子的女人结合在一起的,可是,他们却分手了。他一直单着,拼命地挣钱,有时候,他会跑到她的家里,给她的父母送些食品。
半年以后,一个“高富帅”开始追求女人,女人一直犹豫。
其实,女人一直想弄明白一件事情:艾子条件并不好,长相也不算出众,他看上艾子啥了?離婚后,他为什么不与艾子结婚?
女人暂缓了自己的结婚计划。
女人没有想到,她竟然会碰到艾子。两个人见面后,一杯酒下肚,无所不谈。
艾子失落地说道:“其实,我与他并没有啥,你多想了。那晚,他是叫我过去,可是,并没有发生我想要的事情,我是爱着他,可是,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他,究竟要做什么?
女人忽然想起了以前的事情:他曾经劝过她,离婚吧,她没有同意。
女人辗转找到了他,眼前的他,眼窝深陷,不知所措。
“不想说点什么吗?”
“没啥,你过得还好吧。”
两人话不投机,没说几句,便分道扬镳了。
又半年过去了,女人终于答应了那个“高富帅”的求婚。
在结婚之前,女人最后一次去看望他的父母,两个老人,泪流满面。
“当初,离婚可能是他故意设计出来的,医生说他不育……”
女人突然失声痛哭起来,是他,不想连累她,制造了一起爱情事故,他这样作践自己,其实是因为深爱她。
女人找到了他,而此时,电话里,“高富帅”说他在准备结婚的教堂里。
女人拒绝了“高富帅”,重新选择了他,不会生,他们可以领养,他们的爱情,毕竟有坚实的基础,哪能说散就散了。
他与她,都深爱着对方,这就够了。
也许是她想多了
唐薇薇一早醒来,下意识地向右边翻身。伸出去的手却扑了个空,这一大早,乔江会去哪?
迷迷糊糊,她又睡着了。七点再度被闹钟叫醒,想起今天要去趟医院,打乔江的手机,那熟悉的铃声在卧室里响了起来。
没办法,只好一个人赶去医院。唐薇薇的心七上八下的,之前她和乔江一直忙事业,生孩子的事情一拖再拖。眼看就要三十五了,已错过最佳生育年龄。最近她严格听从医嘱,开始备孕。
从医院出来,唐微微从包里翻出乔江的手机,发现有个未接电话,宋佳两个字让唐薇薇多了个心眼。
这个宋佳,是单位给乔江新安排的助理。唐薇薇见过一次,又年轻又漂亮,工作也很利索,乔江经常在她面前感叹,有此助理,此生幸矣。
唐薇薇决定去趟乔江单位,可等她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乔江和宋佳正在办公室里有说有笑地吃着披萨。看到唐薇薇,乔江的表情有些诧异,随即问道“老婆,你怎么来啦?”
还是宋佳反应快,“薇薇姐,我昨天替乔总通宵加班,他今早犒劳我呢。”
“对对对,我们正在商讨年会呢。早上看你睡得香,就没叫醒你……”乔江一个劲地解释,唐薇薇在心里说,回家再找你算账。
“你手机落在家里了,我刚好路过,就顺便送了过来。”唐薇薇放下手机,转身离开。
这一天乔江过得有些忐忑,他知道唐薇薇生气了。
“昨晚你不是催我回家嘛,当时手头有个报表必须今天早上交,宋佳知道了就替我加班,让我回来陪你。早上醒来,我担心宋佳没做好,就想着早点来办公室看看。这丫头,竟然趴在桌上睡着了,不过任务倒是完成得很漂亮……”下班来接唐薇薇的路上,乔江好脾气的解释着,唐薇薇的脸却还是不见转晴。
“走,带你买衣服去,明天晚上的年会你可要跟我一起去的呢。”乔江直接把车开去了商场。逛了一圈,唐薇薇的心情好了很多。
这无凭无据的,也许是她想多了吧。
心,有些凌乱
“让你别买,还买回来干吗?6000块呢,等怀上了小宝宝,开销可就大啦……”唐薇薇一边在盒子里找合适的首饰,一边小声责怪乔江,但那责怪里分明有几分娇嗲。
“这不看你穿着好看嘛,今晚你一露面,保准惊艳全场。”说话的空隙,乔江也换上了西装。
昨天乔江一上班,就把宋佳叫到办公室,让她按照名片上写好的地址和尺寸去把唐薇薇昨晚试过的那件衣服买回来。乔江想给唐薇薇一个惊喜,但最近手头事多,他也没时间亲自跑一趟。反正宋佳办事利落,他大可以放心。
到了酒店,唐微微却发现宋佳居然穿着一件款式一模一样的晚礼服,就是那天店员还推荐过的酒红色。她狠狠地瞪了乔江一眼,那眼神能杀人。
“薇薇姐,对不起。我不知道乔总让我去帮您买回来的这件衣服,是您今晚要穿的。我当时觉得好看,就给自己也买了件。”宋佳听起来像是在解释,其实分明是在示威。
“没关系,不就是撞衫嘛。乔江最近太忙了,我还让他别买呢,幸亏有你这个得力的助手。”唐薇薇迅速换回得体的微笑。
“瞧我们宋佳好有品位啊,竟然和乔总夫人选了一样的礼服。来来来,赶紧拍张照留念下。”不知什么时候,旁边聚集了很多人,有人提议道。
“乔总,给你个特权,站中间,享受下左拥右抱的感觉。”乔江本想拒绝,被唐薇薇拉过去,说赶紧过来,这样的机会可是千载难逢啊。
整个年会,唐薇薇保持着一贯的优雅,和大家说说笑笑,就是没正眼瞧一下乔江。领导致辞后,台上响起恬静的小提琴声。
穿着酒红色礼服的宋佳,此刻正优雅的站在台上拉着小提琴。全场顿时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乔江听着听着不由自主地用手托起下巴,仿佛沉浸在另一个世界。身边的唐薇薇推了他一下,他才反应过来,有些尴尬地笑笑。
宋佳今晚应该是故意的吧,乔江看得出她对自己的小心思,出于男人的虚荣,他没有严词拒绝,让一种暧昧的感觉在两人之间滋生。这种感觉,很刺激,却也不会很危险。他爱的是唐薇薇,这一点很明确。
刚回到家,唐薇薇就接到闺蜜小美的电话“恭喜今晚赶了一次明星潮流啊,玩撞衫”。
唐薇薇正要问她如何知道的时候,小美接着说:“我已经通过万能的搜索功能,人肉出了这个宋佳的微博。微博上你家乔江一边一个,风光无限好呢。妞,要听实话不,从气质上来说,你肯定略胜一筹,可对方那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真是让人难以抵抗啊。自己小心为妙,这个小美女我看绝不简单……”说完,她就挂了电话,抱怨的时间也没留给唐薇薇。
那一晚,唐薇薇的心,更加凌乱了。
一波又起
结婚十年,出于对乔江的信任,唐薇薇从不翻他的手机和钱包。两人从大学时代建立起来的感情,哪是一般人就能轻易撼动的,唐薇薇有这个信心。
可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一些事,让她渐渐地不安起来。这个宋佳,意图那么明显,乔江会看不出来吗,还是乔江本就已经对宋佳动了心?
晚上,唐薇薇坐在沙发上做面膜。乔江进浴室前,将手机随手扔在了沙发上。没过一会,手机滴答一声提示有短消息进来。
唐薇薇用三十秒时间做了思想斗争后,还是有些忐忑地打开了短信:“乔江,今晚的生日聚会没有你,我好失落。”
唐薇薇还没缓过来,又一条新的短信跳进来:“不过还是很感谢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这条项链我很喜欢。”
发件人是宋佳。她在短信里直接叫他乔江!乔江还送了她项链?!
多日来一直忍着不发作的唐薇薇,这下终于成功地被激怒了,“乔江,这个你怎么解释?”
“怎么啦,那么大的火气?”乔江拿着毛巾一边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一边接过手机。
看完短信,他一副没做亏心事,谁怕谁的样子,“这个需要解释啥呀?宋佳生日邀请了我好几次,我怕你误会,就没去,临时买了个项链作补偿。”
唐薇薇一下子火了,这个宋佳喜欢你,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出来,就你故意装着不当一回事吧。
乔江晚上睡了书房。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有小私心,这样一个貌美如花女下属费尽心思的喜欢着自己,多自豪的一件事啊。
危及他们婚姻的,
从来不是第三者
乔江暧昧不明的态度,终于让年轻气盛的宋佳失去耐心。她直接跑到办公室,赤裸裸地表白:“乔江,我爱你。”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你,你会看不出来吗?你也喜欢我的对不对?”宋佳一改往日的好脾气,变得咄咄逼人。
随后,她又把唐薇薇堵在了公司楼下。“薇薇姐,对不起。我也爱乔江,请给我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唐薇薇有片刻的恍惚,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只是,当初那个少年早已丢失在了时光里,如今的乔江再也不会斩钉截铁地来维护她以及他们的爱情。
大三那年,校长女儿追乔江追得全校皆知。所有的人都以为乔江会动摇,因为这个貌若天仙的小学妹不仅人长得标致,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元旦晚会上,当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学妹再次兴师动众地对乔江表白时,乔江拉着唐薇薇的手,当着在场的所有人,态度不卑不亢地说:“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这个人就是她。她叫唐薇薇,我此生最爱的人。谢谢你的喜欢……”
一席话,让晚会的气氛瞬间达到高潮。那一刻的唐薇薇,感动得想流泪。那时候的乔江,多好。他用一种看起来不够绅士的方法,维护着唐薇薇在爱情里的骄傲。可如今十年过去,乔江和她仍然很相爱,他却再也不肯如当初那般挡在唐薇薇的前面,拒绝掉那些可能存在的诱惑。甚至他还用自己的默许和纵容,让宋佳觉得只要自己努力一些,就能争取到一份爱情。
唐薇薇提出离婚的时候,乔江义正词严的拒绝,他说她无理取闹,他说真要离婚了,你一定会后悔,因为我从来就不爱宋佳,而你再也找不到一个比我更爱你的男人。
这些,唐薇薇都知道。
可让唐薇薇觉得难过的是,为什么当初那个心疼自己的少年,如今再也不肯维护她在爱情里的尊严。至今唐薇薇仍记得乔江说过的一句话“我会把身边清除干净,不让你和小三小四小五斗”,那么如今宋佳的宣战又算什么呢?
也许情敌从来都不是宋佳,而是这日复一日的时光,早已消耗了乔江对她的疼爱,他还爱她,却不再心疼她。
处理一场爱情
余羽在机场意外地碰见了萧雪。本来那天余羽要出差,谁知道公司有急事,出差日期推迟了一天,她就到机场接个客户。却看到了戴着墨镜,穿着风衣的萧雪,萧雪脚步疾快,昂头冷淡,目不斜视地向外走,像是赶着奔赴一场约会。
余羽不由自主叫了一声,“萧雪?”萧雪看见她也很惊讶。余羽长话短说,“你怎么来了?紧急出差?幸好我明天走,要不你连我的面都见不上!”
做了二十年朋友,太熟悉了,萧雪看着她,眉眼之间略有似无的一丝无措闪过。余羽撇嘴,“你没准备见我?也是,你知道我今天出差了。”
萧雪马上笑容亲切变回自己人,笑得眉眼不见,清贵冷艳范儿立时消失殆尽,“我,就是紧急出差。”
余羽一边问她在这儿待几天,一边观望出口处,寻找客户身影。
萧雪略微迟疑了一下,下决心般地说道:“我来处理一场所谓的爱情。”
余羽立即眼睁得溜圆,“什么所谓的爱情,你瞒着我干了什么?”“我瞒着你干的事多了,你说的是哪年哪月哪一件?”
余羽无语了,三年前,因工作原因,萧雪调往另一个城市生活,时空隔离,她们如今有很多秘密不共享是正常的。
客户来了,余羽丢下一句话,“回头再审问你。”
但只隔了三个小时,她就在陪客户去吃饭的路上看见了萧雪,她当时在车里,但隔窗她也能认出路边那家咖啡店门口的女人是萧雪。她身边的男人,余羽更是熟悉得不得了,是自己的男朋友杨朔。
余羽不是愚钝的女人,马上脑子里就出现了闺密和自己男友之間有故事的凡俗桥段。不过此时她心里有一万个不相信,就有五千个不敢信。
记得她刚介绍男友杨朔给萧雪认识的时候,萧雪惊呼:“余羽,完了,他完全是我的菜。”当时余羽轻踢了萧雪一脚,没当回事儿。当时萧雪的男友就站在边上笑着看萧雪耍宝。
情人节泪滴
余羽用了十二分的忍耐之心压制了自己的猜忌和懊恼,因为当晚杨朔若无其事地回家了,用和平常毫无异样的口吻询问了她出差的情况,并帮她装了防患于未然的药物。
看着这样的杨朔,余羽告诉自己要淡定,杨朔确实是个有吸引力的男人,沉稳英俊,虽家世中姿,但自己很努力,事业发展良好,还有特别吸引人的一点是:笑容灿烂,为人绅士。一看就是未来能给女人温暖婚姻生活的那种男人。
可关于他和萧雪,未免也太没有预兆了,或许是他们隐藏得深,让敏感的余羽都没有发现。
“带把雨伞吧,天气预报说那边这几天有雨。”直到杨朔的声音再次温柔出现,余羽才回过神来,心想,再等等。
第二天,余羽上飞机前,接到了萧雪的电话,萧雪说,公司催得紧,没时间见她了,昨晚就飞回去了。
余羽一时有点儿蒙,也许是自己多疑了,其实萧雪和杨朔之间什么也没有。他们平常都没什么交集。
生活照旧,从杨朔身上,余羽没有发现一点儿端倪,而萧雪,从微信上看,她的生活依旧多姿多彩,活色生香。只是在情人节那天,余羽在朋友圈看到萧雪发了一张图片,是一个笑着的泪滴。泪滴的图案,看着也像心形。
微信下面有人打趣问,萧雪是不是又谈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恋爱。萧雪大方地回:是啊。余羽往厨房看了一眼,此时杨朔正围着围裙忙着准备他们的浪漫晚餐。
余羽到底还是忍不住问萧雪什么时候又谈恋爱了,萧雪回她说,她只谈场假恋爱,心动了那么几次,一次大概十秒钟,现在已经结束了。但她很羡慕那个男人将来的妻子,那人虽然没有对她动情,但人真的很好。她想她会一辈子尊敬并祝福他。
“哦,这真是一个美丽的故事。”余羽感叹道。萧雪回了一个字,“嗯。”
半个月后,有老同学路过当地,余羽尽地主之谊请老同学吃饭,酒至微酣,自然话就多起来,天南海北,艰难悲喜。最后话题自然扯到了萧雪,老同学和萧雪在同一个城市但不常见面,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萧雪是不是又失恋了?”余羽奇怪,什么叫又失恋了,她总共也没有谈过几次恋爱。老同学说半年前,杨朔去他们那里谈一笔业务,她和萧雪还有一些同学聚会,萧雪喝醉哭得稀里哗啦的,最后是杨朔背着,她们陪着把萧雪送回去的,听萧雪室友讲,当时萧雪暗恋一个人,好像没有结果。
同学一脸意外,“没想到萧雪这么傲娇,还玩暗恋。”余羽马上说:“暗恋又没有多大错。”
“哈,真是天生一对,杨朔当时也说了和你同样意思的话。”
余羽的心咯噔一下,心想,萧雪那个美丽的故事说不定就是和杨朔有关。
变相坦白
说实话,近来余羽有点儿作,实话说,她是故意的。
本来余羽对结婚不太热望,她还想自由两年,对此杨朔没有意见,但一天晚饭后,她忽然拉住杨朔,“我想结婚。”杨朔稍愣怔了下,就迎着余羽挑衅的目光笑着说,“好,不过,不是我应该先弄个求婚仪式吗?”余羽有点儿羞赫,还没来得及解释点儿什么来掩饰,杨朔就当真了,很认真地和她谈起什么时候和父母开口,结婚后住哪儿,买什么样的家具等。
余羽没和杨朔多说这些事,反而说起了伴娘的事,她说想让萧雪来当伴娘,杨朔稍思索了一下说,可以,你定吧。不过他的建议是他们俩的同学朋友很多,多找几个伴娘伴郎,这样热闹。余羽嘟嘴,“就要萧雪一个。”杨朔研究性地看着她,然后宠溺地笑着答应,“好,只要你高兴。”
余羽心里不知为何,竟然稍稍有点儿失落。“余羽,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站在你这边。”杨朔追加这一句,跟表白一样,他们好长时间不说这样的情话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温暖如春也平静如水,平静得余羽有时会怀疑他们的感情牢固度,此时她心里陡然感动。
“那我想婚前去旅行,你请假陪我,不要问我去哪里。”余羽恃宠而骄了,结婚当即,都是蜜月旅行的,谁会在婚前去旅行,何况杨朔真的很忙。
“好,听你的。”
杨朔的干脆,让余羽心里的一丝惭愧化作恼忿,越来越有一种理亏丈夫补偿妻子的感觉。但她再做不出来继续作妖的样子,两人相处的底线她懂。
萧雪打来电话的时候,余羽炫耀般地把这些事说给她听,萧雪听后由衷感叹羡慕,说也不知道余羽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上天这么厚待她,让她遇见了杨朔。
余羽马上开玩笑般说:“你不是看上杨朔了吗,让给你。”萧雪笑着回她:“要是杨朔中意我,凭着我的狐狸精本事,还有你的份?”余羽秒接:“这么说,你还真勾引过杨朔?”
萧雪在电话那头哇哇叫,“什么叫真勾引啊,帮你试探过,杨朔值得托付。”萧雪说完,补充了一句:“记住,你我之间,此话是秘密。”
如此坦荡,坦荡得又自私又厚脸皮,但笑谈嬉闹间两人的刀光剑影也灰飞烟灭。余羽心里的郁忿之情消失了一大半。
她知道凭萧雪的聪明,已经知道余羽发现了点儿什么。萧雪这是在变相坦白,她对杨朔动心过,甚至付诸了行动,只是杨朔不为所动。
什么秘密?这只是余羽和杨朔之间的秘密,也许只有上天知道,这不是秘密了,只是他们彼此不选择说破。
萧雪是聪明知进退的女人,余羽何尝不是,“萧雪,警告你哦,下不为例。马上我就是杨夫人,我会立场坚定地捍卫主权。”
“你有这等觉悟,我就放心了。好好捍卫你的领土,从此后就剩你一个人了,你要当心哪,我再不能帮你了。”这是什么画风,萧雪语气凄惨说台词般,然后哈哈笑。“余羽,等我参加完你的婚礼,就出国了。已经办好签证了,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是个好消息吧?”
余羽觉得心里有说不上的悲喜。特别庆幸她们用了电话,没用视频,看不见彼此的表情,其实,余羽说话半真半假,温软有锋芒。萧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余羽能感觉到,萧雪并不好受,如果视频,会哭吧。羞愧,歉疚,或不甘。
讲完电话的时候,杨朔进来,余羽看着杨朔同样坦荡真诚的脸,她又一次放弃了质问、询问以及试探,关于他和萧雪的事。
谁的时光深处无秘密
余羽和杨朔的婚礼来了许多人,热闹非凡,婚礼司仪特别敬业,逗引他们回答的问题都能引起阵阵喝彩,余羽还能应付,反倒是平常沉着冷静,在谈判桌上都能应付自如的杨朔明显紧张,握着她的手心里都是汗。回答问题既不完美也不逻辑。很是笨拙实在。引得一阵阵哄笑。
司仪很刁,问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请问新郎,结婚后你会怎么对待你的太太?”
这个问题回答面很广,没想到杨朔真就罗列了一二三四五六条,从吃穿住行到作息。
可能司仪觉得再听下去就像报告会了,赶紧机智总结,“就是对她好。”杨朔一怔一顿,醒悟般道,“对,对她好。”台下当时笑得一片欢腾。司仪夸新郎太可爱了。余羽矜持地笑,一側头发现萧雪也笑着看着她,余羽看见萧雪笑得坦荡而真诚,眼睛里有水荡漾。
敬酒的时候,余羽竟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不请自来的旧识,旧识是几年前出国的余羽的前男友,说是前男友有点牵强,他们在一个社团认识,一见如故,但闪恋闪分,毕竟一见如故不是一见钟情。他们发现彼此性格不和马上理智和平分手,那人喜欢轰轰烈烈,像酒,余羽喜欢平平淡淡,像茶。
他们谁都没有提过这件事,觉得没有在彼此心里留下烙印,不必提。所以就很少人知道。
但余羽知道那人和杨朔也认识,不过关系不佳,气场不和。“没想到你真和白开水结婚了。”那人毫不顾忌地打趣,她和杨朔恋爱之初,那人曾经说过杨朔这个人无趣,像白开水一样。
余羽有点尴尬地看了一眼杨朔,有秘密被识破的难堪,杨朔此时却不失分寸地说,“白开水不好吗,常喝常好;酒味香醇却醉人,不宜常饮。”杨朔话里有话,一箭双雕。双方话罢言欢。余羽却心下明白,杨朔不说,并不是不知道什么。
谁的时光里没有秘密,那些触及情感的秘密如果不出线,都可被原谅和珍藏,余羽此刻庆幸自己还足够冷静,没有追问什么,也庆幸杨朔的不说之举。爱情里有些事,无需说。也无需说出来。
在真爱面前,那些都不值一提。爱情需要体面和信任,婚姻也是。
白开水般的杨朔有什么不好,余羽的个性也温吞如水,两水相容的婚姻生活,往后还有什么烦恼和障碍不能被包容被冲淡。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他们也是相识在大学校园里,但有些不同的是,他天生是羞涩的,不愿意轻易吐露自己的芳华,而她呢,有些天真、可爱,甚至有些浪漫,她喜欢风花雪月、喜欢春天的雨和秋天的叶。
其实,他一直在暗恋着她,这也许是每个青春期的男孩都会犯的错误吧,他一直想找个机会表白一下自己的爱情,但是,他太平凡了,就像一株树,伫立于秋天的旷野里。
她喜欢去图书馆看书,而每次,她都会碰见他,只一句话,“你也在这里吗?”“是的,真有些巧。”只是两句平常的话语,就会在他的心中升腾出许多种爱情的花朵,真的,他很想走向前去,问她需要什么样子的书,他会帮你找的,但是,犹豫了半天,底气不足的毛病又暴露无疑,他害怕玫瑰,并且害怕玫瑰的刺,那些刺不仅会刺伤人的身体,还会疼痛一辈子的。
很快地,大学三年的时光匆匆而逝,告别晚会就在今晚。为此,他心里悲伤了好长时间,同学们都在互相告别、道再见,他必须抓住这最后的时光,向他心爱的人倾诉衷肠,否则,过了今晚,就会成为终生的遗憾。他萎缩在教室的一角,默默地看着她,像这三年的时光一样,他只喜欢这样子,仿佛这已经成为爱情的最佳方式。
她像是一个小公主,和同学们叽叽喳喳,说三道四,没有流眼泪,倒好像是向远方旅游。这和他的心情明显成了反比,他本想走向前去,向她哭诉三年的暗恋故事,但现实的环境是不允许的,他在等,再等等,也许一会儿就有机会啦!终于,她走向了他,“你能给我留下你的地址和电话吗?”“好,好的,我家没装电话,我给你留个地址吧。”他写下了他的地址给她,她留下一个微笑,转身消逝于茫茫如水的黑夜里。
毕业后的第一个星期,他竟然收到了她的第一封信,信上问他的就业情况、生活,但没有提到爱情。他很快回了信,告诉她他很好,并转达他对她的美好祝愿。就这样,他们一直书信来往着,信上说的都是些现实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很快地,三年过去了,这期间,他的许多同学也相继成了家,她的信他也收集了两大箱,他喜欢看她的信,尽管三年来,他一直没有对她说出那句多少人说了多少次的誓言。
一天下午,他突然收到她的邀请函,要他参加她的婚礼,他如五雷轰顶,他没有想到有人在他之前渡上了她的小船,他脑海里一片空白,接连病了好些天。之后,他们再也没联系过,就如原来的一根网线,突然被人剪成了两根。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的妹妹过来找一本大学的教科书,找了半天后,她告诉他:你的信好像都长毛了,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吧。他想想有道理,于是他把两大箱信搬到阳光下面摊开。
那些信都是他的回忆,他不忍心去看他们,他坐在旁边,只是看着妹妹轻轻翻着一封封她的来信。
“信封角上有字,”妹妹突然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他接过来一封信,在信封角上,一个小小的英文字母“love”,接着,妹妹告诉他,所有的信封上都有。
原来,她用蜡笔写了字在信封角上,只是他的粗心,没有看见,只需要轻轻用手一抹,那些字迹就会展现在面前。
爱情曾经与他擦肩而过,而由于他的任性、大意,任它失之交臂。
他的眼泪沿着七月的脸颊无声地滑落。
其实,我们都在犯着同样的错误,我们只会注意爱情的大方向,往往会落下某些爱情的细节,而有时候,那些细节对于我们来说是致命的。
原来,有些爱情并不愿服从上天的安排,只是我们的大意,丢掉了原本属于我们的幸福。
大学毕业的前一年,我和女友正爱得如火如荼。为了准备毕业论文和找工作,寒假我没有回家。随着情人节的临近,对女友的思念也就与日俱增,不断蔓延。
女友家在北方一个通讯比较落后的山区,家里没有安装电话,打她的手机时,因为山区信号不好,往往打不通或者断线。我们只好用写信和发短信的方式联系。
那天,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发呆,一个念头忽然冒了出来:我为什么不去女友家里找她呢?我算了一下时间,如果现在走的话,到她家里正好是情人节,这对女友一定是个莫大的惊喜。
我为自己的想法兴奋不已,立刻就出发了。经过整整一夜的颠簸,又换乘了一次车,在情人节那天的中午,我才到了通信地址上说的那个小山村。开门的是女友的母亲。我恭敬地给她鞠了一躬,问道:“伯母,李小敏在家吗?我是她的大学同学。”
女友的母亲似乎明白了什么,连忙说:“敏子在家呢。她一大早起来就爬到屋顶上去了,说是在那儿手机信号好,她怕接不到她同学的电话。你等着,我马上去叫她啊。”我连忙说:“伯母,我自己上去。”
顺着伯母手指的方向,我找到了那架通向屋顶的梯子,然后爬了上去。屋顶上,女友正蹲在那里,眼睛紧紧地盯着手机屏幕。虽然穿了棉大衣,但她的身体仍旧瑟瑟抖动,毕竟这是北方零下十多摄氏度的冬天啊。
眼泪慢慢模糊了我的眼睛,我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一阵静默后,竟然通了。女友的声音很激动:“你终于打来电话了,我等了好久了。”
我努力稳定着情绪,故作平静地问:“敏,你在哪里啊?”“我在……”女友话还没有说完,慢慢地转过头来。
那一刻,女友的脸上先是惊喜,然后眼泪就流了出来。我也泪流满面,我们在屋顶上紧紧相拥……
在恋爱中,三角关系是痛苦的,而在家庭生活当中,三角关系却是甜蜜的。我们家的“三角关系”,是由我、妻子和10岁的儿子构成的。
每当我和妻子发生争吵,儿子就在当中做和事佬。他先对我和妻子说:“你们不要吵架,吵架的家庭不美好。”然后又拉着我的手让我向妻子道歉。当我向妻子服软认错时,儿子又会拉着他妈妈的手,叫她原谅我。妻子看儿子这么懂事,多半会忍不住一笑,然后放我一马。
儿子也有不乖的时候,最令妻子生气的就是他不按时完成作业。有一次儿子要交的作业大半都没有完成。老師让他把作业补齐了,等上课的时候补交上去。妻子忍不住对儿子唠唠叨叨。
我劝妻子稍安勿躁,然后对儿子鼓励道:“虽然你没有完成作业是一个错误,但爸爸相信你能完成。”在我的鼓励下,儿子努力写作业,终于赶在上课前写完了。
对于儿子习惯上的管理,我的态度却是严格的。比如他总是拖拖拉拉,常常边吃饭边看电视,每当这时我总忍不住训他。可妻子心疼儿子,说我:“你不是也常常拖拖拉拉的,再说了,我相信儿子以后会养成好习惯。”儿子见我被训,马上说他下次一定改,要我们“以和为贵”。于是我也只好息事宁人。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三角关系”,而且是个“铁三角”,正是它让我们的家庭牢不可破,充满幸福和爱。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伸出爱的触角来维系它,呵护它。
上初中时,有一天我爸跟我说:“有个男孩子,打过电话来拢你。”我怀着少女心苦思冥想了好几天也猜不出来到底是哪个男生。
一直到前几年,我爸催我找男朋友,我说:“我实在找不到啊。你以前不是说有男生给我打过电话吗?要不我去同学群里问问是谁,看能不能发展一下?"
然后我爸咆哮了:“會不会有男生给你打电话,你心里没点数吗?我只是想诈你一下,看你有没有早恋啊!谁知道你二十多年来一个男朋友都找不到啊?”
所以,也就是说,大概有那么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坚定不移地相信着我的青春期,也是有人喜欢过我的。怪我想太多!
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一位女生朋友向我抱怨她男友不懂她,举的例子是她想吃冰激凌,对方却给她奶茶,我问:“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你要吃冰激凌呢?”她很理所当然地说:“這是他自己应该知道的啊,我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他都应该记得一清二楚啊,还用我说。”
我黑着脸继续问:“那你爸妈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吗?他们会在你想吃冰激凌的时候,递给你奶茶吗?”她也一脸的不屑说:“父母怎么能和男友比呢?如果我父母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那还要男友干什么?”
我表弟正处在叛逆期,据姑妈说他和家里一直处于敌对状态,似乎父母是他的仇人一般,他和朋友在外面喝酒吸烟彻夜不归,快乐得不得了,一回到家里,就开始撒泼耍赖,或者是关在自己房间里一句话不说,好像自己被扔进了地狱一般。其实姑妈很开明和大方,不会乱说话,和儿子之间也尽量保持合适的距离,但不知为何,儿子到了高中,突然就由一个会牵手和父母逛街的人,变成了现在一和父母说话就暴跳如雷的人。
有一天我去他们家时,也许是赶上表弟的心情好,对我也格外的热情。我在他房间里观摩各种飞车的同时,不经意间问了一句:“姑妈说,你好像不太喜欢和他们说话呢?为什么?”他没有丝毫的停顿,满声愤怒地说:“他们不懂我。”
我惊了一下,问:“什么叫懂你呢?”他说:“我想和朋友在外面通宵唱歌,可她非得每晚让我回家睡觉,这样我会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大家都笑话我是‘乖乖女’;我和朋友说好了暑假一起去北京玩,朋友都去了,他们却怎么也不让我去,说我们几个男生出门不安全,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他似乎有一肚子的苦水,说起来几乎没完没了,反正无论怎样,都是父母不能理解他,不能站在他的角度想问题。
他以为我也会义愤填膺站在他的立场上,但我没有。我问他:“那你把心里的想法告诉他们了吗?你给他们说你和那些朋友在一起,在哪个歌厅唱歌了吗?你给他们说了你和那些人去北京,是如何安排行程的,你想通过这趟北京之旅获得什么吗?”他好一会儿不说话,好像很生气的样子,然后突然说:“人家的父母怎么那么懂孩子呢?人家也不用每天向汇报工作一样,汇报给父母,人家父母就能理解,就能放手呢?”
突然之间,看着他狰狞而且很不争气地表情,我也怒了,说:“没有哪个父母天生就该理解你!你不和父母沟通,父母就能知道你想什么,那他们就不是人,是神了。不和父母交流是你的错,如果你说了,父母仍然不能理解你,才是他们的错!”结果我们两个人不欢而散。
后来,我通过很多叛逆的案例了解到,基本上所有的问题都出现在“沟通”上,孩子不想说话,只想着让父母去猜,但即便父母真的用心去猜了,也往往猜不到点子上,所以积怨越来越深,越来越难解决。
在孩子的眼里,父母懂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在情侣眼中,爱人懂自己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为单纯的爱增加了太多的附属性的东西,比如懂得。想当然地觉得爱你就应该懂你,但是这种懂的前提是你愿意坦诚相待,愿意给对方懂你的机会,而不是把自己包裹的紧紧地,让人猜不透,让人没办法去了解你,更不要说懂得了。
说白了,懂得是两个人的事情,任何一方在谴责对方不懂你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否给了对方懂你的机会。
以前,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找闺蜜去抱怨一番,每次她听完我抱怨后,都不会安慰我或者是和我抱头痛哭一场,她似乎有一种迅速转移注意力的能力,她总是在听完我抱怨后,拉我出去逛街或者约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或者是给我看最近买的东西,介绍新认识的朋友。长久下来,我对她开始厌烦,觉得她怎么那么自私呢,我愁眉不展的时候,她依旧带我吃喝玩乐,全然不顾我的心情,渐渐地我们的闺蜜情开始濒临结束。
直到有一天,我又不经意间给她说了一些不称心的话之后,她依旧想要转移我的注意力,我终于沉不住气了,简直是声嘶力竭地说:“我说什么你听了没有?为什么每次我难过的时候,你都不安慰我,你到底在不在乎我,你把我当朋友了吗?”
