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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社区学前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邹 敏
[内容摘要] 本文对我国城市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作了简要回顾,对其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进一步探索政府统筹下的社区学前教育合作化管理模式、满足低收入和流动人口家庭婴幼儿的早期教育需求、推行多元化的城市社区学前教育投资体制以及对各类早教机构的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城市社区学前教育; 挑战; 对策
一、我国城市社区学前教育发展回顾
“社区”一词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Tonnies)于1887年提出。目前有关社区的定义已达150余种,其中,社会学理论工作者一般倾向于认为社区是由生活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
学前儿童是社区人口的组成部分,其教育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学前教育就是社区内为0~6学前儿童或全体居民设置的教育设施和教育活动,是多层次、多内容、多种类的社会教育。
随着我国城市学前儿童数目的增多,学前社会教育需求量也逐渐加大,而我国学前教育的主要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的数目难以满足大多数学前儿童特别是3岁前儿童的需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6年发布的《中国的儿童状况白皮书》中有这样一组数据:1995年全国有0~6岁幼儿14394万人,幼儿园18万所,在园儿童2711.23万人,入园儿童数仅占全部学前儿童的18.8%,3~5周岁儿童入园率42.2%。大多数学前儿童不能进入托幼机构,特别是0~3岁儿童的入园率很低,其养育基本是在家庭中进行的,而其带养人的教育观念、教育水平直接影响着儿童早期的发展。如果学前教育问题解决不力,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正常发展。
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将它置身于终身教育体系中,从过去主要发展3~6岁的幼儿教育,向下延伸至0~3岁婴幼儿的教育,在经济发达地区探索社区学前教育的模式,积极推进0~6岁教育社区化,以改变我国0~3岁婴幼儿教育与3~6岁教育脱节、0~3岁早期教育比较薄弱的状况。
为此,我国不仅是各种教育政策法规愈趋突出和强调学前教育同家庭、社区教育的结合沟通,并在行动上大力推进。1998年,教育部基教司组织哈尔滨、沈阳、青岛、广州等9个城市进行了以社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机制为重点的试点工作。上海市1999年出台的《关于推进上海市0~6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依法管理,初步形成了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管理一体化格局,又于2001年开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十五”重点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与发展的研究》,社区学前教育社会化的探索走在了前列,广州、青岛等地也较早启动了以社区为基础的面向0~3岁幼儿的科学育儿项目,北京随后也启动了此工作,于2001年6月通过全国第一部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将北京人受教育的法定年龄从3~6岁向下延伸至0岁,标志着社会教育理念的重大突破。
二、我国城市社区
幼儿教育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2003年3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今后5年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3岁至5岁幼儿受教育率90%,5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100%。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的能力。
目前,我国对城市社区学前教育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要实现上述总目标,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一)城市社区学前教育管理区域性发展不均衡。
上海、广州、青岛、天津等经济、教育相对发达的城市社区学前教育在管理方面已探索出先进经验,这些城市明确规定,不再将0~3岁儿童的保育和教育按部门划分管理权限,而以儿童发展为中心构建了一个新的、合理的社会一体化管理的基本模式。例如,上海市开展的社区学前教育社会化的探索,打破部门分割和托幼年龄界限,将广大散居的婴幼儿教育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由各级妇联牵头,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职能部门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一整套工作与服务的多元、多层次的社区学前教育管理网络,将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的改革深入到体制改革的层面,早在1999年就初步形成了托幼机构、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多方位和多形式的社区学前教育模式,满足了学前儿童受教育的需求。广东省把婴幼儿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构建了由政府统筹规划,教育部门主管,卫生部门和妇联为辅,街道为责任主体,家长共同参与的社区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广州市在市托幼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逐步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市——区——街道层次分明的0~3岁早期教育管理网络。青岛市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促进学前教育的法规和政策,包括收费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并综合利用,初步建立起了以托幼园所为依托的社区早教指导中心,其学前教育获得了较好的发展。
然而,目前在一些城市,社区学前教育工作仍然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尚未真正纳入政府管理范畴,以社区为依托的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机制尚未建立与完善,各部门职能不明确,各部门的统一与协调行动尚未有效的统筹安排。例如北京市亲子园园长普遍认为政府各部门对亲子园管理的权限仍不明确;在对亲子园的质量加以有效管理方面教育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缺少协调;有关部门对于社区与亲子园配合的职责只有口头指导,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大多数园开展的社区学前教育工作深度、广度不够,发动社区的力量还很薄弱,社区并没有很好的配合亲子园的活动,未把0~3岁婴幼儿教育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城市社区早期教育基地少,教育资源短缺,尤其是吸纳低收入和流动人口家庭婴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严重缺乏,0~3岁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还得不到满足。
2002年北京市在部分
幼儿园建立了早期教育示范基地,目前,该市有62个早教基地分布在12个区。然而,在演替式边缘社区和在城市社会变迁中形成的“自生区”或移民区(如北京的浙江村和南京的河南村)非盈利性早教基地非常缺乏。此外,有些城市真正由社区建立与管理的学前教育机构还是空白,不能满足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要。例如,北京市常住人口40万的望京社区至今未有一所由社区办的早教机构;福州市正规的0~3岁早教机构寥寥无几。
据权威部门预测,未来5~10年,流动人口数量将以平均每年五百万的速度增长,2010年将接近一亿六千万。其数量的急剧增加,非盈利性社区学前教育机构的严重匮乏,加之实行“优质优价”的收费政策以后,一些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个体幼儿园普遍处于“高收费,高门坎”状态,不少低收入和流动人口家庭婴幼儿只能望园兴叹。一些大城市幼儿园每生每月收费1000~2000元,北京市有的园收取赞助费已高达3万元甚至更多。2003年北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3195元,假定父母为双职工,其家庭总收入26390元,而孩子一年的入托费12000~24000元,花掉其家庭年总收入的40%以上。2003年底,北京市有0~6岁的学前儿童41.8万,有18.63万低龄儿童散居家中,不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北京300多万流动人口中也存在大量学前适龄儿童。在大城市的居民区,随处可见卖菜摊子中间三五岁的儿童。目前,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低收入和流动人口家庭婴幼儿的教育问题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政府对亲子教育机构投入的经费严重不足。