我泪眼婆娑中依旧看到她怔了一下,她平静地说:“呵,这么多年的朋友看来是白做了,我当然知道你难过啊,你难过的时候,我就想让你做些快乐的事情,不要一直沉浸在痛苦的情绪中,就是想要转移你的注意力,没想到却让你理解为我不关心你了?”
既然敞开了,那我也豁出去了,我说:“我不要你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就要你和我一起咒骂我讨厌的人,我就要你在我流泪的时候和我抱头痛哭,我觉得这样更能让我心里好受一些。”闺蜜反问:“那你怎么不早说?”我说:“我以为你知道?”“我凭什么知道,你又没告诉过我?”她问,我哑口无言。
有多少人败给了“我以为你知道”?有姑娘给我写信,问我和男朋友吵架之后怎样解决最好,我说我也不知道。我父母吵架的模式就是之后好几天不说话,几天之后才说话,再讨论双方谁做得不好,而我和男友吵架,每次都是他不过五分钟就立马和我和好。我父母的吵架模式肯定是经年累月习惯养成的,而我和男友的吵架模式,则是我自己要求的。
有一次吵架之后,我告诉他说:“你要在五分钟之内求我原谅,不管是不是你的错,因为我这个人能够承受和人生气的极限就是五分钟,过了时间,事情就有可能会变得不可挽回。”于是,他每次都乖乖地做。
其实,两个人吵架本来就没有大不了的事情,如同一个游戏,玩着玩着就过完了一生。所以,你希望两个人吵架之后怎么做,就和对方沟通,最好的模式就是两个人经过商量之后得出的方法,不要只让对方去猜你喜欢什么样的和好方式,你要告诉他,做不做就是他的事情了。
再亲密的人也没有义务去懂你,但是再亲密的人也有义务和对方去沟通,有义务去给对方提供懂你的条件。
苗叶叶总觉得自己对不住妈妈,她觉得自己没能给妈妈一个安逸省心的晚年,是她拖累了妈妈。
父母婚后10年才生了她,算是大龄得女,自然很疼她。从小,她就主意正,脾气大,在家里说一不二。她都七八岁了,说句“骑马脖”,爸爸就得乖乖俯首,让她骑上肩头“驾驾”满屋地颠,还得模仿马儿咴咴地叫。
长到18岁,“青春期遭遇更年期”,她和妈妈一说话就掰。她上的是本地大学,可除了放假清宿舍不让住,她平时都不回家,说是不愿听妈妈磨叨。好在除了跟妈叛逆,说话戗人,她没有别的坏毛病。她学习还不错,妈妈只盼她毕业后找个合适的工作也就放心了。
快毕业了,她整出一档子事:没跟父母商量就报名去西北支教。木已成舟,父母一千个不乐意也没有办法。
她前脚走了,妈妈后脚就大病一场,一下子老了好几岁,皱纹和白头发都冒出来了。她爸劝她妈:算了,就当她像当年上山下乡呗,而且现在总比那时条件好多了。
她没心没肺,好久才打回一个电话,说当地多么好,人多么淳朴,环境多么纯净,孩子们多么爱学习能吃苦,她从来不抱怨条件不好。父母渐渐把心放下了。
她一走就是一年多,假期也没回来,说是在当地领着孩子们勤工俭学攒学费。在她妈一再要求下,她寄回几张照片。照片上,她咧着大嘴,搂着一群穿得破破旧旧的孩子开心地笑着,身后是旧旧的校舍。
后来,她再打电话时,开始懂得问问爸爸妈妈姥姥姥爷的身体,叮嘱他们别惦记她,多保重自己,还给他们寄来当地的草药。家人高兴地一个劲儿叨咕:“这孩子真长大了,知道心疼大人了,还是那地方锻炼人啊。”
两年后,她回来了,黑了,瘦了,高了。她好像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原来的骄纵、任性、自我,仿佛都被西北的大风刮走了。家人还没来得及多高兴几天,她就往他们头上狠狠砸了一“板砖”。
这天,吃过晚饭,她说:“妈,爸,姥姥,姥爷,我想告诉大家一件事:我怀孕了。”
她妈觉得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你说啥,谁怀孕了?”
“是我,我怀孕了。”她看着她妈,声音清清楚楚。
“那好,咱家该热闹了,那就快结婚吧,姥姥等着抱重孙子呢。”姥姥最先反应过来,“叶叶,快把那人领回来让我们看看。”
“领不回来,也结不了婚。”她说。
“为啥?”大伙异口同声。
“他——死了。”
眼泪像暴雨一样从她忍了很久的眼里倾盆而出,她惊天动地般大哭起来。她爸和她妈同时搂住她,心疼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就让她尽情地哭。
良久,她终于止住了哭声,抬起头:“妈,我要把孩子生下来。”
一家人都不说话。
一年后,她家传出婴儿嘹亮的哭声,更多时候,是咯咯的笑声。这是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吃饱了奶会长久地盯着妈妈微笑。叶叶经常久久地盯着孩子,怎么也看不够。在这个小生命身上,蕴蓄着多少她不愿告诉家人的秘密啊。
她不说自己的秘密,但当妈的总是忍不住要问:“那个死去的男人,来自哪里,姓甚名谁?”她死活不说,问急了,就和孩子搬出去单过。当妈的再也不敢深究,家里人对外统一口径——她结婚前,那个男人突遭车祸身亡,她生下了他们的孩子。
她的房子在一楼,正对街心花园,出入很方便。从春天小草绿了开始,孩子就天天在外面玩,太姥姥和姥姥姥爷每天过来,一起用童车推着这个眉眼漂亮、一头鬈发的小男孩,陪着他玩。
在人流纷纷回家的暮色里,她这个年轻漂亮的妈妈经常举着一支冰激凌或糖葫芦匆匆回来。男孩咧开嘴,笑着奔向她的怀抱。
家里人给孩子起名“冲冲”,希望这对母子冲破生活所有的不幸,让命运之神眷顾他们。一转眼,冲冲两岁了,长成一个清爽可爱的小帅哥了,每天煞有介事地拖着一只书包去“上学”。小区里,这对母子的回头率相当高。
她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策划总监,她已经褪去青春的不羁,成了一个带有书卷气的美少妇。曾有男人借着酒劲向她表示:“你儿子真可爱。你们母子,我都接收了吧?”她莞尔一笑:“谢谢,不过这还真得问问我儿子。”
她的大学同学多数还没结婚,也有向她传情表意的,毕竟她才二十几岁。才貌俱佳。可是,她都一笑了之。只有她自己知道,孩子的爸爸没有死,只是因为当年一时气愤,她说了狠话,说他死了。她了解自己的父母,如果说出真实情况,他们会劝她,而只有现在这样,父母才会因为心疼她而允许她做个未婚妈妈。
她为什么这样选择呢?她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太任性了吧,好像很少说到过“不”。她一直推崇本色,本色的自己,本色的爱情,即使不完美也不掩饰。她不能忍受爱情遭到背叛和亵渎,那样,她宁愿让爱情死去。
这3年,他始终没能从她的记忆中消退。白天,她不允许他出现在自己脑海里,然而在梦中,他出现过多次,一直叫着她的名字:“叶子叶子,你听我说。”即使在梦中,她也会暴怒地打断他,绝不倾听,绝不饶恕!这就是她的性格,别看她在公司里一派温文,骨子里她还是那个说一不二的犟丫头。
他是她在西北支教时偶然遇到的一个刑警。那天,她带孩子们去市里卖完草药,拎着麻袋揣着钱,高兴地边走边讨论买点什么学习用品。两个小伙子和她撞了个满怀,然后跑开了。一个高大的男人抓住两个小伙子,一手揪一个押到她面前:“把钱掏出来!”两个小贼连声求饶,她目瞪口呆。
她和他相看的第一眼,想起了一句话——有时,刹那间的倾慕胜过一生的追求。年轻的爱情,就这么意想不到地来了。他高大,两眼炯炯,一头藏民一样的鬈发,符合她对男人基本的期待。他们像两棵等待的树,用最美的姿态相互招呼,在西北的风沙中深深地吸引着彼此。
她挖草药时刚伤了腿,他闻讯赶来救她,把车开得像飞起来一样。在她住院的那几天,如果他不忙,就会把她偷偷运回自己的“窝”。他们喝酒聊天,每到困得挺不住时他就说:“我拍你先睡吧,要不我先睡着你就惨了。”每次没拍到十,他已鼾声雷起。
就在她出院的前一晚,她独自在院外散步,突然发现几个正走进夜总会的人群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被一个妖冶的女人挎着,张狂地说着酒话。那一幕,让她突然想起有关警察腐败的种种传闻,她掏出手机给他打电话,却打不通。
在她支教的最后一个月,她期待等来他的电话。直到她踏上火车的时候,她才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让她等一等,他马上来向她解释。她冷冷地说了句“对我来说,你已经死了”。然后把电话扔了。
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再后来,她当了未婚妈妈。
儿子生日那天,她拉着儿子的手走出小区。“妈妈,妈妈。”儿子不停地叫着。
她侧过脸,天!一张和儿子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在阳光下对着她笑,她顿时一阵眩晕。那个人手疾眼快地扶住她。
“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儿子怯生生地问。
“儿子:我是你爸爸……”
这一天,她家里像过节一样。大家围着他。听他讲当年卧底贩毒集团的惊险故事,看公安局长亲自写给她的信。他说,本以为从此不会再见她了,以为她肯定早已开始新的生活了,可是这3年,单身的他始终忘不了她。偶然得知她独自抚养一个小男孩后,他的心就蠢蠢欲动了,他侦察了好久才来找她。
他们的儿子,胸前戴着一排他的奖章。第一次躺在这个叫“爸爸”的人的怀里,孩子睡得很香。
她的爱情,就这么死而复生了。不得不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奇迹。
“花儿都到哪里去了?它们给女孩摘走了:女孩都到哪里去了?她们给男人娶去了;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男人当然在星巴克里,在生意场上,在家里,或者去了寻花问柳的路上,还能去哪里?
有一天,在大街上,见一少年,大腹便便,牵着一条肥狗,亦步亦趋地走。我猛地想到海明威,这个留胡子的美国疯子,在他的小说里,整个欧洲,当年这样的少年,可正是上前线打仗的年龄。
还有一天,也是一条狗,呼哧呼哧地躺在一名男子的臂弯里。男子穿着粉色睡衣,在大街上逛。我用眼神说,你能不能不穿睡衣,或者不抱狗,或者穿睡衣不穿粉的。
我以为他会这样告诉我,谁说上街不能穿睡衣?谁说穿睡衣不能穿粉的?或者干脆骂我,管什么闲事!
可那男子,晃悠悠,肥嘟嘟,哪里是回答或咒骂我的主。
那男子回头看我,那神情是说,我妨碍交通了吗?我妨碍市容了吗?还是你认得我?有笔生意让我来做?
我也看他:做个头啊!生意生意,这世界都被生意做昏头了!你以为你是洛克菲勒,还是松下幸之助,或者沃尔玛的山姆·沃尔顿!
可惜啊,现在的男人,不是蔫儿了,就是胖了;不是胖了,就是忙生意去了;胖过头和忙过头的,躺到殡仪馆的冰盒子里去了。二战那阵子,死的都是英雄,杀日本鬼子德国鬼子;现在殡仪馆里躺着的,不是吃得太好中了风的,就是被车撞了体无完肤的。
这不是要了人类的命吗!
还是海明威,这个疯子,他说过,火车比马快,莫非时代就前进了吗?是啊,女人比老婆多,汽车比马路多,钱比快乐多,酸雨比阳光多,梦想比信仰多,人比地球多,“莫非时代就前进了吗?”
这个抱着狗、一闪念就是生意的男人,让我想起故事里说的暴发户——一个男人要上战场了,另一个拉着他的手问:“我的存款放在哪里好?”“狗娘养的!放到死人堆里去!”那男人告诉他。
走着走着,那男子又回头看我,我也看他。那神情,这回是说,你会不会搞错噢,你不会是庙里的菩萨,那个济公,要劫我的富,去山区济贫吧?
菩萨?济贫?亏你说得出来!倒是济公,让我想起有一次在净寺,三个和尚围着一盆热水在刮头,旁边是一副对联:生死自有天定东西南北来势汹汹;方法且可自选轻重缓急去意绵绵。
净寺净寺。音同静思,又同静死。那意思是说,做人做人,生死天定,方法且可以自选;做人做人,生死天定。生活态度且可以DIY。
也就是说,撕开饮料,找吸管,结果饮料洒了——这不是你笨。是你的方法错了,你应该先找吸管,再撕饮料。你耙书放在风口,闭目养神,风吹得书哗哗响,这不是风的错,是你把书放反了——把书脊对着风的方向,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你以为男人都成了这样子了,抱着个狗,肥嘟嘟的,不是在生意场上,就是在家里;不是在家里,就是在飞机上;或者在寻花问柳的路上……
现在的男人,按生物学的说法,精子里到底还有多少人类的好东西,已经很难说。
我曾跟朋友开玩笑说,这个时代,有两种人的妻子应该要受人尊敬,第一种是军嫂,第二种就是像我这样的——程序猿的老婆。
这个玩笑半分自嘲半分真。
我的本科是穿着白大褂在各种挂着植物、动物、有机化学、无机化学门牌的实验室里度过的,在显微镜下给夹竹桃画过横切片图,在大头针和解剖剪子的辅助下找过蚯蚓的三条神经……是的,你们猜对了,我就是相貌平平、不修边幅、素面朝天的理科女。
见了人,我习惯性地喜欢给他们科普:蝴跟蝶,蜻跟蜓,其实是不一样的,还有,白菜跟萝卜其实都是属于十字花科,香港的市花根本就不是紫荆,那是马蹄甲……没人欣赏我。
他们说,女生就应该好好打扮自己嫁个好老公,谁关心什么纲目科属种;他们说,女生就应该多读点张小娴和亦舒,多学点礼仪和瑜伽;他们说,理科女就是木讷,没情调,不如去选修一个文科的双学位吧?
——为什么呢?
——为什么?你不想嫁个好老公吗?
——哦。
其实,虽然我没读过张小娴和亦舒,但我读过三毛、张爱玲、席慕容、《飘》、《苏菲的世界》……不是只有清新文学和治愈系才能诠释一个女性啊,难道严肃文学就不能解读一个女性了吗?虽没学过礼仪,可我大一就开始报名学习街舞,难道一个戴着鸭舌帽跳街舞的女生就不能被男性疼爱怜惜了吗?
我总算还是遇到一个会正眼看我的男生了。他告诉我,你很特别啊,很好啊,不需要改变啊。我顿时就觉得他的周围笼罩了神一般的光辉。他是个程序猿。
当然,我不否认我确实被一些有审美偏差的男生夸奖过长得好。或许是他们深知白富美不会给予垂怜,像我这样的不入流的长相应该可以陡增他们的自信。但是,从来没一个人跟我说过那么一句话:你很特别。
可惜“晴天霹雳”是贬义词,不然我真想用它来形容我当时听到此话的心情。
然后呢,然后我就义无返顾地成了一位程序猿的老婆。我继续给他科普各种知识,他从来都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就算我口沫横飞手舞足蹈他都不会嫌我聒噪。我甚至在他的鼓励下一天天觉得自己确实长得不错。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那个小黑窗,看到了各种在小黑窗上面跳跃的白色字符。
——这是什么意思啊?
——这个表示创建一个目录,这个表示进入这个目录,这个表示
查看这个目录的列表内容……
——哦……我给你洗个苹果吧……
后来,一个房间两台电脑,我们都不知道彼此在做什么。我说要不你教我学编程吧。
然后,他让我知道了cnbeta、爱范儿、瘾科技,他给我讲什么是单核、双核、bug,他送给我手机,然后帮我刷机,他不让我给手机贴膜,并花时间跟我解释为什么不需要这么做……
后来,我陪他看《生活大爆炸》、《行尸走肉》、《生化危机》,陪他逛华强北,逛博物馆,陪他加班……
我开始学习PHP、HTML、Java、Dreamweaver、PS……
我开始给身边的女生普及各种计算机知识,陪她们去买电脑,挑手机,告诉她们不要给手机贴膜……
我认识了很多很多程序猿。从我的老师到同学,从我的朋友到朋友的朋友,从我读的书里面。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我知道了SteveJobs,知道了为什么lessismore,知道了SteveKrug……
我懂得了程序猿的幽默,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我真正开始从心底肯定自己,也是因为他。这是一个好男人带给我的。所谓的独立,便是不向别人过多索求,也不过多抱怨。很遗憾的是,我没能带给他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于是就想起了张卫健那首很老的歌:“我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一点吵,如果你感到寂寞,我带给你热闹……”存入我的阅览室
湖南湘潭的6月,火辣辣的阳光刺得眼睛生疼。
火车东站附近一间阴冷的房里,郭义明熟练地做着每天重复的几项工作——为瘫在床上的妻子擦拭身体,收拾被她弄得凌乱不堪的房间,清洗衣被,准备饭菜。眼前这个早已失去意识的傻女人,头发蓬乱,撕扯着被唾液浸褪色的衣襟,呆望着他。
电话铃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焦急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受不了被指着鼻子骂小三,求你给我名分,我和你一起照顾她。”郭义明为难地放下电话,陷入沉思。他背不起妻妾同堂的骂名,也不能离婚。而最为难的是即便有幸离婚,也无法离家,还得让她陪着自己一起照顾前妻,这真是她想要的吗?
一场车祸改变两个人的命运
1996年离婚后,郭义明带着儿子生活。2002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彭水莲,同样受过婚姻创伤的两人,很容易走到一起。
相依相伴的时光是幸福的。在湘潭东站做值班员的郭义明,每天下班都去彭水莲的小食品店等她。他俩并肩走着,郭义明揽住她肩膀,走到彭水莲家门口也舍不得折回。如此平实无华的生活却将两个人紧紧相连,2年后,他们各带一个儿子结婚了。
可不到一年,简单的幸福就戛然而止。
2005年6月18日,郭义明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早上8点,彭水莲骑摩托去给儿子办户籍迁移手续。儿子已经16岁,和父亲在农村老家生活。因学习成绩差,他早已辍学,长期在外厮混。彭水莲听说城市户口对找工作有利,便迫不及待赶往派出所。
突然,眼前出现一条长下坡,彭水莲来不及捏紧急刹,只听“咚”的一声,摩托车撞向拐角处的建筑物,她被狠狠抛了出去,一头栽倒在坚硬的地上。
等郭义明飞一般冲到医院时,彭水莲已满身包裹着沁透血迹的纱布。强烈的撞击导致她颅内出血,必须马上做手术。他把家里仅有的4万元积蓄全拿了出来,但还差得远。他只得挨家挨户把亲戚朋友借了个遍,才凑足手术费。
接下来的一个月,彭水莲先后进行了三次开颅手术,终于保住了命。但她大脑严重受损,不记得任何人,智商仅相当于3岁小孩,手指全弯了,脚也无法站立。“她会永远和床、轮椅相伴。”郭义明心疼欲裂地看着傻掉的妻子,绝望地想。
再苦再难也不会放弃你
“她家人怕受拖累,看过两次就再没来。”郭义明只好独自担起照顾妻子的重担。不到两个月,借来的十几万元就花光了,他只好将妻子从医院接回家中。
每天清晨5点半,郭义明就起床做早餐,将饭趁热一口一口喂饱妻子后,才胡乱吃几口,匆匆赶到单位;中午12点,他请假赶回家里做饭,喂饭,吃饭,再去单位继续上班;下午6点,他还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马不停蹄跑回家继续忙碌……
失去行为能力的彭水莲没少添乱,吃喝拉撒全在床上,郭义明必须天天换洗床单。有段时间,他特别害怕回家,一回家总要面对类似这样的情形:彭水莲疯狂地撕咬床单,满地全是碎屑,杯子倒在床上,水把床单浸透了……他拽着她的衣领,真想狠狠抽她一巴掌,手停在半空,最后却落在自己脸上。他瘫倒在床边,像个孩子般哇哇大哭。
他想过绑住她,可每次看到她被绳子勒红的手腕,又于心不忍,便每月花六七百元购买新床单。他3000余元的微薄收入早就入不敷出,只好做些兼职供儿子上学、维持生活,还要还债。
身体上的痛苦还能忍,可心灵上的,却无法治愈。妻子变傻后,完全不认识他。偶尔,他试着说两人美好的过去,但总自说自话。有次,妻子冲他傻笑,他以为她听懂了,兴奋地凑过去,她猛地抬手,抓伤了他的脸,他大吼:“你到底明不明白我有多累?”妻子身体一歪,一泡尿撒在刚换的床单上。
他无数次想撒手而去,但她可怜的样子总是让他狠不下心。“她不是一样家具、一个牲口,坏了或病了可以扔出去。她若有意识,也不愿变成这样的。”
孤独中的相互慰藉
实在无法忍耐时,郭义明就上网找陌生人诉苦。但每次聊得正欢,对方知道他是个老大叔时,就会瞬间消失。
“您好,能聊聊吗?”2011年的一天,郭义明在网上找到新目标。有了之前的教训,他一开始就告诉了对方自己的真实年龄。意外的是,对方非但不嫌弃,还认真开解他。从生活琐碎到家庭婚姻,两小时后,郭义明记下了这个动听的名字:孟晓梅。
“她也离了婚,自己一个人过。”郭义明说。也许是两个孤单的人相互慰藉,他们很快见了面,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看他照顾妻子太辛苦,在商场上班的孟晓梅会在休息日去他家帮忙洗被子、清扫房间。偶尔,两人还推着瘫痪的彭水莲去散散步,呼吸新鲜空气。
她渐渐爱上他的憨厚、忠诚、踏实。郭义明也萌生出同样的情愫,她似一束温暖的阳光,照亮他原本昏暗的生活。他已经50岁,渴望有个真正的家,渴望身边有人嘘寒问暖。
就这样,孟晓梅住了进来,成了新的女主人。邻居们不免闲言碎语:“你看他,有个傻老婆,还找了个小妾,真缺德!”郭义明想到离婚,他不能让心爱的女人一直无名无分地跟着自己。然而,看到病床上的妻子,他又打消了念头。
忍了很久,孟晓梅先憋不住了。楼下邻居的几个小孩,一直跳着骂她“死小三”,亲友们也经常戳她脊梁骨。“我犯了什么错,你就不能离婚吗?我们一起照顾她。”孟晓梅哭诉着,把这两年受的委屈,一口气倒出。
郭义明知道她撑不住了,下定决心——离婚,但不能离家。这听上去有些荒唐的事,真的可以吗?
你选择爱情,谁来承担责任
郭义明找来律师,才知道这婚离不了,除非给无依无靠的彭水莲再找一个法定监护人。
彭水莲的儿子他是不指望了,这么多年,他从没照顾过母亲一天。前段时间,他才因犯偷窃罪进监狱服刑。他想到妻子老家湖南湘乡还有哥哥姐姐,虽然希望渺茫,还是要试试。
“离婚可以,但我不会签字。”哥哥姐姐斩钉截铁。“我保证,我只让出监护权,但绝对还会好好照顾水莲。”郭义明恨不得跪地上发誓。“谁能担保?”哥哥一脸谨慎,态度坚决地拒绝。
娘家人不肯接手这“烫手山芋”,郭义明只好转战社区。他拿着拟好的承诺书,向社区表明自己绝对会按照上面写的那样,继续照顾彭水莲,依然遭到拒绝。“你虽这样说,谁能保证你以后怎样?到时莫非让社区来承担,社区可承担不了。”
1月11日,郭义明直接上诉法庭,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结果可想而知,郭义明的离婚诉求因“当事人无直接监护人”被驳回。
5月20日,法庭再次驳回了他的诉求。“我会一直上诉到成功为止!”郭义明的誓不罢休在旁人看来很疯狂,原本温和的他脾气越来越暴躁。有邻居在背后嘀咕:“一把年纪了还花花肠子。”他转头就吼:“关你什么事,我就要给她名分!”人群骤然安静,有人小声地缓和气氛:“他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不久后,在知道离婚案败诉的孟家人的极力反对下,孟晓梅搬离了这里。
“她比我年轻十几岁,长得也漂亮,有机会找个比我好十倍百倍的男人。”郭义明很不安,害怕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他越来越急切地渴望离婚,给孟晓梅一个交代:“如果我连名分都给不了,真不知道还能给什么。”
“8年的不离不弃,还不足以说明一切么?”郭义明有些沮丧地问记者,转而又自问自答地安抚自己:“我大可以一走了之,但人不能没良心。”
孟晓梅曾发来短信安慰:加油,无论怎样,我都会陪着你一直走下去。阳光透过窗户照进阴暗的房间里,郭义明望着手机屏幕上简短的话,眼泪止不住地掉了下来。
婚姻法则:强强配,总得有一方要退
两年前,去谈广告代理的程宏走进客户公司时,第一次看见了给员工开会的沈灵。那英姿飒爽的劲儿一下将无比挑剔的他吸引住,一来二去,两人真的开始交往。
沈灵性格强势,处处喜欢做主。程宏的父母担心儿子以后吃亏,苦口婆心地劝他:这女孩你可驾驭不住,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的。可热恋中的他哪顾得了那么多,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程宏觉得自己这样力求完美的人就需要这种能和他一起进步的妻子,何况,“她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以后对家庭也会很负责。”
他说得没错,沈灵确实很“负责”。从准备婚礼、房子装修到婚后蜜月,沈灵追求完美的程度远远超过程宏,彻底把他的气场搅“衰”了,连插手的机会都没有。程宏此时却乐得轻松,大男人有包容心,何况媳妇会操持,这还不好?
但公婆渐渐不乐意了。沈灵指挥程宏,一点商量空间都不给儿子留,男人再怎么包容,处处被妻子压着,总归对日后两人的相处不太好。婆婆有心提点,却怕精明的媳妇多心:当丈夫的都没说,老人发言,有干涉夫妻内部事务嫌疑。
“程宏,你们什么时候要孩子啊?”结婚半年,程妈就想把孕事提上日程。还没等程宏开口呢,沈灵就发话了:“妈,咱还年轻,不着急!”接下来,她逐条给婆婆分析怀孕生子为家庭带来的不便,完全忽略了丈夫的反应。
程宏其实是渴望孩子的,他当即反驳:“我都30岁了!”“30岁咋啦,现在30岁正年轻,没结婚的还都一大把呢!”沈灵半是强势半是柔情地轻轻捏了一下他的手。
老婆也是为了家里好,就让她做主吧,这似乎成了两个人的“婚姻法则”。虽然有时候,程宏也会觉得妻子的话太过直接,让自己很难堪。
装修引发的争执
战争的爆发源于一场装修。
2012年年底,程宏所在的广告公司没熬过经济危机,倒闭了。沈灵正准备在商业步行街上开个餐饮店,听到消息,她立刻决定把店交给丈夫。程宏起初很犹豫,却被父母怂恿:去,你老婆总是要生孩子的,以后这生意还得你来操持。
虽然是接手妻子的店,但自尊心这东西,大男人就该审时度势,拿得起放得下。程宏第二天就信心十足上任,走水走电设计厨房布置店面。正忙得不可开交时,沈灵不知为何驾到了。绕着店走了一圈,一开口就是批评意见:“老公,你这欣赏水平不行啊,墙面明天重新刷吧,厨房传菜口的设计不合理,把门打掉,地面的瓷砖换成防水的,台阶抹平变成斜坡……”
“我觉得墙面的颜色挺好,你想用的颜色太素了。”他为自己辩驳了一句,却引来沈灵的长篇大论:从餐饮装修的流行趋势,到心理学上的颜色细节搭配。听到妻子当着设计师和一群工人的面否定自己,程宏再有包容心也忍不住火了。那些话虽然婉转,却句句绵里藏针。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妻子在外人面前毫不给自己面子。他不是不乐意重装,就是讨厌沈灵什么事都压自己一头的做法。以前觉得有个能力强的妻子是好事,现在,那份轻松自在荡然无存。
“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这个家是不是完全没我说话的份儿?”晚上,他终于忍不住了。门被撞击发出的声音刺得沈灵的耳朵生疼。
沈灵也傻了,她完全不解为什么一向温和的丈夫居然向自己发这么大的火。平时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需要她来操持,怎么自己倒成了受气包?
她立刻冲出去找程宏理论:“你什么意思?这个家是你管得多还是我?”
“是你,全是你,可你知道别人都怎么说我的?说我没有你强,做什么也没有我插手的份儿。在家里,我让你,是我的义务。在外面,你就不能给我留点尊严吗?”程宏承认妻子是比自己强,但他又不是吃软饭的,老被人提醒这件事让他心里憋着一把火,再不喷出来就能把自己给烧了。
当她放手时
程宏几天都没回家,离家出走这种小女孩的把戏,他一个大男人也运用得活灵活现。
两口子闹矛盾,朋友们却都帮程宏说话。沈灵生着闷气,无处诉苦。做生意这一道,程宏还是个小学生,她怎么放心?可她也知道自己不先妥协,这事就没完。叹口气,沈灵给程宏发了条短信:“你自己去折腾吧!新店的事我再也不插手了!”
第二天,程宏就像得到糖果的小朋友,屁颠颠地跑回来了。沈灵又好气又好笑:果然像个孩子,只要对他好一点点,他就这样满足。
一般的饭馆,开张三个月就能预测出未来的前景。一个月过去,程宏的店门庭冷落,在熙熙攘攘的步行街销售额倒数第一。这时的沈灵,正在附近的三线城市考察市场,策划承包商城小吃城。看着早出晚归、事业越来越好的沈灵,他急了。为了不在老婆那里再丢面子,他想到把自己名下的这家店卖掉,改行去做酒吧。他对失败总结的原因是,自己对餐饮根本不热爱,对不热爱的事哪来的热忱?
做酒吧的资金在哪儿?转让这家店或许能够凑齐。程宏把这个想法告诉沈灵,沈灵什么也没说,照旧叹了口气:只有那些钱,你自己决定吧!
终于可以放手一搏并摆脱掉妻子的魔掌,程宏激动得一夜没睡,第二天就跟几个朋友去城中最火的酒吧考察。音乐、美酒、陆离的灯光……沉浸在这种环境下,程宏整个人都轻松起来。没有妻子束缚的他,像一只自由的鸟儿。
暗箱操作
沈灵暂停了繁忙的工作,她觉得两个人里需要有人来思考婚姻的未来了。她本来以为生意人的婚姻,也会像开公司一样,两个人只要利益一致,谁有能力谁就当家做主。可男女关系没自己想的简单。
她耐着性子,开始读以前不屑于看的情感专家们的文章。一边嗤之以鼻,一边不情不愿地承认国情就是这么回事——比如明明自己比丈夫能干,就是不能直截了当去否定他的选择。如今,她不想看着餐饮店被转让,想帮他,可前提是自己得穿隐身衣,不留名。
真憋屈!
再憋屈也得做。沈灵动用了自己可以发动的所有社会关系,大热天的一个人东奔西跑谈业务,终于在一些老客户那里为餐饮店谈下几笔写字楼的大单子。虽然觉得有些多余,但她还是硬着头皮告诉对方:我就是跑业务的,最后签合同得找程老板,“你就说是自己觉得店里的饭菜质量不错,想长期合作。”
对方露出暧昧的笑,“我懂的。”
正在为转让费焦头烂额的程宏,做梦也想不到店里的生意竟然又起死回生了。不为生意发愁,他也冷静下来,乐意和妻子分享当时的心路历程,比如自己确实又想逃避现实了,比如最开始接到业务单时怀疑对方是骗子云云。
沈灵努力让自己笑得惊喜,还不忘暗示提点对方:“老公你其实很有经商才能,把这几单客户留住了,以后口碑就出去啦。”
只有自信的人才会“不耻下问”。内心满足的程宏也不计较向妻子取经会不会掉价,主动向对方学习经营、管理、维持客户之道。
至于这场冷战里谁最终赢了?谁都不承认自己是输家。沈灵陪着志得意满的丈夫勾勒未来蓝图,依然觉得万事都在自己掌控中。至于日后程宏会不会因为知道自己在背后搞的这些“小动作”又伤自尊继而又爆发婚姻大战——想这么多干嘛,现在好,才是真的好。
一
范泽喜欢对女人叫亲爱的。一叫亲爱的,他就觉得无比亲近。
其实亲爱的在范泽而言就是一个代名词,和“哎”一样,比如单位里上班,他会和同事说,亲爱的,当然,只和女同事。
所以,他第一次见到姜姜时,没几句话,他就张嘴说,亲爱的,麻烦你把胡椒粉递给我。
姜姜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是来相亲,范泽请姜姜吃豪客来牛排,两个人面对面,范泽受开玩笑,并不拿相亲当回事,相什么亲啊,什么年代了啊,何况,他并不想结婚,才25岁,结什么婚。发了昏的人才会结婚。
他没有想到姜姜会脸红,因为现在哪还有会脸红的女孩子啊。
可姜姜的确是脸红了,并且小声说,谁是你亲爱的啊。范泽不好意思地说,口头语,我们公司,亲爱的比较泛滥,你别在意啊,我们天天挂在嘴边上,和说“你好”一个意思,嘿嘿。
那天范泽本来只想吃一顿饭就解散,可看到对面的女子红了脸,并且吃吃地笑着,他忽然来了兴致,吃完牛排,他又提议看一场电影,看完电影,他又提议去上岛喝一杯咖啡,到最后散了时,他叫了姜姜的名字,姜姜,他说,嗯,好名字。
姜姜一直低着头,羞涩地低着头,范泽更感觉到美,原来,低头的女子这样美啊,他离她很近,问她,你没有谈过恋爱啊?
没。姜姜说,我没。
“我没”两个字分外生动,范泽心跳加速,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拉着风箱,呼啦呼啦的,姜姜并不是长得多好看的女孩子,顶多中人之姿,穿着也不时尚,素色的连衣裙,一双半高跟鞋,头发是自然黑,范泽忽然觉得姜姜非常生动,似一朵初开的莲花,动人,美丽。他腻了玻璃幕墙中那些太过时尚的女子,忽然遇到这素色女子时。范泽觉得异常的不一样。
那天他留了电话给姜姜,并且说,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姜姜还是低着头,小声问,真的么?
连这声“真的么”都如此好听,范泽点着头,真的,真的,你放心吧。
在分手的时候,范泽说,亲爱的,再见啦。姜姜提出了异议,她说,范泽,你不能叫我亲爱的,因为,我们之间不是恋人,我想,你还是叫我姜姜吧。
范泽怔了怔,他想,这个女孩子,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他叫过无数女孩子亲爱的,她们都很雀跃,然后也回叫他,亲爱的,亲爱的,喝多了时,她们坐在他的大腿上,背一些热烈的情诗,然后喝交杯酒,什么事情她们都干得出来。去年情人节,他们一帮人喝醉了,男男女女七八个人,倒在一间屋子里就睡了。
范泽觉得自己活得很自由,可这自由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却让他厌倦,到底是什么呢?他努力地想,终于明白了,原来,他没有爱情。
二
是的,他没有爱情。
有了爱情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至少应该是魂不守舍的,像他现在的样子。他现在,坐在窗前,给姜姜发着短信: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这样的短信非常煽情了,范泽想,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他不再随意地和那些女孩子们叫亲爱的了。太俗了,真俗。他想。他开始叫她们的名字,那些女孩子说,亲爱的,你这是怎么了?
他这是怎么了?
所有宋词中关于肠子系列的都
让他活学活用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他发现自己真是瘦了,从前的裤子,居然挪了一个扣眼,3天不看到姜姜,就觉得心里失落,而看到了,却又不知说什么。
姜姜还是爱低头,爱羞笑,爱脸红。
他拉着她的手,问,你一直这么爱脸红啊?
她就“啊”一声,看着他,然后伸出手摸他的脸,范泽,你长得忒好看。这个“忒”字无比生动。
两个人在小面馆中,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分外纠缠,范泽说爱吃面,姜姜就四处去找山西面馆,一家一家去找,到底找了一家口感最好的,于是,她带他来吃。
后来,她学会了做面。
拉面、削面,围着碎花裙子,她如贤妇,那样贤良,低眉顺艰。他终于明白自己喜欢她什么了,她有一种中国女子最古典的东西,是那种外柔内刚,如姚木兰,虽然下语,却可以四两拔千斤。
他开始叫她的名字,姜姜,姜姜。叫的时候,还得让她答应,干是,她答应着:哎。声音清脆好听。
他们是认识10个月后结的婚。
姜姜问是不是太仓促了,可他说,不,哪里呢?我早就想有一个这样的妻子呢,进了门,有热的茶,有一张笑脸,我想这就是生活吧。
婚礼办得热闹,所有明友全来了,舌他们站在一起笑着。姜姜不如他好看,那些女孩子说,哼,好汉没好妻,一副嫉妒的嘴脸。
新婚夜,姜姜问,范泽,为什么会选择我?
范泽笑了笑说,因为你是个认真的女孩子,我和别的女孩子叫亲爱的,没有人脸红,而你,脸红了。
姜姜的手绕过范泽的手,两个人的手扣在一起,亲爱的,从此,你不能和别人叫亲爱的,你只能和我叫亲爱的,而且,得天天叫。
范泽刮了一下姜姜的鼻子:你变得可真快。
那是,姜姜得意地说,现在,你归我接管了,你叫亲爱的吧,现在就叫。
亲爱的,亲爱的……范泽叫了许多声。
三
范泽对姜姜的倦怠是从结婚半年后开始的。
她仍然羞涩地笑,仍然不好意思开口说话,仍然喜欢低头。范泽后来觉得习惯了,但终于觉得小家子气。
是小家子气,对,就是小家子气。
哪像公司那些女孩子,能干,雷厉风行,而且,个个火辣得很。姜姜在保险公司上班,业务实在一般,每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多块钱,和范泽比起来,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不过,她花得也少,大部分钱全让范泽花掉了,请客吃饭买范思哲,他只穿范思哲,男人不穿范思哲能叫有品位的男人么?
只是这亲爱的他越叫越少,开始是有激情的,后来,他叫,姜姜,姜姜,再后来,他连名带姓,柳姜姜。
姜姜看着他,纠正他,就让他叫亲爱的,开始他还叫,后来问,你烦不烦啊,谁家两口子还叫亲爱的啊,真是开玩笑。
他又开始和同事叫亲爱的了。有一次恰巧姜姜来找他,他随口和身边一个女孩子叫亲爱的,姜姜的脸马上就拉下来,范泽,你为什么对她叫亲爱的?
两个人在范泽的公司就吵了起来,一个说一个无聊,一个说男一个不要脸,最后,动了手,范泽一个耳光过去,你知道什么叫开玩笑吗?姜姜吼着: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你是个对感情随意的人!
无聊!范泽骂她。
你无耻!
那之后,范泽再也没有和姜姜叫过亲爱的,一次也没有,甚至,连她的名字也不叫了,直接就叫“哎”,“哎”成了姜姜的代号,好像她就应该叫“哎”一样。
他们还是时常吵架斗嘴,日子一天天过下去,生活少了激情,总是那张脸,范泽生出了倦意,外面的花红柳绿到底是刺激的,再说,那些女孩子多会来事啊,坐在他大腿上,调着情,说着段子,逗得所有人都笑了,谁认那个真啊。
范泽越来越晚归,到最后,索性编谎言不回来了。
直到姜姜去找他,看到一帮女人围着他,莺声燕语,花枝乱颤,姜姜走过去,眼神清冷,她把桌子掀翻,然后,扬长而去。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争吵,范泽回来拿东西时,姜姜抱住他:范泽,你不能走,我不让你离开我,不让你离开……范泽没有回抱她,只是淡淡地说,也许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会更好,你知道吗?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太清淡,我想过一种浓烈的生活,也许我们当时的选择就是错误的。
四
范泽重新恢复到以前的生活,夜夜笙歌,纸醉金迷,周围美女如云,大家一片亲爱的,世界如此美好。
也有女子示好,只一夜情,然后,各自散去,范泽没有答应,觉得那样看轻了自己。他偶尔回想起姜姜的脸孔来,单薄,苍白,羞涩,好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女孩子。喝醉的时候他吐,再也没有人扶着他;胃疼他找药,再也没有人递过水来。
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些花枝乱颤的女子是饮料,姜姜是清茶,清茶他可以永远喝,而饮料,喝多了会肚子胀,有些女子玩玩可以,而有些女子,是可以陪一生的。
半年之后,他开始发短信给姜姜。姜姜没有回。
他打电话,她也不接。
于是,他亲自去找她。
远远地,看到了她,风大,吹起了她的头发,她努力地往前走着,手里提着菜,身体微胖,远看是微胖,近看才明白,她怀孕了。
离着范泽一米的地方,姜姜站住了。
依然是习惯性地低着头,依然是那样清凉羞涩的表情,一如人生初相见。
回来啦,她问他。
范泽的鼻子一酸,觉得有什么东西往外流。
他接过她的菜,然后拉起她的手。
他想,如果她拒绝了,那么,他还会死皮赖脸地追她,一如当年,如果她哭了,他就哄,反正他们也没有离婚,反正他们只是分居。
但是姜姜很平静地给他派活儿,你摘菜吧,摘后洗干净——好像他昨天才刚刚离开。
范泽从后面抱住她,居然哭了……
灯下吃饭,范泽把菜夹到姜姜碗里,亲爱的,多吃点。
姜姜的脸又红了,这次,红得更娇艳,是秋天的一只红苹果,挂在了范泽的枝头上。
Susan和Alex在办公室中邂逅、恋爱,然后结婚。他们白天在公司共处10个小时,晚上回到家里还要继续面对彼此。在我看来,这是一段离婚风险超高的婚姻。
然而,Susan和Alex婚姻中的风险很快就被老板化解了。两人任职于同一家人事顾问公司,职位相同,薪水相当。某一天,老板对他们说:“我只能升你们其中一人为香港区主管,空缺只有一个,你们俩自己决定吧。一对夫妻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在其他同事眼里会有处事不公的嫌疑,你们懂我的意思吧?”结果Susan急流勇退,回到家中相夫教子。朋友们替Susan不值,她是一位能干的女性,在职场上奋斗多年,好不容易熬出头来,却将奋斗成果拱手让人。“可是我觉得值得。”她笑得有点无奈,但无奈之中又有甜蜜。
Susan对我说:“家庭才是女人的终身事业,能够成全自己的丈夫也是一种幸福。”好吧,也许真是这样。在丈夫升职后的第三年,Susan离婚了。
Alex升为主管后,往内地公干的次数多了,有时在上海一留便是两个星期,即使回到香港也总是转身就走。不久之后,Susan开始接到没人说话的来电。过了一年,来电者不再沉默,而是理直气壮地找Susan的丈夫——她不甘心继续当小三。
离婚后,Susan独自抚养儿子,前夫也有给赡养费,但Susan决定重出江湖。“从前我为他牺牲了自己的事业,以为那样就可以保住婚姻,但是没有料到反而促成了他养小三。”Susan说,声音出奇地平静,嘴角甚至浮起带点讽刺的笑意,“离婚后,我觉得更自由了。现在我可以重新投入工作,我本來就是很喜欢工作的人嘛。”我觉得Susan真是一位杰出的女性,她先放弃自己的事业以成全丈夫,当丈夫功成名就时背叛了她,她没有口出恶言,而是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她失去了一个男人,却没有失去自我。
事业与家庭,女人如何取舍,看她认为哪一样比较重要。不过还要记住一点──当你为丈夫放弃自己的事业时,切勿期望他会感激你。成全男人,要不问回报。
“你有没有后悔当初为他放弃自己的工作?”我问Susan。“没有。”她说,“路是我自己选的。”
1反差萌男人
老譚有三十六七岁。
人人都叫他老谭,却是因为他总是一本正经。老谭最喜欢看的书是《唐诗鉴赏辞典》,最爱听的歌是《精忠报国》,最爱看的电影是《霸王别姬》……
用顾念的一句话来说:“你的灵魂和躯壳,有着非常大的年龄差。”
可这样的老谭,总能引起年轻姑娘的注意,顾念也不能幸免。就像小鲜肉盛行的当下,靳东还是能收获一堆少女粉丝的心一样,他们都有一种岁月沉淀后的魅力。
顾念初见老谭,是在偏远山区有个公路建设项目,她拎着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老谭面前,一路奔波已经困乏极了,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可偏偏当时办公室只有老谭一个人,他给顾念倒了杯茶以后让她稍事等待会儿,他先把手上的工作忙完。
顾念想开口抱怨,可老谭那认真工作的神情让人不忍打扰,只能硬生生将抱怨吞回了肚子。顾念站起身四处转了转,最后停留在老谭桌子边,看他一笔一划地用钢笔写下楷体字,看得有些愣神,这年头习惯了电脑手机,能把字写得这般好看的也是少数了,那行云流水的潇洒笔迹,磨灭了等待的焦灼。
老谭说,好早之前就知道要派个姑娘来,所以提前就把屋子整理干净了:“总不能让女同志受苦受难。”
听罢女同志三字,顾念噗地笑出声来,这都什么年代,跟老谭讲话随时都会有穿越的错觉。
顾念在项目部,算是非常受宠了,什么重活脏活都有人抢着干,特别是老谭,他说照顾女同志是他的责任。
“老谭,你要是再这样下去,我会爱上你的。”顾念开玩笑地对他说。
这时,老谭睁大了眼睛,惊讶地说:“不要啊,我有女儿了。”你看,他是一个连玩笑都开不起的男人。
2恋人在远方
顾念其实有男友,叫周深,他做医药器材销售,经常要出差,而顾念的工作也一样,聚少离多的情侣,连置办婚礼都腾不出时间,家里都催她快点定下来,可是两个人的事业都在上升期,谁都不愿牺牲,结婚的事儿一直搁着了。
那天顾念刷朋友圈,看到一张聚会图片,最角落的位置周深和她闺蜜在交头接耳,那眼神里流转的暧昧,顾念怎么会看不出?而且闺蜜本来就对周深有好感,她是知晓的。
她脑袋浮现出关于闺蜜和周深的各种可能,有时候女人的想象力就像刑侦剧,一点蛛丝马迹都能在脑海演出一部大戏,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恍然听见有人叫她,是老谭的声音。
她抬头时,老谭已经在她身边:“叫你这么多声,怎么没反应啊?”
“没事,发会儿呆。”她掐断胡思乱想的思绪,硬挤出点笑容。
“去吃饭吧,我给你打了一份。”在项目部里,男人们胃口都大,要是迟点去食堂,东西怕是都被抢光了,老谭见顾念没去食堂,便多打了一份。
“没胃口。”
“早上还好好的,碰到什么事了吗?”老谭在她身边坐下,定定地看着他,那眼里温柔的目光像是能融化人。
顾念经不住老谭这么盯着,情绪绷不住掉下了眼泪,老谭那张脸有让人倾诉的欲望,她把朋友圈给老谭看,说出了心事。
老谭失声笑了,“就一张图?你就能捕风捉影啊?也是你太年轻了。”他顿了顿继续说,“就算真出轨,其实也就一拍两散的事儿,想开就好了。”
也是在那天,老谭说起了他的故事。他老婆用他赚的钱出国留学后出轨,回国之后就跟他离婚而且带走了女儿,有难过,有伤心,可能怎么样呢?生活还是要继续啊,就算女儿跟着妈妈,他还是要努力工作撑起女儿的一片天。
有时候,当你看见比自己更惨的人,就会被治愈了。老谭用自己惨淡的婚姻,让顾念走出困境。可交换心事以后,顾念对老谭的感情就不那么纯粹了,她习惯性地去找他聊天,有时是生活琐事,有时是感情烦恼。在老谭身上,她找到了安全感。
入秋的时候,雨水特别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施工路段遭遇山体塌方,然而雨势还在继续,项目部有序不紊的工作被打乱,所有人的工作翻倍,项目部晚上亦是灯火通明,有人去塌方现场,有人在办公室驻守,谁都不敢松懈。
顾念的身体素质不如别人,在熬夜到第三天时倒下了。
三十九度高烧,仅仅吃退烧药根本无济于事,大家都建议她赶紧去医院,可镇上的医院距离项目部要三个小时车程,来回一趟太浪费时间,肯定会影响项目部工作,她坚持不肯去。
然而老谭才不管她愿不愿意,直接将她塞进越野车副驾驶座:“必须去医院,没得商量。”
山路本来就颠簸,再加上雨势让整片山林都变得雾蒙蒙的,这个时候开车其实很危险,顾念倚着窗户,叹气道:“我是来工作的,我不想给你们添麻烦。”
话语刚落,只觉得手背有温柔触感,是老谭握住了她的手:“不要乱想。”
片刻后,老谭就把手拿开了,他继续开车,顾念则继续看着窗外,似乎一切都没变,可顾念的心里已波澜迭起,狭窄潮湿的空间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暧昧。
在镇医院输液时,老谭坐在她边上,将她的脑袋搁在自己肩膀上:“睡会儿吧,睡会儿就好了。”
她枕着他的肩,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沉沉入眠,那是她来到这里之后最安慰踏实的一个觉,尽管只有一个多小时。
3有情也难饮水饱
顾念知道,老谭已经住进了她的心里。
她总担心异地恋周深会出轨,却没想到,自己的心也起了涟漪。
从前她巴不得早点离开这山沟沟,可是因为老谭,她能多留一日,也是开心的。然而让她意外的是,老谭是先要被调走的那个人。
消息传出来的时候,顾念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有什么东西压着,难受得慌。而且调令下来,一个星期之后就走。然而这个消息老谭没有提前跟她说过,离别来得这么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那日老谭找她,问她愿不愿意一起去镇上买点东西,他想给女儿带些礼物,找她帮忙挑。他的眼神有些闪躲,像是害怕被她拒绝,顾念盯着他看了好久,老谭眼神里藏着悲伤,这让顾念确信这段感情不是她一个人在演独角戏,老谭对她应该是有感觉的。
说是给女儿买礼物,但事实上,更像是两个人的约会。
在旧式的电影院看完一部电影后,顾念站在一个娃娃机前说:“挺可爱的,抓一个给你女儿吧。”他点头,一切都顺从她。
顾念兑换了很多游戏币,一个个投入机器中,有时抓了个空,有时玩偶在半空掉落,抓了很久一无所获,重复着失败。“别抓了,抓不到就算了,”老谭劝她,“买一个吧。”
“我想抓住的其实不是它,我想抓住的是你,老谭,你知道吗?”顾念没想到自己会脱口而出告白。
老谭先是愣了一会儿,随后摆了摆手说:“别瞎说了,感情的事不能开玩笑。”
“我说真的。”既然已经说出口,顾念也不管不顾了,干脆把她对他的情感一股脑地倾泻出来。他认真听着,脸上看不清一点表情变化,顾念有些沮丧地问道:“你难道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可是,离婚以后我没多少钱了,我不想耽误你。”仅仅这一句话,让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是啊,就算喜欢,就算有爱,可是如果没有物质基础,这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顾念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到有情饮水饱的。她想开口说,没事,我们一起努力,可这句话在她嘴边回荡了好几遍,最后还是吞回了肚子里。
4隔着岁月去祝福
离别后,顾念很多次想起老谭,她曾想象,如果当初不在乎他的经济窘况,勇敢点在一起,后来会怎样?然而,她再也没见过他,明明在同一座城市生活,却连一次偶遇都没有发生,曾经项目部的同事聚会,他却从不出现。有人说,他老婆生了病,为了照顾老婆女儿就复婚了;也有人说,他搬去了另一座城市……
他还是那个任何时候都为别人着想的老谭,就像当初拒绝顾念,更多的是怕耽误她。
三年后,顾念和周深结婚,她让同事带去邀请函,婚礼上左顾右盼期待他的身影,却还是扑了空。
婚礼结束的时候,她在一堆红包和信札中看见一张没有落款的精致卡片,那熟悉的字迹她一眼就辨认出来:老谭。上面只有一行字:你住岁月隔壁,我曾偷窥你,惟愿岁月优待你,一生无忧。
她在心里默默回应:也愿你,一生无忧。
对于顾念来说,她对老谭的感情就像一场重感冒,最终肯定会痊愈,但还需要一点时间。
许晴朗一眼看中的人是费宁,费宁的脸白啊,费宁的眼神够忧郁啊,费宁的手指够纤长啊!套用小资女青年周迅的话说:费宁满足了许晴朗对男朋友的一切想象。
她三番五次在费宁面前飘过,费宁安然不动后,许晴朗决定主动出击了。老话不是说嘛:女追男,隔层纸。不就一张纸嘛,捅破它!
许晴朗穿着矫情的白棉布裙,梳着两条很长的麻花辫出现在费宁他们那群男生中,口哨声四起,费宁却面无表情。够酷,这也是许晴朗喜欢的。
她跟在他们后面,他们打球,她就看着那堆男人味十足的运动衣。
场上的球滚来滚去,许晴朗看得实在是闷。老姜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许晴朗上上下下瞄了他几眼,他不打球是有道理的,谁能要求一截矮树桩上场跑啊跳啊的。
老姜坐在球场边的栏杆上,一张口就说了句:姑娘,你的唇边,是呼之欲出的春天!许晴朗眯着眼瞅了老姜一眼,又瞅了一眼,很严肃地问:你是哪个系的,叫什么?
老姜从栏杆上跳下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假模假式地伸出手:文博系的,姜河。生姜的姜。许晴朗眼睛移向球场,说:你这人,还挺小众的。
老姜自来熟地坐在许晴朗身边,说:我这个人天生愚笨,体内装进一点点东西就会往外面冒,满地都是,一不小心就成了才华横溢。
这回许晴朗笑了,说:交代,你用这句骗了几个姑娘?
老姜煞有介事地掰了掰手指,又瞄着脚趾数,末了说:不好意思,我的数学是语文老师教的,没学好,数不过来。
许晴朗咯咯地笑罢,然后说:我不喜欢男人耍贫嘴。老姜很认真地问:您老人家确定我这不是幽默?
费宁黑着脸来取衣服,连句谢也没说就走。许晴朗跟在他后面,走了好多步,不知道说些什么。终于像一个句号一样被费宁扔在小路上。
许晴朗似乎一直在等费宁。约会,费宁晚一小时不到也没个电话。许晴朗脸上略挂一层霜,费宁就先扔下狠话:我的球队有活动,我的系里有工作,我不能像那些没出息的男生一样一天到晚围着女生转。这你跟我谈朋友时,就应该有心理准备。
许晴朗真的是哑口无言。泪水顺着脸颊流进嘴里,又苦又涩。寝室里的姑娘说:他是不爱你吧,爱你,怎么会不想跟你在一起?
许晴朗是个执拗的姑娘,她相信爱是一种习惯,跟她在一起久了,她相信费宁会爱上她,会像很多爱黏女朋友的男生一样黏着她。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许晴朗把小石子扔进湖中,小石子快乐地在湖面上跳了三跳落进湖水里,水面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老姜揪了片柳叶做柳笛吹。许晴朗说:老姜,你肯定是特黏女朋友的那种男人。老姜说:你不如直接说我没出息算了。
许晴朗坐在湖边的草坪上,出息有什么用,抵不过一秒钟的陪伴。老姜靠着许晴朗坐着,说:那现在你不都齐了吗?许晴朗盯住老姜看,看着看着就笑了:咱俩还是保持纯洁的男女关系比较靠谱。
那天,许晴朗在博客上写:你坐过的桌椅宽了,你听过的音乐停了,而我,等你,等成了摆设。
费宁来过,却什么都没说。老姜来过,他留言说:春天过后还是春天。
不再穿白色的棉布裙,不再编麻花辫。穿衬衫牛仔裤,把头发盘起来或者干脆束成马尾,抱着一堆书,风一样骑自行车在校园穿行。偶尔遇到老姜,忙三火四地说几句话,就假装有急事逃掉了。
跟费宁肩并肩坐在图书馆里,许晴朗几乎一页书都没翻过去。她盯着费宁看。他瘦了,眼神更忧郁了。她脑子里闪现了另一张脸:粗眉大眼,头也大,眼里眉梢总是漾着笑意。满嘴跑火车,自称才华横溢。
许晴朗摇了一下头。头痛欲裂,睡不好觉。费宁说:买点儿薰衣草放枕边,起安眠作用。费宁是学医的,他的话应该有些根据。许晴朗撒娇:我不知道哪有卖的,你买给我。
费宁答应了。许晴朗的心里真的就亮了一片天。爱不就是从一点一滴渗进心里去的吗?
可是,许晴朗念叨了多少次,费宁的薰衣草也没买来。倒是那次许晴朗去超市,猛然间看到一个卖花草茶的柜台前,有一个竹篓的标签上写着薰衣草3个字。紫色的小花,很便宜,也很容易找到。
没找到,只不过是没有用心罢了。许晴朗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很多。
许晴朗站到老姜面前时,老姜正在做俯卧撑。他说:得减肥,不然连让人家惦记的理由都没有。
许晴朗问他怎么最近玩起了失踪,晃都不在她面前晃一下,真不够哥们儿。老姜说: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了,拉南瓜车的老鼠接着当自己的老鼠。许晴朗说:你是只才华横溢的老鼠,咋不自信了?
老姜不吭声。
阳光落到许晴朗脸上,她说:我跟他分手了。我在天涯上看到一句话: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是别人的极品“前任”。自己名花有主,让那个“前男友”念念不忘。我就是想让费宁为失去我遗憾着。
老姜的嘴巴张得很大,半晌他说:姑娘,你的野心还挺大。许晴朗坏坏地说:丑男,你一张嘴,春天全都跑出来了。
许晴朗跟老姜手牵着手走在校园里,老姜倒害羞了:美女与野兽的组合,别把人雷得外焦里嫩。许晴朗白了他一眼,狠狠地搂着他的一边胳膊,我是要给你打上我的标签,别人想抢,那可没门儿!
老姜很体贴,每天打饭打水伺候着许晴朗。老姜很快赢得了许晴朗寝室姑娘们的好感。她们说:俄罗斯姑娘嫁人就要嫁普京那样的人,我们要嫁就嫁老姜这样的人。
费宁要出国了。他说:晴朗,你是个好姑娘。你能跟老姜在一起,我挺高兴的。无论如何,前男友说出这番话都是让人心里很堵的一件事。
那天下午,费宁终于开诚布公地说了他的故事。他有个女友,上高中时处的,高考结束后一起去湖边游泳溺水身亡。费宁说:我努力地想忘掉她,可是,她总是在那里。即使跟你在一起时,我也没办法做到一心一意。
许晴朗没想到费宁心里盛载着那么多痛苦。她明白他为什么分手时抱着她说对不起了。她轻轻地抱了抱费宁,她说:跟你分手时,我以为自己会扛不过去,我以为自己会失去爱的能力,所以,我选了老姜补缺。没想到,我竟然慢慢爱上他了……
人的命运就是忘掉一个和爱上另一个。没办法,总会遇到对的那一个,然后握紧手走到老。
许晴朗闭上眼睛,她说:我要把我的春天献给你!那位很小众的同学红了半边脸,他说:我拿我的一辈子来换。
鲜花顺理成章地插在了牛粪上。姑娘们说这比喻野蛮,换一句,换一句:那是,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其实,牛粪营养丰富,猪也招人爱,对姑娘来说,他们比帅哥更氮磷钾。
许晴朗唇边呼之欲出的春天让老姜欲罢不能了。他说:嗯,一个春天过后是另一个春天。
一
家里,若是我买菜,便买得较少,我喜欢当天的菜当天买,确实吃不完的,再放冰箱里冷藏,第二天也一定要吃掉。妻子和我完全相反,逛一次超市,总是喜欢买几袋菜回来,放冰箱里,或冷藏或冷冻,吃它几天,还美名其曰管理时间的有效法则。
妻子这管理时间的有效法则,其实只是为了不必天天去超市买菜,说白了,是便于偷懒的有效法则。这本没什么,问题在于,妻子偷懒用错了地方,因为菜储存着吃,非常不科学,尤其是蔬菜,放置一些时间,新鲜度会消失,营养素会消失,还有可能产生某些毒素……那天,我认真地就着那些事理分析给妻子听,希望妻子能当天吃的菜当天买,别一买就买几天的,把新鲜的菜整成不新鲜的吃。
妻子非但听不进我的话,还嘲笑我说:“我看你真是一点不懂生活常识,买冰箱干嘛的,不就是让食物保持新鲜度吗,在冰箱里放几天就不新鲜,真是笑话!我了解过了,一般的疏菜放冰箱冷藏,至少可以放一个星期,肉类食物,冷冻着,两三个月都是新鲜的。”
不管怎么着,冰箱再怎么保鲜,都不如当天买的当天吃新鲜。菜,还是当天买当天吃的好,你以后还是别一买就买几天的菜回来了,那样不好。没想到,我这么一说完。妻子便发飙了,冲着我吼:“当天买当天吃!当天买当天吃,你就知道叫我当天买当天吃,那你去买呀,你去买,当天买的当天就吃掉,一丁点儿菜都不准放冰箱,吃不完就倒掉……”“简直就是不讲道理。我上班比你早,我能每天去买菜吗,我是当天买的菜就一定要当天吃掉的意思吗?”“不是那个意思,那你还有什么意思,没时间去买菜,你就少拿那些歪理来压我……”“不讲理,简直就是不讲理!我怎么是拿歪理来压你?”……我和妻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我和妻子在不同的公司上班,上班时间也不同。我七点半上班,每天必须得早早起床,去外边吃早点,赶着去公司,没时间买菜;妻子九点上班,离公司又近,去买菜正适合。所以,结合我上班早下班也早,妻子上班迟下班也迟的具体情况,结婚时,我们就说好了,她负责买菜,我呢,负责做饭。
每当我做菜时,从冰箱里拿出那些在冰箱放置了些时间,有些蔫的蔬菜,或是从冷藏室里拿出冷冻了好些日子的肉类食物,心里就堵得慌,让妻子当天吃的菜当天买,别一买就买几天的菜回来,妻子根本就不听。
原本,我以为妻子不听我的,是因为我没有和她好好沟通,没把菜久放不好的道理说给她听。没想到,我和她好好说,好好沟通以后,她非但听不进去,反还拿出她那套所谓冰箱能保鲜的理和我争辩,还说些蛮不讲理的话,我能不生气,能不和她争吵吗?
那天,我们就着各自的观点,搬出了自己的“证据”争辩、吵闹,后来,妻子觉得吵不过我,竟然说我说的那些都是狗屁道理,还说我说那些狗屁道理不过是看不得她在家闲一会儿,是不是想活活累死她……妻子说那些话,真是太不讲理也太伤人了,我气得摔门离开家来结束争吵,之后,我和妻子冷战好几天,直到两人心里的气消了些,关系才恢复正常。
二
关系缓和没多久,妻子在网上花几百元钱买了台多功能豆浆机,不曾想,是假冒伪劣产品,妻子找商家退货,商家不承认更不肯退货。找天猫维权,妻子上传的凭证中,肉眼都能辨别出那东西很假,可天猫小二却给妻子来个违规举报,气得妻子和我直抱怨。
妻子喜欢网购,我本不反对,可自从听说一些网友在天猫买到假货,维权艰难的事例后。我便告诉过妻子,让她在网上买东西慎重点,可她不以为然。于是,我便对妻子说:“说过让你别动不动就在网上买东西,你不听。现在好了吧,买了假货难维权,怨谁?”听我这么一说,妻子把眼一瞪,说:“你还是不是我老公,和你诉个苦,你还要拿话压人。你想气死我是不是?”“不是我想死气你,是你自己不吸取教训。”“你安慰安慰我会死啊?”“如果你不吸取教训,我安慰你也没用呀!”……我们激烈争吵着,最终,我又被妻子蛮不讲理的话气得无语离开,又是一场冷战,等各自心里的那点气消了,我们的关系才缓和过来。
婚前,我们享受恋爱的甜蜜,婚后,我们经常争吵、冷战。这种状况让我很郁闷:难道走进婚姻果真等于走进了坟墓?好在,这样的郁闷没持续多久,因为后来,我从又一次争吵中受到触动,感悟到夫妻幸福相处的秘诀。
三
那次,母亲打电话来,说我远嫁外省的小姨回来了,想见见我们夫妻俩,让我们回趟家。小姨难得回来又点名说想见我们,无论如何,我们也得回去不是。
于是,我就在网上订了火车票。乘车的那天傍晚,就在我们准备在自动取票机前取票时,妻子发现身份证忘了带,没带身份证,取不了票,取不了票,就走不了了。我忍不住对妻子发火:“你看你做的都是什么事,带身份证这么重要的事,都能忘了。”妻子一听,居然比我还火,怒火冲天地说:“你对我发什么火?你既然能记得,那你为什么不提醒我。”“你又不是小孩子,为什么还要我提醒?”“我不是小孩,可你是我老公,你有责任提醒我!我忘了带身份证,你也要负一半的责任。”就在我想反驳妻子时,旁边有个取票的阿姨提醒我说,你俩也别吵了,看还来不来得及回家取身份证,来不及,赶紧改签或退票。经好心阿姨一提醒,我这才想到争吵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
快到检票时间了,回家来不及了,我便用手机改签了三个小时之后的车,和妻子打的一起回家取身份证。推迟三个多小时回家,那就意味着得第二天凌晨一点多才能到家,也就意味着,我们迟到家不说,还得让到车站接我们的表弟不能睡个好觉,这是多么不好的事。想着妻子如果不是忘了拿身份证,或是听我的话,提早到车站,都不会发生这样事。
我就着这些情况,忍不住数落起妻子,不想我还没说几句,妻子脸色一变,马上喝住司机停车。司机被妻子那么一喝,自然把车停了下来,妻子随即拉开车门要出去。我本能地拉住妻子问干嘛。妻子气吼吼地说:“我不去了,下车逛马路反省去,可以了吧?”