据教育部“2001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资料”,“九五”期间,地方政府对幼儿教育投入虽有增加,但依然严重不足,幼儿教育国拨经费仅占全国教育总经费的1.3%左右。在社区学前教育方面,政府为亲子教育机构的投入也只是杯水车薪。例如,北京市教委仅对20个社区早期教育基地投入了200万元(每所亲子园10万元)专项经费予以扶持,根本不能满足开展活动的需要。亲子园主要以有偿服务为主,尤其是许多未得到政府和教育部门经费支持的亲子教育机构困难重重,不得不向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否则难以维持生存。例如,设在内蒙古大学内的金起点早期教育中心由于没有赢利,两年里,因为中心发不出工资而离开的员工就有几十个。
(四)一些私立亲子教育机构存在诸多问题。
在我国许多地方,早教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由社会力量举办的早教机构呈现出较强劲的增长态势,但其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存在严重问题:有的非法开办,例如湖北武汉市,仅汉阳区的社区民办幼儿园就有50多家,而真正登记在册的不足10家;有的规模过小,园舍光线暗、通风弱、卫生差,缺乏必要的活动场所,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无专业人士指导,设置的课程缺乏科学性;有的师资素质差、流动频繁,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有的功利性强,服务对象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幼儿,以各种训练为主,对
幼儿潜能进行过度开发,打着“蒙氏教育”、“多元智能”、“感觉统合训练”、“特色班”等旗号,迎合家长的期望;有的随意对幼儿进行智商测验、感统协调测验等,一定程度上贻误了幼儿的发展。
三、我国城市社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进一步探索政府统筹下城市社区学前教育的合作化管理模式。
目前,各国社区学前教育管理的主要趋势是进行合作式管理,政府对学前教育制定管理政策和计划、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项目,和社区、国家以及由父母组成志愿者网络支持项目的合作。
社区的结构与传统的单位不同,涉及很多方面。我国现阶段特别需要加强政府统筹领导,逐步形成由政府组织运营、统筹协调、指导学前教育发展。政府各部门必须理顺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依法管理。在社区构建教育部门主管,社区内不同的组织(包括域内企业)共同参与,有相当多的志愿者关心并提供资金支持学前教育的合作化管理模式,使更多的儿童在现有条件下得到本社区提供的适宜的受早期教育的机会。
(二)满足低收入和流动人口家庭婴幼儿的学前教育需求。
我国低收入和流动人口家庭婴幼儿是未成年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弱势群体,他们能否接受学前教育,将对其自身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然而,近几年政府对改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状况所做的努力中,学前教育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很少。目前一些城市大部分幼儿园对幼儿的户口、住址等不做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园以招生额满为由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有资料显示,流动人口所能承受的托幼费在300元/月以内,难以承担额外费用。
政府必须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福利领域的投入,以缓解社会问题。政府至少应当提供基本的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确保早期教育机会均等。例如,保证城市统建居民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按规划建设并确保其及时交付使用,有效地保证学前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条件的需要;除办好示范园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举办园所,满足居民对幼儿教育多规格、多层次的需求;在社区开展针对低收入和流动人口家庭的基础服务,使其婴幼儿可以免费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亲子活动;借鉴上海和杭州的经验,对特困家庭和流动人口婴幼儿发放教育资助券,使之在附近幼儿园随班就读,做到幼儿园所在街道没有散居儿童教育的死角。
(三)推行多元化的城市社区学前教育投资体制。
教育的低投入直接影响教育的质量,社区学前教育必须有充足的教育经费。目前许多社区苦于没有此项经费,主要依靠发动社区早教志愿者、社区内企业赞助等开展学前教育活动,这些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因此,政府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适当增加社区学前教育
活动经费,对有困难的亲子教育机构给予扶持或政策倾斜。然而,政府增加的财政投入也很有限,这就需要改变单一的投资体制,在政府提供一部分引导资金的基础上,推行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可以借鉴上海市广纳民间资金以及北京市采取的鼓励公民个人投资办园、与境外组织合作办园、企事业单位幼儿园试行承办制或联办制等的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投资体制的实施经验。
(四)加强对城市社区各类早教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
建立社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制定社区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其内容包括社区幼教事业发展、幼教机构保教质量、幼教经费投入与筹措等。
定期开展社区早期教育基地的检查工作。主要检查早教基地面向社区散居儿童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是否挖掘本园和本社区的早教资源为社区提供多种形式服务,是否满足不同层次社区居民对早教的需求,使其切实发挥示范基地的作用。
鉴于社会力量办园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对其加以规范管理、正确引导。因此,要重视审核社会力量办园的资格。政府制定社会力量举办托幼机构管理办法,从其举办托幼机构的名称、审批办法和管理权限、举办人和聘任工作人员条件、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此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托幼机构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其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督导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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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望.北京城区3岁以下儿童入托仅2.33万人.北京晚报,2003年12月11日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学前教育系)
How the Urban Community Preschool Education in China
Could Answer the Challenges that It Faces
Zou Min
Abstract: Tracing the history of the community preschool education in urban China, and analyzing the hardships and challenges it is confronted with, this paper provides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answer these challenges, such as constructing cooperative management model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government; meeting the needs of lower income famili
es and migrant workers’ families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and so on.
Key words:urban community preschool education,challenge, suggestion