若是平时,我会跟着下车,跟她理论,可那时那刻,不是理论的时候啊。“我错了,我不该说你……”我不由自主地向妻子低头认错,说好话,赔不是。妻子这才由冷脸换成笑脸,还开玩笑说,看在我家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的份上,我原谅你了。看着妻子的笑容,我心突然就受到了触动:原来,低头认个错,结局是这般好。
那天晚上,在火车上,当妻子偎依在我身旁香甜入睡时,我想了很多很多,想到这次我主动退步及以前不肯让步造成的不同结果。更加清楚地意识到:婚姻生活中,真的没必要争个输赢。发生争吵时,只要其中一人低个头,认个错,争吵就不会延续,冷战就不会发生。
五
此后,每当我和妻子因某事发生分歧,有争吵苗头时,我就赶紧低头,赶紧示弱,不和妻子争辩,随妻子主张去。我一低头,妻子心情舒服了,也就不会对我有意见了,更不会冷脸对我,我们的夫妻关系自然就好了。
“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爱的地方。”一天,在一个婚恋节目中听到这句话,我非常得意,因为我在没有听到这句话之前,自己感悟到了这点,让自己的婚姻走向幸福美好。
所以,当夫妻之间发生争吵,即便觉得自己很有理,也要提醒自己: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不要自以为有理,便非要争个输赢,结果弄得夫妻矛盾不断,内心郁闷难受。主动低头,主动退步,主动放弃想赢对方的想法。这样,对方自然就会少了怨气,或是没了怨气,这样,夫妻自然就能恩爱,婚姻生活自然就能和谐幸福了。
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俩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着,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地向我们在天上的父亲去哀求说:“请您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他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等我长到十六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地走过他,总是走出好几步了才回头,看他一眼。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的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只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不能点燃我生命的火花,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种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种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生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进入文化学院去做学生的时候,姐姐出落得像一朵花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破了。
每当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委婉谢绝的时候,媒人就会说:“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换妹妹做朋友好喽!”我最恨这种话。做了半生的妹妹,衣服老是穿姐姐剩下来的,轮到婚姻也是:“那妹妹也可以。”好像妹妹永远是拿次级货的那种品位。每一次人家求不到姐姐,就来求妹妹,我都给他们骂过去。
那一阵子,三五个月就有人来求亲,反正姐姐不答应的,妹妹也不答应。姐姐一说肯做做朋友,那个做妹妹的心里就想抢。
那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男女之事讲究实际,看两三次电影就要下聘。姐姐就这么给嫁掉了。她笨。
我今生第二次向人求婚还是在台湾。
那是我真正的初恋。对方没有答应我。我求了又求,求了又求,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后来我走了。
到了西班牙,第一个向我求婚的人叫荷西,那年他高中毕业,我大三。他叫我等他六年,我说那太遥远了,不太可能。
为了怕这个男孩子太认真,我赶快交了一些其他的朋友,这其中有一个日本同学,同班的,家境好,还在读书呢,马德里最豪华的一家日本餐馆就给他开出来了。
这个日本同学对我好到接近乱宠。我知道作为一个正正派派的女孩子不能收别人贵重的礼物,就只敢收巧克力糖和鲜花——他就每天鲜花攻势。宿舍里的花都是日本人送来的,大家都很高兴,直到他向我求婚。
日本人买了一辆新车要当订婚礼物给我。当时宿舍里包括修女舍监都对我说:“嫁、嫁。这么爱你的人不嫁,难道让他跑了吗?”
我当然没有收人家的汽车,两个人跑到郊外树林里去谈判,我很紧张——毕竟收了人家的小礼物也常常一同出去玩,心虚得很,居然向着这个日本人流下泪来。我一哭,那个好心的人也流泪了,一直说:“不嫁也没关系,我可以等,是我太急了,吓到了你,对不起。”
那时候我们之间是说日文的,以前我会一点点日文。半年交往,日文就更好些,因为这个朋友懂得耐心地教,他绝对没有一点大男子主义的行为,是个懂得爱的人,可是我没想过要结婚。我想过,那是在台湾时。跟这位日本同学,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在恋我,我迷迷糊糊的受疼爱,也很快乐,可是也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要结婚了。
为了叫这个日本人死了心,我收了一把德国同学的花。我跟德国同学在大街上走,碰到了荷西。我把两人介绍了一下,荷西笑得有些苦涩,还是很大方地跟对方握握手,将我拉近,亲吻了我的面颊,笑道再见。
当年害惨了那位日本同学,后来他伤心了很久很久。别的日本同学来劝我,说我可不可以去救救人,说日本人要自杀。切腹其实不至于,我十分对不起人是真的,可是不肯再去见他,而两个人都住在马德里。他常常在宿舍门外的大树下站着,一站就好久,我躲在二楼窗帘后面看他,心里一直对他用日文说:“对不起,对不起。”
再次见到荷西的时候,正好分别六年。他以前叫我等待的时间。
荷西和我的结婚十分自然,倒也没有特别求什么,他先去了沙漠,写信给我,说:“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我看了十遍这封信,散了一个步,就回信给他说:“好。”■
如锦的年华里,有太多懵懂,太多缱绻,太多无法示人、于日后仍难以释怀的情愫,它们曾那么轰轰烈烈而又小心翼翼地来过我们的青春,以至于在流年的彼岸,在我们内心深处,总有一隅为它们虚位以待……
丑小鸭没有变成白天鹅
今年文理分班,我读文你读理,从一道之隔变成了一楼之隔。
我知道你喜欢逛人人网,喜欢看微博,于是我换了个名字加了你的人人和微博。不在同一个班级的日子,只能在网络上搜寻你的蛛丝马迹。我每天的零花钱没多少,但是我偷偷攒起来,攒到一定数量就去网吧,去微博上看你的状态。
有一次很不幸地被我妈妈抓到,她找了一根很粗的棍子打我,我倔强地不去看她,也不跟她解释我去网吧也只是看看网页上你的状态而已。打到最后妈妈哭了,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坐在阴暗的地下室里哭得不可抑制,她说她这辈子的希望都在我的身上,没想到我如此不争气。
莫展晨,我也觉得我很不争气,成绩没你好,人缘没你好,家境也没你好,那么你说,我有什么资格去喜欢你?我忽然很沮丧很难过。我从家里跑出来,用那个掉了漆的破手机给你发短信。我说,我很难过。你没有回复,我不甘心,拨了过去,听到甜美的声音讲道,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猪都不会说谎
莫展晨,在我连绵的记忆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剩下初见的那一幕了。你刷卡结账的动作有点漫不经心,又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好伦哥的自助餐厅里,我混迹在一群人当中,不敢抬头看你的眼睛。把时间往前拨几分钟,你和一群男生输掉了赌局,我这个站在教室门口不明所以的过路人也被众人簇拥着来到这里黑了顿自助餐。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到底和他们赌了些什么,并且如此愿赌服输。
为了不让你的钱浪费掉,我拼命地吃了好多看上去值钱的东西,水果、烤肉、蛋挞,我都整盘整盘地端回来。有一次周围的人都去取餐了,你抬起头来看到我塞到嘴边的鸡腿,扑哧一下就笑了。你开玩笑地说:“姑娘,别吃那么多肉,会发胖的。”
莫展晨,你知道你活在我的臆想里有多少个日夜,才会让上苍都眷顾我,从而安排了这次与你并排坐在同一张桌子,来上这么一段简浅明亮的对话吗?
我们从下午四点吃到晚上八点,大家扶着墙走出来。你问我到哪边坐车回家,我要回答你的时候,你的手机响了起来,铃声是那首温柔的《暧昧》。你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接了。我对你指了指天桥的方向。
傻瓜其实不一样
去年的秋天我和你只相隔一个过道。
你人高马大,有点发胖,喜欢踢足球。他们都说你这么高的个子不打篮球简直就是浪费,于是你叫上你那些哥们儿去练篮球。你总是一身臭汗地在周末下午回班级换衣服,左手拿着可乐贱兮兮地笑着问我:“能开下窗户吗?”
我绝对不是在这个时候忽然喜欢上你的,但又是从什么时候,我开始注意起你了呢?
我在你的世界里一直都是不声不响的透明人。有一次你忽然停下笔来,看着正在发呆的我说:“杨素素,你好奇怪,周末你在班里发呆还不如回家睡觉呢,你为什么每周都来这受罪呢?”
这个时候我能和你解释说,因为你每周都来踢球吗?
终于你还是放弃了篮球,因为总也学不会。
入冬后的一天你忽然说你生日到了,周围的人都躁动无比,又有借口勒索你了。你转过头来问我:“杨素素,我过生日,有什么礼物要送吗?”
我拿不出像样的礼物,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脸刷地一下子红了。你哈哈大笑起来,像是安慰我一样说道:“开玩笑的啦,走,请你们去我家吃饭。”
晚上你送我出门,你问我哪个方向,我指了指东边,你忽然跳起来说:“咦?不对啊素素,我记得你上次说你家在西边啊,你和你妈妈又换房子了吗?”
你居然还记得,你上次陪我过了天桥,你还记得是在西边。
我赶紧解释着:“哦,搬家了,原来的房子住不起了。”
你点了点头,没再追问。
其实傻瓜,也是不一样的。
只是我还不能够表白
我高三了,我真想争所谓的那口气。我不再偷偷攒钱去网吧,也很久没再在校园里见到你。
有人给我写了情书,一个小眼睛的男生,却有点你温文尔雅的气质。那日被妈妈打骂并拨不通你电话的晚上,我在心里狠狠地唾弃了你,并发誓在你之后第一个追求我的男生,我就和他在一起。
我翻了翻日历才想起来,今天是圣诞节。那个追求我的男生喊我下楼,和其他男生一样大声喊着叫着。我四处寻找你的踪影,可最终没能找到你。
终于按捺不住,那天我再次逃了课,去网吧,打开你的人人网,却看到你的头像已经变空,状态是N天前的那句话:如果我离开。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发了疯一样跑回学校,跑到你的班级,站在门口死命地喊着:“莫展晨,你给我出来!”教室里安静极了,大家都抬起头来看泪流满面的我,有人小声地说:“天啊,哪里来的疯子,莫展晨都退学好久了!”
这世上最安慰人的童话大概是,你挖空心思暗恋的人,也在挖空心思地暗恋着你。我是这样一个卑微的穷光蛋女生,你是那样一个短命的纨绔子弟,唯独不告诉我,你也在关注着我。
你偷偷踢球受了伤,被抬去医院,接着被家长连哄带骗送出了国,留了学。也因为赌气,你切断了和国内所有的联系,甚至还未道一声再见便已消失。
很久以后我收到了一个包裹,像是好多人提到的“慢递”一样,寄给多年后的自己。莫展晨,你把多年以后的自己寄给了我,只是,只是我再也不能够表白。
我看到了你画的蓝色天空、校园路和土里土气的我。我看到你去年写的日记,那个赌便是:你敢爱上此时此刻开门走进来的这个女生吗?你说其实你对他们说了谎,你说你不敢爱。
那个开门走进来的女生便是我,很荣幸,她是我。
但是你还是爱了,用15岁年轻向上的生命。我也一样。
我们都很单纯
我们喜欢单纯的爱情,那种为了某个人专注地做一件事的爱情。
比如说,某一天,看见一张精致的唱片,没来由地想起你,然后就买下来送给你。
比如说,我希望以后可以养一只鸽子,把小小的信纸拴在它的脚上,让它从一个房间飞到另一个房间,我在这头写,你在那头读。
比如说,我幻想着悄悄地把写给你的信出版成书,有一天,你在逛书店的时候,突然发现它。
比如说,在我死后,你发现在我的遗物中,有很多很多的画像,都是关于你的,那些画都是我趁着你熟睡时偷偷画的,而你以前一直以为我不会画画。
往事如烟,当回到现实仔细思考时才偶然发现,15岁时太小,我们都很单纯。
我有一个朋友在老家做得不错,又南下广州开分公司。
他父母不放心他,提前退休跟他一起南下了。
虽然有财务人员,但他母亲以前在单位就是会计,她不信任别人来管钱,执意要替他做账。
我朋友不肯,两人发生了争执。
他母亲坐到窗台上说:“你大了,翅膀硬了,嫌弃我了,我跳下去算了。”
他知道母亲的脾气火爆,只好妥协。
有一天,母亲去他公司,看到一张新面孔,回来就问他:“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说:“来一个星期了。”
母亲说:“我怎么不知道?你把他辞了!”
他吓了一跳,说:“小王工作做得不错,为什么要辞退他?”
母亲说:“面相不好,我不喜欢。”
两人又是一番争吵,母亲又坐到了窗台上,还是那番翅膀硬了的话。
她说:“我会害你吗?我是你妈!我怕你被别人害了。”
他再次妥协。
我这个朋友跟我说:“现在我好怕回家,平时大家在一起,就是吃顿饭,好好的,也没什么事,但我还会跟她吵起来。”
我说:“你都奔40的人了,自己一点都做不得主吗?”
他说:“做不得,我是真怕她从楼上跳下去。”
我说:“那你爸呢?他能帮你说几句吗?”
他说:“我爸怕了我妈一辈子。”
我的这个朋友非常优秀,人又帅,都快40了,至今单身。
他每次谈恋爱都很认真,可一涉及到婚姻,他就开始退缩。
他说:“我是真的喜欢她,可是我一想到和她结婚就害怕,我觉得她会被我妈逼死的。”
爱情一定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中间涉及第三方,那么一定会无比纠结。在这里,我说的第三方并不是单指脚踩两只船的某一方,其中也包括父母亲。
在我们听到的大量爱情悲剧里,家庭和父母兴风作浪的故事,实在是太多太多。从《红楼梦》到《梁祝》,当事人在自己的爱情故事里,完全做不得主,最后只能用死来谢幕。
当然,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最要感谢的人是我们的父母。姑且不问他们带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是一次意外还是充满了喜悦期待。我们总是被动来到这个世界的。他们对我们负责了很多年,但到了一定的时间节点,一定要剥离开来,否则就会像背阴的树上结出的苹果,既不红又不甜。
爱一个人就给他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吧。放开了别人,何尝不是解放了自己。
为了体验“距离产生美”的境界,我与丈夫两地分居。可不过两年,我们又向往起一地的生活。而终于调到一地的时候,却又生出无穷的烦恼。
原来,单身的日子过得单纯,可调到一地,便不好意思再天天到娘家坐吃,自己必须承担一份家务。
我们在理论上明确了分工:他买菜、洗衣、洗碗,我烧饭。
他的任务听起来很伟大,一共有3项,而我是1项。可事实上,除了固定的家务活外,还有更多没有名字、细碎得羞于启齿的工作。他每日里8小时坐班,每天早上洗过脸、吃过早饭后,便骑着自行车,迎着朝阳去上班,一天很美好地开始了,而我还须将整个家收拾一遍,衣服晾出去——他只管洗,晾、晒、收、叠均不负责。铺好床,扫地,擦灰等一切弄好,终于在书桌前坐下的时候,已经没了清晨的感觉。他在办公室里专心一意地工作,休息的时候,便骑车出去转一圈,买来鱼、肉或蔬菜,众目睽睽之下收藏在办公桌下,当人们问起他在家干什么的时候,他亦可很响亮地回答:“除了买菜,还洗碗、洗衣服。”十分模范的样子。于是,不久单位里对他便有了极高的评价:勤快、会做等等。
但谁也不会知道,我在家里一边写作,一边还须关心着水烧开了灌暖瓶,一会儿,里弄里招呼着去领油粮票,一会儿,又要领8元钱的生活补助费……多少工作是默默无闻的,都归我做,却没有一声颂扬。
并且,家务最重要的不仅是动手去做,而且要时时想着。比如什么时候该洗床单了,什么时候该扫尘了,什么时候该去洗染店取干洗的衣服了,什么时候该卖废纸了……这些全是我在计划,如有一桩想不到,他是不会主动去做的。最忙乱的是早晨,他赶着要上班,我也急着打发他走,可以趁早写东西。要做的事情多得数不清,每件都在眼前,可即使我在刷牙而无法说话的那一瞬间,他也会彷徨,不知所措。虽然他买菜,可是买什么还需要我来告诉他,只有一样东西他是无须交代也会去办的,那便是买米和面包。多年在农村的插队生活使他认识到,粮食是最重要的。平心而论,他是够勤勉的,只要我请他做事,他总是很努力。
以往,我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人,高大、坚毅、从来不笑,似乎承担着整个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崇拜平凡的男性了。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分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渺小劳动。生活中,需要男人到虎穴龙潭救回女人的机会很少,渺小的琐事却很多。所以,我对男性影星的迷恋,渐渐地从高仓健转移到美国的达斯廷·霍夫曼身上。他矮小、瘦削、貌不惊人,似乎消退了原始的力感,却有一种内在的、能应付瞬息万变的世界的能力。他能在纽约乱糟糟的街头生存下来,能克服青春的虚无与骚乱,能在妻子出走以后像母亲一样抚养儿子——为儿子煎法国面包,为儿子系鞋带,为儿子受伤而流泪。我认为,这便是男性的伟大所在了。
每逢烦恼的时候,他便用我小说里的话来调侃我:“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生活。”这时,我才发觉自己小说的浅薄,可再往深处想,仍然是这句话:“这就是生活。”有着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却也有同样令人不舍的东西。
虽然有着无穷无尽的家务,可还是有个家好啊。房间里有一把男人用的剃须刀,阳台上有几件男人的衣服晾着,便像有了安全感似的;逢到出差回家,想到房间里有人等着,即使这人将房间糟蹋得不成样子,心里也是高兴的。反过来想,如若没有一个人时常地吵吵嘴,那也够冷清的;如若没有一大摊杂事烦心,每日尽爬格子,又有何乐趣?又能爬出什么名堂?想到这些,便心平气和了。
何况,彼此都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点进步,他日益增进了责任心,紧要时候,也可朴素地制作一汤一菜。我也去掉一点大小姐的娇气,正视了现实。
什么样的女人可以称作“会过日子”?十年不买一件新衣服,不烫染护理头发,不精细护理指甲,不花钱在外面吃一次饭,家里从不买花,买的东西全是实在又划算的,不乱花一分钱……算不算很会过日子?
我说不算,这充其量只能说是会省钱。
大概是因为几千年来我们的物质太匮乏,人们必须省吃俭用。不浪费一粒粮食一分钱,才能满足一家人的温饱,所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总认为,只有精打细算才算会过日子。而形容一个女人节俭,通常会说她“会过”。
节俭=会过日子。这个等式在过去可能是成立的。但是如今,大部分国人已经摆脱物质上的困窘,吃饱穿暖基本都不成问题。我们实在不该再把节省作为生活的准则,作为衡量女人会不会过日子的唯一标准。
一个女人,不买新衣服,不做头发,不用化妆品,不舍得吃好的,不舍得花钱看病,忽略自己的形象和健康,灰头土脸咬牙切齿地攒着钱,这样的节俭得不偿失,不算会过日子。
而不舍得出去吃饭,不舍得买花、看电影,不舍得一家人去旅游,不舍得带孩子去一次游乐场,不舍得在非基本需求方面花一分钱,这叫“不懂生活”,不叫“会过日子”。
还有,路遇矿泉水瓶必须捡回家,买菜只买很便宜但烂掉了一半的,明明很忙却还为了省两块钱,去超市排队一小时买鸡蛋,这是穷怕了钻钱眼儿里了,跟会过日子挨不着边。
勤俭节约是美德,穷奢极欲是恶习,这无需讨论,但这也绝不意味着花钱就可耻,省钱就光荣。在经济条件尚好、赚钱能力也不差的情况下,一味地为了省钱而节衣缩食,降低生活质量,把本来可以宽松从容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这难道不是对自己和家人生命的浪费吗?
真正的“会过日子”,是把穷日子过富。而这个富应该包含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物质上要充裕,精神上也得丰盛才行。
根据自家的情况,在有限的条件下,尽可能地把生活打理得有品质、有情调、有意思,才是真的会过日子。
我们家楼前有块小空地,有一年春天,一楼的邻居姐姐领着两个不到十岁的女儿把那地开出来,种上了菜,隔三差五带着孩子们去浇水、除草、捉虫。此举起初赢得楼里几位老太太的一致好评,赞美之词当然就是“会过日子”。但是没过多久,老太太们听说她光买菜籽就和肥料就花了二三百块,还一直用家里的自来水浇地,口风就变了。到菜成时,这块地已经成了笑话,“一共就结了仨茄子,十来个西红柿,”老太太们说,“都不够自来水钱。”
这是那一代人的思维方式。
但是,一个妈妈让两个女儿经历了一次春播秋收,体验了播种的辛苦和收获的快乐,让孩子们看着自己种的白菜、萝卜、茄子和西红柿一天天长起来,这种体验是几百块钱能买到的吗?这种收获,不是比那点农作物价值高得多?
还是那个姐姐,我常见她和老公骑着自行车,各带一个女儿,穿着好看的亲子装,兴高采烈地去游泳,去近郊玩,去看话剧。
我觉得这才叫会过日子。
无论男人女人,让自己和家人尽量多地享受优质美妙的好时光,才叫会过日子。做得好饭,收拾得好家,处理得好亲戚邻里关系,才叫会过日子。把60分的日子过出80分的滋味,让一家人都过得神采奕奕、丰盛饱满,才叫会过日子。会赚钱,也能让赚来的每一分钱,都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才是真的会过日子。
仅仅会省钱,为了省钱而毫无意义地亏待自己和家人,这显然不是“会过”,而是“不会过”。
一
周五晚上,应欢早早下班。正收拾着家务,老公赵宇回家了,一把抱住她,親了她的手一口:“我老婆的手是用来算账的,不需要做家务。我们出去吃饭吧,家务我来做。”应欢笑骂赵宇不正经,起身回房换衣服打扮。今天是他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是该出去好好庆祝了。
赵宇选的地方是一家文艺的西餐厅,还挺合应欢心意的。当应欢被带到六人座,看见几个不认识的人时,心里的粉红泡泡烟消云散,被焦躁代替。这根本不是两个人的约会,是赵宇的应酬!
应欢和赵宇是大学同学,她本身比较内向,不怎么喜欢应酬。她参加社团活动,看到在任何场合里都游刃有余的赵宇便动了心。应欢羡慕赵宇在人群中的耀眼,也羡慕他能和任何人打好关系,别人费尽精力打听来的消息在他这里只是个闲聊的八卦。在他身边,所有机会不自觉朝他倾斜。这点羡慕与钦佩让两人慢慢走到一起。
与家里嫌弃应欢读死书、不会说话不同,赵宇就喜欢她的文静、内敛。知道应欢想改变现状,赵宇便不厌其烦带着她去适应各种场合。看着自己由不合群到融入其中,应欢确实是开心的。但这点开心,终究在漫长的时光里消失殆尽。
菜很快上了,有不少都是应欢爱吃的。应欢扯出笑容,如往常一样配合赵宇应酬。很快,几人的注意力放在生意上,应欢听得一知半解,只能低头解决自己的牛排。再次抬起头时,发现赵宇给自己介绍了个客户。应欢学的是财务,目前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承接其他公司外包的做账任务。
应欢低落的心情好了些,快速和人谈起自己擅长的领域,之前的拘谨一扫而空。末了,那个人十分满意,拍着大腿说周一就去应欢公司签合同。应欢心里雀跃着,看赵宇也顺眼了不少。
二
那晚,应欢最后还是没能过上三周年纪念日,包里的礼物也没能送出去。那些客户吃完饭,问赵宇有没有时间再去下一场,他连半个眼神都没给应欢便擅自答应了。气得应欢在KTV的包厢里点了好几首怨气满满的歌。
应欢抱话筒唱着“他只要自由,他都不会理会我的感受”,余光不断瞟向和客户说话的赵宇。赵宇一个眼神都没给她,倒是同个包厢的女孩发现了,打趣赵宇:“赵老板,你是不是光和我们说话了,都忽略老婆了。你再这样说不定要和我们过一辈子……”
应欢心底一跳,佯装唱不上去,切了歌,竖起耳朵听赵宇的回答。赵宇也笑:“欢欢才没那么小气,我这不也是为了我们更好的未来打拼吗?”应欢跟着笑了笑,连唱歌的兴致都没了。她本来就不喜欢这种场合,歌曲没了暗示的作用,只能黯然退场。那晚最后,是应欢拖着喝得醉醺醺的赵宇回了家。
第二天周六,应欢起了个大早,看着还在熟睡的赵宇,她乐观地想,就当那个客户是纪念日礼物吧!拿上东西,应欢将礼物摆放在床头柜上,愉快地出门。将近中午,应欢接到赵宇的电话,和她约晚上的时间,说是要去和朋友聚会。应欢皱眉,硬着头皮试探着说自己不去,马上被教育了一番。实在没辙的她只能扯谎,说自己晚上有其他应酬。
赵宇只是希望应欢能多出去走走,听到她有地方去了,也没生气,大方地放过她了。应欢松了口气,继续啃她手中的财务书,她就快考试了,还得好好复习。她重重叹了口气,不明白内向、不喜欢应酬到底有什么错。以前父母担忧她内向找不到工作,现在赵宇担心她不喜欢应酬找不着客户。难不成这年头靠着自己的技能不能活得很好吗?
三
连着好几个周末加晚上,应欢都以加班、有聚会为由,回绝赵宇的邀约。应欢欢快地泡在图书馆里,默默背诵着英语单词和句子,一抬头,就看到了面色不爽的赵宇。赵宇有些生气:“你说的有事就是来这里躲避出门和别人相处?”
应欢收拾东西,跟着赵宇回家。延迟了一个多月的架还是吵上了。赵宇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应酬,一周带你出去应酬一次也不多啊!其他时候我只是带你出去和朋友们一起吃个饭,难道和朋友一起吃饭你都接受不了?你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应欢也生气,据理力争,将旧账都翻了出来:“可你和朋友一起吃的饭已经影响到我们正常生活了。我想留点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想留时间过过纪念日、约约会!”赵宇显然不能理解:“和朋友一起吃饭怎么就影响生活了,人都是群居动物,多个朋友多条路……”应欢已经听不进这从小到大都听出茧的理论了,有时候费劲托朋友办的事情,还不如百度找网友或是自己跑一趟咨询。她始终喜欢独处,不想因为这所谓的理论压榨掉自己最后的空间。
两个人大吵一架,应欢不占理,她暂时没有办法证明她独处也能更优秀。可她倔强,吵不赢也不退让,坚持不再跟着赵宇出门。
十月,应欢等的答案终于来了。她从原来的公司辞职,跳槽到了另一家新公司。新公司给的待遇很好,更重要的是新老板看中应欢在财务方面的能力,不要求她出去找客户。老板说:“能找到更好,找不到我们有专门的人会去找。术业有专攻,你做好你的账目就可以了。”
四
应欢特意做了一桌子菜,等着赵宇回来。她时不时看表,给自己添了五六次水,赵宇终于回来了。应欢将筷子递到他面前,紧张地攥紧自己的衣角,生怕自己任性辞职的事情惹怒赵宇。
果然,说完辞职的事情,赵宇脸色就没那么好看了。他犹豫半天,终于忍不住说道:“为什么要辞职?你不是做得好好的,缺客户我可以给你介绍……”应欢打断他的话:“可老板认同的不是我做账的能力,是我带客户的能力,但我的客户是你给我带来的,这让我很挫败。”
话匣子打开了,那些被掩埋的心事就没那么难说出口了。应欢一直很内向,所以她钦佩那些在人际关系上如鱼得水的人。她被带进那个世界,一开始确实是欣喜的。可她最终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花太多时间和别人相处,她更喜欢做看书、插花、写作这些需要独处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她始终不能在人际关系中如鱼得水。
这种厌恶达到顶端是在应欢接待一个由赵宇介绍的上市公司高管时,高管公司账目出了点问题,他私下找人来查账。面对那些更深层次的账目问题,应欢答不出来,她当时特别羞愧地将客户让给另一个更资深的同事。虽然老板给了她一半的提成,但她觉得自己遭受到了侮辱,一种德不配位的侮辱。
应欢如今想起来还是觉得羞愧,她流泪道:“找到客户是你的本事不是我的,我丢了自己原有的生存技能这让我很恐慌,也很羞愧。谢谢你陪我在我不熟悉的世界里游走,但我真的更喜欢独处。出门和朋友欢聚、应酬,我还会去,但那必须得适度!”那时候,她才醒悟,她去学了一项自己用不惯的技能,却忘了在自己原有的技能上精进。所以,她开始讨厌这些挤压她学习空间的应酬。
吐露完自己的心事,应欢告诉赵宇自己用了几年的努力,终于把心心念念的注册会计师考到手了。她找好了工作,在新公司主要做财务分析。她终于证明,内向一点没什么,靠自己的专业技能也能升职加薪。那晚,赵宇沉默很久,是他错了,只记得妻子要融入集体,却忘了问她是否适应。
周末,赵宇带应欢去了那家西餐厅,这次只有他们两个人。赵宇倒了杯红酒,把周年礼物和“新生”礼物献上,说:“我忘了你的需求会变,我能陪你改变,也能放你独处,你高兴就好。”杯子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应欢的眼眶红了,高兴的。最好的伴侣不就是,能陪你江湖闯荡,也能放你家中隐世。
—1—
看过一档真人情感类节目,婆婆和媳妇各站一边,互相对峙,男人站在中间,一脸无辜的表情。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婆婆守寡17年带大了儿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儿子结婚了。结婚以后,婆婆每天都在干涉小两口的生活,就连睡觉都不许他们拉窗帘和关门。
有一次,晚上10点多钟,婆婆还赖在小两口房间看电视。媳妇第二天要早起上班,婆婆说你们睡吧,我看完再走,气得媳妇睡沙发。有一次,婆婆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儿子抽屉里的买房宣传单,才知道媳妇怂恿儿子买房搬出去,想远离她这个老太婆了。于是婆婆让儿子离婚,不然她就彻底失去了这个儿子。儿子不同意离婚,婆媳矛盾日益增长,全家人都快崩溃。
婆婆委屈地说,这些年,她和儿子从未分开过,儿子16岁母子俩才开始分床睡。儿子结婚以后,每天和媳妇那么好,她心里難受。
嘉宾涂磊点评说,为什么很多婆媳住在一起,每天斗来斗去不消停?有些婆媳不住在一起,关系反而越来越好。因为婆媳关系很微妙,相见好同住难,这就需要当婆婆的不要越界,婆婆懂得合理的退出,是一种大的格局。婆婆格局越大,媳妇的婚姻越幸福。
—2—
前不久,朋友小雅飞美国旅行,旁边坐着一个操着一口流利英文的70岁老太太。小雅和老太太聊天得知她是外语学院退休教授,这次是去陪儿孙过圣诞节。老太太每年都要去美国住上一个月,从不在儿子家落脚,她早就定好了靠海边的酒店,吸引孙子过来看海。
小雅问,你为什么不留在美国和儿子住一起,顺便帮媳妇带孩子?老太太却说了:“我在国内有自己的生活,每个月回校讲两次课,还要出书、演讲,和朋友聚会。人生最后的时光,一定要留给自己才对!”
小雅因深受婆媳矛盾困扰,向老太太请教婆媳相处之道。老太太笑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当婆婆要对媳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婆媳之间要像亲戚一样地走动,而不是像家人一样住在一起产生矛盾,婆媳之间在同一个屋檐下超过两个小时就不科学。
小雅旅行回来后,把孩子从婆婆家接回,鼓励婆婆多出去走走看看,开阔视野,别太操心孩子的事情。小雅告诉我,好的婚姻,看婆婆的格局。格局大的婆婆,明白对媳妇好,就是对儿子好;格局小的婆婆,只会祝儿子幸福,而不是儿子儿媳都幸福。
—3—
主持人李湘曾说过,选老公一定要看婆婆,夫妻吵架的时候,婆婆劝和还是劝离,取决于婆婆的格局。格局大的婆婆会骂儿子、护媳妇,格局小的婆婆只会火上浇油、怂恿儿子管教媳妇。
李湘和婆婆相处融洽,李湘的公公是著名画家王晖,画作大多已被国内外著名博物馆和收藏家珍藏。原来李湘嫁给了这么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家庭,终于懂了为什么李湘没有婆媳矛盾,格局大的婆婆,从不为难媳妇。
有人说,在婆婆眼里,媳妇永远是外人。其实要看在什么样的婆婆眼里。在格局大的婆婆眼里,媳妇是儿子后半生最重要的女人,在格局小的婆婆眼里,媳妇是儿子的附属品,负责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格局大的婆婆懂得在儿子结婚以后,悄悄地退出儿子的生活。她明白,男人的前半生属于妈妈,后半生属于媳妇。
现实生活中,婆婆最吝惜给儿媳一声夸奖;儿媳最吝惜给婆婆一点肯定;有了分歧,谁都不愿意否定自己以肯定对方,这就是女人的小格局。
真正智慧的婆婆都懂得让,退一步海阔天空。作为媳妇,遇到明事理格局大的婆婆,也一定会敬重婆婆。所以一段好的婚姻,首先看婆婆的格局。
在看到阿芒发的那条朋友圈之前,果儿并没有想到有一天,她的这位猫咪男友会“作”到这样的段位。
那是个周末,她早早起来加班干活。一改再改的方案也终于收了尾,她看着iPad上刚做好的PPT,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欣喜。阿芒出去会朋友了,她闲得无聊,把家里里外外收拾个遍,看时间还早,又把自己的几双鞋也刷了。湿哒哒的鞋子拿在手上沉甸甸的,像刚从澡盆里捞出来的小宝贝一样红是红白是白,看着挺有成就感,她笑盈盈地用鞋带串起来,挂到阳台的晾衣架上。偶一抬头,看见窗外的西天上,不知什么时候聚起了油画般绮丽的云霞,红彤彤、金灿灿,一幅幅一层层地堆叠翻卷着,波诡云谲、浓墨重彩。“哇,太美了!”她脱口惊叹道。马上跑回客厅拿起手机,横屏竖屏一通紧拍。“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她能背诵的诗句不多,这一句却是过目不忘,每此看见云卷云舒的时候都要念上一念。
太阳很快下山了,刚才还绚丽耀眼、灼灼其华的斑斓云彩也渐渐暗淡下来了。果儿退出相机模式,打开窗户左看看右看看,都没有阿芒的影子。这个点儿还不回来,大概也不回来吃晚饭了吧?她心里琢磨着,又不好直接问他——他顶不耐烦她天天追在后面问他回不回家吃饭,“要回自然就回了。”
客厅里已经暗下来了。她没有开灯,黯幽幽地在半旧的小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忽然特别想跟阿芒说说话。跟他的微信对话框一直开着,她把刚拍下来的晚霞照片发给他,说:咱家的阳台上拍的,漫天彩霞!
好半天没有回复。她举着手机盯了半天,自言自语:“可能没看手机。”
她开了灯,打算看看电视,忽然想起早上的快递还没有取。“那么期待的一条裙子,忙活一天居然忘了。真是老了啊!”她小声嘀咕着,起身准备下楼。可是她的鞋子都刷了刚晾上,换季的浅鞋也还没找出来,四下里看看,见鞋架旁边的一个鞋盒子有一双阿芒的运动鞋,想着反正也没有多远的路,就随便穿上出门了。
刚出单元门,就接到阿芒的电话,说他马上就到家。果儿着急回去等他,决定抄近路去快递柜,可是穿过草坪时,一不小心踩到了狗屎。她嫌恶心,使劲勾住宽大的运动鞋在粗糙的防水地砖上蹭了又蹭。回到家里还觉得臭,连抹带擦忙个不停,见鞋底的缝隙里还有弄不掉的脏东西,索性拿到水龙头下,直接冲洗。水龙头的水哗哗地挺响,盖住了阿芒开门进来的声音,她毫无觉察地用力冲刷着,恰好被回到家来的阿芒看了个满眼。
看着她手上湿淋淋的鞋,阿芒先是惊愕不已,接着勃然大怒:“我靠!那是限量版的AJ啊!我特么平常都舍不得穿,你就这么特么的给我大水冲洗?!”
果儿慌了。她知道阿芒喜欢鞋,也知道他为了收集這些宝贝没少花钱。可是她也不知道哪个是限量款呀?以前他有新鞋入手的时候,果儿都会看看聊聊、问问价儿;后来她总嫌贵,阿芒便不给她看了,问他也不说。她哪想到那双看着不起眼的鞋是什么宝贝疙瘩?她又不是故意的,着急抄近道还不是为了怕他回来没钥匙;再说她自己的运动鞋不都是定期用水刷的么?晾干了一样穿。
她委屈地辩解着,尽量把语气调整得有理有节、不卑不亢。本意是想说明情况求得谅解,却莫名其妙地词不达意越描越黑。阿芒的愤怒像烧荒的野火一样迅速弥漫开来,而她的每一句陈述和论证都像吹过田野的风,让星星之火迅速燎原,完全失去了控制。
在阿芒口不择言的暴怒和咒骂里,果儿哭着离开家。初夏的晚上,原本应该开始热了,可是今年的气候反常,一场大雨下过,竟然像深秋一样清冷。穿着短袖家居服的果儿,在人行便道上失魂落魄地走着,脸上热泪滚滚,身上却冻得一阵阵起鸡皮疙瘩。将暮未暮的天色里,街灯黄幽幽地亮了,她看着那灿若星河的车水马龙无所适从,只觉得神思恍惚。她跟阿芒,近来是不如以前那样恩爱了,可像今天这样撕破脸来破口大骂,倒也是头一回。阿芒脾气坏、又不肯迂回,怼起人来说的话就像滚油煎过的汤团,能把人噎个半死,在人前也常常搞得她半天下不了台……这些,她不是不恼怒。可是,就像汤团总有它的迷人之处一样,阿芒长得实在好看,萌起来又会撒娇,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可以很自如地把自己叠起来塞进她怀里,大大的眼睛又永远湿漉漉、亮闪闪的,仿佛里面有星辰大海……她贪恋着他这点好,死活分不开,被他撩到甜处甚至觉得他率真、酷拽、不同凡俗,是辨识度极高的限量版猫咪男。
可是这一次,她的“猫主子”实在是“作”出她的想象了:就在她浪迹街头瑟瑟发抖,像丧家之犬一样等着他来找她回去的时候,却看见他发了条朋友圈转卖她的iPad——“九五成新iPadPro,八千元转。另有三个保护套和两个贴膜附赠。”她急了,打电话质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慢条斯理却直言不讳:“当然是卖了赔我的鞋啊——你不知道那双鞋七千多块钱么?何必多此一问!”
她惊得心慌意乱,忙跟他商量:她不知道那双鞋这么贵,她明天拿去专业的店里清洗,如果还不行可以照价赔偿,但是千万不要动她的iPad。那里面有她加班好几天新做出来的方案,卖了它,不仅这些天的心血白费了,下周二的协调会上还来不及交差,“万一里面的商业机密泄露出去,麻烦就更大了!”他听了这话,冷冷地笑:“已经卖出去了。谁让你不做备份啊?不过商业机密你可以放心——我已经把它格式化了;还有,你也不要回来了。你的东西我已经帮你收好了,就放在门口。你尽快拿走吧!”
果儿愣愣地站在那里,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拒绝了那么多殷勤贴心的暖男,披荆斩棘地偏偏追上阿芒,迷的就是他的炫酷拽,拿什么都不当一回事儿。却没想到他竟然会为了一双鞋闹得如此不堪——果儿临出门的时候,他已经当着她的面掰断了她的一支口红,他一边把折断的膏体扔到地上踩得稀碎,一边满目狰狞地问她:“心爱的东西被毁坏了,你特么的心疼不心疼?啊?我特么就问你,心——疼——不——心——疼!!”她整个人都懵掉了,泪眼婆娑跌跌撞撞地跑出来,满心以为做到这样他应该已经泄愤了,却没想到他还有这样冲破想象的重头戏。
她打车跑到闺蜜家,哭得瘫在地板上缩成一团,浑身发抖。闺蜜气不过,要拉她一起回去取东西,顺便找那个混蛋出口气。她听了这话,好像还有得可选似地居然犹豫起来,各种开脱洗白、各种念旧不舍,说他这样不过是孩子气的任性——他那么爱收藏鞋子,现在一定是因为被毁掉了心头好给气得失了智,才会一时冲动卖掉了她最重要的iPad——“他就是个孩子,一向做事就是不顾后果的。他……跟别人不一样。”
这下轮到闺蜜傻眼了:这可真是活久见啊!事情已然闹到了这个份儿上,她就预备这么圣母一样地宽宥他,然后拍拍屁股回去、相逢一笑泯恩仇么?“掰口红、卖iPad、收拾好东西扔门口让你赶快取走自行滚蛋……魏小果我说句话不怕你不爱听:这样的男人简直比踩了狗屎的鞋子还限量版啊!这种混账东西你不让他有多远滚多远,还打算囤着献宝吗?”
这话果儿不乐意听了:她大晚上的投奔到闺蜜这儿来,不过就是想冷处理一下避开阿芒的气头儿,哪里就让她替自己做主拿主意了?感情的事,外人知道多少?还“让他有多远滚多远。”她仿佛看见阿芒听到这样的话,忽闪忽闪着毛茸茸的大眼睛受伤地看着她,心里一疼,竟然又抽抽噎噎地为他掉起眼泪来。
闺蜜看出了她的心意,绝望地叹了口气。作为果儿在这个城市里最亲近的人,她看够了小姐妹跟阿芒这一路的分分合合、兜兜转转,可是依然不能理解为什么闹成了这个样子,果儿还能像个等着被翻牌的妃子一样等她的“限量版”宣她回去。她给果儿热了一杯牛奶,不声不响地递给她。两个人在一张小沙发上恹恹地坐着,各有各的心事。果儿坚信限量版的东西之所以昂贵,在于它总有一点东西与众不同,就是为了这点不同,买家才心甘情愿地多付几倍的溢价——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闺蜜却觉得那个阿芒,也幸亏是“限量版”,否则这样的猫咪男如果大行其道,简直是人类的灾难。
一
徐慧遇见于家成的时候,是在三万米的高空。从成都飞往青岛的飞机上,两人刚好坐在一起。后来飞机因遇到强对流天气而出现颠簸,虽然空姐一个劲地安慰大家别紧张,于家成还是吓得紧紧抓住椅子的扶手,他脸色苍白,冷汗直冒。坐在旁边的徐慧看他一个大男人吓成那样,又好笑又有些同情。她一边让他深呼吸放松身体,一边轻声安慰他。
徐慧的轻声细语与镇静似乎有一种魔力,于家成渐渐放松下来。他不好意思地告诉徐慧,他有严重的恐高症,平时出差不是高铁就是火车,要不是单位有急事让他回来,他也决不会选择坐飞机。
徐慧表示理解。成年人的世界里,总有太多的不得已。
他们就这样认识。回青岛后,联系也渐渐多了起来。直到于家成连续一个月每个周末都约她吃饭看电影,徐慧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于家成这是在追求她。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于家成都是一个可以持续发展的良人,收入不错,体健貌端,除了有些恐高,他有着成熟男人所特有的睿智与包容。
但她不敢确定,在经历过李参之后,她是否还有勇气再步入另一段感情。
二
她和李参,是在一次聚会中认识。
和其他一路美到大的女孩不同,徐慧长得太一般了,她鼻子不够挺,眼睛不够大,属于扔到人堆里随时会被湮没的那类女孩。上大学时,别的女生都在一个接一个地谈恋爱,她却总是有本事把心仪的男生变成哥们儿。毕业后,她也相了很多次亲,却都没了下文。
所以,当那天她和李参恰好坐在一起,而李参在帮她夹菜时不经意地夸她:“其实你可以多笑笑,你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就像春风吹皱了湖面”时,徐慧的内心,真如千树万树梨花开。
身为职高教师的李参看起来温文尔雅,身高也有178厘米,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那次聚会不久就开始约她。
徐慧颇有些受宠若惊。连她的家人和闺蜜看到李参,都有一种徐慧捡了漏的感觉。
他们也曾有过幸福时刻。
冬日的晚上,他们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她枕在他温暖的肚皮上,他一边给她剥瓜子,一边不时把挡着她眼睛的碎发别在她的耳后。
徐慧有过敏性鼻炎,每到换季时就鼻塞打喷嚏,李参便四处托人为她寻找医治的良方,后来打听到用盐水洗鼻子能缓解不适,他就每天早晚先准备好盐水督促她坚持洗。
她的鼻炎就这样神奇地被治好。
可是,不记得什么时候,李参开始对她挑剔起来。
他嫌她懒,为周末的早上她总赖在床上而发脾气。她只好每个周末睡眼惺忪地起来陪他跑步。
他不喜欢徐慧买衣服和贵一些的化妆品,理由是她穿什么和抹什么都一样。徐慧的衣柜里,从此就那几件衣服孤零零地挂着。
有一段时间,因为负责一个项目,徐慧需要经常加班。从公交站台到他们住的地方还有很远一段距离,那段路人烟稀少,没有路灯。每次走过,徐慧总要深吸一口气,一路小跑回去。她跟李参撒娇,希望他能在路口那儿接自己,李参却总有理由拒绝,上班太累了、要和同事一起聚会了,等等。
后来她再不向李参提及,走过那段路时,总觉得自己比单身时还要孤单。
接下来的一件事,却让她彻底死心。
那次,徐慧的弟媳带小侄女来她家小住。李参表现得很不耐烦,他一直阴着个脸,时不时摔摔打打。可四五岁的孩子看不懂大人的脸色,一次,小家伙一边看电视一边在沙发上蹦着叫着,正在屋里休息的李参再也忍不住,跑到客厅大声嚷:你们还有完没完?这个家还让不让人待了?说完,他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去。
他居然一点面子都不愿意给她。
小女孩吓得当场愣住,弟媳妇进屋收拾东西就要走,她抹着眼泪说:姐,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那天正下着大雪,弟媳妇坚持要走,她送她们去车站,雪粒子刮到脸上如同刀子,连同她的心,也被冻得冰冷冰冷。
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终至无法跨越。那段时间,他们时而冷战,时而争吵,争吵时,就以最恶毒的语言来攻击对方。
看着镜子中歇斯底里的女人,徐慧特别害怕。
后来,徐慧提出分手,李参同意了,但他要求这几年两人的花销,包括房租水电什么的,都要平分。
徐慧统统答应。她把钱给他,迅速搬走。
后来她想,当初李参之所以追求她,也并不是因为有多爱她,只是因为他觉得她性比价较高,恰好是那种经济适用女吧:不用费心思去追,不用花金钱去哄,只需一点感情的养分,她便可以茁壮成长。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徐慧都整夜失眠,从26岁到29岁,她把自己最美好的岁月给了李参,换来的,却是他毫不留情的践踏。
和李参分手后,徐慧不再把感情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她比男人还能吃苦,出差加班成为家常便饭。周末,她又报了网课,提升自己。
她成长得飞快,升了职加了薪,前途一片光明。
但她从未想过,爱情还会再来叩门。在她33岁这年。
三
于家成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呢?他很坦白,他和徐慧刚开始交往,就坦白了自己的收入,财产及家庭情况。他说,关于我的一切,你有什么问题,尽可以问,我知无不言。
他比徐慧长一岁,曾有过一次短暂婚姻。
年轻时的于家成,还是年少轻狂的模样。作为典型的金融男,他身边的朋友同事,很多都以女友年轻貌美为荣。他落入窠臼,不可免俗。
他交往了一个女友,小他5岁,典型的肤白貌美大长腿,不论去哪儿带着,都特别有面子。看着别人艳羡的目光,他自己也很得意。
虚荣让他忽略一切差距。他们很快结婚。
婚后的于家成,方才体会到三观不合带来的苦恼。
小娇妻婚后就辞了职,她不爱做饭,总点外卖。每天自己打扮得时尚漂亮,家里东西却扔得无处下脚。于家成每天下班还得收拾家务,连喝一口热水都得自己烧。
元宵节看灯,他感叹说:真是东风夜放花千树。她说,屁咧,不就是个灯嘛。他恐高,她偏要拉他去走玻璃桥。他不去,她就哭着闹着说“你不爱我了”。他觉得真心累,他不是娶了个老婆,而是找了个女儿。
后来她去了国外,外面的世界让她眼界大开,她很快便看不上无法陪他再整夜游玩的于家成。他付了一笔不菲的分手费,两人就此一别两宽。
碰到徐慧的时候,是于家成最狼狈的时候,他惊诧于她处变不惊的镇静,以及那份对陌生人发自内心的善意。而接触下来,她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也让他心生敬意。
四
时光让徐慧早已不再是那个曾经在爱情里委曲求全的姑娘,对她来说,爱情只是锦上添花,有,固然好,没有,她亦能在这个世界安然无虞地过下去。
于家成,愿意当她的那朵锦上花。
而她,亦慢慢习惯了有他。
她不喜歡吃香菜,于家成便帮她一根一根挑出来。她喜欢周末的早上赖床,他便悄悄起来为她准备早餐。什么节日,她都收到礼物,哪怕是国庆节这样的节日,她都收到一个精致的红旗小胸针。
他们一起手拉手去菜市场买菜,他做拿手的红烧鱼,徐慧负责夸以及吃。看着吃得正欢的徐慧,于家成笑得很慈祥。
他尊重她每一个微小的愿望。徐慧偶然说起,大学毕业后就没再回过母校,他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带她重温她的大学生活。
他用自己的方式温暖着她,改变着她。看着她慢慢卸下盔甲,笑容爬上眼角。
他们没能在最美的年华相爱,却在最恰当的时间相遇。再早一些,看脸的于家成不会选择徐慧,而徐慧,也会因为不够强大而无法展示自己的内核。如今的他们,被时光打磨出温润光泽,才会在交错而过时恰好照亮对方。
他们牵手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周围是来来往往活泼打闹的大学生们,阳光照着他们,光明耀眼,一切如同画卷慢慢铺展。
我至今都记得孙莉毫无准备地走到教室,然后一脸平静地朗诵了一首唐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她念完后又一脸平静地坐回自己的位置,而我在一旁一边整理着考生报名表一边偷瞄她。那一年我正在读研,后来回想,我对她应该是一见钟情吧。
那次考场相遇六个月之后,她进入了北京电影学院学习。又过了两个月,我们正式开始恋爱。我们谈的校园恋爱很标准,就像两个小孩子过家家。我虽然26岁,也在大学教书,可在爱情这件事上,我恐怕是受她影响较多,也是不成熟多过装腔作势的老到。
孙莉不爱说话不爱动,我刚好相反,每天都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我喜欢热闹,喜欢跟老师和同学们聚成一团,吃喝玩闹;她喜欢宅在家里弄东弄西,足不出户。我曾试图去影响她、改变她,可是我失败了,她依旧是她。人有时竟会傻到以为只要有爱就可以去改造对方,反而忘了究竟自己爱的是什么。孙莉却不同,她似乎天性中就有一种对爱的理解与包容。她不是顺从,但你也感受不到对抗,任何事情在她看来似乎都无关紧要,我这边乌云压境,她瞥了一眼便云淡风轻。
孙莉从未试图去改变我,她只是守着我,可是我慢慢地变了。仔细回想我与她一起走过的这么多年,她似乎还是当年的那个小姑娘,就连长相都没怎么变,而我一直在改变,从内心到身形。
她不会做饭,但擅长洗涮,凡是清洗的工作,她绝对一丝不苟,让家一尘不染是她最为执着的使命。我以前并没有那么爱干净,尤其是上了大学住进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之后,打完球一身汗就往床上一躺。自从与她一同生活之后,讲卫生便成为了硬性规定,我必须认真执行,而且她也严格“执法”,从眼神到唠叨,从不间断。
有一次我站在窗台上挂窗帘,一脚没踩稳,栽了下来。在半空中,我望着身下平铺整洁的床,想着自己刚从院中回来,还没有洗澡和换睡衣,耳畔就隐约传来她断断续续的唠叨。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手中有个神奇遥控器,可以将自己定格在半空中,再喊她过来在床上铺个毛巾被。
坦白讲,如果当初我们没有遇见,相爱,相守至今,我们的人生一定不会如今天这般幸福与和谐。说到底,我有幸遇到了她这样的一个女人。
大家都说,俊雅和育达是天生的一对。
也是,俊雅妩媚精明、贤惠善良,育达聪明睿智、一表人才,而且两人青梅竹马。他们从小学一直到初中、高中,都是同班同学。高中毕业,育达考上了一所国家重点院校,俊雅则上了师范学校。虽然暂时分开,但两人鸿雁传书。大学毕业后不久,就喜结连理。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他们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俊雅是一所重点中学的副校长,育达也是某重点大学的系主任了。在人们眼里,他们是一对郎才女貌十分般配的恩爱夫妻。
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个貌似风光的家庭在背后陷入了痛苦的漩涡,这对模范夫妻竟然双双出轨了。
那么,婚姻中发生出轨,究竟怎样才能恢复心理平衡?
首先,是接纳事件本身
任何事物没有完美可言。双方都要接纳,不要总是想“没有这件事该多好”。双方越能接纳这件事,婚姻就越容易雨过天晴。
其次,是接纳对方
一个人可以被接纳,不是因为他完美,而是因为这是顺其自然,自然的法则是,人无完人。你接纳了,对方才更容易重新演好自己的角色。当然,本人也要主动放下包袱,只要真心悔改就有希望。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接纳自己
任何的耿耿于怀和挥之不去,从心理上说,最根本的都是对自己的不接纳,对自己的心理反应以及身体反应的不接纳。你越是排斥和斗争,身心反应就会越强烈,内心也就越难于释然。到后来,就成了一种强迫症状。
所以,最重要的是接纳自己,对自己的身心反应顺其自然。对方出轨后,心里的种种不好受,身体的种种不舒服,甚至夫妻性生活的种种不和谐,是自然而然的反应。聪明的对策是接纳,是顺其自然,是带着它该做什么做什么。如此,反而让这些身心反应容易逐渐弱化下来,心理逐渐平衡下来。这就好比,不管婴儿怎樣哭闹怎样躁动,只要妈妈把婴儿拥入怀中,就会让婴儿慢慢安静下来。所以,不用急于去找什么释然,而应先接纳自己的内心。不求释然,反而容易释然。
也许有人说,我也懂得这个道理。有句话说,闻道者百,悟道者十,行道者一。一个道理,光懂得了不行,还要领悟;领悟了还不行,还要践行,还要有切实的行动。心理调节也是这样,需要深刻的领悟,以及坚决的心理行动。
再说,上面的故事中两个人的出轨都属于盲目冲动行为,并非真正的移情别恋。只要双方积极做心理调节,是比较容易让婚姻之舟经过一段激流险滩之后,走向风平浪静的。
前年10月的一天,罗兰在白岩路公交车站等车。10米外,一男一女两个用手语交流的年轻人吸引了她的视线。读大学时,罗兰当过3年的志愿者,定期去聋哑学校服务,她能熟练地用手语交流。她看出,女青年是在问路,她想去三峡学院,而男青年,用手语说他不知道。一向乐于助人的罗兰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二人。女青年却用手语和罗兰聊起天来。出于对残疾人朋友的友好,上车前,罗兰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QQ号码。
第二天,罗兰意外地收到了男青年的电子邮件。他叫吴天宇,在重庆市家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父母都在开县,他一个人住在渝东花园小区。罗兰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介绍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她还鼓励吴天宇好好工作。后来,两个人就开始在QQ上聊天了。除了网上聊天,吴天宇还偶尔约罗兰出来走走,地点罗兰家附近的西山公园,虽然总是用手语交谈,罗兰丝毫不觉得沟通有障碍。
可是渐渐的,罗兰变得不那么快乐了,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吴天宇,而吴天宇,显然也很喜欢她,可他不是一个健全人,他永远只能用手比划"我爱你"。心事重重的罗兰在网上碰见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没有一个网友给出肯定的答案,罗兰更加难过了。吴天宇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异常,但对罗兰依然关心体贴。转眼过了元旦,一天晚上,吴天宇约罗兰出来,这天,他居然捧着一束玫瑰。憋红了脸,认真地用手比划:"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罗兰既惊讶又惊喜,可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心情。她请求吴天宇给她两个月的时间,她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去争取朋友的理解。
不出罗兰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后大发脾气,看她态度坚决后又动员了家中其他长辈轮番当说客。家人都说,你条件这么好,何苦跟着个聋哑人吃苦呢?罗兰告诉他们:"他很优秀,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他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极积,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上百陪。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一段时间过去,家人不再前烈反对,要求先见见这个小伙子。
3月8日,忐忑的的罗兰带着吴天宇回家。公交车上,吴天宇特别开心,他用手比划着:"放心吧,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好照顾你一辈子。"罗兰感动得快要流下眼泪。一进家门,罗兰告诉父母:"这就是吴天宇……"没想到,语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吴天宇扔下手中的礼品,紧紧抱住罗兰说:"你会说话?"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罗兰想问吴天宇的。
在场的四人全惊呆了,足足愣了十多分钟,罗兰突然喜极而泣。原来,吴天宇也一直以为她是聋哑人,但他还是深深地爱着她。吴天宇会手语,是因为他母亲是名聋哑人。此时罗兰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他们的爱情是那么伟大,不惨一点杂质。现在,吴天宇和罗兰都亲耳听到对方说"我爱你"了,但每天说话时,他们仍边说边打手语,走在路上,路人都露出惊讶的神情,这其中乐趣和意义,大概只有吴天宇和罗兰他们两个人才能体会吧。
周末清晨,说好的暴风雨没有如约而至,站在窗台远望,整座小城笼罩在一片迷蒙的烟雾中,太阳已经急不可耐地从云层里探出头来,洒下一片明媚。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推着小女向驾云亭走去,享受一下周末的闲暇。
沿着后山的盘山公路慢悠悠地行进,浓郁的树木,啾啾的小鸟,各色或娇艳或淡雅的花,清新的空气伴随湿润的薄雾和花香,使人神清气爽。山上甚是热闹,有跑得大汗淋漓的运动健将,有甩臂阔步前行的健步者,有三三两两时走时停的闲逛人,也有许多像我一样,带孩子来亲近大自然的宝妈宝爸。小女一路上开心得手舞足蹈,呀呀地抒发兴奋之情。
边走边逛,循着音乐声来到了最热闹的广场。广场上有打羽毛球的,有练太极拳的,更多的人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小女爱热闹,更兴奋了,我干脆把小推车停在旁边,让她看个够,我也正好趁机休息一下。细观舞场上翩跹的舞者,前进,后退,旋转……脑海中蹦出不知道是哪里看到的一句话:婚姻是两个人的舞蹈。看着这些人在音乐声中舞之蹈之,更觉得这句话说得太经典了,跳舞的各种境界,妥妥的是婚姻的各种境界的写照。
交谊舞的最高境界:配合默契,舞步轻盈,步调一致,表情生动,无论是热烈的劲舞还是抒情的慢舞,都能收放自如,恰到好处,一举手一投足,堪称完美,让人惊叹,引人羡慕,曼妙的舞姿,给人带来美的享受。这类舞者,正像那为数不多的经典的幸福夫妻,心有灵犀,互相理解支持,相濡以沫,体贴相爱,相伴到老,无论何时何地,总能让人读到幸福与满足。再看舞场上多数的泛泛之辈,踏着节奏,花样单调,动作生硬,表情平淡,各有所思。跳错了,调整节奏,重新再来,曲终人散,默然离去,了无牵挂。正像芸芸众生中的大部分人,婚前把所有的甜言蜜语都说完,婚后把所有沟通语言精简到最干练。虽然一切都归于平淡,生活简单重复没有激情,经常也会出差错,闹矛盾,磕磕碰碰,但是都能调整心态,将就将就坚持一生。还有一部分舞者,是怎么看怎么别扭,步调不一,暗示不明,动作笨拙,你踩我踏,苦不堪言,却碍于情面,无法脱身,只好顾左右而言他,盼着曲子早点结束可以摆脱尴尬。这样的人不像在失败的婚姻中挣扎的那些人吗?虽然痛苦无奈却苦苦煎熬,不知道希望在哪里,幸福在何方,却因为面子、经济、孩子等原因,勉强被捆绑度日,内心深处只有深深的绝望和颓废。再看那些初入舞场的人,只学点皮毛,找不到感觉,配合不到一块,几经尝试,实在找不着调,干脆笑笑放弃,决不勉强自己为难别人,浪费时间和心情,倒也洒脱自在。这类舞者又像那些不愿意受围城所困,委屈自己虚度一生的人。他们拿出勇气摆脱婚姻的束縛,甩开世俗的枷锁,宁可错过,也不愿意过错。既然走不到一块,干脆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潇洒的调侃:何必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他们的眼中,仍然有希望之光,兴致勃勃地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期待达到更高的境界。
婚姻,确实是两个人的舞蹈。舞场上人影绰绰,舞技不同,各自安好。生活中也是个中滋味,独自承受。总有曲终人散的时候,犹如这广场,归复平静。
一位女友义愤填膺地向我诉苦:“我家那男人越来越色了,看到漂亮时尚的女人就眼睛放光,居然还说我黄脸婆、不修边幅、没有品位。你看这才结婚几年,就开始嫌弃我了。想当初没结婚的时候,我还不是一样年轻漂亮。那些女人怎么了,不就穿戴打扮得漂亮些吗?”我笑笑说:“你也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利利索索的,让你家男人看你时眼睛放光呀?”女友找了一堆理由说:“这不结婚生孩子了吗?不寻思着为这个家多存点钱吗?再说家务都忙不完,哪还有精力打扮呀。”
其实我认为男人并不是结婚以后就会嫌弃女人,而是婚后有些女人的确忽略了装扮自己。蓬头垢面,不修边幅,千篇一律的装束,让男人都看厌了。男人们常说女人秀色可餐,常说漂亮的女人养眼,虽然有些女人听了不高兴,但这的确是不争的事实。既然男人都喜欢女人漂亮,女人为什么不善待自己呢?我送给了女友一句话: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每天早上在市场甚至在超市里,都能看见一些穿着睡衣出来买菜购物的女人。虽然睡衣不是暴露的那种,但这种睡衣的另一种说法叫家居服,家居服就只适合在自己的家里穿。一个女人穿着家居服出现在一些公共场合,或是睡眼朦胧头发蓬松邋里邋遢的,再或者完全不懂得装扮自己,以至于打扮得不伦不类,那都是对自己的不爱护,对别人的不尊重。别说你家男人了,就是别家男人甚至女人看到了都不会有好的感觉。懂得爱护自己的女人一定懂得装扮自己,一个懒得装扮自己的女人,也不会是一个生活的能手,因为精致而有品味的生活从细节开始。细节能体现自己的品位,展现自己的个性。
你怕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怕花钱打扮自己,结果怎样呢?男人对你审美疲劳了,他不会因为你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打扮,为家里节约了钱而称赞你吧?你挽着他的手走在大街上,他却在向别的女人行注目礼。他甚至会跑出去约会别的女人,为别的女人花钱买衣服,买化妆品,买手饰。那么,与其在这里做怨妇,还不如为装扮自己做一点点投资。再说了,金钱可以存到银行,女人的美丽和年轻能存进银行吗?到头来你会发现自己得不偿失。
女人不是婚姻的附属品。女人在25岁之前也许是靠容貌悦目,但是在25岁之后主要是靠打扮,靠气质,靠自己保养的好坏悦目。女人如果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来装扮自己,就不要对别的美丽女人心生嫉妒和不满。宋美龄女士从五官看并不是标准的美女,但是全世界人都觉得她是美人,因为她懂得装扮和保养自己,懂得如何将自己的缺点遮盖起来并展现自己有魅力的一面。
让女人打扮,并不是要去浓妆艳抹,或不看经济状况盲目地追昂贵追品牌,而是要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大大方方。所以,女人每天要仪态优美、仪表端庄,打扮得优雅从容再出门。打扮让女人美丽,美丽让女人自信,自信塑造女人的气质,气质让女人更有魅力。女人的自信就是建立在别人的关注上,所以,女人为自己的美丽和自信做一些投资,是应该的。
在一位男性朋友的博客里看到这样一句话:“不打扮的女孩是有‘罪’的,不打扮的女孩对不起自己的青春。”我们虽然已经逝去了青春年华,但美丽决不是女孩子们的专利,我们至少还拥有年轻,女人何苦不珍惜自己?
女人长得丑没有罪,但女人不懂得打扮自己就是种罪。
让别人来适应,还是去适应别人,这是个问题,真是个问题。
让别人来适应,还是去适应别人,这是个问题,真是个问题。
“聪明不是你的错,不坚持聪明就是你的错”是谁说的?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20年前,米歇尔因为小时候跳过很多次级,年纪不大就已经从哈佛大学法律系毕业。追求她的人几乎可以编成一个小分队。大部分被她主动淘汰了,小部分被她无意中打败了。因为她太聪明,太耀眼,是一个天才的老板而不是员工。她会编一些类似“哪两种蔬菜拥有同一个品牌的手机”这样的题目,然后哈哈大笑地告诉追求者,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索爱)”。她幽默得让男人觉得自己是猪头,其实她热情开朗,彬彬有礼,并不会骂他们是猪。倒是他们,习惯了在女人面前卖弄小聪明,遇到不笨的女人就没有安全感。因此,尽管追求者前仆后继,米歇尔却有点独孤求败的味道,当然,她决不会因为寂寞而随便抓一个人去约会。
这时候,奥巴马横空出世了。出生于保守家庭,始终生活在芝加哥的米歇尔,觉得他复杂的经历简直像一个迷宫。
“嗨,我们约会吧!”奥巴马兴致勃勃地说。
“什么,你要与我一起去看牙医?对不起,我刚从牙医那儿回来。”富于幽默感的拒绝,在蠢男人看来是冒犯,在聪明男人看来是挑逗。
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不是在咖啡馆,而是在某个地下社团的集会上。那天,奥巴马发表了一个演说。这样不算常规的约会甚至显得过于男性化,可这正是某些女人需要的。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浪漫的烛光和珠宝华服,如果那样,爱情也太不需要智商了。
“他知道怎么对付我妹妹。”米歇尔的哥哥如此称赞奥巴马。
如果你太过优秀,就应该让别人来适应你。你去做适应别人的事情通常会弄巧成拙,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女强人婚姻不幸的原因。因为从一开始,她们就选错了人。她们错误地以为自己能够一辈子伪装小鸟依人,却低估了这项全天候伪装活动的高难度。
“我注意到,在所有男人眼里,最重要的是自己,其次是家庭,上帝或许在其中占据一定位置,但自己总归是第一位的。可女人一般将自己排在第四位,这是不健康的。”庆幸的是,米歇尔很健康。固执地保持自我的人,自然而然会形成一种固执的择偶观。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什么样的人有能力对付我?”对于任何女生来说,这都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那些优秀的女生更是要将它刻在手心里才好。如果因为一时兴起,抱着天真的幻想:或许,这个人也不赖——尽管他跟我想要的那个人差别很大。事实一定会证明,他不行,真的不行。
你可以慢慢成长,对自己的个性或爱好进行微调,然而,决不可以为一个男人做出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的变化是靠不住的:就像猪八戒在高老庄里化身体贴又能干的好女婿,总有一日会恢复原形,那时,你们的关系便走到了尽头。
名为米歇尔的固执女子,结局是事业爱情双丰收。
那些最终结局比较惨的“女强人”们,往往是固执得不够彻底,以为放弃聪明与能干,就可以获得完美幸福。话说,聪明能干,也不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顶多也就是假装放弃而已。
米歇尔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你自己,所得最多。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4年前吧。听见门上有钥匙在哗啦哗啦地响,有些惊诧,以为大白天来了胆大的毛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人,比自己还惊诧,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里住哪里?”
她又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看,问:“这里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
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连连说着对不起,转过身去开对面的门。
他望着她单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的,隔音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歌曲涮拖把,还能听见她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
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儿,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呢。
旋即,觉得自己实在有点儿刻薄,讪讪自嘲着,睡了。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楼顶的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昨晚洗好的衣服,他在看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慕。
渐渐地,就熟了,孤男寡女的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着,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一“慢点儿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开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见自己的衣衫和她的一起,舒展在暖意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们聊各自的学生时代,他说那些在湿漉漉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也会听她有些忧伤地说干旱少雨的甘肃乡下;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地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
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指。
他突然意识到,她待自己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自己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太不出众了,而他,像所有好高骛远的年轻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到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相遇了,也只是礼貌性地笑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儿,墙不隔音的。不知为什么,他有点儿郁闷,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会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就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啊的,像欠了她什么,永远无法偿还似的。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却也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幌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却没有。一些夜里,他会突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看他吃饭的样子、在露台上边唱歌边晒衣服的样子。他竭力让自己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来忘记这一切,却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期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他觉得自己不是在选择爱情,而是在满足自己被人羡慕的虚荣。感情是件多么私人的事,为什么要去顾及大众的审美标准呢?娶位美妻营养了大众眼球,大众又不能替他承受生活的不如意。
他知道自己失去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与心灵合拍与精神共舞的一种和谐,而这一切只有蓝妮能给他。他必须找回这—切,否则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1
这座城市被称为“百湖之市”,城在湖中,人在画中,而小店位于闹市靠湖边的一隅,取名“湖来风”。“湖来风”几个字是手书行楷,很有艺术品味,乍一看,以为是间经营古玩字画的店面,细看店牌下两个身着时尚女装的模特儿,原来是一家服装店。店前人来人往,隔壁音像店里的流行歌曲肆意张扬,使小店显得喧闹。而小店的背后是一汪清澈的湖水,透过木格小窗,可看到三两游船,风平浪静的时候,还可看到水底成群嘻戏的小鱼儿。肖宁就坐在窗前的工作台前,大写意绘着服装草图,大剪刀咔嚓咔嚓游走在花花绿绿的布纹中,小巧的针细细密密地缝出各种款式的时装来。
店里的服装都是出自里间的工作室,出自肖宁的手。
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店里来了一个小巧的女孩子,一进店门便夸张地太叫“哇!好漂亮!真像艺术展品!”说罢便一件件地试,试完掂掂这件掂掂那件,最后锁定三套,仍然无法取舍。店里的打工妹热情地说:“这三套你穿着都非常合适,你可以都买走啊,风格不一样嘛。”女孩子翻翻挂包,有些不舍地放下衣服,只挑了最便宜的一款,说:“就这套吧!”正要付钱,听到一个声音:“这几款你都拿走吧,今天店里搞活动,买一赠二!”肖宁从工作间出来。
“真的?”女孩子惊喜中带着怀疑,同时听到打工妹不解的声音:“老板,你……”
“是真的。”说话间,肖宁已把三套衣裙包装好递给她。“真是太好了!”女孩子欢呼雀跃着把三个大袋子抱着贴在了胸口。
走到门口,女孩子突然回过头来,说:“我还是觉得不妥,老板,你太吃亏了。”肖宁笑着说:“我不吃亏,因为我的作品终于遇到了她的主人!”女孩子不解,肖宁说一“我的店里不是顾客在挑衣服,是衣服在选择她的主人!我的每一件衣服都在守候她的主人!”
女孩子觉得这个男人很特别,临走时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2
女孩子叫蓝妮,刚刚大学毕业到这座城市找工作,租住在湖来风对面的一个阁楼里。白天,她揣着分类广告穿梭在大街小巷,饿了就近到一个小饭馆吃碗面:到了晚上,她就沿着城中一个个清清的湖细细地走,那是她一天中最享受的时刻。她之所以选择来这座城市,就是喜欢这大大小小的湖泊,在喧嚷的城市里闹中取静、静中取雅,别有一番与心灵合拍的韵致。自从淘衣淘到湖来风,蓝妮的这种韵致又平添了几分。她常常沿湖边散步归来,绕到湖来风,看看门前的模特上有没有让自己心动的新款,虽然没钱再添置衣服,但看看也是可以养眼养心的。
蓝妮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待遇很是优厚。报到前一天,她到湖来风掏一套职业装。那天打工妹不在,肖宁径直走进工作间,取出一套玫红色棉质套裙,叫她到试衣间换。蓝妮出现在试衣镜前的一刹那,忍不住发出惊艳的叫声。俗话说,衣如其人,这套裙子的颜色、大小、款式、质地,还有风格、个性,像是专为她而设计的。她惊奇地望着肖宁,这个设计师不像设计师倒像巫师!她突然想到肖宁的工作室看看,肖宁带她进去。她一进去便惊呆了,闹市里居然还有这样一块世外桃园:花花绿绿的布料有序地摆放在小阁楼上,阁楼下是诺大的工作台,简洁明快,最惹眼的是工作台和阁楼间的木格小窗,透过方寸之窗,她依稀看到湖水的波光,嗅到略带腥味的潮湿的湖风。
蓝妮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里,她转身问肖宁:“老板,你店里要招人吗?”“要啊!”肖宁眼睛一亮,他店里的打工妹刚刚嫌工资太低辞工,他正在物色人选呢,更重要的,这是怎样的一个性情女子啊!“不过,我店里生意不大好,待遇不高……”他惴惴然望着她。蓝妮兴奋地说:“没事儿,我只有一个条件:经常让我到工作间看看。”肖宁连连点头。两人当即敲定,都有些迫不及待。
3
蓝妮一来,店里立马就生机勃勃。很普通的一件衣服,经她随意一搭配,就让人眼前一亮,连肖宁的一些败笔都被她起死回生。有一次,一女孩在试穿一件绛色V领T恤,蓝妮把自己脖子上一条粉白色丝巾解下来给女孩系上,女孩立即买下了T恤,连同蓝妮的丝巾。肖宁正好看到了这一幕,眼睛睁大了。这件T恤在店里挂了一年没卖出去,都有些蒙尘了,正准备撤柜,却被蓝妮化腐朽为神奇地卖了出去。这真是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女孩子啊,自己竟然幸运地遇上了。肖宁得意地笑了。
肖宁庆幸的同时,蓝妮也在庆幸。这店里的每一件衣服她都好喜欢,所以当肖宁请她做店里的形象代言人时,她欣喜若狂。每天能穿自己喜爱的衣服,想象着这些衣服都是专为自己而设计制作,而那个设计制作的人就在眼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有时她站在门口偷偷看着里间正在工作的肖宁,有一种傻傻的幸福感。
最快乐的时刻是肖宁喊她去工作间当他的模特。他拿着皮尺在她身上仔细地量,身长、肩宽、袖长、腰围、臀围…一点点地记下,然后问她喜欢什么样的领子,还有袖口,甚至纽扣的形状。她会转动着美丽的小眼睛,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而这些怪怪的想法,竟然都被肖宁采纳了。于是,一个大胆创新的纯棉系列短裙在店里推出,他们取名为“梦幻系列”。不久,有顾客质疑,你们的梦幻系列怎么都是小号啊?肖宁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专为一个人设计的,小巧玲珑的蓝妮当然心知肚明。顾客走后,肖宁与蓝妮目光对视,瞬即便慌乱地闪开了。
当微凉的湖风伴着细雨拍打着木格窗时,肖宁想,秋天来了,店里的服装该换季了。他叫蓝妮早点关店,到工作间做他的模特儿,他要设计秋款。蓝妮满心欢喜。暮夏的夕阳印在湖面上,透过木格窗照到工作间,少了几分肆意,多了几分柔和。肖宁和蓝妮在窗前的夕阳下量着尺码,两个人的剪影印在对面的木板墙上,头挨着头脸对着脸,真是一对天造地设的壁人。肖宁突然停住手中的活,揽住了蓝妮……
从此,夕阳下的木格窗前多了一道风景。肖宁凝视着蓝妮美丽机灵的小眼睛,说:“我愿做你的专职服装设计师。”蓝妮依在肖宁的肩头,说:“我愿做你的专职模特。”
4
秋天很快过去了。北风乍起,小木格窗无法抵挡寒冷的侵袭,终于关上了,但仍有瑟瑟的寒风从窗缝中侵入。肖宁和蓝妮的爱情似乎也灌进了寒风。
事实上,当一个高挑的女子出现在店里时,蓝妮的心里就有了丝丝寒意。女子衣着看似不显山露水,但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名贵。那天,她进店后直接到里面的工作间,好像根本就没看见店里的打工妹蓝妮。很久很久后她才出来,肖宁跟在身后。走到门口,肖宁回头对蓝妮说:“我有点事先走了,你早点关店回去吧。”
“哦。”蓝妮好像应了一声,但声音连自己都没听到。她就那样呆呆地望着他们消失在喧哗的街市……
女子名叫高雅琪,是肖宁的前女友,肖宁提过的。大学毕业后高雅琪留在了省城,而肖宁回到小城开了这间店,因为他的母亲在这里。蓝妮知道的就这些,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来小城,是来看他?还是叙旧情?蓝妮心烦意乱,早早关了店门。
她没有回阁楼,而是沿着店后的湖细细密密地走,每走几步,都要回头看看小店。那扇木格小窗里的日子真美,美得就像高档物品,不忍触摸。可她隐隐感到,这件美轮美奂的物品马上要另有所属了,她的心在剧烈地疼痛,腿沉得抬不起来。
果然,几天后,肖宁把她叫到工作间,把店里的一切转让手续都交给了她,说:“这间店就交由你来经营了,我已交了5年的租金。衣服卖完你自己去进些成衣吧。”说罢放个存折在工作台上。做这一切时,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看她,不,是在躲她。
蓝妮知道肖宁是去省城,高雅琪已在那里给他盘下了同样的一间店,而他的母亲已经过世,他们之间没有了障碍。
蓝妮成了湖来风的主人,那间有着临湖木格窗的工作间也属于她了,但现在她不再踏进,那里已经没有风景,只有伤感的记忆。她买来一把大锁,把一些杂物,连同记忆一同锁在了工作间。但记忆怎能锁得住?她常常坐在店里盯着墙角一直没有撤柜的梦幻系列布裙发呆,她似乎听到她们在低低地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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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肖宁回到这座城市,直奔湖来风,但湖来风已经被一把大锁锁住。隔壁音像店的老板出来递给他一包东西,是店里的相关手续、存折和店门钥匙。肖宁打开店门,一切都是他走时的模样,只是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他疯了似的打蓝妮的手机。一遍又一遍,明知道已停机,还是神经质似的拨。
蓝妮走了!她不回来了!肖宁透过木格窗望着平静的湖面,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他知道自己失去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与心灵合拍与精神共舞的一种和谐,而这一切只有蓝妮能给他。他必须找回这一切,否则人生还有什么意义々
第二天,肖宁把店里角角落落都仔细打扫一遍,木格窗他擦了又擦,仿佛要把这迷乱的半年擦掉。他重又支起了工作台,一件件新的作品挂出来了,全是小码。那都是专为一个人设计的,他相信,只要他坚持在这个小店守候下去,终有一天,他心爱的人会回来。
不久,有精明的商人把这一排店面变成了湖上夜市,经营餐饮。有人出5倍的价钱要从肖宁手上转租店面,肖宁一口拒绝了。他已把小店当成爱情的阵地,守住阵地,一切都有可能。
又一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晚报的一个女记者淘衣淘到湖来风,在听说了肖宁的故事后,回去写成了情感实录。文中有肖宁泣血的呼唤:“蓝妮,你回来吧!我在术格窗前为你守候……”
文章见报后,有许多痴情的女子找上门来,要求为肖宁打工,做他的专职模特,有的直白地要嫁给他,有的提出做他的情人,甚至做保姆也行。肖宁一概回绝:“我在守候我的爱。”
肖宁送走一个个美丽的女子,望着店外痴痴地等待。一个暖洋洋的午后,似梦非梦中,听到一个柔美的声音:“老板,你店里要招人吗?”似乎还有一个小巧的身影闪了进来。他腾地跳进来,使劲揉揉眼睛,没人一个人。原来是一个梦。那一刻他怀疑,那个让他痴望的女孩子是不是真的来过?或者原本就是他虚构的一个梦?
满屋的小农小裙静静地看着他,像在同情,又似在嘲讽。他报以淡定的微笑,即使是梦,他也要守下去。错过了一次,不能一错再错。
尘世纷扰,只要守住背面的宁静与柔和,一切美好皆有可能。木格窗外,淡蓝的湖水在轻轻地吟唱……
在虚幻的爱情面前,如果你不能擦亮眼睛,那接下来你踏出的每一步可能都是劫数。
湖南省永兴县政府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楚扬泽常在网上猎艳。为有足够的私房钱享受人生,他挪用公款炒股,却亏得血本无归。这时,四川一个女网友发现楚扬泽肝功能异常,带他到医院检查竟诊断其患了肝癌,开始劝导其利用权力享受人生最后时光。情急之下,楚扬泽挪用数百万公款和女网友私奔天涯,却不想女网友竟偷走巨款消失得无影无踪。
为钱猎艳,挪款炒股
今年34岁的楚扬泽作为特殊人才进入永兴政府机关干部行列,2007年被任命为永兴县政府办经研室副主任。
虽然在单位得到重用,但家庭生活并不如意。孙丁香担心丈夫走歪路,总是对他管得很严。但是,孙丁香对楚扬泽管得越严,楚扬泽想偷腥的念头就越强,他觉得搞婚外情太麻烦,就爱上了和女网友搞一夜情。他利用在办公室上班的时间,和女网友联系,然后借出差机会和女网友见面偷情。
一次,楚扬泽在和四川一个名叫飞雪的女网友聊天时,飞雪自称是传染病医院的医生,她还利用业余时间炒股收益不少。楚扬泽和飞雪在股票方面聊得非常投机。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震惊世界的8级大地震,飞雪来到湖南永兴县临时投靠楚扬泽。楚扬泽为飞雪租了套房,一有空就去和飞雪约会。飞雪每天都呆在房间里看股市大盘走向,她发现自从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灾区的几只股票如“四川路桥”、“重庆路桥”等股票走向异常,竟连续3个涨停。
5月24日是周六,飞雪连忙找到楚扬泽分析这两只股票,她认为肯定是有庄家在炒路桥板块的股票,建议楚扬泽赶快找钱投进去。楚扬泽对飞雪的分析非常赞同,然而,他的钱都被妻子管着,根本没钱去炒股。这时,飞雪开始怂恿楚扬泽:“你不是在当出纳吗?不如先挪用一点公款出来,等赚了钱后马上还回去。”
楚扬泽决定铤而走险赌一把。5月26日,楚扬泽将88万公款转入自己账下。因为楚扬泽曾当过县长秘书、助理,还是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他转出88万公款并没有人过问。早上9点30分,股市开盘后,楚扬泽用30万分别购买了“四川路桥”和“重庆路桥”两只股票,一开始,两只股票长势强劲,飞雪让楚扬泽赶紧追加投入,将剩余的38万全部买进这两只股票。幸运的是,这两只股票当日收盘时,双双封于涨停板。
楚扬泽和飞雪兴奋异常。这两只股票虽然在第二天只涨了近2%和3%,但第三天第四天又来了两个涨停。在第五天时,楚扬泽和飞雪决定见好就收,立即抛出股票退出股市。
经过一个星期的守候,楚扬泽挪用的68万公款竟在股市赚了20多万。楚扬泽庆幸自己遇到了飞雪这样的红颜知己,在将公款隐秘地归还后,楚扬泽奖励给飞雪5万元。
血本无归,身患重疾
飞雪发现楚扬泽很听她的话,于是,谋划着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楚扬泽手握公款的权力发财。2008年6月4日,飞雪看中一只药品股票,对楚扬泽分析说,大地震后肯定需要大量的药品,药品股票肯定有升值空间,让楚扬泽赶紧买入,而且,飞雪还说她已获知内部消息,有机构将大量买进药品股票,让楚扬泽抓住机会。
楚扬泽听从了飞雪的建议,他再次挪用了60万公款买进了飞雪推荐的股票。第一个交易日,这只股票果然看涨,但第二天却出其不意地跌停了。楚扬泽一时慌了手脚,但飞雪安慰楚扬泽,这只股票绝对长势良好,让楚扬泽一定要监守。
随着美国雷曼兄弟破产对全球股市的影响,中国A股市场一片惨绿,楚扬泽的这只股票竟然在10个交易日里下跌了50%,楚扬泽赶紧割肉出逃。在这只股票上,楚扬泽损失了近30万。
楚扬泽傻眼了,该如何填补这30万的漏洞呢?这时,上级又委派楚扬泽兼任永兴县永湘公路协调办的出纳职务。上任后,楚扬泽连忙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永湘公路协调办的30万公款填补了挪用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公款的漏洞。
虽然暂时没有人发觉楚扬泽亏空公款,但他仍然惶惶不可终日,只好将满腹的委屈向远在四川的飞雪诉说。有时候,楚扬泽经常彻夜难眠,不得不靠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对于楚扬泽的遭遢,飞雪安慰他不要过于悲观,她一再怂恿楚扬泽看准机会,再次杀八股市,因为仅凭他的工资根本无法还清在股市亏掉的钱。
楚扬泽觉得飞雪的话很有道理,8月20日,楚扬泽从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和永湘公路工程款中,分别挪用出30万、70万公款,买入他认为已经完全见底了的股票。在等待这只股票上涨时,楚扬泽决定去四川会会好几个月没见面的飞雪。
住进飞雪租住的公寓里。飞雪给予了楚扬泽极尽的温柔。然而刚到四川不久,楚扬泽就发现肝区隐隐作痛,恰好飞雪说她在传染病医院工作,可以带楚扬泽去医院看病。这天上午,飞雪带楚扬泽到一家传染病医院抽取了血样后,因为结果下午才出来,于是,楚扬泽就先回到飞雪的住处休息,让飞雪下午去拿化验结果。
谁知,飞雪下午拿到化验结果后,在电话里让楚扬泽赶快到医院去一下。楚扬泽急忙赶往医院,一位专家拿着化验单严肃地对楚扬泽说,他患上了肝癌,已经到了中期,让楚扬泽赶紧住院治疗。
楚扬泽一听傻眼了,连忙咨询医生治疗方案。医生说治疗肝癌惟一的途径就是换肝,但手术费用昂贵且肝源难求,换肝后,一般人可以多活10年,而如果他不治疗,最多只能再活一年半载。楚扬泽欲哭无泪。飞雪好言安慰楚扬泽,表示愿意陪伴他度过人生的困境。同时,飞雪也建议楚扬泽,在人生的最后时刻,要尽情地享受时光。
就在楚扬泽被诊断患了肝癌时,股市仍旧持续走低,楚扬泽投入巨资的股票已经亏损不少,他想到自己时日不多应该及时行乐,和飞雪私奔天涯,也不枉来人间一趟。
携款潜逃,惨被误诊
回到永兴县后,楚扬泽于2008年9月2日和3日,分两次将在股市里的股票抛售,将剩余的82万元从股市取出,转存于自己的账上。9月4日,楚扬泽又将永湘路建设协调办账上的78万元转账后取出。9月4日下午,手握巨额公款的楚扬泽突然失踪,开始了逃亡之旅。
她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朋友,企业高级主管,开名车,住豪宅。大家都很羡慕她,她却总觉得他俩之间少了点什么。
他们每星期约会一次,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人会彬彬有礼地交换天气和股市行情的意见,气氛不温不火。
一个冬天的夜晚,他送她回家,她无意中看见路边大排档坐着一对情侣,桌子下面,男孩一直握着女孩的手。
老板端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男孩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中间,细心地为女孩取来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然后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享一碗热汤面。
寒冷的冬夜,他们埋头分享一碗汤面,两个头紧紧地靠在一起,分享无言的亲昵,也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润。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拉着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向条件优越的男朋友提出了分手。别人都笑她傻,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见过爱情的模样。
有时候,爱情只是寒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找到工作,只好走上了自谋职业的道路。在亲朋好友的资助下,在一条弄堂里开了一家卖窗帘的店。店面一开张,生意还不错呢!
我忙里忙外,热情接待,尽管累得腰酸背痛,但看着自己的劳动收获,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感觉日子有了奔头。
店面开张将近一个月,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很奇怪,那就是一个年轻人频频来店里东张西望,眼神怪怪的,看了一会儿就不声不响地走了。我多了一个心眼,莫非他来踩点?虽然他长得英俊威武,浓眉大眼,仪表堂堂,但说不定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呢。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现在治安不大好,有几家店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劫了。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警惕性也提高了。
那一天,下着淅淅沥沥的雨,在濛濛的雨雾中年轻人又来了,浑身湿漉漉的,一副狼狈相。我警觉起来,抬头一看,与年轻人的目光接触了。年轻人的眼神很特别,好像要把你整个人儿摄进去。这个人真是怪,到底要干什么?我暗暗告诫自己,不可掉以轻心。
“你要买窗帘吗?”我心里忐忑,但还是热情地迎上去问。年轻人显得一丝慌张,忙不迭地说:“我随便看看。”我心里虽然不高兴,嘴里应酬道:“欢迎光临。”
年轻人瞟了我一眼,轻声说:“你的窗帘品种多,质地好,格调高雅,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呢!”我觉得年轻人不可思议,调侃道:“你就是来看窗帘啊!”年轻人微笑着点了头,转身走了。
一段时间,年轻人没有再来,我忙着生意也把他淡忘了。
一天,我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年轻人匆匆地来了,一边精心挑选着窗帘,一边眼睛直向我瞟,急切地说:“我今天是来买窗帘的。”
我喜出望外,迫不及待地问:“买哪一种款式?规格多少?”
“随便吧,你给我挑选一幅就行。我相信你。”年轻人笑眯眯地说。
“没有尺寸,买回去不合适的。”我觉得蹊跷,耐心地说。
“这是我自愿的,合不合适是我的事。你随便给我挑选一个款式吧。”年轻人毫不在乎地说。他这么一说,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凭着自己卖窗帘积累的经验,挑了一匹很时尚的窗帘布卖给他。年轻人没有让我给他缝制窗帘,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满意地走了。
看着年轻人远去的背影,我哑然失笑,这样的生意还是第一次碰到,年轻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没想到,过了十几天,年轻人又来了,一个劲儿瞅着我,眼神火辣辣的,看得我脸色绯红,心脏怦怦跳。
“你有什么事吗?”我抑制着心慌,笑吟吟地问。
“我是来买窗帘的。”年轻人说。
我傻眼了,百思不解,狐疑地问:“你不是买了窗帘吗?怎么又要买?”
“你的窗帘价格便宜,款式新颖,我还要用。”年轻人不紧不慢地说,并把尺寸递过来,眼睛始终不离我。
我看了尺码问:“用什么布料呢?”
年轻人说:“你帮我挑选一个遮光的布料,缝制起来,给我安装。”
我选了一种浅绿色的布料,并用了半个多小时把窗帘做好,跟着他一起去安装窗帘。
年轻人的家离我窗帘店不远,几分钟就到了。站在他家的窗口,我的店铺一览无遗。
“这下可好了,我就看不到你了。”年轻人喃喃自语。
我不解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太像我的女朋友了。我到你店里就是为了能看到你。怕你误会,有空的时候我只好站在窗口看,这样下去,我不知道能否控制住自己。”年轻人坦诚地说。
我有些惊讶,也很感动,笑着说:“我真的像你的女朋友?不可能吧。”
年轻人认真地说:“真的很像。”
我说:“能否把女朋友带来让我看一看?”
“她不可能来了。”年轻人明朗的脸刹那间变得黯然。
“怎么了?”我要弄个水落石出。
“一年前,她为了扶一位老奶奶过马路,被一位酒后驾车的司机撞了,失去了生命。”年轻人一声叹息,眼神显得呆滞。我瞥了一眼年轻人茫然的神情,不知说什么好,两人一时沉默,房间里鸦雀无声。
“这个窗帘我不安装了。”半晌,我说。
“为什么?”年轻人一脸的诧异。
“这样你可以天天看到我啊!这样不好吗?”我说着,脸上觉得火辣辣的。
有时候,那些伤害你的人,恰恰能够让你长大,他们留给你的,其实是一份最好的成人礼。
1.
李梨究竟戴了一只什么样的文胸?
从早上第一节自习课到晚上熄灯,男生宿舍都在讨论这个话题,有人说是粉色的,有人说肉色的,有人说是白色的,有人说有花边,有人说她系的是倒数第二个扣子……总之,李梨身上的一只文胸引发了很多男孩子的猜想,就像是一块细小的瓦砾远远地丢进池塘里,那水花一旦荡漾开去,就一圈一圈,难以平静。
李梨属于那种特别能够引起话题的女生。她长得一般,但很会打扮,刘海下面的眉毛是画过的,头发从来不好好地束上去,留个几根从耳朵边上垂下来,校服里面直接穿蕾丝吊带,耳朵上各种样式的耳钉,亮闪闪地,别的女孩儿走路都低着头,只有她昂首挺胸,像只发情的母鸡。
这种浑身散发着妖气的女孩子,如果一年有一个,老师都会折寿。更让老师头疼的是,李梨最近忽然莫名其妙地缠上了好学生龚昂。龚昂是数学课代表,班上的超级优等生,学校重点培养的清华北大的苗子。跟李梨原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不过自从那节数学课后,一切都变了。
李梨成绩差,尤其是数学,考过十几分,课上也不听话。那天,体育课后是数学课。不知道是不是体育课上得太兴奋了,李梨不时地在课堂上弄出各种响声,于是数学老师让她拿着卷子站在教室的最后面,她便真的站过去。课上到一半,数学老师索性让她出去了,因为她已经跟后排的男孩子打成了一片,不时娇笑连连,严重影响课堂秩序。
课堂上被老师赶出教室,这对于李梨来说,原本是平常的事。不过这节课对于李梨来说,却又不平常。下课的时候,李梨从教室后面走进来,拿了一本练习册,忽然走到好学生龚昂的座位旁,央求他来教自己做数学题。
全班同学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连数学课本都没有摸过的李梨,千娇百媚地伏在龚昂旁边的桌子上,认真地听龚昂讲数学题。
李梨是真的忽然之间翻然醒悟想要奋发图强了么?
当然不!
从那以后,不止一个人看到李梨在龚昂认真讲习题的时候搔首弄姿。她穿着Deep V的低胸裙,长发从头顶上落下来,故意往龚昂的脸上蹭。龚昂修长的手指在练习本上飞快地列出各种公式,手停下来的时候,李梨适时地递上一瓶脉动,然后一条腿翘在凳子上,身体俯在龚昂的桌前,眨巴着无知的大眼睛,用做作的娃娃音问一句,“原来是在这样做啊,那这一道题呢?”
瞎子也能看得出,李梨这个醉翁之意不在数学题,在龚昂。气愤的女生们不得不伸出佩服的拇指,高明!然后再奉上一个羡慕嫉妒恨的谩骂,骚货!
幸好龚昂对她的勾引没表现出什么兴趣,任凭李梨每天问他十道数学题,送他一百本相册,每天在他座位上放一瓶脉动,他都岿然不动。
2.
没多久,李梨的伎俩就被班主任识破了,她的座位被调到距离龚昂十万八千里的地方,每天下课班主任都来教室里巡逻,就算她再使什么狐媚办法,也毒害不到龚昂了。
可是对于李梨这种在班上满场蝴蝶飞的女生来说,换座位算什么呢?
果然过了没两天就见李梨抱了一大包零食过来,“哗”地把零食全部摊在龚昂的桌子上。龚昂正在看书,被她吓了一跳。
“你要做什么?”
“这是我妈妈从国外寄回来的零食,都是你喜欢的!送给你吃!”
李梨一个经常拿来炫耀的资本,就是她妈。她说她妈是个演员,经常到国外演出,什么欧洲美洲大洋洲,就跟去菜场买菜一样正常。但是这种事情很容易证实,常常有人问她妈妈都拍过什么戏,李梨根本答不上来。大家就知道她在吹牛说谎。但没想到这会李梨真的抱了一大包国外寄的零食来,大家反而又迷惑了。有人悄悄议论,这肯定是李梨自己买的,但是看那零食上乱七八糟的文字,可不就是国外的小玩意么?
全班同学顿时发出一片嘘声。龚昂的脸庞立刻红得像个大苹果,“你还是分给咱们班人吃吧,我不喜欢吃零食。”
“不用不用,”李梨大方地说,“他们有吃的!”
李梨另外从书包里掏出了两包零食分给看热闹的同学。但是同学的零食怎么能跟龚昂的零食比呢?都是一些学校小卖部五毛钱一包的小糖豆而已。
“什么破玩意,谁稀罕啊!”于婷婷把李梨分给她的一包酸梅粉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在这个班上,人人都知道于婷婷暗恋龚昂,不亚于李梨。于婷婷是谁,人家是货真价实的富三代。哪像李梨,她说自己家里有佣人,吃饭睡觉都有专人伺候。但却经常被人看到跟着走路颤巍巍的奶奶一起在超市排队买打折鸡蛋,她还批评一个老头插队,跟人家大吵一架。
龚昂大方地把零食都分给前后左右的同学,像分担某种不可言说的难堪。幸好大家都欣然接受。倒是李梨,看着自己的零食被大家分吃,气得牙痒痒的。
要说老天也真是不公平,像龚昂这样的尖子生,竟然没有让他长出一副武大郎的外表,不难看,个子高,皮肤白,就算不是什么美少年,但也是女孩子心目中最佳的白马王子。
李梨缠了他好几个月了,那种感觉说不上来,有时候有点烦,有时候又有点自鸣得意,有人喜欢总不是什么坏事,而且,李梨又不难看。
3.
于婷婷的生日聚会定在一个周五的晚上,请了龚昂和一些要好的同学去参加。李梨本来不在邀请之列,但是她怎么能错过这个出风头的机会呢?
李梨晃着猫步去找于婷婷,生日都不请我,太不够意思了。
于婷婷不好意思拒绝,也就同意了。不过那晚李梨出现的时候,于婷婷立刻后悔了。李梨穿了一件低胸的小礼服,外面套了一件蕾丝的坎肩,一双平底的糖果鞋,还拿了一只果冻质感的手袋,她一出现,男生们的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被抢了风头的于婷婷气得差点没当场翻脸。
李梨对着在场的男生炫耀自己新做的指甲。有眼尖的女生立刻抓住了李梨的手,“哇,这是什么?!你这个千金大小姐手上怎么能有茧子呢?”
到底是李梨,只不过慌乱了一秒钟就立刻镇定下来。她抽回自己的手,随便做了一个弹钢琴的动作,“你不知道么?钢琴弹得好的人,手上都是有茧子的!”
大家恍然大悟一般“哦”了起来。于婷婷走过来,“是么?刚好我家有一架钢琴,李梨,你不如弹一曲给大家助兴吧!”
李梨的脑袋一下子嗡地炸了,她不由自主看了龚昂一眼,脸刷地白了,结结巴巴地推说没有乐谱弹不了。于婷婷立刻从房间抱了一叠乐谱出来,得意洋洋地望着她。
李梨看样子是逃不过去了,只好说,我今天不想弹。
有人乘机起哄,有人吹口哨嘘她,有人在后面推搡,李梨死死拽着桌角,就是不往钢琴那边碰。就在大家等着看李梨笑话的时候,龚昂站了出来,“算啦,人家不想弹就不想弹嘛,我来给你们弹,不过,你们别嫌弃我没有人家弹得好哦!”
听说龚昂要弹琴,在场所有的人,立刻表示赞成,龚昂弹了一首《致爱丽丝》,最后一个音符敲完的时候,他一抬头,与李梨的目光碰上了,李梨迅速低下头去。
4.
风头正劲的李梨就这样毫无征兆地沉寂了。
李梨的沉寂并没有像她的崛起那样引人注意,好像是突然之间,她不再老是往后排男生堆里扎,也不再动不动就去找龚昂讲题目,耳朵上面亮晶晶的水钻换成了茶叶梗,头发绑成一条马尾辫。当男生们发现很久没有关于李梨的话题时,才猛然醒悟,李梨在文胸外面又穿了一件吊带,很难看出里面的颜色了。还有男生说,有一天晚自习李梨跟一个其他班的男孩子差点打起来,起因是那个男生趁着下楼梯人多摸了她的PP。这丫可真够能装的,若是以前,她一定是粉拳一锤,讨厌!
但李梨的转变并没有为她带来什么好的口碑,女生们似乎更排斥她了。有人说李梨被龚昂无情地拒绝兼羞辱了,有人说不化妆的李梨脸像被砖头拍过,还有人说她可能打过胎。传闻很多,甚至李梨都被班主任请进教务处好几次了,每次放回来脸上都有哭过的痕迹,估计传闻是真的,李梨肯定是求学校不要开除她才哭的,要不然,像她这样的女生,肯定不会为了考试不及格而哭吧。
我不是坐以待嫁的剩女
沈宏菲跳槽时,新公司的人资部总监盯着她简历上的30岁和未婚,看了许久才抬起头来,说要和副总单独说几句。沈宏菲只得识趣地退出来,她是猎头公司挖来的精英,副总李星对她进行面试首肯后,这是二试。
不用说,她也能想象得出那个年近不惑的人资部女总监会对李星说什么,无非是说她30岁未婚,不知是不是想快速转嫁一个优厚丰资的公司,再怀孕也不迟!反正到那时,公司也不能辞退她。沈宏菲曾经经历过这样的直面相问,那时她还少不更事,26岁,谈不上事业,得过且过地混日子,不开心了就跳槽。反正每家公司给她的薪水都差不多,足够她花到月底却没有分毫节余。这就是她那时的价值。现在,她的市价总算是高了些,所以,人资部总监也会留几分日后相处的薄情,不直接问那么犀利的问题。
这很难理解吗?没有遇到合适交往的对象,自然结婚生子都提不到日程上。可她的装扮无论如何让你都想不到她已经30岁了。热裤、及膝小衫、外配窄小及胸的马夹,她是当下最潮流的时尚达人装扮,引得不少年轻男子跑来搭讪,探究有无追求的可能。
她索性下了楼,沿着这条著名的金贸一条街漫无目的地溜达。手机响,接通了听出来是李星,请她务必看在他的薄面上加盟公司,人才的流失就是财富的流失。薪水请她大可放心。
这一次,沈宏菲狮子大开口。没想到李星求贤若渴,完全不计较。她招手打了辆的士折返公司时,路过新天地广场,又跳下的士,挑了一套可以出席场合的衣服来穿。
李星再次见到沈宏菲,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这是个独立、卓尔不群的女孩子,用好了,她就是你的左膀右臂;用不好,她会让你万劫不复。
和沈宏菲谈工作的时候,李星有一点走神。想起年近不惑的人资部女总监问自己的话:“是不是现在流行单身?”
李星若有所思地说:“她只是恰好单身。这一类女孩子不会主动寻找爱情,而要靠等。”女总监和李星私交不错,但还是匪夷所思地摇了摇头。
女总监不理解。她只希望沈宏菲不是打着开拓事业的旗号一进公司就完成结婚生子的使命。那在她看来,是她的失职。
我也不是千帆过尽的熟女
沈宏菲的工作可以直接向李星汇报,这让她在公司的地位很特殊。有时,两个人一起搭档出去谈合作事宜,沈宏菲私下里自然流露出来的本真很让李星惊喜。
他原以为,沈宏菲一定是那种千帆过尽的熟女。老大未嫁的女子分两类,一类是千帆过尽,看透世态炎凉,内心万事修矣,活在红尘和世人较劲,曲高和寡型;一类是历经风雨,见过彩虹,从此不把任何人当一回事,什么都无所谓,怎么开心怎么活。
沈宏菲显然是后一种。有一次谈一个项目路过奥林匹克公园,她非要进去转一圈,一边唱着《北京欢迎你》,一边花30元钱买了一个“福娃欢欢”的手机链,小得只有几厘米,她却开心得挂在手机上,一路上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沈宏菲喜欢吃,中餐、西餐、快餐、小吃,只要看到就决不放过,一吃起来也绝不手软。一个好吃的女孩子即使一辈子不嫁,就凭着对吃的那份狂热,也是招人喜欢的。李星愿意看到这样的沈宏菲,率性至极,只要坐在餐桌上就要把想吃的东西统统点到,饕餮后还会把吃不完的打包带走,说要拿回家宵夜。不浪费是一种美德,哪像李星多数时候的应酬,点菜只是为了铺排场面,觥筹交错间,吃,反倒成了最次要的一件事。
沈宏菲还直接,偶尔不顺心意,表现出来的任性与固执会让人下不来台。有一次,他俩和合作方吃饭,酒至微醺,有人起哄,让肥头大耳的营销总监和沈宏菲喝交杯酒。这种事放在场面上,素来只是雁过无痕。暧昧是社交的蕾丝花边嘛,谁都不会太较真。
可沈宏菲那天执拗得很,坚决不配合,最后还是李星出面喝了三大杯白酒暖场。散场后,李星送沈宏菲回家。沈宏菲说你累了吧,我来开。她抚着方向盘的姿势妩媚而优雅,一个路口转弯时,她忍不住自言自语:“我一想起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就恶心,我和这样的人喝交杯酒,怕是一辈子都要嫁不出去。”
李星在黑暗里想笑,又没笑。他阅人无数,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熟女凭处世圆滑、精明世故行走于职场。沈宏菲呢?半熟未熟,不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偶尔还直来直去,喜欢自己挣钱自己买单,所以,多年积累下来的人脉亦很丰足。她不是会做人,只是用骨子里的那股实诚憨直打动人。
李星有被击中的心动。
我是张弛有度的轻熟女
李星以为沈宏菲没人追,毕竟她看起来比较强势。三个月过去,沈宏菲的工作渐入佳境后,私人电话多了起来。有时,她也不刻意避开李星,李星也就从那些电话里猜出个大概。是她不让别人找她,理由是要拼事业,单身女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没老公养,所以,先搞掂了工作再说。
看来,三个月是她搞掂工作的期限。接下来,她可以适当放松休闲了,和李星请假的理由也名目繁多,滑雪、室内溜冰、做瑜伽、跳操、泡吧、听小型演唱会、小学同学聚会、中学同学聚会、大学同学聚会、八卦女友聚会……反正不耽误工作,李星也乐得看沈宏菲活得开心,开心能让30岁的沈宏菲脸上焕发出少女的光芒,比用任何高档化妆品都见效快。
不过习惯了沈宏菲在身边的日子,突然不见,李星总感觉缺了点什么。有时,他也会故意找个理由把一脸不情愿的沈宏菲招回来,也会装作无意地问,约她的都是些什么人?
沈宏菲就噤声,一双大眼睛克制着情绪。此时,李星多希望自己不是沈宏菲的上司。那样,她就可以嘲谑他、讥讽他、挖苦他,像她对待她的一帮朋友那样没大没小,无端以各种节日或节气索取礼物。有一次,李星听到沈宏菲以“冬至”的名义,索取一双过冬的羊毛袜。李星忍不住猜测对方一定是个男的,想想羊毛袜这类东西,有女孩买给女孩的吗?
态度,有时也是尺度。沈宏菲从不越界,对李星,恪守着一个标准职业人的准则。李星只好在心里放逐着自己,放到无限大时,等自己膨胀、爆破,那也许也是水到渠成的一种。
一次,李星和沈宏菲办完事路过超市,李星说要买一些家居用品。选了一通后,转到羊毛袜前,挑了一双玫红色的放进筐里。结账后,他把那双袜子塞给了沈宏菲。
这是两个人交往里的一丝暖色,玫红打底,而且关乎温暖与情意。沈宏菲有片刻的不敢相信,她以为好男人李星是为自己的家人或女朋友挑选的。那么艳丽袭人的颜色,送给她?不接显得太生分,拒人于千里。她索性接过来,真诚地说“谢谢!”。
隔天,沈宏菲从包里取出一个ZIPPO,新的,未开过封,送给李星。显然,她是想还他一个人情。
轻熟女更看重名节
李星给过沈宏菲暗示。一次晚归,窗外漫天飘雪,李星看着专注驾车的沈宏菲,说我的家比较近……像寂静里忽然坠落了一根针,沈宏菲没有接话。而是把车一路开到李星家,然后借他的车又把自己送回家。
她是轻熟女,不是来不及待嫁的剩女,迫不及待要把自己往对方怀里送;她也不是千帆过尽的熟女,曾经沧海,心如死灰,所以什么都无所谓。轻熟女,更看重的是名节。名节关乎一个女人的一生。坏了名节的女人才会令男人跑来偷腥。所以,沈宏菲看似随和,但在男女情事上谁也近身不得。她把自己比作一块大肥肉,乌鸦不舍得吃,狐狸千方百计想吃,所以,抢来抢去是轻熟女现阶段的时运—桃花运。
记得有一次过天桥,一个面前摆着“占卜”招牌的人追上来,说姑娘你今年走桃花运,但姻缘也会水道渠成,我给你好好算一卦吧。沈宏菲从来不信这些,大步流星地走远了。
桃花运,她是年年都有,今年最多。李星算不算她的桃花运?她想了想,也算吧。听公司里的人讲他没有结婚,似乎几年前有过一段感情重创,尔后一直一个人。每一年的新年,公司里搞联谊晚会时,他都会唱王杰的那首老歌《安妮》——“安妮,我无法忘记你/安妮,我不能失去你/安妮,我用生命呼唤你/永远地爱你……”。
沈宏菲也听过,和客户去KTV飙歌时,李星也是唱的这首《安妮》。在S.H.E、周杰伦、GAGA的歌一统天下时,包厢里忽然传来对《安妮》的彻骨思念,让恰好从洗手间回来的沈宏菲吃了一惊,看清楚角落里唱《安妮》的原来是李星,而李星的车里也有一张王杰的经典歌曲的碟片,她曾经听他不止一次地轮回重播这首《安妮》。
所以,公司里的老职员都说李星有心伤,沈宏菲信。年近不惑的李星,因为长年地倾注于事业,鬓角已经丛生少许白发。自己住着一套房子,沈宏菲进去过一次,太大太空旷,显得冷清至极。而且,沈宏菲偷偷瞄了一眼卫生间,只有一条毛巾、一条浴巾、一支牙刷、吉列刮胡刀、漱口水……都是男人用的东西,他果真是一个人住。沈宏菲的心里有了底。
又过新年时,同事们起哄让李总和沈宏菲对唱一首情歌《选择》。唱到“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这是我们的选择”时,李星握住了沈宏菲的手。她要的,不就是可以走到大庭广众下的一对一的表白吗!
沈宏菲忽然想起算卦人说的话,感觉有那么点准。
我们结婚前,我的条件好一些,结婚后,我赚的钱是老公的5倍,老公为此有些闷闷不乐。
那年春节前夕,我们公司组织新年酒会,鼓励员工携带家属参加。我特地买了黑丝绒暗刻花的晚礼服,还配了珍珠项链。可我在宴会厅里等了老公彭卫很久,他还未到,我打他手机,他居然在坐公交车,我气得骂了他一通:“家里到酒店没有直达车,还要转车,又是下班高峰,你什么时候才能到啊?”等宴会开始了,他还没到。我又打他手机,我克制了愤怒情绪问他究竟什么时候能到,他久久不回答,然后挂了机。一直到宴会结束,他也没出现过。
我回到家后,看到彭卫对着一地的空酒瓶发呆,我说:“我买辆小车给你吧,以后你就不会迟到了。”彭卫冲我吼叫:“我不需要小车,我只需要你尊重我,是不是我没车让你很没面子?别人怎么看我就算了,想不到你也看不起我了?”我委屈地哭了,如果嫌他钱赚得少,当初为什么会跟他结婚呢?彭卫后来解释说:“一个男人收入不高买不起房车也就罢了,如果还要用老婆的钱就太让人耻笑了,所以我才对自己抠门。”
日子一天天滑过,我们之间的话也越来越少。彭卫依然对我很好,只是我们都清楚,冷漠像一堵越来越厚的墙,从此我们开始了对彼此的煎熬和折磨,我睡床他就睡沙发,我进了厨房他就让开我。
我忍无可忍,一个人去了姐姐家里住。姐姐每日好饭好菜地招待我,静静地听我诉说。既不赶我回家,也不评断是非。后来姐姐问我:“婚姻最重要的素质是什么?”我疑惑不解。她说:“是妥协。”我很惊讶,一头雾水。
是的,“好日子”不是耍大牌。妥协不是让步,而是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达成一种共识。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妥协不仅是为了“安定团结”、“家和万事兴”,而且妥协还潜藏着一种坚持,这种坚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坚定的决心。
姐姐接着说:一桩婚姻要持久有效,难道不应该学会自己给自己搬梯子,找台阶?要不,真僵住了,一个说离一个说好,怎么办?真离了?那还过什么日子呀?
最后姐姐总结性的一句话,让我突然一震,如禅悟般开了窍。她说:妥协是一种智慧,是生存的一种方式,而不是退让。
正在我想着如何不着痕迹体面地回家时,丈夫打电话向我提出离婚。真的是缘尽情了了?挂了电话,我泪流满面,苦苦思索着。
我心里很清楚,我的眼里从来没看到过第二个男人,我只想跟他厮守一生,我的想法不过是在有力气的时候把我们的生活打造得更好一些。他的心我也清楚,他也是爱我的,不同的是他更愿意此刻就享受那种耳鬓厮磨的温馨。
我没有找什么借口就回了家,他仍是不跟我说话,按时上下班。不回家的时候会告诉我在加班,还是跟朋友吃饭,只是不通电话不说话,从家里出门时留条子给我,在外面时托我们共同的朋友转告。
他没再向我提起过离婚,想来那是逼我回家的招数。我们和好了,我开始尝试着换一种方式与他相处:闲时,我给他发发手机短信,嘘寒问暖,比如:“今天是感恩节,听人说:要是在这一天收到一个祝福会宝贵一生,幸福一生,所以我要送给你最诚挚的祝福,祝你快乐幸福,健康平安!”;或不露声色地赞他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有时,特意将他婚前写给我的情书放在他口袋里;我尽量推掉加班回家陪伴他;我还扮很弱小,需要他的呵护。
为了一件小事,我们又闹了点别扭,互相赌气不说话。马上又要过春节了,本来要一起到乡下去看望公婆的。我想要跟他和好,却不肯放下面子,女朋友还给我打气,让我不要妥协。我打电话给姐姐说了心中的苦恼,姐姐给我出了一个主意。回到家里,我按照姐姐的指点,对彭卫说:“快要过年了,我决定不和你一般见识。但这并不表示我软弱,我不想让你的父母过一个不顺心的节日。”老公听后,大为感动。事后,他惭愧地对我说:“我真担心,那一个春节,没法向我的父母交代。前一次说离婚是为了逼你回家,这一次我真的想到了离婚。”我不由得舒了一口气,我的妥协是明智的。我挽救了婚姻,赢得了老公的尊重,也没有失去所谓的面子。
成功的婚姻是对一个人成熟人格的试金石,妥协需要一种自我检讨的精神,同时需要与对方换位思考。换位想想,大家都在为前途打拼,共同经营一个小家,多体谅对方的难处,自然会让不满的心平静下来。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妥协,你会发现,在你变得温柔的时候,那久违了的爱意,也悄悄降临了。
古城里的哑巴少年
18岁的夏天,冉小颜第一次独自远行。
她坐了一天一夜的船,在天明时分抵达一个叫云上的古城。清晨的码头很冷清。沙滩上,一个男孩支着画架在画画。他眉眼清朗,稚气将脱未脱,十五六岁的样子。他画的是日出。
冉小颜礼貌一笑:“画很美。”
男孩不说话,只是笑笑,微红了脸。
石板路,老建筑,街边满是梧桐树。阳光逐渐炽烈,她不知该往哪里去。不经意地转身,男孩竟在她身后!
她大惊:“你一直跟着我?”男孩的脸红透了,他在画纸上写:住对面那间旅店吧,那是我家。
冉小颜就这样住进云上老旅店203房。她正在收拾行李,敲门声响,男孩站在门外,手里端着矿泉水瓶,瓶里插着月季,他送给她,并在纸上写:我叫黎阳,你呢?
她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轻声问:“你不会说话?”
黎阳点点头。她蓦然心酸。
她翻出一包饼干给他,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饼干,小熊饼。”
黄昏时,黎阳又来找她,他写:黄昏的云上很美,我免费当你的导游,带你去转转!
他骑一辆黑色的小轮车,还买来泡泡水。她坐在后座上,一边吹泡泡,一边看天上的云朵。最后,他们来到江边看日落。
冉小颜问黎阳:“你为什么跟着我?”
他写:因为你神色不好,令人担忧。
她有了倾诉的冲动。她说:“我的梦想是考上海边的一所大学,那学校很美,校园里到处都是凤凰树,而后门外就是大海。可我考砸了,只能上大专。但我喜欢的男生考上了那所学校,我表白了,可他说:‘对不起,我对你没感觉。’”
黎阳默默听着,将一块小熊饼丢进嘴里,咔嚓咔嚓吃着,他提笔写:但至少你能亲口说出,不是吗?
冉小颜心有触动。
他又另起一行,写:有两样东西别人抢不走,一是吃进肚子里的食物,一是藏在心里的梦想。做个有梦想的吃货,你就无敌了!
她看纸片时,他也看着她,她的头发在夕阳里闪着光辉。
她豁然开朗。
她说:“如果明年这时候我很好,我一定来看你。”
和时日一起成长的小心思
第二年,暑假开始,黎阳每个清晨都在码头等冉小颜。
他一边等一边画画,他画日出,画旅人,画码头的热闹景象。他相信她很好,也相信她会来看他。
她终于来了,却不是独自一人,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和她并肩而立。她介绍说:“这是我的同学林小龙,我带他来旅游!还是住你家的老旅店哦!”
冉小颜离开前,无意间听到服务员议论,说老板的儿子是个怪人,明明会说话却发了哑誓,不怎样怎样就绝不说话。她马上跑去问黎阳:“你会说话?你为什么发哑誓?”
他写:我的梦想是考中央美院,但父母反对老师也不看好,为表明决心我发誓,考上美院之前绝不开口说话。
冉小颜震惊,这个清瘦温和的男孩,体内竟然蕴藏着如此沉默坚韧的力量!她说:“你明年高考后,不管结果如何你都要通知我!”她的意思是,如果他如愿,她来庆贺,如果他未如愿,她来安慰。
他写:那只准你一个人来。
她笑了:“小屁孩。”
她已觉察他的心思,但她不能当真,他才不过17岁。何况,她以为,他这份心思很轻很轻,它不会和时日一起成长。
冉小颜一定是爽约了
黎阳没能考上中央美院。他在体检时被发现有轻度色弱,任何美院美术专业都不会录取他。他只能选择相关的专业,比如广告设计。
这个残酷的现实像一根尖锐的针,将他梦想的肥皂泡毫不留情地戳破了。他跑到江边,对着长江嘶吼,直到声音喑哑。他体会到冉小颜当年的心情。他给她打电话。
她安慰他说:“无论如何,没有人能阻止你画画。你等着,我就来看你,十五号到二十号之间,不定哪一天。”
他天天跑到码头等,十五号她没来,十六号她没来,十七号她还是没来,十八号天降大雨,十九号江水暴涨码头被淹没,云上古城区陷入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洪灾。二十号洪水淹没了老旅店。
二十一号洪水退去,街道一片狼藉,通讯恢复了,可冉小颜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黎阳跑去码头航讯处,问:“这几天有客船来云上吗?”
航讯处的人说:“航道都被冲毁了,哪有什么船来?十九号倒是有一班船从山城来,不过在巫峡翻了’听说没能全部救上来。”
黎阳拒绝将这个坏消息和冉小颜联系起来,他无比坚定地想:冉小颜一定是爽约了!她一定是忙着恋爱去了!
向左转,向右走
九月,黎阳去山城读大学,广告设计专业。
他的大学就在冉小颜大学的旁边。他不知道她的专业,也不知道她的宿舍号码,她的手机仍然打不通,他只能去她的学校晃悠。
他幻想,他走着走着她就迎面而来,阳光映在她脸上,她像天使那么美。
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他始终未能遇见她。但他仍坚信,她安好。
冉小颜的确安好,但她不在那个校区了,她考上了校本部的本科。她很清楚,她只有先考上本科,才有资格考她梦想大学的研究生。
她的确搭乘了十九号那班客船。她获救了,但背包和手机都沉到江里去。她想,江湖这么大,总有人走散,然后相忘。她和黎阳,不过如此。
可她却经常想起他,她打算再去一趟云上,去老旅店找他。
当小颜再去云上时,客船停靠在新城码头。码头旁也有沙滩,但再不见那个画画的男孩;崭新的城市一眼望不到头,哪里还有老旅店?
想念在一瞬间袭来,强烈汹涌不可抵挡。她想念那个夏天绝望的自己,想念那个将她从绝望中挽回的男孩。她忽然想,如果那年他不是16岁,而和她一样是18岁,她会不会当时就喜欢他?
她回到山城,林小龙带着玫瑰来接她,她折下一朵别在头发上,说:“对不起。”
这一刻,她忽然原谅了18岁那年拒绝她的男孩。他和她都一样,不过是遵从内心的意愿。
相遇总有缘由
冉小颜考上了梦想大学的研究生。
冉小颜25岁,研究生毕业。她回到山城,那里有她深深想念的人。
她走进一条陌生的小街。街口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它和云上老旅店门口的梧桐很像。树下有一家小店,门楣上一个招牌:梦想吃货店。
她心里一震,狂奔过去,店内货架上摆满了花样繁多的饼干,还有她最爱的小熊饼。收银台上摆着一块牌子:店主忙,想吃自己拿。
电脑前,店主正在为一组漫画上色,漫画的主角是一个女孩,表情和她极其神似!
她难以置信:“请问……”
店主抬起头来,正是黎阳,他已是一个颇有气质的男人了。他望望冉小颜,又望望门外的夜雨,再摸了摸自己的脑门,他说:“我无数次梦想着你走进来……我……我……”他激动得语无伦次。
她生下来的时候,我就蹙了眉。她几乎汇集了我和他爸辰所有的缺点:极淡极细的眉毛,小而无神的眼睛,大大的蒜头鼻子,头发少而黄,甚至一双有些粗糙的大脚。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还是宠她爱她,把她穿漂亮一些。
她7岁那年,执拗地一个人过马路去上学。我忙着上班,便任由她去。可是还没有到办公室,便突然地紧张,想起她抱着书包孤单地下楼时,眼里是不是含了泪?如果是这样,她怎能看清两旁飞驰的汽车?心愈加地慌乱,开始责怪自己,不该这样宠她,任由她去做喜欢的事,而且,她不过是与我斗气,心底里,或许依然希望我去送她。
她突然出了事,被一辆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出去很远。我和辰赶到医院的时候,她正哭着喊妈妈。她因为疼痛,在医生包扎的时候,用稀松的牙齿咬我,很拼命地咬,似乎把对我的恨,都咬到我的心里去。
她在休养了3个月之后,开始吵嚷着要下地走路。而且不让我们搀扶,执意一个人扶墙慢慢地向前挪动。但没走几步,她就哭着朝我们喊,为什么到现在走路还那么疼?我只好给她许诺,说再过一个月,肯定你能和别的小孩子一样四处跑跳。她抬起头,撅着嘴问道,如果不能跑呢?我笑,说,如果不行,妈妈爸爸轮流背着你跑。她果然笑了,露出一排歪歪扭扭的黑牙。
还是领着她去了医院,背着她问医生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医生淡淡瞥一眼拍的片子,说,这孩子太不老实,骨头愈合的时候总是乱动,本应该没什么问题的,现在看来,或许会留下些小的毛病。
有朋友便安慰我,说,这样可以申请再要一个孩子。辰也说,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吧,这次应该会漂亮,而且健康,讨人喜欢。我躺在床上想了许久,又半夜里爬起来,悄悄走到她的床前,呆呆地看她。她已经熟睡,依然皱着眉,像老鼠一样“咯吱咯吱”地磨牙,脸上带着小小的不悦和哀伤。
我叹口气,将她的胳膊轻轻放到被子里去,转身要走,却听见她喊,妈妈!我急急地应声看她,却又没了声息。什么时候,我入了她的梦里?这个孩子,她一次次埋怨我给了她不美的容颜,可是,她还是爱我。而我,又为什么,要那么残酷地,为了要一个新的孩子?
她是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慢慢接受了略略有些瘸的左腿。我知道,这样的伤害,其实在她脆弱的心里,留下了怎样深的疤痕。她至此做事再不会“一路小跑”,我在客厅里喊她吃饭,她也不会像从前,欢呼蹦跳着上来。总是很文雅地一步步走过来,而且坐下后便不愿起来。她在尽力地掩饰自己腿上的缺陷。
后来有一天,我无意中进她的卧室,看到她正一个人很认真地按摩自己的左腿。我很吃惊,说,小宝,你是不是腿不舒服。她不看我,却用被子一下子蒙住头。我坐在她的身旁,听她小声地哭泣,终于知道,她的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许久。她一直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来让自己的缺陷消失。而我,怎么就忽略了她这样的自尊?我试探性地,将手伸到她的小腿处,慢慢地给她按摩。她挣扎了两下,终于安静下来,任我温热的手指,给她受伤的腿,还有年少的心,最温暖的体贴。
16岁那年,她坚持不让我来送,自己挤公交车去学校。而且开始向我要钱,买漂亮的衣服。都是长及脚踝处的长裙,连冬天都不例外。又执意让我带她去医院做牙齿矫正,每天都要花上十几分钟,研究自己怎样才能变得更加迷人。尽管,她知道,或许她所做的,于自己的容颜,只是微乎其微。
是后来才知道,她原来喜欢上一个高一年级的男生。她只能在开往学校的公交车上,才可以看到他。而且,是默默地看,从来没有勇气走过去问他的名字。她很小心地坐在他的后面,安静地看他,常常会眯眼一个人笑,脸上的雀斑,亦泛着柔和的光泽。那一刻的她,因为有了爱恋,竟是美的。
这份爱,持续了一年。她写了厚厚的两本日记,将头发变换出几十种样式,又添置了十几条长裙,可是初恋,还是没有在她的身旁吐露芬芳。那个男生,考去了北京,她给他写纸条,说想要借他的参考书,他却回她,说,我不认识你,抱歉。
这些心事,憋在她的心里,无处可以倾诉。是在有一天的夜里,我听见她的哭声,开门去看,她才扑在我的怀里,哭着说出这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结束的爱恋。我抱着她,说,孩子,他没有爱上这么善良的你,是会后悔的。你才17岁,这么小,为什么要为一个平凡的男生,停下来呢?你不知道,前面有那么多的男孩,都在等着来爱你呢!
她抬头,迷惑地看我,说,真的吗,我这么丑的女孩,也有人来爱吗?我笑着吻吻她的额头,说,孩子,当然会有,你一生下来,就已有两个人,执著地爱你,不管你长成什么样子,在我们心里,也永远是无可替代的宝贝。
我们在微凉的午后,躲开辰,写情书给她喜欢的那个男孩。而后手拉着手,虔诚地投到楼下信箱里去。我和她都知道,这封情书,不只是她初恋的告别,亦是我们彼此相爱的开始。
他喜欢着班里的一个女生,却不敢表白,因为追女孩子总要制造一点浪漫的,对于他这个贫家学子来说,浪漫是昂贵的奢侈品。
为了攒点浪漫的本钱再向她表白,他去做家教,待攒了几张可以买得起一张小小浪漫的票子后,鼓起勇气约她看电影,她答应了。看完电影,他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他一边努力地找话,一边想该给她买点什么礼物才好,路过一家专卖店时,他拐进去,说:进来看看吧。她说好。
他很喜欢橱窗里的一款裙子,怂恿她试一下。心想,如果她穿着好看,他就买下来作为礼物送给她,并顺手翻了一下标价牌,心就咯噔一下,那款裙子的价格,远远不是他兜里那几张人民币能买得下来的,顿时,他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从试衣间出来,把裙子塞给服务生说太瘦了,她穿不下。服务生忙说再给她找条大一码的,她说不用了,就兀自出去了。
他如释重负,但也有点失落,觉得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一定是美的,而且她并不知道他兜里的钱是买不起这条裙子的,她坚持不肯试一条大码的,难道是在婉转地拒绝他?这么想着,就很难受,决定继续做家教,攒齐了钱,就去把那条裙子买来,送给她,如果她不肯收,就说明她真的是在拒绝他。
他终于可以去买那条裙子了,却没了,服务生还认识他,笑着问:你女朋友没穿给你看?他愣了。
原来在他们看电影的第二天,她就到店里买走了那条裙子。
看来,她真的是对他无意,便以裙子太瘦为由,拒绝了他的礼物。他是这么想的。
他毕业了,工作了,结婚了,在街上意外遇见了她,感慨地说起了当年对她的好感和那条裙子的故事。她安静地听着,流了泪。
原来,她在试衣间里试了一下就脱下来了,不是裙子瘦,是不敢穿出来给他看。因为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实在是太漂亮了,若是他看了,肯定会买给她的,而她早就听说过他家境不好,就更不忍心让他为自己花钱了。第二天,她就跑去买了那条裙子,一直在等啊等啊,等他再一次约她时,穿给他看,可是,他没有。
她流着泪说,如果我早知道你会那么想,无论如何我也要让你给我买那条裙子。
他也黯然神伤,说如果早知道是这样,说什么我不会放手。
如果,他们多说一句话,或许,就不会是今天的相对垂泪。
可是,曾经沧海后,所有的如果,都是一个悲伤的伪命题,那个没有发生在昨天的如果,永远不会跳出来改变今天的悲伤失落。所以,如果爱,就请说出来。别让我们有说如果的机会,因为,一说如果,心就疼了。
近日,郁菲的离婚官司在上海炒得沸沸扬扬,作为一个任职于全球著名美资公司的高级职员,她拥有可观的收入和令人羡慕的发展前景,然而丈夫却硬要与她斩断情缘分道扬镳,理由是郁菲结婚五年来旗帜鲜明地抵制生儿育女,坚持做个百分百的丁克一族,于是丈夫愤而拿起法律的武器……可是,郁菲拿出了结婚时双方签下的“丁克协议”,她坚信自己能够赢回这场官司,并且要证实自己“并无过错”。笔者对郁菲详尽地进行了专访,她将自己这段丁克生活毫无保留地诉诸于读者面前。
无限潇洒:签约成为都市快乐的丁克
郁菲在南京读大学时,与校足球队的张楚飞相识相恋。郁菲在学校里就是出了名的“小资女人”,她读的是历史专业,生活习惯却相当现代,她情愿一日三餐省吃俭用,也要喝红酒、品咖啡,偶尔抽卡碧女士烟,足球队的张楚飞就是被她这种生活情调所打动,对她穷追不舍,终于成就了大学里难得的“毕业恋”。
1997年毕业后他们双双来到上海,经过半年多的寻寻觅觅,两个人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郁菲凭着出色的英语进入了美资企业做秘书,张楚飞进入了房地产公司做策划,生活安定下来后两个人便商讨结婚的事。郁菲开始坚决反对,她认为连房子都没有,哪能谈婚论嫁,张楚飞可不这样认为,他陈述了三点理由,一是上海房价贵,两人刚刚踏上社会,工资低,拼搏三五年也未必能付首期;二是上海是花花世界,不结婚很容易弄丢这份难得的校园恋情;三是反正大家租住在一起,婚后不要孩子,跟现在没什么两样。郁菲最怕就是事业未成就先有了孩子的拖累,听张楚飞这么一说,她觉得有道理,但她还是不放心,万一他改变初衷怎么办?谁知张楚飞说,我也最讨厌小孩子吵吵闹闹,要不我们签一份“丁克协议”怎么样?于是两个人起草了一份详细的“丁克生活”条款,郁菲在密密麻麻的协议书上欣然签字后,放心地与张楚飞领了结婚证。
婚后的生活的确如张楚飞所说,他们与婚前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工作上各忙各的,下班后回来过着开开心心的二人世界,高兴的话做一餐饭,多数情况是叫外卖,偶尔去西餐享受咖啡和鸡尾酒。随着工作的稳定,两个人的生活慢慢好转,郁菲可以随心所欲地买她喜欢的资生堂化妆品和CD香水,张楚飞参加了户外俱乐部,经常去打网球、攀岩和野营。婚后第一年,他们请年假去了一趟温暖如春的海南,两人在大海里游泳,在海边享受日光浴,在沙滩上堆沙城,在酒店里缠绵悱恻,仿佛回到了初恋的甜蜜。这次出游给他们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快乐,接下来的两年里他们又游览了云南丽江,境外新、马、泰三国游,充分地体验到二人世界的精妙所在。
两个人工作上渐渐有了成绩,郁菲由于工作出色加薪享受主管的待遇,张楚飞在策划方面新意迭出,磨砺了三年就登上了经理的宝座,生活向他们敞开了幸福的大门。2000年初,他们两人的年收入加起来已经超过20万元,于是他们底气十足地四处看房,在北京路附近买了一百多平方的豪宅,10月住进新房的那一天,郁菲勾住丈夫的脖子兴奋得哭了,“看来跟你结婚是对的。”张楚飞纠正说:“看来是丁克协议签得对,要不咱们还不知道要走多少弯路呢。”
丈夫反悔:妻子誓将丁克进行到底
郁菲和张楚飞多姿多彩的生活,引来了朋友和同事的啧啧称赞。不过两家的父母却不这么看。郁菲的母亲频频打电话来说,“你妹妹的孩子都快读幼儿园了,你还等什么呢,过了三十岁就是危龄产妇了。”张楚飞的父母先是买了很多生育方面的书籍,从老家江苏镇江邮寄过来,后来二老忍无可忍干脆跑到上海,面对面做儿子和媳妇的思想工作,郁菲表面上唯唯诺诺答应,背后拿出协议书再三叮嘱丈夫说,白纸黑字你可不准后悔!最后两人演着双簧将二老骗走后,生孩子的事依然抛在脑后。
2002年3月份,郁菲感觉特别疲劳,挨哪儿都想打瞌睡,丈夫的解释是“春困”,但到了四五月份两个月“老朋友”没来的时候,郁菲知道一定是怀孕了。由于刚结婚时她就去做了一次人流,于是她一个人驾轻就熟地跑到医院做了“药流”,回来后才告诉丈夫。没想到张楚飞火冒三丈:“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也不事先跟我商量!”郁菲感到特别委屈,她还不是怕他担心吗,反正孩子都是不要的,不如一个人承担痛苦,一个人处理不就行了?但张楚飞硬说孩子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他有权过问。郁菲非常气愤,她质问张楚飞:“难道还想生下来不成?”
更让她感到气愤的是,张楚飞竟将此事闹到他父母那儿,他父母打电话来追问郁菲:“你为何不愿为我们张家生个后代?”为此夫妻俩近一个月没讲话,最后还是在郁菲的再三努力下,两个人的关系才慢慢恢复到从前的样子。
打掉孩子之后,郁菲如释重负,她照样每个星期去酒吧的英语沙龙做义务口语老师,到美容室去做护理,到健身室做瑜珈,时尚健康的生活使她身体恢复得很快。一个来自加拿大的同事对她穷追不舍,连手都没牵过就拿着钻戒求她离婚嫁给他。但郁菲对张楚飞的感情是谁也替代不了的,那些喜欢生上三四个孩子的老外根本不可能打动她的芳心。她无意间跟张楚飞说起了同事追求她的事,他先是一愣,后来说你怎么不答应人家呢,老外思想够开放,你想怎样活都可以!郁菲感觉到这句话怎么听怎么刺耳,无非是影射她不要孩子的丁克方式很难让人接受,当初不是他也嚷嚷要丁克的吗,现在这么像变了个人似的?!
无论郁菲如何小心翼翼,半年后她第三次怀孕了,这次她变得谨慎了,先把情况告诉了张楚飞,问他什么时候去处理。张楚飞说先等等看,他又问郁菲近期有没有喝酒之类,得到否定的答复之后他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冲进书房找出了他藏着的丁克协议书,当着郁菲的面撕得粉碎,把纸屑散向空中,然后一把抱住郁菲转圈,“我们生孩子喽,生孩子喽!”郁菲气得挣脱他的怀抱问他:“谁说要为你生孩子了?要生你自己生去吧!”说完她就冲进卧室锁上门,她不明白,张楚飞什么时候背叛了约定,变成了与自己对立的“爱孩一族”?
这次对峙的结果是,两个人争执了一个月之后,也就是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郁菲去北京出差,和同事爬长城时摔了一跤,扭伤了腰,当同事们赶忙打120将她送到医院。丈夫张楚飞第一时间坐上了来北京的飞机,他的到来没能保住孩子,当天晚上郁菲就小产了,而且是她要求医生放弃“保胎”的措施。
硝烟迷茫:离婚大战到底谁赢谁输
张楚飞把一切责任都怪罪到郁菲身上,说她怀有身孕还上长城,是有意不要这个孩子,郁菲毫不掩饰地答道:“我是不想要,从结婚到现在到将来我都不想生孩子,当初是谁要结婚来着,是谁提出签协议的?你现在反悔了是不,反悔了可以离婚啊。”
回到上海后,张楚飞与郁菲分居了,他将自己的日用品搬到客房里,与郁菲划清了界线,并且正式提出了离婚的要求,理由只有一个,就是郁菲拒绝生孩子。他还说自己想方设法让郁菲怀孕,没想到最终郁菲还是把他的美梦破灭了。原来他每次都偷偷去掉避孕套,制造了让郁菲怀孕的机会。郁菲恼火到极点,质问他为何改变初衷,为何不顾她的意愿让她怀孕!
根据协议中的规定,一方放弃丁克的生活方式,就意味着自动放弃家庭所有财产,并且要补偿对方10万元。说实在的,郁菲心里还是爱着张楚飞的,除了在生育这个问题上,他并没有什么缺点让她无可忍受,所以她不想离婚,她以协议为条件要挟丈夫,要么在一起好好地像从前一样生活,要么拿十万元出来走人。张楚飞也提出了他的条件:要么郁菲给他生孩子,要么两个人共分家产各走各的路。
正当他们离婚的事闹得天昏地暗的时候,郁菲碰到了人生的又一转折,公司里企划部一个副经理因为生孩子休产假,回来后被调至业务部熟悉工作,实际上就是做普通业务员,人事部的人找郁菲谈话,让她顶替了企划部副经理这个位置。郁菲亲历了这场因生孩子带来的事业损失,她更加不明白女人为何要自找苦吃去生孩子。接着她最要好的朋友郭小莹离婚了,小莹是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她在郁菲面前哭诉了她的惨痛教训:“有了孩子之后,我和丈夫连手牵手散步都成了不可能实现的浪漫,他当然要丢下我这个半老徐娘,出去找单身女孩了。”无数的事例让郁菲觉得,自己丁克生活的选择是正确的。她暗暗发誓,要将丁克进行到底。
岌岌可危的婚姻勉强维持着,今年国庆节前,郁菲提出和丈夫一起去参加欧洲游,以冰释彼此心中的隔阂。张楚飞说:“事情都没解决去什么欧洲!”他撰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摆在郁菲面前,郁菲把协议书撕成两半,头也不回地一个人参加了欧洲游。转眼到了10月底,郁菲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张楚飞早就提出了法律诉讼。
在严厉的法官面前,张楚飞以郁菲私自堕胎侵犯了他的生育权为由,要求离婚并要对方支付赔偿,郁菲拿出了自己珍藏的那份“丁克协议书”极力反驳,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下达了“离婚,家庭财产均分,郁菲赔偿张楚飞精神抚慰金一万元”的判决。郁菲握着的“丁克协议书”成了一纸空文,原因是“生育权属于夫妻双方,单方堕胎侵犯生育权”,而他们签订的“丁克协议”是违反计生法规的“无效协议”。坚持丁克的郁菲万万没想到,无论是丁克还是不丁克,都无法保全幸福的婚姻,无论是有协议还是没有协议,都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在媒体面前忿忿不平,她说她要提出上诉,理由是她不想生孩子,张楚飞却单方面要求她生,同样侵犯了她的“生育权”。这一场离婚官司到底谁是最后的胜利者,我们还将拭目以待
没有一模一样的婚姻,也没有一模一样的老公。好好分析老公的性格和为人,参考坊间流传的驭夫魅惑术,制定专属于自己的驭夫魅惑术,你的老公肯定跑不远。
最近诸事都有一些蹊跷。颜喜频繁对镜顾影自怜,身上时不时有异香,床笫之事凋零不堪。
周一晚上,他戴了一条我从没见过的黑白条纹领带回家,且满面春风、浑身异香。我的心开始打鼓。蹊跷,太蹊跷!印象中,就算3年前的新婚之夜,颜喜也没有如此风骚过。我终于忍不住说:“颜喜,你有‘情况’!”
颜喜白了我一眼:“莫名其妙!你老公我钱权皆无,谁家的姑娘愿意和我有情况?”
我只是说他有情况,具体什么情况还没说,他就“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且,他的辩解明显有漏洞。当年,他不也无钱无权,可我还不是义无反顾地和他有了“情况”?
我想了想,不管三七二十一,趁他在卫生间洗澡时,翻了他的皮包,查看了他的手机。
开机界面竟设了密码。蹊跷,太蹊跷!上次我拿他的手机玩,还是在两个月前,那时还没密码呢!埋头折腾约5分钟后,我用他和女儿的出生年份相加,终于解了密。
他的手机图库里,除了我和女儿的照片,赫然有几张他和一个年轻女人的自拍合影。两人头挨着头,亲密地望着镜头,拍照时间是两个小时前。
我的双手颤抖了。难怪他刚才回到家时春风满面。真的有“情况”啊!看起来还挺严重!
这时,颜喜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跺着脚说我侵犯他的隐私权。
我冷笑。婚姻确实需要隐私权,可如果我不侵犯他的隐私权,我岂不是无法发现他的情况?!
“什么‘情况’?你就是莫名其妙!她是我今晚在一个客户的酒席上认识的,她爱开玩笑,拿着我的手机玩自拍。”
颜喜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可为什么听了颜喜的这番话,想到他把手机设了密码,我竟然如此忐忑不安却又无力辩驳?
闺密听完我的倾诉,说:“颜喜一定有问题!姐传你几招驭夫魅惑术,只要用上,不管男人怎么有情况,都会败于其术下!”
闺蜜的老公原是本城有名的花心男,但和她结婚5年,被她驯得服服帖帖,5年来没有一星半点的绯闻,她的婚姻就是一个奇迹。
所以,对于闺密无私奉献的驭夫魅惑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颜喜一直喜欢香港电影演员黎姿,曾盛赞她的鹅蛋脸、两个小酒窝,也曾一脸遗憾地对我说:“老婆,如果你的苹果脸换成鹅蛋脸,鹅蛋脸上再来两个小酒窝,那就绝对完美了。”
驭夫魅惑术的第一招,不就是变美吗?
可是,苹果脸整成鹅蛋脸,差别太大了,绝对瞒不了颜喜的眼睛。而且,整容需要一笔钱,从家庭账户取钱,怎么着也要向颜喜通报一下吧?
犹豫再三,我决定向颜喜诉求我的整容意愿。
颜喜很有情绪,说:“你吃饱了撑的,脑子绝对进水了?不准整容!”
我说:“我这不是为了你吗?你喜欢黎姿的鹅蛋脸、两个小酒窝,我这是让你在家也能享受视觉上的美感。”
颜喜扬着声说:“人家黎姿是‘法拉利’,你就是一辆‘奇瑞QQ’。法拉利就是换了零件也是法拉利,你瞎起什么劲?”
这回我有情绪了。我说:“颜喜,不能这么损人的!我是人不是车,你必须给我道歉!”
颜喜瞧了我一眼,降低了声音:“我这不是比喻吗?既然你领会不了,我也没办法,只好向你道歉了。”
颜喜鞠了一个躬,说:“对不起。”
还好,他还没忘记分寸。这么说,他对我还是尊重的。我正得意地笑,颜喜又说:“老婆,别尽折腾这些莫名其妙的玩意儿,万一你整容失败,你说我还能视觉享受吗?你不把我和女儿吓死就好了!求你,能不能做些靠谱的事儿?”
我有一些羞愧。确实有些不靠谱了,没有预计整容失败的后果。
最近,我和颜喜的性事凋零。就算亲热也只是草草了事。有几次,他说我没有梦露性感。
如果我爱一个人,当然希望得到他的回应。没有回应的爱,有多寂寞、多绝望啊?!想起古罗马人说:“性中有爱,爱在性中,无性即无爱。”我打了一个哆嗦。让我做寂寞绝望的女人?我承认我不够伟大。好吧,我有自知之明,不做梦露第一,做梦露第三、第四总行吧?
驭夫魅惑术第二招:把自己变性感,让我和颜喜过上“幸福”生活,靠谱了吧?!
我把女儿送到母亲家暂住一晚,然后回家。鲜花泡澡、换上网店购来的情趣内衣、喷上口腔清新剂,准备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却在颜喜那儿卡住了。他突然来电,说自己接到老板通知,出差去了,打电话时已在出差途中。
出师不利。好在他迟早要归家,不急。
可颜喜这次出差,一个多星期后才回来,且对我的性感无动于衷。俗话说,小别胜新婚,可颜喜的这表现,蹊跷,太蹊跷!
不敢再查他的手机,又忍不住要打听。
颜喜的一个同事是我朋友的朋友的老公,我便七拐八弯地打听到:和颜喜一起出差的是一个女客户,而且就是和他玩手机自拍的那个女人。他和那女人3个月前就已认识了,也就是说,他给手机设密码也是在那个时候。
颜喜说谎了。一个男人因为另一个女人对妻子说谎,意味着什么?
我心里堵得慌,脑袋里也乱糟糟的。月光清亮,颜喜还没回家,说是和客户有饭局。又是客户,指不定是那个女人吧!我真想去找颜喜兴师问罪。
然而,望着女儿熟睡的脸,我决定,让驭夫魅惑术第三招上场。
驭夫魅惑术的第三招是“变猛”。猛是什么?如何猛?我向闺密求解。
闺密却和丈夫以及一群义工去了西藏帮助贫困儿童。西藏山区手机无信号,电邮不通。我只好自由解读“猛”字。
闺密对她老公确实很“猛”,管理上刚烈勇猛,不达目的不罢休,可她的老公偏偏喜欢这样。而像闺密这样管理老公的方法,有的男人喜欢,有的男人不喜欢。
想了又想,我决定抛开闺密的驭夫魅惑术第三招,自创驭夫魅惑术第三招:刚柔并济。
一切都照着我想好的去做。
我说服颜喜重返恋爱时的场所,和他增加了探望双方父母的频率,也和他讨论一些工作计划,请他为我的工作出谋献策……渐渐地,我们的思想交流多了起来,性事的频率竟也多了。而更多的时候,我经常在他面前严肃认真地告诉他,我喜欢有责任心、道德感的男人,一旦发现他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小心家法伺候。
颜喜张大嘴:“老婆,你好狠!如果我受伤了,你也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了,女儿怎么办?”
我严肃地说:“那没办法,只好让女儿孤独地存活在世上了。”顿了顿,我又说:“不过,我相信你不会给我犯罪机会的,因为我一直相信,你是一个有责任心、道德感的男人!”
颜喜不语。良久,拥我入怀。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明白!你要整容、你要变性感、你要家法,其实,我都明白!你放心,我不会跑远的!”我听见他微微的叹息声,还有他心跳加快的声音。
原来,颜喜对我的一切努力都心知肚明。我有些高兴,也有些难过。高兴的是,幸亏我分析了颜喜的性格和为人,假定他仍旧是可信赖、有责任心、道德感的好丈夫,适当地给他施展道德压力,他才明白婚姻的责任。难过的是,有时为了我们爱着的人和事,你必须略施小计才能成全。
对了,今年是我和颜喜的“羊皮婚年”,而据说进入“羊皮婚年”的夫妻,经过3年的磨合、包容,婚姻的牢靠度已经像羊皮一般有韧性且手感温柔。
我和颜喜的婚姻,无论现在或是将来,真的能像羊皮一样吗?很期望,当然是在驭夫魅惑术下的期望。
因为对待男人,只有给他制定一套必需的驭夫魅惑术,从驭夫魅惑术洞察婚姻的睿智,他才能与你一起并肩行走在秩序井然的婚姻之路上。
没有一模一样的婚姻,也没有一模一样的老公。好好分析老公的性格和为人,参考坊间流传的驭夫魅惑术,制定专属于自己的驭夫魅惑术,你的老公肯定跑不远。不管你信不信,反正经历这一切后,我信了!
我们需要的,是从内心深处寻找爱情的意义,从情感的热烈交流里体会爱情的温暖。不要小看平凡的生活,不要忽视朴素的表白,无论何时,物质消费只能扮演为爱情增添光彩的角色,而不是喧宾夺主,奢侈夸耀。
高质量的爱才能创造高质量的生活
大学毕业前夕,黎言跟我说分手。他放弃了我们长达4年的爱情,匆匆选择了另外一个长得不漂亮但有家庭背景的女孩。和黎言恋爱的时候,很多人就不看好,尤其是秦璐,我最好的闺中密友。
无论我说黎言多么爱我,说了多么好听的情话,秦璐都会反驳道:“他爱你就会舍得为你付出一切,而甜言蜜语谁不会说呢,因此,爱情的一切必须用行动来证实!”
在我眼里,秦璐简直就是个异类。大二的时候,她的男友用一个月的生活费给她买了一瓶CD香水,那时候,她相信男友是爱她的。可是没多久,她结识了一个做生意的男人,给她买护肤品、时装、笔记本电脑。果然,秦璐很快就甩掉了前男友。
秦璐说,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一定会买最贵重的礼物给她,否则,这个女人怎么知道他爱她?对于秦璐的爱情理论,我不敢苟同,我认为爱情是一种情感状态,而奢侈是一种消费状态,所以物质并不能代表爱情。所以,和黎言相爱的时候,我从没有计较贫穷的他什么都不能给我买。而现在,对于黎言的抛弃,秦璐说:“他为什么要离开你?就是因为你没有那个女孩子爱他。如果你爱他,就要给他好的前程,可是你能给吗?”
失恋的那段时间,秦璐不断地给我灌输:“男人的花钱态度是评判爱情的惟一标准!”
爱情的惨败和秦璐的话,让我不得不怀疑自己此前的爱情观念——难道除了物质,就没有更好能证明爱情质量的标准了?
大学毕业后,我和秦璐都留在了上海。我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租住一套很小的单身公寓,而秦璐已经住进了阔气男友为她购置的大房子里,并且不用上班,就能在男友的照顾下提前过上养尊处优的贵太太生活。秦璐对我说:“小绿,看到没有,我们这才是爱,高质量的爱创造高质量的生活。”我彻底相信秦璐的爱情理念了,不禁脱口而出:“那你帮我介绍一个真正爱我的人,让我也过上有爱的生活。”
秦璐说:“你终于想开了!”
男人的爱,就应该折算成人民币
秦璐带我见的第一个男人,是她通过婚介所介绍的。秦璐说:“据说这个男人身家过千万,有房有车,他已经具备了爱一个人的条件,就看他舍不舍得付出爱了。”结果见了面,大失所望,那个男人秃顶、大腹便便,苍老得看上去可以做我的爸爸,却不时借机抚摸我的手背,说着厚颜无耻的肉麻话。一杯茶还没喝完,我和秦璐借口逃了出来。秦璐安慰我说:“你别失望了,我保证给你找个心满意足的,而且凭你长得这么漂亮,至少也能够找个出手大方的千万富翁!”
第二个男人是个老外,英国人。是秦璐在网上聊天认识的。秦璐说,外国人有钱,而且,他还会说中文呢!
见面的地点在购物中心旁一家高档会所,秦璐说:“这地方喝一杯最便宜的咖啡也要200多元。他在这和我们见面,说明他腰包鼓,并且有诚意。”秦璐对她的安排非常得意。由于我们提前2个小时就到了,所以,秦璐要我陪她去购物。一路“血拼”,秦璐居然买了3000多元钱东西,刷卡的时候她连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倒是我吸了一口凉气:“她可是真有钱呀!”
见到那个英国人的时候,秦璐的眼睛犹如财务软件,迅速把他扫描了一遍。接下来和他的交谈中,基本上都是秦璐问他回答。趁他去卫生间的时候,秦璐跟我说:“这个洋鬼子被淘汰了。他虽然衣着得体,但手中却提着一个皱巴巴的超市塑料袋,可见是个粗糙的人。更重要的是,他看到我们手上大大小小的购物袋时,脸上闪过惊讶的表情。这样的男人,再有钱也别指望让他为你花一分钱!”
最后,秦璐非常刻薄地拒绝了英国人,就连付账秦璐都没让他掏钱,而是掏出手机对她的男友大声说道:“我在凯旋会所等你,这里有一张单等着你来付钱。”半个小时后,秦璐的男友开着宝马赶到,不仅爽快地埋了单,而且又带她去逛商场,买了2000多元钱的东西。
看着秦璐和男友潇洒而又甜蜜的姿态,以及接连两次的相亲经历,我愈发相信金钱和爱情不仅不矛盾,并且认为金钱才是证明爱情伟大的最直观手段。此后,我开始了仔细的寻觅过程,8分钟约会、单身派对等只要能够结识优秀异性的方式,我都不会错过任何机会。我有很多考验他们是否爱我的办法,譬如第一次见面安排在五星级宾馆的会所,喝很昂贵的咖啡,甚至故意带对方去珠宝店看首饰。这些方法很管用,那些自诩自己多么出众的男性,往往就落荒而逃了。
最有意思的一次,是一个在外贸公司工作的小伙子,从相貌到谈吐都令我动心。用餐后,他说送我回家。我优雅地坐进那辆银色的宝马。可笑的是,就在车子启动的一刹那,他的手机响了,他支支吾吾地说:“啊?你要去机场接人,好,等我送完一个朋友马上就把车给你开过去。”我心里一凉:“这车不是你的吗?”他讪讪回答:“噢,我一个朋友的,我想我们第一次见面体面一点,就借来了……”
我不等他说完,就拉开车门拦了辆的士,头也不回地绝尘而去。路上我挂断了他打来的电话,并毫不犹豫地删除了他的号码。
“不要怪我们女人现实,势利,其实男人远比我们现实,如果他宠爱女人,除了甜言蜜语,就应该折算成人民币!”那些不断寻觅、不断筛选的日子,我和秦璐时常坐在某一间酒吧或者咖啡厅里,分享猎男的最新心得和战果。
奢侈浇灌出来的苹果并不那么甜
嘉铭是个特别不一般的男人,他的网名叫做“一个有故事的男人”。一天,嘉铭突然对我说,他很想和我见面,我直接地问他:“你没有结婚吧?我是不同已婚男性见面的,即便你腰缠万贯出手大方,我也看不上。我要找的是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他除了有钱舍得为我花钱,还必须是未婚。如果他连老婆孩子都有了,再来爱我,那还叫爱吗?!”
就这样,我和嘉铭见面了。他比我想象中要年轻成熟,他只有32岁,却有着40岁人的心态和气质。他的故事很简单也很感人:年轻的时候,嘉铭爱上了一个女孩,可是他狠心离开了女孩,独自到大上海闯荡,发誓不出人头地不回去见她,结果,等到他飞黄腾达再回去找她时,她已经嫁作他人妇。嘉铭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忘不了她,她在我最穷的时候认识我,我却什么都给不了她,等我有了许多东西的时候,她却什么也要不了了,我们就是一路马不停蹄地错过……”
现在,我基本上判断出,嘉铭不仅是个重情重义的男人,而且事业有成、物质富有,这从他的衣着谈吐就能看出来。嘉铭说:“你知道吗?当我在网上看到你的照片的时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她又出现了,你跟她长得太像了……做我的朋友好吗?”说罢,嘉铭一把抓住我的手。如果是从前,我肯定会非常厌恶地推开,但是现在,我并不想这么做,他的内在、外在都吸引了我,现在,我只是需要试探一下,他对爱是否舍得付出。
午餐的时候,我点了一份王品牛排、一盏鲍鱼羹、一瓶法国进口20年珍藏的红酒,总价格是1400多元。我暗中观察嘉铭的表情。结果他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笑眯眯地看着我,饭后还给我要了一份意大利黑森林蛋糕。我心里暗自得意:“优质的钻石王老五,终于让我碰到啦!”
我在第一时间给秦璐打去电话,报告我的喜讯,她也替我感到高兴,还要替我把关。于是,在嘉铭第二次约会我的时候,我带上了秦璐。这次我们去了更高级的餐厅,吃了更奢侈的“霸王餐”,结果嘉铭还是十分潇洒地付账埋单。秦璐悄悄对我说:“好好把握,你将来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和嘉铭在一起的时间,我们不是逛商场就是去会所,购物、美食、旅游……享受是我们恋爱的全部。其实,我的生活并不需要这些昂贵的物品,而且,对于我来说,白领的薪水也能够好好打点自己的生活,但是,用秦璐的话来说:“一个女人,如果全身上下全是自己买的,固然独立自强,却也未免辛酸无力,好像没有人疼爱一样。”
所以,我只是需要人来疼爱我。这些奢侈品,是用来测试嘉铭对它们的态度,如果付账的时候他没有犹豫也没有退缩,那么就说明他非常疼我,反之不爱。答案是令人非常满意的,嘉铭从来不心疼那些钱,每次钱如流水般淌出去,还要问我:“宝贝,够了吗?少不少?”每每这个时候,我在满意之余也有心疼和愧疚——心疼他,那些钱是他吃过很多苦才赚来的;愧疚我自己,用大量的钱来平衡感情,是不是太自私了,或者有些不可理喻?
一天,秦璐梨花带雨地哭着跑来找我。她说,男友要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我问她原因,她哽咽着说:“他说我花钱太厉害了,他养不起我,他要的是勤俭持家的妻子而不是会烧钱的败家子。他曾经夸我是女人花,可现在他说早就无法忍受我了,还把我的房子给收了回去……”
秦璐住在了我这儿,现在她什么都没有了,整天神情恍惚,她始终无法明白自己求证来的爱情理论为什么会失败。秦璐一脸伤心地说:“可是,我真的非常爱他,他怎么一下子就不爱我了呢?”后来,秦璐回了老家。她在上海找不到好的工作,人家说她大学毕业后没工作一天,既没经验又不能吃苦。
临走的时候,秦璐叮嘱我说:“小绿,你千万要把握好自己的爱情,不要像我一样,落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我该如何把握自己的爱情呢?是继续用物质来判断嘉铭对我的爱,还是抛开这些,认真地感受他对我的爱?权衡再三,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前者。我更加疯狂地向嘉铭索要,就像一个空空的皮囊需要很多的东西才能填满。而嘉铭也渐渐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那些犹疑的表情让我怀疑:“他不爱我了!怎么办?”
有一天,我看中了一款女表,纯金打造,还镶了颗闪闪发亮的钻石,价格8800元。我故意将表戴在腕上舍不得取下来,嘉铭面露难色地说:“你上月不是才买了一块表吗?”我娇嗔地说:“我现在更喜欢这块了,你如果爱我,就不要犹豫。”嘉铭摇摇头,无奈地掏出卡。
嘉铭的表情让我非常不满意,于是我又故意说:“你试过和女友在豪华邮轮上过圣诞吗?价格只要……”不等我说完,嘉禾就打断我的话:“小绿,你现在是怎么了?我们应该享受生活,但是不应该是奢侈。”那一刻我忽然非常沮丧,气恼地说:“你就是太不奢侈了,所以失去了你以前的女友!”嘉禾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说:“是的,因为失去了她,所以我才对你好,弥补我的遗憾,可是,我现在才发现,你和她除了面目相似,内在却有天壤之别!”说罢气冲冲走了。
后来,嘉铭来找过我,企图说服我些什么,我也意识到自己好像对爱情的观念存在着误解,或者是我的心理出现了偏差。但是我不敢肯定,所以,面对嘉铭,我该选择继续和他在一起,还是重新去寻觅一个比他更舍得付出爱的人呢?
女人爱老公、爱家人是自然的事情,但不能忘了自己。节约自己,其实就是珍爱家庭。
媛结婚第五年病倒了。先是神经衰弱,吃两粒安眠药还睡不着,心跳也总是快一拍。去看病的时候,那个和蔼的老中医说,你心气儿耗得太多,负面情绪淤积,毛病就多了。一个人的精气神是有限的,你得省着点用,最应该节约的其实是自己啊。
媛回头一想,这些症状好像都是结婚之后慢慢冒出来的。结婚第一年,老公总是加班,自己疑神疑鬼,每晚睡不着,等到老公回家,憋了一肚子的话难免语气不好,总是吵架。那时候一吵媛就哭得惊天动地,眼睛肿得像桃子,又开始焦虑这副样子上班怎么办,睡不好。恶性循环,最后她干脆就睡不着了。
第二年买完房子装修,200多平方米的复式大宅要装修成纯正的美式风格,设计、盯装修、购置家具,事事都不能马虎,偏偏老公要考博士,一点忙都帮不上。媛每天从早到晚奔波在新家、建材市场、家居商场里,整整两个月。那次太累了,就落下了心慌的毛病。
第三年,孩子出生了,婆婆来了。因为养育孩子的理念差距太大,媛每天都非常紧张……
过了没多久,媛上班了,在家和单位之间奔波,永远也没有休息的时候。媛觉得自己像个救火队员,这里还没扑灭,那里又燃起来了。
为了治好自己,媛决定按照老医生说的,节约自己,其他的都统统靠边站。
第一个要节约的是情绪。情绪这东西很微妙,有那么一些,那叫情调。如果觉得不咆哮就不能引起重视,不哭到昏厥就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悲愤,不让对方就范就不能抒发心中的不畅,那就是自虐式发泄了,最终,他人毫发无损,自己却身心俱伤。
媛给自己规定,天塌下来,11点钟也要上床睡觉。有时候跟老公闹别扭了,话不到三句,还没说到伤心处,媛就暗自深呼吸,告诉自己:这样不值得,省省吧,要不看一部喜剧片转移视线?扔下老公捧起电脑,身边放几包零食,瞬间就变成欢乐时间了。
时间久了,媛发现,其实,真没什么事情值得大动肝火,很多事情,以前大吵过后已经忘了缘由,如今不吵,也忘了缘由,反正都是事后不会挂念的事,当时也不必深究。
第二个要节约的是心力。不要由着自己什么都想,什么都管,因为“看不惯”就事事插手。
媛以前喜欢琢磨人和事,连睡着了都会做梦接着琢磨。如今,媛每天早中晚三次,都要花20分钟来“格式化”大脑。喝杯咖啡,看桌上的植物长势,玩弱智的手机游戏,发呆,做广播体操、瑜伽冥想……媛好像变“呆”了,但是心静了,失眠的毛病竟然慢慢好了。
在家里媛也变“傻”了。孩子把没洗的玩具放进嘴里,算了,多接触点细菌增强免疫力,她不再提醒。老公出差要带这带那,这家伙丢了两次充电器之后就学会整理行李箱了。
第三个要节约的是体力。不要把有限的体力耗费在无限的“主妇”事业中。以前媛总是嫌别人不会保养实木地板,自己趴在地上一寸寸地打蜡;嫌老公去买菜不会讨价还价,自己大清早赶到菜市场去买菜;嫌打车贵,每天挤公交车。结果就是,地板是锃亮的,自己的手黯淡了;钱省下了,自己风吹日晒皮肤松弛了。
媛想通了,花钱能搞定的,就别花自己;花老公能搞定的,就省着自己。省下来的体力干什么呢?散散步、跳跳舞、弹弹琴、旅旅游。媛告诉朋友,女人爱老公、爱家人是自然的事情,但不能忘了自己。节约自己,其实就是珍爱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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